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的国别选择
留学的国别选择(精选9篇)
留学的国别选择 第1篇
随着我国学生赴外留学热潮的不断涌现,关于留学问题的研究,越来越成为学术界和政策界关注的话题。数据显示,从2003到2013年间,我国出国留学人数逐年递增,特别是从2008年以来,上升速度突然加快。2008年我国有18万人选择留学,到2013年增加至1.39万。在留学大潮中,自费留学比例基本都保持在90%以上1。
目前,我国已是世界上留学生输出第一大国。根据UNESCO(2009)2的报告,2007年全世界共有超过280万留学生在海外接受高等教育,其中中国留学生占据了全球总量的15%, 远远超过排名第二的印度的占比量6%。根据OECD的报告3,2008年中国大陆留学生占到了OECD全部国际学生的17.1%。他们选择的第一留学目的国是美国,第二是日本,分别占到了中国国际学生总数的21.6%和15.3%。该报告还显示,来自中国的留学生占据了许多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机构接收国际学生的最大比例4。
我国留学生中,大学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学生是最大群体。根据美国《门户开放报告》 5, 2011—2012年,我国赴美就读研究生数为88429人,就读本科的学生数为74516人。与低龄留学不同,大学毕业后选择留学的学生大都在中国接受了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完整教育,年龄与心智相对成熟,使其在留学选择问题上相对独立和理性。那么,为什么有些大学生比另一些学生更倾向于留学?影响留学选择的因素到底是什么? 这既是教育研究领域关注的科学问题,也能为政策制定者提供有益的参考。本研究通过2012年北京高校学生调查微观数据,采用计量模型 ,分析了影响大学生留学意愿和实际留学选择的个体因素,以期为我国高等教育适应国际化竞争,合理引导学生流动,提供坚实的实证依据。
二、文献综述
学生为什么出国留学,他们选择何处留学,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现有研究主要从影响学生选择的外界宏观因素(国家、地理、自然、经济、教育)与个体微观因素(个人特征、家庭背景、价值观念)等两个方面进行探索。
1. 宏观因素方面 ,现有文献提出了“推拉理论”,用以解释国家学生的跨境流动,特别是国家间的留学生数量与方向。其中,“推”因素位于输出国与输出机构, 它使学生选择接受国外教育而非本国教育;“拉”因素位于接收国与接收机构,它使学生选择某一特定国家与特定机构接受教育, 而非其他国家与其他机构。这一类研究主要关注留学生的集群行为,采用宏观数据,通过对推拉因素的定量化,找寻这些因素对留学选择的实际影响。
具体研究中,学者们通常讨论发展中国家向欧美发达国家的学生流动[1,2,3]。研究普遍发现,目的国通过对外援助或文化交流而对输出国产生的政治利益、通过奖学金或其他援助为国际学生提供的支持以及学费水平等因素是决定留学生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流动的关键拉动因素;而诸如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历史联系、语言是否相同、国内教育机会状况、来源国本身的高等教育供给能力、来源国人均收入、全球经济的参与程度、该国政府对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视程度等是重要推动因素,影响到本国学生出国留学的数量和方向。对推拉理论进行的模型化尝试,起源于人口迁移的“引力模型” (Gravity Model)在留学问题中的运用。留学行为本质上可以被看作人口的跨国迁移流动行为,而空间的作用,越来越被认为是影响人口迁移的重要因素被纳入“引力模型”之中。“引力模型”作为解释人口迁移的标准形式的模型,在模型中,原始地与目的地的特征变量,两者之间的空间距离成为重要解释变量。Karemera等(2000)[4]发现“引力模型”可以很好地揭示跨国人口流动。而在留学问题研究中,研究者也发现,距离因素对影响留学生流向有至关重要作用[5,6,7]。
2. 微观研究主要关注个体的留学选择 , 个体为什么选择留学。就学行为的经济学解释认为包括留学在内的教育选择实质是个体最大化、个人或家庭的效用函数以及考虑成本与收益之后做出的理性选择。微观研究主要遵循两条路径展开:一条路径聚焦教育选择行为与家庭社会经济背景之间的关系。典型的研究结论是,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的受教育情况显著地影响学生的教育选择行为[8,9]。另一路径研究聚焦教育选择行为的经济激励性。这些研究聚焦预期工资和学生资助对教育选择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高等教育的投资回报率对高等教育选择有显著的正影响[10],学生资助对就学有正向影响[11]。针对我国学生留学选择的微观研究较为缺乏,且多集中在高中毕业的留学选择。在为数不多的实证研究中,研究者发现,家庭收入、学生家庭所在城市的城市化程度、父亲受教育程度、家中是否有海外关系成为影响学生赴外留学的正向影响因素[12];被国内著名高校录取,则成为影响自费出国留学的负向因素[13]。
现有研究在影响留学选择的外部变量(如家庭因素、经济因素、地理条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发掘上,已经做了相当多的工作。然而,留学作为一种自选择过程,既受外部变量的影响,又受到个体内部因素。本研究即通过微观实证的方法,把内外部因素共同纳入影响因素的模型中去,以求理解我国当代大学生留学选择的内在逻辑。
三、研究方法
为研究大学生留学选择的影响因素,本研究采用logit模型。将大学生选择留学的概率记为P,选择不留学的概率为1-P。P与自变量x1,x2...xk的logit回归模型为:
经数学变换得到:
定义式便是我们将要采用的回归模型。运用上述回归模型可以分析具有不同特征的学生选择留学或不留学的概率,分析什么样的学生更可能选择留学。方程中,称为发生比(odds), 即某事件出现的概率与不出现的概率之比 ,在本研究中就是选择留学与不选择留学的发生比。在回归模型中, 回归系数βi是影响因素xi增加一个单位时发生比(Odds)的对数增量,反映了其对y的影响大小。如当自变量xi为二值变量(1,0),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定义机会比率(odds ratio,OR)为不同情形下的事件发生比的比值,则显然可知,á
在此研究中,βi表示的是自变量每变化一个单位时的比数比,即:大学生选择留学与不选择留学的发生比是变化前的相应比值的倍数。当βi=0,OR=1时,说明自变量与因变量无关。当βi>0,OR>1时,该自变量是因变量的促进因素;当βi<0,OR<1时 ,该自变量是因变量的制约因素。本研究中,若大学生中选择留学的比率较小时(一般认为小于10%),机会比率OR值和变化前后留学的发生概率之比P1/P0是非常接近的,因此就可以近似地认为自变量变化后,留学的发生概率为变化前的OR值倍。对参数的估计采用最大似然函数的方法。
四、数据与变量
本研究采用的数据来自2012年5月份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与北京市教工委联合进行的“2012首都高校学生发展状况调查”。该调查在北京市辖区内的各大高校进行,调查对象涉及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经济状况、学业发展、教学评价、课余生活五大部分问题, 共45道大题,400余道小问题。2012年当年的调查共包括北京市内68所央(部)属和市属高校,每所高校根据学生学科和学历层次按一定比例发放200~1000份问卷。调查共回收本专科生有效问卷32714份。其中,大一学生占51.6%,大二学生占6.7% , 大三学生 占7.6% , 大四学生 占33.3%,大四以上学生占0.9%。回收问卷的学科专业分布涵盖了我国高校各大专业类别1。
本研究聚焦的是 大学生是 否会选择 留学,界定的留学选择包括两个部分:留学意愿与实际留学选择。对学生大学毕业后的留学意愿这一变量,2012年本专科生调查问卷要求学生以意愿排序形式回答毕业之后的就业打算,问题选项有“国内升学”“出国留学”“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进入参军入伍”等。本研究将第一选项定为“留学”的取值为1,其他选项均取值为0,这样,能够有效识别出留学意愿最强的学生。除去缺失值, 样本中有17.1%的学生第一意愿选择为出国留学 ,其余82.9%的学生第一选择在国内发展。对实际留学选择这一变量,2012年的问卷设计了对于已落实大学毕业后去向的问题, 如果学生选择“留学”,我们则将变量取值为1,其他选择取值为0。在本研究中,我们只选取了本科生毕业年级的样本进行实际留学状况的研究。本科大四学生的调查样本量共4236人,其中本科毕业后实际选择出国留学人数523人,占12.3%。
本研究选取的留学选择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个体特征与家庭背景、学校特征及满意度、学业参与和学业表现、学生价值观念4类。本研究包含的各类变量取值说明及其描述统计见表1。
五、实证结果
(一)留学意愿的影响因素
本研究利用二元logit模型, 对大学生毕业后留学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对回归方程(2),我们选择两种模型, 模型1为变量全部进入的方法, 模型2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筛选变量。表2显示,留学意愿与个人特征、家庭背景关联最为明显,与学校特征、学业表现、价值观念中的部分变量关系明显。
注:(1)*、** 和 *** 分别表示显著性水平为 0.10、0.05 和 0.01。
1. 从个人特征变量看 ,在模型1中,男生选择留学的发生比率是女生选择留学发生比率的84.5%,意味着女生更倾向于选择留学。对于政治面貌而言,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选择留学的可能性只是党外学生的75.1%。宗教信仰能够非常显著影响留学意愿,信仰天主教、基督教的学生的留学发生比率是不信仰这些宗教学生的1.41倍。回归模型2中的性别、宗教信仰对留学意愿的影响基本保持不变。
2. 从家庭背景看, 家境越好的学生留学意愿越强。在模型1中,家庭所在地的层级分类直接影响留学意愿。以农村为参照组,直辖市/省会城市的学生留学意愿发生比例是农村学生的1.78倍, 地级市的学生留学意愿发生比例是农村学生的1.65倍, 县级市的学生留学意愿发生比例是农村学生的1.26倍。父亲的受教育年限对子女的留学意愿有非常显著的影响。父亲的受教育年限每提高一年,子女留学的发生比率会提高9.2%。家庭兄弟姐妹数是留学意愿的负面影响因素, 兄弟姐妹数每增加一个,留学意愿发生比率降低约14%。家庭的经济环境也是影响留学意愿的正面因素。家庭年收入每提高1万元, 留学概率提升约0.9%。
3. 从学校层次看, 学生所在的学校层次越高,学生留学意愿越强。以高职高专为参照组,“211工程”高校学生留学意愿发生比率约为高职高专的1.68倍,“985工程”高校学生留学意愿发生比率约为高职高专的2.76倍。学生对学校满意程度与学生留学意愿的关联不明显。
4. 从学生学习参与情况看, 学生学业水平越高留学意愿越强。在模型1中,专业排名每低一个层次的学生 (如从前10%降低到25%),留学发生比率降低7.5%(在模型2中约为7%)。有学术发表的学生的出国留学意愿较强, 有学术发表者的留学意愿发生比率比无发表者高23%左右。从回归分析中,能够明显看出, 学业较为优秀的学生倾向于出国留学。学生的学业参与特别是参与过外教的教学,对留学意愿也有显著的正向作用。
5. 从学生个人价值观念看, 对我国政府与社会的态度显著影响留学意愿。在模型1中, 越是对我国国体与政体的优越性持否定态度的学生,其留学意愿越强。平均而言,对我国国体与政体的认可程度每降低一个等级,留学发生的可能性增加约10%。相应的,越是认为我国社会存在着矛盾和不公平的, 越倾向留学,对此观点的认可程度每提升一级,留学发生的可能性增加约7%。在模型2中,结论与此相类似。
(二)实际留学选择的影响因素
将大学生毕业后实际选择留学的情况与留学意愿进行对比,能更有效识别留学影响因素,并判断各因素影响的稳定性。为此,我们筛选了数据中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本科大四学生进行研究,因变量为学生在毕业后是否确定出国留学。模型1为变量全部进入的方法,模型2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筛选变量。
通过实际留学与留学意愿的分析,发现二者的影响因素有较大相似性,只是一些变量的影响作用幅度有所差异。1在实际留学选择中,家庭背景的影响作用更加明显。以家庭所在地为例,相比农村学生,直辖市/省会城市学生的留学发生比率是农村学生的4.34倍,明显高于留学意愿分析中的发生比率。父亲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兄弟姐妹数对实际留学选择的影响程度更大。同时,个人背景是否是党员和性别的差异也更加明显,如党员(包括入党积极分子)能够降低40%的留学发生率。2院校影响因素仍然明显,优秀院校学生的留学发生比例明显更高。3学生的学业水平对实际留学选择的影响要略小于对留学意愿的影响,成绩排名的影响作用不再显著。4学生的海外学习经历对留学选择的影响因素更加凸显。有国外访学经历的学生,最终选择留学的发生比率是没有此经历学生的约1.5倍。5学生对政府与社会的态度的影响依然明显,对我国国体政体的优越性持否定态度的群体,实际发生留学的比例明显较大。这说明学生价值观念对留学的影响作用比较稳定。
注:(1)*、** 和 *** 分别表示显著性水平为0.10、0.05 和 0.01。
六、结论与讨论
在我国留学大潮中,本专科生毕业后留学构成了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本研究利用北京市高校本专科生调查数据, 建立了logit回归模型找寻与大学生留学选择有直接关联的解释因素,研究主要有5点结论:
1. 家庭的经济社会背景显著影响学生的留学选择。父亲的受教育水平越高、家庭收入水平越高、家庭所在城市越发达,学生选择留学的可能性越大。家庭背景对实际留学的影响要大于对留学意愿的影响。这一结论的出现,意味着未来我国留学大潮可能会愈加汹涌。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进程不断加快以及大中城市的人口不断增加,会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出身于城市家庭甚至大中城市家庭;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全国普通家庭收入水平不断提升;随着我国教育的快速发展及高等教育的普及化,人口的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在我们的实证模型中,这三个因素都是导致留学意愿增加的重要因素。可以预期,在今后一个时期之中,由于经济、社会、教育的发展, 我国大学生留学意愿将会持续走高,这或许会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
2. 个体思想价值观念对留学发生与否影响明显。对西方宗教的信仰状态、是否是党员、对我国党和政府的认同程度成为重要影响因素。 党员群体、对我国政府信任程度高,对西方宗教信仰水平低的学生, 留学发生的概率较小。反之,则明显加大。这一结论的出现意味着不同意识形态对我国年轻人的争夺将愈发激烈。随着我国不断开放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 不同思想价值观念对我国的冲击逐步加剧。对国内政治环境的不认同,对改革的前景看淡,对未来社会存在不稳定性预期,会显著提高留学的发生概率, 这一问题是值得我国政府反思并采取相应措施的。
3. 学生学习状况对学生留学选择产生影响。研究发现,越是优质高校的优质学生,选择出国留学的概率越大。这一结论说明目前我国出国留学趋势呈现一定的层次性, 也说明了目前我国大学生留学大潮主要表现为优秀人才外流的趋势。这一结论实际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仍滞后于学生、家长和社会对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
未来的研究可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拓展。1考虑留学国多样性,找寻其多元化的影响因素。2分析和对比不同层次留学的影响因素差异。与低龄留学相比,大学生留学更加理性,而低龄留学由于受到高考限制、移民情绪等多重影响,二者影响因素的差别究竟有多大, 仍需进一步探索。3采用面板数据,对多年的数据进行分析,识别出若干重大政策、特殊事件对留学选择的影响效应。
摘要:随着我国出国留学热潮的涌现,留学选择问题成为学界和政策制定者关注的热点话题,但留学选择的影响因素远未被充分揭示。通过2012年北京高校学生调查数据,采用logit回归方法,研究了大学生个人特征、家庭背景、学校特征、学业参与与表现、个体价值观念对留学选择的影响。研究发现:家庭经济状况越好、就读院校层次越高、学业表现越好的学生,出国留学的可能性越大。在控制其他变量的前提下,学生的价值观念对留学选择的影响显著。对我国政府和社会评价越低的大学生群体,出国留学的概率越高;党员群体、无宗教信仰群体,留学概率较低。
选择留学的专业 第2篇
出国留学前,要考虑学校所在地区,要考虑学校的排名,但真正至关重要的却是所选专业。专业选择得好,不仅为留学生活带来安全、方便和舒心,就连未来就业也都提供了便利和帮助。专业选择不对路,学业难以顺利完成,更不要说好的就业。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美国留学选择专业,适应的才是最好的,切莫盲目跟风选择所谓的眼前热门专业。
A 商科、计算机、新兴专业等走红
商科仍然是计划出国留学选读最多的专业,如金融与会计、市场营销、商业管理等,商科专业的热门程度不减。
专家指出,有80%的国内大学生选择商科专业就读,原因在于国际商科专业研究生申请对本科就读专业背景要求较低,申请成功率偏高。计算机、会议策展、动漫设计、大众传媒、艺术等专业也备受关注。据悉,冷门专业也拥有比热门专业更高申请成功率和就业率。相关业内人士表示,工科、商科仍是专业申请的两大重点,但越来越多的申请人放弃了大而全的专业,工科留学生更关注工科和其他学科的交叉学科,如工程管理、风险管理、项目管理等。
专家称:专业的冷热不会在某一年发生突变,今年,商科、金融、计算机、工程、数学等专业仍然是受中国留学生青睐的专业。豫教国际总经理李哲则认为,一些新兴专业和紧缺专业也会成为今年留学不错的备选专业。比如新兴专业中的体育管理等。
B 热门专业降温
美国的金融类专业毫无疑问是以在美国就业为目的申请人的首选,与金融相关的工作种类繁多,目前美国的金融类硕士分为三种:金融工程、金融和金融分析。金融工程强调数学和计算机背景,申请较为困难,而且就业方向主要为期货、股指相关高薪行业。金融专业申请相对难度小,但是理论性强,对国际学生而言,就业形势不如其他两个方向。金融分析专业的国际生就业率高、薪水高,还受人尊重。该专业硕士学位申请难度相对小。
专家建议,选择专业要避免笼统。不少学生喜欢选择金融学、贸易学、计算机科学之类覆盖面非常大的专业,其实,此类专业偏重于理论研究,一般不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操作性,毕业生的就业面较为狭窄。在美国留学,精算专业是今年以来相当热门的专业之一。毕业后,学生只要通过北美精算学会精算师(含准精算师)资格考试即可成为精算师,平均年薪约10万美元左右。
C 日韩留学动漫、艺术专业热门
学习动漫、互联网等专业,日本、韩国是首选。日本作为最受中国漫迷喜欢的动漫大国,是学动漫的首选。日本京都精华大学、东京艺术大学以及韩国弘益大学等日韩名校都是学生学动漫的不错选择。
韩国的互联网自动化,网页制作、网络管理、PC通信及网络动画设计等专业都非常优秀,其院校还为研究生提供丰富的奖学金。
艺术专业今年成留韩学习的首选。赴韩国学习文化、艺术类专业成为许多国际学生的梦想。而韩国动漫、设计、游戏产业非常成熟,也得到了韩国政府的大力支持,许多韩国名校都开设了相关专业。
与美丽相关的专业优势明显。韩国的美容、美甲、美发、美足、化妆品等各种与美丽相关的专业,学校多,教育水平高,就业机会多。
美国留学 选择留学热门专业切莫跟风
D 欧洲留学热门专业多
艺术类专业。艺术史对很多留学生来讲是冷门专业,但在英国就业前景好,是当地的热门专业,所以门槛较高,国内紧缺这个方面的人才。比如,大型拍卖中心负责讲解拍卖品的专业人士非常紧缺,有专业知识背景、英文又好的专家更缺。
留学大众化使中国留学生就读艺术类专业的比例上升。英、法、意等国拥有大批优秀艺术设计类专业院校,是学生出国读艺术的首选。例如,世界艺术之都法国,其绘画、雕塑、服装设计、产品设计、造型设计、舞台设计、电影等强势专业广受追捧。据悉,出国学艺术的学生几占留法学生的40%。
酒店、旅游管理等专业。据统计,中国酒店业人才缺口50万,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就业形势看好。瑞士酒店管理专业课程历史悠久,格里昂酒店管理学院、凯撒里兹酒店管理学院都是世界顶尖级酒店专业学院。此外,法国瓦岱勒国际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爱尔兰香浓酒店管理学院及新加坡东亚管理学院等,都能给学生提供高质量的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还能参加带薪实习。
教育、心理学专业。在教育及心理学专业方面,法国、英国等有很大优势。英国的谢菲尔德大学、埃克塞特大学、诺丁汉大学等名校,都开设了心理学方面课程,心理学毕业的学生可以从事心理咨询、商业咨询及人力资源管理等,就业前景不错。
留学的国别选择 第3篇
就目前来看,我国韩国留学生在专业选择方面,主要选择的是语言文学,其次是医学与经济学,其它学科主要包括:哲学、历史、理科、体育、艺术、法律以及工科等。从这一实际状况来看,大多数韩国留学生对于中国文化有着浓厚的兴趣,渴望了解中国文化。
我国韩国留学生在专业选择上的困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语言障碍
从历史方面来看,汉字是韩文的起源,韩文中包含了诸多汉字,但是经过多年的文字发展之后,韩文中汉字表达的意识与汉字原本的意思已经不再相同。因此,现阶段我国韩国留学生的首选专业主要为汉语进修,而语言障碍已经成为韩国留学生对其他专业予以选择的最大障碍。
因为大多数韩国留学生的中文基础比较差,对于中文类专业书籍上的知识内容无法完全理解,而且从学历方面来看,我国韩国留学生主要为本科生、语言进修生,博士研究生、硕士较少,因此其对于高层次专业教育的接受难度十分大,指导教师在教学方面的任务工作量过于繁重,不利于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
2、文化适应性
从历史方面来看,中国与韩国在文化方面历史渊源,这也是韩国学生来我国留学的一个重要优势。但是,相关研究报道中明确提出,与韩国留学生相比较而言,非洲国家与蒲州国家的留学生在文化适应性上更优,导致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跨文化交际盲区,实质上就是指文化越接近,越容易出现摩擦、误会,而文化差异大,反而会使双方在交往过程中更加谨慎,能够给予更多的体谅与理解,由于这种文化上的不适应性,加之语言障碍,导致很多韩国留学选择转换专业。(2)一部分韩国留学生认为我国与韩国同属东方文化圈,在文化上差别并不大,对两国文化上存在的差异缺乏清晰认知,因此在专业选择之后,一旦遇到困境,就会不知所措。(3)由于韩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一些韩国留学生在交流上更加倾向于韩国留学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适应中国文化,对专业选择与学习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3、过于追求经济效益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在教育产业化背景下,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在留学生招生方面未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状况对招生数量予以盲目扩大,尤其是韩国留学生,导致韩国留学生在专业选择上出现扎堆状况,教学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严重影响韩国留学生的就业。
二、我国韩国留学生专业选择困境的应对策略分析
1、构建汉语言学习平台
由于语言障碍是我国韩国留学生专业选择的最大障碍,因此中国与韩国应当尽快对语言学习平台予以构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韩国留学生的汉语水平,使其更好的选择专业。
1)中国与韩国的学术界、教育界应当充分重视汉语言学习平台的构建,通过开展学术交流、国际研讨会等一系列方式,在中国与韩国对韩语学习研究活动予以开展,从学习方式方面对韩国留学生汉语学习问题予以合理解决。2)韩国国内应当加大汉语学习推广力度,鼓励与支持各级院校对与汉语相关的课程予以开设,对中文予以推广,进一步提升韩国境内汉语普及率;同时,还应当鼓励韩国高中院校、大学院校与韩国孔子学院加强交流与合作,对韩国学生予以汉语培训。
2、强化中国与韩国在文化上的交流
1)中国与韩国各界应当对一系列文化交流活动予以开展,进一步提升韩国留学生对中国文化的了解与认知。中国教育界与韩国教育界可以对各种跨文化适应教育项目予以设立,系统、全面的开展跨文化适应教育,增加我国韩国留学生对中国文化与韩国文化的异同点的认知;同时,中国学术界与韩国学术界应当多开展学术交流研讨会,对两种文化融合、文化异同、文化渊源以及文化适应问题予以深入分析,通过量过新闻媒体对两国文化交融模式、文化冲突以及文化内涵予以阐释。2)我国各个高等院校应当重视跨文化交流环境的模拟,开展多元文化体验活动,使韩国留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提升其应对跨文化冲突的能力;同时,我国各个高等院校还应当重视跨文化合作项目的发展,改变我国韩国留学生在交流方面倾向于韩国留学生这一实际状况,进一步提升其跨文化适应能力。
3、提升入学标准
现阶段,我国一些高等院校为了扩大经济效益,盲目增大留学生招生量,导致我国留学生的整体竞争力不强;针对这一实际状况,高等院校应当提升留学生入学标准,加大留学生的管理力度。1)留学生自身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是否能够培养出高水平合格毕业生,因此我国教育部门应当对留学生入学门槛作出明确、严格的规定,对HSK考试制度予以优化,全面考核来华留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学历水平,严格把控培养质量。2)创造并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高等院校应当加大留学生教育师资培训力度,增强师资力量,还应当在教学设备、教学模式、教材选择等一系列方面,为韩国留学生创造并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还应当重视韩国留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与心理辅导,使其能够更好的适应中国的生活、学习环境,还应当对韩国留学生教学评估体系与韩国留学生教育控制体系予以构建,对其予以科学合理、依法管理。除此之外,我国韩国留学生应当提升对留学目的的认知,与中国学生与导师积极主动的交流,端正自身在学习上的态度,进一步提升自身的适应能力。
三、结语
自1992年中国与韩国建交以来,我国与韩国之间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教育等多个领域的来往日益频繁,中国已经成为韩国第一大贸易国,在这一背景下,越来越多的韩国学生选择来中国留学;而我国高等院校应当根据韩国留学生专业选择困境,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策略,以此进一步提升我国韩国留学生的适应能力,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星星,殷棋洙,吕林海.韩国低龄学生留学中国及其促动因素研究——基于政策、文化、家庭等的综合视角分析[J].比较教育研究,2014,10:104-110.
