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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范文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律师事务范文(精选12篇)

律师事务 第1篇

1 企业文化与律师事务所文化

企业文化通俗地讲它是指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 它原生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又支撑着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企业文化对企业的导航引领作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知, 同时企业文化管理也渗透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也就是说企业文化既像旗帜一样, 统领企业的方向和战略;又像地基一样, 支撑企业的所有经营管理内容。同样, 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在某种程度上与企业的文化具有相同功能与作用。

律师事务所文化是指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当中, 得到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的认同并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或者服务准则, 这种准则不仅贯穿于律师的服务全过程, 而且贯穿于律师事务所成长、发展的全过程。因此, 律师事务所文化对于律师事务所的可持续化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具有深远的意义。

律师事务所文化的核心应该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人”, 既包括人格化的法律人、律师所及利益相关者, 也包括律师所的合伙人、执业律师、客户、同业竞争者、合作者。就律师所内部而言, 只有充分重视执业律师及其他相关员工, 精心培育, 全面开发, 合理使用, 有效激励, 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这里应该体现四层含义:尊重人的生命;尊重人格尊严;注重开发执业律师的个人价值, 营造文化氛围、文化导向。

2 律师事务所文化目标的定位

现今, 我国的律师事务所尤其是中、小城市的律师事务所普遍存在着规模小、管理松散、着重强调的是个人利益和个人英雄主义, 忽视律师所的整体利益和团队合作精神, 其最终结果是律师服务水平得不到提高、无法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 缺乏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律师事务所只有在确立了自己的律师所文化目标后才能更好的凝聚每个律师的力量形成合力, 律师事务所才会有更强的竞争力, 也才能更好地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由于每个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人员结构各不相同, 因此律师事务所在定位自身的文化目标时, 应该充分考虑自身律师所的特点, 或者律师所文化目标的定位应该充分体现律师所的长远规划。例如, 可以将“脚踏实地、精益求精”确立为自己的律师所文化目标;也可以将“一切为了当事人的利益”确立为自己的律师所文化目标;还可以将“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确立为自己的律师所文化目标。总之, 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自身情况来确立自己的律师所文化目标。

律师所在确立自己的律师所文化目标时, 在确立总的律师所文化目标的同时也可以确立几个分目标, 分目标应该是服从于律师所文化总目标的。例如, 在确立“全心全意服务于当事人”这个总的律师所文化目标的同时, 把管理方面的律师所文化目标确定为“一切从严”、把人力资金方面的律师所文化目标确定为“良好的法学教育背景, 善于沟通”、把办案方面的律师所文化目标确定为“高度复杂、认真细致”等等。

另外, 律师所文化目标确立后, 除特殊情况外, 应尽量不对文化目标进行修改, 保持律师所文化目标的持续性与稳定性。当然, 随着律师所的发展与壮大或者为了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如确属必要时也可以对原有律师所文化目标进行修改或者完全替换。此外, 由于律师所文化的确定是毕竟是一个抽象、无形的东西, 因此律师所文化的实现除依靠律师所制度规范外, 还要不断地教育、引导, 以求得大家的理解和认同, 最终变为律师所全体成员自觉的行为。

律师事务所文化管理与制度管理是相辅相成的, 不能相互替代, 因为人的思想意识、观念行为准则都会有差异的, 但文化管理是高境界, 制度再周全严密, 也有达不到的地方。制度要求大家的一致性, 文化具有引导性。制度具有止动性, 文化具有牵引力。制度管理强调理性化、科学化标准和规范, 文化管理强调非理性化, 重视内在精神价值的开发和各种非正式规则的作用。

3 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首先, 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对稳定律师所具有重要意义。目前, 我国的律师事务所尤其是中、小城市的律师事务所人员流动比较大, 经常是分分合合, 大多律师所实行的都是“超市柜台租赁式”管理模式, 每个律师几乎都是单打独斗, 无法形成合力。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律师所缺乏自己的律师所文化。正如企业文化可以团结一个企业使企业形成一个合力一样, 律师事务所文化也可以将本所的律师聚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强大的向心力。律师事务所在创造出自己的律师所文化后, 可以使每位律师在共同的准则下提供法律服务, 让每位律师在这个律师所文化氛围中沟通、交流和鼓励, 达到树立团队精神的目标。这样不仅有利于保持律师所的持续、稳定的发展, 而且也可以使律师所在与其他律师所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其次, 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可以使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利益最大化。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可以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 使律师能够更加自觉地为当事人及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这样不仅当事人可以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也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而且律师的特长和潜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 律师自身的自我价值也得到实现。

