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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论文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论文(精选12篇)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论文 第1篇

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理论实质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 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后产生的社会现象。它既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也是一种社会历史文化观念, 属于文化上层建筑。马克思主义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 从人本主义出发, 透彻地研究了宗教的起源、本质、功能及消亡等问题, 形成了关于宗教的科学的理论体系。

1. 宗教是人本质的异化

马克思主义认为, 宗教是一种颠倒的社会意识, 在泛神论中和“创世说”中, 是宗教创造了人类和万物, 人类应该崇拜自然和神以满足自己身体和精神的需要。事实上, 不是宗教创造了人, 反之是人创造了宗教, 恩格斯认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 在这种反映中, 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1];它是“支配者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1]。人把自己的力量、智慧、高贵、价值衡量尺度等品质和特点赋予这至高的“善”, 也就是神;宗教的本质是人本质的对象化, 神所表现的不过是人本质的彼岸性, 是人一切美好和愿望的集中体现。人在创造宗教的同时, 将自己的美好愿望赋予在神的身上, 以一种神圣的、虚幻的的形式, 表达着自己的本真。妄图通过宗教摆脱自然的枷锁和对现实的失望, 得到解放和幸福, 在这种超验的观念的引导下, 人由此失去了对自我价值和自我力量的肯定, 逐渐使“神的本位”代替了“人的本位”。

2. 宗教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不论是哪种宗教, 最基本的特征是对神灵的崇拜, 是对虚幻美好的向往。作为人们观念上的东西的宗教, 以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形式存在着, 是由特定的物质条件即生产方式决定的, 而神灵是虚幻的和超验的, 是根本不存在的。那么, 对于宗教的多样性和宗教崇拜现象的差异性也只能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阶段性中去寻找答案了。“因为宗教本身是没有内容的, 它的根源不在天上, 而是在人间”[2];“如果他真的想谈宗教的本质’, 即谈这一虚幻的本质的物质基础, 那么, 他就应该不在人的本质’, 也不在上帝的宾词中去寻找这个本质, 而只有到宗教的每个发展阶段的现成物质世界中去寻找这个本质”[1]。

根据不同宗教产生的基础, 大体分为自然宗教和人为宗教两种, 它们产生的基础分别为自然异己力量的压迫和社会异己力量的压迫。自然异己力量源于人类为满足自身的原始需要, 从大自然中获得足够的食物, 自身力量弱小的前提下对变化无常的大自然的一种恐惧和崇拜, 以祈求丰收、繁衍生存。随着人类生产能力的提高, 对自然适应性的增强, 社会统治力量的压迫逐渐代替了自然环境对人类生存的威胁, 将人民大众推向了苦难的深渊, 宗教作为“人民的鸦片”承担起了在物质上不能得到解放的被压迫阶级的精神慰藉角色。这是社会异己力量对人为宗教产生的推动, 恩格斯说:“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地看到, 在目前的资产阶级社会中, 人们就像受某种异己力量的支配一样, 受自己所创造的经济关系, 受自己所生产的生产资料的支配。”[3]这同样说明, 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得不到合理调节和处理的时候, 社会关系还没达到完全和谐之前, 宗教将不可避免地存在着。

3. 宗教的历史作用和历史发展趋势同样不可忽视

人们创造宗教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幸福, 在人类生产力历史的不发达阶段, 宗教是人类获得短暂解放和心灵慰藉的手段和方式, 从某种程度上反映的是人类对“现实苦难的抗议”, 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 是“无情世界的心境”, 是无法逃避和更改现状的无奈。

但是马克思并没有只看到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样的负面作用, 他指出宗教不能给人类带去真正的自由和解放, 它的作用是有限的, 要达到摆脱异己力量统治的目的, 必须通过对自然异己力量和社会异己力量的变革、消除。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当社会通过占有和有计划地使用全部生产资料而使自己和一切社会成员摆脱奴役状态的时候, 当谋事在人, 成事也在人的时候, 现在还在宗教中反映出来的最后的异己力量才会消灭, 因而宗教反映本身也就随着消失”[1]。只有通过彻底的社会革命和无产阶级运动, 消灭阶级, 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社会环境发生变化, 才能实现人们完全把握自己的命运, 成为自由的人。社会物质基础的和社会物质生存条件的积累, 社会制度和社会环境的完善和改进, 必将促使宗教走向不可挽回的消亡道路。马克思的宗教消亡观是其宗教思想的闪光点, 具有不可磨灭的战斗力。

二、马克思主义宗教消亡观的精神实质

马克思和恩格斯直言不地的指出, 宗教和国家一样是异化的产物,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 世俗土壤会逐渐失去供给宗教产生和生长的营养, 宗教即自行消亡。

1. 马克思主义宗教消亡观唤醒了人的主体意识

宗教作为一种精神意识, 除了是对现实世界的虚幻反映之外, 还是对现实世界的无声的反抗。宗教对人精神的麻痹, 并不能帮助人从现实的苦难里得到解脱, 它给人的只是“幻想的幸福”, 而对宗教的批判, 并不能仅仅瞩目于它麻痹人们意识的负面作用, 还要看到通过对现实世界的批判, 探索走出宗教辖制困境的途径。在这个过程中, 人要占主导地位, 认识到人的主体价值, 重新唤醒人的主体意识, 把对神盲目崇拜的目光转向自身主体性, 承认自己有改变世界的实践能力, 人民大众才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主力军。对世俗世界的批判和改造, 只能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和生产力发展, 消灭宗教产生的世俗基础, 推翻自然异己力量和社会异己力量, 进行彻底的革命, 使人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历史, 实现人的主体价值。此外,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宗教犀利批判的目的在于给工人阶级创立科学的世界观, 号召千万信仰宗教的工人、农民群众正视造成自己悲惨处境的真正原因, 积极投身于争取阶级胜利的伟大斗争中。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战斗性的一面。

2. 马克思主义宗教消亡观提出了人解放的手段和途径

马克思对宗教的批判, 目的在于帮助人认识到自己的主体价值, 唤醒主体意识, 并指出改变现状的有效手段是实践活动, 鼓励工人阶级和农民大众积极投身于取得阶级斗争胜利的浪潮中。通过揭开蒙在宗教表面的神秘面纱, 看到宗教虚幻的本质及其负面作用, 使人从对宗教的盲目崇拜转向对自身实践力量的确信, 摆脱宗教的虚幻辖制。

要实现人的解放, 达到宗教消亡的目的, 需要在实践上和思想上同时作出变革。科学实践是战胜有神论的锐利武器, 理性主义是战胜信仰主义、愚昧迷信的有力工具。通过科学实践活动, 推动社会变革, 实现生产力的充分发展, 人们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 使人对自然力的崇拜转向对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信仰。在思想上用“人的本位”取代“神的本位”, 正视自己是改变和支配自己命运的主体, 用对改造此岸世界取得幸福代替对彼岸世界超验的虚幻想象, 使人确信要实现彻底解放只能依靠生产力发展、无产阶级革命等改变人类处境的现实实践活动, 将宗教社会根源的消亡同无产阶级运动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宗教作为人自身的异化, 随着自然异己力量和社会异己力量的消除, 会随着人的彻底解放而消亡。

3. 马克思主义宗教消亡观中宗教的自行消亡和人为消灭

随着人的彻底解放, 宗教的消亡是不可避免的。马克思认为宗教的消亡“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 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 而“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这说明, 宗教的消亡是过程化的, 不是确定式的, 它的发展状态具有客观性、过程性, 不受人主观愿望的影响。宗教的消亡和宗教的消灭是不同的, 宗教的消亡是在理性和科学充分发展的条件下, 在物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 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变得明白和合理的条件下自行发生的, 是不可更改的历史必然;而简单的宗教的人为消灭是一种不可取的方式, 它针对的仅仅是宗教本身, 消灭的仅仅是宗教的崇拜仪式和宗教的信仰木偶, 它所扑灭的仅仅是迷信宗教的狂热火焰, 而不是宗教产生的外在条件和实际根源。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战斗力的机械运用, 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宗教问题处理势必会造成不良后果, 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对中国处理宗教问题的启示

1. 依据时代背景, 科学对待和适当处理宗教的存在

宗教的存在与发展和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相联系, 在新时期的中国, 宗教赖以存在的阶级根源虽已不复存在, 社会主义生产力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但并未充分发展;在大自然面前, 人类的力量还是弱小的, 对自然崇拜的现象并未完全消失。并且在巨大的社会竞争压力下, 宗教以一种独特的方式, 在减轻社会发展带给人的心理失衡方面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因而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和自然根源依旧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 这对于达到宗教的自行消亡还有一定的差距。由此在人类获得彻底解放之前, 仍有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必要和可能, 在现实生活中, 宗教作为一种信仰活动应该受到保护和尊重。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和多宗教的社会主义国家, 宗教在民族中的影响不可忽视, 重视和尊重民族和宗教问题也将是我党和国家长期坚持不变的价值杠杆。昆明的“301”事件说明, 愚弄信教群众, 鼓动民族冲突的不安定事件并未消失, 我们在尊重人民信教自由的基础上, 更要提防各种反华势力利用宗教问题不断地对中国的内政进行干涉。这种行为严重的威胁到中国的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党和群众要认清这些非法活动背后的实质, 提高警惕, 不断增强防自我范意识。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 “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 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 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4]因此, 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 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 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事关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在党的持政工作上, 在宗教与社会关系和谐方面, 积极引导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使中国宗教的发展符合当代中国的实际情况, 适合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要求, 避免类似令人痛心的事件再次发生。

2. 准确领会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和马克思主义的其他组成部分一样, 是开放的、随实践不断发展完善的科学体系, 因而我们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精髓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 与时俱进、创造性的使用, 以保证其始终保持鲜活的生命力, 发挥积极的理论、实践指导作用。

宗教问题是否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 将影响到国家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等社会的整体发展, 这同时也是对执政党执政水平的考验。由于宗教的存在取决于它的世俗基础, 无产阶级执政党的基本任务就是消除这一世俗基础, 因而要将消灭宗教世俗基础的任务与无产阶级运动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恩格斯指出:“仅仅用嘲笑和攻击是不可能消灭像基督教这样的宗教, 应该从科学方面来克服它, 也就是说从历史上来说明, 而这一任务甚至连自然科学也是无力完成的”[5]。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 我们要把宗教问题的处理融入到一切工作当中, 以科学的方法对待宗教, 团结信教群众, 增强社会主义建设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获得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巨大发展, 消除宗教存在的世俗基础。在这个过程中, 在强调无神论的基础上, 注意宗教的心理调试作用、道德约束功能、文化交往功能等正面作用, 尊重人民信仰自由, 依法保护信教群众。

3.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妥善处理中国的宗教问题

今天, 中国顺利地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 国家在许多领域用法治代替了人治, 中国社会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转变。但在宗教领域, 由于种种原因, 改革进程相对滞后。现有宗教法律体系中存在的最关键问题乃是宗教基本法的缺失、相关法律不完善等。正是因为这些体制性的原因, 导致近年来尽管国家一再加大对宗教管理的投入, 但现有宗教管理体制低效、僵化、无力应对宗教方面问题的被动状况一直未能得到根本改变。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指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精髓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依法治理宗教事物, 消除宗教人士对有关国家宗教政策的不解和疑虑,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发挥宗教界爱国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 促进国家的繁荣发展。对待宗教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尊重人民的信仰自由, 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把宗教信仰作为人民的私事不乱加干涉。国家应“保障公民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 承认一切公民有举行宗教仪式的自由”, “必须避免伤害教徒的宗教感情”, “禁止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对待教徒群众”[6];“恩格斯同时也多次谴责那些想比社会民族党人做得更左’或更革命’的人, 谴责他们企图在工人政党的纲领里规定直接承认无神论, 既向宗教宣战”[5]避免人为的消灭宗教。

