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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责任范文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人员责任范文(精选12篇)

人员责任 第1篇

一、会计人员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

(一) 会计本质理论

1、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

美国会计学会认为:“实质地说, 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我国会计学界普遍接受这个观点。也就是说, 会计提供的产品是信息, 在公共经济和资本市场, 会计信息是信息使用者共同享用的公共产品。会计的这个本质特征决定了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必须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负有社会责任。

2、会计是体现权力知识关系的一种书写形式。

霍斯金 (K.W.Hoskin) 和麦克夫 (R.H.Macve) 于1993年发表的《会计学:一门学科规训被忽略的补充》一文, 该文着重阐述了“会计是体现权力知识关系的一种书写形式”的观念。“会计=权力”, 这种提法在国内学者的研究中从未见过。但概括而言, 会计权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书写力量;二是规训力量。书写力量直接来源于“记账”或财务会计, 而规训力量主要来自管理会计。

戴彦说:“记账作为书写的一种形式, 不仅是记录交易, 而且是以账目’的形式重写交易过程, 用文字赋予这些账目’一定的价值;在重写的过程中, 价值的性质被改变了, 价值不再简单地在物件或交换过程中存在;价值已独立存在, 以书写形式表示其所代表的货物或所提供的服务。”价值的这种独立性是会计赋予的, 会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价值本身。这是一种典型的异化现象, 它在当今社会中仍然存在。谁能确定一辆汽车价值几何, 会计核算说几何就是几何!“会计决定价值”。当然, 会计权力是否应接受约束, 如何接受约束, 滥用权力 (如做假账) 后果将如何也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这就是说, 会计在确认、计量、记录、报告过程中, 如果对权力使用不慎重或滥用, 就会生产出对社会不负责任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质量, 关系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效率。会计信息的失真直接动摇了人们对会计信息的信任, 干扰了经济秩序, 影响了社会稳定, 其社会责任是显而易见的。正如吴海滨指出的“会计就是责任”, “会计功能的发挥彰显会计就是责任。会计的基本功能 (任务) 明示会计责任。会计学本身就是一门关于会计责任的科学。用来描述会计科学的词句诸如概念、原则、理论、原理、方法等都意味着责任, 或者都赋予会计人的责任。”

(二) 委托代理理论

笔者认为: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 财产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等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者权利了;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才能的代理人, 他们有精力、有能力代理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之日就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之时。但从经济学上分析主要有两个方面值得重视:一是目标函数的差异。公司的委托人往往追求股东权益最大化或资产保值增值;而代理人则追求自己受益最大化, 它们或表现为尽可能多的货币与非货币收益, 或表现为公司规模与业绩的扩大以提高自身的权力、地位与价值。二是信息不对称。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经营者掌握的信息自然比所有者更多更详细, 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会产生“道德风险”问题, 造成机会主义的寻租行为。“道德风险”指的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 掌握信息的代理人对于不完全掌握信息的委托人有可以发生欺瞒行为, “道德风险”就会转化为败德行为, 它表现为偷懒行为和监守自盗等。为了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委托代理关系首先表现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委托代理关系是股东会与董事会;

第二层次委托代理关系是董事会与经理层;

第三层次委托代理关系是经理层与财务部。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 生产者“在生产时间之外附带地把收入、支付日期等等记载下来”, 会计只是“生产职能的附带部分”。“为了使业主本人能够记账, 复式记账法已成为中产阶级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账簿主要是由业主个人掌握和使用。”随着社会分工, 会计“从生产职能中分离出来, 成为特殊的、专门委托的当事人的独立的职能”。这样, 委托代理关系成立, 会计职能由代理人专职行使, 由于委托者与代理者的目标函数不同、信息又不对称, 因此, 在会计信息质量的社会责任, 原只有委托者承担, 变为了委托者与代理者共同承担。

二、会计人员社会责任范畴的界定

(一) 会计责任与会计人员责任不是同一个概念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它表明单位负责人虽不属于会计人员, 却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因此, 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不包括在会计人员社会责任的范畴内。由此可见, 会计人员的社会责任是指会计人员应承担的会计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审计责任

从宏观上讲, 注册会计师也属于会计人员, 由财政部管理。但是, 学者的论文都强调注册会计师承担“社会责任”, 而不是“会计责任”。 (1)

“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是有严格区别的。1995年12月25日,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八条规定:“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保证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由此可见, 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是审计责任, 而不是会计责任。

三、会计人员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

(一) 学者对会计人员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表述

吴泵在“会计社会责任评价标准表”中, 对会计机构负责人 (CFO) 、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三类人员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二级指标) 都分为知识能力、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水平三个三级指标。

此外, 吴泵还提出了社会责任包括道德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三个方面。笔者认为, 经济责任不宜单列。因为在《会计法》在第六章“法律责任”下的第42条、第43条、第44条、第45条都规定了经济处罚。因此, 经济处罚属于法规责任。

(二) 会计人员社会责任评价的指标

笔者认为, 会计人员社会责任评价一级指标四个:包括总会计师 (CFO) ,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处长) , 科长和一般会计人员。

社会责任的二级指标为两个, 即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

1、道德责任。

前已述及, 会计人员作为代理人存在“道德风险”。道德责任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及自然关系中应当遵守的道德义务和履行、维护道德的责任。道德责任是最高层次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通过职业道德考量。职业道德, 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 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 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它是一种内在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机制, 是用来调整职业个人、职业主体和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事务中应遵守的道德规范, 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遵循的道德标准, 它体现了会计工作的特点和会计职业责任的要求, 规定了财会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履行职责行为准则和向社会承诺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会计法》第39条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体规定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1) 爱岗敬业; (2) 熟悉法规; (3) 依法办事; (4) 客观公正; (5) 搞好服务; (6) 保守秘密。

著名会计学家R.L.瓦茨认为, 古代就注重对会计人员“诚实和可靠性进行检查”的考核, 反映了财产所有者对会计人员道德水准的关心, 也证明了会计对财产所有者的责任。A.C.利特尔顿也十分重视职业道德, 他指出:“企业家们希望会计数据能够反映出他们的道德水准的概要情况”, “会计的一个道义义务是产生尽可能排除欺骗的数字和报告。”《会计法》第40条规定, 会计人员违反这些行为将“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法律责任。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会计人员违反有关会计法律法规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方面的责任。会计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会计法》中的第六章共八条规定了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此外, 《刑法》、《公司法》也规定了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会计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种形式。

(1)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主体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 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会计法》中第42条、第43条、第44条、第45条、第46条、第47条、第48条都规定了“行政处分”。

(2)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 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 以保证法律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 实施法律制裁, 以达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的目的。《会计法》中第42条、第43条、第44条、第45条、第46条、第47条、都规定了“刑事责任”。

(3)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合同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侵犯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有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以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这些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 也可以合并适用。

依法理财是我国财政财会工作的重大方针。2005年5月17日, 财政部印发《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 2010年10月25日, 全国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研究部署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2010年6月21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第五十八条规定:“坚持依法理财。”

会计人员必须增强依法理财的观念, 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坚持“不做假账”, 并抵制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3、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的关系

会计社会责任首先是一种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为会计社会责任设定了最低标准, 法律责任是会计社会责任的底线。道德责任是会计社会责任的最高层次。道德责任是会计社会责任的内涵, 反映了会计社会责任的价值追求。同时, 法律责任是“硬约束”, 道德责任是“软约束”。

会计人员为了更好的承担社会责任, 还需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R·L·瓦茨等:《实证会计理论》, 黄世忠等译, 中国商业出版社, 1990年版, 第258页。

