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精选8篇)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第1篇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造价计价行为,维护人防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在编制和确定人防工程建设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投标报价、承包合同价、结算价和对人防工程建设造价实施监督管理时,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主管全国的人防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国家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省级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省级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人防重点城市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辖区内人防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 人防工程建设应执行人防工程建设计价依据,对使用人防建设经费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执行人防工程建设计价依据。
第二章 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职责
第六条 国家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具体负责全国人防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
2、组织编制、修订全国人防工程统一计价依据和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
3、总结交流人防工程造价管理经验、培训人防工程造价管理人员;
4、对从事人防工程造价咨询的机构和个人实行资质(格)认证、管理;
5、对人防工程造价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发布人防工程专用材料、设备的信息价格;
6、完成国家人防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各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委托,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编制本地区人防工程费用定额、补充定额和测定各项调整系数;
2、根据人防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结合当地造价管理政策,制定本地区人防工程造价管理细则并实施监督管理;
3、对人防工程造价实施动态管理,收集本地区人防工程专用材料、设备的信息价格;
4、对使用人防建设经费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投资估算、概算、合同价、结算价等进行审核;
5、完成省级人防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 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人防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第九条 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所需经费列入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保证人防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 人防工程计价依据的制定与管理
第十条 人防工程建设计价依据分为统一计价依据、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和费用定额等。统一计价依据包括:人防工程估算指标、人防工程概算指标、人防工程概算定额、人防工程预算定额、人防工程工期定额等。
第十一条 人防工程建设统一计价依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委托国家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结合人防工程实际组织编制,经审查后,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实施。
第十二条 国家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各类统一计价依据的测定、编制、修订和解释工作,对定额缺项而又行之有效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负责编制补充定额。
第十三条 人防工程建设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造价管理人员负责调查、核实本地区人防工程专用材料、设备的信息价格和结算价格,报国家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统一发布。对人防工程计价中使用的人工单价、一般工程材料、半成品和通用设备价,可分别采用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定期发布的人工单价、材料、设备的信息价格和结算价格。各级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建立人防工程造价数据库,为人防工程的计价和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 鼓励在人防工程建设造价管理中开发、应用计算机软件。采用人防工程建设统一计价依据开发、销售的人防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应报国家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鉴定。
第四章 人防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第十五条 人防工程建设造价,应根据建设项目不同阶段的计价依据和编制办法编制。
第十六条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应根据投资估算指标等编制期的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以及编制期至竣工期的价格、利率、汇率等动态因素进行编制,对使用人防建设经费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必须按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概算,应根据编制期的概算指标、概算定额、费用定额、单位基价表等和有关规定及编制期至竣工期的动态因素进行编制,对使用人防建设经费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必须按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作为控制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的依据。
第十八条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应根据编制期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施工图,以及价差调整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十九条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标底价,应根据编制期的人防工程统一计价依据、费用定额、施工图以及价差调整等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等进行编制。一个工程只能有一个标底价。
第二十条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价,应根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市场价格信息、企业定额或参照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等,结合企业的技术条件、管理水平和市场行情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二十一条 应公开招标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活动还应符合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可不进行公开招标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包括邀请招标和议标),应遵守以下规定:
1、对参加评议的承包商,应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2、参加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承包商不少于3家;
3、作为评标依据的标底价或工程预算价,应报省级人防造价管理机构审核;
4、应由人防工程经济专家、技术专家、建设单位代表、上级人防主管部门代表和省级人防造价管理机构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小组,择优选择承包商;
5、可邀请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财政、监察、纪检、公证等有关部门共同对发包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价应以中标价或审定后的工程预算价为基础,明确工程造价调整的范围和方式、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付款方式,以及工程造价结算方式等项内容。使用人防建设经费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其合同价应报省级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
第二十四条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标价应体现管理科学、技术可靠、质量保证、计价合理。
第二十五条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结算价应根据编制期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价差调整等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施工图、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和竣工图等相关资料进行编制。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或其委托的机构编制完成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应委托具有人防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进行造价审计。
第二十七条 使用人防建设经费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实行审核制度。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收到经造价审计的工程结算文件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审核结论,大、中型人防工程结算的审核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未按本规定报送审核的工程结算,不得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决算的依据。
第五章 人防工程造价咨询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人防工程造价咨询的机构和专业人员实行人防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证书和人防工程造价编审人员资格证书制度。
第二十九条 对从事人防工程造价咨询的机构,应在取得人防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后,方可从事人防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三十条 具有人防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可根据委托承担下列业务:编制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经济评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招标标底价和进行人防工程造价审计等。
