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机制创新范文
融资机制创新范文(精选12篇)
融资机制创新 第1篇
一、我国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
目前, 我国80%以上的小企业主要依靠内源融资, 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 内源融资很难满足企业投资需求, 对外部资金的需求也就愈加迫切。但是, 小企业在寻求外源融资时却面临诸多困难。
(一) 直接融资渠道不畅
一是小企业难以满足进入主板、创业板市场融资的条件。虽然我国有一部分成长性高的小企业通过依附或挂靠大企业, 利用大企业的力量获得资本市场融资, 但大部分小企业不能直接进入资本市场。
二是中小企业集合债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中小企业集合债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促进优质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但自2007年至今, 只有深圳、北京、大连三地发行了总计18.2亿元的集合债, 审批难、担保难等问题制约着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步伐, 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频、快”的特点。
(二) 间接融资渠道狭窄
一是小企业融资过度依赖银行贷款, 而银行受资金供应能力和制度安排的约束, 难以满足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对于银行而言, 无论贷款数额大小, 其每笔贷款的管理费用和其他成本的差异并不是很大, 企业贷款量越大, 银行的单位贷款成本越小。因此, 商业银行更愿意把贷款投向于国有大型企业。
二是银行内部缺乏有利于小企业融资的激励机制。目前银行的激励措施和约束机制没有区分小企业贷款和大企业贷款, 银行分支机构和客户经理必然会选择大中型客户作为营销对象。
(三) 融资服务体系缺乏
一是缺少为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目前各商业银行都有独立的风险管理系统, 但没有专门针对小企业的金融管理系统, 导致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自动化程度低, 限制了金融机构为小企业服务的积极性。
二是信用担保机构发展面临较大风险。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的合作可以有效转移商业银行的风险, 对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发挥一定作用。但在目前诚信缺失的社会状态下, 担保机构的担保风险较大, 担保公司为降低风险会要求被担保的企业向其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这会令小企业的融资负担更重。
二、小企业传统融资机制存在的缺陷及原因
融资机制是指资金融通系统内的各个构成要素及其相互之间的作用关系和调控方式。从目前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可以看出, 传统的融资模式无法很好地解决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因此, 有必要剖析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成因, 为改进融资机制作铺垫。
(一) 直接融资体制有待完善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 小企业进入证券市场都面临重重困难。在现有政策和金融环境下, 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较高, 小企业难以在资本市场找到直接融资的途径, 想通过证券市场融资非常困难。另一方面, 企业发行债券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 绝大部分小企业是不符合要求的, 小企业很难取得发行债券融资的资格。
(二) 小企业的高风险性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经营原则之间的矛盾
首先, 高风险性是小企业的基本缺陷。小企业决策随意性较高, 现金流量波动很大, 有效抵押物不足, 抗风险能力弱, 内控制度不健全, 产品质量和市场不稳定, 大部分小企业的情况难以符合商业银行贷款的基本条件。对银行而言, 首先考虑的是安全性, 向小企业发放贷款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其次, 小企业贷款单笔数额小、笔数多、成本高的特点决定了其不能像大型企业信贷业务那样, 给银行带来大量存款、结算、中间业务等收益。
(三) 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信息不对称
一般来说, 小企业的财务数据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 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健全, 一直以来也较少与银行发生业务往来, 银行无法为其建立信用档案。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不愿意向小企业提供资金。此外, 小企业经营不够透明, 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比大企业高。而且小企业规模小, 一旦出现风险比较容易改头换面逃避债务;小企业经营持续时间较短, 退出市场概率较高。这些因素使银行向小企业贷款承担的风险会高于向大企业贷款。因此, 事前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和事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 导致小企业融资能力降低。
(四) 高昂的融资成本限制了小企业的融资能力
首先, 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性、来源方式简单化和融资结构不合理导致融资成本无法达到最低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对深圳的41家中小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 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是商业银行。小企业融资模式单一, 增大了银行的风险。
其次, 民间借贷的高息限制了小企业的融资能力。民间借贷较容易实现无担保贷款, 在适应小企业资金需求方面比商业银行有优势。民间借贷本着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 必然执行高利率, 但小企业普遍资金不足, 高额利息必然限制其融资能力。
再次, 表外筹资致使小企业不能享有利息的抵税作用。企业进行表外融资有助于改善资产负债表的质量, 表面上看是优化了企业的财务状况, 但实质上扭曲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表外筹资费用较高可能造成企业亏损或利润的减少, 最终使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三、小企业融资机制创新的思路
小企业自身的特质与传统融资机制之间固有的客观矛盾决定了它们很难、甚至无法通过传统的融资方式解决创业或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因此, 可以通过微观的融资方式创新降低小企业融资的高风险性, 通过宏观的融资环境创新降低小企业融资的高成本。
(一) 微观融资方式创新
一是运用创新性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 合理搭配小企业融资的风险和收益。商业银行应根据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和特征, 创新金融产品, 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
二是通过资产证券化分离出高质量的资产和收入流稳定的项目或产品, 以此为担保进行融资。通过分离高质量的资产和收入流稳定的项目或产品, 形成高信用资产, 以此为担保进行融资, 可以大幅降低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三是根据产品的市场供需情况以及企业自身的生产能力, 设计具有高度灵活性的期权购买计划, 为小企业免除外源融资带来的不便。另一方面, 期权也可以看作一种不同于职工股的崭新激励机制, 能有效地把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与其自身利益结合起来, 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
四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小企业设计不同的贷款品种。制造业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量大、资金周转速度慢、经营活动和资金使用涉及面较宽, 因此风险较大;服务型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主要是存货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促销活动上的经营性开支借款, 特点是数量小、频率高、贷款周期短、贷款随机性大, 但风险相对较小;金融机构应分别设计不同的产品, 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咨询分析、财务方案设计和投融资顾问等个性化服务, 推出“小企业上市一路通”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 从整体上提升对小企业的服务水平。
(二) 宏观融资环境创新
一是深化商业银行制度改革, 特别是实行小企业信贷专业化, 成立附属于银行的小企业投资公司。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之后, 各家银行纷纷成立了小企业信贷中心。但由于小企业贷款的高风险性与商业银行“三性”之间的矛盾依旧存在, 大银行对小企业融资的冷淡并不会因为增设这样的部门而改观。要彻底改变这一现象, 可以将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独立出来, 成立附属于银行的小企业投资公司。
二是建立健全小企业融资诚信评价机制和担保机制。信息透明度低、缺乏有效担保是小企业融资的瓶颈, 只有企业、政府、银行以及中介机构联手合作才能有效解决问题。如银行通过审核人品、产品、抵质押品等“三品”和电表、水表、报关表等“三表”考查企业情况, 对企业建立起有效的评价。政府通过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担保基金和再担保基金制度, 降低担保机构的风险, 促进信用担保的发展。
惠州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第2篇
鼓励社会投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2号),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激发社会资本的投资活力,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补齐我市软硬基础设施短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断创新投融资机制,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着力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统一市场准入,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平等的投资环境,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建设,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调结构、补短板,服务全市生产力布局,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二、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一)交通基础设施领域
1.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公路建设投资力度。支持社会资本对武
—1— 深高速公路惠州段、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惠龙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沿线闲置土地进行整合开发,以开发收益支持高速公路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高速公路发展基金,完善收费公路建设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路管理局等单位负责)
2.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运营。以惠州城市轨道1号线、深圳地铁14号线惠州延长段、惠大铁路复线电气化改建工程等铁路项目为重点,支持社会资本通过独资、控股、参股以及其他方式参与我市铁路项目建设运营,促进铁路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业务和国家布局的铁路“走出去”项目。积极探索在惠城区、惠阳区、仲恺高新区、大亚湾开发区之间开通市郊(域)铁路运营可行性,综合开发利用铁路周边土地资源及站场毗邻区域商业资源,提高社会资本投资铁路的综合收益。(市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
3.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港口及航道基础设施建设。以惠州港马鞭洲主航道扩建工程、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等项目为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港口及航道建设基金,探索以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改造港口、内河航运、公共航道等基础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岛旅游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港务管理局、海洋渔业局、旅游局,省东江航道局等单位负责)
4.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2— 参与惠州军民合用机场改扩建二期工程及机场配套服务设施等投资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空港产业经济投资基金,支持打造惠州机场空港经济区。(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