[2]张雷生.韩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办学战略政策述评——基于对“留学韩国计划”政策文本的解读分析[J].高校教育管理,2015,02:85-89.
“省钱”留学选择的理由 第4篇
“省钱”留学选择的理由。面对众多的留学国家以及眼花缭乱的国外院校,什么样的选择才是真正适合学生们的呢?现在,成为越来越多工薪家庭的选择。与欧美高额的留学费用相比,以较低学费(每年学费约2万元人民币)、良好的就业前景,成为平民化、大众化留学的代表。留学就像投资,应该去追求性价比,家长们更加倾向于“省钱”留学,热衷去就不足为奇了。
1.教育水平高,名校门槛低
韩国教育水平先进,而入学门槛却不是很高。韩国大学对海外学生采取的是宽松的教育策略,对中国学生实行的是择生制,不需要苛刻的统一入学考试,也不需要国内高考成绩。因此,中国学生很容易进入韩国名牌大学,就读自己愿读的专业。
2.留学费用低
费用不高,一般一年的学费加生活费需5-6万元人民币左右,且打工方便,可减轻因留学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比较适合工薪收入家庭的孩子。此外,一般韩国公立大学每学年学费在2万人民币左右,私立大学学费为3.8万至4万人民币。韩国政府为了吸引留学生,规定在韩留学生的学费低于韩国国内学生,有些学校甚至可以免去学费的50%~70%,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于优秀的中国留学生,韩国很多大学更是采取了学费减半甚至全免的优惠政策。
3.留学韩国文化差异小
近些年来,韩国除了因为费用适中而成为抱着留学梦想的工薪阶层家庭的首选之外,更是因为近几年间韩国文化在中国的深入发展而深得人心。另外韩国和中国同属于亚洲,在文化礼仪、教学体系等方面有着很多相似之处,所以相比风格迥异的欧美等国家,韩国的生活习惯更易于被我们中国人接受。这对于刚刚高中毕业,没踏出过国门的年轻学生们来讲,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4.中韩交流频繁,就业前景好
对外投资国别产业指引 第5篇
☆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目前至2030年前该国的总体发展目标是改变国家经济对油气产业的依赖, 实现产业结构多元化。
(一) 天然气和石油开采
根据《土库曼斯坦2030年以前油气工业发展纲要》, 截至2030年, 计划天然气年开采能力达到2 300亿立方米, 原油开采能力6 700万吨, 液化气产能110万吨;天然气产量的70%将用于出口。为此, 计划进一步扩大探明油气储量, 加快开发建设南约洛坦奥斯曼天然气田、西部油田群、里海大陆架等重点油气产地。
(二) 电力工业
根据现有的行业发展规划, 计划2030年全国年发电能力达到355亿千瓦小时, 为此计划继续新建3座总装机容量合计为112.2万千瓦的燃气电站, 同时将继续兴建一批高压输电线和变压站。届时, 全国20%的发电量将用于向伊朗、阿富汗、土耳其等周边国家出口。
(三) 化工业
根据《土库曼斯坦2011~2030年社会经济发展纲要》, 将进一步加快发展油气化工产业, 在2030年前形成年产75万吨聚丙烯的能力, 以及聚乙烯生产能力;土还将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 加快实现化肥产能建设, 完成卡尔留克钾肥厂和马雷氮肥厂两大项目建设, 形成每年140万吨钾肥、40万吨合成氨、64万吨尿素的产能, 不但实现进口替代满足国内需求, 而且50%以上可供出口;2030年之前达到全国化肥总产740万吨、苛性钠44万吨、工业碘1 500吨的生产能力。此外, 依托材料工业的发展, 计划在2021~2030年期间加快发展非传统能源所需的技术设备制造业、塑料和橡胶制品加工业和制药工业。
(四) 纺织工业
全行业现有72家企业 (包括成衣、制革等企业) , 其中约30家是土独立后建成投产的棉纺骨干企业。根据《土库曼斯坦2020年前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战略》, 计划今后数年将对该产业仍保持较强投资势头, 在各产棉区继续兴建一批轧花厂、纺纱厂, 进一步提高棉花深加工能力 (地产棉花的本地加工率现已从独立之初的3%提高到51%) , 以及行业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目前全行业70%~80%的产品供出口) 。
(五) 建筑业和建材工业
根据现有的《2020年前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条件改造规划》, 未来10年国家财政仍将保持对民生领域的投资倾斜政策, 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大力推动建材工业的发展, 并积极鼓励非国有企业进入该行业。
2009年开工兴建的第四座水泥厂投产后, 2030年前全国水泥年产能力将达到340万吨;非矿物类建材年产能计划达到3 100万立方米, 墙体材料产能达到12亿块标准砖, 建筑玻璃970万平方米。还计划在2021~2030年期间加速发展新型复合建材的生产能力, 如复合防水材料、轻型支撑结构、塑钢、中空玻璃、泡沫塑料等。
(六) 交通运输
公路:预计于2014年完成全国公路网改造规划, 新建总长1 700公里的高速公路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同时, 加大对立交桥、高速路、行车安全系统、照明设施、信息信号系统、加油站、道路技术服务和道路旅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
铁路:计划在在亚行、伊斯兰银行和伊朗等境外资金的支持下, 完成贯通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伊朗的“北南”国际铁路项目建设, 包括相应的供电、信号和通讯系统建设。
管道:继续推行能源出口多元化战略, 2020年前完成中亚 (土乌哈中) 天然气管线项目建设 (一期工程已竣工通气) , 并积极推动建设第二条向中国的输气管道项目;完成“ТАПИ”天然气管道 (土阿巴印) 建设;建成“东西”天然气管道, 实现国内“西气东输”以及将现有天然气管道整合为统一管网的目标;继续参与探讨“NABUCCO” (跨里海) 、环里海线等天然气出口管道项目国际合作。
航运:计划于2030年前把元首港建成中亚第一大港, 包括兴建新的国际港口及其配套基础设施, 扩大港口吞吐能力, 组建现代化船队, 开辟新的里海客、货运输航线。
航空:继续完善新落成的元首市新空港配套设施建设, 将其打造成名副其实的国际空港和土库曼斯坦西部的“空中门户”;对首都阿什哈巴德国际机场及各州府的机场开展改造, 重点包括地面设施的改造和建设, 开辟飞往欧洲、北美等方向的新国际航线。
(七) 通讯
2020年前继续对全国固定通讯和移动通讯网进行改造和建设;2011年计划新铺设全长1 266公里的光缆, 将全国各区级行政中心全部纳入亚欧光缆覆盖范围;新建一批数字交换站, 达到2011年新增22万门固定电话和5万个CD-MA用户的目标;近期还将加快推广宽带技术, 同时继续对CDMA无线网进行扩容, 加速扩大国有运营商在移动市场的份额;加快新国家电视塔建设, 积极推动卫星发射项目。
(八) 农业
在2010年小麦和棉花双丰收的基础上, 继续扩大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 推广先进科技成果运用, 不断提高粮、棉产量;更好发挥现有现代科技和农业机械的作用, 计划于近期新增进口270台联合收割机;2020年达到国内市场主要农副产品完全自给;2021~2030年, 建成高水平的农作物和牲畜育种基地和饲料基地;2030年前建成符合国际标准的农产品生产能力, 并形成出口导向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2020年前将完成国家级重点水利工程项目“金色世纪”人工湖二期工程建设, 彻底解决主要农区农田灌溉和牲畜饮水问题, 并改善周边地区生态。
☆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一) 天然气和石油勘探开发。
(二) 电力。
(三) 化工 (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化工) 。
(四) 建材 (特别是以当地资源为原料的建材) 。
(五) 纺织。
(六) 交通和通讯基础设施。
(七) 农业和农产品加工。 (八) 医疗保健和制药工业。
(九) 其他加工制造行业, 尤其是可实现进口替代或出口导向的行业。
☆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一) 元首市 (巴特肯州) 及周边地区:国际航空和水运 (里海) 枢纽;“阿瓦扎”国家级旅游特区。
(二) 巴特肯州地区:石油开发、加工。
(三) 列巴普州、马雷州:天然气开发利用;化工、建材。
(四) 首都阿什哈巴德市及周边地区 (阿哈尔州) :建筑、建材, 纺织及其他加工业。
(五) 达绍古兹州:农业及农产品加工。
☆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一) 限制或禁止的行业
土库曼斯坦对以下业务 (行业) 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医疗、制药、渔业、能源产品销售、食品生产和销售、危险品储藏和运输、航空、海运和内河航运、公路运输、电力、通讯、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建材生产、建筑、旅游、体育休闲、博彩、证券、资产评估、银行、保险、有色金属、海关报关服务、法律服务、涉外劳务、教育、出版和印刷、文化传媒。
(二) 鼓励的行业
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加工、纺织业、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其他加工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业。
☆主要进出口产品
(一) 主要出口商品:天然气、成品油、原油、液化气、电力、化工产品、皮棉、棉纱及其他纺织品、农产品。
(二) 主要进口商品:技术设备、电机、机械装备、交通工具、原材料、食品和日用消费品。
(三) 中国向土库曼斯坦主要出口商品:技术设备、金属制品、服装、鞋等。
(四) 中国从土库曼斯坦主要进口商品:天然气、石油、皮棉、棉纱及其他棉纺织品。
☆在土库曼斯坦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国家开发银行土库曼斯坦工作组、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山西中旭国际贸易公司、凤凰实业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
乌兹别克斯坦
☆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一) 优化经济结构, 逐步加大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由传统的农业国向工农并重的国家转变。
(二) 改善投资环境, 吸引国内外投资对各经济领域进行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 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扩大出口。
(三) 扩大私营经济成分, 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四) 保障就业,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 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和生活质量, 加速发展农村地区社会和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一) 石油化工。
(二) 电力、清洁能源。
(三) 电信及相关产业。
(四)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
(五) 纺织品、服装加工。
(六) 无线电子工业制品及电脑和计算技术配套产品。
(七) 建筑材料。
(八) 食品工业和农产品深加工。
(九) 化学制药。
(十) 汽车及其配件。
☆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一) 塔什干市:承包工程、铁路和航空运输、酒店、医疗、咨询、通讯、旅游及高新技术。
(二) 纳沃伊自由工业经济区: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化工、医药、食品加工。
(三) 卡拉卡尔帕克斯坦 (Qoraqalpoghiston) 自治共和国:建材、采矿、化工。
(四) 布哈拉市 (Bukhoro) 及布哈拉州、撒马尔罕市 (Samarkand) 及撒马尔罕州:旅游、纺织、农产品加工。
(五) 纳沃依市及纳沃伊州 (Navoi) :化工、物流、采矿、工业园区。
(六) 纳曼干州 (Namangan) 、安集延州 (Andizhon) 和费尔干纳州 (Fergana) (统称费尔干纳谷地) :汽车制造、棉纺、旅游。
☆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乌兹别克斯坦没有出台禁止、限制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 为直接投资的外商企业提供一系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国家垄断行业, 诸如能源及重点矿产品 (如铀) 开发等领域有股权限制, 外资所占股份一般不超过50%;对航空、铁路等领域则完全由国家垄断。
☆主要进出口产品
乌兹别克斯坦主要出口商品:能源载体 (天然气、金属铀) 、黄金、棉花、汽车及设备、有色金属、化工产品、食品等。
