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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七、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精选7篇)

七、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第1篇

七、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为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火电厂煤粉锅炉燃烧室防爆规程》(DL-435-91)、《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等有关要求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1 日常管理,1.1制定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的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1.1 加强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运行操作规程》,作好事故预想。1.2 加强燃用煤种的煤质分析和配煤管理。

1.3 严格按照《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的要求,消防设备配备齐全,定期试验合格,值班人员懂得灭火常识。

1.4加强缺陷管理,及时消除制粉系统漏点,并将漏粉清理。

1.5严格按照我厂《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定期清理制粉系统、输煤系统及有积煤粉部位的积粉,不留死角。

1.6加强考核管理,杜绝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不到位。2 运行管理方面 2.1防止制粉系统爆炸

2.1.1输煤运行严把原煤质量,防止混入油类、木材、爆炸物等。

2.1.2运行中的制粉系统磨煤机出口温度应保持在100-120℃,发现不正常升高时应分析原因及时进行调整,调整降不下来,且保护未动,应手动紧急停止磨煤机运行,发现低于70℃以下,应及时调整,防止煤粉管堵塞。2.1.3制定防止给煤机断煤的措施。

2.1.4运行操作中,特别是在磨煤机启动暖磨和停止过程中,吹扫抽粉应严格按规程的规定来进行。

2.1.5加强对锁气器的巡检工作。

2.1.6输煤系统要加强三块的管理,保证三块不进入磨煤机。加钢球时应在磨煤机稳定运行时进行。

2.1.7启动制粉系统前,要保护、传动、连锁试验正常,且正常投入。2.1.8定期对煤粉细度进行测量,保证合理细度。

2.1.9制粉系统发生停运后,应关闭热风门,开大冷风门,经充分吹扫后再关闭。

热力和机械部分)2.1.10重新启磨前应进行冷风吹扫;启磨前和停磨后都应按运行规程要求开启。蒸汽消防门通汽消防,防止磨内积粉自燃。

2.1.11磨煤机、煤闸板要按规定定期进行切换运行,防止因长期停运导致原煤仓积煤自燃。

2.1.12完善磨煤机蒸汽消防系统,确保可靠备用。2.2防止粉尘爆炸

2.2.1加强制粉系统及输煤系统巡回检查,发现泄漏点及时通知设备人员处理。3 设备管理方面 3.1从设计上消除事故隐患

3.1.1设计或改造制粉系统时,要尽量减少制粉系统的水平管段和死弯地方,内壁光滑无积粉死角,并且有一定的抗爆能力。

3.1.2制粉系统附近应配有消防设施,并有专用的灭火器材,随时保持消防水源充足,水压符合要求。消防灭火设施保持完好,按期进行试验。

3.1.3制粉系统的热风门必须设计成可以确保严密关闭的阀门或挡板,直吹式制粉系统应在磨煤机出口配有快速关断阀。

3.1.4热风道与制粉系统连接部位及制粉系统入口风箱的连接,应达到防爆规程规定的抗爆强度。3.2设备维护工作

3.2.1每次大小修应对灭火装置进行检修。

3.2.2要加强检查热风道与制粉系统连接部位及伸缩节的强度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3定期对制粉系统中可能存在积粉的设备及管道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及改进,防止积粉的产生。

3.2.4制粉设备及管道磨损后检修中,应采用挖补钢板全焊接工艺措施;严禁采用贴补方法,以防止夹层积粉自燃。

3.2.5制定及时清除煤中雷管等外来火源的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3.2.6消除制粉系统的粉尘泄漏点,降低环境粉尘浓度,大量放粉和清理煤粉时要杜绝明火,防止煤尘爆炸。

3.2.7进入制粉系统工作时,要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和良好通风设施,需明火作业时办理动火工作票,做好各项防止粉尘爆炸的措施,动火工作结束后清理现场,检查是否留有可燃物。

七、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第2篇

一、制粉系统启动

1、正常启磨前先打开冷一次风门保持风量不低于36t/h对磨煤机及粉管进行吹扫5分钟以上,再逐渐打开热风门进行暖磨,控制暖磨速度,控制暖磨期间磨入口风温不超过80度。严禁为提高启磨速度,全开热风门进行暖磨。在磨煤机运行正常前,严格控制磨煤机入口风温不超过180度(磨煤机启动后,观察磨运行稳定,逐渐提高出力)。磨煤机暖磨前,符合以下规定时先进行磨煤机惰化。2.1 紧急停磨2小时后启动。

2.2 磨制褐煤磨煤机停运6小时后启动。2.3 磨制其他煤种磨煤机停运24小时后启动 2.4 磨煤机内部有着火迹象等。

3、磨煤机惰化操作步骤

3.1 检查磨煤机冷、热风门关闭。

3.2 检查磨煤机密封风门开启,压力正常。3.3 开启磨煤机任一出口门。

3.4 开启磨煤机消防蒸汽门,对磨煤机进行惰化。

3.5 磨煤机充消防蒸汽时间大于5分钟后,方可进入下步操作。4

启动磨煤机3分钟后必须对磨煤机排渣一次。

二、制粉系统停运

1、正常停运磨煤机时,要控制停磨时间,从开始到磨煤机停止保持在15分钟左右,逐步减少给煤量,尽量减少磨煤机内存煤。

2、启动给煤机刮板机连续运行。

3、在停磨操作过程中,减少给煤量时,应及时开大冷一次风门、逐步关闭热一次风门,将磨出口温度控制≤60度,如果出口温度高可关热风关断门(个别磨热风调门漏流大)且应保持足够的一次风量;在停止给煤机前应先关其上插板门,待皮带上的煤走空后再停给煤机。给煤机停运后立即开大冷一次风门80%以上、且全关热一次门及其关断门,控制磨出口温度逐渐下降。停运给煤机1分钟后,磨煤机电流下降至27A左右,磨煤机略有振动时抬起磨辊,继续用不低于36t/h的冷风吹扫磨煤机10分钟后方可停磨。

4、磨停运后必须立即对磨煤机排渣一次。

5、停运后的磨煤机,在确认其热一次风门关闭严密后,轮流开启磨分离器出口闸板用密封风吹扫各粉管10分钟(根据磨煤机任一出口门打开后磨入口一次风压是否到零判断粉管是否堵塞,延长吹管时间,直至疏通)。

