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精选12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1篇
一、陇西县晟农农副产品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功做法
㈠突破瓶颈, 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抱团规模经营
陇西县晟农农副产品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建立价格及供求信息共享平台, 以手机短消息 (飞信) 等移动互联网技术, 定期向社员征集信息并及时公布, 实现了联合社各成员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良好合作氛围。同时, 通过搭建平台, 促使联合社各成员之间互通有无, 互补不足, 形成了“一人牵头, 大家受益”和“相互抱团, 货源共享”的农产品外销格局, 减少了流通环节, 提高了规模效益。
㈡破解融资难题, 建立了有效机制
积极探索融资新模式, 制定完善了农联社《服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建立了“农联社对社员贷款担保, 社员互保, 互保小组为农联社反担保, 社员以自有资产做抵押对互保小组反担保”的贷款担保机制, 与各商业银行合作, 获得贷款5300多万, 有效破解了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为全县合作社的良性发展树立了榜样, 有力地带动了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
㈢多种形式拓宽销售渠道
先后在广州、成都、长沙等地建立终端市场销售网点, 完成了终端市场的有效对接, 打开了销路;并通过铁路专列、公路货运等点对点销售, 减少了销售中间环节, 降低了成本, 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
㈣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采取统一价格、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等各种有效措施, 有效遏止了压级压价、囤积居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规范了市场秩序, 降低了运营成本, 增强了陇西县优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扩大了合作社在农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真正达到了合作社和农户互赢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
㈤规范自身运行机制
联合社成立以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及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探索建立了切实可行的行业规范和监督办法, 使联合社运作切实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 形成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有效机制, 有效促进了合作社建设的良性发展。
当然, 在联合社发展壮大的过程中, 还存在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内部管理有待加强, 合作共赢的意识、品牌意识有待提高, 融资渠道及模式有待拓展, 营销网络有待开发等, 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渐予以完善和改进。
二、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思考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健康发展, 要在“实”字上做文章, 实实在在的干事, 如规划、良种推广、原原种的应用、标准化的生产等。在“带”字上求突破, 主要是带动合作社社员抓好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工作。在“联”字上找出路, 主要是要发挥各合作社的优势, 做大做强生产基地及销售网络。在“统”字上求发展, 坚持统一品牌、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销售、统一价格的“五统一”格局。在“规”字上求生存, 要根据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约束自己, 使合作社让群众认可、组织放心、市场接纳。
㈠围绕优势主导产业, 加快特色品牌建设
要紧密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实际, 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民之间、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大联合, 坚持无公害生产, 走品牌兴社、品牌强社的道路, 使合作社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主力军, 各类农业综合技术试验示范的实践者, 农业标准化的“排头兵”。
㈡坚持优质高效服务, 提升规范化建设
严格行业自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和做大做强的根本保证。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各项规章制度, 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行业规范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的长效机制, 促进合作社建设步入良性发展的工作轨道。
㈢创新经营理念, 拓宽销售渠道
针对农产品量大、质优、卖难的实际, 大力发展以农产品网络交易为主的电子商务, 尽快实现网络销售和实体经营相结合, 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 有效解决“农民增产不增收和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㈣创新经营服务模式, 破解融资难题
要继续落实或创新联保惠农贷款模式, 重点要在合作社社员的融资上求突破。同时, 要对合作社及社员加强诚信理念教育, 确保融资促发展、发展促还贷, 达到“银 (银行) 社 (社员) ”共赢。
㈤积极争取项目扶持, 推动示范社创建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定义 第2篇
东营信达联合社定义:按照自愿原则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单位的社员和主要服务对象,不同职能的涉农部门和生产流通龙头企业参与,通过共同入股形成利益共同体,实行“民办、公助、党领导“,对外参与竞争,对内做好服务,为实现共同愿景而努力奋斗的合作经济联合组织。
发展思路:围绕做大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增加农民社员收入,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本成员和主要服务对象,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农村金融等部门参与,形成利益共同体。
职能:指导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与品牌化经营、合作社财务管理、资金支持、市场考察分析、技术推广指导、产品购销、会议推广运作、农业项目申报、社员发展与培训、经验交流、领导邀约、信息沟通及搭建网络信息平台等。 简介:东营信达联合社位于广饶县潍高路南亿丰国际广场,注册资金5000万,是在10多家专业合作社以及涉农企业参股共同合作的联合社,以不断密切与农民的关系为目标,以直接组织和服务农民为根本任务,以完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和新时期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弘扬“围绕中心、服务三农、联合合作、富民强社”的联社精神,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恢复和重塑合作社的基层组织,重新构建起合作社的基层组织网络,进一步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并在社内部建立农民资金互助部,为社员提供入股、借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社员共同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第3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现代农业的发展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息息相关,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而如何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专家也提出了很多建议;结合农广校及许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笔者认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应当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开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强烈的教育培训需求
毛泽东同志曾明确指出,农民教育必须坚持两条原则:一条是群众的实际上的需要,而不是我们脑子里幻想出来的需要;一条是群众自愿,由群众自己下决心,而不是由我们代替群众下决心。他认为只有坚持这两条,农民教育才不会流于形式。
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人力、智力资源支持。为了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作用,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合作社必须提高成员素质,增加产品附加值,拓展市场前景,增强服务能力。特别是规模较大的合作社,如许昌县金牛肉牛专业合作社、鄢陵县富民生态产业专业合作、禹州市实佳农机专业合作社,由于达到一定的专业生产规模,产品商品率提高,技术和市场风险也日益增大,必然要求生产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甚至要求生产者必须接受过职业培训,才能确保增产增收。同时随着专业化生产规模的扩大,面对市场竞争压力,需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推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教育培训有着强烈的内在需求。只要农民有需求,我们就成功了一半。
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具有多种优势
1.解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人员组织问题
作为农民教育培训的专业机构、农业科技广谱性培训的主渠道和农民中等职业教育的主阵地,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项事业上,农广校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根据历年农广校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的实际情况来看,基本上都存在着人员组织困难的问题。而如果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就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成员基本固定,联系方便,容易组织人员,可以说是招之即来;其次,学员集中,方便送教下乡,利于农民就近参加培训;第三,合作社成员以专业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等为主,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的要求,也便于确认学员身份,培训过程中也能做到有组织有纪律。
2.解决教育培训的针对性问题,提高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农广校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开展新型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能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充分满足农民的需求,有效激发其学习积极性。