乌兹别克斯坦主要进口商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食品及黑色和有色金属等。
中国向乌兹别克斯坦出口主要商品: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计算机与通讯技术在内的机电产品、茶叶、纺织品、服装、塑料制品等。
中国从乌兹别克斯坦进口主要商品:原棉、蚕茧、棉机织物、有色金属、皮革、化工品等。
☆在乌兹别克斯坦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中信建设公司、中国机械集团公司、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中国水电集团公司、中国南车集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特变电工、亿阳集团、鹏盛工业园区发展公司等。
新加坡
☆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一) 高科技战略
新加坡政府投巨资欲将生命科学发展为制造业第四支柱。新加坡未来除继续保持电子加工、炼油及石化中心外, 还要把自己建设成为东南亚生命科学的研究开发中心、物流中心和资讯科技信息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 新加坡吸引外资的重点领域为生物制药、电子、精密工程、物流、工程及环境服务、资讯及媒体等。
(二) 中国战略
新加坡政府号召“搭上中国经济发展的顺风车”, 把同中国的经济合作定位为其经济发展的第四引擎。
(三) 扩大腹地战略
实施扩大腹地战略, 把17小时飞行范围内的国家和地区, 视为通商及经济发展腹地, 包括东盟、中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以日本和韩国等广大的亚太地区;与有关国家 (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美国和欧洲自贸联盟) 签订自由贸易协定。
☆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一) 航空航天工程。
(二) 替代能源。
(三) 化工。
(四) 教育。
(五) 电子。
(六) 工程服务。
(七) 环保。
(八) 保健。
(九) 信息技术。
(十) 物流。
(十一) 海上工程。
(十二) 媒体娱乐。
(十三) 医学技术。
(十四) 制药、生物技术。
(十五) 精密工程。
(十六) 专业服务。
(十七) 通讯。
☆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新加坡裕廊工业区:新兴工业和无污染工业区, 重点发展电子、电器及技术密集型产业;沿海的西南部为港口和重工业区;中部地区为轻工业和一般工业区。
☆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新加坡对外资准入政策宽松, 除国防相关行业及个别特殊行业外, 对外资的运作基本没有限制。此外, 新加坡政府还制定了特许国际贸易计划、商业总部奖励、营业总部奖励、跨国营业总部奖励等多项计划以鼓励外资进入。
根据新加坡政府公布的2010年长期战略发展计划, 电子、石油化工、生命科学、工程、物流等9个部门被列为奖励投资领域。
☆主要进出口产品
新加坡主要出口产品:电子设备及零件、办公设备、通讯器材、发电机、船舶、石化产品、化学品。
新加坡主要进口商品:机械设备及运输设备、石油类产品、杂项制成品、化学品、食品等。
中国向新加坡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矿产品和贱金属及制品。
中国从新加坡进口产品:机电产品, 电子产品, 塑料橡胶和化工产品等。
☆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远控股 (新加坡) 有限公司、中国建筑 (南洋) 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中国航油 (新加坡) 股份有限公司、南洋五矿实业有限公司、华旗资讯 (新加坡) 私人有限公司、中国旅行社新加坡分社等。
亚美尼亚
☆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一) 农业
1.解决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农村道路, 发展农村通讯;
2.保障农机供给, 提供足够的的农业生产和灌溉机械化设备;
3.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技术, 进行土壤改良, 增加化肥农药以及种子改良等;
4.恢复灌溉系统;
5.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程度。
(二) 工业
1.研究和实施化工领域和矿山工业的发展政策;
2.引导在珠宝领域发展新的现代的技术;
3.推动现代技术的应用, 促进生产加工的深化;
4.促进国内资源加工和外国投资相结合的生产。
(三) 建筑业
恢复建筑业, 使其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点。
☆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一) 信息技术。
(二) 电子和精密工程。
(三) 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四) 化工医药。
(五) 珠宝。
(六) 纺织服装。
(七) 食品饮料。
(八) 旅游开发。
☆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亚美尼亚Gyumri经济特区:高科技研发和生产、物流。
☆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一) 禁止的行业
亚美尼亚政府禁止外国人在亚美尼亚买卖土地 (但允许外国在亚美尼亚注册的公司经营土地买卖) 。
(二) 限制的行业
亚美尼亚政府对矿产资源开采, 炸药和武器弹药以及军事和警察用途的产品生产和经营, 电信手机市场营运, 珠宝生产与加工, 航空和铁路运输及邮政营运等。这些行业必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签发的许可证。
(三) 鼓励的行业
高新电子技术研发;采矿与冶金工业;发输电系统;化学工业;轻工业;银行服务业;计算机程序软件开发;食品生产与包装业;旅游业。
☆主要进出口产品
亚美尼亚主要出口商品:非贵金属及其制品、矿产品、宝石和贵金属、酒类产品等。
亚美尼亚主要进口商品:矿产品、机械设备、非贵金属、运输工具、天然气、食品制成品、化工产品、植物性产品等。
中国向亚美尼亚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轻纺服装产品、鞋类产品、物理和化学用分析仪器、家具、建材等。
中国从亚美尼亚进口主要商品:铜钼矿石和精矿砂、人造刚玉、纺织纤维、塑料废料、合成橡胶、人造纤维等。
☆在亚美尼亚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火电一公司、黑龙江火电三公司、中亚合资秦王公司等。
也门
☆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一) 发展人力资源, 包括社会、教育、卫生、文化、文明、经济、职业等方面的人力资源。
(二) 加大开采原油和天然气, 合理利用出口收益。通过增加探明储量, 扩大开采勘探, 把增加石油和天然气的出口, 作为财政收入的基本来源, 以满足国家现行消费和投资的需要。
(三) 鼓励加工业的发展, 促进生产和出口, 促进技术创新, 创造就业。
(四) 重视农业、渔业, 发展粮食生产, 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当地消费需求。
☆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一)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
(二) 畜牧养殖、捕鱼、鱼产品和肉类加工。
(三) 矿藏资源勘探开发。
(四) 制造业。
(五) 旅游开发。
(六) 道路交通、港口码头建设。
(七) 信息和通讯技术。
☆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一) 索科特拉、荷台达和穆卡拉地区自由贸易区:国际贸易、制造、中转、仓储和运输中心。
(二) 亚丁自由贸易区:加工贸易、商业、中转、物流。
☆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目标和前提, 在不与伊斯兰法律条款相悖的情况下, 也门鼓励外国资本在所有领域进行投资, 但不包括下列领域:
(一) 武器和炸药;
(二) 损害环境和健康的工业;
(三) 银行和钱庄;
(四) 金融、进口、批发和零售贸易。
☆主要进出口产品
也门主要出口商品:石油、天然气、咖啡、鱼产品等。
也门主要进口商品:食品、油品、铁矿石、机械和运输设备等。
中国向也门出口主要商品:服装鞋帽、钢材和钢铁制品、机电产品和橡胶轮胎等。
中国从也门进口主要商品:原油、天然气、鱼产品。
☆在也门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对外投资国别产业指引 第6篇
☆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一) 农业
保持农业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来源, 在提高农村劳动力能力的基础上扩大农村劳动力使用, 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扩大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实现多样化和专业化共同发展;实现以农业发展为主导的工业化战略, 进一步发展利用本国农业原料的工业;以优惠土地价格等优惠政策吸引和支持更多国外投资者投资大型农场。
(二) 通讯
扩大农村电信工程、校园网络、医院和社区网络在内的全国通讯网络建设, 支持政府办公电子化和工业现代化;提高固话、移动电话、网络和数据提供的服务质量;引进先进的电信技术;提高国家频率、电信号码和IP地址的公平使用, 并从中增加收益。
(三) 电力
埃塞政府将继续加大电力基础建设投入, 埃塞俄比亚国家电力公司 (EEPCo) 计划在新五年增长与转型计划 (2010/2011-2014/15) 结束时, 埃塞发电量有现有的2 000兆瓦提高到8 000~10 000兆瓦;加大电网建设, 出口电力, 国家创汇;开展农村通电工程, 将现有的41%全国电力覆盖率提高到75%, 输变电线路将从目前的25 000公里提高到126 038公里, 用户从目前的95万增加到190万。
(四) 制造业
新五年增长与转型计划制订了以工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战略, 主要发展战略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及产品市场广阔型、农产品为原料型、出口导向型和进口替代型以有利于加快技术转移型等领域。未来五年内, 将加大微、小规模企业发展、提高现有工业生产水平和生产力、发展中大型工业、加强私人投资、减少进口、扶持皮革、农产品加工、制糖等行业发展、促进出口多样化增加外汇收入。
☆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和出口。
2.花卉、肉类加工。
3.皮革及皮革制品行业。
4.纺织服装业。
5.机械产品制造业、加工。
6.建筑材料。
7.化学工业。
8.制药工业。
9.制糖及制糖相关行业。
10.金属及工程设计行业。
11.水泥行业。
☆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奥罗莫州、阿姆哈拉州、提格雷州和南方州等四个州:农产品加工、建筑材料、生物能源等。
☆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按照埃塞《2002年投资公告》, 除限定只能由本国政府经营、必须与本国政府合资, 以及仅为埃塞本国投资者开放的行业以外的所有投资领域, 均对外国投资者开放。
(一) 限制行业
限定由埃塞政府经营的行业包括:全国输变电网输电、供电, 除速递服务外的邮政业务;必须与政府合资经营的领域有:武器弹药制造、电信服务业, 以及载客能力超过20人的航空运输服务;仅限埃塞本国投资者投资的行业包括:银行和小额信贷及存储业务、保险、船运和旅行代理、广播服务、零售贸易、经纪业、批发贸易 (石油及副产品以及外国投资者当地开采的石油批发业务除外) 、进口贸易 (液化石油气和沥青除外) 、用于制造出口产品的原材料、出口从本国市场购买的生咖啡、恰特草 (一种轻毒品) 、油籽、豆类、皮革和非投资者饲养或育肥的活牛羊、建筑公司 (具有一级资质的除外) 、硝皮业、旅馆 (星级酒店除外) 、茶馆、咖啡店、酒吧、夜总会、餐馆 (国际和特色餐馆除外) 、旅游代理、贸易辅助和售票服务、租车业和出租车服务、理发馆、美容发廊、金属锻造加工作坊以及裁缝制作 (制衣工厂除外) 、商业公路货运和本国水上运输服务、建筑维护和车辆保养维修、木材加工、清关服务、印刷业等。
(二) 鼓励投资行业
埃塞政府目前优先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主要有园艺、花卉、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业等;埃塞政府鼓励的其他领域包括农业及畜牧、渔业、林业、矿业、水泥、旅游、一级资质建筑承包, 以及医疗、教育、水电等服务业。埃塞政府也推出了国有企业私有化政策, 允许将涉及制造业、建筑业、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宾馆和矿业等部分国有企业出售给私人投资者或公私合营。
埃塞法律法规规定, 外国投资者对单一投资项目的最低投资金额不得少于10万美元。与本国投资者合资的外国投资者最低投资金额不得少于6万美元。投资于工程、建筑、会计、审计、项目研究或业务和管理咨询服务, 或出版业务的外国投资者 (独资) 最低出资不得少于5万美元, 与本国投资者合资的外国投资者最低资本金不得少于2.5万美元。外国投资者用其盈利或红利进行再投资, 或其产品的75%用于出口的, 不受最低投资金额限制。
