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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31

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选11篇)

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第1篇

一、时间安排

“中国教师资格网”春季开放时间:3月15日-7月28日,期间6月2―6日系统维护,网站不开放;秋季开放时间:9月11日至12月22日,期间系统维护的具体时间将在秋季认定公告中发布。

安徽省内各市、县(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春季、秋季开放期间受理认定工作,具体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等工作时间和要求,由各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含参加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证书领取(各市、省直管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公告发布网址见附件1)。

二、认定范围对象

在安徽省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

(一)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x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三、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安徽省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出具。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证明原件;其中,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向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相关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登陆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下载jszg.hfnu.edu.cn/),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8)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9)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温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1x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请申请人注意:

(一)从201x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第2篇

为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市上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5 月28日。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申报。

二、认定条件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各类教师资格条件。

三、 其它事项:

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申报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审核后,年6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电子花名册及上报数据发至电子邮箱nd2915658@163.com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

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第3篇

构建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给教育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教师专业化的发展必然给教师教育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迎接挑战, 探索教师教育的新模式, 这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紧迫而又重要的课题。但是, 中小学教师培训却仍然困难重重、质量不高, 集中培训工学矛盾突出、培训者能力不高, 校本培训水平低、专业引领难以保证。“研”与“训”分离, 加重了学校和教师负担, 制约了教师培训质效。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 笔者及团队积极探索并实施“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

“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是运用现代学习科学和信息技术, 将校本研修、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有机整合的一种混合式教师培训模式。它以校本研修为主体, 基于网络环境进行远程学习和资源服务、专业引领和交流研讨, 通过远程学习和集中培训着力提升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教师能力, 通过校本研修跟踪教育教学实践, 实现教师培训与校本教研有效整合, 提升教师能力。在教育教学中实现先进理念转化为教师的教育行为, 促进教师发展, 实现了教师培训模式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创新, 为有效开展教师培训提供理性思考和经验借鉴。

二、“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目标与适用对象

笔者及团队本着“基于网络环境, 基于教师需求, 基于教师发展, 优化培训课程和校本研修资源, 优化学习方式和校本研修指导, 优化培训管理手段和方式, 提高培训的适应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理念, 通过模式的实施, 逐步实现下列目标:

1.以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为背景, 着眼新课程教育教学问题解决, 根据培训需求、目标、对象和内容选择培训方式。远程学习提升理论素养, 集中培训体会内化感悟与能力, 校本研修将理论知识内化为教育教学能力。以教师的校本实践为基础, 实现研训一体化, 有效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见上图) 。

2.以模式建构理论为支撑, 从培训模式各要素上整体系统构建“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 实现“远程”为主, 向“校本”为中心的重大转变。探索网络环境支持下的县域“大校本”研修途径和方法, 有效实现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与专业引领的“三位一体”, 形成行之有效的校本研修运行机制。

3.以教师专业发展理论为支撑, 分析当前“校本+ 远程+集中”教师培训模式实施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结合本地教师培训和校本教研实际, 体现地域性特点和“本土化”特色。

4.增强教学研修活动的程序性、操作性, 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学研修活动的步骤和结构关系, 深入研究和发现教学研修活动的特点和规律等。

几年来, 笔者及团队在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万名中小学学校教师进行的“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证明, 本模式的适应对象为:

中小学校基本具备远程网络条件的、教师具备计算机运用和网络学习基本技能的、以广大农村教师为主体的市县 (区) 。

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及省市教师培训院校。

三、“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理论与实践成效

笔者及团队坚持研究与实践两方面紧密结合, 用研究指导实践, 用实践验证研究。“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 涉及的核心概念有:培训、模式、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校本研修、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等。在本研究与实践的过程中, 我们抓住这些核心概念, 基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在教育模式建构理论、现代学习科学、成人学习理论、教师专业发展理论、现代远程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校本研修 (培训、教研) 的理论与实践, 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的指导下, 从不同的层面开展研究, 形成的主要观点和实施策略、产生的实践成效如下:

1.主要观点

(1) “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 是在校本研修过程中, 以因特网为载体, 通过广阔的虚拟空间、丰富的教育资源和先进的教育手段, 对教师进行在职培训的一种继续教育。

(2) “校本+ 远程+ 集中”研训一体混合式教师培训模式, 保持了校本研修与教师日常学习和工作紧紧相融的特点, 通过网络信息技术手段, 为校本研修插上了现代化翅膀, 使校本研修呈现出全新的内容和形式。

(3) 远程教育平台以互动式视频学习系统为主体, 网上监控、考试系统为手段, 集网上视频学习与网上讨论、交流、答疑、标记和批注等为一体, 内嵌实时学习监控、作业考试等。通过这一协同式人性化的学习系统营造了全新的网络学习, 提高参训教师的理论水平和素养。

(4) 集中培训包括灵活多样的集中形式, 采取讲座式、讨论式、互动式、仿真式等多种方式体会感悟内化知识与提高能力。

(5) 立足校本, 融培训于教师现实的教育教学实践中, 问题中心、行动本位的校本研修活动, 引导教师发现问题, 通过自主反思、专业引领和同伴互助, 在任务驱动、行为跟进的过程中, 反思实践、深入研究, 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将理论知识转化为能力。

(6) 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师发展和专业化成长, 教师培训必须与校本教研实现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整合, 仅依靠一个方面发挥作用是收效甚微的。“校本+ 远程+ 集中”研训一体也不是教师培训与校本教研的简单相加, 而是与教师自己的经验、背景结合, 基于教学、在教学中、为了教学的, 以教学研修活动为载体的, 理论素养与行动能力共同发展的过程。

2.实施策略

(1) 网上———网络课程学习与交互, 优秀师资、优质资源、先进理念, 提升教师教学理论素养。

策略一:专题与聚焦, 即根据当前教师培训专题, 聚焦教师新课程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策略二:专家与本土, 即聘请全国一流专家进行专业引领, 又突出本地骨干教师的实践指导作用。

策略三:跟踪与互动。跟踪参训教师的新课程教学实践进行问题指导, 引导同伴之间、学员与专家之间的交流研讨。

策略四:过程与结果。既关注参训教师的学习“过程” (自主反思、合作互助) , 又关注参训教师的学习“结果” (理念更新、行为变化) 。

(2) 网下———校本集中, 内化与外化, 任务驱动, 行为跟进, 提升教师教学实践能力, 促进教师行为改进。

策略五:以“三心”为主体的全员参与。所谓“三心”, 即校长领导为“核心”, 骨干教师为“轴心”, 全体教师为“重心”。“三心”是有效开展教学研修活动 (载体) 的基础保障和必要支撑。

策略六: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的问题培训。就是使教师教学研修活动, 必须经历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诊断问题、研究问题, 到解决问题的过程。“问题”是“活动”的生命。

策略七:以任务驱动的程式化研训“链条”。这个“链条”, 一要具有可操作的程序、步骤, 环节具体化、“活动”程式化;二是要在每个环节明确“规定动作” (任务及要求) , 保障“活动”取得效果。

策略八:以网络为载体的“校本空间”。这是“以活动为载体的研训一体化”的管理手段, 是校本教研的网上活动平台, 又是学校和教师参与教学研修活动的全过程的“成长记录”和研修成果。

3.实践成效

通过几年来实践探索, “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越来越彰显了适应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等特点, 主要解决了以下几个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1) 网络远程学习的时空自由, 校本研修的足不出户, 极大地缓解了“工学矛盾”;与院校集中培训相比, 参训教师大大节省了食宿和交通等费用的支出。

