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普法活动范文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普法活动范文(精选11篇)

普法活动 第1篇

本刊讯2011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一年,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企能力, 达州联通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活动。

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 公司组织员工参加“六五”普法2011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以考促学, 学用结合, 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并通过840818短信群发端口向广大联通用户群发“124”法制宣传短信。

2011年12月2日, 公司组织公司员工在达州市中心广场参加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通过3G无线上网向广大群众在线播放法制宣传片, 展现联通高速、畅快的3G网络优势, 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普法献身 第2篇

2007年10月27日晨,古都洛阳秋高气爽。在王城公园附近街道的路口,一个身穿红马甲的中年人给路人免费发放法制刊物,此人叫陈朝阳。他身旁有一辆三轮车,那上面放着数十种报刊。《法制文萃》、《中国法制报》、《大河文摘报》等,还有扇子、小椅子、水壶及棉被。陈朝阳说每个双休日他都要花两天时间前往郊区、农村等地普法,有时候路远就睡在车上,第二天一早再接着赶路。他身上那句“积极现身说法,构建和谐社会”的标语尤为引人瞩目。

每当有人疑惑地问他时,他总是说。“大家听完我的故事,就明白我为什么要做这一切了……”

现年48岁的陈朝阳是洛阳新安县人,1979年入伍,服役13年间两次荣立三等功。1992年转业回家后,不甘平庸的陈朝阳辞职下海。那时,酷爱集邮的他率先创办了洛阳地区第一家集邮社——古都集邮书刊社。随着加盟人员的日益增多,生意越做越大。那时他的总资产超过了千万,他在洛阳买了3套房产,并将父母、妻儿全部接到了市内。此时的陈朝阳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投资17万在家乡兴建了一座小学,还数次为特困户子女捐资5万多元,1996年陈朝阳当选新安县政协委员,荣誉为陈家父母在乡里乡亲面前挣足了面子。

1998年元旦后的一个中午,正在家中吃午饭的陈朝阳突然被2名公安人员拘捕,那一刻,母亲手中的碗掉在地上摔碎了。6月,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37岁的陈朝阳有期徒刑6年,其非法资产也一并查收。原来近年来陈朝阳频频利用自己的名气去吸储,并许诺大家有优厚回报。但是随着虚假链条不断拉大,陈朝阳的欺骗手段也逐渐曝光,直到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可是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脱下西装换上蓝色的囚服,他根本无法适应。“我不认罪。我没有罪,我的承诺一定会给大家兑现的……”狱政干部找来了几本法律书籍让他学习。渐渐的,陈朝阳变得理智了,不再大喊大叫。他认识到了自己的罪行。

两个月后,妹妹来探望他,他才知道母亲已经重病两个多月了,水米不进。父亲则每天都要遭受那些乡邻的嘲讽和债主的追债。那一刻他有了生不如死的感觉。“我是罪人啊!害得妻儿背债,父母也不得安宁……”

大彻大悟后,陈朝阳那股狠劲儿又上来了,他开始发奋阅读法制书籍。4年间,他读书千册,写下的改造日记、个人心得达50多万字。当身边的狱友用奇怪的眼光看他时,这个在部队一直是进步青年的中年人心底突然升腾起一个神圣的愿望:“帮那些法盲脱盲!”随后,不顾周围的风言风语,他迅速投入实际行动。他把妻子探望时送来的钱自费给狱友订了3份报刊,还购置了一台24英寸的彩色电视机。接着在狱政干部的鼓励下,他开始给大家讲解法律常识、办板报,甚至为那些准备提出离婚的狱友妻子做工作……2002年7月,陈朝阳被监狱评为了改造积极分子。获得假释两年而出狱。出狱的那一天,妻儿、兄妹以及年迈的父母都来了,看到被人搀扶、两鬓斑白的母亲,陈朝阳泪如雨下。

出狱后,陈朝阳惊喜地发现自己并没有被家庭和社会遗弃。当天下午,当地政府就给他送来了2万元信贷扶持款,妻子也准备好了新衣新被迎接他。陈朝阳的心里一点点暖和起来。“娘,你放心,我一定要重新做人!”

由于先前的房产全部被没收,陈朝阳只得和家人挤在农村的旧房子里。他决定利用参军时练就的养猪技能开个养猪厂,果然这个决定让陈朝阳再度展现辉煌。短短一年间,就赢利5万元。正当大家准备鼓足干劲明年扩大规模时,陈朝阳却当众宣布把猪厂转让。“朝阳,你吃错药了?咱还指望它赚点钱供孩子读书呢!”妻子第一个开始数落,接着父母、妹妹也表示反对。“我已经决定了,接下来我要用我的所学专长为全民普法,让身边每一个人都知法懂法,告别法盲。”那一夜,家里似乎翻了天,任凭大家轮番劝说,陈朝阳也不改初衷。

其实在这之前有个插曲。一天有个狱友的母亲千里迢迢从禹州来找陈朝阳,说他的儿子出狱后仍然戒不掉吸毒的老毛病,家里的家底很快又被他吸光了,现在待在家里到处惹事,三十几岁还讨不到媳妇,她希望陈朝阳去劝劝她儿子。有着强烈同情心的陈朝阳放下猪厂的生意就去了。一见面,他就说,“兄弟,我这里有1000元钱,全给你!但是我要在你家住一个月,看着你戒毒,这钱是咱俩这个月的生活费。”陈朝阳的开场白让这名孙姓小伙子既吃惊又感动,“我怎么能要你的钱,其实我也不想吸啊,只是心里太苦了……”小孙告诉陈朝阳,自己出监狱后一直受冷遇,不但找不到工作,还屡遭人白眼,甚至一些街坊邻居把他当成反面典型教育孩子。绝望的小孙从此不愿出门。很快他又沉浸在毒品之中。“陈哥,我羡慕你啊,不仅有老婆疼,还能做生意赚钱,可我什么都不会。”“别着急,哥哥这次来就是帮你找项目来了。”果然,在那一个月里,陈朝阳和小孙走街串巷,最终他们发现了有关黄土的项目。禹州出钧瓷,大批窑洞需要优质黄土,而本地人小孙天生具有一套娴熟的鉴别方法和熟知产地资源。“这个项目肯定能赚钱,你要好好干!”临别时,陈朝阳塞给小孙2000元钱,“这是哥的一点心意,你可别跟哥客气。那毒品可不能再碰了,不然枉费了哥这一趟来。”小孙接过钱,哽咽地说不出话。那一个月里,陈朝阳和小孙挤在一张床上,每晚都讲自己身上发生的故事和那些法盲的悲剧。小孙的自信心渐渐树立起来了,他烧毁了那些吸白粉的注射针管,还和那些狗肉朋友们绝了交。

陈朝阳回家后,不断收到小孙的好消息。“陈哥,我赚到钱了。”“陈哥,我有心上人了。”“陈哥,要是没你我可就完了。”看着小孙天翻地覆的转变,陈朝阳突然觉得自己身上还有另外一份使命,“我应该为每一个身处困境、徘徊不前的人指引方向。”于是他决定现身说法。

