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形象范文
警察形象范文(精选7篇)
警察形象 第1篇
近年来,“上海杨佳袭警案”、“黑龙江6名警察殴打纠纷对方致死案”、“躲猫猫”事件等通过媒体传播将政府职能内部的警察服务问题直接推到了社会公众舆论的风口浪尖。警察的媒介形象逐步成为民众和学界不断讨论的热点。警察媒介形象是警察群体通过媒介传播所呈现的公开形象。在媒介社会里,普通社会公众对警察“客观现实”的认知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媒介中介传播的“象征性现实”获取的。换句话说,媒介报道的“象征性现实”准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公众对警察认知的正确程度,影响到社会公众对警察的态度。作为国家机器的公安机关,其特殊性质和业务特点决定了警方的一举一动必然会成为社会瞩目的热点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公安机关在处置公众事件时,其新闻传播策略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着事件处置的效果,影响着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甚至于影响着整个政府的公信力。因此,研究警察媒介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2 文献回顾
通过对中国知网关于“警察”形象论文的检索,发现已有研究集中的主题为:一是从文学、影视角度探讨当代警察的形象问题。主要分析警察这一形象在影视剧中人文精神的体现与人物身上折射出的道德观与价值观。主要从艺术角度来评论一些警察社会类影视剧中警察形象的变化规律和塑造手法的问题。二是从法律角度研究“警察”形象及问题,主要是从法制和警察组织自身内部建设来研究警察系统的建设,提升警察群体的公共服务功能。三是从社会学角度研究“警察”现象及问题,他们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出发,运用社会心理学中的“社会印象”范畴,指出警察形象是指人们在社会对警察认知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心理过程,即人脑中关于警察的映象,对有关警察形象的基本问题加以系统探讨,具有独到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四从传媒角度出发,提出警察媒介形象的公共危机关系问题。其中有的学者指出,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大众传媒的渲染加速了社会塑造的人民警察形象,给警察贴上了标签。但这其中文章有的是从警察自自身角度出发,给出一些和传媒交往的应对策略。一部分是从大众传媒角度出发,来探讨新闻媒介对警察形象的影响,但都是从质的传媒分析角度出发,缺少必要的量化数据支撑。
近年来,关于研究分析女性、80后、农民工、城管的媒介形象的文章一直层出不穷。特定事物的媒介形象越来越受到学界的关注。其实“媒介形象”研究一直以来都受到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公共关系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的关注。其中很多新闻传播学者采用内容分析法探讨媒介对特定社会群体主要是弱势群体或著名群体的形象建构,其目的“主要用来评估针对这些群体媒介政策的改变,推断媒介对群体改善形象这一要求的反应。”因此笔者希望通过对我国一份主流报纸的内容分析,研究媒体如何建构警察形象。
3 研究方法
目前我国有各类报纸近2000种,笔者选择了《南方周末》及与之相关的南方报业网这两个在中国民间、学界相对比较有影响力的报纸和网站进行查阅,取样方法为,在05年1月1日至09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的时间内,以三年全部有关“女警察”新闻做为研究样本。通过查阅,文本开始于05年1月9日《南方周末》上的《刀匪冒充警察劫30万烟酒》,截止于09年9月24日的《番禺发生民众围攻执勤警察事件,一警察受伤》,共得到个345文本。本研究的分析内容是《南方周末》上发表的报道文章,既包括消息、通讯、评论,也包括副刊版面上以“警察”为标题的文章。虽然后者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新闻体裁,但也是报纸呈现给读者的内容,可以做为研究的资料。根据研究目的,本文设置了三个变量:报道时间、报道主题、报道倾向,进行研究。最后使用SPSS13.0Excess软件进行数据的统计与分析。(见表1)
4 研究结果
4.1 报道时间数据分析结果(见表2,图1)
关于警察的文本在2005年共得到83篇,在2006年得到76篇,2007年得到63篇,2008年得到63篇(即使当年有奥运会,汶川大地震这样的重要新闻,但关于警察的报道依然未见大的波动),2009年得到60篇,呈逐步小幅下降的趋势,但总量依然庞大,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平均每6天就有一份关于警察的报道,这样大密度的报道警察事迹,势必会持续引起社会对其的关注和对其他新闻空间的挤压。
4.2 报道倾向数据分析结果(见表3,图2)
如表3和图2所示,报纸对于“警察”的报道还是以负面、中性的为主,从05年1月1日起至09年12月31日,正面报道为24篇,负面篇幅为127篇,其中负面报道约占总报道的36.81%强,而正面报道则只占到7%左右,负面报道为正面报道的五倍还多。但如果排除部分报纸为吸引受众眼球而有意放大、那么媒介实际呈现的相对可靠的负面新闻大概约占全部报道的30%左右。此外,媒介为提高发行量和点击率,会有意识的多选择负面新闻进行炒作报道。如果以倍于常态报道的数量选择来看,媒介有关警察负面报道应约占全部报道的20%左右。再除去部分重复和连续追踪的,大概的比率也就维持在15%左右。事实上,选择的这个参数值是相对较小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警察客观现实”应该远没有报纸给我们提示的严重。警察的负面形象无疑被夸大化了。
4.3 报道主题数据分析结果(见表4,图3)
注:以上报道主题中的主体均为警察.
从表4和图3我们可以看出,关于“警察”的报道,除去其他相关报道和不带任何褒贬色彩的执行公务的社会事件外的报道外。其余的几项中,正面典型报道在每年都只占据到个位数,而且多半是每年的年终评审或警察的相关节日时才出现。而关于警察越权暴力执法的报道总占达到了44篇,执法犯法的报道也占据到了44篇,也就是说5年内基本每两个月就由3篇关于警察越权执法和知法犯法的报道,不断的加深受众对警察这个公务服务职业的负面感觉。并且从05到09年引起社会话题的每年都有一个引起社会舆论讨论的大事件,比如05年的“警察打死警察案”、06年的“警察抓记者”、07年的“警察黑帮”案,08年的“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案,09年的“躲猫猫”事件,而且每个事件都是有关暴力执法或警察执法犯法的事件。另一方面,法制建设的报道也在不断提示人们,警察有经常不按时出警、随便开枪、漠视公众利益等各个方面的不足。这种现象应引起我们的深思。
5 结论
正如德国学者诺伊曼所说:“大众传播……通过复数的渠道每日每时地累积报道几乎相同的内容,这种状况不可能不对人们的意见乃至舆论产生重大的影响。”[1],受众作为媒体的衣食父母,他们的关注点和价值观自然成为媒体所关注的对象。但从上面的数据来看,05到09年关于警察的相关报道就达到了345篇,每年有关警察的报道都在60篇以上,基本每周就有一篇关于警察的报道,基本每一个月就有一篇关于警察的负面形象的报道,而且一直在高位徘徊,不断影响人们的视听,制造论论。当然,我们必须得承认,我们警察队伍在过去确实有个别的警员素质不高,工作方法不尽如人意。存在滥用私刑,以权谋私,知法犯法等行为,但我们不能以偏概全的认为我们的整个警察队伍对在变化,也不能否认我们的法制民主社会的进步。
5.1 原因分析
辩证法的观点告诉我们,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处于正负两个极端的现象是较少的,而且在数量比重上也是相对平衡的。以此分析表中出现的正负报道严重失衡的现象,只可能有两种解释,一是报道不客观,二是我们的社会发展出现了严重问题。第二点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的社会发展过程中虽然出现了一些问题,但还不至于仅仅让警察这一群体向畸形方向发展,而其他群体却处于常态发展。那只能是媒介报道不客观了。这里“不客观”有两层意识:一是个案报道的“微观失实”,指媒介有选择性的放大、扭曲有关警察的负面行为,直接造成警察的媒介形象丑化。事实上现实生活中部分媒介因为图求卖点,就大量刊载警察杀人、与黑社会勾结、以权谋私等亮点,去媚俗的迎合部分受众的心理,因为追逐自身利益挂钩。”媒体可以振振有辞,因为当今社会个案的警察腐败和丑恶现象,就大肆炒作渲染,把整个警察群体描绘得一团漆黑。从注意力经济的角度来看,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以过剩的信息如何吸引稀缺的受众注意力,已成为媒介面临的重大课题。因此,在激烈的眼球市场争夺战中,警察尤其是在中国这个国度更作为吸引受众的一个重要题材,媒介必然会不遗余力地挖掘开发,甚至不惜歪曲客观现实来吸引受众注意力,以此提高自身的发行量和收视率。新闻报道不客观的第二层意识是指媒介在保持个案报道“微观真实”的基础上造成的“宏观失实”,主要指不同媒介因为有意或无意识的跟风炒作产生不合理的议程设置,使得有关警察的负面形象报道在内容上具有高度类似性、在时间上具有反复持续性、在空间上具有广泛性,造成警察的负面新闻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拟态现实,有意或无意识的造成了警察负面新闻在时空上产生“共鸣效果”、“累积效果”和“遍在效果”[2],进一步加剧警察形象的恶化。
