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问题范文
难民问题范文(精选11篇)
难民问题 第1篇
(一) 罗兴亚难民问题概述
罗兴亚人 (Rohingya people) 又被译为洛兴雅人、罗僧亚人、罗兴伽人, 是缅甸最大的一个穆斯林群体, 信奉伊斯兰教逊尼派, 主要居住在若开邦北部与孟加拉国接壤的貌夺和布帝洞镇区, 因而也被称为“穆斯林若开人”。虽然居住在缅甸境内, 但罗兴亚族并不被缅甸当局承认。缅甸当局将罗兴亚视为来自孟加拉的非法移民, 并对其实施了残忍的种族清洗。
从1948年独立至今, 对于罗兴亚族的政策大致可以分成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吴努政府当政的议会民主制时期, 政府先后颁布了《缅甸联邦入籍法》和《缅甸联邦选择国籍条例》使得罗兴亚难民入籍, 但因其文化程度较低及官员玩忽职守未及时宣传法令, 导致很多罗兴亚人失去了登记国籍的机会。
第二阶段是军政府时期。在1974年颁布的新宪法中, 罗兴亚族未被列为官方认定的少数民族;1978年3月, 缅甸军政府怀疑罗兴亚人图谋分裂国家, 发起了代号“龙王”的表面上是调查移民但实际上是实施种族清洗军事行动;1982年缅甸军政府制定了《公民身份法案》针对性地通过立法手段剥夺了罗兴亚人的公民身份。苏茂上台后 (1988年-1992年) , 继续了前任的做法。丹瑞政府上台以来 (1992年至今) , 仍然坚决否认罗兴亚族是缅甸的一个民族。2009年1月《缅甸新光报》称, “罗兴亚不是缅甸一百多少数民族的成员。”
除没有公民身份, 不享有应有的权利外, 罗兴亚人还受到各种各样的虐待:他们被征收重税、随意被没收土地、强制拆迁, 就连婚姻自由都受到当地军事管理当局的严重干涉;他们承担劳役、修建公路和军营却没有任何报酬;此外, 罗兴亚妇女还时常受到缅甸边防军的性侵犯。
悲惨的处境导致罗兴亚人大量流亡到周边国家, 如孟加拉国、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据统计, 罗兴亚人口约300万, 其中一半左右在国外流亡。
(二) 罗兴亚难民问题原因分析
罗兴亚族的悲惨遭遇由缅甸当局对其实施的种族清洗政策所致, 而缅甸当局之所以如此残忍对待罗兴亚族, 原因如下。
1. 历史原因
英国于1824年至1885年间先后发动了3次侵缅战争并最终占领了缅甸。出于英国国家利益的考量, 英国采取了分而治之的策略。罗兴亚人和其它缅人处于不同管理体制下, 经济和文化上的差距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渐渐拉大, 加上缅甸独立后不注重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 使得民族之间的矛盾和隔阂逐步加深。
2. 宗教文化原因
从地理上看, 若开邦位于缅甸的西南部。向西临近孟加拉湾, 东部有若开山脉。地理上相对封闭的环境致使文化宗教上的疏远, 而宗教文化上的疏远就导致民族之间矛盾和摩擦的加剧。在缅甸独立后大力推广其缅族意识的情况下, 罗兴亚族就很难和当地主流的文化相融合。自1952年起, 缅甸政府强令规定缅语为公务语言, 并要求在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此外, 佛教被视为缅甸的唯一合法的宗教文化, 政府忽视了缅甸多种宗教并存的局面, 还派遣僧侣到少数民族地区传播佛教, 引起了国内穆斯林的强烈不满。
3. 政治军事原因
军政府加强中央集权需要。缅甸独立之初, 国内政局非常动荡, 很多民族都有着独立的愿望。缅甸政府为了实现它的中央集权, 就需要对这些民族有着严格的控制。另外若开邦独特的战略位置也是缅甸军政府对罗兴亚民族进行驱逐和镇压的动因之一。若开位于缅甸西部, 陆地上紧邻孟加拉和印度东北各邦, 海上环抱孟加拉海湾, 其位置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只有确保对若开邦的绝对控制, 若开的战略价值才会真正的服务于缅甸军政府。
4. 经济原因
缅甸政府要控制若开丰富的资源。若开邦紧邻孟加拉海湾, 其首府城市实兑拥有天然良港, 海洋资源非常丰富。2006年1月, 韩国大宇国际公司就宣称在缅甸若开邦附近海域发现大型天然气田。若开邦的海产品也是非常丰富的。出于控制若开丰富的资源的愿望, 缅甸政府也希望控制若开。
二、难民问题对国家冲突及不安全感的影响
(一) 难民问题对国家不安全感的影响
罗兴亚300万人口近一半流亡在周边各国, 这些流亡的难民导致周边国家, 特别是孟加拉国陷入安全困境。
1. 经济安全
罗兴亚难民挤占了周边国家的资源, 危及当地人生存。部分周边国家出于国际道义设置难民营救助这些流亡的难民, 然而这些国家的资源、基础设施和福利尚且不能满足本国人民的要求, 数量巨大、滞留时间长的难民无疑进一步加速了资源的消耗, 给这些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负担。另外, 穷困潦倒的悲惨境遇迫使罗兴亚人从事报酬甚微的工作, 成为周边国家廉价的劳动力。这些劳动力的出现大大挤占了当地的就业空间, 使得当地居民就业受到威胁。
2. 环境安全
罗兴亚难民造成了周边国家资源、环境的严重破坏。孟加拉政府在南部一个严重退化的代格纳夫山区设立自然保护区来保护植物的多样性, 但这里的林木现在却是罗兴亚难民维持生计的物质基础。罗兴亚流浪汉为了生活用柴, 过度砍伐树林, 因此不单当地居民面临环境破坏问题, 动物们也同样处于濒临灭绝的危险境地。
3. 社会安全
出于生存所迫, 一方面罗兴亚难民从事性工作、走私、贩毒等非法行为以获取经济利益;另一方面, 部分罗兴亚难民与恐怖组织合作以增强武装力量。这些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周边国家社会安全, 增大了政府的反恐压力。
缅孟边境管理松散, 部分罗兴亚难民便在边境丛林定居下来, 从事非法走私活动, 其走私的物品种类多样, 从中国消费品到金三角的毒品和军火应有尽有;缅孟边境地区的吸毒人数正在急剧上升, 而罗兴亚难民正是毒品交易中重要的中间商角色;部分罗兴亚难民从事性工作, 致使由性传播导致的疾病感染人数不断增加。
(二) 难民问题对国家冲突的影响
流亡的大量罗兴亚难民给孟加拉国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加深了孟加拉国的不安全感, 而孟加拉国的不安全感又进一步导致了国家间冲突的产生和升级。
一方面, 由于罗兴亚难民对孟加拉国经济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威胁, 造成了罗兴亚难民与孟加拉居民间频繁的紧张对峙和冲突。因罗兴亚难民数量庞大, 流动速度快, 其将尽可能利用当地一起资源, 双方对于土地、工作、教育、社会福利和参政权力的争夺极有可能激化彼此之间的敌意, 造成激烈冲突。如上所述, 因为罗兴亚人越是因生活所迫而从事低报酬的工作就越是挤压了当地居民的工作的空间, 这反而又会造成民众之间的对抗和敌意, 顺利成章地加剧了民族之间的冲。
另一方面, 由于罗兴亚难民频繁的犯罪活动及罗兴亚激进组织的恐怖活动对他国社会安全的威胁, 孟加拉国不愿接受罗兴亚人, 而缅甸亦不愿承认罗兴亚人的公民身份, 国家间冲突不断升级。各国都在追剿罗兴亚反政府游击队的过程中发生过军事冲突, 此后双方也都增强了在边境地区军事力量的部署。因为罗兴亚民族无法在任何一个国家受到认可而被认为是国际难民的问题, 所以围绕着其问题的解决不仅仅是“国民”穿越边境的简单问题, 而这一问题的悬而未决又加深了两国政府之间的互不信任。孟加拉认为罗兴亚问题是缅甸的国家内部事务, 缅甸则会怀疑孟加拉同情罗兴亚难民而提供必要的物资以对抗缅甸军队。
如上所述, 国家不安全感导致了国家间冲突。而反过来, 国家间冲突使得国家边境处于极度动荡的不稳定状态, 甚至有发生战争的危险, 又进一步加深了国家的不安全感。
三、难民问题对国家冲突及不安全感影响的解决
孟加拉国对于罗兴亚问题已经付出了巨大的经济、政治、社会成本, 但是仍然难以在国家利益和罗兴亚人的人身安全之间取得平衡。与此同时, 如果罗兴亚问题长久以来得不到解决, 那么难民营会成本培育极端分子和恐怖分子的温床。这不仅对于孟加拉国而言是极大的安全隐患, 对于整个南亚地区的安全与稳定也是极大的威胁。从现状看, 缅甸和孟加拉国只有在一种合作而非对抗的情况下才能妥善解决罗兴亚问题, 而这一问题的解决对于两国来说都有着相当大的作用, 无论出于政治上安定的需要还是经济上发展需求, 抑或是对于和平稳定的边境环境的强烈需求。总而言之, 这需要缅甸、孟加拉国及联合国三方面的努力。
(一) 缅甸
作为罗兴亚难民问题的制造方, 缅甸政府应该承担起首要责任。首先应该停止对于罗兴亚人残酷的种族清洗, 缓解罗兴亚难民的悲惨处境;其次, 应当立即着手修改国籍法, 确认罗兴亚人的公民身份;最后, 制定切实可行的文教、经济和政治政策来改善罗兴亚人的生存状态。
(二) 孟加拉国
一方面, 孟加拉国政府需要同缅甸方面采取相应的合作措施, 采取相对积极的解决策略, 并向缅甸当局施压, 以尽快解决罗兴亚人问题;另一方面, 孟加拉国应拿出积极的态度解决解决罗兴亚难民问题。这就需要通过外交手段使得解决难民问题的程序常态化, 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两国解决罗兴亚问题的协调性, 于此基础之上使得两国的关系进一步发展。此外, 考虑到孟加拉国的地理位置、资源状况和能力, 政府还必须出台有效、合理的政策以解决罗兴亚人在国内的滞留时间问题和思想极端化问题, 预防潜在的边境冲突危机。
(三) 国际组织
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可以提供短期、中期和长期必要的建设资金、专业技术、财政资助和难民定居地布局等援助。当然, 东盟成员国、环孟加拉湾多领域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南亚地区合作组织也可以与联合国难民署和国际社会联手合作, 共同找出公正合理的解决方式。只有通过相关的国际组织之间的精诚合作, 才能最大化地调动所有资源以解决该地区存在的难民问题。
唯有和平地解决难民问题, 边境地区才能保持稳定和安全, 两国关系才能更加稳固。
参考文献
[1]丁丽兴.缅甸与孟加拉国关系中的罗兴亚难民问题——孟加拉国的视角[J].东南亚研究, 2010 (4) .
