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煤矿外供电管理制度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煤矿外供电管理制度(精选6篇)

煤矿外供电管理制度 第1篇

大封煤矿落实集团公司

外转供电会议精神具体措施

2003年7月30日集团公司召开了外转供电专项整治会议,会后,立即向党政领导进行了汇报,下午由生产矿长刘锡同组织召开了外转供电专业会,重新制定了加强外转供电管理措施。

一、为进一步加强外转供电管理,杜绝偷漏电。确保供用电安全,成立用电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斌

副组长:刘锡同、吴业勇 成 员:李月超、李晨旭、李文远、代业滨、张宏、孟令俊、王昌勇、徐士涛、贾铁流、张华

二、具体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形式,大讲节电的意义及给我矿带来的经济效益,提高全体职工家属的节电意识。

2.高压用户全部实行高压计量。严格执行每10天抄表1次。计量装量维修与抄表分开。计量装置安装前,用电焊将门焊好,避免人为作弊;用塑料带将瓷瓶连线包扎,避免短接计

量装置,并继续严格执行每天上午8:00——10:00的限荷停电规定,并不定期由多家单位进行检查。月底抄表时由企管科参与抄表。

3.用电管理领导小组每月下旬召开一次专业会,总结当月外转供电管理工作,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月的用电管理重点。

4.加强外转供电用户检查,不定期对外转供电用户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隐患,要责令停电整改,对不整改和整改达不到要求,要停止供电,要将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分管副科长和科长签字。

5.重新对外转供电单位进行摸底,摸清经营范围、设备型号、功率、台数、负荷情况等,建立外转供电管理档案。

6.严格新增设备管理,凡新增负荷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矿“三电”办公室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经审批后方可增加设备。

7.重新与外转供电用户签定合同,废除原合同。

大封煤矿 2003.8.1

煤矿外供电管理制度 第2篇

(一)高压供电

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运科负责,机运科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机运科要有以下图纸。

(1)、地面高压架空线路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2)、高压供电系统图

(3)、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安装位置图

(4)、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账

(5)、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维修记录

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到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冻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他,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机运科现场核准、落实,方可进行施工。

6、电气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

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安装,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

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电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上述保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装置。上述保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遇到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腰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

10、有人值班的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都要设置事故照明或报警信号,井上下变电所都要设有不少于两只灭火器、0.3m³的灭火黄砂,并备有钎子、铁锹等灭火工具,上述灭火器材都要设置在机房和銅室的入口明显处,并妥善保管。

(二)井下低压供电管理制度

1、机运科要设有专职井下低压供电技术员,配备防爆设备维护人员,具体负责低压电器设备的检修工作。

2、各采区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要有设计,设计中包括供电系统图、变压器容量、开关型号、电缆截面、电缆长度、过流保护整定值;二相短路电流值等技术数据;然后方可安装。在投入运行前要检查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装置是否与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相符,否则不准投入生产。

3、井下装设零星电气设备,安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书写用电申请,经专管电气技术员批准,在指定的地点和部位搭火,供电维护班有权拆除,由此影响生产和出现事故由私自搭火人负责。当设备和线路需要拆除时,向变电所值班员提出停电通知,并汇报调度室。在拆除开关一端口电缆出线时,拆除电缆的开关接线口用合格的钢板堵死,防止开关爆炸。

4、井下变电硐室的漏电继电器必须使用,每天进行一次动作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远方试验。127V系统要安装综合保护,每天要进行一次动作试验,由各井区维护班长负责试验,其它变电所由供电维护班负责试验。上述试验,都要详细记录漏电继电器检查记录薄内,发现继电器或开关跳闸不灵敏时,要及时检修或更换.5 井下变电所内的电气设备,机运部资料室都要有相应的低压供电系统图,在图上要注明设备型号 规格 电缆线截面 电缆长度 过流整定值 两相电流短路值等技术数据,并妥善保管。井下低压防爆开关的过流保护,要根据设计和低压供电系统图中标定的整定值进行过流整定和装设保险,不经专管井下电气技术员批准,不得任意改动,过继电器由井下供电包机人负责,每周检查核对一次。7 接地保护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用低压橡套电缆要由机运部负责统一管理 统一领取 统一建卡编号 统一分配 统一维修。使用中的电缆要吊挂整齐 四线分开,禁止铁丝吊挂,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在安装和回收过程中,不准任意割断,特殊情况需机运部批准。每旬进行一次井下低压供电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完好情况,电缆吊挂情况,小型电气状况,要求防爆设备装备率到达百分之百,防爆设备失爆率为零,电气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低压电缆合格率不低于90%,小型电器合格率不低于85%。

煤矿安全供电的技术管理方法分析 第3篇

1 我国煤矿供电安全现状

当前我国很多的煤矿所进行的开采都是在井下进行的, 其自身的危险系数相当高[1], 伴随着透水以及爆炸等风险, 最近几年, 我国很多大型的井下安全事故的发生基本上都是由于供电系统自身存在问题出现的。

(1) 供电设备较为陈旧

当前, 我国很大一部分煤矿在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供电设备都相当的陈旧以及落后, 同时自身的供电系统也比较复杂, 尤其是在一些年岁比较久的老矿区, 一些电力设备相当的老化, 同时还会存在一些失修的状况, 一些电力设备往往很难甚至是得不到更新以及及时的维修, 这样也违背我国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继而也就会对煤矿自身的安全生产与发展带来较大的威胁, 这种问题的存在会对煤矿安全供电的技术管理带来较大的难度。

