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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扶持政策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国家农业扶持政策(精选8篇)

国家农业扶持政策 第1篇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条件和扶持政策

一、认定条件:

1、企业经工商注册、依法设立。

2、企业中农产品加工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70%以上。

3、企业规模。总资产7000万元、固定资产3000万元、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

4、企业效益。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做到“五不欠”。

5、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企业信用等级在A(含A)级以上,企业产品产销率达93%以上。

6、企业带动能力,带动农户3000户以上。在基地采购原材料占总量70%以上。

7、申报企业应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经发[2010]11号http://)

二、扶持政策:

1、对重点龙头企业,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上浮。对于重点龙头企业用于基地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农业主管部门可以向商业银行推荐,商业银行按照信贷原则和相关程序,予以优先安排。

2、对于重点龙头企业带动的生产基地建设等,中央财政要继续给予支持,地方财政也要作出具体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财税政策和制度规定,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帮助龙头企业和农户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4、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办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所得税抵免政策,5、对符合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项目融资予以贴息。对资信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用于对外出具投标、履约和预付金保函。对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放宽审批条件,支持重点龙头企业扩大出口。适当降低重点龙头企业成立进出口公司的资格,并适当放宽其经营范围。鼓励中外合资农产品流通企业利用其销售网络,推动我国农产品进入国外的销售网点和分拨中心。

6、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后,可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

(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http://)

国家农业扶持政策 第2篇

2015-2016农业各类项目扶持资金额度明细:

一、发改委部分项目:

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与农业部联合发文,200万-2亿)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与工信部联合发文,项目总投资10%)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经贸领域中央投资项目(500万左右)

节能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10-80万)

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50-150万)

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10%左右)

二、农业部部分项目:

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

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300万以内)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养项目)(100-500万)

大中型沼气工程中央投资项目(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100-200万)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与财政部联合发文,项目总投资的30%左右

三、财政部部分项目:

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300-800万)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分产业化经营和贷款贴息两种,50万-300万)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120万)

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50万-200万)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500万左右)

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1000-2000万)

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不超过2000万)

四、其他项目:

能源局: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与发改委、农业部联合发文,2500万)

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60-300万)

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不超过80万)

科技部:富民强县工程(300万)

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

工信部: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

扶贫办:产业化扶贫项目(与财政部联合下发,500万)2015年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规模化标准化畜禽(或水产)养殖基地,组织带动力强的股份合作和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或家庭 资金补助数额:1000-2000万 预计申报时间:省级农发机构应于2015年2月28日前,上报国家农发办备案、立项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 支持范围:畜禽水产调理制品,蔬菜调理制品,生制或熟制菜肴调理制品等的加工生产 申报条件:从事主食加工的企业 申报时间:4月15日前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范围:畜牧水产养殖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畜牧饲养机械青贮切碎机,铡草机,揉丝机,压块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混合机、搅拌机,挤奶机,剪羊毛机,贮奶罐,冷藏罐,增氧机,投饵机,养蜂专用平台。申请额度:购价30%,个别放宽 申报时间:2014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 2015年农业部优势特色示范项目

1、畜禽良种繁育项目 支持范围:以完善畜禽良种扩繁体系为主,重点扶持已有基础的扩建或续建项目。申报条件: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秸秆养畜项目

(1)秸秆养畜示范项目 区域重点: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西北、西南肉牛肉羊集中生产地区为次重点区域。申报条件:项目单位为农民合作社或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2)秸秆青黄贮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项目 区域重点: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申报条件: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1年12月31日以前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申报时间:2014年6月13日前

2015年养殖业良种工程拟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养殖良种工程项目、畜禽良种工厂拟储备项目、水产良种工程拟储备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视具体情况)申报要求:畜禽良种项目如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须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预计时间:2015年2-3月 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1、一般产业化项目 扶持范围为: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资金额度:龙头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100万元至3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50万元至150万元 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支持根据区域优势产业发展及县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体系及品牌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等。中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500万元至800万元、“一县一特”产业发展项目300万元-500万元。预计申报时间: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于2014年10月31日前申报;贷款贴息项目于2015年1月10日前申报。单位条件:龙头企业:注册三年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两年及以上;

中小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储备项目、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等 支持范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项目 资金额度:20-80万元申报时间:多数省份3—5月 8.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畜牧业