难民问题 第2篇
题的论文
一.叙利亚简介
叙利亚位于中东地区,中东是世界主要的石油产地。石油在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影响力非常大。因此中东地区也成为许多国家关注的焦点地区,所以中东地区矛盾冲突不断,是世界上最动荡的地区之一。
二.叙利亚问题的由来
首先,反对派可以说是造成叙利亚当今局势的导火线。自从三月十八号政府与民众发生一定程度的流血冲突之后,叙利亚反对派的人数日渐增多,实力也就日渐壮大。虽实力悬殊,但已骑
虎难下。
其次,造成叙利亚当今局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叙利亚政府本身,叙利亚政府在世界上一直没有什么话语权。叙利亚政府若能处理好与反对派的关系,并加快改革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那么叙利亚的局势或许能够停止恶化。
另外,从叙利亚的地理位置来看,叙利亚位于亚洲西部地中海东岸,北与土耳其接壤,东同伊拉克交界,南与约旦毗连,西南与黎巴嫩和巴勒斯坦为邻,西与塞浦路斯隔地中海相望。如此看来,叙利亚是连接中东各个国家的纽带,只要控制了叙利亚,就几乎等于控制了整个中东。所以,叙利亚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也是导致叙利亚局势动荡的一个原因。
从主观来说,叙利亚的动荡不仅是由于叙利亚优越的地理位置引起的,还有叙利亚丰富的石油等矿产资源,叙利亚是中东的主要石油出口国,其财政收入也主要来源于石油出口。其实在本质上
说,叙利亚当今局势的造成,和西方国家是密不可分的,现在被传得沸沸扬扬的就是,叙利亚反对派有到国外接受一些培训,这就说明叙利亚反对派有一些外国资本主义国家在给他们撑腰,所以他们的腰杆自燃就硬了,他们认为他们有更多的筹码来推翻叙利亚当前政府的统治。
三.叙利亚现状
叙利亚危机爆发之初,很多人曾认为巴沙尔总统必将紧步本·阿里、穆巴拉克的后尘,很快被街头革命者赶下台。然而,近一年过去了,巴沙尔政权并没有像西方国家所预料的那样迅速倒台。至少到目前为止,巴沙尔仍能有效控制军队和行政系统,军政高官至今无一人叛逃。而据一份民调结果显示,巴沙尔政府在民众中依然保持50%-60%的支持率。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叙利亚反对派仍处于山头林立、各自为战的状态。
联合国叙利亚监督团26日称,25
日发生在霍姆斯省胡拉镇的袭击事件至少造成92人被杀害,其中包括32名儿童。这是叙利亚上个月宣布停火以来死伤最严重的暴力事件。该组织军事观察员和民事观察员当天上午前往胡拉镇进行了实地考察,“发现了32具不满10岁的儿童尸体和另外60具尸体”,在这一事件中共有92人死亡。
看到这里,令人深感震惊,对92名无辜死者表示沉痛哀悼,对这种赤裸裸的屠杀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呼吁联合国驻叙利亚督导团彻底调查此事,不论涉及谁,都应该拿出坚决有力的惩处措施,坚决打击这类反人类行径。
四.叙利亚问题争论的焦点
究其问题本身的焦点,有如下两点。
一是,主权与人权那个大的问题?
一般的社会主义国家都认为主权大于人权,这样理念下,如果有国民示威反对政府,政府为了主权可以对民众进行镇压的,去侵犯人权的也是正当的。
持这样理念的国家,象中国,一般都奉行“不干扰他国内政”的政策的,偶以前批过,持这样政策的国家,实际上缺少道义的;奉行这样政策的国家,往往是自私的不重视人权的,他希望自己在国内侵屠杀人民犯人权的时候,其它国家也不要来管它。因此,持这样政策的国家,地球上没有国家会认你做领袖的。而民主国家,都倾向人权大于主权的,对叙利亚态度上,他们认为巴沙尔必须立即下台。
二是,巴沙尔不下台,是否符合正义原则?
看到过中国支持巴沙尔的理由,中国也说为了叙利益人民利益的,是为了叙利亚的和平稳定,按照中国的观点,叙利亚已经通过民主宪法了,因此,反对派也不用闹了,西方如果继续支持反对派,那对叙利亚稳定破坏,这才是破坏和平不义行为。
在这个问题发生,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到哪些潜在的,可能导致更多变数的方面呢?
首先,不可忽视的便是叙利亚与伊朗的关系问题。叙利亚表面虽然是世俗性质共和国,但当权的阿萨德家族是阿拉维什叶派穆斯林, 经济上,政治上都和伊朗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叙利亚在中东算得上个军事大国,但80%的武装部队都是阿拉维派的人,现在国家暴力机器里叛变的都是少数。这样,在某些西方国家煽动下的分裂势力是否能够得逞,值得思考。你也会发现,为什么伊朗要给埃及的革命添油加醋,而对叙利亚的事态保持了相对的安静。
叙利亚问题和伊朗问题是绑在一块的。美国3艘军舰已经开到了海湾,俄罗斯的军舰也开来了。美国是先对伊朗动手还是先对叙利亚动手?我们判断美国暂时对谁都不会动手。因为今年是美国的大选年,美国不会给自己添乱。美国现在不过以这种方式刺激伊朗内部发生**,以军舰威吓伊朗老百姓,给老百姓造成压力和恐慌。叙利亚和伊朗的军事力量在中东地区还是名列前茅 的,但是无论如何是打不过美国的。凭卡扎菲的力量当时收拾反对派是不在话下的,后来是因为北约的介入,卡扎菲这才惨败,叙利亚和伊朗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实际上美国在短时间内对叙利亚和伊朗都不会动手,现在都只是一种外交战、威胁战、舆论战。
伊朗和叙利亚这两个国家在意识形态上是一样的。伊拉克、埃及、利比亚几个阿拉伯大
国都倒下了,海湾君主国冒出来,还要在阿盟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它们主要是针对伊朗,希望叙利亚与伊朗断绝密切关系。叙利亚如果倒下了,伊朗在阿拉伯国家就没有后盾了,击倒伊朗就变容易了。
其次,也需注意到对叙利亚的经济制裁的背后原因,并以此来指导以后的应对措施与发展方向。制裁起因是叙利亚日益恶化的暴力局面和总统阿萨德未能实施阿盟提议的地区和平计划,因此制裁叙利亚的原因是由于叙利亚政府没有在阿盟规定的最后期限内签署同意向
其派遣观察团的协议。阿盟部长们批准了一项惩罚叙利亚当局镇压抗议民众的大规模经济制裁方案。方案中包括禁止叙利亚政府高官的旅行、以及冻结和阿萨德政府有关的资产等等,停止和叙利亚中央银行作交易、以及停止在叙利亚投资。
五.叙利亚问题前景发展
第一种可能:叙利亚问题和平解决
从目前来看,并非不存在和平解决的条件。与偏处北非,远离中东核心区的利比亚不同,叙利亚地缘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周边国家形势脆弱而复杂,叙局势牵一发而动全身。对西方以及阿盟而言,兵不血刃,不战而屈人之兵自然是最好选择。
第二种可能:叙利亚问题长陷僵局。
在此种情形下,叙内部继续抗议不断,外部遭到最严厉制裁,将成为当前
形成,但恐最终难以持久。随着反对派的不断壮大,外部介入力度加大,这一僵局可能被逐步打破
第三种可能:叙利亚陷入内战之中
当前爆发内战的可能性确实存在。事实上,最近几个月来,反对派已积极筹建武装,并频繁对叙军警机构发动袭击,和平抗议日益向武装对抗发展,第四种可能:复制利比亚模式
当前叙利亚尚不具备复制利比亚战争的条件,但形势正向那一方向发展,有关国家和组织也在积极向该方向推动。据悉,部分阿拉伯国家和西方国家正酝酿国际干预叙利亚问题。这与利比亚战前国际干涉步骤几乎完全一致,提交安理会实际上就是为下一步国际干预提供合法性。
综合上述四种情形,从目前来看,都不能排除可能性。从未来一段时间发展来看,第一、三和四种情形实际发生可能性最大。但是,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巴沙尔未来前景都堪忧。
六.各方对叙利亚问题的态度
阿盟:对叙利亚实施制裁。自从叙
利亚问题出现以来,阿盟反对巴沙尔政府的态度逐步升级。先是谴责武力事件,后是终止叙利亚的成员资格,并对其实施严厉的经济与政治制裁,再后来,就是讨论承认反对派,并要求在联合国讨论叙利亚局势。
俄罗斯:反对偏袒叙反对派。俄在叙问题上态度鲜明,主张通过对话和平解决叙危机,反对外部势力偏袒叙反对派并向反对派提供武器。俄认为,不仅应该向叙政府,也应向叙反对派施加压力,迫使双方展开对话。俄反对阿盟中止叙成员国资格的决定,但支持阿盟向叙派遣观察团。作为“前强国“,俄罗斯一直在争取不激怒美国的前提下遏制美国为首的西方力量,这无关正义,而是预防。但俄罗斯的反对是有底线的,正如前南战争,一旦涉及军事对抗美欧,俄罗斯只有退却。即使在冷战时期俄罗斯也很少直接军事干预,充其量运送点武器什么的。
美国:推动颠覆叙政权。一方面,美国积极展开外交攻势,联合欧盟、阿拉伯国家和土耳其等,加强对叙利亚的经济制裁和政治压力,试图动摇巴沙尔政权的根基;另一方面,美国正悄悄向叙反对派提供各种支持。国为维护国家利益增强影响力的理想做法就是让自己成为”道义“的代言人。凭借压倒性的武力优势支撑对外政策,它的根本目的当然是维护国家利益,至于同时是否促进了国际社会”道义“的发展,目前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西方一些国家追随美国一方面是跟美国有着同样的目的,另一方面是冷战的惯性思维,还有就是”民主“确实是在国内说的过去的普遍认识。人吃饱了才会找事做,这些国家经济上过得去就想做点”慈善“事业,济世救人了。
法国:希望强化对叙制裁。叙局势发生动荡以来,法国反复谴责叙当局的行动,但也多次表示不主张武力干涉叙局势,而应通过制裁来迫使叙政府就范。
中国:坚持通过和平、对话和政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原则立场。推动叙利亚
问题和平解决,促进中东地区局势逐步走向稳定,是中国一贯原则立场。这充分关照了叙利亚人民的根本利益,也体现了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世界和平的高度责任感。中国不支持武力解决,中国希望叙利亚接受与执行安南的六点建议。
七.中国的应对方法 中方认为在当前形势下,片面向叙利亚政府施压,预断对话的结果或强加任何解决方案,都无助于叙利亚问题的解决。反而可能导致局势进一步的复杂化。这是一次气氛激烈的表决,联合国安理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赞成还是反对,每一个成员的选择都会给当前的叙利亚局势带来巨大影响,2月4日,针对这份已经辩论数月的,关于叙利亚问题的决议草案,中国和俄罗斯都投了否决票。为什么投下反对票,中国政府已经在多个场合明确阐述了自己的主张,中方始终认为解决叙利亚问题不能指望一份闭门磋商出的对叙决议草案,中方还认为各国还应该遵
守《联合国宪章》,应该充分尊重叙利亚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应该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分歧和矛盾。叙利亚是中东地区的重要国家,叙利亚保持与稳定,符合叙利亚人民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继续为妥善解决叙利亚问题发挥积极和建设性的作用。2月6日,在外交部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记者们提问最多的依然是叙利亚问题,而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也不断地重申着中国的态度。
相隔4个月,两次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因为中国和俄罗斯投了反对票,都未能在联合国安理会获得通过,面对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面对一个复杂的国际敏感问题,中国的态度正在深刻的影响着世界。
应该说从目前的局势看,和平解决叙利亚问题的大门并没有完全关上,但是未来局势到底会如何发展,有赖于各方推动这样和平进程的动力有多大,而且我们也希望各方能够尽最大努力进行
政治展开。
云南境内缅甸难民问题研究 第3篇
关键词:云南;难民;研究;影响;对策
中图分类号:D8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9-0017-03
一、云南境内缅甸难民问题概述
(一)难民的由来。
说起云南境内缅甸的难民问题,我们就必须要说说缅甸的基本情况。缅甸是个多民族国家,人口以缅族为主,约占总人口的68%,有掸族、克伦族、克钦族等多个少数民族。1886—1948年,被英国殖民,1948年1月4日独立。在1947年签订的《彬龙协议》对缅甸有着深远的影响,甚至可以说是其内战爆发的根源。《彬龙协议》最重要的一定就是:规定各个少数民族地区在国家政治中享有充分自治,并且各个少数民族地区人民享有民主国家公民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特权。
1960年,军事强人尼温夺取政权并执政,开始建立军事独裁,否决少数民族的自决权,开始缅甸的同化政策,由此,缅甸开始了长达50多年的内战。缅甸长期的内战使战争地区的民众流离失所,沦为难民。
云南与缅甸国土相互接壤,山水相连,尤其是缅甸北方的掸邦、果敢等地区与云南的德宏、临沧等地相连,而这些地区也是缅甸内战中战乱的主要地区。缅甸内部的长期动乱,造成经济的缓慢发展,使大批难民外流,云南与缅甸的接壤,使云南成了缅甸难民选择的主要地方之一。
(二)难民的现状。