(2) 有些煤矿依旧缺少双回路供电

针对煤矿供电而言, 我国有相关的规定, 要求煤矿应当有双回路的电源线路, 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当一回路线出现停电状况的时候, 主通风机等还能够进行正常地运行, 相关的工作人员也能够相对安全的撤离, 继而才能够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但是在实际运行和操作的过程中, 依旧有很多的煤矿使用单回路的供电方式, 很多煤矿往往只有一些临时性的小容量的发电机进行照明, 很多煤矿自身的供电设备在管理上往往是停留在表层以及形式层面[2], 只是肤浅的应付上级的检查, 为了使得成本有所降低, 很多煤矿使用的双回路往往是来自于一个区域的同一个发电厂, 这样就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

(3) 备用电源不够规范

依据我国现有的相关法规, 自备电源应当要经过相应的审核方案之后才能够进行安装, 在将一些新的自备电源投入使用的时候, 为了避免出现电网停电使得自备电源箱电网反送电, 应当在自备电源接口和电网之间安装相关的闭锁装置。但是就当前实际的操作和运行状况来说, 一些煤矿自身的自备电源还没有进行审核, 一些闭锁装置的安装也不乐观, 依旧处于无人看守的状态, 继而也就会出现电力设备毁损的状况。

(4) 井下长距离的输电存在安全隐患

随着当前煤矿开采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巷道的进一步挖掘, 使得煤矿自身的生产规模也在进一步的扩大[2], 这样就要求煤矿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应当具有较高的机械化的水平, 继而使得煤矿安全生产得到有效保障。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 一旦电缆的截面在选择上不够合理的话, 就会使得火灾容易出现, 严重威胁经济效益以及安全生产。

2 提升煤矿安全供电的技术管理方法

2.1进一步提升煤矿供电设备自身的维护以及更新

煤矿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在物质以及资金上的投入, 尤其是资金方面, 进一步加强对煤矿供电设备自身的维修以及更新, 更新那些安全性比较低或者是存在安全隐患的高耗能的设备, 要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修, 对于那些性能上不达标的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换。依据煤矿安全的相关要求, 要使用防暴水平较高的电气设备, 另外还应当对一些新的产品以及技术进行及时地推广和普及, 使得煤矿企业的供电系统在运行上能够真正达到和适应相关的安全生产要求。

2.2 积极构建合理完善的电网结构

对于煤矿供电系统来说, 对电网结构进行合理规划是确保其自身安全以及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 因此, 煤矿企业应当对电网的合理规划进行重视, 要对安全稳定准则加以遵守, 积极构建稳定以及高效的电网结构。另外还应当进一步提升配网建设的水平, 要通过安全稳定防线建设, 使得煤矿企业的生产效率进一步降低, 提升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

2.3 进一步提升对各项保护措施技术的认识

在整个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 供电系统尤其是供电设备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煤矿企业的供电保护措施一般都有过流保护以及防雷的装置等等, 这些防护措施的存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瓦斯聚集等现象难以出现, 继而也就能够有效避免出现爆炸事故, 因此相关的煤矿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对煤矿供电设备的重视, 继而对相关的保护技术措施加强完善。

2.4 改进煤矿企业供电应急措施

电力企业以及煤矿企业和政府部门相互合作, 依据煤矿企业自身的供电实际状况, 制定出合理以及科学的应急预案, 同时对相关的演练做到进一步的加强, 继而提升煤矿企业对供电突发状况的处理能力, 煤矿企业通过相关的应急联动的协调机制, 对突发事件做到协同处理, 组织相关的煤矿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的变电工进行实地演练, 同时对一些供用电事故的案例进行学习, 提升煤矿企业自身的应急处理能力, 继而在事故发生的时候, 能够将事故的时间尽量减少, 使得事故的损失得到最大限度的降低。

2.5 落实责任制, 进一步加强维护检修的力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实施相关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 要对电网设备管理过程中的每一环节的责任都落实到位, 要将安全责任在所有的环节以及岗位中落实到位, 要争取在第一时间出现在相应的事故现场, 要找到相应的事故责任人, 继而将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 在日常的生活中, 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的安全监理, 要逐步引导相关的煤矿工作者对相应的纪律严格遵守, 要真正做到按章作业, 对工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违章行为, 应当进行及时的纠正, 要对相应的设备维修人员采取责任制, 通过这样的方式进一步提升煤矿企业供电系统自身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结语

综上所述, 当前我国煤矿供电过程中往往存在很多不安全的因素, 会对煤矿工作者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相关的经济效益带来较为严重的威胁。在煤矿生产过程中, 使用合理以及有效的策略和措施, 对供电安全技术管理做到进一步加强, 使得煤矿开采工作自身的安全系数得到进一步提升。对于煤矿企业的生产以及运行发展而言, 安全是第一位的, 只有确保煤矿工作者的人身安全有所保障, 才能够使得企业生产运行得以长久。煤矿供电安全管理应当是一项相对持久和长期的工作, 需要相应的煤矿企业和政府机构进行不断的努力, 积极构建相对完善的电网结构, 对煤矿企业的供电设备进行及时的维护以及检修, 对相关的保护措施以及应急的方式进行完善和改进, 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保障煤矿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摘要:探讨提升煤矿安全供电的技术管理方法。通过文献分析、走访调查等方法对我国煤矿供电安全现状进行分析, 最终发现我国煤矿供电安全存在很大漏洞, 供电设备较为陈旧、备用电源不够规范等。继而得出结论:积极构建相对完善的电网结构, 对煤矿企业的供电设备进行及时的维护以及检修, 并对相关的保护措施以及应急的方式进行完善和改进, 才能提高煤矿生产的效益。

关键词:煤矿安全供电,技术管理,方法,分析

参考文献

[1]冯庆申.浅析煤矿安全供电[J].科技信息, 2011 (03) 87-88.

