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中的连贯-言语行为理论视角
翻译中的连贯-言语行为理论视角(精选9篇)
翻译中的连贯-言语行为理论视角 第1篇
翻译中的连贯-言语行为理论视角
文章通过对言语行为理论和连贯这两个概念的介绍,引出了语篇中无形连贯的概念,其中语境是判断隐行连贯的重要手段.并阐述了如何把握这种连贯和注意这种无形连贯对翻译的`作用.
作 者:吕娜 LV Na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外语系,福建,厦门,361005 刊 名: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年,卷(期): 28(12) 分类号:H159 关键词:言语行为 连贯 翻译翻译中的连贯-言语行为理论视角 第2篇
关联理论将语用学的研究拓宽了一个新视角,它从认知的.角度来分析人们对语言的理解和语言交际,注重听者的逻辑推理过程.从关联理论的角度来探悉言语交际过程中潜在的人类认知原则和行为原则,可以深入挖掘该理论在认知语用学方面的贡献.
作 者:任培红 REN Pei-hong 作者单位:河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河南,洛阳,471003 刊 名: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年,卷(期):2008 26(3) 分类号:H31 关键词:关联理论 言语交际 认知★ 修辞学作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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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中的连贯-言语行为理论视角 第3篇
语言学理论逐步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翻译理论的发展, 二者之间紧密而不可分。格莱斯的合作原则的提出, 成为语用学的重要部分。诗歌在翻译过程中, 运用言语行为理论的合作原则——通过故意违反言语行为理论中的合作原则来进行翻译, 能够使诗歌更加表现其形式自由、韵律灵活以及含蓄的特点。
二、格莱斯言语行为理论——合作原则与对等翻译理论概述
语用学研究的是说某种语言的人怎样用句子去实现成功的交际, 这不是语言系统中产生的意义研究, 而是在交际环境中参与者的一种表达与交际。通常情况下, 人们在会话交际的过程中, 想从对方那里寻求想得到的信息时, 大多数时候是要遵守合作原则的, 因为合作原则是人们正常交往的前提条件, 有其问, 有其答,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双方交际的目的。格莱斯提出的合作原则是指人类进行有效会话的基础, 是谈话参与者都要遵守的一个要求, 格莱斯提出人们在谈话中遵守的合作原则包括以下四个准则。
A.量的准则:a) 所表达的信息足够表达清楚问题;b) 所说的话不超出问题之外;
B.质的准则:a) 不说假话;b) 不说无根据的话;
C.关系准则:回答关联问题;
D.方式准则:说话表达清晰a) 避免晦涩;b) 避免歧义;c) 简炼;d) 有条理。
合作原则要求话语与会话的现阶段和现实目的及方向要求的一致性, 以便使会话能够顺利进行, 实现交际的目的。同时, 格莱斯也提出, 有时说话者会故意违反合作原则的四个准则。这种故意违反合作原则并不是想破坏彼此之间的谈话, 而是出于语境的需要。这种故意违反合作原则而产生的隐藏在字面意思之下的另一种言外之意, 格莱斯把它叫做会话含义。
翻译的首要目的是准确表达出原文的意义——不仅仅是字面意义, 还包括字面意义之下的言外之意。以期达到译者、原文作者和读者产生共鸣。如何将原文的意义转化为具有同一内涵意义的译文在翻译的过程当中非常重要, 我们一直在追求对等, 包括词的对等、词层的对等、语法的对等等等。再现原文的思想内容在翻译中显得极为重要, 这种再现原文的翻译也可以说成是对等翻译, 这种对等是指语用上的对等。对等是翻译学中非常重要的概念, 单纯地追求上述几种对等, 可能造成的后果就是, 译文更加偏向于直译。对等是西方翻译理论中的重要概念, 奈达 (Nida) 对其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奈达追求的是效果上的对等——两种语言的接受者感受相同, 准确传达原文意义, 以便使译文读者获得与原文读者相同的感受。语用对等在翻译上的体现就是如何用汉语表达同一英语诗歌的言外之意, 语就是确保原文会话含义有效。这种对等翻译就涉及了格莱斯的合作原则。
三、言语行为理论视角分析英诗汉译
下面通过实例具体解释格莱斯言语行为理论——合作原则在诗歌翻译中的运用价值。
Drink to me only with thine eyes
And I will pledge with mine
Or leave a kiss but in the cup,
And I'll not look for wine
The thirst that from the soul doth rise
Doth ask a drink divine
But might I of Jove's nectar sup
I would not change for thine
用你的眼眸来与我碰杯
我也用我的眼神来为你举杯助兴
或者只留一吻在杯中
我将不再追寻美酒
从我灵魂升起的一种渴望
渴望将这神圣的一杯啜饮
纵然是天神的琼浆玉液
也无法与我换取你的一滴
你只用眼睛向我祝饮,
我就会用我的和你对饮;
或者就在杯边留下一个亲吻, 我就不会向杯中把美酒找寻。
确实干渴发自我的灵魂
我急需喝上一口仙醇;
但即使天神让我将他琼浆痛饮,
我也不愿舍弃你吻过的这杯。
这是英国诗人琼森的一首诗歌《Song to Celia》中的一个选段。以上是原诗及两个不同版本的中文翻译。第一句Drink to me only with thine eyes, 第一种版本的翻译“用你的眼眸来与我碰杯”用言语行为理论分析, 违反了质的准则, 眼眸并不能碰杯, 在传统的说话方式中, 只酒杯与酒杯才能碰杯, 这里译者用眼眸与酒杯碰杯, 更能体现诗歌形式自由的特点, 同时表达出诗歌作者的柔情。后一种翻译版本“你只用眼睛向我祝饮, ”则更贴近于直译, 不能从感情上与原作者产生一种强烈的共鸣。第二句“And I will pledge with mine”同样, 第一种版本的翻译“我也用我的眼神来为你举杯助兴”违反了质的准则, 用眼神来举杯助兴的会话含义——表达精神之爱, 显然要比后一种直译“我就会用我的和你对饮”更能表现诗歌韵律灵活的特点, 同时表达出了原诗作者浓浓的爱意。第三句“Or leave a kiss but in the cup”第一种翻译“或者只留一吻在杯中”违反了质的准则和方式准则, “吻”不能盛放在酒杯中, 不是直接的表达情感, 通过违反合作原则的会话含义来表达作者内心的强烈感情, 显然比第二种更能让译文读者产生感情共鸣。第四句“And I'll not look for wine.”前一种翻译“我将不再追寻美酒”更接近于直译, 但是在这里, 后一种翻译“我就不会向杯中把美酒找寻”虽然故意违反方式准则, 但译文读起来较为晦涩, 效果不如第一种版本好, 是违反原则的一个失误。第五句“The thirst that from the soul doth rise, but might I of Jove's nectar sup”前一种翻译“渴望将这神圣的一杯啜饮, 纵然是天神的琼浆玉液”使原诗的意境、思想、感情风格得以再现的同时实现了语用上的对等, 这是译诗的核心所在。后一种“我急需喝上一口仙醇;但即使天神让我将他琼浆痛饮”单纯地追求意义上的对等而没有达到翻译音、形、意的统一。最后一句“I would not change for thine.”第一种版本翻译成:“也无法与我换取你的一滴”, 违反了量的准则, 产生了隐藏在字面意思之下的会话含义, 比后一种“我也不愿舍弃你吻过的这杯”从形式和意境上更加体现诗人心中情感的炽烈。由此可见, 在诗歌翻译的过程当中, 要实现翻译的语用对等。