自2011年6月缅甸再度爆发内战以来,云南边境的缅甸难民急剧增加,在云南德宏、临沧等地建立了数所难民营。“根据非政府组织基督教会的统计:截止2012 年 3月 2 日,云南缅甸边境难民营数量有35 个,主要分布在云南的芒市,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怒江州以及上述5 个边境地区的中缅国界对岸的缅甸方面,难民人数合计至少7万人,而儿童数量超过一半”。“中国民间组织(如医药公司)对缅北难民提供了救济。据其事后估计,2012年元旦以来,此次与克钦独立军的冲突引发了约40000名难民涌向中缅边境,在进入中国云南境内的约有25000万人”。虽然官方没有提供比较权威的数据,但是从这些实际的调研数据中,我们可以肯定一点,云南境内的缅甸难民是数以万计的,并且随着内战的持续,难民数量会不断的增加。
总体上来看,中缅边境的缅甸难民现状和前景都是不确定和不容乐观的,呈现出冲突多、连续时长、突发性大、缅甸难民数量多、难民数量的统计不精确和影响波及范围广的特点。同时,不准确的难民数量的统计也容易造成民众的恐慌和影响国家的形象。而不够准确的难民数量的统计和事实存在的大量难民,对我国也产生了影响。
二、缅甸难民问题对我国的影响
云南省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一个省份,民族成分复杂多样,民族团结是云南省工作的核心之一。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地形特征,云南省发展要相对落后。云南省也是中国与缅甸接壤的省份,战略位置突出。缅甸内战的爆发,在云南境内涌入了大批的难民,云南境内的缅甸难民给我国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一)边疆的团结稳定与发展。
1.安全方面。
云南省地理位置特殊,本来就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毒品、人口拐卖、跨国犯罪等问题突出,难民问题的出现,使本来就严峻的安全问题更加复杂化。
“边境地区位于两国交界处本身就是一个人员交汇,社会公共安全易受到外來冲击的地区。缅北地区的武装冲突和长期战事使得该地区的社会公共安全极其敏感,黄赌毒枪抢问题也是长期或明或暗地存在着。每当缅北出现战事,就会引起中缅边境地区的人心不安,也会有大批的缅甸难民迁移到中缅边境线上或者进入中缅边境上市县地区。无论是缅甸难民是否进入中国境内都会对中缅边境地区的社会公共安全产生压力或冲击。特别是在缅甸难民进入中国国境后,短时期大量难民的聚集,势必产生诸如饮食、卫生和安全等领域的诸多问题”。
难民问题作为非传统领域一个越来越凸显的问题,成为当今世界的一大难题。“自从20世纪初以来难民问题就开始受到世界的关注,两次世界大战以来,由于冲突、战争而造成的难民数量剧增,难民问题此起彼伏。目前,难民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直接关系到世界各国的安全和稳定”。
总之,由难民问题造成的一系列在安全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引起重视,云南境内的缅甸难民数量越来越多,由此带来的问题对云南现有的安全体系将会造成很大的冲击,甚至引起冲突。
2.民族团结方面。
在此前我们谈论到云南省是我国民族成分最多也是最复杂的一个省份,云南省的工作核心之一就是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所以我们在谈论到云南境内缅甸难民问题对我国的影响时,民族团结是我们必须要来思考的。
民族的团结与否直接关系到边疆的稳定与发展,云南的民族成分本就较为复杂,缅甸难民进入云南后对我国的民族成分造成巨大冲击,民族团结的不稳定性会随之增加,也会导致民族对国家认同的减弱。
3.社会经济发展方面。
云南由于历史和地形的原因,在经济发展方面与东部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在云南,很多地区还处于贫困状态,社会经济发展严重滞后,所占有的资源也很有限。而今,缅甸难民进入云南,使我们本就发展较落后,甚至还处于贫困线的人们更加艰巨、困难。由于,难民必须要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以及维持日常生活所需的物质条件,这就极容易影响到当前云南的社会经济发展秩序,对边疆地区的社会经济将造成很大的影响。
在社会经济方面,从中缅边境贸易的往来就可以看出战争中难民问题对其产生的影响。“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缅甸联邦建交以来,中缅边境往来逐渐频繁,边境贸易发展很快,形成了三种主要贸易形式,即边民互市、小额贸易、地方贸易。中缅边境贸易对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缅甸政府与民族地方武装的相互对峙、尖锐冲突,使中缅边境贸易充满了复杂性和脆弱性,尽管各势力都与我国保持友好往来,都同我国开展贸易。一旦缅甸国内有个风吹草动,就会使中缅边境贸易受到很大的影响。缅甸国内经常发生的矛盾和冲突对中缅边境贸易的影响非常大,缅北地区一旦发生军事冲突,在当地经商的中国人就会纷纷撤离到国内,从事边境贸易商人的店铺和商品就会在冲突中蒙受巨大损失”。
当然,难民问题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不仅在边境贸易一个方面,但对边境贸易的影响是最为直接的,同时也可能会导致我们的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阻碍经济的正常有序发展。
(二)影响在南亚、东南亚战略的实施。
缅甸的地理位置优越且战略价值极高。缅甸位于亚洲的东南部、中南半岛西部,其北部和东北部同中国西藏和云南接界,东部与老挝和泰国毗邻,西部与印度、孟加拉国接壤,西临印度洋,东西连接东南亚和南亚,具有极佳的地缘优势。
“中缅边境安全形势的持续不稳定, 势必波及中国西南甚至整个西部沿边地区,影响 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等区域发展和国家安 全战略的顺利实施”。2013年5月,中国提出旨在增强互惠共赢合作的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国家战略,为我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深入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同时,缅甸作为中国连接南亚、东南亚的关键点,以及我国进入印度洋,走向海洋战略的支撑点,缅甸的局势都深刻的影响着我国。
缅甸既是我国成为大国走向世界的一个关键点,也是我国南亚、东南亚战略得以更好实施的一个基础。缅甸的内战直接影响到我国国家战略的实施,云南作为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前沿,缅甸内战的难民问题阻碍了云南更好的实施国家战略。所以,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难民问题的严重性。
(三)影响“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云南境内的缅甸难民问题会影响到我国在2013年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这个看起来表面上是不大可能,也没有必然联系的,但是我们仔细分析会发现,说难民问题影响“一带一路”战略是不为过的。
缅甸是我国进入印度洋一个最好的跳板,从缅甸可以直接进入到印度洋到达非洲,也是进入南亚,通向中东的一个利好的选择,更是连接东南亚的一个中要战略支撑点。“一带一路”战略南下的战略路线,一个重要的节点就是缅甸,在缅甸是否能顺利的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将直接影响到“一带一路”战略的进一步推进。
“长期以来,中缅之间一直保持着友好的关系,双方互通有无,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并且中缅之间签订的边界条约对我国处理与其他国家的问题也产生了正面的影响。 2011 年初,缅甸在吴登盛民上台后,在政治、经济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西方国家借此机会将势力范围扩张到了缅甸,影响了中缅关系。而且自2011 年开始,缅甸国内就不断存在着对于中国投资的批评和非议。2012 年,这些质疑声不断加大加强并影响到中缅大项目的合作。 随着美日印等国的强势回归,中国在缅甸的传统优势正悄然消失,如果不采取积极行动,中国就可能会被边缘化,丧失部分在缅利益”。从这一点,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问题,缅甸国民对待中国尚且是这种态度,在战乱中来到云南的难民的我们不能保证其没有这样的想法。
当前,云南在中国“一带一路”战略中扮演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但是越来越多的缅甸难民严重影响到云南的稳定与发展,我们不得不警惕缅甸难民会对我国战略的实施产生影响。
总之,越来越严重的缅甸难民问题对我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论是在边疆稳定问题上,还是在对我国国家战略实施的影响上,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而对于难民问题,我们在关注其影响的同时,更应该想想怎么更好的处理难民问题,因为难民问题不仅关乎人道主义问题,而且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国际形象和国际地位,最近欧洲的难民危机给我们很深的警示,所以我們应该更加注重研究如何解决难民问题。
三、如何解决难民问题
(一)建立难民预警机制。
“由于缅甸国内有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缅甸政府与民族地方武装的摩擦、矛盾和冲突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一个偶然的擦枪走火事件或许就会成为一个导火索,很可能就会引发缅甸政府与民族地方武装的摩擦和冲突。因此,他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随意性、突发性比较强,如果没有足够的预警准备,武装冲突发生的时间、规模、走向及持续的时间都是很难预料的。一旦发生军事冲突, 必然引起当地民众的恐慌,因而就会涌向中缅边境进入中国境内躲避战火。面对这种状况,我国应该建立应对缅甸难民问题的预警机制,改变以往被动应对的姿态,从而采取必要性和防范性的行动,灵敏、准确地预测难民涌入的前兆,并及时提供警示的机构、制度、网络、举措等构成的预警系统,从而达到超前预测、随时反馈、及时布置、防患于未然,做到未雨绸缪,从而面对缅甸难民的时候可以妥善、及时、有序地安置,尽可能地把难民问题对我国边疆地区的安全、稳定和发展的负面作用减到最少”。
防患于未然,这是中国人做事经常有的一种思想,在难民问题的应对上我们也应该有这样的思想。缅甸的局势有诸多不稳定的因素,对于随时可能爆发的缅甸内战和随时都可能出现的缅甸难民问题,建立应对难民的预警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建立应对难民的预警机制,不仅是对解决和防范缅甸难民问题的需要,而且还可以在可能出现难民问题的地方尽早做准备。中朝边境同样存在难民,以及大规模难民的风险,我们必须在可能发生之前就做好一切的预警准备。最近的欧洲难民问题更是敲响了我们的警钟,面对大规模的难民潮,欧洲国家也显得有些力不从心,甚至是无能为力,这一次的欧洲难民问题,从短期来看,直接影响到欧洲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和稳定,从长远来看,我们不能否认这次欧洲难民问题存在会影响到欧洲的宗教和民族国家的可能。中国建立应对难民问题的预警机制防止的就是这种情况的出现,现在云南境内的难民数量越来越多,我们不能完全排除不存在直接影响到云南甚至西南边疆稳定,改变该地区原有秩序的可能性。所以,建立应对难民问题的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是很有必要的。
(二)加强中缅合作。
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家得到了长远的发展,不论经济还是整体实力都有了较大的提升,但是我们在发展的同时也应该顾及周边国家的发展,要实现与周边国家共同发展,我们才能在更好的环境中得到发展。中缅两国有较大的合作空间,在经济、政治、非传统安全等各个领域都有巨大的合作潜能。缅甸之所以产生难民,战争是一个主要的原因,但是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就是经济发展落后且发展不平衡,导致很多难民的产生。
在中缅的合作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首先是加强在经济、政治等领域的合作。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而缅甸拥有丰富的资源和独特的地缘优势,这样的优势为我们的合作提供了巨大的空间,而中缅也只有在政治互信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更深入的进行经济的合作,实现共同发展。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可以从根源上解决难民的问题,因为政治的稳定可以提供一种相对安全的生存环境,而经济的发展又可以促进政治的更加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高,所以首当其冲是加强与缅甸在政治、经济领域的合作,既可从根源上解决难民问题,也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国家的战略利益,因为我们的发展需要的是一个稳定的周边环境。