(2) 网络培训平台支持下的“大校本”研修, 使同伴互助基于县域范围, 多层次教师参与的学习共同体, 以及专家、名师在线指导, 很好地解决了“低水平重复”问题。

(3) 通过“远程”, 由专家和名师提供的优质培训课程, 结合本地实际的“本土化”研修资源, 满足了教师的培训需求, 使课程和资源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前瞻性、指导性和适应性。

(4) 以有组织的校本研修专题活动为载体, 使校本研修聚焦问题、跟踪教学实践, 在研修任务的驱动下, 实现教师能力的提升, 增强了针对性, 提高了实效性。

(5) 现代化的网络管理手段, 提升了校本研修的组织、管理、监控和评价等方面的功能, 优化了校本研修的运行机制。

2004 年至今, 本县中小学教师12 万多人次参加新课程全员岗位培训和“备好课”“上好课”“评好课”“命好题”“有效学习内容”“有效学习指导”专题培训, 以及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等,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新课程教学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四、“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特色与创新突破

“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 对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的创新与发展, 对“有效教师培训”的研究与实践, 都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和研究价值, 在以下几方面取得了进展和突破:

1.“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 力图克服院校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两张皮”的问题, 整合了“校本”与“远程”, 对接了“理论”与“实践”, 实现了教师培训模式研究与实践由单一模式向综合模式的重大转变, 是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方面的理念创新和实践创新。

2.“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探索了网络环境下校本研修的新途径 (建设“本土化”校本研修资源、建设虚拟化的网络交流学习空间、建设县域网络微格教学系统等) 、新策略 (县域“大校本”、以活动为载体、“研训一体化”) 和新方法 (远程分散与集中结合的名师示范、网上协同备课和在线观课议课) 等, 是校本研修研究与实践方面的新经验、新成果。

3.“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 根据需求、目标选择培训方式, 远程学习提升理论素养, 集中培训体会感悟知识与能力, 校本研修将理论知识内化为实实在在的教育教学能力。它以课外 (远程) 学习到课内 (集中) 内化再到课外实践 (校本) 外化为教育教学技能的现代学习方式, 彻底变革了课内学习、课外练习巩固的传统学习方式, 探索了信息化条件下的教师培训新路。

以农村教师为主体的无为县万名中小学教师在“校本+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中, 掌握了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技能, 操作性强, 实效性高, 对进一步深入开展新课程教师培训, 对组织“大规模、高效益”的教师培训, 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 都具有积极的推广价值。

五、“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实施与社会影响

1.实施过程

2004 年至今, 我们进行了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模式的探索, 经历了三次飞跃。为研究与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2004 年开始探索教师远程培训, 至2007 年自建了包括网上学习、网上考试、互动交流、网上服务等远程教育平台, 形成一整套具有自己特色的远程培训模式。

2008 年开始我们加大了校本研修研究力度, 以问题为中心, 通过主题活动实施校本研修。形成了“校本+ 远程+ 集中”研训一体混合式教师培训模式。

2010 年开始探索教师培训专业化, 注重培训过程, 确定培训需求、设计和策划培训、实施培训、评价培训结果和监视培训等五个阶段规范性建设, 强调培训过程的持续改进。形成了规范化、流程化、细节化、人性化的专业化教师培训体系。

几年来, 我们根据各年度培训主题, 着力建设远程培训课程资源, 一方面聘请檀传宝、伍新春、孔凡哲、王敏勤、王斌华等全国一流专家来无为县进行高端的专业引领, 另一方面又组织县内外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各学科专题讲座和示范教学, 介绍教学经验, 制作视频课程供参训教师网上学习。在此基础上, 我们以校本研修为载体, 突出教师岗位实践, 聚焦有效课堂教学, 2008-2009 年度开展了集体备课活动, 2009-2010 年度开展了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 2011-2012 年度开展了“课堂教学十佳能手”评比活动, 2012-2013 年度开展了“研课标说教材”评比活动, 2013-2014 年度开展了“学习设计”评比活动, 研训一体、学思结合、知行统一, 模式特色日趋鲜明, 培训效益日益提升。通过上述活动, 王敏勤的和谐教学模式、孔凡哲的凝练教学艺术的方法, 导学、自主学习等学习模式, 已在无为县许多学校的教师教学实践中得到了运用, 有效地促进了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2.实施案例