但从另一方面, 同样要重视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无神论的思想, 辩证运用无神论的战斗力, 无神论思想对于批判现代迷信、推动中国向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德国理论是从坚决积极废除宗教出发的。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 从而也归结为这样的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7]尊重宗教发展的客观规律, 在理性看待宗教存在的同时, 积极进行社会建设, 促进宗教的自我消亡, 是无产阶级政党不可回避的历史任务。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

[4]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http://www.xj.xinhuanet.com/2012-11/19/c_113722546.htm, 2012-11-19.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

[6]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426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论文 第2篇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时起,就始终对保持党的纯洁性有着高度重视和清醒认识,要求共产党员不能信仰任何宗教,自觉抵制伪科学和封建迷信。对此,胡锦涛同志曾多次强调,“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2012年第6期《求是》刊发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文章《扎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中着重指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应对和经受住各种考验、化解和战胜各种危险的重要法宝”。吉炳轩同志在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明确要求全省党员干部:“要着眼于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党的纯洁性主要体现在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等方面,而思想上的纯洁是根本,不能信仰宗教是根本中必须坚守、不可逾越的底线。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高度自觉地秉持我们党的政治信仰,坚定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树立高尚的政治品质品格。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要做完全彻底的无神论者,不能信仰任何宗教。这源于我们党是以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和彻底无神论精神的先锋战士。毛泽东同志早在《关于农村调查》中就指出:“我们是信奉科学的,不相信神学”。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明确要求:“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毋庸置疑,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与宗教唯心主义是两种完全不同、尖锐对立的世界观,无法被同时拥有,否则将成为思想的混乱者。此消彼长,如果共产党员背弃政治信仰,其精神世界必然被宗教所占据,甚至被封建迷信所侵袭。正如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维群同志所言:“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将使我们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为此,共产党员要增强党的意识和信仰意识,站在党内团结统一的高度,自觉坚持党的指导思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基本宗旨,不断淬炼坚定的党性、铸造高尚的精神。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积极稳妥地处理有神论和宗教问题,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促进社会的和谐团结稳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要积极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针对一般群众而言的,不能信仰宗教则是对共产党员在思想上的基本要求,两者不但不矛盾,还应该相互理解、相互促进。1958年第五次全国宗教会议提出,中国宗教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国际性、复杂性、民族性。可见,宗教问题是极其繁复和敏感的问题,如果处理得当,就能够提升我们党在信教群众中的认同度,促进社会的和谐团结稳定;如果处理不当,将会降低我们党在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甚至可能引起社会的不安混乱动荡。共产党员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客观审慎的态度认识到宗教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根源和规律,尊重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伪科学和封建迷信,提升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弘扬文明的社会道德风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要鲜明地区分宗教与邪教的本质,坚决抵制伪科学和封建迷信。虽然宗教与伪科学、封建迷信都属于唯心主义,崇尚超自然的力量,但宗教的本质是劝人向善、净化灵魂,封建迷信的本质是骗人愚人、迷惑群众。为此,我们党对待宗教的态度和对待封建迷信的态度截然不同。胡锦涛同志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中就曾提出“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当前,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冒用宗教的名义,掩人耳目、诱骗群众,吹捧伪科学和封建迷信的所谓神灵、所谓宿命、所谓风水、所谓大师,甚至有些邪教组织妖言惑众、控制成员,严重破坏了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共产党员要增强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创建文明风尚的高度,积极主动地宣传科学和人文精神,率先垂范地坚决反对各种伪科学和封建迷信特别是反人类、反政府、反社会的邪教组织。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坚定不移地宣扬无神论和党的政策,凝聚宗教力量的共同理想,助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要做无神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力凝聚到民族复兴、国家建设上来。应该讲,任何人都不是天生的有神论者或无神论者,广大人民群众不是天然地支持哪个政党和组织,也不是天然地认可哪种理论和学说,而是需要用科学的理论去积极引导和尽力争取。1990年12月,江泽民同志在与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曾指出:“共产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这是共产党员的重要职责和使命,也是对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提出的更高要求。共产党员要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义不容辞、理直气壮地向人民群众宣传无神论,特别是要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团结和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建功立业。

(作者单位:省委宣传部理论处)

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探析 第3篇

一、开展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原理教育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原理,揭示了宗教的各种根源,阐述了宗教产生、发展、演变和消亡的客观规律,以及积极的、消极的两种社会作用。开展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原理的教育,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导大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宗教和宗教问题,揭开宗教神秘面纱,正确看待宗教问题。

首先,宗教本质上属于有神论的社会文化体系,但要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宗教是由宗教信仰、宗教情感、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宗教活动、宗教制度等一系列要素有机构成的复杂体系,最核心要素是对神灵等超自然、超社会力量的崇拜,即有神论的信仰,“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1],是人类的一种颠倒和虚幻的反映。宗教是人类主观臆造的产物,宗教崇拜的神灵是客观上和现实中不存在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揭示了宗教的本质特征,宗教是“超人间力量”的虚幻反映,而这种虚幻的反映又来源于现实基础和社会内容。要教育大学生认识到,宗教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是一种群众性的信仰,信教群众也是党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不能用行政力量打击和取缔宗教,必须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和感情。

其次,宗教实际上有客观的存在根源,不是用强制力量就能消灭了的。宗教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现象;当然,宗教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必然会走向消亡,但其过程十分漫长,用毛泽东的话来讲,就是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许还会存在宗教,宗教的存在具有长期性。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和科技不发达,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有限,对一些自然现象无法认识和把握,就幻想出了有一种超自然力量支配着这个世界,这就是宗教产生的自然根源和认识根源;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教的麻痹作用被人为地强化了,变成统治阶级用来压迫被统治阶级的精神工具。在社会主义社会,尽管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基本消失,但“由于人们意识的发展总是落后于社会存在,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思想、旧习惯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消除;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建立,以及教育、文化、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还需要长久的奋斗过程;由于某些严重的天灾人祸所带来的种种困苦,还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摆脱;由于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和复杂的国际环境,因而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一部分人中的影响,也就不可避免地还会存在”[2]。要教育大学生懂得,不是宗教创造了人,而是人创造了宗教。

最后,宗教的作用是复杂的,具有双重性。要教育引导大学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宗教既有积极作用,包括整合功能、心理慰藉功能、道德规范功能等,也有消极作用,如使人消极避世、盲目崇拜等。在阶级社会中,宗教往往被剥削阶级所利用来强化统治地位,起到理论辩护、欺骗麻痹人民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宗教制度民主改革,我国宗教发生了深刻变化,宗教界爱国人士和信教群众成为建设新中国的重要力量。当然,这并不是说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没有消极作用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仍有双重作用,我们在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同时,还要努力抑制宗教消极作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二、开展大学生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

无神论就是人们对有神论的否定,对神灵的否定。否定神权、肯定人权,否定神性、肯定人性,是近代社会人的解放的重要一步,也使国家机器从宗教神权束缚中解放出来,宗教信仰开始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马克思主义揭示了宗教和一切神灵的本质,主张世界是无神论的,认为神是由人创造的,从而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也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无神论。大学生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主要任务是向大学生弘扬科学与反对迷信,宣传唯物论,树立崇高理想。

一是积极向大学生宣传科学无神论和弘扬科学精神。从世界观上讲,宗教信仰与共产主义信仰是根本不同的。宗教信仰是建立在唯心主义世界观之上,而共产主义信仰是建立在唯物主义世界观之上,前者是把人类理想社会建立在所谓的彼岸世界,后者是把人类美好社会建立在现实社会之中。共产党员是无产阶级队伍中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只能信仰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必须在世界观上划清无神论与有神论、唯物论与唯心论、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因此,大学生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该积极宣传无神论和科学世界观,宣传科学精神和反对封建迷信。

二是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精神只是物质的派生物,揭示了生产力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大学生要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大学生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使大学生认识到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不是精神的,任何精神都是物质的派生物,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联系实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三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要教育大学生特别是学生党员认识到,只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也是最科学最崇高的信仰和信念,“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3]。青年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的重要形成期,只有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理论政策教育广大青年学子,才能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看待宗教现象和宗教问题。大学生要自觉划清无神论与有神论、唯物论与唯心论、科学与迷信的界限,增强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信念。

三、开展大学生宗教政策法规的教育

正确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针对公民而言的,是公民的私事和权利。国家在保障公民信教自由的同时,也保障不信教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和歧视公民信教或不信教,这也是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重要权利。大学生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因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科学无神论者,只能信仰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一贯强调指出,“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任何时候都要坚持无神论,宣传无神论”[4]。作为高校党组织的重要活动主体,大学生党员也同样必须信仰共产主义,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

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政策。我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这是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社会主义教育,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宗教不得干预教育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到学校进行传教和开展宗教活动,不能妨碍社会主义教育路线方针的贯彻实施和学校教学活动,不能干预学校教育制度和社会公共教育。

树立法治理念,遵守宗教法律法规。宗教法律法规是党和国家的宗教方针政策在我国法律领域里面的具体体现,主要包括宪法、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几个层面。要教育大学生学习和了解宪法中关于无神论和宗教的有关规定,即宪法第24条和36条,确立了国家“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以及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政教分离政策及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规定。还要教育大学生学习和了解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刑法》、《广告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宗教的法律规定,这些法律和法规规定了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不得歧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不得利用宗教危害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的规定等,是每一个大学生都要遵守的。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6页。

[2]《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第55页。

[3]《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版,2012年,第50页。

[4]《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第184页。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论文 第4篇

马克思指出, 人们历史的一起决定因素就是经济的发展。他认为, 人类从最初的起源到现在的发展不是由广大的理想来支撑的, 而是人们对物质的无限追求推动的, 如人们要求温饱, 要求生存。这也是唯物历史观的最基本的前提。一开始, 人们集体劳动, 渐渐地, 随着农业的发展, 私有财产的观念产生了。这时候, 权利和财产的差异就造成了劳动分工和阶级的出现, 社会矛盾产生。同样地, 这些社会矛盾也推动了社会的长足发展。

经济的发展决定了人类的生活和历史的发展, 影响了劳动分工, 阶级斗争以及社会制度的变化。社会制度就是上层建筑, 是由经济决定的, 依靠物质和经济的现实发展状况来调整自身。马马克思认为, 宗教是物质现实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体现。宗教和其他的社会制度没什么不同, 都要依靠特定的社会发展时期物质和经济的现实。它没有完全独立的历史, 也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之一。就像马克思说的:“宗教不过是对现实世界的一种反应而已。”

马克思指出, 宗教只有和其他的社会体系和社会的经济结构相联系起来才能解释得通。事实上, 宗教完全依赖于经济的发展, 以至于现实中宗教的教义几乎和其他方面毫不相关。要是想完全理解宗教, 那么就得了解宗教服务于何种社会目的, 而不仅仅是看懂宗教教义的表层意义。

二、中世纪前后西方的经济发展状况

中世纪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个时代, 由西罗马帝国灭亡数百年后, 在世界范围内, 封建制度占统治地位的时期, 直到文艺复兴时期之后, 资本主义抬头的时期为止。中世纪时的经济主要是封建制的庄园式自然经济, 还出现了一批商业城市。16世纪以后, 兴起了工场手工, 最初是佛罗伦萨, 随后是佛兰德尔, 而圈地运动使英国迅速发展。这种经济模式加速了贸易, 从而发生了地理大发现, 发现了美洲新大陆。工场手工业也使进行战争的武器产生了飞跃, 火炮和毛瑟枪逐渐代替了骑士的刀剑, 也使旧式的城堡丧失了防御能力。而工场手工业业催生了资本主义经济。到中世纪中后期, 各种手工行业由个别经营, “专业”这个概念在这个时期萌生。