其次是加强在难民问题领域的立法合作。在最近的欧洲难民危机给了我们很大启示,欧洲难民之所以能成为危机,除了是欧洲引火上身,大量难民涌入欧洲会给欧洲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问题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足够完善的应对难民问题的法律体系。中国在关于应对难民问题的立法也是极其的不完善,所以我们应该解决在立法方面的缺陷。加强与缅甸在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合作,实现缅甸的稳定与发展可以从根源上解决缅甸的难民问题,但是我们不能确保难民问题不会再发生,尤其是现在正在发生的情况下,我们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就变得尤为重要了。难民问题很容被放在一个道德的制高点,尤其是怎么处理,会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作为依据,很多事情就容易影响到国家间的关系和我们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与地位。因此,加强在立法方面的合作,完善法律体系就变得很必要了。
简单说来,加强合作是必要的,我们面对着共同的问题,也有着共同的利益,难民问题的解决不是一个国家的问题,涉及的问题也复杂多样,所以在解决云南境内缅甸难民问题时,加强彼此的合作就尤为重要了。
(三)进行战略上的平衡。
缅甸内战之所以长期存在,有其历史上的原因,但也与外部大国的干涉脱不了关系,尤其是以美国为首。在本文里,我们分析过缅甸独特的地缘优势,以及缅甸对中国的重要性,尤其是在中国提出了“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一带一路”等战略后,缅甸对中国的重要性就更加明显了,而中国的快速崛起又让美国深感不安,美国为了遏制中国的崛起,想尽一切办法,不仅提出战略重心的东移,而且还拉拢各个亚洲国家来共同遏制中国,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美国看到了缅甸的地缘优势,也趁机拉拢来遏制中国。缅甸抓住了中国对其在战略上的需要,以及美国的威逼利诱,做出了现在的选择,时隔17年的缅甸内战又一次爆发,难民问题也随之而来。
中国的对外战略此前一直以东进为主,把主要的精力都集中在与美国的关系上,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整体实力的提升,东进战略已经无法满足中国更进一步的发展需要了,于是提出了南下战略和西进战略。缅甸作为我们国家南下战略的一个关键点,其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它既是我们进入印度洋,通向非洲的重要通道,也是我们南下战略的一个重要的战略支点,也正是因为这些重要的因素集缅甸于一身,才使缅甸成为竞相争夺的地方。
缅甸的战略价值对我国来说固然重要,但是并非无可替代,所以我们要实现我们国家的战略平衡,只要我们国家的战略平衡,就可以让缅甸的优越感变弱,从而达到稳定缅甸局势,而中国的战略平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入手:
首先,继续保持东进战略,在平稳中发展。中美关系依然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关系,只有中美在战略上达成一致了,才更好的解决缅甸的问题,因为不论怎么说,只要中美在战略上达成共识,缅甸的战略价值是可以被改变的。
其次,加快推进西进战略,拓展中国的发展空间。“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就是西进战略的具体体现,该地区有着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合作空间和潜能巨大,打开向西进的市场,既是我们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战略平衡,真正走向强大的标志,它将不再受制于某一个区域。
最后,加强建设“中巴经济走廊”,积极推进南下战略。巴基斯坦對于我国其战略价值与缅甸而言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加强建设“中巴经济走廊”,在战略价值的需求上,巴基斯坦可以与缅甸相媲美,可以让缅甸更清楚的认识自己,作出正确的选择。而积极推进南下战略就更为重要了,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合作,是我们共同的利益诉求,让缅甸有一种紧迫感,不得不选择合作发展的道路。
虽然,从战略的角度来解决难民问题看似不大可能,但是,从国际关系的角度来说这是很有可行性的。从古至今,影响国际关系的行为体是以大国为主的,在缅甸难民问题上,只要大国达成一致的共识,尤其是中美,那么缅甸发动战争就或许应该慎重些了。而中国推进战略上的平衡,缅甸更是应该反思自己的政策及目标,一旦中国战略实现更稳固的平衡,缅甸的战略价值是就减弱,甚至可以被替换。当中国从战略平衡来影响国际关系的变化,从而让更多的国家考虑到中国的这种变化并作出慎重的决策时,缅甸的难民危机就可以更好的解决和应对了,也是我们走向强大的标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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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汉斯.摩根索.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7]罗伯特.基欧汉 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作者简介:
1.奎裕川(1990—)男,现为云南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政治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当南亚、东南亚政治与国际关系;
2.胡燕华(1991—)女,现为云南民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高等职业教育。
难民问题 第4篇
难民 (refugee) 是指有正当理由畏惧由于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的原因留在本国, 并且由于此项畏惧而不能或不愿受该国保护的人;或者不具有国籍并留在他以前经常居住国家以外而现在不能或者由于上述畏惧不愿返回该国的人。1951年的《关于难民地位公约》以及1967年的《关于难民地位议定书》是全世界范围内有关难民最重要的国际法依据。按照约定, 难民是由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遭受国家侵犯所造成的, 仅限于政治迫害, 而不包括对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的侵犯或者国内武装冲突等事由, 也不包括气候难民。据联合国难民署2010年度统计, 全球难民人数超过1055千万, 其中包括了59.7万“处于难民地位” (in refugee-like situations) 的人。[1]
“世上最大的悲痛莫过于失去祖国。”难民这个悲惨无助的弱势群体正是因为遭受其来源国的侵害, 导致人权无法得到保障而流离失所的人。国际上出现大批难民, 是一场持续性的人权灾难。近年来, 国际社会基于对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应予保护的观念而建立了国际难民法律体系。它与国际人权法的宗旨、原则和保护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是完全一致的, 当属国际人权法的范畴。联合国《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规定缔约国应给予其领土上的难民一定的待遇, 其中包括, 在初级教育、公共救济、劳动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给以国民待遇;在动产和不动产、自由职业、房屋等方面给以至少不低于一般外国人并尽可能优惠的待遇;各国应尊重难民取得个人身份的权利, 给予难民身份证件和保护他们不被驱逐出境, 并尽可能便利难民的入籍和同化。这些规定都在人权基本内容的范围内强调和保障难民的人权, 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 难民保护正在逐步朝着规范化、普遍化迈进。
二、中国境内难民的人权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71年恢复了联合国的合法地位以来, 一直注重保护人权的工作。中国政府重视人权保护, 反对外国干涉本国人权事务, 积极与联合国及各国合作, 坚持保护和援助难民的立场, 广泛参加国际社会保护和援助难民的活动, 并在国内采取了各种接纳和安置难民的行动。为了使保护和解决难民问题的工作更好地融入国际社会大家庭, 我国积极参加了专门保护难民的条约和保护人权的条约, 同时, 为了更好地安置境内难民, 中国政府也与难民输出国政府签订双边条约, 解决安置和遣返事宜。
截至2010年, 中国境内共有难民301, 014人, 其中包括两部分难民, 一部分是印支难民, 另一部分是个别难民。个别难民主要是一些来自伊朗、伊拉克、阿富汗和一些非洲国家来的留学生, 在离开自己的国家之后, 国内局势发生变化, 所以就被迫留在我国成为难民。目前, 政府只是允许他们暂时留在中国, 但并非是对他们进行长期安置的, 因此不是本篇论文讨论的重点。另一部分是印支难民, 1977年, 从越南、柬埔寨和老挝境内反华浪潮中逃到中国境内大量难民, 形成震惊世界的难民潮。中国政府当时奉行“为每一个来到中国的印支难民提供永久性难民庇护”的承诺, 在联合国救助难民史上绝无仅有。联合国难民署曾对中国政府当年安置这些难民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赞扬, 称中国近三十年来对境内越南难民的安置工作是“世界上难民安置和融入社会最成功的范例之一”。联合国难民署也在北京设立了分支机构, 致力于中国的难民安置工作。由联合国难民署和中国政府共同主持的项目, 不但为难民提供即时救助 (修建房屋等) , 同时也为收留难民的农场提供经济援助。截至2010年底, 从越南来的仍在中国境内生活的难民仍有300, 897人, 从柬埔寨来的难民仍有20人, 占在中国境内难民总人数的99.97%。但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 中国在难民人权保护方面仍存在不足, 现将对中国境内印支难民的基本人权保障情况进行分析。
(一) 生存权、健康权、自由权
中国地方政府对所有难民都无条件接收, 这些一无所有的难民, 吃穿住用全部由政府无偿提供。云南、广西、广东、福建和江西等省份的263个国营农场接收了三十万难民。长期安置和按民族划分安置点等做法不仅仅能保障难民得到足够的粮食、干净的水源、基本的医疗卫生条件, 而是从安置伊始就考虑到如何让难民融入当地社会发展中, 为难民第二代、第三代的生活奠定扎实基础。目前, 难民在我国享有的基本权利享有不低于其他外国人或是最惠国待遇, 其生存权、健康权、自由权都能得到保障。
(二) 平等权
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规定, 难民与普通国民一样享有平等权。平等的公民和政治权利中包括公民身份的认定和入籍方面的平等。《公约》也提到应给予长期安置的难民相关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 加快入籍和同化事宜的办理等。目前在华难民并没有户籍、身份证, 这是目前我国在难民的人权保护中做得还不够细致的一方面, 同时, 这也是对难民平等权的一种侵犯。
(三) 经济、社会、文化权
对于难民而言, 经济、社会、文化权是在生存权等基本人权得到保障后再考虑的人权内容;对于国家而言, 这更像是一项积极的义务:怎样保障难民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信息冲击, 云南地区的难民曾多次向媒体表示身份问题是困扰该地区难民最主要的问题。[2]近年来, 户籍问题引发的一些列问题已影响到难民们的生活。没有户口和身份证的难民通常无法离开其安置地区, 无法去外地打工, 无法参加资格证书考试。同时难民的子女教育通常只能停留在比较低的阶段, 因为没有户口便无法参加高考, 这让他们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这些方面来看, 难民的受教育权、劳动权都遭到了相应侵犯。
(四) 环境权
