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培训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培训(精选6篇)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培训 第1篇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培训资料
第一章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概述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含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第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其范围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是相同的,是对整个项目而言,是有资质验收监测机构依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及其项目设计文件采用监测、调查和检查等多种方法,监测验证建设项目是否达到了各项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验证环评报告的结论是否准确的一个过程。
所以可以这么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就是对建设项目建成后环境影响的回顾性评价。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
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
第十二条 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对主要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编制。
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承担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者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对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结论负责。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以下简称“验收监测”)由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
三、验收监测的分类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一)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
(二)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三)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由此条款可知:验收监测分为两种形式三个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不同分为验收监测和验收调查种形式,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对主要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调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评价的形式分为三个类别,对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对编制环评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编制验收监测(调查)表,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
(HJ/T 255-2006)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 水泥制造(HJ/T 256-2006)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 电解铝(HJ/T 254—2006)
5、其他环境监测方法、技术规范等
五、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验收监测是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及其效果、“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与测试,主要包括内容:
a.对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检查;
b.设施运行效率测试;
c.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放总量等)达标排放测试;
d.设施建设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监测。
具体建设项目的监测内容应根据其所涉及的具体项目进行确定。
1、环境保护检查
a.建设项目执行国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制度”的情况;
b.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表)、登记表”中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要求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中批复内容的实施情况;
c.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效果;
d.“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情况;
e.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工作情况,包括:环保机构设置、人员
配置、监测计划和仪器设备、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等;
f.事故风险的环保应急计划,包括配备、防范措施,应急处置等;
g.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h.周边区域环境概况*;
i.生态保护措施实施效果*。
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率测试
对涉及以下领域的环境保护设施或设备均应进行运行效率监测:
a.各种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b.各种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c.工业固(液)体废物处理设备的处理效率等;
d.用于处理其他污染物的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3、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
对涉及以下领域的污染物均应进行达标排放监测
a.排放到环境中的废水;
b.排放到环境中的各种废气;
c.排放到环境中的各种有毒有害工业固(液)体废物及其浸出液;
d.厂界噪声(必要时测定噪声源);
e.建设项目的无组织排放;
f.国家规定总量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4、环境影响监测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对环境影响的监测,主要针对“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中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要求。监测以建设项目投运后,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能否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所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a.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质量;
b.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空气质量;
c.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声学环境质量;
d.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土壤质量;
e.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振动垂铅向Z振级;
f.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电磁辐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第二章 验收监测方案编制
一、验收监测方案的作用
是验收监测和检查的工作计划 是验收监测和检查的主要依据
是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保验收主要技术依据)的主要依据 二.验收监测方案的编制程序 1.接受委托
①委托方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函)或文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
提交验收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评价表》;
♦
提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验收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或《环境影响评价表》的审批意见;
♦
验收工程的注册时间、资金数额、实际投资额、竣工时间、试生产时间、正式生产时间等资料;
♦
