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保险陷阱范文
日本保险陷阱范文(精选3篇)
日本保险陷阱 第1篇
“中等收入陷阱”这个概念, 是由世界银行提出的。它的意思是说, 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摆脱了“低水平均衡陷阱”之后, 踏入了中等收入水平国家的行列。虽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 人均GDP已经超过了1000美元, 但是一直都无法继续进入高等收入水平, 长期在中等收入的水平区间徘徊, 陷于其中, 无法实现经济水平的跨越。根据等级的划分, 中等收入标准又分为偏下和偏上。偏下中等收入的人均GDP为996-3945美元, 偏上中等收入的人均GDP为3946-12195美元。据悉, 2010年时的中国, 人均GDP已经达到了4394美元, 由此可见, 中国早就已经属于中等收入国家中的偏上层次了。尽管日本是从偏下中等收入水平进入高等收入水平的, 但经过研究发现, 日本的许多经验和教训, 仍然值得中国思考和借鉴。近些年来, 我们本国也有一些学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索和研究, 针对中国的“中等收入陷阱”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2 日本作为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国家的应对措施
20世纪70年代, 日本成为中等收入国家, 比拉美地区晚了10年, 但日本仅仅经过了短短14年时间, 就顺利地跨入了高等收入国家的行列, 然而率先进入中等收入水平的拉美地区大部分国家却还无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日本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中等到高等的跨越, 其经验和教训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
2.1 经济发展模式转变
日本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所采用的, 是以进口替代为主的经济模式,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 就逐渐转变了经济模式, 开始以出口导向为经济发展战略, 充分利用本国的劳动力资源大力发展经济。此后又进行了一次经济模式的微型调整, 采用自主型出口导向, 引进世界范围内的各种优良资源, 进行自主生产。工业始终是日本的支柱性产业, 在一路的发展中, 日本完成了产业的转型和升级, 从轻工业到重工业转为了如今的第三产业, 从贸易立国转变成了技术立国。
2.2 保持合理的外债水平
在经济发展的初期, 日本大量引入外国资本, 借此手段来弥补本国资金的短缺。但是, 当日本完成了初期的经济建设, 跨进中等收入水平之后, 国内的资本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累积, 就逐渐降低了本国对外国资本的依赖, 主要依靠国内资本实现内生驱动式的经济增长, 使得国民经济能够在一个良性的循环中发展前进。
2.3 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80年代的日本经济, 已经不是70年代的“加工贸易立国”战略所能适应的了。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日本经济发展战略开始转变为“技术立国”, 以此作为基本经济国策。到了90年代, “技术立国”战略又落后于时代了, 日本再次转变经济发展战略, 提出“科学技术创造立国”的战略, 在此国策的推动下, 日本的科学技术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
2.3.1 R&D研发投入处于较高水平
日本在中等收入阶段的R&D研发投入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很大, 而且, 随着经济的增长, 投入也不断增长。可见, 研发投入对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增长速度提高的重要性。
2.3.2 每百万人R&D研究人员数量处于较高水平
一个国家的研发人才数量, 是研发水平和能力的保证, 是科学技术创造水平提高的前提条件, 日本在中等收入水平时期的研究人员数量, 远超过同时期的拉美地区的中等收入国家。
2.3.3 高技术产品出口比例较高
日本的对外出口商品中, 高科技产品的比例一直在逐年增加。这一趋势表明, 具有高附加值的高科技产品已经在国际市场中占有了一席之地, 本国的出口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竞争能力。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 这无疑是领先的地位。
2.3.4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我们知道, 日本的教育水平一直是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的。日本的教育投入就达到了4%, 而且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 这是国际公认的合理水平。充分的教育投入是保证高水平教育效力的基本前提, 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来发展教育事业也是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储备人才, 是未来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高端化转变的稳固基石。
2.4 经济发展公平性增加
想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关键就要保证经济发展的公平性。纵观整个世界跨过“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等收入水平的国家, 都解决了经济发展公平性的问题, 它们的经验都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2.4.1 合理的基尼系数
在经济腾飞的时期, 日本的基尼系数也是不合理的, 呈现出了很大的偏离。20世纪50年代的日本基尼系数曾经高达0.47。自从70年代日本的经济发展进入了中等收入时期, 基尼系数才有了逐步降低的迹象。1979年, 日本的基尼系数是0.3, 此后继续逐年降低, 后期稳定在了0.25左右。
2.4.2 合理的国民收入结构和消费结构
日本在成为中等收入国家之前和之后, 需求结构和产业结构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20世纪50年代的日本, 投资率仅为20%左右, 到了70年代, 投资率攀升到了40%, 这与产业结构的变化是相适应的。而消费率的变化与投资率的变化基本是反向的。在50年代时, 日本的消费率非常高, 超过了70%, 到了70年代降低为59%, 而后又逐年提高, 基本稳定在75%。日本的高储蓄率为国家未来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储备资金, 可以有效地防止过度膨胀的外债。因此, 日本的经济发展就可以向内部良性循环的模式发展了, 这种经济发展的模式也有效地消减一部分国际经济波动对本国经济的影响。
2.4.3 逐步取消企业差别
处于中等收入国家时期的日本, 也曾经出现过一些庞大的家族企业, 例如东芝、三菱等, 许多中小型企业在这些大型企业的打压之下, 生存和发展都十分艰难, 这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活力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在这一时期, 日本的国民经济活力也出现了急剧的下降。日本采取了多项措施来限制垄断, 例如巨额的行政处罚等, 终于有效地打击了不合理的市场竞争行为, 使得市场经济秩序恢复了正常, 市场机制也得以正常地运行。
3 我国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对策和措施