6、如磨煤机需停运超过3天及以上(仓内为褐煤的停运超过1天及以上),须将该原煤仓的余煤烧空。

7、如制粉系统故障跳闸不能恢复启动时,应关闭给煤机上闸板,启动磨煤机或人工将积煤排尽,期间加强磨煤机排渣(防止将积煤排入磨入口一次风道),避免积煤自燃。

8、机组降出力时,合理调节,尽量让磨制褐煤的制粉系统保持运行,安排磨制其他煤种制粉系统停运。9、1A制粉系统大修,原煤仓应采取可靠隔离措施,防止皮带余煤落入原煤仓。(可将1B原煤仓犁煤器在1A制粉检修期间放下。)

10、故障停运转检修的制粉系统原煤仓应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定期检查仓内情况,必要时充入惰性气体防止煤自燃。

三、制粉系统运行中

1、制粉系统正常运行时,磨制褐煤时,出口温度控制在60度左右,最大不超过65度;磨制其他烟煤时,出口温度控制在75度左右,最大不超过80度;磨煤机出口温度最低不小于55度,避免粉管结露,煤粉粘壁。

2、磨煤机运行中应定期进行排渣,规定4小时/次,如渣量较多,还应适当缩短间隔时间。运行中注意测量渣箱温度,发现温度偏高,及时进行排渣,防止渣箱煤渣自燃。

3、维持各粉管合理的风速,风速不低于25m/s,如粉管风速低于20 m/s,应降低给煤量,提高一次风压进行吹扫,防止制粉系统粉管堵塞。

4、定期对出口粉管进行测温,发现粉管温度异常降低的及时进行降出力吹扫。

5、定期检查给煤机内部是否因为皮带和刮板机原因导致底部积粉,及时联系检修检查和清理。注意定期检查给煤机外壳温度是否正常。

6、制粉系统的漏粉,运行人员应积极创造条件联系检修处理,漏粉应及时清理;因为保温铝皮损坏,导致煤粉渗入保温棉时,应及时更换保温及恢复铝皮。

7、定期检查和清理磨煤机平台、磨分离器顶部、一次风管道顶部的积煤积粉。

8、运行中要关注磨煤机排渣情况,发现渣量不正常减少或没有、渣箱处有焦味时,应及时联系检修检查,必要时停磨检查处理。

9、运行中应定期在煤仓间检查各原煤仓内部是否自燃、异味,检查确认各原煤仓锁气器自由灵活,不上煤期间关闭严密。

10、制粉系统断煤时,应立即开大冷风,关小热风,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在允许范围;制粉系统运行时,将冷风门投入自动控制方式;制粉系统因为原煤仓煤粉贴壁导致断煤时,严禁采用非常规方法保持制粉系统在处理断煤期间长时间运行,避免因为原煤仓“打洞”导致原煤仓着火、爆炸。

11、原煤仓每月进行一次降仓位,时间为每月(18~27日白班,依次进行)仓位降至2米及以下,观察仓壁无粘煤后方可继续上煤。

12、磨煤机消防蒸汽系统保持热备用状态,定期检查自动疏水器是否正常,消防蒸汽参数:压力0.4~0.6MPa,温度160~250度左右。每月对磨煤机消防蒸汽气动门进行活动试验,时间为每月11日白班。

13、对运行中或备用磨煤机出口粉管在锅炉四角可能积粉的部位:水平段与上升段之间的膨胀节处定期测温。

四、制粉系统备用中

1、磨制烟煤的制粉系统停运超过48小时或磨制褐煤的制粉系统停运超过12小时,应及时启动运行,保证运行时间不小于10小时。

2、定期监视和检查停运磨煤机和给煤机参数和状态,发现磨入口温度不正常升高和给煤机外壳温度高,按着火进行处理。

3、考虑停运后磨煤机中心盘总是有少量积煤,如果热风门不严,将导致积粉自燃。要求停运磨如果热风不严,每三小时开启消防蒸汽1次,时间1分钟,磨出口门关闭。

五、制粉系统着火处理

1、发现磨煤机入口温度或出口温度迅速升高,应立即将制粉系统打闸,按以下程序处理: 1.1 关闭冷、热风门,磨出口门。1.2 关闭给煤机下闸板。

1.3 开启磨煤机消防蒸汽进行灭火。

2、确认磨煤机内部着火已扑灭,就地检查无着火迹象时,方可逐一开启磨出口门吹扫;正常后转入磨煤机正常启动程序,适当延长磨煤机冷风吹扫时间。

3、原煤仓着火:

3.1 原煤仓轻微冒烟时,应加大改制粉系统出力,尽快烧尽存煤,原煤仓上煤压制原煤自燃。

3.2 原煤仓发生火灾时(明显有着火点,烟雾较大时),应停止制粉系统运行,关闭给煤机下闸板,关闭给煤机密封风,打开给煤机前后检修孔,原煤仓喷入消防水灭火,严禁通过上煤的方法灭火,避免原煤仓落煤产生的扬尘发生爆炸。

六、制粉系统爆炸

1、制粉系统发生爆炸,按紧急停磨进行处理,确认制粉系统可靠隔绝。

2、立即组织人员消除制粉系统引起的火灾事故,清理因为爆炸溅出的煤粉。

广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发电部

七、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第3篇

一、事故经过

2010年1月3日5时左右, 4号锅炉负荷102t/h, 各运行参数正常。5:19, 4-1球磨机压差由正常值1 000Pa增加到2 200Pa, 对应粗粉分离器出口负压由正常值-2 300Pa减少到-4 300Pa, 锅炉主操作系统判断球磨机堵磨, 立即停止4-1给煤机并进行吹磨。5:25, 4-1球磨机压差降至900Pa, 吹磨完毕。5:26, 主操作系统重新启动, 4-1给煤机恢复制粉, 10s后听到4号锅炉区域发生巨响, 同时发现DCS界面中4-1球磨机出口温度由69℃上升至72℃, 4-1粗粉分离器出口温度由69℃升至102℃后逐渐下降, 判断为4-1制粉系统发生爆炸, 立即停止4-1制粉系统运行。事故造成4-1制粉系统粗、细粉分离器全部13个防爆门爆破膜破裂, 乏气风门轴断裂、门板严重变形后脱落掉到排粉机入口, 以粗、细粉分离器为中心半径20m范围内厂房塑钢窗全部破损、框架严重变形, 大量破碎玻璃从30m标高窗户坠落到8m标高锅炉厂房运转层。