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及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文;以及环保设施情况对比表(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实际投资),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对比表(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
♦
提请验收工程的环保设施清单及运行情况自检报告〔包括企业的环保投资总额(包括绿化、污水管道等)、各项环保设施实际投资额、环保设施工艺流程及各构筑物的名称和功能、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单位及施工时间、竣工时间(试运转时间、正式运转时间)、环保设施的运转费用核算〕;
♦
提请验收工程的平面图(标明主要污染源位置,排水管网及厂界等)
♦
主要污染源情况(包括:废气:烟囱数量、各烟囱高度、出入口直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有无打孔、孔位等;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及来源、排放量、循环水利用率、废水排向等;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及来源、排放量、污水排向;固体废物:名称及来源、排放量、综合利用情况;噪声:主要噪声源名称等);
♦
建设单位环保机构的设置与建立的环保规章制度;
♦
设计中,厂区绿化要求及实施情况; ♦
其它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有关资料; ②委托方应保证基本具备环保验收监测条件
♦验收期间生产正常、工况稳定
♦生产负荷须达设计负荷的75%以上
♦ 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对生产负荷有规定的按标准执行(如:水泥厂生产负荷应达80%以上;新安装锅炉的测试应在设计出力下进行;在用锅炉的测试,应在设计出力70%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燃煤电厂锅炉,应在不低于90%额定负荷情况下测试;工业炉窑的测试,应在最大热负荷下进行。)
♦ 配套的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 各种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落实
♦ 自测基本达标
③了解委托方的要求:监测目的、项目、时间、报告、质量等 ④确认自身技术条件:人力、技术、物资、信息资源是否配置得当和充实;监测方法、分包
⑤说明应由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测试和安全保障条件 ⑥为委托方做好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⑦接受委托应经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2.查阅资料
需要收集和查阅的资料大致如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的审批意见
♦ 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级(省级)总公司对“环评”的预审意见
♦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的预审意见 ♦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环境保护篇(章)
♦ 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主(副)产品及其相关图表 ♦ 实际建设的环保设施、措施的生产工艺示意图及相关图表 ♦ 委托处理“三废”的相关文件、合同等 ♦ 企业有关环保的规章制度和环保设施操作规程等
♦ 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生产和环保设施的工艺或规模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请示及有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含周围环境)图
3.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对照生产工艺,对排放污染物的各类污染源及排放口进行检查,包括对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等方面的检查
②对按要求应配套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监测孔、采样点、排污口流量计和在线监测设备的设置;监测仪器等
③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到的污染防治措施逐项进行核对 ④对建设项目应落实的、涉及环境影响的措施逐项进行核对 ⑤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监测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档案建立情况检查
⑥以新带老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⑦对涉及区域削减项目应实地勘察关停和检查落实情况 ⑧察看建设项目周边外环境情况
⑨有无环保敏感点,了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有否扰民现象或污染纠纷等情况
⑩初步确定采样位置,对委托方提出测试和安全保障条件。如:按要求开凿测试孔、搭建测试平台等
⑾针对踏勘中发现的建设项目中的不足,提请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和完善。
4.确定验收监测工作范围
本次验收监测涉及的领域、方面、边界 建设项目工程所涉及的环保设施和措施 有关标准、规范及管理部门的要求 “以新带老”项目
部分和整体、各个项目之间的关系
5.选用标准
①我国环境标准体系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环行业标准
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质量、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防治设计指标 特征污染物引用标准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指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所依据的标准,作为判定建设项目能否达标排放的标准,是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验收监测参照标准:这里所指参照标准为建设项目投产时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以及参照执行的其他标准,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及企业污染防治整改提供的判定标准。验收监测参照标准一般不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强制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
②标准在验收监测中的作用
标准是验收监测的“灵魂”,始终贯穿于整个验收工作
考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环境质量标准)考核建设项目外排污染物浓度、排放量是否达标(污染物排放标准)考核建设项目是否满足验收期间现行标准,体现超前控制思想,为企业环保整改提供依据(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规范验收监测,保证验收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环境保护环行业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考核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污染防治设计指标、特征污染物引用
标准)
③验收监测标准选用的依据
“环评”批复中涉及的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环评” 中所涉及的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总量预测值 核实纳污区域和环保敏感点环境功能区划情况,套用相应的执行标准
项目环保初步设计中确定的环保设施设计指标:处理效率、处理能力、排放浓度、废气排放筒高度等 特征污染物引用的国外标准 ④验收监测标准选用原则
2002-12-07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的有关问题,国家环保总局经研究,日前作出解释,全文如下:
一、关于环境质量适用标准
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涉及环境质量评价的,其验收期间的环境质量应按最新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评价。
二、关于各类污染物排放适用标准
根据我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当发布实施新的排放标准,或某项污染物排放标准被新发布实施的标准修订废止时,应执行新的排放标准,并以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的时间作为项目的建设时间确定应执行的标准值。
一般情况下,环评报告书批准的标准作为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若期间标准修订或修改,环境质量标准按新的执行,污染排放标准,对应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应时段作为执行标准,如新的时段有新的要求可作为参考标准
国家、地方环境排放标准、质量标准按要求严格的指标的执行
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主要用于环境敏感点的验证
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如国家已经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有的项目可以参考综合排放标准执行 如果建设项目本身为综合性工程,由不同行业项目组成,污染物分别由不同排放口排放,则应分别执行不同的行业标准。对于污水混合排放的排污口,应根据各类污水最高允许排水量,按权重计算排污口混合排放浓度