第三十一条 人防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承接人防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必须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合同,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从事造价咨询活动,不得以同一结论为多方编制工程造价文件。两个或以上造价咨询机构联合承接业务时,应由一个咨询单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对委托方负责,联合方应签订联营合同。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人防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人防工程造价咨询文件有异议的,人防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在收到意见书后的七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当事人对答复不服的,可在收到答复意见书后的十五日内向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审定。
第三十三条 人防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对所承接的人防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进行登记,建立严格的编制、校对、审核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接受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检查监督。
第三十四条 从事人防工程造价咨询的专业人员一律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在接受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导和监督的同时,应当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抬价、压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第2篇
甘建发[1999]205号
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委托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州、市、县人民法院,建委(建设处、计委、计划处),规划局、房产局、园林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涉及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多。为了确保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鉴定的准确性、公正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和《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现对审理案件中涉及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委托鉴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需要进行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鉴定时,应当委托省及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工程质量监督站或省建设委员会认定具有鉴定资格的咨询单位进行鉴定。
凡从事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鉴定的咨询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部、甘肃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和省建设委员会认定的鉴定资格;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凡不具备相应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及鉴定资格的单位和不具备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所出具的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二、委托进行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鉴定,应当有正式的书面委托书,说明委托鉴定的内容,提供与鉴定相关的材料;受委托鉴定单位应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并附有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专业鉴定资质证书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鉴定单位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按下列情况委托重新进行鉴定:
(一)原由咨询单位鉴定的,应委托省或该工程项目所在地、州、市的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和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资质高于原鉴定单位的咨询单位进行鉴定。
(二)原由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鉴定的,应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进行鉴定。
四、承担经济案件中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鉴定业务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工程造价及工程质量的政策、法规、规定,根据当事人双方依法订立的施工合同,公正、合理、科学、准确地做好鉴定工作,并对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第3篇
人民防空工程造价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 它是贯穿于工程项目所有阶段一个总的评估工程。而且人民防空作为一个特殊行业, 它必须有自身的造价控制与管理办法以及计价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有一套较为完善的造价管理办法及计价体系, 主要管理办法及计价依据有,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办法》、《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防护 (化) 设备信息价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规程》、《人民防空工程估算指标》、《人民防空工程概算编制办法、概算定额》、《人民防空工程工期定额》、《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第二册坑地道工程、第三册安装工程等以及各省配套的人民防空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定额) , 且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工资标准采用动态管理的方法。
人民防空工程的造价控制与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 以下是我们针对工程建设各个阶段造价控制与管理的要点与方法进行的探讨。
1立项决策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起始点
1.1首先做好项目决策前的准备工作。
在项目决策阶段, 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是大量搜集有关资料, 工程实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社会与经济效益分析, 编制工程投资估算等, 切实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并根据人防建设需求及社会与经济效益, 合理确定工程的规模及建筑标准, 编写具有较强说服力和可行性的立项申请, 力争项目早日立项。
1.2投资估算的编制。
在这一过程中投资估算的编制是人民防空工程造价控制的开始, 依据人民防空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规程, 其编制要有充分依据, 尽量做到全面、细致, 并从现实出发, 充分考虑到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不利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考虑市场情况及建设期间价格波动因素, 使投资基本符合实际并留有余地, 让投资估算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作用。投资估算编制完毕, 需报省级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审核, 以确保工程投资估算的合理性与准确性。
2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重点
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整个工程造价管理过程的决定性环节。建设单位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应紧密与设计单位沟通和配合, 使设计单位充分认识到设计对象所要达到的基本目的与效果是什么。在设计过程中, 建设单位需随时提供相关资料, 使设计人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及要求。这样既可避免设计图纸的反复修改, 提高设计效率, 缩短设计周期, 又能保证设计方案切实可行且经济有效。建设项目经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逐步深化的阶段过程, 同时也是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逐步深化与细化的过程。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往往得不到人们足够的重视, 工程设计人员一般偏重于设计质量与功能, 不注重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设计阶段建设单位的参与程度也直接影响到工程设计的效果和工程造价的高低, 必须摒弃重施工、轻设计的传统观念, 建设单位绝不能做“甩手掌柜”, 将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完全交给设计单位, 而不闻不问, 相反的却应该积极参与设计的全过程, 使设计方案既科学又经济, 从而保证设计阶段的工程概算不超过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另外进行工程设计招投标、设计监理以及限额设计也是在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
3招投标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切入点
3.1首先应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编制招标文件时, 除明确技术质量要求外, 还必须同时考虑工程的计价要素。造价管理人员应收集针对招标工程有价值的数据、资料, 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评价, 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涉及费用的条款需反复斟酌, 明确权利与责任, 尽量不留“活口”, 以利于施工与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
对于低等级人民防空工程可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 对于较高等级人民防空工程可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由于人民防空工程有对战时要求等特殊性, 不论是施工工艺, 还是材料与设备的要求都非同一般, 在招标时可设一定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暂估价以及专业工程暂估价, 以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质量要求。该部分暂估价在施工期间应在建设单位的控制与监督下进行二次招标, 从而确保对暂估价部分的造价控制。