二、原因分析

1. 爆炸位置及爆炸源

燃煤锅炉制粉系统众多爆炸事故分析表明, 爆炸点主要在容易长期积煤、积粉位置, 引爆火源主要是磨煤机入口积煤、细粉分离器水平段入口管积粉或粗粉分离器积粉自燃。根据4-1制粉系统工艺流程、爆炸前后运行参数变化及爆炸后现场设施状况及损坏程度, 判断爆炸原因是4-1制粉系统粗粉分离器上锥帽积粉自燃所致。

(1) 爆炸后, 粗粉分离器工艺流程前的磨煤机进、出口及细粉分离器工艺流程后的排粉机进、出口及粉仓防爆膜片均完好, 无一损坏, 而粗粉分离器顶部及细粉分离器进、出口、桶体所有防爆膜片全部在爆炸期间破裂损坏, 说明爆炸点位于粗、细粉分离器或二者联接管路上。

(2) 锅炉配备的两套粉系统完全相同, 检查未发生爆炸的4-2制粉系统, 发现4-2粗粉分离器上锥帽煤粉沉积厚度达到60cm, 且内部有自燃着火现象, 而细粉分离器进口方形管底部也有15cm厚的煤粉沉积, 但内部无自燃着火现象。再根据粗粉分离器附近区域爆炸冲击波导致的厂房窗户损坏状况分析, 说明爆炸点应该位于粗粉分离器。

(3) 沿粗粉分离器、细粉分离器流向, 系统运行负压不断降低, 爆炸后冲击波迅速向系统低压区即排粉机进口乏气风门移动, 受乏气风门阻挡导致风门轴断裂、门板严重变形。与此同时, 爆炸冲击波也引起强度较低的粗、细粉分离器所有防爆膜片破裂并向环境大气泄压, 再加之细粉分离器底部下粉管二道锁气器密封作用, 从而有效避免了排粉机进、出口及粉仓、炉膛的压力波动和设备损坏。

2. 积粉原因

4号锅炉制粉系统粗粉分离器上锥帽产生大量煤粉沉积的根本原因在于锅炉建设EPC总承包设计人员粗粉分离器选型严重偏大。根据煤质及轴向型粗粉分离器设计选型原则, 4号锅炉按qv=36 699m3/h、R90=25%计算, 选用轴向型粗粉分离器容积强度q应为1 500~1 850m3/ (m3h) , 对应粗粉分离器直径应为2.93m, 但实际设计选用的轴向型粗粉分离器直径却为3.7m, 导致粗粉分离器内流速过低、一次分离作用过高、回粉量大、煤粉沉积严重。而按细粉分离器选型设计原则, 4号锅炉细粉分离器直径应为1.92m, 但实际却选直径2.15m旋风细粉分离器, 进口介质流速低, 加之进口方形管安装倾斜度较小, 最终导致进口管煤粉沉积。

在相同通风量qv=36 699m3/h、相同进口管径820mm5mm条件下, 3号锅炉准2.8m粗粉分离器、准1.85m细粉分离器及4号锅炉准3.7m粗粉分离器、准2.15m细粉分离器各部位流速、煤粉浓度、积粉状况分别见图3、图4, 同部位4号锅炉粗粉分离器介质流速仅为3号锅炉粗粉分离器的50%左右。正是由于设计选型不当, 引起粗粉分离器上锥帽及细粉分离器方形进口管低部通风流速降低、携粉能力下降, 进而发生煤粉存积。

3. 自燃原因

由于制粉系统磨制干燥无灰基挥发分为40%左右极易燃烧的烟煤, 虽然粗粉分离器内正常运行温度在55℃左右, 但积存煤粉内部发生缓慢氧化, 由于粗粉分离器上锥帽堆积煤粉厚度大, 热量不能散失, 引起积存煤粉自燃, 在制粉系统运行中堵磨处理后重新给煤制粉时受到扰动, 发生爆炸。

三、对策

1. 临时防范措施

据分析, 粗粉分离器发生爆炸的根源在于粗、细粉分离器设计选型不当。最简单的办法是防止煤粉沉积。

(1) 将原锥顶角由150°减小为90°, 以防煤粉沉积。

(2) 在细粉分离器进口方形管底部增设压缩空气吹扫管线, 每班定时将煤粉清除。

2. 消除积粉设施改造

(1) 在2010年9月锅炉检修期间, 将4号锅炉WL-CB-Ⅰ-3700型轴向型粗粉分离器拆除更换为HW-ZCB-2800型粗粉分离器。粗粉分离器更换后至今运行正常, 相同条件下磨煤出力由改造前的7t/h左右提高到12t/h左右, 每月定期检查上锥帽无任何煤粉沉积。

(2) 在细粉分离器进口方形管入口侧安装了扰流挡板。但为有效避免扰流挡板本身发生煤粉沉积、增加系统阻力、影响细粉分离效率, 在设计时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 使之更加科学合理。2010年9月锅炉检修期间细粉分离器进口方形管安装扰流板后效果明显, 每月定期检查方形管底部无任何煤粉沉积, 细粉分离器阻力、煤粉分离效率、分离效果满足设计要求。

四、结论

(1) 4-1制粉系统爆炸根本原因是锅炉EPC总承包设计院及设备制造单位粗粉分离器设计选型过大, 导致运行介质流速过低、携粉能力下降, 引起上锥帽严重沉积、氧化自燃的煤粉遇运行操作扰动所致。

(2) 结合实际及粗、细粉分离器设计原则, 在客观分析制粉系统爆炸原因基础上落实的临时性及永久性设备改造方案, 彻底消除了粗粉分离器积粉自燃爆炸安全隐患, 避免了类似爆炸事故再次发生。

(3) 为有效防止煤粉事故的发生, 锅炉制粉系统选型、设计、安装时必须严把质量监督关。

摘要:介绍了某电厂发生的一起制粉系统爆炸事故经过, 结合爆炸现场及锅炉制粉系统运行实际, 分析了事故产生的原因, 提出并实施了有效的整改方案, 避免了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仁禾防止煤尘爆炸专项措施 第4篇

一、矿井概况

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为“三证一照”齐全的生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a,为瓦斯矿井(M04在+1110M水平以上无突出危险性)。井田面积1.357km2,可采煤层11层(M04、M04、M7、M8、M10、M14、M23、M24、M25、M28、M29),平硐、暗斜井开拓,并列式通风。