对既是生产工艺特征污染物,而目前又无国家标准限定的,可引用(“环评”或初步设计中选用的)国外标准作为参考标准(注明出处)对既是环保设施又是生产环节的装置,按工程设计指标评价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质量标准有相配套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严格按照配套方法执行 ⑤标准级别及限值确定
以“环评”批复日期确定标准执行时段
按纳污区域环境功能区类别确定执行标准级别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应按各类污水的排放标准以及最高允许排水量,核算混合污水排放限值
按排气筒高度确定某一级别排放速率的标准限值
排气筒不能满足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建筑5米以上要求时,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新污染源排气筒低于15米时,其排放速率按外推法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
噪声标准级别和限值确定 ⑥应用标准考核时应注意的问题 针对实际情况,选用恰当的标准 气污染源排放口的考核 水污染源排放口的考核 噪声考核 固体废物考核
周围环境及环保敏感点环境质量考核 指标考核 应用实例
内插法计算排放速率
外推法计算排放速率
混合污水排放口标准值计算
6.确定验收监测工作内容
监测断面或点位布设,附排向、流向、点位示意图,噪声监测附厂区平面图及点位
验收监测因子、采样频次 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环境管理检查或调查内容(非测试性指标)
7.验收监测方案编制
验收监测方案封面、封二
(1)前言
(2)验收监测依据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4)“环评”结论、建议及其批复要求(意见)
(5)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6)验收监测期间对委托方的要求
(7)验收监测工作内容
(8)采样、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9)环境管理检查
(10)验收监测进度
(11)项目分包情况
(12)经费概算
(13)附录
三.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应注意的问题
建设项目实际建成(工程部分、配套环保设施及措施)情况与“环评”及其批复、初步设计是否一致?如有差异应在方案中说明(如:分期实施、以新带老、设计变更等,最好列表形式)
验收监测执行的标准要选择正确 验收监测因子、频次选择要恰当 环境管理检查内容要反映项目特性
四.验收监测方案审核(定)
验收监测的范围(正确性)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准确性)验收监测的考核(设计)指标(全面性)验收监测的内容(完整性、针对性)验收监测的经费(合理性、合法性)
五、增强意识,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服务意识 市场意识 质量意识 责任意识
第三章 如何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告
一般说,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包括前言、总论、建设项目基本概况、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与评价、结论和建议几个部分。
前言
简要交待建设项目的大致情况,如,它所处的位置、建设规模、立项的原因,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单位是哪家,采用什么技术生产,是哪家做的环评,开工建设日期,完工投入试运行日期,总投资多少等基本情况,委托单位以及受委托后监测站所进行的工作情况。
第一章
总
论
一、竣工验收监测依据
罗列各类有关的文件,包括国家的、地方的、行业的法规、管理办法、技术规定等文件,以及环评报告、环保部门的预审和批复意见、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的自检报告、监测委托书等材料。
二、监测目的
1、通过实测和调查,搞清该项目三废的排放是否达到了国家有关的排放标准;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2、评价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的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工程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意见的要求;
3、根据“总量控制、以新带老”的原则,核实该项目主要污染物,如SO2、烟尘、COD……等的排放总量有否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如实反映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的情况;
5、根据监测、调查的结果,提出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整改建议。
三、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
1、评价标准
列出各类标准(只列出标准名称和编号)
包括国家或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行业标准),既要列上环评时所适用的标准,也要包括项目竣工时已经颁布实施的各类新标准。
2、考核指标
▲ 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达标
▲ 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是否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 三废排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
▲ 各环保设施是否达到项目初步设计中所提出的设计指标要求 ▲ 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是否都得到了落实 ▲ 环评批复意见落实的情况
四、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建议以及环评批复的意见
第二章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一、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所在地环境概况、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情况,▲ 工程建设概况、配置必要的图、表,如厂区平面图等,▲ 建设项目生产的工艺流程,关键生产单元情况,主要产品、产量,所用原辅材料、燃料等。
二、主要污染源及环保设施概况
废气 废水 噪声 固废 通过对该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污染分析,要交待主要的污染源,生产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水方面还应包括生活污水,要交待排污口位置,要有水的平衡图。对主要的环保设施可以列表说明,在何工段工序,设备名称、型号、参数等。
三、监测期间生产状况及其负荷
主要交待在监测期间该厂的生产是否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有否达
到竣工验收监测的要求。这就要求验收监测单位掌握监测期间该项目主体生产工程或设备运行情况的实际数据或参数,对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除了要求厂方提供生产负荷外,还应该通过具体的计算求得实际达到的运行负荷。
第三章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与评价
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工业固(液)体废物的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的监测评价,厂区附近(特别是敏感点)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环境生态状况调查与分析,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价,企业环保管理检查情况分析等内容,可以分节进行编写。
第一节
废气污染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与评价
一、监测内容、监测分析方法
有组织排放:监测点(断面)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可附必要的示意图、表。
无组织排放:上风向一个点,下风向3~4个点,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周围环境质量监测:对周围环境区域情况作简要描述,特别要点出环境敏感点的情况,按验收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布点监测,必要时需附示意图。
监测方法按《
》执行,可具体再列表说明各分析方法。在废气监测工作中采取了哪些质控措施,执行了哪些规范性文本,若做了具体的质控工作可再作具体详细说明。
二、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
有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参考标准,对有关
项目的标准限值可列表说明,(注意在列标准时既要有环评当时所适用的标准,也应包括项目竣工验收时已经颁布的各类新标准。这两者的关系是:环评时所适用的标准是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用来评判该项目能否通过竣工验收的评判标准;项目竣工时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标准是验收监测的参考标准,是地方环保部门日后进行环保监督管理和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所采用的标准)。