再次, 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可以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建设。品牌作为无形资产是连接客户与律师事务所的媒介, 一个好的律师所品牌能为律师所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律师所的品牌恰恰就是一个律师事务所文化的外在表现, 打造律师所的品牌要建立在律师事务所文化的基础之上。建立一个品牌律师事务所光靠律师个人的奋斗是远远不够的, 必须是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在共同的文化目标下, 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协同行动, 进而打造良好的律师所品牌, 使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不断得到提高, 最终真正地走上持续、稳定的发展道路。

4 结论

律师事务 第2篇

4月16日北京时间10点,喀什地区2011年度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在喀什市其尼瓦克宾馆正式拉开帷幕,全区一百多位律师参加了培训。喀什地区司法局纪检组长陈敏书记、喀什地区律师协会会长艾尼、副会长胡志翔律师等出席并作了主题发言。

培训开始前,喀什地区司法局对获得2010年度“先进律师事务所”及“优秀律师”的三家律师事务所和9位律师进行了表彰。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及胡志翔律师分获“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两项荣誉称号。胡志翔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领取了荣誉牌匾。

面对这份来之不易的荣誉,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纷纷表示,一定要恪守律师道德和执业纪律,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全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将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建所时树立的宗旨继续发扬光大,努力把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打造成为喀什地区律师界的第一品牌。

我所主任、喀什律师协会副会长胡志翔出席2011年度律师培训,并作了重要发言。主席台右一为胡志翔。

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评为2010年度“先进律师事务所”,图为我所主任胡志翔接受颁奖

律师事务 第3篇

读者:覃先生

答:读者您好!现就您提出的律师参加社会保险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律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一)对于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在职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政发〔2006〕54号)等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城镇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依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对于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在编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尚未出台有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规定。

二、关于律师参加工伤保险问题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律师事务所为用人单位,为其律师和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根据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包括律师在内的律师事务所全体工作人员,应由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律师及其他职工个人不需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工伤保险涉及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参加工伤保险时的登记、缴费,还是出现工伤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方面,都需要用人单位承担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作为用人单位的律师事务所与作为职工的律师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符合《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承担权利和义务的责任主体。

三、关于律师参加医疗、生育保险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如作为用人单位的律师事务所与作为职工的律师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

四、关于律师参加失业保险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规定,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

山西令德律师事务所 第4篇

本所拥有一支学历高、业务精、阵容整齐的专业律师队伍’H細有律师, 律师助舰行雌助人员20余名, 既有业绩卓著、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 又有理论深厚、术有专攻的中青年律师。同时还拥有多名具有诉讼业务专长的资深律师, 可以为客户提供{驗:的诉讼、仲裁麵艮务。

自成立以来, 曾为百余家大中型国有、集体及民营企业提供过优质的法律服务,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银行债权的催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处置;国有独资公司、股份制公司的重组、破产、清算;外商投资公司的组建和清算;重大项目的投资融资;煤炭资源的整合;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法人组建及项目实施;房地产开发及交易;公司法人治理制度设计和策划;知识产权保护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等。

在长期的法律服务中, 令德律娜成了“忠诚、审慎、效率、勤勉”的服务理念, 以精深的法律知识、娴熟的业务技能、高度的敬业精神, 扎实的工作作风, 为众多国内外知名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商企业等高端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赞誉。

联系人:张爱江 丁双明

地址:太原市长治路280号科仪大厦C座401室

联系电话:0351—7023007

13834203006

律师事务所律师岗位职责 第5篇

2.严格遵守《律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制定的有关规定,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办案程序。

3.坚持收结案登记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原则,保证办案质量。

4.积极开拓律师新业务、新项目,探索提供法律服务的新途径,做好诉讼、仲裁、非诉讼代理、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代书等律师业务。

5.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本所的工作监督及行为规范检查。

6.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培养高尚情操,提供高素质的法律服务。

7.不得私自向当事人支取任何费用,不得非法代有关机关或人员向当事人支取费用。

8.努力完成法律援助任务。

9.协助本所主任总结律师工作经验。

我国律师事务所公司制发展之研究 第6篇

关键词:公司制律师事务所;治理结构;管理模式

一、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概念及发展

在我国律师行业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及分配制度也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从单纯的合伙所演变为今天的合伙制所、合作制所、公司制所及联合律师事务制所等等百花齐放的局面。这篇文章仅就其中的一个类型即饱受争议的“公司制所”进行分析和研究,以求获取其存在意义和价值。