浅谈煤矿安全供电管理 第4篇

【关键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1.煤矿供电系统的分类和等级

1.1供电系统的分类

在满足电力用户对供电可开性的要求的同时,又要照顾供电的经济性,这是合理可靠的工地阿明原则之一。无论是在国民经济中还是煤矿企业中,不同的电力用户对供电的可靠性要求不完全相同,因此,通常将供电电力负荷分为三类:一类负荷、二类负荷、三类负荷。一类负荷的定义:凡因突然中断供电会导致人身重大伤亡事故,或损坏重要设备且难以修复,或因停电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者,均属于这一类。煤矿用电显然属于一类负荷,煤矿中的通风、排水、升降人员、抽放瓦斯等也都属于一类负荷,又称保护安全。因此,煤矿是最重要的电力用户,要求供电绝对安全可靠,为此,对煤矿供电必须采用双回路供电和应急备用电源供电。二类负荷:凡因突然中断电会造成大量减产者,如煤矿中专门用于提成煤和物料的提升设备、压风机、井底车场、采区 变电所等。三类负荷:凡因突然中断点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者。

1.2供电电压等级的划分

目前,煤矿井下采用交流电压等级有:6000V、1140V、380V、127V、36V。6000V为矿区内高压配电电压或动力电压;600V为井下低压配电电压或动力电压;1140V为采煤机的专用电压;127V为井下照明、手持式电钻的电压;36V为控制系统的电源电压。

2.煤矿用电现状

2.1大部分煤矿没有采用双回路供电

我国《煤矿安全规程》严格规定: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供电线路,旨在保证一回线路停电的情况下,通风机、提人绞车、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等设备能正常运转,工人能安全撤离,避免发生透水事故和因通风机停运而形成的瓦斯、粉尘聚集等。考察中我们发现,很多煤矿基本上采用单回路供电,虽然有几家煤矿新购置了发电机,也只不过是用于井上临时生活照明或应付安监部门检查时打开通风机,而且所配备的发电机容量极其有限。

2.2备用电源不符合规程规范,安全隐患极大

按照《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关规定,用户安装自备电源必须向供电部门申请,并经供电部门现场检查审核。凡新投运的自备电源,须在电网上与自备电源接口处安装可靠闭锁装置,以防止在电网停电时用户自备电源箱电网返送电。可是,目前很少有煤矿的自备电源是经过电路部门检查审核、校检试验,一般未履行任何申报手续,电网与其自备电源的借口处没有安装任何可靠闭锁装置,且既无人看守,也未悬挂任何警示标示牌。这种隐患若酿成事故,轻则造成自备电源设备和现场其他店里设施瞬间毁灭,重则造成人身伤亡和局域电网崩溃直至毁损整个电网。

2.3缺乏必要的安防雷电和接地措施

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没有按规定装设防雷装置,一旦遭遇雷击。雷电将沿导线直接进入井下各个工作面,引起人员触雷电伤亡或引发瓦斯爆炸等特大事故;井上红霞电气设备没有按规定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发生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漏电或人体触电时,就会造成生命财产的巨大伤害和损失。

3.煤矿用电漏电的主要原因

3.1电缆或电气设备元器件本身的原因

第一是敷设在井下巷道内的电缆,由于井下环境潮湿,且运行多年,其绝缘老化或潮气入侵,引起电缆的绝缘电阻和绝缘性能下降,使正常运行时的系统对地的绝缘阻抗偏低或发生漏电。在这种供电系统中,还会因偶然的过电压和过电流冲击,使电缆的绝缘水平较低处发生击穿,产生集中性漏电。第二是开关设备长期使用超出了设备的安全使用期,接线板潮湿可能造成漏电;其内部元件(主要使控制变压器、接触器、继电器、线圈等)或导线,因某种原因使绝缘层老化,导线头碰壳也会造成漏电;自动馈电开关中的过流继电器,当调整螺杆拧得过低时也会因相对地放点而造成漏电。

3.2因施工和安装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引起的漏电

其一是电缆施工接线错误,如误将相线与地线相接,接通后就会发生漏电;橡套电缆接头违反施工工艺要求,如不用电缆线盒的链接和明接头等,这些接法都破换了橡套的绝缘,在井下潮气的侵蚀下易发生漏电,此外。这些接法的机械强度都较低,容易被拉断而造成漏电。其二、电缆与设备链接时,由于芯线接头不牢固,风度不严、压板不紧,运行或移动时造成接头脱落或接头松动,使相线于金属外壳直接打劫而漏电,或者是因皆有发热过度使绝缘损坏而漏电。其三、橡套电缆悬挂方法违反规定,采用铁丝或铜丝悬挂,时间一长,就可能发生漏电。其四、开关或其它电气设备的内部接线错误,或接线松脱碰脱,当合闸通电时便发生漏电。