考核指标:
污染物有否达标排放,周边环境质量有否达标,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是否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有否达到设计指标值,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三、监测结果与评价
1、监测结果
测试期间主要气象要素情况
监测结果情况,包括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废气量、年排放量等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测值,厂区周围环境特别是敏感区环境质量的监测值等。
2、评价
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是否达标,年排放量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测定结果评价,厂周围环境质量、特别是敏感点监测的结果评价分析等等(新、老标准都要评一下)。
四、对环保设施的检查
各类环保设施基本情况及设计参数指标介绍。
检查各设施是否按规定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处理
效率等指标有否达到工程设计的指标值及其环评报告书所提出的要求等。
第二节
废水污染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与评价
一、监测内容和监测方法
监测采样点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附必要的平面示意图,如对厂周围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的项目还应对厂周围水环境的基本情况进行简要描述。
监测分析方法按《
》执行,具体项目的分析方法可列表说明,水质监测工作中所采取的质控措施,执行了哪些规范性的文本,若做了具体的质控工作可再详细说明。
二、评价标准和考核指标
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参考标准,对有关项目的标准限值可列表说明。(环评当时的标准、现行的新标准都要列)。
考核指标:
反映是否达标(废水排放、周围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是否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有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指标,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有否得到落实。
三、监测结果与评价
1、监测结果:废水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量)、厂周围水环境监测结果。
2、评价:
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是否达标,周围水环境质量是否
达标,污染源对当地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分析等,排放总量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水平衡状况,废水回用是否符合要求。
四、对环保设施的检查
各类环保设施基本情况及设计指标介绍。
检查各环保设施是否按规定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处理效率有否达到工程设计的指标值及其环评报告书所提出的要求,是否执行了清污分流,检查排污口是否规范化等。
第三节
噪声源及厂界噪声监测与评价
1、主要噪声源介绍。
2、测量方法,按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规定执行。
3、测点设置
厂界噪声测定应设在主要噪声源附近的厂界外1米处。主要噪声源噪声测定应设在距声源1米处测量,厂周围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测点应设在受影响明显处。
4、测量条件
仪器测量前后要进行校准。
测量期间工厂生产运行要正常,天气符合测量要求。
噪声源测量在白天,厂界噪声测量白天、夜间都要进行,敏感点噪声监测在受影响最重时段进行。
5、噪声监测时的质控措施
6、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所在地功能区情况执行标准中不同类别的标准值。
7、监测结果与评价
① 主要噪声源测量结果,列表说明 ② 厂界噪声测量结果与评价
③ 敏感区环境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如果超标要分析原因
第四节
工业固体(液体)废弃物处置与排放情况
在竣工验收监测中,对固体废弃物的监测主要分为检查和测试两个方面,对性质确定并已按国家要求进行处理的固体废物,一般以检查为主;对性质未确定,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还需要进行测试。
根据实际检查和测试的资料阐述,特别要讲清楚排放到环境中去的各种有毒有害工业固体(液)废弃物及其浸出液的性质、数量,固(液)体废弃物监测分析的方法,固(液)体废弃物监测分析中的质控措施,工业固(液)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所产生的工业固(液)体废弃物是否按规定或要求进行处置和回收利用。
第五节
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
核定建设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是符合国家总量控制的要求。目前国家规定的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废水排放量和污水中COD、石油类及氨氮,废气排放量和废气中SO2、烟尘、粉尘和氮氧化物,固体废弃物排放量。根据各排污口的流量和监测的浓度和生产
小时数或天数,计算并以表列出建设项目污染物的年产生量和年排放量。对改、扩建的项目还应根据环评报告书列出改扩建工程原有排放量以及根据监测结果计算改扩建后污染物现在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对需进行清洁生产考核的还需给出相应清洁生产各项生产指标的考核情况。
第六节
环保管理检查
(一)、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二)、项目《初步设计(环保篇)》和环评报告书中要求建设的环保设施实际完成及运行的情况(其中还要包括:按规定设计的流量计量装置、监测设施、监测孔与测试平台,排水管网,各种堆存场的建设,各种必要的标志设置等);
(三)、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四)、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五)、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监测机构建设的情况,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
(六)、对环评报告书建议和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
(七)、对存在潜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建设项目,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制度,配备和建设应急设备和设施的情况;
(八)、工业固(液)体废弃物是否按规定或要求进行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
(九)、生态恢复、绿化建设及植被恢复、搬迁或移民工程落实情况;
(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办法、处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十一)、区域污染削减工作调查;
(十二)、项目建成试运行后有否出现新的意想不到的环境问题;
(十三)、建设期间或试生产期间是否发生了污染事故或扰民现象,周边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的舆论如何。
第四章
结论和建议
根据验收监测的测试结果和现场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分析,按执行制度、废水、废气排放源及其相应的环保设施、无组织排放、厂界噪声、工业固(液)体废物、厂区附近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生态状况调查为主线,给出验收监测的结论性意见(主要以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新代老、总量控制执行情况、执行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制度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阐述)。
(一)、监测结论 气
主要结论意见 水
主要结论意见 噪声
主要结论意见 固废
主要结论意见 环境生态
主要结论意见
指出尚存在的问题
(二)、对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评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执行环境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给出综合性的意见。
(三)、结论意见
该项目是否达到了竣工验收的要求。
(四)、建议
可根据现场验收监测和检查结果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需要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一般可能出现下面几种情况:
环保设备及排污设施未按规定要求完成 环保设施对污染物的处理效率未达到原设计指标
污染物的排放未达到工程项目环评时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污染物的排放未达到现行的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周围环境,尤其敏感点的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 项目在试运行阶段存在着扰民现象