陈朝阳很快把猪厂转让了,接着他办了个网站,又订阅了7、8份法制刊物,每天早上身穿红马甲站在村口给大家免费发报纸、讲法律知识。他自揭伤疤,从锒铛入狱入手,随后举各种法盲犯罪的例子。他的举动在乡亲们间炸开了锅。“家丑不外扬,哪有人像你这样把自己的不光彩经历到处宣传的!”“现在生猪价格猛涨,多好的生意放着不做,偏去搞什么现身说法,真是脑子有毛病啊……”母亲首先在病床上躺不住了,可颇具口才的陈朝阳把自己的想法和心愿一说,年迈的母亲立刻想通了,“咱朝阳做的是件有意义的事,谁也不能闹意见。”

陈朝阳每天早上出门时,都不敢看妻子的眼睛。说是不敢其实是不忍心。妻子早早起来烧好早饭,还帮他准备好茶水、扇子和胃药,一转身又去喂鸡了。一家人总要有个生计啊,妻子默默承担了这一切。

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陈朝阳的网站收到了一封邮件,大意是一个小伙子被女友甩了,女友马上就要

与别人结婚了。可自己在女友身上花了将尽10万元钱,他非常想不开,他甚至决定在婚礼上与她同归于尽,炸药都买好了……陈朝阳看到这封信时倒吸了一口凉气,随后费尽周折地把这个小王找到了。小伙子仍然是一副要复仇的样子,任凭陈朝阳怎么劝说他都不改初衷。无奈,陈朝阳租车把他接到了自己家,让家人给他讲自己以前的富裕程度,以后是如何在监狱中度过了4年生涯。如今为什么要赔钱义务现身说法……当陈朝阳的妻子把丈夫以前获奖的证书、豪宅的照片一一展示后,小王开始有些动摇了。“孩子。清白与罪恶只有一线之隔啊!千万不能犯糊涂啊!女朋友没了还能再找,可不能意气用事把自己给毁了!”陈朝阳母亲的一席话让小王彻底放弃了报复的计划。

这件事让陈朝阳的名气大涨,人们对他的偏见渐渐扭转。有些理解他的村民说,“朝阳,你干的事一点不丢丑,是在给祖宗八代添彩啊!”还有一位陈朝阳部队的战友得知他的行动后,每天都要浏览他的网站,还帮他更新网页。每个星期他都要和陈朝阳通一次电话,“兄弟,没钱你就开口,你做的事情造福大众,我有义务帮助你。”3年间。这个叫侯敏东的战友资助了陈朝阳七八千元。

陈朝阳凭借自己的一副古道热肠渐渐得到了众人的认可,可他并不满足,他要把触角伸向更远的地方。正当他准备大干一场时,母亲的身体却在那年恶化了。2005年夏天,母亲悄然地去了。走的时候,她只是不停地拉着陈朝阳的手说,“儿啊,娘支持你,你放开膀子去干吧,娘到了天上也继续支持你……”

母亲的离去让陈朝阳痛不欲生。他明白如果自己没有坐牢,也许她老人家能够安心地度过晚年。可是一切的后悔都太晚了。“这都是因为不懂法啊!我一定要坚持到底。”陈朝阳决心坚定地走下去,做一名不折不扣的职业普法人。

“我叫陈朝阳,地道的洛阳人,曾有过千万资产,但因不学法、不懂法结果犯了法,大家以我为戒,争做一名熟悉法律的现代文明新人,为构建法制社会添砖加瓦……这些杂志报纸是免费送给大家的。我的电话号码也告诉大家。你们如有法律方面的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就尽管打电话!”2006年,陈朝阳在洛阳成立了工作室,他一个人负责开拓市场、义务讲法和处理突发事件。每天早上,在许多街道,他都会这样重复这些话,接着把一沓沓法制刊物免费送给路人。

9月的一个夜晚,陈朝阳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原来这个叫高波的人和老婆吵架,女方势力非常大,性急的俩人竟然扬言要双双去买硫酸让对方毁容。陈朝阳听后大吃一惊,“硫酸毁容案可是恶性案件啊!”“千万别动手,我马上到!”陈朝阳连忙起床往高波家赶。由于天黑心急,骑车过快的他结果被一辆汽车挂倒在街边,腿也撞伤了。“对不起啊!我这会儿可能赶不过去了,我被车撞了……”陈朝阳忍着疼痛在路边打起了手机。结果,高波和妻子及妻子娘家的一群打手匆匆赶来,望着地上疼痛难忍的陈朝阳,一群人惭愧不已。“啊!你们都来了,不吵架了吧?看来我这场车祸来得真是时候。”在医院急救室里,陈朝阳仍然不忘给两人上法律课。“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夫妻吵架可不能一时冲动触及刑法,那是法盲干的……”最终,高波和妻子握手言和。陈朝阳尽管腿上缠满绷带,但仍是抑制不住满脸的笑容。“以后想不开了,还给老哥打电话,记住给我打电话才花两毛钱,可买硫酸要花几十元呢!我这里价廉物美!”

自从义务专职普法以来,陈朝阳的足迹踏遍郑州、洛阳、汝阳、安阳、信阳等数十个市县,多次到周边的学校、机关、团体和监狱等地做警示教育和普法教育报告。他还自编普法教材,把许多亲身经历的案例用浅显的比喻讲给众人听,听讲人数超过5万人——他被河南民众称为:民间现身说法第一人。

与此同时,陈朝阳的妻子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她白天忙农活。照顾老人,晚上给孩子们辅导功课。更为艰难的是她微薄的收入要供养全家。陈家的经济状况常常捉襟见肘。陈朝阳却在5年时间搭进去5万余元,养猪那年赚的收入全部赔进了现身说法里面。妻子心里有气,却从没在嘴上表露过。直到女儿考上大学那一刻,妻子终于躲进陈朝阳的怀抱哭了。“我知道你干的是有意义的事,可我一个女人撑这个家实在难啊……”妻子说不下去了,她瘦弱的肩头在陈朝阳眼前抖动着。这个40多岁的汉子也流泪了。

女儿考上北京一所大学后,非常支持爸爸的做法,她经常帮爸爸维护网站,陈朝阳非常感谢女儿的帮助。

2007年10月,为了扩大普法范围,提高普法效果,陈朝阳自筹资金又开办了朝阳普法室网站,该网站设有论坛、留言版、信箱等版面。论坛主要对当前的法律热点问题进行议论,还免费发布各种招聘、求职等信息。由于留言版和信箱是互动的,陈朝阳以自己的法律知识为求助者释疑解惑。现今,登录他网站的网友越来越多,每天大约有数千人上网浏览。

5年间,陈朝阳骑着那辆自行车走了上万里路,现身说法千余场次,免费散发了上万份法制报刊,听讲人数超过8万人……这些数字代表了一个普通公民的善良正义之心。

面对陈朝阳的爱心行为,众多网友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理解。其中一位网名为“玲”的网友留言更能代表众网友的心声。她说:网站不错!利国利民!弘扬法律!我们支持!