我们首先应该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保持乐观的态度和积极的展望。虽然,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 使得经济问题变得复杂, 但只要我们在复杂的形势下还能够保持着平稳合理的经济增速, 在发展中发现问题、解决矛盾, 我相信只要15至20年的时间, 中国非常有希望能够成功跨越中等收入时期, 成为高等收入的国家。为了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我们可以借鉴已经步入高等收入阶段的国家的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不妨采取以下对策:
3.1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在经济增长的前期, 一般都会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促进经济, 利用国内市场吸引国外的先进技术, 消耗国内的廉价劳动力来引入国外的资本。但进入了中等收入阶段之后, 这种经济增长模式的代价就太大了, 不能适应当下的国情。经济发展的驱动力量应该从由投资拉动转向由创新拉动。生产发展的实践已经向我们证明, 用市场换技术的路子已经行不通了, 所以我国应该及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保护本国的汽车、机械制造、新型材料产业, 保证它们在外国的冲击下仍然能保持一定的竞争力。此外, 还要对国内领先品牌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日本的在中等收入时期的转变对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1.1 走可持续的集约型发展道路
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 传统的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不能适应长期的经济发展, 我国的经济应该向着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方向发展, 主要依靠科技的创新和生产效率的提高来达到经济增长的目标, 走可持续的、集约化的发展道路。
3.1.2 从生产型驱动外向型发展转变成以消费拉动为主的内生增长
根据国际上的成功经验, 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实现经济的良性发展, 就必须通过另个方面的转变, 其一是以创新为主要驱动, 其二是扩大内需。日本的国内市场相对较小, 但它可以得到美国的帮助, 即使内需不足, 但还是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途径来争夺国际市场, 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但是就中国而言, 现阶段的国际环境已经不能支持我国外向型经济的高速发展了。因此, 内需的扩大能够使国内经济达到供需平衡, 形成良性的经济循环。
3.2 推动科学技术水平发展
从国际上的高等收入国家的先进经验中可以看出, 科学技术的水平能够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前景, 这关乎到中等收入国家能否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进入到高等收入的阶段。根据索洛模型来看,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长期人均产量的增长的速度, 取决于它的技术进步的速度。而技术进步的速度又取决于科学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的提高速度。在短期内, 经济的稳定增长犹可通过经济制度的完善、人力资本的增长来保持, 但长期下去是行不通的。为了经济的长远发展, 必须要使市场竞争力始终保持强劲, 科学技术的创新与进步是关键的路径。日本的经济转型正是因为有了科学技术上的突破和创新, 才能够顺利进行。而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创新, 又必须要加大科研投入、深层次的合作、构建高效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创收体系, 这样才能够使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得到真正地提高。
3.2.1 加大R&D投入
科研的投入是科学技术上升的保障, 它与国民收入有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 能够促进生产进步, 提高生产效率, 牵引着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和升级, 成长起一批高技术低消耗的产业, 提高内生经济增长的动力, 引导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最大推动力。同时, 鼓励这样的产业积极加入国际市场的竞争。
3.2.2 建立自主创新激励机制
我国应该制定完善的政策鼓励自主创新。民营企业的效率和活力都优于我国其他类型的企业, 它们拥有我国大部分的国际专利, 但是它们一直以来却得不到与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 税务、行政等压力处处限制了它们的发展。自主创新扶持机制应该对这类创新型的企业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 鼓励它们的发展壮大。
3.3 提高社会发展公平性
一般来说, 社会发展的不公平, 主要体现在市场垄断、收入分配不合理以及社会保障不完善。市场垄断现象会扼杀市场竞争的活力, 造成社会生产力进步的假象;收入分配的不合理使得初次分配就显露出社会的不公平, 而社会保障不完善又使得社会财富在二次分配时进一步加大了不合理的程度, 社会公平问题会越来越严重。
3.3.1 破除垄断
国有企业的控制领域应该保持在公共服务行业和重要资源行业, 实现稳定的略微盈余, 其他的垄断行业应该逐步地对全社会开放, 促使垄断企业被迫参与市场竞争。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步伐, 限制大型国有企业和垄断企业的过高收入。
3.3.2 缩小收入差距
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 逐步提高中下阶层的收入水平是反映社会公平性的重要表现, 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从经济上来看, 缩小收入差距还能扩大内需, 促进产业升级。
3.3.3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二次分配能够弥补初次分配中产生的较大收入差距, 使全体国民都能够从经济发展建设中获益, 由于社会的稳定和内需的扩大。无论是国际上的哪个国家, 在经济发展程度达到了一定的高度之后, 都开始重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摘要:中国在2009年已经跻身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了, 从全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 只有少数国家能够成功地跨越中等收入水平, 成为高等收入国家。就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步入高等收入国家的行列而言, 中国应该充分借鉴国际上成功迈入高等收入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本文以日本为主要分析对象, 首先介绍“中等收入陷阱”的含义, 再对日本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经验进行分析和总结, 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 为中国走向高等收入国家行列找出合理的路径, 提出科学的建议。
关键词:中等收入陷阱,日本经验,跨越,研究
参考文献
[1]毛强.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研究[D].首都师范大学, 2013.