3.2招投标结束确定中标人之后, 应该按照合同的内容明确协议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内容进行处理等。在签订合同的时候, 对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中不明确和不具体的内容, 需要有明确解决的方式。同时, 在进行施工过程中要正确预测可引起索赔的一些因素, 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此外, 采取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使风险得到适当转移、有效分散和合理规避, 以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4施工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难点
4.1首先应把好工程材料、设备价格关, 对于在招标时采用暂估价的材料与设备应为“甲控乙供”或“甲供”。“甲控乙供”的材料与设备应在建设单位的控制与监督下进行二次招标, 而“甲供”的材料与设备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二次招标, 建设单位同时应对所招标的材料与设备技术要求、品牌及质量进行把关。另外, 工程招标时设有专业工程暂估价的项目也应在建设单位的控制与监督下进行二次招标, 从而达到降低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要求的目的。
4.2把好工程变更签证关, 对于造价控制也是至关重要的。由于人民防空工程结构及施工工艺复杂、各种防护、防化设备安装要求高及一些不可测因素多, 经常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 因此改变施工方法和增加工程量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必然会影响工程造价, 作为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要做到事前把关, 积极与设计单位沟通, 主动监控, 严格审核工程变更, 计算各项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从使用功能、经济、科学等角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工程变更。另外, 对于国有投资的人民防空工程, 主管领导应本着科学及实事求是的态度, 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少干预工程的施工细节, 也是减少工程变更的一个方面。总之, 控制工程变更, 减少不必要的工程费用支出, 这样才能使工程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4.3做好施工记录, 资料整理, 为工程结算提供可靠依据。由于人民防空工程的长期性、复杂性、多因素影响的特点, 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图纸以外的工程内容, 监理及建设单位必须做好施工资料收集与记录, 为工程结算提供完善的材料支持, 避免乙方提出不合理的索赔。
4.4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根据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以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做到既不超付也不欠付, 使拨款与工程进度有机协调, 同时严格检查进度款的运用情况, 保证工程施工如期按约正常进行。
4.5加强合同管理、减少施工单位索赔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作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充分熟悉并理解合同条款。一方面要利用合同条款随时解决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 另一方面要全面履约, 以避免索赔的发生。对于变更签证一定要按照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及招标范围以外工程量的结算条款执行。另外, 对施工单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 建设单位可以向施工单位提出反索赔, 从而减少损失, 降低工程造价。
5竣工结算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着陆点
5.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基本要求。
工程竣工结算要求审核人员具备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以及丰富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首先检查工程结算资料是否齐全, 重点查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竣工图纸以及相关施工资料。其后要严格审核工程量, 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要求,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真实性等进行重点审核。另外, 设备、材料暂估价, 特别是人民防空工程防护 (化) 设备价格, 也是重要的审核内容。检查每笔暂估价确定的过程是否手续完备, 暂估价的确定要做到明确、合理。
5.2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准确的计量审核。
在审核工程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时, 应严格按照投标报价时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外的除外。若变更签证的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有类似的参照类似的项目, 对于投标报价没有的项目, 可按投标报价的组价依据进行重新组价确认, 且应符合实际情况。另外, 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的描述应准确把握, 并结合变更签证, 对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中已包含的工作内容结算时不能重复计算。最后, 还应对各项规费及计价程序的准确性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必须对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经济政策、法规及各项规费所包含的内容很清楚, 做到准确判断。
严格审核工程结算, 为了剔除其中一些不切实际的收费, 就需要真正实现工程结算的实际造价, 这也是控制工程造价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政府财政审计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 虽然该审计是针对建设单位, 但为避免对结算审核结果的纠纷, 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结算结果以政府财政审计为准等内容, 与此同时, 还需加强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 不让报审的结算与最终审核的结算相差过大。结算审核完毕, 应编制好符合实际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 并将所有结算资料归档, 对国有投资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应报省级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备案, 以积累技术与经济资料, 为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制定类似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等提供资料和经验的支持。
6工程决算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新起点
竣工决算是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反映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和投资效果的文件, 是确定建设单位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同时也是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对比的依据, 它能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和投资效果。竣工决算需对控制工程造价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所达到的效果进行认真地比较分析, 总结经验教训。在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成使用后, 需对项目的运行进行全面的评价, 即对投资项目的实际费用和效益进行评估, 将项目决策初期的预期效果与项目实施后的实际效果进行全面的对比考核, 对项目投资产生的财务、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效益与影响进行全面的科学评价。通过项目的后评估, 对今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及项目的投资控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7结束语
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不仅是针对经济方面的问题, 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是一门集经济、技术与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学科。因此, 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 建设单位必须把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并作为一项核心工作来抓。对于国有投资的人民防空建设项目, 应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 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 利用掌握的第一手资料, 认真分析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 加以充分利用, 并渗透到项目管理的每个环节, 起到对工程造价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作用。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必须把握市场经济的脉搏, 以此提高资金在建设过程中的利用效率, 真正做到工程造价的降低, 从而全面提高人们防空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摘要: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是在立项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以及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等工程决算后评估阶段, 因此就需要我们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以此提高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关键词:人民防空工程,计价依据,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参考文献
[1]徐蓉.工程造价管理[M].同济大学出版社, 2005, 08.
[2]陆惠民.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版) [M].东南大学出版社, 2010, 01.
工程造价管理 第4篇
【关键词】:造价 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06-0145-02
工程造价是指建设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费用。我们所指的造价管理即是对建设项目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以及建设结算阶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把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能在建设项目中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一、决策阶段是造价管理的开始