如今的陈朝阳活得很充实和坦然,也很有成就感。“我立志做一名职业法制宣传人,虽然现在入不敷出、捉襟见肘,但我不后悔,也决不放弃。让天下人变得知法懂法,变得更有爱心是我的心愿。”

普法活动 第3篇

一、动手动脑解疑问

这学期,我所教思想品德教材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法律知识,热爱法制教育,自觉做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公民。面对这样的课程要求,仅靠老师的说教是难以达到提升学生修养、内化学生行动的,于是我决定通过开展《普法行动,一路花开》综合实践活动来实现。我向学生提出这样的疑问:“我们为什么学习法律课?”“当今公民的法律意识怎样?”对这两个问题我要求学生进行实际考察,地点、区域、人群、方式不限,但是要是真实情况。当学生听到我这样布置作业时,都高声欢呼,纷纷自愿组队,各抒己见,出谋划策,商讨本组的行动计划,甚至有的小组放学了还在教室里研究对策,令我非常感动,不由自主加入到其中。经过一周的实践、采访,大家得到了这样的结果:

第一小组:从学校方面考察,内容包括: (1) 校园安全问题, (2) 老师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现象:比如体罚、拆信件、偷看日记等, (3) 同学之间互相侵权的事件:比如起外号、打架斗殴等结论是学校虽然都进行法制教育,但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不少违法现象。

第二小组:从家庭方面考察,内容包括: (1) 对女婴、残疾婴儿的抛弃现象, (2) 家庭暴力, (3) 家长侵害子女隐私权的行为结论是虽说大部分父母很爱自己的孩子,但并不尊重孩子的应有的权利。

第三小组:从商场超市小卖部方面考察,内容包括: (1) 食品安全问题, (2) 打折让利中的陷阱, (3) 霸王条款结论是消费者虽说是“上帝”,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第四小组:从社会方面考察,内容包括: (1) 偷井盖、破坏路灯等公共设施的行为, (2) 雇用童工的现象, (3) 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现象结论是公民的公共道德意识、法律意识普遍不强,公共设施被破坏,公共环境被污染。

第五小组:从司法方面考察,内容包括: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每年要处理大量的案件,平均一天一个案件,说明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违法现象。

面对同学们考察的结果,我引导学生归纳总结,社会上之所以有这么多的违法犯罪现象,是因为公民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课。为改变这一现状,我们要积极响应国家的普法工作,促进依法治国的实施,积极开展有效的普法行动。通过上述一系列活动,学生拓宽了知识层面,加深了思维深度,锻炼了实践能力,体察了生活,了解了社会。

二、文字推敲定题目

普法综合实践活动主体确定后,我们还要给它穿上华丽的衣服,起个靓丽的名字,但起个什么名字呢,让它形象地概括出普法的现状、开展及成果。有的学生说以树的成长来概括,有的学生说以花的开放来概括,有的学生说直截了当来概括,等等,最后经过大家的讨论决定,就以花的开放来确定题目,但以什么词来描述呢,这又把大家带入深深的思考之中普法现状,既有成就,又有不足,当我说到这时,一位学生立马说“柳暗花明”,这个词很符合实际,于是一锤定音。随后同学们又说出,普法的成果用“花开满园”来概括。但普法活动的开展用什么呢?“百花吐蕊”还是“百花待放”?大家围绕这个问题,展开讨论,各抒己见,争论不休,互不相让,最后只好请语文老师来裁决了。“百花吐蕊”蕴涵着鲜花开放、繁花迷眼、芬芳扑鼻的情景,给人以内心的愉悦、神情的舒爽之感。“百花待放”则寓意着各种各样的鲜花正积蓄着能量、蕴蓄着芬芳,但还未使人嗅到满鼻的香气。普法活动是一路鲜花,满径芳香,既有付出的汗水,又有汗水后的收获,因此,老师认为以“百花吐蕊”为主题更合适。经过语文老师这一番解释,大家心服口服,决定采用语文老师的建议。

通过对普法题目的探讨,同学们感受到中国文字的精深复杂、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油然而生对美妙无比方块字的热爱,对历史悠久传统文化的热爱,对正在复兴祖国的热爱。这样就熏陶了学生的爱国情感,收到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教育效果。

三、多彩活动得锻炼

普法活动的开展共分五个小组:义务宣传组、法制之音组、法律咨询台、模拟法庭组和网页、博客、贴吧组。

义务宣传组:利用手抄报宣传,在全校开展班会普法教育,向小卖部宣传“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法律知识等。用几句小诗来表达他们的辛苦,这是对他们的形象写照:“风里来,雨里走,访地摊,串街道,口生疮舌干燥,手抄报,访学校,哪里需要哪里到。”通过这样的活动,他们改变了现在娇生惯养的习惯,培养了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质,这是在课本上永远学不到的宝贵财富。

法制之音组:利用学校的现有设备,从图书、报刊、电影、电视、网络、社会中搜集、整理信息和资料,以甜美的韵律、圆润的嗓音传到大家的耳膜,给朋友们带去夏日里的一丝清凉,冬日里的一片暖阳;为迷茫的学友撑起湛蓝的晴空,照亮前行的路程。这个活动,使同学们积累了大量的健康有益的信息,对他们起到了净化思想、陶冶情操、感化心灵、改善情感的熏陶感染、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并且“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学校中形成了人人守纪律、遵法制的良好氛围,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团结和谐。

法律咨询台:根据同学们自身学到的法律知识,利用电脑网络提供的丰富知识,为大家排忧解难,急人之所急,想人之所想,成为解决同学们法律疑问的交流平台。这种活动开启了学生闭塞的心扉,打开了他们尘封的天窗,为他们搭起沟通与理解的桥梁,使他们真正明白了法,看懂了情,大彻大悟了人生,自觉自愿“俯首甘为儒子牛”,为大家服务,为大家奉献。

模拟法庭组:到法院审判现场旁听,掌握司法审判的程序,学以致用,组织模拟法庭,让同学们身临其境接受法制教育。通过让同学们模拟法庭上的角色,真实地再现了法庭上的审判过程,同学们也融入角色中,从而接受了案例给予人们的启示。模拟法庭不仅具有案例本身的教育意义,更激发了学生学法的兴趣,在校园中掀起了“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热潮;它改变了旧有的传统教学观念,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改变了老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架子”,和学生做“朋友”,很好地起到了教师的主导作用,老师也真正成为了学生的“良师益友”,建立起了新型师生关系,实现了素质教育。

网页、博客、贴吧组: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普法,与时俱进,具有创新精神,具有时代魅力,可谓时髦一族,水中龙、鸟中凤,引领时代潮流,使越来越多的公民加入到普法大军中来。有些学生还改掉了爱玩电脑游戏的坏毛病,并将学到的电脑技术运用于学习之中,为这次活动服务,实现了自身价值,免去了家长的担心,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四、合作竞争求胜利

一滴水珠难成海,半片花瓣不争荣,满园春色香飘散,万紫千红花之功。普法行动是一个整体,普法是我们的实践目标,是靠各小组互相配合、互相完善的;同时各个小组又存在竞争,都想把自己的任务做得出色。这就需要同学们学会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处理好二者关系。当今社会是一个竞争的社会,有竞争才能赋予压力和动力,激发潜能,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丰富生活,增添乐趣。有合作才能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收拢五指、攥紧拳头、形成合力。合作竞争使学生分享到了成功的愉悦,产生了一加一大于二的神奇效果,使学生取得了更大的胜利,为适应当今充满竞争的社会锻炼了能力。

