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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语法:类型学研究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认知语法:类型学研究(精选7篇)

认知语法:类型学研究 第1篇

一、明星表演阶段的受众认知:主流文化的社会认知“社会我”

(一) 明星表演:展现艺术魅力的精英文化带来的情感体验

1990年3月14日创办的《综艺大观》和4月25日开播的《正大综艺》引发了中国最早的电视娱乐潮, 这类节目都遵循了“明星+表演”的综艺模式, 这类表演一般以歌舞类表演为主, 嘉宾也多为大牌明星。这时的表演, 是以娱乐的名义进行艺术的感染和熏陶, 当时的明星表演界定了最初的高雅文化与精英文化。从普通受众的观看心理来说, 对这种文化语态更多的是崇拜, 是景仰, 是力图向精英文化靠拢, 被高雅文化征服的内心驱动。这种崇拜心理实质上是对精英文化的景仰心理, 是对高雅艺术的审美驱动心理。明星表演通过对明星特质的展现, 体现明星之所以成为明星的独到之处。如歌星表演歌唱, 舞蹈明星表演舞蹈, 技能性表演占据首位, 对专业技能的权威性认可是表演的基础。早期的明星表演类节目, 从央视开始, 辐射到各个省市级频道, 央视的国家大台的地位也起到了领袖作用, 央视的权威性同时也架构了对明星表演的权威性认可, 牢牢建构了普通人对明星的崇拜心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 普通人对明星的表演是“远观而不可近玩焉”的观赏心理, 是高高仰望却不可企及的崇拜心理。所以, 这类节目本身的教化意义也远远大于其娱乐作用, 观众从观赏中更多的是感受到主流价值观的灌输与精英文化的强大的震慑力量。

(二) 受众心理:追求社会主流价值认可

人是社会性动物, 生活在任何时代的人都会有强烈的印证和归属意识。每个时代中的人都会深深感到一种附属感, 要有一种属于我们的文化和我们的社会的感觉, 感到与我们的周围环境和生活方式中有一定程度的稳定和亲近。[2]这种归属感会建构我们的个人与社会稳定的联结, 会形成统一的价值体系与社会规范。在早期, 八十年代中国社会的受众, 这种归属感非常强烈, 他们共同建构了一套共享的道德体系和价值目标。在这时期初上屏幕的娱乐节目, 正是在这种时代心理下发展的, 受众观看节目更多地希望得到社会主流价值体系的认可。在媒介语态中, 社会主流价值体系的建构是通过榜样性人物的树立得以实现的。生动的模样人物, 可以使以往直接的价值教导转化为生动形象的个人力量, 更具有不动声色的强有力的引导作用。电视就是通过类似于榜样的模型来强化人们的价值认知, 输送庞大的社会主流价值体系。媒介通过对符合主流价值体系的榜样的建构, 通过电视隐喻的方式, 如主流明星获得的掌声、认可、名誉和地位, 来建构受众对模样的崇拜心理。榜样的建立实际上就是一个形象塑造的过程, 形象的塑造就是一个价值引导的过程。所以说在媒介建构的拟态环境下, 受众的“偶像崇拜”不仅是对明星个人的崇拜, 更是对社会主流价值体系认可的需求。《正大综艺》、《综艺大观》、《春节联欢晚会》形成了万人空巷收看的高潮;一首歌、一个人、一曲舞蹈可以引发巨大的流行潮流, 这些现象都印证了希望归属社会主流价值体系的受众心理。

二、选秀节目阶段的受众认知:偶像崇拜的他人认知“他人我”

(一) 选秀节目:展现生活真实的大众文化关注的物质体验

2004年中国电视屏幕上, 选秀节目开始占据首位, 几乎所有的省级卫视都充斥各种各样的选秀类节目。如湖北卫视的《超级女声》、浙江卫视的《我爱记歌词》、东方卫视的《舞林大会》、江苏卫视的《名师高徒》、青海卫视的《花儿朵朵》。这些娱乐节目相比于以往的明星表演的模式, 在主角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 从传统的歌舞、影视明星到普通人。但是选秀节目主角的表演仍然局限在通常的表演内容, 和第一层次的明星表演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涉及内容包括舞蹈、歌唱、小品、相声、特殊才艺、才智等。选秀节目的出现, 标志着社会主流文化话语从精英文化向大众文化的过渡。大众文化的通俗性、消费性、娱乐性赋予了选秀节目全新的特质, 从而给观众带来了不同的收视体验。不仅观众的主体性和参与性增强, 更重要的是, 受众的审美感受从以往传统审美的高雅的精神体验转化为实用的、感觉的物质体验, 对偶像的认知也脱离以往完美虚幻的想象空间走向了真实的生活空间。

(二) 受众心理:从社会认知到他人认知

1. 对丰富个性的崇拜心理

根据让皮亚杰 (Jean Piaget) 的发生认知论的观点, 偶像崇拜是源于人的认知发展, 是人 (尤其是青少年) 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历程。偶像崇拜是将他人或团体当作崇拜的对象, 期望自己也能成为对方 (特别是青少年) , 或将对方视为学习的目标, 以享有对方的尊荣, 藉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与慰藉, 同时减少挫折带来的痛苦。[3]为了使人物成为偶像, 传播者要精心包装, 既要向受众展示其神圣完美, 更要展示他的现实性和生活性, 使之变成一个可以企及的但是要仰望的目标。从明星作为偶像到选出“平民偶像”, 受众对偶像的崇拜心理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从高不可攀、必须仰望的明星偶像, 到看似平凡, 实则不凡的“平民偶像”, 偶像脱离了高尚的教导意味、高雅美的规范化表现, 而变得更加生活化更具有真实感。从以往单纯接受媒介建构偶像的顺从心理, 到受众主动参与建构属于自己的平民偶像的逆反心理, 在这个过程, 受众的主体意识得到了表达, 对多样化个性的追求代替了对模式化人物的尊崇。

2. 求新求异的逆反心理

在社会主流价值体系非常稳固的时候, 对美和崇高的认可, 是受众主体的主流审美需求。在早期的电视娱乐节目, 演员的外貌、包装、表演都是基于一种崇高美的建构。在20世纪八十年代, 央视所出现的各类明星, 都符合这种主流的审美观点。包括演员的容貌, 衣着的装饰, 言语的表达都体现和表达了社会正统的审美要求。但是单一的审美取向, 不足以表达丰富多彩的社会价值观念和审美需求。这种单纯对美和崇高的圣赞, 这种模式化榜样人物的建构, 这种摒弃表现琐碎和丑陋的社会真相的做法, 已经引起受众的排斥与逆反心理。受众从未像现在这样, 渴望通过大众传统媒来了解真实的世界, 了解与自己一样的人的生活, 感到自己与同类生活的广阔世界联为一体。在审美需要上, 表现为推崇原生态;表现为受众对真实性的要求。要求所反映的对象是活泼的, 是充满生命活力的;反映的生活是真实的、复杂的。在选秀节目《超级女生》中, 我们看到了这种受众审美意识的变化。“超级女声”从海选到决赛都采取纪实的形式, 不加任何剪辑和修饰, 将原汁原味的现场实录展现在观众面前。选手表演过程中的失误和插科打诨, 评委的犀利评价, 选手与评委之间的激烈辩论都让观众如置身现场, 更具戏剧性。这种不加包装的选秀, 让观众备感真实, 和观众拉近了距离, 观众看到的不止是绚丽的外表, 更有对心灵深处的洞察。完美的定义开始进行着开拓性的颠覆, 完美不再是虚幻的, 而是建构在生活真实的合理性基础上。

三、生活游戏秀:自我体验的个人认知“身体我”

(一) 游戏节目:消解意义的后现代文化解读的情绪体验

2010年出现了掀起新的娱乐狂潮的游戏节目, 这类游戏节目不同于以往的体力竞技和智力比拼的游戏节目, 游戏的无意义性取代以往的知识性和体验性的考验。水上冲关节目是这类生活游戏节目的最突出代表, 最早的水上冲关节目的代表是湖南卫视的《奥运向前冲》。节目开始于2008年, 配合奥运会的举行, 湖北卫视打造了水上游戏类冲关节目《奥运向前冲》, 节目放在暑假播出, 对参赛者在体能、年龄、性别、职业、特质上没有任何限制, 只要喜欢玩的, 愿意尝试的都可以在炎热的夏天一试深浅, 虽然获取不了巨额奖金和社会知名度, 但是却获得欢笑。节目在收视率和影响力上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湖南卫视的成功同时也带来了水上冲关游戏类节目的高潮。各个省级卫视都争相炮制此类型的节目, 如浙江卫视推出《冲关我最棒》, 安徽卫视2010年首次出击水上闯关节目《男生女生向前冲》。可以预见, 水上游戏类节目将成为另一轮的娱乐节目浪潮。配合省级卫视的水上游戏类节目的, 还有一类在地市级频道出现的生活游戏类节目“双升”比赛。这两类节目在娱乐形态与主体上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娱乐形态上看, 艺术的专业性已经让步于生活的娱乐性, 以前那些界定为艺术的表现样式在这种游戏状态下不再被看重。游戏消解了艺术品质与高雅文化的内涵, 而单纯关注于身体的快乐体验和内心的释放性满足。从主角上看, 虽然和选秀类节目一样仍是普通受众为主角。但对普通受众的限定更加模糊, 不再有专业技能上的要求, 而把娱乐的主体回归到真正的万千大众。群体性的狂欢游戏, 代替了真人秀阶段的成功个人故事的展现。后现代文化的价值取向是对现代文化价值追求的一种反驳, 它嘲笑神圣, 消解意义, 具有平面化和大众化的文化特征。生活游戏节目对完整意义的消解与否定正是体现了后现代文化的特点。

(二) 受众心理:从偶像崇拜到自我认知

对比“双升比赛”和“水上冲关”节目, 虽然娱乐形态略有不同, 但是从受众心理层面来解读, 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它们都彻底改变了对受众的“明星崇拜”心理, 解构了长久以来占据电视市场的明星崇拜, 还原到对自我的合理性认知。在这类节目中主角由拥有明星潜质与技巧的普遍人, 即普遍人中的不普通的群体, 还原到真正的平凡的普通受众。虽然还带有“秀”的特点, 但是对主角的限制性大大减少, 实现了对百姓生活的真正还原。走上荧屏参加表演的是我们周边随处可见的普通人, 他们的外表普通, 行为普通, 特质普通, 他们共享一种生活语态和娱乐范式, 他们到台上表演, 只是为了最纯粹的快乐与完整的自我认知。从受众心理来分析, 这种对自我认知的渴求, 对自我心理体验的感性化追求, 展现了在后现代文化语境中受众心理从审美体验到娱乐体验的转化。这种娱乐体验通过情绪, 而不是理性决定快乐的获得, 从而获得自我认知的圆满。正如理查德舒斯特曼 (Richard Shus te rm an) 所说, 由于有意识的心灵失去了作为自我的惟一根据的资格, 而且看作在深层上是无意识的心身冲动所驱动的。因此, 身体重视为自我定义的场所, 通过它, 即使是意识也可以被重新塑造。[4]