在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项目投资以及项目建成以后的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项目投资控制的一个很重要的阶段。
1、认真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新建的一个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以后,都要根据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地区经济发展零星 行业经济发展规划的基本要求,对要拟建的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经济上是否合理、有利,在社会上能否创造效益,资金来源怎么样等方面都进行全面、充分的调查、分析和论证明,搞好可行性研究。调查一定要深入细致、实事求是,分析要全面,编制投资估算时,选定的估算指标要力求准确,估算质量要高,只有这样,才能为决策者决定项目提供可靠的依据。
2、搞好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设计是指导建设单位进行各类设施建设的总纲,它既要符合建设单位所在城市和地区城市规划要求,又要满足使用者的使用功能,是一项综合性的设计工作,我们应委托有权威的专家进行精心设计。总体规划一经确定,就是有它的权威性,它将是指导我们各个单位工程的布局和设计。进行总体布局时,既要考虑功能分区,建筑物的间距要求,又要考虑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尽量做到布置紧凑合理,适当提高密度和容积率,要充分利用地形地貌,以减少单项工程的建设费用。
二、设计阶段是造价管理的重点
设计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也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投资效益。一旦项目作出决策后,投资控制的关键就在于设计,作为甲方管理人中凡要把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作为我们造价管理的重点。
1、优选设计单位
选择好的设计单位是取得优质设计的关键,我们建设单位应在委托前对设计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2、积极地影响设计、控制造价
过去,人们都认为设计只是设计单位的事,我们甲方无能为力,这是极端错误的。我们甲方管理人员应该从设计一开始就参与进去,主动地影响设计,进行有效控制。
在设计过程中,我们甲方人员应经常与设计取得联系,及时回答设计提出的有关问题,与设计人员一起对项目的使用功能与费用反复进行比较,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来优化设计。
3、认真进行图纸会审
在施工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着重审查图纸中材料使用不当或设计上的浪费,以图纸会审纪要的形式来纠正设计中的缺陷和失误。会审工作一定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而使问题得不到尽早解决,集中到施工过程中发现,这样不仅影响工程质量,造成浪费,同时也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失控。
三、搞好招标的管理是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工程招标是以竞争方式择优确定施工单位的有效机制,通过招投标,建设单位可以有条件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使工程造价得到比较合理的控制,从根本上改变了长期以来先干后算,造成投资失控的局面。
1、合理确定标底
标底的编审工作是招投标管理的核心工作,因为标底是确定工程承包合同价的基础,只有有了科学的标底,才能正确地判断投标得所报价格的合理和可靠性,才能在定标时作出正确的决策,所以,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对待这项工作。
(1)工期对造价的影响
只有在合理的工期下,建设成本才是最低,如果工期缩短,施工单位必须采取赶工措施,付出比正常工期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从而提高工程成本,所以我们在确定标价时必须考虑工期因素的影响。
(2) 质量因素的影响
我国现行的预算定额是按照国家的施工验收规划的要求生产出合格的建筑产品所需要的人、材、机的消耗量而编制的。我们有的工程在招标时提出高于国家验收规划的质量要求,那么施工单位就要付出比生产出合格产品多得多的费用,所以编制标底时应考虑到创优质所需要的增中的费用。
(3) 要考虑价差因素和技术措施费用和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
2、要重视合理定标
经过审定以后的标底中的造价,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我们在评标时,应防止片面要求降低造价而一味压低标价,因为这样做会使施工单位感到无利可图,可能在施工中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一般来讲,我们在决标时,应选定报价合理的队伍,综合考虑施工队的信誉,质量保证措施等其他条件。
四、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不容忽视
施工阶段是建筑产品形成阶段,也是投资支出最集中的阶段。由于施工阶段周期长,影响因素多,材料价格波动大,所以对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也至关重要。
1、严格审定工程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的实际造价
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不切合实际和签证、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使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这是控制工程造价不可忽视的环节。
2、把好工程材料、设备价格关
建设工程的材料费一般要占整个建安费的60%以上,控制材料的费出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一个很关键的环节。我们建设单位有权根据我们自己所掌握的材料价格信息,要求施工单位选择物美价廉的供应来源,以达到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
3、把好建设变更关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情况变更会经常出现工程量的变化和一些施工做法的变化,工程变更必然会影响工程造价,所以我们必须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控制。
4、做好施工记录,为工程结算提供可靠依据
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多因素影响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图纸以外的工程内容,这样我们甲方必须做好施工记录,为依据工程结算提供可靠的依据,避免乙方提出不合理的索赔。
5、抓好合同管理、减少对方索赔
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我们甲方管理人员必须充分理解和熟悉合同条款。一方面要利用合同条款随时解决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另一方面要全面履约,以避免索赔的发生。另外,对施工单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我们建设单位亦可以向施工单位提出反索赔,先发制人,以减少我们建设单位的损失,降低工程造价。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第5篇
管理制度考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目标控制方法中,可用来综合控制工程进度和工程造价的方法是__。
A.决策树法和流程图法 B.S曲线法和香蕉曲线法 C.横道图法和树枝图法 D.网络图法和横道图法
2、砌筑硝酸胺生产车间的承重墙时,不得选用的材料是__。A.烧结空心砖 B.烧结多孔空心砖 C.蒸压灰砖
D.加气混凝土砌块
3、在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风险管理计划编制中,下列不属于项目过程中可能HJ现的风险因素清单内容的是__。A.由于环境变化导致的风险
B.由施工项目的参加者各方产生的风险
C.由于项目工作结构分解获得的工程活动风险 D.由于项目工作结构合并获得的工程活动风险
4、下列选项中,__主要反映竣工工程建设成果和经验,是对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分析和补充说明的文件,是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资与造价的书面总结。A.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B.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C.工程竣工图 D.工程竣工造价
5、无权代理是指__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A.企业未经注册
B.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 C.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D.被代理人没有授权
6、下列选项中,__是最常用的风险识别方法,它借助于专家的经验,通过会议方式去分析和识别项目的风险。A.头脑风暴法 B.德尔菲法 C.访谈法 D.流程图法
7、表面式冷却器或加热器的试验压力不得低于__MPa。A.0.2 B.0.4 C.0.6 D.0.8
8、下列关于隔断工程量的计算规则,错误的是()。A.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计 B.扣除0.3m2以上孔洞面积 C.扣除门的面积 D.以面积计
9、某建设项目,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内各年均衡获得的贷款额分别为10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8%,期内只计利息不支付,建设期利息为__万元 A.205.06 B.368.26 C.360.54 D.368.8
10、项目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项目合理的规模、建设标准水平、建设地区、工程技术方案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A.项目规模的合理性决定着工程造价的合理性 B.大多数工业交通项目应采用国际先进标准 C.工业项目建设地区的选择要遵循高度集中原则 D.生产工艺方案的确定标准是中等适用和经济合理
11、在组织上不可分割,在操作过程中技术上属于同类的施工过程是__。A.工序 B.工作过程
C.综合工作过程 D.循环施工过程
12、我国普通砖尺寸为__。A.240mm×120mm×60mm B.240mm×125mm×60mm C.240mm×115mm×60mm D.240mm×115mm×53mm
13、输送能力大,运转费用低,常用来完成大量繁重散状固体及具有磨琢性物料的输送任务,此类输送机为()输送机。A.刮板 B.鳞板 C.螺旋 D.埋刮板
14、对承受内压的钢管道及有色金属管道进行液压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A.1.25倍 B.1.5倍 C.1.15倍 D.2倍
15、灰口铸铁的性能主要取决于基体的性能和()的数量、形状、大小和分布状况。A.石墨 B.铸铁 C.铝合金 D.钢
16、钢材疲劳极限的含义是下列的__。
A.试件在交变应力下在规定的周期内不发生断裂的最大应力 B.试件在一定的应力作用下,达到破坏的时间
C.试件在交变应力作用下,直到破坏所经历的应力交变周期数 D.试件在均匀递加应力作用下发生断裂时最大应力
17、下列有关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表述正确的是__。
A.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件的,可允许投标人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
B.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C.投标文件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由投标人澄清说明为准
D.若投标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调整单价,并修改总价