[2]林硕.基于国际经验的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研究[D].广西大学, 2013.
[3]周昆鹏.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与财税体制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 2013.
[4]马瑜.中国经济雁阵式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 2013.
免费保险:馅饼还是陷阱 第2篇
姚先生通过微信获得了一份免费的意外险。由于他关注了一家保险公司“E服务”的微信公众号,在某次活动中,他免费领取了1份保额30万元、保障期限6个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类似的情况总是在生活中上演。保险公司真的会免费赠送保单给客户吗?免费保险到底是“馅饼”还是藏有猫腻的陷阱?
保险电销敲门砖
免费保险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只不过对客户来说,心里多少还有些疑问。如果自己曾经在该保险公司购买过产品,那么获赠保险可以被理解为回馈客户的一种形式,属情理之中,而自己从未在该保险公司购买过任何产品,为何会有免费馅饼掉下来呢?
据了解,保险公司免费赠送的保单并非仅对老客户开放,客服人员会随机选择一部分号段进行盲打,只需要客户提供姓名和出生年月即可。这类保险并不寄送纸质保单,产品多为短期意外险,特点是保额较高,但实际保障成本并不高,保单内容简单,便于客户理解。
保险公司赠送客户保单的用意自然是为了积累客户信息,以便今后进一步跟进。“打陌生电话推销保险,一般都会直接被拒绝,但是如果说免费赠送保险,那么就有很多人愿意进一步了解了。”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笔者。免费赠送保单并不会引起客户反感,而是一些保险公司拉拢客户的最佳方法。
挖掘微信客户
今年以来,通过微信平台让用户免费领取保险的做法进展得如火如荼,刷下微信、转发链接、玩个游戏,就能拿到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保障的意外险或航空意外险,而且都是免费的,甚至还可以转送给朋友。
几个月前,泰康人寿与奇虎360就推出了首个免费航意险“飞常保”,凡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只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即可免费获得一份有效期1年,不限次、不限国内国际,保额为100万元的航空意外保障。保障时间包含登机、飞机滑行、飞行、着陆全过程。之后每次乘坐飞机时,只需登记航班号和出行日期,就能享受更便捷的后续服务。投保成功后,保存返回的电子保单号码,拍照复制或转发给他人亦有效。
阳光保险、华夏保险也都在各自的客服节推出了微信赠送保险的回馈活动,关注其微信号的用户,即可以获得一份阳光产险交通工具意外险户或“华夏宝”综合意外伤害保障。
对于微信渠道的免费赠险,投保人应注意两点。一是要确定是否是从官方途径领取的保险。投保人可拨打该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核对保单的真实性。二是应及时激活。对于接受了赠险的消费者,应及时进行激活操作,让保障生效,否则保险将白白浪费。
“保险公司赠险的出发点是希望用户通过免费试用、亲身体验,更加了解保险能够为其带来的益处。赠险也是保险公司开发新客户的一种营销手段,只不过如今随着微信的兴起,保险公司赠险的方式已经逐步从传统的电话、短信渠道向微信渠道转移。”一家大中型保险公司营销部负责人表示。
详细了解免费保单
从投保人的角度来看,无论是通过电话还是微信平台,如果接受了一份免费保单,请务必将保障内容、保障期限、被保险人、受益人等情况了解清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这份保单可能会帮上大忙。
保障内容 即使是意外险,也有不同类别。究竟是交通意外保险、综合意外保险,还是单纯的航空意外险,需要投保人了解。
保障金额 交通意外险需弄清各种交通工具的具体保额,而综合意外险可能会有附加的意外医疗保障,实用性更强。
保险期限 应了解保障是从同意接受保单后立即生效还是次日或某个约定时间生效。对于获赠旅行意外险的投保人来说,免费保单一般可以在规定时段内任意时点开通。
受益人 被保险人一般为接受免费保单的本人,而受益人通常为法定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有特殊需求想要更换受益人,应及时向客服咨询变更方法。