[2]、A·C·利特尔顿:《会计理论结构》, 林志军等译, 中国商业出版社, 1989年出版, 第233页, 第18页。

管理人员责任书 第2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项目部经理与项目部书记签订江津滨江新城浒溪还房二期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及3人(含)以上群伤事故(包括分包方从业人员)

2、安全事故频率在4‰以下(包括分包方从业人员)

3、不发生重大设施、设备事故(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及以上)

4、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

5、不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

6、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7、不发生职业病

8、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建筑垃圾及其它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

9、加大安全管理力,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改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10、无影响企业资质行为、无企业声誉受损情况发生。如:新闻媒体曝光、建设主管部门网上通报或书面批评。

11、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确保本将、建设工程项目达到jgj599-2011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的要求。

12、认真学习和贯彻建设部jgj59-2011标准,确保本建设项目达到重庆市标准化施工现场。

二、项目部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授权项目部管理人员所管辖的管理工作。

(二)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项目部书记的责任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贯彻实施。

(三)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遵章守纪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把安全工作纳入竞赛评比内容。

(五)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四、考核与奖励

根据公司对项目部下达的经营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具体的考核和奖励。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江津浒溪还房项目部:(盖章)

项目部经理: 项目部书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项目部经理与项目部副经理签订江津滨江新城浒溪还房二期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及3人(含)以上群伤事故(包括分包方从业人员)

2、安全事故频率在4‰以下(包括分包方从业人员)

3、不发生重大设施、设备事故(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及以上)

4、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

5、不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

6、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7、不发生职业病

8、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建筑垃圾及其它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

9、加大安全管理力,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改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10、无影响企业资质行为、无企业声誉受损情况发生。如:新闻媒体曝光、建设主管部门网上通报或书面批评。

11、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确保本将、建设工程项目达到jgj599-2011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的要求。

12、认真学习和贯彻建设部jgj59-2011标准,确保本建设项目达到重庆市标准化施工现场。

二、项目部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授权项目部管理人员所管辖的管理工作。

(二)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项目部副经理的责任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指

示,决议和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二)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规定。

(三)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分析和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责成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四)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别向工长(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接双方均应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五)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新工人,转换工种的工人和外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凡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和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安排工作。

(六)以身作责、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七)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参加调查,分析事故,并完善改进措施。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企业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品的发放工作,同时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九)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

四、考核与奖励 根据公司对项目部下达的经营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具体的考核和奖励。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江津浒溪还房项目部:(盖章)

项目部经理: 项目部副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项目部经理与项目部技术副经理签订江津滨江新城浒溪还房二期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及3人(含)以上群伤事故(包括分包方从业人员)

2、安全事故频率在4‰以下(包括分包方从业人员)

3、不发生重大设施、设备事故(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及以上)

4、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

5、不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

6、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7、不发生职业病

8、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建筑垃圾及其它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

9、加大安全管理力,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改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10、无影响企业资质行为、无企业声誉受损情况发生。如:新闻媒体曝光、建设主管部门网上通报或书面批评。

11、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确保本将、建设工程项目达到jgj599-2011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的要求。

12、认真学习和贯彻建设部jgj59-2011标准,确保本建设项目达到重庆市标准化施工现场。

二、项目部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集团公司、建设公司安全生产工艺工作的各项要求,授权项目部管理人员所管辖的管理工作。

(二)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项目部技术副经理的责任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标准、规范、篇三: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样本

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责任在我”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考核的合理性和实效性,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形式和期限

1、甲方对乙方实行安全风险责任考核,乙方按照安全目标及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责任义务,对甲方负责。

2、责任期限: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安全目标

按时参加安全培训、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公司、部室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杜绝人身事故和直接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事故;杜绝个人责任造成的环保污染事件和质量事故。

三、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安全指示、指令,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公司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问题按照“四定、三不准”原则及时进行整改

4、认真执行各类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岗位纪律,忠于职守,不违章作业。

5、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能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向上报告进行解决。做好本部门安全装置、防火装置、防护器材的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并能熟练使用。

6、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培训体系及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对进入公司的各类委外培训、外来培训、实习人员进行管理。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考核内容 1.安全风险金抵押

甲方对乙方所有人员实行安全风险金抵押。

甲方按照考核内容及标准,对包保责任区内事故和管理等过程实行综合考

核,依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奖惩。实行月考核,季兑现,总考核,过程与结果同时考核。3.考核标准

依据《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办法》(兖矿集团发【2009】2号)、《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兖矿集团发【2013】2号)、《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分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行政问责制度》(兖矿鲁南化工发〔2012〕42号)和《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对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责任人和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责任人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单项经济处罚。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 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篇四:施工单位各管理人员责任书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经 理 责 任 书

施工单位施工管理负责人责任书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书 篇五:项目管理人员责任书

项目经理责任书

项目经理责任人:受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代表公司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全面负责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责任内容包括:

1、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有关经济合同和协议的签定及招投标工作。

2、与公司领导协商组建项目经理部,设计项目组织形式,制定项目经理部管理职责,对项目的人员、资金及各项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主持对工程进行质量策划,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责任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状况及质量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做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工作。

4、负责分供方、分包商的选择工作,代表公司签定物资采购合同、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

5、负责加强内外协调,保证工程施工中的资源供给,合理组织施工力量,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满足合同要求,处理好合同变更。

6、制定战略性实施计划,确保项目关键目标,对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创优计划、利润指标和安全指标负责。

7、完善内部基础管理,指导下级工作,分配合理,奖优罚劣。

8、主持项目工作会议,审定签发对内、外各类文件。

委 托 人 签 字:

项目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总工程师责任书

项目总工程师责任人: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与设计院的协调工作。

主要工作责任内容包括: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质量目标负主要责任。主管项目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监督施工现场各级人员履行质量职责,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2、负责主持编制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环境管理计划及重要分项施工方案、措施和作业指导书;负责主持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月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总备料计划,负责月材料计划的审核,协助材料室做好材料、设备的选型、定货工作;主持基底验槽和结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3、对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及创优活动进行策划、控制、管理及监督,主持对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议、整改及工程质量验评,召开质量专题会;负责从施工前的质量预控,到施工中的质量过程控制,以及施工完的质量检查验评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并制定和组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4、制定措施确保工程中测量标识的准确性,对工程建筑物定位线、水准点等重要的测量标识亲自复检。指导、监督项目经理部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工作、质量记录的控制工作。

5、负责编制项目经理部的日常培训计划;领导开展qc小组活动和技术、质量攻关工作,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率100%;负责组织项目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及时做出科技总结。

6、加强对劳务队的质量管理,把施工质量与施工队工费紧密挂钩,调动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搞好质量的积极性,保证分部分项工程都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参加经营管理决策,参与分供方和分包商的选择和考评工作,对物资采购合同、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以及付款,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分析经济、技术指标,优化施工方案,努力降低施工

成本,实施好成本节约计划。

8、结合is09000《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负责对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考评,认真抓好基础工作。委 托 人 签 字: 项目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生产副经理责任书

生产副经理责任人: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的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责任内容包括: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进度目标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负主要责任。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组织现场施工,对施工进度、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及环境保护负总责。

2、组织施工中所需劳务队伍、工程分包商、机械设备租赁商的招标、评标工作,通过考察评议选择合格的劳务、工程分包商、机械设备租赁商,负责对劳务队、工程分包商、机械设备进退场等工作的全面管理。

3、认真熟悉图纸及施工规范,了解施工动态,根据技术室制定的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安排每周每日的工作,对施工任务、施工材料、施工机械等的完成(进场)时间、要求、标准具体安排,并落实到人。调整人力物力,确保重点施工。