根据农广校历年进行农民培训的经验来看,许多地方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教学内容没有针对性,难以满足不同诉求农民的需求,因而不同程度地脱离农民的实际需要,以致增收致富的效果不明显,影响了农民参加培训的热情。而主要依托当地主导产业或优势产品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同行业、同领域的农户组成,大多数合作社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成员具有鲜明的共同需求。因此,合作社可以针对社员的共同需要组织教育培训。并且基于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机制,农民社员对其教育培训事业有着实实在在的发言权,是典型的参与式教育培训,与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同时合作社还可以通过补贴培训费用、为参训社员提供信用合作或贷款担保、训后技术指导等措施对农民社员接受教育培训形成有效激励,提高其接受教育培训的积极性。
3.解决培训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
历年的农民教育培训,试验实习场地的选择对农广校来说都是一个头疼的问题。很多农广校都没有自己的实训基地,造成学员现场实习困难,效果不佳。如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可以较好的解决这个问题。规模较大、发展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建立了优良品种和生产工艺示范性生产、加工基地,利用其自身拥有的现成场地、资源,可以就近解决实验实习问题,不但农广校节约了办学成本,合作社也增强了培训实力,并且增加了培训方式的多样性。通过现场实习,可以做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同时能面对面因人、因材施教,有利于学员学以致用。在集中培训后还可以通过合作社专职技术人员的检查,发现和解决部分社员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培训的效果。
4.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成效
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有利于农民全面、可持续地学习先进农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文化知识。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一个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使农民在组织管理、分工协作、接受信息、科技应用等方面得到锻炼,提高了合作意识、科技意识以及适应市场经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同时提高了农业科技人员对先进信息工具的使用能力。农广校还可以根据合作社社员的需要将培训内容拓展到涵盖产前、产后的相关领域,组织农业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生产质量管理、市场信息讲座,创业理财等技能培训,多方面拓展农民的知识面。并且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形态的组织,也是个社会群体组织。培训过程中通过与合作社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寓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教育于娱乐中,还能影响农民的生活方式,促进现代化农民意识的形成,改变乡风民俗,弘扬互助、诚信的道德价值观念,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
5.有利于促进多方协作,资源综合利用,实现双赢
农广校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可以互通有无。农广校利用自身的教学体系、教学资源、教学师资优势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提供智力支持,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为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注入新鲜血液,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步入正轨增加正能量;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自已所专注的领域,长期从事一种农产品的经营,经营时间长,稳定性强,有助于推进长时期、有计划、有反馈的农民职业教育,可以更好的发挥培训的效果,实现农业生产水平的更新升级;农广校还可以作为一个桥梁,联系与合作社有着密切关系的龙头企业成为合作社的战略合作伙伴,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三、许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有良好的办学基础
截至2013年底,许昌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79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21家、市级示范社106家;入社成员5.66万人,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了专业的服务网络;涵盖了种植、养殖、畜牧、水产、农产品加工、农机、农技、植保服务等多个领域;基本形成了多产业、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专业合作经济发展格局。如果农广校通过筛选,依托规模大、综合实力较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群众基础好、学习热情高的合作社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必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之,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是以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专业大户、合作社负责人作为主要对象开展综合性教育培训的,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的要求,有利于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提高教育培训效果,带动更多农民参与到其中来。
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向联合是必然趋势 第4篇
1 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产生原因
从合作社到联合社, 代表着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的出现, 必然使得组织系统内部的某些潜在利润得以实现。
潜在利润是一种在已有的制度安排结构中变迁主体无法获取的利润 (可以理解为制度不均衡时的获利机会) , 是诱使行为主体和决策主体自发进行成本收益比较并实施制度创新的根本动力。
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契约安排, 使得单个合作社无法实现的潜在利润得到了实现。
第一, 合作社之间的契约联结机制, 使得联合社能够实现规模经济。通过一定的契约关系, 合作社实现联合与合作, 能够使合作社变“大”、聚“力”、做“实”, 可以迅速提升生产经营规模, 建立起与农业企业谈判的基础, 从而能在生产资料、服务与产品等方面获取更多的利润, 实现单个合作社无法达到的规模经济。
第二, 联合社内部的契约联结机制, 能够实现外部经济内部化。在联合社内部, 合作社之间达成了互惠互利的契约联结机制, 这种契约既包含了纯粹的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称为“显性契约”) , 也融入了农村社区、宗族、乡亲之间的互助机制 (称为“隐形契约”) , 从而使合作社为其他合作社提供产品和服务时产生的外部经济, 在联合社内部得到回报, 实现外部经济的内部化。
第三, 联合社内部的契约联结机制, 能够分散单个合作社的风险。联合社将各种类型的合作社统一到同一个制度框架下, 在实现优势互补的同时, 还能够降低单个合作社在面临生产资料市场、技术市场、农产品销售市场、金融市场时的不确定性和弱势地位, 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第四, 联合社内部的契约联结机制, 能够节约合作社的外部交易成本。例如, 联合社通过纵向一体化的方式将产品上下游之间的各合作社组织起来, 形成利益共同体, 能够有效地降低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的交易成本。
2 联合社内部不同契约联结方式的特点
据调查, 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主要有生产型联合、销售型联合、产业链型联合、综合型联合等四种类型。
2.1 生产型联合社
生产型联合社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 主要生产某地区的某一种名、特、优农产品; (2) 积极吸纳相同产品的专业合作社加入, 以尽快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 获得规模经济; (3) 着重提高生产的标准化、机械化、现代化水平, 并尝试开展初加工、直供直销等业务, 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 (4) 需要经营实力突出、声誉较好的专业合作社牵头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
2.2 销售型联合社
销售型联合社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 主要从事蔬菜、水果和其他农产品生产、粗加工和销售, 靠近终端消费市场; (2) 大力发挥核心成员社的带动作用, 与其他合作社开展深度、广度不同的业务协调; (3) 积极通过“农社对接”等方式稳固销售渠道, 努力把成员合作社的产品以更少环节、更优价格销售出去; (4) 注重培育联合品牌, 将成员合作社的农产品细分并进行差异化营销。
2.3 产业链型联合社
产业链型联合社具有以下特点: (1) 生产技术、管理方法、销售渠道等依托农业企业, 企业牵头成立的专业合作社是组织核心; (2) 企业一般是农资生产商或农产品加工销售商, 需要用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来稳定农资销售或原料收购; (3) 产业链整体协作紧密。
2.4 综合型联合社
这类联合社的特点是: (1) 植根于传统农村社区, 成员分布的地域性很强, 多以县、乡 (镇) 为边界; (2) 成员以本地区的各类合作社为主, 并广泛吸纳农户、农业企业等加入; (3) 服务内容和形式灵活多样, 经营范围会根据自身需要、社区需求和市场情况不断拓展; (4) 成员主要从联合社获得各类服务, 而很少与联合社发生交易。
3 启示与思考
通过分析我国现有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契约联结机制可以发现, 联合社的出现有着其深刻的制度根源。从联合社的成立及其发展类型来看, 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第一, 我国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可以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 这种组织形式是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关部门应该加快出台关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扶持政策。
第二, 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类型的分化有其内在的经济规律。针对目前已出现的各种类型的联合社, 要采取兼容并包、分类指导的方针, 在尊重基层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 鼓励农民合作社广泛开展联合与合作。政府部门要创造有利条件, 给予联合社合法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联合社形成诸如生产型联合社的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为销售型联合社提供农产品展示展销的平台和创造品牌的空间;引导产业链型联合社创新组织内部联结方式, 鼓励其向着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的方向综合发展;有序引导综合型联合社广泛开展各类支农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5篇
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本办法办理登记。
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在自愿基础上共同出资联合组建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登记机关。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住所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第五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成员以从事同类或有互补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民致富 第6篇