1、畜牧业 支持范围:生猪出栏0.5-5万头;蛋鸡存栏1-10万只;肉鸡出栏5-100万只;肉牛出栏100-2000头;肉羊出栏300-3000只 资金补助数额:25-100万

2015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支持范围:补贴优先用于: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适当安排猪舍建设和完善配套设施设备 资金额度:40-80万 参考申报时间:10月上旬。

2015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 项目支持范围:存栏奶牛200头以上的现有奶牛养殖小区(场),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 资金额度:80-170万预计 申报时间:2014年11月15日前,不同省份申报时间有差异 2014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 支持范围: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申报时间:多数省份5-6月

上述养殖类扶持项目只是中央财政扶持政策中的一部分,项目通知的时间每年有所差异,各省结合自己实际情况颁布地方类政策,推出扶持专项,同一个项目不同地区的申报时间也有差异,但是项目种类、扶持额度呈现直线上涨趋势,有助于养殖企业或合作社的发展。

另附2014农业补贴政策,供大家了解,虽然有的时间已过,仍可关注2015年的。2014农业补贴政策你知道吗?总书记强调“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国家对粮棉补贴力度大,对种植类项目扶持力度也大,特别是对于大田示范项目,扶持资金众多,今天就先为大家一一列举国家各个部委发布的农业种植类政策: 项目发布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3月 项目发布单位:科技厅、科委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4月 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项目名称: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8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6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往年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7-8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元内 往年申报时间:5-6月 项目发布单位:财政部 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8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10月 项目名称: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 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50-15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10月

国家农业扶持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4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机具种类主要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品种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的集成转化和印发、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核心示范区的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档案记录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0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政府组织招标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为提高我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4年将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一是认定第二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和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示范区规模,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号文件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充实试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试验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97个县(市、区、旗、团场)。2014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 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4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在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在丘陵山区、老少边穷和集中供气无法覆盖的地区,发展户用沼气。支持为农户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村委会和企业承担建设沼气工程,把开展沼渣、沼液利用作为项目立项审核的重要内容;创新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机制,建立产业化发展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沼气建设和运营,拓宽沼气使用出口。依托公益性(农业)行业科技专项,加大研发攻关力度,加快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沼气项目工艺技术水平。在有条件地区试点推广政府购买沼气服务,健全服务体系,多措并举提高沼气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目前,农业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4-2020年)》,同时配合国家发改委编制《农业突出环境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不断建立健全农业资源保护政策和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农业环境和生态改善。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南方酸性水稻土产区为重点区域,以降低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为核心目标,以农艺措施为主体、辅以工程治理手段,在摸清污染底数的基础上,对污染耕地实行边生产、边修复,同时对示范农户进行合理补偿。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或环境敏感的流域,开展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建设。在养殖、地膜、秸秆等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田残膜回收与再生、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示范建设。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处理;交通不便或转运距离较远的,可就近分散处理。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等,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从种到收、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的全过程培训,重点探索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吸引和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培育科技示范户,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阳光工程政策

2014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阳光工程由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农机校、农业职业院校及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工作。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4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增选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同时带动各省区市大规模开展培训工作,培养致富带头人和现代农业经营者。

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国家政策扶持蛋鸡行业迎春天 第3篇

为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 《关于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的意见》提出“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强化监管手段, 加快种畜禽产业由鼓励发展向规范发展的转变, 全面推进种畜禽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鼓励和扶持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的培育, 加快培育一批生产性能优越、具备一定市场竞争力和生命力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 逐步改变主要畜禽良种依赖国外进口的局面。”

在财政扶持上, 《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12大类45个小类补贴机具中, 送料机、清粪机、水帘降温设备、孵化机等畜牧养殖机械名列其中。另外,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被列为补贴对象的首要优选对象。

国家农业扶持政策 第4篇

(1)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补贴额度:省级1 000-2 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申报时间:6月;(2)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补贴额度:300-5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3)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补贴额度:500-8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4)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的30 %,申报时间:5月;(5)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补贴额度:80万元,申报时间:6-7月;(6)扶贫项目申报时间:1月。

种植农业项目:

(1)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 %左右,申报时间:6月;(2)现代农业示范项目补贴额度:200万-2亿,申报时间:6月;(3)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 %左右,申报时间:6月;(4)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补贴额度:300万,申报时间:9月;(5)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补贴额度:300万以内,申报时间:7-8月;(6)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植项目)补贴额度:100-500万,申报时间:12月之前;(7)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种植机械)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30 %左右,申报时间:12月;(8)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 %左右,申报时间:6月;(9)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补贴额度:800-1 500万元,申报时间:2月;(10)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补贴额度:120万元;(11)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补贴额度:每亩补助1 100元,申报时间:3月;(12)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补贴额度:500万元,申报时间:6月;(13)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补贴额度:不超过2 000万元,申报时间:8月;(1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贴额度:60-300万元,申报时间:4月;(15)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补贴额度:100-300万元,申报时间:7月;(16)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补贴额度:300-5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17)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补贴额度:500-8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18)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补贴额度:80万元,申报时间:6-7月;(19)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额度:80-120万元,申报时间:3月。

养殖农业项目:

(1)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项目补贴额度:300-500万元,申报时间:2月;(2)现代农业示范项目补贴额度:200万-2亿,申报时间:6月;(3)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养殖项目)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 %左右,申报时间:6月;(4)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补贴额度:300万,申报时间:9月;(5)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补贴额度:300万以内,申报时间:7-8月;(6)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养殖项目)补贴额度:100萬-500万,申报时间:12月之前;(7)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养殖及饲料加工机械)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30 %左右,申报时间:12月;(8)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 %左右,申报时间:6月;(9)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贴额度:60-300万元,申报时间:4月;(10)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补贴额度:300-5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11)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补贴额度:500-8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12)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补贴额度:80万元,申报时间:6-7月;(13)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额度:80-120万元,申报时间:3月。

农业流通加工类项目:

(1)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补贴额度:200-1 000万元,申报时间:7月;(2)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补贴额度:300万元,申报时间:9月;(3)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申报时间:12月;(4)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的30 %,申报时间:5月;(5)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补贴额度:农机价格的30 %,申报时间:12月;(6)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补贴额度:50万元-300万元,申报时间:6月;(7)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贴额度:60万元-300万元,申报时间:4月;(8)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补贴额度:80万元,申报时间:6-7月。

(摘自《农产品期货网》,2016-10-26)

大学生创业国家扶持政策 第5篇

1.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2.毕业前2年大学生、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为本市生源和本市院校外地生源(非双外)

3.毕业1年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为本市户籍(被企业吸纳前要经过人员身份认定,且不得有就业经历、不得有在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记录)

如何申请国家政策扶持资金 第6篇

业?

从众标平台上了解到申请国家政策扶持资金、政府扶持资金的一些文件和办法,以及扶持政策针对的扶持对象。有哪些企业可以得到政策扶持资金呢?了解一下完整版的吧!

一、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都允许民营经济进入;凡是承诺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向民营经济开放;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作明文规定的,不得另行设置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鼓励民间资本在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城建、环保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领域投资发展。选择一批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向民营企业开放。

二、民营企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其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显著、市场占有率高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可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贴息。从众标企业服务平台得知。

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以其技术成果、专利参与投资入股以及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对其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全额奖励。

四、对处于创业阶段不具备查帐征收条件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终了后进行清算。除国家另有规定外,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征收有关税费。对个体工商户月销售货物5000元以下的、应征增值税劳务3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月销售应税劳务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五、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费用,以及科技成果引进、转化、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技术开发费用,按实计入管理费用,不受比例限制。民营企业研制开发的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和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

六、民营企业申请国家专利和PCT国际专利,给予适当资助。已产业化的专利技术,经市有关部门确认,可直接参加市级科技成果评审。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新获国家级免检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新获江苏省名牌产品或江苏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或出资受让他人知识产权,其实施的专利技术被授予中国专利金奖的企业,奖励30万元;被新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

七、民间投资新建、扩建各类专业市场,免收基本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政府性基金。

八、对民营企业生产性重大项目,由市统一调剂、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凡允许协议出让的新增民营企业工业用地,出让金可以按照协议出让的最低标准执行,也可以采用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逐年缴纳租金。民营企业依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折价入股。

九、9、鼓励市内外民间资本投资创立担保公司,民营担保公司自成立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

十、10、政府出资培训人才的计划指标向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开放,民营企业用于员工培训的经费,可按实列入成本。民营企业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民营企业人员出国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经贸活动,可循因公渠道办理出国(境)手续。

十一、11、大力扶持初始创业。本市以自主创业方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和被征地农民等人员,从事初始创业的,每户可提供10万元以下小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军转干部、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明确限制的行业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期限为3年。对处于创业阶段不具备查帐征收条件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核定征税,税负从优,征税额度一年一定,并自创办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农民创业,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非农业生产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批准减征、免征所得税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适当补贴。