三、西方16世纪的宗教改革的原因

宗教改革是基督宗教在16世纪至17世纪进行的一次改革, 代表人物有马丁·路德、加尔文及茨温利, 甚或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等人, 分割了新教与旧教。一般认为宗教改革始于1517年马丁·路德提出九十五条论纲, 结束于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中古世纪的欧洲大致分为教士、贵族还有骑士的上等阶级, 跟农奴以及平民组成的下等阶级。随着工商业的复兴创造出了一个新的阶级──中产阶级, 大多由平民商人所组成的中产阶级发展出了完善的商业组织如行会、银行等等, 而之后的欧洲世界也从原本的教权转移到由君主以及中产阶级主导。但是民生问题也随之而来, 像贫富差距以及阶级对立等等。人民除了要对政府纳税, 教会的各项圣礼, 仪式等等也都要付费。加上教廷反对借贷生息也不利工商的发展, 这样的生活使得人民对教会的怨怒越积越深。

四、宗教改革教义中的资本主义精神

虽然宗教改革派进行改革的初衷只是反对罗马天主教会, 但是这场改革无形中给欧洲带来了自由、宽容的新气息, 从最初对不同信仰的包容到后来对不同政见的包容, 这场宗教改革促进了欧洲经济等方面的进步。

宗教改革的主要代表人物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等人以及以后英国亨利八世发起的英国宗教改革中都提出了自己的宗教主张。如1517年, 马丁·路德在《九十五条论纲》中主张, “因信称义”, 即每个人都可以凭借自己的虔诚信仰得到拯救;“信徒皆为祭司”, 否定了教皇和教会作为上帝代言人的特权地位。加尔文在日内瓦的宗教改革中提倡彻底改组教会, 建立“民主”的教会。随后英国出现了倾向卡尔文教的激进思潮, 迎合了资产阶级的需要, 被称为清教运动, 清教徒成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力量。

第一, 宗教改革中强调辛勤工作, 世俗成功。宗教改革中重新审视了对于“工作”的定义, 指出即使是最简单的工作都是由上帝加以保护的, 只要人们辛勤工作, 取得世俗的成功, 那人们总是能有机会得到上帝的“召唤”的。这样, 每个人只要辛勤工作, 诚心祈祷, 即使不去教会, 不买赎罪卷, 也能够得到上帝的眷顾。这就鼓励人们辛勤工作, 创造生产力, 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求不谋而合。在雇佣劳动力时, 资本家鼓励工人多劳多得。

第二, 宗教改革体现出自我肯定的思想。在中古世纪, 教会对于外在的教会礼规非常重视, 有时为了缓解财政方面的负担, 公然贩卖赎罪券并声称能以之赎回炼狱之刑。这让普通民众精神上和物质上受到了极大的压力。但是在宗教改革中, 马丁·路德提倡“因信称义”, 即每个人都可以凭借自己的虔诚信仰得到拯救。加尔文及其以后的追随者同样信奉“因信称义”的思想, 每个人只要辛勤的工作, 就有可能得到上帝的“召唤”。

第三, 宗教改革中解放了科学和技术。罗马天主教贬低一切与其宗教相抵触的最新科技文明成果, 比如几何学, 地理以及占星学等等。但是, 宗教改革提倡解放科学和技术, 不限制科学研究的发展。这反映了此前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对于新科技技术发展的需求。在宗教改革中, 许多先前遭到罗马天主教否定和严禁的科学思想和技术得到了认同。这极大的解放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让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最后, 宗教改革的理念表达了平等的思想。罗马天主教会认为只有通过教会的行礼圣事, 遵从教会的权威, 通过购买赎罪券才能获得上帝的原谅, 从而最终升入天堂。但是宗教改革中强调圣经才是一切权威, 信民不需要其他外在形式就能直接和上帝沟通。只要真心祈祷, 每个人都能和上帝对话。在宗教改革之前, 繁复的宗教仪式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宗教改革之后, 人们在实现个人信仰的同时也能加入经济的发展行列中, 有助于经济的发展。

五、结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 经济的发展决定了人类的生活和历史的发展, 影响了劳动分工, 阶级斗争以及社会制度的变化。社会制度就是上层建筑, 是由经济决定的, 依靠物质和经济的现实发展状况来调整自身。在马克思看来, 宗教是物质现实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体现。宗教和其他的社会制度没什么不同, 都要依靠特定的社会发展时期物质和经济的现实。它没有完全独立的历史, 也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之一。就像马克思说的:“宗教不过是对现实世界的一种反应而已。”

在中世纪前后, 西方的经济发展已经体现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 而古罗马天主教的自身的贪污腐化以及在精神世界上对人们的压迫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宗教改革是基督宗教在16世纪至17世纪进行的一次改革, 代表人物有马丁·路德、加尔文及茨温利, 甚或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等人, 分割了新教与旧教。宗教改革中, 马丁·路德、加尔文等人提出的理念体现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求, 在一定程度上又能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于是, 马丁·路德等人领导的宗教改革是“是资产阶级披着宗教外衣的一场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宗教改革推崇的理念中体现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的努力工作, 自信, 科学技术和平等等因素, 从这些因素中并结合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可以推出, 16世纪西方的宗教改革不过是上层建筑调整来适应经济基础的体现。

摘要:马克思认为, 经济决定着社会的各个方面, 其中也包括宗教。在中世纪, 资本主义萌芽开始出现了。宗教改革又称新教徒的起义, 是一场欧洲基督教徒的改革运动。随着经济的发展, 资本主义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罗马的天主教有着巨大的特权, 限制着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 宗教改革不可避免。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经济,宗教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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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Marx, Karl.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M].2010-1/2/3/4.

[8]裴飚.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J].世界宗教文化, 2010, (4) .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论文 第5篇

月 日 第

授课班级:中语15-6 15-8 授课地点:新607 授课类型: ■理论课

□讨论课□实践课□其它

教学目标、要求:本章重点应领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即宗教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正确认识宗教的产生和发展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正确理解宗教的社会本质和社会作用;正确理解宗教与民族是相互区别的社会范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坚持科学无神论,树立科学世界观。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1、马克思主义主义宗教观。

2、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

教学难点:

1、宗教与民族、风俗习惯、迷信和邪教的关系。

2、为什么学生在校不能从事宗教活动和穿戴宗教服饰?

3、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的区别。

4、如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教学方法:■讲授法

■提问法■讨论式□启发式□研究式

■案例法 □辩论法

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录像带□挂图□幻灯片等

参考资料:1.新疆两千年.刘逊、刘迪著.新疆青少年出版社,2011.2.新疆简史.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著.新疆人民出版社,1980.3.西域通史.余太山主编.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2版.4.民族学概论.高永久等编著.南开大学出版社,2009.5.新疆宗教演变史.李进新编.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6.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7月7日国务院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新疆日报2004年12月24日。

7.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迪生、刘仲康等编著.新疆青少年出版社,2001.8.党中央自治区的相关文件.计划教学时间 :4-6学时 主讲教师:戚甫娟

审核人:

****年**月**日 教学过程: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主义宗教观

一、宗教的产生、发展与消亡

1、宗教的含义: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现实世界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的、歪曲的反映。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

宗教的特点:是让人有信仰崇拜一种根本不存在的、纯属虚构出来的超自然的、超人间的神秘境界和主宰着自然和社会的神秘力量。那么,由于人们反映这种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境界和神秘力量的形式不同,就产生出了不同的宗教。

2、宗教产生的根源:

宗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产生的。是马克思主义第一次对宗教作出了科学的解释,并揭示了它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

宗教产生、发展的历史,是人们对现实世界折射反映的历史,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

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1)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是其产生的客观条件。(2)宗教的认识根源是宗教产生的主观因素。

需要指出的是:在阶级社会里,宗教的发展是和剥削阶级的扶持、宣扬、强制推行联系在一起的。

社会主义时期,随着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消灭,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失,但由于种种原因,宗教依然将长期存在。

3、宗教发展和演变的过程:

一是由“自发宗教”到“人为宗教”的发展;

二是由“自然宗教”到“多神教”到“一神教”的发展; 三是由“部落宗教”到“民族宗教”到“世界性宗教”的发展。

4、宗教的消亡是一个漫长的自然历史过程。

(1)宗教的消亡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彻底消灭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制度,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社会物质生产和社会生活中自由结合的关系;二是科学的发展使人类完全能够驾驭和征服自然,人类能够完全掌握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到达和谐。

(2)宗教消亡的方式:只能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在完全失去它存在的基础后,“自然地死掉”,而不能人为的暴力手段去消灭它。

(3)无产阶级政党对待宗教的态度和基本原则。宗教与科学社会主义在世界观上是根本对立和不可调和的;不能让宗教思想影响、侵蚀党的肌体;反对用行政命令的手段禁止、消灭宗教的“左”的做法;宗教对于国家来说是私人的事情,但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说就不是私人的事情;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应当服从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任务;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不懈地进行科学无神论的宣传和教育。

二、宗教的本质和社会作用

1、宗教自身所具有的本质特征及表现形式

恩格斯对宗教本质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其对宗教自身所具有的本质特征及表现形式概括为:

一是宗教是一种“幻想”的反映; 二是宗教信仰的对象实际上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 三是宗教观念采取了“超人间”的特殊表现形式;

四是人间力量采取超人间形式的原因是外部力量对人们的支配。

2、宗教的社会作用:在不同的社会形态及同一种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是不尽相同的:

一是在阶级社会里,宗教往往被统治阶级所利用,成为维护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服务的工具;

二是宗教是颠倒的世界观,宗教本身具有麻醉人民精神的消极作用; 三是宗教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也起过某些积极作用,主要是指:人民群众在历史上曾利用宗教进行反对剥削压迫的反抗斗争,但这种作用是有其历史局限性的。四是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社会作用是复杂的宗教的本质决定了其社会作用的主要方面是消极的。

3、社会主义时期宗教依然并长期存在。(1)社会主义时期宗教依然并长期存在的原因。

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存在的社会根源、自然根源和认识论根源依然存在。有五大因素:

第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物质还不够丰富。

第二,民族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社会主义还存在分配不公和腐败现象。第三,教育、科学技术不够发达。

第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思想、旧习惯不可能在短期彻底消除。第五,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和复杂的国际环境影响。(2)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特点:

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信仰和宗教问题具有的“五性”特点依然鲜明。即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长期性、复杂性。因此,正确理解宗教的“五性”特点,对启发学生提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自觉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社会主义时期科学对待宗教的态度

“民族、宗教无小事”。在处理好宗教问题时,一定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鉴于处理宗教信仰和宗教问题是必须要采取“特别谨慎”、“十分严谨”和“周密考虑”的态度。

三、宗教与民族、风俗习惯等的关系

1、宗教与民族的关系。

(1)二者区别是:一是二者的概念不同,属于不同的范畴;二是二者的构成要素不同;三是二者形成、发展和消亡的规律不同;四是二者的社会作用不同。

(2)二者的联系:信仰是以人为载体的,而人总是归属于某一具体民族的。世界上不存在没有民族信仰的宗教,也不存在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现实社会,在受宗教影响较深的一些民族中,由于宗教观念积淀于民族心理和文化生活深层,宗教问题常常同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

2、宗教与民族风俗习惯的关系。

(1)区别是:风俗习惯和宗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含义完全不同。(2)联系是:风俗习惯和宗教又有一定的联系,各民族都存在有由宗教信仰演变而来的风俗习惯。所以在生活中要注意区分宗教活动和风俗习惯。

3、宗教与迷信的关系。

(1)联系:宗教和迷信都是有神论,都有相同的历史起源,都是对自然和社会的颠倒的和幻想的反映,都崇拜超自然的神秘力量,都属于唯心主义的思想体系。

(2)区别:一是宗教是理论化、系统化的有神论,而迷信从来没有形成过系统的理论,始终是一种庸俗低劣、粗俗不堪的有神论。二是在组织形式上不同。宗教有严格的组织机构、信徒和教职人员等,而迷信既没有组织,也没有稳定的信徒。三是活动方式不同。宗教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内容,而迷信没有固定场所和仪式。

4、宗教与邪教的关系。

(1)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特点:反传统、反人类,对现存社会和主流文化持否定态度。