王峰黄花菜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5月,是一家集优质黄花菜生产及系列产品深加工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该专业合作社依靠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建立示范基地、育苗基地200余亩,直接带动200多户农民栽植黄花菜2000多亩,亩收入达2000多元,成为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社员+基地”的经营模式,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优质服务,产品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装箱、统一销售、统一商标、统一价格,实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合作社还建了办公用房、加工车间、库房、晾晒场等设施,并购进了日加工10吨黄花菜集蒸、烫、烘干为一体的生产线一套,并与大同市黄花菜总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梁村创锐苹果专业合作社的苹果园中硕果累累,合作社理事长李鹏鹏介绍说,他们的合作社组建于2006年,现有社员126户,农艺师3人,苹果园2000余亩。合作社致力于引进优质苹果品种,加强果园管理,推广富硒苹果生产新技术。由于合作社统一采购生产资料,降低了生产成本;统一产品销售,保障了产品价格,改变了过去一家一户经营、单枪匹马闯市场的现象,合作社社员收入普遍高于非社员农民的收入。
尧王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位于张庄乡涧头村,该合作社2009年3月成立以来,重点发展双孢菇生产,合作社由开始时的6名社员、种植双孢菇6组,发展到目前的18名社员、种植双孢菇40多组,种植面积达8000多平方米。合作社积极为村民提供菌种、技术和管理经验,年采摘鲜菇200吨,销售收入100多万元,户均收入5万多元,效益十分可观,激发了种植户的积极性。
目前,张庄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2家,社员1100余户。合作社在菜、果、畜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为农民提供优质的中介服务,对农民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和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农民参加农副产品洽谈会,使农民开阔了视野,掌握了信息,社员人均纯收入高出全县平均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7篇
会长马元彪同志受联合会委托对2014年工作情况向大会作了报告, 对2015年联合会将要开展的八项重点工作计划进行了介绍。参会成员对联合会提出的2015年工作计划内容进行了讨论发言, 发言内容主要围绕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资金问题, 种养殖技术问题, 合作社人才培训、合作社产品推介平台、网络宣传和发展电商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
最后, 甘肃省农牧厅农村经营管理处处长、联合会名誉会长徐麟辉同志做了总结发言, 对目前合作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合作社联合会如何运行和怎样宣传服务合作社会员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合作社社长要根据合作社产业情况找准定位, 设计生产适合合作社的产品, 要求合作社要建立长效机制以及诚信体系建设。对参会成员提出的资金瓶颈问题、技术与管理问题、人才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8篇
一、联合社发展的背景与动因
近几年来,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 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要求合作社必须进一步提高经营规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通过 “再合作”组建联合社, 无疑是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的最佳方式。
1.联合社发展的背景
(1)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经从 “数量增加”进入到 “质量提高”的新阶段。自2007年我国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 专业合作社大量涌现。据全国工商总局统计, 截至2013年6月底, 全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82.8万家。虽然实现了数量上的快速突破, 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仍然面临经营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力不足等问题, 难以与市场对接, 无法获得规模经营优势。越来越多的专业合作社意识到要以合作与联合的方式, 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议价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从传统合作向新型合作演化, 从单一功能向多种功能拓展, 从农户间互助向合作社间协作迈进。
(2) 各地出台了地方性的条例和实施办法。不少地方先后出台了支持联合社发展的意见条例和实施办法。例如, 天津市为支持联合社发展, 出台《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的试行意见》;湖北省从登记管理工作着手, 出台了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管理工作的试行意见》, 对联合社的设立依据、原则等进行规范;山东省从有效监管和规范化建设出发, 制定了 《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登记管理意见》。此外, 其他一些省 (市、区) 也做了相关规定。这些政策法规为联合社的成立奠定了制度环境。
2.联合社发展的动因
通过对国内多家联合社的调查分析, 合作社选择组建联合社、实现 “再合作”的动因主要有三点。
(1) 提高市场谈判地位是专业合作社 “再合作”的根本动机。与单个农户相同, 合作社仍然会面临市场谈判力弱的问题。面对大市场, 小合作社的生产和经营不可避免地受到挤压, 成员增收无法保障。因此, 成立联合社, 实现合作社 “再合作”, 增强价格谈判能力, 成为很多专业合作社的内在需求和现实选择。以山东临朐县志和奶牛联合社为例, 联合社成立之前, 乳品企业经常以乳原料质量不达标为由压低收购价格, 并以大笔欠款来威胁合作社低价供货, 给该地区的很多奶牛合作社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2010年10月, 佳福奶牛养殖合作社联合其他6家奶牛合作社, 注册成立了志和奶牛联合社。规模上去了, 合作社谈判能力也就增强了。联合社不仅帮助成员社结清了欠款, 还让乳品企业把收购价格提高到正常水平。
(2) 实现规模化发展是合作社 “再合作”的内在动力。单个合作社一般很难实现规模化发展, 也很难应对多变的市场需求。组建联合社, 通过各个合作社之间的抱团, 是合作社实现规模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例如, 北京绿菜园蔬菜合作社在开展 “农社对接”时, 就出现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 生产的30多个蔬菜品种, 不足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的需求。为了增加农产品的种类, 提高合作社的市场应变能力, 2011年4月, 理事长赵玉忠积极协调周边16家果品、中药材、畜禽等专业合作社, 成立了北菜园农产品联合社。此后, 联合社开办了网上商城, 并广泛吸纳其他省市区的专业合作社, 获得了更多优质农产品资源。目前, 联合社除了提供北京地区的优质农产品外, 还提供黑龙江的有机土豆、广西的荔浦芋头、甘肃的金丝枣等多个省的名特优农产品。
(3) 延长产业链条、拓宽发展空间是专业合作社 “再合作”的重要原因。单个专业合作社由于力量较弱, 往往处于产业链下端, 一般以产品的销售为主要的盈利方式, 较少有合作社能开展产品的初、深加工。因而合作社很难分享到产品增值的利润。一些合作社意识到通过联合发展, 延长产业链条是保证合作社拓宽发展空间的重要方式。河北邢台市聚农肉鸡产业联合社就是典型的代表, 该联合社通过合作社的再合作, 拓宽了养殖产业链条, 将链条拓展到了养殖饲料的生产供应与肉鸡深加工。
二、联合社的主要类型
由于资源条件、成立动因不同, 联合社的发展类型也存在差异, 既有单一品种联合的, 也有多品种联合的;既有沿产业链上下游联合的, 也有跨领域跨区域联合的;既有纯合作社自发联合的, 也有农业企业成立合作社牵头联合的。按照经营特点, 联合社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生产型联合社
生产型联合社是一种生产者联盟, 旨在通过合作社的联合来扩大生产规模, 节约成本。生产型联合社的特点如表1所示。如, 江西上高县汇农种植业专业合作联社就是一种生产型联合社, 它以 “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操作、现代化管理”为手段, 联合种植优质高产水稻近3万亩, 不仅大大降低了农资价格, 还显著提高了销售价格。山东诸城市北端茗茶叶生产联合社成立以来, 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 对品种的引进驯化、育苗、施肥、采摘、剪枝及越冬管理进行了统一技术指导, 对茶叶的烘炒、包装、销售进行了统一标准要求, 每亩茶园的产值由原来的2000元增长到8000元。
2.销售型联合社
销售型联合社是着眼于农产品流通环节, 通过联合不同种类的专业合作社来提高产品多样性、供给稳定性和销售盈利性的一种产加销同盟。这是当前联合社的主要类型。销售型联合社改变了每个合作社都要跑市场、搞销售的弊端, 摊薄了产品运输成本, 为创立联合品牌、提高经营效益奠定了组织基础。在湖北通山县九宫绿园种养殖联合社成立之前, 10家成员合作社的农产品覆盖全县13个乡镇, 涉及猪、兔、茶叶、蔬菜、药材等10多个品种, 但每个合作社都面临产品销售难题。2012年底, 合作社抱团成立了九宫绿园联合社, 并在武汉市区开设了2家社区直销店, 直供直销各个专业合作社的产品, 大大提高了经营效益。
3.产业链型联合社
产业链型联合社也叫一体化联合社, 是以农业企业牵头的专业合作社为核心, 以产业链协作为方式, 以提高链条整体的市场响应能力和盈利水平为目的的纵向一体化联合。产业链型联合社的上下游合作社联系十分紧密, 有助于减少成本、保障货源、稳固销售渠道。例如, 依托石家庄华森生物科技公司下设的养殖合作社而成立的河北邢台市聚农肉鸡产业联合社, 不仅以优惠价格统一提供鸡苗、饲料、兽药等, 还建立了肉鸡深加工厂。联合社成立不到2年, 已辐射邢台市8个县 (市、区) , 拥有专业合作社成员10家、大户成员375人, 养殖规模居河北省前列。又如, 湖北武汉天惠种养殖联合社是农资生产商天惠生物工程公司在2012年1月牵头成立的。通过产前农资、产中农技和产后销售等服务, 联合社的 “上游标准化生产能力, 下游品牌化销售能力”都不断提高, 吸引了大批专业合作社加入。目前, 该联合社已拥有种养殖合作社成员102家, 统一销售大米、蔬菜、食用菌、水果、水产、茶叶、蜂产品等上百个品种。
4.综合型联合社
综合型联合社是以社会化服务为纽带, 以增强社区成员联系、提高区域经济活力为目标, 通过资源整合而实现的一种区域性联合体。综合型联合社具有联合会的部分特征。综合型联合社能够充分整合社区内的各种资源, 有助于实现各专业合作社和其他成员的协调发展。河北灵寿县青同镇农民联合社是典型的综合型联合社, 现有专业合作社25个, 龙头企业6个, 村干部5人, 农户社员446名。联合社不仅指导成员合作社开展土地入股和连片流转试点, 协助流入土地的成员合作社统一规划, 搞农业观光示范园, 还推动5家养殖合作社和一个养殖企业联合实现 “养殖废料再利用”, 在解决了农村沼气发电时的粪便原料不足问题的同时, 改善了社区的生态环境。
三、联合社的运行机制
根据成员合作社之间 “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程度, 可以将联合社的运作机制分为紧密的产销一体化和松散的代买-代卖合作两种类型。
1.紧密的产销一体化
紧密的产销一体化运行机制一般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在紧密的产销一体化同盟中, 专业合作社一般采取入股的方式加入联合社, 构建出共有的产权基础, 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二是要求成员合作社接受联合社章程约束, 参与联合社的经营管理, 联合社有严格的民主决策程序和完善的 “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来保障成员合作社的利益。三是联合社向成员合作社提供生产资料以及技术服务。在这种联合社中, 合作社将生产产品转交联合社, 由联合社进行集中销售。联合社再将盈余按照合作社的交易量和股金进行二次返还 (如图1所示) 。
例如, 辽宁西丰县的众合肉鸡联合社、山西晋中市的牛奶联合社、黑龙江讷河市的大豆联合社等, 在产前以更低价格统一为成员社购买农资、设备等物品, 在产中负责技术指导和疾病、疫病防治, 并对收获后的达标农产品以统一价格收购和组织销售。联合社的经营收入主要来自以更低价格购买原料、农资, 以及从规模销售中获得的返利。在扣除经营成本和公积金后, 联合社的盈余按交易量和出资额分配给成员合作社。
