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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信息管理范文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监测信息管理范文(精选10篇)

监测信息管理 第1篇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一、本系统分为五个部门四个行政级别的用户,四个行政级别为中央级、省级、地级和县级,在各行政级别上有扶贫办、发改委、民委和统计局。财政部门与其他四个部门相联系。

二、在扶贫综合信息发布平台和扶贫综合查询分析平台上建立了扶贫项目管理体系、资金管理体系和效益评估体系。

三、总体业务数据流程如下:

首先,中央财政部向省级财政拨付扶贫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到位后进行向地级财政的指标分配,接着地级财政向县级财政做指标分配。此后县级的项目管理部门据此开始项目申报,例如:申报到省级的过程是逐级经过地级选报、省级审批、地级转批。审批后,省级财政逐级向下进行资金的拨付,拨付到地级然后拨付到县级。项目申报过程与资金的拨付过程都有特殊情况,比如说省管县的情况,在我们这个系统中可以解决省管县的问题。同时项目审批之后开始执行,涉及到了项目的招标、中标及合同信息等的录入,执行后可以通过财政部门进行报账。整个数据由县级向上级汇总便于上级管理监测。

四、数据流图分为资金数据流图和项目数据流图。资金数据流为由上级到下级。首先中央财政部向省级财政做指标分配和资金拨付,接着省级财政资金到位后进行本级安排以及指标分配,之后进行资金的拨付。地级财政资金到位后同样进行本级安排和指标分配,之后进行资金拨付。县级财政资金到位后进行本级安排,然后进行项目资金报账。项目管理的流程为:由下级逐级到上级。首先,县级项目管理单位申报项目,然后经过审批。审批之后即可进行招标、中标、合同、启动,启动后可以录入进度、验收和绩效考评信息。

五、信息综合查询对应分为资金信息查询和项目信息查询。在资金信息统计查询中,各级财政可以查看资金分配、拨付、安排及报账资金统计信息。项目信息统计查询中上级可以查询到所管辖的下级的已审批项目情况,包括招标、中标、合同、启动、进度、验收及绩效考评信息。

具体介绍

通过上网在浏览器中输入地址,(http://),这是内蒙古财政信息网,面可以看到新增的信息,点击编辑和删除可以进行修改和删除操作。公告通知、扶贫简报、新闻快递、工作动态的浏览和录入的方法与此类似。在这里不再赘述。

本系统的最后一个功能模块为系统维护。首先选择用户修改密码。点击此菜单进入后,首先需要输入原密码,然后输入新密码,再重新输入新密码表示确认。点击提交按钮后用户登录的密码会被自动保存。注意:新密码可使用任何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数字、下划线组合,不得少于6个字符和超过20个字符,并区分英文字母大小写。本级信息维护子菜单使用来录入本地区的简介信息,包括人文地理等,录入的权限在财政部门。所以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的身份登录,点击此菜单进入后,在文本框中录入完毕后提交,点击页面左边的新疆简介链接就可以看到刚才录入的信息。系统维护的最后一个子菜单为帮助,其中介绍了本系统的开发背景、总体框架及流程,方便用户理解。勤劳的蜜蜂有糖吃

第15页

监测信息管理 第2篇

1、雄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管理人员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 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4、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6、雄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7、中心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8、报告程序 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9、报告内容 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10、报告时限 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监测信息管理 第3篇

病人住院时,静脉输液是临床中一种非常普遍的治疗手段。如何人性化的管理点滴输送和调换是提高医疗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面对医疗业竞争日益激烈的现实,如何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和改善服务质量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措施之一就是建立实用、先进、高效的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

本课题组设计了静脉输液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输液的滴速监测、异常报警、信息管理等功能。本文介绍了医疗点滴输液监测系统的上位机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设计。最后通过实际测试确定系统工作的可靠性、稳定性以及可改进之处。

2 系统设计

2.1 整体系统结构设计

系统整体结构设计如图1所示。由上位机(PC)、数据中心(Access Point,AP)及多台无线终端(Wireless End-Device,WED)三大部分构成。