4、主持召开每天工程协调会,将计划与现场实际进度进行对照,有问题及时调整,保证工程进度。

5、按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布置周、月、旬、季施工生产任务,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统一协调现场工程、技术、材料三个室的工作,协调各业务口的关系,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矛盾。

6、对安全工作进行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作好现场安全及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场容管理,抓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浪费,节约材料。

7、每星期组织一次工程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随时做到了如指掌,常组织现场会,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带领各专业、各队完成各种指标,做好上级检查的现场接待工作;建立工程施工日志。

8、为各专业分包商协调现场、机械、水电、库房、办公等条件,为各专业分包商提供良好服务。

人员责任 第3篇

镜头一:用责任心担当旅客生命安全

2010年8月19日,西安至昆明K165次列车行至宝成铁路石亭江大桥(成都至德阳段)桥墩被江水冲垮,两节车厢卡在塌陷处,形成v字型吊在桥中间,但还未掉入江中,这时列车长、乘务员和铁路公安等人员急速赶到现场,在这危急关头,是先保自己还是先保旅客。在关键时刻一位副列车长说:“只要还有一名旅客,我们就绝不先走”,“旅客不走完,我们不下车”。他们科学组织疏散,使旅客全部安全撤离,十几分钟后,两节车厢掉入江中。

他们用生命担当责任的事迹,不但感动了西安和陕西人,还感动了全国人民。铁道部给西安客运段K165次列车第二乘务组集体记大功一次,也入选了2010年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栏目。

镜头2:华南虎事件

镇坪县农民周正虎用一张年画,制造华南虎照片,居然撂倒了乡镇、区县、市和省厅等多个部门的多层人员。这些人员不核实,不实地调查,依假作假,推波助澜,力挺照片是真的,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后在国家林业局出面责成陕西甄别,陕西省公安厅等实地勘察下,证实这是一张假照,多名干部因此受到追责,周正虎也因弄虚作假被判刑。

镜头3:“夺命的校车”

2010年8月23日,中央电视台12频道“今日说法”栏目播发了“夺命校车”事件。7月31日西安水泥制管厂幼儿园两岁半小孩涵涵,被关在接送孩子的校车里长达7小时窒息死亡。司机、接送人员和班主任居然无一人核对人数,无一人发觉小孩缺失。后查,司机(兼职园长)接送小孩的人员根本不具备资质,出事幼儿园属停顿整改期,校车也不合乎标准。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43期2014年第11期-----转载须注名来源层层人员的失误、监管的严重缺失,使缺乏责任心的单位和个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镜头4:婴儿在医院被偷事件

2009年11月,中央电视台 “今日说法”栏目播发了“婴儿在医院”被偷事件。在西安交大一附院妇产科,蓝田一家人刚出生的小孩被眉县女子偷走,女子在医院躲了3天,竟无人发觉,医院里的摄像头、保安人员、值班人员全成了摆设。可医院领导却说:“医院制度严格,没有责任。”后在省卫生厅的干预下,动用大量人力物力,才找回小孩,勉强收场。

以上事件都说明增强责任心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同样,在出版业编校人员的责任心上问题也很多。在出版系统中常听一些人说:“我们是干编校文字工作的,出个错,也只是小问题,不会危及人的生命。无错不成书吗。”虽然我们是干编校文字工作的,但责任心不强,文字屡次出错危害也是极大。

编校失误造成的影响,就连美国总统也难避免不测。今年4月美国击毙基地组织头号人物本.拉登后,消息刚刚传到英美各大媒体,英国广播公司和美国多家媒体将奥萨马.本.拉登(Osama Bin Laden)写成了“奥巴马”(Obanma),并宣布“奥巴马已死亡”,美国人击毙了自己的总统在世界面前开了一个大玩笑。

由此看来,编校的失误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据报道,2008年我国31家省级党报的文字差错率平均率为万分之十五点三,远远高于国家报纸出版文字差错率万分之一的规定。

我认为这关键还是要加强编校人员的责任心和提高文字水平。就是要“三心二意”高编校 。

敬业之心。随着我国与世界交往的增多,汉字越来越成为重要的交流内容。多个国家开设了“孔子学院”“汉语培训班”。汉语言文字是中国的瑰宝,历经几千年的磨砺,至今枝繁叶茂,根深枝壮,深深根植于中华民族心中。同时随着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文化的开放,汉字越来越多地走向世界,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好机遇。汉字是我们交流的工具,更是我们的国宝和中华文化的骄傲。我们要像对待国歌和国旗一样对待中华文字,要对文字有一种敬重之心;对待文字就像对待自己的民族传统。不管我们是编辑还是校对,我们担负的工作都在为文化强国、文化强省服务。因此首先要热爱自己的文字,关注汉语文字,担当起维护文字规范的重任。

清静之心。编校是一项枯燥的脑力劳动。工作时需要有良好的环境,尤其需要有清静之心。

首先要能排除干扰之心,能耐住寂寞。的确,目前编校人员收入较低,外面世界诱惑很大,但是只要熱爱这项工作,不为外面的世界干扰,耐住寂寞,我们就能编出高质量的好书。其次,要有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就要休息好。避免“车轮战”或“夜熬昼倦”等。据专家介绍,人的脑细胞有140至150亿个,只有充足的睡眠,才能使脑细胞充分活跃起来。

细微之心。责任心、清静心,要通过细微之心体现。所出现的错误,都是在非常相似容易忽视之间。细心对待每个字、每个笔画、每个标点,每个错误就像每个敌人,不能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放过,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经得起检验。勇挑责任,绝不退缩,绝不半途而废。只有不断学习和探索,才能不断提高,不断适应工作。担当责任需要从一点一滴、每个文字、每个环节做起,脚踏实地。这样文化强国文化强省才能真正实现。

与时俱进意识。科技进步,交往增多,新的东西不断涌现。社会在进步,文字也在发展。每年我国文字都以高速在增加,文字也在整形,更符合人民的需求。为适应文字的发展,就应不断学习。

探索意识。不断积累探索,象《咬文嚼字》那样常分析、常总结、常探索,只要认真总结、认真探索、寻求规律就能大力提高水平;适应文化、社会的多元变化,逐渐变生疏为热悉,由外行变为内行。

责任是担当,是坚守,是对读者的负责。铁肩担责任,倾心铸精品。

审计助理人员的职能、问题与责任 第4篇

一、助理人员从事审计工作的职能

要确定助理人员的责任、规范其行为, 首先应该了解助理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的职能。顾名思义, 助理人员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工作时的助手。会计师事务所是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审计业务是注册会计师法定的垄断业务, 也是注册会计师的主要业务。助理人员不具有独立执行审计业务的权利, 只在注册会计师的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审计工作。助理人员的行为是受注册会计师委托和指令而从事的辅助性审计行为, 被视为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为的延伸, 行为的结果归注册会计师所有, 行为的责任也由注册会计师承担。