4.煤矿安全用电的管理对策

政府应积极组织电力企业加快煤矿供用电电网的统一规划和建设,积极推进煤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的建设和改造工作;重视解决农村电网向煤矿供电的安全问题,使向合法煤矿煤矿供电的相关农村电网逐步具备对一级负荷供电的能力。电力企业应在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及时对政府部门公告关闭矿井停止供电;地方政府应当组织煤炭行业管理、电力监管和煤矿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转供电的整顿和打击力度。供电企业应规范供电合同,把合法煤矿企业列为一级负荷,不将煤矿用户列入计划限电位拉闸序位表;严格执行煤矿用户停送电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煤矿供电状况;允许用户自由选择基本电价按变压器荣量或按最大需量计费。煤矿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矿井停送电制度;应采用双回路向井下供电,主变压器采用一台运行一台热备用方式: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满足、保安负荷容量的应急备用电源;对自供区电网和矿区用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技术改造。政府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和煤矿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应急供电预案,建立应急联动的协调机制,开展应急预案联合演练工作;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停电时的应急措施,一旦停电必须迅速撤出人员,按规定检查、排放瓦斯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供用电设施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线路走廊的安全隐患问题,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打击力度;各级电网企业和煤矿企业应加强电力设施的巡查,积极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护的新技术和新成果。各级安全监管、电力监管、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协调解决自供区电网与电力主网联系薄弱、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煤矿供用电安全责任制;对当前煤矿供用电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察和日常监管检查。煤矿企业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试验,性能指标达不到要求的,应立即更换。此外,将带电导体、电气元件和电缆接头等,都封闭在坚固的外壳。在电气设备的外壳与盖子间设置可靠的机械闭锁装置,以保证未合上外盖前不能接通电源,或者接通后,便不能打开外盖。这一措施能有效地防止因带电检修而造成的触电事故。

安全无小事,只有保障人身安全才会有效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始终是一切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不断发现和有的放矢地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从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入手,从安全的点点滴滴抓起,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才会有煤炭行业生存与发展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的可能,煤矿职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才有切实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王建,张永林,刘计伟.浅谈煤矿安全供电[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

[2]李江浩,王尚斌.浅谈煤炭等高危行业安全供电管理[J].中国科技博览,2009.

煤矿外供电管理制度 第5篇

为了加强全矿机电管理,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做到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根据两级公司关于机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榆矿具体情况制定以下机电管理办法。

一、设备管理

(一)、设备租赁计划的编报、调拨管理办法

1、机电管理部门根据生产的需要(引进设备每年6月份,国产设备每年9月份)提出下一设备使用申请计划,报主管矿长、矿长审批后,报公司设备管理中心。

2、到货设备的验收。新设备到矿应由生产办机电组设备管理

员、供应站库管人员、供货厂商三家共同验收,合格后办理有关入库手续,随机资料由生产办机电组设备管理员负责统一管理。

设备外借必须有矿长或主管矿长审批,任何个人和单位 无权将设备外借。

设备的调出、调入必须严格履行调拨手续。

(二)、设备的领用、回收及检修管理办法

1、设备的领用

(1)、全矿所有机电设备(包括驻矿单位使用的榆矿设备)由生产办机电组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转借、拆套以及变卖。

(2)、设备在籍统一归生产办机电组管理,由机电组负责统一编号、建帐、建卡。

(3)、供应站负责入库设备的管理、发放、及回收设备的管理工作。要建立新设备到货台帐、回收台帐。并每旬向机电组主管人员提供一份设备出入库清单;每月提供一份回收统计汇总。(4)、到货、回收、发放设备出、入库时,必须对清数量,并对完好情况等要登记清楚,对能以件计的应以件计,例如:皮带机应分纵梁、上托辊、下托辊、H架、皮带(米)等。

(5)、各单位领用设备应提前一天或当日上午到生产办机电组办理领用手续,供应站凭生产办机电组签发的领料单发放设备,否则视为丢失,由供应站赔偿。特殊情况如节假日、夜间、抢修事故等可凭值班领导签字单发放,两日内必须办理正式手续,在上一次手续未办理之前,库管人员有权拒绝第二次领用设备。

(6)、物资领用计划表一式四份,领用单位、矿生产办机电组、驻矿供应站、矿经营办各一份。(7)、不完好的设备严禁出库,出库时应经检查并附防爆合格证。(8)、保管员发放设备时应优先发放旧设备。

2、设备的回收

(1)、各单位闲置设备应及时回收,交供应站后认真填写回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经营办、一份回收单位、一份库管员),回收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编号、设备状态、使用单位、回收地点及验收人等。

(2)、对回收不及时的单位,第一次通知三天后仍不执行者

处罚该单位主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各100元,第二次通知三日后仍不回收罚主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各500元,并通报批评。

(3)、设备回收不办理手续的单位,由驻矿供应站通知生产办机电组后责令其在两日内办齐,否则视为丢失,按设备现值的50%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扣款处理。

(4)、设备交库发现缺件的必须说明情况,并在其单位配件款中扣除配件费用和100元的设备恢复费用,否则将给予配件费用5倍的罚款。

3、设备的检修

(1)、生产办机电组设备管理员根据库存设备状态,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计划并组织检修。(2)、如确因矿无力承担的设备检修任务需外委时,必须填写委托修理书,内容包括所修内容、价格、修理期限、质量保修期,经报主管矿长、矿长审批后实施。

(3)、外委设备修理入库须经机电组设备管理员、库房管理员等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维修单位持入库验收单到经营办办理90%的修理费用,10%质量抵押金。

(4)、矿内设备严禁拆件。在生产急需时必须由拆件单位填写《设备拆件单》后经主管矿长或值班矿领导签字方可进行,机电组根据情况限期该单位恢复,无故不按期恢复的每超一天处罚100元。私自拆件的罚责任者:400元,指挥者:400元,库管人员:200元。