所谓公司制律所,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和定义,可以简单理解为参照公司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的律所。简单来说,在公司制的运营模式下,律所就类似于“公司”,合伙人就类似于“股东”,律师类似于“员工”,合伙人每年按照其出资份额分配利润,员工按照绩效进行考核等等。

我国自1978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律师事务所如雨后春笋般建立、发展,到2013年底已近两万家。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模式和管理制度也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一些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从自身的发展入手,结合国外发展经验,在探索公司制律师事务所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下面以几家为例,介绍一下他们在公司制发展方向取得的成绩。

金杜作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规模较大,影响力举足轻重的律师事务所。它所主要从事的业务领域在业界有着高、大、上的形象,其管理模式也常被人津津乐道。

“金杜律师事务所在成立伊始就遵循行业发展的本质特点,借鉴国际律师事务所的体制和管理机制,采取公司制和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实行一种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对北京总部和各分所的业务、人员、行政、财务、资源共享等各个方面实行统一化管理。所有人员由事务所统一调用,所有收入由事务所统一支配,所有重大事项由事务所统一决策。在金杜,合伙人大会为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委员会为事务所的日常决策和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下设7个专业委员会,包括:合伙人发展和考评委员会、财务委员会、业务工作委员会、风险控制和防止利益冲突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国际事务委员会和公益委员会。”[1]

作为一家在国内律师事务所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金杜公司制有几个特点:第一是实现了人、才、物的统一化管理;第二是成立了合伙人大会和管理委员会,实现了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这是很重要的一个部分;第三是下设七个专业委员会进行专业化管理。可以说金杜具有国际化的视野,认识到公司制是大型律师事务所转型、跨越发展的必由之路,并初步实现了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是我国律所公司制发展的标杆和榜样。

虹桥正瀚由上海正瀚律师事务所(2001年成立)和上海虹桥律师事务所(1994年成立)于2005年合并而成。目前共有员工104名,执业律师43名(其中高级合伙人12名)。总部在上海,广州设有分所,重庆分所也即将开业。虹桥正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端法律服务。其极富特色的重大商事诉讼服务在客户中赢得了极高的口碑。虹桥正瀚的金融非诉讼服务等也领先业界。虹桥正瀚是最新一届“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第一届、第二届(最新一届)“上海十佳律师事务所”。”[2]

虹桥正瀚作为一家中型律师事务所,其公司制发展是很成功的,也公司制发展也有其自身的特点:第一是“合伙人考核制度”,这个制度的核心是不以合伙人的创收为目标,而是侧重于对所里的管理及发展所作的贡献;第二是不鼓励个人律师的自我营销及开发义务,而是采用稳步晋升的模式,重点关注其业务能力和所里贡献的提升。

金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代表了我国当前律师事务所公司制发展的鲜明特点,即依托稳定的客户资源,重点采用公司制的管理模式,试图做到人、财、物的最有效组合。

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其本身具有相当的优越性,其有利于引入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降低律师执业风险;有利于与国内外同行竞争;有利于律所管理的科学化;有利于律所吸引外部投资。

充分、全面地将公司自由人格特质及科学治理结构引入律师事务所管理、发展,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律师个体的逐利积极性,同时可以尽其所能的规避各种人治及法律的风险,是律师事务所大型化趋势下的必由之路,是当今我国律师事务所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当然,也不乏一些反面的例子。一些原本发展不错的律师事务所没有结合自身的特点,无视律师个人的成长和能动性,草率、冒进的推行公司制改革,甚至借着律所公司制的名头,实质引入一些早已过时的行政化领导机制,不但使自身发展走入瓶颈,也使得本单位的年青律师沦为靠所吃饭、无所事事的羔羊。在这个律师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当无助的羔羊面对如饥似渴、勇敢执着的同行的时候,其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

二、国外发达国家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发展

作为英美法系国家的母国,目前英国律师事务所的主要组织形式还是有限责任制的公司制律所。公司制律师事务所是由两个以上投资主体或执业律师组成的法人制律师事务所,它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其主要特征是:①具有法人资格,主任是法定代表人;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名称具有多样性;④是营利性组织;⑤具有一定的公益性;⑥经营范围具有特殊性;⑦其权力机构是股东会。具体的,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其管理体制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业务委员会等几部分构成,因而具备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特征。