(2)联系:一是某些邪教是由宗教派别蜕变而来的。二是某些邪教往往打着宗教的旗号。

(3)区别:一是信仰对象不同。传统宗教崇拜的对象是超自然的神,邪教则狂热的教主崇拜,教主就是上帝或神的肉身,是人间的活神。二是活动方式不同。宗教有一整套固定仪式和教规,是公开、开放的,而邪教十分诡秘,秘而不宣,精神和人身自由都受到控制。三是社会功能不同。宗教还有一些积极的因素,而邪教以歪理邪说迷惑人,具有反人类、反社会的倾向,无视法律,对抗政府,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民权利,违反人性,聚敛钱财,有的还有政治野心,不择手段去达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所以,邪教不是宗教组织,而是一种邪恶的社会势力。

(4)政策:有效保护合法的宗教活动,防范和打击邪教,维护社会的团结和稳定。

第二节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

一、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宪法》第36条,分4款对宗教信仰自由做了原则规定: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第二款,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三款,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第四款,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1、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核心内容:一是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二是宗教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活动;三是各宗教一律平等;四是国家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五是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对违法宗教信仰的自由政策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作了处罚规定。第14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党和国家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依据:(1)尊重宗教本身的客观规律;(2)宗教信仰问题属于思想认识问题;(3)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4)我国各族人民宗教信仰的长期性与复杂性。

3、党和国家实行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这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基本的民主权利之一。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处理一切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使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来。

4、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应处理好的几个问题:(1)全面正确地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2)注意划清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自由”的界限。(3)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不能信仰宗教。(4)在校学生不能从事宗教活动和穿戴宗教服饰。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1、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内涵、意义、手段及区分非法宗教活动和正常宗教活动的界限。

(1)内涵是指:政府对宗教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其要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意义: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二是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宗教方面正确贯彻实施的需要;三是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力、保护合法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四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犯罪活动,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和颠覆活动的需要;五是做好民族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需要。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手段有:法律和政策手段;教育手段;行政手段。

2、独立自主自办的含义、实行这一政策的原因及目的。

(1)含义是指:中国的宗教事务由中国的教职人员和教徒自主办理,由中国教徒自己的组织进行管理。我国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在中国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结构,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开办宗教院校,不得在中国公民中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和进行其他传教活动。(2)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原因:我国除道教外,现有的各主要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都是历史上由国外传入的。自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天主教、基督教一直被外国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所利用、所控制,处于殖民的状态。建国后,建国前,基督教和天主教长期被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所控制和利用,被称作“洋教”。建国后,我国的基督教、天主教开展了反帝爱国运动,实现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自治、自养、自传,成为中国各宗教共同遵循的一个原则。反对外国宗教团体和个人干预我国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既是基于我国曾长期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有的宗教被帝国主义控制和利用的历史事实,也是基于境内外势力不断进行宗教渗透、试图重新控制我国宗教的现实状况。正确认识处理宗教对外交往和抵制渗透的关系,是确保宗教对外交往得以健康发展的保证。

(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目的:一是基于我国曾长期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有的宗教被帝国主义控制和利用的历史事实;二是基于境外势力不断进行宗教渗透、试图重新控制我国宗教的现实状况。

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内涵。内涵就是:要求宗教必须遵守社会主义社会现阶段的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关键是,所谓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指宗教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与唯物主义思想体系相适应,而是指宗教要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要求。这种适应,从根本上说,就是任何宗教都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四个维护”,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宗教界的基本要求。

2、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一是基于宗教发展对社会发展的适应性;二是基于宗教长期存在的客观实事;三是基于求同存异的思想;四是基于我国的政治基础和宗教实践基础。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3、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可能性:一是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他虽然采取了超人间的神秘主义形式,使其更远离物质经济基础,但仍然要服从被经济基础所决定的这一客观规律,依赖和适应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制度。

同时,宗教具有保守性和依赖性的特点。从原始社会产生后,宗教随着社会形态的变革而改变其内容与形式,总是要与不同的社会形态、社会制度甚至不同国家、民族的具体条件相适应,从而求得生存和发展。不适应,它就不能存在。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党和国家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创造了必要得条件,即全面正确地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为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提供了宽松地环境。

三是各宗教的信徒,绝大多数都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者,他们热爱祖国和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目标上,与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是政治上相适应的基础。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是可能的,而且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4、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

(1)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命题的依据: 一是立足于“四个全面认识”。全面认识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深刻历史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心理根源,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织的复杂状况,全面认识宗教对相当一部分群众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现象。

二是统筹于“处理五大关系”。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我国社会政治生活领域,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五大关系,并且把宗教关系列为五大关系之一,对于我们团结各种社会力量,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在重要战略机遇期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着眼于“两个最大限度”。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宗教工作中的必然贯彻。

(2)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由于宗教具有的群众性特点,就决定了它本身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即,构建和谐社会本身包含了宗教自身的和谐,以及宗教与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和谐。因此,没有宗教领域的和谐与稳定,也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否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与稳定,成为衡量的社会和谐方面的一个重要标准。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其和谐不是没有原则的一团和气,而是建立在共同奋斗目标上的真诚合作。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是我们党处理与宗教界关系的基本原则,需要长期坚持而不能有丝毫动摇。宗教组织及活动应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多做贡献。坚持“四维护”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基本行为准则,自觉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还要注意保持清醒头脑,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真实目的决不是传播宗教,而是企图把中国搞乱、搞垮、搞分裂。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错不在宗教,而在渗透。抵御渗透不仅是党政部门的工作,也是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应有之责。宗教界作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第一道防线和坚强屏障,应自觉主动地发挥作用。

当前,能否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与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社会进步和祖国统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其目的就是,要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与稳定,共同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

概括来说,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及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有10个大的方面:

(1)宗教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时期将长期存在,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去发展宗教。

(2)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3)要宣传无神论,但不能把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区别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4)要注意坚持政治上的团结合作、信仰上的互相尊重。

(5)国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各种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6)我国现阶段在宗教方面存在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不可忽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出现对抗性的问题,要严格区别、妥善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7)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往,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不允许任何境外宗教团体和个人干涉我国宗教事务。

(8)爱国宗教团体和人士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团结信教群众的桥梁和重要力量,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9)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体化为认识和处理好2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二是正确认识

和处理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

(10)宗教界要把爱国爱教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活动,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们的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的统一。

第三节 坚持科学无神论,树立科学世界观

一、正确认识科学与宗教的关系。首先,科学与宗教是根本对立的。第一,在世界观上的对立。

科学是反映客观事物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其本质特征是从物质世界本身说明其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和原因,否认神及其他一切超人间、超自然的存在和作用。

宗教以存在决定和主宰客观世界的超人间、超自然的力量为看待世界的出发点和根据,把世界上一切现象都归结为神灵的意志和表现,其本质是对超人间、超自然的力量的崇拜。

第二,在认识论上的分歧。

科学是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性的调查试验等方法来认识和把握世界的发展变化及客观规律,并通过不断的实践来检验客观规律,在此基础上不断形成和发展科学理论。宗教完全抛开一切理性认识和经验总结,不加验证地承认神灵——一种虚幻的反映——作为一种既有的存在,在此基础上展开对于世界认识的逻辑推理和规律探讨。

第三,在社会分工及作用上的区别。

在现今世界,科学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日益成为一种独立而强大的社会活动,其重要性甚至已经超越其他所有社会产业,成为世界上各个国家和民族竞争的焦点领域。

宗教在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社会发展一日千里的今天,其作用基本上局限在宗教信众的宗教生活和精神生活领域,其组织和活动已不构成国家的事业和社会产业。

其次,二者还存在一定的联系。

一是在原始社会,科学知识的一些萌芽基本上包括在原始宗教之中。抛开原始宗教活动错误的出发点和目的,早期的宗教活动包含有一些人们对于自然、自身、社会和世界的关系和规律的初步探索,其中存在一种具有萌芽性质的原始科学的实际操作活动。譬如说早期宗教活动中的炼金、炼丹与现代化学就存在渊源关系。

二是有些宗教教职人员在从事宗教活动中也往往在客观上对科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例如哥白尼就是为了验证圣经中的说法正确与否,推翻了地球中心说。

总而言之,科学与宗教相互对立的本质决定了它们之间必然展开激烈的斗争。

二、科学认识世界、自然、生命和社会现象

科学认识世界。有神论用某种超自然、超物质的神灵来解释世界,认为神灵或精神是第一性的,宇宙及万物都是派生的,是第二性的。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不承认在物质世界之外有超自然的神灵存在,它以具体科学为基础,从科学发展的角度来认识宇宙的本质及其发展,认为意识不是自然产生的原因,而是物质、宇宙发展的结果。因而它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即无神论的、科学的世界观。

科学认识自然现象。现代科学运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揭示了每一种物质形态都有自己的产生、发展、转化和消亡的历史和规律,但没有发现任何一种物质形态的产生、发展和灭亡是由神主宰的。科学研究证明,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是由各种事物及其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引起。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潮流面前,世界将在人们眼里变得日趋明白,人与自然的关系会更加和谐,这是任何“神灵”都无法改变的必然趋势。

科学认识生命现象。科学证明,地球上所有生命都是非生命物质在原始地球的环境中,经过10亿年的不断演化,从低级到高级逐步演化形成今天这个样子的。人类是由古猿演化而来,制造工具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标志。劳动创造了人本身。人类的诞生使自然界的演化进入了高级阶段,即社会运动的发展阶段。生命体并不是神创造的,新陈代谢、生老病死都是生命体发展的自然规律,决不是神造或者天意的结果。

科学认识社会现象。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一样都不是由人的意志或神仙创造的,而是物质的表现形式,是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的客观存在,社会的发展变化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社会发展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的结果。人类只有正确认识和运用社会发展规律,才能有效地发挥自我的主观能动性,推动社会不断进步。

三、坚持科学无神论的世界观

当代大学生要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坚持科学无神论,树立科学世界观的。

第一、掌握先进科学技术是抵制有神论的有力武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突飞猛进的发展,不仅是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基础和根本动力,而且也是宗教最终消亡的根本条件。科学是抵制宗教渗透和影响的有力武器。先进的科学技术不仅帮助人们提高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而且不断以新的科学事实有力的揭露有神论散布的鬼神迷信观念的虚假性和欺骗性。

第二、发展先进文化,振兴中华民族。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是社会进步成果的反映,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鼓舞人们的精神力量。宗教信仰和鬼神迷信观念作为一种文化,是一种思想信仰文化,属于思想意识范畴。宗教文化中既有积极的因素,也有消极的因素。马克思主义和先进科技是当今世界先进文化的集中体现。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当代中国的具体体现。当代大学生,应当掌握科学知识,培养和弘扬科学精神,把满腔的爱国热情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实际行动,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作业布置:

1、如何认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

2、如何认识宗教的本质和社会作用?

3、怎样正确对待宗教与民族的关系?

4、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内容有那些?

5、如何理解先进科学技术是抵制宗教渗透的有利武器?