☆主要进出口产品
埃塞俄比亚主要出口商品:农牧产品, 如咖啡、皮革、豆类、油籽、恰特草、活畜、肉制品、蔬菜、水果和鲜花等。
埃塞俄比亚主要进口商品:原料、半成品、燃料、运输工具和工业机械、日用消费品、化肥。
中国向埃塞俄比亚出口主要商品:通讯设备、工程机械、汽车散件、轻工产品、五金建材、医药化工产品、纺织服装和粮油食品等。
中国从埃塞俄比亚进口主要商品:芝麻、咖啡、皮革等。
☆在埃塞俄比亚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葛洲坝集团、中国万宝工程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工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电气、中地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外经合作公司、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安徽外经建设集团、重庆力帆集团、张家港其元集团、中非发展基金、河南新乡黑田明亮制革有限公司等。
肯尼亚
☆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一) 旅游业
1.开发3座新兴旅游城市, 在南、北海岸线及东部伊索罗 (I-siolo) 各新开发一个旅游城市。
2.做好全国各旅游地的市场规划, 开发文化游、生态游、水上娱乐项目等高附加值旅游产品。
3.吸引国际高端连锁酒店落户肯尼亚, 为高端商务游客提供更加完善的设施和服务。
(二) 农业
1.改革完善农牧业政策法律环境。
2.开发农作物肥料成本控制计划。
3.加强农牧产品品牌建设, 提高产销附加值。
4.发展符合国际标准的无病虫害农业区及畜牧加工业, 满足地区及国际市场需求。
5.为小农户发展改善市场环境, 促使家庭和个体农业成长。
(三) 商品批发零售业
1.从肯尼亚中部地区的马拉爪 (Maragua) 地区开始, 向周边辐射, 建设10个商品批发中心和1 000~1 500个商业集团。
2.以阿诗河地区为起点, 建立10个一级零售市场。
3.将蒙巴萨建成著名的自由贸易港口, 服务中东部非洲。
(四) 制造业
1.建设2个产业集群, 集中相关产业, 搞集约化生产经营。
2.规划建设5个中小企业工业园。
(五) 服务外包基地
在内罗毕阿诗河区域建立具备一流基础设施和顶尖国际信息技术支持的世界级服务外包工业园区。肯尼亚政府将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 并为入园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将该基地建成吸引国际顶尖信息技术企业的示范园区。
(六) 金融服务业
1.促使银行业转型, 建设实力雄厚的大型银行企业。
2.改革养老金制度, 建立完善的汇兑体系, 建立基准主权债券发行制度。
3.完善地区金融中心配套制度建设。
☆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旅游开发。
2.农作物种植;农、牧、渔产品深加工。
3.商品批发零售。
4.农产品加工。
5.服务外包。
6.金融服务。
7.基础设施建设。
8.一般商品加工制造。
9.通讯、信息技术。
10.建筑。
☆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肯尼亚出口加工区:纺纱、服装、仓储、农产品加工、一般商品加工与生产等。
2.肯尼亚内罗毕阿诗河区域园区:服务外包。
☆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肯尼亚鼓励投资的领域:农牧渔业、旅游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信息与通讯技术、能源、水资源与卫生服务、制造业、服务与培训、金融等。
肯尼亚禁止和限制外国企业和个人的领域:
1.《麻醉和神经药品法》禁止生产和经营麻醉和神经药品。
2.对于保险公司、电信公司和在内罗毕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外国企业持股总额分别不得超过66.7%、80%和60%。
3.《渔业法》规定外国企业拥有渔业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不得超过49%。
4.《火器法》和《炸药法》规定制造和经营火器 (包括军火) 和炸药的企业需要获得特殊许可证。
5.《土地管理法》规定所有农业用地不允许与外籍人士及非居民企业 (包括非居民独资企业或有非居民持股的企业) 交易, 包括买卖、转让、租赁、抵押等 (总统特许的除外) 。外籍人士及非居民企业进行不动产交易需要获得政府的审批。
在限制领域进行投资, 须首先得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 方可办理投资注册手续。这些投资活动包括:
1.对于可能对安全、健康或环境有影响的投资项目, 必须先得到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批准, 如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须得到肯尼亚国家环境管理局的批准, 对公共健康有影响的项目须得到公共健康管理机构的批准等。
2.生产需缴纳消费税的商品, 需征得海关和消费税部门的同意。
3.涉及森林产品和采矿业的投资, 需得到环境与自然资源部的批准。
涉及能源和石油产品的投资, 需得到能源部的批准。
在海关保税区内的投资, 需得到财政部的授权。
☆主要进出口产品
肯尼亚主要出口商品:园艺作物 (鲜切花、水果、蔬菜等) 、茶叶、咖啡和烟草。
肯尼亚主要进口商品:工业机械、车辆、原油和石油制品。
中国对肯尼亚出口主要产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汽车摩托车、纺织品、服装、鞋帽、电池、医药产品、工农具、办公用品、日用品、化工产品、五金工具等。
中国从肯尼亚进口主要产品:鲜干水果、废铜、铝、棉花、剑麻、皮革、咖啡、茶及茶制品等。
☆在肯尼亚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路桥工程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武夷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四川国际合作公司、中航技国际公司、胜利油田胜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湘辉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北京输变电公司、北京华立科泰医药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
吉布提
☆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一) 农业
坚持农业的国际合作战略, 保证本国粮食供应, 减少食品对进口和外来援助的依赖性。
(二) 交通和运输
建立接通周边国家的公路、铁路网, 加强新老港口间及国内城镇间路网建设力度;加强空港建设发展力度。
(三) 电力
政府计划10年内完成新能源开发利用, 建成地热、风力电源以及输变电网项目, 保证电力供应。
(四) 通讯
在现有电讯网络基础上扩大容量, 开发高端业务, 建成连接亚非欧的网络枢纽以及东非地区网络服务中心。
☆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原盐开采及其制成品、石灰岩、水泥、石膏及珍珠岩矿开采。
2.食品加工。
3.建材材料。
4.化工生产。
5.皮革加工。
6.交通和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
7.电力、通讯。
8.服务分包, 服务于免税区。
9.可再生能源。
☆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吉布提市:海水淡化和污水处理等。
2.吉布提免税区:仓储、商品集散、加工贸易等。
☆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外商在吉布提投资的方式比较灵活, 没有限制, 可以自己创办全资外资公司, 也可以并购现有吉布提企业。《投资法》给予的优惠待遇主要看投资额和为当地创造多少个就业岗位。
☆主要进出口产品
吉布提主要出口商品:食盐、牧畜产品和皮张等。
吉布提主要进口商品:食品饮料、机器和电器、纺织品和鞋类、卡特草、碳氢化合物及其衍生物、金属和金属制品、汽车和交通工具、石油化学产品、烟草和卷烟、纸张、书报等。
☆在吉布提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大连筑成建设集团公司、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南昌对外工程公司、中国吉富有限公司、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南非
☆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加大政府调控力度,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行零售、交通、通讯、金融、房地产、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优先发展战略, 加强教育和人力资源培训等措施, 加快经济增长, 解决贫困失业等问题。
2.扩大就业。南非政府新公布的“新增长路线”经济发展战略, 以“创业”为核心希望创造“就业友好型”经济增长模式, 10年创造500万就业岗位, 缓解日益严峻的社会治安状况。
☆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一) 影视业
影片制作、合作制片、发行、引进外国产品。
(二) 商业流程服务外包和离岸服务外包。
(三) 旅游
1.酒店/度假村、探险、生态旅游、体育、会议和文化旅游。
2.基础设施建设。
3.港口和海边地区旅游发展。
(四) 化工
塑料、制药、橡胶、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等领域的研发和生产。
(五) 机动车
轻型汽车及其配件组装和制造。
(六) 新能源
依托传统能源行业技术优势, 实施能源战略转型, 大力开发太阳能、核能、风能等清洁能源。
☆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Coega工业开发区:汽车、农产品加工、石油化工、商业流程服务外包和能源。
2.East London工业开发区:汽车、海水养殖、农产品加工、制药、服务外包等外向型制造和加工业。
3.Richard’s Bay工业开发区:制造业、轻型汽车组装、汽车配件生产等。
☆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除军工和银行业外, 南非在市场准入方面对外国投资者没有特殊限制, 外国投资者可以和本国公民一样, 自行委托律师到南非贸工部下设的公司注册处注册公司。但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产品都必须得到南非标准局的认可, 并且在环保等方面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南非政府环保标准较严, 对化工、造纸等行业尤为严格。
外国商业银行如在南非开设办事处或者分行, 必须先取得南非储备银行的批准。是否批准主要取决于外国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多少, 如达到储备银行规定的标准, 一般都会得到批准。
此外, 对进行股票投资的外国企业, 南非没有限制。投资者在购买南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投资时, 需确认股票证书上有由授权商注明的“非居民”字样, 以便将来能往国外汇出股息等收益。
为防范金融危机, 南非政府出台“企业投资计划”, 积极鼓励在制造业和旅游业的投资。
☆主要进出口产品
南非主要出口商品:白金、黄金、铁合金、汽车、煤炭、钻石等。
南非主要进口商品:石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手机、电话、变压器、发动机、汽车及其零部件等。
中国自南非进口主要商品:矿产品、钻石、贵金属及制品、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工类产品等。
中国对南非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纺织类产品、车辆等运输设备、化工产品等。
☆在南非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银行约翰内斯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约翰内斯堡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南部非洲大区组、国华国际工程承包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酒泉钢铁公司、海信电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酒泉钢铁公司。
赞比亚
☆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一) 农业
大力提高和发展农业水平, 使其成为一个有竞争力的支柱产业, 并在粮食供应安全和增加家庭收入和国家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发挥重要作用。
(二) 采矿业