从审计工作分工角度看, 注册会计师负责实施重大事项的审计程序、作出重大判断和做出审计结论。重大事项的审计包括收入确认的审计, 存货监盘, 核对重要资产的产权证书, 应收账款函证和分析性程序等。重大判断包括确定审计前提条件是否存在, 确定是否承接和保持审计业务, 更新和修改计划, 风险评估, 重要性的确定, 特别风险的确定, 某项错报是否表明存在舞弊的判断, 设计针对舞弊的不可预见的审计程序等。做出审计结论包括复核助理人员的工作底稿, 评价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确定审计意见类型等。助理人员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例如获取或编制各财务报表项目的明细表, 复核加计是否正确, 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复印有关会计资料和协助注册会计师记录检查情况;根据注册会计师选定的测试项目, 检查会计凭证, 编制、寄发和收回询证函;部分不重要会计科目的独立审计;打印和装订审计报告等。助理人员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起到了重要的辅助和补充作用, 可以使注册会计师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和机械性程序中脱离出来, 集中时间和精力关注重大问题和实质性问题, 提高判断和结论的正确性, 实现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助理人员从事审计辅助工作, 可以降低审计成本, 提高商业利益。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如果审计项目组全部由注册会计师组成, 虽然可以保证审计质量, 但是:1.简单事务性的工作都由注册会计师实施, 会浪费注册会计师的人力资本, 增加审计成本, 而且会导致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倦怠;2.审计项目组内有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 一方面容易导致意见分歧, 增加解决意见分歧的时间和成本, 另外一方面也容易在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和管理权限等方面产生矛盾。在实务中, 一般审计业务 (重大审计业务除外) 的项目组由一名注册会计师加上一至二名助理人员构成。聘用一定数量的助理人员, 保持助理人员和注册会计师人数的适当比例, 可以减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矛盾和降低管理成本。

二、助理人员从事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责任

(一) 助理人员从事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实践中, 有的助理人员忘记了自己的辅助职能, 超越了权限, 像注册会计师一样执行审计业务, 甚至冒用注册会计师名义独立执行审计业务。有些审计报告是在注册会计师不出现场的情况下直接出具的。有的注册会计师不知道助理人员冒用其名字签署了多少项审计报告。有的注册会计师放弃其职责, 授权或者默许助理人员独立执行审计业务。有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助理人员担任审计项目负责人, 独立执行审计业务。有的会计师事务所甚至任由其他单位的人员以本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招揽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例如中注协曾经通报过的西安康达会计师事务所与财务咨询公司进行联营合作, 提供签章后的空白审计报告, 由联营机构对外承揽业务并出具报告, 业务收入实行分成。

助理人员独立执行审计业务, 不让注册会计师到现场指导、监督和执行审计业务, 使得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形同虚设, 注册会计师成为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工具。由于助理人员不是审计责任的承担主体, 就敢于乱执业, 将复杂的、高难度的审计工作降低为抄账、机械执行审计程序和填制形式上完整的标准审计工作底稿的简单劳动, 审计质量无法保障, 造成重大执业风险隐患。任由助理人员独立执行审计业务, 是因为:1.有的会计师事务所把招揽业务, 增加业务收入和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 放弃了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2.审计市场上没有高质量的审计需求, 即使有高质量的审计需求, 也由于没有衡量标准而难以评价审计报告的质量;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本身没有审计需求, 只需要获取一份能够应付政府机关监管的书面审计报告即可, 政府部门也倾向于接收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善于和被审计单位无顾虑的“通力合作”, 敢于隐瞒重大错报不披露或者根本不努力去检查重大错报的助理人员, 受到各方面的欢迎。

(二) 助理人员从事审计工作的责任

各级生产人员质量责任 第5篇

1.生产部主管

全面监督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

对生产过程中各车间、各环节的质量控制、质量问题处理,努力改善生产质量状况;

组织进行各车间的质量控制绩效考核及车间管理人员的质量控制工作中的工作中的评定; 积极配合品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各车间的质量工作;

制定与监督实施生产系统质量控制制度

组织进行生产线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其操作熟练程度,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 根据公司规定对所管辖部门的质量事故进行分析与处罚。

2.车间管理人员

负责所管辖车间的质量控制工作;

监督和检查班组长执行质量控制规定的情况;

对班组出现的质量问题追究原因并追查责任人;

负责对车间出现的质量事故或取得的质量控制成绩进行汇报;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材料质量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

对工艺设计过程中存在的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对可能出现的质量事故进行预防;

指导车间工作,使品质合格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3.基层管理人员

全力配合生产主管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检查监督作业人员有无严重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在管辖范围内对生产线进行巡检,尤其是质量问题多发工序和作业点;

将巡检的结果及时通知被检查的人员,并监督其改进;

及时掌握质量动态;

及时调控质量问题的不良倾向;

从局部控制质量的保持情况,明确各责任人的责任;

协助专业管理人员对全局的控制。

4.生产线操作人员

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以防出现不合格的产品;

在制造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及时向班组长汇报;

在操作时,对自己作业工序上的产品按质量标准进行自检;

作业的同时进行相邻工序的互检;

人员责任 第6篇

【关键词】行政伦理;行政责任;负责任行政人员;行为准则

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行政伦理理论模式偏重于研究政策制定者的伦理道德问题,以及行政管理中的伦理价值,学界也逐渐重视行政人员在行政伦理鉴定和质疑行政决策的标准,传统的依靠习惯伦理和道德的理论模式逐渐瓦解。20世纪70年代新公共行政学派的出现,认为行政管理者的伦理标准应与对社会核心价值的承诺相一致,同时也重视了伦理标准对于决策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行政人员责任的概念。1991年在犹他州帕克城召开的第一次“政府伦理大会”讨论了伦理学与组织控制,(董礼胜,2014) 伦理学与自主控制、行政人员的伦理观念与职业行为等,自此行政伦理学经历了一个深入发展的时期。但是,以往的研究仅仅是偏重行政伦理的某一方面,比如:行政组织,抑或是行政人员,哪些因素会影响到行政伦理的实现呢?行政伦理实现的途径究竟是怎样的呢?它有怎样的方案设计框架呢?这就是库珀教授在《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一书中阐述的内容,为具体的行为提供可行性的说明和捍卫性的辩护,使行政伦理学的研究更加系统。

一、行政伦理学的理论阐述

库珀教授关于行政伦理学的描述上,力图揭示根本性的重要假说以及它们是如何与行为相关联的,以一种描述的方式来分析公共行政人员的伦理现状,并提供了行政伦理学的系统分析工具。

第一,角色分离导致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冲突。

基于后现代社会造成的行政人员角色分离情况,库珀认为责任是重新建构行政伦理学的关键,而其可以分为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客观责任主要指来自外部的影响因素,而主观责任与我们内心的观念和想法相关。库珀对于客观责任的论述包括两个方面:职责和应尽的义务,第一,公共行政人员最直接的责任,是对上级负责,贯彻上级的指示并完成任务,对下属的行为负责,与科层制不同的是,库珀强调上下级间决策信息的互通、磋商和协作。第二,对公民负责,库珀提出行政人员要有能向公众解释自己行为合理性的能力;第三,对法律负责,拥护宪法并遵守公共行政管理角色的受托人性质(库珀,2010:P75-76)。与客观责任不同的是,主观责任来源于我们自己的忠诚、良知、认同和价值观,主观责任的形成是一个社会化过程,作用于行政过程连续性的保持。(库珀,2010,P84)

在实践中的道德困境表现为:正式义务为导向的客观责任和与之相反的内部价值观为导向的主观责任间发生的冲突。库珀强调如果不能培养履行行政责任的能力,决议、法令等发展策略均难以实现(库珀,2010:P97)。具体而言,表现为:权力冲突、角色冲突与利益冲突。在权力冲突中,我们面临的是两种矛盾的权力资源所带来的两种不同的客观责任之间的冲突;角色冲突表现为行政人员的外部角色和组织内部角色;利益冲突中,处于公共行政职位的公民享有特殊的接近和进入政府的机会,(库珀,2010:P102)这种权利带来了不寻常的机会,因此也提供了为个人利益而滥用政府资源的诱惑,正如哈丁的“公用地悲剧”中提到的“每个牧民都奔向毁灭草原的最终目标,大家都在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利益冲突最直接的解决方法是法律,但也不能忽视伦理思考的作用。

