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流程
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流程(精选5篇)
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流程 第1篇
XX市人民医院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缓解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按照《XX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河北省卫计委、扶贫办等15部门《关于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冀卫发〔2016〕33号)、沙河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沙字发〔2016〕15号)和《邢台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邢卫〔2017〕62号)等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工作目标
组织对“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7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上述7种疾病确定我院为定点医院,我院成立救治专家组,实行单病种质量控制,控制费用总额,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分病种、分批次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集中救治。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医疗救治。
1.成立救治专家组。我院成立大病救治专家组(见附件),为我市每一位救治对象制定初步诊疗方案,明确疾病治疗方式和救治流程。
2.制定诊疗方案。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发布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结合我院实际,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制订符合我院诊疗服务能力、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3.优化服务流程。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实施转诊备案管理,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远程会诊、转诊等方式开展救治。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严格按照分级诊疗转诊流程进行转诊。
4.加强质量控制。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5.严格执行“一站式”结算。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在我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设立绿色通道,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由各保险、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相应费用,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
(二)提高医疗保障救助水平
1.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住院报销比例。严格按照我市医保局规定,住院医疗费起付线降低50%,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非转诊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30%。大病保险取消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50万元。2.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因患7种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在我院就医合规费用,经基本医保按政策报销后,合规医疗费用个人年自付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医疗救助资金按70%的比例进行救助,累计限额不超过2万元。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救助限额为7万元,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累计限额内救助80%。经住院救助后,超出部分按90%比例救助,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住院救助比例和限额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3.发挥政策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商业保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对报销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并积极引导社会慈善资金予以帮助。
(三)加强信息管理。
我院安排专人负责,于每月5日前将我市罹患上述7种大病的贫困人口救治及救助信息报送至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及市卫生计生局、民政局和扶贫办。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31日)。根据各病种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诊疗计划,组建专项救治专家组,针对救治对象制定具体诊疗方案,为集中救治工作做好准备。
(二)实施阶段(2017年9月-2018年10月)。优化服务流程,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医疗服务,保障医疗救治质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经济负担。
(三)评估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11月15日前为我院自查自纠阶段,医务科联合医保科、财务科对上述7种大病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待市卫生计生局对专项救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推进并落实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精准扶贫、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二)强化协作,落实责任。各科室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救治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做好救治工作台账和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医务科将7大病种纳入临床路径管理,药剂科检查基药使用情况,保障基药供应,医保科督导其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并做好救治工作台账和数据信息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沟通。
(三)广泛宣传,总结提高。办公室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院内公众号、微信群、院内显示屏、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有关政策。科室护士要做好宣教,使患者及家属了解国家政策,缓解住院垫资压力,减轻心理负担。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广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
附: XX市人民医院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流程 第2篇
11月3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启动会议在贵阳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出席会议并讲话,贵州省副省长何力出席会议并致辞。
李斌主任强调,罹患重大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脱贫攻坚和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地要从落实总书记系列讲话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动员各方面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合力,迅速部署、扎实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并注意总结经验,形成机制,不断扩大推广实施地区,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及家庭的病痛疾苦和负担,助力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
王贺胜指出,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是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医改红利惠及群众,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健康中国,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任务。2016年-2018年,将对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核实核准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民政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等贫困人口中,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9种疾病的患者进行专项救治。救治工作在贵州、四川、山西、陕西、安徽、河南、江西和宁夏8省(区)先行启动,逐步扩大实施地区。
王贺胜强调,要准确把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做好专项救治组织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他对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做出工作部署。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二是落实部门责任,完善分工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医政医管局介绍了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
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流程 第3篇
关于印发雷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 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农办(扶贫办)、社会事务办,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雷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迳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
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雷州市民政局
