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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精选8篇)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第1篇

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及规章制度清理工

作报告

制度治校的学校,不会满足于规章制度的完备和齐全,而要深究:如何使规章制度以人为本?如何使规章制度结构合理符合规范?如何使规章制度执行有力?下面是小编搜集的,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及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确保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的通知》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实现教育部提出的“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杨浦区教育系统于2015年3月启动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至2015年10月章程制定工作基本结束。根据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统一部署,我系统开展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概况

杨浦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主要特点有:

一是组织保障。区教育局于2015年3月成立了由局长直接领衔的“杨浦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教育督导室常务副主任领衔的“杨浦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小组”和市区专家组成的“杨浦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专家小组”,以保障章程建设的高质量、高效率。

二是理念建构。依据“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是学校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教育职能的基本准则,是现代学校制度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一指导思想,按照“分类指导、试点先行,逐步推广”这一工作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依法立章,开展章程建设工作。

三是分段推进。我系统将全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其中2015年3月~2015年4月为部分试点阶段,共选取了15所试点学校,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全学段,涉及公民办两类;2015年5月~2015年10月为全面建设阶段,有152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完成章程制定工作。至此,杨浦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基本全面完成,共计167所学校,包括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162所及其他教育单位5所(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杨浦区业余大学、杨浦区少年宫、杨浦区少科站、杨浦职业技术学校)。

四是形态完整。即工作覆盖块面广,基本全纳;开展培训力度大,分类分层;执行程序规范强,依法合规;建设过程指导实,浸润互通;专家评审核准严,科学谨肃;后续思考推进深,扎实落地。

五是成效显现。通过本次自查,我们认为杨浦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总体情况比较理想,能充分对接杨浦整体教育综合改革的项目推进,能深度融入现代学校教育治理结构的重构再造,能有效保障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建设的目标达成,引领杨浦学校的依法办学、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主要做法与有效经验

(一)统筹安排,分步推进,做稳章程建设基础

1.试点先行,奠定工作基础

杨浦区学校章程建设的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加以推进。一是学习宣传阶段。在2015年3月~4月期间,我们确定了试点学校和专家组名单;召开了启动会议,解读区域层面实施方案,邀请专家作如何制定章程的专题辅导;各试点学校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工作方案。二是起草制定阶段。在2015年5月~10月期间,各试点学校起草了章程初稿,专家对学校进行浸润式互动指导,尤其在办学特色、课程教学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板块作了基于校情的着重指导;召开了专家指导会,就各校章程初稿及审稿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作了交流研讨;各试点学校修改章程,专家跟踪指导,形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稿。三是组织审核阶段。在2015年11月~12月期间,各试点学校开展了章程建设交流研讨,形成可复制的成功经验,为后续推广做准备;召开了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审议,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送审;受杨浦区教育局委托,杨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对试点学校经过修订的章程进行评议审核,确定上海财经大学附属中学等15所试点学校的章程均符合相关要求,于2015年3月31日杨浦区教育局二〇一五年第六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全部予以核准。四是总结汇编阶段。2015年1月~4月期间区教育督导室对章程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将15所学校(幼儿园)的章程文本汇编成《学校章程从这里先试——杨浦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试点学校章程汇编》一书供基层学校参阅借鉴。

试点工作各阶段任务目标的落实为后续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2.全面建设,执行法定程序

在顺利完成章程建设工作试点的基础上,为了统筹规划全区学校章程建设的进程,区教育局于2015年5月15日出台了《杨浦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杨浦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杨教〔2015〕38号),全面部署全区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

我系统于2015年5月正式启动面上所有学校的章程建设工作,历时一年的建设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全面推进:2015年5月为学习宣传阶段,2015年6月~9月为制定核准阶段,2015年10月为总结督查阶段。在各阶段中,各学校均根据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明确章程制定的方向、程序和时间表,并组建成立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章程起草工作小组,积极开展章程起草工作;专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引领、指导学校拟定符合学校实际、具有学校特色的章程;章程草案起草完毕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形成章程正式文本,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区教育局核准,已由区教育局二〇一五年第十七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核准工作结束后,形成杨浦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总结,迎接市教委对各区县教育局开展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专项督查。

在全面建设过程中,我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充分依照相关法律条令,每一个环节均符合法定程序的规范要求,确保此项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严肃性,为下一步的依法办学、依章办学夯实了法制化基础。

(二)研训一体,深入指导,做实章程建设过程

1.分层培训,细化目标任务

在章程草案起草前,我系统在今年上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五场区域层面的分层专题培训。一个层面是由国家督学杨国顺主任和虹口区教育督导室的郑万瑜主任对全系统校园长进行培训;另一个层面是由区教育局和区教育督导室分别组织了三场全系统法人代表、工会主席和执笔人的区级培训,明确职责任务与具体操作细则。在此过程中,强调了公民办两类学校的特质,并进行了分类培训。同时,在章程草案起草前和起草过程中,学校层面均认真组织全校师生通过专题讲座、法规学习、范本解读、集体研究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学校章程的宣传、学习、培训和研讨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形成了共同的价值取向。

2.浸润指导,增强互动交流

在章程制定过程中,过程管理和指导的效度直接决定了章程文本的质量。我们将152所学校按学段和性质划分为五大组,五位专家分别深入到每组中,熟悉了解各校校情,对每一所学校的章程初稿或以书面意见或以面谈辅导的形式进行了浸润式的指导。在形成章程修改稿后,专家继续跟进,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对最后形成的送审稿,专家予以了评价。在面对面的三轮互动交流过程中,充分显现了过程指导的有效性。