5.2 思路对策
媒体与警察机关在发挥其各自职能的作用的同时,要实现双赢,何谓双赢,即新闻媒体为了生存,抢读者、强新闻,这无可厚非,但是媒体报道一定要本着有利警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对负面报道要真实、客观、全面,另外要掌握时机和节奏,要形成媒体与公安机关之间的良性互动。可以说,正确认识媒体与警察形象危机的关系,是危机处理的基本要求。
危机新闻传播是危机处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媒介的性质决定了它的传播面广,影响巨大,警方要学会与新闻媒体合作,利用媒体化解危机,树立警察的良好形象。在危机发生时,警方要有策划地立即与媒体接触,发布准确消息,更正不实报道,与公众达成信息沟通交流,确立警方在信息传播中的主动权,树立起警察执法负责的形象。
警察机关在遭遇形象危机时应当密切联系大众媒体,以媒体为渠道,与社会公众保持广泛的接触和交往,促进警察与社会各阶层的双向沟通,在赢得社会各阶层最大程度的理解、支持警察的执法行为和活动的同时,竭力向公众展现警方的正面形象,树立警察的良好形象。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
5.2.1 改善警察作风,提高警察素质
提高民警的思想素质主要应提高民警的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和形象意识。入世以来,政府的职能已由“管理”向“服务”转化。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服务”决不是警务工作份外的负担,而是一种法定的、必须履行的职责,是应该提倡的职业精神和美德。“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尊重法律、保障人权”是现代警察所必须树立的执法理念。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执法为民,实现司法公正,在群众心中树立警察严格、公正执法的文明形象。形象反映素质,折射作风,表现文明,影响声誉,影响环境,所以有人说:“形象重于生命”。“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社会形象”,这既是胡锦涛总书记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最新要求,也是公安部门大讨论要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
5.2.2 运用和谐的理念推动与媒体在处置形象危机的关系
警方与媒体的互动关系是警方公共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双赢的目的,积极促进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和谐融洽的合作关系,既坚持原则,又不失灵活性。
首先,建立公安新闻发言人制度,抓紧完善舆论引导机制。为避免说法不一给公安机关的形象带来不好影响的情况发生。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统一口径对外公布信息,建立公安新闻发言人制度。
其次,把握信息传播源,第一时间表明态度,以防不准确消息的流通。及时做出反应,启动对媒体的危机公关机制。
最后,树立危机意识,建立对媒体的日常公关机制。一方面,公安机关将有关信息对媒体进行警务公开,但前提一定要是不违反保密法规、不影响社会稳定、不侵犯个人隐私。另一方面,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增进与当地媒体的沟通,公安机关应加强与媒体的日常联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信息社会的飞速发展,媒体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关注程度日益高涨,对人民警察形象的影响也日益深刻,如何树立为公众所接受的良好的警察形象,避免警察形象危机的发生或者有效控制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是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媒体是警方与外界沟通联系的桥梁、纽带,对警方形象危机的影响及从产生冲突、逐步交融、最终达到共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摘要:本文运用内容分析法,研究了由05年1月1日至09年12月31日在《南方周末》以及与之相关的南方报业网中以“警察”为标题的345个文本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并了解此类评论性媒介倾向于选择警察负面新闻进行报道,造成负面报道比重过高,丑化警察媒介形象。嫌介对警察负面形象的持续报道,有意或无意识的造成了负面新闻在时空上产生共鸣效果、累积效果,进一步加剧了警察媒介形象丑化。进而影响着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甚至于影响着整个政府的公信力。
关键词:警察,媒介形象,公共关系
参考文献
[1]沃尔特.李普曼,林姗译.舆论学[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小学作文:警察形象 第2篇
每次出去玩时,在十字路口,我常常看见交通警察在那里指挥交通,他们穿戴整齐,动作整齐划一,很有规律,看上去很潇洒。有了他们的指挥,道路畅通无阻,交通井然有序。当他们看见有小孩独自过马路时,就上前引导,看见年老体弱和行动不便的人过马路,就主动搀扶他们。偶尔遇到闯红灯、不守交通规则的人,他们会上前“啪”地先敬个礼,再对他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我想,这些人被警察叔叔说得心服口服了,以后再也不会违反交通规则了吧。不管严寒酷暑、风霜雨雪,他们都坚守岗位,不管夏天的太阳晒黑了皮肤,冬天的寒风吹裂了嘴唇,他们都一丝不苟地执行着任务。他们就是我们城市街头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正因为有了他们,才使我们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群众的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或在路上遇到坏人坏事,只要拨打110,不论白天黑夜,警察都会立即驾着警车风驰电掣般地赶到,尽快帮我们解决事情,他们的行动真迅速啊。我想他们一定有很强的责任心,把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自己的职责。
警察形象 第3篇
澳门保安司体系内部职位任用制基本上是论资排辈的说法流传已久,警队内部以兄弟大小之分安排职位,在澳门也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至於警员内部考核更是以规顺辈份大小为前提,警員水平、质素、群众市民基础再好、能力再强,但只要对内部大老不百依百顺,就无法得到上司的重用,即说明警队内部並非以专业能力作为考核标准。因此,我联想起今年的五·一,澳门市民多个团体发起抗议部份政府部门“不作为”示威,其实全程遊行没发生不愉快的事件,恰恰是维护治安的警察因要求採访遊行市民的传媒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採访,並派相关警察以“人盯人”的方式跟踪记者,造成有记者声称被警察殴打等意外新闻;而九月中旬再有多家传媒报道,澳门警员在指挥交通期间阻止记者拍摄,且对记者出言不逊等,澳门警察再次被海内外传媒指责为防碍新闻自由的负面报道。
作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警员,首先应该明白自己是懂法护法执法者,应做好服务市民的先锋榜样,可惜现时澳门的警队人员在多数市民心中几乎不被看好,甚至有较多的市民直言,澳门的警察与内地警察相比其质素相差甚远。这也侧面证明去年10月至今年5月期间先后有27名澳门居民向《澳门月刊》投诉澳门警察法律知识浅薄,任意更改处理交通事故,甚至设套子让当事人无法辩解的投诉並非是无中生有。他们痛斥澳门的警员目无法纪的行为不仅是草根市民,而且传媒也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足以说明澳门的警察队伍已经到了应认真倾听市民声音的时候了。
说到澳门警察乱权,甚至有员警违法乱纪且长期逍遥法外却无人管教。有市民直指主要责任首先是澳门保安部门及警察纪律监察委员会的不作为,有多位市民来函诉说他们向保安司和警监会反映警员违规违法等诸多问题,几乎得不到回复和处理意见。我们认为,不管这些市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但作为澳门的公职机构的政府部门,本应努力提高职业操守,尽量做到让市民满意以及关注市民的诉求,应注重公职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专业水平,以维护澳门特区的整体形象为己任。
警察形象 第4篇
一、警察形象互动仪式链的概念
