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精选6篇)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 第1篇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

之风险管理

一.何为贷款风险

贷款风险是指银行贷款管理活动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额不确定因素影响使银行贷款到期不能收回或无法如数足值收回从而使贷款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分类: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2006年以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分类办法是按照四级分类,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种类型,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

2006年以后,农村信用社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五级分类管理制度,及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

当前,农村信用社实际的是在综合系统网络中贷款分类按照四级分类,二在实际管理中使用五级分类的折中办法。

三.信用社贷款现状

当前,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是困扰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发展的一大难题。它不仅影响到农村信用社的自身效益和在社会上的声誉,而且也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发展乃至

金融、社会的稳定。因此,如何防范化解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保证信贷业务正常运行已成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1.不良贷款占比高,贷款的流动性差。

2.贷款收息率低,贷款的效益性难以实现。

3.抵押贷款占比少,担保贷款留于形式,贷款的安全性难以保障。

四、贷款风险产生的原因

风险源于事物的不确定性,是一种导致损失产生的可能性,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风险是指预期事物的不确定性,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预期不确定性可能带来意外收益,即风险收益;二是预期不确定性可能带来意外损失,即风险损失或风险成本。狭义风险仅指预期事物不确定性而造成的损失。通常所谓经济风险仅指狭义风险,本文中的风险限制在狭义范围内。所谓贷款风险是指银行、信用社放出去的贷款不能按期收回,造成信贷资金损失的可能性。它是风险的一种,具有风险的一般属性,信贷资金的运动是一种以“两权分离、按期偿还”为本质特征的特殊的价值运动,即银行、信用社发放贷款所让渡的只是信贷资金的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归银行、信用社所有。这一本质特征要求借款人必须按照事先协议到期归还贷款,以实现信贷资金的归流。但是,由于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存在着一定的时间间隔,在此期间内,会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借款人经营失败,造成银行、信用社的贷款不能收回,贷款风险由可能性变为现实性。引发贷款风险的原因很多,基本上可分为两种,即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

五.贷款风险的规避方法

1.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信贷人员整体素质。

一是大力构建学习的平台,将健康的信贷文化思想、行为及职业道德,通过人这一特殊载体进行有效传导和贯彻;二是建立长效的信贷培训机制,根据新时期信贷工作要求制定培训计划,让信贷人员针对性的不断“充电”,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信贷工作需求;三是通过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公开招聘、选拔信贷人员和加大培训力度等措施,把优秀的人才放在信贷岗位上;四是建立信贷人员等级管理制度。通过科学设臵评定信贷人员等级、建立科学的信贷考核目标体系和信贷考核的激励机制,让信贷人员的工作实绩得到高额回报和实现个人价值,充分调动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切实执行信贷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对每笔贷款都必须认真做好贷前调查、贷时严格审查、贷后尤其需要跟踪检查。

二是严格贷款操作规程,特别是对每笔贷款从申请―调查―审查―审批―发放―贷后检查―收回等每个环节的相关操作流程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细化各个环节的责任,全程监控每笔贷款的风险点。

三是建立主责任人制度,严格责任界定。主责任人制,即第一责任人制,是适应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发展需要,在实行审贷分离、明确岗位职责和部门职责的基础上,针对有决策权人在决策各环节中的作用及行为而承担责任的管理制度。主责任人制的建立,是对信贷决策各环节有决策权人管理责任的进一步明确,有利于规范信贷决策行为,有利于克服多年来信贷业务逐级报批而由一人承担责任或名为集体承担责任而实际无人承担责任的弊端,是信贷管理制度的又一个创新。通过建立主责任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确保责任人严格认真履行职责,共同为信贷业务的稳健发展负责,共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负责,共同为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负责,建立有效的信贷风险监管机制。信用社权限内办理的信贷业务,信贷人员为调查主责任人,业务副主任为审查人承担审查主责任、主任为审批决策人承担决策责任。经审贷小组审议通过的信贷业务,审贷小组成员共同为真实性和合规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是强化制度制约,严格责任追究。冷静分析多年来信贷管理不规范和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除信贷管理制度本身不完善的原因外,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原因,那就是有章不循,违章不究或追究不严,使信贷人员存有侥幸心理和依赖思想,养成了一边纠正一边违章或只查违章不认真纠正的不良习惯,可以说已经给我们带来了沉痛的教训。为了确保信贷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尽快改变信贷人员的惰性思维,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调查、审查、审批各决策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规范主责任

人的行为。

五是确保信贷管理的正面奖惩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有效执行。加强内部稽核监督检查,强化对客户的贷后监管,及时发现信贷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客户的风险状况。做到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序时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重点社、重点人员存在的重点问题,重点进行检查,严格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始终对信贷违规现象形成高压态势。通过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使信贷人员逐步养成按制度办理贷款的良好工作习惯,转变重放轻管的工作作风。

3.建立内部评价体系。

首先,在明确责任,实时监控的前提下,应完善现有授权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信贷管理部门工作程序内容及应承担的责任,逐步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减少干预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其次,推广农户贷款授权、授信管理新模式。针对农户和其他自然人贷款,可以借鉴、推广农户授信联保贷款“一证通”做法,在推广过程中要加强基层社授信评定小组的建设,在落实贷款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兼容的考核机制,通过导入市场营销激励机制等手段,将经营绩效与基层社信贷人员切身利益结合起来。