五、口才组织显能力

普法行动是一个集体的活动,它需要许多人的参加来完成应有的任务。这不仅需要彼此之间的合作与竞争,还需要有人来领导,带领同学们接触社会,去采访、去调查、去法院旁听,等等。这就对同学们的口才能力和组织能力等素质提出了挑战。有位美国政界要人曾说:“个性和口才的能力比起外语和哈佛大学的文凭更为重要。”由此可见,“能言善辩”的口头表达能力是增强竞争能力的重要工具。人类交流思想、阐述观点、传播信息靠口才,展示自我、推销自我口才也占重要因素。组织能力也是如此,组织能力的高低决定着效率,决定着完成任务的质量。普法综合实践活动恰恰为学生提供了这样的一个平台,让同学们表现自己,展示自己,锻炼勇气,锻炼记忆能力,锻炼思维反应速度,锻炼交际能力,使学生成长得更快、更强。

综合实践活动强调的是学生的参与,重视的是学生的体验、感受,以学生兴趣和内在需要为基础,以主动探索为特征,以实现学生主体能力综合发展为目的。所以说如果把这门课上好了,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就会有很大的提高。但要想真正上好综合实践活动这门课,又不是很容易。若要真正把这门课落到实处,老师感觉到很累。在活动前要引导学生找好主题。在活动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制定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实践,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等。活动完成后还要引导学生对活动的成果进行展示、总结。一个主题活动下来,师生虽然感觉到身心疲惫,但是在累的过程中却能有很多收获,那就是锻炼了教师的综合实践教学能力,使学生在活动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不少知识。因此,综合实践活动的魅力是课堂书本教学所不及的,在活动中我感受到了孩子们“爱”综合实践活动的心,于是我也渐渐爱上了它,虽然是累了点,但“风雨过后的彩虹”更加耀眼,经历过锻炼的孩子更加可爱,那一张张笑得灿烂的脸让我舍不得放弃这门学科,于是和孩子们许下约定“共同进步,一起成长”。

摘要:综合实践活动在政治教学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学生亲自参加社会实践, 有利于拓宽知识视野, 培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培养自尊自立自强意识, 提升素质。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改变过去死板机械的传统教学模式, 使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使知识转化为能力, 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关键词:实践活动,语言表达,能力锻炼,合作竞争,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郭元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计与实施.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2]渠晓峰, 马晓林.创造学习策略训练.安徽大学出版社.

开展普法活动宣传 第4篇

今年是“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启动之年,为做好2012年“12·4”的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十字街社区围绕街道“12·4”法制宣传日宣传主题,开展一系列有计划、有载体、有总结的宣传活动。

社区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法律知识竞猜、法律咨询服务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宣传与“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关注民生、服务居民,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抓实普法关节点 第5篇

内容宜短不宜长

人对某件事情或者事物有所记忆,是因为对该事物产生兴趣,神经兴奋,记忆力集中。而《统计法》相对枯燥,特别是基层统计人员感觉学起来无兴趣,学习的内容越长就乏味。在《统计法》的宣传方式上宜精简成易于记忆、易于理解的语句,或编成琅琅上口的顺口溜,结合当前统计重点工作,在数据质量、持证上岗、法律责任上做重点宣传。比如,北京市延庆县统计局调查队近两年来自主设计印制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手册》、漫画宣传展板等言简意赅的宣传品受到了广大基层统计人员的好评和认可。

形式宜新不宜旧

统计普法要注重实效,从历次普法形式来看,传统的普法形式,如挂横幅、法规咨询等形式取得的效果不是很明显。因此在宣传形式上要力求多样化、创新化,如借助现代传媒和科技手段,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举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法规演讲比赛等活动,调动全社会统计人员参与学法用法热情为取得实效,还可以利用统计普法答卷的契机举办抽奖活动,以收到更好的普法效果。

对象宜上下并举

在重點对各级领导和法人代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不能放松对基层干部,尤其是社会公众的法律普及。对各级领导的宣传重在统计法律知识的普及,采取开办培训班的形式,也可以将《统计法》课件列入处级干部网上在线学习的必修课。对基层调查单位的宣传,重点放在知法、依法统计上。对社会公众的宣传,重点放在提高其参与统计调查、配合统计工作、读懂统计数据上。

点面结合入民心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积极有效地开展统计普法活动。可以设立统计普法示范机关,示范企业,发挥先进典型作用。要抓好填报单位和调查户这个普法点,充分利用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各种大型普查的宣传平台扩大宣传面,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以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站为依托,对调查对象提供法律保障。在城市的文化广场、农村集市等大型公共场所运用民间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使“统计”一词渐入民心,逐渐被社会广泛认知和接受。

执法督导促普法

普法活动 第6篇

一、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制度体系

涉法规章制度,是依法经营的保障,是依法治企的基础。加强涉法规章制度建设,可以推进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各项工作正常、高效、有序运转。单位在总结、提炼、借鉴、吸收的基础上,制定了《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合同专用章管理使用办法》、《企业工商登记内部管理办法》、《诉讼案件管理办法》、《外聘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办法》等十几项涉法规章制度。这些涉法规章制度的出台,明确了领导、部室、单位在办理法律事务工作中的权限、程序、职责,形成了严密的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在实际工作中,从领导到职工,从总部到基层单位都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做到了有章必依、照章办事,起到了制度规范管理的作用。

2008年初,为充分发挥涉法规章制度的指导性,方便职工学习、查阅、执行,让规章制度入脑入心,让规章制度变成职工的自觉行动,单位把涉法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放到有关部室和基层单位。

二、创办普法刊物《政策法规信息》

要想提高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必须让职工比较容易地了解国家法律法规,跟上国家法制进程步伐。为此,单位创办了《政策法规信息》,跟踪国家立法动态,及时登载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在登载法律法规时,不仅登载条文,更登载法律法规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以及对企业的影响,方便职工更快、更好、更容易地了解、消化、吸收新出台法律法规,把法律法规精神实质潜移默化为自己的思想意识,自觉把新出台法律法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三、法律培训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多手段

依法治企涉及企业方方面面、涉及企业所有环节、涉及企业所有职工,依法治企的基础工作是全员学法、全员懂法、全员用法。学法、懂法、用法的关键是法律培训。单位十分重视法律培训,从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采取多种手段,加强法律培训。在总部层面,每年组织两次有关人员外出培训,聘请国内知名专家来单位举办培训班,经常安排单位法律顾问到各基层单位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在所属单位层面,每月举办大型法律培训活动,邀请省市知名专家、单位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培训;在区队(车间)班组层面,利用每周区队会议时间进行法律学习。

各单位生产经营特点不同,普法内容各有侧重。单位总部,以公司法、证券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环保法、刑法、民法等法律法规为普法重点;煤炭生产单位,以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劳动法、环保法等为主要内容;医疗卫生单位,以医师法、药品法等医疗法律法规为主;工程建设单位,以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建筑领域法律法规为主。总部及各单位在普法宣传中,做到既要全面学习,又要求真务实,有所侧重。