1. 自我体验的生活化

在现代社会, 虽然经济发展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但精神与物质的对立也进入了一个矛盾的高峰点。从人与人的关系上看, 技术上的无限可接近性和心灵上的日渐远离是一个现代化的悖论, 技术使陌生人有能力侵入到我们个人生活的最隐秘处, 但由于人们在物质利益上日益尖锐的矛盾, 人与人之间精神上的交往越来越困难, 越来越难以深入, 人们怀着彼此了解的心情, 实际上在彼此疏远。[5]物质的极大丰富, 却对立着精神的极大残缺。生活价值目标的丧失, 社会道德体系的沦陷, 让处于现代社会的人们都具有一种群体焦虑症。人们解构偶像, 尊崇个人;消解意义, 关注体验。电视媒体进入个性化消费时代, 电视艺术从自我表现转向了自我娱乐, 改变了原来的自恋状态, 进入了真正的现实生活。在娱乐形式上, 采用日常生活方式的娱乐表现、简单快乐的游戏形式, 带来了个人体验的直接化、纯粹化。对琐碎平实的生活常态的展现成为娱乐的真谛。娱乐节目的创作开始抛除夸张的矛盾冲突, 拟态的情境空间, 淡化完整故事的讲述, 模糊复杂人性的展现, 使娱乐重现浓郁的生活气息, 表现真实普通生活的简单快乐。

水上冲关和“双升”游戏这种简单的娱乐形式, 正是基于受众对自我认知的渴望, 对自我快乐的重新定义。在娱乐心理上, 不再是对生活极端美的仰望或极端丑的窥视, 而是回归到简单琐碎的生活常态的展现。在娱乐表达上, 不再要求惊心动魄的脱离生活的心理体验, 而是回归到简单纯粹的自我安宁。建构在娱乐表现生活化基础上的自我合理性认知, 打破了对“社会我”的景仰, 对“偶像我”的模仿, 走入对“身体我”的情绪性体验。对身体狂欢性的快乐追求, 替代了圆满的意义指涉的价值追求。

2. 自我体验的情绪化

现代人对自我体验和自我反省的追求越来越强烈。所以, 艺术表现的重点从人物的外部转化为其内心世界的细腻刻画中, 去揭示生活中人的灵魂深处。娱乐节目带给观众的放松与快乐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这种自我体验。进入世纪之交, 精神文化与物质文明的对立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矛盾点。经济的迅速发展使社会组织和结构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带来了物质的极大丰富, 但同时也动摇了人们过去一直遵循的传统价值观。这意味着个体自我赖以存在的基础开始崩溃, 存在感开始衰落。现代人不但对自己存在的价值产生了怀疑, 而且对人类的前途和人生的意义也失去了信心。无论是物质性体验或是精神性体验, 都无法带给受众完整的意义认可和价值归属。所以, 娱乐节目中以前所蕴含的价值构建开始大大减弱, 无论从创作者角度还是从接受者角度, 这种意义表述都找不到合适的情感语境, 创作者开始规避在节目中体现这种深层次的、完整统一的价值体系的阐述, 而从接受者角度也开始走向情绪体验的琐碎化、简单化, 对自我的认可也从外部世界中走向了拷问自我的灵魂深处。

2010年在中国电视屏幕上出现的这种崭新的生活游戏类节目中, 价值意义被完全消解, 表演主体的中心化开始偏离, 普通人代替了“榜样性人物” (包括以前的明星和选秀类节目的主角) , 个体的生命体验的故事性表达开始转化为群体性的身体体验的片断性展现, 体验的内心化走向了一个新的的层次, 呈现为内在的, 个性化的特点, 从个体的知识性参与的精神层面, 走向了形体、情绪性参与的精神性层面。西方存在主义心理学认为, 这种关注自我体验的个体主义存在观正是对社会现实的反抗。把自我存在与内心联系在一起, 提出我们自己的内在经验就是评价真理的标准, 从而重新建构生活的价值和对自我的合理真实的认知。

四、总结

从精英文化到通俗文化, 再到当下的快餐文化, 受众的心理需求留下了时代文化的深刻烙印。沉溺于快餐文化中的大众不再追求自身生活的历史意义和价值深度, 而是主动寻求能够直接体现当下满足的活动形式和内容, 以便能够在日常生活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激发生活的直接乐趣, 这也是目前生活游戏表演类节目兴起的根本原因。娱乐节目的价值在于带给观众文化消费的精神享受和心灵感知的审美愉悦。现阶段的娱乐节目, 文化知识消费的意义已经被完全消解, 传统文化中美德的解读与表达已经让步于完全自我体验式的娱乐放松, 曾经是现代人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存在基础的传统伦理已经不再被提起。受众对自我的认知更加直白和简单, 对自我体验的情绪性追求和身体性表达更加强烈。美国新闻学教授爱德华皮斯先生 (Edward Pease) 说, 美国电视一直被人称为是浩瀚的荒地 (VAST WASTELAND) , 这个词意味着电视没有履行它的天职来教育公民, 更恰当地说, 太多的节目被策划成了愚蠢的娱乐, 它包括傻瓜游戏、暴力、色情。而中国的电视也正在走向这种可怕的境地。在现阶段的文化语境下, 契合受众心理进行娱乐节目的创新是目前电视工作者的重要任务。而另一方面, 被所有的电视文化人所忽视的, 被收视率至上的电视创作机制所遗忘的, 是如何能够引导观众的娱乐心理需求, 而不是一味地满足受众的心理需求。电视节目创新的宗旨在于使电视真正成为有效的教育和推进社会改革的工具, 展示社会文化中最好的东西音乐, 戏剧和艺术, 采用“寓教于乐”的形式重新建构社会稳固的价值体系。因为只有在社会和时代的环境中, 个人的自我表达和认知才能够完整, 这需要媒介的力量。

参考文献

[1]朱妍.十年媒介文化对受众主体性的培育[J].新闻大学, 2008 (3) .[1]朱妍.十年媒介文化对受众主体性的培育[J].新闻大学, 2008 (3) .

[2]施拉姆 (W.Schramm) , 波特 (W.E.Porter) .传播学概论[M].陈亮, 等, 译.北京:新华出版社, 1984:34.[2]施拉姆 (W.Schramm) , 波特 (W.E.Porter) .传播学概论[M].陈亮, 等, 译.北京:新华出版社, 1984:34.

[3]黄韧.“快乐男声”受众心理分析[J].大众传媒, 2008 (4) .[3]黄韧.“快乐男声”受众心理分析[J].大众传媒, 2008 (4) .

[4]理查德.舒斯特曼.生活即审美:审美经验和生活艺术[M].彭锋, 等, 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216.[4]理查德.舒斯特曼.生活即审美:审美经验和生活艺术[M].彭锋, 等, 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216.

认知语法:类型学研究 第2篇

【关键词】时间形容词 语法转喻 认知参照过程

一、引言

英语中“形—名”组合的语义构建一直是语言学家关注的话题(Coulson & Fauconnier, 1999)。中国学者张建理(2007)采用动态识解法分析形名组合意义构建过程。张辉,范瑞萍(2008)提出概念整合和物性结构的杂合分析模式,他们认为组成成分形容词和名词处于平等位置,语言使用者对其同时概念化,然后进行整合。但实际上,语言使用者的心理扫描是有一定顺序过程的。例如对“时间形容词+名词”结构的心理扫描先是名词,后是形容词。因此,“时间形容词+名词”意义构建应该是一个线性动态过程。本文拟在认知语法框架下,探究“时间形容词+名词”结构中个案“former boyfriend”在不同语境下语法表达和概念结构之间存在的语法转喻关系,此关系的构建是由三次连续的线性认知参照过程完成的。

二、“时间形容词+名词”语法转喻关系分析

1.时间形容词“former”的意义研究。时间形容词展示的主要特性有过去性,现在性和将来性(Warren,1984)。“Former”有两个基本意义:

(1)用在名词前,表现其时间的过去性,基本意义为“以前存在或发生,但现在并不存在的”,如“former president”。

(2) 空间顺序上的位置属性,如“former possibility”,指的是“并列两种可能中较先指示的那个”。

本文中,“former”用在关系名词前,选取意义为“时间的过去性”。

2.名词“boyfriend”的意义研究。“boyfriend”的意义相对稳定,是指处于恋爱关系中,可发展为“丈夫”之前的男性对象的代名词。它的百科知识性意义表征除“人”的诊断属性如年龄、性别、外貌、性格之外等,还包含其他中心属性如处于恋爱关系中的女性对象、感受与情感、恋爱关系的确立、恋爱关系的进展、恋爱关系状态,恋爱关系持续时间等其它任何与之相关的信息。所有这些特征都是“boyfriend”的不同侧面,构成其百科知识性意义表征集合。

3.“former boyfriend”的语法转喻关系分析。上述分析得出,“boyfriend”的百科知识性意义表征包含许多侧面,语言使用者也不可能将“boyfriend”的所有特征侧面信息逐字地表现出来。当与形容词结合时,与其相关的侧面被突显成为激活域。

在“former boyfriend”中,时间形容词“former”修饰“boyfriend”时,理论上可以与“boyfriend”的所有特征相结合。但实际的意义构建过程中,“former”与多数侧面结合语义不合理被淘汰,只有与“恋爱关系状态持续时间”组合才可理解。所以,在“former boyfriend”中,“former”激活的是“与女性对象处于恋爱关系的持续时间”特征侧面。在意义构建过程中,我们会先概念化处于恋爱关系中的“女性对象”,通过这个“女性对象”找到现在正处于恋爱关系的“现任男朋友”或现在不存在的“虚拟的现任男朋友”,然后通过时间对比得出,“前任男朋友”是现在的一段事实或者虚拟恋爱关系之前存在的“男性恋爱对象”。在整个意义概念化过程中,“恋爱关系状态持续时间”这个侧面被激活成为激活域。因此,“boyfriend”的所有特征侧面和恋爱关系状态持续时间激活域侧面之间存在一种不均衡性(Langacker,1987),形成一种整体(男朋友的百科知识性意义表征)—部分(恋爱关系状态持续时间)的语法转喻关系。