重点优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为保障支持和促进大小规模的采矿业发展, 提供有利的有竞争性的政策环境。大型采矿业在国民经济发展当中有着重要作用。小型矿业在增加就业和减少贫困方面也有很大发展潜力。鼓励和加强铜矿的高附加值发展, 提高宝石工业生产, 扩大销售市场。
(三) 基础设施建设
改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改进和加强基础设施移交整合等相关的标准化政策措施, 改善和提高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四) 旅游业
国家将引入私营经济进入旅游发展市场, 让赞比亚成为旅游胜地, 推动旅游发展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 让旅游产业为国民经济做出更大贡献。
(五) 制造加工业
政府将创造宽松环境发展制造业, 私营经济进入并将对制造业发挥更大积极作用, 政府也将提供便利条件, 鼓励私营经济在制造业的投资。力争到2030年, 出口制造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 发展具有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的、高附加值的制造业。
(六) 能源
建立可靠、稳定和环保能源供应, 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政府将发展战略石油储备和引入私营经济参与石油冶炼和原料供给, 保证充足和廉价的能源供应, 为国家经济发展,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消除贫困发挥重要作用。
(七) 住房
国家将改进相关政策法规, 提高住房基金, 推动提供长期优惠债券给地方, 加强人民住房水平, 让赞比亚绝大多数人民, 各个收入阶层的人民都能够享受住房服务。
☆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捕鱼、农产品加工。
2.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铜矿高附加值生产开发、宝石生产加工。
3.公路建设、机场设施、铁路建设、供水系统。
4.旅游景点开发、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5.制造加工。
6.石油储备、石油冶炼、原料供给、生物燃料、新能源、木炭能源技术。
7.住房。
☆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和首都卢萨卡查拉拉 (Chalala) 地区多功能经济区:信息技术行业、信息和通讯技术设备装配和制造、电子、制药、医疗设备维修、技能培训、钢铁产品生产、石油化工、运输设备、农产品和林产品加工等。
☆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根据赞比亚《投资法》规定, 外国人在赞比亚的投资均需到赞比亚投资中心申请投资许可证。在通信、银行、旅游、交通、采矿、卫生、教育、林业和航空等领域的投资, 除了在赞比亚投资中心申请许可证外, 还需要得到相关行业国家主管部委的批准。另外, 新颁布的矿山和矿产发展法 (2008年第7号) 规定: (1) 所有小型采矿权、小型宝石开采权以及探矿许可只能颁发给赞比亚人和赞比亚人拥有的公司; (2) 所有工业矿产的采矿权只能颁发给赞比亚人和赞比亚人拥有的公司。
除服务行业外, 其他行业大多数投资项目需要获得赞比亚环境委员会的批准。根据赞比亚《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法》的规定, 项目实施之前, 需要向赞比亚环境委员会提交一份环境项目摘要或环境影响报告。
☆主要进出口产品
赞比亚主要进口商品:石油、化工、机械设备、钢铁和日用品等。
赞比亚主要出口商品:铜、钴、糖、玉米、棉花、烟草、宝石、木材、水泥和纺织品等。
中国对赞比亚出口主要商品:电器设备、锅炉等设备、汽车及农用车、鞋类、钢材、飞机产品。
中国从赞比亚进口主要商品:铜及相关产品、其他基础金属、金属陶瓷、矿石矿渣、矿粉、烟草、棉花、珍珠、宝石等。
☆在赞比亚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杂项制品出口国别地图 第7篇
在赢家市场上,中国杂项制品对俄罗斯出口表现特别突出。1999-2003年,俄罗斯杂项制品进口年均增长19.93%,中国对其出口增长最快,年均增长52.76%,占其市场份额也大幅增加,2003年较1999年增加1.73个万分点。中国杂项制品对香港出口增长不快,但占香港市场份额增幅最大,2003年较1999年增加2.84个万分点。中国杂项制品对马来西亚、澳大利亚、荷兰等市场出口年均增长3 0%左右;对香港、意大利、英国、法国等市场出口年均增长也都在10%以上。
中国杂项制品在新加坡市场上逆势增长。1999-2003年,对新加坡出口年均增长12.59%,而同期新加坡杂项制品进口年均下降1.12%,2003年占新加坡市场份额较1999年增加0.66个万分点。
留学的国别选择 第8篇
政府会计作为政府信息传递系统,其改革可以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持,从而促进政府职能的深化改革。我国作为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各项制度有待完善,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会计改革,并将这项工作列入了国家发展战略规划。2014年12月26日,财政部发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表明我国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的进程。通过借鉴欧美发达资本国家先进的政府会计改革经验,分析总结国外政府会计改革经验,为我国政府会计改革提供有益的指导。
一、美国政府职能转变及其与政府会计目标
美国作为一个后起之秀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海洋法系的典型代表,在其短暂的两百多年历史中,其政治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府职能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从刚建国时期的自由主义政府(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在20世纪以前自由主义理念是北美人民所信奉的真理,政府在这个时期扮演的更多是宏观秩序维持者的角色,对经济的干预较为有限。)发展到目前的服务型政府。(美国政府职能转变与政府会计目标的变迁历程见表1)
(一)20世纪初至70年代
20世纪初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第一次全球性经济危机——大萧条危机。为了摆脱经济危机的冲击,资本主义世界出现了以凯恩斯为代表的国家干预主义理论。美国实行罗斯福新政,政府开始有计划的对经济进行大规模干预,1935年通过《社会保障法》,1946年颁布《就业法》,要求政府实施稳定社会经济的政策,保证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同时伴随着资本主义阵营与社会主义阵营对峙的加强,美国政府对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干预进一步加强,1961年通过《地区再开发法》,1965年通过《公共工程和经济开发法》与《阿巴拉契亚区域开发法》。
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干预的需要,192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预算和会计法案》,确立了预算会计制度和联邦政府的会计核算基础,强化对预算的反映、披露和监督,对预算实施严格的调节控制。这个阶段所确立的预算会计模式保障了政府会计的控制职能。1934年,美国政府会计理事会(NCMA)成立,并开始着手州和地方政府市政改革以及政府财务报告改革。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州和地方政府主要采用基金财务报告模式,通过基金和账户组对公共资金的收支信息、基金余额信息以及资产负债信息进行披露和汇总。这个阶段的政府会计目标主要体现了政府的控制取向特征,强调政府会计系统对政府财政预算资金的控制作用。
(二)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
随着20世纪70年代滞涨危机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国内民权主义运动的兴起,美国民众的民主与权力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政府监督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兴起了一场重塑政府形象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社会民众要求以企业的标准塑造政府,要求对政府公共管理行为进行绩效管理与评价。1970年美国将预算局改为预算与管理办公室,作为国会管理下的非党派机构强化预算的独立性,1974年通过《国会预算改革法案》,以保证预算的公共性与民主性。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为社会民众提供了一个评价政府社会管理效果的新视角,80年代的里根政府通过实践把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思想植入到政府的行动活动中。
为了满足社会以及政府内部之间对评价政府管理效率的政府财务信息的需求,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美国各级政府开始启动政府会计基础改革,逐步的将权责发生制引入到政府实践中。1990年联邦政府通过《首席财务执行官法案》,要求政府部门根据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告,确立了政府会计从业人员的独立地位,并进一步发挥政府会计系统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和控制功能。在地方政府会计方面,1984年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负责地方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而《州和地方政府单位审计》的颁布对地方政府财务报告的披露内容、核算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会计模式逐步向覆盖所有部门单位基金和账户组的金字塔型政府会计过渡。这时政府会计目标完成了管理取向的改革,可以为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多有关政府运营绩效方面的信息。
(三)20世纪90年代至今
随着20世纪90年代苏联的解体冷战结束以及美国民众权利意识的进一步觉醒,美国政府逐步行政重点转移到国内公共服务的提供,1993年美国国会通过《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1],进一步要求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与加强政府的责任,推进社区主义,建立理想的政府、市场、社区三足鼎立的公民社会,加强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合作,发展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提高政府部门的竞争力,建立服务型政府。“市场经济需要政府的角色重新定位,即要求政府在性质上从权力的集中代表者转变为公共服务的执行者,在职能上从维护政治统治转向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在地位上从以自我为中心到服务于社会为中心;在信念上从执行为民作主的义务转变为承担维护社会公序和代表民意的责任。”
为了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1993年美国财政部发布《预算会计指南》,进一步明确了预算会计的使用范围与方法,有力的完善了政府会计制度,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建设。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邦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FASAB)颁布一系列政府会计改革公告,其中第2号概念公告《主体与披露》建议联邦政府的整体层面报告采用完全应计制报告基础,2007年发布第5号概念公告《权责发生制基础下财务报表的组成要素和确认标准》,要求政府部分业务采取权责发生制基础进行核算。2007年12月颁布《政府公开法案》,进一步要求政府财政预算等财务信息的公开透明,以降低信息使用者获取信息的成本与效益。
在地方政府会计制度方面,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为进一步优化政府会计模式做了较大的努力。GASB将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放在首要位置,并在其概念公告第1号《财务报告的目标》中明确指出:“政府财务报告应提供有助于信息使用者评价政府受托责任的信息、帮助使用者进行经济政治决策,受托责任是最高目标,所有其他目标都来源于此。”此外GASB还致力于提供政府服务绩效报告,其中第2号公告对服务绩效报告的框架进行了有效的界定,政府提供服务的能力和努力程度可以通过绩效评价分析来实现。这个阶段的政府会计目标实现了服务型取向的改革模式,强调对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披露和报告,回应公众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信息诉求。