十二、12、鼓励科技人员创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在我市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以其技术成果、专利参与投资入股以及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对其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奖励。市属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以与所在单位保留聘用合同关系2年,期满后不回所在单位的,与单位办理辞聘手续,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十三、13、鼓励机关干部离岗创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在本地领办、创办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工作年限满30年,或满20年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务员,若有志创业,经本人申请、任免机关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十四、14、鼓励镇江籍人士返乡创业。镇江籍知名人士、成功人士、海归人才返乡创业的,在用地、融资、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提供小额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从事规模种植、养殖的,提供无偿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十五、15、鼓励二次创业。实施中小企业发展“335”工程,每年新创办小企业3000户以上,培育300户小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培育50户成长型企业进入亿元民营企业行列。推动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在不具备查帐征收条件下实行核定征税,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激励私营企业进入规模以上行列,优先安排财政资金扶持、优先安排公益服务、优先列入融资服务重点。引导本地成长性强的规模企业,加快创新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鼓励其技术创新,规模扩张,外向开拓,做大做强。

十六、16、规划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各辖市区在今年底前应在省级开发区和各乡镇工业集中区,根据产业特色规划建设至少1个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兴建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并逐步完善政务代理、融资担保、信息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对达到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标准的,享受省、市级相关的扶持政策。政府主办和享受政府资金扶持兴办的各类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可采取减免租金1-3年的办法,吸引创业者入园。

十七、17、建设培育创业专业市场。结合大批发、大物流、大旅游市场的开发建设,各地要加强资源整合,开辟或扩大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聚集创业的专业化市场,通过市场摊位优惠出租、免收2年市场管理费等政策引导创业者进场交易,强化集聚辐射功能,提升市场影响力,努力做到建一个市场、带一片产业、富一方百姓。

十八、18、鼓励家庭创业。各地要引导工艺简单的劳动密集型项目进入家庭经营,鼓励园区企业将简单工艺工序剥离后外包给家庭加工,鼓励广告创意、设计、软件开发等创意产业、网络营销进入家庭经营。

十九、19、开发社区服务项目。要依据各自资源条件,注重楼宇经济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小型创业基地及设施。社区要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和出租房进行改造、再利用,打造社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减免租金1-3年等办法,引导创业者投资经营社区卫生医疗、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行业。对市区自建创业孵化基地、安排本市下岗失业等人员进场创业实验的街道、社区,凡安排1人稳定创业在6个月以上的,从市全民创业资金中给予2000元补贴。

二十、20、推进高效农业项目。各地要大力发展高效农业项目,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每年培育并重点扶持一批特色农业经营大户和种养加企业。二

十一、21、加大政府性资金扶持。市财政设立全民创业资金专项,首期2000万元,今后逐年增加,重点用于扶持初始创业者的小额贷款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创业奖励及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各辖市区相应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创业者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二十二、22、加大信贷支持。继续推进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完善银企对接平台,采取洽谈会、交流会等形式推动银企合作。商业银行要降低对创业主体的贷款门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创业主体的信贷需求,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贷款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建设一批小额贷款公司,拓宽创业主体融资渠道。

二十三、23、加强融资担保扶持。着力培育一批资本金过亿元、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各级政府根据担保机构为初创企业和微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由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和动产抵押登记,为初创企业和微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二十四、24、完善创业咨询服务体系。市民发办要利用互联网完善全民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各辖市区要依托现有的就业训练中心成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在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免费提供创业 “一条龙”服务。实施创业培训工程,把城镇新增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失水渔民、复转军人等人员纳入免费创业培训范围。鼓励发展为创业服务的中介组织。

二十五、25、完善技术与人才服务体系。引进、联办、新建5-6家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国家级技术服务平台。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大企业的研发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组织各级人才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寻求专业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搭建服务平台。开展中小企业猎头、派遣和引进国外智力服务。

二十六、26、进一步优化收费??每年由物价部门及时公示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未公示项目一律不得收费。除政府统一组织的社会慈善、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捐赠活动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企业拉赞助、拉捐赠。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将中介服务列为项目审批中的前置条件。依法确需中介服务的,一律由企业自主选择中介组织。