当成员社涉及多个种农产品生产时, 联合社的运营方式主要表现在共用品牌与销售渠道方面, 对不同成员合作社的产品经营收益则分别核算。联合社的收入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销售成员合作社农产品获得的提成。二是借助联合社自有销售门店代销其他专业合作社的产品获得利润。在扣除经营成本后, 联合社再根据每个成员合作社产品交易资金比例进行二次分红, 如江苏扬州市的苏合润泽销售联社、湖北通山县的九宫绿园种养殖联合社。
2.松散的代买-代卖合作
松散的代买-代卖关系是指联合社通过不具有严格约束力的合作协议, 或向成员合作社提供种苗、农药、肥料等农资, 或收购成员社的农产品进行加工或转手销售。在这种联合社中, 一般会有一个实力较强的合作社行使联合社职能, 我们姑且称其为 “中心社”。联合社的运作实际上表现为中心社与普通合作社之间的合作 (如图2所示) 。在这种运营模式中, 中心社或联合社是成员合作社部分产品的销售服务代理或者中间经销商, 主要以购销差价或者下游收购企业的返利获得收益, 经营收入一般不会在成员合作社之间二次分配, 很少或完全没有建立 “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因此, 联合社更像是一个合作社联合会或合作社协会, 合作双方随时都可能单方面终止合作, 且不会遭受相应惩罚。不过, 代买-代卖式合作利益关系简单, 组织成本和运营成本都较低, 是目前联合社比较普遍的运行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 中心社与普通合作社之间也形成了一个双赢的格局。首先, 中心社收购普通合作社的产品, 本质上是对其生产能力的一个补充, 有利于中心社以较小的运行成本来稳定农资销售, 并稳定农产品供货来源, 获得多样化经营效益。其次, 对于普通合作社而言, 中心社的收购有助于扩到合作社的销售渠道, 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产品滞销问题。山东潍坊然中然农产品联合社和北京延庆县北菜园联合社就采取了这种运作模式。
四、联合社的实践效果与面临的问题
1.联合社的实践效果
从各地的实践来看, 联合社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经营规模与市场竞争力, 增加了农民收入, 促进了农业技术采纳, 改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1) 推动了生产的规模化。通过合作社之间的再合作, 联合社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如湖北随州农鑫粮食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将6个合作社进行生产联结, 迅速推动了当地粮食的规模化种植, 同时还采取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的运营方式, 既节约了生产成本又提高了经营收入。北京顺义兴农鼎力种植专业合作联合社在示范区承包土地6000亩, 建立了高端、观赏性高标准粮田。江西彭泽安泰农机合作社联合社, 通过联合的力量将农机服务覆盖到全县的80%以上, 承接了农作物大面积机耕、育秧、机播、机插、机防、机收和对外跨区作业等多项服务, 实现了农业生产全程服务的社会化。
(2) 促进了技术推广应用。联合社结合自身生产的需要, 直接与农业、科技等部门联系合作, 举办科学技术培训和科技示范活动, 并利用其市场优势, 引进新品种, 向社会传授先进技术, 提供科技服务, 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水平。广东惠州广博大种植专业合作联社, 与广东省农科院建立合作关系, 引进了一些新品种新技术;同时邀请一些专家学者, 对疫病防控, 田间管理等技术进行传授, 提升了生产能力, 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成员持续增收注入新的动力。
(3) 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山东高密和兴盛果蔬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后, 各成员合作社统一使用联合社注册的 “柏城”牌农产品商标、 “胶河土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以及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联合社凭借品牌战略, 与家家悦超市、高密金孚隆超市、高密东风商场有效对接, 并由原先的销往青岛、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 扩展到泰国、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市场。重庆菇娇香菇种植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前, 各香菇合作社各自为政, 销售市场受经销商制约, 生产资料市场受供货商打压。联合社成立后, 组建销售部和供应部, 打通了多个销售渠道, 如今每天都有4辆香菇运输车直供10 多个农贸市场和超市, 实现“小香菇”与 “大市场”的联结。
(4) 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联合社通过集中供应农资节约了生产成本, 同时采取统一销售的办法提高了产品市场价格。湖南汉寿围堤湖蔬菜专业联合社集中开展育苗、新品种引进、产品检测和成员培训, 使亩均生产成本降低123.3元, 销售成本降低22.5元, 销售收入增加了41.2元。地处弥河镇的青州市盘龙山山核桃专业合作社是山东潍坊然中然联合社的成员之一, 加入联合社前, 1斤核桃只能卖出18~20元的价钱;加入联合社后, 通过统一包装、分级销售等措施, 1斤竟卖到了26~28元, 最好时能卖到了每斤35元。
(5) 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联合社成员按照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种植的要求, 严格实行标准化生产, 帮助农户在品种选择, 肥料、农药施用过程中做到科学、规范、安全, 实现基层合作社与联合社两级检测, 有利于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 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优质的管理制度。潍坊市丰谷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昌乐县乔官镇为中心, 拥有高标准基地4800亩, 蔬菜大棚3132个, 联合社对出产的各种蔬菜严格把关, 由质检部负责对各项指标化验, 化验合格的出具各项指标化验合格证, 菜农凭证销售, 否则, 不允许进入市场。同时, 联合社主动与各地蔬菜批发市场搞好对接, 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质量安全不留空白。
2.联合社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 全国联合社的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需要认真总结和深入分析。
(1) 法律政策支持不足。虽然国内已有不少省市出台了联合社的登记管理办法, 如湖北、山东、天津、河南等。但是中央层面还没有出台相应的联合社登记管理办法, 尤其是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还未涉及到支持联合社发展的法律法规, 联合社的发展面临着 “无法可依”的窘境。这也直接导致了在不少地方, 联合社还面临着登记难、注册难的问题。
(2) 联合社运行机制不规范。联合社是合作社的 “联合”, 理应按照民主决策的方式进行日常工作的管理。但是许多联合社还尚未建立合作社之间的民主管理机制, 不少联合社在管理中出现了某一个核心合作社控制的问题。例如, 在河北邢台市肉鸡产业联合社中, 联合社的大小事务基本上都是由核心合作社聚农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独立决策。再者, 当前联合社的联合形态还比较松散, 各合作社之间缺乏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内部缺乏 “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方面, 较少有联合社采取合作社入股入社的联合方式, 联合社内部尚未建立起成员社之间的股权合作机制;另一方面, 许多联合社还没有建立独立的账户, 较少有联合社进行独立的核算, 更没有成员社之间的产品交易记录, 利润也没有在成员社之间进行二次返还。
(3) 发展缺乏资金支持。联合社的日常管理, 产品的统一加工与统一包装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由于许多联合社还没有建立专属联合社的资产, 也没有相应的活动经费, 许多联合社面临资金困境。以山东临朐县志和奶业联合社为例, 各合作社场房、机器大多破旧原始, 联合社打算改造产房、更新机器, 但是却一直得不到资金支持。
(4) 经营管理缺乏人才。人才匮乏是专业合作社面临的普遍问题, 更是联合社面临的重大问题。相比合作社而言, 联合社更需要懂经营、懂管理、懂销售、懂市场的综合型人才。然而, 绝大多数的联合社的管理人员都很难满足这样的要求。再加上资金的约束, 联合社较难从市场上聘请到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更有甚者, 不少联合社还缺乏专职的管理人员, 这些联合社负责日常工作的人员多是中心社或某一个合作社的工作人员, 而且大多属于临时工。
五、联合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 是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新要求;是提高专业合作社经营效益和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壮大农业产业的重要推手;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为了支持联合社发展, 需要加快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对联合社进行引导、规范;重点改善联合社的登记注册政策环境;出台针对联合社的各项优惠政策。为此, 针对联合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健全法律法规, 加强联合社精神和政策的解释与宣传工作
联合社是推动农村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组织载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把联合社作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内容, 尽快出台推进联合社发展的具体方案。一是抓紧修订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与联合, 明确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地位。二是工商部门尽快出台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管理办法》, 解决当前联合社登记难的问题。三是积极做好联合社精神和政策的解释与宣传工作。利用网络和其他媒体加强联合社精神和政策的解释和宣传, 扩大社会影响, 争取更多理解和关心, 提高社会各界对 “联合社”的思想认识。
2.出台鼓励与帮扶政策, 引导联合社规范管理
当前, 政府针对合作社, 开展了国家、省、市、县各级示范社评比工作, 在促进合作社规范化管理中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因此, 在规范联合社发展过程中, 可效仿合作社的办法,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联合社 “示范社”评比工作。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制定出联合社评比的考核办法, 着重将规范化管理纳入考核指标之列, 并赋予较高的考核权重。通过政策的吸引、鼓励, 逐步引导、推进联合社的规范化管理。其次, 建议结合基层农经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机构, 重点培养一批联合社经营管理的业务辅导员, 加强对联合社的指导和帮扶, 协助联合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3.提供资金支持, 增强联合社联合发展能力
联合社业务的开展、规模的扩大、管理成本的提高、对成员社和成员提供更好的服务等, 都对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 有必要建立联合社资金扶持的长效机制。一方面, 加大对联合社的财政扶持力度, 设立联合社专项扶持资金, 主要用于支持联合社厂房建设、机器购买以及产品加工等;另一方面, 为联合社提供信贷扶持政策:一是要强化金融扶持, 在财政支持下成立农业担保公司, 为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二是建立健全联合社与成员社的信用档案, 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联合社开展授信。三是有条件的地方予以联合社贷款贴息。