二、德国政府职能转变及其政府会计目标
德国作为欧洲大陆的主要大国,也是大陆法系的主要代表国家,在近现代以其独特的发展模式,在国家的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由于在政府类型、政治体制以及行政管理上,我国与德国具有诸多的相似性,通过分析德国政府职能转变对政府会计目标的影响,有利于推进我国政府会计目标的定位研究。(德国政府职能转变与政府会计目标的变迁历程见表2)
(一)1945年至20世纪60年代
二战结束后德国成立由16个联邦州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实行联邦、州、地方三级行政管理体制,各州是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拥有自己的州宪法。由于受到二战的极大破坏以及对同盟国的赔款等压力,在二战结束后的近期内,德国经济一贫如洗。战后德国政府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快速恢复与发展经济,因而在战后几十年间,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以国家干预的形式加快本国经济的恢复与发展。1949年德国通过《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2],明确规定了政府的职能与目标。为了进一步的规范政府的职责,1967年德国通过新的《预算法》,其中包括平衡物价、就与发展、经济持续增长等目标。这个时期是德国联邦共和国的社团建设和公共职能系统化初期,政府主要是履行社会经济管理职能。
为了尽快恢复本国经济,战后德国十分注重有关财政体制的法律体系建设和完善,为经济的恢复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在1949年左右先后制定了包括《基本法》、《财政预算法》、《财政平衡法》等财政法律规范,以法律形式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以及财政平衡制度。同时为了更加有效的应对实际环境的变化,权力机关对各部门的权力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以增强相关部门履行公共职能的规范性和灵活性。而1969年颁布的州与联邦政府的预算法案在于提高预算执行的灵活性与执行过程的合规性。这段时期的政府会计目标在于监督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宏观经济的平衡与稳步发展,为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20世纪70至80年代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使得德国政府部门,尤其在地方层次,有一种强烈的愿望要赶上那些在公共行政中成功运用私营部门管理方法的国家。这个时期的行政改革趋向于商业化的改革方向。
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下,德国传统的政府会计不能提供评价政府行政效率的财务信息,更无法提供评价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信息。随着国内民权运动的兴起,这些缺陷在20世纪80年代更加显现,而80年代新西兰提出和执行的新公共管理的观点对德国政府会计改革目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以下几个原因的产生进一步加快了政府会计改革的步伐:20世纪90年代中期,德国的公共债务和利息支出达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3](Maastricht Treaty)给欧洲经济金融联盟成员国规定的上限;由于将过多的财政负担转移给了后代,这种财政危机逐渐变成了政治问题;德国政府核心部分所采用的传统政府会计以现金收付制为会计基础,而政府的外围部分则采用接近商业的权责发生制,这两种不同会计基础的账户的简单合并并不能综合、真实地反映政府财政状况。随着政府外围部分重要性的日益提升,改进传统政府会计基础的必要性也越来越迫切,急需将核算重点由净货币债务转为经济资源,政府会计信息系统必须为立法者与政府人员更有效的行为提供激励机制。
(三)20世纪90年代至今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德国财政赤字进一步扩大,失业人数进一步增加,经济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凸显,德国国民要求政府改革行政效率低下问题。东西德国的统一进一步给德国带来了财政预算压力,为了支持德国东部的经济发展,联邦政府需要在财政上扩大对东部的财政预算。同时为了满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政府财政赤字不能超过国民收入的3%以及政府债务总额不能超过国民收入60%的标准,使得德国失去了财政自由权,财政赤字不能自行扩大。为化解这一矛盾,德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以增强德国企业的竞争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这次改革之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为进一步偏向市场化,社会对政府提供满意公共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政府职能过度到提供公共服务与实现政府财政平衡的目标。
1996年德国联邦政府委托咨询公司为联邦政府开发“标准成本与绩效会计系统”,以加强对政府行政效率的评价。1997年欧洲阿姆斯特丹会议通过了《稳定与增长公约》,旨在加强对欧盟各成员国财政预算的监督与经济决策的监督与协调。作为欧盟主要成员的德国,受欧洲一体化的影响,德国的财政预算政策不能由本国政府随意控制,其政府会计的主要目标是保证财政预算的平衡、安全与合规,以适应欧盟条约的经济持续规范并受欧盟总部的监视,预算目标是通过限制预算赤字小于经济活动底线的3%以及国债小于国民生产总值的60%来达到财政平衡。1998年德国建立起供各个机构与部门使用的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但至今没有建立起供整个政府使用的合并权责制政府会计。德国政府会计目标在某种程度上与企业管理会计的目标取向具有较大的相似性,主要为了满足内部管理者的需要,为政府进行社会管理以及政治统治提供可靠的财政预算息,兼顾外部使用者对政府财务信息的需求。
三、美德政府会计目标定位研究对我国的借鉴
从美国、德国的政府职能变迁与政府会计目标转换历程可以发现,尽管政府职能变迁对政府会计目标转换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但具体到影响政府会计与政府会计目标问题上,仍表现出诸多共同之处。美、德两国的政府职能变迁和政府会计目标的影响,对我国政府会计目标的定位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政府职能转变对政府会计目标提出了要求
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政府职能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政府会计作为政府履行政府职能的工具,具有适应性特点,随着政府职能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改变。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美国在1993年1月5日公布了《政府绩效与成果法案》。政府绩效评价对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整体能力、投入产出与效率、成果三个方面的内容提出了信息需求,并进一步延伸到公共资源的消耗信息、政府成本控制信息以及偿债风险水平信息。我国人事部于2004年7月30日推出的“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对绩效评价的要求也逐步转向对政府会计目标的重新定位:以提供公共受托责任和政府绩效评价信息为政府会计目标,以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作为政府会计的核算基础,为适应信息使用者的绩效评价需求。
(二)新公共管理对政府会计目标定位带来了挑战
新公共管理运动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并在全球范围内带来了重大影响。考察美国、德两国的改革实践,新公共管理运动成为了政府会计目标重新定位的重要推动力。新公共管理对政府职能及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进行了重新界定,强调政府部门的运营产出和成果,实行严格的绩效控制。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公共管理领域的改革已逐渐走向成熟,所带来的政府职能转变、政务公开程度扩大、公共服务的社会化进程加快、风险防范意识的增强。新公共管理在我国的实践和推广过程中,落脚于建设民主型、公开型、效率型政府,并进一步要求政府行为的公开性和明晰性,提供完整且充分的政府运营业绩与公共服务能力的信息。
(三)社会公众的民主诉求成为政府会计目标转换的外部压力
美、德两国政府会计目标转换的历程表明,政府部门规模的日益膨胀带来的却是政府服务质量的相应降低,直接导致了政府营运管理的低效率状态。随着公众的民主诉求与参政意识的逐渐提高,社会公众对于政府表现出了强烈不满。为了获取广大民众的理解和信任,政府希望通过政府职能的转变与政府会计目标的转换以提高公共部门管理效率,提高政府信息含量和信息相关性,增加政府信息透明度,最终实现解除公众受托责任的目标。
注释
1[1]《绩效法案》的出台要追溯到十多年前的两个独立的建议。一个建议是里根总统在1989年1月提出的。在《管理的报告》中,有一章“将来的政府”,由总统预算办公室起草,它实际上就是四年后美国《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的雏形。另一个建议来自于议会。1991年参议员威廉,罗斯首先提出了绩效管理立法的有关提案。这个提案以加州十年来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为基础。加州绩效管理的一些做法后来成为《绩效法案》的重要内容。1992年19名参议员支持罗斯的绩效法案的立法,1993年克林顿总统强烈支持出台《绩效法案》。随后,《绩效法案》在参众两院全票通过。
2[2]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Grundgesetzf(u|¨)r die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缩写:GG),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宪法,也是德国的根本大法。1949年5月23日获得通过,次日即1949年5月24日生效,标志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成立。后经过多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在2006年8月261,并于2006年9月旧生效。
反洗钱金融监管模式国别研究 第9篇
由于政治背景、历史文化、经济发展、法律传统的特点和政府部门行政管理现状的不同各国反洗钱监管模式也各有特点。目前国际上相对较有影响意义的反洗钱监管模式有四类。
(一) 政府主导为主的美国模式
在法律体系的构建上, 美国以1970年《银行保密法》、1986年《洗钱控制法》和2001年《爱国者法案》为基础建立反洗钱监管法律体系, 并以金融领域为其重点监管领域;在监管机构构建上, 美国反洗钱监管机构包括财政部、司法部、美联储、税务总署、海关总署、联邦调查局、毒品管制局和美国邮政局。其中, 反洗钱主管部门为财政部, 他依据法律授权制定一系列的反洗钱规则, 并勾勒出金融业反洗钱的大致框架。在此框架下, 由于美国的不同政府部门和职能部门各自职责和分工明确, 因此, 职权清晰配合密切的有效反洗钱监管体制就此形成。首先, 就金融层面上看, 财政部对所有金融机构的统一登记注册管理使其拥有了从源头上监控的渠道;其次, 就信息流动层面看上, 先进完善的信息网络也促使反洗钱监管有效运作。它能有效避免各个机构职能和权限上的互相重叠和相互隔阂, 使其充分发挥各自所长这就是美国特有的“蛛网”[1]式的反洗钱监管模式;在监管方式上, 美国贯彻“风险为本的方法”原则, 并将其概括为相关主体应“将最多的反洗钱合规资源投入到洗钱风险大的业务领域”[2]。
综观美国反洗钱监管的模式与方式, 不难发现其主要特点在于不同政府部门和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优势分工, 形成职权清晰、配合密切的“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体制。
(二) 行业自律为主的瑞士模式
与美国“政府主导”模式不同, 瑞士反洗钱监管体制更加强调金融机构行业自律。这种自律模式是瑞士反洗钱规范体系演变过程中自然形成的。虽然目前瑞士反洗钱规范体系由金融机构的自律规则和政府立法共同构成, 但自律规则要早于国家正式的反洗钱立法, 是其反洗钱规范体系的主要内容。瑞士反洗钱监管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以现有金融审慎监管部门尤其是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作用为主, 以专门的反洗钱监管机构监管其余机构为辅;二是以间接监管为主, 以直接监管为辅;三是在监管手段上, 以依赖外部审计公司来进行反洗钱监督检查为主, 以反洗钱专门监管机构直接检查为辅;四是违反自律协议“客户尽职调查协议”的处罚远远高于违反法规条例规定的处罚。