4.“former boyfriend” 语法转喻关系形成的认知参照过程分析 。“former boyfriend”的语法转喻关系形成的认知参照过程如图1所示:“Boyfriend”在词组意义构建过程中,作为有生命的自主体成为参照点R1(Langacker,1993),并激发与其相关的百科知识性意义表征包括如处于恋爱关系中的女性对象等而构成辖域D1(Langacker, 2009)。在辖域D1中,与“boyfriend”有恋爱关系的“girl”成为目标T1,也是下一参照过程的参照点R2。与R2相关的百科知识性意义表征成为第二认知参照过程的新辖域D2。T2是现在与“girl”有亲密恋爱关系,可发展为丈夫的对象。但由于“boyfriend”的意义特殊性,这里目标T2的真实性也有不同。如果现在确实有亲密关系或可发展为丈夫的对象,那么T2“boyfriend”就是一个事实存在的概念;然而如果没有,那么就是一个虚拟的概念。所以,我们用了一个虚线的圆圈表示T2“现任男朋友”的不确定性。T2又成为第三次认知参照过程的参照点R3。此时,时间形容词“former”会激发“恋爱状态持续时间”特征侧面,使其更加突显成为激活域。R3会激活与“girl”曾处于或正处于恋爱关系的所有男性对象集合成为新的辖域D3。在时间轴上与“现在”作对比,“之前有恋爱关系而现在没有的男性对象”被选中成为目标概念,是“前任男朋友”的确定意义。

C:认知主体

R1:男朋友

D1:与男朋友相关的百科知识性意义表征

T1/R2:恋爱关系中的女性对象

D2:与女性对象相关的百科知识性意义表征

T2/R3:事实存在或虚拟的恋爱关系中的男性对象

D3:所有与T1“girl”有过恋爱关系的男性对象

T3:之前处于恋爱关系而现在没有的恋爱关系中的男性对象

图1“former boyfriend” 语法转喻关系形成的认知参照过程

三、结语

本文在认知语法框架下,讨论“former boyfriend”中激活域促使的整体(名词的百科知识性意义表征集合)—部分(时间特征侧面)的语法转喻关系,这种关系形成的概念基础是一个三次连续性的认知参照过程,特殊之处在于第三次参照过程中参照点R3存在的真实性。从认知参照点角度对“时间形容词+名词”结构语法转喻关系的分析帮助我们更清晰地了解该结构的语法表现形式与概念结构之间的关系及该关系形成的概念基础,有助于二语习得者在不同语境下把握该类结构的深层意义及构建过程。

参考文献:

[1]Langacker. 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 Theoretical Prerequisities [M].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7.

[2]Langacker. Reference-point constructions[J].Cognitive Linguistics.1993.

[3]Langacker. Investigations in Cognitive Grammar[M].Berlin: Mouton de Gruyter.2009.

[4]张辉,范瑞萍.形名组合的意义建构:概念整合和物性结构的杂合分析模式[J].外国语.2008.

认知语法:类型学研究 第3篇

关键词:癫痫,发作类型,认知功能损害,韦氏智力量表

癫痫发病率约为5%[1]。以找词困难、短时记忆障碍、注意力不集中、学习能力下降为代表的认知功能损害是癫痫患者的普遍表现,而严重的认知功能损伤可能导致患者日常工作生活受到影响,部分患者可出现自残甚至危害社会行为[2]。明确癫痫发作类型与认知功能损害的关系,可为癫痫的临床诊治提供科学依据[3]。为此,本研究选取我院119例原发性癫痫患者及同期30例健康体检者,进行了如下对照研究。

1 资料与方法

1.1 病例资料

选取我院2012年7月—2015年7月收治的119例原发性癫痫患者,按照其发作类型分为复杂部分性发作组(A组,n=37)、部分发作继发全面性发作组(B组,n=46)及全面性发作组(C组,n=36),并选取同期30例年龄、性别、文化程度与癫痫患者相匹配的健康体检者作为对照组。各组受试者年龄、受教育年限等一般临床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受试者及家属均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选取标准及排除标准

癫痫患者选取标准:1)参照国际抗癫痫联盟(ILAE)制定的相关标准确诊原发性癫痫[4];2)年龄18~45岁;3)右手习惯;4)同时服用的抗癫痫药物≤2种,且未见药物中毒表现;5)定时、定向功能正常,依从性佳,能够顺利完成研究评估。

排除标准:1)合并其他神经疾病、精神疾病、躯体疾病或代谢性疾病;2)合并影响智力状态的其他疾病;3)有头部外伤史;4)有药物滥用史。

1.3 评估方法

由我院专业心理学医师采取单盲法,应用韦氏智力量表(WAIS-RC)对各组受试者认知功能进行评估[5],包括1)言语量表;2)操作量表;3)智力结构;(4)退化指数。测试需距离癫痫患者上次发作时间2周以上,若评估期间出现癫痫发作则该次测试无效。

1.4 观察指标

比较各组受试者全量表智商(FIQ)、言语智商(VIQ)、操作智商(PIQ),观察其VIQ与PIQ是否处于平衡状态(|VIQ-PIQ|<10)[6],并比较各部分测验得分、智力结构及退化指数,分析癫痫发作类型与认知功能损害关系。

1.5 统计学分析

以SPSS18.0进行分析,得分以(±s)表示,采用t检验或F检验,以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智商比较

各组受试者VIQ与PIQ均处于平衡状态。健康对照组FIQ、VIQ、PIQ均显著高于癫痫各组,B组FIQ、VIQ、PIQ显著低于A组、C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A组、C组FIQ、VIQ、PIQ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注:与健康对照组比较,*P<0.05;与B组比较,bP<0.05

2.2 言语量表比较

健康对照组言语量表各项测验得分均显著高于癫痫各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B组算术分显著低于A组、C组,其数字广度分显著低于C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发作类型癫痫患者知识、领悟、相似性、词汇测验得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注:与健康对照组比较,*P<0.05;与B组比较,bP<0.05

2.3 操作量表比较

健康对照组操作量表各项测验得分均显著高于癫痫各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B组图画填充分显著低于A组、C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发作类型癫痫患者数字符号、木块图、图片排列、图形拼凑测验得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注:与健康对照组比较,*P<0.05;与B组比较,bP<0.05

2.4 智力结构比较

健康对照组智力结构测验得分均显著高于癫痫各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B组注意/记忆因素分显著低于A组、C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注:与健康对照组比较,*P<0.05;与B组比较,bP<0.05

2.5 退化指数比较

健康对照组退化指数为1.08±0.06,显著低于癫痫各组(P<0.05);A组、B组、C组分别为1.20±0.18、1.16±0.15、1.18±0.13,不同发作类型癫痫患者退化指数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近年来,癫痫治疗及康复的目的逐渐由控制癫痫发作与缓解转变至认知功能和状态和恢复[7]。认知功能状态包括智能、学习能力、记忆力、思维能力及注意力等多个组成部分,过往临床评价患者认知功能主要依靠美国简明精神状况量表(MMSE),该量表项目简单易懂、分类清晰、操作方便,但其对患者VIQ和PIQ的反映作用有限,故近年来已逐渐被WAIS-RC所取代[8]。大量研究表明,癫痫患者智商范围显著低于正常人群[9],本研究结果与既往结论相同,表明癫痫患者处于明显认知功能障碍状态。目前临床对于癫痫患者认知功能损害的发生机制尚不明确,多数学者认为,癫痫发作时伴发的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等代谢异常状态,加之兴奋性神经递质的过度释放、离子通道异常、基因表达异常以及神经组织发育异常,是导致患者VIQ及PIQ下降的主要原因[10,11]。Stam等[12]研究发现,癫痫发作时,患者海马区以外的脑组织结构亦可受到一定程度损伤,并可引发更为广泛的认知功能障碍。

本次研究发现,B组FIQ、VIQ、PIQ显著低于A组、C组,说明部分发作继发全面性发作型癫痫对患者认知功能的损害最为严重。且部分发作继发全面性发作型癫痫患者言语智商方面损害更为明显。原因可能是部分发作继发全面性发作型癫痫不仅存在脑局部异常放电状态,还处于脑弥漫异常放电阶段,脑组织受损更为严重,且多为弥漫性[13];且该类型癫痫患者大脑局限区神经元每次放电时间持续较长,脑神经元结构及功能受损更为严重[14]。

在智力结构的比较中,我们发现,B组以注意/记忆因素分下降为主要表现,与Kerkhof等[15]研究结论一致,考虑与该类型患者额叶结构及功能损害较为严重,大脑在认知过程中脑电变化减弱有关。Brooks等[16]认为,由于部分发作继发全面性发作型癫痫发作时间长、能量消耗大,大量脑组织神经元的快速、反复除极化加之脑细胞及全身代谢的增加,患者短时、瞬时记忆及理解判断能力可受到明显影响,最终导致总体记忆能力及注意能力下降;Diessen等[17]亦指出,该类型癫痫患者病灶多位于边缘系统,并导致该处结构的长期记忆巩固、储存功能受限,也是导致患者注意/记忆因素分下降的重要原因。

Langenbahn等[18]认为,随着年龄的增加及病程的延长,患者退化指数存在上升趋势,且不同发作类型的癫痫可能对患者退化指数存在不同影响,但本研究并未证实这一结论,考虑与本研究所选患者年龄较小、病程偏短有关。

认知语法:类型学研究 第4篇

认知风格是觉察环境刺激, 组织和使用这些信息以引导人们行动的方式[1]。Vitkin发现, 在信息加工时人们对外部环境“场”存在着不同的依赖程度。场独立性的人在信息加工时主要依赖于自我的内在标准, 而场依存性的人则主要依赖于外部环境线索。“场独立场依存”的人格差异, 表现在知觉、思维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从以往的研究来看, 这种人格差异的研究多集中于有意识 (外显) 学习上, 而在无意识 (内隐) 学习上未见探讨。

1967年, Reber的人工语法的研究发现了一种新型的学习内隐学习, 这种学习不依赖于学习者的知识经验, 是自动化地获得复杂材料结构知识的学习过程[2]。它与外显学习并行不悖, 其学习过程是无意识的, 其学习结果是不能言明的“缄默知识”。由于与传统的外显学习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故而在研究内隐学习时, 需要采用有关技术将两者加以分离。

Reber等人、Hasher等人探讨了性别、年龄、智力等变量对内隐学习的影响, 发现了内隐学习具有性别独立性、年龄独立性和IQ独立性等特征[3,4]。Reber随后从进化论的视角对此进行了理论整合, 提出了内隐学习的个体低变异性假设, 即:内隐学习应当比外显学习具有更小的个体差异[2]。近几年来, 在探讨内隐学习的个体差异时, 有一种从机体变量 (性别、年龄等) 扩展到人格变量 (如认知风格) 的趋势。吴国来等人[5]采用了“冲动慎思”认知风格理论对此加以探讨, 发现内隐序列学习不受认知风格因素的影响。

在吴国来等人的研究中, “冲动慎思”认知风格维度的有效性值得怀疑。由于“速度准确率”权衡的缘故, 被试会根据有无时间压力来决定反应策略, 因此“冲动”和“慎思”究竟是被试的人格特点还是反应策略, 很难区分。此外, 该研究所采用的被试年龄较小 (11岁) , 其认知风格正在形成发展中, 还不够稳定。基于以上考虑, 本文采用“场依存场独立”理论, 通过人工语法范式来考察内隐学习中的认知风格上的差异。