5.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交通运输枢纽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惠州市中心客运枢纽、惠州市南部新城综合客运枢纽、惠阳区高铁站客运中心枢纽等客运枢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推行客运“一票式”和货运“一单制”运输,实现综合运输一体化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等单位负责)
(二)信息基础设施领域
积极推动社会资本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开展业务合作,支持社会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试点参与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请电信业务运营牌照,参股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以及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数据中心、物联网应用相关基础平台建设和运营。支持社会投资者参与“三网融合”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投资建设,拓展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基于“三网融合”的增值服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等单位负责)
(三)能源基础设施领域
以潼湖生态智慧区等新建工业园区为重点,鼓励社会资本取得地方供电部门支持下参与投资配电业务。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分布式电源工程、储能装置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支持民营
—3— 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等参与配套管道工程建设。支持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参与全省电力体制改革及配、售、用电侧改革,通过逐步健全的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机制,积极参与全省电力市场交易。(市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化局,惠州供电局等单位负责)
(四)生态环保领域
推进造林绿化工程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市级造林补贴机制,鼓励和调动各种社会主体造林积极性。加大碳汇林建设力度,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机制。生态公益林实行“按区位、分级别”进行经济补偿,对重点区位,如白盆珠水库、天堂山水库、显岗水库等大中型水库和市属国有林场、城镇周边、高速公路、铁路、省道等交通主干道两侧的第一重山,以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提高补偿标准,进行封山育林,严禁商业性砍伐,自然生长与淘汰的办法经营。对重点区位以外的其它范围内的一般生态公益林,采用一般补偿标准,可适当放宽限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经营。在保障生态效益、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林产品精深加工等生态产业。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为重点,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积极推进惠州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境监测社会化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推进惠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设。(市环保局、林业局等单位负责)
(五)水利和农业领域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新农村建设,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资机制。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4— 形成的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资产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持有和管护。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重大水利工程,与政府投资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市水务局、农业局等单位负责)
(六)市政基础设施领域
以加快市场竞争性配置为重点,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镇供水、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开发、公园配套服务、城市桥梁隧道、公共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按照“多式衔接、立体开发、功能融合、节约集约”的原则,对道路、桥梁等非经营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周边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稔平半岛供水工程、惠阳大亚湾第二条东江引水管道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等供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对已经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采用委托经营或移交—经营—移交(TOT)方式,转交社会资本运营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旧城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水务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园林局、环卫局等单位负责)
(七)社会事业领域
加快社会事业公立机构分类改革,允许社会资本参与社会事业公立机构股份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投资建设教育、医疗、养老、体育、旅游、文化设施。鼓励政府投资举办和建设的医院、养老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投标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社会资本投资的教育、医疗、养老、体育、旅游、文化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及财政补贴政策。(市发展改革
—5— 局、编办、民政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和计生局、体育局、旅游局、地税局等单位负责)
(八)重大发展平台领域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推进环大亚湾新区、潼湖生态智慧区、中韩(惠州)产业园等重大发展平台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探索完善跨区域项目共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环大亚湾新区管委会,潼湖生态智慧区指挥部,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局等单位负责)
三、政策支持
(一)规范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1.完善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的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推广PPP模式过程中的领域、流程、遴选等方面予以规范。(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
2.依托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建立和完善我市PPP项目库的信息管理,及时通过平台系统向外发布,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
3.全面准确评估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支出能力论证,切实控制和防范财政风险。(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
4.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按支出分类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统筹考虑,建立跨预算平衡机制,切实履行契约精神,增强社会资本信心。(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
(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1.理顺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核算水价成本,建立终端水价形成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制定水利工程供非农—6— 业用水价格,并根据供水成本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变化适时调整。价格调整不到位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运营单位进行合理补偿。(市发展改革局、水务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
2.健全市政基础设施价格调控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基于保障合理收益原则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运营企业进行合理补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单位负责)
3.推进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价格改革。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简化气价分类,减少交叉补贴。逐步放开工商业用气价格,引导工商业用户与气源供应方通过协商、交易平台竞争等方式确定天然气价格。贯彻落实省电力体制改革政策。(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三)创新融资方式
1.发挥投资基金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投向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政府整合财政性资金以适当方式对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予以支持。适时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优先发展的公共服务领域。(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等单位负责)
2.加大股权、债权直接融资力度。大力发展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融资工具,延长投资期限,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综合运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集合信托
—7— 计划等工具筹措投资资金,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建设。鼓励发行可续期债券以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停车场建设等领域有关专项债券,并促进各类债券进入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进行流通交易。(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银监分局等单位负责)
3.推进资产证券化及应收账款抵押融资。支持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争取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积极探索我市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等资产证券化。充分利用现有全国性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积极推广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融资租赁应收债权、供应商企业及承建企业应收账款等未来收益权再融资,大力推进特许经营权和具有稳定收益现金流项目的资产证券化。(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等单位负责)
4.探索创新信贷服务。配合省推动组合融资解决方案,协助完善重大基础设施整体融资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允许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配合省担保股权投资基金,寻求与省再担保公司合作,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加快建立健全融资政策性担保机构,为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领域投资提供非融资性担保服务。(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银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局、金融工作局等单位负责)
5.完善收益权属流转和交易机制。依托省产权交易平台,配合省建立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8— 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权属的流转和交易机制。培育地方性评估和评级机构、人才,协助省完善权属交易市场,为银行机构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权属质押贷款提供畅通的质押物处置保障。(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银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局、金融工作局等单位负责)