矿井划分为上、下煤组进行开采,上煤组为4、5、7、8、10、14号煤层,下煤组为23、24、25、28、29号煤层。先采上煤组,后采下煤组。上、下煤组之间采用石门联络,各煤层之间采用正、反石门联络,联合布置,分煤层开采。上煤组划分为一个水平,两个采区进行开采。水平标高+1099m。+1099m标高以上为一采区,+1099m标高以下为二采区;下煤组划分为两个水平,三个采区进行开采。水平标高+1099m、+883m。下煤组+1099m标高以上为三采区,+1099-+883m标高为四采区,+883m标高以下为五采区;采区分界线以水平标高为界;开采顺序为先采上煤组,后采下煤组;上煤组先采一采区,后采二采区,区段下行式开采。同一区段内先采4号煤层,后采5、7、8、10、14号煤层。

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构造复杂程度属中等型。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型。

根据2012年~2014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为瓦斯矿井。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2012年提供的《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C4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仁禾煤矿4号煤层在+1110米标高以上无突出危险性。

根据2012年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实验室2012

年提供的4号煤层自燃倾向性、爆炸性鉴定报告,仁禾煤矿4号煤层自燃倾向性为二类(自燃),4号煤层具有爆炸性。

矿区无冲击地压现象。

本矿属地温正常型矿井。

目前,矿井在设计的一采区进行采掘作业(煤层编号:M04、M05),采掘标高均以+1110m以上。

二、防尘、降尘措施 1.防止煤尘瓦斯爆炸的措施

煤尘瓦斯爆炸主要是指当煤尘、瓦斯达到一定的浓度时,若遇上火源,即可能发生爆炸,因此,防止煤尘、瓦斯爆炸措施,实际上就是降低风流中煤尘、瓦斯浓度,使其达不到爆炸浓度,再一方面就是消除火源。

①通风方面:合理的通风系统,适中的风速。通风既能将涌出的瓦斯稀释排走,又能及时地将空气中的浮尘带走,但需同时保证不会将落尘重新扬起。

②防尘洒水方面:在井下各主要产尘点,设置风流净化水幕、洒水装置、洒水管路等,使煤尘湿润,减少煤尘的飞扬,降低风流中煤尘浓度。

③除尘方面:在掘进工作面采用湿式除尘设备,减少煤尘的产生。④检测方面:本矿配备了适当的粉尘检测设备,应加强对粉尘浓度的检测和采样,一旦发现空气风流中粉尘浓度高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降尘措施。

2.对于井巷中积聚的煤尘的防爆措施

1)对煤尘沉积程度较大的巷道,可采取水冲洗的方法,冲洗周期应根据煤尘的沉积强度及煤尘爆炸下限浓度确定:在距离尘源30m的范围内,沉积强度大的地点(如煤仓上下口、转载点、采掘巷道等),应每班或每日冲洗一次;距离尘源较远或沉积强度小的巷道(如主平硐、副平硐、回风平硐,可几天或一天冲洗一次;运输石门、材料石门可半月或一月冲

洗一次;工作面巷道必须每天清扫或清洗,并清除堆积的浮煤。

2)放炮前应对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洗。

3)放炮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10-15m地点安装气压喷雾器或高压喷雾降尘系统实行放炮喷雾。雾幕应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当采用高压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

4)巷壁刷浆,用石灰水或水泥石灰水喷洒在巷道周壁,使煤尘固结起来不能飞扬到空气中参与爆炸,巷壁刷浆后,还能改善井下环境,并有利于冲洗煤尘。刷浆用石灰水为生石灰与水按1:1.5(体积比)配制,或以水泥:石灰:水=1:2:10(体积比)配制成水泥石灰水。刷浆工作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

3.防止浮游煤尘的措施

(1)工作面回采前采取煤壁洒水增加煤层湿润性,减少爆破落煤产尘量;采掘工作面爆破前、后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洒水,攉煤时洒水。

(2)井下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并用封泥封堵炮眼,当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严禁装药爆破作业,如有特殊要求需进行浅眼爆破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并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后,用封泥封好炮眼进行爆破作业。

(3)井下装卸点、转载点、采面等主要产尘点应采取相应降尘、捕尘措施,避免扬起过量煤尘,形成煤尘雾。

(4)井下所有在用巷道和作业点悬浮煤尘含量必须满足安全要求。4.防止沉积煤尘参与爆炸的措施

(1)对于沉积在巷道中的煤尘,应定期对井巷进行清扫、冲洗和刷浆,并及时清扫运出以减少落尘量。

(2)矿井采掘工作面主要设备应保持无积尘。5.消除爆炸火源的措施

防止出现点火源的原则是:禁止一切非生产火源,对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火源要严格管理和控制。

(1)防止明火。禁止在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和瓦斯泵房站周围20m内使用明火、吸烟;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井下禁止使用电炉和灯泡取暖;防止煤炭自燃;防止火区复燃等。

(2)防止出现电火花。矿井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井口和井下设备必须设有防雷电和防短路保护装置;所有电缆接头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不准带电作业;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的灯头和灯盒等。

(3)防止出现放炮火花。不准使用变质或不合格的炸药,而必须使用与该矿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炸药;放炮作业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要使用水炮泥,炮眼封泥要装满填实,防止打筒;禁止裸露爆破;禁止使用明接头或裸露的放炮母线等。

(4)防止撞击摩擦火花。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机械设备之间的撞击、坚硬顶板冒落时的撞击、金属表面的摩擦等,都有可能产生火花点爆瓦斯。因此要采取各种措施,如利用合金工具、喷水降温等,防止撞击火花产生瓦斯爆炸事故。

(5)防止出现静电火花:高分子聚合材料制品,如风筒、运输胶带等,容易因摩擦而积聚静电,当其静电放电时,可能引燃瓦斯、煤尘或发生火灾。因此井下应采用无静电、难燃的聚合材料制品,其内、外两层表面电阻都必须不大于3×108Ω,并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此值。

(6)防止切割摩擦火花。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

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③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⑥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7)防止其他火源出现。要防止地面的闪电或其他突发的电流可能通过管道传到井下而引爆瓦斯。

(8)防止自燃发火,在井下建立防火观测站、采掘工作面安装监测监控系统并配备CO、温度传感器,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因采用灌浆防灭火经济上不合理,技术上不可行,所以,本矿以喷洒阻化剂为主的防灭火措施。回采工作面开采完毕后及时封闭等技术措施。

(9)防止自燃发火的措施

1)本矿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工作面进回风巷沿煤层走向布置,回采率高,巷道布置简单,有较好的防火性。

2)回采巷道巷采用不燃性的锚网支护,每个工作面必须随时提高警惕,开采时,要注意观察,加强自燃征兆的早期识别工作,发现可疑时及时采取措施,每个工作面回采结束后45天内进行采空区及巷道密闭。