课后练习题:

一、填空题

二、名词解释

三、简单题

威廉·詹姆士实用主义宗教观研究 第6篇

关键词:詹姆士;实用主义

一、詹姆士宗教观思想的哲学基础—实用主义

詹姆士的宗教哲学是其整个思想的实用主义哲学的一部分,他的《实用主义》哲学名著起初就体现了他对宗教特殊的感情,而这一情怀就表现在他对传统哲学的分析中。 通过对传统哲学的研究分析,他依据哲学家的气质,传统哲学分为两类: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刚柔气质。詹姆士说:“你需要一个结合两种东西的哲学体系,既要有对于事实的科学的忠诚并且愿意考虑事实,简言之,就是适用和调和的精神;还要有对于人类价值的古老的信心和随之产生的自发性,不论这种信心是具有宗教的风格还是具有浪漫主义的风格。”①詹姆士提出的实用主义既可以满足两种具有宗教性质的哲学的要求,又能够和经验主义一样与事实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以下就是笔者对实用主义做的一些简要阐述。

实用主义它更加体现出“经验”是一个完整、纯粹、原始的冲动和经验,以至于涵盖生命的起源,是前人经验的意识,是通往未来的生命之源,它为我们以后形成的概念提供了反思的根据,帮助我们区分了事物本身可以超越的物质和精神,并加强对事物之间联系的关注。这种“完整的体验”基于生活世界的背景,在生活世界中,一切抽象的概念、关系和事物的连续性都体现感觉经验的持续性,不能只用经验来解释。詹姆士就是以这种经验来避免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对立,消除这两个主客体之间的对立的边界,从而使这两个心物之间没有对立。

二、 实用主义宗教观之宗教信仰—信仰“真正的选择”

詹姆士认为宗教从根本上告诉我们包括科学和道德说明的两件事情:科学告诉我们事物存在,道德告诉我们某些事物比另一些事物更好。科学能够告诉我们什么东西存在,但是要比较各种价值——不论是关于存在的东西还是不存在的东西的价值,我们不可能请教科学。詹姆士是这样证明宗教信仰是一种真正的选择:宗教首先在我们面前表现出对于我们来说具有重要选择的价值,若拒绝信仰,则由于不信仰而失去某个极为重要的善。其次,宗教也是一种强制性的选择。我们不能依靠仍然持有怀疑的态度,等待出现更多的证据来避免争执。最后,宗教是一种有生命力的选择,如果我们把宗教看作一种真实的、有生命力的假设,那么宇宙更加完善和更加永恒的方面在我们的宗教中表现为具有个人的形式。

对于我们来说顺其自然的生活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詹姆士回答:“当人准备放弃自己意志力的时候,人们已经有了一个存在属于自己更好更高的目标。”詹姆士的愿望就是想要人们能够拥有健康乐观的心态。乐观的精神与上帝的信仰是乐观主义的宗教信仰。宗教真正的价值并不是把信仰的幸福归因于自然的,因为我们的现实问题是:人不可能超越有限的生命。

三、詹姆士对宗教观经验的研究

(一)詹姆士研究宗教经验的贡献

对宗教心理学方法的开拓。首先,詹姆士的宗教经验对心理学宗教化具有肯定的影响。詹姆士相对于制度宗教而言,更关注个人宗教的直接体验,并将宗教视为发生于个人内心的事件,对后来的人本心理学与超个人心理学关于心灵统合与个体化的追求都产生了影响。其次,在实用主义者看来,如何判断某一观念是否具有有效性就是看其是否具有有用性。詹姆士认为,心理学中的有用的东西则象征着唯意志论和心理学等结构主义理论的巨大差异。通过研究人类包括行为、认知、情绪、意志甚至宗教经验在内的各个方面,詹姆士也拓展了宗教心理学的研究主题。

(二)詹姆士对其宗教观的实践

詹姆士的多元论是对于宗教经验的分析,也是对神秘主义做出的解释。他站在经验主义的立场,对这种神秘直觉给予了很高的价值,并且指出:个人的宗教经验,源头和中心是一个神秘的意识状态,与这个神秘的经验基础是主体与现实的直接沟通,就象是感觉一样的东西。感觉不是知识性的,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感觉到这种神秘的力量。就像人只有通过视觉功能一样,才能看见这丰富多彩的世界,人只有通过自己的恋爱,才会感受到恋爱的感觉,知道恋人的心态。倘若缺少这样的心境和视觉功能,就不会把恋人的心态很对的说出来。

四、对詹姆士宗教观思想的评价

就詹姆士的思想體系而言,“信仰意志”属于一种过渡性的理论,其结果则是实用主义的真理观。罗素指出,这种实用主义的真理观对理智来说是很难接受的。先从詹姆士的真理概念来看,如果说凡有良好效果的信念就是真理的话,那么,我们事先必须知道什么是好的以及其效果。然后才能知道,什么是真的,可这样一来,其结果的复杂性就变得很难想象了。根据詹姆士的逻辑,“估计是真的”等于说“效果是好的”;如果估计是真的,效果必须是好的……如此循环,没完没了,这种逻辑显然行不通。

大部分的批评者觉得,意志论不能为信徒提供充分的证据,更不能说明其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只是因它缺少了宗教那种具有能够超脱与神圣的特殊性。无论哪一种真正的宗教意味着“无条件承诺奉献”是超越世俗的价值观和全心全意的对真理的寻求与对现实的渴望。但是詹姆士认为这种信仰选择就像“一场人生赌注”一样,能否下注就取决于当事人能否正确权衡利益的结果。这样,如果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信仰者,就需要具备“赌徒”的素质了,而且还要扮演好“善于利益权衡的现代商人”的角色。

参 考 文 献:

[1]威廉·詹姆士. 实用主义[M]. 商务印书馆. 1981.

[2]爱弥尔·涂尔干. 渠东.实用主义与社会学[M]>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3]赵林. 西方宗教文化[M].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5.

[4]崔晖. 威廉詹姆士的宗教观——形而上学和宗教的实用主义解读[D]. 2004,

作者简介:

王美玲,女,(1986—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牡丹江师范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

王玉,女,(1989—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牡丹江师范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论文 第7篇

一、传播内容的创新性和时代性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的过程中, 往往离不开一个重要的范畴, 即“认同”。认同是指人们在情感及认知方面对事物所要表达的意义的看法和评价具有一致性或相似性。因此, 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 使之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 最根本的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思想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时代性, 宗教理论具有说服力、吸引力、感召力。这就要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体系一方面本身要具有内涵魅力, 另一方面这种理论体系要与社会大众需求相契合。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共产党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针对宗教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积极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提出了许多新的独创性理论, 不断推动我国宗教统战工作进一步发展。

注重理论创新, 明确提出宗教社会作用的“二重性”。在以往的观点当中,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都坚持的是宗教的“二重性”, 但是却没有提出宗教社会作用的“二重性”。以往对宗教的作用往往过分注重消极作用的分析, 而忽视了其积极作用的体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理论的传播和认同。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社会作用具有“二重性”的是江泽民总书记。他说:“在我国, 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 既有积极的一面, 也有消极的一面” (1) 。“社会主义社会为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抑制宗教的消极因素创造了有利条件。要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的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 (2) 。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就说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中国共产党对宗教有了全面、科学、合理的正确认识, 宗教的消极作用占主导的历史已经逝去, 只要坚持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理论, 宗教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注重时代特色, 明确提出宗教政策的“三原则”。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立在唯物主义无神论基础之上, 宗教建立在唯心主义有神论基础之上, 两者的根本性质是对立的, 两者的矛盾是不能从根本上进行调和的。在这种情况下, 如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就成为一大课题, 为此, 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做出了一系列的探索。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了:“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 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 (3) 。而后, 邓小平在1980年8月约见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指出:“对于宗教, 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 但宗教方面也不能搞狂热, 否则同社会主义、同人民的利益相违背。”江泽民又进一步指出:“我们处理同宗教界朋友之间的关系的原则是政治上的团结合作, 思想信仰上的互相尊重。这一点是永远不会变的”。1993年11月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此基础上, 十六大报告中增加了“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江泽民三项原则 (政治上的团结合作, 思想信仰上的互相尊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 的提出有效地解决在坚持无神论的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处理好和宗教的关系, 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发展, 同时也是几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宗教问题经验的总结。

从传播内容的创新性和时代性看, 中国共产党的宗教观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长河中, 把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 形成的能够解决中国宗教问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理论体系, 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继承和发展。除了理论本身的创新性和时代性之外, 这种理论体系能够被社会大众所认同接受, 还要与社会大众需求相契合, 为此需要不断突出传播方式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二、传播方法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在现代信息社会中, 理论的认知认同程度不仅取决于内容是否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时代性, 还取决于是否传播手段是否先进, 传播能力是否强大, 传播方式是否多样丰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传播方法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 重视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

由于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和推广, 网络已逐渐成为价值观念、理想信念、社会思潮传播的主要载体, 与传统媒体相比较, 网络媒体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内容丰富、传播受众广泛等特点, 因此充分利用互联网的这些优势, 研究网民的接受特点、分析网络传播规律。善于运用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生活用语”解读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理论, 以图片视频声音等丰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传播的内容和形式, 减少群众接受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知识障碍, 这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具有重要意义。

2. 重视自媒体的传播优势

自媒体又称“公民媒体”或“个人媒体”, 是指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 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 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自媒体平台包括:博客、微博、微信、百度官方贴吧、论坛等网络社区。在如今的自媒体时代, 每个人都是信息的传播者, 因此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大众化, 各级各类的专家、学者、政府工作人员要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 学会善于运用网络, 利用“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新浪腾讯博客”、“QQ空间”、论坛等网络平台传播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理论, 解答网民对于宗教方面的困惑。

3. 重视民族文化的传播优势

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不同, 民族问题侧重的族源性的考察, 而宗教问题侧重的是信仰的问题, 但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常常交织在一起, 因此在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的过程中, 往往离不开“民族”的范畴。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 民族文化具有交融性、互动性、多样性, 为此一方面要深入研究各地区各民族的实际情况和受众需求, 以百姓喜闻乐见的民族形式和民族特色传播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另一方面要处理好马克思主义的主流价值观与民族文化的关系, 分清民族文化的精华与糟粕, 保留好各民族的珍贵文化资源, 使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与当地民族优秀文化相结合, 形成强大的文化优势, 推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和普及。

4. 重视对话方法的传播优势

雅斯贝尔斯说:“对话是探索真理与自我认识的途径。”在对话中, 可以发现所思之物的逻辑性及存在的意义。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的过程中, 传统的高高在上的理论灌输和政治说教往往彰显不出马克思宗教观的魅力, 也拉开了理论与人民群众距离, 为此我们要在传播者与受众、专家与大众之间构建一种平等的对话沟通关系, 在平等的对话交流中, 充分尊重受众的接受能力和个性需求, 运用大众话语、日常话语、生活话语向人们解读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理论, 既要注重传播话语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又要兼顾传播话语的草根性和生活性, 在对话交流中让人们构建起一个更大的认知空间, 让人们进行思维碰撞、思想超越、观念融通, 并形成新思想、新发现、新观点。

三、传播机制的制度性和长效性

制度问题更具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所以,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 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 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 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是一个长期的系统过程, 因此必须着重在长期性、系统性、制度性和基础性上下功夫, 注意防止和纠正功利主义的态度和脱离实际的做法, 积极构建符合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特点的长效机制。

1. 建立领导协调机制

党委领导是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的中枢系统和控制系统, 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应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 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 党政各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当然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的领导核心,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 才能保证大众化的前景方向。当然。除了党的领导, 还需要各有关行政部门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纳入整个工作计划, 结合具体工作, 分工负责、通力合作, 更需要在党委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各阶层、各地区、各组织的力量, 优化整合, 加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家庭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工作, 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宗教, 学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但没有坚实的队伍基础, 机制的建构就失去了依托, 所以, 要构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的传播机制, 必须加强队伍建设, 使其具备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文化自觉和实践能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功能互补、信仰坚定、业务精湛的大众化理论队伍, 培养一批政治信仰坚定、理论素养高、知识丰富、品德高尚的教育队伍和媒体传播队伍。并加强队伍的培训、保障、奖惩制度建设, 使这些队伍真正能为宗教观大众化服务。

2. 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完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政策保障机制既需要资金、技术、人员等基础性保障, 还要建立公众参与政治的制度保障, 公众参与的程度影响着对马克思主义的认知程度, 当前大众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主动性和参与性不强, 广度和深度也有限, 组织基础薄弱, 参与机制不健全,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众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认同程度, 因此亟需营造良好的官民互动的网络参与机制, 创造良好的自由话语讨论氛围, 让专家、学者、官员、普通群众都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网络平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在不违背道德底线和不危害公共安全的前提下自由表达思想和观点, 形成交流互动, 最终达成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

3. 构建科学评价机制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否为广大人民所接受认同, 并能以之正确分析宗教问题和宗教现象, 这是评价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的基础。由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较强的抽象性和概括性, 很难为一般的公众所接受, 因此,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评价不仅追求量的增加, 更追求质的提高, 追求马克思从理论向实践转化, 在实践中能够指导人们, 被人们所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大众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同时, 它的评价机制也是一个长期过程, 这个过程因为主体的差异性, 评价机制也应存在差异性、长期性、阶段性。

摘要:本文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框架内, 以传播学为视角, 从三个方面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大众化, 即传播内容的创新性和时代性、传播方法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传播机制的制度性和长效性。这三个方面, 相互联系, 相互作用, 共同构成了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的有机整体。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

注释

11 江泽民文选 (第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6:379.

