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洁
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洁(精选7篇)
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洁 第1篇
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政纪处分
规定
[ 2009-03-04 ]
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
自律“七项要求”政纪处分规定
(监察部第17号令)
第一条为了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惩处违反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中由行政机关或者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以委任、派遣、提名、聘任等形式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二)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三)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四)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
(五)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七)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第四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者关联交易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本人经营或者为特定关系人经营与其所任职企业相同或者有竞争关系业务的;
(二)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属于本企业商业机会的;
(三)利用本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资质、品牌或者商业信誉,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
(四)与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经营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的;
(五)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或者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的;
(六)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或者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的;
(七)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经营的企业拆借资金、提供担保或者转嫁风险的;
(八)不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的。
第五条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提供服务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
(三)向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四)向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管理的单位提供本企业的商业机会或者商业秘密的;
(五)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管理的单位拆借资金、提供担保或者承担风险的;
(六)通过虚假招标、串通招标或者控制中标结果等方式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中标的。
授意、指使下属单位、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者人员从事前款所列行为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条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非法处置国有资产权益的;
(二)隐匿、截留、转移国有资产的;
(三)违反规定以经济补偿金、企业年金、商业保险等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
(四)为谋求业绩,编造或者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
(五)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第七条擅自以企业资产提供担保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擅自将企业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委托他人管理投资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条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条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十一条违反规定自行决定本级领导人员薪酬或者滥发补贴和奖金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违反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本规定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洁 第2篇
一、教育为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市局按照上级要求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以我局干部为重点、以法纪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增强干部队伍免疫力为目的,筑牢拒腐防变的能力,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首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干部职工的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创新观念、发展观念、服务观念和责任观念,忠于税法,做到依法行政和依法征税。其次坚持每月党风廉政学习不少于一次,学习内容以《党风党纪》、《党风廉政教育参考资料》为主,把市局廉政教育学习经常性、制度化。并要求市局全体干部熟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自觉做到“两个务必”,耐住寂寞、抵住诱惑、抗住腐蚀。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教育干部遵守国家法律和《税收征管法》,要求干部职工在执行政策中正确使用文明用语,做到礼貌待容、优质服务;不吃、拿、卡、要、对纳税人诚实、不刁难、不损公肥私,不利用职权谋私利。通过市局全体同志的努力,廉政教育学习得到了加强,使市局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大大提高了。
二、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干部从政行为,建立高效纯洁的地税队伍
市局按照“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要求,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首先,把提高干部税收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重点,做到学用结合,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结合我局今年实行的能级管理,把学习培训与个人切实利益挂起钩来,增强干部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其次,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同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针对本单位人员素质、税收征管、日常检查方面存在的容易发生腐败现象和行业不良风气的薄弱环节,同本单位的业务和职能范围相适应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即“执法过错追究办法”以及自治区“六条禁令”,违反上述规定,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四是市局在用人问题上严格把关,注重起用业务精、政治素质好、作风纪律严、能严格把握自己的人员,放在重点的税收征收管理的岗位上,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另外,市局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干部执法意识和执法行为,确保了税收政策和法规的正确执法,对税收业务范围内同纳税人接触的税务人员,做到事前防范警醒、事中跟踪管理、事后监督检查,切实防止把税务管理、检查、处罚权当成商品,搞特权化、私有化。杜绝了不正之风发生。
三是实施警示教育,强化廉政建设
市局领导与股所第一责任人签行了200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落实上做到“五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要求到位、措施办法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市局抓住“肖占武税案”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干部职工行为准则,用严格制度来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廉政行为,并结合保先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了廉政自查自纠,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以纳税人满意为目标,大力加强作风建设
为纳税人服务是地税系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党的宗旨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构建新型征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深入开展为纳税人服务活动,大力加强基层作风建设。首先,树立依法行政的服务观念,营造税收大服务环境。按照“公、快、省、高、廉”的要求,以“一切为了纳税人、一切方便纳税人、一切服务纳税人”
为工作出发点,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开展好税收服务工作。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把为纳税人服务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办税服务厅认真落实了具有锡市地税特色的系列窗口即时服务活动,“一二三四五六”系列服务模式,即:一窗式办税;两项服务措施(导税员服务、异常纳税提醒服务);三项服务制度(承诺服务制、首问责任制、重点纳税人绿色通道制度);四项服务规范(着装上岗、挂牌服务、持证执法、仪表规范);五项服务设施(意见箱、举报电话、公告栏、饮水机、咨询热线);六个一服务行为
(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水润喉、一语答疑解难、一声再见致意)。实行了“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领导征期带班制等,开展了限时办税服务、延时办税服务,办税窗口开展了纳税人即时评价服务质量,随时提高服务水平活动,在全面实行了“一窗式”服务的基础上,又在征收一线和办税窗口开展了岗位练兵和人员换岗活动,以及各项争先创优活动,开展了导税员服务、异常纳税提醒服务等,实行了一系列人性化服务,全局上下形成了文明办税、依法征管、纪律严明、令行禁止、行为规范、创新进取的良好税风,真正做到了“执法中服务、服务中执法、管理另服务、服务中管理”。
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得到深化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十一年来,市局始终注重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试行)》。
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市局纪检监察部门结合重大节假日,加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正反典型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组织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行免职,再依据规定严肃处理,并选择典型予以曝光。