点滴输液监测终端由红外对管实现,并与数据中心进行无线通信。数据中心轮询在线工作的各个终端,将其工作信息采集,并有次序的存储、处理。在接收到各个终端的数据,将其封装成特定格式后,通过串口通信把实时监测信息发给上位机,并存放至数据库。点滴输液监测系统正常工作时,护士使用用户界面,对点滴输液情况进行实时管理,后台数据库提供历史监测信息。

2.2 管理信息系统各部分设计及开发工具

管理信息系统设计包括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 User interface,GUI)、数据中心结点与上位机的串口通信和后台数据库三部分内容。结构组成如图2。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一个可以查询和搜索的数据库。为方便使用,用VC++开发用户界面以实现交互功能。结合医疗管理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信息系统将数据初始化,数据中心结点从底层的无线网络取得实时数据。GUI界面通过后台数据库的支持,实时显示点滴输送情况。

GUI串口通信的设计使用VC++语言[1]。GUI界面分为登录模块、系统信息设置、病人信息、系统用户信息和监控界面五大部分。系统与底层无线网络数据的交换使用串口通信。数据库的设计与管理是使用SQL Server软件[2]。SQL Server是微软公司开发的一个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以Transact SQL作为它的数据库查询和编程语言[3]。系统数据库分为五个实体:病人、医护人员、滴速信息、报警信息和病人类型。

3 系统实现

3.1 GUI人机界面设计

系统的软件架构图如图3所示。软件界面设计包括登录界面、主界面和监控界面。主界面系统设置的下拉菜单有五项:用户管理、信息查询、通信参数设置、信息管理和退出系统。信息管理的下拉菜单有三项:科室信息设置、药液信息设置、患者类型设置。

监控界面如图4示。根据使用系统的医院具体情况,监控界面每一页可显示4个病房的输液情况,其中每个病房有4个床位,故每一页可监控16张病床的输液情况。监控界面可以翻页查看,共有四页,本监控系统最多可以用于监控64张病床的输液情况。

3.2 串口通信

串口程序实现应用程序和数据中心结点的正常通信,数据中心结点将命令和数据通过串口发送给应用程序进行处理,同时接收上位机用户界面的各种命令。上位机检测数据中心结点是否发送数据请求处理,若是则通过应用程序对数据进行处理;当数据中心结点处于空闲时候,则每隔20秒向上位机发送串口工作正常确认命令,如果上位机超过20秒还没收到任何串口数据,则做串口故障报警。串口通信数据帧格式如下:

3.3 后台数据库设计

3.3.1 数据库E-R模型设计

根据上面的分析,画出实体与实体的关系图,以及数据库的E-R模型如图5至图8。

3.3.2 数据库的构建

根据所确定的五个实体,分别创建报警信息表、医护人员信息表、病人信息表、滴速信息表和病人类型信息表。可采用命令行方式执行或直接用SQL SERVER 2000管理工具进行直观设计[5]。根据创建的表信息,结合表与表之间的关系,构建一个完整的数据库。系统数据库的关系图如图9。

4 系统测试

考虑实际应用的环境,测试地点选取为约100平方米的实验室,测试时准备了四台WED、两台AP及一台PC。首先,用一台数据中心AP进行通信测试。下行与无线终端WED的通信测试;上行与上位机PC通信。无线通信采用寻呼式的通信模式,被寻址的WED响应时,把数据信息发送到AP。WED发送给AP的数据包经过协议处理,准确的发送到PC终端,测试情况与设计构想符合,能在实际场合中应用。在实际应用中,考虑不同楼层的终端是否会影响传输以及两个数据中心AP是否冲突的问题,把WED的放置在不同楼层并启用两台AP对系统进行测试。结果为:在三层楼的位置内,WED终端的信息均能正常传送至AP;存在两个数据中心时,只要不同AP发出的WED寻址信号不同,就不会发生冲突。

其次,进行上位机界面监控及后台数据库的管理。登陆主界面进入监控界面,PC实时显示监测终端发来的数据。在数据出现异常的时候,系统及时报警。在监测终端改变滴速时,发现PC实时更新显示数据与终端实测数据有一定的时间延迟,实际估测为2s。考虑该时间延迟为AP的轮询时间1s以内,以及上位机信息更新延迟时间0.5s以内引起。在实际应用中,该延迟时间并未对实际监测造成过大影响。故认为系统监测是实时有效的。