二十七、27、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严格执行每月1-25日为“无例行检查日”制度和涉企检查申报审批制度。简化和改进涉企监督检查方式,在强化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以教育引导为主,严禁以罚代管。对企业首次违规,属于非主观故意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执行“初犯警告不罚”办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国家政策扶持资金的申报技巧 第7篇

国家每年扶持的资金种类高达几十种,每年每一个扶持资金都会有成百上千 个企业去申报争取,可以说企业申报国家扶持资金可谓是干军万马过独木桥,会有很多企业被淘汰。分析其项目失败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项目本身没有竞争性;二是好项目选错扶持资金;三是好项目没有被识别;四是没有充分地理解扶持资金的申报关键点,项目闪光点没有体现凸现出来。如果企业要想避免非项目自身原因导致的失败,提高申请政府扶持资金的成功率,尽可能多的争取到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扶持资金,企业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对国家支持专项计划、政策与配套资金的申请办法、时间、申报材料的编写、注意事项、申报流程及申报要领等有一个较全面的宏观了解。这些可以通过政府各部委的网站、或直接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与有关人员交谈、或通过专家、专业人士以及中介机构等去了解和把握。

第二,做好前期必要地准备工作。一要全面详细了解本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的优劣势和发展潜力,分析企业的财务发展状况,把企业内在价值展示出来;二是注重公司无形资产的累积,譬如专利证书、商标、著作权;查新报告;产品的测试和鉴定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申请科技进步奖;良好企业信用等级;用户使用报告;出口创汇企业评选情况;IS09000质量体系认定证书;高新技术项目(企业)或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等,这些报告或证书都可以作为申报项目的旁证材料,有的甚至是项目要求不可缺少的附件。

第三,需要有高质量地申报材料。根据申报的基金或者国家政策扶持计划项目的要求,准备真实、准确、严谨、高质量的申报材料,使其能展示出公司的技术、实力等方面的优势,使评委们能在较短时间内抓住其关注点,并能充分的理解、正确把握企业的申报材料所提供的信息点。

第四,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后,开始进入审核程序。企业需要主动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人员接触、沟通,让他们对企业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

但是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要想做到上面几点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国家扶持资金所涉及到的工作不是简单的工作,而是要有专业知识和背景。因此企业在申报国家扶持资金过程中,一般都需要得到专家的指导、专业机构的策划等。与专家随时沟通,解决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实际操作工作,直到申报的成功,这对于中小企业申报政府扶持资金来说,尤其重要。

为什么有的企业申请到一个项目资金非常困难,而有的企业却能够获得国家的诸多支持?关键要对国家的政策有深入的研究和全面的了解,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选择申报不同的国家项目,另外,在申报国家部委项目、地方政府项目、区县资金配套的同时还要统筹计划好各个项目的衔接和支持的范围,既不能重叠,也不能遗漏,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利用好国家资金,减少企业资金短缺的压力。针对企业在申报国家扶持资金过程中,项目、申报基金品种选择以及申报 材料的撰写等比较难把握的几个方面的问题,本书提供一些经验和技巧,防止好项目在申报过程中被淘汰出局,使申报单位提高申报国家扶持资金的成功率,申请到更多的国家扶持资金和政策扶持计划项目。

一、申报项目的选择

众所周知,一个项目(课题)一般都经历研发、中试、小规模、成果转化、产业化、技改几个阶段。一个企业都经历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这几个企业生命周期中的阶段。但是对于一个特定的企业来说,它所拥有的技术也并非一种,其产品也是有很多种,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其不同的产品、技术阶段来定位企业的生命周期中所处的阶段。如果将企业的技术、产品等众多因素进行组合,会有很多种组合方案,每一个组合方案也都具有自己特点和特性。这对于某一个具体的政府扶持资金来说,企业要从这些具有各自特性的技术、产品以及定位不同方案中做出选择,以最有优势的方案来申报国家某一扶持资金,这样就可以做到有的放矢,提高申报扶持资金的成功率。如果企业选择的方案不能有效的挖掘公司申报扶持资金最大优势,甚至会出现好项目连初审都没有通过的惨重失败。

对于一个技术、产品非单一的企业,针对政府某一个扶持资金到底怎样去选择项目阶段或者方案呢?笔者认为选择项目需要慎重、周密的考虑,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筛选项目;

1、充分的领悟扶持资金的基本要求条件,确定该基金扶持的行业领域、技术或产品阶段、企业所处阶段;