如2013—2014 学年度, 我们采用“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 组织实施了全县八千多名中小学教师“有效学习指导”全员培训, 模式实践的过程如下:

培训准备:学习指导问题收集, 课程资源建设, 指导队伍建设 (2013 年7—8 月) 。

首先, 通过网络问卷的形式进行学习指导问题调研分析, 确认培训目标。

其次, 把问题提交给专家, 组织专家 (重理论引领) 和本地骨干教师 (重实践示范) , 按需依标备课, 解决突出问题, 建设富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资源。

最后, 为落实跟进指导, 建设一支包括培训者、教研员、骨干教师在内的远程网络学习和实践研修的助学团队。

培训实施:第一学期侧重理论学习, 第二学期侧重研训一体的校本研修。 (2013 年9 月—2014 年5 月)

第一学期, 参训教师通过在线观看北师大伍新春教授、华东师大王斌华教授和东北师大孔凡哲教授的专题报告, 以及培训教材阅读, 提升学习指导理论素养, 享受全国一流的高端理论培训课程。同时, 我们组织本县的骨干教师通过远程方式, 按学段分学科介绍分析研究新课程下学习指导的方法和经验, 分享实践智慧。

第二学期, 首先, 2014 年3 月初至4 月初我们将参训教师按乡镇学科分成120 个小班, 组织120 场次的参与式、互动式、案例式等形式小班化集中培训, 将远程学习文本阅读中专家讲授的理论内化为参训教师自己的理论知识, 并进而将其“说出来”“做出来”。其次, 2014 年4 月初至5 月以开展有效学习指导专项备课活动为载体, 把校本研修聚焦于学习设计与指导问题的解决和能力提升上。全县720 多个备课组在实践研修指导团队的现场实时、远程非实时的跟踪指导下, 在网上、网下的协同学习、交流研讨和行为跟进的过程中, 按照“问题诊断→个人初撰→集体研讨→修正设计→课堂跟踪→反思提升”的基本程序, 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有效学习指导集体备课活动。

培训总结。 (2014 年6 月—2014 年12 月)

首先, 按照“个人———备课组 (学校) ———学区”进行反思与小结, 学区在线发布《培训简报》, 笔者所在学校再编辑发布《工作简报》。同时, 我们开展以培训满意度为主的效果反馈调查, 各项指标的满意度皆超过95%。

其次, 我们通过组织进行“优秀学习设计”评选活动, 引导各校、各备课组对集体备课专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和扎实研究, “把做好的东西说出来”, 促进经验提升。

最后, 从各中心校 (完职中) 推选的266 篇学习设计中遴选出27 篇设计, 进行反复的修改加工, 拟辑为一册书正式出版。

3.社会影响

“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得到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充分肯定, 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校本+ 远程”教师培训丛书》已由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分别于2009 年11 月、2012 年3 月正式出版了 《集体备课活动荟萃》《有效课堂反思》和《教师专业成长与教师培训》等三部。“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课题研究2013 年3 月荣获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成果评选二等奖。《教师教育新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中国远程教育.2005.12) 、《基于网络环境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探索———安徽省无为县的“远程+ 集中+ 校本”教师培训》 (中小学教师培训.2009.09) 和《网络平台支持下的县域“大校本”研修模式初探》 (中小学教师培训.2010.05) 等几十篇研究文章在核心教育期刊上发表。