(三) 平衡发展为主的英国模式
英国拥有包括议会通过的《2002年犯罪收益法》、财政部制定的《2003年反洗钱条例》行政规章、英国金融监管局制定的《反洗钱规则手册》、反洗钱联合指导小组制定的《英国金融服务业反洗钱操作指南》等法律法规[3], 这些构成了英国较完整的反洗钱监管的法律体系。在监管体制的设计上,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 英国是经济自由的发源地, 一向信奉微观主体各尽“应尽勤勉”是一切制度得以构建的基石, 这使英国的反洗钱监管呈现出鲜明的特色行业自律。其次, 英国反洗钱监管体制是由多个部门组成的综合管理系统, 包括反洗钱政策及协调部门、执法部门、监管机构、情报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这种监管体制的最大特点, 就是使官方管理与民间自律、政策制定与实务操作、打击犯罪与防范风险结合起来。而其中起着最重要作用的专设机构则是国家犯罪情报局下设的经济犯罪处 (ECB) 。它除负责接受、调查、分析可以交易报告、维护金融情报数据库外, 还负担内部培训、帮助其他国家建立反洗钱体系、协助他国金融情报部门的调查工作、承担埃格蒙特集团[4]相关工作等职责。与美国“蛛网”式不同, 他只针对接收到的可以交易报告展开调查和分析, 并以他为中心形成英国“引流式”[5]的反洗钱监管模式。近些年, 英国政府还对这一模式作了进一步调整完善:首先, 成立由内政部官员主持的特别行动组, 以评判反洗钱执行主体的运作绩效, 并对整个反洗钱体系的运作和各行业部门的相互配合进行协调;其次, 出台针对提高可疑交易信息报送质量的专门规则, 以减少大量提交与洗钱无关的信息给反洗钱工作带来的不必要的工作量;再次, 将ECB划分为数据管理、联络及情报研发等三个中心, 使其各司其职;最后, 在执法机构之间建立起相互协调和相互监督机制, 以提高整体执法力度。
关于反洗钱监管方式, 英国同样遵循着“风险为本的方法”原则 (RA) , 并将其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是反洗钱制度体系必须能够充分反映与业务和客户相关联的洗钱风险;二是必须充分考虑真正的交易客户不在场时更大的洗钱及恐怖主义融资风险。目前, 英国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在以下方面已取得积极进展。一是明确反洗钱与商业风险控制之间关系, 明确两者的目的所在, 这是英国金融监管当局推行RA是首先采取的步骤。二是金融监管部门能够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进行检查和评估, 并按照不同主体的风险类别进行深度调研, 因此能够深刻地了解到金融领域存在的反洗钱薄弱环节。三是监管当局区分不同的监管对象, 实行有差别监管。英国监管机构将所存在的洗钱风险划分为高风险、中高风险、中等风险、低风险四级, 实施不同强度的监管。四是英国风险评估和检查已实现了制度化。
(四) 倡导教导、强调合作为主的澳大利亚模式
从目前看澳大利亚反洗钱体系主要包括1987年《金融交易报告法》、《2002年犯罪收益法》、《2002年反恐融资法》等[6]。澳大利亚交易分析与报告中心 (AUSTRAC) 是向司法部负责的独立的联邦政府部门, 具有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监管者和金融情报中心的双重职能, 其监管比较松散。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 他主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金融交易报告法》的方式, 向所有行业提供帮助服务, 并积极针对不同现金交易商的特点采取合适的援助措施帮助其更好地履行交易报易义务。AUSTRAC的主要监管手段包括现场教育访问、联合调研和正式合规审计等。
从总体来看, 无论是美国模式、瑞士模式、英国模式还是澳大利亚模式, 都是建立在各自的基本国情基础之上的, 与各自的金融、经济、法律、社会状况、文化乃至民众观念等相适应。
二、我国的反洗钱监管模式及方式在探索中发展
我国反洗钱还是一个较新的课题。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 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此起彼伏。这些犯罪活动往往与转移和掩饰违法犯罪所得的洗钱活动相互助长、滋生。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大尤其是随着资本管制的逐步放松, 跨国洗钱活动也日益猖狂起来, 跨国洗钱等资本的非法流出流入也将更加猖獗, 从而很有可能逐渐成为我国金融安全和金融主权的一大威胁。
20032008年, 我国主要遵循了“规则为本”[7]的方式构建金融业反洗钱的监管模式。主要是参照国际标准, 立足中国国情, 确立了中国反洗钱法律、监管组织机构的基本框架, 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反洗钱制度。在法律体制方面, 首先先后两次修订《刑法》, 并于2006年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明确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其次先后颁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四个反洗钱规章, 将反洗钱监管范围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到证券业、期货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在制度建设方面, 我国也根据真实国情特点由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成立反洗钱局, 来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反洗钱工作, 并积极建设反洗钱工作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以及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协调机制。
从我国实践情况来看, 这些法律法规制度有效地指导了反洗钱监管起步阶段我国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展开。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3351家、3378家、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其中2007年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3909家, 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96家, 保险业金融机构528家。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进行了处理, 对部分金融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 其中2007年全年被处罚金融机构共计350家, 罚款金额为2652.42万元。
然而, 从上文归纳的具有代表性国际模式的分析比较可以看出, 目前国际上最流行的反洗钱监管模式是以“风险为本”的模式。我国也在反洗钱监管模式初步建成后, 进行了探索性的转变, 提出了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密切协作、高效务实”的反洗钱机制[8]。推行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方法, 注重新形势下监管新标准, 以兼顾针对性、有效性和均衡性为制定实施原则, 在实践中努力探索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有效的反洗钱模式。
从实践上看, 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执行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 调整反洗钱监管政策, 确定了以风险为本、客户为中心、以流程控制为手段的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基本思路对3364家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 并对其中282家违反反洗钱规定的金融机构处以罚款, 罚款总额达2703.6亿。
三、国际反洗钱监管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 继续推广风险为本原则
国际实践证明, 风险为本原则无论是金融机构对其客户、产品的反洗钱监管, 还是反洗钱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的监管都是比较有效的, 我国应继续坚持推广这一原则。当然由于我国正处于推广的起步阶段, 法律环境和公众意识等方面较发达国家与地区有较大的不同, 因此推广“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仍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二) 转变监管思路, 强化非现场监管
从上文所引的数据可以看出, 自2003年人民银行开始履行反洗钱监管职责以来, 主要采用了现场监管的方式, 这样做的好处是迅速将反洗钱工作推广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极大地促进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但应一方面, 片面强调现场监管和处罚的方式也导致部分银行过于片面化、表面化进行反洗钱工作, 致使反洗钱监管效率低下。我们应充分注意到检查只是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职责的一部分, 协调和督促工作同样重要, 人民银行应是进一步强化关于督促金融机构建立适合其组织体系的反洗钱工作机制的职责。
(三)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核心和主力, 没有金融机构的主动参与和支持, 反洗钱工作无法取得实效。因此, 应积极构建金融机构反洗钱自我评估框架, 鼓励金融机构发现不足并及时纠正,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 积极推进反洗钱国际合作
随着资本管制的逐渐放松, 跨国洗钱活动还将日益猖獗。在国内反洗钱体系尚待转变完善的条件下, 对境内的洗钱活动未必能够实现十分有效的预防和围堵, 这就要求必须有一个比较有效的境外追截机制, 使黑钱即便能够成功洗出国境, 也仍逃不出法律的制裁。
[1]如果将反洗钱信息比做一条条的蛛丝, 则居于蛛网中心的Fin-CEN (金融交易数据库) 便是编织整个蛛网的蜘蛛;Fin CEN的运作使得反洗钱信息得以形成一个互为补充、交叉配合的系统网络。
[2]“风险为本的方法”原则, 即反洗钱规制范围内的义务主体应当科学准确地评估本行业、本单位、本部门面临的洗钱风险, 有轻重、有主次地履行反洗钱合规职责, 以有效监控和防范潜在的洗钱行为。
[3]反洗钱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三级立法并存, 体系完整。第一级立法是国会通过的反洗钱法律, 对反洗钱的基本制度和原则作出规定;第二级立法是政府制定的反洗钱法规。它们以法律为基础, 或细化法律中的有关规定, 或将相关原则具体化为某一或某些领域适用的具体制度;第三级立法是行业性监管部门或行业性组织制定的行业性反洗钱规范。
[4]埃格蒙特组织 (The Egmont Group) 是1995年由一些金融情报机构发起并组建的, 是各国金融情报机构之间的非政府性国际组织。
[5]英国反洗钱监管的这一独特的引流式结构设置是与其基于真实怀疑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欧洲模式) 密切相关的。欧洲模式把交易是否可疑的判断权下放给了各行业的具体从业人员, 让他们, 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相关的行规及反洗钱法手册等进行独立判断, 并及时向ECB报告, ECB只针对接收到的可疑交易报告展开调查和分析, 因此是英国反洗钱监管分散结构体系中的“引流”。
[7]这是反洗钱处于起步阶段国家比较通行的监管模式。该方式通过建立规则, 制定各项反洗钱规范性条文, 以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要求金融机构一一遵照执行, 并通过现场检查等强制性措施督促指导金融机构严格遵守反洗钱法规。
参考文献
[1]屈文洲, 许文彬.反洗钱监管:模式比较启示.国际金融研究, 2007 (1) :72-79.
[2]边维刚.金融业反洗钱监管有效性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0:75-76.
[3]童文俊.金融业反洗钱监管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管理观察, 2009 (2) :39-43.
[4]国家外汇管理局赴英国、瑞典反洗钱考察团.英国、瑞典:反洗钱博弈.中国外汇, 2006 (3) :32-34.
[5]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 (摘要) .
[6]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反洗钱战略.
留学的国别选择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