18、一般将涵洞的基础埋在允许承压应力为__kPa以上的天然地基上。A.200 B.100 C.300 D.400
19、在填方施工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A.回填前应先清除沟槽内有机物 B.应分层回填分层夯实 C.回填要预留沉降量
D.应用同类土回填,如采用不同类土时,上层应填透水性较大的填料 20、利用蒸汽或压缩空气的压力将锤头上举及下冲,增加夯击能量,冲击次数多,冲击力大,工作效率高,可不用桩架打桩,但设备笨重,移动较困难的是__。A.落锤 B.单动气锤 C.双动气锤 D.柴油桩锤
21、在进行筹资决策分析时,总杠杆系数可以理解为__之间的比率。A.息前税前盈余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 B.普通股每股收益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
C.普通股每股收益变动率与息前税前盈余变动率 D.息前税前盈余变动率与普通股每股收益变动率
22、在负温下直接承受动荷载的结构钢材,要求低温冲击韧性好,其判断指标为__。
A.屈服点 B.弹性模量
C.脆性临界温度 D.布氏硬度
23、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__为对象的。A.分部工程 B.单位工程 C.单项工程 D.建设项目
24、某周转性使用材料一次使用量的费用为15万元,周转次数为10次,损耗率为10%,该批周转性使用材料的摊销费为__万元。A.165 B.1.5 C.17.25 D.15
25、某地拟建一办公楼,与该工程技术条件基本相同的概算指标经地区价差调整后的建安工程价格为20万元/100㎡,其中,直接工程费所占比例为75%。拟建工程与概算指标相比,仅楼地面面层构造不同,概算指标中楼地面为地砖面层,拟建工程为花岗石面层。该地区地砖和花岗石面层的预算单价分别为50元/㎡和300元/㎡,概算指标中每100㎡建筑面积中地面面层工程量为50㎡。假定其他各项费用构成比例不变,则拟建工程概算单价为()元/㎡。A.1833.00 B.2031.25 C.2125.00 D.2166.67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下列项目按1/2计算建筑面积的是()。A.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 B.高度为2.3m的单层建筑物 C.宽度在2.1m以内的雨篷 D.露天游泳池
2、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时,流动负债估算公式是__。
A.(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年工资及福利费)÷应付账款周转次数 B.(年外购原材料、燃料+长期借款利息)÷应付账款周转次数 C.(年外购原材料、燃料+短期借款本息)÷应付账款周转次数 D.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应付账款周转次数
3、电容物位控制器可检测的物料包括__。A.高黏度介质
B.有腐蚀性或吸附性介质 C.导电介质和非导电介质 D.固体和液体
4、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在施工条件具备的前提下,下列有关工程预付款的叙述中,正确的是__。
A.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最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10天内预付工程款
B.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通知 C.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要求预付的合同之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工
D.发包人未按要求预付工程款应承担停工责任的,应从约定预付日期后第7天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应预付利息
5、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条件下,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的损失,由__承担。A.包人 B.承包人
C.设备供应商
D.发包人和承包人
6、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__代表国家行使。A.国务院
B.土地行政管理部门 C.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D.地方人民政府
7、冷拉以后的钢筋经过自然时效处理后,__。A.屈服点提高,抗拉强度提高,塑性降低 B.屈服点提高,抗拉强度降低,塑性降低 C.屈服点降低,抗拉强度提高,塑性降低 D.屈服点降低,抗拉强度提高,塑性提高
8、直接埋地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时交角应不小于()。A.30° B.45° C.60° D.75°
9、泊松比越大,表示岩石受力作用后的横向变形__。A.越大 B.越小 C.不变
D.不受影响
10、某企业发行长期债券400万元,筹资费费率为2%,债券利息率为12%,所得税率为 33%,则其资金成本率为__。A.12.24% B.12% C.8.2% D.4.04%
11、外墙面铺贴面砖应()。A.自下而上分段进行 B.自上而下分段进行 C.先窗间墙,后贴大墙面
D.先贴大墙面,后贴附墙柱面
12、已知某产品的零件甲功能评分为5,成本为20元,该产品各零部件功能积分之和为30,产品成本 100元,则零件甲的价值系数为__。A.0.25 B.0.03 C.0.833 D.1.2
13、在测定搅拌机工作时间时,由于工人上班进行准备工作,导致搅拌机晚工作20min,对该时间表述正确的是__。
A.该时间属于不可避免的无负荷工作时间,应计入定额
B.该时间属于与工艺过程的特点有关的不可避免中断工作时间 C.该时间属于与机器有关的不可避免中断工作时间 D.该时间属于不可避免中断时间中的工人休息时间
14、某工程施工到2001年8月,经统计分析得知,已完工程实际投资为1500万元,拟完工程计划投资为1300万元,已完工程计划投资为1200万元,则该工程此时的进度偏差为__万元。A.100 B.-100 C.-200 D.-300
15、编制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时,若表中没有反映建设项目投资借款的流入流出,则表明__。A.编制错误 B.不发生借款
C.流入、流出同时等比例发生
D.流入、流出在同一时点,数额相同,对净现金流量计算无影响
16、某建设项目有A、B、C三个方案,寿命期均为10年,按投资额由小到大排序为C<B<A,方案B对于方案C的差额内部收益率为14.5%,方案A对于方案B的差额内部收益率为9.5%,基准收益率为10%,则最佳方案应为__。A.A方案 B.B方案 C.C方案 D.无法确定
17、在楼地板面层工程量计算中,对门洞、空圈、壁龛等开口部分不增计的是__。A.石材面层 B.塑板面层 C.木地板面层 D.橡胶板面层
18、风险分析与评估是在项目融资的__阶段。A.投资决策分析 B.融资结构分析 C.融资决策分析 D.融资谈判
19、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具体编制步骤有__。A.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条件分析 B.分工编写
C.项目条件和环境分析 D.汇总协调 E.统一审查
20、下列费用中不属于基本预备费的是__o A.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
B.弥补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费用 C.局部地基处理增加的费用
D.建设期内由于价格变化而增加的费用
21、关于标底,说法正确的是__。
A.标底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完成投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B.标底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限额的120%以内
C.我国《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招标工程必须设置标底价格
D.标底是根据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
22、提高混凝土的密实度的技术途径不包括__。A.掺入氯化铁防水剂
B.提高水泥用量、砂率和水灰比 C.掺入适量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 D.掺入膨胀剂
23、国产离心泵的型号表示法中,100D45×8表示__。
A.泵的流量为100m3/h,单级扬程45m水柱,8级分段多级离心水泵 B.泵的流量为45×8=360m3/h,扬程为100m水柱的多级离心式水泵
C.泵的吸入口直径为100mm,单级扬程为45m水柱,8段分段多级离心水泵 D.泵的流量为100mm,总扬程为45m水柱,8级多级离心水泵
24、关于单层工业厂房中各构件受力的叙述不正确的是()。A.吊车梁既承受竖向荷载又承受水平荷载 B.柱子是承受垂直荷载和水平荷载的构件 C.支撑系统包括屋盖支撑和柱间支撑 D.支撑系统在大跨度厂房中设置
25、下列不属于项目管理组织规划内容的是__等。A.组织结构形式 B.工作分解结构图 C.项目经理
日照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6篇
发布时间:2010-04-27 09:19:49
第 51 号
《日照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19日市政府第12次 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
日照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主城区(包括东港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经济开发区)的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岚山区、莒县、五莲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程规划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委员会应有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加。
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并制定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及人民防空设施布局强制性内容的落实措施与程序,确保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
第五条
经批准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六条
大力推进人民防空工作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人民防空系统防灾功能,建立健全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三章
工程建设与审批
第七条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
第八条
城市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信等公用基础设施及重要物资储备工程、重要政治、经济目标的规划和建设,应当注重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采取可靠的防护技术措施,增强防空抗毁能力。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必须充分考虑人民防空的要求,兼顾人民防空的功能。第九条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下列标准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3%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三)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居民住宅楼,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四)地面首层面积包括裙房面积,基础开挖面积大于地面首层面积且挖深超过3米的部分,必须修建防空地下室,与主体统一考虑。
民用建筑是指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配套设施不包括工厂的办公、科研及职工的生活、文化、娱乐等设施。
新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规模、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