雷州市扶贫办
2017年 10月30日 雷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切实减轻我市农村贫困大病患者的疾病痛苦和家庭经济负担,根据湛江市卫计局、湛江市民政局、湛江市扶贫办《关于印发〈湛江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卫﹝2017﹞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精神,从2017年起,利用两年时间,通过组织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对象得到及时有效治疗,最大限度减轻患者的疾病痛苦和家庭治疗负担,最大限度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二、救治对象
经市扶贫办核准的全市精准扶贫人口以及经市民政局核准的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终末期肾病等10个病种的患者。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救治台帐。由各镇(街)农办(扶贫办)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实核准辖区内罹患10个专项救 治病种的农村贫困人口患者,由市卫计局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台帐,对救治对象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并定期报湛江市卫计局。
(二)实行定点救治。确定市人民医院为10个病种大病专项救治的定点医院,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实施转诊备案管理,通过与基本医保管理信息系统联网的转诊信息系统进行操作,危急重症应向基本医保管理经办机构电话告知备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
(三)制定诊疗方案。市人民医院按照国家卫计委下发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1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结合医院实际和救治对象病情,制定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诊疗方案一式四份,患者、村医、市人民医院、市卫计局各执一份。
(四)组织开展救治。根据台帐登记的救治对象情况,有计划地组织10个病种救助对象到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市人民医院合理设臵医疗服务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对10个病种患者实施医疗救治。
(五)强化质量管控。市卫计局成立相应的质控组织和重大疾病临床诊疗专家组,承担相关疾病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控制工作。市人民医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强化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六)完善保障政策。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10个病种,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外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雷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实行救助,即患者为五保、孤儿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100%的比例给予救助;患者为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低保户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80%的比例给予救助。
(七)实行一站式结算。在市人民医院诊治的罹患10个病种的救助对象,按照《雷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实行一站式结算,即患者出院时只需交纳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资金外的个人自付费用,其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资金由市人民医院垫付后,按照程序和有关规定申请垫付资金回补。
(八)加强信息管理。市人民医院每月5日前向市卫计局报送上月医疗救助信息,市卫计局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信息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对一次性治疗的大病,实行销号制度。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9月至11月)。市卫计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制定实施方案,核查救治对象,成立专项救治领导组织。市人民医院组建专项救治专家组,根据救治对象情况制定诊疗方案。各镇(街)农办(扶贫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救助对象信息核查。各镇(街)农办(扶贫办)于2017年11月11日前将《雷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对象信息核查表》及附件资料、《雷州市农村贫困人 口大病专项救治对象信息核查汇总表》交所在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查。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核查表》、《汇总表》报送市卫计局,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卫计局电子邮箱:lzwjj8812964@163.com。
(二)实施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根据救治对象病种病情的轻重缓急,有计划的组织救治对象到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加强救治对象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救治台帐,按照报送救治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三)评价阶段(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对专项救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传,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总结经验做法,做好迎接湛江市评估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并纳入精准扶贫重点工作内容抓好落实。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二)细化任务分工。各镇街农办(扶贫办)负责组织开展农村贫困人口10个病种大病专项救治对象信息核查上报工作;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专项救治对象病历资料信息核查确认;市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人民医院做好救治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加大救治对象的救助力度,统筹落实救助资金;市扶贫 办负责牵头组织各镇(街)农办(扶贫办)开展10个病种救治对象调查摸底上报工作,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加大对救治对象的帮扶力度;市人民医院负责成立10病种救治专家组,制定并实施救治对象诊疗方案,提供优质治疗服务,上报医疗救助动态信息;市社保局负责协助开通救治对象住院治疗医保报销手续。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运用横幅、标语、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有关政策、程序、要求,提高群众知晓率,动员救治对象积极接受救治。
附件:1.《雷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对象信息核查表》
贫困人口巡回医疗救治工作简报 第4篇
“贫困人口巡回医疗救治队”是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市中心医院、市二院、市中医院、矿总院、龙山区医院、西安区医院6家医疗机构的内、外、妇、儿、医技等专业的30余名专家组成,将深入到各县(区)乡村,实地为贫困老百姓诊治疾病,提供医疗服务。
目前,“贫困人口巡回医疗救治队”已深入到龙山区工农乡卫生院、西安区灯塔镇卫生院为225名贫困患者诊治,减免各项诊查费用余元。
贫困人口巡回医疗救治工作简报 第5篇
据了解,我省开展贫困人口巡回医疗救治工作主要目的是对全省患病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救治,对于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患病贫困人员,通过医疗救治,改善生存质量;对于具备劳动能力的患病贫困人口,通过医疗救治,使其恢复劳动能力,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境。
贫困人口就医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基层医疗结构负责首诊、筛查工作,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问题。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作为辖区贫困人口医疗救治工作主体,负责贫困人口患疑难复杂疾病的治疗和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提出支援申请,必要时向上转诊。省市级医疗机构通过派驻巡回医疗队、远程医疗的方式提供技术支撑。确保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今年7月、8月,我省县(市区)医疗机构将分层次开展医疗救治工作,7月1日前,各县(市区)级医疗机构要组建县级巡回医疗队,进驻乡镇,依据患病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对需要医疗救治的病患贫困人口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明确诊断,明确治疗方式。
7月至9月,吉大一院、吉大二院、中日联谊医院、省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组建省级综合巡回医疗队,负责向医联体内县级医疗机构驻派医务人员,开展巡回医疗工作,协助当地开展自身不能解决、经省级专家指导,可以在本地救治的重症患者和复杂手术。7月1日前,省级巡回医疗队要进驻帮扶县,帮助各县级医疗机构启动巡回医疗工作。
省肿瘤医院、省结核病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神经精神病医院组建省级专科巡回医疗队,负责救治有特殊专科医疗需求的贫困人口。
我省将最大限度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自付比例,发挥医保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用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等多渠道报销。同时,积极开展多种专项免费医疗服务,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农合报销以外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和院内会诊费。依托现有中央、省级专项项目资金,将贫困人口优先纳入各类减免医疗救治项目,力争实现专项项目内医疗服务全免费。
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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