22 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1995:255.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论文 第8篇

宗教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必将长期存在的, 这就需要人们, 尤其是大学生能正确认知宗教的本质, 促使宗教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课程, 是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重要阵地, 必须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策略来强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 提高教学效果。

1.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及其在高校教育中强化应用的必要性

1.1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概述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的产生的根源是人类对社会和自然认识的不足, 是人类情感和心理归属的需要, 是阶级压迫和统一社会行为规范的需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的功能包括了积极功能和消极功能[1]。其中积极功能表现在社会整合和公益、道德教化、心理调试、文化传承等, 消极功能表现在分离族群、掩盖恶行、愚化民智、阻碍革新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的本质是对现实生活虚幻歪曲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还认为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 反映了人类现实的社会生活, 但是一种不真实的反映。

1.2 加强麦克斯主义宗教观教育的必要性

首先, 大学生宗教信仰的人数不断增多。大学生的思想较为活跃, 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对宗教这一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 很多大学生表示了较高的兴趣。因此, 高校大学生的宗教信仰现象, 是新形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课堂, 直接关系到社会人才的培养。其次,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有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知识不足。虽然依稀而高效开设了宗教观教育的相关课程, 但是主要普及宗教的通识知识, 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专业教育还不够, 尤其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中并没有设立单独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章节, 如“马原”虽然有宗教的内容, 但没有系统列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内容。因此, 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 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

2. 在思政理论课中强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有效策略

2.1 构建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思政理论课程体系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要课程, 因此, 高校必须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重点, 完善课程体系。同时, 教师要设置更多的有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教学内容, 以拓展学生的知识结构[2]。如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加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理论中的有关宗教本质、功能、根源及消亡的内容;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加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理论中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内容;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念”中加入有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发展和新形势下党的相关宗教政策等内容;可以在“形势政策教育”和“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的教学中, 结合国内外的时事帮助大学生了解国外内宗教的发展现状, 引导大学生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来分析一些国家利用宗教干涉别国内政、制造恐怖暴乱的事件, 以提高大学生的分辨能力, 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2 改革能增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实效性的教学方法

一方面, 教师可以采取案例教学法。针对宗教信仰的人类精神世界问题, 教师在教学中应该采用精神的手段来解决,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 利用案例教学法能将宗教问题具体化, 便于大学生的理解和掌握。如有关“法轮功事件”, 教师可以通过将马克思宗教理论教育与该案例进行结合分析, 帮助学生领域马克思宗教观的科学性。另一方面, 教师可以采用实践教学法。如可以利用电视媒体、校园广播等手段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 可以开展相关的专题性教育讲座等。或者可以组织和鼓励大学生进行社会调查, 通过研究社会中的一些宗教现象,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来提高大学生对宗教的认知。

2.3 提高思政教师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素养

教师是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主导者, 必须要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素养。因此, 教师必须科学的理解宗教的本质、特点、功能, 准确掌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正负面价值, 能在无神论和有神论中明确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科学价值。同时, 教师要熟悉各种宗教理论和我党的宗教政策, 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分析和解决宗教问题。只有自己丰满了知识, 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格魅力, 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

结语

总之,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是宗教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和创新的必然要求。教师可以通过完善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自身的宗教知识结构来帮助学生树立正常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宗教观。

摘要: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加强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能引导其正确、理性的对待宗教文化, 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本文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为着入点, 研究了强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 提高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

参考文献

[1]李知渊, 孙明哲.当代大学生宗教信仰的教育与引导[J].改革与开放, 2011, 26 (04) :14-15.

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的策略探讨 第9篇

一、维吾尔族穆斯林内部在宗教实践上的社会分层

首先, 我们要认清一个现实, 维吾尔族几乎全民对伊斯兰教都有朴素的宗教感情。同时, 维吾尔族穆斯林没有形成统一的价值观念和社会行为方式, 表现在维吾尔族穆斯林内部在宗教实践上存在着明显的社会分层。

根据宗教实践不同, 可把维吾尔族穆斯林分为四种社会群体:

第一种是文化穆斯林。这是最世俗化的一个群体, 主要由党政官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大中型企业职工以及大学生群体构成。这部分人日常很少有礼拜、封斋等宗教实践活动, 一般也不忌烟酒, 但依然会有宗教情感和遵守一些传统的风俗习惯。

第二种是世俗穆斯林。这部分群体主要由农民、普通市民、商贩以及一些年长、受教育程度低的人构成。相比文化穆斯林, 他们宗教实践活动的形态更多, 比如封斋、做礼拜, 居马日有时间一定会去清真寺。但他们做这些, 只是怀着很朴素的信仰, 一定程度是沿袭祖先的传统。除了斋月期间, 其他时间与文化穆斯林无异, 也不排斥烟酒。

第三种是保守穆斯林。也称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这个群体在宗教实践上要求更加严格, 要求严格按照《古兰经》的内容规范个人社会行为, 认为伊斯兰教的创始阶段是理想社会。行为方式上类似清教徒, 提倡简朴生活, 反对奢靡浪费, 追求内心的安宁清修, 但并不主张暴力, 也没有政治诉求。

第四种是极端穆斯林。也可以叫“政治穆斯林”。这个群体往往有着强烈的政治色彩, 在宗教实践上与保守穆斯林相同, 但在行为规范上有政治性的要求, 在宗教价值观上激进、极端, 有对社会的政治权力诉求。阿拉伯世界已形成的极端组织不管名称如何, 目标都是夺取国家统治权力, 致力于回归早期伊斯兰扩张时期的传统, 打破西方主导的现代化世界格局, 重建神权至上的文明共同体。

二、宗教极端主义是带有政治目的的社会活动

现在社会上常有人把宗教极端主义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混为一谈, 其实它们有很大区别。原教旨主义原是用来形容相信《圣经》中传统基督教信仰运动的。以后, 凡是激烈地反对现代化、世俗化的宗教运动, 不管出现在西方还是东方都被人们冠名为“原教旨主义”。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本质上是一种保守主义, 在宗教实践上要求非常苛刻严格, 反对信徒生活的现代化和宗教教义教规的世俗化, 但没有政治权力诉求。

宗教极端主义虽然打着伊斯兰的旗号, 但它并不是宗教, 其首要目标是夺取政权。其极端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思想上极端, 把某些宗教思想极端化, 宣传只服从宗教, 蔑视世俗政权;政治上极端, 宣传极端宗教思想, 认为只有建立在宗教教法基础上的政权才是合法的, 主张政教合一;手段上极端, 主张用各种暴力手段来实现目的, 也就是无所不用其极。其主要观点有神权政治论、宗教至上论、异教徒论和圣战论。可见, 宗教极端主义的价值观是扭曲的, 其思想从根本上说是背离伊斯兰教基本原则的。

因此, 宗教极端主义与原教旨主义有根本的区别, 这个区别就是是否有政治权利诉求和政治活动。

三、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的策略

通过分层, 可以明确我们的依靠力量、争取对象和打击对象, 在制定政策时更有针对性:培养文化穆斯林、提倡穆斯林世俗化、教育保守穆斯林、打击极端穆斯林。

文化穆斯林是维吾尔族群中拥有社会主体意识的人群。我们要大力推动优秀维吾尔传统文化的现代化, 促进精英主流意识现代化, 让精英们对本民族的前途有正确的思量和担当, 切实承担起引领整个民族思想意识发展的重任, 确保当代维吾尔族的主体意识不走偏。

世俗穆斯林是比较大的一个群体。他们大多遵守法纪, 勤劳朴实, 待人友善, 传承着维吾尔社会人文习俗, 对现代社会有较好的适应性。因此, 我们要提倡伊斯兰教世俗化。鼓励伊斯兰教对自己的教义做出适合现实社会需要的解释, 对实践的方法做出适合信徒生活的调整, 鼓励信徒广泛参与现代社会生活。

对于保守穆斯林, 由于其在宗教实践上与极端穆斯林相同, 单从宗教实践上很难区分。当前新疆有些地方发生的妇女单纯蒙面、穿“吉里巴甫服”, 年轻男子单纯留大胡须等虽然不一定是极端主义, 但客观上改变了维吾尔族传统习俗, 加重了宗教浓厚氛围, 助长了伊斯兰原教旨主义 (保守主义) 的传播, 开辟了极端主义渗透的土壤, 为极端主义渗透奠定了思想基础。一旦有了保守主义的思想铺垫, 加上宗教极端主义势力的蛊惑, 保守穆斯林比较容易被动员为极端穆斯林。因此, 制止违反少数民族习俗的行为是必要的, 但主要办法是通过现代文化引领来教育转化。当前新疆意识形态部门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教育转化保守穆斯林上, 通过各种途径让他们接触现代文明、认同现代生活方式, 认清伊斯兰教发展规律, 主动融入社会, 重点解决其思想认识问题。

极端穆斯林主要目标是政权。对其思想渗透要予以坚决抵御;对其传播的“三非”品要坚决收缴, 切断传播渠道并追踪来源;对暴恐分子就要靠专政机关予以坚决痛击。

只有这样, 我们才能团结绝大多数, 孤立打击极少数, 最终取得打击宗教极端主义人民战争的最后胜利。

参考文献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论文 第10篇

一、费尔巴哈的宗教本质观——宗教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异化

对宗教本质的理解,费尔巴哈提出“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的异化”的观点。费尔巴哈在他的《基督教的本质》中指出:“在宗教思辨看来,上帝是第一性的,而人却是第二性的。它就是这样颠倒情物之天然秩序的,第一性的正是人,而第二性的乃是人之成为自己对象的本质——上帝。”[1]在费尔巴哈看来“对象的意识就是人的自我意识”并且意识本质上具有包罗万象、无限的本性。但是人类在现实的对象上却意识不到任何的无限性:以现实的外物为对象只能意识到事物的有限性,即使是反观自己本身,意识到也是有限的对象,人类因此会感到屈辱、羞愧和不安。由于外在客观力量的限制,现存的对象无法使人类感知到自身的无限本性,人类只好将其意识的无限本质对象化,唯有如此,才能在这个对象上意识到自身。这个被对象化的无限本质费尔巴哈将起称为“类意识的完满性”而当人的类意识中完善的、神圣的本质被对象化为一个实体时,这个实体就是宗教中的上帝。正如费尔巴哈自己所讲的那样:“人不由自主地通过想象力使自己内在的本质直观化,使它离开自己而显露于外。人的本性的这个被直观化了的、被人格化了的,通过幻想力之难以抗拒的力量而反过来对它发生作用的本质,作为他思维与行动的法则,就是上帝了。”[2]因此费尔巴哈指出“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上帝是人的影子”。也就是说是人创造了宗教,而并不是宗教创造了人,从而也就表明了自己的无神论的立场。