固(液)体废弃物处理或综合利用、环境绿化、生态或植被恢复等未达到初步设计或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
国家规定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
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未得到落实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培训 第2篇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运营,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和现行的煤炭建设程序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管辖的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集团公司内部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
第四条 集团公司基建处和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验收工作。
第五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或技改的煤矿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煤矿安全、环保设施等专项验收同时进行。
独立建设的办公楼、住宅楼等一般民用建筑及改扩建的生产、辅助车间,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条 为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从项目建设准备开始,系统、全面、完整地收集、整理各项原始资料。
第二章
竣工验收依据
第七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及山西省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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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竣工验收管理细则
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备技术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调整概算;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开工报告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合同。
第八条 从国外引进技术或进口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第三章
竣工验收条件
第九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矿井的提升、通风、排水、井下运输、回采工作面、输变电、通讯等主要生产系统,以及井下防尘洒水、安全监控等安全设施,按设计建成,并联合试运转正常,分期建设的项目必须按分期建设标准规定建成。
2、地面生产性工业建筑按设计基本建成,非工业性建筑满足生产需要。
3、其它生产性项目的主要工艺设备和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4、未按设计建成的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不影响安全生产。
5、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已经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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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竣工验收管理细则
6、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评估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8、具有竣工图、竣工报告,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并整理分类立卷,具备归档条件。工程质量经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认证合格。
9、安全、环保、消防、工业卫生等设施按设计专篇要求建成,并经专项验收合格。档案专项验收合格。
10、项目建设单位已按生产需要组建了生产机构,按规定配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已建立,特殊作业人员已经培训合格具备上岗资格。
11、国外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项目,应按合同要求完成调试考核,达到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条 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仅有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使用或投产,也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未完工程应按设计要求,限期完成。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全部工程完工并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后,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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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竣工验收管理细则
第四章
竣工验收准备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竣工图编制要求编制工程竣工图;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逐项系统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备报。
2、按照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认真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切实做好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3、安全、消防、环保、工业卫生等设施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分,按照“四定”要求,在正式验收前予以完善。
4、办理工程质量认证手续。
5、编制验收报告: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综合报告;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认证报告;初验工作组初步验收工作报告等。
第五章
竣工验收程序
第十三条 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项目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规模较大、较复杂的项目,应先进行初步验收,然后进行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可进行一次验收。
第十四条 独立建设的办公楼、住宅楼等一般民用建筑达到竣工条件后,施工单位可单独进行交工。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及施工合同约定,根据竣工验收的依据和标准组织竣工验收,应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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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竣工验收管理细则
请矿区质量监督站、基建处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组成验收工作组,办理单位工程验收事宜。
第十五条 竣工初步验收工作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项目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集团公司有关处室组成验收组,制定初步验收方案。
3、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初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报集团公司基建处及矿区质量监督站。
4、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一)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情况报告。
(二)检查土建、安装工程质量和设备运行情况,听取工程质量评定意见。
(三)检查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编制情况,听取有关部门审计意见。
(四)研究解决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和试运行期间发现的新问题,确定尾工清单、完成期限、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按“四定”原则,负责落实整改。
(五)检查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竣工验收档案资料是否达到验收要求。
(六)提出竣工初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建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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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竣工验收管理细则