4.强化人才培养, 培育联合社市场开拓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9篇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襄樊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发展势头强劲。各级党委、政府把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创新农村经营机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按照“建一家组织,兴一个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工作思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市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82个,其中:养殖业141个,种植业101个;农产品销售16家;技术服务类9家;农资销售类5家;其他10家。有的合作社打破了传统的地域界限,通过经济利益纽带连接到河南和陕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质量品牌直线提升,已有3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了国家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2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通过了农产品质量认证,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农民普遍反映,加入合作社,市场信息灵了、产品质量更好了,效益明显提高了。如老河口市春雨苗木果品专业合作社2008年经营服务总收入为564万元,和成立合作社之前相比,为农民直接增收100万元。襄樊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湖北省处于领先地位,2008年9月23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在襄樊召开了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会,充分肯定了我市的经验,并在全省推广。
1 襄樊市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襄樊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在一个发展与提高并重的关键时期,机遇和问题并存,困难和挑战同在。从调查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发展较快的枣阳市已成立5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襄城区26个,其它县(市)数量较少,目前全市还有10个乡镇是空白。发展的数量和水平,与农民群众的期望,与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发展不够仍然是主要问题。二是资金短缺。资金问题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致使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做大做强。三是外部环境支持不够,相关部门还没有形成全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合力。四是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偏小,经济实力较弱。调查资料显示,全市100个成员以上的专业合作社44个,占总数的17.2%;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37个,占总数的14.5%,影响力、带动力、竞争力不强。五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不够规范,松散型多,紧密型少,粗放经营的多,标准化控制的少,能人决策多,民主决策少,缺乏技术及合作理念的多,懂技术、会管理的少,因此其效能的发挥存在很大差异。
2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2.1 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领导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按照服务农口,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湖北省也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十一五”目标,要求30%以上的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30%以上的农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共产、加工、销售,6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和规范化管理。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全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为今后“三农”工作的重点,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发展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三农”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通盘进行规划,纳入政府年度经济目标进行考核,纳入全市涉农招商引资、返乡创业范畴,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和服务。切实做到思想上有认识、领导上有分工、政策上有优惠、帮扶上有举措、工作上有检查、管理上有制度。
2.2 加大扶持力度,增强示范效应
在目前各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每年应从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20%直接用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一是示范试点扶持。“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湖北省2009年直接抓100个示范社,并选择1000个作为省级示范合作社重点扶持。襄樊市政府每年应直接抓10个以上示范社,并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对示范社进行扶持或实行以奖代补,主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每个县(市)区每年抓2~3个示范社,每个乡镇抓1个示范社,并安排专款进行扶持或奖励。力争3~5年内,建立起一大批专业合作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周边辐射能力强、承担风险能力强,自我完善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二是对被评为市级以上示范社的,财政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进行扶持。三是国家在襄樊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直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如农业综合开发、扶贪、土地整理、农村沼气建设等项目。
2.3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除发展“瓶颈”
金融部门和担保公司目前实行的是质押和抵押贷款,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房屋、土地又不能用作抵押,致使专业合作社融资难度加大。襄樊市委、市政府应召集有关金融部门专题进行研究,力争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各涉农金融部门都应制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具体实施意见。一是可采取信用联保的办法,由合作社的成员联保为合作社贷款进行信用担保。二是允许合作社用房产、土地等固定资产作抵押进行贷款;三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市人行、市银监局等部门应认真研究积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授信方式。四是扩充襄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公司担保资本金,降低信用担保门槛。按照湖北省农发行与襄樊市政府达成的协议,省农发行每年给襄樊市的授信额是10个亿,但由于受担保资本金的限制,市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信用担保额仅有2亿元,实际担保额与授信额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同时,襄樊市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一般不办理1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下一步要把担保的门槛适当降低,尝试与农村信用联社合作开展信贷业务,共同解决贷款门槛过高的问题。
2.4 营造良好环境,增强发展后劲
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襄樊市应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出台解决办法和措施。同时,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形成共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强大合力。土地管理部门对于合作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以及自产农产品初级加工业需要占用土地的,只要不改变土地的性质和农业用途,无论是家庭承包地还是其他方式承包地,都应当适当放宽尺度给予文持。税务部门应认真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减免政策,提供优质服务。供电部门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用电应按不高于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给予照顾。交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运输应优先发放“绿色通道”通行证;在实施“村村通”工程,完善农村路网建设时,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道路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通盘考虑。农业和质检部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自检,开展农产品安全追溯管理,申报元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时,应当提供支持和服务。农经部门要会同工商、税收、质检等部门,把从工商注册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税收减免办理等方面相关政策制成程序运行图表,免费向农民发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便捷服务。宣传部门耍大力宣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办社的先进典型,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随意收费和摊派物资等。各级纠风、物价、农经、减负部门,对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费、摊派行为要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切实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维权服务。
2.5 加强业务培训,促进规范发展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财会人员和营销人员应分期分批地进行培训。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加工、运销、贮藏等方面的人才进行业务扶能培训。农业、劳动保障、扶贪等部门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纳入“阳光工程”、“技能就业计划”、“雨露计划”、“温暖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范畴,并给予政策倾斜,重点培训种养业能手、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领办人,造就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 是广大农民群众继家庭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伟大创造。它在聚集生产要素、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作者通过调研, 找出了襄樊市在农民专业合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提出了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10篇