第二,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都是化解責任冲突的途径。

如何才能让行政人员在面临责任冲突时仍以负责人的态度来处理公共事务呢?库珀认为一般有两种途径: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外部控制常见的做法为:制定新的规则、制度,抑或是重新安排组织构成。库珀认为其包括:伦理立法和伦理法规,其可以提供制度化的方案。(库珀,2010:P149)。然而,规范的机制并不能替代责任感,库珀这里运用了美国公共行政学会(APSA)的例子,APSA为了培养成员的内部控制力,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并在其会议上作为普遍的学习材料,这一培训过程将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界分,避免了利益冲突,使成员能够在相对独立的环境中思考伦理准则问题(库珀,2010:P158),内部控制也存在弊病,多元化的后现代社会中,行政人员的价值观难以达成一致,因此,保持外部控制与内部控制的平衡、互相补充以增强控制力,实现制定的政策、行为标准与决策的价值观相结合(库珀,2010:P160)。

二、主要贡献

《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一书是公共管理学科的主要参考书目,该书内容详实,对西方乃至世界的行政伦理学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在诸多方面都有着贡献。第一,系统的提出了行政伦理学的分析框架,为行政人员的具体行为提供了可行性的说明。长期以来,学界对行政伦理的研究局限于某一细节,例如是对抽象道德准则的研究,抑或是对行政人员行政决策标准与过程的研究,而库珀教授从行政组织伦理、行政人员伦理、职业伦理等多方面提出了行政伦理学的分析框架。第二,提出了矫正责任冲突的方案设计。库珀教授在书中并不回避责任冲突的问题,认为责任冲突的根源是角色冲突,表现为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库珀教授从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两个方面提出了矫正责任冲突的方案,并使用了APSA行政伦理手册的例子证明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为外部的制度监督要与行政人员决策的价值观相一致。实践中,应更加强调内部控制的作用,行政人员应通过自身职责的履行,对公民负责,履行“公仆责任”,而行政责任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一种伦理意识,这就要求新时期中国的行政人员要在深刻理解国家、政府及行政机构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对自身行政行为的善恶价值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修养。

参考文献

[1]董礼胜,王少泉. 工具—价值理性分野下西方行政伦理学的变迁[J].中国行政管理,2014,01.

[2]库珀.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浅议企业会计人员的会计责任 第7篇

关键词:会计人员,会计责任,保证,履行责任

一、会计责任的意义是什么

会计责任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告所应负的责任。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会计主体管理当局负有以下的会计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本单位的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向外部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从会计信息披露的本质讲,会计责任是会计主体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使用者应尽的义务,是报表使用者对会计主体管理当局的尽责要求。因此,会计责任是相对单位外部而言的,是所有者、债权人、潜在的所有者和债权人、国家及其代表等与会计主体管理当局之间的权力义务和权责关系的体现。

二、会计人员的会计责任有哪些

会计从近乎原始的结绳记事发展至现代会计,职能不断拓宽,涉及到预测、计划、决策、监管、控制、激励等各个领域。会计不是被动地适应各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而是通过提供会计信息,能动地影响决策行为,以满足社会经济利益分配主体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虽然会计信息因企业的性质、规模、管理政策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偏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经济利益社会性分配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合规、真实、完整。为此,社会确定了属于强制性的或者是必须统一的信息体系和释译的规范语言,即由政府主导确定了统一格式的财务报告和认定体系。会计行为主体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则、格式提供会计信息,并对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在企业内部,会计一方面应该发挥内部控制的功能,另一方面其预测、分析职能应为企业领导者决策提供依据。会计行使其职能,是为了实现以下目标:(1)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为企业内部决策提供依据。(2)帮助企业外部各方了解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满足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为实现会计目标、会计人员有权依据法律及职业判断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对会计信息进行处理。

与会计人员有权力相对应,会计主体也应承担一定的会计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企业领导者决策服务。新修订的《会计法》在对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予以具体化的同时,对会计人员的法定职责也作出了相关规定:第一,会计人员必须依据新《会计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第二,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第三,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第四,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三、保障会计人员履行责任的几条建议

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的最大障碍是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主管人员,事实上,会计数据并非完全可以由会计人员控制,会计人员一般也很少主动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而单位经营业绩好坏是和单位领导者相关的,有些单位领导为完成考核指标、粉饰政绩,或为获得投资、贷款等,而强令会计人员伪造、篡改会计数据。而会计人员是受制单位负责人的,与单位负责人之间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上下级关系,这就是直接主导会计人员的从业行为,当涉及对单位负责人的行为目标进行会计监督时,就要面对一个很难的立场选择,这显然对会计人员的保护力度是不够的。如有关权力部门在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时,根本不可能还出示一个书面的文件,这使得在以后的法律追求过程中无法拿到确切的证据,而往往还是会计人员来背“黑锅”。因此在会计人员的打击报复案件中,对会计信息失真的责任认定,也无法做出清晰的、可供法律操作的界定。为彻底解决会计信息的失真和会计材料的不可靠这一世纪难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思考:

1、加强单位领导的教育培训工作,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

会计人员是受单位领导的,通过增强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治意识,支持会计人员真实反映经济活动,可有效制止会计资料的失真行为,使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2、完善会计法律,严惩违法行为

现行《会计法》加大了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各种违法行为作了明确具体的界定,以增强操作性,同时也加重了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会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共八条,其中的五条都具体涉及到了单位负责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处罚的方式包括行政和刑事两种。其中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对单位负责人的罚款从二千元至五万元不等)、给予行政处分、通报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新修订的《会计法》第40条规定,会计人员违反某些行为将“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应教育会计人员充分认识到主观上制作虚假会计资料的严重后果,促使其自觉维护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自觉讲究会计职业道德,造就高尚的道德品质,此乃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措施。为此,必须在引进高素质会计人才的同时,抓好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养。一要坚持不做假账,教育广大会计人员正确处理好“大家”与“小家”的关系,客观、公正、公允的处理会计事务;二要坚持学以致用,着力培养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税法的培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三要坚持以德立位,强化自身修养,在组织纪律,职业责任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推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度

要确实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其职权,推行会计人员委派制不愧是一种积极的思路。所谓会计委派制是指政府部门直接向企业单位委派主管会计或全体会计人员,为被委派单位进行会计业务服务并代表所有者进行监督的一种会计管理制度。它实际上是把会计人员由“企业任命制”改为“政府任命制”。在“政府任命制”下,实行会计委派制,被派出人员对派出机构负责,也就是对政府和财政部门负责。从而在行政上摆脱了该单位领导的控制。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解除会计人员的思想包袱,使单位会计人员真正回到会计工作本身,提高他们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违规行为的积极性。

5、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完善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有利于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从而有利于企业有效防范财务治理风险。健全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内部牵制制度。凡是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作用;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执行的监督制约制度。它是指对单位利益关系重大的对外投资、人力、物力投入的、牵涉重大盈亏或负债的事项,如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和资金调度,对该类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过程应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财产清查制度。指对财产清查范围、组织、期限、方法及对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对财产治理人员的奖惩等都必须有明确的制度来规范,以确保财产安全;内部审计制度。会计人员对单位的日常财务治理必须依法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以规范和约束其会计行为,把虚假的会计信息消灭在萌芽状态。

6、提高会计责任人的工资、福利待遇

这一措施的有效使用,能使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的成本远远高于收益,这样就可以使违法行为发生的可能性降低至最低。

操作人员非第一责任人 第8篇

龚春明:在塔式起重机事故中,因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而发生的事故所占比重高,因此有人将塔式起重机事故归咎于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差和不规范操作,但是我觉得有这失偏颇。从现在情况看,大多数塔式起重机作业人员都是农民出身,要使一个农民工真正变成产业工人,并不那么简单。首先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国家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核才能上岗,但是具体的培训考核制度体系并不完善。现在是各行业有各行业的要求,各地方有各地方的要求,考培不分,考核没有统一的标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工两种资质,分别归属于不同的部门考核,有些执业资格的工作内容基本相同,这足见国家相关部门对考核的热心程度。考核的背后是希望掌握培训的主导权,培训的背后是利益的追逐,好的培训机构的培训班期也就是半个月不到,一般的就是一个星期,差的就是直接象征性的考个试,培训不见老师,不见教材,不进课堂,不上实操,而且好多机构是培训考核一手操办,久而久之,对作业人员甚至企业造成一种之所以要考核,就是为了收费的认识,这样如何能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呢?