(三)依法合规,凸显个性,做亮章程建设特色

1.基于法规,规范章程文本

科学、规范的章程文本是章程建设的基础,因此章程的制定与核准在学校章程建设中显得尤其重要。我系统严把章程文本的核准关口,特邀市区教育专家先后三轮对每一份章程的初稿、修订稿和送审稿进行了仔细的审核。在基于法规条令的基础上,专家们从章程的基本格式、文字要求,到章程每一条款的表述等,都逐一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学校按照认定意见认真修改。共性意见将章程制定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和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如章程“序言”的表述;“校务委员会”的功能定位;附则中“立、改、废、释”的确定;“题注”的标明;具体的规章制度不应列入章程文本等等,确保了章程文本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尤其是我们将章程初稿的审阅时间提前至各学校教代会召开之前,避免产生已形成教代会决议之后再行修改的不规范,以确保教代会审议通过章程的严肃性。

2.尊重校情,凝练特色亮点

“一校一章程”本为校而立,应避免千校一面,过于雷同。为了减轻章程的同质化倾向,除了市教委的章程模本以外,我们将62所经教育部核准的高校章程逐一分别提供给152家单位参考使用。在章程编制过程中,除去基本要素外,我们充分尊重各校办学实际,要求各学校对办学特色、课程教学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板块作了基于校情的个性化表述,凝练出各校的办学特色和个性特质,努力体现“一校一章程”。

(四)依章办学,自主发展,做强章程建设实效

1.完善体系,加强制度建设

学校章程建设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石,是现代学校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章程作为学校的“基本法”,统领学校全局工作,保障学校自主运行,在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中居于龙头地位。杨浦区教育系统各学校章程的制定完成,使各学校对进一步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有了更为前瞻和适切的思考。学校普遍认为,章程对内是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基本依据,是全体教职工的共同意志和行动准则,对外则是办学主张和规则的纲领,是塑造学校自身形象的宣言,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章程建设促使学校要不断完善学校教育治理结构,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2.规划跟进,提升实施成效

纲举才能目张,章程确立后,与之相配套的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管理制度、学校评价体系、学校特色建设等都成为章程实施的重要载体和基本构成。区教育局基于以上认知,拟于2016年全面启动各学校发展规划的论证与认定工作和各学校规章制度建设的专项督导,努力提升章程的实施成效,进一步完善现代学校教育治理结构,推动学校依章办学,自主发展。

三、存在问题与后续思考

(一)存在问题

1.高校、部队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问题

在本轮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中,由于杨浦区情使然,复旦大学附属的中小幼单位、区域内部队所属的蓝天幼儿园等和市教委直属的中福会幼儿园均未纳入工作范围,交通大学附属中学依照教育局的部署走完了制定的基本阶段流程,但最后未送审。固然有这些学校属性的问题,但对照教育部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这一要求的指向来看,尚有改进和提升的空间。

民办学校因归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一类,办学章程有民政局规定的统一模本。本次我系统的章程制定虽与区民政局有所接洽,但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了教育版本和民政版本两种模式,是否会影响民办学校的年检和资质审定,尚不得而知。目前,民办学校的章程仍由民政局核准,教育局负责备案,但如何平衡协调,体现出行业特点是后续推进过程中要有思考和对策的。

2.建立依章办学长效机制的问题

相对于章程制定来说,章程实施是一个更系统的、长期的、日常的、动态的过程,也是凸显学校办学自主性和个性特质的过程。章程的文本如何发挥立体的效能,成为学校制定规划、健全制度、完善评价、促进发展的重要纲领?章程的文本如何在保持基本要素的基础上,根据教育战略的调整、教育规律的变化和学校办学的实际不断修订、不断完善?章程的实施成效如何通过有效手段进行评估和检测?这些都是后续推进过程中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

(二)后续思考

1.重塑学校教育治理结构,让章程建设成为学校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章程的制定充分反映和凝练了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无论哪种办学性质的学校,都要进一步确立学校章程在学校办学中的“基本法”地位,发挥章程的纲领性作用,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由管理走向治理的战略定力。

2.健全现代学校制度体系,让章程建设成为杨浦整体教育综合改革的制度保障。章程的确立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起点,目标指向更重要的是制度体系的完善。需进一步发挥章程和制度的管理作用,将制度真正转变为学校的管理文化,转变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转变为学生的成长需求,使杨浦的整体教育综合改革具有实施效力。

3.建立章程实施长效机制,让章程建设成为学校文化建设和内涵品质的有效助力。章程文本的制定具有阶段性,而将其内化为学校办学行为的过程却是长久的,更需要章程实施的长效机制予以保障。需进一步建立起长效的章程运行、监管、评估、保障和完善机制,提升教师、学生等各相关主体的理念认同和价值追求,在依法办学、依章办学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提升办学内涵品质,使章程拥有生命活力。更多热门自查报告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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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第2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尧都区乔李镇王村小学校 学校地址:尧都区乔李镇王村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四条 学校办学宗旨: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为学生成长奠定基础 第五条 办学目标: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和谐校园 第六条 校训:立德树人为基,面向未来是本

校风:文明 守纪 勤奋 健康

教风:踏实 严谨 创新 进取

学风:好学 善思 互助 探索

第七条 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坚持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坚持依法治校、治教。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对内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工作,向全体教职工、学生负责;对外代表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九条 教代会是教师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建立由校长主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第十条 学校设置政教处、教导处、后勤处、大队部等职能工作机构。各职能处室职责如下:

1、政教处: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做好学校决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精神,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 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2、教导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教学纲要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

4、后勤处: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师生服务。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及校园的绿化、美化等工作。

5、大队部:负责学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对少先队员进行爱国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观念等道德品质方面的教育。

第十一条 学校通过建立行政例会制度,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家长的问卷调查,检查自己的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 德育工作:

(一)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点,结合学校实际,努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努力培养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和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质,并充分体现出良好的教养、健康的心理、创新的意识。

(二)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全员育人的意识,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1、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

2、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3、坚持正面教育,实行赏识教育和激励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不歧视学生。

(三)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途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德育一体化 教育网络,要注重各种教育的有机联系,发挥教育的整体效应。

(四)抓好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以整洁的校园卫生环境和校园文化氛围感染人,以崇高的品德和良好的言行教育人、引导人。

(五)学生培养目标 良好的教养:培养学生知书达礼,学会尊重,学会自理,品行得体,学会做人。健康的心理:培养学生对待困难,学会克服,学会适应,积极向上,学会奋斗。创新的意识:培养学生学会畅想,学会发问,标新立异,喜欢探究。

(六)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和综合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十四条 教学工作

1、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课程计划全面落实。

2、学校坚持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不断对教师的教学方法、学生的学习方法、考试评价方法进行研究,加强网络、媒体、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3、建立教研组织,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4、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5、加强学法的指导,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6、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备课、上课、批改、辅导和考核)

7、加强教学质量的检测,建立、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的评价体系。

第四章 教师

第十五条 学校教师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其规定的相应义务,遵守职业道德,遵守规章制度,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第十六条 学校应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教师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教师应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创造性地完成好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七条 学校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鼓励教师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坚持校本培训制度。加强对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的培养,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层次。

第十八条 学校维护《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应享受的权益,逐年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章 学 生

第十九条 学生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其规定的相应义务。

第二十条 学生的奖惩: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错误较严重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按有关规定不开除学生。

第二十一条 入学及学籍管理

1、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招生。对于中途转出入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严格管理学籍,专人负责,每学期至少进行两至三次学籍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第五章 学校体育、卫生及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有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全面实施师生保健、预防、体检,开展良好卫生行为习惯教育等工作。

1、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国家推行的体育锻炼标准,通过体育课及其它形式的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让学生养成经常锻炼的习惯,并且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2、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从认知和行为方面培养提高学生的卫生意识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加强对传染病,常见病、食物中毒的预防,定期为学生体检,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7、学校应加强饮食卫生的管理,配备的后勤人员要每年进行体检,符合上岗条件才能上岗。小食堂结构布局合理,内部卫生,操作程序规范,防止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现象出现。

第二十三条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定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校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和护校领导带班制度,按上级要求安排好值班人员,做好护校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师代表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校委会负责解释。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第3篇

3.缺乏配套的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导致“制度套用”

随着中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和“普九”工作的深入推进,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的农村寄宿制学校逐渐成为农村地区一种主要的办学模式,其建设规模也日趋扩大。但是,直至2006年《国家西部寄宿制工程项目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前,没有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

HJY初中校长证实:“我校是西部寄宿制工程项目学校,现在依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在这之前,是按《中小学校常规管理规定》。”

HJY村小与TDK中心校的校长也提到这一情况,HJY村小的校长特别补充:“我校不是项目学校,依据的《暂行办法》中对小学没有特别的管理要求。”

目前,西部地区的非项目农村寄宿制学校,以及中部、东部地区的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管理也只能“套用”《国家西部寄宿制工程项目学校管理暂行办法》。

4.没有独立的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系统,“一套班子两副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农村寄宿制学校采用由地方政府负责,以县为主,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然而,在调查中发现,乡教育办(或教育组)裁撤之后,县乡管理出现断层与真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只能由县教育局负责。

县教育局设置的教研室、基教股等机构,负责对所属学校的教学、教师考评、经费投入等多项工作的指导与考核。每学期开学之初,各股室会制定出各自的考核标准对学校进行联合检查,而检查并没有制定专门针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检查指标。

此种一年两次的周期性“走马观花”式的检查很难发现寄宿制学校中存在的真正的问题,而且,各股室之间也没有建立针对寄宿制学校管理的交流、沟通的机制。“一套班子”承担“两副职责”,容易出现“多头管理”、“分头负责”而“无人具体负责”的情形。

5.缺少专门的财政支持与保障,致使农村寄宿制学校恶性发展

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发展没有专门的财政支持与保障,其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依托义务教育工程、“两基”、“普九”和“西部寄宿制学校工程”等专项资金,在县乡财政支持不足的情况下,学校的运行需要自筹资金,学校不得不为筹措资金动脑筋、想门路。HJY初中的校长说:“为了解决资金困难,只能以小钱找大钱,拿着土特产找担任领导职务的家乡人,女生宿舍楼、篮球场、图书阅览室都是拉来的赞助。”

随着“两免一补”政策的全面铺开,寄宿学生数量激增,学生宿舍严重不足,接受调研的4所学校,均存在两个学生睡一张床的现象。TDK初中校长介绍:“我校2008年的时候,两个学生要睡一张床,24人一间大宿舍,现在将中心校原来的教学楼改为女生宿舍后,情况好了很多,但是,3年以后是我校入学高峰,住宿学生预计达1400人,多了近1000人,宿舍是个大问题。”