“互动仪式链”是美国当代社会学家兰德尔·柯林斯提出的试图把微观社会学和宏观社会学统一起来的一种理论。国内关于警察形象的研究,主要基于现实考量, 大多从公安学、传播学等理论进行探讨,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国内学者对警察形象的研究,在揭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多维度分析其形成原因,并就提升警察形象提出对策建议。如学者江明君、胡峻梅在对警察形象调研的基础上,从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和加强自身建设的角度提出如何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学者刘勇对警察形象的内涵及表现形式进行了界定,分析了影响警察良好形象的主要因素,提出了警察形象塑造的途径;学者何丹、 赵雪莲运用SWOT分析法,对警察形象重塑的优势和劣势、机遇和威胁进行了论证,其目的是更好地推进警察形象建设等。
实际上,警察形象的形成和发展,其互动仪式链一直起着内在推动力的作用。警察形象的形成过程就是相关要素或因子互动作用的结果,这些要素和因子在一定的环境下运行,制约着警察形象的发展方向,也影响着警察机关的应对策略。但是对警察形象的互动仪式链的分析,目前学术界鲜有研究。
所谓警察形象互动仪式链,是指以相互关注为基础的组成要素,在一定的情景下,激发参与方作出行为的情感能量,经由互动过程,内化为警察形象的符号及其思维形成的社会过程。
二、警察形象互动仪式链的要素构成
警察形象互动仪式链,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互动的过程。其构成要素非常复杂,但其基本要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实中民众和虚拟社会网民群体的聚集
警察形象的形成,主要是通过现实事件的渲染。有关警察形象的现实事件发生后,现场聚集民众利用现代通讯手段进行传播,并在其QQ群、微信群、熟人圈、 工作圈中扩散,其事件的真实性随着传播速度的加快和范围的加大而不断弱化,并往往同虚拟社会网民形成互动,这种互动态势使得聚集群体的无限扩大。同时,警察形象事件真实性的揭示和报道,也是媒体的主要职责之一。媒体往往利用其娴熟的宣传报道技巧,对事件进行文字、图像、视频整合处理,从而促成民众和网民情绪的聚集,最终导致民众对警察正面形象或者负面形象的思维判断。这种思维判断的结果,反过来又强化了不同人群对警察形象的认知度。
(二)警察形象事件参与者的层次性屏障
警察形象随着相关事件的发生、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其变化的过程与结果,与事件参与各方的互动性欠缺有关。当警察形象事件发生后,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警察组织往往在第一时间难以公布事实真相,致使参与各方层次性屏障的产生,并影响警察形象的形成过程。
1. 警察形象事件参与者的第一个层次性屏障——警察组织及其成员。由于警察组织的纪律性要求,在事件发生后,警察个体没有权利对外公布信息,必须经由警察组织进行处理。而警察组织往往没有充分认识到信息传播过程中的变异性,忽视第一时间把控事件的处置权, 直到关于事件的信息已经开始传播并有一定的影响时, 才做出滞后性应对。
2. 警察形象事件参与者的第二个层次性屏障——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警察形象事件的直接关系人, 由于关心其权益不被受到侵害,其内心对警察处理事件的行为往往采取选择性排斥态度,时常想通过第三方作有利于自身的评价,这样易出现对其他非知情人员的屏障。当事件处理结果与内心期望存在较大差距时,在没有进行进一步依法维权的情形下,甚至会采取更为激烈的如上访、网络发帖等方式表达意愿,导致该层次性障碍的加大,不利于警察形象的修复和维护。
3. 警察形象事件参与者的第三个层次性屏障——围观人员。由于是亲眼所见,所以在信息传播过程中,警察形象事件围观人员所传播的信息,人们认为其可信度较高,相应地,不知情民众对事件理解易产生误解,从而形成理解性屏障。这种层次性屏障,在围观人员和不知情人员的互动中,关注的重点不是事件的真相,更多的是事件责任主体的处理或处罚结果。
4. 警察形象事件参与者的第四个层次性屏障——传播媒介。现代社会传播媒介的传播手段日益先进,传播方式越来越注重大众化,因此在警察形象事件发生后, 为追求传播时效,往往在第一时间使用敏感言辞刺激不知情民众第一感的产生,并引导他们对事件进展的持续关注。而不知情民众在媒体的引导下,由于惰性因素的作用,对于滞后的官方关于事件的通报产生理解屏障。
(三)相互的关注焦点
警察形象互动仪式链的核心,就是参与各方之间的相互关注焦点——警察形象事件的真相,包括事件背景、 事件过程、各参与方的行为及事件后续影响力等,一直贯穿着事件始终。但是相互关注的焦点,与事件持续时间长短联系紧密,如再次发生类似警察形象事件,则焦点的关注率会得到增强。如2016年5月7日晚,中国人民大学2009级硕士雷洋离家后身亡,警方称其涉嫌嫖娼被抓因突然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1]此事件的发生引起社会多方人士对警察形象的讨论;2016年5月17日, 微博网民爆料称兰州民警暴力执法将大学生“屁股打开花”,随后相关照片和视频在网络疯传引发热议[2], 此事件的发生,使得人们关于警察形象的议论成为社会热点, 甚至发酵成为一场公共事件。
(四)共享的情感状态
当人们开始越来越关注其共同的行动、更知道彼此的所做所感,也更了解彼此的意识时,他们就会更强烈地体验到其共享的情感,如同这种情感已经开始主导他们的意识一样。[3]因此,当警察形象事件发生后,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各参与主体间的互动形成的情感体验,误解、理解、接受等情感随着事件真相的显现达到统一。 此时,参与各方与警察形象有关的共享情感随之形成, 并主导着对类似事件的内心感受和形象评价。
三、警察形象互动仪式链运行结果
当警察形象互动仪式链四大要素的运行达到一定程度时,势必会引起警察组织及其成员、行政相对人高度关注和围观人员、传播媒介的集体兴奋,一般会产生下列运行效果。
(一)参与者群体团结的形成
警察形象事件发生后,为争夺话语权,由于事件本身的复杂性,警察组织在第一时间往往不能对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作出回应,涉事警察同时也被限定不能随意回应有关问询,结果是警察组织及其成员对外界言辞的高度一致性;在事件进展中,作为行政相对人,无论是个体或者群体,往往认为自身属于弱势地位,在追求事件真相过程中,其群体力量很快形成;围观人员往往不了解内情,加之官方一般难以在极短时间内对事件进行权威声明,以讹传讹现象必然会出现,其范围圈在真相公布前呈现出涟漪式扩展;各种传播媒介在报道揭示事件真相过程中,往往将警察形象事件归于公共危机事件, 在运用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和传播学理论方面,其在报道的方式、技巧、编排策略等方面基本上是一致的,媒体合围现象继而形成。
(二)个体情感能量的表现
警察形象形成过程中的各方参与人,伴随着个人情感因素的催化作用,往往表现出与非常态的能量展现。 警察组织的语用艺术通过发言人的言辞充分表现其立场; 行政相对人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心理作用下,表现为弱势或迎合大众同情的言行,时常通过具有戏剧化的表现形式予以展现;围观人员的兴奋度往往表现最为激烈,其无关自身权益的心态,在警察形象传播过程中,往往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媒体人往往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 对警察形象的宣传报道,极尽个人对有关事件的理解力, 并通过自身熟练的媒体语言逻辑进行加工并充分展示, 往往对警察形象的定性起到决定性作用。
(三)警察形象内涵符号的展现
人们主要通过警徽、警服、警察证等具有符号性质的代表物来理解和感受警察形象;警察个体对这些代表物的感受通过自豪感表现出来,并时刻以当一名人民警察为荣。同时,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警察形象内涵的理论基础。因此,警察形象的符号和理论基础, 使警察组织充满集体团结感,并促使警察个体在工作中努力捍卫警察形象。
(四)警察职业道德的建设
警察道德和警察形象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警察道德决定警察形象,警察形象对警察道德具有反作用。人民警察道德需要用人民警察形象来展示,人民警察形象会促进人民警察道德的逐步完善。[4]1994年1月,公安部党委正式颁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为警察形象的树立奠定了基础。警察职业道德主要表现为忠诚形象、为民形象、执法形象、清廉形象、协同形象、 无私奉献形象建设等方面,是警察组织和个体为之不断奋斗的目标。
警察形象的互动仪式链要素的复杂性,要求公安机关对警察形象的维护立足于自身建设的同时,重视互动要素的构成,并客观分析运行结果,积极探寻规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公正”,[5]构建良好的警察形象。
摘要:以互动仪式链理论对警察形象进行分析,说明警察形象构建的复杂性。通过对警察形象互动仪式链要素和运行结果的分析,要求公安机关对警察形象的维护在立足自身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探寻规律,以构建良好的警察形象为目标。
关键词:警察形象,互动仪式链,要素,结果
参考文献
[1]雷洋事件舆情分析报告[EB/OL]http://www.xinhuapo.com/2016/0612/31068.shtml.