(七)起草《竣工验收鉴定书》。
5、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报集团公司。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单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消防、技术档案等专项检查及验收的结论意见;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情况;遗留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各参建单位的工作情况报告等。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一)基建处接到项目建设单位的竣工报告后应当在15日内会同有关部门协商,成立竣工验收组织领导机构,确定验收时间及验收工作组成员等事项;
(二)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听取并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综合报告。
(三)抽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四)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五)审议项目竣工决算,对投资使用效果做出评价。
(六)研究处理遗留问题,总结建设经验。
(七)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八)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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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时还应对工程实物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第六章
竣工验收的权限和组织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按照项目的审批权限分级组织。国家重点项目和限额以上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省列重点项目和按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大中型项目,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应经省煤炭工业局批准同意,进行联合试运转,并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联合试运转时间不超过6个月。联合试运转期间,进行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专篇验收,然后报省局或省发改委、国家发改委组织总体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 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初验合格后报集团公司组织正式竣工验收,并报省煤炭工业局基建局备案。
第二十条 由集团公司组织的竣工验收或省局委托集团公司组织的竣工验收,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按竣工验收程序开展验收活动。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应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
第二十二条 竣工验收会议通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三份,分送主持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和档案部门,副本应满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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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和单位需要。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固定资产移交按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并办理档案移交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汾西矿业集团公司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浅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第3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
近年来,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建设项目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呈大幅度增加势头,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作为环境监测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是依据环评文件对建设项目执行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环境管理要求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的系统检查和考核, 验收执行程度是否到位将决定着验收的效果[1], 也是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重要环节, 因此, 做好竣工项目环保验收工作, 对于保护环境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根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工作流程, 简要论述各个环节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1竣工项目验收监测前期准备
1.1确定项目负责人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作任务重, 涉及到的行业领域多, 监测人员难以完全了解所有行业和工艺的污染物排放特点, 因此确定好验收监测项目负责人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 对于一些工艺复杂、 项目重要的建设项目可以适当增加项目负责人 (选择2~3名) 共同负责, 发挥各自对项目、工艺的熟悉程度来具体抓验收监测工作。
1.2收集相关资料
建设项目竣工监测是对该项目是否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以及相关部门的项目审批意见的重要审核, 在开展竣工验收监测之前需要注意收集该项目的环评报告书、项目环保工艺设计文件, 企业的基本概况, 反映企业工程或者设备运行情况的参数或数据, 主要生产设施、生产工艺的消耗数据, 以及废气、废水、废渣等相关处理设施的文件资料等等, 只有详尽的收集项目建设的各种资料, 为后期验收监测中提出污染防治建议提供更加科学、可行的对策措施。
1.3编制监测方案
严格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制订科学的监测方案, 方案中要明确验收监测所要实现的生产负荷、污染治理措施运行工况、现场监测人员的分工和安排, 一类污染物的采样位置、现场监测的时间以及监测报告的编写时间和提交时间, 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和监测的内容以及现场监测验收操作时的注意事项等等。
2竣工项目现场验收监测工作
建设项目现场监测时要重点关注项目的生产负荷、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工况以及一类污染物的质量控制措施等。
2.1验收项目工况
根据验收监测规范的相关规定, 企业的验收工况要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在实际验收时要根据不同行业和工艺特点灵活计算出工况是否达到设计能力。例如, 在监测时, 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能源消耗、产品产能与设计指标进行比较, 从而计算出该项目的生产负荷等。
2.2掌握污染物去除效率
在验收时要掌握废水、废气等主要污染物的去除效率, 以通过监测后准确判别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例如, 对于废水的去除效率的监测, 根据入水水质是否稳定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计算其污染物去除效率, 对于入水水质稳定的, 可以在处理前、后同步采样, 而对于入水水质变化较大的, 则要充分的调查了解, 掌握废水的停留时间, 并详细采集废水处理前后的水样情况, 准确了解废水工艺运行是否满足了设计要求。
2.3环保设施管理
虽然验收监测规范中并未明确的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细则, 但在实际工作中, 环境风险检查不到位时常会导致环境风险检查内容的不确定性, 因此, 在验收监测中要着力做好环境管理检查, 逐一检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帮助监测人员掌握建设项目工况及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
3验收监测后的数据分析与处理
3.1做好监测结果的评价
根据不同监测项目内容做好监测结果的评价工作。例如对于废气的评价要以小时均值, 对于废水的评价则用日均值。
3.2做好监测项目总量的核算
做好监测项目的总量核算, 对于废气及其污染物的核算通过瞬时排放量和年生产时间进行核算;对于废水及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核算则根据污染物日加权平均浓度与监测期间的实际废水排放量均值和年生产时间之间的乘积核算出废水总量。总量核定一般采用实测法、统计法等。
3.3编写好验收报告