2. 研究方法

2.1 实验仪器

安装有17英寸纯平显示器的计算机 (Pentium1.8Ghz) 25台。

2.2 实验材料

《镶嵌图形测验》和“人工语法”材料。

采用北师大修订的《镶嵌图形测验》, 信度为0.90。该测验要求被试在20个测验图形中找到镶嵌在复杂图形中的9个简单图形, 测验时间为8分钟。按照测验手册积分, 满分为24分。

采用Reber1967年的人工语法规则, 用6个字符 (Y、K、Q、L、X、J) 编制合语法的字母串70个, 字符串平均长度为7.8。将70个字符串随机变动14处, 获得“非法”字符串280个。再将“合法”字符串和“非法”字符串加以组合, 形成5选1的70道判断题。随机抽取20道题作为实验学习阶段的材料 (每题中涂上红色的字符串为正确答案) 。剩余的50道题用于学习阶段结束后的语法判断任务, 每答对一题计2分, 共100分。

2.3 被试选取及分组

陕西理工学院98名本科生参加了《镶嵌图形测验》, 以得分>16.23+4.63和得分<16.23-4.63为标准筛选出25名被试, 其中场独立型13名, 场依存型12名。25名被试随后被随机分为两组 (内隐组和外显组) , 进入语法判断测验。

2.4 实验设计及指示语

实验采用22被试间设计。自变量为学习风格和指示语。因变量为语法判断任务成绩。内隐指示语为:“请将以下字符串用默声复述的方式背下来, 随后测验你的背诵能力。”外显指示语为:“下列的字符串包含了一个排列字母的特殊规则, 你不需要记住它们, 你的任务是发现这个规则, 随后测验你是否能发现它。”

2.5 实验过程

实验分为学习和测验两个阶段。学习阶段, 两组被试分别在不同的指示语下进行语法规则的学习。屏幕上每6秒钟呈现一道题, 要求被试双眼平视, 注视屏幕的中央区域。学习阶段结束后, 被试休息30秒, 随后进入测验阶段。测验阶段每题呈现时间也为6秒。被试用数字键15进行选择, 用Enter键来确认。

2.6 数据统计

采用SPSS13.0处理所有实验数据。

3. 实验结果

在本实验中, 由于语法判断任务是在5择1的选择题 (随机概率为0.20) , 被试凭借猜测可答对10道题, 得20分。将两种指示语下的语法判断任务成绩与随机猜测得分 (20分) 进行显著性检验, 结果表明:外显学习与随机水平无显著差异, t.05 (11) =1.53, p>.05。内隐学习成绩显著高于随机水平, t.01 (12) =7.65, p<0.01。

*表示在.05水平上差异显著;**表示在.01水平上差异显著。下同

方差分析表明, 指示语的主效应非常显著, F (1, 21) =29.8, p<.01;认知风格的主效应不显著, F (1, 21) =.225, p>.05;认知风格和指示语的交互作用不显著, F (1, 21) =.609, p>.05。由于认知风格的主效应不显著, 且只有两个分类, 因此不进行事后多重比较。

4. 讨论与结论

4.1 内隐学习具有人工语法学习上的优势效应

实验结果表明, 指示语成功地引起了内隐学习和外显学习的分离。内隐学习显著高于猜测的随机水平, 而外显学习方式则与随机水平没有显著差异。在外显学习上, 两种被试均不能根据自己熟悉的信息加工方式在短时间内发现材料中所蕴含的潜在语法规则。而在内隐学习上, 他们采用被动的机械复述却引起在随后的语法判断任务上表现出远高于猜测的反应概率, 表现出内隐学习的优势效应。

4.2 内隐学习上认知风格的低变异性

研究发现, 在内隐学习上, 两种认知风格类型的被试的语法判断任务测验成绩没有表现出显著差异, 场独立型被试并不比依存型被试的测验成绩更好。这与吴国来等人采用“冲动慎思”认知风格理论的研究结果一致。我们认为, 内隐学习存在着认知风格的低变异性, 内隐学习是人类更为基础的学习方式。

一般观点认为, 场独立型的人具有较高的假设检验技能, 而场独立型的人处于认知劣势。就本实验而言, 为什么场独立型被试没有在内隐学习上表现出这种认知优势呢?我们认为, 这可能是由任务要求与惯用加工方式之间的冲突引起的。在内隐学习条件下, 场独立型被试要按照机械诵读的方式来学习。机械复述的被动性与他们习惯化了的、主动地进行规则发现的信息加工方式发生冲突, 导致他们的认知优势无从发挥。对于场依存型被试而言, 人工语法材料的复杂性和抽象性限制了他们应用环境线索的可能。因此, 无论场独立型被试还是场依存型被试只能以一种更为基础的、靠语法规则无意识累加的方式进行学习。

结合Riding等人提出的以认知风格为核心的信息加工模型来看, 认知风格既依赖于已有知识、人格等静态因素, 又与知觉、工作记忆这些动态的认知加工密切相关[7]。但是在人工语法的内隐学习研究上, 往往为了获得脱离个体经验和知识策略的纯粹无意识性, 排除知识经验、工作记忆状态等因素, 导致个体的认知风格在内隐学习上难以发挥作用。

本文证明了内隐学习上不存在认知风格差异, 支持了Re ber提出的内隐学习的个体低变异性假设。由于目前的认知风格维度理论和测量工具众多, 因此对于内隐学习上的认知风格低变异性, 有待采用另外的认知风格理论和其他内隐学习研究范式对此作进一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Eva Cools.The cognitive style indicator:development of anew measurement instrument.Vlerick Leuven Gent Working Pa-per Series[M].2006:1-51.

[2]郭秀艳内隐学习[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2-3, 66-74.

[3]Reber.A.S, Walkenfield etc.Implicit and explicit learn-ing-individual difference and IQ.Journal of Experiment Psycholo-gy[J].learning, memory, and cognition.1991, 17 (5) :888-896.

[4]Hasher, Zacks, R.T Automatic process of foundational in-formation:The case of frequency of occurrence American Psychol-ogists[J].1984, 39:1372-1388.

[5]吴国来, 沃建中等.不同认知风格11岁儿童内隐序列学习的差异[J].心理发展与教育, 2006, (1) :882-886.

认知语法:类型学研究 第5篇

一、研究假设

基于零点研究咨询集团于2005年发布的 《中国明星公众影响力指数报告》问卷调查研究结论, 本文锁定对代言传播策略最有反应能力的我国大学生群体( 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06) 作为研究对象,提炼出具有适用性的品牌代言者的四要素为可信度( 可靠性、专业性) 、喜爱度、吸引力、 消费促进力,并结合对我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特质判断、对现实中有关品牌代言者类型采用的观察,提出研究假设H1、H2、H3、H4。

H1: 不同类型品牌代言者的可信度存在差异, 公益组织是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认知与评价中可信度最高的品牌代言者。

H2: 不同类型品牌代言者的喜爱度存在差异, 演艺明星是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认知与评价中喜爱度最高的品牌代言者。

H3: 不同类型品牌代言者的个性吸引力存在差异,演艺明星是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认知与评价中个性吸引力最高的品牌代言者。

H4: 不同类型品牌代言者的消费促进力存在差异,专家是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认知与评价中消费促进力最高的品牌代言者。

虚拟代言者是想象创造的产物,会被创造者赋予人类原型或独有文化对原型解释的影响,并同时体现真实世界的人、物、组织的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讲,虚拟代言者类型世界也会反映真实世界的面貌,视听众也会对真实世界的认知和评判平移到虚拟代言者世界当中,而这种反映和平移会导致不同类型虚拟代言者不同的可信度、吸引力、匹配评价或社会评判。但是,这种反映和平移不实机械的,会发生因虚拟而产生的变化。由于虚拟代言人在享受型服务业广告中的表现,比在实用性服务业广告中的表现更得被测者的喜爱和信任,虚拟人物代言人广告可加强人们对品牌的注意,并提升传播沟通效果。虚拟代言人的优势是无须支付高额代言酬金,无负面信息,可量身定制, 更能体现品牌魔力( Brand Magic) ,形象稳定专一,可与品牌共成长、形象积极可爱、极易获得年轻消费者喜欢。但是,虚拟代言人无知名度,视听众接受需要长时间,需要投入高成本做IMC,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刘世雄,2013)[2]。

根据虚拟代言者类型的多样化现状和我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特性,本文提出研究假设H5。

H5: 在虚拟代言者类型中,卡通人物造型对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代言适用性最高, 而虚拟生物体的代言适用性最低。

比较虚拟代言人,明星( 名人) 具有真实性, 且具有更强的个人魅力、知名度、关注度以及专业话语权,明星( 名人) 代言人在吸引注意力、表现产品口味,对购买产生影响、对同性的指向和说服、增强广告态度、品牌态度、对广告的记忆度、 信息清晰度、广告吸引力方面都相对较强( Alex Wang和Carolyn Lin,2011)[3]。对于品牌卷入度低的消费者而言,明星( 名人) 代言人的品牌适用性较广泛。明星( 名人) 代言可通过使消费者确认并认同,产生较好的广告态度、品牌态度、可信度并产生购买意愿; 同时,明星( 名人) 也适合担任高价格、高风险、高质量认知、高感性产品或品牌的代言人( 胡晓云和翁泽益,2010)[4]。处于鼎盛期的明星( 名人) 适合代言导入期品牌,具有潜质和成长性的明星( 名人) 适合代言成长期品牌( 李清华,2014)[5]。因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H6。

H6: 明星、名人虽可有效提高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品牌记忆,但中国内地 “90后” 在校大学生已对其产生了信任危机。

真实的组织或群体组合代言一般包括公益组织或群体、专业或行业协会组织或群体、娱乐组织或群体三类,在这三类组织或群体中,所谓的第三方组织或群体( TPO) 一般只包括非赢利的公益组织和群体。这三种不同的组织和群体的文化意义不同,相关组织或团体,特别是行业协会、行业学会, 其符号意义体现出权威性特征,当这一类组织团体成为某品牌代言人时可增加专业性和权威性。第三方组织体现出人文关怀意义,当该类组织团体作为代言人时体现出企业或环境等的良好互动关系。当娱乐团体作为某品牌代言人或广告代言人时更侧重的是品牌的人气聚集,即 “意见领袖”作用,阐释品牌风格与神韵的租用。因此,不同的组织或群体担任品牌代言者的适用性也不同( 胡晓云,2012) 。

由于公益组织或群体存在的宗旨和非赢利的性质而得到较高的社会评价,较高的社会评价又使得公益组织或群体担任品牌代言者时的可信度较高( Robert Clark,2011)[6]。与公益组织或群体的非赢利性质不同,专业或行业组织或群体、娱乐组织或群体一般要考虑整个行业或单一组织群体的赢利问题,因此其可信度、社会评价等也不同。 根据研究对象特质,本文提出研究假设H7。