四、英汉诗歌翻译的语用视角
翻译是一种复杂的交际行为, 尤其是诗歌的翻译。“直译”与“意译”一直是翻译界存在争议的焦点。从语用学视角来看, 两者并非是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我们所说的直译, 不应是片面追求词与词、词层与词层、篇章与篇章的机械对等;意译也不是不顾原文内容与内涵的乱译, 而是用语用对等翻译方法译出诗歌的意义。诗歌翻译应该是“译意”, 力求做到对原诗歌思想内容的传达。从语用学观点来看, 翻译的实质是要准确传达词语与句子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的句法意义、语义意义和语用意义, 以便达到最大限度的对等。从格莱斯合作原则的视角来看诗歌翻译就是要求译者正确地体会诗人所表达的含蓄意义, 并力求在译文中通过违反格莱斯合作原则的四个准则从而更进一步遵守“合作”原则, 进一步表现诗歌的特点。
五、结语
格莱斯合作原则的重要性在于对语用学的巨大贡献。违反合作原则, 表面看起来不合作, 实际上是更深层次的合作。诗歌翻译的过程违反合作原则实际是表面的现象, 这种违反更加能够体现诗歌的意境, 更能体现诗歌的灵活性、自由性和含蓄性。译者不仅要能够表达诗人原作中想要表达的意境, 更需要理解隐含在诗中含蓄意义。格莱斯的合作原则使译者在理论上更加充分认识翻译的目标和过程, 能够更加实用地去指导翻译实践。格莱斯合作原则为翻译者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期待着更多研究者继续讨论, 提出更加成熟的观点, 以促进诗歌翻译的进一步发展。
摘要:本文以格莱斯的言语行为理论——格莱斯合作原则为视角, 分析了英语诗歌汉译的会话含义, 以及违反合作原则下四个准则对诗歌翻译的影响。本文旨在通过对诗歌翻译违反合作原则的准则基础上, 用对比例证解释隐含于字面意思下的诗歌表达的真实含义, 尤其是阐述了违反合作原则的应用对诗歌翻译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合作原则,诗歌,对等翻译
参考文献
[1]Grice, Paul.Studies in the Way of Words[M].Beijing:Foreign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翻译中的连贯-言语行为理论视角 第4篇
关键词:言语行为;交际;连贯;翻译
言语行为理论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提出。奥斯汀认为,语言研究的对象不应该是词和句子,而是应该通过词和句子所完成的行为。任何一个言语行为都由三个次行为构成,即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言内行为表达的是字面意思。言外行为表达的是言外之意或者是说话人的交际意图,也称言外之力。言后行为指某一行为意图一旦被受话人所领会而对其产生的影响或效果。言内行为,即说话行为本身,着重于“说某事”。言外行为,受话人实现自己的某种意图,“说某事”的同时“做某事”,说话本身就是在实施某种行为,如请求、建议、提议、抗议、威胁等。言后行为,所说的话对受话人实现某种效应,比如通过警告使人警觉,通过争论使人信服,通过陈述使人受到鼓舞。
说话人通过不同方式达到言语交际目的,如要取暖,说话人通过直接语言途径(“打开取暖器吧”)或者间接语言途径(“这里很冷是吧?”)来达到目的。可看出一个言语行为在说话人意图指引下产生言外之意。言内行为与言外行为之间的偏离产生语用意义,说话人话外有话,产生间接话语意义。相同的言内行为可能在不同的语境中产生不同的语力,例如:
“What time is it?”根据具体语境,可能产生以下语力:1.说话人想知道时间。2.说话人非常恼火,因为听话人迟到了。3.说话人认为现在是受话人回家的时候了。
一、言语行为理论与语篇连贯的关系
若把语篇当作一个整体言语行为来看待,就会发现语篇在这三个层面上连贯的方式和特征不一样,即言内行为的连贯是以语法、词汇、逻辑关系和主位一述位结构等有形标志为表现特征,其特点是有形的;言外行为的连贯是根据社会文化语境和情景语境去推导说话人的含义而得出的,其特点是隐形的;言后行为的连贯主要表现在说话人和受话人的心理互动,其特点是无形的。尽管不同层面上的形式与特点不同,却是一个有机整体,是完整的言语行为。
实际语言交际中,语篇的连贯不完全依赖于语法、词汇等衔接手段来实现。就是说,衔接手段并不总是以有形的方式体现在语言形式上,有时以隐形方式存在于推理中。因此语篇的街接与连贯不但要看到句与句之间的有形性和命题内容上的关联性,而且还要考虑到语句之间在言外行为这个层面上的联系。否则,许多语篇仅靠语言形式是难解释通的。如:
1.A:What are the police doing?B:I have just arrived.
2.A:That is the telephone.B:I am in the bath.A:Ok
就1和2字面而言,A和B之间对话没有什么连贯性,即没有什么衔接手段将它们联系起来,但从言外行为上看,A和B之间所说的话语是相关的。其相关性存在于话语的隐形衔接与连贯上,只不过没有在表层语句上反映出来而已。如将其补缺,会产生下面的结构:
3.A:What are the police doing?B:(1 do not know what the police are doing because)I have just arrived.
4.A:That is the telephone.B:(No,I can not answer it because)I am in the bath.A:Ok.(I will answer it then.)
语篇连贯不仅是一个语言形式和命题内容的问题,还是一个言外之意表达和理解问题。因为交际行为,特别是言外行为,其连贯机制在深层的语用联系是与交际双方的情景语境和社会文化语境密切相关的。换言之,要想把握言外行为中的语篇连贯,就必须根据言语行为发生的情景语境和社会文化语境对说话人的话语作出判断和推导。
二、言语行为理论对翻译的作用
语篇理解与推导过程并非只有唯一推导步骤或程序。一篇意义连贯的译文需要译者联系相关语境进行判断。翻译中所处理的各种语言表达也应该根据不同的语境基础准确地表达语言层面内容。有些衔接不太明显的语篇,内容也是连贯的,受话人根据语境、语用等言外知识来掌握说话人交际意图,达到交际目的。就要求译者在翻译时,不仅要分析原文语篇内部的各种衔接手段,还要对原文语篇所涉及的语篇外部影响语篇连贯的因素进行分析,以便在原文与译文之间建立语篇层次上的意义与功能对等。无论采取何种翻译标准,首要任务是将源语言中的语境中,意义蕴于文化当中并取决于作者的意图,很难完全译出语境中的意图又译出源语言文化方面的含义。从言语行为理论翻译视角,争取源语言和目的语之间的语用等效,帮助译者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例句很清楚说明了不同语境对上下文理解不同意义。例:A:I really disliked that man you introduced me to.
B1:Actually,he's your new boss.
B2:Anyway he's your new boss.
B3:After动加is your new boss.
B4:Sti11力e is your new boss.
B5:Well,he is your new boss.