2、针对扶持资金扶持方式(一般有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投资入 股等)要求的条件,选择申报资金方式;

3、深入了解该扶持资金所关注的关键点或者申报项目的闪光点;

4、针对扶持资金支持项目(技术)阶段、支持方式、关注点来选择企业的技术、产品以及与扶持资金相匹配的支持阶段、市场定位以及合理投资预算的项目,并通过高质量的申报材料来把项目优势凸现出来。

根据上面的论述,在此以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为例做一简单说明。

首先,企业需要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政策信息。如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等几个领域;支持的技术阶段主要有小规模阶段、产业化阶段;主要支持方式有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方式;支持的资金额度一般在100万元以下,需要有推荐单位和地方匹配资金支持等等。

其次,该基金主要关注点有项目的技术创新性、项目的市场前景、项目经济效果及实施风险、企业的发展能力,合理的财务结构等。

再次,根据上面基金要求条件和关注点,企业就可以选择在关注点方面有优势,根据技术产品阶段特点并结合投资预算和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筛选项目,选择无偿资助的小规模阶段,项目新增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贴息的产业化项目,新增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等等。

这样通过企业的现实状况与扶持资金的要求条件进行匹配,然后通过专业化机构把这些匹配点、关键点等在可行研究报告全部体现出 来,就可以提高申报成功率。

二、扶持资金类型的选择

据不完全统计,国家部委的扶持资金和政策扶持计划项目高达三十几种,再加上各级地方政府的扶持资金以及相应的匹配资金,可以说扶持的资金名目繁多,各种各样,同时每个扶持资金和政策扶持计划项目的要求和条件又有许多相似性,如:很多资金支持的领域、支持的阶段相似或相同等,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从这些繁多的基金中选择符合企业申报、成功率高的基金是相当困难的,如果策划一个项目申报多个政策扶持资金,获得更多的资金扶持,可以说难上加难。

为了让一个企业能在短时间内了解各种扶持资金并选择符合企业项目申报政策扶持资金及政策额扶持计划项目资金,尽可能多的获得政府资金扶持,本书介绍企业申报扶持资金的选择方面的经验和技巧。

1、根据企业或项目的发展进行整体策划,建立一套完整的项目申报计划;

2、根据项目阶段进行选择相关的扶持资金,根据整体策划方案,确定扶持基金的类型。

3、根据项目发展进程和资金扶持的执行,逐步按照整体规划方案进行申报。

4、根据已获得资金扶持进行分层次、按照地方政府相应的政策去申报地方资金和配套资金;

日本农业扶持政策体系及启示 第8篇

关键词:日本农业,扶持政策,体系,发展思路

日本国是个岛国, 国土面积37.77万平方公里, 仅占世界陆地面积的0.27%, 相当于我国的1/25, 2009年人口1.271亿, 居世界第7位。日本是世界人口密度最大的国家之一, 2009年平均每平方公里337人, 属典型的人多地少国家。现在日本是世界第三大经济强国, 2008年人均GDP为3.42万美元, 其中农业对GDP的贡献率为1.4%。同时它也是世界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 60%左右的农产品来源于进口, 美国是其最大食品供应商。日本的资源比较贫乏, 山地和丘陵约占总面积的80%。温带海洋性季风气候, 夏秋多台风, 年平均气温在10℃以上。大部分地区年降雨量为1000毫米-2000毫米。日本有大小湖泊600多个, 水力资源丰富。日本土壤贫瘠, 主要为黑土、泥炭土以及泛碱土, 大部分冲积土已开垦为水田, 形成特殊的水田土壤。

一、农业政策的基本背景

20世纪60年代以来, 日本政府对农业一直实行高度保护的政策。1999年, 日本出台了新农业基本法, 即《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 删去了旧基本法中制约农业的自然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的规定。此法中有四个理念:食品稳定供给、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村振兴, 并确立了日本农产品就自给率的目标。新基本法的理论基础就是农业的多功能性, 强调了农业的经济功能、政治功能、社会功能和生态功能。新基本法中包括了食品、农业和农村, 从消费者角度强调了需求导向的作用, 更重视市场机制作用。日本政府在农产品贸易政策、国内支持政策、粮食流通体制及农户经营体制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在农业经营相关政策中, 集中培养农业经营重点对象又是重中之重。作为培养对象的农业经营体担负着提高自给率、保证食物供给的任务, 因此, 应把政策措施的重点放在“农业经营培养对象”上, 并确定具体方法。通过大家庭经营规模、推进农业经营法人化进程, 完善农业结构。日本期望以“认定农业者”制度推进农业结构改革, 实现农业经营相关政策的目标, 即确立“理想农业结构”, 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支持政策体系