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批准减少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或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第十条 按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在同一规划施工图范围内,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须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易地修建。
第十一条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按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建设,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统筹和挪用。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将防空地下室建设纳入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规划、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三条 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保障人防工程出入口位置和相应的地面配套工程所需用地;其中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所需用地,依法予以划拨,经划拨的人防工程用地属军事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作他用。
第四章
发包与承包
第十四条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实行招投标制度。实行招标发包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的采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第十五条 实行招标发包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或者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承办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等事宜,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人防工程招标的评标活动。进行人防工程招标,必须接受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人民防空建设项目,不宜进行招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十六条
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应当与地上建筑一起实行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 质量监督
第十七条 人防工程的设计、监理和防护设备的生产分别实行资质认定和市场准入制度。第十八条 人防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第十九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内人防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对建设单位申报竣工的工程,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二十一条 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施工。确需设计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文件批准部门批准。未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且无法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第二十三条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报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时,应出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第六章 维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人防工程进行维护管理和监督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公用的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单位的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由本单位负责,并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一)工程结构完好;
(二)内部整洁,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
(四)风、水、电系统工作正常;
(五)进出口道路畅通,消防设施、孔口伪装设备完好。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放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
(二)未经批准,在距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
(三)在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口部预留建筑物倒塌半径防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其他建筑物;
(四)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
(五)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或在人民防空工程内存放和生产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按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按相同防护等级和建筑面积重建或按重置价格补偿。
第二十八条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经费来源,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已经开发利用的由使用单位解决,没有使用的采取国家预算补助,动员社会参加义务劳动等办法解决;有关单位建设的人防工程平时已经开发利用的由使用单位解决,没有使用单位的由建设单位解决。
第七章平战结合
第二十九条 人防工程和设施应平战结合,平时最大限度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在工程出入口处醒目位置悬挂人防工程标志牌。第三十条 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和设施必须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或个人,承担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责任。第三十一条平时利用人防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对其使用管理维护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人防工程始终处于完好的战备状态。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三条 阻挠、妨碍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的工作人员有失职、渎职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 建设 办法
发送: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日照军分区。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第7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称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人民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称防空地下室)结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修建的地下工程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人防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
人防工程建设应当坚持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相结合
第五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的领导,将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
第六条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本市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做好辖区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发展改革、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财政、市政、房管、市容园林、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坚持“谁投资、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在加大国家投资建设人防工程的同时,鼓励、支持社会以多种方式投资建设人防工程人防工程的建设和开发利用享受国家、兰州军区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人口分布密度、重要经济目标、重点商业设施等战时防护要求,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编制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报省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全市人防工程实行计划管理,由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市规划等部门,根据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建设计划并统一下达未纳入主城区规划的其他区县,由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
第九条
规划人防工程时,应考虑人防工程与其他地下工程的连接或预留连通口。
第十条
人防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建设主体:
(一)人防指挥所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从市、区(县)财政预算中安排其中城六区、西安铁路局人防指挥所建设经费不足部分,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会商市财政、市建委等部门给予适当补贴,其他区县人防指挥所建设按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所需经费均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中列支。
(二)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建设经费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和中央财政补贴经费安排。
(三)人民防空专业队工程由组建单位负责建设,医疗救护工程由医用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的人员和物资掩蔽工程由本单位负责建设,建设经费由建设单位列支。
第十一条