验收监测报告是根据验收监测的结果进行的总结性情况编制, 除了验收监测依据、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建议、验收监测内容、 监测质量控制和分析方法部分的编写应在原验收监测方案的基础上做好补充之外, 还要做好对监测条件、环保设施监测结果、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以及周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等验收监测结果与分析的评价;并阐述清楚环评批复落实或变更情况, 项目环保应急预案建立情况以及固废处理情况。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环境管理检查情况, 得出验收监测结论, 并结合项目环保验收的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尤其是要关注验收监测中超标、数据异常以及存在环境隐患等诸多情况。
4结语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是环境监测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要结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工作特点, 注意做好竣工验收前的准备、现场竣工验收监测和后期的数据处理及监测报告的编写, 严格执行验收重点、标准和流程, 保证竣工验收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2]。
参考文献
[1]李新华, 孙红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新疆环境保护, 2011, 33 (4) :29-31.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培训 第4篇
【关键詞】盘锦市;建设项目竣工土地验收;成效;问题;建议
一、土地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012年9月10日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盘政办发[2012]31号文件下发《关于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用地验收制度的通知》,标志着我市建设项目竣工用地验收制度正式建立和全面实施。该制度的下发实施,使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有了一个总抓手,促使批后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彻底解决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证》发放后对土地使用者无制约手段的被动局面;对规范依法用地行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力促进批后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地作用。具体表现在:
1)可以有效防止建设单位越界移位建设而产生土地权属纠纷及违法占地问题;
2)可以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开工,按时竣工,预防闲置土地的产生;
3)可防止工业用地项目不按投资强度建设或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
4)可以防止建设单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及建筑密度而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5)可以大大提高土地使用者履行合同的自觉性。现在,土地使用者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的,大都能主动提出延期开工、延期竣工申请,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6)办理转让、抵押、变更登记手续的用地单位,只要在土地验收时发现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再予以办理。因此,土地验收制度不但是开展批后监管工作的总抓手,还是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有力手段。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土地验收制度颁布实施以来,尽管各县区为能有效的贯彻执行这一制度做了大量工作,使得土地验收工作得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起来,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许多的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1、重审批轻监管的思想普遍存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思想意识在部分地方领导和用地单位中,还没有真正的树立起来。由于现行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和职能分工,各级各部门主要精力放在项目用地审批上,而且又一味的强调供地率,造成了土地批后监管难以有效开展。
2、部门之间配合协调不够,造成了土地验收制度难以有效贯彻实施。例如:《土地验收制度》规定,“对已纳入用地验收范围的建设项目,未经国土资源部门用地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但是,调查发现,有的地方的部分建设项目没有经过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验收,建设部门就直接办理了竣工验收,严重违反了《土地验收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使得《土地验收制度》很难有效贯彻执行。
3、分期验收难以进行。对于一次性出让面积较大、投资额较多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商采取了分期建设。同时,为了加快资金回笼,开发商申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分期验收。对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很难像规划管理部门那样进行单体验收,因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地检查验收的依据是土地出让合同,而合同只有一个,所以分期验收就缺乏了依据,难以准确有效的实施。
4、工业项目竣工土地检查验收工作还没有全面开展起来。究其原因是因为工业项目在拿到土地证后,再也没有了制约它的措施和手段。而且有的工业项目开工建设,靠的是行政干预,项目竣工后才补办相关手续,因而土地检查核验工作很难开展起来。
5、项目开工认定难。对如何算作开工,新颁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作了明确规定,“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但是有的项目,为了规避或缓缴有关配套费用,未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甚至有的没有进行开工申报,造成了开工认定难。
6、部分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不甚合理。调查发现,有的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是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后的3个月,很不合理,造成了到期很难按时开工。
三、对策及建议
1、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宣传,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促进各项建设依法依规用地,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2、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内外工作机制,促进建设项目竣工土地验收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一是注重搞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内部各科室的沟通协调。在办理供地手续时,将供地批文、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连同供后监管方案一并发放;同时,在用地单位进行变更登记或土地使用权抵押时,相关科室要征询监管部门(征地事务处)的意见,有违规违约行为的,不予办理;二是注重搞好外部协调,加强与发改、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共同执行好《土地验收制度》,确保土地验收工作有效推进。
3、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按时开竣工。对已成交的国有建设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签订出让合同时,受让方需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协议,按照实际成交价款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最高额不超过500万元,作为土地使用权人履行出让合同按期开工、竣工的保证。项目按期开工经现场核查后返还50%履约保证金及利息;项目按期竣工并验收合格后,返还剩余50%履约保证金及利息。非因政府原因,未按期开工、竣工的超过约定开竣工日期的,每超一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按照相当于土地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上缴国库,直到扣完为止;竣工核验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出让合同违约金缴入财政,并按出让合同约定追究有关违约责任。