美国健全的法律制度、完善的法制体系被世人广泛称赞。早期美国律师的执业形式都是单独执业,类似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个体户。十九世纪后期,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发展促进了律师的组合,一些大城市开始出现由数名甚至数十名律师共同开办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合伙模式通过法律条文或依据执业规则,被写入许多州的法律(法令或规则)。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普通合伙一直是律师开业的基本组织形式。七十年代后期,律师执业的组织形式在西方,尤其是在美国有了突破性的发展。美国许多州为促进专业律师公司的发展,又推出了一种适用于比较大型的专业律师公司的有限责任合伙形式,就是传统合伙与公司各自优点的结合,其意义在于合理限制专业人士法律责任。现今,美国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7类:个人开业、普通合伙、普通公司、专业公司、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而普通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在美国属于非公司型企业。从个人执业到有限责任合伙,无疑是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律师事务所向公司制的演进是个必然的趋势。

三、我国公司制律所发展面临的障碍

1.制度缺陷

众所周知,比起西方两千余年的法治积淀,我国律师管理制度的建立只是近几十年的事情。所以,在体制和认识上存在缺陷是无法逃避的事情。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律师事务所公司制缺乏有效、明确的制度保障和立法支持。

律师事务所在立法者眼中本质上和其他的合伙组织并无不同,所以无限责任、规模中小、管理松散也是他们认为理所应当的。纵观西方发达国家,早已对律师行业与公司制度相融合的思想有了正确认识,而我国这种视律师行业为个体组织的过时思维依然痼疾不改,它严重阻碍了当今律师制度的发展,应该引起相关领导和立法者的重视。

2.思想局限

很多试图律师事务所公司制的领导人陷入这样一个误区,那就是只注重律师事务所借鉴公司的管理机制及考核措施,而忽略了公司的独立人格以及逐利本质,在律师事务所的治理结构上更没有体现出公司制的身影。他们只把律师当成被动而机械的员工来看,律师只需要完成他们的指令,做顺服而温顺的下级。而不能深刻认识到律师可以成为公司股东这样一个利益共同体的应有规律。这种思维局限下,律师个人的职业尊荣和自由灵魂无法得到彰显,并严重束缚了思维突破和执业晋级,最后只能沦为没有独立执业人格的理论奴隶。

同时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公司律师事务所只是漫长的律师事务所发展长河中的一个璀璨的明珠,它虽然无比耀眼,但并不能覆盖所有的光芒。换句话说,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只是律师事务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不是终点,也不适合所有的律师事务所。以国内为例,对于我国这种律师事务所制度及公司制度建立时间都不久的国家,我们不能苛求所有的管理人员都对其有正确而深入的认识。同时,国内正反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发展的例子也告诉我们,只有那种发展到一定阶段,对自己专业领域定位准确,同时又拥有雄厚资金和客户资源的律师事务所才更适合采取公司制。

四、展望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相信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法律制度日趋成熟的今日中国会有更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王正.深度解秘公司化律所管理模式.《中国律师》,2015年5月.

山西令德律师事务所 第7篇

山西令德律师事务所Shanxi Lingde Law Office山西令德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 是山西省司法厅批准组建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是高层次、综合性的三星级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领域包括:金融证券、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公司改制、项目融资、资产重组、产权交易、公司购并、破产与清算、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国际贸易与外商投资、民事经济诉讼等法律业务。本所拥有一支学历高、业务精、阵容整齐的专业律师队伍, 目律师、律师助纖行政辅助人员20余名, 既有业绩卓著、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 又有理论深厚、术有专攻的中青年I聿]^同时还拥有多名具有诉讼业务专长的资深律师, 可以为客户提供《的诉讼、仲裁代棚艮务。自成立以来, 曾为百余家大中型国有、集体及民营企业提供过优质的法律服务,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银行债权的催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处置;_有独资公司、股份制公司的重组、破产、清算;外商投资公司的组建和清算;重大项目的投资融资;煤炭资源的整合;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法人组建及项目实施;房地产开发及交易;公司法人治理制度设计和策划;知识产权保护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等。在长期的法律服务屮, 令德律膨成了“忠诚、审慎、效率、勤勉”的服务理念’以精深的法律知识、娴熟的业务技能、高度的敬业精神、扎实的工作作风, 为众多国内夕_名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商企业等卨端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赞誉。联系人:张爱江了双明联系电话:0351—7023007地址:太原市长治路280号13834203006科仪大慶C座401室13994241799玲*三矍纽律拥蓽务所山西令德律师事务所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II企4班产管理人.太原市中级大&法孩〒二00七年及·月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代受理点山西令德律师事务所太原市中i U践辟产管理入太原市中级入民法院二00七年八月9 CICENEXPO2007中国 (太原) 国际煤炭与鼈S新产业《览会律师团成员单位货太原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话动先进集体太原市司法局二00八年二月