市、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对人防工程所需的建设用地应当依法予以保障;对人防工程连接城市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排污、消防等系统的设施建设,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含棚改、经适房、廉租房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和防护等级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三)新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它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项目,一类设防区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三类设防区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以及除工业厂房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第十三条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在向规划部门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由人防主管部门对防空地下室的面积、抗力等级、战时用途和防护设计进行审核。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设计文件未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条
应建防空地下室应与民用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十五条
防空地下室建设应贯彻“以建为主、以收促建”原则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方案,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改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报经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应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地下空间净高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二)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浅等地段建设,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防空地下室的;
(三)因建设区域建筑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等原因,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四)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第十六条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缴纳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减免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除国家明确规定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等项目,以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减免的建设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减免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第十七条
在城市公共空间、公共场所修建单建人防工程,必须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并符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总体规划和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
第十八条
单建人防工程属于国防基础设施,由人防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立项审批、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单建人防工程经立项审批后,规划、建设、市政、园林等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除国家规定的保密项目和人防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所有单建人防工程项目的发包与承包应当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并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第十九条
单建人防工程所需的建设用地,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单建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执行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的,由人防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国防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地下过街通道、地下停车场、地下商业娱乐设施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兼顾人民防空功能,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一)兼顾人防工程等级不低于6级
(二)兼顾人防工程战时功能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
(三)兼顾人防工程面积,地下建筑为一层按地下建筑面积50%兼顾人防工程;地下建筑为二层以上(含二层)按基底面积兼顾人防工程。
第二十一条
人防工程的建设,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建设人防工程,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未经原审批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的设计。
(二)人防工程的防护门、密闭门等专用防护设备,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定型产品。
(三)人防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制,在开工前1个月,应按规定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在建设过程中接受监督检查。
(四)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纳入城市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出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建设单位未取得人防主管部门认可文件的,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五)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等部门移交相关建设项目档案(国家规定的保密项目除外)。
第三章
人防工程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
人防工程属国防工程,平时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战时无条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及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地下建(构)筑物房屋用途时,凡属人防工程的,应标注为“人防工程”。
第二十三条
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责任,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应当配备或者指定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人员,建立工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记录,按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范落实保养措施,使人防工程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四条
人防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维护管理责任人:
(一)城市公用的人防工程,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防空地下室由投资者或者使用者负责;
(三)单位人防工程,由工程隶属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
(四)人防工程所属单位,因重组、搬迁、倒闭等原因不能继续管理时,在新的隶属单位确定前,由所在行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
第二十五条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保持人防工程良好的使用状态和防护能力:
(一)安排专人维护管理人防工程;
(二)每年定期对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设施设备进行自查;
(三)建立人防工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记录;
(四)落实防汛责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五)接受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按照下列办法予以保障:
(一)人防指挥工程,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安排;
(二)公用人防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从工程维护管理费中列支;
(三)防空地下室由投资者或使用者出资;
(四)单位人防工程,由工程隶属单位或使用单位出资
第二十七条
人防工程所属单位实施兼并或破产前,应及时向新的接收单位或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移交人防工程档案资料,办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交接手续,并进行备案。
第二十八条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工程的结构和防护密闭性能完好;
(二)工程的构配件无锈蚀、损坏;
(三)工程无渗漏;
(四)空气洁净,饮用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五)通风、给排水、供电、通信、消防系统工作正常;
(六)工程的进出道路畅通,通风、出入等孔口的伪装和地面附属设施完好;
(七)防汛设施安全可靠
第二十九条
禁止下列危害人防工程的行为:
(一)向人防工程内及其孔口周围20米范围内排放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
(二)在人防工程内生产或者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三)在人防工程安全使用保护范围(距人防工程围护结构5米)内进行采石、取土、钻探、爆破等作业;
(四)堵塞、毁坏、擅自占用人防工程及其出入口;
(五)覆盖、损坏人防工程的测量标志;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人防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
第三十条
平时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必须遵守人防工程维护、安全、防火等管理规定,不得改变工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人防工程的防护效能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个人需要对人防工程进行内部装修的,要事先报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
使用人防工程,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
第三十二条