[2]兰州警方化解“大学生被打屁股”舆情危机[EB/OL]http://www.legaldaily.com.cn/The_analysis_of_public_opinion/content/2016-06/07/content_6663221.htm?node=42598.
[3]兰德尔·柯林斯.互动仪式链[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48.
[4]警察道德与警察形象及相互关系[EB/OL]http://www.zyga.gov.cn/Article/Show Article.asp?Article ID=1221.
监狱人民警察形象定位 第5篇
民警察形象定位,即监狱人民警察形象应该包括的内容,这主要是指人民群众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是群众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期望值,是监狱人民警察在形象塑造过程中追求的目标。那么,监狱人民警察如何给自己的形象定位呢?
第一,政治形象。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站到什么立场,走什么样的道路,关系到人民群众最切身的利益。因此,必须光明磊落,取信于民。
第二,公仆形象。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监狱人民警察是人民群众的公仆,是公仆就必须公正廉洁,克已奉公。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树立起良好的监狱人民警察形象。
第三,智慧形象。它包括知识和能力两个方面,智慧形象是监狱人民警察形象中的一个基本因素,在智慧方面具有优势的监狱人民警察,工作中容易把握全局,运筹帷幄,显现工作实绩,令人信服。
第四,道德形象。道德形象既包括职业道德,也包括广泛的社会道德,无德之人不但不能从事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即使做人也备受谴责。因此,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形象。
第五,情感形象。情感是人与人之间联系最密切的纽带,也是人际关系最敏感的温度计。监狱人民警察的形象是改善地人民群众关系的切入点。因此,监狱人民警察要塑造好形象先要从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情感联系做起。
第六,体态形象。体态形象是指监狱人民警察的音容笑貌,举止投足在人民群众中的反映。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其音容笑貌,言行举止、穿着打扮以自然得体,表现本色为宜,使自己的体态显现一种端庄、亲和、整洁和平凡者形象。
我心中的人民警察,是哪里有危险和磨难,哪里就有他们的那种人。
我心中的人民警察,是一台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机器,是永远无法自由支配自己时间的一类人。
我心中的人民警察,是老百姓吵架时的出气筒。
我心中的人民警察是低工资和高强度工作的代名词,是患职业病人最多工种的代名词。
我心中的人民警察形象,就是我们自己„„
监狱人民警察以丰富知识,睿智的思想,灵动的才智,高尚的情操,果敢的行为,向服刑人员传承文明,启迪智慧,涤荡污浊,引领他们与旧我决裂。
当别人称赞监狱人民警察用形象生动、充满激情和形象生动的言语去激发服刑人员,让他们身在监狱,却神游四方、海阔天空、自由翱翔的时候;当别人说监狱人民警察教育服刑人员,情到真处而泪流满面,为他们偏激的想法而耐心开导的时候;监狱人民警察会觉得自己的工作很平凡。
监狱人民警察会为服刑人员一个小小进步,一个小小创意而激动不已;他们会为服刑人员面对过去的罪恶不能自拔而烦躁。
每个清晨,监狱人民警察会带着服刑人员一同上路,引领服刑人员洗涤心灵污垢,寻求心灵的归宿。他们用深沉的爱,赤诚的心,为服刑人员提供超越自我,经营未来的本领。
监狱人民警察的平凡还表现在进入一种境界。
一个具有平凡情怀的监狱人民警察,才能懂得“苦”与“累”是生活赐予的珍贵礼物,它让监狱人民警察学会坚强,明白了生命是一种很深刻的含义,真正感受与困难斗争的乐趣,都愿意承受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痛苦。
一个具有平凡情怀的监狱人民警察,才能够明白平凡与奉献是人生真谛,才能够关注服刑人员的快乐与惊喜、烦恼和困惑。开启其智慧,尊重其情感,滋润其心灵,而深感责任重大。当身边的服刑人员渐渐摆脱恶习,他们会真切地体味到富有,会感受到一种直接通向心灵最深处的温暖。
有人说:当代监狱人民警察虽然没有金戈铁马奔赴疆场,却在监狱这个不见硝烟的特殊战线上,长久地进行着正义和邪恶,真善美与假丑恶的较量,重新铸造着一个个完美的灵魂。
监狱人民警察教育、感化、挽救着一批批失足囚子,为浪子回头走新路,为社会稳定与安宁谱写着山河一样的壮丽新篇章,他们是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孕育着不平凡的种子!