第三,建立农村信用社内部评级体系。可以在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中引入内部评级法。农村信用社建立客户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对科学识别、评价客户信用状况,优化客户结构,对信贷业

务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公司类项目贷款、大额贷款、微小企业贷款和农户贷款客户不同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并将信用评级标准按区域经济状况予以区分。建立大额授信客户、大额贷款风险集中度、关联交易和关系人贷款管理制度,科学评定客户授信额度,坚持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的原则,完善授信管理制度。

第四,规范信贷档案管理。作为序时性真实反映信贷业务和信贷运行,明确信贷责任的信贷档案,是信贷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4.推进信贷管理电子化和信息化建设。

农村信用社要加强信贷管理,当务之急是加快信贷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各级联社应优先确保一定比例的资金,重点加快基层社电子化建设进程,做好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社管理水平第一是稳步推进信贷管理电子化建设。要研究建立全社统一的信贷业务电子化处理系统,实现信贷业务数据的集中管理与维护,强化对业务处理流程的刚性控制。上级主管部门应牵头组织开发和推广,或研究论证现有已开发的信贷管理系统,或考察评估引进国内外银行同业先进的信贷管理系统。

第二是探索建立信贷管理信息系统。要建立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对称性和充分性。建立信贷管理工作重点联系制度,加强与联系社之间的对话,将联系社作为试验的基地。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信贷管理网页,并及时把有关文件

和学习资料在网上公布,使之成为全社信贷管理人员学习交流的平台。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 第2篇

(2006年9月25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贷款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本制

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是全区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规范各项信贷业务品种操

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区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旗(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适用于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农信社足额存单质押小额贷款以外的所有其他贷款业务。

第二章 基本程序

第四条 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

客户申请 受理与调查 审查 审议与审批 咨询备案 与客户签订合同 发放贷款 贷款发放后的管理

贷款收回。

(一)权限(授权)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节全部在农信社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要求备案的,按有关信贷业务咨询备案办法执行。(二)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原则上应得到无异议的回复后审批实施。(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具体额度由法人机构确定),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农信社柜面直

接办理。

(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另行制定。

第五条 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

短期贷款从申请到受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信贷业务调查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贷款调查(含评估)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审查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审议审批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的贷款业务从受理

到审议不超过7个工作日。第三章 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 与客户建立信贷关系。

对优良客户,农信社应积极主动拓展。对有意向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应填写《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在客户部门安排双人对客户提供情况调查核实基础上,经客户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与客户签订

《建立信贷关系协议书》。

自然人客户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有关个人及家庭收入、资产证明。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客户应提供下列资料:(一)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复印件,会(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特殊行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专

营证件。

(二)客户经济或财务状况资料。

(三)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章程,或个人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开户许可证、预留印鉴卡和有效贷款卡。

第七条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

对自然人客户,除农户按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进行资信等级评定外,其他自然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另行规定。对法人客户,农信社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

第八条 客户申请借款。客户应以书面形式向客户部门(岗)提出借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九条 客户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个人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明;

2、个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有效资产证明;

3、客户提供的抵(质)押物产权证明,客户及家庭成员同意抵

(质)押的证明;

4、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二)法人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客户经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

质等级证书。

3、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及验资证明。

4、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贷款卡,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公司制企业法人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若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的,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

配的决议。

6、客户前两个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近期财

务报表。

7、本及最近月份存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

8、现金流量预测及营运计划。

9、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二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资料

复印件。

10、中长期贷款项目,应提供各类合格、有效的相关批准文件,预计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预计的资产负债情况、损益情况、项目建设进

度及营运计划。

11、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2、新客户还需提供印鉴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式样。

13、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海关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等)。

(三)担保人需提供的资料:

1、保证人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

保证意见书》、财务报告等。

2、抵押人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抵押物权利证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抵押意见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的抵押函等。

3、质押人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质押物鉴定和价值评估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质押意见书》等。第十条 客户部门(岗)对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登记。

第四章 贷款的调查

第十一条 客户部门(岗)是贷款的调查部门。负责对客户及担保人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人员原则上应两名或两名以上。

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客户提供的复印件与原

件是否相符。

1、查验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是否被吊销、注

销,内容是否发生变更等;

2、查验客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签章是否真实、有

效;

3、查验客户借款申请书的内容是否真实、齐全、完整;

4、查验客户在农信社开立帐户情况。(二)调查客户资信及品行状况。

1、查询人民银行企业(个人)征信系统。了解客户信用总量在各金融机构的分布,准确掌握客户有无不良记录;

2、了解客户目前借款、其他负债和提供的担保情况,对外提供的担保

是否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等;

3、了解客户法定代表人及财务、销售等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品行、经营管理能力和业绩,是否有个人不良记录等。

(三)对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客户及其担保人的资产、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前景进行调查,分析贷款需求和还款方案。

1、查阅客户及其担保人财务报告、帐簿等资料,对客户及其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利润等情况进行分析;