容易自燃煤层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在煤层暴露地点进行喷浆,使之隔绝空气,防止氧化。

3)本矿采空区处理采用全部陷落法。4)控制矿山压力,减少煤柱破裂。

5)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应有防止自燃发火的措施,并按措施执行。6)按作业规程要求向采煤工作面供风,定期进行测定和调节工作面风量,防止因风量过大造成采空区漏风。

7)提高回采工作面煤炭回采率,减少采空区的可燃物。

8)采煤工作面初采、收尾时,必须采取措施,使开采线、停采线的顶板冒落严实。

9)减少向采空区的供氧量,及时封闭通向采空区的巷道。6)通风设施的位置选择必须合理,防止出现漏风,有利于预防自燃发火。

10)为了提高防火墙、密闭墙的严密性,必须进行掏槽和用不燃性材料构筑,使其起到有效的作用。

11)施工防火墙时,必须留有观测孔和措施孔,以便于观测密闭内的气体成份和气温,了解其变化情况。

12)按照监测制度每七天检查一次封闭区,每天检查回采工作面上隅角、下隅角的气温、水温、气体浓度,若发现CO、水温增加,氧气浓度降低或出现其它异常现象,立即向矿总工程师汇报,进行处理

13)在自燃煤层中布置煤巷要按煤层厚度、巷道用途、服务期限、顶底板岩石性质合理确定。煤巷间的煤柱尺寸应合理选择(中厚煤层8~10m)。

14)皮带运输巷和回风巷必须进行喷浆封闭巷壁,杜绝因煤壁裂隙漏风而发火。

15)对工作面上隅角和其它温度变化异常的地点要建立自然发火观测站,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并将结果报矿总工程师审阅。

16)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若采煤工作面留顶煤开采时,必须制

定专项防灭火措施,并严格执行。

17)建立并完善束管监测系统。18)加强外因火灾的防止措施。

三、井下电气设备及保护 1.井下电气设备的选择

根据矿井开采技术条件及《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规定,高低压电机和电气设备、照明灯具、通信、自动化装置和仪表、仪器均选用矿用防爆型,并且矿井井下所有电气设备“两证一标志”(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安全标志)必须齐全。

2.电缆的选择

(1)在进风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采区变电所至井底车场之间及其他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

(2)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采用MVV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应电压等级的移动橡套软电缆。

(3)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软电缆。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4)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

3.井下电气保护的选择

1)井下所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要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井下供电做到: 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2)井下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以防止井下电气着火事故的发生。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向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3)井下配电网均设短路、过流装置,采用该配电网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及电缆的热稳定性。

4)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采用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

5)定期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检查、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与调整、对井下电缆的发热情况检查与调整、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接地电网接地电阻测定、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更换或调整。

6)对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7)井下设有完整的接地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构架必须进行保护接地,接地网任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值不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接地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局部接地极、辅助接地极及其连接母线,均按规程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安装敷设和运行管理。

在井下主、副水仓内各埋设一块主接地极,井下机电硐室、运输巷、掘进头等配电点各设一块局部接地极,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采用电力电缆的铠装层及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作为系统接地线,将所有电气设备与接地极作可靠的电气联结,接地网上任一保护点测得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Ω。

4.井下电气设备和测量仪器仪表检修、操作要求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8%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

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四、撒布岩粉

巷道内设置了隔爆棚,也应按下列规定撒布岩粉:

1、巷道的所有表面,包括顶、帮、底以及背板后暴露处都应用岩粉覆盖;

2、巷道内煤尘和岩粉的混合粉尘中不燃物质组分不得低于60%,如果巷道中含有0.5%以上的甲烷,则混合粉尘中不燃物质组分不得低于90%;

3、撒布岩粉巷道长度,不得小于300m,如果巷道长度低于300m时,全部巷道都应撒布岩粉;

4、岩粉撒布周期按下式计算:

TW30/1.005=30(d)P式中:

T—岩粉撒布周期,d; W—煤尘爆炸下限浓度,g/m²; P—煤尘的沉降速度,g/m³d;

5、岩粉(包括岩粉棚的岩粉)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可燃物的含不度不超过5%; ②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不超过10%; ③不含任何有害或有毒的混合物;

④岩粉的颗粒度必须全部通过50目筛(小于0.3mm),其中70%通过200目筛(小于0.075mm),一般采用石灰石岩粉;

6、撒布岩粉的巷道,应遵守下列规定定期进行检查:

①在离采、掘工作面300m以内的巷道每月取样一次,300m以外的巷道每两个月取样一次;

②每隔300m为一个采样段,每段内设5个采样带,间隔约50m,每个采样带在巷道两帮顶底板周边采样,取样带宽0.2m;

③将每个取样带内的全部粉尘分别收集起来,除去大于1mm粒径的粉尘;

④化验室应及时将分析结果报矿总工程师,如果不燃组分低于规定,则巷道应重新撒布岩粉。

7、撒布岩粉的具体巷道

岩粉撒布范围主要有:容易积尘的巷道(采掘回风巷、运输巷、回风平硐暗斜井、副平硐暗斜井、回风石门、运输下山、主平硐)、硐室(采区变电所、绞车房)、密闭(包括回采巷道临时密)前后5m范围内,煤仓口、溜煤眼口附近。

8、撒布岩粉的安全措施

(1)定期向巷道周边撒布惰性岩粉,用它覆盖沉积在巷道周边上的沉积煤尘。岩粉层在巷道风速很低时,它的粘滞性起到了阻碍沉积煤尘重新飞扬的作用。但是,岩粉的防爆作用只有在煤尘中达到一定比例时,才能有效地发挥。随着煤尘产生量和煤尘沉积强度的增大,需频繁重复洒布。

(2)在矿井的两翼,相邻采区和相邻的煤层都必须用岩粉棚隔开。岩粉受潮不易飞扬时需更换,落入的煤尘要经常检查和清除。

(3)撒布岩粉前,应先编制安全措施,明确撒布岩粉的时间,地点和人员。

(4)撒布岩粉前,需撤离下风向人员或采取人员、设备防尘措施,并关闭设备电源。

(5)撒布岩粉前,需检查撒布岩粉地点支护是否完好,是否有淋水,并采取防倒、防人员误入撒布区的措施。

(6)撒布岩粉时,人员必须站在风流上方。

(7)撒布岩粉时,人员必须戴好防尘口罩、眼镜和手套。

四、隔爆水棚

隔爆措施是防止爆炸由局部扩大为全矿性的灾难所采取的措施,使灾害损失减至最小。隔绝煤尘和煤尘爆炸传播可采用喷雾洒水、撒布岩粉、隔爆棚(水棚、岩粉棚)等措施。

根据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实验室2012年4月提供的《晴隆县仁禾煤矿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报告》,4#煤层有煤尘爆炸危险性。仁禾煤矿按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的矿井设计管理。