(三)、机电设备事故的管理办法

1、机电运输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期,造成的损失程度和性质,定义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25万元的为一般机电设备事故。(2)、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5—80万元的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3)、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80万元的为特大机电设备事故。

2、机电、运输事故的管理及报告程序

(1)、矿属各队、厂机电负责人负责事故的登记和上报;

(2)、事故发生后,除立即汇报调度、安监处、生产办并及时组织抢修外,还应按下列程序逐级汇报:

a、发生一般事故时,基层维修负责人应立即向矿机电部门、调度室、安监处汇报,在当日按事故登记表要求内容填写上报矿机电组备案。

b、发生重大、特大机电事故时,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并组织抢修,事故单位应将事故经过按事故登记表要求内容认真填写,两日内逐级上报。

(3)、对于未遂事故各队、厂负责人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生产办机电组,情况严重的应报告安监处进行追查分析、采取措施,以防重复发生。

(4)、对事故隐瞒不上报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不论情节轻重,严肃处理主要负责人并全矿通报。(5)、事故的追查。事故追查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由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安监处、机电组、调度室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事故处理由调查组提出意见经矿安委会研究后做出。

二、机电管理及奖罚办法

1、总则

为了提高我矿机电管理水平,增强全体职工的机电安全意识,实现规范性操作,创建标准化矿井,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管理方式

1)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创建标准化机电硐室和区队。

2)全面推行包机制,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使用、包管理、包维修、包故障排除,确保包机责任落实。3)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逐级责任制。

4)每月召开机电例会,总结当月机电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任务,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机电管理水平。

3、奖罚标准

(一)电气完好

1)井下使用的设备,在下井前必须有入井合格证,无证不准入井。(小机厂负责完成)2)每发现一台失爆设备罚包机人100元,罚单位5000元;一个月内出现三台以上设备失爆,并罚机电队长,队长各1000元。3)设备接线、安装、移动搬迁,必须停电,并有相应的措施,否则罚责任人100元,罚主管领导200元。4)安装接线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有一处不合标准处罚责任人50元。

5)设备三大保护必须齐全可靠,整定正确,缺一项保护者,罚责任人100元,罚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一项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罚单位机电负责人50元.6)各类开关(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的各项保护齐全可靠,现场试验发现一项不合格或缺一项保护者,罚责任人100元,主管领导100元,单位500元。7)防爆设备的防爆面及转动部位,应按期更换防锈油,以确保防爆面干净和转动灵活,凡不合格者罚款50元。8)电缆有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破口者,按失爆处理。

9)凡用铜、铝、铁丝等替代熔丝者,罚责任人100元,罚单位500元。10)入井的矿灯不完好或红灯,每发现一盏灯罚单位100元,罚责任人50元。

11)每台设备和电缆必须有责任牌和标志牌;每缺一处罚20元;设备不完好,有能处理的缺陷未作处理者,每一台设备罚款50元。12)设备顶部有淋水而不采取防范措施者,发现一处罚款200元。13)随意开、停局扇或拆除供、排水管路者,罚责任人2000元。

14)电缆吊挂合格率未达到95%以上者罚机电负责人200元,且必须在限期内整改。15)井下电缆必须采用不延燃电缆,使用与实际电压等级不相符的电缆罚款1000元。16)井下设备必须上台架,摆放端正,一台不上架罚款100元,摆放不正罚款50元。

17)凡几个单位共用的供电电源或电缆,发生漏电后,应互相配合,积极排查故障。若互相推委,造成停电停工,处事故单位500元罚款,处责任人200元罚款。18)井下使用中的电缆不得盘圈使用,必须按规定吊挂,否则罚款100元。(采煤机或机组拖曳电缆除外)19)高压操作人员停、送电不办工作票或不按规定验电、放电者,罚责任人200元。

20)井下设备接地(包括主接地,辅助接地、局部接地极)必须符合《煤矿安规》的有关规定和完好标准,有一处不符罚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50元。21)井下增加4KW以上负荷,地面增加2.5KW以上负荷,用电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审批,否则按私自接电处理,罚责任人200元,单位2000元。22)在搬迁设备时,严禁随意切割电缆,否则,每发现一个切口罚款300元。

23)采掘设备的拖曳电缆在运行中应有保护措施,否则造成电缆损坏者,每损坏一处罚责任人100元,罚单位负责人200元。2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现场的电缆、水管及其它设施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因施工或车辆运输造成设备或电缆、水管损坏者,据损失轻重罚单位两倍罚款,罚责任人200-500元。25)

(二)、设备和配件

26)凡电机烧毁,经事故追查明确责任后罚责任单位50元/千瓦,并承担维修费用。

27)设备应按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凡通知升井检修的设备,三日内不升井,每天每台罚款50元。28)凡损坏或送修设备必须写明设备状况,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清查并作好记录。29)凡在搬运安装过程中碰坏设备的,按情节每台处50—500元罚款。

30)设备维修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并有检修记录,检修完工后,应由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验收,并开验收证明,无检修记录或无验收证明,每台罚款100元。31)完好设备严禁拆套使用,如特殊情况需由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登记,并要求按期恢复,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单位1000元,并承担相关费用。32)维修设备所要更换的配件,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33)各单位每月23日前报下月设备、电缆、配件计划,迟报一天罚队长、办事员各50元。34)设备、电缆执行领用和注销制度。