最后进行历史数据查阅及数据库系统的维护。进入后台数据库系统查看,数据库保存了实际测试数据。可以通过SQL语言对数据库进行维护和管理。系统性能测试与设计构想符合。医疗点滴输液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完整的工作流程如图10。

5 结语

医疗点滴输液监测系统的上位机管理系统的设计目的是使医疗管理高效、安全、方便。本软件具有功能实用,界面友好,操作方便的特点。本文对点滴监测管理系统进行了设计开发,但是监控的功能有待进一步的完善,使监测更有效和人性化。

放眼未来,随着计算机及相关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和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正在彻底改变企业原有的管理思想、管理理论和管理流程。本系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发展:

(1)、加入网络化医疗点滴管理这一功能,使医疗单位更方便的为顾客服务。

(2)、使用XML标准规范记录信息,使信息更标准,更安全。而目前SQL Sever 2000已开始支持XML技术,实现这一步只是时间的问题。

(3)、将该信息管理系统接入到医院的监控管理系统中,为医疗单位的管理决策提供服务。

摘要:本文讨论了医疗点滴监控系统服务器端软件开发与设计,结合医疗点滴的实际情况,确定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并针对管理信息系统各个模块的设计进行详细的介绍,主要包括上位机图形界面的交互设计,串口通信模块的设计,数据库的设计。

关键词:输液监测,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

参考文献

[1]石伟,王中华.一种用E-R模型实现数据库设计的方法[J].航空计测技术,2000,20(2):22-25

[2]孙鑫,余安萍.VC++深入详解[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6

[3]Rob P,Coronel C.数据库系统设计、实现与管理(第6版)[M].张瑜,杨继萍等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64-133

[4]姜翠霞.E-R模型向关系模型转换的研究[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420(4):58-59

监测信息管理 第4篇

监测信息管理 第5篇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兴建地铁工程。地铁隧道建造在地质复杂、道路狭窄、地下管线密集、交通繁忙的闹市中心,其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无论在施工期还是在运营期都要对其结构进行变形监测,以确保主体结构和周边环境安全。

地铁隧道是一狭长的线状地下建构筑物,监测点数量比较大,其周期性和长期性,使数据量非常庞大。面对这些繁杂而又庞大的数据能否管理利用好,关系到监测隧道结构变形和预测预报结构变形工作能否实现和实现的质量。为此,如何有效地管理原始信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多数监测信息的管理和应用存在不直观、不及时、自动化程度较低等缺点[1,2],根据地铁隧道结构自身特点研制一套高效率的、使用方便的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是必要的,它与变形监测一样具有重要的实用意义和科学意义。

2、系统设计思想

以地铁隧道结构变形监测信息为管理对象,根据地铁隧道结构变形监测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监测数据处理分析技术、数据库技术和信息管理技术,实现对地铁隧道结构变形信息的存储、预处理、管理分析、可视化分析监测信息、预测预报及限值预警,为结构分析提供数据资源,以及时反馈地铁隧道结构安全状况,使安全监测管理人员更为方便和高效的管理监测信息,为确保地铁隧道结构的安全运行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地铁隧道结构变形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主要应满足如下要求:

2.1 提高地铁隧道结构变形监测数据处理分析与管理的科学化和自动化水平,满足辅助决策需求。

2.2 构建地铁隧道结构变形监测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2.3 为后期自动化监测的开展及安全监测专家系统的建立提供基础。

3、系统功能

地铁隧道结构变形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文档管理、数据预处理、数据库管理、监测数据分析、信息预警预报和系统管理六大模块,内容不仅涵盖了相关技术规范的所有要求,而且具有地铁隧道自身的特点,全面、标准、专业,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3.1 文档管理模块

3.1.1 变形监测资料

地铁隧道结构变形监测根据地铁隧道结构设计、国家相关规范和类似工程的变形监测以及当前地铁所处阶段来确定,主要内容包括[3]:垂直位移监测(区间隧道沉降监测和隧道与地下车站沉降差异监测);水平位移监测(区间隧道水平位移监测和隧道相对地下车站水平位移监测);隧道断面收敛变形监测等。

对于不同的地铁隧道结构变形监测项目内容,所用监测方法和仪器也不相同。通常,对于隧道垂直位移和水平位移监测,可通过大地测量或者自动化测量的方法利用精密水准仪、精密全站仪或智能全站仪进行;而对于隧道断面收敛变形监测,则要通过物理量测的方法利用收敛仪(计)进行。