二、马克思的宗教本质思想

马克思并没有否定费尔巴哈关于“宗教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异化”这个观点。马克思所批判的是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理解。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指出:“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费尔巴哈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1)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所谓——孤立的——人的个体。(2)因此,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3]费尔巴哈所说的“人”仅仅是抽象的人的概念,是没有现实性的单一的个体。因此,人的本质也只能是存在于意识中的类本质而已。由此,马克思指出了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抽象的、非历史的观点。由于缺少历史唯物主义的支撑,费尔巴哈不可能认识到人类存在的历史性。人不是孤立地存在的,现实的人都是存在于特定的社会关系之中。费尔巴哈脱离人类生存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来谈人的本质,归根到底也只能是抽象的、仅仅存在于概念中的人的观念而已。正因为如此,费尔巴哈所讲的人也只能是脱离现实生活的感性对象而已,人不过是思想意识里的一个概念和名称而已。费尔巴哈“他把人只看作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因为他在这里也仍然停留在理论的领域,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4]马克思认为,真正被上帝异化的是现实的人的生活及其本质,对于那些想要寻找宗教的本质的人来说,他们不应当从人的本质上去找,他们应当从“宗教的每个发展阶段的现成物质世界中去寻找这个本质……”[5]宗教作为一种思想意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因此,它是由特定的社会物质生产条件即生产方式决定的。关于宗教的本质的种种问题我们不能到物质世界之外,到上帝神灵等的人类精神中去寻找。马克思在这里意在指出宗教的世俗基础,意在揭开宗教神灵的神秘面纱,从而指出宗教最深刻的本质和秘密所在——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关系。在费尔巴哈研究的基础上,马克思提出了自己对宗教的本质看法:

1、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

这是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出的。“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丧失自己的人”实际上就是指还没有掌握自己命运的人,也就是说,正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无法真正完全地占有自己的命运,所以才会寄希望于虚幻的宗教,产生宗教意识。所以说宗教是人们异化了的自我意识。马克思指出:“但这种自我意识不是抽象的、与社会绝缘的、如费尔巴哈所想象的那样,而是以人的全部社会关系为内容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6]这是十分深刻的分析,人的自我意识中包含了人的社会关系总和,这是宗教在各个时代的共性。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宗教是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人的“自我意识”,这不是宗教之所以为宗教的本质规定性,因为除宗教之外的其他社会意识也可能会有这种规定性。宗教意识必须是这种“自我意识”和对超自然的力量的敬畏和崇拜的结合。

2、宗教是一种“颠倒的世界观”

在马克思看来,宗教按其本质来说,是颠倒了的世界的世界观,是统治者在“道德上的标准”和借以“辩护的普遍根据”。在私有制的社会里,宗教是统治阶级的世界观,统治阶级利用宗教,以上帝、神的名义,为这个世界的不公,为他们无情地剥削被统治者找到一种虚幻的根据,“宗教就是它的(苦难世界的)灵光圈”,它使这个苦难的世界具有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性质,甚至那些遭受苦难的被统治者“还必须承认和首肯自己之被支配、被统治、被占用全是上天的恩准”,这样就极大地起到了维护苦难世界作用。也就是说,一方面宗教这种“颠倒的世界观”产生于“颠倒的世界”这一现实基础,另一方面宗教又为在理论上维护着“颠倒的世界”。但是,同上一段中提到的一样,对于宗教的这些社会功能,我们要看到这并不是宗教自己独有的,这些社会功能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颠倒的世界观具有的,宗教和颠倒的世界观并不是等同的关系,颠倒的世界观除了宗教还有其他的形式,而宗教只是颠倒的世界观的一种形式而已。

3、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句话被看作是马克思关于宗教本质的最经典的论述。在马克思的那个时代,鸦片的意义并不同于现在鸦片的含义,不同于现在鸦片作为毒品的一种的含义,在马克思的那个时代鸦片是一种作为缓解病人病痛的镇痛剂来使用的。由此看来,马克思将宗教比喻为鸦片,也就是说宗教只是用来缓解人们现实生活痛苦的“镇痛剂”而已,只能起到暂时的、虚幻的作用。这种社会“镇痛剂”的宗教企图用虚幻的来世幸福来消解现世的苦难,其目的是为了使人民接受并安于现实的苦难。现实社会所满足不了的,只能寄希望于对象化的天国。宗教以“来世幸福”的面目出现,企图使苦难的群众忘掉无情世界的痛苦,去沉溺于“幻想的太阳”的温暖之中,其结果必定会削弱和麻痹人民为争取现实的幸福的斗志,使他们安于受压迫的现状,任统治阶级“合理”的剥削和压迫。它不只是被压迫生灵的无奈的叹息,而更是对受剥削人民苦难心灵的麻醉和慰藉。对统治阶级来说,宗教不过是一种思想工具,宗教所起的社会作用完全是消极的,宗教完全是为不合理的现实世界辩护的工具。在阶级社会里,宗教以意识形态的方式发挥着作用,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剥削和压迫的工具。马克思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综上,不同于费尔巴哈的宗教本质思想,马克思立足于现实的个人和现实的客观世界,从人类主体生活于其中的现实社会本身出发来阐明宗教的本质,实现了对费尔巴哈宗教本质思想的超越。正是因为如此,宗教的消亡也必定从批判不合理的现实社会制度出发,实现社会变革,如此才能实现全人类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摘要:费尔巴哈指出“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马克思在费尔巴哈宗教本质思想的基础之上,克服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倾向,对宗教的本质提出了新的看法和观点。

关键词:马克思,费尔巴哈,宗教本质,超越

参考文献

[1][2]基督教的本质[M].荣震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3][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浅谈《等待戈多》的宗教虚无主义 第11篇

对于西方世界而言,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用理性摧毁了宗教的世界价值体系之后,人的意识就开始崛起。到了十九世纪“上帝死了”,人们的信仰完全地崩塌。同时,以萨特为代表的无神论存在主义越发将人的能量加大,强调起了“人的自由选择”。这种自由选择的热潮导致了人类自信心的高度膨胀,也正因如此,到了二十世纪,当人们在二战中发现了自身力量实则渺小无比、生命原来只是类比浮游的时候,人们对自己存在产生了极度消极的怀疑,以致于虚无主义的出现。

我认为,贝克特的《等待戈多》就是虚无主义的衍生品。他在剧本中分别用两个角度来体现这种虚无:人的社会性和人的宗教性。而我要在本文中重点分析的就是贝克特是怎样在《等待戈多》中体现这种“宗教的虚无”的。

首先,我们需要论证一下《等待戈多》剧本中的宗教性。当人的意识不再是这么崇高和伟大的时候,人对自身的信仰就崩塌了。二十世纪的西方,因为一场战争又进入了無信仰阶段。但是,人是无法离开信仰的,信仰是一种崇高感,只有有了这种崇高感,人们才能够越过困境。正因为困境越大对信仰的需求就越大,当人的社会性成为虚无的时候,人们为了这种自身的需求,最先想到的就是捡回原来被遗弃的宗教信仰。这种来自另一个客观世界的、积累了几千年底蕴的光辉似乎永远都不会落下。然而,对于贝克特来说,他在这个剧本中的任务,就是要将这种对宗教信仰消极返还的现象的本质给人们看,让他们在这场没有尽头的“等待”中清楚地看到自己无路可走的困境。

《等待戈多》在物件的选择上就充满了宗教性。贝克特将场景设置在乡间的一条路上,然而纵览全剧,你会发现这其实是一块荒芜的旷野,而这种空旷之地在《圣经》中是包含隐喻的,那是施洗约翰居住的地方,是为了避免分心,专心领受神的话语的宝地。而在剧中这块宝地却听不到任何抚慰人心的话语,只能看见人和人的纠结,只能听见两个流浪汉在互相表达着沟通的障碍和分离的无能。而那棵唯一变化的柳树,在《圣经》中的寓意是求告神的名的柳树,却无能再次召唤出神的大能,也无法再使人们的心灵得到满足。柳树在第二幕时发出了新芽,这枯树长出新叶在《圣经》的新约中就被指出代表着神的降临之日近了,可是,我们却发现弗拉基米尔和爱思特拉冈的衣服更破烂了,波卓变成了瞎子,幸运儿变成了哑巴,“瞎眼得看见,哑巴恢复声音”的神迹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作为“照着上帝的模样儿造的”人,虽然还被称作是“幸运儿”,却似乎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的幸运。剧中的宗教性越强,对宗教的反讽意味就越强,人生的意味也就越消极。在最接近神的旷野,我们却听不到半点神的默示。人们在苦苦等待,上帝却杳无音讯。

弗拉基米尔 或者说等待夜的到来。(略停)咱们已经守了约,咱们尽了自己的职责。咱们不是圣人,可是咱们已经守了约。有多少人能吹这个牛?

爱思特拉冈 千千万万。

自从在《圣经》中与上帝立约,他会有一天重返人间拯救世人的时候开始,我们就进入了无尽的等待之中。然而,“他们让新的生命诞生在坟墓上,光明只闪现了一刹那,跟着又是黑夜”。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结束,时间等得越长,我们就越看清楚这场等待的毫无意义,我们也试图跳脱出这种等待,却总最终无功而返,因为我们除了等待在没有什么是可以成为活下去的理由的了,“青灰色的死海”成了斑斓的《圣经》地图里最适合我们的地方。我们就像是被上帝排除在救赎名单里,即使跳着《替罪羊的痛苦》也无人理睬与怜悯。人成为了一个越发孤独的个体,而这种孤独却并没有因为个体意识而显现出任何意义。我们每一个人都在等待戈多。

存在就是无意义。而这种宗教意义上的虚无,更是从《圣经》的开始就使人们充满了“无辜感”。

贝克特特地用了小男孩这个形象,不仅象征着天使的形象,暗喻戈多是上帝,还用哥哥弟弟的形象比喻该隐和亚伯。

弗拉基米尔 你干什么活儿?

孩子 我放山羊,先生。

弗拉基米尔 他揍不揍你?

孩子 不,先生,他不揍我。

弗拉基米尔 那他揍谁?

孩子 他揍我的弟弟,先生。

弗拉基米尔 啊?你有个弟弟?

孩子 是的,先生。

弗拉基米尔 他干什么活儿?

孩子 他放绵羊,先生。

弗拉基米尔 他干嘛不揍你?

孩子 我不知道,先生。

弗拉基米尔 他准是喜欢你。

孩子 我不知道,先生。

……

弗拉基米尔 你很像我。

在《圣经》里,绵羊代表着受神喜悦的人。很显然,放山羊的是哥哥该隐,放绵羊的是弟弟亚伯。上帝为什么不揍该隐,不是因为他蒙神的喜悦,而是因为上帝并没有把他放在眼里。然而,无论是那个放山羊的孩子还是被判处的该隐,他们的不受的喜爱都是源自于未知的理由,无辜被排斥在恩典之外,无辜被抛弃,无辜得不到重视,无辜等待……自从我们有了个体意识,原罪的概念似乎也渐渐的被忘记。作为我们自己,我们认为自己无辜以一种毫无立场的匍匐的姿态乞求上帝的恩赐,甚至为了得到这种虚无的恩赐抛弃了自己的权利,却等不到任何的回应。即使这样,我们的愤懑还是显得那么无力。发泄过了,愤骂过了,我们还是只能回到原地。渐渐的,在漫长的等待中我们才发现,原来我们叫做该隐。

人们都已经发现了自己的等待是虚无的,然而,为什么还是要等下去呢?我认为,并不仅仅是因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害怕“他会惩罚我们”。在强调现世意义的二十世纪及其之后的世纪里,人们能够做到不把未来长挂嘴边,甚至突出对于现世的追求。可是,正是因为对于这种对现世的极强追求,当求之不得的时候,我们就越发希望未来可以弥补我们现世的缺失。《等待戈多》中说:“思想并不是世间最坏的东西,但是,如果没有思想我们就不会那么不幸。”我们有了思想,知道了宗教是不可能救赎我们的,所以我们知道真相后越发变得不幸,因为我们将永远存在。爱思特拉冈说:“原来耶稣比我们要好,他待的地方是温暖的而且他很快就被钉上了十字架”。死亡对于等待是多好的解脱!可是我们还是要活下去。