H7: 三种组织与群体代言者的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代言适用性呈现显著差异,并由高到低呈现公益组织、专业或行业协会组织、娱乐组织梯队。

目前品牌在具体利用演艺明星做代言人时大致有三种策略,即让演艺明星以现实中作为演艺人员的真实身份来代言人、让演艺明星以扮演过的某剧中的身份来做代言人、让演艺明星在广告或品牌传播活动中表演一个角色来做代言人,这三种不同策略对我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适用性会有所不同。因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H8。

H8: 演艺明星的三种不同身份代言的接收度呈现差异,比较而言,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更能接受演艺明星以本人真实身份代言。

以往有关角色扮演专家代言者适用性的研究文献证明 “名人扮演的角色为专家身份时并不一定能够相对增加名人可信度” ( 徐琳,2003)[7], “‘专业形象’类型代言人对广告态度无显著影响” ( 孙丰国,2010)[8]。但是,现实中利用角色扮演专家代言者策略对我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进行传播的案例很多,本文提出假设H9。

H9: 中国内地 “90后” 在校大学生对角色扮演专家代言者的可信度评价低。

我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因其自主意识强,对异国代言的评价可能相对较低,但是我国内地有的本土品牌喜欢使用异国代言者( 非本国国籍的代言人) 进行品牌代言,本文提出相关假设H10。

H10: 中国内地 “90后” 在校大学生对异国代言者的适用性评价低。

二、研究设计与方法

本文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了配额抽样问卷调查法,按照实验、调查理论、调查对象应当选择同构型程度高的样本,考虑到研究的对象为我国内地“90后”在校大学生,并选择了我国内地在校就读的1-4年级大学本科生。

根据文献研究和我国内地品牌代言传播策略应用的现实状况确定研究目的、研究假设,确定问卷调查的内容体系,形成问卷。为了尽可能获得可观丰富的数据,研究的问卷以半开放式设计,每题均以封闭式问题为主,开放式问题为辅,答案以李克特( Liket Scale) 五尺度量表表达。为获得准确回答,问卷设计时将调查内容以口语化形式混合表达,以期消除被调查者的戒备心理,问卷分析采用SPSS20. 0统计分析软件包。

根据研究假设,研究设计部署问卷设计后对杭州市的 “90”大学生进行初测,使用内容信度标准,依据可靠性和有效性分析的结果进行修改后,正式对全国5个城市30所高校配额调查。实施调查时将配额抽样和分层随机抽样结合起来, 根据5个城市北京、上海、广州、长沙、杭州等各选6所大学并平均分配样本,然后根据文理、性别、年级差异分层随机抽样。

在研究变量设计上,包括我国内地 “90后” 在校大学生对不同类型品牌代言者的可信度、喜爱度、吸引力、消费促进力、品牌记忆、品牌信任、品牌购买意愿、演艺明星以真实身份代言、演艺明星以舞台身份代言、演艺明星以角色身份代言、品牌代言活动接受度、角色扮演专家代言、异国代言者等要素,其变量涉及如表1和表2所示。

同时,还增加了干扰变量: 研究对象的性别、 代言者的性别( 如表3所示) 。

根据研究目标,将研究对象的年龄、学历作为控制变量,并将研究对象控制为在校大学生,而在校大学生的年龄在19 - 24周岁之间,学历为在校1 - 4年级本科大学生( 如表4所示) 。

三、数据分析与假设检验

( 一) 总体适用性评价的四个关键要素

为验证研究假设H1至H4,本文在问卷中提出 “比较而言,你怎么看下列代言者”的问题,其下属题目分别请被测者回答 “您觉得最可信的”、“您觉得最不可信的”、 “您最喜欢的”、 “您最不喜欢的”、“最吸引您的”、“最不吸引您的”、“最会让您产生购买意愿的”、 “最不可能让您产生购买意愿的”,进行品牌代言者类型的适用性实证。

(二)总体适用性评价的数据统计与分析

1.不同类型品牌代言者的四要素评价排序

不同类型代言者的四项要素评价结果如表5所示,只有公益组织四要素均呈现正面前3排位,而专家、演艺明星、体育明星、典型消费者、名人、 儿童等均在可信度指标上出现分化现象,不知名美女( 男) 、娱乐组织、动物、虚拟专家在可信度上只出现负面前9位排序( 如表6所示) 。

2. 不同类型品牌代言者的总体适用性评价

研究假设H1 “不同类型品牌代言者的可信度存在差异,公益组织是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认知与评价中可信度最高的品牌代言者” 得到验证并成立,公益组织代言者在所有类型的品牌代言者可信度认知与评价中,排序正面第一。

研究假设H2 “不同类型品牌代言者的喜爱度存在差异,演艺明星是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认知与评价中喜爱度最高的品牌代言者” 得到验证但不成立。在被测者的认知与评价中,虽然不同类型品牌代言者的喜爱度存在差异,但演艺明星是他们最喜爱,但同时也是最不喜爱的品牌代言者,对演艺明星的喜爱呈现两级分化现象。

研究假设H3 “不同类型品牌代言者的个性吸引力存在差异,演艺明星是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认知与评价中个性吸引力最高的品牌代言者”得到验证但不成立。在被测者的认知与评价中,虽然不同类型品牌代言者的个性吸引力存在差异,但演艺明星使他们认为个性吸引力最高同时也是最低的品牌代言者,演艺明星对他们的吸引力呈现两极分化现象。

研究假设H4 “不同类型品牌代言者的消费促进力存在差异,专家是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认知与评价中消费促进力最高的品牌代言者”被验证并不成立。在被测者的认知与评价中,公益组织成为最具有消费促进力的品牌代言者,专业(行业)组织位于第二,演艺明星位于第三。

(三)虚拟代言者的代言适用性评价

1.对虚拟代言者的代言特性认知

为验证研究假设H5,本文在问卷设计问题“您同意以下对虚拟代言者的看法吗”,并下设13个相关问题,得到如表7数据。

如表8所示,对虚拟代言者的代言特性认知做单因素方差分析、方差齐性检验、对各个变量两两比较检验读取t检验结果,除了表9所列变量不存在显著差异,其余变量之间均存在显著差异( P < 0. 05) 。

上述可见被测者认可虚拟代言者形象持续时间长、可塑、可控、可创造对应性、经济性等前人论述的特征,并且具有熟悉度、喜爱度的虚拟代言者会影响被测者的品牌喜爱和品牌购买,具有品牌相关性的虚拟代言者会影响被测者的品牌购买。 被测者同时赞同 “虚拟代言者适用于成人群体” 的观点,但虚拟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回馈构成被测者对虚拟代言者的可信度疑问,形象持续时间长可能会导致厌烦心理产生。上述结果显示与以往针对大学生的相关研究如 “有卡通代言者的品牌的影响力超过无卡通代言者的品牌的影响力”、 “消费者对已存在的虚拟代言者会产生较好的态度,并产生较好的品牌联想和购买行为”、 “是否喜爱是虚拟代言者影响大学生的重要因素”大致相同的结论( Marcus Andersson,2011)[9]。

2. 虚拟代言者的代言适用性

在所有类型中,在前述 “不同类型代言者的四要素认知与评价”比较结果中可见除动物明星, 其余全部为虚拟代言者均处于中游水平。而虚拟代言者中单一呈现正面前十排位内的是卡通奇幻形象造型代言者、已创造的角色利用代言者,单一呈现负面前十排位的是虚拟专家、虚拟不知名美女( 男) 、虚拟名人、虚拟生物体。其中,卡通奇幻形象造型代言者的可信度认知和评价位于所有代言者类型中的中游水平,喜爱度、吸引力、消费促进力位于前6、9、8位; 已创造的角色再利用代言者的可信度认知和评价位于所有代言者类型中的中游水平,喜爱度、吸引力、消费促进力位于前9、7、7位; 虚拟专家的四要素排位分别在所有类型代言者中负面排序第9、7、8、1位; 虚拟不知名美女( 男) 的四要素排位,可信度认知和评价位于所有代言者类型中的中游水平,喜爱度、吸引力、消费促进力中负面排序第5、9、3位; 虚拟名人的可信度、吸引力、消费促进力排位分别在所有类型代言者中的第11 - 24位; 虚拟生物体的可信度、喜爱度排位分别在所有类型代言者中的第11 - 24位。

研究假设H5 “虚拟代言者类型中,卡通人物造型对我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代言适用性最高,而虚拟生物体的代言适用性最低” 被验证并不成立。在被测者的认知与评价中,不同类型虚拟代言者的代言适用性存在差异,卡通人物造型的四个关键要素指标均位于中流水平( 11 - 24位之间) ,而虚拟生物体的四个关键要素并不是处于最低的。由此可以看出虚拟代言者的整体四要素评价偏低,应当慎用虚拟代言者类型进行品牌代言。

( 四) 明星或名人的代言适用性评价

为了验证研究假设H6,提出问题 “许多品牌采用品牌代言人策略进行广告等传播活动,利用明星、名人、专家等代表品牌说话、或推荐某品牌,您怎么看这一现象”及其下属系列问题,并采用五尺度量表形式获得被测者的认知与评价数据( 表10) 。通过对明星、名人代言与品牌信任、 品牌购买关系的单因素方差分析、方差齐性检验、 t检验( 表11) ,可见除表12所列变量不存在显著差异,其余变量之间均存在显著差异( P < 0. 05) 。

上述各表检验可见明星、名人的熟悉度、喜爱度不仅影响被测者的品牌信任,同时也影响他们的品牌购买。代言者喜爱度、吸引力对品牌可信度评价虽具有正面影响,但对品牌购买的影响力相对较小,移情性消费倾向弱。

研究假设H6 “明星、名人虽可有效提高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品牌记忆,但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已对其产生了信任危机” 被验证且成立。数据证明名人持不信任态度者占比多数( 均值2. 563) ,且代言者熟悉度、喜爱度会影响品牌信任和品牌购买,而因喜爱明星或名人代言者而产生移情性消费的可能性不高。

( 五) 组织与群体代言者的代言适用性评价

在前述的四项要素评价比较中,公益组织具有相当的可信度、喜爱度、吸引力和消费促进力, 是各种代言者中最具代表适用性的代言者。专业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可信度、吸引力和消费促进力高,如果加强喜爱度也适合担任品牌代言。娱乐组织四项要素评价极低,不适合担任品牌代言。为验证研究假设H7,本文在问卷提出问题 “一般情况下,组织与群体代言者分为: ( 1) 行业组织代言; ( 2) 娱乐组织代言;( 3) 公益组织代言。请您依次为以上三种代言类型的可信度、说服力进行选择”,获得被测者对三类组织与群体代言的代言可信度、代言说服力的评价结果如表13至表16。

1. 三类组织代言的可信度比较

通过对三类组织代言的可信度评价单因素方差分析、方差齐性检验、t检验,表14可见变量之间均存在显著差异( p < 0. 05) ,Sig值均为0. 000。 被测者的三类组织代言的可信度评价中,可信度从高到低呈现出公益组织代言、专业或行业协会组织代言、娱乐组织代言的排序。