2、分析客户及担保人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技术含量、市场占有率及市

场前景等情况;

3、分析贷款需求的原因及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合法性;

4、分析还款来源和还款时间的可能性;

(四)对客户提供的担保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客户提供的担保是否符合担保条件,并确定其担保能力。

1、对抵(质)押物的调查。看抵(质)押物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及认定是否合理,抵(质)押物的权属是否有效,共有人是否同意抵(质)押,抵(质)押物是否易于保管和变现,抵(质)押物是否足值等;

2、对保证人的调查与分析。看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和代偿能力,保证人的代偿意愿是否真实,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保证的法律分析等。(五)对自然人客户,应调查分析其个人及家庭的经济收入是否真实,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提供担保的,还要对担保人的经济收入和担保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第十二条 对中长期项目贷款由有权审批单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评估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提交信

贷审查。

第十三条 撰写贷款调查报告。调查人员必须撰写调查报告。主要

内容为:

(一)客户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

(二)客户的资信情况;

(三)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效益及市场分析;

(四)担保情况和贷款风险评价;

(五)贷款的综合效益分析;

(六)结论。是否同意办理此项信贷业务;对申请贷款的种类、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和限制性的条款等提出初步

意见。

第十四条 调查经办人和调查主责任人根据调查情况填制制式《贷款调查表》。并根据客户贷款资料填制《客户信贷资料交接清单》,移送信贷管理部门审查。第五章 贷款的审查

第十五条 信贷管理部门(岗)负责对客户部门(岗)移交的客户贷款资料

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基本要素审查:客户及担保人有关资料是否齐备;贷款调查资料

是否齐全。(二)主体资格审查:客户及担保人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客户及担保人组织机构是否合理,产权关系是否明晰;客户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部门负责人有无不良记录。(三)合法、合规性审查:贷款用途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贷款用途、期限、方式、利率等是否符合全区农信社信贷管理有关规定;客户贷款余额是否超过最大一户、最大十户占资本总额规

定的监管比例。

(四)信贷风险审查:审查客户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分析、揭示客户的信用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及经营管理风险等;审查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和代偿债务的可能性;审查抵(质)押物是否足值和变现的可

能性。

第十六条 撰写审查报告。主要内容为:

(一)客户基本情况,项目背景及可行性,客户资信情况;(二)客户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经营效益和市场评价;

(三)贷款风险评价和防范规避风险措施;

(四)审查结论。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包括贷款的种类、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和有关限制性条款等。第十七条 填制《贷款审查表》,贷款审查经办人和主责任人在审查表上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移送贷审会办公室。第十八条 信贷管理部门(岗)对客户部门(岗)或分支机构移送的贷款资料不齐全、调查内容不完整的,可要求客户部门或分支机构补充、完善;对不合法合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的,将材料退回客户部门或分支机构,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 贷款的审议与审批 第十九条 贷审会办公室(贷审组)收到信贷管理部门(岗)移交的贷款审查资料后,应及时登记,对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及时提交贷审会

(贷审组)议决。

第二十条 根据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在贷审会(贷审组)主任委员或授权副主任委员(组长)主持下,对贷款事项进行审议。

审议的主要内容:贷款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信贷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充足可靠;贷款的担保措施是否到位;贷款的风险和防范措施是否完善;根据贷款特点,需审议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贷审会办公室(贷审组)负责对审议过程进行记录,根据贷审会记录和表决结果,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审议事项、审议结果等。

根据会议纪要填制贷审会(贷审组)审议表,一并报主持会议的贷审会(贷审组)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组长)签署。

第二十二条 对权限范围内的贷款,由有权审批人直接在贷款审批表上

签批。

对超权限贷款,分支机构的上报法人机构,由有权审批人审批;法人机构的经贷审会审议,主任委员签署意见后,交法人机构主任(行长)审定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咨询备案管理办法》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后,由法人机构的有权

审批人审批实施。第七章 签订合同 第二十三条 所有贷款业务都必须签订统一制式的信贷合同,主要内容包括:贷款种类、用途、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

客户部门(岗)是对外签订贷款合同的经办部门。信贷合同必须经有权授权人或授权签批人签署后才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信贷合同由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组成,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从合同必须相互衔接。第二十五条 信贷合同的填写和签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合同必须采用钢笔(碳素笔)书写或打印,内容填制必须完整,不

得涂改;

(二)相关条款应与贷款业务审批的内容一致;

(三)客户部门(岗)必须当场监督客户、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或盖指模,核对预留印鉴,确保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

第二十六条 客户部门(岗)完成合同填制后,交有权签字人签章,并送信贷管理部门(岗)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合同文本的使用是否恰当;合同填制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客户、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是否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

信贷管理部门(岗)审核无误后,加盖信贷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交给客户部门(岗)。客户部门(岗)对信贷合同进行统一编号,按顺序依次登记《信贷合同登记簿》。并把统一编制的信贷合同号填入信贷

合同。

第二十七条 客户部门(岗)应区别不同担保方式,要求客户、抵

押人或质押人办理以下事宜:(一)已抵押担保的要到相关有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

项权证登记入库保管;