(一) 价格支持

粮食法始于1942年, 日本农产品价格管理有五种类型:大米等管理价格制度;猪肉、蚕茧等稳定价格制度;甘薯的保证最低价格制度;牛奶、大豆等的差价补贴制度;蔬菜、鸡蛋的价格安定基金制度。大米是日本的主食, 仅大米价格补贴就占整个价格补贴的70%以上。因此, 大米是日本价格支持政策的核心, 保护手段就是旧粮食管理法之下的价格机制, 其中生产及流通一直是日本农业政策最敏感的领域。根据国内与国际形势的不同, 日本对粮食管理法作了多次的调整。

以大米为例, 二战前, 日本政府对粮食收购价格采用“生产成本+收入补偿”制度, 即大米价格以前三年的生产成本与劳动力成本为基础, 劳动力成本按工业的平均工资水平计算, 目的是为了缩小工农收入差距。二战后, 日本的粮食价格上升到世界最高水平。随后, 日本政府为了消除越来越大的粮食财政赤字, 不得不改变政府全量收购的做法, 实行一种自主流通米的政策, 即政府只收购部分大米, 其余的则实行自主流通米制度类似我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统购统销向双轨制的转变。自主流通米的价格一般比政府稍高, 因此, 政府价格充当最低保护价作用。日本大米成本高, 如果不实行价格保护政策, 很快就会在市场上消失, 极可能引发粮食危机, 但也正是由于这种价格保护机制, 使大米的价格大幅上涨, 生产价格超过进口价格。为了避免外国大米冲击本国大米, 扰乱市场稳定, 政府利用“黄箱”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如增加进口大米关税。1995年日本制定新粮食法, 取消政府对大米等粮食作物生产和流通的直接管理, 允许农民自由销售大米, 也允许流通商自由进入粮食流通市场;政府只管理储备和进口。对于大米的市场供求, 政府也取消了直接干预, 农产品供求也日益成为多渠道的市场自主调节模式。新粮食法促进了大米的自由化流通, 这可以从大米的市场价格来反映, 1995年以来日本大米市场价格下跌了20%。

对于其他农产品, 根据其不同特性及市场反应, 日本政府还制定了了价格稳定带制度、价格差额补贴制度以及价格平准基金制度, 这些措施构建了日本较为完善的价格支持制度, 在很大程度上稳定了农产品市场。

(二) 收入补贴

1、农户直接支付制度。

日本山区耕地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的40%, 由于历史原因与自然条件的限制, 山区、半山区的农业发展相对落后于平原地区, 针对这一问题, 政府于2000年出台了《针对山区、半山区地区等的直接支付制度》, 对该地区的农户进行直接收入支付补贴。从实施看, 要求接受补贴的村落签订“村落协议”, 以村落为单位, 全体农民参与;对于不能签订村落协议的地方, 由单个农户签订“个别协议”, 要求接受补贴的农户根据协议的规定, 进行农业生产活动。日本农林水产省于2000年已开始对山区的农民进行直接收入补贴, 总额达740亿日元。

2、灾害补贴。

日本是个灾害频繁的国家。据其相关法律, 灾害补贴对象主要包括:被灾害损害的公共设施及农地、农业设施。灾害补贴的费用主要是由国库承担。

3、生产资料购置补贴。

凡是按一定标准联合起来集体进行平整耕地的, 在购置农业机械、构建农用设施方面的费用, 50%可以从中央财政得到补贴, 25%可以从都府县得到补贴, 其余25%则可以从接受国家补贴的金融机构得到贷款, 有些地方市町村财政还要补贴12.5%。

4、制度贷款。

日本政府的农业信贷政策主要表现在为农贷利息补贴制度。制度贷款属于长期低息贷款, 按政府干预的方式不同分为三种:吸收各银行的资金投入农业, 政府给予债务担保;利用农协的资金, 政府给予利息补贴、损失补贴和债务担保;政府通过国家金融机构直接发放财政资金贷款。制度贷款主要用于农业政策所鼓励的生产事业, 主要项目有农村渔业贷款、农业改良贷款和农业现代化贷款。