小学的寄宿条件往往比初中要差更多,比如,TDK中心校与HJY村小的学生宿舍都是由教室改成,没有配套的洗漱间或卫生间,也没有食堂,学生都是端着碗在校园内吃饭。

这些寄宿条件并不完善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匆忙上马投入使用,尽管增加了学校“一费制”以后的财政收入,但是,也需要学校投入更多的资金维持正常运行,农村寄宿制学校陷入恶性发展的怪圈。

二、农村寄宿制学校相关问题的原因分析

随着中央和地方教育政策的调整,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数量总体上呈逐年上升趋势。尽管各地和有关部门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发展与建设提供了诸多有利的政策支持,但是,政策设计和执行与实际运行并不相符,究其原因,是由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制度设计存在如下问题。

1. 制度设计定位:偏重“公益性”

纵观2001年~2004年,中央政府制定的农村寄宿制学校相关政策来看,具有一个显著特征:公益性的色彩非常浓厚,主要是为了普及“两基”。

毋庸置疑,农村寄宿制学校在节省政府的办学成本,使学生受教育的公平权利得到保障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比如,农村寄宿制学校明显扩大了学校的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接受此次调研的HJY村小和TDK中心校的服务半径均超过8公里以上,而一般学校的服务半径大概为2公里左右。同时,也解决了很多学生住宿和交通上的“两头黑”问题(早上上学和晚上回家都是黑天)。

然而,学生“进得来”之后,如何“留得住”、“学得好”?实现“两基”目标后,农村寄宿制学校怎样进一步发展?这些涉及制度可持续性发挥作用的“长效性”问题,都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其强调“公益性”、忽视“长效性”的制度设计理念,必然导致农村寄宿制学校政策的“先天不足”。

2. 制度设计问题范围:重“资金设施”,轻“学校管理”

当前,农村寄宿制学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资金设施与学校管理两个方面,资金困难、设施条件不足虽然是各地各学校普遍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但是,与寄宿学生的生活和成长相关的管理问题更为突出。然而,中央在政策制定时首要考虑的往往是给予资金支持的工程建设,而在学校的管理上则缺少有力的制度约束和保障。例如,中央从2004年起用四年左右的时间投入财政资金100亿元,帮助西部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3]。2005年,中央和地方安排专项资金70多亿元,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4]。2006年,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5]。2006年,进一步提高农村义教阶段公用经费保障水平[6]。

在中央政策的影响下,各地也常常将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作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主要关注范围,忽视了学校管理环节中存在的困难与不足。

3. 制度设计方式:“自上而下”,缺乏赋权

农村寄宿制学校自诞生伊始,就成为了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普九”与“两基”的直接产物,呈现其制度设计上的“自上而下”特征。同时,各地所制定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相关政策基本上是对中央政策的跟进与延续。

而作为政策直接执行者的寄宿制学校负责人、政策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的学生及其家长,他们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被排除在外,没有话语权,他们只是被动的“执行人”和“受益人”。

事实上,缺少寄宿制学校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缺乏“赋权”的制度,其产生的相关具体政策,很难发现寄宿制学校真正存在的问题,导致在设计具体政策时难免缺乏针对性。在有些情况下,好的政策甚至也会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偏离,最终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与政策设计的本意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制度设计问题的方法

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出现,顺应了中国城镇化、农村社会人口结构调整、农村居民对高质量基础教育需求的社会发展趋势,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其作为一种自然经济状态下的农村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办学形式,需要我们从制度设计本身着手,才能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有效的具体政策。规范和引导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广大农村地区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可采取如下的具体方法。

1. 强化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自主性

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必然催生寄宿制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在全国推行的依据是什么?谁愿意办寄宿制学校?谁不愿意办寄宿制学校?谁愿意进寄宿制学校?这些涉及制度利益相关者实际需求的问题,应该在制度设计时得到更多的关注。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当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自主性得到足够的重视与实现时,农村寄宿制学校才有可能成为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欢迎的一种办学模式,一种“惠民”工程。

2. 注重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质量

农村寄宿制学校在制度设计时被强化的“公益性”特征,在学校建设时期,可以发挥极大的积极效应,但是,在其后的学校发展时期,多少教师,多少学生,才是学校发展所需要的?是把大家都集中在一起的大规模办学质量好?还是小规模的质量好?这些都应该是制度设计需要关注的重点,只有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将学校办学质量作为学校生命力的重要指标,才能真正满足制度利益相关者的内在需求。

3. 采用“自下而上”的制度设计方式

农村寄宿制学校制度设计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又需要怎样的政策支持?这需要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需要“赋权”于最基层的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使得他们不仅能够发出“声音”,还学会发出“声音”。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EB/OL](2001-05-29)[2007-01-03].http://www.moe. edu.cn/edoas/wetsite18/info3313.htm.

[2]教育部.教育部要求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切实解决边远山区学生上学远问题.中国教育报, 2006-06-13(1).

[3]教育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问答汇总[EB/ OL](2005-08-12)[2007-01-03].http://www.moe.edu.cn/ edoas/wetsite18/info15526.htm.

[4]教育部.2005年全国“两免一补”工作进展顺利. [EB/OL](2006-04-04)[2007-01-03].http://www.xszzcee. edt.cn/show-news.jsp?id=980.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EB/OL](2006-02-09) [2007-01-03].http://www.chinvalte.net/wiki/showcontent. aspx?titleid=67773.