变形监测资料包括历次变形监测的原始数据,监测报告及鉴定报告等。

3.1.2 工程概况资料

工程概况资料主要有工程概况、工程特性参数、重要技术资料和安全监测系统档案等。

(1)工程概况:

包括地铁地理位置,车站布置,沿线主要建筑物概况,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结构特性、施工情况等。

(2)重要技术资料:

主要结构设计文件、图纸,运行设计报告,竣工验收报告,隧道加固改建或观测更新改造专题报告,重要工程图形和图像。

(3)变形监测系统档案:

主要包括监测仪器运行、维护和历次检查、鉴定记录及报告。

(4)其他资料:

主要包括水文、气象和地震资料等。

3.1.3 巡检资料

包括对隧道结构的各个部位和断面的渗漏、变形和裂缝等的日常巡查记录表,隧道安全情况和隧道重大事故报告等。

3.2 数据预处理模块

通过不同的方式导入原始监测资料,并对其进行粗差检验,若有粗差则提示警告,以便查找原因返工重测,然后再进行初步处理分析。对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稳定性进行检验,不同的.稳定性检验结果决定平差方法的选取。最后对所得监测结果进行整理,存储至相关数据库。

3.2.1 数据导入

目前嵌入式操作系统发展特别迅速,根据监测手段和方式不同,用户可以通过系统的接口程序实现系统和观测电子手簿直接相连,自动导入或手工导入。

3.2.2 粗差检验

依据相关规范规程应用相应检验粗差的方法对其进行检验,若有粗差则给出提示警告和可能原因,以便查找原因返工重测;若没有粗差则提示检验通过,可进行下一步处理计算。

3.2.3 稳定性检验

通过对监测资料的计算分析,应用统计方法(F检验和t检验)对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稳定性状况进行分析,为平差计算采用何种平差方法提供依据。

3.2.4平差计算

根据基准点及工作基点稳定性检验结果,对变形监测网相应的选用经典平差、拟稳平差或自由网平差;如果监测资料(如隧道收敛变形监测资料等) 无需平差计算的则直接进行相关成果计算。

3.2.5 资料整理入库

根据前述各部分处理计算所得结果,对所得监测成果以及检验结果进行整理和存储入库。此外,可根据需要对相关监测属性信息进行相关编辑、修改,然后再整理入库。

3.3 数据库管理模块

对数据库相关数据进行查询、添加录入、修改和删除,同时可根据需要进行数据报表生成输出。

3.3.1 数据查询

根据不同监测项目特点,采用不同的查询方式对测点的属性信息和监测成果进行条件查询和遍历查询,并可根据需要将查询结果以不同的方式输出。

3.3.2 数据录入添加

根据实际需要对测点属性数据和监测单位所提供的直接成果数据进行录入添加,同时可对属性数据信息进行编辑、修改添加。

3.3.3 数据修改

考虑到操作的规范性,系统只允许对监测点属性进行修改。通过查询所要修改的监测点,对其属性信息进行修改,同时可以动态显示数据库中的监测点属性信息,方便用户及时看到修改结果。

3.3.4 数据删除

与数据修改功能相似,通过对数据信息查询后再进行删除,删除前须经确认,然后才能操作,确保准确无误。

3.3.5 报表生成

可根据用户需要,查询相关监测信息,然后以相关的报表形式输出监测信息。

3.4 监测数据分析模块

通过应用不同的数据分析方法和方式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分析过程和方式采用表格和曲线图形方式进行。

3.4.1 监测点稳定性分析

应用相关稳定性分析方法及指标,结合监测现场实际,对不同类型监测点稳定性进行分析评判。

3.4.2 可视化分析

针对监测信息反馈分析的需要,提供可视化的变形监测图形报表,辅助测点稳定性分析评判,以便使用者更直观具体地了解隧道结构整体变形趋势。

以南京地铁西延线垂直位移监测为例,除提供每期沉降量曲线图、沉降速率曲线图、挠度曲线图、相对挠度曲线图外,还可提供任意两期累积沉降量、累积沉降速率、挠度及相对挠度的对比曲线图。