印支难民刚刚进入我国时, 政府根据相关的规定划定了部分土地给难民发展生产。但随着难民在当地繁衍生活, 第二代乃至第三代难民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 土地还是当初分配的面积, 目前人均所拥有的居住面积在迅速减少。并且, 政府最初为难民分配土地并没有按有关程序进行, 难民的土地证等手续也都不齐全, 导致他们现在所居住的土地分配不明确。随着人与地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土地纠纷问题越来越多, 该问题已经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由此我们可以看到, 难民的环境权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犯。
三、中国难民人权保障体系的构建设想
目前, 中国仍没有一部完整的难民法律体系来规范难民管理、保障难民权利。难民问题在国内法中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这也不利于中国在国际上树立起的重视人权的形象。近年来, 这方面的立法工作也在加紧进行, 外交部国际司和联合国难民署驻华代表处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了几次难民立法研讨会, 从法律层面上对难民人权保护进行规范是势在必行的。除此之外, 也应完善除难民立法外其他难民人权保障制度建设。
(一) 构建完整的难民人权法律保障体系
我国近年来参加了许多国际公约来保护难民、保障人权, 并通过国内法加强了这些内容。1982年我国加入了《关于难民地位公约》和《关于难民地位议定书》。同时, 1982年《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15条规定:“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 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准予在中国境内居留。”2004年中国修订后的《宪法》第33条第3款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 同时境内有着大量难民, 因此, 我国应当尽快履行难民条约缔约国义务, 加紧制定难民法律体系, 加强法律层面保障, 充分地保障来华难民的合法权益。制定难民法律需以人权保障为主题, 国家主权为根本。同时也应当结合我国基本国情, 考虑中国发展需要。
(二) 完善难民身份认定程序法
除了制定难民实体法, 相关的难民程序法也需要建立起来。如:难民初期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时限、难民接收管辖和程序等。在我国, 需要提前认定难民是不是符合我国长期安置标准的难民。在不同的甄别程序后, 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来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我国目前除了大量的个别难民和印支难民外, 还有一部分不被认可为难民身份的人也属于难民地位, 如朝鲜过来的“脱北者”和国内流离失所的人。这些人究竟是不是难民国家是否有个专门程序来认定难民我认为, 目前中国的难民法在制定时应配套制定相关程序法, 将最基本的申请程序和步骤予以规范, 使之具有实践操作性:如难民申请人的申请地域管辖, 受理机关管辖范围、救济机关权限和救济流程等。我国难民人数多, 分布地区广的, 我认为:这些认定的程序条款规定应在尊重国际条约的基础上应结合中国国情, 做到灵活变通, 比如建立省际难民合作机制等等。
(三) 确立难民身份主管部门
对于我国难民现状而言, 比较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对难民的归化和入籍工作。这个工作的施行包括其前置对难民认定的前置工作, 而目前在我国并没有难民主管部门存在。按照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及其议定书的签字国, 是由该国政府负责给予难民地位的。由于我国难民认定的一整套法律体系仍尚缺失, 因此, 目前对难民地位的认定是由联合国难民署驻华代表处和我国主管机关共同完成的, 并且联合国难民署在其中发挥着主要作用。我认为, 这样的认定方式不够专业, 也不能够提高工作效能。因此我国应当参考国际上的两种形式:即通过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认定, 或专门的难民事务部门负责难民事务。[3]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选派出入境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外交部门的相关专业人才共同组成专门的难民事务委员会, 并由该委员会负责与联合国难民事务署协调管理难民接受、认定、归化入籍、难民的遣返、安置等全部事务。既能形成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新机制, 又能结合我国实际国情, 保护难民人权。
(四) 加强双边合作
大量难民涌入到一个发展中国家, 对于发展中国家也是沉重的负担。在接收和保障难民的人权外, 政府也应就具体情况和难民输出国加强沟通协调, 制定相关的双边条约, 就难民的遣返和安置做出有效沟通。70年代末, 中国与老挝之间签订《关于遣返在华老挝难民的议定书》, 之后两国间有关难民遣返和安置问题得到了有效沟通, 目前中国境内的老挝难民数量也大大减少。由于目前中国境内的越南难民仍有三十万人, 因此中国应当努力加强和越南之间的双边合作, 从双边条约、边境合作等多方面来协调解决难民问题。
四、结语
对难民的平等对待是对人性、人的尊重的关怀,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核心要求, 也是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任何一国的难民不能安置妥善, 难民们会被严重侵犯人权, 他们不能够获得自由生存和平等发展的权利, 就不能安稳地生活在他们的“避难国”, 严重的甚至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造成社会不安、政局动荡。因此, 关注中国难民, 保障难民人权, 对中国建设更加全面、专业的和谐法治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See UNHCR Statistical Yearbook, 2010, p.21.
[2]30万难民在中国[N].南方周末, 2009-10-15.
世界难民日主题 第5篇
联合国难民署启动一年一度的世界难民日活动。今年全球活动的主题为:“倾听难民的故事,如同你我一样”,旨在拉近难民与公众的距离,向人们展示难民就是那些生活在特殊环境下的普通人。
难民署驻华代表处将会在北京,香港,澳门分别举办不同内容和形式的难民日活动,以吸引更多的公众来关注难民问题。
6月17日在搜狐公益的大力支持下,联合国难民署在北京举办了两本法学出版物《中国难民法》和《国际难民法》的分享会。这两本书在联合国难民署的资助下,由刘国福教授撰写,并由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该书的出版及时地补充了难民法领域相对缺乏的中文资料。《国际难民法》一书是一本优秀的难民法汇编。《中国难民法》则偏重对比性研究,从政治、民事、经济以及社会权利等方面阐述了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与中国国内相关法规的联系。同时还包括了中国难民法的学者建议稿,展望了中国难民法的未来。书中作者论述了,在中国难民问题日益突出,以及相关立法的必要性和中国做为国际社会一员在难民问题上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参加活动的政府官员、中国法学领域学者教授、高校学生,在分享会上展开了积极的讨论。
难民问题 第6篇
难民危机达到峰值时,作者正在比利时著名的智库欧洲政策研究中心(CEPS)访学,身临其境地感受到难民潮的严重性和冲击力,感受到面对危机时欧盟及其成员国表现出来的震惊与困惑、热情与冷漠。鉴于欧洲难民危机体现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性,作者集中精力对这一问题做了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完成了这本国内第一部系统论述欧洲难民危机的学术专著。
《欧洲难民危机专题研究报告》从结构上分为六个部分。一、欧洲难民危机的严重性及其主要特点。二、造成欧洲难民潮的原因分析。从不同的视角探讨难民潮的成因,回答谁将为难民危机承担主要责任的问题。三、应对危机:欧盟陷入道义观与现实差异的悖论。欧洲一向标榜人权道义,有难民庇护的历史传统,但面对来势汹涌的难民潮,欧洲却陷入良心与能力的纠结、道义与利益的矛盾困境。四、安置难民:欧盟能否充当救世主。难民危机暴露欧洲一体化制度设计的缺陷,面对难民安置存在的诸多难题和障碍,欧盟仍然在行动,欲通过欧洲治理和全球治理的方式来化解危机。五、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国际关系层面,深入论述这场危机对欧洲社会乃至大国关系的影响。六、欧美官方及学者对这场危机的看法与反思。这场难民危机引发欧洲社会大讨论,欧美官方及学者正对危机进行深刻反思,他们都有什么观点和评论?作为一个身临其境的旁观者和研究欧洲问题的中国学者,作者对这场难民危机又有什么看法?这些现实和理论问题都在书中得以归纳和阐述。
就欧洲难民危机的特点、成因、化解、影响以及前景等问题,作者表达了这样一些学术观点:1、当今欧洲的确面临二战以来一场最严重的难民危机,其特点是难民潮来势汹涌、规模浩大;流向高度集中、线路清晰;鱼目混珠、身份复杂,既有难民也有移民。2、这场难民危机的爆发是内外各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既有历史因素和地理因素,也有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还包含救助差异与政策差异,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势力长期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以武力干涉主权国家的内政,才是导致欧洲难民危机的首要因素。3、难民危机暴露出欧洲一体化制度设计缺陷,难民庇护机制失调,导致欧洲“一线国家”包袱沉重、苦不堪言,致使欧洲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CFSP)大打折扣。尽管困难重重,但欧盟及德国、瑞典等成员国仍勇于担责,充当安置难民的救世主。4、欧洲难民危机对欧洲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在政治层面,它助长了欧洲极右翼势力和欧洲反移民的思潮;它的持续发酵有可能引发英国加速脱离欧盟;它凸显东西欧的矛盾分歧,挑战欧盟的核心价值观,考验欧盟的政治凝聚力。在经济层面,难民危机使欧洲社会不堪重负,欧盟财政面临短缺,拖累欧洲经济的复苏;使欧洲社会福利制度深受挑战,有可能迫使一些成员国修改福利政策,从而引发社会动荡;但从长远看,大批青壮年难民的到来有助于为老龄化的欧洲增添劳动力大军,解决欧洲劳动力老化问题。在思想层面,难民危机暴露出东西欧国家及领导人在如何对待难民和移民问题上的文化认同分歧;它预示着两大宗教文化观在欧洲社会面对面碰撞,不同宗教信仰的难民群体能否最终融入欧洲社会,是否会威胁欧洲社会稳定,这才是重大的社会问题;难民大潮对欧洲的冲击是否意味着欧洲社会“全面伊斯兰化时代”的到来。在外交层面,欧洲国家在接纳安置难民的同时,还加大外交攻势,试图通过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难民大潮。欧洲还与美国一道采取军事手段介入叙利亚事务,意在控制住叙利亚当前混乱的政治局面。5、当今欧洲社会面临欧债危机、俄乌冲突、人口老龄化危机以及暴恐袭击危机等,脱欧、疑欧社会思潮迅速抬头,但与难民危机相比都不算是最突出的。从实质上看,欧洲难民危机是真正的“人祸”,只要西方势力继续奉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干涉他国内政,战乱和战争难民就将相伴相随。
难民危机的确是牵一发而动全局的社会难题,希望本书的出版能抛砖引玉,引起国内更多学者和读者对欧洲难民问题的关注和探讨。
浅析环境难民的国际法保护 第7篇
一、“环境难民”问题所遭遇的困境
( 一) “环境难民”无国际法的有效保护
1.“环境难民”不属于传统“公约难民”
从1951 年公布的《有关难民地位的公约》及1967 年签订的《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中的“难民”定义来看, “环境难民”并非包含在“公约难民”范围内, 即表示“环境难民”不能当然享有传统难民的权利及履行义务, 以此取得国际法保护。
2.“环境难民”的法律解释不明确
一直以来, 对“环境难民”称谓本事也存有诸多争议, 主张此称谓不准确的学者认为采用“环境移民”的称呼更为精确, 但纵观全球趋势, “环境难民”称谓的使用仍占主流。环境难民法律定义不确切, 一方面使国际上容易混淆“环境难民”与其他移民之间的概念, 难以对该群体做出是否为“环境难民”的界定; 另一方面, 也就无法迅速的为环境难民提供国际援助, 无法及时帮助他们脱离困境。
3. 国际人权法及国际环境法暂无对“环境难民”的立法保护