农村小学学校管理现状及策略探讨 第4篇

关键词:小学学校管理;现状;策略

不论是从经济发展水平看,还是从精神文化生活看,农村地区都要远远落后于城市地区,这也使得两地的小学教育存在着极大的差距。那么如何加强农村小学学校的管理,缩短城乡教育差距,是我们管理者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就农村小学学校管理的现状和策略阐述几点看法。

一、当前农村小学学校管理的现状

虽然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看:(1)整体上看教育水平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农村小学学校教育水平较低;(2)传统体制与当前出现的新问题相互交错使农村小学学校管理出现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

1.学校管理班子工作效率低

农村小学学校人员较少,而且工作素质又普遍较低,甚至有一人多责的现象,这也使农村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着先天的不足。在工作程序上过于重视程序化,使得在具体的管理中往往是墨守成规、生搬硬套,不仅浪费了时间和精力,还降低了工作效率,无法实现预期的目的。这种程序化的工作标准虽然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却过于细碎,无法让管理人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至于管理上越来越僵化,工作效率越来越低,无法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

2.管理中自主性越来越少

一方面,长久以来,我国采取的是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体制和计划经济模式,导致学校不能自主办学。另一方面学校管理中无法从实际出发,对学生和社会的需求往往是不甚了解,发挥不出地区学校的本身优势。

3.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常常无法落到实处

由于资金不足,很多农村小学的基础设施和硬件设施仍比较落后,很多教师对自身利益的重视往往重于学校的发展。另外,过于看重成绩,使得农村学校的人文气息淡薄,育人的软环境较差。

4.缺乏与外界的交流

农村小学学校与社会直接接触的很少,很少参加社会实践,对于课本中要求的实践课甚至漠视,这使得学校对社会课程目标和内容调整中反应迟钝,更不用说体现出地方特色了,这就使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无法得到锻炼。

二、提高农村小学学校管理策略的几点建议

1.以人为本,管理学校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与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也逐渐成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人为本”管理学校,首先是把教育管理对象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满足他们的成长需求,通过多种积极的措施使其都能发挥出自身的潜能与优势,让他们更好地发展。这一管理理念不仅是素质教育的体现,更是促进管理对象长远发展的体现。

2.以师为本

师资是教育的脊梁,师资队伍建设是办学永恒的主题。然而教师不仅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职责,同时又以普通人的身份参与社会生活。这就要求在学校管理中管理者不仅要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还要关心教师的日常生活,为教师更好地开展教学提供有力保障。作为学校的管理者,要深入了解教师的需要,在教学上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在日常生活中帮助教师解决一些生活难题,这样的管理不仅拉进了彼此间的距离,也调动了教师教学的积极性,这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3.以生为本

学生是学校的主体,新的教育改革极力倡导以生为本,促使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小学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初级阶段,作为教育者要能够挖掘出学生的潜能和优势,从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活、学习态度,促使学生健康的发展。因此,在学校管理中要始终坚持“以生为本”的管理理念,不以成绩定位学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这样的管理不仅可以促使学生和谐的发展,还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潜能的开发,亦能赢得学生的尊重与信赖,为更好地管理铺平道路。

二、软硬结合,民主管理

学校管理不仅要有“硬”的规章制度,还要有软的人文精神,既要“管”又要“理”,重“管”更重“理”,二者有机结合,才是更科学的管理方式,也才是更民主的管理方式,这样的方式才能引领学校更加健康地发展。

1.民主化决策权

校长的首要任务就是决策,然而个人的力量终有限,实施民主决策,可以集思广益,不仅可以让校长从决策的困境中走出来,而且可以让决策更加科学、可行。

2.规范化执行

决策的落实与制度的执行,最重要的就是规范化。因此,每个职能部门必须制定出明确可行且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让教职员工有章可循,按规范办事,全体员工一律平等。作为管理领导者更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才能更好地落实各项决策。

总之,农村小学学校管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要积极地与外界交流,加强实践活动,要及时抓住机会,找出学校自身的发展不足和亮点,不断地完善和自我提高。

参考文献:

皮永刚.农村小学管理之我见[J].新校园:学习版,2012.

民办农村小学学校章程 第5篇

第一条 为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扬州市民办中小学促进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主要应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名称、学校字号、学校业务范围以及组织形式。例如:扬州市**中学)

第三条:学校地址:(应注明学校的详细地址)

第四条:学校性质:民办(其中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例如:本校为***、***自愿联合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活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第五条:办学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学校设立目的。例如:本校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向社会提供初中三年制学历教育)

第六条:办学规模:(必须载明:学校占地面积、土地取得方式、学校投资金额、教师人数、拟招生人数)

第七条:学校出资者学校举办者(自然人应写明举办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身份证号码;法人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及出资数额、方式)

第八条:本校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例如:本校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县(市、区)教育局,登记机关**县(市、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扬州市民办中小学促进与管理办法》规定:举办民办初中、小学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县(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举办民办高中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 办学范围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范围如下(具体、明确,应指明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

(一)、招生区域:

(二)、办学层次:

(三)、办学形式: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本校依法设立校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 年(三年以下),校董(理)事会是本校的决策机构。

校董(理)事会成员为 人(五人以上),董(理)事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董(理)事每届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理)事应具有五年以上教学经验。校董(理)事会中教职工代表应不少于 人,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董(理)事会设董(理)事长一人,副董(理)事长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理)事选举产生。本校董(理)事名单,经董(理)事会通过后三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校董(理)事会成员)。

第十二条: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或解聘校长;