3.5 信息预警预报模块

仅仅将监测的信息录入系统中是不够的,还要根据稳定性分析以及前n期的监测成果模拟监测点的变形曲线,并结合相关资料预报今后的变化趋势。由于影响变形体的因素错综复杂,考虑到系统的通用性,模块提供了回归分析、灰色系统、kalman滤波等传统的模型供选择。

根据系统给出的限值进行预警,提供相关区间段的工程图纸及地质、水文气象资料,便于隧道结构变形情况的进一步分析。

3.6 系统管理模块

为保证系统的安全,系统运行和数据操作过程中都不能出现任何差错,必须对系统进行有效的管理,这主要是指对系统用户的管理及日常使用日志的管理。

3.6.1 系统用户管理

为保证监测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安全性,必须对系统的用户进行有效的管理。用户登录系统的过程必须在系统日志中进行登记,包括用户名、登录时间、对系统的操作过程以及在系统中滞留的时间等。系统管理员定期将系统的用户使用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在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后,系统管理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用户或提升、降低某些用户的用户使用级别,必要时可以禁止某些用户的使用权力。系统用户管理包括系统用户登录管理和用户权限管理两个部分。

3.6.2 系统日志及安全管理

本系统为系统管理员提供系统日志的检查和备份功能,使系统管理员通过对系统日志的查看了解系统的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地处理系统存在的隐患,保证系统的高效运行。

3.6.3 数据库备份与恢复

为了保证管理系统或计算机系统经灾难性毁坏后,能正常恢复运行,必须进行数据库的备份与恢复。系统采用自动备份与人工备份结合的方式,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4、结 语

地铁隧道结构变形监测信息管理系统采用C/S结构设计,各功能模块间具有相对地独立性,便于进行功能扩充,为后期自动化监测的开展及安全监测专家系统的建立提供支持和铺垫[4,5]。该系统已在南京地铁中应用,不仅准确及时快速的数据处理和信息反馈,提高了地铁运营的管理水平,而且为地铁的安全运营提供了保证,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和良好的应用前景。

参考文献

[1]王浩,葛修润,邓建辉,丰定祥.隧道施工期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研制[J].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10:16841686

[2]李元海.地铁施工监测数据处理系统的分析设计及应用[J].隧道建设,,4:2226

[3]黄腾,李桂华,孙景领,岳荣花.地铁隧道结构变形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测绘工程,,6:13

[4]赵显富.变形监测成果数据库管理系统的研制[J].测绘通报,2001,4:2832

监测信息管理 第6篇

基于GIS油田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应用

以大庆油田为例,通过在区域环境安全信息管理与建筑物环境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中采用环境地理信息系统(EGIS),构建大庆油田环境地理信息系(DOFESIMS),并阐述了其技术结构、数学模型、功能及功能扩展,为区域环境安全信息管理的规划与实现提供科学依据.在实现对油田环境有效管理的`基础上,对大庆油田污染物排放进行了预测与分析,并将结果进行空间可视化展示,以此证明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可有效解决区域环境安全的信息管理.

作 者:管友海 张媛 王耀 Guan Youhai Zhang Yuan Wang Yao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刊 名:油气田环境保护 ISTIC英文刊名: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OIL & GAS FIELDS年,卷(期):201020(2)分类号:X8关键词:信息管理 环境监测 数据管理 环境地理信息系统 大庆油田

监测信息管理 第7篇

省级会议管理制度

按照《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例会制度要求,落实省级会议制度工作职责。

1、组织监测系统内的业务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国家举办业务工作会议,及时将国家的会议精神和指示传达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

2、每季度第1个月上旬组织召开死因监测业务工作例会一次,交流上一季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经验,了解国家及各监测点新的工作动态,理顺工作思路,制定本季度的业务工作重点。

3、每年举办一次广西死因监测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绩,结合当前国家卫生政策和工作要求以及本省卫生资源环境,制定当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论信息与环境监测管理的关系 第8篇

一、信息具有价值

环境信息是通过一系列的监测活动经过加工处理得到的, 使其能对环境管理决策活动产生影响的数据或依据形式, 给保护环境带来效益。因此具有应用价值。信息价值的大小, 取决于由获取该信息而产生的决策行为得到的效益, 要大于为得到该信息而付出的代价多少。如果信息本身的成本大于由它引起的决策行为变化而取得的效益, 该信息就毫无价值。