根据逻辑联系语在上下文所隐含的用意,B1的actually表示警告,整句译为:“说话谨慎点,他可是你新老板”;B2的anyway表示耐心的说服,整句可译为:“别那样,他可是你新老板”;B3的after all是建议不要对新老板表示讨厌,整句可译为:“他毕竟是你的新老板嘛”;B4的still是好意的劝告,要对方朝好的方面去考虑,整句可译成:“你还是算了,他可是你的新老板”;B5的well表示安慰,暗示A有些问题,整句可译成:“好自为之吧,他可是你的新老板”。通过语用分析,原作中隐含在指示语中的意图或语用用意在译文中清楚地表达出来。如:A1:That's the telephone.(接)电话,而不是“哪是电话”。B:I'm in the bath.我在洗澡(你去接)。A2:OK.好吧(我去接)。
表面文字,两人话语之间似乎没有什么联系,但言外行为在交际这个更深层次上是有联系的。A1不是描写,而是一种请求,要求B去接听电话。B又因做不了此事,拒绝,而非描写。同时,B回答也是一个请求,请求A去接听电话。A2实际上也同时完成了一个接受B的拒绝行为和接受B的请求行为。这样分析使其理解在更高层交际实质,能准确理解并翻译对话,克服字面文字障碍。
三、结语
从言语行为理论角度看,译者任务是在处理源文本时要确保翻译的最佳等效性。翻译研究必须把文本当作一个有一系列言外功能——涉及主题性、功能性和语用层面——组成文本综合体,引导译者去理解源语言文本,掌握其隐含言外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有效性主张为译文的多样性提供了理论依据。言语行为理论与翻译的有效结合,使翻译思维摆脱了词、句和段的本位的束缚,可以帮助译者判断原文可能存在的错误,让译者在“信”的前提下,灵活创新,译文质量也会整体提高。
【参考文献】
[1]高华丽.翻译教学研究:理论与实践[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21.
[2]严明.大学英语翻译教学理论与实践[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293.
翻译中的连贯-言语行为理论视角 第5篇
言语行为理论视野中的语用能力培养
本文依据奥斯汀和舍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对《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交际功能与大学英语语用能力以及口语教学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提出在大学英语口语教学过程中,应该以语言信息和功能为出发点,为学生营造真实的交际语境,从而提高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
作 者:黄文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外国语学院,江苏,南京,210097刊 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PKU CSSCI英文刊名: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年,卷(期):25(12)分类号:H14关键词:言语行为 功能意念 语用能力 口语教学
翻译中的连贯-言语行为理论视角 第6篇
随着广告产业的飞速发展, 现代广告在国际社会中的重要性不断加强, 广告设计者笔下的广告语也变得越来越丰富。不论是商业广告还是公益广告, 涉及的广告语言作为信息传递的有效载体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独特的广告语往往会给广告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双关手法是指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利用一词多义或同音的条件, 使语句具有双重含义的一种修辞。双关语“言在此而意在彼”的特点, 使其在广告文体中得到大量应用。
成功的英语广告双关语生动简洁, 富含渲染力, 能很好地完成广告被赋予的宣传、推销的使命。本文以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为基础, 从双关修辞手法在英语广告中的具体应用入手, 通过具体的例子来论述英语广告中双关修辞手段在言语行为方面的表达方式和技巧, 探讨广告制作人如何运用语言技巧传达意图并影响受众的思想和行为, 旨在阐明双关修辞艺术在增强广告效果上所起的作用。
1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约翰·奥斯汀 (John Austin, 1911—1960) , 是英国著名的哲学权威, 也是牛津日常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奥斯汀深受摩尔和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影响, 在进行哲学研究时善于从分析日常语言入手, 认为讨论经验范围以外的问题是形而上学, 于是主张对语言本身进行分析[1]。奥斯汀致力于行为的研究, 反对泛谈传统的行为理论及其中的笼统概念[2]。他认为, 哲学应该关心现实中的语言现象, 这也构成了奥斯汀整个语言哲学的出发点。奥斯汀对后人影响最大的理论是言语行为理论, 此理论来源于奥斯汀对哲学问题的探索, 又反过来为日常语言哲学提供了理论基础, 对当代语言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言语行为理论 (Speech Act Theory) 是现代语言语用研究中的一个核心理论, 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 是人们对逻辑实证主义和语言意义的实证研究所做出的一种回应。20世纪50年代, 奥斯汀在其著作《论言有所为》 (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中对“言语行为理论”进行了发展。此理论的核心是探讨人们在日常交际时的“以言行事”, 其目的在于表明“说话就是做事”[3], 即“言语行为”。言语行为的特点是, 说话人通过说一句或者若干句话来执行具体的行为, 比如陈述、请求、命令、提问、道歉、祝贺等。而且, 这些行为的实现与否很有可能给听者带来不一样的后果。在奥斯汀看来, “说话就是做事”包括三层递进的意思。也就是说, 说话者说出一个语句时, 听者可以区别出其完成的三种不同的言语行为。这三种语言行为包括:言内行为 (locutionary act) 、言外行为 (illocutionary act) 和言后行为 (perlocutionary act) 。也有学者把它们称作话语行为 (或说话行为) , 即“以言指事”, 指用话语来传达某种思想的行为;语现行为 (或实施行为) , 即“以言行事”, 指通过话语实施某种目的的行为;语导行为 (或取效行为) , 即“以言成事”, 指通过话语来取得事后效应的行为[4]。
2言语行为理论与英语广告用语的联系
广告是一种特殊的文本类型, 即“呼唤型文本”, 其目的性很明确, 就是唤起读者或听者的心理感应和共鸣, 使其对广告对象留下肯定的印象, 并促使广告受众化感应为行动, 从而购买商品或服务。广告语一般都很简短精炼, 但是却意蕴深远, 其目的在于激发读者或听者的行动, 因此除了广告与本身表达的言内行为外, 还具有明显的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
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巨大的广告世界中, 商业广告的目的是向消费者介绍信息、传达意图, 进而刺激消费———这是商业广告显而易见的言后行为。而这种言后行为又通过广告语中蕴含的双关修辞巧妙、委婉地表达出来。对商业广告来说, “言外之意”通常是宣传广告产品较之其他同类产品而言的高质量、高性价比, 从而完成刺激消费者购买该产品的相应行为。
公益广告也是如此, 它是以为公众谋利益和提高福利待遇为目的而设计的广告。公益广告不以盈利为目的, 其意图在于向媒体观众宣传积极向上的观念或思想, 引发较深层次的思考, 从而激励良好的社会风尚。在这里, 言内行为是广告语或者广告画面本身所传达的简单信息;言外行为是其反映的某种社会现象或社会问题, 通常通过消极的形式展现出来, 进而倡导正面的思想;言后行为则是使观众受其影响, 在自己身上寻找广告所反映的问题, 完善更好的自我, 从而带动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风尚。这样, 一个完整的广告言语行为就完成了。
3言语行为理论在英文广告双关语中的具体应用
双关的基本含义是使用一个词来表达两种或者是多种含义。既然含义不是单一的, 那么很明显就存在着语言本身表达的含义之外的其他意义, 这正是奥斯汀作为语言学家感兴趣的地方。双关作为一种修辞, 在广告语中更能发挥它的作用。在广告语中, 说话人就是广告商或者是广告撰写人, 而听话人则是读者, 这样就形成了符合会话要求的话语语境。具体而言, 广告语中的双关修辞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谐音双关、语义双关、语法双关、成语或俗语双关等[5]。
下面本文将结合具体实例, 对各类别中较有代表性的广告进行分析探讨。
例1.Have a nice trip.Buy-Buy.