(二)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规章制度;

(三)审批本校的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经费筹措及审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增加或者减少办学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合并、分立、变更、终止方案;

(七)学校内部机构设置;

(八)须由董(理)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董(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两次会议,每半年一次,在每学期 时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开校董(理)事临时会议,临时会议与定期会议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一)、董(理)事会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

第十四条:副董(理)事长协助董(理)事长工作,董(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理)事长指定的副董(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董(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董(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学校财务状况;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董(理)事会会议由董(理)事长召集和主持,董(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理)事长指定副董(理)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主持。董(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十七条:召开董(理)事会议,董(理)事长或董(理)事长指定的人员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理)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理)事。董(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理)事代为出席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八条:出席董(理)事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决议必须超过全体董(理)事人数的二分之一,通过方可有效。

第十九条:董(理)事会对下列事项须经2/3以上董(理)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应报审批机关备案,由原审批单位向社会公告)。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办学结余分配方案

第二十条:董(理)事会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理)事对董(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理)事会记录由董(理)事长指定的人员保管。

第二十一条 规模较小,并经业务主管行政机关同意不设董(理)事会的学校,须设立校委会(3人以上组成),校委会的产生同董事会履行学校董(理)事会的职能。校长由举办者提出,经业务主管行政机关核准后聘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校长和财务主任,校长和财务主任由董(理)事会聘任或解聘,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校长的任职条件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执行,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70岁。民办中小学校长须经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

第二十三条:校长对董(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理)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提议聘任或解聘应由董(理)事会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

(四)聘任和解聘应由董(理)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五)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六)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七)学校董(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二十四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理)事会决定或超越授权范围。

第二十五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校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四章 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董(理)事长/校长为本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由董(理)事会全体董(理)事2/3以上表决同意聘任和解聘/董(理)事长由董(理)事会选举产生,报审批机关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二十七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二)代表学校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第五章 学校资产管理、使用

第二十八条:学校经费来源:

(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合法收入(学费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本校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条:本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一条:本校的积累应当主要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

第三十二条一:出资人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从学校办学结余中按下列程序取得一定比例回报:

(一)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二)董(理)事会根据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的支出占收取费用的比例、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

(三)分配决定作出后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表报主管行政部门和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二条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三条:本校接受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与资助人或捐赠人所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三十四条:本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董(理)事长、举办者之前必须接受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本校的资产管理,接受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自身民主监督。

本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同时报业务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 学校每年收取经费用于下列支出范围:

其中 %作为积余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学校的发展,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占日常开支的比例不超过 %,公务费开支的比例不超过 %。本校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本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报告,随财务审计结果同时报业务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备案

第六章 教师

第三十九条 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职务制度。

第四十条 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第8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教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

第四十一条 对全校干部、教师、职工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功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七章 学生

第四十二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四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按照规定办理学生转学、借读、休学。

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履行《教育法》第43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根据学校学生奖惩办法,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定》的学生,根据学校的学生奖惩办法予以处分。

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八章 后勤工作

第四十六条 学校后勤工作要坚持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实施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落实和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

第四十七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举办者出资及学费收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并依法接受社会捐赠。严格按照上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学生费用。

第四十八条 认真贯彻《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并接受政府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每年年终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决算执行情况。

第四十九条 学校校产设施按有关规定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流费。严格设备管理制度,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有计划做好校舍维修工作,建立校舍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五十条:章程的修改须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理)事提议,经董(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修改后的章程须在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并报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十章 基本规章、制度

第五十一条 学校基本规章、制度主要有(报审批机关备案):

1、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含保险保障规定)

2、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含招生规定)

3、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考核规定)

4、学生管理制度(含毕、结业,学籍制度)

5、财务管理制度(含收退费制度)

6、其他规章制度

第十一章 变更及终止程序

第五十二条:本校变更名称、层次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必须经校学校董(理)事会决议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举办者的,须由举办者提出,在审批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后,经校学校董(理)事会通过,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其他事项,报审批机关备案。

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十三条:本校期限届满、设立目标完成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终止的,由学校董(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四条:本校要求自行终止的,应提前一个学期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核准终止:

(一)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终止申请书;

(二)善后工作计划;

(三)资产、债权、债务清理文件。

第五十五条:本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审批机关申请终止:

(一)因不可抗力迫使学校无法继续活动;

(二)学校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学校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五十六条:本校终止时,应依法进行财务清算,自行终止的在审批机关及相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学校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学校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七条:本校经审批机关审查核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终止。

第五十八条:本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年月日经学校董(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校董(理)事会。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 第6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突出个性化、特色化、职业化,融素质教育、赏识教育、成功学理论为一体,让学生真正成为高素质高收入的家政人员。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xxx; 学校地址:xxx

第三条 学校性质:xxx;学校法定代表人:xxx,xxx。

第四条 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xxx

第二章 办学范围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范围是:

(一)办学层次:初中等层次办学

(二)办学类型:公民个人办学

(三)专业设置:保姆,育婴员,月嫂

(四)办学区域:xxx

(五)年招生规模:xxx

(六)办学形式:xxx

第三章 组织机构的产生与罢免

第六条 本学校的决策机构,其成员为xxx。

其职权是: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计划,批准工作计划;

(四)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都由法人筹划;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七条 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任何议事都由举办人独自决策。

第八条 学校的校长:xxx,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其职权是:

(一)执行学校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征得学校法办人的意见后,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由校长提出,报理事会批准。

第九条 学校的校长产生和罢免的程序是:

由举办人发起组建成立学校理事会,举办人议定校长人选(或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签订聘任书后授予校长权利和义务。当学校校长的日常工作管理、发展规划以及财务预算方面出现较大失误时,由校长答辩后,举办人表决解聘或继续聘用。

第十条 学校的校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全日制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多年,有丰富的管理与教学经验;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一条 本学校的经费来源(包括资金和实物):

(一)出资人xxx注入的原始资金以及相应的辅助教学设施。学校的注册资金:xxx。

(二)学校正常开展招生教学工作所获得的收益由举办人全权管理

(三)“xxx”品牌在xxx的永久性使用权

第十二条 学校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增值部分由举办人分配,解体时财产不得私分。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由学校法定代表或校长(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担任;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和本单位监事机构的内部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学校的资产。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自行解散,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须经举办人决议,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举办人签名:

本章程于:xxx 年 x 月 x 日通过

xxx家政培训学校发展规划

xxx办培训学校发展规划,本培训学校是一个以促进妇女业,提高物质生活水平所办理的培训机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个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家政服务业务快速发展,成为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行业之一。为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帮助下岗工人、进城农民工实现就业,提高社会就业率,规范家政服务行为,提高家政服务质量,本人设立心心红民办培训学校。

本学校的宗旨是以促进妇女就业,提高物质生活水平。

第一年发展规划

1、规划有序,按照学校建设的要求,做好学校管理机构,教学人员,教学秩序的建设和培养。

2、规范办学,执行党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按照办学宗旨的要求和课程,设置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

3、探索模式,坚持改革,保持探索精神,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的同时,进行办学模式和教学内容的探索与实践。

4、完善制度,按照学校的办学章程,建立和完善学校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第二年发展规划

1、巩固发展,在第一年的办学基础上,积极总结经验和教训,稳定教师队伍,拓宽招生渠道,便于学校建设的不断巩固和发展。

2、持续发展,按照学校建设的发展方向,努力挖掘学校发展的各种有利条件,寻求有关部门的支持,保障学校可持续发展。

3、内涵发展,一个学校能否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学校的内涵是否有生命力。学校将致力于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保持发展旺盛的生命力。

4、特色发展,根据义乌市乃至全省妇女就业的实际需要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本着开设学校的本意,努力突破学校保姆培训的特色发展。

第三年发展规划

1、巩固成绩,在办学进步获得巩固发展后,坚持内涵发展的方向,巩固已有的业绩,使学校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优化各种办学要素,形成办学动力。

2、凸显项目,办学过程中不断探索与完善,坚持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使保姆培训的项目日益凸现。

3、扩大规模,在取得经验和资本积累的前提下,按照市场需要适时调整和细化培训内容,使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和巩固。

4、形成特色,加强学员的社会实践培训,重视服务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培训,努力形成保姆培训的办学特色。

xxx家政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办法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序化和高效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严格按照教学内容进行教学。

第二条、执行学校的作息安排。

第三条、教学人员应做好备课,教学指导等相关本职工作。

第四条、精心安排教学计划,落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第五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业务水平。

xxx家政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定

第一条、教师受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经验;

(三)、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

(四)、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条、教师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政策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履行教师职责,不擅自离岗,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教师休产假、病假(突发病除外)建议提前一个月以上向学校提出申请;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三条、教师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予以责任追究。

xxx家政培训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三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四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证书。

xxx家政培训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一条、学校对其财产拥有独立支配权,学校根据学校决策机构的决定,为履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职责,独立的、自主的支配其校产

第二条、学校的收费标准,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物价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按批准后的收费标准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统筹用于正常办学费用支出。

第三条、收费的费用及时存入银行账户。

第四条、所有资金由法人一笔审批方可,其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支取。

xxx家政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3、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4、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有专人负责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后沟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章程 第7篇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依法治教,按章治校,建立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管理纳入现代化管理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小学管理工作规程》的要求,特制定《后沟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章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原则,不断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探索一条“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人本化”学校管理的新路子。

二、具体措施

(一)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管理体系

要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的原则,树立正确的管理观、教师观、学生观和教学观,实施科学管理,切实完善现代化学校制度建设,发挥学校管理优势,进一步完善“五个机制”、“五个体系”,努力形成“以人为本、党政和谐、目标牵动、规范有序、评价科学”的管理特色。

(1)完善目标机制。坚持按照学校发展规划,认真制定计划、学期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凸显特色,从而形成系列计划管理体系

(2)完善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学校组织机构》,不断形成党政工团队各自的组织体系;完善学校行政机构设置,做到职责分明,各部门之间配合协调,工作有序。

(3)完善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并相应地建立各岗位职责,从而引导师生自己管理自己。

(4)完善竞争机制。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法人制度,坚持《学校教师考核、考评聘任方案》、《学校关于中层领导干部聘任的实施方案》,形成干部教师考评聘任体系,使教师的考评达到民主化、规范化的要求,真正形成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5)完善激励机制。修改并完善《学校一体化考核奖励评比方案》,形成完整的考核体系,鼓励师生“争三名、创一流”。

(二)坚持教代会制度,实施民主化管理

教育部《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中小学要实行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制度。

学校的教职员(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因此,我们要在发挥学校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职能作用。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员(代表)大会,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民主讨论学校规划、改革方案,监督学校各级干部,民主评议干部,充分调动教职员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积极性。学校工会组织要按照教育工会章程,认真行使职权,维护教工合法权利;支持校长依法行政,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积极开展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配合党组织加强教职员思想政治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心教职员生活,建立健身活动室,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定期走访患病、困难教职员,使工会成为会员之家。