6.推进农业金融改革。充分发挥地方性金融机构尤其是农合机构的积极作用,探索采用融资担保和贴息、业务奖励、风险补偿、费用补贴、投资基金,以及互助信用、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方式,增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农林业企业的贷款融资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银监分局等单位负责)
7.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无抵押式贷款,探索建立有效的贷款偿还机制,在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为城镇化建设、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公路铁路、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提供长期稳定、利率优惠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中长期融资优势及引领导向作用,积极为地方建设提供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等综合金融服务,通过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银监分局,农发行惠州分行,市发展改革局、金融工作局等单位负责)
8.创新国际融资机制。进一步深化粤港澳投融资合作,推进跨境人民币跨境业务,推动粤港澳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动惠州企业赴港上市;积极推进我市与香港联交所沟通联系,鼓励金融机构为惠州“走出去”企业提供跟进投资、信贷、融资担保、风险管理等综合服务,组织协调金融服务于管理机构组建支持企业“走
—9— 出去”的金融服务联盟。(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等单位负责)
9.加强政银企社对接。面向金融机构、大型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投资机构定期发布重点领域投资项目,确保融资需求和投资需求信息对称,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机制,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发挥征信系统的融资促进功能。(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等单位负责)
(四)完善重点领域社会投资用地政策
1.保障重点领域社会投资项目用地。采取土地差别化供应措施,加强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坚持“保重点、保民生”的原则,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事业项目的建设用地。积极引导项目单位使用批而未征、批而未供或盘整回收等存量土地。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上,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事业项目的用地。(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单位负责)
2.完善土地开发利用和收入分配政策。研究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土地综合开发的收入分配政策。探索实行“主体运营+经营性配套资源+特许经营权”的整体投资运营模式,建立轨道交通等公交导向型项目建设土地综合利用机制。逐步取消对公益性事业项目划拨供地的制度,采取有偿方式供地,扩大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和市场配置的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
四、保障措施
—10—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是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协调推动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积极推动政策措施落地,加快推进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储备和实施。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间表,拓宽政策覆盖面,大胆创新运用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发展,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二)优化政府服务。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并联审批机制,清理精简前置审批条件,规范中介服务。试行信用承诺制,着力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全面加快项目审批速度,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加强产业政策支持和投资信息指导,搭建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信息发布平台,汇总重点领域项目,做好政策规划和项目信息定期发布工作,稳定市场预期。
(三)强化监督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明确监管细则。实施责任单位要加强内控管理,建立监督机制。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社会资本退出路径,健全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限制已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的企业进入重点领域。市发展改革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注重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创新 第3篇
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创新是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需要,也是小微企业客观发展和时代的要求。一是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措施逐步健全和完善。2003年1月我国施行《中小企业促进法》,奠定了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中小企业从此有了属于自己的一部法律。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了对该法律有关制度立法后评估工作,从而使这部实施了近10年的法律有了进一步完善的机会。二是国务院2005年、2009年先后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2011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新增微型企业这一中小企业类型,缓解小微企业群体融资难被纳入政府政策扶持范围。四是小微企业是企业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是最需要政府给予重点扶持的群体。五是小微企业是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六是融资难是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据了解,小企业获得贷款或授信在中低收入国家分别占31.8%和16.7%,而在高收入国家,该比例达到47.8%。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坚持政策创新、理论创新、实证创新,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合理的小微企业融资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构建小微企业融资机制的制度建设、创新和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机制的体制条件和外部环境上还缺乏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从国际上看,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设有微型企业标准,在税收、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方面对小微企业采取更特殊政策和更有效的融资机制。如法国,1995年颁布的《振兴中小企业计划》规定,税收扶持措施对失业人员创业、新建小企业可免3年所得税,创办工商企业可免两年所得税,后3年对企业盈利分别减少75%、50%和25%的所得税优惠。英国制定了鼓励个人投资者建立小企业计划,1999年废除了预交公司税,政府向小企业征收税额削减20%。欧盟还专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设立了二板市场—EASDAQ,可以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小企业融资困境与融资机制创新 第4篇
一、我国小企业的发展现状
由于全球经济复苏的脚步缓慢, 我国国家宏观调控的干涉力度增加, 使得大多数小企业的发展十分困难。
1. 小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
小企业的发展由于要面对原材料价格的增长, 劳动力成本的增加以及用地成本提高等经营性成本增加问题, 使得其发展举步维艰。在经营性成本不断增加的同时, 企业产品的价格却无法同步增加, 使得小企业的收益率逐渐下降, 缩小了利润空间。从而使得小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着成本增加, 收入却停滞不前, 最终利润下滑的困境。
2. 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使其发展雪上加霜
由于我国现阶段的金融体系和金融政策无法满足小企业融资的要求, 难以解决小企业融资规模小, 融资渠道少和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使得小企业的融资越发困难。在我国, 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大中型银行金融机构控制着大部分金融资源配置与供给, 而这些金融资源大多数的小企业都很难得到。
3. 小企业的转型和发展难度大
目前, 大部分的小企业由于其技术水平不高, 产品结构不太合理, 因而都是依靠着“低成本, 低价格, 低利润”的模式进行竞争, 无法适应经营成本上涨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要求。除此之外, 小企业在对人才的重视度伤害不够, 创新能力较弱, 使小企业很难成功转型。
二、小企业融资的特点
小企业的融资, 是对稀缺的资金资源进行配置的过程。由于资金是小企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资源, 使得融资的重要地位大大提高, 没有资金的支持, 小企业是很难得到发展的。
小企业自身的情况, 使得其融资具有以下的特点:小企业的发展规模并不大, 因而对于资金的需求数额不多, 但又急于需要而且索要次数频繁, 风险十分大。小企业的经营周期比较短, 其可用来抵押的资产不多, 又无盈利记录, 因而使得小企业得不到信任;小企业自身的本金较少, 难以抵押担保;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少, 融资方式又比较单一, 主要是借贷融资;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比较高, 增加了小企业的负担;小企业信息不对称, 进一步加深了其融资的难度;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 主要是民间借贷, 自我融资。
三、小企业的融资机制存在的问题
要解决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必须对其融资机制进行研究, 发现其中的缺陷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1. 直接融资体制不够完善
从小企业融资直接渠道少的问题, 我们针对性地对小企业的直接融资体制进行研究, 发现其直接融资体制还有待完善。由于我国目前现有政策和金融环境的限制, 小企业想要进入资本市场是很难得。因而使得小企业无法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而企业自行发展债券又受到政府的监控, 使得小企业也无法获得发行债券的资格。
2. 小企业融资的高风险不符合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经营原则
小企业由于其决策性较为随意, 资金流动快, 可抵押资产少, 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弱以及其企业制度不够完善, 产品市场不稳定, 使得商业银行给小企业进行贷款的风险过高, 不符合其贷款条件。而小企业的融资资金又比较少, 使得商业银行无法获得较大收益。
3. 小企业掌握的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间的信息不对称
小企业还未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 与银行业务来往不多, 使得银行无法为其建立信用档案, 只能依靠市场信息进行评估。由于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银行不愿意贷款给小型企业。小企业的经营不够科学和透明化, 容易发生逆向选择, 而且小企业的经营周期比较短, 退出市场竞争的机率比较大, 从而导致向银行贷款难度大。
4. 小企业的融资能力无法负担融资成本
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单一, 渠道少, 主要采用的是民间贷款。但民间贷款的融资成本又过高, 使得小企业不堪重负。
四、创新小企业融资机制的建议
1. 创新微观融资方式
创新微观融资方式要求把创新性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与小企业融资的风险和收益合理搭配起来;进行资产证券化, 将高质量的资产和收入稳定的项目或产品分离出来, 用作担保进行融资, 提升小企业的信任度, 降低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结合小企业自身的自身生产能力和其产品的市场需求状况, 制定灵活的期权购买计划, 并将期权视作一种崭新的激励机制, 从而进行有效管理;根据小企业的不同类型设计出不同的贷款方案。
2. 创新宏观融资方式