这是一则机场的免税店广告。从双关修辞的角度来看, 可以归类为谐音双关。从广告用语的言语行为来看, 属于指令类语言。它利用bye-bye与buy-buy的同音异义构成双关, 在向旅客打招呼的同时, 也提醒旅客们购买一些纪念品。显而易见, 当消费者听到而未看到这则广告的时候, 广告的言内行为, 即广告语字面所表达的意思是“祝您旅途愉快, 再见!”而这则广告的巧妙、吸引人之处就在于bye与buy这两个英语单词的同音双关。在看到文字广告语的同时, 消费者就明白了广告所要表达的言外之意, 即广告用语所要完成的言外行为:在本店消费购物, 可以使旅途的最后一程更加愉快。此外, 虽然buy-buy只用了一个动词构成一个句子, 属于祈使句, 却并没有因为一般祈使句“命令人做某事”的强制性而造成消费者的反感, 反而因为其与byebye同音而在无形中拉近了与消费者的距离。这样新颖的广告构思很容易实现刺激消费的指令性言后行为。
例2.The driver is safer when the road is dry.The road is safer when the driver is dry.
这是一则交通宣传广告。这则广告的语言属于阐述类语言行为, 同时利用了一词多义的语义双关, 可翻译为“路面干燥, 司机更安全;司机清醒, 道路更安全”。从广告语的字面意思就可以较为明确地得知这则公益广告的言外之意, 即道路以及车辆行人的安全要靠司机的清醒来维持, 而让司机清醒的最为重要的一点就在于避免酒后驾驶。这里, 巧妙之处在于广告设计者利用了dry的两个意思构成了双关。在第一句中, 选取了dry最为常用的意思, 意为“干燥的, 不潮湿的”。而在第二句话中, dry解释为“禁酒的、不喝酒的”, 而road的意思也从“路面”转变为“路面情况 (包括路上的车辆以及行人) ”。并且, 从逻辑分析, 这句话采用了递进的手法:“路面干燥”作为客观条件, 能保证司机的安全驾驶;而路面安全, 则取决于司机的主观意志, 即“司机清醒”、“不酒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警示和预防作用。
例3.Less bread, no jam.
这是一则伦敦城市地铁广告。从字面上看, 这则广告很容易理解为“少吃面包, 不放果酱”, 这似乎与城市交通全然无关, 而是在向人们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但若仔细推敲, 就可以看出广告语中bread和jam的语义双关。查阅字典, 我们不难发现, bread在英语中除了指“面包”外, 在俚语中还可以指“金钱”。同样, jam除了指“果酱”之外, 还有“交通堵塞”之意。这样, 结合地铁广告的独特语境和发话者与受话者共知的语言信息, 广告的言外之意就能通过巧妙的双关语传达给读者和观众, 即“ (乘坐地铁公共交通) 少花钱, 不拥堵”。这一并非十分明显的双关更能引发受众的思考, 并留下更为深刻的印象。同时, 简短精巧的结构也能体现广告语的力度, 成功地起到鼓动市民乘坐地铁的作用。
例4.A Mars a day keeps you work, rest and play.
这是玛尔斯牌巧克力的广告。相信读者在读到这则广告的时候都会觉得熟悉, 因为在这则广告中, 广告的设计者使用了成语或俗语双关。这是由英语谚语衍生而来的, 它的句式和尾韵都使人想起一句广为人知的谚语:“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doctor away.”, 也使人联想到“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ke a dull boy.”新颖独特的语言形式构成了广告中的仿拟双关, 它通常以人们固有的社会、文化知识为基础。这种双关形式不仅体现了广告语言的艺术性, 而且还具有令人回味的弦外之音。就这则广告而言, 广告的撰写者不仅借助谚语的语言形式, 还借用了它的内容, 告诉读者和观众, 每天吃一块巧克力就会拥有健康的身体。此外, 这句广告语是一句符合英语语法规则且有含义的话语, 读者会对这则广告产生亲切感。因此, 当我们在寻求这则广告与我们大脑“知识库”中所储备信息的重合之处时, 即吃玛尔斯牌巧克力和吃苹果一样能使身体保持健康, 此广告的言外行为也间接实现了。
4结语
广告应遵从AIDAM的原则:引起注意 (Attention) 、产生兴趣 (Interesting) 、激发欲望 (Desire) 、采取行动 (Action) 以及留下记忆 (Memory) 。这与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不谋而合:广告语的本意, 即言内行为, 旨在“引起注意”, 并使观众“产生兴趣”;其言外之意在于宣传理念、使观众“留下记忆”、“激发欲望”;言后行为则在于刺激他们“采取行动”。在创造广告口号时, 人们为了产生良好的效果, 就会使用一些基本广告策略, 采用适当的修辞方法。双关语是广告文体中十分常用的修辞手法, 它不仅能使广告语言简炼、智慧、幽默, 而且能使广告引人注意, 便于记忆。对于研究广告语言来说, 双关语是一个很好的研究对象, 在使用了双关的广告语中, 不应只看到其表面含义, 其深层含义更值得人们注意, 这也使研究更富有现实意义。
摘要:广告是一种应用语言, 其目的在于向受众宣传某种观念或推销某样商品, 其不可替代的社会语用功能使之成为语用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而双关作为一种富有内涵的特色语言, 被广泛运用在广告中来提升广告价值、吸引受众眼球。本文基于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三分说, 结合实例对英语广告双关语的语用特点进行分析。
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英语广告,双关
参考文献
[1]李郁.论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的影响力——语言哲学与日常语言[J].学术交流, 2006 (5) :5-9.
[2]顾曰国.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诠释与批判[J].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1989 (1) :30-39.
[3]Austin, J.L.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2.
[4]朱慧敏.语言哲学视野中的言语行为理论发展评述[J].山东社会科学, 2009 (3) :151-153.