全国的特种作业人员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而且还需两年之后复审,复审还需收费,社会为此付出巨大,却未得到实效,这是国家的失职。这样的培训对作业人员能起多大作用,这样的职业准入,就连最基本的职业技能、执业条件都不一定满足,又如何谈得上良好的职业素养?在将一个农民工转变为产业工人的第一步,国家、社会所起的作用不但没有使其认识到农民工和产业工人的区别,反而使其认为特种作业这种高危行业的安全培训不但没有加强其安全意识,反而使其认为所谓的安全生产只是口头上的事,这样的培训是将其与生俱来的安全意识摧毁。无知和愚昧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祸端,而将无知和愚昧者送上生产岗位更是祸端的根源。其次是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还很不到位。尽管随着法律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一线作业人员由于自身素质和所处的地位的原因,很难维护自身的权利。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要经过长期的培养和加强才能形成职业习惯,有着良好职业习惯的人,偶尔的不规范操作就造成安全事故的情况少之又少。所以说真正由于安全意识差和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作业人员本身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作业人员,一个不合格的作业人员又如何获得作业资格处在了作业岗位上,企业无责吗?监管部门无责吗?要从安全事故中得到真正的教训,我们不但要揭开事故的真相,而且要剖析事故的根源,为什么每起事故我们的经验教训就止于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和违章操作呢?其根源就在于我国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体制上,关心安全生产研究的人对生命的呼唤不能置若罔闻,对安全生产体制的弊端不能不言。

朱森林: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作为直接操纵者,特别是由于安全意识差进行了不规范操作者,对所出现的事故无疑负有直接的责任。这种现象与管理层级设置和国家的科普教育落后有直接关系,如果把这些因素归总成一个追责面来分,当事人却只能占小部分。

程建堂:不认可,不能完全归咎于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差和不规范操作。因为塔式起重机事故往往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因素、管理缺陷等4个方面的因素造成,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即安全意识差、作业技能低下和不规范操作是引发事故主要的人为原因。

请别轻易对执法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9篇

2013年12月13日, 河南省相关部门透露, 因违规拦截处罚严重超载货车而致使女车主服毒自杀的永城市公路局流动治超大队7名执法人员将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永城市政府及交通系统16名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也被分别给予撤职、降级、记过等处分。对于这样的新闻,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呢?

A:听到这则消息, 我不禁感到有些震惊!难道我国的刑法是一根可以随意拉伸的牛皮筋?河南这样处理基层执法者的确是替女车主维权了, 那执法人员的权利又该有谁来维护呢?这又是一起典型的舆论审判取代法庭审判的不理性事件。

看到这样的新闻, 不禁让人想起了张高平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虽然你们在座的各位现在是大法官, 大检察官, 但你们的子孙后代不一定也是, 你们有没有想过, 如果他们遇上倒霉事, 被屈打成招, 你们是什么感受?我希望你们出台相关的合理政策, 完善司法制度, 不再出现我这样的事。”

仅仅因为一个行政相对人试图自杀, 就需要如此多的执法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估计是因为舆论高度关注了此事。

我们不能否认, 永城市公路局这样的执法有点恶劣, 有些人员 (注意:不一定是现场执法人员, 更多的是那些决策者) 是应该被惩处!但无论如何严惩, 也不应该有这么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何况, 自杀的女车主最终并没有死亡, 也就是说事件的后果还不是特别严重!

即使该女车主自杀成功, 我们也应该分析公路局治超人员的具体责任, 不应该不分青红皂白随便追究执法人员刑事责任, 更不应该有这么多人承担刑事责任。毕竟, 女车主是自杀不是他杀, 她不是被7名执法人员一起故意杀害!每一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执法人家背后都有一个家庭!

现在, 永城的司法机关顺应舆论需要, 对永城市公路局流动治超大队下狠招, 对于这样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舆论再次哗然, 或者, 这7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执法人员家属来一次集体自杀造成轰动效应, 那我们是不是又该追究7名检察官、法官的刑事责任呢?这显然是极其荒唐的呀!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 刑法是利用国家权力实施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违法的最严重后果就是追究刑事责任。因此, 刑法是所有法律的“后盾”和“最后一道防线”。然而, 在永城, 我们这道最后防线已经悄然前移到第一道防线, 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现象。

在追究刑事责任前, 应该还有很多种责任追究方式:群众指责、舆论批评、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或地区, 行政执法错误并不可怕, 因为它有很多有效的救济途径的, 例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向上级部门投诉, 向纠风办反映, 向媒体投诉等, 这些渠道都可以纠正错误、赔偿损失。如果车主的行为的确违法, 那么, 行政机关给予相应的处罚也是应该的, 不值得任何人同情。因此, 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自己受到了冤枉和委屈, 他完全可以选择寻求这些救济途径。

假如在永城, 所有法律救济手段已经完全失效, 行政相对人只能使用自杀的方式来进行维权, 那说明永城的司法系统已经腐败、混乱到极点。如果真的是这样, 永城市公路局的乱执法根本不算什么, 此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是该地区的党委、政府领导而不是公路局几个具体的执法人员。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司法救济途径全部失效了, 那永城女车主的自杀也不是公路局治超执法人员逼的, 而是当地党委政府逼死的, 是被社会体制逼死的。

假如永城市的司法救济手段是有效的, 那么, 对于这个女车主的自杀行为, 我们完全不应该予以任何同情。因为她的自杀或者是因为她不能正确面对自己的违法后果而导致, 或者是由于她对法律的愚昧无知和对司法的不信任所致, 无论哪个原因都是她咎由自取!

更何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 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 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 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 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 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 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 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使永城市的治超执法的确混乱, 毕竟他们还是属于执法行为, 根据该条法律的规定, 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应该大大减轻直至免除, 应该追究责任的只能是个别的决策者, 一线执法人员最多只能承担行政责任或者是党纪处分, 绝对不应该大批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笔者也曾经听说过三件真实的事:

第一件事:多年前, 浙江省某县运管所查获一辆黑车, 车主爬到该运管所的空调外机上, 扬言要运管所立即无条件放车, 否则就自杀。该所领导不予理睬, 该黑车司机在空调外机上冻了几小时后, 主动请求运管所职工将其解救下来。他下来后告诉执法人员:你们不怕惹上事吗?如果我真跳下来你们怎么办呀?其实, 该所领导之所以敢于放任他跳楼, 因为该领导早就知道该司机已经多次在其他地方表演过。他跳楼只是想以自杀为手段, 来逼迫运管所放车罢了。