创新宏观融资方式要求对银行制度进行改革, 实行小企业信贷专业化, 由于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过高与银行的借贷原则有冲突, 若只是专门在银行中设立一个部门, 是无法改变银行对小企业融资的冷淡态度的,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就必须成立附属于银行的小企业投资公司;建立和完善小企业的融资诚信评价机制和担保机制, 为解决小企业信息度不够透明, 缺乏担保的问题, 必须进行企业、政府、银行以及一些中介机构来共同合作;由于融资方式中上市融资的重要性, 必须考虑到小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来进行资本市场融资的问题, 因而必须规范小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机制。
五、结束语
现阶段, 小企业的发展问题已越来越重要, 其发展能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稳定就业状况。而小企业在发展中融资问题成为首要问题, 因而, 必须创新小企业的融资机制, 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 才能促进小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融资机制创新 第5篇
记者 刘建谠 通讯员 陈文河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近年来,虞城县以破解建设发展资金瓶颈为重点,不断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创新融资服务方式,探索建立融资长效机制,助推了产业集聚区的快速发展。2010年,县三家担保公司共担保融资7.5亿元,担保余额5亿元,为产业集聚区项目企业担保资金近2.5亿元。今年以来,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近4000万元,企业融资达到8000余万元。目前,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建成区面积达4平方公里,已入驻企业142家,形成了五金电子和纺织服装两大主导产业集群,预计2011年可实现产值104亿元,可完成税收2.6亿元。
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虞城县制定多项优惠政策,建成了虞城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虞城县诚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虞城县金诺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3家投融资担保公司,并采取注入财政资本金、提供专项补贴资金、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将闲置国有资产、经营性资产等通过清产核资注入、鼓励企业股金投入等办法,不断增大3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壮大投融资平台实力,增强平台投融资能力。同时,引导投融资担保公司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的联系与合作,以项目建设为纽带,实现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有机结合。目前,县发投公司注册资金达1亿元、虞城县诚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虞城县金诺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均达6000余万元,且三家担保公司已进入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办公,为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融资服务。
做活做细投融资服务。一是注重做好企业融资能力建设。积极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效益潜力大的大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财务会计制度,提高企业的资信度和诚信度,培育提升企业融资能力,主动创造条件,争取金融部门支持。二是指导企业做好贷款申请工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多家金融机构制定了联系企业专项制度,专人指导企业制定贷款申报资料,并协助企业做好对上级行的贷款争取。三是定期组织金融机构专业人员,为企业开展融资辅导培训。四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掌握金融机构的放贷目标、方向和重点,使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融资方案。五是完善银企合作服务体系。
做优做实投融资长效机制。一是通过不同形式,协调组织企业参加融资推介会、座谈会、洽谈会,初步建立了银、政、企沟通协调长效机制。二是引导和鼓励担保公司积极创造适应金融机构的融资条件,奠定融资基础,用好用活金融政策,提升融资能力,争取金融机构信用评级、银团贷款、融资授信等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构建良好的银企合作长效机制。三是大力探索政府融资主体与证券发行机构、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重点项目的直接融资渠道。四是切实提高融资平台偿债能力,确保融资平台“借得来、用得好、管得住、还得起”。五是加强融资风险管理,鼓励担保公司之间开展分保、联保和再担保业务,分散和降低担保机构风险。六是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不讲诚信、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企业,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融资机制创新 第6篇
一是主动创新,先行先试。在充分结合各师发展实际的情况下,选取申报一师阿拉尔市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单位,确定五师双河市作为兵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试点单位,及时组织协调开展试点方案编制和调研工作。对双河市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结合兵团实际,研究制定了《兵团城镇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确定了22个城镇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32.2亿元,其中社会投资16.5亿元;明确了2015年试点城市供排水、供热、供气等各项城镇基础设施指标。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了试点工作负责委领导及具体联系处室,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
新疆兵团发展改革委主动加强上下沟通衔接,指导组织试点工作,确保城镇化投融资机制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积极争取到阿拉尔市、双河市列入国家87个深化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名单(新疆自治区为伊宁市、库尔勒市、乌苏市),落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试点资金5000万元。
创新融资途径机制问题研究 第7篇
(一) 国际融资现状。
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市场化程度不同特别是经济证券化程度不同, 不同类型国家企业融资的模式是不同的。目前发达国家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 证券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55%以上;另一种是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 银行贷款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80%以上。
(二) 国内融资现状。
中国融资主要有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两种方式。内源性融资主要是指中小企业通过自我积累形成的资金, 外源性融资是指中小企业通过各种途径从企业外部筹得的资金。我国现有的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 组织构架简单, 经营对象单一, 在初期发展阶段, 融资方式大多依靠企业自身内部积累。但是, 随着市场和企业的发展, 中小企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市场发展导致行业之间竞争激烈, 企业需要依靠融资来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然而, 国内中小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 产品科技含量低导致经济效益低, 内源融资受到企业自身资本积累能力的制约, 因此加剧了企业对外部融资的需求程度。
目前, 国内中小企业外部融资渠道少, 筹资能力低, 且政府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多, 民间的集资又视为非法。因此, 融资困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影响融资问题的因素分析
对于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背后的原因, 主要是来自企业本身、金融机制与政府三个方面。
(一) 企业本身方面。
基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自身原因分析:中小企业一是自有资金缺乏。中小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 其生产技术比较落后, 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 易导致经济效益低, 从而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二是守法诚信的问题上存在缺陷。中小企业面临信用缺失危机, 信息严重不对称, 资信度差, 抵押资产少, 抵御风险的能力较低等多方面的问题, 因此, 金融机构在面临这些自有资本较少的中小企业时不得不采取谨慎的信贷措施和对策。三是融资结构不合理。中小企业过度依赖于间接融资, 特别是银行信贷资金, 融资的结构性失衡局限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思路。
(二) 金融机制方面。
我国金融体系结构不合理, 主要体现在:一是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完善, 中小企业寻求担保困难。目前信用担保机构中, 注册资本到位率低, 运转不规范, 同时存在担保基金量小, 协作银行选择困难等问题, 且一些担保机构实力不足, 承担过低的风险责任。缺乏有效的贷款担保机制, 势必会影响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 从而形成融资难的问题。二是融资成本较高。三是银企信息不对称, 信贷程序复杂, 也成为制约贷款服务的重要因素。四是融资机构运作管理方式缺陷。担保公司对申请担保的企业的审查要求严格, 许多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无法从银行机构获得贷款, 同样也无法从担保公司取得担保。
(三) 政府方面。
政府作为企业经济的拥护者, 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做的不够完善, 没有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和法律环境。突出表现在:一是政府观念没有彻底改变, 政策没有实质性改善。现在的政府人员仍然保留着计划经济的观念。二是我国的中小企业法规建设还不完善, 不能完全做到有法可依。我国的政府机构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基本不是依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设立的, 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常常出现政出多门的现象。
三、融资途径机制的创新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这不仅需要企业内部融资方式的创新, 也需要不断研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种, 搭建综合融资平台, 以及不断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一) 提高中小企业整体素质, 改善其自身融资条件。
为了改善企业的融资能力,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增强中小企业自身实力, 增强内源性融资能力。企业要逐步引进先进的科学的管理模式, 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对生产技术和产品要进行改革和创新, 在市场中找到企业独特的发展空间, 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增强的同时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从而可以增强中小企业的内源性的融资能力。二是要尽快提高企业的资信度。中小企业应该着力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建设, 完整地体现资本的真实性, 把诚信落实到实处。另外, 政府应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合理的相关政策, 加强监督管理, 从而协助中小企业进行信用管理。国有商业银行应改革企业信用评级标准, 以重视企业经济效益为主, 企业规模为辅, 以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 最终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三是中小企业需建立合理的融资结构。中小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阶段的不同来确定融资结构, 拓宽融资渠道, 根据自身的优势与发展阶段, 寻求担保、股权融资、典当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二) 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增强融资能力。
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获得融资, 除此之外, 还可以引入私募股权基金、使用无形资产以及设备租赁的方式实现融资。