翻译中的连贯-言语行为理论视角 第7篇
【关键词】言语行为 翻译 教学
一、引言
翻译就是在源语言和目标语言之间的一种转换,是在保持原文意义不变的情况下,把一种语言的精髓用另一种语言来表述的过程。翻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人流交流活动之一。为了情感的需要,为了经济的发展,翻译成为世界上不可缺失的一项重要活动。
长期以来,国人都尊崇严复所提出的“信、达、雅”;而在西方,奈达也提出了“动态对等”的观点,这些翻译理论的提出都是为了更好的解决目标语言和源语言之间在翻译时所遇到意义和形式上的对等。
对于英语专业的学生来说,到了大学三年级的时候,词汇、语法和语音等等基本技能都已经掌握,需要对所学的东西进行巩固和加深。经过5年的准备,作者在学校开设了一门课程《计算机辅助翻译》,通过计算机翻译辅助软件,作者让学生进行了大量的篇章性的实战训练,在进行英汉互译,特别是在进行汉英翻译的时候,往往遇到中文的四字成语,比如“招兵买马”,“首屈一指”,“打入冷宫”等等译文的时候,常常要进行降格处理,笔者在进行导入的时候,就采取了言语行为理论让学生来理解和明白其中的方法。
二、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由牛津大学哲学教授奥斯汀提出并创立,塞尔(John Searle)对其理论进行了继承和进一步发展。奥斯汀认为,语言行为主要有三类:第一,言内行为 (the locutionary act) ; 第二,言外行为(the illocutionary act) ; 第三,言后行为 (the perlocutionaryact),也就是摘要里面提到的发话行为、行事行为和取效行为。
“言内行为”,就是直接从字面表现出的意义,就是直接发出的声音和组成的词语。“言外行为”,是指的那句话的言外之意,也就是画外之音,往往将会以语境为转移,理解起来要费力一些,这是说话者关注的中心。而“言后行为”,就是通过说话而产生的结果或后果,就是听话者听懂了说话者的画外知音而采取的一些措施和手段。
打个简单的比方,如果一个人说:“It is hot here.”。从言内行为角度来看,说话者通过这句话表达了其字面含义,而没有任何实际的交际意图。而从言外行为的角度来看,说话者有可能对房间的温度表达抱怨,而不直接说出来,而用了一种委婉的说话。从延后行为来看,听话者如果回答:“Yeah, it is hot here.”。这就有可能没有读懂说话者的画外之音,就会闹出笑话和尴尬。听懂了的化,就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或实施相应的动作行为。
三、汉英翻译降格处理中的言语行为
在进行英汉互译的时候,特别是汉英翻译的时候,会遇到很多的比较华丽的中文表达,四字成语如:“招兵买马”,“首屈一指”,“打入冷宫”等等,请看下面在进行翻译训练时候的一个小例子:
得病以前,……宠爱,在家中横行霸道,……,我顿感打入冷宫,……,窥见园中大千世界,……,禁不住痛哭起来。
在这上面的一段文字中,“横行霸道”、“打入冷宫”、以及“大千世界”等各种表达,如果全部按照字面意思,也就是“言内行为”来进行翻译,就会出现“bully”、“cold palace” 和“great and prosperous world”种种表达,就把一个小孩子的情况完全扭曲丑化,并且翻译得生硬,让母语的人一读会感觉到完全误解原文的意思。
所有在充分读懂原文的情况下,笔者引导学生对之进行了降格处理,将之处理成了“like to get things my way”、“find myself abandoned”和“a colorful and joyful world”,这样就真正还原了作者的本来意图,把原文字降格后实现了真正的言外行为,进而产生一系列正确的言后行为。
四、结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当代语用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语学习和文化交际的研究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翻译也是文化交流的一种,掌握这种语言学的理论,将会指导我们的翻译教学和实践朝着透过字面看内涵的道路。也是指导我们判断自己的译文是否标准和合规的重要原则。
在遇到汉语翻译成英文的情况,汉语多一些修饰性的词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独处他们的内涵,读出里面的画外之音,对之进行降格处理,才能翻译和写作出符合母语思维的句子结构,真正实现翻译的“信”,进而实现雅的展现。
参考文献:
[1]Austin J L.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
[2]陈海庆,张绍杰.语篇连贯:言语行为理论视角[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4,(6):420 - 426.
[3]Nida,E.A.&Taber,C.R.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Leiden:E..T.Brill.1974.
语篇歧义:言语行为理论视角 第8篇
近年来,语篇分析(discourse analysis或text linguistics)日益成为国内外广大语言学家所关注的焦点。对语篇的分析方法,理解角度不同自然会产生不同的语篇意义。美国语言学家Harris于1952年在Language杂志的第28期上发表论文“Discourse Analysis”首次使用术语“话语分析”,其论文常常被看作是现代语篇分析的开端。尽管不同学者对于“Discourse”与“Text”两个术语的理解和用法仍然存在分歧,但从广义上讲,“语篇分析”常统称两者既包括“话语”又包含“篇章”(胡壮麟,1994:3)。英国语言学家Firth (1957)指出对于句子的理解只有在一定语境下发生的语篇中才能使受话者理解。否则,语义在语篇中就处于不确定或模糊不定的状态,或“对语篇中某些部分有不同的理解而造成语篇性模糊”(杨永建,1996)。这种“语篇性模糊”就是语篇歧义(discoursal ambivalence)。从言后行为角度来看,语篇歧义可分为有意歧义(intensional ambiguity)与无意歧义(unintensional ambiguity)。项成东(2004)认为,有意歧义是说话者有意采取的一种交际策略,有意不直接提供确切信息,岔开话题,创造幽默感或达到其它的交际效果。在语言使用过程中,因为“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而产生无意歧义,造成交际失败。笔者限于篇幅,仅从言语行为理论视角探讨语篇中存在的无意歧义。
2. 言语行为理论与语境
英国哲学家Austin对当时日常语言哲学的影响巨大,他于1952年开始以讲座的形式讲授《语言与行为》(Words and Deeds),于1955年在美国哈佛大学作题为《如何以言行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的讲座时首次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以此探求对人类语言本质的认识,后来该理论又经过Searle多次修正和发展。Austin认为,语言研究的主体并不应该是词和句子,相反应该是通过词与句子所完成的行为;任何一个言语行为都包含三种次行为:言内行为(locutionary act)、言外行为(illoccutionary act)、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act)。言内行为表达说话人(speaker)的字面意义(literal meaning),而言外行为通过字面意义表达说话人的言外之意与交际意图(hidden meaning between lines),即言外之音。言后行为指说话人的言外之意与交际意图被受话人(listener)或读者(reader)领会后所产生的言语效果或交际影响。Austin从说话这种行为中抽象出了三种行为,然而这种抽象并不是简单地把一个完整的语言行为像切西瓜一样分割成平等三块。Austin的抽象实际上是在不同的层次上或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同一事物。被抽象出来的东西之间不存在组合关系,而是蕴涵关系(顾曰国,1989)。正如Austin (1962:96)自己所解释:发音行为未必包含表意行为,而表意行为必定蕴涵发音行为。同理,要做言外行为,就一定要做言内行为;但要做言内行为,不一定要做言外行为。言后行为必定蕴涵言内行为与言外行为。例如:
(1)甲(对乙):“我不让你去。”
运用言语行为理论分析如下:
locutionary act(言内行为):甲对乙说出这句话。“我”指甲,“你”指乙。
illocutionary act(言外行为):甲说这句话的时候,实际上是在反对乙前去。
perlocutionary act(言后行为):甲通过说这句话,实际表达自己阻止了乙去。
在上例中,甲的言语效果“阻止乙去”这一言后行为蕴涵了甲的言内行为与言外行为,甲的言外行为是通过字面意义(“不让”)表达自己的意图。
后来,Searle (1969)在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基础上把言内行为进一步分解成发话行为(utterance act)和命题行为(proposition act)。发话行为指说话人通过运用一定词汇、词组或语句完成的行为;命题行为指通过做出指称或断定来完成的行为。言内行为具有以语法、字词、短语、逻辑、主位/述位结构等有形(explicit)标志为主的表现特征(陈海庆、张绍杰,2004)。然而,言外行为的实现有赖于受话人或读者的社会文化语境(context)与情景语境,从言语行为理论的这一层面来说,这时表达言外行为的语篇具有隐形性(implicity),言外行为有赖于语境中说话人与受话人的主观因素:两者的心智与外部世界相互作用产生的对认知、感情和知觉的主观意识。认知语言学的研究成果表明,言外行为中的言外之音有赖于人在社会文化环境中切身体验产生的心理活动(谢应光,2003)。否则,许多言语行为仅靠言内行为的字面意义是难以解释的。试分析Widdowson (1978:24-25)给出的例子:
(2) A:What are the police doing?
%%B:I have just arrived.
(3) A:That’s the telephone.
B:I’m in the bath.
A:Ok.