(二)以存单、国债、债券等质押的权利凭证应办理止付手续或证券登

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三)动产质押担保的,要对质押物进行评估、鉴定,取得有关书面证明,质物交接应填制“质物交接清单”,客户部门要与出质人共同签

章办理质物交接手续。第八章 贷款的发放

第二十八条 农信社应在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生效后办理贷款发放

手续。

第二十九条 客户部门(岗)应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一次或分次填制一式五联的借款凭证,签字并盖章。借款凭证填制要求:(一)填制的借款人名称、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内容要与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致,借款日期应在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之后;(二)借款凭证的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分笔发放的,借款凭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相应借款合同的金额;(三)借款凭证与借款合同的签章必须一致。

第三十条 客户部门(岗)将借款凭证、借款合同,连同有权审批人的批复(或复印件)送交会计部门办理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会计部门审查贷款是否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借款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填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确认领款人是借款人或授权委托人。审查无误后,办理贷款账务处理手续。

第九章 贷款发放后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农信社客户部门(岗)是贷款发放后管理的实施部门,负责贷款发放后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三条 建立信贷台账。信贷人员在信贷业务发生当日要逐户

建立信贷手工台账。

台账的内容包括:客户名称、住址、贷款金额、贷款发放日期与到期日期、贷款用途、贷款利率、贷款方式、贷款卡号码、客户为他人担保情况、审批部门、各环节责任人(包括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等。信贷台账要按规定记载贷款的原始发放情况,不得随意更改记录内容,贷款未全部收回前不得更换信贷台账。同一客户要在同一页台账上记载,不得分开。同一客户不同名称的,要在台账上标明,并记载在同

一页台账上。

第三十四条 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的他项权利证明、质物交接清单及存单、国债、有价债券等权利凭证,应按有价单证管理要求,填制有价单证入库保管凭证,办理入库保管手续。

第三十五条 客户部门(岗)在贷款发放后,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贷后跟踪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检查客户是否按照信贷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信贷资金;对未按信贷合同规定用途使用的,应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置的意见。

(二)客户及其担保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是否正常,主要产品的市场变化是否影响产品的销售和经济效益。

(三)了解掌握客户及其担保人的资产、机构、体制及高层管理人事变化等重大事项,分析这些变化是否影响客户偿债能力。

(四)检查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受到损失,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质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客户部门(岗)根据检查结果填制《贷款业务发生后定期检查表》,签章后及时向经营管理主责任人报告,并由经营管理主责任人在表上签字。如在检查中发现影响信贷安全的重大事项,应写出专题书面报告,报送经营管理主责任人或逐级上报上级信贷管理部门。

第三十六条 信贷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内农信社信贷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检查的重点:各项信贷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贷款管理责任是否落实,贷款业务操作是否合规;有权审批单位对贷款限制性条款是否落实;贷款发放后的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报

告,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等。

第十章 贷款到期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 农信社客户部门应在短期贷款到期前的1个星期,中长期贷款到期前的1个月,填制一式三联的《贷款到期通知书》,一联发送客户并取得回执,一联发送担保人并取得回执,一联留存备查。第三十八条 贷款到期归还时要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还款方式,由客户主动归还。借款合同中有直接划收约定的,农信社可按约定从

客户的账户中直接划收。

第三十九条 客户还清全部贷款后,农信社在信贷合同上签盖“结清”字样,应将抵押、质押的权利凭证交还抵押、质押人,并做好签

收登记。

第四十条 到期后未归还的贷款列入逾期催收管理,客户部门应填制一式三联《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进行催收,一联发送客户并取得回执,一联发送担保人并取得回执,一联留存备查。

第四十一条 客户因特殊原因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时,可申请办理展期:(一)客户应在贷款到期前15天提交《贷款展期申请书》,原担保人应在《贷款展期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展期,继续担保”的意见并签章;(二)贷款展期的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与办理贷款的程序相同;(三)贷款展期批准后,由客户部门与客户、担保人签订《借款展期协

议书》,并由有权审批人签批;

(四)客户部门应及时书面通知会计部门办理展期账务处理。

贷款展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客户应在贷款到期日前向经营社提出书面贷款展期申请。担保贷款展期,还应出具贷款担保人同意展期并继续担保的书面证明。贷款展期条件不得低于原贷款条件。(五)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

过3年。

第十一章 信贷档案管理

第四十二条 信贷档案是农信社提供、管理、收回贷款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包括客户及担保人资料档案和信贷操作档案。客户及担保人资料档案主要包括客户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担保文件、分析报告、评估报告、信函等。

信贷操作档案主要包括信贷业务调查、审查、贷审会(贷审组)审议、有权人审批及信贷业务发生后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第四十三条 农信社要按客户逐户建立信贷档案,责成专人进行管理(档案管理员原则上由农信社信贷会计担任),以确保信贷资料的完

整、安全和有效利用。第四十四条 信贷档案的收集。客户部门是信贷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主要部门。要按规定将信贷业务所涉及的全部资料进行整理,按户分类归档,交由档案管理员管理。第四十五条 信贷档案的主要内容。(一)客户及担保人基本资料:

1、客户及担保人的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组

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客户家庭收入及资产证明;

4、客户财务报表、报告及其他财务资料;

5、贸易购销合同、承包协议书、合资、合作的合同;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公司组织章程;客户、担保人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决议;

8、客户及担保人的征信系统查询记录;

9、客户及担保人的其他资料。

(二)信贷操作档案:

1、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建立信贷关系协议书;

2、借款申请书,贷款调查、审查、审议及有权人审批记录;

3、合同及合同补充文本;

4、抵(质)押协议书、抵(质)押公证书;

5、抵(质)押权利证书复印件;

6、共有人同意抵(质)押证明;

7、抵(质)押物产权证明;

8、贷款到期通知书、逾期催收通知书;

9、贷款展期申请书、展期协议书;

10、贷后检查记录;

11、有价单证止付、查询书;

12、其他信贷业务管理资料。

第四十六条 档案的日常管理。信贷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专门管理,客户部门(岗)和信贷管理部门(岗)要定期将所收集到的材料交给档案管理员,由档案管理员整理归档。

第四十七条 档案的借阅。实行档案资料查阅登记制度。相关人员需要查阅档案资料时,应向档案管理员借阅,并在登记簿上签字,阅毕要及时归还。归还时信贷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签收

归档。

第四十八条 档案的交接。档案管理员工作变动要办理信贷档案移交手续,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明确档案资料管理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程由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修改。

浅谈银行贷款业务信用机制建设 第3篇

一、银行贷款作用

金融行业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也是新时代国民经济主导的新兴产业。“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银行贷款作用:

(一)企业用户

企业在经营阶段常遇到各种资金周转问题,如:规模扩大、生产需求、债务偿还等,这些都关系着企业生存与发展状况。为了避免资金紧缺造成的经营风险,经营者可根据银行标准申请贷款,缓解了暂时性的资金周转压力。一般来说,中小企业以私营制为主,银行贷款辅助了我国中小企业经营,为小规模经营提供了资金平台。

(二)个人用户

对于个人用户来说,银行贷款也同样有着重要作用,可提供短期、长期等不同时间段的贷款业务。例如,用户在创业阶段,可向银行申请小额贷款;购买商品房,可向银行申请房贷也读;这些都是社会活动中普遍存在的贷款行为。因而,银行贷款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资金使用需求,加快了经济社会活动的发展进程。

二、银行贷款信用危机及因素

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银行贷款业务变得更加普遍,无论是企业或个人均可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解决某个阶段资金周转方面的问题。银行在为用户提供资金平台过程中,本身面临着巨大的商业风险,“信用危机”是贷款业务办理存在的最大问题。

(一)市场因素

我国市场经济尚处于优化调整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环境具有多变性,这导致企业经营常面临多方面风险冲击,破坏了经营方案的有序进行。市场环境变动导致企业市场决策失效,随后带来了极大的紧急损失,企业无力偿还借贷资金,这些都是信用危机发生的客观因素。

(二)企业因素

为了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企业往往会选择扩大经营或多项投资等方案,改变早期经营固有的商业模式。改革意味着资金投入增加,在原有贷款业务偿还基础上还需增加资金投入,“资金链”失控阻碍了还贷活动,企业无法定期向银行偿还资金。另一方面,企业故意拖延偿还资金等主观行为依旧存在。

(三)个人因素

就个人借贷行为来说,其主观因素也会引起一系列的信用危机,这与个人思想品德、经济条件、偿还计划等存在关联。当前,个人借贷主要用于创业、购房、购车等活动,由于贷款人还款期间的经济条件变动,造成无法按期偿还贷款,使得银行收款周期延长,资金回笼受阻,同样是信用危机的表现形式。

三、贷款业务信用机制建设措施

“诚信借贷”是金融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信用借贷保持着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避免了各种信用风险发生,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笔者认为,未来银行贷款业务将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搞好信用机制建设是防范信用危机的关键。

(一)综合对比

当前,银行竞争非常激烈,各自为了争取到更多的市场份额,都会按照国家规定贷款利率范围进行贷款利率的调整。因此,资金需求者在贷款时,要做到“货比三家”,择低利率银行去贷款,防止后期偿还带来的风险损失。

(二)合理规划

对于资金需求者,需要用款的时间有长、有短。因此,为避免多掏利息,在银行贷款时,就应合理计划用款期限长短。同样是贷款,选择贷款档次期限越长的利率就会越高。也就是说选择贷款期限档次越长,即使是同一天还贷款也会利息不同。

(三)选定方式

银行部门在贷款的经营方式上,主要有信用、担保、抵押和质押等几种形式。与此对应,银行在执行贷款利率时,对贷款利率的上浮也会有所不同。同样是申请期限一样长,数额又相同的贷款,如果选择错了贷款形式,可能就会承担更多的贷款利息支出,让自己白白多掏钱。

(四)信用借贷

信用借款是指企业凭借自己的信誉从银行取得的借款,企业这种借款无需以财产做抵押。银行在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现金预算等资料分析的基础之上,决定是否向企业贷款。一般只有信誉好、规模大的公司才可能得到信用借款。这种信用借款一般都带有一些信用条件,如信用额度、周转信用协议和补偿性余额等。