二、信息能减少对事物认识的不确定性

信息的作用在于它能够告诉接收者原来所不知或不能预言的情况, 在一个充满不确定的因素的环境中, 信息能够减少这种不确定因素。能够改善决策活动中达到预期的结果的概率, 如环境信息存在的必要性就在于环境管理活动中抉择决策的需要, 如果不存在抉择和决策, 那么信息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因此, 它是对事物有序性的一种量度, 有人也把信息称为事物的一种“负熵”。

三、信息的滞后性与生命周期分析

信息的滞后 (期) 性是指构成该信息的各种基本数据产生之后, 到处理加工以至于用于决策活动之间的时间延迟。这种延迟通常中由两种原因造成的;一是加工处理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二是很多管理决策活动是按照固定周期 (月、季、年等) 进行的, 与此相适应, 对信息的需要也是周期性的。尽管有了计算机数据库以及自动监测系统等数据采集设备的应用, 加工处理过程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的, 几乎没有滞后地给出了相关的信息, 但是对于信息本身来说, 通常还是希望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来提供信息。其原因有三:一是管理决策活动对于短期间隔是不敏感的;二是在一定程度上还缺乏实现不定期信息报表的能力;三是管理人员的经验表明, 定期信息报表对决策活动更为有力。信息生命周期描述从信息产生起到能对管理决策活动起作用所经历的时间间隔。

四、信息的编码及信息量

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采用不同编码形式表示各种信息, 把只考虑信息交换的系统称之为信息系统。最基本的信息系统是由信源、发信机、信道、收信机、收信者、噪声源组成。

有关信息属性的一些理论问题已经形成一门专门的学科信息论。环境监测是最注重信息流通的, 因为环境监测站其本身就是提供和反馈信息的部门, 可以说信息是环境监测的灵魂。首先, 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就是捕获有关的环境质量的代表信息, 紧接着的是加工信息, 最终是向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及反馈信息。“捕获加工反馈”就是环境监测的全部过程, 这是监测工作的本身特性所决定的。另外是要取得环境监测的效果和效率, 还必须讲究内外信息的流通性。如果内外互相不通气, 不相往来, 不通信息, 监测结果是很难满意的。为了提高监测效率, 在内部信息的管理上应当做到跟踪管理。

综合分析人员应经常分析每个具体信息的流通过程及其所起的作用, 以决定下一个循环要不要获取这一信息。对于外部信息也应该进行跟踪管理, 多次跟踪反馈精选, 信息的质量才能不断地提高。因此在因素复杂的监测管理信息系统中, 信息论的应用还有一定的局限性, 但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一是信息的获得需要付出代价, 但信息在辅助决策活动中又具有使用价值。通过对决策活动的改善而获得更大的价值;二是信息可以用来减少认识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只有存在抉择和选择的情况下, 才需要用信息对决策活动予以辅助;三是在数据的传输过程中, 往往需要借助于反馈数据对其进行控制。而反馈数据本身不存在信息价值, 需要加工处理。

监测信息管理 第9篇

关键词:环境噪声;监测管理;环境信息化

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和环境科学的形成和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对环境所发生的种种变化及其影响如何度量和评价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环境信息是一个涉及许多领域的综合信息,其内容极为丰富,来源也十分广泛,且各种环境信息之间具有十分强烈的相关性和综合性。随着计算机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计算机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人们处理信息的重要工具。环境信息化可理解为信息技术在环境保护的应用过程,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将包括自然地理、经济社会、环境监测、环境统计、污染源申报登记、污染源分布及源强、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等各方面的环境信息数字化,使环境管理适应于信息经济时代。

1.我国环境噪声污染现状

环境噪声污染主要来源是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和生活噪声。在我国城市环境噪声污染已经成为干扰人们正常生活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据统计,在影响城市环境的各种噪声来源中,社会生活噪声占47%,工业噪声占8%-10%,建筑施工噪声占5%左右,交通噪声占30%。我国重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在56~58dB(A),处于中等污染水平,约有2/3的城市人口生活在高噪声的环境中。我国重点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总体水平近十年来居高不下,已有3/4以上的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噪声平均值超过70dB(A);低于70Bd(A)的城市比例不到20%。全国每年因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导致的经济损失约合人民216亿元,仅北京市每年因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导致的经济损失就达15-20亿元。我国各类功能区噪声超标比较普遍。据全国统计,全国反映噪声污染的来信、来访占环境污染投诉的比例逐年增加,而且一直高居各类环境污染投诉的第一位。