2、深入治理“跑官要官”问题,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市局严肃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跑官要官”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配合人事部门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推荐、提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考察考核、评论决定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保障党员和群众对干部提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深入治理领导干部队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问题。市局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和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领导干部职务和分管工作发生变动后,及时提醒其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对群众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进行重点核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纠正和查处,并选择典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4、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市局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提倡和正确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观念,坚决摒弃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把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的婚丧嫁娶等事宜作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对借机敛财的领导严肃查处。
5、深入治理党员和干部参加赌博问题。市局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和公安机关抓好禁赌工作,加强对《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赌博或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干扰阻挠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违纪违法典型,要予以曝光。
市局已采集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从严要求、强化教育、注重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提升法制意识共建廉洁党风 第3篇
近日, 于洪区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省局关于学习贯彻《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视频培训。《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专门规章, 对于进一步完善税收违法违纪处分制度, 维护税收工作秩序意义重大。该局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具体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 深刻领会内涵。各支部根据自身特点和人员素质, 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 认真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使干部职工更加深刻地领会《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内容和主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氛围。该局自行印制《党风廉政手册》, 详细收录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全部内容, 并且做到每名干部人手一本, 在全局形成了积极学习贯彻规定的良好氛围。三是狠抓贯彻落实, 树立廉洁意识。加大贯彻执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力度, 组织干部职工对照《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15类37种违法违纪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做到全体干部能够准确理解、正确执行, 防患于未然。
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洁 第4篇
关键词:党风建设;教育学习;监督管理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了党的建设“五位一体”布局,“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紧紧围绕当前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长期、有效地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一、加强党风建设的重要性
党风建设,是指端正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树立与党的性质和宗旨相适应的良好风尚的工作作风。党的作风关系到党的性质,影响着社会风气,决定着党的
命运。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和国家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考验。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党要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就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样,党就能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党的十八大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党的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发展。
全党同志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需要,是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全党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同时,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我们党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牢固树立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意识,时刻不忘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利益甘于奉献、勇于牺牲;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始终坚持勤俭节约,厉行艰苦奋斗;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清权力的来源,明白“我们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并受人民的委托行使权力”。
二、不断加强党风建设的教育学习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经济、法律、金融、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坚持优良的作风,坚决反对腐败,从思想和行动上不断约束自己。
(一)在思想领域,要把党纪政纪注入到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之中,充分发挥党纪国法的规范性作用,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理论学习做到系统性、经常性、长期性,使广大党员和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在业务方面,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面,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开展的能力。学习基层和群众的创造性实践,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三)在廉洁从业方面,要把警示教育渗入到党员领导干部的头脑之中,做到警钟常鸣,发挥提醒警戒作用。廉洁教育要结合一些典型案例从正面和反而不断加深对腐败危害的理解,从根本上增强法律观念和政治免疫力。通过案例的分析,经常提醒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道,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做利企业利员工之事。管住管好自己,自觉接受党内党外监督。
(四)在日常行为方面,要把自我约束纳入到党员领导干部的行动之中,终身发挥自律作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深化自我约束,自我提醒,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养成高尚的自尊心和自爱心,时刻把握自己,经常约束自己,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不为贪所害。
三、做好党风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搞好党风建设,必须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特别是要执行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廉洁谈话等制度,加大对各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突出问题的,要给予组织和纪律方面的惩治和处理。
(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要健全监督网络,拓宽监督渠道。要克服监督上的局限性,消除监督的“空白区”和“中间地带”,必须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形式,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形成有效的机制。建立领导干部相互监督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中,如果有领导干部发生严重问题,不仅要处理当事人,也要追究党政领导及相关领导成员的责任。对知情不报、急情缓报、隐情漏报、重情轻报的要加重处理。加强群众监督。设立群众举报专线,建立群众举报中心和信访约谈、提醒制度。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参考文献:
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洁 第5篇
2020廉洁党风领导年终述职报告篇一
尊敬的上级领导: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严格自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工作等各方面都有了新的进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驾驭能力、领导水平的第一需要,在认真遵守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周一集中学习制度的同时,坚持挤时间自学,深入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开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
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持把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组织协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总抓手,突出责任落实,狠抓三个环节,注重工作实效,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良好局面。