普法手段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更加灵活。所属各单位都设置了法制宣传栏,建立了法制宣传阵地,宣传内容定期更新。所属部分单位还利用电子屏幕进行法律宣传,把现代科技与法律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单位法律事务部门利用一切机会进行普法宣传,例如,把普法与合同审查结合起来,把普法与企业工商登记内部管理结合起来,在进行合同审查时,不仅修改完善合同条款,而且对合同承办人员进行合同法律宣传,使合同承办人员不仅明白合同条款的对与错,更明白错在哪里,今后如何避免,做到了审查一批合同,培训一批人员;企业工商登记内部管理也是一样,办理一次营业执照的登记,单位法律事务部门就对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工商登记法律法规的培训,这样的宣传与培训不仅方式灵活,而且效果更好。

此外,单位鼓励职工考取司法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为有志考取资格的职工购买所需法律书籍,提供方便条件。几年来,有近20名同志通过考试获得司法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在2006年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中,单位所在城市参加考试一百多人,通过考试的4人均为本单位职工。这么多人获取资格,既说明了单位的普法成果,又为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准备了有生力量。

四、建立法律事务联络员制度、协调所属各单位普法工作

为统一协调所属各单位的普法工作,单位早在2005年就建立了法律事务联络员制度,要求所属各单位把政治优秀、有法律基础、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选拔到法律事务联络员岗位,为法律事务联络员开展活动提供有力保证,为法律事务联络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法律事务联络员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工作内容。法律事务联络员作为专职普法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所在单位的普法规划、计划、措施,并督促落实;掌握所在单位普法动态,了解所在单位普法信息,总结所在单位普法工作和经验;加强与总部沟通联络,上报所在单位普法总结和普法建议,下传总部普法安排和普法要求。

法律事务联络员职责的严格履行,保证了单位普法工作有计划、有目的的全面开展;法律事务联络员作用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单位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法律事务联络员制度的建立和运作,打造了单位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定期召开普法会议、研究普法问题

普法工作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普法措施需要不断改进完善。单位每季度召开普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会议由总部法律事务部门组织。季度工作会,所属各单位法律事务联络员参加,汇报普法情况、提出普法建议,总部法律事务部门安排部署下一季度普法工作。年度工作会,单位总法律顾问、所属各单位主管法律事务工作的处级领导、主管法律事务工作的科长和法律事务联络员参加,会上,所属各单位汇报一年来的普法工作以及下一年的普法措施,总法律顾问总结单位一年的普法工作,制定来年普法规划,部署来年普法工作。

定期会议的召开,使得单位普法工作月月不重样,季季有创新,年年有成果。

六、普法与经营紧密结合的体现法律意见书

单位领导对普法工作的重视不仅体现在制度上、会议上,更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实际工作中,单位每有重大经济活动、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济会议,必有法律事务人员参与、参加。法律事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法律理论,对重要经营事项进行法律把关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以保证这些活动、决策、事项合法合规,避免法律风险。单位法律事务人员每年都出具二十几份法律意见书,这些法律意见书是普法经历的见证,普法成果的体现。考虑到法律意见书涉及的问题往往带有普遍性、倾向性、代表性,单位每年把已经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汇编成册,分送总部领导、有关部室,作为今后研究决策类似问题的参考,继续发挥法律意见书的价值和作用。

七、把普法融入到欠款清理工作中

所属部分下属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打开市场、扩大销路,实行先发货后付款的销售方式,形成了一定欠款,另外,对一些客户销售业务的滚动进行,部分客户也不可避免地会形成欠款。这些欠款催要,大部分都能收回,但由于各种原因,仍有部分形成陈欠。追讨陈年旧账,离不开法律知识和技巧。总部法律事务部门针对欠款清理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普法教育,丰富清欠人员法律知识,拓宽清欠人员法律视野,提高清欠人员法律技巧。此外,法律事务工作人员还和清欠人员一起参与清欠工作,在清欠过程中更有针对性地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使普法与清欠有机结合,既达到清欠目的,又实现普法目标。

通过把普法融入到欠款清理工作中,培训了一批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清欠人员,大大减少了清欠过程极易产生的纠纷和摩擦,使得欠款顺利回收。

八、把构建和谐社区、有效化解矛盾作为普法工作的任务之一

单位认识到,企业不仅承担着生产商品的企业责任,而且承担着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责任,把普法融入到构建和谐社区中来,无疑是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最好体现,无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好方法。为此,单位广泛深入地宣传与构建和谐社区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普及与构建和谐社区相关的法治理念。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与纠纷,单位法律事务人员与信访人员一起,经常深入基层,摸排纠纷隐患,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帮助矛盾双方分辨是非对错,寻找解决途径,使矛盾在无声无息中得以解决,让和谐在互谅互让中得以实现。不仅如此,单位在涉及自身诉讼中,也能站在大局高度,站在和谐角度,看待矛盾,处理纠纷,做到既要维护自身利益,也要考虑对方诉求,换位思考,体谅对方,找到最佳利益平衡点,争取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

通过把普法教育与构建和谐社区相结合,单位近几年未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历史因素形成的涉诉案件在结案后,也都案结事了,没有当事人纠缠企业、围攻个人,也没有人进省城、到北京上访。真正实现了社区和谐稳定。

总之,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单位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矛盾得到妥善解决,纠纷数量大幅减少,社区实现和谐稳定;近几年没有违法违规现象,没有新的因素导致诉讼;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维权能力逐渐增强,在应对历史因素形成的涉诉案件中,每年挽回损失上千万元,而且诉讼双方息讼罢讼,彻底解决纠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获得省级诚信企业称号等等诸多殊荣。相信秉承“五五”普法的东风,抓住“法律进企业”创建活动的机遇,单位的普法教育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摘要:“五五”普法即将结束,在“五五”普法活动中,结合企业实际,从提高职工法律素质入手,站在依法经营、依法维护企业权益角度,创制了一些适合企业的普法措施和手段,形成了长效的法律宣传机制,建立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形成了鲜明的普法特色,取得了明显的普法效果。摘取制度建设、普法刊物、法律事务联络员、普法与清欠、普法与和谐社区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阐述。

农村普法教育措施 第7篇

关键词:农村,普法教育,完善体制,紧迫性,措施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的治国方略。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农村普法教育仍然任重道远,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的治国方略。2011年是我国“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 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经过长期的普法教育, 显著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但在农村继续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进一步增强农民法治观念, 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 不断探索和创新。现将农村普法教育的措施总结如下。

1 健全赏罚分明的普法体制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必须有一套科学、完善、实用的配套体制。应自上而下地建立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相应组织机构, 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 要求其不仅要科学合理, 还应达到可操作性比较强的要求。考核可每年进行1次, 考核可由普法主管部门联合各部门进行, 包括组织、综治、政协、人大及部分村民代表等。考核的结果应该作为工作人员的奖金、晋升职称、评优评先、提拔等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努力、成效显著的普法人员进行奖励, 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甚至弄虚作假的普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农村普法中不要搞突击检查, 在检查时不能只关注文字性的材料, 应重视实际的工作效果。特别是应该将人大及政协代表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积极创造适宜的条件, 让其深入群众中进行调查研究, 以了解农村普法教育的真实情况, 做到多为老百姓办实事, 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等, 让农民能够真正切切地体会到法律给其带来的益处。