2. 三类组织代言的说服力比较

通过对三类组织代言的说服力评价单因素方差分析、方差齐性检验、t检验,表16可见变量之间均存在显著差异( P < 0. 05) ,Sig值均为0. 000。 被测者对三类组织代言的说服力评价比较中,从高到低呈现公益组织代言、专业或行业组织代言、 娱乐组织代言的梯队。

综合前述不同类型代言者的可信度、喜爱度、 吸引力、消费促进力等四要素的认知与评价结果, 可见专业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吸引力位于所有类型代言者中的中流水平,其可信度、喜爱度、消费促进力评价靠前( + 3 + 7 + 2) ,娱乐组织的四要素评价均低( - 1 - 3 - 6 - 8) 。数据重复证明三类组织代言者中,无论是可信度、喜爱度、吸引力、消费促进力四要素评价比较,还是可信度、说服力评价比较均呈现显著差异,公益组织均位于第一,专业或行业协会组织位于第二,娱乐组织位于第三。 研究假设H7 “三种组织与群体代言者的我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代言适用性呈现显著差异,并由高到低呈现公益组织、专业或行业协会组织、娱乐组织梯队”得到验证且成立。

( 六) 演艺明星的真实与角色身份代言的适用性评价

为了验证研究假设H8,问卷中设置了相关问题( 如图1) ,数据显示被测者对演艺明星代言者以三种不同身份代言的认知与评价中,占比65. 2% 的被测者更能接受和信任 “以真实身份担任代言人”的演艺明星; 占比20. 6% 的被测者更能接受和信任 “以扮演某剧中角色身份担任代言人”的演艺明星; 占比12. 5% 的被测者更能接受其 “在广告或品牌传播活动中表演某一角色的形式担任代言人”的演艺明星。相比较而言,大多数被测者更接受并信任演艺明星以真实身份代言, 只有少数被测者更接受并信任角色身份和表演身份。

研究假设H8 “演艺明星的三种不同身份代言的接收度呈现差异,比较而言,我国内地 ‘90后’ 在校大学生更能接受演艺明星以本人真实身份代言”被验证并成立。

( 七) 角色扮演专家代言者的适用性评价

为验证研究假设H9,本文向被测者提出 “用扮演者的假专家做代言人,我不信任更不购买” 的观点,并进行问卷调查,获得被测者对角色扮演专家代言者的可信度认知与评价如表17和表18所示。

表18中的单样本t检验证明被测者对 “用扮演的假专家做代言人,我不信任更不购买” 观点的认可度高。参照表5相关数据 “专家 ‘可信度( + 4 - 8) 、喜爱度( + 4) 、吸引力( + 4 - 3) 、消费促进力( + 4 - 7) ’,虚拟专家 ‘可信度( - 9) 、 喜爱度( - 7) 、吸引力( - 8) 、消费促进力( - 1) ’”,可见专家的可信度评价排序虽是双面数据但体现正面倾向,而虚拟专家的可信度排序评价低。研究假设H9 “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对角色扮演专家代言者的可信度评价低”被验证并成立。

( 八) 异国代言者的适用性评价

为验证研究假设H10,本文在问卷中向被测者提出 “您怎么看中国本土品牌采用外国人来做品牌代言人”及其下属问题,获得相关数据如表19所示,在异国代言者真正是中国本土的品牌的使用者、 存在品牌消费关联性、具有一定的个人魅力等三要素前提下,异国代言者代言本土品牌的可信度较高, 能产生代言可信度和说服力,获得更多的注目率和情感迁移、品牌购买。多数被测者对本土品牌聘请异国代言者进行代言的策略在国际化、关注度影响力、移情消费等方面持肯定态度,但本土品牌采用异国代言者代言也很容易使企业决策被被测者误解,存在代言成本风险、企业价值取向评价风险。 研究假设H10 “中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对异国代言者的适用性评价低”被验证不成立。

四、研究结论

(一)研究结论

本文结论说明品牌代言传播及其策略对我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总体影响力有限,并没有出现以前美国等研究者得出的名人代言比没有代言的效果明显好等实证研究结论。对于我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而言,一个品牌代言者并不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他们对品牌的判断, 获得更大的改变品牌态度、促进移情消费的功能, 代言者意见引导性弱。随着群体特质的变化,实证说明品牌代言传播及其策略的适用性也发生了变化。对于一个面对我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的代言者而言,个性吸引力、品牌相关与匹配性、 真实的品牌消费行为与品牌喜爱态度等三要素几乎同等重要,该结论说明针对我国内地 “90后” 在校大学生,一个品牌代言者要有说服力、代言要有效,最有效的代言三要素是个性吸引力、品牌相关与匹配性、真实的品牌消费行为与品牌喜爱态度,仅仅是个性吸引力是不够的,而代言者的相关专业性、可信度、国际代言能力也是这个时代的品牌代言者所需要具备的重要因素。

本文证实了我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对演艺明星的喜爱度呈现两极分化现象,在所有类型代言者的喜爱度、个性吸引力评价中,演艺明星呈现两极分化,明星、名人代言者的喜爱度、吸引力虽然能对该群体的品牌可信度评价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力,但对品牌购买的影响力较小,且移情性消费的可能性不高,选择时需要特别慎重。

本文证实了虚拟代言者形象持续时间长、可塑可控,也证实了具有熟悉度、喜爱度的虚拟代言者会影响被测者的品牌喜爱和品牌购买,具有品牌相关性的虚拟代言者会影响被测者的产品好感程度,虚拟的性质在一定程度上会构成被测者对代言者的可信度疑问、形象持续时间长可能会导致厌烦心理等认知与评价。研究再次证实了 “消费者对已存的虚拟代言者会产生较好的态度,并产生较好的品牌联想和购买行为” ( 刘晔,2015) 的研究结论。可见,除了 “已创造角色利用” 代言者,应慎用虚拟代言者。

本文证实了我国内地 “90后”在校大学生对异国代言者代言本土品牌须有三要素完备,即一个具有品牌消费相关性、真正的品牌使用者、具有一定的个人魅力( 代言者有效代言三要素) 前提的异国代言者是适用的,但本土品牌采用异国代言者代言很容易使企业决策被被测者误解,并存在代言成本风险。

( 二) 管理启示

1. 真实代言者选择

( 1) 因名人、明星代言人,特别是演艺明星代言人的可信度危机,虽然他们在品牌知名度、品牌记忆度、跟风消费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正面效果,但在选择时须慎重决策。具体选择时,可优先选择体育明星代言策略,演艺明星可多采用真实身份代言。

( 2) 名人、演艺明星、专家、典型消费者、 体育明星存在可信度两极分化现象,演艺明星、专家、不知名的美女( 男) 存在喜爱度两极分化现象,演艺明星、典型消费者、专家存在购买促进力两极分化现象,具体选择时要重视以上的分化现象,具体选择时需结合有效代言要素做针对性研究之后才能决策。

( 3) 角色扮演专家的可信度极低,不可采用; 专家的可信度已经受到质疑,须谨慎使用。

( 4) 三种组织代言策略中可多利用可信度、 喜爱度、吸引力和消费说服力均高的公益组织代言。专业或行业代言组织具有高可信度和说服力, 可代言不需要高喜爱度和生理吸引力的品牌代言。 由于娱乐组织的可信度、说服力、喜爱度、吸引力低,应谨慎使用娱乐组织代言策略。

( 5) 本土品牌采用异国代言者时须选择一个具有品牌消费相关性,是真正的品牌使用者,且具有一定的个人魅力的代言者。

2. 虚拟代言者的策略应用

( 1) 除了 “已创造角色的再利用”,其他虚拟代言者均需要慎用。

( 2) 虚拟专家的可信度低、购买促进力低, 吸引力低,喜爱度低,不可采用。

( 3) 虚拟美女( 男) 的可信度水平中等喜爱度、吸引力、购买促进力均低,不可采用。

( 4) 品牌卷入度低的品牌可多利用新创的、 具有品牌相关度、消费者喜爱度的虚拟代言者代言策略,达到在可塑性、可控性、经济性、对应性、持续性等方面的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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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孙丰国.品牌的新代言时代[J].广告大观(综合版),2010(6):20-28.

认知语法:类型学研究 第6篇

科技奖励是科学共同体以某种公认的形式表达对科学家发现优先权的一种承认, 是承认科技工作者劳动价值、激励科技人员奋发向上的一种有效手段。科技奖励制度是科学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默顿较早对科技界的奖励制度和体系开展研究, 认为科技奖励也是分层级的, 诺贝尔奖则是在科学界获得承认的最高证明[1]。拉图尔等人认为科技奖励是科学共同体对某些成员科学技术研究“信用”的肯定, 这种“信用”或“信贷能力”使得科学共同体外部的投资者和科学共同体成员都相信优秀科技人员具备取得更多科技成果的能力[2]。

科技奖励也是我国科技政策与管理领域研究的热点, 已有的研究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 一是介绍国外科技奖励的实践与情况, 如黄忠德和李雪梅 (2010) 对国外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的基本情况及其特点进行了介绍与分析[3], 阮冰琰 (2009) 对中外科技奖励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等[4], 姚昆仑 (2008) 则对20世纪全球科技奖励的发展及特点进行了分析[5]。二是对我国奖励问题与改革的思考研究, 如尚智丛 (2007) 对我国科技奖励制度的目标功能进行了思考[6], 谭春辉和邱均平 (2009) 对国家科技奖励推荐机制如何完善进行了讨论等[7]。还有一类研究是基于实证数据展开, 如徐顽强等 (2010) 基于问卷调查数据分析了科研人员申报社会力量奖励意愿的影响因素[8], 谭春辉 (2010) 以20002007年国家科技奖励三大奖项的获奖项目数为基础, 测算出高校科技创新社会影响力及其排名[9], 黄小珍和陈金华 (2005) 对中山大学医学部研究人员通过问卷调查与访谈等方法开展研究, 发现公正性是影响科技奖励作用发挥的最主要因素[10]。