另外一件事也是发生在浙江省某县级市, 该市运管所查扣一辆黑车后, 黑车司机公然跑到市政府大楼上, 扬言跳楼自杀, 该市领导因此强令该市运管所将此黑车免罚放行。该司机在取走其被扣车辆后公然宣称:“其实我根本不想跳楼!我知道只要我把事情闹大了, 你们就不敢对我怎样。如果你们敢再抓我, 我还去市政府跳楼!”正是因为市领导害怕行政相对人自杀会被追责, 选择无原则退让, 导致我们的法律只能针对老实人有效, 对于真正的违法者却软弱无力, 法律的严肃性荡然无存!“严格执法”对这些违法者已经成为一句空话、一个笑话。

第三件事也发生在多年前:某运管处查扣一辆黑车, 该黑车司机趁人不备, 跑到该处6楼, 坐在阳台边缘, 然后自己拨打了119、120和报社, 他承认自己的确是黑车, 但无钱接受处罚, 想要自杀。最后, 执法人员设法将其劝下后, 行政处罚还是照常进行, 这次跳楼秀失败了。

“自杀秀”见多了, 基层执法人员对于一些自杀表演早就麻木。这种麻木不是基层执法人员本身麻木, 实在是因为这些自杀秀害了执法人员的价值观。如果对所有的自杀秀都高度重视, 那么, 基层执法已经完全无法执法, 哪怕你罚任何人一元钱, 当事人都可能采取自杀的方式予以维权。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社会现象。我没有去过永城, 我只是从新闻中听到片言只语, 但我可以猜测:基层执法一线执法人员中, 多数都是那些没有门路、仅凭考试进入执法队伍的穷二代, 他们在执法一线工作只是为了生存, 他们同样是值得同情的。

事发不久, 交通运输部针对此事专门召开了一个电视电话会议, 要求各地规范执法。就在这个传达会后, 笔者就听说南方某地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一位年仅50岁的副局长向该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了辞职申请报告, 辞职的公开理由是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条件, 其真实理由就是因为该副局长分管法制、稽查, 永安服毒事件处理结果让其感觉到了基层执法的危险性, “提心吊胆的日子过怕了”。

不打击黑车怕追究渎职罪, 打击黑车怕车主自杀。打击黑车时有奖举报被媒体质疑成钓鱼执法, 着装执法简直是与虎谋皮!这些现象就是基层运管机构执法现状的真实写照。

当黑车被查处时, 车主必将面临上万元的经济处罚, 黑车司机要自杀是极其普遍的, 这些自杀者分三类:第一类, 大多数人只是装装样子, 给执法人员压力, 以谋求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类是当事人认识到违法, 只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受高额罚款而选择自杀;第三类则是那些的确被冤枉, 想通过自杀方式来证明清白的。

无论哪一种情况, 行政相对人的自杀, 都不应该随便追究执法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第一类自杀, 其行为已经扰乱社会秩序, 应该对自杀者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同时对其违法行为应该从重处罚;对于第二类, 我们在道义上应该予以同情, 但在执法过程中不应该因为其经济承受能力较低而降低处罚标准;对于第三类的确被冤枉的, 我们可以在道义上予以支持, 对错案人予以责任追究, 但这个追责仅限于行政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毕竟, 自杀, 是自杀者对生命的漠视而不是执法者强逼。如果我们对自杀者关爱过度, 会诱导更多的行政相对人采取自杀的方式进行维权, 最终将导致更多的人自杀身亡。

浅谈监理人员工作的责任心 第10篇

首先, 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是从事监理工作的最基本要求。工作责任心是监理工程师的素质所要求的, 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良好的品德,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热爱本职工作;②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③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④能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 冷静分析问题等, 这些都与人员的责任心有直接关系。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守则的遵守也要求监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 以及严格按照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执行, 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同样, FIDIC道德准则更是说的明确, 首先第一点就是“监理工程师应该有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

其次,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决定了监理人员对工作责任心的要求。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 并建立在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第一, 《建筑法》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工程监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赋予监理工程师多项签字权, 并明确规定了监理工程师的多项职责, 从而使监理工程师执业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确立了监理工程师作为专业人士的法律地位;第二, 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业务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从事监理工作, 其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有具体约定。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与其法律地位有密切关系, 同样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和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的表现行为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违法责任

现行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专门作出了具体规定, 如《建筑法》第35条、《刑法》第137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6条等, 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2 违约责任

工程监理企业是法定意义的合同主体, 但委托监理合同具体履行时是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企业来实现的, 因此, 当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失, 违反了合同约定, 其行为将被视为监理企业违约, 由监理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监理企业在承担责任后, 根据聘用协议或责任保证书, 有权在企业内部对相应有过失责任的监理工程师追偿部分损失。所以, 由于监理工程师个人过失引发的合同违约行为, 监理工程师应当与监理企业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3 安全生产责任

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 将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1) 违章指挥或发出错误指令, 引发安全事故的;

(2) 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

(3) 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 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从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最后, 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体现在现场监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监理目标控制有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具体体现到现场监理的工作环节有:技术交底、旁站监理、隐蔽工程验收、工序验收、中间结构验收、进场材料验收、技术资料管理、平行检测、安全监督、工程进度款审批、工程量审核、施工进度控制、事故处理、素赔处理等等, 可以说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监理人员的责任心来支撑起监理工作的成效, 否则, 只能是行同虚设, 贬低监理的形象。例如, 在隐蔽工程验收当中, 监理人员发现不合格项, 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监理人员的责任心就决定他对施工单位的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落实整改结果, 如果监理人员只是指出而不去落实, 结果就会降低验收程序执行的效果。又如, 旁站监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试行) 》明确规定了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涉及到人、机、料、法、环各个要素, 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 如果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 有权制止并责令其改正;如果发现施工企业的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 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制止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如果旁站监理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 在现场没有起到真正的旁站作用或者旁站不到位, 那就有可能留下事故隐患, 造成严重后果。

可见, 现场监理工作的成效、合同履行的情况都与监理人员的责任心息息相关, 不能分离。现场监理人员的责任心是自我保护的最有效措施, 是树立监理形象的最有效手段, 是监理企业社会形象提升的基本要素之一。监理工程师明确的法律责任决定了监理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来保证。监理企业应该培育一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团队精神, 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 建立健全人员考核制度并据此与工资分配挂钩, 以企业文化、制度和经济手段最大可能地来支撑和培育监理人员的责任心。

摘要:本文通过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监理的法律地位和监理的法律责任以及监理目标控制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来阐述工作责任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说明了监理工作成效与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的直接关系。

人员责任 第11篇

关键词 层级责任制培训 护理操作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2.30.311

层级责任制培训模式是指根据医院护理管理体系和临床护理工作具体情况将护理人员分成不同管理层次,采取层层培训,责任层层落实的方法完成培训工作[1]。2011年1~12月,我院采用层级责任制培训模式对全院进行25项基础护理技术操作的培训、考核,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我院有临床护理人员370余人,其中副主任护师8人,主管护师70余人,护师90余人,护士190余人。本科学历45人,大专近240人,中专87人。各临床护理单元根据护理人力资源情况采取小组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或扁平化排班模式完成护理工作。由于护理队伍庞大、护理人员工作不规律、培训标准不统一等原因,传统护理技术操作培训方式不能取得好的效果。