四、结束语

银行贷款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了资金周转平台,方便了多种社会经济活动有序进行。“信用贷款”是银行业务发展模式的主流趋势,无论是企业或个人必须遵循诚信原则,保证借贷资金按照预定周期偿还,协调了银行资金链调控的稳定性。

参考文献

[1]杨志明,李忠华.企业改制与银行不良资产化解的协调推进[J].武汉金融.2005(03)

[2]乔海曙.论入世过渡期内我国银行业的管理革命[J].投资研究.2002(06)

[3]王琼,陈金贤.信用风险定价方法与模型研究[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2002(04)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 第4篇

关键词:小额贷款;农村信用社;农村发展

一、研究背景

我国城市乡村经济结构分化突出,是造成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资金不足的根本原因。为了促进农业结构修整和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恶略的信用环境,我国出台了很多支农扶农政策。农村信用社根据中央人民银行发布利用小额信用贷款促进“三农”发展的政策指示,在全国各地区大面积试行和推广了小额信贷活动。农村小额贷款业务以其便利的服务制度和独特的技术改革,能够使低收入人群也拥有利用自身信用进入贷款市场的平等机会,在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和改善低收入群体福利及收入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从当前发展情况看,虽然我国农信社小额贷款业务已逐步形成框架,但是国内农户小额信贷发展还处在一个较低水平,存在诸如资金来源不足、信贷制度设置不合理、不良贷款扩大加大经营风险、贷款额度供给与人民实际需求有出入、审核难度大、人手不足等问题。

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特点与现状

我国开展的小额信贷活动起步晚与其它国家的小额贷款相比较明显存在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社区内的农户是我国农户小额信贷主要贷款对象;第二我国的小额信贷是一种无需任何抵押及担保的信用贷款,因此贷款手续较为简单方便;第三贷款利率低,与其它贷款种类相比利率更为优惠。自2000全面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以来,小额信贷已走过数十载。其为促进低收入人群再就业,推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农信社发放的是小额度贷款,不能满足农户生产需求的多样化。目前,小额信贷贷款额度较低,即使是特级信用农户的贷款额度最高也只有5万。无法满足农民种植花卉、果树等经济作物,甚至开展特色养殖或建设农家乐等特色旅游区的贷款需求也随之增加。

(二)农信社设置的贷款期限与农作物的收成期限不匹配。由于不同农作物的生长周期不一样,且开展现代化设备养殖业或者是进行农产品加工业,需要期限较长的资金支持。中央银行的支农再贷款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的期限设置(且规定不能展期)明显不能满足多样化的生产需要。

(三)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由于其贷款利率低且无需任何抵押担保,往往被居心不良的人所利用。一些信贷审批职员把贷款发放给自己的亲朋好友而从中获利。其次,由于贷款利率低,导致滥用资金的情况屡屡发生。另外,一些信贷客户故意拖延还贷时间,使农信社发放的贷款资金难以回笼,造成信贷资金流失、资金链断裂。这导致农信社在开展业务时有所顾虑,大大降低了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抑制了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四)农村信用社小额资金来源不足,主要资金来源包括用户存款、资本金、金融市场筹资和央行拨放的支农再贷款等四个部分。大部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中央银行的支农再贷款。然而由于支农再贷款的拨放量会受到种种政策的出台的影响,且农户的贷款需求逐渐扩大,当前农信社的资金来源渠道已经难以匹配农民日益增长的贷款需求。

(五)农民信用观念差,贷款风险大。由于多种主观和客观因素,农民的信用观念差,还款意愿意识不足。导致了农村信用社坏账、死账累积不断,贷款流动性减低,只能“回笼多少贷款,贷出多少贷款”资金难以回笼再循环。使得农户们的贷款难问题再出现,也使得农信社贷款风险加大,不良贷款率上升。

(六)农村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统。小额贷款是无抵押、无担保的简易信用贷款,准确评定贷款需求方的信用等级是农村信用社发放多少贷款资金的先决条件。然而在乡村及一些贫困的偏远地区征信体系落后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统,农户的信用等级难以确定,使得信用评级时缺乏科学依据,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质量,不良贷款增加。

四、破解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困境之策略

事实证明,小额农贷在引导农户发家致富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也是我国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剂良好催化剂。针对农信社在开展小额信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本文将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以推进我国小额信贷健康地、稳定地持续性发展。

(一)提高信贷发放额度,满足多样化的生产需求

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扶持,使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呈现欣欣向荣之貌,农户的经营产业范围也不局限于原始的农业生产模式日益多元化。因而在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发放贷款时,应该科学评估产业的经济价值及发展前景,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适当放宽信贷的发放额度为农户提供贷款资金。只有这样才能扩大农户的生产规模,满足多元化的生产需求,真正使农民发家致富,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全面快速地发展。