当前部分科技奖励的排名不实、材料造假以及评审不公正等问题逐渐突出, 已经引起了科技界和公众的高度关注, 如2011年的西安交大科技进步奖撤销事件, 更是将科技奖励的关注度推向顶峰。最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每年都有代表和委员针对科技奖励方面的提案, 专家也大多是从自身感受出发提出当前科技奖励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方面, 缺乏具体的数据支撑。而已有的实证研究要么只是针对某一类科技奖励, 要么是针对特定的对象群体, 缺乏不同类型科技工作者对不同类型科技奖励的系统认知与评价。那么, 从当前工作在科研一线的科技工作者的视角出发, 他们是如何看待和评价我国目前各种不同类型的科技奖励的现状, 如何评判其发挥的作用以及评审过程中的情况, 不同的科技奖励对科技工作者的激励作用如何, 不同类型的科技工作者的视角是否有差异等, 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进一步改进我国科技奖励体系与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基于此, 受中国科协委托, 我们开展了科技工作者获奖状况调查研究工作, 从两个维度展开:一是从文献档案等资料数据挖掘角度出发, 系统梳理我国目前科技奖项的设置情况, 并从奖励种类、设奖主体、奖励对象、奖励周期、奖励金额等方面对科技奖励的内容开展定量分析, 并与国际上科技奖励的相关内容进行对照;二是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企业研发机构中的科技一线工作者为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工作, 针对科技工作者对不同奖励的认知态度与评价、奖励对科技工作者的激励与职业生涯的影响、科技工作者对奖励当前存在问题与原因的认知以及如何改进和完善我国科技奖励制度的建议等方面开展了问卷调查。本文将重点阐述基于问卷调查获得的科技工作者对不同类型奖励及其评审过程的认知态度与评价以及奖励的激励作用等结果, 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科技奖励制度与体系的改革与完善提出对策建议。

二、数据与研究方法

从广义上来讲, 科技奖励就是对在科学或技术范畴内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的一种活动, 既包括非正式的、临时性的奖励, 也包括正式的、制度化的奖励。从狭义上来讲, 科技奖励特指以“某某奖”命名的专门化的制度化科技奖励活动。这种奖励活动有其特定的奖励章程, 并有特定的组织按既定的时间来运行, 是一种正式的制度化的奖励活动[11]。本文研究主要针对的是狭义上的科技奖励, 即我国目前各种制度化的科技奖励, 包括政府各级奖励, 即国家级、部委级、省级、市级及以下的科技奖励, 还有就是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 可分为学术团体、企业/行业以及个人三类社会科技奖励。

调查的对象是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机构中的科技一线工作者, 采用分层抽样的方式发放调查问卷,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构建样本框数据库。通过网络搜索到9328个科技工作者信息, 主要包括单位、姓名、性别、学科领域、E-mail或邮寄地址, 形成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科技工作者样本框。数据采集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性别女性30%, 男性70%;地区因素东部50%, 中部30%, 西部20%;同时采集样本信息时尽量考虑各个学科领域均覆盖到。另外, 由于企业研发机构科技工作者个人信息较难通过网络获取, 因而采集1007家企业科研机构信息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形成企业研发机构样本框。 (2) 利用EXCEL中的随机函数对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样本框中的科技工作者按1/3比率进行随机抽样, 形成问卷发放名单, 共计3109份。同样, 利用EXCEL随机函数按10%从企业科研机构样本框中随机抽取100家企业科研机构作为问卷发放名单, 给每个企业机构管理部门发送10份问卷, 共计1000份。因此, 本次调查共计发放问卷4109份。 (3) 发送方式为邮件和纸质版问卷邮寄两种, 纸质版问卷邮寄中含贴好邮票的回寄信封。问卷发放时间为2011年10月8日, 问卷回收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

本次调查以“科技工作者获奖状况调查课题组”的名义开展, 由于一些科技工作者的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有误, 一些专家由于出差、出国以及工作紧张等时间原因未能及时反馈问卷, 本次调查共回收到有效问卷1089份, 回收率为26.5%。其中有4份问卷在问卷截止期之后才收到, 此时已完成了问卷录入以及数据规范和分析统计工作, 未能纳入结果分析, 因而分析的问卷样本为1085份。需要说明的是, 本次调查的主要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企业研发机构的科技工作者, 并没有涵盖全部范围内的科技工作者, 如医院、农技推广机构等, 因而本文的分析结果并不试图推广到全国的科技工作群体。样本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三、科技工作者对不同类型奖励数量与重要性的认知现状

1985年科技体制改革以来, 我国的科技奖励得到快速发展, 一方面政府奖励占据主导地位, 从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甚至部分经济发达的乡镇都设立了科技奖励, 鼓励科技为经济服务并激励科技工作者从事科研活动;另一方面, 社会科技奖励尽管数量较少, 但也在逐渐增加, 成为对政府科技奖励的有益补充。然而, 科技界对于科技奖励数量过多的声音一直存在, 从被调查者的角度看, 对不同类型科技奖励的数量看法有差异, 同时, 不同身份和地位的被调查者的态度也不尽相同。

1. 科技奖励的授予数量认知

科技奖励授予数量主要是指一项奖励颁发给个人或者是成果的数量, 一般来说, 授予个人的奖励数量较少, 如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一年只有两人, 还有一些地方省市设立的科技功臣奖或科技杰出贡献奖, 授予数量一般也不超过5人。而奖励对象是成果的奖励授予数量一般都较多, 如科技奖励进步奖, 部分省市的授予数量超过了300项。从被调查者的视角来看, 认为目前国家级、部委级、省级、市级及以下、学术团体、企业/行业以及个人七类科技奖授予数量太多的比例呈倒U型曲线态势, 即认为市级及以下科技奖励的数量的比例最高, 而认为国家级和个人设立的科技奖励数量的比例相对较低, 具体分布如图1所示。

注:1.分析样本总数为1085, 因有一些问卷部分个人信息未填, 因而有些合计总数未能达到总的样本数。2.因有的被调查者有多个海外经历, 该题为多选, 因而其合计比例超过100%。

进一步的交叉分析结果表明, 从不同机构的角度来看, 国立科研机构、211大学中的科技人员认为各种奖励种类与数量过多的比例明显要高于地方科研机构、普通高校特别是企业中的科技人员。如省级科技奖励, 国立科研机构认为数量多的比例为58.4%, 而地方科研机构和企业科研机构认为数量多的比例分别为27.6%和23.7%。另外, 从职称角度看, 高职称的被调查者认为数量多的比例要明显高于职称低的被调查者, 以省级科技奖为例, 正高级职称的被调查者认为数量多的比例为54.3%, 而中级和初级认为数量多的比例分别为23.9%和14.1%。从年龄角度看, 年龄大的被调查者认为数量多的比例要高于年龄低的被调查者, 以国家级科技奖励为例, 36岁及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数量多的比例为40.7%, 而35岁及以下的被调查者的比例则为17.6%。从学历角度看, 高学历的被调查者认为数量多的比例要高于学历低的被调查者, 以市级及以下科技奖励为例, 有博士学位的被调查者认为数量多的比例为55.7%, 而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的比例分别是33.2%和25.2%。从职务角度看, 以省级科技奖为例, 司局级职务的被调查者认为数量多的比例为84%, 而科级职务的科技人员认为数量多的比例为18.7%。

可以看到, 对于奖励数量的看法有两个主要结果:一是当前科技界和社会公众认为奖励数量过多指的是省级、市级及以下等低层次的科技奖励, 认为国家级或者是个人设立的科技奖励数量多的比例并不高;二是不同群体对奖励数量的看法存在结构性差异, 即认为应当减少奖励种类和授予数量的专家, 大多都是处于我国顶尖科研机构、国内一流大学, 具有职称高、学历高、资历深等特点。这部分专家基本上都是各个领域的学术权威、人大政协代表委员、院士以及担任了各种领导职务的人群, 也是各类科技奖励获得的主体人群等。然而从处于地方科研机构、普通高等院校以及企业研发机构的相对来说职称较低、资历较浅的群体来看, 他们对科技奖励种类和数量的观点与前一群体正好相反。出现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 前一个群体获奖相对较多, 奖励的激励作用衰减, 而且由于他们多于国外同行有更多的交流, 对科技奖励有比较符合世界潮流的看法;而后一群体往往是没有获得过多少科技奖励, 而他们还处在职业生涯发展的上升期, 尚需要各种奖励来激励和证明自己, 因而希望奖励能更多一些, 让自己有更多的获奖机会。

2. 科技奖励的重要性认知

毫无疑问, 科技奖励是我国科技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发展, 激励科研人员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科技工作者如何看待我国当前不同类型科技奖励的作用和重要性, 本质上是对奖励的一种认知评价。总体上, 从被调查者的视角看, 政府科技奖励的重要性要高于社会科技奖励。而在政府科技奖励体系中, 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重要性认可度最高, 达到了71.2%, 其次是部委级和省级科技奖励, 市级及以下科技奖励重要性的认可度比例最低。具体比例分布如图2所示。

尽管国家级科技奖励作用在所有类型的科技奖励中的重要性认可度最高, 但是, 进一步的调查结果表明, 被调查者对国家级五大项科技奖励之间的重要性认知也有差异。最高科技奖和自然科学奖重要性的认可度最高, 其次是技术发明奖, 科技进步奖的认可度则是排在最后, 这与近期科技界与社会公众对科技进步奖的看法也基本吻合, 如图3所示。

四、科技工作者对不同类型奖励评审过程的评价

科技奖励的评审过程对于一项奖励至关重要, 只有评审公开、公正、科学合理的奖励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否则只会适得其反。从调查结果来看, 国家级科技奖励在评审的公平性、公正性以及科学性方面的认可度均是最高, 而市级及以下科技奖励在这三方面的认可度则是最低。

1. 公平性

奖励评审的公平性指是否所有的科技工作者获奖机会均等。从政府科技奖励来看, 被调查者中国家级奖励的评奖公平性认可度最高, 达到45.3%, 省部级奖励的认可度仅为27.4%, 市级及以下科技奖励的认可度最低, 仅为17.4%。社会科技奖励中的个人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励认可度最高, 为37.8%, 企业/行业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励认可度最低, 为26.5%, 如图4所示。

2. 公正性

奖励评审的公正性指奖励的评审过程是否严谨规范, 评价指标体系是否合理等。从政府科技奖励来看国家级奖励的评奖的公正性认可度最高, 达到45.4%省部级奖励的认可度仅为28.6%, 市级及以下科技奖励的认可度最低, 仅为18.6%。社会科技奖励中的个人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励认可度最高, 为37.8%, 企业/行业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励认可度最低, 为28.4%, 如图5所示。

3. 科学性

奖励评审的科学性指奖励是否遴选出了好的成果和人才。从政府科技奖励来看, 国家级奖励的评奖的科学性认可度最高, 达到44.5%, 省部级奖励的认可度仅为28.4%, 市级及以下科技奖励的认可度最低, 仅为18.1%。社会科技奖励中的个人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励认可度最高, 为38.1%, 企业/行业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励认可度最低, 为26.9%, 如图6所示。

得到认可, 是科技界里的“硬通货”, 是每个科技工作者都追求的目标, 科技奖励是一种重要的认可方式。但是, 科技奖励要发挥认可的作用, 首先必须做到评审的规范严谨和公平公正。奖励的评审过程是否公平、公正以及科学合理是其生命线, 国际科技大奖之所以在业界享有极高声誉, 如诺贝尔奖, 菲尔兹奖等, 其评奖过程公平、公正以及科学合理是一大保障。从我们的调查结果来看, 被调查者对我国当前各类科技奖励评奖过程的认可度并不高, 国家级科技奖励相对好一些, 但认为其很好或较好的比例也都没有超过50%, 应当引起重视。