一是抓学习,提高队伍素质。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大力加强单位“一把手”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两个《条例》,学习业务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及计算机、英语等基础知识,促进部门工作上水平,努力培养“学习型”干部,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机关。
二是抓团结,凝聚班子合力。要求部门、单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决策、重要事情,都通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一些涉及面大的重要决策,注意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注意充分调动班子每个成员的积极性,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抓纪律,规范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财务、车辆、接待、通讯费用等方面的管理,达到了从俭办事、杜绝浪费、节省开支、廉洁勤政的目的。
三、严以律己,廉洁从政,在作风建设上作表率
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都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为同志们作表率。纪律上,带头执行中央“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个不许”等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生活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通讯工具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坚持勤俭节约,不搞攀比。
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管住管好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经常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提出严格要求,不搞特殊化,不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谋取私利;坚决抵制执纪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打招呼、说情等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支持执法机关的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从不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以实际行动,树立了良好形象。
此致
敬礼!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0廉洁党风领导年终述职报告篇二
尊敬的上级领导:
根据《市党政领导干部述廉、评廉、考廉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现本人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将个人履行廉政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增强党性观念,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人民的公仆,按照党的廉洁从政的要求,认真落实廉政监督责任制,坚持立党为公、勤政为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本人能够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本处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各项党纪政纪,重视自学努力领会精神实质。并常对照党纪法规认真查找自身在贯彻廉政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整改。通过不断学习,不仅使我在思想上提高了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还增强了我严于律已的自觉性和同腐败作斗争的主动性。达到能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身工作。
我深知“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因而我常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了自己的从政行为。一年来,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还严格做到了遵守“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规范了自己的从政行为。
在工作中本人分管司法所、信访办、劳保所,经常教育分管工作的干部严要求、严管理,教育他们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准则,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心存侥幸、不以身试法,教育村干部用人民给予的权利为父老乡亲谋利益,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对讲排场、比待遇、追逐名利和拜金主义。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一是做到了“慎权”。二是做到了二要“慎欲”。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放纵自己的欲望,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地工作。不为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所动,过好了享乐、金钱关,艰苦奋斗,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三是做到了“慎微”。做到了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自觉增强“守一”意识,不越雷池一步,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高境界。四是做到了“慎独”。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一年来我能严格遵守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原则和制度,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全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在对待上访群众时能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讲解,及时处置“。为维持社会安定团结,我坚持不定期排查信访隐患。一年来发生的各类突发问题基本上都能得到妥善解决,且在处置的过程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在处理过程中也增强了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劳动力转移工作上,着重做好了宣传和培训两项工作。
1、开拓创新,务实进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多总结经验,发挥自身优势。
2、注重调查研究,努力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我自知,在办事处副主任的岗位上,要履行好职责,必须加倍努力,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会认真改进,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旁观者清,恳请领导和同志们指出我的诸多不足和过失。我将虚心接受,鼎力改进。
此致
敬礼!
述职人:xxx
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洁 第6篇
况总结
(2008年12月29日)
按照市委通知要求,现将一年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措施,狠抓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
年初以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结合自己分管的常务、政法等工作,从最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入手,强化治本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堵住了腐败口子,树立了分管战线的良好形象。一是精文减会。坚持能以电话通知的不下文件,能以文件落实的不开会议,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能开短会的不开长会,能合并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五项原则,从严管理会务和文件制发工作,在今年党代会、全会等固定会议多,六项工程、六个规划、小康纲要、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非常规文件异常繁重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压减了会议和文件,保证了会议次数不增加、会议规模不扩大、文件数量不增多。同时,严格控制领导参加庆典等礼仪活动,全年四家班子领导仅参加市庆剪彩、一中校庆2次大规模庆典活动。二是克服形式主义,杜绝形象工程。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市委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决策集思广益,上项目充分论证,坚决杜绝了各种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转变工作考核方式和方法,各种达标、评比活动锐减,形式主义风气在基层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严格审批程序,杜绝变相公款旅游。健全了由市级主管领导、财政部门共同审核把关的领导干部出国审批制度。科级领导干部出省必须由市级主管领导签批,出国必须由市委书记亲自签批,今年全市领导干部出国人次大幅度减少。同时,针对群众反应一个时期领导出国略微频繁的情况,及时向市委主要领导做了提醒,将不良影响降到了最低。四是完善司法监督机制,维护司法公正。抓住国家从严整治司法机关作风的有力契机,从群众最希望司法机关做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希望司法机关做的事情改起,严格落实公安部门“五条禁令”、检察机关“六条禁令”等,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对违纪干警,从严处理,决不姑息,全年有1名公安干警、2名检察院、法院公职人员被开除队伍。市公安局结合落实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在全市深入开展了便民服务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树立了司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二、从我做起,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洁 第7篇
一是加强学习。坚持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党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领导带头学、党员经常学等形式来宣传、贯彻执行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活动。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制度和惩治预防的体系。使每名党员干部都能深刻理解廉洁从政并做到入脑入心。
二是严格管理。坚持对照《廉政准则》具体要求,结合支部开展的党风廉政专题会,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并时刻反省自己,警醒自己。并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贯彻和落实。
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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