从例(2)和例(3)的字面意义来看,说话人A与B之间的对话没有任何意义,但从言外行为来看,说话人A与B之间的对话却是隐形相关联的,它们的内在含义不能从对话表层语句上反映出来。适当对原表层结构进行“补缺”后,以上对话的表层结构在受话人大脑中产生了下面的言语结构,并完成说话人的言后行为。又如:
(4) I feel cold.
该句子的句子义(sentence meaning)是“我冷”,而在不同的语境中产生不同的语句义(utterance meaning),表达不同的言外行为:1)暗示在场的某人关上窗户;2)提议换个暖和的地方;3)建议回家(回到屋里);4)希望有人把温度调高一点,等等(胡壮麟,1994:188)。
根据Austin等人的言语行为理论,说话人的交际意图指的就是言语行为的言外行为,其本身须表达三种意图:1)说话人的心理状况,称作“真诚条件”(sincerity condition);2)说话人的言语目的,称为“基本条件”(essentiall condition);3)说话人同世界状态的关系,叫做“先决条件”(preparatory condition)。同时,说话人与受话人在语境中只有通过得当的话语才能实现话语的语篇功能,否则,交际双方脱离共知的事实、知识,会话的目的、意图及相关的社会文化等因素,言语行为仅会带来语篇歧义。请看以下三例:
(5)“几点啦?”
(6)“猪你快乐。”
(7)“鼠年鼠钱鼠得手发酸钱财鼠不胜鼠!”
从言外行为理论来看,要理解上面的实例,离不开具体语境。在例(5)中如果该语篇出自一位正在批评学生迟到的教师,其言外之义不是询问时间,而是委婉地责问学生为什么迟到。而要理解例(6)和例(7)的前提是,交际双方都有共知的事实与常识:猪年祝贺、鼠年发财等文化常识。否则,单从言内行为来看,例(5)的字面意思是试图打听具体时刻;而例(6)和例(7)的字面意义叫人看了不知所云,例(6)甚至让人产生语篇歧义:猪,你快乐?同样例(7)也会让人误解为:“输”钱“输”得手发酸,钱财输不胜输。这种让人望“文”生“义”的语篇歧义现象生活中数不胜数,如网上有人谑称电器品牌“TCL”为“太差了(拼音首字母缩写)”。
3. 语境与语篇歧义
Lyons (1995:258)明确指出,语篇与语境两者之间的关系互补,互为前提。语篇在语境中产生,而同时语篇又可以改变影响语境,甚至重构语境。语境通过制约语篇的意义而产生言外之意。
而Halliday&Hasan (1985)认为语境和语篇是同一种现象,把语境比作是“气候”(climate), 把语篇比作是“天气”(weather),生动描绘了两者的互动关系。他们同时认为语境语篇之间存在一种双向的预测关系(bidirectional prediction),即语境是语篇产生的环境与依据,知道话语范围、话语基调、话语方式后,受话者或话语参与者能对接下来产生的语篇结构、话语发展倾向作出较准确的推测,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熟悉某一模式的电影或电视剧题材后经常能猜测某个角色的话语内容的理由。此外,Halliday&Hasan认为语境语篇之间存在互动互创的关系,换言之,“语境创造了语篇”,“语篇又能创造新的语境,创造一个新的话语世界或者说是一种虚拟现实”(朱永生,2005:26)。语篇中某些部分因语境变动,其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就会产生不同理解,导致语篇歧义(杨永建,1996)。项成东(2004:8)指出,语篇歧义是指语义在语篇层处于不确定或模糊不定的状态,或对语篇中某些部分的理解不同而造成的语篇模糊。
受话人或读者对语篇的理解同时涉及对不同语义的理解,至少包含对四种不同层次语义的理解(韩晓玲,2002):1)概念意义(conceptual meaning);2)命题意义(propositional meaning);3)语境意义(contextual meaning);4)语用意义(pragmatic meaning)。笔者认为,对于概念意义与命题意义两个层次语义的理解属于言语行为理论中言内行为理论研究,言外行为与言后行为离不开语境意义和语用意义。为了避免语篇歧义的产生,Halliday&Hasan (1985:36)认为人们每天都在进行从情景到语篇和从语篇到情景的推理。他们(1985:56)还指出,在语篇的生成过程中,说话人应当考虑下列5种因素:
1)哪些成分必须出现;
2)哪些成分可能出现;
3)它们必须在什么位置出现;
4)它们可能在什么位置出现;
5)它们可能出现的频率。
4. 语篇歧义的成因
4.1 语境意义缺省产生语篇歧义
语境意义和言外行为理论表明语境的构成涉及面广,任何语境因素的缺损都可能对语境的功能产生影响,导致语篇歧义的产生。
4.1.1 上下文语境意义缺省产生语篇歧义
言外行为的实现有赖于上下文的完整性,尤其是当语篇中的施事受事同体的句子,如果脱离了上下文,言外行为则产生语篇歧义。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在《歧义类例》里讲了一个笑话:
(8)某游行节日前夕,一位负责筹备的女同志宣布:“今年游行,女同志一律不准穿裤子!”
吕叔湘先生解释说:这句话的语篇歧义不在说出来的部分,而在没有说出来的部分。从言内行为来讲,这句话没有任何字面意义或语法意义的错误。只因语境意义缺损,没有把该说出来的部分说出来,即应当将“只准穿裙子”等语义补充完整。因为语义缺省,造成语篇歧义,定会引起听众的哄堂大笑。
(9)连杨院长都不知道。
(10) He beat that woman with a book.
显然,例(9)的语篇歧义在于歧义句的两种理解:1)不知道有杨院长这样一个人存在;2)杨院长还不清楚某人或某情况。如果要完整地实现例(9)的言外行为则只需对上下文稍加补充:如果加上“她曾给你们班授过课呢!”,则可以理解为第一种语义;如果加上“全院学生逃课了!”则可以理解为第二种语义。而例(10)的语篇歧义在于对该句短语“with a book”施事者的两种理解:是他用书打女人呢还是他打手里拿书的女人?类似歧义,只有补全上下文,语篇歧义才能消除,实现言外行为。
4.1.2 背景语境意义缺省产生语篇歧义
说话人与受话人、交际双方所涉及的事情或人物都包含一定的背景,如共享知识(shared knowledge)、思维习惯、社会文化、风土人情、历史常识、事物的现状等在语篇内,说话人常在已知背景语境的的制约下表达自己的思想,受话人如果仅知道话语的字面意义,那除了能实现言内行为外,言外行为与言后行为就根本无法进行。曾有一台综艺小品节目《卖书》,外国留学生同个体书贩子的对话如下:
(11)留学生:你有《老子》吗?
书贩子:有,那是我爸爸。
留学生:有《孙子》吗?
书贩子:那是我儿子的儿子,还没生呢。
留学生:有《庄子》吗?
书贩子:有哇,你问这干嘛?我家住在李家庄。咱北方叫庄子,南方叫村子,那云南边疆,叫寨子。
留学生:你真有学问!
书贩子:哪里哪里。买点什么书?
留学生:不买啦,Good-bye!