2 明确农村普法的紧迫性

我国建设新农村的根本途径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应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以为全面发展农村社会经济营造稳定和谐的环境。因此, 在农村进行普法教育, 是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但是目前一些工作人员认为农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法制意识不强, 普法工作搞好与否没有太大影响, 只要经济发展了, 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 农民不去政府“闹事”即可;甚至有人认为法制教育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等, 从而对该项工作不重视, 敷衍了事。对于广大农民来说, 其文化水平不高, 甚至还存在文盲的现象, 加上法律本身相关条文就比较抽象, 农民理解起来比较困难。平时在生活中, 农民好像与法律没有什么联系, 因此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够, 但当真正遇到事情需要用到法律时才发现对法律懂的太少, 进而导致其利益受损, 或者即使受损的利益能够获得赔偿, 也是经过很多曲折且付出很大的代价。因此, 必须及时将普法人员及农民的法律意识唤醒, 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 提高其自觉、积极、主动的学习法律, 实现农村普法的被动到主动的转化[1,2]。

3 排除不良意识

普法中的不良意识主要包括人治思想及封建意识。目前, 在农村有少数干部在工作中存在以罚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等现象, 对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进行侵犯, 当农村中的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而又不能依法维护或者获得相应的补偿时, 其就会对法律产生怀疑, 对法律的权威性嗤之以鼻, 从而对普法抱着冷漠的态度, 这些会严重影响农民学法的积极性。

4 针对农民的需要突出重点

针对农民生活中的实际需要, 有重点地进行普法工作的推广。可以说, 从实际出发是搞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而有些地方在对普法计划进行指定时, 并不是针对当地农民的实际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 导致制定的普法计划实用性不大, 都是一些夸夸其谈的言论, 这些都制约了农民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3]。因此, 在农村开展普法教育, 必须做到因地制宜。应了解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 将解决农民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与普法宣传有机地结合起来, 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还应做到针对不同层次的普法对象, 确定相应的学习内容及方式, 不能千篇一律地采用相同的方式。在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 还应使农民真正掌握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 并能学以致用, 以实现以后遇到相同的问题时可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法律法规进行解决。如《婚姻法》《劳动合同法》《农业法》《民法通则》《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管理法》《法律援助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等, 还包括农村培训、社保、土地承包、农民工等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使其明白作为公民, 应该合理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他人及社会的合法权益, 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5 注意盲区

农村普法工作涉及的面不仅广而且量大, 容易存在盲区, 特别是农村流动人员一直是普法教育推广的盲区。一是社会闲散人员。其普法教育需要城乡协同努力。在农村, 可利用农闲时间集中进行, 或者由法制人员上门服务。二是外出务工人员。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及农民商品经济意识的增强, 加上农业机械化的推广, 出现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出外务工的农民数量不断增多, 或者出外进行经商。对待这些流动人员, 在城镇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应在休息时间进行, 同时在城乡还应对这些流动人员建立共同的信息档案, 以对其法制学习进行跟踪调查, 做到互通信息, 双向监督[4], 最大限度地杜绝盲区的存在。

6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

由于法律条文是比较抽象的, 而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 难理解其内容。因此, 普法中要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 以提高农民学习法律的效果, 可运用一些通俗易懂的形式, 如媒体、图片、幻灯片、法制宣传栏等。

7 提高普法人员素质

目前, 在农村进行普法推广的骨干人员大多是村干部, 其素质本身也不高。因此, 应加强对村普法员的选聘、培训等工作, 并及时向普法队伍中充实法律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观念强的工作人员。在三法部门中选派政法人员到各村、各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宣传辅导员, 以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参考文献

[1]路永峰, 尚军丽.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村的普法教育[J].经济研究导刊, 2011 (36) :47-48.

[2]王朝辉.浅谈当代农村普法教育问题[J].教育教学论坛, 2011 (2) :18-20.

[3]兰晓晖, 胡冰.新农村建设视野下农村普法教育的反思与建构[J].老区建设, 2007 (1) :16-17.

企业普法教育的理性思考 第8篇

伴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推进和职工群众法律需求的不断高涨,普法内容呈现出快速扩充丰富之势。这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普法形式不断丰富和变化。今天的普法教育,不应该再是那种简单机械灌输,而应是施教主体与受众之间以法治文化为媒介进行相互交流和相互感染的过程。因此,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推进企业普法工作,创新手段,使普法工作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不断有新的突破。

1.1 突出科技手段,实现普法教育的立体化。

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数字和网络时代,影视、网络等传媒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也越来越凸显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优势和作用。面对新的发展和形势,现在的普法要在多管齐下、讲究载体的多样性上做文章,要强调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与声像、文字等实物载体有机结合,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关系。合成橡胶事业部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工具,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如采取电化教育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法制宣传片;定期在内部刊物《橡胶信息》上开辟法制专栏,进行法律问题解答,例如2006年,《物权法》刚颁布时,事业部专门就职工关心的、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了详细的释疑;同时利用内部网络平台,打造法制宣传阵地,这些措施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1.2 突出日常宣传,实现普法教育的长效化。

进行日常化普法,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说教与熏陶相结合,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受到职工实实在在的欢迎和喜爱。要注重吸收节日等集中式普法宣传好的做法和形式,对之进行固定延续,形成持色品牌。合成橡胶事业部在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结合职工日常生活需要,编印大量的法制宣传画刊等多种普法宣传资料进行法制宣传,每个季度都举办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活动,扩大法制教育的普及面和频率,强化了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在事业部的大型活动中都将普法宣传教育穿插其中,采用故事、小品等各种文艺创作的方式寓教于乐,受到了广大职工的欢迎。

1.3 突出法治实践,实现普法教育的服务化。

普法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仅仅靠说教、灌输来培育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是不够的,要让职工从法治活动体验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法制宣传教育最终的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且效果远远胜过百次空洞的说教。要引导和指导职工积极参与到法制运行的各个环节、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排解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根植于法治实践中,真正解决普法教育“入耳、入脑、入心”问题。如合成橡胶事业部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为职工维权,5年来调解各类家庭纠纷19起,开展法律咨询,帮助职工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28个。

2 创新工作内容,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渗透性

在企业普法的内容上,要突出文化建设、突出时代精神、突出民主发展。遵循和把握法治的运行规律,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善抓机遇,乘势而上,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效果,确保其影响力和长期效应。

2.1 突出社会时代特色。

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普法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跟形势,教育内容必须具有时代性。首先,普法教育要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要把维护企业和谐、促进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依法法办办事事,,为为企企业业发发展展积积极极营营造造良良好好的的环环境境。其其次次,,普普法法教教育育要要围围绕绕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工作。当前,企业改革发展进程加快,职工思想活跃、观念多元化,职工与企业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各种利益碰撞加剧,因此要积极引导职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钟矛盾和纠纷。