2.我国环境噪声监测技术的问题

我国的环境噪声监测初步形成了监测体系,已具备了环境噪声常规监测的能力。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环境噪声监测技术和仪器的不成熟,严重不能够适应日益强化的环境噪声管理的需要。存在以下问题:

2.1监测频次低数据代表性差

我国环境噪声监测频次:道路交通噪声每年监测一次,区域环境噪声46个国家城考城市每年监测一次,其他城市每五年监测一次,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而噪声的污染水平与人们的活动程度密切相关,春季北方风沙大、南方游人多;夏季人们户外活动频繁,昆虫鸣叫;秋季能流、物流量大;冬季北方采暖噪声源增加。四季的噪声污染程度存在很大的差异,仅靠一年一次的测量尚不足以真实反映一个城市本年度的平均噪声水平。但由于仪器设备和人员数量、素质的限制,目前尚难以大幅度地提高监测频次。各城市由于监测时段不统一,噪声城市间环境噪声监测数据可比性差。

2.2监测点位多监测设备落后

噪声信号不同于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等化学物质,其空间分布是不连续的。由于受地形地貌、建筑物等的遮挡,噪声信号发生诸如反射、折射、衍射、吸收等波动现象,而使声能量的分布发生变化,导致空间分布的不连续性。只有采用多点抽样法测量,才能较为真实地反映一个区域的噪声平均污染水平。然而,由于目前使用的监测仪器都是便携式,需要监测人员到现场。如此多的点位,需要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此繁琐而简单的工作耗费了监测技术人员大量的精力,因而大多数噪声监测只停留在简单的数据获取阶段,而无暇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和评价,导致我国环境噪声监测水平的滞后。

3.环境信息系统的应用及发展趋势

3.1环境信息系统的应用

随着我国环境信息化快速发展,环境信息系统在我国环境保护管理和决策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环境统计工作已进行了近20年,环境统计软件运行多年,己有多个版本。环境监测有数据传输软件,该软件统一了环境质量监测的数据格式,经过了近10年的应用,积累了大量的数据,但对数据进行分析和加工处理还不够。排污申报是开展比较好的工作之一,每次排污申报工作都得到大量数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排污收费管理是各级环保局急需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的工作。环境管理所涉及的大量环境信息,除具有时间性和动态性特点外,还具有空间分布的特点。因此,将地理空间数据与环境监测数据有机结合在一起极为重要。GSI最大特点在于把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信息与反映地理位置的图形信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可根据用户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到目前为止,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己陆续开展了各种形式和规模的GSI研究与应用,显示了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应用的巨大优势和潜力。

3.2现代化环境监测技术

我国环境常规和应急监测以人工为主。随着“全国环境信息卫星通讯网络建设”和“环境自动监测网建设”项目的启动,环境监测实现自动化,极大充实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为数据分析、挖掘打下坚实的基础。随着科技的发展,决策所需的数据量也不断增长。随着积累的数据越来越多,数据处理的任务就更加繁重。面对堆积如山的数据:要在这样多的数据中寻找隐藏在其中的有用信息无异于大海捞针。数据挖掘技术是为了顺应这种要求而产生并迅速发展起来的。数据挖掘是在深层次上进行数据分析,从数据库中发现前所未知的、隐含的知识。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建立了各种数据库,伴随着数据仓库的建设,21世纪应用数据挖掘技术从这些数据库中挖掘出有用的信息将对我国的环境决策提供重要技术支持。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将得到全面发展,将对整个环境保护部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准确地获取自然灾害和环境信息,及时、全面地掌握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生、发展与演变过程,并作出科学分析和评价起到重要的作用。也将为地理信息系统与遥感技术(RS)、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的结合应用,形成国家完整的连续、动态、快速的环境信息获取与处理技术体系打下必要的基础。