5、农业保险补贴。

由于日本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的特殊性, 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对保险的需求非常强烈。日本农业保险制度的特点是由政府直接参与保险计划, 并具有强制性, 凡是生产数量超过规定数额的农民和农场都必须参加保险。每千克保险额每年有农林渔业部规定, 标准产量由农业互助社按农田情况确定。稻农交纳相当于与正常年景收入10%的保险费, 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为50%-80%。保费补贴和损失补偿对农民收入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

(三) 一般政府服务

1、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扶持农业

生产。日本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非常重视, 设立了各种资助和补贴项目。对于农田水利建设补贴, 20%用于大型公共水利设施建设, 80%直接投入农田基本改造。

2、重视农业科研推广和人才培养。

日本农业科研和推广体系比较完善, 科研机构由国立和地方公立科研机构、大学、民间科研机构三部分组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农业科研经费的投入占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2.2%;民间科研经费占全国科研经费的40%左右日本农业推广服务则主要通过政府改良及事业和农协的营农指导来开展工作。日本政府对加强农技推广组织建设和提高推广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给予大力支持, 并将培养农业“接班人”纳入农业政策制定范畴。

3、支持农协的发展。

日本农协在日本农业的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日本政府规定农协不用加纳所得税、营业收益税和营业税。因此, 日本农民加入农协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而且, 加入农协还可享受到“捆绑式优惠”。一方面, 政府给予农协的垄断本身就是最大的优惠, 而农协的垄断又会产生更多的优惠;另一方面, 农协在建设仓库、增加固定设施及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 可以得到政府高达80%的补贴。

三、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一) 构建更加具体、直接的农业扶持政策体系

通过对日本农业政策体系的分析, 能看到其制度的完善, 对于不同的农产品的特性及不同地区的特点制定了很详细的制度措施。我国也应将我国的政策更加细化, 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及自然条件, 细化到每一种情况, 严格落实。同时, 在采取间接扶持农业措施的同时, 更应该直接对农民进行补贴。当然由于我国有9亿农民, 基数过大, 国家无法对每个农民都给予大力的扶持, 那么, 国家可以通过对农业合作组织的大力扶持, 直接补贴农民, 这样也促进农民积极加入这种组织, 节成本, 创效益。

(二) 加大科研推广力度

众所周知, 我国是个人口大国, 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种优势。集合大家的力量, 尤其是各大高校在校及未就业的大学生, 将研制出的农业科研成果真正的落实到实践中, 利用经过培训的合格人员将技术带到农村, 教会农民如何如使用。当然, 要做到这一点, 也需要国家的大力的财政支持。

(三) 建立完善的扶农法律体系

我国在扶农立法、监督和管理方面, 距发达国家相差甚远。为了确保农业的发展和农业扶持政策的实施效果, 政府应加强农业立法, 建立农业政策实施的检查监督机制, 加强对政策实施的监控。在农业资金投入方面, 制定农业投入监督管理法规, 保障农业融资渠道畅通, 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增加资金流通的透明度, 提高农业的投入产出效益, 使政府的农业政策能够真正达到扶持农业的目的。在建立了较全面的农业法律后再对农业进行扶持, 实施后, 发现问题, 及时反馈, 再进一步完善法律。

(四) 提高我综合经济实力

日本之所以能对农业进行如此强有力的扶持, 是因为它有强有力的经济作支撑。我国也应该加快发展经济的步伐, 提升我国的经济地位与综合国力, 但这并不是建立在工业压榨农业取得的成果, 而是依赖于我国广阔市场空间和巨大的创新潜力, 充分调动起各企业的创新能力。如果我国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强国, 那么我们在世界农产品的贸易中就会站在一个更加主动的位置, 而不是被动地接受。

总之, 政府应该充分认识到我国农业是一个弱势产业, 这种认识不应该只停留在思想层面上去, 而应该表现在实际行动上。多借鉴日本在农业扶持方面成功的地方, 但也不可盲目地实施, 毕竟各国家的情况都是不同, 即使整体相似, 细微之处必有不同, 不可完全忽略。我们应在学习中不断总结经验, 创建真正适于我国农业发展的农业扶持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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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道华.外国农业经济[M].中国农业出版社, 1999.

[4]、郭玮.美国、欧盟和日本农业补贴政策的调整及启示[J].经济研究参考, 2002 (56) .

[5]、骆温平.物流与供应链管理[M].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2.

国家农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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