改造工作的绩效如何,不仅取决于干警有无优秀的政治品质和精深的才识水平,还取决于他们有无较好的心理素质。这是因为改造罪犯的整个过程都是在心理活动的支配和调节下实现的。如果没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其活动过程则难以坚持正确的方向,实现既定的目标;只有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才能适应改造工作中面临的许多复杂情况和问题,始终保持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心理素质的提高与外因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是通过“自塑”的方式来实现,这就要求干警在工作实践中努力加强自我修养。
一、热情而不单纯,注意情感的修养
人是富有感情的高级动物。列宁曾指出:“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良好的情感主要表现在情感的正确倾向性、情感的广阔性、情感的深刻性、情感的稳定性、情感的效能性等情感品质上,干警改造罪犯,不是简单的“外雕”,而是深刻的“内化”。既要晓之以理,也要动之以情。需要把敬业、乐业之情渗透到工作中去,以产生思想的传递和情感的共鸣。情感从何而来?途径有三条:一是通过培养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精神来实现。办要时时刻刻以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为重,把个人的得失和党的事业联系在一起,就可以为培养良好的情感创造条件。二是通过培养对本职工和的满腔热忱来实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干警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严重的失落感消释了工作热情。这就说明,要加强干警的职业意识教育,使之具有安心工作的精神境界和稳定的心理状态;不见异思迁,不为名利所动。对本职工作始终抱有满腔热忱,情感也就在其中了。三是对罪犯要情真心热。要坚信“人是可以改造的”,对罪犯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人格上尊重,生活上关心,从而缩短双方之间的心理距离。加强相互之间的情感交流,以丰富的情感一实现感化人、教育人、改造人的目的。
当然,对改造工作充满热情的同时,也要看到其艰巨性、复杂性,不因为充满热情而冲动,而要有敏锐的眼光、深邃的思考、冷静地对待现实,正确地认识所从事的工作,从而保持情感的稳定性。
二、广泛而不放纵,注意兴趣的修养
一个监狱干警,兴趣广泛,大有脾益。一方面,可以增加接触面和注意点,在改革实践中获得更多的信息,吸取更为广博的知识,以提高自身的素质,为做好改造工作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可以和罪犯保持更多的接触点。从而准确地把握他们的心理活动,增强改造工作的针对性。从实践看,加强自身兴趣的修养,必须注意这样几点:一要培养对改造工作基本知识的兴趣。随着不断地探索和创新,改造工作愈来愈成为一门具有自身特点的科学。增加这方面的兴趣,就可以较好掌握“人“的学问,从而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工作实践。二要培养对生产经营工作的兴趣,努力掌握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专业知识,寓改造于生产活动之中。三要培养对相关知识的兴趣。比如,对天文地理、社会历史、文学、美学、风土人情等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知识,有足够的兴趣和造诣,从而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四是培养对业余活动有较浓厚的兴趣。比如,文娱活动、体育活动等等。要在“喜爱”的基础上有那么“两下子”,能较好地组织和参与罪犯的业余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心理学认为,人的兴趣效能有两种类型:一类是消极的。这种兴趣对工作非但无益,反而有害。另一类是积极性的。因此,在培养兴趣的过程中,也应择善而从,追求健康文明的兴趣。
三、坚定而不固执,注意意志修养
意志,是人的意识能动作用的表现。在改造罪犯活动中,主观和客观都存在着许多困难。如果干警没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就不可肥有效地完成改造任务,良好的意志品质主要来自这样几个方面:(1)坚定信念,知难而进。做罪犯的改造工作不可能一帆风顺,要发扬英勇无畏的精神,做到受了委曲不怨恨,遭到挫折不气馁,琐事繁多不急躁。(2)长期不懈,持之以恒。改造教育罪犯的特点之一是周期性长,工作成果反映不明显、不直观。这就要求干警必须坚持改造规律,坚持不懈地积累知识和总结经验,提高改造效果。(3)沉着自制,自觉调节。改造罪犯的职业要求干警善于控制情感,抑制消极的激动和冲动,任何简单的批评、粗暴威胁都是缺乏自制的表现。干警应该始终如一地以沉着、冷静、耐心说服的心态对待罪犯,并使罪犯意识到干警是具有坚定性格的人,违反他的原则和要求是不可能的。只有这样的干警才能使罪犯折服,在思考、比较、签别中转变思想,提高认识。
四、善断而不主观,注意思维的修养
马克思主义认为,思想工作属于复杂劳动的范畴,其目标的实现过程是一项高级的思维活动。一名监狱干警,要对罪犯实施有效的改造,必须对其目标、过程、方略及可爱能遇到什么意外情况,有足够的思考,才能保证决策的正确性。表现在行为的各个方面,其能力强弱,也影响其“权威”。所以,要做好改造工作,必须加强思维能力的修养,做到:⑴学会独立分析问题。即在异常纷繁复杂的改造工作中,能够抓住关键,善于辩别是非主次,分清轻重缓急,权衡利弊得失,把握主要矛盾,予以正确解决。⑵学会逻辑判断。在改造工作的此物与他物之间,具有多种多样的联系,必须能够判断出其中的因果关系,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把握工作的主权。⑶学会当机立断。从培养敏锐的直觉判断能斩入手,适应改造工作的突发变化,做到应付自如,并能将自己经过深思熟虑,对现实问题的态度作出明确的选择,迅速、敏捷地表现出来,以不失良机。⑷学会创新。要求对新鲜事物敏感,富有想象,勤于调查预测,经过思维加工,把握改造工作的基本规律。
当然,强调干警具有果断的能力,不能排除其客观性。要注意勇于学习别人的长处,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做到博采众长,善与人谋,不搞主观武断,一人说了算。
五、豪爽而不轻率,注意性格的修养
心理素质中的性格,是指一个人对现实态度和行为的较稳固的心理特征。有无较好的性格修养,其人际关系、工作效果,则迥然不同。要优化自己的性格,必须注意三点:⑴坦率而又细致。对罪犯开展教育改造工作,应胸襟坦荡,以诚相见。但这种坦诚、直率,也并非不讲策略,不问时机,采取简单化的工作方法,而应立足于改造,待机而动。⑵勇而有谋。在改造工作的实践中,有革命胆略,勇于肯定正确,批评错误;敢于承担风险,承担责任;敢地在改革的浪潮中,开拓创新。但同时要讲究策略,不鲁莽行事⑶自信而冷静。有好胜心,乐于挑战,充满必胜的信心,才能确立不达目标誓不罢休的乐观主义精神,才能确立排除阴力、勇往地前的进取精神。自信是完全必要的,但也要有冷静、清醒的头脑,遇事要多思多虑,防止因一些枝节问题而贻误全局。
六、持重而不孤傲,注意气质的修养
警察形象 第6篇
一、香港警察的形象建构
(一)英雄主义的衰落与单一性族群文化认同的消解
社会认同由三个基本历程组成:类化、认同和比较。即人们通过将自己编入某一社群,认为自己拥有该社群成员的普遍特征,并评价自己认同的社群相对于其他社群的优劣、地位和声誉,最终抬高自己的身价和自尊。1997年香港回归前,香港的政治、经济各个方面与内地差异较大,香港长期保持了高度自治的传统,完成了自我类别化,“香港人”成为内群体的象征符号,形成单一性族群文化认同。在此时期,英雄主义是警匪电影中警察的典型形象特点[1]。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香港经济步入黄金时期。因香港民主社会的发展和贫富差距拉大等原因,香港市民开始期望警匪电影呈现尽忠职守、嫉恶如仇、伸张正义的英雄形象。如《警察故事》系列电影1-4中,成龙扮演的皇家警察陈家驹在与大毒枭朱滔等都市恶势力的斗争中,展现出一个警匪对立、除暴安良的正义使者形象。