1. 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以私募方式募集资金并投资于私募股权的基金, 是改善和优化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重要手段。它作为一种重要的投入方式, 可以满足企业多渠道融资的需求, 压缩企业负债率, 减轻对银行的过度依赖状况, 优化了企业融资结构。目前, 大量未上市企业因为缺乏股权融资渠道, 所以对银行贷款形成过度的依赖性。这种融资结构使许多企业背上巨额债务, 形成超高负债率, 从而形成潜在的财务风险。这些企业获得股权投资基金的支持, 可以大大削弱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 降低企业和银行的金融与财务风险。
2. 无形资产担保融资。
无形资产担保融资, 是指企业以无形资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无形资产可以作为抵押物获取银行贷款。如今, 我国的中小企业逐渐由劳动密集型向高新科技靠拢, 企业内部拥有丰富的无形资产资源, 例如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因此, 需要积极扶持这种新融资方式, 以无形资产作为抵押物获取银行贷款, 可以缓解拥有高科技服务和产品的中小企业渴望通过无形资产担保进行融资的需求。
3.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 缓解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方面的中长期资金压力, 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融资租赁凭借还款方式灵活, 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条件, 强化资产管理等独特优势, 使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自己所需要的机器设备。
(三) 构建全方位综合融资平台, 弥补融资缺失。
所谓综合融资平台, 就是以担保再担保、创业投资、融资租赁、产业投资基金等为基础, 联合引领银行、证券、金融租赁、信托、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等多种金融机构, 引导、聚合社会资本, 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融资服务。另一层次讲, 打好融资组合拳, 即合理地将各种融资手段用于企业的不同阶段发展阶段, 有效地促进企业发展。融资机构要为市场前景看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转方式调结构的企业提供雪中送炭式的融资服务, 弥补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的缺失。这样才能够形成企业发展、财政增收、就业增加、各类金融机构共赢、社会更加和谐的多赢局面。
(四) 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政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金融的法律法规, 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省市及自治区应该在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 结合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 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应落实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长期以来, 国内企业与外资企业在税收方面享受着不平等的待遇, 因此可参照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措施, 减免对中小企业的部分税收, 并且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不合理收费的现象。
综上所述,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融资途径的创新, 这不仅要依靠企业内部融资途径创新, 而且要不断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法律、法规建设及金融服务品种的创新, 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构建全方位综合融资平台等, 相信随着中小企业融资途径的不断拓展、创新, 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一定能够得到缓解, 中小企业也将会迎来快速发展的春天。
摘要:当前, 我国中小企业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且在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 如今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 严重制约着其发展, 这其中既有企业自身的原因, 也有外部环境因素的约束和缺陷。在这种形势下, 引导中小企业融资创新, 不断开辟新的融资方式和拓宽融资路线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为此本文试从创新融资途径机制上进行研究, 为中小企业开辟融资新途径。
融资机制创新 第8篇
麦可思研究院发布的《2014年大学生就业蓝皮书》指出, 2011~2013年, 中国大学毕业生半年后自主创业的比例是不断增加的 (2013年增至2.3%) , 而美国大学生实际创业的人数已经超过20%。相比之下, 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之路还很长。
本项目通过对杭州市各大创业园以及高校创业大学生的调研发现, 创业融资难、金融支持程度微弱, 是制约大部分处在初创期企业生存的主要原因, 而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企业大多为初创型企业。
为了深入了解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融资需求和融资方向, 研究提高融资效率的方法, 以及金融机构如何在企业初创期寻找优质发展的创业企业, 笔者走访了杭州市各大学生创业园区, 对杭州市各高校、创业园的大学生创业融资状况进行了调查, 对现行的创业融资机制进行了研究。在完善现有大学生创业融资机制的基础上, 就如何构建有效的创新创业融资机制, 提高大学生创业融资的成功率, 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大学生创业融资需求分析
1.调研概况
本项目的调查时间是2012年10月到11月, 调查主要采用面对面的问卷式调查方法。问卷涉及杭州市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和达创业园等11个创业园和杭州市各高校, 内容主要包括:大学生创业企业融资途径的选择、对金融支持产品的了解、对金融服务的了解、亟需获得的融资政策4个方面。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610份, 收回问卷610份, 其中有效问卷423份, 有效问卷回收率为69.34%。从性别结构看, 男性占45.39%、女性占54.61%;从受教育程度看, 在校生占87.71%、毕业生占12.29%;从创业经历看, 有创业经历的占26.48%;从从事的行业看, 电商、文创产业的占比相对较高, 分别为17.26%、11.11%。
2.大学生创业融资现状分析
(1) 大学生创业普遍存在融资需求。调查数据显示, 受调查的大学生创业者中, 有76.6%的人认为, 自有资金不足是当前面临的主要资金困难。另外, 认为金融机构贷款门槛较高及政府补助金太少的比例, 分别达到了32.86%和29.55%。而选择无资金困难的人数只有10.4%。可见, 大学生创业普遍存在融资需求。
(2) 大学生创业融资主打亲情牌。本项目调研的企业大多数处于初创期, 金融机构对处于这个时期企业的投资风险高、投资回报率低, 因此, 规范的创业投资机构基本不会涉及这个阶段的企业。图1为大学生创业融资来源渠道。
图1显示:在大学生自主创业融资方式中, 有60.52%的人选择向亲戚朋友借款、52.01%的人选择个人储蓄、44.21%的人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34.28%的人选择政府资金补助, 而选择民间借款、企业投资、风险投资的分别是14.66%、15.37%、13.24%。调研发现, 企业管理者的融资观念保守, 其融资方式的选择次序是:亲朋借款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国家金融支持, 除此之外的融资方式很少了解, 更鲜有涉足。其中, 亲朋好友成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普遍并且有效的债券融资者, 亲友甚至成为大学生创业的主体。“中国式大学生创业”较突出的观点是, 家境殷实或在稳定的工作中脱离出来的人较适合自主创业。另外, 尽管银行贷款存在办理手续繁琐、贷款金额低、回报时间长等各种缺点, 大学生创业者却愿意花时间和精力申请银行贷款, 可见融资理念的保守。大学生创业亟需从亲情融资中扩展出来, 拓宽融资渠道, 突破融资难的“瓶颈”。
(3) 大学生对创业的金融支持了解较少。在了解优惠政策方面, 表1显示:创业大学生对关于基金方面的相关政策支持了解甚少, 所占比例仅有18.44%, 而学校、政府补贴和贷款优惠是创业大学生了解较多的, 所占比例分别达到了63.12%、54.85%。在金融服务方面, 表2显示:当被问及金融服务存在的缺陷时, 52.96%的大学生创业者选择不了解金融支持政策。可见, 不了解大学生创业的金融支持成为主要问题。在这种现状下, 一方面政府、学校制定的创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能及时地、完全地被创业大学生所了解;另一方面, 大学生的金融需求诉求无法直接、准确地传递给政策制定部门, 导致政府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存在缺陷, 降低了大学生创业融资效率, 从而导致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低下。
(4) 现有融资机制无法满足大学生创业的融资需求。图2显示:对希望获得的金融支持, 71.39%的创业者选择了学校、政府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政策服务, 50.12%的人选择银行放款贷款条件, 48.46%的人选择良好的宏观环境, 有47.28%的人认为, 应加大社会创业基金的投入, 35.93%的人选择简化各种金融支持产品的申请手续。可见, 现有的融资机制无法满足大学生创业的金融需求。另外, 创业者认为, 公共部门对大学生创业者提供的金融政策服务是否完善, 是大学生创业成功的关键。
大学生创业融资机制的问题分析
1.当前大学生的创业融资模式
自有资金是大学生创业初期的主要资金来源。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主要有三种:政府推动的融资渠道、商业性融资、亲情融资。大学生创业具体的融资渠道如图3所示。
2.当前大学生创业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1) 政府推动的创业优惠政策不具针对性。第一, 政府资金补贴获取过程较长, 补贴的资金对大学生创业者来说杯水车薪。在创业关键的头三年, 政府虽然确实在资金上予以了一定的补贴, 但实际上并不能为创业大学生解决前期的资金问题。第二, 政府担保小额贷款与贴息政策限制较多, 申请手续繁琐。创业资金的到位需要经过漫长的等待, 创业资金无法发挥其作用, 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优惠政策成了摆设。第三, 政府引导的创业基金、专项资金等优惠获得门槛高、覆盖程度低。创业基金不仅具有地域偏好性、行业偏好性, 创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联系还存在脱节, 企业不能从政府手中获得资金支持从事技术研发等活动, 降低了创业的成功率。
(2) 银行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利益激励机制不完善。银行支持大学生创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是贷款。但是银行运营的主要目的是盈利, 对大学生创业融资的支持并不能扩大银行本身的利润, 这使得银行本身缺乏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动力。并且银行具有自身的风险审核过程, 政府的倡导不能使银行忽略其风险, 这就要求大学生在申请贷款的时候, 同样需要严格遵守银行贷款申请的相关流程。这便引申出大学生银行贷款的一系列问题:第一, 申请程序繁琐。许多非本地大学生创业者难以符合申贷基本条件。第二, 贷款条件苛刻。申贷过程中, 大学生创业者难以寻求第三方担保。第三, 财务风险高。大学生创业者在创业初期, 经营情况不够稳定, 一旦经营状况不佳时, 无力归还借款, 难以承受高额滞纳金和利息。
(3) 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我国的风险投资早期更加青睐互联网行业, 如阿里巴巴、搜狐、新浪等。尽管后期转向教育培训、消费品连锁、新能源等行业, 使风险投资的行业有所拓宽, 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达。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仍有待完善, 政府资金仍是我国风险投资资本的主要来源, 资本来源渠道较为单一。另外, 由于法律政策等原因, 民间资本很难加入, 募资渠道也相对有限, 风险投资还缺乏有效的管理及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等问题, 这些问题阻碍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与美国、英国等国家不同, 我国不发达的风险投资, 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大学生进入风险投资这一门槛, 因此对大学生的创业融资不利。
对大学生创业融资机制创新的建议
1.改善大学生创业融资机制
(1) 提高政府对大学生创业融资优惠政策的含金量。对政府担保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应放开生源地等多项限制, 缩短审批周期, 简化申请手续, 以有利于企业快速获得资本, 尽快投入生产。对大学生创业基金和专项资金支持, 政府不应局限于科研项目的发展, 应着眼于市场的潮流, 强化政府资本与创业企业的对接, 降低申请门槛, 加大资助力度, 对更多具有成长潜力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投资。充分发挥科技企业种子资金、创投引导基金、债权基金、天使基金、“风险池”基金促进创业的积极作用。
(2) 银行提供更全面的小额贷款服务。第一, 银行可成立专门机构, 聘请专员从事专门服务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服务机构。一方面, 可针对大学生自身的特点, 量身定做金融支持制度和优惠政策;另一方面, 可为大学生创业开通绿色通道, 提供全面完整的服务。第二, 银行可尝试减少大学生创业贷款的审核期限, 保证创业大学生能够将资金尽快投入到企业运营中。调查发现, 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仍旧沿用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信用担保相结合的方式, 但是, 相对于大学生的创业现状而言, 担保制度是苛刻的, 难以实现。银行可放宽这类担保制度制约, 放宽大学生申请贷款条件, 提高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成功率。