2.2 突出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是法律现象中区别于法律规范体系、法律设施、法制运行等外显实体要素的内在精神部分。没有良好的法治文化,就不会形成现代法治意识。所以,对法治文化的打造十分迫切。我们要积极探索法治与文化的结合途径,把文化引入到普法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近些年来,合成橡胶事业部加大企业文化建设力度,要借此机会,大力推进法治文化的建设,引导职工对法律发自内心的尊敬,形成法治文化和法律观念的现代化。

3 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广量大,必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作为保障,要建立组织保障、评估考核、目标管理等制度,不断整合企业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普法工作联动、协动和互动机制,构筑共同行动的“大普法”格局。

3.1 强化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互动。

职工群众是企业法治的主体,是实现法治最深厚的基础。因此,推动企业的法治进程必须要有广大职工的参与。要通过普法,动员职工参与法治的进程,让广大职工从被管理者,成为法治建设的主动参与者和实践者,成为推动法治进程的强大动力。合成橡胶事业部建立了一整套法治组织运作机制,成立了事业部普法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基层普法、调解领导小组,设立了大量的义务法制调解员,引导职工广泛参与,搭建好普法工作平台,扩展普法工作领域,激发了职工群众参与普法工作的热情,促进了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3.2 强化横向单位之间的联动。

企业各基层单位是普法教育的重要实施主体,其法制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的高低、强弱直接影响或制约整体的普法工作水平。一般来说,法制宣传办事机构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的过程,很大程度上就是充分调动各单位加强普法教育工作以推动宏观法治进程的过程。法制宣传办事机构要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健全办事机构与各单位之间的联系制度、信息制度和工作机制,接轨微观与宏观,使各单位能够在法治建设宏观框架内充分发挥作用。

3.3 强化纵向上下之间的协动。

普法,我们将何去何从 第9篇

一、普法漏洞

值得肯定的是, 在普法下我们看见的是累累的果实, 而作为法律人的我们更应该看见的是这种普法理念是实践下的不足与漏洞。

1. 政府系统的人事任免制度导致政绩工程对普法活动的致命性影响

对于发展了60年的中国式法治社会而言, 政府系统的评优、任职选拔规范使各级政府领导者极为注重对自己能否迅速升迁起决定作用的政绩工程。他们更注重的是自己所领导辖区内的经济发展水平, 基础设施建设这些看能够让自己的上级领导一目了然的硬件性构建。而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 使其知法, 尊法, 守法这个需要较长时间才能看得见的政绩, 当然是落于其后。从当今我国的人事任免制度来讲, 为了防止地方官员形成裙带关系, 一个辖区内的政府领导是平凡调动, 领导任期极为短暂。但是要迁简单要升难, 要升就得有让上级领导看得见的东西, 政绩工程则尾随其后。

政府一边宣传普法一边却是在想尽一切办法压制最具普法意义的“上访”, 有些地方官员提起上访就“谈虎色变”, 把上访与“闹事”或者违法等同, 在不知不觉中也把自己与涉访对象完全对立起来。甚至出现了超级上访就是犯罪的标语。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政府机关是不是在打着普法的旗号在干违法的事呢?

2. 法院系统普法受外界干扰严重, 有妥协于政府之嫌

就2008年度轰动全国的陕西“华南虎”事件。我国刑诉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的前提下, 又一次“座位有限”。审理“华南虎”一案的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向媒体表示, 以确定采用公开审理的形式。但因“庭内座位数量有限”, 旁听需要向市委或县委宣传部门申请。而笔者在法律学习中, 见到的则永远是司法独立, 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干涉司法权。如今, 法院则将如此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的审判交给了党的宣传部门, 转而去搞什么发放普法宣传册。在这里, 笔者且不谈这背后的原因, 仅就法院系统的普法活动, 到底能有多少人得到其普法惠顾呢?

3. 检察院、公安系统普法形式化。

从我国的国家机构设置来看, 检察院和公安系统主要负责的是刑事案件这一块。而中国式的普法不会是, 也不可能是仅仅就刑事这一领域来讲的, 所以笔者认为检察院和公安系统的上上普法课, 搞搞形式主意的宣传, 根本就不可能达到普法所要达到的法治社会。

二、普法的建议

以上是笔者对于国家机关主导型的普法活动所取得效果的不敢苟同之处。诚然, 我们也不能忽略正如笔者在本文开篇提到的已经免冠的普法活动历程一样。但作为一个理性的法律人, 更应该看到的是这个普法历程在其成长道路上的畸形发展, 更应该做的是尽自己之所学, 尽自己之所责, 为纠正这种畸形发展献出一点自己的微薄之力。下面, 笔者就以上弊端提出一些粗浅建议, 希望起到抛砖引玉之效。

1. 建立其以律师为主体的普法意识

律师是普法活动必不可少的群体。作为社会中介服务者, 律师的地位相对独立, 具有良好公信力和较宽的社会接触面, 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接待各方面群众面广量大, 对社会上各类矛盾有深入了解, 因而在矛盾纠纷调处方面具备独特优势, 是维护社会和谐的一支重要力量。为充分发挥职能优势, 律师从多方面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应大力推进“律师送法进百村”, 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教育咨询活动中的“王牌”作用。还应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 建立以律师为主,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参与信访的工作平台, 做好上访人的说服教育工作, 最大限度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消极因素。

2. 形成以各大院校法律教师和各科学生为主体的普法意识

截止2005年, 我国共有普通高等院校2762所。这对中国式的普法活动来讲, 是一个庞大的群体, 他们汇聚着这个国家的各个阶层, 他们的普法主体化转变, 将会使普法活动在理论的最前沿。自87年我们恢复大学法律课程教育以来, 我们的法治社会取得了十足的发展, 由此可以看出, 当各大院校将法律作为每一种学科的必修科目, 让每一位法律教师走进每一学科的课堂, 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理解法治, 接受法治, 宣传法治, 崇尚法治, 让法治融于每一个人的血液中去。

3. 建立以民众为主体的普法意识

实现民众的主体化, 确有难度。笔者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央视12频道的法制节目, 以及东方时空, 焦点访谈这类节目是很受民众欢迎的普法途径。网络在如今的社会是一个极为发达的媒介传播途径。在前面笔者已提到中国网民的庞大数量, 对于这么庞大的群体来讲, 他们的法治意识是不可能仅仅靠政府普法网能够实现的。与其如此, 笔者认为更应该做的的建立网络实名制, 加强网络立法与网络执法。在每个网民建立内心机制的普法意识, 进而建立民众的普法意识, 实现真正的社会主意法治社会。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讲, 我国普法的终极目标应该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85年11月22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从1986年这个值得记忆的年份开始中国式的普法拉开了帷幕。而面对多年过后普法效果的底下, 笔者甚感焦虑, 故以此文对一些普法漏洞尝试予以补给。

关键词:普法,国家机关,律师

参考文献

[1]张军.也谈上访与“闹事”[J].法学家茶座, 2007, (12) .

[2]萧锐.“华南虎”审判, 又一次“座位有限”-[N].内蒙古晨报, 2008-09-25.