五、科技工作者的获奖意愿与激励作用的认知

1. 获奖意愿的认知

科技工作者的获奖意愿也反映了不同奖励在其心目中的地位。在调查中除了我国目前的七大类科技奖励, 我们把国际奖励也加入进来。结果表明, 被调查者的获奖意愿分为两大阵营, 第一阵营是国家级、省级、部委级以及国际科技奖励, 其比例要远高于第二阵营的市级及以下科技奖励以及社会力量设立的三类科技奖励, 具体比例如图7所示。

进一步交叉分析表明, 不同群体的获奖意愿也有差异。以省级科技奖励为例, 从不同机构来看, 企业研发机构的获奖意愿比例83.1%以及地方科研机构的比例79.2%都要明显高于国立科研机构的55.4%。从职称看, 中级职称的比例79.6%以及副高级职称的比例82.3%也都是明显高于正高级职称的比例59.2%。对于市级及以下科技奖励, 则是不同年龄段有很大差异, 36岁及以上的获奖意愿比例仅有28.3%, 而35岁及以下的获奖意愿比例则有66.7%。可以看到, 年龄较小职称较低等刚从事科技活动的被调查者的获奖意愿要远高于那些已功成名就获得过很多荣誉的被调查者群体。

2. 对获奖激励作用的评价

获得奖励无疑会对科技工作者个人职业的发展起到激励作用以及对相关的科技事业起到促进作用。我们把科技奖励的作用分为以下几类:提高科技人员的社会地位、使获奖科技人员得到极大的激励、有利于培养领军人才、有利于培养青年人才、激发科技界的竞争和创新活力、有利于引导科学技术的发展方向、促进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使社会大众 (特别是青少年) 更加热爱科学、崇尚科学。调查结果表明, 奖励在对个人方面的激励作用较大, 在人才培养方面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而在引导科技发展方向以及科普等方面的促进则是较弱。

获得不同类别科技奖励对科技工作者的激励作用也有差异, 从下图可以看出, 科技工作者获得国家级奖励 (76.6%) 和国际奖励 (66.2%) 的激励作用最大;其次是部委级 (62.4%) 和省级科技奖励 (61.1%) , 而获得社会科技奖励 (38%) 和市级及以下科技奖励 (35.3%) 的激励作用则一般。

六、结论与建议

2012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提高奖励质量, 减少数量探索科技奖励的同行提名制。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可见, 当前我国科技奖励制度和体系的改革已到了一个关键时期, 基于问卷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我们对科技奖励体系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大幅减少市级及以下的科技奖励数量。调查显示, 与其他类型的科技奖励相比, 被调查者认为市级及以下科技奖励的种类和数量过多的比例都是最高, 市级及以下科技奖励由于在评审过程中的公平性、公正性与科学性方面的认可度与其他奖励相比都是最低。此外, 低层次科技奖励中的评审过程中规范性、评审专家水平不高, 这些都会影响到奖励在科技界的形象。事实上, 国家级等高层次科技奖励在被调查者中的认可度还是较好, 建议对市级及以下科技奖励进行适当清理, 一些做得好的奖励可以继续发展, 但是确实存在问题较多, 科技工作者又不满意的奖励建议其进行整改甚至撤销。

二是要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差别化的激励机制。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 不同群体对于科技奖励数量的认知有结构性差异。建议对于不同群体的科技工作者, 应针对其激励需求开展差别化的激励机制。对于资历较深的科技工作者, 应以贡献奖、成就奖等激励为主, 对于处于顶尖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以鼓励其尽量竞争国际大奖, 对于处于职业生涯早期阶段的青年科技人才, 应以创新奖、学科专业奖、优秀论文奖等予以激励。这样使得处于不同群体范畴内的科技工作者都有获得激励的机会, 能更加有效地促进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

三是保障评奖过程的公正性。建议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奖励的评审机制, 对于能够公开评审的, 一律公开评审, 以公开性促进公正性, 杜绝奖励评审过程中的各种学术不端行为甚至是腐败行为, 对于是否在学术前沿取得重大创新和突破, 应尽量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 对于是否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取得重大成就, 应具体考察其市场效果和社会反映, 减少评审过程中的行政干预, 保障评奖过程的公正性。同时, 要进一步规范低层次科技奖励的评审过程。如果一项科技奖励对科技工作者不仅没有发挥激励作用, 反而起到了相反的效果, 还不如取消。一些低层次的科技奖励, 其评审过程与评审结果都不为科技工作者所认可, 建议由国家相关科技奖励主管部门与地方科技厅一起进行规范和清理, 对于存在问题较大的科技奖励要求其进行整改, 规范评奖过程, 提高评选结果的权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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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黄小珍, 陈金华.影响科技奖励作用的相关因素分析[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 2005, (5) :298-300.

认知语法与生成语法对比 第7篇

美国语言学家Noam Chomsky认为语法形式形成的机制是生成的。生成语法假设人类大脑中的语法知识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各种语言特有的规则, 通过后天学习和训练获得;另一部分是所有语言共有的原则, 规则生成合格的句子, 原则限制规则, 防止生成不合格的句子。二者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并形成丰富的语法。

认知语法是由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语言学教授Ronald W.Langacker 1976年创立的。他认为一个简单句的语义表达里每一个层次的嵌入都有功能上的理解。语法结构的产生机制是合成的, 不是生成的。

1 理论基础不同

认知语法与生成语法的不同首先体现在它们的理论基础上。

生成语法认为:a.语言是一个具有算法特征的自足的认知系统, 有着独立于其它认知系统的高度自主性 (autonomy) ;b.句法是一个自足的形式系统, 独立于语言结构的词汇和语义部分;c.对语义的描写必须采取基于真值条件的形式逻辑方法。

而认知语法认为:a.语言不是一个自足的认知系统, 对语言的描写必须参照人的一般认知规律。b.句法结构不是自足的形式系统或表征层面, 它在本质上是和词汇一样是象征的 (symbolic) , 即音系层 (语言形式) 象征语义层 (概念内容) 。c.用基于真值条件的形式逻辑来描写语义也是不够的, 语义描写必须参照开放的知识系统来定义。

二者不同的关键之处在于:

1.1 语言单位具有象征性特征 (the symbol-ic thesis) 。

认知语法认为, 语言本质上是象征性的, 语法的基本单位是象征单位 (symbolic unit) , 即语言形式和意义之间的配对结合 (a form-meaning paring) 。单位可以是具体的语言结构, 也可以是对语言结构的抽象 (schematization) , 即结构图式。结构图式一旦形成, 即可对新的语言成份进行范畴化 (categorization) 。如果具体语言单位 (instantiation) 完全符合结构图式, 并成为语法系统的一部分, 那么该具体语言单位就是规约的。

1.2 语法结构具有基于使用模型的特征 (the usage-based thesis) 。

认知语法认为, 具体语言表达式经过多次反复使用, 在人的大脑中逐渐抽象化为象征单位, 语言使用者的语言知识就是通过不断使用而固化在大脑中的象征单位的集合。由于依靠型频率 (type frequency) 和例频率 (token frequency) 等因素, 象征单位体现出不同的抽象度, 较抽象的单位与较具体的单位共存于人的语言知识中, 形成图示层次系统 (schematic hierarchy) , 这就是“语法结构是基于使用的模型”的语法思想。

1.3 语法结构具有网络模型的特征。

认知语法的语法结构是一个网络模型。认知语法的范畴理论把原型模型视为一个特例包括网络模型中。范畴的成员都是网络的结点 (node) , 各结点通过对原型或图式的延伸 (extention) 、具体化 (elaboration or instantiation) 、具体化单位间的相似性 (mutual similarity) 这三种范畴化关系 (categorizing relationship) 联结, 程度不同的各个结点组成一个多义关系网络 (network of polysemy) 。

在这些理论基础之上, 认知语法形成了与生成语法完全不同的语言观:语法和语义是不可分割的;词汇和语法构成一个连续统;语言知识来自于语言的实际运用, 不存在语言能力与语言运用的区分。

2 哲学基础不同

认知语法和生成语法的分歧还表现在更深层次的哲学观上。

2.1 如何进行语言研究

生成语法学派强调的是形式主义, 试图在语言结构内部用语法规则解释语法现象。这些规则在建立语法时, 必须将“经济”的原则放在首位, 冗繁的陈述意味着丢失有价值的概括, 因此这些规则是“高度概括的、从简的、形式化的”。生成语法的语法模式是从简的 (minimalist) 、演绎的 (reductive) 、从上到下的 (top-down) 。语言的形式不依赖于内容而存在, 用一系列规则符号来表示人类语言机能的模式。

认知语法强调的是功能主义, 认为形式是和语义、语用相关联的, 不存在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纯粹句法规则。语言与心理的精确性相比, 对经济原则的考虑是次要的。在对语言结构的认知表达中, 冗繁与获取有价值的概括并不矛盾。认知语法的语法模式是从繁的 (maximalist) 、非演绎的 (non-reductive) 、从下到上的 (bottom-up) 。认知语法重视语义的作用, 强调语法规则是为在特定的环境下正确表达语义而服务的。

2.2 语言系统和语法的本质是什么

生成语法把语法看成是一种生成装置, 由一系列有限的成分构成。这个有限的机制可以生成从理论上说是无限的句子, 其核心是普遍语法。语言表达的是心理机构中的一个独立的“模块” (module) 。而认知语法认为语言涉及到其他认知系统, 应将它视作整个心理组织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来加以描写。同样, 语法从本质上来说是象征 (symbolic) 的, 不能独立于语义和心理结构, 它仅仅给说话者提供了象征资源的总汇。

2.3 语义的本质是什么

生成语法认为语法理论不应建立在模糊的语义基础上, 语义的表达可以借助真值条件来进行描写。生成语法把语义解释完全置于表层结构上, 表层结构通过语音规则得出语音表达, 通过语义解释得出逻辑形式表达, 不赞成句法研究以语义为基础的观点。

认知语法以语义为研究中心, 认为语义是语言的基础, 而语义存在于人的概念过程中, 所以语义结构就是概念结构, 必须借助于认知过程解释语义。在认知语法中语义处于中心地位, 句法分析无法离开语义。语义中心论意味着语义结构决定句子结构, 句法不是自主的, 是受语义影响的。

3 结论

生成语法和认知语法在理论基础和哲学层面上各有特点, 二者都在不同程度和角度揭示了人类认知与语言之间的关系, 从而为人类认识自我, 探索语言课题供了新的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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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angacker, R.W. (2004a) 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Theoretical Prerequisites, 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2]Langacker, R.W. (2004a) 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Theoretical Prerequisites, 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

[3]Langacker, R.W. (2004b) 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Descriptive Application, 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3]Langacker, R.W. (2004b) 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Descriptive Application, 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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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烈炯.生成语法理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学出版社, 1998.[5]徐烈炯.生成语法理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学出版社,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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