在国际人权中更多的是对传统难民的国际庇护的规定, 其中尤其是政治难民、战争难民等, 对环境难民的具体保护条文几乎没有做出规定。这种法律保护现状带来的后果就是难以有效督促世界他国伸出援助之手履行救济义务, “环境难民”的处境自然更加糟糕。此外, 国际环境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由跨界污染带来的“环境难民”需要加强国际间的援助, 那些污染国家需要履行救济义务。但是, 这只是对人道主义的要求, 法律条文中也未明确规定那些责任国家需要具体承担何种责任, 怎么承担责任。就这点来说, 对于“环境难民”的保护也是不利的。
( 二) 国际合作缺失, 分工不明
“环境难民”产生于自然环境问题, 世界各国、国际组织都是责任和义务的主体, 都肩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工业革命以來, 发达国家在工业发展过程中消耗大量能源资源, 发展高碳排放量、高能耗的产业, 增强温室效应同时加剧气候变化及环境恶化, 这种自杀式发展模式等同于以气候环境为代价实现其经济发展。但是,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环境恶化问题的责任承担上, 有诸多发达国家并不遵守《哥本哈根议定书》、《京都议定书》中对他们的要求, 对此并不想承担在环境治理方面的责任以及加强国际合作解决环境问题。既没有做到共同而有差别的承担责任, 也导致国际合作缺失, 从而导致环境难民问题依旧难以得到解决。
二、“环境难民”国际法保护体系的完善
( 一) 提倡“共同但有差别的保护全球环境责任”原则
说到底, “环境难民”产生的根据主要还是在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该原则是指由于地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能力上的差异及导致环境退化的各种不同因素。各国对改善和保护全球生态环境负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发达国家应对环境恶化负主要责任, 应在保护全球环境中起表率作用, 减少污染物排放, 进行生产消费的可持续性改革。同时对发展中国家, 则需满足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 对保护全球环境应尽力而为。未降低全球环境悲哀人类破坏程度, 减少因人类社会行为而导致的“环境难民”, 有必要在对“环境难民”进行救助的同时, 各国相关环境法律还需构建融合环境、生态与资源的生态环境法体系。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强调有关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污染等法律规范体系, 切实避免因生态环境破坏而导致环境难民的产生。
( 二) 完善国际法律法规对“环境难民”的国际法保护
1. 对1951 年《难民地位公约》中的难民做扩大解释
该不该对传统难民定义做扩大解释将环境难民纳入其中, 对此也有不少学者持反对态度, 因为庞大的环境难民数量一旦纳入难民保护中, 对国际社会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压力。不过笔者认为, 正是因为其数量的庞大才可见问题的严重性, 对于数量如此庞大可能影响整个人类社会的弱势群体, 为他们提供一个合理有效的国际法保护机制显得尤为必要。将环境难民纳入难民公约所保护的范围, 赋予其正式难民地位, 成为联合国难民署帮扶对象。基于此该群体就能申请要求给予临时保护, 可减少烦琐的申请程序而迅速被接纳到稳定安全的国家, 提供生命安全保障。
2. 共同签署《环境难民区域性互惠条约》
因环境问题被迫离开原居住地的环境难民, 尤其是原来居住在国边境处的居民, 迁徙目的国一般为邻国。这些通常为非法入境的难民期权利该如何得到保障呢? 笔者认为, 邻国之间应通过签定双边或多边互惠条约, 免除此类非法入境他国国民的刑事处罚, 并在他国环境难民逗留避难期间给予生活救助。与此同时, 要快速及时的对该难民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统计, 并即刻通知该国政府。在将其遣送回国之前要确保这些难民在回国后能够正常生活才能进行遣送。《环境难民区域性互惠条约》的签订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边境环境难民的灾难, 使其得到庇护。
3. 建立国际环境难民救济补偿基金
伴随全球环境的恶化, 环境难民数量只增不减。在救助安置这群难民时需要大量物资资金。资金来源及其使用安排都是需要规制的问题。笔者认为, 各合作国创建一个独立的环境难民救济补偿基金, 交由某一专门国际组织进行单独管理。由各国共同缴纳出资, 但在缴纳额度上应当根据各国经济发展程度、对环境所负责任不同有所区别, 不能搞绝对平均主义。在环境难民需要资金救援时, 应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利用该基金对他们予以援助。
( 三) 加强国际合作, 明确归责
世界各国在环境难民保护的各方面都需团结协作, 如在环境难民的安置、救济、援助等方面, 又或者是在责任划分及如何从根源上减少难民数量方面都应遵循国际团结协作原则。
在国际法层面上, 对于那些因自身经济发展过度而造成跨界损害产生的“环境难民”的国家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国家责任的具体形式应包括: 停止不法侵害行为、赔偿补偿、恢复原状。具体分析来说, 就环境破坏问题需要在短时间内回复原状几乎不可能实现。对“环境难民”的国际保护, 除环境难民接收国及输出国应担负责任外, 其他各国也应参与其中, 通过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间的协调与合作, 使“环境难民”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首先, 对已造成跨界损害引发“环境难民”滋生的国家必须承担责任, 直接有效的方式是赔偿补偿; 其次, 无论环境难民的自由、生命安全等基本权利遭受何种威胁时, 各国都应竭尽所能帮助受害者共渡难关, 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最后, 将各接收环境难民作为一种国际义务予以确定。目前, 在国际法上并没有这项义务, 接受“环境难民”的行为完全是主权国家的道义行为, 所以各国通常可为而不为, 这就无法使环境难民权益得到保障。基于此, 应当在国际法上规定在特定条件下, 主权国家具有接收“环境难民”的义务, 以此保护环境难民的权利。
参考文献
[1]甘开鹏, 黎纯阳.环境难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基于社会公正的视角[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2 (3) :16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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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政策中的生态难民保护初探 第8篇
一、我国生态难民保护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各地的环境污染问题也在不断增多, 特别是近年来, 各地的环境监测结果显示,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少之又少, 大多数城市的空气中所含的二氧化硫以及颗粒物的浓度的超标, 对于农村而言们很多地区也存在生态难民的情况, 譬如在我国西北的黄土高原以及青藏高寒地区, 存在很多特困人口。由此可见, 我国的生态难民分布极其普遍, 此外, 现阶段由于在地域分布上的差异性较大, 导致我国在生态难民的处理问题上面临更多的困境。由生态环境恶化导致的后果原本是由所有社会群体共同承担解决, 但是, 由于各地区所掌握的生产技能以及经济发展水差异较大, 导致很多经济效益较好的地域比经济条件落后地区的人们获得更多的补偿收益, 这种差异性又在社会上产生了新一轮的生态贫困和物质贫困。为此, 环境政策制定应该进一步加强对生态难民的研究, 加强人文关怀, 不仅要完善生态难民保护政策, 更要将相关的政策落实到人们的生活中, 真正解决生态难民遇到的问题。
环境政策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等具有整合促进作用, 但是, 现阶段我国很多地区依然缺乏用法律手段保护生态难民的意识, 过度重视经济的增长, 忽视生态环境建设。加之, 我国在保护生态难民的立法保护政策不够完善, 不能适应现阶段国内生态难民的状况, 无法起到科学保护生态难民权益的作用。
二、环境政策中生态难民保护的对策
首先, 进一步完善现阶段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以适应生态难民的保护需求。为此, 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其一, 制定一系列有效的专门性的法律法规, 使得生态难民的生命安全、医疗、教育等问题可以得到相应的法律法规的保护;其二, 调整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政策, 突出明确对生态难民的保护, 改变以往用环境保护代替生态环境的情况, 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其三, 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 发挥环境法律政策在保护环境和生态难民中的作用。
其次, 建立环境公益性的诉讼机制, 允许每个公民都可以参与到保护生态难民的队伍中去。所谓环境公益性诉讼机制是指每个公民, 即使对于一些与环境污染无关的人, 也可以为保护环境而提出诉讼。环境公益性诉讼机制在很多国家已经实施, 国际上也有成功的案例, 比如著名的田纳西诉讼案。在当前的中国国情下, 实施这一政策有利于充分发挥整个社会的监督作用, 进而发动全国人民参与到环境保护中去, 对改善国家环境, 加强生态难民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再次, 在环境政策的制定方面, 应该注重对生态难民的倾斜保护, 最大限度的减少生态难民的产生, 坚决维护其合法权益。譬如, 进一步健全影响环境评价机制, 从源头上减少生态难民的产生, 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要注意听取公众的意见, 以保护相关环境利害人群的合法权益。此外,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通常情况下, 生态补偿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方面, 狭义上的生态补偿是对已经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的补偿;广义上的生态补偿则不仅包括生态环境, 更包括对生态环境区域和植被的保护, 以及对公民因此而放弃个人发展机会的行为加以补偿。
最后, 从社会保障法的层面, 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机制, 对生活困难的生态难民进行适当的财政支持。社会保障机制的制定和实施是依照一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的, 它是确保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利的制度保障, 对于保护遇到特殊困难的社会成员, 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作用。为此, 对生态难民的生活进行必要的社会保障, 可以充分体现出国家对生活困难者的法律救济。比如, 我国在南水北调、水库修建等环境工作实施过程中, 都会使得很多社会成员移民, 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成本, 使得生活水平低于一定社会适度的人流离失所对此, 国家有责任对其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
三、结语
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飞速增长, 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加之, 地震、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 使得很多地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由此产生了一部分特别需要政府和社会关注的人群生态难民。为此, 相关部门应该从各个角度加大对生态难民的关注和保护, 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创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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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唐士梅.生态难民法律保护的不足及其完善[J].特区经济, 2008 (05) .