35)凡单位库存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由于保管不善造成配件损坏的,每件罚款100元。36)机械设备有危险的旋转部件必须加防护罩,缺少一处罚款100元。

37)设备必须定期加注和更换合格的润滑油润滑脂,并作记录,检查中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38)设备各部紧固件必须齐全、紧固,在检查中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39)胶带机、刮扳机机头、机尾处无积水,严禁设备在煤泥水中运行,否则罚款500元。40)拉移变的绞车无顶柱及防护板者,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41)运行中的胶带机要加强维护,及时清理机头、机尾架上的浮煤,不跑偏(上皮带不超出托辊,下皮带不磨机架),不打滑,确保托辊转动灵活,检查中发现一处跑偏,现场又无人处理的,罚款50元,有一个托辊不转动或少一个托辊罚款50元。42)胶带机减速机不漏油,油位、油质符合要求;联动齿轮不缺油。液力偶合器液位合格,不漏液,易熔合金塞完好。一处不合格罚使用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43)各单位安装1m胶带机时必须装全储带仓,若因储带仓长度不足造成割皮带的。发现一次罚单位1000元。罚责任者200元。44)撤除胶带机时断带面要尽力抽穿条,确实抽不出的可在距卡子不超过50MM处割开。若发现超过50MM长割断的,每处罚责任人200元,罚单位2000~10000元。45)20、矿车(平板车)、绞车、钢丝绳等的连接装置一处不合格,罚使用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

4、其它

1)各队必须有符合实际的供电系统图(包括4KW以上负荷),运输系统图,供排水图,巡回检查图及各机电硐室必须张挂的有关图纸,每缺少一项或有一处与实际不符的罚款200元。2)必须有设备检修记录、继保整定记录、检漏试验记录、设备润滑记录,油质化验报告及有关的各种记录,少一项罚款50元。3)区队必须设设备、电缆、五小电器管理员,凡未建帐或不及时上帐,帐、卡、物不相符,每台(根)罚款50元。4)凡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业务部门,没有处理的,业务部门负责,否则,检查中发现问题,由单位负责。5)重要场合及各机电硐室的电话必须畅通,凡电话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维修人员,通知后一天内未处理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6)大排水泵(45KW以上)必须装设压力表,并确保灵敏可靠,不装或失灵的,每一处罚款50元。7)凡排水不及时造成水淹设备或停产,据情节轻重处100—500元罚款,造成设备损坏的,根据设备情况另作处罚。皮带下方水深超过200mm,长度超过10m的,每一处罚100元。8)水管阀门严禁跑、冒、滴、漏现象,水管严重跑水,当班通知未及时处理的罚责任人100元。9)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以三联单的形式通知单位,单位自收到通知单后,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好的,给予加倍处罚,并处队长100元罚款。10)凡上级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处罚,特殊情况加倍处罚。

11)喷浆工程在施工前必须把设备、水管、电缆、保护好,并把巷道周围杂物清除干净。喷过后要把回弹物清理干净,凡有一台设备、一根水管或5米以上电缆未清理干净的,处以500元罚款,一台设备未清干净罚款500元。12)变配电点的管理单位,对该点的设备负完全责任,外单位接电源必须通知管理单位,由管理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接线。13)下井车辆撞坏水管、保温层或电缆者,一次罚责任人200元,撞坏后不主动通知调度,经查出后视情节轻重罚当事人500—1000元。14)井下使用的压风机保护必须齐全,特别是超温保护、油位保护,缺一项保护罚使用单位200元;冷却水应做到停机必须停水,不能有长流水现象,否则罚单位200元,罚责任人100元。15)外围单位用电必须到机电组办理用电申请手续经批准后,交由矿设备管理单位负责接线。(使用单位要支付接线人工费,每接、拆一次各支付人工费300元)。若未办理用电手续而乱接线的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0元,责任人200元。

5、奖励

1)对于在标准化及机电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班组 和个人按矿有关规定应给予适当奖励。2)机电罚款的70%作为专项资金,用以奖励为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班组和个人。3)机电设备完好奖励:

a)达到90.5.1的不奖不罚。

b)每下降一个百分点罚本单位当月工资总额的0.5%。

c)完好达到95分后每再超过一个百分点奖本单位当月工资总额的0.5%包括95分。

三、其它规定:

1、全矿各单位(包括驻矿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如违反视情节进行处罚。

2、每月月末机电专项检查评分后,对达到要求的按《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机电现场管理会战考核办法》进行奖励。

3、本办法解释权归榆家梁煤矿机电科,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煤矿外供电管理制度 第6篇

0引言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是神华集团最大的煤炭生产基地,生产技术和设备先进,原煤年产量2亿多t,千百万t级煤矿分布于晋陕蒙地区。近几年,为进一步提高煤炭产量和质量,该公司不断引进先进设备及煤炭生产的配套设备。针对这种变化,神华神东供电中心结合煤矿生产特点,积极调整更新供电设备及供电方式,努力满足煤矿生产用电要求。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常常发生计量误差,对供电经营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分析煤矿供电经营管理中的电量计量误差原因并寻找对策,具有重要意义。

1煤矿生产用电特点

煤矿生产用电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①煤矿的生产设备功率大,生产时负荷集中,且多为感性设备;②生产设备启动时间长,启动电流大;③受矿井环境及煤层结构等影响,生产时负荷波动较大;④设备检修、调整、调试时负荷较小;⑤矿井内的电缆线路及设备容易发生故障。