人防工程除保密工程外,应当设立规范统一的标识牌。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拆除的,必须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权限审批,并由拆除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不少于原面积、不低于原防护等级的标准补建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补建的,应当按照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防工程建设补偿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规定易地建设。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造价投资微探 第8篇
一、工程造价管理和造价投资的内涵
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是降低造价或者将造价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它综合了法律、经济和技术等多种手段, 对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的造价进行了全方位的管理, 包括预测、监督、控制和优化等等, 从而可以全面实现项目投资的整体效益。目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有很多不同的含义, 通常认为工程造价有以下两方面:一是投资费用, 二是产品价格。投资费用是从投资者角度来分析的, 属于投资管理范围, 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实际的全部开支各预期资金的投资费用;而产品价格主要是反映工程在市场交易中的价格, 这是属于承包商方面来讨论的, 是价格管理的范围, 它们有不同的经济过程和意义。但从专业的角度来看, 工程造价应该具有独特的含义, 但包含的内涵却是丰富多彩的, 故工程造价应该是工程建造的价格, 是建造工程项目全部投入的成本费用。造价投资是一种行为过程, 它包含工程项目资金的投入、项目实施、项目控制和资金回收等几方面内容, 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造价、过程控制和竣工之后的结算。因此, 投资的行为过程比起造价管理来说是要漫长一些, 虽然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造价投资都属于资金运作, 但是造价是将货币资金转变为达到特定目标额度范围内的资产, 而投资则是将货币资金转变为资产, 同时凭借资产的使用来达到货币资金的回收, 二者又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二、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和造价投资现状
目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和造价投资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才开始建立与完善起来, 政府相关部门也可以直接参与和管理经济活动, 并设计了各工程阶段预算和概算, 有具体的编制原则和内容、方法, 以及审批的办法, 还规定了费用定额和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审批、管理等权限, 从而形成了相对稳定和完备的概预算定额管理体系。工程施工的主要设备材料的价格、人工工资和利税分配, 都会在概预算制度上进行确定, 同时也对政府进行投资发挥了重大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在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和造价投资上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 没有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造价投资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就是要通过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 将人力、物力和资金充分地进行合理化利用。自从建筑产品进入市场后, 受社会经济的影响, 市场对工程造价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多, 但目前我国各企业在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造价投资上还没有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 信息传播的速度没不快。通常在这一管理和投资过程中,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大多数还停留在“三性一静”、“四算”分离和“三超”上, 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
2. 工程造价控制重施工轻设计。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对进行建设前期阶段不太重视, 也不会过多地去进行设计和预算, 没有做好充分的工程造价预算, 就进行工程造价投资, 通过把重点放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后期阶段, 或者是工程进行到最后的核算阶段, 因此往往造成投资超限的现象。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在进行工程造价上还没有像发达国家那样重视事前预控和事中控制, 都是较注重技术, 对工程具体造价多少都不太关注, 等建设完后才一起进行核算。因此总是会事与愿违, 导致建筑设计人员不得不反复更改设计, 又反复施工。
3. 缺乏健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建立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但都不太健全, 也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咨询作用。大多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规模都比较小, 实力不雄厚, 而且技术力量也不强大,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不太完善, 自身也存在很多问题, 基础差, 行业管理体制比较混乱, 受主管部门的约束过多, 严重阻碍了公平竞争的发展, 所以很难适应千变万化和竞争激烈的市场。
4. 缺乏高素质的工程造价技术人才。
工程造价技术人员必需要获得工程造价师资格证才能进行实践工作。但是目前我国很多工程造价人员虽然已经取得了从业资格, 但是综合素质和技术并不高, 也没有太多的实践经验, 都是在主管部门和领导的意志下进行工作, 所开展的工作内容也很单一, 服务的领域也不宽广, 甚至有少数工程造价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是无证上岗的, 很难满足日趋多元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因此, 急需一大批为项目投资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的高素质综合型工程造价专业人才。
三、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和造价投资的具体策略
从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和造价投资现状分析得出, 要想从根本上来解决这些实际问题,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完善。
1. 改变传统观念, 树立全新的造价投资意识。
改变传统观念, 树立全新的造价投资意识, 是目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造价投资所有面临的实际问题。管理和投资的目的就是要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的研究和分析, 根据工程实施的状况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进行正确的调整和改正, 保证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 以便更好地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目标。
2. 提高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的力度。
近几年来, 由于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 网络已变得无孔不入, 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造价投资已越来越依赖电脑技术和网络技术, 今后, 我国工程造价越来越趋向信息化管理。如工程造价可以通过网络向各个市场发布材价信息, 让各企业进行对比和测定, 并通过市场竞争来进行定价, 确保材价的合理性。因此, 提高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的力度, 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和投资的信息化管理, 将是我国工程造价领域和建筑业的必经之路。
3. 建立完善的工程计价体系, 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目前, 我国的建筑经济责任制度还存在很多弊端, 而且有很多制度都还不完善, 对建筑内部的具体事宜分工不细致, 也不到位, 很难形成统一和完善的责任制度。再加之很多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 有些计价人员在建筑项目管理造价上没有认识的底蕴, 全凭粗浅意识里的想法一意孤行, 所以很容易造成造价失去控制的现象。为了避免造成资金流失, 保证施工企业获得最高的投资利益, 就要建立完善的工程计价体系, 并且有效推行, 在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同时, 使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造价投资更加有效地实行。
4. 加大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目前我国工程造价预算人员的业务水平并不高, 有些预算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 也没有获取合格的资格证就私自上岗。因此, 使工程造价进行预算时也会有偏事实, 导致整个工程建设的不成功, 结果让建筑、设计人员反复进行建造, 既浪费了物力和人力, 又使建筑资金无法周转, 出现所编制的工程预结算不正确。所以, 针对这种情况, 加大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已经显得十分重要, 要结合目前工程造价的信息化管理, 对专业人员进行工程预结算专业电脑培训, 培养他们运用电脑编审工程预结算, 从而推广普及电脑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预算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定期对预算人员进行业务讨论, 对造价管理献计献策。
综上所述, 要想有效地控制工程项目造作管理和投资, 就要管理好工程项目的每一个环节, 不能忽视任何一个可能提高造价的细节问题, 保证工程项目达到投资的预期目标, 实现双赢的目的。因此,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 总结以往的经验, 进一步提高建筑单位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编制出更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和投资制度来为工程企业服务是十分迫切的, 也是适应目前市场经济发展所需的。
摘要:近年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许多企业都如雨后春笋, 正在不断蓬勃兴起, 无论是电力还是建筑等行业, 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也导致了行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白热化, 各企业要想从众多企业中脱颍而出, 就要在工程造价和工程造价投资上下功夫。对此, 文章分析了工程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的内涵和现状, 并探讨了相应的策略, 以求企业稳步向前发展。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投资控制,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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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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