难民问题 第9篇
关键词:抗战初期,国民政府,武汉,难民救济工作
抗日战争是一场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 也是一场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战争。在这场长达八年的战争中, 沦陷区有数以千万计的中国人因为不愿做亡国奴, 不甘于日本侵略者的蹂躏, 纷纷携妻带子, 背井离乡, 辗转迁往祖国的大后方和安全区域。这些因为战争这一不可抗拒的因素, 而被迫离开世代居住的家园, 进行无组织的大规模的迁徙的人们被称之为“难民”。在抗日战争中, 我国形成了庞大的难民潮, 其人数之多、人员成分之复杂、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 世所罕见。抗战初期一般是指从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到1938年10月武汉弃守为止。这是抗日战争的战争防御阶段, 也是抗战中第一个难民迁移的高潮时期。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 北平、上海、南京相继沦陷, 无数华北、华东沦陷地区的中国人沦为难民。武汉深居中国内陆, 中国最大河流长江与其最大支流汉水在此交汇, 京汉、鄂汉铁路连通中国南北, 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在南京失守后, 武汉成为国民政府管辖下的全国最大城市和经济中心。1937年11月20日, 国民政府宣布重庆为战时陪都, 但实际上此时国民党军政要员蒋介石、汪精卫、孔祥熙、何应钦等都在武汉, 国民党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的重要机关也均移驻武汉办公, 一时间武汉成为全国实际的政治中心。因而武汉也因为交通的便利和政府所在地而成为华北、华东众多难民的集中地。这些难民来自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 “工人、农民、商人、城市小手工业者、知识分子、学生等, 都是国家的中间分子”。难民的大量涌入给武汉国民政府带来了许多棘手的问题, 如物资匮乏、粮食与交通工具供给不足、难民食宿条件差、难民之中疾病流行等, 此外“难民还带来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 使社会矛盾加剧:战争的破坏、杀戮、奸掳, 使难民们情绪极不稳定, 始终处于一种惊恐不安状态, 惶惶不可终日。帮会、土匪、娼妓活动盛行于世, 许多装扮成为难民身份的敌伪奸细也大量混入其中, 使社会异常动荡”。国民政府作为抗战时期的中国中央政府, 肩负着保土为国的责任, 理应为救济难民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在抗战中, 国民政府对难民的救济工作不同于传统的慈善之举。传统的慈善行为, 是执政者出于怜悯的心情, 对弱势群体的一种关怀仁义之举。而“难民问题绝不是个人问题, 而是国家社会问题, 不是难民们自甘堕落要做难民, 而是国家多难不能保障他们”, 救济难民是国民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是现代社会人民的权利与政府义务的体现。一、国民政府的难民救济措施1938年3月29日到4月1日, 国民政府临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 这次大会通过的《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明确指出:“救济战区难民及失业民众, 施以组织及训练, 以加强抗战力量。”随着战争的深入, 国民政府意识到难民问题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社会问题, 而是一个关系到抗日战争能否取得胜利的重大政治问题。“全民族抗战的局面, 已经展开, 救济难民的事业, 变为当前最最迫切的要求。为了减少政府领导作战的分心, 减少对于军事上的妨碍, 巩固后防, 提高作战时生产效率, 我们对于这广大的被难同胞, 都应有最良善周全的处置办法, 使难民不仅不白白消耗物力而变为提供物力;不仅不妨碍军事而反有助于军事;不仅不扰乱后方而且加强后防”。在抗战初期的武汉, 国民政府的救济工作可分划为两大部分:收容与疏散。这是与以后国民政府组织的难民救济工作有所区别的。在武汉, 国民党政府已清晰地认识到抗日战争面临的局势, 蒋介石在1938年10月31日武汉弃守后发表的《告全国国民书》中曾指出武汉大会战的意义:“武汉地位, 在过去十月抗战工作上之重要性, 厥在掩护我西部建设之准备与承接南北交通之运输, 故保卫武汉之军事, 其主要意义, 原在于阻滞敌军西进, 消耗敌军实力, 准备后方交通运输必要武器, 迁移我东南与中部之工业, 以进行西北西南之建设, 盖唯西北西南交通经济建设之发展, 始为长期抗战与建国工作坚实之基础, 亦为西北西南交通路线开辟完竣, 而后我抗战实力及经济建设所需要之物质, 始得充实, 而供给不感缺乏。”可见国民党发动武汉大会战的目的不在于坚守武汉, 而是以空间换取时间, 争取人员与物资的疏散和转移, 为长期的抗战保存实力。所以对千辛万苦逃亡到武汉的难民来说, 武汉只可能是他们暂时的栖息之地, 是他们通往大后方的中转站。政府的救济工作中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帮助这些难民转移到后方更安全的地区, 当然疏散还包括对武汉三镇居民的疏散。在武汉大会战的后期, 某种程度上, 疏散工作是重于收容工作的。这是以后国民政府救济工作中较少遇到的情况。 (一) 对难民的收容工作。对从东北、北平、上海、江苏、安徽等省或地区逃难而来的难民, 国民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收容安置。1.对难民进行登记调查。“难民救济委员会或分会, 于难民到达时应即迅速调查姓名、籍贯、年龄、健康程度、原来职业、家庭状况, 及具有何种专门技能、志愿作何种职业分别登记致验诚伪”, 这样做既有利于派遣难民服役和安置难民, 又可以清除化装为难民的汉奸与间谍, 维护社会治安。2.设置难民救济区、救济站, 收容救济难民, 为难民安排食宿, 难民在收容所里“给养大口每人每日三元, 八岁以下者两元”, 一日两餐粥, 勉强不会饿死。3.以工代赈, 鼓励难民进行自救生产。大量的难民涌入武汉, “倘若不妥善办法, 徒待募捐救济, 收容坐食, 则人力物力两受损失, 日久必难乎为继矣”。实际难民是丰富的人力资源, 因此国民政府“积极提倡组织各种合作社和建设新的工厂作坊, 使有生产能力的人能参加生产, 并借疏散人口的机会切实鼓励壮丁勇于应征兵役, 以及一切侨胞同劳工能即刻输送到内地, 以谋充实并建立新的国防工业”。1938年3月, 行政院颁布《难民服役纲要》, 纲要指出难民服役分为“兵役与工役两项, 工役又分为筑路 (铁路公路及军用路) 、沿水、垦荒、军事工作 (运输掩埋等) 、自衡工程及其他适用难民诸事项”, 难民, 就其中之壮丁, 编为运输、工程队, 为过境军队运输器物, 以及从事本市临时工程修业事项。妇女编为缝纫队、救护队和洗涤队, 专为本市伤兵服务。至于难民潮中的大量农民则移至四川、陕西、甘肃、贵州、云南等省份垦荒, “幸我西北西南各省多有荒地待垦, 可以移置应将难民之中能从事农业者, 依其籍贯, 分送本省或与其风俗习惯相近之省分, 令各省政府主持办理, 以补不足”。4.对难民的医疗救护。由于营养不良、生活条件差、抵抗力下降, 又受到战火的威胁, 难民中伤病肆虐。国民政府组织免费施医赠药的活动, “难民之受伤者, 责成当地公私立医院, 可以收容治疗, 用费则由募集捐免”, “市政府对难民横生, 极为注意, 昨特通令本市各医院后对过境难民应予免费注射防疫针, 以保难民健康”。5.收容教养难童。战区流落的难童与难民所携带的失学儿童, 为数也很多, 赈济委员会采取建立儿童教养院的方式, 收容难童, 并建立难童学校, “分别设法教育之, 老师指定由难民之中曾任教员及公务员者之充任, 或由当地处聘请省立各小学现任教员兼任”。 (二) 组织难民的疏散工作。1.向难民解释宣传疏散的目的与意义。难民们饱受迁徙动荡之苦, 此时要他们放弃暂时的安稳, 进一步撤离, 无疑是一个难题。武汉警备司令部、全省防空司令部在《为疏散人口告同胞书》中指出武汉大疏散的意义:“在大敌当前的时候, 我们疏散人口, 并非畏惧敌人的威胁, 鼓励民众的逃跑;我们疏散人口, 除了减少无谓损害以外, 还有重大的意义。因为后方许许多多的工作, 需要我们同胞来担负:第一, 我们要把城市里过剩的人口, 转移到内地去, 由此可以繁荣农村, 发展后方的生产。第二, 疏散到内地的民众, 可以把敌人残暴野蛮的行为, 报道给每一个角落里的人民, 使得每一个人都能起来参加杀敌救国的工作。”在武汉大会战期间, 国民政府在不断地对武汉难民和武汉三镇的居民进行宣传, 劝告人们早日疏散:“我们要避免无谓的牺牲, 我们应以最大的努力, 疏散密集武汉的人口。为着安定后方的秩序, 为着减少不必要的死伤, 我们迫切地要求所有的老幼妇孺, 以及原想逗留在武汉的人民, 赶快设法离开武汉地区。乡下有家的, 回乡下去, 其他地方有亲戚朋友的, 就到其他地方去。”在宣传组织方面武昌和汉阳于1938年7月成立“武阳疏散人口委员会”, “由青年行动队与武阳两县党部各组四队, 昨日在每一警察分局辖境派出一队出发宣传, 动员方面, 已由省会警察局转保甲长全体动员, 实行沿家沿户个别动员, 武昌市政府, 并印制疏散人口告市民书万份散发, 以广宣传”。2.指定遣送地点, 征调交通工具, 鼓励难民徒步疏散。难民的运输是国民政府的救济工作重要一环, 交通动力供给不足一直是制约难民疏散工作的瓶颈, 国民政府表示:“在交通工具需要当局就水陆两道, 尽量征调, 竭力筹办。”而实际上“在交通方面, 要将今日武汉的人口实行疏散单靠各路火车轮船增加班次输送还是一件难事”, 所以政府“鼓励青年, 无疾病的男女们, 无论贫富, 均自告奋勇的加入徒步队”。车船等交通工具主要是针对老弱病残、儿童和经济富裕的难民而言的, 大部分难民无法购得车船票, 只能以步行方式完成漫长的迁徙。同时国民政府还指定了难民疏散的路线, “疏散武汉难民暂定潜江、石首、公安、松滋、枝江、宜昌、江陵、宜都八县, 并先汉川、嘉兴、黄坡、孝感、云梦, 应城等县以步行方法疏散之”, 且规定“各难民经指定遣送地点后, 不得提出异议, 或借故逗留”。3.建立运送配置难民总站和难民招待所, 帮助难民转移。赈济委员会在难民迁徙路线上设立26个难民运送总站和132个分站、166个招待所, 建立起覆盖主要难民区和难民线的救济网络。其中武昌、汉口两总站处于南北两条内迁线的起点。难民运送站和难民招待所的主要工作就是帮助难民和市民内迁, 为迁移的难民提供食宿、医疗护理、交通工具等。二、抗战初期国民政府难民救济工作的特点 (一) 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设置了专门的救济机构。“1937年9月7日, 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颁布《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办法大纲》, 组织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委员会, 总会设南京, 各省份成立分支会, 该会由行政院、内政部、军政部、财政部、事业部、交通部、铁道部、卫生署、赈济委员会, 各指派高级职员一人为委员, 以行政院所派之委员为主任委员”。1937年10月13日, 武昌汉市两难民支会分别成立, 分别推及杨锦昱、吴国镇为会长, 会址附设于市政处与市府内。但是, 这只是个协调性的机构, 事权不专不大。为适应时局发展的需要, 国民政府于1938年2月24日公布《赈济委员会组织法》, 成立赈济委员会。4月27日, 赈济委员会在汉口开署办公, 行政院院长孔祥熙兼任委员长, 前中国驻日大使许世英被聘为委员, 代委员长, 主持日常工作, 原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委员会的下属机构改为振济委员会的分、支会。在抗战初期, 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了《非常时期救济难民办法大纲》 (1937年9月7日) 、《振济委员会组织法》 (1938年2月24日) 、《非常时期难民服役计划纲要》 (1938年4月23日) 、《难童救济教养实施大纲》 (1938年6月27日) 、《抗战建国时期难童救济实施方案》 (1938年10月20日) 等有关救济战时难民与难童的法规政策。救济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法规政策的颁布, 使抗战初期的国民政府的难民救济工作走向了高效有序的道路。 (二) 从政府救济的内部看, 统分结合的救济方式。国民政府的救济工作自始就是以中央政府为主导, 其他各部门和地方政府配合, 实行一种统分结合的原则, 在“统”的方面, 表现机构统一、政策统一、权利统一, 即有最高的负责救济的机构:先是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委员会, 后设振济委员会, 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 统一了救济工作的目标、方针。在分的方面, “国统区范围内, 各省设立救济区、赈济会、运送配置难民总分站、难民组训委员会、联合办事处、招待站、难童教养院所及赈济学校、难民职业介绍所、赈济工厂、小本贷款处等机关, 分别负责掌管各地难民救济与安置工作”。 (三) 从政府救济的内容看, 收容与遣散并举。从1938年2月开始, 武汉国民政府就开始有组织地疏散难民, 到后期就是一边收容一边疏散。“武昌难民救济委员会, 以自倭寇深入, 战区扩大, 各地逃来难民, 日益加多, 为谋救济并策安全起见, 拟自即日起将最近新由战乱来鄂难民, 随到随时疏散, 并发口粮救济外, 原有收容各所难民, 亦即时加以疏散, 以策安全”。到武汉大会站的后期, 工作的侧重点就转移到组织难民的疏散上, 从1938年7月26日起至8月25日止, 汉口市一个月的难民收遣情况如下:“计原有难民26418人, 新收14725人, 经遣送者30465人, 自行他行者6116人, 病死者29人, 尚有4533人正待遣送。”从1938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武汉失守, 武汉实行紧急疏散, 3天内疏散约75万人。 (四) 从全社会范围看, 救济工作是以政府为主导, 社会各组织团体广泛参与的。难民人数众多, 救济工作繁重而且艰巨, 国民政府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 受人力、财力的限制, 救济难民难免顾此失彼。“所以救济工作的基本方法应该由政府领导各种公益和慈善团体进行大规模的救济难民事业老弱妇孺等”, 国民政府与青年会、慈善会、善聊会、红十字会、商会、业主会、佛教会等社会组织团体通力合作, 共同承担了这次难民救济的工作。其中在武汉市赈济委员会设立的18处难民收容所共收容20582人, 占同期总收容量的60%以上, 由此可见政府救济是当时难民救济工作的主导力量。三、历史的贡献与局限不可否认, 抗战初期国民政府在武汉对难民的救济付出了艰苦的努力, 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救济与帮助了大批饱受战乱之苦的人民, 避免了无谓的牺牲。被国民政府收容与遣散的大批难民, 转移到了中国的西部地区, 这既为后来抗日战争战略相持和战略反攻阶段保留了人力资源, 又促进了中国东西部的交流, 促进了中国西部落后地区的发展。同时, 政府的救济与关怀, 使得一部分难民的生存条件有所改善, 而悲惨的遭遇也使他们意识到了他们的命运是与国家的存亡息息相关的, 从而促使他们勇敢地投身于民族解放事业, 为抗日战争的胜利直接或者间接地贡献自己的力量。然而战时局势紧张, 国民政府主要应对的是与日本侵略者的战争, 在救济难民问题上所能投入的人力、财力很是有限, 再加上国民政府内部的腐败, 武汉难民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流亡的难民, 对于日常的生活问题, 不能解决。大都市人口拥塞”, 使难民生活难以为继, 在1938年的国统区, 媒介就常有报道呼吁重视难民“还乡”问题:“江南各县, 依然在敌人统治之下, 许多难民纷纷回乡, 无异于回去做顺民’, 我们眼看着当初数十万难民不辞千辛万苦、饥寒交迫, 跋涉千里地投向祖国统治下的后方安全地区, 原来是为了不愿作异国的奴隶’, 而现在我们又看到成群的难民回家做顺民’去, 这一来一去之间, 影响抗战的力量很大。”这佐证了国民政府难民救济工作与对难民宣传抗日救亡工作的不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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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捷.全面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难民救济工作[J].历史教学, 2005, (5) .