香港回归后,两地的政治与经济隔阂状态被打破。特别是2003年C 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签订使两地经济、文化日益交融,更多的内地人前往香港进修、工作,香港人也到内地投资和工作。社会认同理论的情境论认为,经济、政治结构等族群面临的外部环境的改变会引起成员的共同立场、利益意识、制度创建和文化建构的变化[2]。于是,“香港人”这一内群体开始萌生双文化认同。这种双文化族群认同体现在电影上,便是警察不再呈现单一的嫉恶如仇的英雄形象,英雄主义开始消解。2012年合拍电影《寒战》充满对制度的崇拜,个人主体的自由意志开始泯灭。电影中香港警察刘杰辉和李文彬同样追求惩恶扬善,但是两人有根本性的分歧。刘杰辉罢免李文彬是以法治为名义的夺权,是权力斗争驱使主体行动,个人的自由意识被权利和制度所束缚。
(二)自我认同的迷惘与善恶多元化
社会认同路径通过引入自我范畴化概念,将刻板印象与群体归属联系起来。这种观点认为,自我范畴化是社会认同、群体归属、心理群体形成等背后的认知过程。范畴化会产生自动增强效应[3],即在偏好内群的评价纬度上夸大群体差异,最大化内群体进而最大化自我的相对优越性。上世纪香港与内地经济水平存在较大差距,通过对内群体“香港人”和外群体“内地客”的差别化比较中,香港人在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了一种优越感,对外群体成员偏见、敌意和冲突相伴而生。比如在80、90年代的香港警匪电影中,经常会出现歧视性称谓[4],这些外群体成员经常被塑造成不修边幅、文化素质落后的人物形象。香港人通过这种积极区分来获得评价性积极的社会认同的方式,从而获得群体自尊。
90年代后,随着内地改革开放的深入,香港成为了内地母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内地逐渐成为主体,而香港曾经自我为中心的优越感开始消解。香港人开始重新思考与内地的关系,重新提出了对自身文化认同的质疑。香港警匪电影开始集体表现出一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外部冲击下对身份的质疑、迷茫和思考。警察这一原有社会秩序的维护者的力量被大大弱化,警匪之间的界限日渐模糊[5]。警察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顾原则,如2009年《窃听风云》讲的就是三名警察在利益诱惑下进行窃听交易并销毁证据,但最终难逃杀戮的悲情故事。作为警队明日之星的香港警察林一祥,为了与来自大富之家的女友“门当户对”,决意冒险在股票市场赚一笔钱。警察之间不再是单纯的善恶阵营区别,而是一种更复杂的暴力、权力、欲望、利害关系交织的社会体系。2016年杜琪峰执导的电影《三人行》中,围绕匪徒中枪这一事件展开的一场人性的角逐。警察想制服匪徒并掩盖过失,匪徒想逃命和复仇,医生在天职与伦理的旋涡中左右为难。警察为了维护警队里的兄弟,不惜涉嫌伪造证据;匪徒为了营救同伴,闯入警察的重围。可以看到,警察不再无往不胜,而匪徒亦有其可怜之处。这种警匪身份的转变,反映香港人在面对时代巨变所带来的身份转换的理解,以及对自我身份认同的不确定性。同时也说明这种倾向是对原有身份的消解和找寻新身份的一种过程,这种寻找过程可能建立起新的文化身份,和内地文化形成统一。
二、内地警察的形象建构
(一)正邪形象变化与外群体印象转变
在上世纪90年代前的香港警匪电影中,内地警察的形象大多是负面的,是被香港人排斥的“他者”。在社会认同的概念框架中,集体相对剥夺[3]能解释这种二元对立的意识形态。相对剥夺是一种主观感受,对于香港人来说,内地警察的到来意味着一种对香港政治和经济控制,反映了当时香港人对香港回归的不安和焦虑。如1987年麦当雄执导的电影《省港旗兵2》中,引入了来自内地的“大圈仔”这一形象。向东、京生、学军曾是三名内地公安,他们偷渡来港,被逮捕后为获得香港居民身份同意当卧底,混入内地犯罪集团。然而他们的手段血腥、挪用公款,不被香港警察认同。群体外在威胁会增强内群体凝聚力。《省港旗兵2》中香港警察拿香港居民身份去利诱内地公安,正是体现了香港人高度的身份认同和群体自尊。1992年《警察故事3超级警察》中,杨建华是一名大陆美女公安,被派往支缓皇家警察陈家驹过程中产生爱情的火花。之所以有这种柔弱女性形象的设定,也是因为上世纪80年代香港人对内群体高度认同,主体意识强烈,试图将内地人同化入自己的叙事结构中。
然而,在2003年后的警匪合拍电影中,内地警察与香港警察的地位却颠倒过来。原来在内地人面前“骄傲的香港人”的身份已经淡化,一个“弱势香港人”的形象被建构出来。从社会认同的情境论看,这反映了族群认同对情境的回应能力,在群体经济、政治、文化优势逐渐丧失时,群体成员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香港人开始审视和思考自身的社会认同。2013年电影《毒战》中,以往的内地匪徒与香港警察这样的身份搭配被对调,内地警察的强势地位开始体现。电影中,香港毒贩北上内地做毒品生意,被津海市缉毒总队队长张雷发现并通缉。毒贩蔡添明无论怎样挣扎和尝试逃跑,都不能摆脱内地警察的控制,在某种程度上影射出内地市场的繁荣,以及香港与内地双方实力上的差距。
(二)“新香港人”的国家认同与群体冲突
社会认同研究认为,当附属群体的地位变得不安全时,会强调群体差异,努力寻找自身的积极特性,甚至从另一个纬度来建立自身的特异性[3]。2007年香港回归十周年之际,香港特首曾荫权在新年度施政报告中提出了“新香港人”的概念。曾荫权认为,“新香港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具有国家视野,也就是必须具有国家和民族观念[6]。意味着香港的自我审视和文化身份的自我重设过程中,开始纳入国家认同因素。在警匪电影上,表现为对内地警察形象的构建过程中,不再将内地人看做侵入内群体的“他者”,而是开始以中国人的心态来表现内地,展现香港人和内地人之间的友谊、爱情、婚姻等亲密关系和多元化的人物形象。
以《警察故事》系列电影为例。以陈家驹为主角的《警察故事》系列在香港回归前夕完结。2004年始两地合拍的《新警察故事》中,主角从皇家警察陈家驹变成了内地警察陈国荣、钟文。其中《警察故事2013》叙事空间已完全转移到内地,讲述了一个颇接地气的内地故事:在酒吧意外劫持事件中,内地刑警钟文虽然受困,但通过敏锐捕捉到围警方的突袭意图和罪犯武江的犯罪动机,展开战术谈判,采取智斗的方式诱使武江进入射击位置。在这部电影中,钟文的内地人身份是模糊而省略的,电影表达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理想的追求。这种内地人形象的“去身份化”,代表香港人开始从精神上将自己嵌入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
另一方面,受香港旧殖民势力挑动,越来越多的香港年轻人感受到来自外群体的威胁——香港正被“内地化”,他们担忧香港人的利益被侵蚀。从社会归因框架出发,当创伤性事件发生时,为了缓解社会不安,在解释群体冲突上更有可能归因于对外群体的刻板印象。而在社会比较中,群体成员形成了本群体的心理独特性,倾向于用消极的特征来标定外群体。随着威胁层次的提升,对外群成员的喜爱会降低。当群体发生冲突时,香港人为捍卫己方利益而贬低内地,进而演变成对外群体内地的偏见,比如低素质的“暴发户”刻板印象———开放自由行以来,赴香港购买免税奢侈品的内地游客不文明行为屡屡见诸报端,甚至爆发了香港社会抵制内地游客的示威游行。群体间的交流存在一些矛盾实属正常,但将内地视为需要防备的“他者”,十分不利于国家认同的建构。
在警匪电影上,表现为在角色塑造上虽有国家认同基础,但是隐含文本却充满对立的张力。2013电影《毒战》中,警察角色全为内地警察,毒枭蔡添明则为香港人。从表层看,警察追捕毒贩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细究内地警察队长张雷及其队友的行事逻辑,比如利用蔡添明去诱捕其他毒贩,表现的是一种不择手段的以黑吃黑的价值观。毒贩蔡添明在持枪去制服两个吸毒过量的司机时,有一个关于“自由”与“求生”的选择。如果从政治角度看,是否映射香港人对这些年来被“内地化”的担忧和所艰难面临的抉择呢?
三、结语
C 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签订后的13年间,两地的经济文化交流日益密切,“新香港人”身份和文化认同在重构之中,对国家认同有所增加。但因受香港旧殖民势力挑动,香港与内地发生了群体冲突事件,导致香港人对外群体新偏见的出现,进而反映到电影角色当中。随着中国的崛起,香港与内地已成为命运共同体。两地拥有共同的语言和文化基础,而电影语言符号作为交流沟通的重要工具,能促进群体融合和提高范畴成员的自尊,有利于共同的社会信念建构。警匪电影曾在华人电影史上取得辉煌的历史,基于香港的人才技术和内地广大的市场与资本,若警匪电影能在两地合拍中达成不同群体对话的需要,能保持经久不衰的活力。
摘要:自2003年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签订后的10多年间,香港与内地的经济与文化往来日益密切。与此同时,香港政治和社会呈现一种复杂局面。反映到警匪电影上,是身份认同与国家认同的迷茫与重构。本文从社会认同理论视角围绕CEPA后警匪电影进行探讨,对警察形象进行整合分析,对探索香港人的身份追寻与文化认同之路具有一定的意义和启示。
关键词:社会认同,警匪电影,CEPA,警察形象
注释
1[1]褚儒.英雄主义的没落——香港警匪片类型背景下的《寒战》[J].当代电影,2013(11):124-127.