山西令德律师事务所 第8篇

r, 山西令德律师事务所Shanxi Lingde Law Office山西令德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 是山西省司法厅批准组建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是高层次、综合性的三星级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领域包括:金融证券、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公司改制、项目融资、资产重组、产权交易、公司购并、破产与清算、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国际贸易与外商投资、民事经济诉讼等法律业务。本所拥有一支学历高、业务精、阵容整齐的专业律师队伍, 目脑有律师, 律师助職行棚助人员20余名, 既有业绩卓著、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 又有理论深厚、术有专攻的中青年律师。同时还拥有多名贿诉讼业转长的资深律师.可以为客户提供^的诉讼、仲裁代幽艮务。自成立以来, 曾为百余家大中型国有、集体及民营企业提供过优质的法律服务,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银行债权的催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处置;国有独资公司、股份制公司的重组、破产、清算;外商投资公司的组建和清算;重大项目的投资融资;煤炭资源的整合;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法人组建及项目实施;房地产开发及交易;公司法人治理制度设计和策划;知识产权保护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等。在长期的法律服务中, 令德律W成了“忠诚、审慎、效率、勤勉”的服务理念, 以精深的法律知识、拥熟的业务技能、高度的敬业精神、扎实的工作作风, 为众多国内外知名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工商iblk等高端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赞誉。联系人:张爱江丁双明联系电话:0351—7023007地址:太原市长治路280号13834203006科仪大厦C座401室13994241799冷•本=疆级律_事费所..«>o六*r:卜w山西令德律师事务所太原市中级欠民法院m二00七年八月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代受理点山西令德律师事务所太頂市中ms賊狄产管理人太原市中级入民法烷二00七年八月2007中a (太摩) •际爆*与艋瀛w产处爾进会律•师团成员单位«A»*太原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ir活动先进集体太原布司法局二00八年二S

云南西翥律师事务所 第9篇

本所的宗旨是:打造西南地区品牌所, 为客户及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法律服务。所涉及业务除民事、经济、刑事、行政等传统诉讼业务外, 还办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投资、东南亚法律事务等非诉讼领域的法律事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本所成立了“三农”服务项目部, 专门致力于为“三农”, 乡 (镇) 、村 (社区) 、组提供法律咨询, 各种法律事务代理,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 发律师函。新型城镇化、迁村并点, 城中村改造, 土地承包、林业产权流转等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

云南西翥律师事务所 第10篇

本所的宗旨是:打造西南地区品牌所, 为客户及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法律服务。所涉及业务除民事、经济、刑事、行政等传统诉讼业务外, 还办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投资、东南亚法律事务等非诉讼领域的法律事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本所成立了“三农”服务项目部, 专门致力于为“三农”, 乡 (镇) 、村 (社区) 、组提供法律咨询, 各种法律事务代理,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 发律师函。新型城镇化、迁村并点, 城中村改造, 土地承包、林业产权流转等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

浅谈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发展 第11篇

关键词: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管理

从当前来看,我国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不管是经营规模,还是管理机制上都还无法满足我国不断扩大的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这不利于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与发展。因此,研究和探索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的改革对策是当务之急。

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劳动关系主体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的法律基础条件是《合伙协议》,律所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所规定的,同时兼具投资人与从业律师,雇主与劳动者的双重身份。一方面,合伙制律事务所的合伙人符合《合伙企业法》所规定的投资人范畴,也就是对律所的财产以及收入盈余享有所有权与分配权,而且同时还必须承担律所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这与《公司法》所规定的投资人稍有差别。另一方面,根据相关律法规定,律所合伙人要成为该律所的法定投资人和雇主,就必须在该所执业,因此这又与《劳动合同法》所界定的劳动者范畴相同,属于特殊劳动者。