(3) 减税政策鼓励创业投资。在创业投资中, 减税政策除了针对创业企业而言, 还可针对投资企业。例如, 2000年英国开始实施《公司创业投资法规》, 该法规对股权投资的减税政策作了如下规定:公司如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创业投资领域, 可获得税收优惠, 若再投资, 公司税可推迟缴纳;当投资公司处理股权投资时, 若出现资本损失, 可得到损失补偿。政府资金 (财政预算和国有机构) , 企业、个人和国外资本是我国风险投资创业资本的主要来源, 而其中政府资金又占大多数。因此, 应借鉴英国的经验, 引入股权投资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 适当降低政府资金的出资比例。政府在发挥引导作用的同时, 可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 结合我国法律法规, 使风险投资在我国得到进一步发展, 从而发挥其对大学生创业融资更大的支持作用。
2.针对大学生创业的金融创新
(1) 积极推进以市场为主导、政府为引导的风险共担机制。以大学生为首的创业项目, 与社会接触不多, 社会上的融资机构无法对创业大学生的项目预期收益做出准确判断, 贸然的资金投入将使投资方承担极大的风险。因此, 建立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 可以直接扩大创业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社会资金融入, 包括社会上的公司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基金等。建立能够使用我国创业大学生创业融资的分担机制, 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创业大学生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首先, 政府应设立创业大学生专项扶持基金, 带领社会资金进入新生企业;其次, 建立健全创业大学生信用再担保体系, 依靠再担保企业分散风险投资企业风险, 提高投资商的信心。第二, 协作银行和担保机构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在创业大学生的资金导入中, 同时融入银行和担保机构, 这一举措能够有效降低银行和担保机构投资于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风险, 从而减轻银行和担保机构对创业大学生项目的忧虑。第三, 建立针对创业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项目评估机构, 为创业大学生向社会金融机构提供公正的评估报告, 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投资商对投资的忧虑, 从而实现资金的融通。
(2) 建立创业商业保险, 降低大学生的创业风险。创业商业保险在我国还是有待开发的领域, 但在美国的发展已较为成熟。美国商业保险公司通过对创业企业或个人的创业计划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 为那些理论上拥有较高收益率的创业项目和计划提供最低收益的商业保险, 意味着如果这些创业计划不能达到最低收益, 保险公司将给予赔付。这对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了较为重要的制度保障, 同时, 大学生创业风险由此达到了可预期的程度。我国可根据国内保险行业的发展情况, 打破创业保险领域这一空白, 这样可通过市场的约束, 使大学生的创业活动顺应市场潮流。
(3) 网络众筹开启创业融资新渠道。从国外的发展情况来看, 众筹的模式主要分为, 债券众筹、股权众筹、回报众筹、捐赠众筹四种。作为一种互联网商业模式, 相对于传统的创业融资方式, 众筹的最大优势是, 个体资金汇聚成庞大的民间资本, 参与到大学生创业活动中来。另外, 网络的开放也为创业项目做了免费的市场推广。同时, 由于目前我国不允许股权众筹或资金回报, 因此融资风险较小, 项目发起人也可根据众筹的情况, 评估项目运行失败的风险。当前, 国内已产生了针对性不尽相同的众筹网站, 如关注科技和创意设计较多的“点名时间”、专供音乐项目类的“乐童音乐”、综合类的“众筹网”等。由于我国的法律政策与国外不同, 为了避免涉嫌“非法集资”, 他们大多声明众筹回报为产品回报或服务回报, 而非股权或资金回报。由于投资者投资的过程实际上已偏离了投资行为, 更像是对产品或者服务的购买行为。因此, 我国多个项目投资人提前购买某一产品或服务的众筹方式, 更像一个团购模式。未来我国网络众筹的发展, 应在借鉴国外众筹发展模式的前提下, 挖掘符合我国市场发展的众筹模式, 重点关注股权融资的立法问题、投资者保护问题、平台开放性可能带来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
总之, 在完善现有创业融资机制的前提下, 社会各界应关注风险共担、创业保险、网络众筹等, 能够为大学生创业融资解决实际问题的新型创业融资渠道和方法, 而大学生自身也应掌握创业知识, 提升创业能力。市场、政府、高校、创业者的能力互相协调、共同发展, 才能创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促进大学创业融资机制的创新。
摘要:当前, 在所有制约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因素中, 创业融资是主要因素, 提高创业融资效率是大学生创业成功的重要途径。笔者根据对杭州市各高校、创业园的大学生创业的调查, 以及对现行创业融资机制的研究, 在完善现有大学生创业融资机制的基础上, 对如何构建有效的创新创业融资机制, 提高大学生创业融资成功率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融资,机制创新
参考文献
[1]蔡渊.政府在大学生创业中的角色分析[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07 (18) :88.
[2]薛文理, 曾刚.我国创业环境下政府创新基金对创业企业的扶持作用[J].科技与经济, 2007 (1) :39-43.
[3]肖本华.美国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南方金融, 2013 (1) :52-56.
融资机制创新 第9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难,机制创新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1. 直接融资渠道不畅。
直接融资, 即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方式融资。然而, 我国的直接融资渠道十分狭窄, 只有成熟的证券市场, 包括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
目前, 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已经降低了融资门槛, 不强制要求企业进行银行担保, 但对于求资若渴的中小企业而言, 现在的市场形势下, 发债申请获得证监会通过还是相当困难。此外, 中小企业规模较小, 信用评级不高, 企业经营波动性较大, 如果发行较长期限的公司债, 投资者难以判断在此期间公司会发生什么样的经营风险, 这必然也会产生一定的信用溢价。
目前, 我国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买“壳”、借“壳”、股份制改造等方式进入主板市场进行融资, 但这种方式解决的只是部分中小企业的资金问题, 而这部分企业一般是规模较大、技术或产品较成熟、经营管理较好、经济效益较佳、发展前景较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产业, 往往只占中小企业总量的一部分。
2. 间接融资渠道狭窄, 过渡依赖银行贷款。
在间接融资方式中, 中小企业融资供应的98.7%来自银行贷款, 而银行受资金供应能力和制度安排的约束, 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尤其是在去年下半年宏观调控银根紧缩的情况下, 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附带了许多苛刻的条件。
3. 信用担保机构发展迅速, 但也存在很大风险。
担保行业在我国还属于新兴行业, 特别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经营对象又是信用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 加之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环境及市场体系的不完善, 导致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具有较高的风险。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 大力扶持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城市商业银行是城市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主要来源,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主要来源, 必须从深化改革下手, 从政策上扶持, 监管上防范风险。对于目前出现的支付问题和经营困难, 要采取积极救助的措施, 包括联合、兼并、托管等多种形式, 尽量避免其倒闭, 并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 增强存户对中小存款金融机构的信心, 维护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誉。
2. 进行金融创新。
一是要积极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结算、汇兑、转账及财务管理、咨询评估、资产清算等方面的配套服务;二是开拓新的融资手段, 为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针对中小企业抗御市场风险能力低的情况, 推广实物融资服务和担保融资服务, 并运用商业票据避免信用风险。为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运用基金的形式筹集一部分资金, 主要用于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无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项目的运用。通过资本金投入、贷款、贴息等方式, 有效地引导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及其他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3. 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制度。
第一是由银行等相关企业与政府财政合作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担保基金。对基金准入条件应作出严格限制, 信用等级低、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恶化的企业不得进入基金, 基金也不得提供担保;第二是加快建立地方信贷担保体系。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建立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 有条件的区县, 应该按照《关于建立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经济总量大的县 (区) 可建立分支机构”的条款, 积极筹建信贷担保体系的分支机构, 从制度上为银行规避金融风险、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创造必要条件。
4. 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目前, 我国各类公司制企业, 虽然尽了上缴公司所得税的义务, 但仍然不能完全享有自由发行债券和股票的权力。如果公司想发行债券或股票, 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 符合一定条件者, 才能获得发行权;而且所发行的债券, 特别是股票, 必须进入公开市场, 不允许柜台交易的存在。建议尽快建立我国正常的债券或股票的柜台交易市体系。
三、中小企业融资机制的创新
1. 加强融资平台自身建设。
加强融资平台自身建设是做大做强中小企业成长贷款融资平台的关键。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平台的各项运行管理制度, 实现平台运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不断提升平台的服务功能和运作效率。要以控制风险为核心, 进一步完善平台的风险评估决策机制、风险激励与约束机制和贷后监督检查机制, 切实加强风险的防范和管控。
2. 稳步扩大平台担保公司“抱团增信”规模。
根据平台的运行状况, 继续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风险控制好、经营管理规范、担保实力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入中小企业成长贷款融资平台, 增强平台成员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 进一步扩大平台“抱团增信”规模, 提升平台的信用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实现平台业务的稳步扩张。
3. 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成长贷款融资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
根据中小企业贷款“短、小、频、快”的特点, 加快中小企业成长贷款融资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步伐。在确保风险控制的前提下, 积极推出符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贷款产品和服务, 适当放宽贷款期限和贷款限额, 改变目前“清一色”的流动资金贷款状况。进一步优化平台业务办理流程, 提高贷款评审和发放效率, 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成长贷款融资平台的融资服务功能。
参考文献
[1]孔曙东:《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经验及启示》,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7年版.
[2]王松奇:《金融学》第二版,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0年版.
[3]张育军:《中小企业融资的六个基本共识问题》, 《第二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文集》,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4年.