一、瞄准政策风向标, 借得东风好行舟
古浪县地处河西走廊向以定西为代表的中部干旱地区过渡的结合部, 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 自然资源匮乏, 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薄弱, 靠天吃饭特征明显, 农村经济发展一直是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瓶颈问题。近年来, 古浪县把扶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着力点, 通过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出台优惠政策, 在项目、资金上给予扶持等措施, 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特别是随着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步伐的加快, 以日光温室、养殖暖棚、拱形温室为主的设施农业建设有了长足发展。至2009年底, 该县设施农业建设面积累计达到1446.3公顷, 其中日光温室550.5公顷, 养殖暖棚875.5公顷, 拱形温室20.3公顷, 规模养殖户达到3万户, 规模养殖饲养量达到115万头只, 新建草食畜养殖小区52个。政策的扶持、设施农业的发展, 为全县养殖业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 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古浪县亨如养殖专业合作社就是瞄准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应运而生的。
古浪县亨如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土地肥沃、光照充足、隔离条件良好、交通条件优越的古浪县河灌区土门镇。该合作社于2007年11月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2008年1月在古浪县工商局登记注册, 取得法人资格。合作社内设疾控、市场营销、饲料技术、财务四部, 分工负责内部事务。专业合作社现有理事3人, 监事3人, 成员132人, 成员中党员41人, 高中以上文化73人。专业合作社股金每股2000元, 成员共认购股金8万元。专业合作社现有资产128.6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85万元。成员遍及土门及周边3乡3镇82个行政村。
该合作社是以母猪繁育、生猪育肥、饲料加工、生猪销售等为主的由养猪户自发组成的群众性组织。它以提高成员组织化程度和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 按照“民办、民管、民有、民受益”原则和“一户一人一票制”方式, 实行民主管理, 自主经营, 自我服务。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 先后投入10多万元, 购置五轮农用车5辆, 专门用于生猪运销;投资2万元购置仔猪产床20套为社员服务。目前, 全社存栏生猪2.6万头, 比专业合作社成立时增加了1.78万头, 增长217%;其中存栏母猪5200头, 比合作社成立时增加了4400头, 增长550%。2009年合作社销售育肥猪5.25万头, 饲料2600吨, 实现销售收入3582万元, 获利945万元, 社员人均纯收入5825元, 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近3000元。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 为古浪生猪生产实现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打下了基础, 在农户、企业和市场之间搭建起了一座“双低 (低成本、低风险) ”、“双高 (高效率、高效益) ”的绿色桥梁。2008年合作社被评为古浪县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启迪之一:宽松的政策环境、良好的资源条件、新形势对农业生产的新要求等外因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二、紧盯市场晴雨表, 念活生猪养殖经
古浪县河灌区饲草料资源丰富, 气候条件适宜, 在发展规模养殖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专业合作社成立以前, 这里生猪养殖基本处于分散状态。由于组织化程度低, 技术推广慢, 销售渠道不畅, 加上养殖户之间互相竞价压价, 市场竞争无序, 不仅影响了养猪业规模的扩大发展, 同时也影响了养猪的经济效益。2007年专业合作社成立后, 首先把“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扩大生猪销售渠道”、“降低生产运销成本”作为中心目标, 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和经营措施, 以此推动专业合作社日益壮大, 不断发展。
一是采取“五统一”管理, 实行标准化生产。合作社从引种、饲料、兽药疫苗的采购与使用、疫病防治与监测、废弃物处理、商品猪出栏等生产环节入手, 严格执行武威市无公害商品猪标准化操作规程, 采取“五统一”原则, 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统一防疫:坚持防疫时间、用药品种、用药剂量由专业合作社统一掌握, 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生猪进行防疫, 保证了药品质量, 大大降低了生猪发病率和用药成本。2007年至今, 养殖区未发生规模性疫病, 每头母猪的年平均用药成本由原来的600元降至400元。统一饲料:坚持饲料定点、定厂统一购买或由合作社组织技术人员统一配方, 统一加工, 既保证了饲料质量, 降低了饲料价格, 又为成员节省了购买饲料用工、运费等, 从而大大降低了生猪生产成本。据测算, 一个存栏50头的猪场年节省饲料成本在0.5万元左右。统一品种:根据市场信息, 合作社组织专业人员从兰州种猪场、兰州正大标准化猪场引进大约克、长白、杜洛克纯种公猪, 大长、长大二元杂种生产母猪供应给成员, 专业合作社良种猪所占的比重已由过去的30%达到了目前的65%以上。与改良前品种相比, 市场售价每公斤高出1.0元~2.0元, 仅此一项, 2009年为养殖户增收225万元。统一销售:坚持良种育肥猪由合作社统一制定销售价格, 与生猪屠宰厂家签订供销合同, 统一销往省内外市场, 避免或减少了养猪户使用弄虚作假手段虚增生猪重量以及屠宰场 (户) 在生猪价格较低、生猪出售难时压质压价等现象的发生, 实现了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统一管理:合作社对每一个成员的母猪品种、数量、产仔时间等建立档案, 实行统一管理。对不同品种生猪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做好防疫工作, 达到最佳防疫效果。同时, 指定专人系统掌握生猪生长全过程的用料情况, 总结管理经验, 逐步实现生猪生产的科学化管理。
二是签订协议书, 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合作社为提高成员收益, 规范行业行为, 生猪生产经营全面实行市场化运作。2007年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了《生猪生产经营协议书》、《融资协议书》。这些协议按照《专业合作社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 对协议双方行为进行了规范, 明确了其权利和义务。同时, 理事长代表专业合作社与全体成员各个签订了《生猪生产经营协议书》。在市场化运作中, 专业合作社采取不固定用户, 不固定厂家的办法与商家合作。谁的饲料质量高、价格低、服务好, 就与谁合作, 就用谁的产品。销售商品猪时, 谁的价格高、服务好, 就卖给谁。
三是建设养殖基地, 实行规模化经营。2008年8月, 合作社采取滚动发展的模式, 投资110万元, 与甘肃正大良种猪场合作, 建成占地2公顷的“正大良种猪古浪繁育基地”。2009年投资4万元 (不包括政府补贴) 建成标准化猪舍600平方米。合作社规定, 所有成员可参与基地经营, 基地的生猪, 从喂养到出栏, 由专业合作社负责实行“五统一”服务。基地猪在4个月后出栏时, 按每头猪向专业合作社交纳3元钱的管理费, 生产成本以户为单位独立核算, 盈利部分由专业合作社返还成员。
四是注重技术培训, 实行科学化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积极组织成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班”, 主动学习合作社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 并多次组织成员学习专业合作社章程和专业专业合作社知识, 更新专业合作理念, 提高合作经营水平。2008年邀请市、县畜牧专业技术人员, 为成员举办科技培训班3场 (次) , 受训人员达500多人 (次) ;2009年又邀请大北农集团技术人员举办了社员科技讲座, 累计义务接待成员及农户技术咨询1.23万人 (次) , 印发宣传培训材料1200份。通过学习, 有效地提高了广大社员的认识水平和养殖技能, 进一步统一了社员思想, 理清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思路, 为合作社规范发展创造了条件。
五是完善章程制度, 实行规范化管理。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 关系到合作社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健康发展。专业合作社先后建立了《古浪县亨如养殖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制度》 (即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职责和议事原则) 、《古浪县亨如养殖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规范并整理了《成员 (代表) 大会记录本》、《理事会记录本》、《监事会记录本》、《专业合作社办实事记录本》等档案资料, 建立完善了专业合作社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在重大事物的决策上, 推行“一事一议、大会讨论”、“会务公开、成员监督”等民主议事和民主监督等阳光制度, 真正体现“民办、民管、民有、民受益”原则。为保证合作社长期稳定发展, 真正做到为成员提供良好服务, 合作社同县农牧等部门建立了定点联系关系, 即由农牧部门和专业合作社共同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系小组, 经常深入各养殖点, 进行信息指导, 开展技术服务。
启迪之二:科学的办社理念、完善的规章制度、系列化的管理服务等内因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合作创业增效益, 一花引得满园红
古浪县亨如养殖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协调服务职能, 大大提高了养猪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以“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为主要经营模式的养殖业, 已经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铁杆庄稼”, 同时也带动周边地区乃至全县各类农民专业经济组织的诞生和发展壮大。
一是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 扩大了农户家庭的生产规模。建立专业合作社以后, 通过龙头企业提供技术、饲料供应、销售等服务形成了“龙头企业+养猪专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新型生产经营模式, 使农村家庭经营迸发出了新的活力。专业合作社把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 使农户的劳动力、资金、土地等生产力要素得到合理整合, 成员生产积极性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自信心明显增强。至目前, 专业合作社内饲养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达52户, 有80%的成员饲养母猪, 同时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达2000多户。
二是实现了专业化生产、规范化管理, 推动了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专业合作社建立以后, 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签订了销售合同, 专业合作社根据合作条款监督成员按照产品的技术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 推动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商品猪生产基地建设。同时为进行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培育品牌、市场开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促进了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间的互动协作, 构筑了新的技术推广平台。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以后, 获得新技术的机会大大增多, 龙头企业为了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 积极利用自身科研机构或者委托实力雄厚的科研院所为农民提供最新生产品种、生产技术服务。而专业合作社又为科研院所提供了推广先进技术及产品的平台, 改变了过去面对千家万户, 缺乏有效组织手段的局面, 降低了技术推广成本。农民由过去走出门求技术, 变为现在在家挑技术, 获取技术的成本也在降低, 从而实现了企业与合作社的双赢。