如果说个体的社会孤立状态表达了人类当下的虚无主义倾向,那么,宗教的虚无主义就是从未来的角度也否定了我们存在的价值。

弗拉基米尔 Memoriapraeteritorum bonorum(拉丁文,回忆过去的快乐时光)——那准是不快乐的事。

我们开始怀念以前希望没有被拆穿的时候,有一段愚昧却幸福的过去比一直处在清醒却又绝望的现实里还要残酷。过去的所有“都早已死掉了,埋葬掉了”,我们在葡萄园里采了无数的葡萄,却发现还是孑然一身。但我们却也只能为了活着,垂死挣扎地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就像四福音书里只在路加福音中提到的那个也许被救赎了的贼。我们知道上帝的不存在,可是上帝必须存在。因为只有上帝的存在,才能证明我们的存在。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论文 第12篇

伦理相对主义, 是西方现代的一种伦理思潮。根据路易斯·P·波吉曼的说法:“伦理相对主义是这样一种理论, 一切道德原则仅仅相对于一定的文化或个人的选择才是有效的, 而不存在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1]p15也就是说, 在伦理相对主义看来, 一切道德都是根源于其独特的社会文化形态, 不存在道德的普遍性, 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都是相对的, 道德不具有普遍的正当性。伦理相对主义, 基于对“事实”的描述, 得出一种判断, 即文化的特殊性和具体性, 必然产生出道德体系的特殊性和具体性。也就是文化相对主义或者描述相对主义在伦理学领域中的体现。所谓文化相对主义或者描述相对主义, 王海明先生在《论伦理相对主义与伦理绝对主义》中讲到:“道德事实上是完全相对的, 一切道德都相对于一定的文化和社会而存在, 皆因文化和社会的不同而不同, 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文化、一切社会的普遍的绝对的道德。”[2]就如波吉曼所言:“文化相对主义是一种仅仅陈述在不同地方和时代人们的风习和道德存在着极其巨大差异的人类学理论”[1]p16。

从社会背景的角度来审视伦理相对主义, 它与西方的现代性语境是不可分的。现代性使得西方的传统文化发生了断裂, 新生的文化没有了传统根基, 也就失去了内在的延续性, 也就从根本上造成了文化的相对性。同时, 各种现代性理论割据了“地盘”, 进一步造成了文化的混乱。因此, 文化往往根据各自社会的独特的“事实”来描述, 将之引入伦理学领域之中, 认为伦理学体系也是相对的, 也应当根据各自独特的“事实”, 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只来自于“事实”的根基。

从方法论角度来看, 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成为伦理相对主义的方法论可能性基础。一方面, 近代以后, 理性主义, 尤其是科学理性主义得到空前发展, 各种科学方法应用于人文社会领域的研究, 如田野调查法等, 对社会文化的特殊性的研究进一步深入, 也就凸显出了文化的相对性。另一方面, 理性主义本身也是相对的, 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对理性一词的理解就存在相对性。在一个时期内称为理性的行为, 在另一个时期可能就被定义成不理性的行为;在一个社会被看做理性的, 在另一个社会则可能是不符合理性的, 这为伦理相对主义提供了可能的方法论基础。因此, 理性主义是可能引申出伦理相对主义的。非理性主义对伦理相对主义的影响, 更多的体现在道德内容上。西方非理性主义主要是近代以来对理性主义反思所形成的一种思潮。以人本主义和存在主义为代表。主张以独特的个体性存在为依据来构建伦理体系, 认为道德是特殊的个体性的情感和表达, 而普遍的道德, 是毫无意义的。

二、伦理相对主义的自身困境

伦理相对主义不论从产生的社会背景, 还是从方法论角度似乎都可以找到其理论的支撑点;然而, 伦理相对主义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是无法回避的。伦理相对主义就其自身而言, 隐含着这样一个问题, 它认为具体的特殊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不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 这个问题从现象上来看, 似乎是合理的;但是, 它留下了逻辑上的一个疑问, 具体的事物是否只含有特殊性、具体性?这牵涉到存在论层面上的回答。如果按着相对主义的逻辑进行推演, 不难得出其在存在论问题上的答案, 文化相对主义认为, 存在只是特殊的具体的。至少这与我们在形而上学中得出的主流回答相冲突, 通常的判断是存在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当然就这一问题本身, 人无法给出绝对的真理性回答, 都只是可能性的回答, 虽然,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本身也体现出相对性。从逻辑角度来看, 相对主义需要作出另一个回答, 那就是相对主义把相对性推向绝对, 也意味着伦理相对主义本身就隐含着一个矛盾, 即相对主义否认绝对性, 自身却又成为绝对性的依据, 因为相对主义认为, 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 这一判断自身就是绝对的。

再从伦理相对主义的人类学基础文化相对主义的方面来考察, 基于对“事实”的描述是否就是真理本身?现象是否等于存在本身, 这里不论是柏拉图等人的“分离”, 还是亚里士多德的“统一”, 西方思想史的主流基本都持这样一种判断:现象不等于存在本身, 也就意味着对事物而言它的特殊性并不否定其普遍性。那么文化相对主义通过对特殊“事实”的描述, 而否认“事实”的普遍性, 看起来是对“事实”的一种误读。

除此之外, 伦理相对主义所说的道德原则和规范都是因时因地的, 那么, 从一般性层次上分析, 它们是否是相同的, 也就是道德原则和规范服务于道德目的。这个逻辑判断似乎是成立的。

三、伦理相对主义的可能影响

伦理相对主义的可能影响。伦理相对主义的可能性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 伦理相对主义, 会促使人们重视道德相对性, 特殊性。从某种角度说, 尤其对伦理学史尤其是专题的深入研究会起到促进作用。另外, 应用伦理学领域的研究中, 特殊性和相对性更是凸显出其价值, 毕竟应用伦理学探讨并试图解决的是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道德问题。

然而, 伦理相对主义存在的重大问题却同样值得我们去审慎的对待。它那种否认普遍性的道德判断, 将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根基建构于特殊性之上的逻辑, 极有可能造成伦理秩序的缺失。因为, 伦理相对主义从根本上解构掉了对道德普遍性解释。对道德作出相对性的解释, 意味着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正当性的缺失, 这将导致伦理秩序的缺失, 这是伦理相对主义存在着的最大的危害。

伦理相对主义的另一个可能的影响体现在对传统伦理体系的传承性的否定。基于历史的特殊性, 道德体系不存在普遍性, 那么对传统道德的继承就失去了意义。基于传统的继承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这样一种判断, 我们不得不质疑伦理相对主义的历史观。它使传统和当下发生断裂, 造成了现代人“对历史的遗忘”和“迷失于当下”的状态。而从更大的视野来看, 这也正是现代性闯入伦理生活的一种体现。

四、宗教普世伦理对伦理相对主义的回答—宗教普世伦理的建构

在现代性语境中, 被相对主义“撕碎”的伦理体系如何完成其在普遍性层次上的重构, 是当今伦理学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宗教伦理毋庸置疑成为了这一任务的重要担当者。从世界性宗教来看, 普世伦理一直是宗教伦理所倡导的, 而宗教的普世伦理的根基在于宗教的存在论学说, 在宇宙论的层次上, 普世宗教对世界本原的认识从根本上消除了相对主义。

但这样的回答似乎不足以解释各普世宗教伦理体系的相对性。这需要从另一个角度去做出解答。德国图宾根大学教授汉斯·昆先生从一种新的角度去解释宗教普世伦理的可能性。汉斯·昆教授认为“如果在一个多元的社会中, 不同的世界观应该存在的话, 那么这一多元的社会需要一种意见基本一致, 所有的世界观应该对此作出贡献。虽然不能达到一种‘严格’的或者全面的意见一致, 但是可以达到一种‘重叠的意见一致’ (Overlapping consensus, 约翰·罗尔斯) 。至于这种‘重叠的’的伦理上的基本意见一致具体到什么程度, 就取决于历史境况了……必须在一种生气勃勃的进程中去一再重新寻求这种意见一致。”[3]p36汉斯·昆教授的这种伦理体系上的“意见一致”是建立在各宗教之间寻求一种世界性的和解的基础之上的。

汉斯·昆教授的普适性伦理体系通过“人性”来建构, 具体地说是从人性的约束作为逻辑起点来阐述的。汉斯·昆教授首先从约束的必要性角度发问, 认为人不能以自我为依据来解释道德, 伦理秩序的稳定需要对个体的约束。进一步, 提出人的约束性产生的根源问题。首先, 否定了自然科学提供约束性的可能性, 他认为:“我们从什么地方取得那些用以引导我们以及必要时候警告我们的衡量标准呢?自然科学是不会教给我们这些规范的……现代自然科学的思维和工业技术的思维, 从一开始就证明它在建立普世的价值、人权以及伦理的衡量标准上的无能。”[3]p52-p54其次, 他认为哲学也无法提供帮助, 他说:“解释绝对有约束力的、普遍有效的、规范的哲学, 到目前为止, 还没有超越出棘手的一般化和超验主义—实用主义的模式或者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模式……尽管这些哲学上的解释自称是超验的终极性解释。”[3]p55

在否定了自然科学和哲学的可能性之后, 汉斯·昆教授引出了宗教的可能。第一, 他肯定了人离开宗教也可以接受一种普遍的伦理体系, 他说:“我们坚持这种观点:即使一个没有宗教的人也能过上一种真正的人的生活, 即一种人道的生活, 在这层意思上也就是说, 过着有伦理的生活, 这正是人的内在世界自律性的表现。”[3]p66紧接着他又说, 人无法解释这种伦理体系的普遍性。他说:“一个没有宗教的人, 即使他在事实上让自己接受了绝对的伦理规范, 他也不可能解释伦理义务的绝对性和普遍性。”[3]p46在他看来, 离开宗教的以神为最终依据的神人关系的种种解释, 都无法从根本上找到绝对意义上的解释。因为那些解释都是以人或者自然为最终依据, 人的有限性不足以将自身作为无限性的依据, 人无法实现超越, 自然也是一样的道理。说到底解释作为一种认识本身还受到主体的限制, 人认识上的有限性不足以认识绝对性。所以, 只有宗教可以提供最终极的绝对性层面上的解释。宗教的绝对性, 例如基督教中的“上帝”, 成为宗教普世伦理的基础, 使得伦理的普遍性得到了终极意义上的解释。如何处理各宗教伦理体系在事实领域的不同时, 汉斯·昆并不否认这种事实上的差异, 他论述到:“我承认目前各主要宗教在解释伦理义务的绝对性和普遍性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 “事实如此:各宗教难道不是只能提供来自完全不同的的和相互矛盾的理论与实践方案吗?不仅是在各宗教的说教化文献中, 甚至在它们伦理与原则中也显示出区别。”[3]p71他又论述:“在提倡一种世界伦理的同时, 我曾经解释过的希望并不是胡诌的, 在伦理的准则问题上, 尽管时间上有各种困难, 在那些大型宗教团体之间却应该可以就关于人的生命以及在一个世界共同体中共同生活的基本前提, 达成一种具有新时代的人性的高度觉悟的初步意见基本一致, 即对人的基本价值与基本要求的主要信念。”[3]p117这意思也就是说, 将人性的共同点, 作为各主要宗教达成和解的基础。因为在他看来, 宗教伦理的最终目的在于教育人趋向完满, 使“人性”向“神性”靠拢。从逻辑上分析, 在一般性层次上, 各主要宗教的伦理体系在人性论问题上确实可以达成“和解”。

从汉斯·昆教授的宗教普世伦理的建构过程来看, 宗教为伦理的普遍性提供了一种可能的基础。

摘要:西方现代性语境下的伦理相对主义对传统的伦理体系造成巨大冲击。同时, 它也不可避免的遇到了自身固有的问题。宗教普世伦理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基础, 来反驳伦理相对主义, 建构一种可能的普世伦理。

关键词:伦理相对主义,普遍性,特殊性,绝对性,相对性,宗教普世伦理,人的约束性

参考文献

【1】Louis P·Pojman Ethical Theory Classical and Contemporary readings Wadsworth Publish company USA1995

【2】王海明.论伦理相对主义和伦理绝对主义.思想战线, 第二期, 第三十卷,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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