采用喷雾洒水和设置隔爆水棚的措施作为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和瓦斯爆炸的措施。

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1、喷雾洒水

喷雾洒水作为隔绝煤尘爆炸传播措施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喷雾洒水巷道的总长度不得小于200m。如果巷道长度小于200m时,全部巷道都应喷雾洒水;

本矿井工作面运输、回风巷均大于200m,故本矿在工作面的运输及回风巷喷雾洒水巷道的总长度不得小于200m。另外其他巷道以及掘进巷道如果低于200m时,则需全长洒水。

2)在喷雾洒水的巷道内,必须随时保证煤尘中水分大于33%(水分大于12%时,可防止煤尘起爆)。

按保护的范围隔爆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棚(水槽棚)和辅助隔爆棚(水袋棚)两类。

水槽由改性聚氯乙烯制成呈倒梯形形状,外型为半透明的槽体。质硬、易碎。井下一旦发生爆炸,爆风将水槽击碎崩翻,水雾沿巷道方向形成一道屏障,起到阻隔、熄灭火焰,防止爆炸传播。因水的比热比岩粉大5倍,消焰效果好。半透明槽体能直接观察槽内水位,便于维护管理。

水袋棚是一种经济可行的辅助性隔爆设施,对水袋作为盛水容器的材料,必须能经受水的长期浸泡,材质不腐烂和机械强度不下降,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其原理和水槽棚相同,水袋外形呈园弧形,通过四个金属吊环用挂勾吊挂,吊勾角度600左右。

本矿只设置隔爆水袋棚。

2、水棚的结构与选型

隔爆水棚由水袋棚组成,选用60L和40L两种塑料水袋。60L塑料水袋型号为GBSD-60,水袋长×宽×高=900×400×250mm;40L塑料水袋型号为GBSD-40,水袋长×宽×高=600×400×250mm。

3、水棚的布置 1)布置原则

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可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由40L及小于40L的水袋所组成的水袋棚不得作主要隔爆棚。

A、主要隔爆水棚应在下列地点布置

①矿井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巷和回风巷; ②相邻两采区之间的运输巷和回风巷; B、辅助隔爆水棚应在下列地点布置 ①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②采区内的煤及半煤岩掘进巷;

③采用独立回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2)布置方式

本矿采用集中式布置方式,集中式水袋棚位于一段巷道里,两排水袋架之间的净距离不大于3m。对隔爆水棚架设,要求水棚应设置在直线巷道段,水棚安设前后各20m的巷道断面应一致。

(1)水袋棚应设置在直线巷道内;

(2)水袋棚与巷道叉交口,转弯处的距离应保持50-75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

(3)第一排集中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200m,第一排分散式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30-60m;

(4)在应设辅助隔爆水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大于200m;

(5)集中式水棚排间距离为1.2-3.0m,分散式分棚沿巷道分散布置,两个水袋组的间距为10-30m;

(6)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集中式辅助棚区长度不小于20m,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7)水棚距巷道轨面不应小于1.8m,应操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内巷道断面与其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8)吊挂水袋,挂勾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方向要相向布置,挂钩为直径4—8mm的圆钢,挂钩角度为60±5度,弯钩长度25mm。

3)布置地点的确定

根据以上布置原则,主要水棚设置地点:各区段运输石门、材料斜巷、回风平硐暗斜井。

辅助水袋棚设置地点:10403运输巷、10403回风巷、10404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105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1098回风平巷掘

七、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第5篇

自救措施:

1、煤尘爆炸后,立即戴好自救器。如没有准备自救器,最好用湿毛巾快速捂住鼻口,就地卧倒,如边上有水坑,可侧卧于水中。

2、听到爆炸时,应赶快张大口。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避免爆炸所产生强大冲击波击穿耳膜,引起永久性耳聋。

3、煤尘爆炸后,切忌乱跑,井下人员应在统一指挥下,情绪镇定,向有新鲜风流的方向撤退或躲进安全地区,注意防止二次爆炸或连续爆炸的再次损伤。

七、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第6篇

1事故特征

a)瓦斯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

b)事故多发生采空区、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中。

c)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爆炸,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d)瓦斯、煤尘爆炸发生前的的征兆为:

感觉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咝咝的空气流动声,这可能是爆炸前爆源要吸入大量氧气所致,这就是与其爆炸前的预兆。

应急组织与职责

a)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①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②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①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应急处置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现场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撤退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的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会感到空气剧烈震动,有急速流动声或巨响,此时:

(1)要立即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盖住身体,减少身体暴露面积。附近有躲避硐时,可立即进入躲避硐内以降低爆炸冲击波对人身的直接冲击。

(2)保持冷静,尽快判明发生爆炸的地点、影响范围、爆炸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3)设法向可能受灾变影响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4)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没有受伤的人员应积极救助灾区受伤人员。

(5)在爆炸地点附近人员应在老工人、班组长或瓦检员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

(6)若因巷道冒顶无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时间(40min)内不能到达安全地带时,可利用避难硐室或在独头巷道、两风门之间等处用风筒、木板等构筑临时避难所,进行避灾。

(7)若避灾地点有压风管,应将阀门打开以提供氧气。避灾时应将衣服,矿灯等物挂于明显位置,以便于救护人员发现。

(8)在临时避难硐室避难人员,应保持平静,静卧等待营救,以减少不必要的体力消耗。注意节省水、电和氧气消耗,硐内只留一盏灯,其余全部熄灭,并经常性、有规律敲击管路、铁具或石块,发出呼救信号。

(9)若人员被堵在独头斜巷时,不可走向顶部,以防顶部积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10)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瓦斯、煤尘爆炸时的避灾路线:

a.掘进头输巷进石门东大巷副巷井底大车场斜井地面

b.掘进头提升下山集中提升下山斜井地面

c)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

d)报警电话:

调度室:

七、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第7篇

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时间:2015年9月1日

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为确保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顺利开展,按照福兴集团有限公司一矿实际情况,为防止矿井突发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通过实战演练,提高各部门的协同能力,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和矿井防灾抗灾能力,确保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一、演练时间:

定于2015年 9 月16日 10时 00分 ~12时00分

二、演练地点:福兴集团有限公司一矿

三、演练内容:福兴集团有限公司一矿发生煤尘爆炸,急需应急救援。

四、演习要求:严密组织 以假当真 确保安全 达到目的 演习组织机构及参加人员

1、矿成立演习指挥部: 总指挥:孙启海

副总指挥:陈亮、、孙中军、颜景玉、李子江、吴修桥。

指挥:孙峰 吕慎永 张鹏 周长龙 刘长岭 孙启峰 陈海峰 马振勇 袁朝伟 付军龙 孙启明。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2、指挥部下设机构 ⑴、抢险救援组

组 长:颜景玉 副组长:李子江 孙峰

涉及部门:各副总、安检处、技术科、调度室、通防科、机电科、办公室,必要时邀请公司救护队参加。

主要任务:尽可能、尽快地控制并消除瓦斯事故,营救受伤、受困人员。⑵、监测组: 组长:吴修桥

涉及部门:通风科、安检处

主要任务:测定事故危害区域、范围,监测工作面(温度、气体成分)变化,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监测受煤尘影响区域的通风情况,必要时进行通风系统调整。

⑶、警戒治安组 组长;张振 涉及部门:保卫科

主要任务:维护井口及工业广场附近秩序,保证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物资通行,阻止外部人员进入,指挥护救人员、车辆顺利通行。

⑷、医疗救治组 组长;孙启明

涉及部门:医院、办公室

主要任务:设立现场医疗抢救站,对逃生或救出的伤员进行分类和急救处理。对重伤员及时转送医院治疗。同时对现场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

⑸、宣传信息组 组长:吕慎永 涉及部门:调度室

主要任务:宣传发动人员参与演习,负责演习(事故和救援)信息发布。⑹、记录评价组 组长:孙中军

涉及部门:各副总、安检处、调度室、技术科、通防科、机电科、运输队、办公室。

主要任务:记录演习进展情况,演习过程中各类计划或意外事件发生情况,总结评价各部门演习效果。

3、参演单位及人员构成:演习记录评价组、观摩指导组成员、矿救护队、保卫科、井下遇险、受困人员由开拓一队及工作面相关辅助人员组成。

五、演练目的:

1、检验记下作业人员对煤尘爆炸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反应,自保、互保能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组织能力,从而提高矿井综合抗灾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的稳定有序开展。

2、检验演练突发煤尘爆炸事故及井下的通讯系统、通风系统、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3、检验突发煤尘爆炸事故演练的所有人员到达指定地点时间和撤离速度,及向调度室汇报的内容详细情况。

六、演习过程

1、报警与响应

演习导总指挥孙启海宣布演习开始。

调度室接到指示后,按照调度工作程序立即报告矿总值班、矿长、总工程师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集团调度室。

2、成立抢险指挥机构

矿领导接到事故报警,立即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为副总指挥的抢险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矿井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分析事故特性及人员可能受阻、受困的地点。

3、人员撤离、抢救与警戒

演习区队接到调度通知,当班队长立即组织人员按“灾防计划”或“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退。

矿辅助救护队接到调度室通知后立即集合,配备好救护设备、设施至井口待命。抢险救险过程中,检身房、机电科及参加演习的区队,要定时、认真核对参与演习人员的升、入井信息,认真核对人数。发现井下作业人员没有升井要立即报告抢险指挥部,立井提升的工作面,人员全部撤至进风井底。

4、演习经过:

⑴、假设10:00分,发生突发煤尘爆炸事故,总指挥宣布启动《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向4192工作面、2123工作面、4192、3123掘进工作面及回风巷作业地点发出警报,通知工作面人员停止作业,全部撤离工作面,回风巷人员全部停止作业,撤至进风巷道;工作面通知矿辅助救护队(通防科)、工作面上下各作业地点各相关部门。

各部门人员接到通知,立即赶到各自岗位,组织救援

⑵、10:05分调度室调度员通知通风队各岗位做好煤尘爆炸事故作业的准备。

⑶、10:07分调度室调度员通知工作面作业点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出井口。

⑷、10:09分度室调度员通知回风巷作业点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至副井底。

⑸、10:11分总工程师通知通风科长、通风队长启用另外一台备用风机,起用双风机供风。

⑹、10:26分通风队长向指挥中心汇报,双风机正常启动。(7)、10:30分总指挥命令启动工作面,回风立井人员撤出井口。(8)、10:40分经监控室观测工作面、回风立井观测煤尘情况正常后,派安全员、瓦斯员、机电工进入工作面和回风大巷检查工作面煤尘情况,安全状况以及机电设备是否正常。

⑾、11:00分接到工作面安全员汇报工作面一切恢复正常,总指挥宣布恢复正常生产,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地点开始施工。

⑿、11:10分井下汇报恢复正常生产,参与演练的各部门领导在会议室

参加专题会议,总结本次演练存在的问题。

⒀、11:40分会议结束,总指挥宣布本次演练顺利结束。

6、演习过程记录与评价

演习过程中,各抢险救援与人员撤退关键点均应有专人观察、记录演习过程,记录各类事件发生的时间、内容,并对其效果及不足进行分析评价。

附件1:

煤尘爆炸事故抢险救援演习报警、通知程序

1、总指挥按照演习指挥部总指挥开始演习的指令,电话通知调度室:现在开始煤尘爆炸事故预案演习,井下全部停电,请按应急救援预案程序通知矿领导及有关单位,立即组织抢险救灾。

2、当班调度员立即将灾害情况向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公司调度室(汇报演习)汇报,通知矿救护队、技术科长、机电科长、运输区长、井口检身房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通知矿其它有关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领导。

3、调度员按照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通知采掘区队、井下跟班队长(或班长)带领全班人员按撤离路线分别撤离到地面,要求人员到达后立即将撤离情况汇报调度室。

4、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调度员下达有关对矿救护队、通防科、机电科、运输工区、井口检身房、保卫科等单位的指令。

5、调度员随时掌握人员撤离情况、工作面停电情况、煤尘浓度变化情况、压风机运转情况、及救护队救护工作进展情况、下达的指令执行进展情况。

6、调度员负责做好每一项通知、指令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的详细记录。

附件2:

工作面火灾事故抢险救援演习人员撤离、核对程序

一、抢险救援演习人员撤离、核对程序

1、工作面工作人员接到调度煤尘爆炸事故撤人通知(演习开始),跟班队长(班长)立即组织人员按照“灾防计划”或“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退。