(二)设置合理的贷款期限

目前我国农信社小贷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但是农作物的生长周期受很多因素影响,全国各地种植的经济作物种类繁多、特点不一样,贷款期限严重与农户生产种植周期不匹配。各地农信社应该首先根据自己辖区内的作物的生长特点,设置与该片区农作物的生长周期相适应的贷款期限;其次应该根据农户的实际生产需求,考察其生产与盈利间的持续期限科学合理的设置中长期贷款期限,使农户们能专注于自己的产品生产活动,满足其长远发展需求使其扩大经营范围增收、增利。

(三)科学设置小额信贷利率

nlc202309021148

我国长期以来严格把控存存贷款利率的上浮与下沉区间,在存贷利率被限制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的收益小无力填补其高昂的经营成本。在我国小额信贷具有“利率低,成本高”的特点,可是事实证明实行低利率有一定的弊端,它大大降低了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的积极性,而且助长了低收入人群和农户拖欠贷款的歪风以及增加了他们对贷款资金的超额需求。因此,我国在发展小额贷款业务时不能一味实行低利率的扶持政策。中央银行应该在满足农村信用社可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适当放松利率管制,使农信社可以科学设置小额信贷的贷款利率,降低其经营成本。

(四)完善资金供给机制,为农信社提供充足的资金

我国农村信用社已改革为独立法人机构,各自自主经营并自负盈亏。作为直接服务农村市场的金融机构,充足的资金来源是保证农信社是否可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因素。针对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短缺的问题,农信社应从以下几方面解决资金来源不足问题。一方面是各地政府应该增加对农业扶持的财政支出,加大发展农村经济的资金投入;增设更多有利于农村发展的政策,用优惠政策引导资金雄厚的投资机构将部分资本投向农村地区。其次农信社要加强自身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工作力度,优化自身存贷比例。最后中央银行应继续安排支农专项再贷款弥补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资金不足的缺失,特别加大我国偏远地区如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支农力度。

(五)加强小额信贷的宣传,增强农户的法律意识

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小额信贷知识的宣传力度,可以定时定期与社区委员会或村委会举办小额贷款的宣传活动,从而纠正农户对小额贷款性质的认识错误也可以使小额信贷传达到未覆盖的区域。农信社工作人员应认真向叙述农户小额信贷的性质和明确农户还贷的责任,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之所以久居不下很大原因是因为农村信用环境差,农户法律意识低。因此政府应该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农户的法律意识加强其思想上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法律成为农户守信用的自我约束力,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六)加强农村信贷信用风险防范,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农户个人资料信息库改进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管理方式。农信社应与当地政府及其他金融机构建立电子化信息系统,统一标准实行地区信息资料共享机制,一方面加强信息的有效性,另一方面降低农户与金融机构间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从而降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风险。

(七)完善小额信贷的审查监督制度

建立贷前双层审核制度,防范个人道德风险。完善信贷员的绩效考核制度,使信贷员的工资不仅与小额信贷拨放量有关,更与贷款收回量挂钩,打击“关系户”、忽视信用等级等违规操作行为,增加优质贷款客户的比率。实行贷后审查制度。农村信用社应配置贷后审查小组,对贷款用户的实际资金用途进行考察,防止农户把小额信贷用到不良的用途上,减少不良贷款的投放量。

参考文献:

[1]王亚琴.论农村小额贷款发展现状[J].当代经济,2010,(7).

[2]李喆.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2,(6).

[3]鲍丽源.浅谈农村信用社中的财务管理[J].新财经,2013,(12)

[4]杜晓山.对当前小额信贷及相关热点问题的思辨[J].科学决策,2013,(11).

[5]杜欣琳.浅析如何防范和加强新疆小额农户贷款风险管理[J].新疆农业科技,2011,(5).

[6]王锋娟,杨立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中国农业会计,2009,(10).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 第5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支农再贷款业务 问题 对策

一、支农再贷款业务发展现状

支农再贷款是人民银行在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村信用社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对支持农村信用社提高资金实力、引导信贷资金投向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近年来为不断完善支农再贷款管理,人民银行相继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细则,明确了支农再贷款的范围、管理原则、限额、发放对象、条件、期限、利率等。农村信用社经过多年来的实际运用,再贷款业务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逐步走向了成熟和规范,但在有效发挥支农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二、支农再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人民银行先后出台了对支农再贷款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矛盾、缺陷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支农再贷款利率偏高,加重了农信社和农民的经济负担。人民银行虽几次下调再贷款利率,但支农再贷款利率水平相比同档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仍然偏高。

(二)支农扶持范围过窄,与农业多层次资金需求不相适应。目前,人民银行限定资金投向多数为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等,客观上抑制了农户和农业的多元化发展。

(三)支农再贷款期限设置过短,与现代农业生产周期不相匹配。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支农再贷款期限客观上违背了农业生产周期规律,进而滋生了贷款“借新还旧”的种种现象,加大了农业生产成本及信贷风险。

(四)管理流程、方式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人民银行对再贷款实行“限额控制、规定用途、设立台账、到期收回、周转使用、灵活调度”的管理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难度。

(2)普遍存在不良贷款置换现象。因支农再贷款期限较短,在实际操作中会对农户收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形成呆账,给再贷款收回增加难度,影响业务正常、合规进行。