(三)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在办学过程中,要认真遵循“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学校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健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坚持党政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制定,定期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校务会议,将学校的重大事宜提交党政班子讨论,提交教职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保证决策的民主化。同时,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定期召开三结合教育暨社区教育委员会、教育行风监督委员会、家长大会,向家长公开学校的办学方针、办学目标、办学措施,公开学校收费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制止“三乱”现象,严格坚持“一次性收费二公开”的原则,严格地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四)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第8篇

一、“留守儿童”问题的成因及特点

(一) “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原因

“留守儿童”问题归根结底是社会发展和转型带来的必然结果。由于劳务经济的兴起和外出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 农村富余劳动力大规模地流动导致产生了“留守儿童”。在农村, 数以千计万计的年轻父母外出打工时, 不得不和自己的孩子分离, 将孩子交给年迈的父母或其他人照管, 这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留守儿童”的出现, 也是无奈的结果。从本质上讲, “留守儿童”问题是“三农”问题的副产品, 它的大量产生和存在, 是我国现行户籍制度和与此相关的就业、教育和社会保障的产物。

(二) “留守儿童”问题的特点

1.“留守儿童”数量在不断增加。在笔者所在的一个乡镇, 全镇近三年的小学生人数逐年减少, 而留守儿童人数三年来不断增加, 留守儿童数量还有不断上升的趋势。

2.“留守儿童”的大多数监护人均已年老体衰, 劳动和家务繁重, 文化素质差, 对孩子仅能提供基本的衣食住行, 很难尽到监护责任。有的孩子的爷爷奶奶 (外公外婆) 在其子女出门打工后被迫从事家庭繁重的生产劳动, 根本无力顾及孩子的教育和学习, 这就给学校教育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3.“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有的严重缺失亲情。留守儿童的父母大部分长年在离家较远的地方打工, 由于收入较低, 加上路途遥远, 他们中有的人很少回家, 有一半的人只有春节回家一次, 有三分之一的人两三年回家一次。这使得孩子和父母之间的亲情被淡化, 父母和孩子之间亲情缺失, 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深刻的创伤。

4. 留守儿童心理存在失衡现象。父母不在身边, 尽管其他监护人对孩子尽了最大的管理和抚养责任, 但由于缺少父母的爱, 孩子没有和父母交流的机会, 有事经常憋在心里不向别人倾诉, 使部分孩子情感自我封闭, 厌世妒忌, 仇视报复, 心理严重失衡。

5. 性格相对扭曲, 行为比较失常。人的良好性格的形成, 离不开儿时亲人的呵护和亲情的爱抚。长期与亲生父母分离使得部分留守儿童在心理上和情感上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产生了严重的“亲情饥渴”。留守儿童的性格易走极端, 孩子在消极心理的作用下有的胆小怕事、内向冷漠;有的孤僻乘戾、暴躁攻击、蛮横任性;有的爱慕虚荣、互相攀比;有的行为失常, 迷上了进台球室、网吧和游戏厅, 甚至参与赌博、偷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和偷看宣扬色情凶杀的影视制品, 夜不归宿, 给家庭教育和学校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二、建议与对策

面对现实的“留守儿童”问题, 作为从事农村教育的管理者和“留守儿童”问题的见证人, 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和分析“留守儿童”问题, 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 从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四方面入手, 注重四者结合, 逐步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从学校管理的层面讲, 应当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对“留守儿童”给予特殊的关爱。以爱动其心, 以言导其行, 使他们切实感到学校、教师、班集体的温暖。教师应当用灿烂的笑容面对每一位留守儿童, 以爱和责任去感化他们, 弥补亲情关爱的缺失。学校应当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留守儿童”动员大会, 在评优选先、补助发放方面给留守儿童适当倾斜, 使他们进得来, 留得住, 学得好。二是建立“四合一”的“留守儿童”管理办法, 强化家校联系。即建立以学校、教师、家长、监护人为四个点, 其连线构成一个正方形, 学生置于正方形的中心, 从不同角度对“留守儿童”进行管理和教育。学校教师要负责和家长建立联系, 保证与家长的联系渠道畅通, 同时应定期与监护人联系, 了解并告诉对方孩子的近期表现及动向, 不留工作死角。使家校双方互动, 共同教育孩子使其健康成长。三是建立对“留守儿童”个人成长档案, 形成监测制度。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 分类区别对待, 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管理;要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 定期与家长和监护人沟通, 随时让其父母了解孩子动向, 使其父母明白学校对其子女的关爱。四是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之际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 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监护人培训会, 明确学校、父母和监护人的责任, 共同教育孩子健康成长。五是鼓励“留守儿童”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活动, 使其在活动中体验老师的关怀, 感受到同学与学校对其的厚爱与温暖。培养他们爱护同学、尊敬教师、热爱学校的情怀。六是大力推进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 为“留守儿童”建设一个统一、有序、便于学习和生活的新型学校环境, 不断提高学校对“留守儿童”的管理水平。

总之, “留守儿童”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问题, 这一问题不可能在短期内单凭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得到解决。这就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几方联动, 逐步找到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作为教育工作者, 只要我们关注了“留守儿童”问题, 就能为留守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摘要:“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不仅成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新课题, 而且成了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是社会发展和转型带来的必然结果。面对现实的“留守儿童”问题, 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和分析“留守儿童”问题, 逐步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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