理赔 保单的意义在于能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因此,接受免费保单的投保人有权利了解如何申请理赔,凭哪些材料才可获得理赔。
笔者要提醒的是,面对免费保险,投保人还应谨防不法分子以免费赠送保险为由骗取个人信息。如果对方要求提供银行账号、社保账号或其他与家庭经济相关的材料时,要多留个心眼,因为真正的免费保单并不需要这些信息。这种情况,很可能是不法分子正在骗取信息,需要投保人当心。
赠送也须合规
保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人身保险公司可以促销或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人身保险,但不能赠送财产保险。所赠送的人身保险产品只能为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且保障期限不能超过1年。此外,不能赠送返还型意外伤害保险和任何形式财产险,且净保费不能超过100元。
《通知》同时还明确,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人身保险,必须取得被保险人同意,并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且赠送的人身保险视同正常销售的保险产品进行管理。这意味着,获赠的保单将与日常销售的保单享受同样的理赔标准。
谨防保险“赠礼”背后有陷阱 第3篇
“您好,我是XX银行的客服专员,经过系统评测,您是我们的优质客户,现在有一份专属的回馈活动给到您。”不久前的一个下午,吴小姐接到了自称某银行客服人员的电话,而她的手机显示号码也正是该银行955XX的客服电话。
出于礼貌,吴小姐并没有挂机,而是耐心地听了这位客服的介绍。“这次的赠礼内容很丰富,有两项,下面就由我为您介绍一下。首先是SOS全球救援服务,为期1年,完全免费。只对我们银行的优质客户派送。无论你在世界哪个角落,只要拨打SOS紧急救援电话,都可以得到及时的帮助。”由于吴小姐酷爱旅行,平时出差的频率也比较高,所以她对这一项服务倒是有点动心的。
“第二项礼遇是一个超值的理财服务。您只需每天省下一点零花钱,每月向我们银行的账户存入一定金额的存款,存满8年后就可以全额拿回,还能享受到18%的收益。”此时,有些理财常识的吴小姐感觉有点“跑偏”了,“我以前在网上看过类似的推销手段,说是理财产品,实际上到手的是一张保单,所以我就直接告诉了客服人员我只想要第一项赠礼,对第二项计划不感兴趣。”让吴小姐没想到的是,客服人员告诉她,只有签约第二项理财计划,才能享受到SOS紧急救援服务。“客服还一个劲地问我,是对第二项计划哪里不满意,说这种机会千载难逢,若不是我一贯用卡情况良好,是无法享受到的,总之噼里啪啦说个没完。”面对客服人员的不断追问,吴小姐只好明确表示没兴趣后直接挂机,“也顾不得什么礼貌了,只想早早结束对话。”
事后,吴小姐也长了个心眼,她到网上查询了一下类似的理财计划,发现网友普遍反映实际花钱买到的是一份保单,而且年限从8年至15年不等,要到期“赎回”后才能获得一定收益,若中途想要退保,是无法拿到推介时说的高额收益的。
打着“赠礼”的幌子卖保险
实际上,吴小姐所反映的情况很是普遍,且从网友的描述中可以看出,类似的推介电话来自多家不同公司,有的稍好些的会在话术中逐渐露出“保险”的尾巴,而有的则从始至终不提“保险”二字,全部冠以“理财计划”的帽子。
多数营销人员会先扔出诱人的“赠礼”,比如全额免费的全球紧急救援、XX年期的意外险保障等等,看客户并未反感,有了兴趣后再逐步转入正题,吸引大家购买该产品,实际也就相当于投保。而大部分客户在接到保单后,并不会深究保单的合同条款,也不会在意个人究竟能享受何种权益,于是乎直到犹豫期结束也不会发现其中问题,等再想要维权的时候可就麻烦了。
因此,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接到此类电话时比较妥当的做法先是了解清楚对方推荐的究竟是哪种类型的产品,是纯赠送的保险产品,还是附带条件的赠送,还是不折不扣的保险推荐?
你并不需要急于在电话里答应下来,特别是不要给出“好的”、“嗯”、“可以”、“哦”这样的习惯用语,因为这些很可能被认为你同意投保。你不妨明确告诉客服人员“我现在不需要”、“我要考虑一下”、“我需要核算一下我的权益”。若对方穷追猛打,你不妨来个“缓兵之计”,告诉对方你需要考虑两三天,过几天再给你电话就好。利用这段时间,你可以从已经获取的信息中,好好计算一下这份保单是否值得投保、适合投保。再次接到电话时可做出理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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