四是增强了基地辐射带动能力, 促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专业合作社积极与兰州种猪厂、兰州正大标准化猪场、大北农集团等多家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形成了“龙头企业+农民专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 龙头企业的服务通过合作社组织实施, 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合作社通过为成员提供统一供应饲料、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供种、统一销售等服务, 并为贫困户养猪提供优惠帮扶措施, 激发了成员养殖积极性。
五是降低了市场风险, 增加了农民收入。合作社通过把千家万户农民有效组织起来, 带动了生产的规模化经营, 降低了畜产品市场风险, 为增加农民收入创造了条件。以批发价、出厂价等优惠价格统一采购饲料, 降低了成员的生产成本;统一销售产品, 可以避免因恶性竞争引发压质压价现象, 解决了成员的后顾之忧, 提高了产品价格;统一管理和服务, 使广大成员都能享受到良好的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 最大限度增加了养殖户收入。
六是推进了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 当地农村生产、生活风气发生了明显转变, 打牌赌博的少了, 学习技术的多了;无事生非的少了, 邻里关系密切了;睡大头觉的少了, 大家聚在一起干事创业的氛围浓厚了。在亨如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下, 古浪县农丰养殖专业合作社、古浪县永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古浪县子玉马铃薯购销专业合作社、古浪县占鸿瓜果专业合作社等一批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古浪河灌区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 茁壮成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创新 第11篇
经过多年发展,苏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依托当地已成形的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形成了鲜明的区域经济特色,具有较强的带动能力和比较优势,促进了苏州地区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生产。据苏州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市已累计拥有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004家,出资总额105.36亿元,社员125.31万个。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努力探索如何进一步创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机制、金融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支持手段,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全面实现苏州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影响合作社发展后劲。通过对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发现,部分农业生产集中区域仍存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滞后,直接影响了合作社业务的开展。如一些农机合作社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基础条件差、机库棚、机械维修、农机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能适应农机化发展的需求;奶牛合作社急需各种高规格的牛奶检测仪器和储奶设备;果品、蔬菜合作社特别缺乏规模较大的储存和保鲜的仓库和加工保鲜设备;而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的收购、仓储、后加工也一直是困扰粮农的问题。这些仪器、加工设备、仓储建筑一般而言原始投入资金需求较大,合作社在发展初期很难有足够的财力进行设施建设或者购置设备、仪器,致使很多业务难以开展,农业效益不能完全体现,也影响了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后劲。
发展规模小,易产难销,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从实践来看,单凭合作社个体发展,很难真正形成规模效应,其产品、渠道、促销等方面均有问题存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我发展能力较弱,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即使合作社想在管理、营销、新产品研究开发方面多下功夫,也受到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缺乏等条件的制约,从而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利润空间。其次,在渠道拓展方面,仍然是农民自己销售居多,或者通过合作社与加工龙头企业对接,而与加工龙头企业建立产销关系的模式,又使得专业合作社普遍丧失生产和经营的主动权,利润空间被压缩。最后,农民合作社之间由于缺少更大范围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以及农资、物流、仓储、科技服务等资源的不足,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单个经营主体的市场应变、市场议价能力较弱,丰产不丰收、优品不优价现象时有发生。
人力资源亟须提升,领导人缺乏现代企业管理思维。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考察,领头人多为村干部、种养大户、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家等,有的懂经营,但不善管理;有的具备一些企业管理经验,但对经营农业缺乏认识。当前最迫切需要是懂技术、市场营销又能精通企业和财务管理的人才,而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在的发展规模和收益水平,也难以提供有吸引力的薪酬待遇来吸引这方面的人才。
财政扶持面广量小,金融服务瓶颈突出。由于财政扶持资金的有限性,专项资金规模较小,扶持资金少,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还不够。从标准的设立来讲,在扶持方式上,基本上以示范项目为主,扶持环节也大同小异,目标指向具有较强的雷同性。这样的补助方式,在合作社的发展初期还是必要的。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28期2013年第47期-----转载须注名来源因此,改革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提高财政扶持政策应对市场经济环境变化的市场调控能力,创新财政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发展现代农业的长效机制,是新形势下对财政管理提出的新要求。融资难问题不仅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境,在现代农业产业经营体系中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同样存在。由于农业生产的特点,按现行政策很多资产不能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物,而生产规模小、抵质押资产不足、信贷风险不对称等现实问题,导致农业生产性企业不受金融资本的偏爱,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成为制约农业集约经营和规模化发展的主要障碍。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发展需要制度创新
构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效投入机制。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政府公共财政应该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由城市和工业逐步转向农村和农业,全面建立向“三农”倾斜的公共财政分配体制,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公共财政应该成为农村各项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的投资主体,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比例,土地出让的收入应该专门拨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探索财政补贴、免税以及信贷扶持等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新办法。积极引导农民自主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并配套相应的奖补措施。
搭建市场合作平台,畅通各类协调机制。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工作思路。当前,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手段比较简单化,大部分采取直接拨款补助的方法,不能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如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与研究问题,产业结构调整与市场对接的问题,物流体系与仓储加工质量认证和保障问题,资金投入与金融服务短缺的问题等等。从实践出发,这些问题的解决固然不能全部由政府行政部门大包大揽。政府应着重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如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地区性农产品物流园区的载体建设以及经常性、具有平抑物价作用的大型现代农业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永久性的农业信息平台的建设以及具有现代技术和企业管理能力的农业人力资源培养平台的建设等等;而市场化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要积极充当行政服务和财政扶持有形之手的角色。
加强人才技术培训,提升其人力资源素质。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训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加快提高农民素质和创业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创业富民、创新强农。继续加大加快构建基层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发展农林水类专业的中等职业教育,鼓励本地高等学校设置和强化农林水类专业和开设农林水类专业的成人培训教育。对于大学生和科技型人才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可以制订相应的财政补贴政策。