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发展

1.“人合”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立足之本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从本质上来讲是合伙人的自愿组合。律师普遍认同在自愿组合的基础上采取合伙制的形式建立律师事务所并经营发展。自愿组合的核心是合伙人之间要互相信任,这样才能保证事务所正常发展,从而才能发挥出合伙制强大的力量与作用。根据以往的经验可知,大多数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伙伴间一旦存在“人合”问题,这一问题解决不好将直接导致律师所难以发展甚至最后解散。所以,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想要良好的持续运营发展必须要处理好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和解决好合伙人之间出现的问题。

相同的思想观念,相同的理想追求,想同的创业理念,这些不是单凭喊口号就能完成,必须要依靠科学完善的运营机制来保证与实现。只有做到理念与机制一一对应,才能把理念转换到实际应用中。笔者认为合伙制的组织形式也存在利弊,好的是它可以让律师合伙人自主选择想要的机制,但是创建一个符合因地制宜的管理机制,需要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必须要在实际运营中不断的去试验一总结一完善。所以,优秀的管理机制必须是合作伙伴们相同意志的结晶,不源于单个人的主观意志。优秀的管理机制不倡导律师个人一意孤行,注重律师事务所的团体合作精神,强调充分释放团队整体的能量,以便事务所能够不断突破原有的计划与目标,这就是“人合”的精髓所在。

2.完善分配关系,是事务所发展壮大的前提

目前很多合伙所在费用分配上基本采取这两种方法:一是费用先按照合伙人各自的业务额比例分配,结余的再平均分配,二是合伙人各自管理财务,各自承担收益风险。这些合伙人对事务所的未来发展缺乏“名所”理念,呈“搭火式”演变,使得律师事务所发展步履维艰,难以发挥整体功能。利益分配关系处置简易是该种状况出现的诱因。追求物质利益是分配关系的最明显的体现。追求利益无可厚非,但我们既不运用过分凸显整体利益的“平调”形式,又要摒弃无联系、独自承担收益风险的“单干”形式。搭好桥梁,才是合伙人所谓的“合”。桥梁归于两点:一是精神上拥有共同的理念与志趣,二是物质上收益分配要体现互利共赢。所以,合作者在进行利益分配时应先统筹利润,接下来再去思考收益总数、资历知深度和社会赞同度等等和整个团队有关联的成分,寻找并建立一个中间点,这样以后再进行利益分配。对于中间点的判断与断定,很难有一个清晰的规则,因为律所不同,合作伙伴不同,中间点也会不同,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正确解决好合伙律师和聘用律师二者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把事务所的人才资源优化整合

千万不要认为合伙律师就是老板,外聘律师就是员工。每一名律师都具备着专业的职业知识与技能。只是合伙律师的执业期限相对于聘用律师来说时间长了5年,除此之外,二者并无其他差异。作为合伙律师必须要意识到,聘用律师不会对自己造成竞争,反而是在帮助自己去开拓更大的市场空间,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才能够和聘用律师树立公平对等和睦的相处模式。合伙人必须要重视聘用律师所关心的三方面要素:一收入要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二在工作上要获得尊重,三有发展的平台与机会。其中最关键的是第三要素。所以,合伙律师事务所想要发展壮大,成为业界的有名律所,一定要对合伙人资格严格把关,优胜略汰。只有满足既定条件的律师,方可成为合伙者,但是如果行为出错,那么合伙资格也会被取消掉。这样的制度规定,不会造成事务所唯创办者独尊,能够把精英全部集中在事务所的骨干层。这样一来,事务所必然会有很好的发展趋势,“名所”的愿望也指日可待。“名所”最好的状况就是所里律师优胜略汰,在强大凝聚力的影响下,朝着共同的目标奋斗。

三、结束语

云南西翥律师事务所 第12篇

本所的宗旨是:打造西南地区品牌所,为客户及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法律服务。所涉及业务除民事、经济、刑事、行政等传统诉讼业务外,还办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投资、东南亚法律事务等非诉讼领域的法律事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所成立了“三农”服务项目部,专门致力于为“三农”,乡(镇)、村(社区)、组提供法律咨询,各种法律事务代理,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发律师函。新型城镇化、迁村并点,城中村改造,土地承包、林业产权流转等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0871—63150385、13908860281(王子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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