4.环境噪声监测管理的环境信息化建议

环境信息系统目前正在全国多个城市进行试点工作,分别对交通及各种噪声源等进行噪声在线自动监测。其目的在于对不同地区、不同条件(如温度、湿度、气压等变化)的变化对仪器传感器的影响进行测试,对不同噪声类型的在线监测进行研究,为编写在线自动监测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及监测方法和标准提供依据。工作正在进行当中。目前正在进行超标录音、地理信息系统二次开发和网络安全性测试等功能的完善。由于噪声是物理污染,有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同,只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布设监测点位,才可以反映真实的情况。点位的增多就意味着需要更多的前端仪表,降低单个仪器的成本来降低资金投入。尽快编写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这样才能够使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更好的在全国范围内投入使用。与地理信息系统相结合是目前的发展趋势,可以使信息在空间上得以直观展现,更加直接。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应放在GIS的二次开发工作上,这样我们就可以建立模型库,对未来噪声情况进行预测,并可以对噪声进行模拟。噪声的预测在噪声改善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城市规划中起了不小的作用。城市环境噪声预测方法,主要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根据不确定性数学的原理,以实测数据在时间序列上的规律为基础,引用统计分析方法提出的预测方法。通过对噪声随时间变化规律性的研究以及对测点所得的噪声值序列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对噪声在时间上进行短期的预测。另一类是根据噪声产生与传播的物理原理所提出的理论计算预测方法,即噪声在空间上的预测。这类方法受噪声源和传播介质的限制大,需要足够多的监测点位和对所测区域的空间范围内全部噪声源、建筑物和边界进行全面了解,而且参数众多,有较为复杂的表达式,因此前期工作比较繁重。但这类以预测为主、实测验证的方法建立的预测模型能和先进的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结合,具有预测、分析、评价、空间查询等功能,是许多国家目前所采用的主要方法。我国以往研究多以介绍和分析国外预测评价模型为主,对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环境状况、环境标准的预测模型的研究报道比较少。噪声预测工作是我们今后研究的重点。有了噪声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明显减轻,并且数据由抽样式变为全样式,数据量大大增多。目前所获得的数据只能够做简单的处理,有了大量的数据和充裕的时间,我们可以进一步的对数据进行挖掘。

参考文献:

[1]柯瑞荣.试论城市环境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及内涵[J].学会月刊,2013

监测信息管理 第10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37 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吴 仪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标本的实验室检测检验及报告。

(三)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开展技术指导。

(四)对重点涉外机构或单位发生的疫情,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管理和检查指导。

(五)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医院和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九条 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体系,构建覆盖国家、省、市(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并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延伸。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基础卫生资源数据库和管理应用软件,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定传染病、公共卫生和专病监测的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具体职责为:

(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

(二)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三)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卡片邮寄信封应当印有明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标志及写明XX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的字样。

(四)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

第十一条 流动人员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报告、处理、疫情登记、统计,由诊治地负责。

第十二条 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三条 军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军人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直接报告。

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 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 报 告

第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八条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第十九条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第二十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其它事项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调 查

第二十一条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判定性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应当按照《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和传染病发病原因、发病情况、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调查;

(二)相关标本或样品的采样、技术分析、检验;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证;

(四)卫生监测,包括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地及相邻省市同时进行。

第二十三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 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疫情报告的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第二十五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管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各级责任报告单位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第二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五章 信息管理与通报

第二十七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第二十八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第二十九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报表的收发、核对、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与通报,紧急情况下需每日进行疫情分析与通报。

第三十条 国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港口、机场、铁路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发现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一条 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授权,及时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布内容包括: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性质、原因;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及范围;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病、伤亡及涉及的人员范围;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处理措施和控制情况;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解除。

与港澳台地区及有关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通报办法另行制订。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十四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第三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疫情报告人有瞒报、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时,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七章 罚 则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

(二)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

(三)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第三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三)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四)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四十条 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责任报告单位和事件发生单位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由其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传播、流行的,责令停业整改,并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其经营者、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文件

卫疾控发(2006)332号

卫生部关于修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规范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决定对2003年11月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7号令)进行如下修改。

一、将原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合并修改为:“各

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将原第十八条调整为第十七条。

三、将原第十九条调整为第十八条,并修改为: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四、将原第二十条调整为第十九条,并修改为: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五、在第三章中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其它事项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六、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特此通知。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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