2[2]王沛,刘峰.社会认同理论视野下的社会认同威胁[J].心理科学进展,2007(5):822-827.
3[3]迈克尔·A·豪格,多米尼克·阿布拉姆斯.社会认同过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39-76.
4[4]石川,顾涵忱.族群认同与香港电影中的“北佬”形象[J].文艺研究,2007(11):24-31,182.
5[5]裴令华.1997—2012香港警匪电影的类型嬗变[D].重庆:西南大学,2013.
警察形象 第7篇
一、警察网络形象塑造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一)警察网络形象塑造的概念
警察网络形象的塑造,也被称为警察网络形象的建设、 警察网络形象的重塑和警察网络形象的再造等。李文华认为警察形象的塑造是指借助自身行为和传播,引导公众对警察群体及行为形成与社会主流价值相符合的良性评价,其实质就是一种传播行为。[1]魏小龙提出警察形象塑造的基本策略: 运用公共关系理论,以公众满意为目标,以完善自身建设为基础,以强化传播为手段,努力实现警察组织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展示警察形象。[2]学者们对警察形象的塑造界定虽不相同,但大多都包括了两个要素, 一是警察网络形象的塑造要以公众利益和需求为核心;二是要借助与警民互动拉近警民关系,从而营造出良好的警民关系。因此,警察网络形象的塑造,是指警察组织借助网络平台,通过自身行为和传播,引导公众对警察群体及行为形成与社会主流价值相符合的良性评价。警察网络形象的塑造, 实际上就体现为两个重大问题:即警察机关综合能力的提升以及警察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警察网络形象塑造的重要性
1.提升公安机关的内部建设
警察网络形象是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警察网络内部行为及其特点所决定的外在表现的总体评价,是社会公众对警察网络组织的了解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综合性的主观反映。[3]对于警察网络形象而言,警察网络形象是警察网络队伍建设的核心,是对警察网络组织中所存在的人、事、物等在网络上和网民心中的具体反映,是网络大众给予网络警察组织的主观评价。现如今,警察网络形象已经越来越多的影响着警察形象的塑造及指导警察队伍的建设,这对于提高公安机关的软实力有着巨大的作用。
利用网络和公安微博这一开放快捷的平台,可以实现公安机关内部的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有利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开展和采取相应措施预防违法犯罪的产生。这样一来公安机关不仅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保护人民群众的职责得以体现,还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取得了社会各界对警察整体形象的肯定,增加了公安机关的内部凝聚力,提升了公安机关的软实力。
2.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
微博环境下公安机关形象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一方面,公安机关要通过优化自身行为,创造良好业绩,从客观上塑造良好的公安机关形象;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形象的形成也是主观的,是公众通过自身感受,对客观事实的反应与评价。由此可见,公安机关形象塑造与和谐警民关系构建是相互作用,互相促进的统一过程。当前,由于网络环境打破了传统警察工作环境的封闭性,网络技术的即时性、互动性强及多中心的特点,使网络环境下的公安机关工作开展面临着挑战。特别是网络舆情危机之下,有关公安机关的负面舆论大量传播,不利于提升公安机关的公信力,警察形象的正面传播难以得到公众的认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愈演愈烈。然而,网络环境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塑造良好警察网络形象的契机。
根据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报告中心发布的《2011年中国政务微博评估报告》显示,中国政务微博年增七倍多, 其中公安微博所占比例最重,占总量的47% 。随着公安微博的逐步发展,公安微博不仅增加了警民联系的渠道,还拓宽了公众了解公安机关的途径,以往高高在上的警察形象被打破,变得更加平易近人。例如一些公安微博及时发布警务信息类似寻人启事,打拐信息及犯罪预防类知识都是增强警民联系的好途径。还有很多的公安微博将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公安业务和办事流程发布在公安微博上,接收公众的询问,解答人民群众问题,将以前公安机关“难沟通、难办事” 形象得以缓解,并显示出了公安机关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利于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3.提升警察整体形象
有言道:“窥一斑而见全豹”,局部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整体形象[4]。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普遍都是从先从个体再到整体这样的一个过程。而警察网络形象作为警察整体形象的一部分,对警察的整体形象起着引导作用,良好的警察网络形象有助于赢得网络公众对警察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并对以往警察负面形象产生新的认识。警察网络形象作为警察形象的一部分,影响着整体的警察形象。
随着公安微博不断发展,公安微博现已成为公安机关网络建设的主要平台之一,是塑造警察网络形象的主要途径之一。通过公安微博主动宣传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优秀事例,为塑造良好的警察网络形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好的警察网络形象不仅能够塑造出良好的公安机关形象,还有助于提升现实生活中警察的整体形象和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塑造出“公众亲”、“罪犯怕”的警察形象。 所以公安微博要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整个公安机关整体负责,先提高警察网络形象从而为塑造出良好的警察形象做出铺垫。
二、当前警察网络形象塑造存在的主要问题
警察形象是一个由警察系统诸要素相互联结而形成的完整形象系统,塑造良好的警察组织形象,主要取决于各构成要素的特征及各要素之间的配合。借用企业形象系统的构成要素对警察形象构成要素进行界定,可以将警察组织形象概括为组织理念识别系统、行为识别系统和视觉识别系统三个要素。警察网络理念代表着公安机关的执政理念,这对服务人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警察网络行为代表了公安机关的网络形象,公安机关必须用积极正确的行为来证明警察组织的精神;警察网络的视觉塑造是给所有公众的第一印象,往往这样的第一印象奠定着公安机关的网络形象。所以本文要从这三个层面来剖析当前警察网络形象塑造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警察网络理念形象塑造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服务意识,易造成警民关系的不和谐
目前公安微博最大的作用还是发布信息,而在与网友互动和解决具体问题时,却少有建树。很多公安机关将传统的灌输模式简单的移植到网络时代的公共关系中,导致公安微博发布的内容乏味空洞。甚至有的公安微博在开通后只发布了一两条消息后便石沉大海,再无音讯。此外,公安微博喜欢大肆宣传自己的正面形象,将公安微博单纯的当作是一种宣传工具,对于网民和公众所提出的问题和批评熟视无睹,对于网友的质疑也没有及时解答,这样易造成网民对公安微博的抵触和不信任,对于警察网络形象的塑造起到了负面作用。
2.公安微博的定位不准,使得公安微博的实践面临困境
公安微博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呈现出一定的问题。一方面是公安微博的定位不准,公安微博所提供的各类服务应该有明确的定位,目的是发挥出公安微博的最大作用,方便人民群众,为人民服务。而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由于对公安微博这类新媒体认识有所偏差,或是“跟风”建立公安微博,这样的公安微博只是为了作秀或为了政绩需要,并没有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公安微博环境,拉近警民关系,良好的沟通平台最后变成了一个摆设。另一方面是网民的需求增多与公安微博所提供信息的缺乏方面的矛盾。从各个公安微博的运行状态来看,网民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既有获取各类信息的需要, 也有参政议政的需要。网民的需求也体现出来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期望,甚至是对整个政府机关的希冀。由于公安微博缺乏这样的服务,易对网民的积极性造成打击,使网民对公安微博失去兴趣和信心。
3.公安微博缺乏公共关系意识,使得警媒关系陷入僵局
在微博背景下,警察公共关系应该是公安微博通过良好的工作方式,改善与民众之间的关系,提高警察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随着媒体的不断兴起,已有越来越多民众的通过传统媒体、网络等媒介来了解公安机关的形象。媒体作为传播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对人民警察的报道,让公众了解人民警察现如今的工作情况与治安情况。但由于多数公安微博缺乏公共关系意识,并未积极主动的与人民群众形成“鱼水一家亲”的紧密关系,很多公安微博工作确实存在漏洞。且一些媒体热衷于报道关于公安微博的负面行为,如购买僵尸粉、删除公众发布的质疑言论、关注有争议的人士以及发布不当言论等,引起了群众的不满与不信任,导致警媒关系不和谐,甚至影响警察形象的塑造。