2007 年5 月安徽省教育厅在笔者所在学校召开全省师训科长会议暨全省继续教育现场会。2010 年1 月27 日, 教育部专家组来笔者所在学校调研教师培训情况, 对“校本+ 远程+集中”教师培训模式给予高度评价。安徽省教育厅在“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中, 把“校本+ 远程+ 集中”教师培训模式作为基本模式在全省推进实施。

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第4篇

一、过渡期从2016年1月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二、2016年1月进行最后一次云南省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这次考试成绩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三、过渡期内,已取得我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以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规定材料齐全的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2017年起,我省不再单独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省考成绩不能与国考成绩相互抵用。对于取得省考单科合格成绩的,省里不再组织补考,必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在云南省或在其他试点省(区、直辖市)报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申请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能申请参加过渡期内各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池州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第5篇

2012年池州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九华山经济社会发展处: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部署,我市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2年4月5日至5月31日。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增强工作时效。各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加强宣传,多渠道公开认定信息,使申请人及时获取相关认定信息。要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仍有申请人因未及时了解到认定信息而错过报名的情况发生。

二、统一认定时间,实行备案制度。各县区的教师资格认定时间须与市认定时间一致并于认定开始前一周将认定计划通过邮箱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省认定指导中心将集中发布各地认定时间安排,同时做好系统设置工作。

三、按时完成认定,提高工作质量。2012年我市信息系统开放的.时间为4月5日-5月31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5日-4月22日。请各县区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加强过程监督,按时完成认定工作,并做好认定信息及材料归档工作。

四、做好计划设定和数据审核。根据省认定指导中心要求,各认定机构务必在认定工作开展前,在信息系统中做好设置认定计划和现场确认点的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前,各认定机构要做好批次内数据核查、不合格认定数据删除和证书打印数据的导出,特别是打印证书之前,要认真校验打印设置和打印数据,杜绝批量证书打印错误。

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第6篇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师[2011]124号)的通知》。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温州市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温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其中,温州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及人事代理向鹿城区教育局申请,温州大学教育学院师范生向瓯海区教育局申请,具体要求详见各县(市、区)公告。

申请人按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或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市各县(市、区)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对象

(一)、为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老政策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二)、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含幼儿园在岗教师培训后考试合格者)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在规定有效期内,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免考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正式报名时间: 2012年4月2日——4月10日截止。

四、报名方式

(一)、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申报人必读” 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4、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5、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正确电子邮箱、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彩照。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6、提交信息。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切记个人电子邮箱、密码,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7、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确认,方可进行 “信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8、打印表格。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9、申请状态查询。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看个人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查”。

10、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二)、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 “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与全国统考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相一致,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4、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五、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11日——4月14日 结束。各县(市、区)高中、中职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4月11日鹿城、龙湾、洞头 4月12日瑞安、瓯海、泰顺 4月13日乐清、苍南、文成 4月14日永嘉、平阳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温州市各县(市、区)网报系统将于4月10日关闭。故提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恕不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各县(市、区)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指导师教师资格”的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温州大学2012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教师资格”的学生。

选择认定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温州大学就业工作处、分布各学科专业学院。

3、温州大学2012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的学生。

选择认定机构: 瓯海区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温州大学就业工作处、教育学院。

4、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和市局政治处人事代理的,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 鹿城区教育局。选择现场确认点:鹿城区教育局。

5、各县(市、区)申请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 所在地教育局。选择现场确认点:永嘉县、文成县教师进修学校、瑞安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其它县(市、区)选择所在地教育局。

现场确认地点和咨询电话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温州市蒲中路155号(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内)附地图 联系电话: 8813568

2鹿城区教育局 温州市纱帽河99号 联系电话: 88262806

龙湾区教育局 龙湾区状元镇龙飞路4号 联系电话: 86354420

瓯海区教育局 瓯海区将军桥繁新路8号 联系电话: 88514139

瑞安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瑞安市马鞍山路2号 联系电话: 65802308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乐城镇公安东路104号 联系电话: 62523943