难民问题 第10篇
一、美国难民医院的创立
1937年12月1日,美国难民医院(又称同仁第二医院)正式在旧中央研究院旧址上成立。该分院的成立最初仅是在特殊情况下作为一个临时性的医疗机构而设置的,这与当时整个上海地区混乱的社会环境,以及其“母院”———同仁医院的发展状况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同仁医院1868年成立之初院址为今塘沽路大名路,1880年迁到熙华德路口,直至1937年“淞沪会战”爆发前,未再迁址。“淞沪会战”爆发后,同仁医院亦难逃厄运,“母院”不得不搬迁,由于时间仓促,新院址尚未选定便开始搬迁,1937年8月21日同仁医院完成首次搬迁,但两周后,再次将医院迁到海格路英女童学校。不过,由于英童女校空间较小,只能提供100张左右床位,既不能满足战争时期特殊需求,也不能充分发挥出医院固有医治病人的能力。11月20日,医院租到九江路219号的英男童学校以及圣三一教堂,可以提供约130个床位。11月26日,又租到位于白利南路的原中央研究院大楼,至少可以提供约为250张床位。这对于受场地限制的同仁医院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喜事。
同仁医院为教会医院,带有慈善性质,其经费来源于四个方面,美国圣公会的捐赠,工部局的免税以及补助,上海当地人士的捐赠,以及医院的日常营业收入(其中每年一半预算来自付费病人)。除了工部局从每年给予医院28 000美元的补助以外,美国红十字会在1937年10月份捐赠医院5 000美元专门用于难民救助,因此此时医院的费用已相对较充裕。
当时社会上难民大多居住在难民临时居住点,那里卫生状况很差且易滋生病菌,难民的生病概率增加,亦有爆发大规模传染病的趋势,而这些难民基本上都是穷人,所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开设一家能免费为难民看病的全科医院则显得迫在眉睫。
在上述因素的推动下,以及在美国圣公会总部、美国红十字会、上海国际红十字会、纽约国家儿童福利机构的资助下,由同仁医院分出一些设备和医护人员在白利南路成立同仁第二医院,莫约西医生任院长,1937年12月1日美国难民医院暨同仁第二医院正式对外营业。
二、美国难民医院的运营及财政状况
(一)难民医院的设置
医院共有3栋建筑物,其中主建筑物左后方的大楼主要用作肺结核门诊部,另外两栋分别是门诊部和住院部。医院里的医护人员和医疗设备多数来自于同仁第一医院,在营业初期便能提供115张的床位。医疗服务方面,涵盖全科诊疗,医治对象不限男、女,优先收留来自难民营的难民。在费用方面,门诊挂号费为1分钱,其他方面对穷人都是免费的,包括诊疗、输血、药品以及住院等项目。
(二)难民医院的高效运转
从建院开始到1939年,病人住院天数以及门诊接待人数都在不断上升。1937年病床床位为115张,而最多时达到300多张病床。医院尽最大努力提供尽可能多的病床,但是仍满足不了患者的需求,病床供不应求,尤其在1939年9—12月,每月病床使用率都过102%。月医治人数也在呈快速上升趋势,开业首月医治156人次,1938年4月即升至249人次,1939年7月突破至772人次,1940年7月达到最高纪录835人次。
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多的患者,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首先,其坐落在公共租界设立的难民营地带,医院周边有很多难民临时居住点,因此医院为难民们提供了最便利的医疗条件。其次,该院开设了大部分的诊疗业务,同时也有向其他专科医院以及仁济医院等设备更先进的医院转移患者的权限。第三,该院就诊对象不分男、女,而同仁第一医院只接受男患者,另一所圣公会创办的广仁医院只接受女患者,公共租界内很多外侨医院,只接受外国患者,以及专科医院只接受患有特定病情的患者。最后也是最关键的,该院对穷人是完全免费,即使拿不出门诊的1分钱手续费“也不打紧”。到1941年7月,累计18 157例住院病例中16 990例享受免费治疗,免费覆盖率达93.57%,336 347例门诊中284 412例完全免费,免费覆盖率为84.56%。
以上这些数据,一方面直观地展示了医院在尽最大努力吸收尽可能多的病人,但也折射出难民对医院的需求性之高。因此,这一临时性的医院为了服务更多的穷人,救护更多没钱看病的人,在社会的广泛支持下继续营业。
(三)美国难民医院的财政状况
1.慈善捐款
纵观其1937年11月27日至1940年11月30日之间的收入明细,其捐款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国外捐款,国内捐款以及国内的杂费,其中国外捐款始终占据较大比重。1937年11月27日至1938年11月30日,开业的一年时间里,共收到捐款158 878.98元,其中国外捐款133 488.35元,国内捐款7 404.38元,国内杂项收入17 986.25元。国外捐款里有6家慈善机构,3项个人捐款。国内捐款以捐赠目的来划分,其中捐赠用于日常开支以及门诊的费用均超过2 500元。而国内杂项一项收入也是十分庞大的,来自医院的各个方面,最多的是厨房收到的捐赠5 601.97元,其后依次为捐赠药房、基础设施捐赠(暖气、灯、水)等,该年来自门诊病人中的全年收费仅为795.67元。1938年12月1日至1939年11月30日,共接受3 098.86美元以及230 327.87元中国货币的捐赠;1939年12月1日至1940年11月30日,累计收到26 681.68美元以及354 828.68元中国货币的捐赠。
历年众多的捐款机构中,美国咨询委员会历年都大力支持医院的建设,1938年捐赠77 895.42元,1939年两次共援赠22 031.65美元,1940年两次累计35 531.42美元。另一机构,中国儿童福利公司1938年捐赠18 000元,1939年捐赠41 000元,1940年捐赠美元2 500元,本国货币25 000元。除了这两个机构的支持外,国际红十字会在前两年中共捐赠37 534.69元,难民救济委员会在1939年、1940年累计捐赠14 500元。正是在这些国际捐款以及本土商人捐款的帮助下,给难民医院提供了维系生存的资金,更为部分难民继续享用免费医疗提供了保障。
2.争取工部局的支持
1937—1943年租借撤销之前,美国难民医院一直由工部局卫生处统一管理。工部局卫生处每年都会给租界内向其申请补助的医院进行一定的资金补助,并免除房捐。在1938年、1939年的房捐申请上,“医院名称”一栏上统一写着“同仁医院”,而在“地址”栏上则标明“No.1 -219 Kiukiang Road;No.2 -37B Brenan Road”(第一医院,九江路219号,第二医院,白利南路37号),这意味着由“母院”统一向工部局申请补助费以及免除房捐税。但由于工部局资金的有限,以及1937年同仁第一医院迁址后,其规模以及接诊人数都远不如以前,1938年以及1939年工部局卫生处都曾讨论过是否要降低对同仁医院的补助,即从28 000美元减至17 000美元,但两次都遭到卫生处处长的反对,其认为不应该在“困难时期”减少对同仁医院的补助,因此1938年和1939年,工部局仍给予同仁医院28 000美元补助。1941年时工部局总办处将补助提升到了7 000美元,进一步缓解难民医院的财政压力。难民医院和工部局之间,有关经费问题的争论并未因此而停止,在日常运营上难民医院与工部局一些下属单位亦有一些往来,难民医院与工部局的关系非同寻常。
三、结语
难民的控诉等 第11篇
伯益被派到边远的乡下实地采访半个月,一回来就蹿进总编室,靠在椅子上开始了血泪控诉:老总啊,你非得给我增加出差补助不可,我那受的苦啊!别的不说,就这十五天,我连澡都没得洗一次!说罢伸出右手跷起食指,迅即点着左肩胛骨道:看这里看这里看这里,全是死皮!
老实人
新来女编王琳乖巧可人,一次拿水杯到供水处去接水,问世莹:你要水吗﹖我顺带给你也接一杯。懒人世莹听了高兴,连说好好好,递过水杯。王琳一看,她杯里是一片大大的苦丁茶,于是问:这茶还要吗﹖要要要,世莹说。到了供水处,王琳小心翼翼地倒世莹杯中的余水,天,一不小心,那片茶落进废水池了。王琳捧着水杯,陷入沉思。良久,她给两个水杯接好水,回来了。世莹接过杯一看,没茶了,笑问:茶不小心掉了吧﹖王琳脸红了,说:是啊,我想了好久,还是不能给你捡起来。
我们需要的就是灵动的人才
杂志社公开招聘的帖子一发,大量人才拥来。经过精心挑选后,孙鲁宁、雨雪、王琳三位胜出,道听途说他们最后胜出是这样的:主考官们要考查应聘者的灵动指数,要求各位即景即情表现自己的灵动能力。
(背景:那天天乍寒,室内阴冷,可暖气还没有供应。)
孙鲁宁哈了哈手,搓搓,走到暖气片旁,伸手摸了摸,迅即闪回:冰冰凉,透心亮!
(背景:本刊刚刊载一篇题为《像电影中的女主角一样走出机场》的文章。)
门一响,雨雪进来,只见她秀发半掩面,风衣飘飘,猫步袅袅,飘飘飘,飘到场中央,一个pose,大眼睛像《粉红女郎》里的万人迷一样眨巴眨巴,说:像电影中的女主角一样走进考场……
(背景:风影洗发水广告——去屑不伤发!王琳面试前正好买了一瓶风影在包里。)
王琳右手从包里掏出个东东,藏在身后,然后左手顺手一捋脑后的皮筋,扬扬头,一头秀发顿时如瀑飞泻。她立时举起藏着的右手:真是不像话——风影!
相关链接:慕容湖听了三位的高招,悲愤莫名:早知这样,我早些年就到《人生与伴侣》来了啊。想当年我到一家杂志社应聘,他们考我:井盖为什么是圆的(科学解答:因为直径相同,怎么也掉不下去)?我答:因为井口是圆的。他们居然说我胡闹,把我pass了!
现世报:
★自从电脑八段孙鲁宁来到杂志社后,陆老编被迫退出电脑维修工一职,再也删不成小编们的QQ了。
★杂志社新来副总一名,名曰张志强,第一把火就是严抓考勤,从此社里“四大霉女”(程笑歌、范松龄、杨世莹、慕容湖四人老是迟到被扣奖金)再也不敢倒霉了。
难民问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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