普法宣讲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第10篇

首先,第一市区检察院成立了以年轻干警为主力的普法宣讲团,采取因地制宜的宣讲方式,提高校园普法宣讲的效果,让青少年对法律有更直观更深刻的了解。对于小学生,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等生动活泼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针对中学生、中专生,则以“青春期危机”为主题,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和亲切的互动交流,指出中学生在心理上、法律上易犯的误区;对于大学生,则共同探讨、理性分析社会热点问题,着力提高同学们的“法商”。经过不断的实践探索,校园普法探索出“小课堂”、“学生引导学生”、“与家长共同学习”等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其次,第一市区检察院普法宣讲团成员积极深入到各级政府机关、村委会、各企事业团体、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普法宣讲,有力地促进了村委换届选举、“三打两建”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共同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领域,主要是进行职务犯罪预防,传递廉洁守法的理念;对于企业、行业协会等“私”领域,主要是进行预防犯罪宣讲,旨在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助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如近期开展了对金融系统、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宣讲。

再次,第一市区检察院普法宣讲团努力拓宽法治宣传渠道,与东莞电台共同开创了电台普法的新平台。从2011年3月份至今,宣讲团与东莞电台联袂制作了13期《与法同行》节目,检察官们通过电波向群众讲述与民生热点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以专业的法律知识,热情、耐心地为听众答疑解惑,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

最后,第一市区检察院还每年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到检察机关参加普法宣讲,通过《检察职能动画集》和现场讲解,生动地展示了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通过真实的案例向群众讲授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司法诉求,进一步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文/尹慧钰)

浅析中职院校的普法教育 第11篇

一、对中职生入学前普法教育状况的调查及分析

由于我国的普法教育已从小学教育开始, 因此, 中职生在进入中职院校学习之前就已经接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他们接受法律知识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1. 在课堂上学习, 这是学生接受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

从小学开始, 我国通过思想道德、综合实践等课程对学生进行一些普法教育, 中学的政治课程也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的普及。通过该途径获得的法律知识比较系统, 学生掌握得也较好, 但涉及的范围较窄。

2. 通过各种媒体学习, 这是学生接受法律知识的另一个途径。

报纸、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常常报道社会上发生的现实法律案例, 学生或多或少都会有所耳闻。在这种情况下, 学生自觉地接受法律知识, 没有课堂教育和考试的压力, 而且涉及的法律知识范围较广, 但由于不够系统, 学生对这类法律知识常常一知半解, 或者只记住自己感兴趣的部分。

3. 一小部分学生由于身边的亲朋好友曾遇到过法律问题, 因此获得一些法律常识。

这种途径获得的法律知识比较实用, 而且与生活密切相关, 学生印象深刻, 但通过这种渠道获得法律知识的学生毕竟少之又少。

虽然中职生在入学前已经具备了一些法律知识, 但是这些有限的知识不能满足他们将来就业和工作的需要。首先, 中职生入学前获得的法律知识内容少。学生在中小学期间的主要任务是学习, 因此, 学校、家庭对普法教育并不重视, 普法教育意识薄弱。他们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法律知识在量上是远远不够的。其次, 这些知识不够全面和系统。除了学校的普法教育有一定系统性外, 学生获得的普法知识有很大的随意性, 即使是学校的教育也受到学生年龄和生活经历的限制。第三, 这些知识与学生将来面临的工作和生活脱节。中小学校的普法教育主要是教育学生如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及遇到犯罪行为时应如何做斗争。而大众传媒的普法教育则是各个方面都有涉猎, 很少针对中职生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

由此可见, 中职生入学前所接受的普法教育有很大的缺陷, 部分学生的法律意识极其淡薄。

二、对中职生进行普法教育的重要性

对中职生进行普法教育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1. 对中职生进行普法教育是引导中职生养成遵纪守法习惯的需要。

中职生大都处于十六到十八岁, 正值青春叛逆期, 在生理、心理和生活经验上并不成熟, 自制力差, 很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近几年, 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 这些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 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是其中重要的原因。

2. 对中职生进行普法教育是中职生走向社会的需要。

当今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是全面发展的人才, 不仅要求中职生掌握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 而且要求中职生具备一定的道德修养。一个有道德的人, 首先必须是一个守法的人, 因此普法教育是提高中职生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 绝大部分中职生毕业后将离开学校这个象牙塔而走向复杂的社会, 独立工作与生活, 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有利于中职生在未来的工作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对中职生进行普法教育是加强学生管理, 建设和谐校园的需要。

目前, 中职生的素质并不是很高, 中职院校时常发生一些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轻微违法现象, 虽然犯罪行为还不多见, 但这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已经对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带来一些影响, 对学生管理造成了一定困扰。对中职生进行普法教育, 让他们对违法行为的后果有所认识, 能从思想意识上降低甚至消除他们实施违法行为的冲动。

三、对中职生进行普法教育的方式

由于中职生自身的特点, 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只有采取多种形式, 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如果形式单一, 内容枯燥, 学生就会产生厌烦感, 影响法律知识的吸收。

1. 课堂教育是进行普法教育的主要手段。

中职院校对德育教育还是十分重视的, 每一学期都有一门德育, 但只有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课程才比较系统地介绍法律知识。该教材深入浅出, 列举了许多与中职生密切相关的案例, 深受学生的欢迎。

2. 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也是不可缺少的手段。

中职院校还可以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方式, 如, 普法知识竞赛、法律小品演出、普法专题讲座、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我校多年来一直坚持邀请一些服刑人员到校对新生进行现身说法, 学生倾听都十分认真很多学生表示听了之后深受启发, 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 利用大众媒体尤其是网络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也是有效的手段。

大众媒体尤其是网络是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 在普法宣传上有着特殊的优势, 是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学校可以提供条件让学生观看电视、阅读报纸、上网等方式, 了解法律常识。

四、对中职生进行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

1. 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中职生本身学习积极性不高, 而中职院校的普法教育一般不注重考核, 所以, 很多中职生对普法教育不重视, 经常应付了事, 使得很多普法教育流于形式。

2. 缺少系统的教材。

虽然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一本不错的普法教材, 但由于职业道德占了一半的篇幅, 法律部分内容就显得不足。三年的中职学习, 仅靠半本教材进行普法教育, 显然法律知识的容量是不够的。而且, 法律教材更新速度慢, 教材内容滞后也是问题之一。

3. 部门间的配合不密切。

普法教育只有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下, 各部门互相配合才能收效。但在现实中, 由于在工作中各自分工的不同, 很多人在思想上总认为普法教育是德育教师的职责, 所以配合不是很密切, 这给普法教育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总而言之,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也是一项艰巨的工作, 它是对人的思想意识的教育, 它需要我们每一位中职教师的重视及积极参与。

摘要:普法教育是中职院校德育的重要内容, 通过分析中职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探讨如何在中职院校开展行之有效的普法教育。

关键词:中职生,普法,教育

参考文献

[1]胡晓璐, 陈盈君.关于普法教育工作的思考.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0 (16) .

[2]刘荣华.利用思想政治课, 开展中学普法教育.才智, 2008 (22) .

[3]田学仁.怎样加强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中国校外教育, 2009 (9) .

普法活动范文

普法活动范文(精选11篇)普法活动 第1篇本刊讯2011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一年,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企能力...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