融资机制创新 第10篇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式。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优化政府投资方向,改进投资使用方式,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三是创新融资方式,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质押等担保贷款业务。采取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农业保险等方式,增强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能力。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为重大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资金支持。发展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中小企业便利融资机制探讨 第11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机制;便利融资
一、前言
中小企业作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困扰其获得长足发展的一大因素便是资金不足。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机制非常不完善,极大地制约了其发展,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政府与相关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企业融资现况
1.融资渠道单一
最近几年,我国做了很多有益于中小企业拓展融资途径的探索。中小企业可通过IPO融资,通过私募融资、租赁融资、集合融资等渠道进行融资活动,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仍然以银行贷款为主要融资渠道:四大国有银行占中小企业融资的55%、商业股份银行占中小企业融资的7%、商业城市银行占中小企业融资的9%、信用社占中小企业融资的6.5%。中小企业融资银行信贷占有77.5%的绝对优势,充分反映了其融资渠道的单一性。
2.融资需求巨大
近年来,中小企业融资的难题在于融资环境改善的情况下,根本的问题仍未得到改观。据银监会统计,2015年银行贷款23.5万亿元,其中只有极少的资金流入中小企业内部。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家实行贷款宽松政策来应对国际形势的变化,09年中小企业贷款金额达到4.5万亿元,然而,占我国社会经济一半的中小企业却并未得到这笔巨大资金,其实际是投放在建设大型项目上。中小企业融资难仍然是一个难题,据调查显示,09年深圳市融资缺口足足有2万亿元,大部分中小企业遇到了融资困难的问题。
3.融资瓶颈制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信贷不适合现行金融体系,银行服务体系支撑不了企业信贷融资,企业融资在资本市场得不到有利发展。从我国金融体系的演变、发展和建立过程看,在历经了几十年发展后,其逐渐形成了以金融机构为辅助,银行为主体,央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银行贷款资金流向大行业、大企业、大城市,而中小企业则不在银行贷款的服务里,这主要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素质普遍不高、偿债能力弱、融资规模小、财务规范性差、担保抵押难、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经营风险大、与银行评估和模式不匹配等,中小企业获得贷款资金依然困难。即使能获得贷款额度,但由于银行的审核流程多,时间久,往往会耽误中小企业的发展时机。银行服务体系缺乏企业贷款融资的力度,现今,银行审核标准与担保机构的要求是基本相同的,然而担保机构难度大、成本高,加上担保机构风控体系不完善、业务管理缺乏、规模小等诸多问题,也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瓶颈。
三、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
1.完善银行服务体系
银行无法克服信贷风险带来的危机,因此要解决其后顾之忧,就必须建立完善的银行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一个良好的信贷融资环境。鉴于经济的发展中坚力量是中小企业,政府应出资建立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建立联合式的市场化的信用担保机构,吸纳商会、银行、企业和民间资本组成的信用担保公司进入融资市场,还可以建立政策性的政府担保机构,实现风控系统和信用度增级,并执行存款、监管等职责,从而降低中小企业的风险。
2.加大法律支持
政府应大力建设法律法规。各国都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建设来对中小企业融资加强支持力度,法律依据能够为企业融资提供有效的帮助。我国应加紧出台企业融资的法律依据,以为我国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企业融资环境。
3.完善资本市场
初级资本市场培育,为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发展投资基金,创业板和中小板。资本市场需要扩大市场容量,活跃市场债券,让不同形式、发展阶段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达成融资;为满足企业融资的需求大力拓展各类基金,吸纳各类基金,为中小企业的成长提供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板和中小板应加快发展,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扩大企业上市规模,完善中小企业交易、监管、并购制度等。但也要约束企业的权益资本,理顺企业融资法,并建立双边协定融资股权。
四、结束语
综合上述,我们对企业融资的现况和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有了深刻的认识。可以从完善银行服务体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完善企业融资资本市场等方面入手来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我国应顺应潮流的发展,跟随时代发展的步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开展全面的工作。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能为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帮助,从而提高中小企业的发展水平,并进一步加快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敏,高蓉蓉.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融资效率及存在问题分析——基于江苏省58家商业银行的数据[J].经济体制改革,2015,11(03):165-169.
[2]郑彬,赵祥.产业集群与中小企业融资机制创新——以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五金产业集群为例[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4,06(03):73-77.
融资机制创新 第12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商业银行,融资合作
当前,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与商业银行大量的储蓄资金不能分流, 银行贷款规模增幅减缓, 信贷配给、惜贷现象并存, 这一状况已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和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我国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融资合作机制已经成为中小企业乃至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刻不容缓的问题。
1 当前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融资合作的困境及原因
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提供的数据, 2009年底, 中国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达1023万户 (不包括数量更多的个体工商户) 。中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 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的50%, 提供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1]。当前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占比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极不相称的, 从根本上反映了当前我国银企关系的内在结构缺陷, 需要从多方面探究其原因。
1.1 中小企业自身原因
(1) 经营规模小, 管理不规范。较多的中小企业存在家族式管理, 其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高度集中, 决策主观个人化, 内部控制制度不严, 生产效率低、成本高, 注重短期收益, “重分配、轻积累”, 造成发展后劲不足。
(2) 制度不健全, 可供抵押的财产不足。较多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 家庭与企业账目不分, 随意列支经费和部分收入不入账, 透明度较低, 提供给银行的财务报表含有较多水分;另外, 负债能力有限, 可供抵押的资产不够, 或者抵押物变现能力较差[2]。
(3) 融资理念落后, 信用理念较低。一些企业对银行提供的经营信息不完全、不透明, 银行只好对资信从紧评级。一些企业对应付款项存在拖欠, 还款意愿不强, 造成银行信用记录较差, 难以得到银行信贷的支持。此外企业对银行及相关机构的融资产品了解较少, 信息不对称, 造成融资渠道不畅。
1.2 银行自身方面原因
(1) 商业银行信贷策略偏向抓大放小。许多商业银行将中小企业与小企业混为一谈, 认为中小企业规模小、实力弱、资信差、财务管理混乱, 将风险防范放在贷款的第一位。特别是商业银行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 使相关人员认为责任大, 审查监督成本高, 潜在收益少, 他们对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积极性则远低于对大型企业, 而青睐国家支持的大型企业及优质客户, 使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客户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打折扣。
(2) 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手续复杂。虽然现代商业银行服务理念已有较大转变, 但标准化的流程和多级审批模式影响了对中小企业的及时贷款。从申请到调查, 再做方案, 然后审查、审批, 到最后放贷, 环节相当多;特别是遭遇央行宏观调控, 调整存款准备金等收紧银根的政策变化时, 银行放款时间少则一两个星期, 多则几个月, 使得中小企业及时融资的希望更为困难。
(3) 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产品相对缺乏。大多数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的金融产品仍然是以存款、贷款和一般的结算类产品等传统性业务为主, 缺乏适合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有针对性的产品或组合产品, 专门为中小企业设计的产品少之又少, 不能满足我国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扩大, 还不能与国外的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相比较。如一些银行提供商用物业、商品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便利融资品种, 其抵质押品范围较狭窄, 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选择余地十分有限。
1.3 金融环境和法律体系方面的原因
(1) 社会信用体系尚待完善, 评估中介机构尚待进一步建设。我国企业信用体系创建于2002年, 目前公正、权威性强的第三方的资信评估中介机构发展缓慢;各个商业银行都有各自的信用评级标准, 而且标准执行的可操作性不够, 人为因素影响的成分较重, 可能造成某企业因不同银行评价而出现不同的信用评级结果, 使得评级结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不强。同时, 税务、电力、水务、工商等部门未公开信息, 且未与银行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导致银行难以了解企业的全面信息, 更难摸清其经营风险和收益状况等信息。
(2) 直接融资市场体系尚不成熟。我国证券市场现在还是以主板市场为主, 一般向大型企业倾斜, 我国中小企业普遍还不具备上市融资的条件, 很难通过债权和股权等直接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形式主要是发行股票和债券。虽然2004年6月2日, 首支中小板股票发行, 2009年开放了创业板市场, 但中小板股票发行要符合《公司法》要求, 创业板股本要达到3000万元等, 其门槛仍还是很高。
(3) 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尚不完善。目前, 国家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努力引导地方设立“企业联合担保基金”、“商会基金”等各类担保基金, 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体系。但现在问题是大部分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机器设备, 房产等不动产相对较少, 银行认可的抵押品少, 而且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质量低、直接影响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另外, 即使中介和保险机构参与担保、保险, 但其担保的额度相对较小, 一般只担保其注册资本的10%额度;而中小企业作为反担保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因折旧而大打折扣, 而非通用设备价值一般不存在信用担保, 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此外, 民营担保机构受所有制歧视, 只能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 而无法与协作银行形成共担机制。