(项成东,2004:48)
书贩子与留学生之间的文化知识语境明显形成了语境差异,整篇交流歧义不断,尤其是说话人(留学生)的“你真有学问”竟使受话人仅听懂字面意义而未能领悟其言外之音,仅完成了言语行为理论中的言内行为,导致交流失败。
4.2 语义“空位现象”产生语篇歧义
语篇中各句子的内涵意义(connotative meaning)本身存在“空位”现象,在话语行为中容易让人产生其它的联想意义(associative meaning)。某高校教学楼门口曾悬挂一招牌:
(12)穿拖鞋者不得进入教学楼。
从该公共标示语的言内行为来看,其意思是指穿拖鞋的任何人都不允许走进教学楼。然而该句子的内涵意义隐含语篇歧义:不穿拖鞋者方可入内。所以,一天当一位衣着时尚的女孩穿着拖鞋正欲入楼被值班人员制止时,该女生看着招牌,不慌不忙提起自己的拖鞋,光着脚丫径自走入教学楼,并笑着留话说:“我没穿拖鞋可以进楼了吧!”显而易见,这条公共标示语并未有效实现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后来,该校模仿酒店,电影院的公共标示语衣冠不整者不得入内。这样修改后,标示语中的“空位”语义便被清除了。
此外,在英汉两种语言中,说话人常常有意利用修辞手法、逻辑推理、认知图式、读者和受话者的心理等方面来引起语篇歧义,其成因在于说话人的“有意歧义”,在此不一一阐释。
5. 结语
笔者旨在通过从言语行为理论的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的不同层面来分析语境与语篇的关系、语篇歧义产生的成因。Austin等人的言语行为理论不但可以用来关注分析语言现象,而且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利用语言之外的经验现象,使人在生活、工作、学习中减少无意语篇歧义,增进对语言本质的认识。
摘要:本文从言语行为理论视角分析了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与语境、语篇的关系, 用实例探析了语篇歧义产生的成因。本文认为Austin等人的言语行为理论可以用来分析语言现象, 帮助人们减少无意语篇歧义, 增进对语言本质的认识。
翻译中的连贯-言语行为理论视角 第9篇
关键词:术语翻译 言语行为理论 准确性 一致性
一、引言
术语是专业语言的核心和灵魂,术语的标准化对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术语翻译的具体标准跟所有翻译一样,第一个要考虑的也是准确性”(姜望琪 2005:80)。语言学术语的译名亟待规范,语言学术语的翻译问题也值得专门探讨(罗天华 2012)。王宗炎(1987)提出术语译名的六条原则:通用、准确、明白、简洁、有系统性、有区别性。赵世开(1992)把语言学术语的译名简化为三条:准确、好懂、照顾系统。从上述对术语翻译的论述可见,“准确”是术语翻译中需要遵循的第一原则。语言学术语的翻译存在不一致和不规范的现象,表现为两个方面:同一个术语有不同的中文译名,且各个中文译名的意思相差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术语的准确性;不同理论中的术语又有相同的中文译名,造成了混淆,失去了区别性。这些现象影响到对语言学的理解和学术交流。作为现代语用学最重要的理论来源的“言语行为理论”[1],其译名以及相关术语的中文翻译也存在着译名不一致、和原文所表达的意思不同甚至错误的问题,同时这一理论又和其它语言学理论的中文译名相混淆,缺少区别性,而这一问题得到的关注却很少。系统地梳理和甄别这一理论的概念体系,根据原文探讨各个相关术语的确切涵义和所指,区分该理论和其它理论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内容方面的不同,有助于找出恰当、贴切的中文译名。
二、文献综述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是二战后英国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奥斯汀(1962~2002)首先提出的。奥斯汀属于日常语言学派,研究非理想化的语言和人们熟视无睹的现象。在他之前,大多数人都没有关于“言语行为”(speech act)的概念,他们把语句看作在实际上与陈述相同的东西,并且用研究语句的方法来研究陈述。由于奥斯汀、维特根斯坦和其他所有哲学家的工作,人们开始认识到,语言学习中所涉及的东西并不仅仅是抽象的语句形式,而是使用这些语句实施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正是通过说出这些语句完成的。这种认识为研究语言哲学指明了一个新的方向,将语言研究变为人类意向行为的一种形式,由此产生了“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在语言哲学中,整个“言语行为理论”是对传统的语言研究狭隘性的一个非常了不起的突破。
奥斯汀打开了语言学研究的新领域,他研究的具体问题是人们如何以言行事。他之前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仅关心命题的真伪问题,但奥斯汀发现,很多情况下,人们说一句话并不是要表达一个命题,而是要做一件事情,例如宣布开会或给一个婴儿命教名(christen),这就是以言行事(陈国华 2007:F24)。
国内对于奥斯汀的介绍和引进始自1979年许国璋(1991)对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如何以言行事》)的摘译和介绍。近四十年来对奥斯汀及其理论的研究从未中断,一类研究主要集中于语言学领域,侧重于对“言语行为理论”的阐释和发展。一类研究致力于探究奥斯汀理论的哲学渊源和哲学意义。第三类研究属于应用研究,主要是将“言语行为理论”应用到不同研究领域。除了传统的领域如运用该理论研究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反讽(曲家丹 2006)、英语教学、翻译、广告、跨文化交际等等之外,有些研究也结合了较新的领域。陈海庆、张绍杰(2004)将之应用于分析语篇连贯性的问题。刘风光、张绍杰(2007)运用该理论中的以言行事分析诗歌语篇问题。付习涛(2004)认为“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为自然语言处理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尽管上述研究涵盖了“言语行为理论”的很多方面,但是都未关注一个问题:“言语行为理论”这一中文译名是否确切,是否准确反映了原本的意义。特别是speech act theory,其最普遍的译名是“言语行为理论”,但是这一译名和另一常用的语言学术语“言语行为(verbal behavior)”完全相同,使人无法区别二者的异同。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是奥斯汀自创的体系,概念是新的,术语也是自撰的,他将“言语行为”分为三种: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初学者很难理解其中的前缀il-,per-,将它们翻译确切则更为困难。
最早关注这一问题的是陈国华(1984:35)。他将speech act这一术语译为“言语动作”而不是沿用已有的“言语行为”。他认为有两个原因:1) 将act译为“行为”,其汉语意义与behaviour(行为),无法区别,而verbal behavior(言语行为)又是语言学的一个常用术语;2)acts是可数名词,“动作”也是可数名词,(如two directive acts指两个指使动作),而“行为”前面的量词只能是“种”,不能用来翻译单位意义上的acts。尽管这一探讨很有意义,但是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固有的译名仍然被沿用下去。
王宗炎(1987)讨论了翻译中术语译名的问题,认为有如下的原因会导致译名的错误:1.误解原文,如对乔姆斯基的术语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误解而译为“语言习得方法”,而乔姆斯基实际上讲的是人类大脑中的一种机制(mechanism);2.原文意思清楚,译名意思含混;3.原文一名一义,译文一名两义;4.两个原名意义各异,译名的界限不大分明。他也分析了“言语行为理论”的涵义以及它所包含的三种行为: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在理解上的困难以及给翻译所造成的困难,但是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译名。本研究在对“言语行为理论”的涵义以及相关的译名进行仔细分析梳理后,发现其译名的翻译所存在的问题和王宗炎的归纳基本吻合。
三、“言语行为理论”以及相关术语的译名辨析
通常speech act theory被译为“言语行为理论”,《现代语言学词典》也使用了这一译名,但是该译名和语言学中常用的另一个由斯金纳首创的理论verbal behavior完全相同,因此,这一译名存在的问题有两个方面:和原文的意思有偏差;原名名字意义各异,译名界限不清,一个译名对应了两个原名,失去了术语该有的区别性。speech act theory和斯金纳的verbal behavior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内容上都完全不同。verbal behavior 和speech act都是各自研究领域里重要的术语,作者选择某个单词自有其意图和含义,而汉语却用完全相同的字眼表示,未免会引起混淆和误解。Verbal Behavior是斯金纳的代表作,属于行为主义语言学说,是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哲学和心理学理论基础。斯金纳认为人类的语言行为不只是简单的刺激和反应,他研究可观察到的行为,以及为什么有这种行为,该行为是如何形成的,属于行为学的一种。其研究对象是可见的,能说出因果关系的,可控制的。behavior一词被翻译成“行为”由来已久,如behaviorism被翻译成“行为主义”。
查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verbal:1a:of,relating to,or consisting of words b:of,relating to,or involving of words rather than meaning or substance
behavior:1a:the manner of conducting oneself b:anything that an organism does involving action and response to stimulation c:the response of an individual,group,or species to its environment.