2目前煤矿电量计量方式

由于煤矿供电属于一级用户,因此煤矿的供电方式采用双回路或多回路供电网络。为便于供电经营管理,在各出口进行电能计量,以感应式电能表和电子式电能表为终端计量装置,电能表及互感器的误差等级为0.2和0.5级。运行中的电能表按月进行电量的统计结算,各类数据按小时进行记录。计量装置每年进行一次现场校验或轮换。

3电量计量误差分析

在煤矿供电经营管理中,导致电量计量误差的因素比较复杂,涉及设备、环境、人员等多方面因素。

3.1计量装置因素

供电中心根据煤矿生产用电的特点,在每个煤矿附近都配套至少1个35kV变电站,来降低损耗、提高供电可靠率及供电质量。为满足煤矿生产对大功率、大电流的要求,在供电出口配置的电流互感器都比较大。煤矿正常生产时,由于大多是大功率设备,负荷电流较大且不稳定,如大型综采设备或露天煤矿的高压电铲等,启动时或煤层和地质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时,电流的波动大。但煤矿停产时,负荷电流较小,时常会超出电能表的精度范围。计量装置中的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都是电磁式的。电磁式互感器极易受到系统、环境及自身的影响而造成计量误差,如二次回路缺相、换相、导体表面氧化、系统故障等,都会影响到计量的准确性,出现计量误差[2]。早期的计量装置误差等级大多为0.5级。随着煤矿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用电量也大幅度增加。由于误差等级的限制,月度结算网损电量明显增大。如一个年产500万t的煤矿,月度电量在1000万千瓦时以上,按误差等级0.5计算,月度网损电量达5万千瓦时。为降低计量误差,将部分出口电能表更新为0.2S级三相三线电子式电能表。电子式电能表由电子原件构成,通过电流、电压采样、转换、功率计算来实现电能计量。在煤矿供电回路中,由于负荷的波动、接地及短路故障,在电能表内会产生相应的电流、电压变化。长时间的变化会使电子式电能表内部的电子元件的电气特性发生变化,使电能表产生误差[3]。在日常供电经营管理中,通过对变电站计量装置和电量的分析,发现计量装置受系统和环境影响较为普遍,如计量装置接线端子及二次回路导体连接部分氧化、电子式电能表电阻阻值的变化、电容器容量的变化等。

3.2装置安装、维护、检测因素

在计量装置安装过程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及安装工艺不符合规定要求,也是造成电量计量误差的原因。实际中常见的问题有:在三相三线电能表接线时,电流回路接地线接错位置;电压回路与电流回路相序不对应;接线端子连接不当,误将计量线接到保护端子,或接到准确等级与电能表不对应的端子;接线端子螺丝拧紧力度不够,导致短时间内氧化使回路电阻增大等。按规定,计量装置要定期检查维护,运行环境有明显变化、系统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检查检测。要对计量装置的连接处、开关、导线、端子、电能表及电流、电压进行检查,检查有无接触不好、打火放电、受潮、发热、断线或损坏等现象,发现异常要及时记录并汇报处理。然而,变电站值班人员在进行维护时,主要以一次供电设备为主,往往忽视对计量装置的检查维护,因此不能及时发现异常并记录,导致电量结算时出现误差。由于煤矿供电主要以电缆线路为主,停送电操作频繁,易产生浪涌电压,又加之电力电缆线路长、接头多,所以接地、短路故障较多,对计量装置有一定影响。在夏季,还会受到雷电的影响。所以,因内、外过电压造成电压互感器一次熔断器熔断是影响计量误差的主要原因之一。检修人员在对计量装置进行现场校验、轮换时,主要针对电能表进行校验、轮换及二次回路的极性检测,疏忽对二次回路阻抗的检测和电流、电压波形的检测,这也是造成计量误差的原因之一。电流二次回路开路、短路、回路电阻增大等都会引起计量误差,严重时甚至会损坏计量装置。

3.3环境因素

煤矿周边的污染较大,主要污染物为煤炭粉尘。污染物主要聚集在互感器二次端子及电能表接线端子处。由于煤炭粉尘具有一定的导电特性,聚集过多就会形成电流回路,产生分流或放电,影响计量,严重时甚至会造成计量装置的损坏。同时,粉尘还容易吸收水分。雨季时,附着的粉尘因吸收水分而变潮湿,雨水与煤炭粉尘中的硫化物发生反应后形成弱酸性物质,会慢慢腐蚀计量装置金属部分,极易造成导体接触电阻增大、回路之间放电、断线、短路、开路等故障,导致计量误差和装置损坏。正常情况下,计量装置的接线端子是被专业部门封闭的,严禁其他人员打开。所以,运维人员很难发现或清扫处理集聚在接线端子处的灰尘,大多数是在出现计量误差异常或电能表显示异常时才发现故障的。雷电也是影响计量装置的.原因之一。当系统或线路遭受雷击时,不论是直击雷还是感应雷,都会在电网上产生雷击过电压。电能计量装置及自动化终端计量设备是一类电子产品,雷击过电压会对其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3.4系统因素