永嘉县教师进修学校 永嘉县上塘镇下塘山 联系电话: 67267202

平阳县教育局平阳县昆阳镇西坑路37号 联系电话: 63712351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灵溪镇公园路2-6号 联系电话: 64762548

文成县教师进修学校 文成县大峃镇章垄路 联系电话: 67867636

泰顺县教育局 泰顺县罗阳镇人民路27号 联系电话: 67582580 洞头县教育局 洞头县北岙镇县前路12号 联系电话: 63482326

温州大学就业工作处 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联系电话: 86596079

六、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申请人通过认定合格后,均需参加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统一体检);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8、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彩照(师范教育、国考生4张、参加教师教育能力测试人员5张);

9、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1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生,按照浙价费(2009)46号收费标准的通知,每位收取考试费为280元,(在职在编的公办教师提供学校的相关证明,并盖单位公章免收考试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免收教师资格认定费。

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日期

1、除列入国家普通计划招生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外,其它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温州市各县(市、区)笔试时间:5月5日(周六)上午9∶00——11∶00

3、温州市高中、中职、中职指导师说课时间:5月19日——20日(周六、周日)

具体安排和地址:于5月17日请登录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网站。网址:

4、幼儿园、小学、初中说课,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另行安排时间与地址,详见所在地教育局网站通知。

八、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网络公示、体检

1、专家评审工作6月初。(暂定)

2、高中、中职、中职指导师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经专家组评审后,(含师范教育类、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网络公示一周,请登录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网站(同上)。

3、初中、小学、幼儿园测试合格者,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所在地教育局网络公示。

4、通过认定合格者,均须参加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具体安排时间与地点,请登录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通知。

5、发证日期初定7月10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九、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说明

为了提高和严格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我市教师资格认定考核方式为笔试和说课。

(一)、笔试形式为闭卷。全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笔试试卷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高、中职、中职指导师共六个种类。

1、幼儿园、小学测试范围为教育教学基本原理;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与原则;心理学的基本知识,系统掌握心理现象的一般规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规政策,运用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2、初中、普高、中职、中职指导师试卷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教育教学公共知识,第二部分为学科专业知识,第一、第二部分各占50%。

第一部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系统掌握心理现象的一般规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规和政策,运用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部分为申请认定的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于本学科专业相关联的实践内容;对本学科专业课标准和教学技能所掌握水平等。

(二)、说课。根据申请人的学科选定教学内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说课课题。并在封闭情况下,不借助参考资料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在指定的备课教室做好试讲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说课原则上15分钟内。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选课的测试项目及要求、测试指标及分值公平公正的作出评判。

温州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

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第7篇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工作部署和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玉市教人 〔2017〕7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春季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就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我市的以下三类人员:(一)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二)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四)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五)户籍或人事档案在认定机构管辖区内。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三、网上报名

(一)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三)考生网报申请时间:4月10日至6月30日。

本文由广西中公教育整理提供,供各位考生参考学习!

四、体检

(一)体检地点: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分院(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578号),联系科室:六楼体检中心。

(二)体检时间:6月1日—30日上午。(注:星期

六、星期天不上班)。

(三)请自行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并填写姓名性别贴好照片(免冠彩色标准相片小2吋,3.5×4.5cm),申请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可以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不能改变表格的格式、字体、字型、字号。

(四)要求:持本人身份证空腹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市红十字会医院分院送受理处,申报人员不得带走。

(五)体检医院联系电话:0775-3267950。

五、现场受理

(一)请网上受理成功的申请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地点: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大楼,5、7路公交可达)二楼综合窗口,窗口咨询电话:0775-2689577。

(三)受理时间:第一阶段:6月12日—6月16日的工作日 第二阶段:6月26日—7月3日的工作日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四)现场受理时须提交的材料:

1.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复印件。(注:户口簿复印件需提供有住址的首页和申请人登记页)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从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不能改变表格的格式、字体、字型、字号,并贴好照片(免冠彩色标准相片小2吋,3.5×4.5cm),填表要求请查看附件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样表》。(注:“本人简历”的时间要求连续不间断且必须写到至今)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原件,请下载填写并贴好照片(免冠彩色标准相片小2吋,3.5×4.5cm),《思想品德鉴定表》可以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不能改变表格的格式、字体、字型、字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落款日期须在申请认定期间。

本文由广西中公教育整理提供,供各位考生参考学习!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8.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吋,3.5×4.5cm)。1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叠放。(五)凡复印件证明材料,均应交原件检验。所有复印件均应签“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申请人(提供人)签字,注明时间。

六、认定结果处置

(一)现场受理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玉林教育信息网站公布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未获认定人员不公布,资料不退还。

(二)《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领取:在公布认定名单时公布领证时间和地点。

原标题:玉林市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玉林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

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第8篇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2]03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春季季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绵阳市行政辖区内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注:1.党校学历除外,2.“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2.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各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的本科和研究生;

3.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函授、电大、小自考等所有成人教育专业的学生(未取得毕业证),本次不能以成人教育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4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3.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大学四年(研究生三年)的学业成绩单并盖章,各系(学院)出具的成绩单无效);

④体检表;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⑥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注:1.“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2.应届毕业生由各系党总支出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

四、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户籍不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期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第9篇

工作公告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成都市温江区行政辖区内的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注:“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由工作单位在温江区购买社保的凭证);

2.在成都市温江区行政区域内的各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4月1日—4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3.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请认真查看),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在校学习期间每年的学业成绩单并盖章,各系(学院)出具的成绩单无效); ④体检表;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初中教师资格需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办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水平),办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⑥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注:1.“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2.应届毕业生由各系党总支出具,国家正式单位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非师范专业的交两张)。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教育教学学籍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

四、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户籍不在成都市温江区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成都市温江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及近期社保缴费单(到温江区社保局打印)。

六、咨询电话:82713044

注:

1、所有大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所提供的资料都必须由学校初审老师签字并在所有资料上签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所有资料必须盖上系院和教务处的鲜章。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第10篇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省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或居住地(持有居住证)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印发)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

山东省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分2批次进行:

第1批次网报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8:00—3月29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第2批次网报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在7月1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7月10日后提供毕业证书的申请人本批次无法认定教师资格。

2.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名系统中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因各机构存档要求不同,纸张幅面要求请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公告)。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同时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之一(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可不提供):

①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提示:为缩短申请人现场审核等候时间,确保1次性完成现场审核工作,请申请人务必携带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可不提供。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无档案存档权限的单位,应提供当地的市、县存放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能证明考生正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原件等材料代替);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

1.各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方式

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第11篇

发布日期:2014-05-22作者:政通教育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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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做好2014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

为做好2014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现就2014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省政府批准,2014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7415名,其中普通高中1264名、初中1472名、小学4679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5月 22日起同时在安徽教师招考网(/gwcx.php)、安徽教育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从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78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4年6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29日8:00至6月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7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7日可随时登录“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7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9日18:00前登陆“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进行报名确认。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4年6月27日至6月30日期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

1、县(市、区)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紧缺专业,须经设区市级人社、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12日8:00至6月13日18: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应于6月14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统一笔试

2014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2014年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 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30 《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各设区市(报考广德县、宿松县的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考点)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3日8:00至6月27日18:00登录“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7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2014年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7415名公告

发布日期:2014-05-22作者:政通教育浏览次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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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6月27-30日携带相关证书到报考市、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于7月21日前由各市、县(市、区)相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各市、县(市、区)按照教师管理权限在当地网站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4年6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有关具体事项由各市、县(市、区)届时另行公告。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各市、县(市、区)按照规定在教育局、人社局相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2014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教育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及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22080(省教育厅师资处)、0551-62663827(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58(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27720(省教育纪工委)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安徽省2014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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