(4) 相关政策和法律体系尚待健全。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修订与施行, 标志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正逐步完善, 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施条例, 使得该法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上很有限, 例如中小企业创业门槛高、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服务体系不健全、社会化服务滞后等, 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需要进一步完善。
2 建立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融资合作新机制的效应
当前, 我国中小企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口, 其中, 资金在企业转型和升级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 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小企业被视为是蕴藏着巨大利润潜力的特定市场, 外资银行也“嗅”出其中的商机, 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外资金融机构纷纷力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国内多家银行正在计划组合各方的资金优势、风险控制优势和信用优势, 合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这意味着建立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融资合作新契机已经出现。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而言, 适应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 具有多种经济效应, 至少表现在以下方面。
2.1 分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相对中小企业而言, 虽然大型企业能给银行带来了较多的收入, 但历史资料表明,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中, 90%以上是大型企业造成的;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 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贷款, 核销的坏账和呆账90%以上也是大型企业造成的。在2009年银监会披露的银行不良贷款表中, 国有大型商业银不良贷款比率为1.80%, 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较低, 低于前者的一半, 而这两类银行恰恰是为中小企业服务较多的银行。从竞争角度来讲, 所有银行对大企业的业务竞争都是十分激烈的, 会以降低授信准入标准和利率水平, 提高授信额度来吸引优质客户。大企业往往选择国有大型商业银行, 以求得超企业能力的授信, 这等于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埋下了风险的隐患。而另一方面, 如果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 使其融资更加便捷, 激发经营活力, 对企业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的监控, 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产生, 对扩大中小企业的投资规模, 提高中小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度, 巩固我国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是十分有利的。由此可见, 合理进行客户定位, 将中小企业同样视为商业银行的基础客户, 能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避免贷款集中引起的负面效应, 构建银企关系和谐发展的基础。
2.2 提高商业银行收益率
相对而言, 商业银行对大型企业的贷款议价权往往弱于中小企业, 使其无法获得较高的存贷利差与中间业务收入。而在我国现有环境中, 中小企业融资主渠道是银行, 因而商业银行对其贷款定价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如果商业银行根据企业不同设计金融服务产品, 制定适当风险防范措施, 不仅能够以融资类产品为主获取可观的利息收入, 还可以带动结算业务、国际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现金管理业务、理财业务、投行业务、企业年金业务及银行卡业务等金融服务的联动发展, 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提高服务效益。所以商业银行应该将中小企业作为目标客户, 积极开展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创新, 不断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规模, 不仅能促进银行的服务水平提高和收益率提升, 而且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开辟了更大空间, 促进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互利合作, 实现双赢。
2.3 培养商业银行忠实客户群
随着我国银行业的逐渐放开, 外资银行及地方中小商业银行的成立, 银行间的业务竞争越来越激烈, 国内商业银行必须依靠经营服务过程中与众多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才能提高竞争力。其中, 培育和维护忠诚的客户群体, 是各银行成功应对竞争的关键所在。如果商业银行将中小企业定位为目标客户, 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 并充分利用这些宝贵的客户资源延伸金融服务, 将有利于商业银行在金融延伸产品上的拓展, 其前景十分广阔。经验说明, 企业对银行的忠诚度往往取决于企业成长过程中商业银行扶持的程度;商业银行在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后, 进一步巩固和维系良好的合作互通关系, 银行的新产品才更容易得到已有客户的认可和接受。因此, 服务好中小企业,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由弱变强, 建立合作互利双赢的银企关系, 必将培养更多的忠实客户, 稳定银行的客户资源。
3 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融资合作机制创新途径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是否积极介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领域, 加强市场规划, 抢占市场先机是国内商业银行发展的关键步骤。建立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融资合作新机制, 有以下途径可供选择。
3.1 组织机制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业应根据中小企业特点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如建立只经营中小企业业务的专营支行或专营部门, 建立了专门的营销服务团队, 对发展银企合作机制提供组织保证。努力进行业务体制机制创新, 积极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 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专业、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 量身定制针对中小企业的评级和授信管理制度, 精简信贷审批流程, 推行信贷业务标准化作业, 从根本上促进中小企业的融资进程。商业银行必须合理设计业绩考核体系, 协调业绩与效益的关系, 建立良性的资产结构。
3.2 业务流程创新
目前银行的内部业务流程设计不应该只考虑银行自身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需要, 而应针对客户需求, 积极研究和开发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流程, 就如何优化对中小企业客户的服务, 如何贴近中小企业进行业务流程再造, 形成以客户为中心的灵活、快捷、方便的业务流程和品牌形象, 以赢得中小企业信赖, 并以速度效率、市场竞争能力、客户满意度等指标来检验品牌树立、流程再造的真正效果。
3.3担保方式创新
一是加强与担保公司的深度合作, 商业银行可引导发展“担保公司联合担保”模式, 共同对企业有发展前景但又缺乏资金支持的项目采用联合担保, 突破传统的一对一的融资担保模式, 为缺少实物资产难以担保也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提供帮助, 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难题;二是开展“互保”模式, 可由多家中小企业联合向银行提出贷款额度申请, 实行企业群体内信用监督和风险代偿机制, 银行核定每个企业的贷款额度, 在授信额度内, 企业根据需求可以连续申请贷款, 而不受笔数限制;三是根据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 抵押物不足的状况, 开展结合中小企业现金流和物流特色的贷款。
3.4 金融产品创新
紧密结合中小企业现金流和物流的特色, 依托动产 (仓单) 质押、票据贴现、保理等便利性产品, 采用一揽子服务方案, 涵盖中小企业产、购、销三大环节。具体的融资产品包括国内订单融资、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卖方融资、商品融资、国内保理、应收租赁款保理、国内发票融资等。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凭借庞大的核心企业客户群优势, 提供完整的融资产品, 提升整个供应链的价值, 实现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创新。
3.5 风险评价体系创新
一是商业银行要制定科学的、切合实际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 实事求是地评定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的授信, 在制度和标准上要有别于大企业, 防止由于信贷授信不及时或标准过高而将大部分中小企业排斥在信贷支持对象之外;二是针对中小企业财务帐目处理不规范、财务报表不能完全反映企业自身实际经营状况的特点, 依据企业的资产清单、税务部门的纳税清单等资料开展分析, 特别是通过借款人主要结算账户的资金进出记录, 核实借款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及其他还款资金来源情况, 合理确定融资品种和期限, 以恰当的融资产品和期限控制资金流和物流;三是建立市场预测及政策分析等后台部门, 并建立专家顾问库, 依托科技的力量, 研发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工具, 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能力;四是人民银行等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协调可以尝试组建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机构, 在不侵犯企业隐私的前提下, 为商业银行提供权威性的咨询服务。
3.6 绩效考核体系创新
一是要对小企业贷款指标进行专项考核, 提高在客户经理整体绩效考核中的比重, 以促动客户经理办理中小企业业务;二是从制度上排除客户经理的后顾之忧, 对于客户经理按规定对中小企业授信做了“三查”工作, 尤其是在贷前对经营、管理、财务等状况做了细致的调查, 并在此基础上放款, 因市场或者其他突发因素造成的贷款逾期的, 银行应酌情免于客户经理责任, 减轻客户经理压力。为适应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 商业银行要从长期从事中小企业客户经营管理的现有人员中挖掘一批人才, 组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专家团队,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出力献策。
当然, 除上述创新之外, 中小企业还应加强自身建设。商业银行要帮助中小企业应按照现行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企业经营, 提高中小企业的经营透明度和履约信誉, 为商业银行获取需要的真实信息提供条件, 减少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这也是商业银行减少经营风险和降低交易成本的内在需求。中小企业应该选择比较固定的一家或两家商业银行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以自身良好的信用记录争取商业银行的信任资金支持。
4 结语
银行与企业是构成社会经济系统的两大微观主体, 二者的关系及运行模式关系到银行、企业的运作效率及风险。建立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融资合作机制对解决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长期存在的不和谐关系意义重大, 我国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的关系已经出现新的合作契机, 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和国内浙商银行、南京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已将自己业务明确定位于服务中小企业, 并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因此, 本文认为, 建立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融资合作机制是银企双方实现互利共赢的必由之路, 而实现互利共赢目标, 需要银企双方的共同努力, 随着我国金融环境的改善和政府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力度的加大, 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和谐发展的前景是十分广阔的。
参考文献
[1]雷汉云.基于关系型借贷的小企业融资研究[J].金融与经济, 2010 (1) .
[2]尹芳.中小企业发展与银行信贷关系研究[J].思想战线, 2010.
[3]王芳.发展关系型借贷与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研究[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双月刊) , 2007 (6) .
融资机制创新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