4、实行分期供地制度。对符合城乡规划、用地面积较大的项目,国土资源、规划部门要认真研究对接,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供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分期分地块签订出让合同,避免出现一个出让合同,分期建设却难以分期验收的问题。
5、全面推进工业项目土地检查核验工作。对工业项目土地检查核验主要检查用地单位是否达到投资强度和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是否符合规定。如发现竣工时建设占地面积尚未达到总用地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投资额未达到25%以上,视为投资强度不够,其未利用部分的土地视为闲置土地处理;如发现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超过部分面积视为改变土地用途,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补交有关规费及出让金。如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视为违法改变土地用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补交有关规费及出让金。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第5篇
该工程按照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8】287号文件要求作了分户验收,验收时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提出了验收意见,针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已经整改完毕
一、工程概况:
××项目座落于××市国家旅游度假区内,滇池路六公里西贡码头前段迎海路旁,西临海艺花园小区,东临××别墅群,南临国宾馆,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以高原湖泊滇池为依托,西山睡美人为屏障,依山旁水,拥有满面苍翠的自然景观和清新的空气,项目建筑造型独特,具有西方式建筑特色和风格,是聚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商业区。本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昆规建证(2008)04××号和(2009)0××号;施工许可证号:度建字20××第××号;施工图审查批准号 昆施审 hj 20××-0××,其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共××个单位工程,建筑功能为商铺,建筑最高17.45m。基础为静压预制管桩上独立承台基础,地梁连通,全钢筋混凝土现浇框架结构,抗八度地震设防。工程于2009年××月××日开工,200*年××月××日提交验收。
二、该项目工程完成简况:
根据参建各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设计、施工等均按要求的项目完成任务,达到合同的质量等级要求,在本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及云南省××市有关规定。本工程地下土质土层复杂,属于软土地基,工程造型独特、美观,跨度大,施工工序复杂,质量要求高,施工单位编制了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施工管理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等档案资料齐全有效。根据各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审查完成情况如下:
1.完成设计项目情况: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小区市政道路工程。经审查基础工程合格、主体工程合格、室内外装饰工程合格、屋面工程合格;给排水工程合格;建筑电气工程合格。
2.完成合同约定情况:总承包合同约定、分包合同约定、专业承包合同约定经审查已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完成。
3.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经审查建设前期、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技术档案齐全;监理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齐全;施工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齐全。
4.试验报告:经审查主要建筑材料(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材料、电气材料等)试验报告本文来源: http://齐全,符合要求。
5.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已签订,并编制了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监督和整改情况:
在工程建设的每一分部、分项过程中: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程的检查,检查中严格地把住了质量关,对需要整改的地方,一经提出施工方便立刻认真整改,整改后监理方进行复查验收,达到标准要求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要求施工,配合各参建单位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都严格按照监理大纲、监理程序做,保证了工程质量。
四、验收单位组成:
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和《云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建设单位于2008年××月××日组织了初验,2008年××月××~××日进行了分户验收。2008年××月××日组织竣工工程的正式验收,参加竣工验收的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及监督站等人员的组成符合要求。
五、验收整改情况:
该工程按照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8】287号文件要求作了分户验收,验收时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提出了验收意见,针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已经整改完毕,由各有关单位进行了复验通过。并作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该项目还做了桩基础静载和动测试验;还请省质检站作了主体结构实体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电位检测等安全性检测,检测报告由质监部门提供,检测结果合格。
六、工程总体评价:
经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监督等单位共同密切配合,金都商集工程已经顺利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现正式组织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第6篇
为确保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为工程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做好保障,减少因施工质量对生产造成的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暂行管理办法。
一、竣工验收的范围和标准
1、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的工程,要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并经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考核达到能够生产合格产品的工程,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
2、生产性工程、辅属设施、主要工艺配套设施能满足生产要求,形
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产量;达到使用要求。
3、生产准备工作能满足投产初期的需要。
二、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施工单位按国家现行交工资料整编要求,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工
作,主要包括土建施工过程中的隐蔽检查、验收资料等文件;设备及安装的所有记录、合格证、说明书;以及施工合同和试运转过程中相关情况记录等。
2、绘制竣工图纸,竣工图要准确、完整、符合存档要求,建设单位
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单位绘制的竣工图进行审查。
三、竣工验收:
1、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后,经过各单项工程(指质量、安全、环保、消防等)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图、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方能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根据项目申报或审批的情况,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应先进行内部初验,然后再向政府主管部门审报验收。公司内审批准的项目可组织施工、设计、使用单位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3、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工程档案、设计、施工、设备质量等进行全面验收。在验收阶段提出的遗留问题要限期整改,最后达到全面竣工验收合格。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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