中文维基百科对行为的解释:行为是指人类与其他动物的动作、行动方式,以及对环境与其他生物体或物体的反应。词性为中性。在人类或其他群居动物的社会里,有一些行为是不被接受的。对动物而言,行为可以是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可以是自愿也可以是非自愿的,而且受到内分泌系统与神经系统的控制。综合上述释义可见,verbal behavior译为“言语行为”符合源语言的含义和用法。
和斯金纳一样,奥斯汀也创造了新术语,而这些术语对于理解奥斯汀的意图很关键,术语理解不准确,对其理论的理解也会有偏差。因此其理论中术语的中文译名不可忽视。奥斯汀主要关注说话的作用和说话者的意图,研究非理想化的语言和人们熟视无睹的现象。他不研究言语如何起作用以及人的表现,他关注的是不同情况下说话者不同的目的,强调的是言语的交际及效果层面。
查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speech:1a:the communication or expression of thoughts in spoken words b:exchange of spoken words
act:a:the doing of a thing b:something done voluntarily
由上述释义可见,speech 侧重于交流,符合奥斯汀关注说话者意图的研究目的,而act侧重于某一具体动作,正是奥斯汀(Austin 1962/2002:94)所强调的“就通常意义而言,‘说某事的举动,如‘封……为爵士,就是以言行事,因此在这个层面就是研究言语,或者是整个言语的举动”[2]。克里斯托(Crystal 2008:446)认为,奥斯汀所谓的speech act并不是仅仅指 an act of speech(张嘴说话)这一动作,而且指a communicative activity(交际活动),并且交际活动是其术语的重心所在。其翻译不仅要表达出系统性,还要表达出区别性,因此,将speech act theory译为“言语行为理论”,既和已有定名的“verbal behavior”相冲突,也不完全符合奥斯汀的本意。“言语举动(speech act)”(陈国华2007:F24)这一译名既可以避免和verbal behaviour的译名相冲突,又强调了“说话”这一具体动作和交际目的,更为符合奥斯汀原意,同样,speech act theory可以译为“言语举动理论”。
而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中的三个acts: 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的中文译名情况更为复杂。最常用的是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其它相对应的译名分别还有:1.以言指事,以言行事,以言成事;2.言内力,言外力,言后力;4.说话行为,施事行为,取效行为;4.话语行为;5.话语施事行为,话语施效行为。这些译名是否全面准确地传达原文的意义和内涵,还需要对原文进行深入的解读。
细读原文,先看奥斯汀如何阐述“locutionary act”。“言辞举动”大约等于说出某种感觉和指称,这还是相当于传统意义上的“意义”[3]。(Austin 2002: 109)由原文可知,“言辞举动(locutionary act)”只是奥斯汀把言语举动抽象化后所分析出的其中的一个层面,并无内外之别;奥斯汀也阐述了关于“言辞举动(locutionary act)”和“以言行事举动(illocutionary act)”的关系,“我们可以说,通常而言,实施‘言辞举动本质上也是实施‘以言行事举动,这是我打算采用的术语。因此,在实施一个‘言辞举动时,我们也在做这样一个举动:问或回答一个问题,给出信息或确认或警告。”[4](同上:98)可见,“以言行事举动(illocutionary act)”是同一言语举动的另一个层面,查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in- or il- or im- or ir-意为in,within,toward,所以将其译为“言外行为”正好与原意相反。奥斯汀对另一个术语“言辞取效举动(perlocutionary act)”的表述是:再进一步讲,实施一个言辞举动的同时也在实施一个以言行事举动,同时也还在实施另一种举动。说某件事常常是,甚至通常是对听众,说话者或其他人的感情,思想产生某种效果…我们把实施这种举动称之为“言辞取效举动(perlocutionary act)”[5](同上:101)。
这段话更加清晰地阐明了所谓的三个acts并非把一个言语举动切分为三,事实上是做了一个言语举动就一定同时有这三个举动,奥斯汀原文一直用的是“sense”,即从不同的层面来剖析同一言语举动,也即在阐释奥斯汀理论的核心“说话就是做事”。“per-”在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中的释义是through,所以perlocutionary 表示透过locution完成的举动。姜望琪(2005)在分析了奥斯汀的理论和原文之后,也认为在实施一个locutionary act时,也是在实施下列行为,如提出或回答问题,提供信息、保证或警告,宣告一个决定或表达一种意图,认为奥斯汀在挑战传统的把说话和做事、言论和行为对立起来的观念。如果将locutionary act译为“言外行为”,就将其理解为游离于言说之外的行为,如此奥斯汀所谓的“说话也是一种行为”就成为毫无意义的命题。另一方面,将三种acts译为“言内力、言外力、言后力”则忽略了奥斯汀在阐述该理论时所强调的“言语是一种具体举动”,而且,“力”和acts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没有对应之处。因此,本文认为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较为确切的译名分别为:1)言辞举动(locutionary act);2)以言行事举动(illocutionary act);3)言辞取效举动(perlocutionary act)(陈国华 2007:F24)。
四、结语
原则上一个术语指称一个概念,一名一译是理想的,但在实践中很难做到。准确地翻译术语需要研究其概念、所指对象、文体特色、语义区分度、语境以及术语产生的背景。术语译名的统一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过程,在一定时期内多个译名并存的局面常常存在,原有的译法可能会被新的译法取代。在遵循一定的术语翻译原则的基础上,逐渐地规范术语翻译,促进其标准化,不仅是语言学发展的要求,也是翻译学研究的要求。
注释:
[1]“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中文译名,但是和另一语言学理论“verbal behavior”的中文译名完全相同,本文将会详细对比二者的异同。
[2]英语原文:the act of‘saying somethingin this full normal sense I call,i.e.dub,the performance of a locutionary act,and the study of utterance thus far and in this respects the study of locutions,or of the full units of speech.
[3]英语原文:A locutionary act is roughly equivalent to uttering a certain sense and reference,which again is roughly equivalent to“meaning”in the traditional sense.
[4]英语原文:To perform a locutionary act is in general, we may say,also and eo ipso to perform an illoctionary act,as I propose to call it.Thus in performing a locutionary act we shall also be performing such an act as:asking or answering a question,giving some information or an assurance or a warning.
[5]英语原文:There is a further sense(C)in which to perform a locutionary act,and therein an illocutionary act,may also be to perform an act of another kind.Saying something will often,or even normally,producing certain consequential effects upon the feelings,thoughts,or actions of the audience,or of the speakers,or of other persons.…we shall call the performance of an act of this kind the performance of a“perlocutionary”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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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中的连贯-言语行为理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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