煤矿供电系统主要以电力电缆线路为主,随着矿井或采区的推进不断延伸。受环境和生产方式的影响,煤矿电力系统故障较多。常见的故障有接地、短路以及三相电流、电压不平衡。当供电系统发生接地时,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可以继续运行。但此时的电压会发生变化,未接地相的电压会升高。计量装置长时间运行在过电压下,温度会升高,影响装置的准确性。双回路或多回路供电的煤矿在生产时,负荷并不是平均分配在各个回路中,而是以一个回路为主供电回路,其余回路作为备用回路或辅助回路。煤矿生产时,负荷集中的回路计量装置运行正常,备用回路或辅助回路负荷很小,如只连接一个空载变压器或几千瓦设备,这时候反应在计量装置二次回路中的电流极小,以至超出计量装置的精度范围。系统电压波动、短路、谐振等也会对计量产生影响。特别是短路,线路发生短路时,瞬间产生十几千安或几十千安的短路电流,在计量装置二次回路中同时产生一个冲击电流。虽然时间很短,但也会对计量装置特别是对电子式电能表,产生比额定电流高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冲击电流,从而对内部的电子元件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在供电系统中,对一些主要馈出线都安装一套自动重合闸装置,目的是提高供电的可靠率。重合闸大多为一次重合,也有个别为二次重合。一次重合时间较短,根据实际情况整定在1s左右,但二次重合时间一般都较长,大于5s。因此当发生永久性事故重合闸装置动作时,一次重合会有两次故障冲击电流,同时会伴随着电压的急剧下降。此时的电能表会遭受到两次较大的冲击电流和浪涌电压,对电能表特别是电子式电能表的影响较大,电子元件会因受到电流、电压的影响而使其电气特性发生短时间异常或不可逆转的损伤。由于损伤程度不同,较轻的损伤很难被发现,只有在校验时才能被检测出来,而这些短时间的异常和损伤或多或少都会引起电能计量的误差。

3.5数据存储、记录装置因素

目前计量电能表主要以感应式和电子式为主。电子式电能表的数据通过接口传输到外部存储装置中,而感应式电能表的数据则主要依靠人员按时记录。感应式电能表一般情况下不会丢失数据,即使发生故障或损坏,大多数情况下也可以读取当时的数据。而电子式电能表靠内部的存储装置和外接存储装置进行数据记录,一旦电能表内部电路发生故障,电能表的数据就会失准,从而外部存储的数据也相应失准。如有高压窜入或遭受雷击,电能表及外部连接的存储设备也很有可能会遭到破环,造成数据丢失,而且很难恢复。

3.6人为因素

变电站都装有两套以上的电压互感器,来提供系统保护、监视、测量电源。为保证互感器二次电压回路可靠供电,都装有电压互感器并列装置。当其中一套电压互感器发生故障时,通过工作人员及时操作并列装置,来保证系统保护、监视、测量的电压参数。当电压互感器发生故障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及时或操作不当,而造成计量装置缺相运行导致计量误差。同时,对电压互感器发生故障的时间、计量装置检修更换数据记录不及时或不准确,也同样会导致计量误差。此外,检修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组装、使用、调校也会导致计量误差。不法分子通过人为手段使计量装置少走或不走来获取经济利益,会造成计量装置异常,但近几年随着供电管理的加强,窃电行为基本杜绝。

4网损控制

通过对供电中心所管辖变电站的计量装置与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产生误差的主要原因与季节、设备等有关。夏秋季雷电、雨水较多,是供电线路和设备事故的多发季节,电压互感器的缺相运行是导致计量误差的主要原因,其次是二次回路和电能表。在供电经营管理工作中,要有针对性地提高供电的可靠率,降低供电网损。

4.1调整供电方式

把煤矿的辅助负荷从原供电回路中分离出来,单独供电。根据负荷调整计量装置的容量,尽量避免负荷峰谷差过大以至超出电能表的精度范围和互感器的额定容量。供电回路采用分列运行方式,避免因环路供电而导致有功倒送产生误差或事故时造成的影响范围过大。用户要及时调整负荷,尽量使三相负荷电流均衡。

4.2合理选择、更新、校验计量装置

根据用电性质及负荷情况,选择适应性较强、精度合适的计量装置,减少误差,降低网损。针对煤矿供电线路,应加强检查检测,适当调整电能表检测、轮换时间,定期对计量装置及二次回路进行检测、维护。

4.3限制系统故障产生的危害

针对造成计量误差的系统因素,通过投入消弧装置、电力电容器及电抗器,稳定系统电压,提高系统供电质量,降低、消除系统的故障电流的冲击。

4.4加强设备管理

对运行中的计量设备加强管理,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异常及时记录汇报处理。遇有特殊天气、系统故障时要加强检查巡视,特别是加强夏季的管理工作,重点检查计量装置有无接触不好、打火放电、受潮、发热、断线或损坏等情况。电压互感器一次熔断器熔断时,必须及时记录其发生及恢复时间。如有电压互感器并列装置,要及时并列运行,保证二次电压回路的供电。

4.5加强数据存储

重点计量数据要通过光纤传输存储,避免高压及雷电的影响。存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存储数据准确。

4.6完善档案管理

(1)建立详细的用户资料,及时了解掌握用户的生产和设备调整使用情况及煤炭生产计划,根据煤矿生产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调整供电经营管理工作。

(2)完善计量装置的维护、检修、轮换等技术档案及台账,与各部门协调工作,及时更新档案、台账资料。

(3)及时汇总月度、季度、年度经营数据并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利用网络平台与用户共同建立数据分享库。通过网络数据库既可以了解用户的生产计划和设备更新、调整、使用情况,也可以让用户了解供电经营管理的情况,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通过双方及时更新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可以有效提高经营管理工作。

5结语

煤矿外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外供电管理制度(精选6篇)煤矿外供电管理制度 第1篇大封煤矿落实集团公司外转供电会议精神具体措施2003年7月30日集团公司召开了外转...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