积极引导逐步强化对合作社财务核算的监督管理。首先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的重视,政府部门加强对合作社成员的财务知识培训或提供专业咨询,帮助建账建制,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按照规定设置并进行财务核算,才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乡镇村各级政府组织要积极推动合作社加强对财务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其次要鼓励合作社成员开拓新的资本金来源渠道,弥补合作社运营资金的不足。一方面创新农业合作社股金筹集机制,增强其内部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制定吸引外部资金投入的灵活机制,以提高合作社资金实力。同时要利用逐步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来提高合作社资金筹集能力。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突破融资瓶颈。现代农业的特征是通过生产要素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源产出率,同时通过产业链延伸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比较效益。针对农村金融的特点和农业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2013年7月苏州市财政局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拨款20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搭建服务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平台(农发通产品),利用“拨改担、拨改贷”方式,放大财政支农杠杆效应,与专业化担保公司共同承担市场风险,专项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小额贷款担保。此举增强了金融资本“下乡”的信心,解决了农业生产型企业的担保难问题;而利用专业化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对融资项目的事前评估和经营效益分析,使得相对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向更趋合理,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探析 第12篇
合作社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它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推动农民走向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1]。
国内外合作社概况
国外合作社概况
世界上有多种合作社,大体可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以欧美合作社为代表的专业合作社,专业性强,即以某一产品或某种功能为对象组成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一般规模都比较大,本身就是经济实体,为了形成规模优势,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或合作逐步增强,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合作社体系,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支柱。另一类是以日本为代表的综合性合作社,主要特征是以综合性为主,日本、韩国、印度、泰国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都属于这一类型[2]。
美国农业合作社。美国的农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农场主)出于自身产销利益的考虑,自发组织起来的松散联合体,在产品生产上,社员各自都充分享有自主权。合作社最主要的目的在于帮助农民降低生产成本,解决农产品积压和销售问题,避免内部互相压价,扩大出口。其主要特点是跨区域专业合作与联合,以共同销售为主。合作社由全体社员所拥有,并为社员服务;由社员民主管理,实行一人一票制。美国农业合作社分为供销合作社、信贷合作社及其他类型合作社(如农村电力、电话合作社,技术服务合作社,奶牛改良协会等)。
法国农业合作社。法国农业在世界农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甜菜产量居世界第一,葡萄酒产量居世界第二,牛奶、肉类产量居世界前五位。欧共体的“共同农业政策”对法国农业发展有重要的作用。法国的农业合作社实行以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合作社收购、生产和销售的农产品以粮、油、奶业为主。法国农业合作社分为生产性合作社、流通领域合作社[3]。
日本农业协同组合。日本农业合作社称为“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近年来,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农协开始合并,2003年北海道农协从900多个减少到300多个,全国农协总数也大大减少。日本农协有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以综合农协为主。基层农协按市、町、村设立,系统组织包括都道府县联合会、全国联合会,由组合员、役员和职员三部分构成。
国内概况
台湾地区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1974年农业合作经营成为台湾地区施政的重要措施,先后出台了“辅导农业合作社、场改善经营计划”“辅导合作农场推行合作经营计划”等有关方略,开始辅导设立各种专业性的农业合作社及综合性的合作农场。台湾地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可分为生产合作社、运销合作社、供给合作社、农业利用合作社、农业保险合作社。
内陆合作社。近年来,合作社在中国有了极大的发展,各种专业性合作社、综合性合作社不断出现,如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住宅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这些合作经济组织从业务内容和组织化程度看,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比较典型的合作社,这是一种组织比较健全的组织实体,在经营方式上通过直接与社员签订购销合同,实行统一提供生产资料、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收购和销售产品、统一结算;第二类是有股份化倾向的合作社,这类合作社通常是由农业企业、农业企业家、基层技术服务部门和供销合作社投资创办的,实行股份制与合作制相结合的合作社;第三类是相对松散的专业协会,这种协会主要以为农民提供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作为经营范围。其中,第一类合作组织占整个农民合作组织的10%,第二类占5%,第三类占85%,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覆盖面偏低,内部治理结构还不健全,合作紧密性还不强,功能和作用有限[4]。
浙江作为农业部在全国最先选择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省,其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农民对合作社的认同程度以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质量在全国领先,并且其品牌发展也是最好的。例如浙江台州成为国务院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市之一后,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不断壮大。最新的数据表明,台州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933家,入社成员4.8万多户,带动农户41万多户,占台州农户总数的32.5%。合作社已基本覆盖了当地种植业、养殖业和海洋渔业等农业主导产业,包括柑橘、蔬菜、畜禽、瓜果等多个特色产品。
国内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农业合作社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发展中存在认识不清、社员素质不高、内部运作机制不健全、品牌缺失、资金短缺、外联市场不够等问题,使得目前我国的农业合作社仅仅限于小范围内的“小打小闹”,并没有产生很大的效应,并且品牌建设还很不足[5]。
太原合作社发展建议
近年来,为适应市场农业的需要,太原市涌现出大量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这些专业合作社和村民委员会一道,积极活跃在农村流通领域,在开拓农产品流通渠道、实现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与发达国家及国内先进省份相比,差距仍然很大。主要表现在:数量不多、规模不大、覆盖面不广;机构不全、体系不稳、组织化程度不高;职责不明、功能单一、成效不明显。不能起到“建一个协会,兴一项产业,促一方发展”的作用。借鉴国内外经验,根据我国农村现状,要把培育和发展农业合作社作为太原市农业产业化的重头戏来抓紧抓好,应做好以下几点。
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农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无论其决策机构,还是办事机构,都以更好地服务会员为基本职责。例如在理事会中有农民参与、由农民选举产生理事会及时公开协会的财务等,从组织上保障了农民的控制权。而现有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促进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上做了一些工作,但在价格谈判和与政府沟通方面的功能有待加强,组织的内控制度还不健全,与日本的农协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6]。
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我国各级政府都有“农村工作部”,并且目前对农村协会组织的建立都很重视。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应当给予扶持。设立专项资金、税收优惠及登记管理政策倾斜等。我国2007年7月1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政策,太原市应制定适应本土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保障合作社顺利发展壮大[6]。
完善合作社功能。主要有对农业生产进行指导、共同利用大型基础设施、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集中销售农副产品、互助的信用合作及社会保险六大职能。
金融政策。根据金融信贷支持的相关政策要求,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重点,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农业信贷资金,及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季节性、临时性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买农产品运销设备等。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以自有资产作抵押或以组织成员联保形式办理贷款手续。同时根据政策要求,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
人才培养。培养人才是农协得以发展的基础,一是为农民创造条件,组织农民到高校、职高等学习农业技能、农业经营等,也可以乡镇为依托,聘请农业专家系统地、逐步地讲授农业知识。二是对种养能手、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家等有经验、有胆识的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使他们吸收新思想、新经验、新技术、新观念[6]。
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平台。在信息平台宣传相关的政策法律、市场信息及行业竞争等,做到家喻户晓,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全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规划。
要注重典型的示范作用。太原市农协组织的建立尚属起步阶段,要注重培养典型,可以把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商品经济人、种养能手等作为突破口,选准对象,尽力培育。建立起点高的典型农协组织。如清徐汉津、小店腾飞合作社、尖草坪俊业农业科技园等[6]。
根据建立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的要求和太原市实际情况,参照中小企业专项,在科技计划中有针对性地设立合作社专项,对以科技服务为主的合作社加以扶持。此外,可以考虑建立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以科技部门为主管单位规范和指导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运营、制度建设及其他发展工作。
参考文献
[1]胡俊生.关于组建农民自主合作组织农民协会的可行性探讨[J].市场经济研究,1999(5):30-33.
[2]郭静,王树利,牛怀国.日本农协的诞生与发展[J].中国果菜,2003(6):46-47.
[3]郭素贞.日本农协会的发展对建立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启示[J].安徽农业科学,2007(14):4370-4376.
[4]周修亭,王亚杰.打造中国“新奇士”的策略借鉴[J].蔬菜,2009(9):38-42.
[5]黄辉白.窥探我国果农的合作之路[J].新观察,2002(4):38-40.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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