2、调度室做好井下人员的清查工作,每10分钟提取一次灾害涉及范围的单位人员入井数量、升井人数汇报给调度室,直至演习结束。

3、检身房值班人员在井口清点各区队撤退人员,随时向指挥部汇报(撤出人员、剩余人员等情况)。

4、跟班队长(班长)立即组织人员按照“灾防计划”或“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退。

5、跟班安全员和矿长清点撤退人员,随时向指挥部汇报(撤出人员、剩余人员等情况)。

6、调度室、机电科、通防科等单位及参加演习的区队,在井口认真核对参与演习人员的升、入井信息,实现下井人数汇报、下井打卡考勤与矿灯、自救器领取的三对号(注意分清演习人员与正常生产、值班人员),演习开始后每10分钟向抢险指挥部回报一次。发现井下作业人员(演习人员)没有升井要立即报告抢险指挥部。

7、待人员全部撤离,人员数目核对无误后,演习结束。

二、演习记录

1、接到指挥部的电话指令

记录内容:指令发布人、发布时间、接令人等内容的原始记录完整

2、根据指令,第一次汇报井下灾害地点的人员清查情况

记录内容:汇报数据、汇报人、接报人、具体数据等内容原始记录

3、从演习至结束:每10分钟汇报一次井下清点人数

记录内容:汇报数据、汇报人、接报人、具体数据等内容原始记录

4、作业地点撤人名单

记录内容:撤人名单、人数、目前井下人数;与矿灯房核对升井人员的具体号码;从接指令到人员撤出的所需时间的原始记录。

附件3:

主斜井煤尘爆炸事故抢险救援演习记录、评价程序

为全过程记录演习进程,评价演习效果,演习过程中在井下及地面各关键地点设记录、评价人员。

9:30记录、评价人员在调度会议室集合接受任务,井下记录员须在演习开始1小时前下井到达指定位置,地面记录员须在演习开始前20分钟前到达指定位置。

演习过程中在以下地点设观察记录员(负责单位):(1)、矿调度室、井下各调度站(调度室、办公室);(2)、演习计划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点:工作面(通防科);(3)、事故地点的安全出口(安监处、调度室)(4)、抢险救援指挥部驻地(安监处、办公室);

记录主要内容:

⑴、事故发生时调度接警、报警、向有关人员通知情况;

⑵、各部门、各工作地点接到警报、命令、通知后的反应及各种情况; ⑶、事故地点作业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的事故情况报告、紧急处理情况,人员撤离情况;

⑷、救护人员到达人员被困地点时间,伤员处理及解救情况; ⑸、人员撤离经过各观察记录点的时间、人数;

⑹、通风以及气体监测人员到达各监测点的时间及测量、风流短路时的情况;

⑺、伤员升井后的分类、处理与救治情况;

⑻、地面秩序维护情况;

⑼、指挥部指挥对事故分析、决策情况,各类命令、通知与汇报、报告发布接收时间与内容等情况;

演习结束后,各部门要对演习效果及经验教训进行书面总结与评价,分析演习中暴露出的矿“重大危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大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防灾计划”中的问题,报安监处汇总。以便评定演习是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救灾协调指挥系统是否存在漏洞,救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等问题。

附件4:

主井煤尘爆炸事故抢险救援演习指挥程序

一.演习机构设置

演习组组长:孙启海

副组长:陈亮、、孙中军、颜景玉、李子江、吴修桥。

成 员:孙峰 吕慎永 张鹏 周长龙 刘长岭 孙启峰 陈海峰 马振勇 袁朝伟 付军龙 孙启明。二.演习假设及人员

1.情况假设:2015年9月16日10时0分矿井发生煤尘爆炸事故。要求受威胁区域内人员迅速撤离,机电部门尽快切断线路,救护队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救灾。

2.演习时间:2015年9月16日10时0分至12时0分

3.参演人员:演习领导组、观摩组成员、安检处、矿救护队、通防科、保卫科、机电科 调度室 办公室 技术科 采煤工区 三. 演习导演组组长指挥程序

1.演习领导组于10:00电话通知矿调度:福兴集团有限公司一矿发生煤尘爆炸。(演习开始)

2.矿调度依据《煤尘爆炸事故抢险救援演习报警、通知程序》通知矿长以及矿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矿调度会议室集合。

3. 演习领导组建议、提示按照如下步骤进入指挥程序: ①10:03分矿长主持会议,宣布成立救援指挥部。②指挥部总指挥下达第一号指令:

命令矿调度通知工作面所有人员按照避灾路线迅速撤离。

命令调度室通知井口检身房统计当班入井人员和上一班升井人员数目,核对井下人员数量。

③指挥部总指挥下达第二号指令:

命令矿调度通知机电科将井下电路全部切断(模拟)。机电工到达停送电地点后向调度汇报即为停电完成。④指挥部总指挥下达第三号指令: 命令矿调度通知救护队在井口待命。⑤指挥部总指挥下达第四号指令:

命令矿调度通知矿保卫科对通向主井的事故地点的所有通路实行管制。

⑥指挥部总指挥下达第五号指令:

命令矿调度通知医院派救护车到事故地点的开扩地带待命。⑦9:50分由办公室负责点名。(办公室记录人员到场情况)4.演习领导组建议、提示按照如下步骤进入汇报程序: ①通防科长向总指挥汇报事故地点模拟煤尘浓度情况。②调度主任向总指挥汇报井下人员数量。

③安全矿长向总指挥汇报事故地点以及受威胁区域内的人员安全撤离情况。

5.矿井供电恢复正常,供风恢复正常,煤尘浓度恢复正常,井下恢复建设视为演习结束。(演习组长宣布演习结束)四. 演习要求

1.参与演习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本次演习的重要性,严格听从指挥,严格按照方案的程序进行,力争把本次演习当着一次真实的事件来进行。

2.全体参与演习的人员,在演习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在演习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演习导演组报告,及时解决,确保整个演习过程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总结报告

成功之处:

1、所有人员在接到煤尘爆炸通知后,能够有秩序的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向调度室报告情况。

2、瓦斯员、安全员、配电工能够切实负起责任,在关键时刻保持镇定,胆大细心,能按章操作、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准确停送电。

3、矿领导及科室领导值班能坚守岗位,得到消息后能及时赶到调度室坐镇指挥,保持救援抢险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4、井下工人及有关区队得到命令后能认真执行命令团结完成任务。

5、本次演习完成各项预定任务,达到要求。

不足之处:

1、个别地点没有设专人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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