(3)资金运作存在交叉、混合现象。农信社无法将再贷款和自营资金完全分割使用,与“封闭运作”的管理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4)违规放贷屡禁不绝。部分农信社存在错误认识,超越使用范围,以支农再贷款名义,发放非涉农贷款,偏离支农方向,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三、解决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业务相关问题的对策建议

在人行的政策监管下,农村信用社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在改进工作方式、细化流程上下功夫,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的工作沟通与协高,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一)积极发挥发挥“窗口指导”作用

建议人民银行适时调整支农再贷款投向、投量,完善支农再贷款的期限及利率设置,便于农信社根据农业生产周期来确定合理的贷款期限,从而满足特色农业和生产的资金需求,适时降低贷款成本,降低付息压力,真正让农户享受实惠,助力国家对农业经济结构政策调整,强化支农再贷款政策的传导效应。

(二)扩大支农再贷款的用途

针对三农贷款需求,在现有范围内,争取贷款投向多样性,不局限于现行范围。

(三)增强贷款定价能力

根据区域经济运行状况及自身成本核算、效益等,制定以农业产业、行业、信用状况、期限、担保方式等为主要内容的贷款利率定价体系,对支农再贷款实行科学分类、区别对待、合理定价。

(四)规范管理流程,确保资金安全

进一步规范支农再贷款的审批、使用、检查三个关键环节的管理,在操作流程上逐步规范、合理、合规,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密切监控资金流动,确保资金运作链条畅通、安全,强化跟随踪检查,保证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五)逐步建立有效的农村信用体系

持续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通过建立信用档案、评定信用等级等一系列措施,为发放贷款提供准确、有效依据,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

四、结语

信用社贷款业务相关知识 第6篇

1.什么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在充分了解农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和户主的诚信状况后,向农民核发《贷款证》并明确一定的可贷款额度,按照“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的原则,按照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担保的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户脱贫致富、奔向小康的好帮手。凡是符合申办条件又缺乏资金的农户,应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积极向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2.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观念强,信誉良好,而且居住在信用社的营业区域之内从事农业生产拥有本地户口的农户;(2)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3)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4)没有违法行为。

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贷款用途及安排次序是什么?

(1)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的农业生产费用贷款;(2)小型农机具贷款;(3)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贷款;(4)购置生活用品、治病、子女一学等消费贷款。

4.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资信评定及贷款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1)由农户向信用社提出书面贷款申请;(2)由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提出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评定初步意见;(3)资信评定小组(由信用社理事长、主任、信款员、部分监事会成员和具有一定威信的村民代表组成)按照农户信用评定办法,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定,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4)确定贷款额度。

农户信用等级原则上两年评定一次。

5.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与利率是如何确定的?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周期确定,其中,小额生产费用贷款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一年。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一般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应当优惠。结息方式与其他贷款相同。

6.什么是联保贷款?其金额和期限什么规定?

农户联保贷款是指社区居民自愿组成联保小组,农村信用社对联保小级成员发放的、并

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实行“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分期还款”的管理办法。

加入联保小组的每个农户的最高贷款限额主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当地居民收入和需求、农村信用社的资金供应等状况确定,并可根据还款情况调整,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7.申请联保贷款的农户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联保贷款的用途包括哪些?

申请联保贷款的农户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需要生产资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联保协议;从事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应在信用社存入不低于借款额5%的活期存款。

联保贷款的用途包括: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加工、手工、商业等个体工商户贷款;其他贷款。

8.具备什么条件的农民可以自愿组成联保小组?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单独产户,经济独立,在贷款行(社)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3)具有贷款资金需求;(4)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5)在贷款行(社)开产存款账户。

9.如何办理农户联保贷款?

农户联保贷款应该这样办理:(1)成产联保小组,选择联保小组组长;(2)联保小级所有成员共同与农村信用社签署联保协议;(3)参加联保小组的农民个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4)农村信用社审查后,与农民个人签订借款合同,并附联保协议;(5)借款人按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

10.联保小组成员应遵循“自然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履行下列职责:一是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偿付贷款本息;二是督促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履行借款合同,当其他借款人发生贷款挪用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报告贷款人;三是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联保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转让、毁损用贷款购买的物资和财产;四是对联保小组其他借款人的借款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小组其他成员有代为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五是民主选举联保小组长;六是共同决定联保小组的变更和解散事宜。

1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

12.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主证明);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3.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多少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为多长?如何申请及签订借款合同?

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办法。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组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款等文本。学校应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

14.借款学生违约会有什么后果?

借款学生违约的后果为:(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2)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3)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5.什么是个人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权利凭证作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个人贷款业务。

权利凭证是指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大额可转让存单(记名)、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保险单以及依法可质押的其他种类的权利凭证。

申请贷款时,由借款人填写《个人质押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出质人须同时到场,并提供质押凭证、有效身份证件等,银行审核无误后即可为您办理。

16.贷款展期是怎么回事?

展期就是在向贷款银行申请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延期偿还贷款的行为。如果在贷款期间发生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借款人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按期偿还贷款本金,且符合展期规定的条件,应按规定提前(一般是30个工作日)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展期申请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精选6篇)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 第1篇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之风险管理一.何为贷款风险贷款风险是指银行贷款管理活动中由...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