方法:首先分层级形成培训小组,2011年1月护理部成立护理技术操作核心培训组。由一名科护士长担任组长,选出内、外、妇产、儿科等科室的护士长共计6人担任组员。核心培训组负责组织制定护理技术操作流程、评分标准及培训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并进行全院护理技术的抽考,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培训情况不断调整、完善培训计划。设立秘书1名,负责组织、记录会议,收集资料。评选院操作培训师,核心培训组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操作培训师6名。各科室评选护理技术操作骨干2名。培训方法分为3个步骤逐步达到全员、全院培训。将25项基础护理操作分解至季度,每季度根据全院工作量、护理技术操作复杂程度等培训5到6项。操作培训师的培训由医院操作培训考核组负责。通过学习操作流程、观看操作示范碟片等方式对季度操作培训项目进行统一、规范培训,并考核过关。各护理单元护士长及护理骨干集中培训由医院操作培训师负责。将全院护士长及护理骨干分成3个小组,每个小组由2名院操作培训师负责,2名护理技术操作核心培训组成员负责组织督促。操作培训师通过讲解、示范、现场指导等方式完成相应小组护士长及护理骨干的培训考核工作。科室培训由护士长负责。各护理单元根据科室特点、人员结构及工作情况制定将科室人员分成两个小组。由护士长具体负责,两名护理骨干分别负责一个小组,通过护理骨干-高年资护士-低年资护士层层负责对科内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考核方法及效果评价:护理技术操作核心培训组成员于每季度末对阶段培训项目进行抽考。每个科室抽考率为30%(按排班本随机点名,被考者到操作示教室进行考核),操作考核85分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者由科室护士长继续培训,全院抽考结束一周后进行补考;如补考仍不合格者,暂停科内工作,到操作示教室进行操作训练,直至考核合格为止。护理部及操作培训组每季度对培训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在护士长会上通报,对在培训及受训工作中表现优秀者给予表扬,同时针对问题提出下季度的整改措施。

培训要求:既要达到操作流程的统一规范,又强调礼仪服务质量,同时灌输人文关怀理念;要求全院护理人员人人参与、人人考核过关。

统计学处理:所有数据应用X±S示,均经过方差齐性检验和正态性检验,采用SPSS10.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t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以前我院采用的操作培训多为科内培训方法,护理部每季度进行抽考。因各科护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操作标准、流程不规范统一,科室培训压力大,培训效果欠佳。2011年采用层级责任制培训模式后,通过层层培训、层层负责,全员参与,全院护理技术操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临床操作小组全年抽考护理人员254人,初次抽考合格者244人(85分以上合格),合格率达96.06%;余者10人在再次考核中均达85分以上。2010年和2011年层级培训模式前后的25项技术操作考试成绩(分)的比较,2010年为85.39±2.35,2011年为95.32±2.57,两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t=18.45,P<0.01)。

讨 论

层级责任制培训模式有效地缩小了各级培训管理组织的培训范围,减轻了各级培训管理组织的培训压力和工作量,使他们把有限的精力放在培训的薄弱环节上。层级责任制培训模式使护理人员既要参加上级培训,又要培训下级人员,既有压力又有动力,激发了护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护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层层培训、层层负责,避免了操作培训中的疏漏之处,有利于提高护理队伍的整体操作水平。此模式的护理培训全面提高了护理服务质量。培训过程中除了专业培训,还突出强调人性化服务,规范护士礼仪和文明用语,努力让每位病人得到更好的护理服务,感受到护理人员的贴心关怀,促进患者身心康复。

通过层级责任制培训模式前后的对比观察,使用层级责任制培训模式后,护理人员操作考试成绩均有明显提高,统计学上具有明显意义。护理人员操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医院整个护理队伍护理技术操作水平得到提升,全年护理部未收到由于护理人员操作技能方面的投诉。

通过初步开展层级责任制培训模式的护理培训,我院护理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成效。我们会通过实践进一步完善规范层级培训模式,促进全院护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黄石群.护理人员层级责任制培训模式的探索[J].医学信息,2011,24(7):3068-3068.

2 陳晓燕,诸明春.层级培训模式对护士理论操作水平及护理质量的影响[J].当代护士,2011(4):26-27.

浅谈护理人员的责任心塑造 第12篇

1 护理人员责任心缺失现状

护士的职责是全力以赴挽救患者的生命, 维护生命的无限尊严, 体现相互关爱的高尚情操, 在当今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 一部分护理人员责任心存在缺失的现象, 主要表现为:缺乏慎独修养, 缺少爱岗敬业精神, 工作敷衍了事, 沟通交流能力欠缺等。

2 护理人员责任心缺失原因

2.1 社会大环境的原因

护士职业在社会上地位低下, 不被人尊重、重视, 长期以来一直有“医师的嘴, 护士的腿”的说法, 认为护士只会简单的扎针, 而不把护士观察病情、各种导管的护理等等护理操作当回事, 一遇矛盾就拿护士当做出气筒, 导致护理人员缺乏工作成就感和责任感。

2.2 医院制度的原因

当今的护士大多都是医院招聘的护士, 工资微薄, 而职称晋升又未与工资奖金挂钩, 致使护士产生劳动量与所得不成比例的反差心理, 从而对护理工作缺乏热情和责任感。

2.3 护士本身的原因

2.3.1 缺乏职业责任心

对护士而言, “慎独”就是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一如既往的按照操作程序与要求一丝不苟的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打消一切侥幸心理, 这也是责任心的具体体现。护理人员只有认识自身的言行, 深刻理解职业的价值和意义, 才能产生一定的思想境界, 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3.2 缺乏沟通交流能力

目前, 护理队伍中的一部分都是独生子女护士, “80后、90后”已渐渐成为主力, 有些独生子女护士自小娇生惯养, 缺乏吃苦耐劳精神、沟通交流能力, 处理问题能力较差, 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的技巧未能很好的掌握, 易引起护患冲突[1]。

2.3.3 护理人员严重不足

护理行业是一个高技术、高风险的行业, 它要求护士与床位比为0.4∶1, 而目前我国护理人员严重短缺, 这就大大增加了护士的工作量, 面对如此繁重的工作, 护理人员身体、心理都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因此对工作失去了耐心[2]。

3 护理人员责任心培养方法

3.1 组织学习, 转变思想

护士工作大多是在无领导监督下进行的, 具有高度责任心和慎独精神是做好护理工作的前提。因此, 医院要定期组织开展护士职业责任心教育, 要普及到每人, 通过学习教育, 使护士懂得如果缺乏责任心, 无论是新护士还是老护士, 都不会做好护理工作的, 只有加强责任意识才是良好的动因, 也是最佳出发点。

3.2 完善机制, 强化考评

医院和科室应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将其形成细化、量化的考核标准, 同时成立院科两级护理质控小组, 把护理工作的任务和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 充分发挥质控小组的监督检查作用, 定期召开护理质量检查分析会, 体现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确保考核标准落到实处。

3.3 转变观念, 增加动力

医院应加大宣传力度, 多多宣传护士技术工作内容, 让患者明白, 护士不仅仅是医师的腿, 更是医师的眼和脑, 临床工作中患者的观察护理都是护士操作的, 护士具有重要的作用, 从而改变人们传统的观念, 提高护士的社会地位。

3.4 言传身教, 模范带动

护士长及老护士在工作中要起模范带头作用, 工作中不怕脏、不怕累, 树立微笑服务理念, 主动与患者沟

通, 帮助患者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用她们自己的行动诠释护理工作的伟大, 引导下一级护士对自身人生价值的思索, 激发对护理工作的热情。

3.5 改变自我, 积极向上

“三分治疗, 七分护理”作为一名护士应该会感觉到护理工作的重要性, 那么在工作中就更要用爱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去解除患者的病痛, 让痛苦的脸上重绽笑颜, 用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工作中的困难, 挑战自我, 成就未来。

总之, 在实际工作中护理人员应关注细节服务, 加强护理责任心, 将“优质护理服务”落到实处, 营造和谐氛围, 为患者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黄小云.护患关系冲突中的原因分析和防范对策[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 2007, 10 (8) :15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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