(二)警察网络行为形象塑造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少相应的监管制度,易发布不当言论
由于公安工作的特点,以往的警察形象都易给大众造成一种隐约的神秘感,而警察网络形象所强调的就应该是亲民和服务群众。现下,由于公安官网及公安微博等公安网络制度建设的不健全,易造成公安网络信息传播的随意性。个别公安微博也传播信息不严谨,就容易造成不严肃的形象,不利于树立良好的警察网络形象。有的公安微博发布的信息内容冗杂,不仅不利于警察网络形象的塑造, 甚至还给警察网络形象大打折扣。一方面,由于疏于监管和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很多公安微博都只强调了自己的言论自由,却忽略了人民警察的身份,忽略了实名制的某个公安微博代表着的不再是某个民警个人,而是整个公安机关的网络形象。一些带有明显个人感情色彩和与警察形象不相符的不良言论会给整个公安机关带来较为负面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少数单位、个人不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发布的信息内容涉嫌公安机关的秘密信息,或者虽未泄密,但已给公安机关工作带来被动,这样的公安微博不仅不能够帮助公安机关网络形象的塑造, 反而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从而给公安机关造成了不良影响。
2.公安微博中警民互动不充分、不及时
与群众的互动是公安网络生命的源泉。公安微博作为一个开放式的信息服务平台,是公安机关与广大网民联系的主要方式之一,主要目的是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和发布即时性的公安信息。但由于公安网络制度建立的滞后性,很多公安微博都疏于专人打理,所以在面临与群众的互动问题时,都有一定的滞后性,易造成网民的反感,不利于警民互动,影响警察正面的形象的树立。笔者曾通过网络问卷调查平台,对全国各地的名公安微博用户进行过调查,在272名曾经与公安微博互动过的网络用户中,只有32.7% 的用户明确表示收到公安微博的回复,另外33.8% 和33.5% 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收到回复和不清楚是否收到回复(见表1)。
网络的最大特点就是即时性,由于其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很多公安微博在建立后由于没有专人和专门的管理机制来进行管理,其信息发布不及时,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或咨询建议、意见不能及时回复,不利于警民之间的互动。对于一些难处理的棘手问题都选择避而不答,只会引发群众的反感,效果适得其反,这样就对公安网络形象的树立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为此,笔者抽取了在新浪微博的统计工具微博风云中排名较靠前的各类公安微博,考察了他们的管理及运营方式(详见表2)。经调查,笔者发现行政级别较高的、影响较大的公安微博基本可以做到专职化建设;但其他行政级别较低的,地域性色彩比较强,影响力相对较小的公安微博或民警个人微博,多数是兼职或由民警自行打理,这对于及时的回应与互动是十分不利的。
3.警务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
随着公安微博的不断发展,公安微博在发布公安政务信息及警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增进警民联系,加强警察公众影响力方面都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为塑造出良好的警察网络形象,着力提升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安机关必须“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供人民之所需”。结合问卷调查,在公民浏览公安微博的偏好这一问题上,“警务信息公开”以68.3% 的比例仅次于“警方宣传”的70.3% ,在所有公安微博内容选择中位居第二。这说明公众要求警务信息公开的意愿是十分强烈的(见表3)。同时,在调查公众的满意度等数据时,根据测评结果量化的需要,按态度序列,从高到低设置五个维度的分数,非常满意5分,比较满意4分,一般3分,不太满意2分,很不满意1分。通过对272名公安微博用户的调查发现,在“公安微博引导网络舆论的及时程度”这一问题的调查中,被调查者的选择经过折算,其平均分为3.87(见表4)。从整体上讲,公众对公安微博引导网络舆论的及时程度的评价处于一般尚可的状态。由此可见,公安微博在进一步推动警务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提升空间还较大。
因此,在面对警察舆论和负面信息时,要积极回应群众的疑问,不回避敏感问题,及时发布公安政务信息,支持群众的监督,才能真正实现公安机关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当然,提升公安微博的透明度不仅是微博传播信息技巧的问题,更需要公安机关转变工作作风,只有这样,才能树立透明,民主, 公开公平公正的警察网络形象。
(三)警察网络视觉形象塑造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少统一组织标志
统一的组织标志是代表一个组织的外观面貌,组织的外观面貌是人们可以直接感觉到的由组织的各种物质和精神因素显示出来的组织存在方式。由于我国公安微博是近几年才逐渐新起的,公安机关缺乏相关经验,对公安微博形象象征标志图像的重要性缺少认识。许多的公安微博都没有符合警察形象的标识,很多公安微博图标使用的随意性不仅给网民造成了公安机关不够严肃的感觉,还容易失去网民对警察的信任,甚至闹出了很多笑话。
2.公安微博网页设置缺乏人性化
大部分的公安微博版面设置都十分相似,都是最普通的样式。而公安微博作为展示公安理念的窗口,应该展现出警察网络服务理念,展示出警察形象的魅力。作为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多的基层机关,公安微博的页面设置应该改变以往那种严肃的拒人千里的固态思维,而应该显示出的是公安机关为人们服务的宗旨,以人民满意为最终目的的一种服务式网站,网站的页面设置应该突出服务大众,关心民生的设置理念。
三、改善警察网络形象塑造的对策
公安微博的出现,有利于塑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为人们服务的形象,推进公安机关管理方式的转变,塑造出良好的警察网络形象。微博虽是网络平台,但就其面对各类突发灾害和各类突发群体事件时的影响力和传播速度都显示了先天优势,为公安机关的工作带来了便利。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公安微博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上述问题,对这些问题加以改进或注意,有利于更加充分的发挥其作用。
(一)转变公安执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
公共关系是塑造组织形象的艺术,公共关系的全部工作是围绕着塑造和维护组织的良好形象而展开的,这是因为公共关系的核心就是树立形象,时刻注意自身的发展情况,密切监视社会环境的变化,及时与公众进行有效的沟通,及时的把握组织形象的变化情况,从而有效的开展公共关系活动,塑造和维护组织的良好形象[5]。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公安机关面临着适应新环境下的巨大挑战,公安机关必须从根本上转化以前固守的工作思维和理念,跟上时代的步伐,要将以前半透明的工作模式转化为全透明,把自己打造成服务型政府机关,只有这样,公安机关才能全力贯彻执政为民的行政理念。公安机关作为公共服务性行政部门,肩负着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责任和使命,若要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要针对当前警察队伍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积极整改,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自觉性。同时必须严格执法, 公正执法,完善信息传播制度,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塑造良好的网络形象,给人民带来真正的便利和实惠。
(二)建立健全公安微博运行机制,提高公安微博的安全性
公安微博作为公安机关整体形象的载体之一,需要一个安全有效的运营环境,由于网络的开放性,每位网民都能相应的发表其建议意见或传播一些不良信息。公安微博作为传播公安信息的主力军之一,应该提高其安全性,为确保公安微博传播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可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公安微博的运行机制。英国政府在2009年制定和发布了《政府部门Tw itter使用指南》,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使得很多政务tw itter都很受国民喜爱。笔者认为公安机可以借鉴英国的成功案例,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和网络发展情况的公安微博运行机制,并明确人员的配备,建立一支年轻化、技术化的公安微博管理团队。
2.公安微博运行机制应该明确各微博的总负责人,明确信息的发布者、信息浏览人员、信息采集人员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样一来就可以确保发布信息的可追溯性,确保信息的真实,才能塑造出真实、高效的警察网络形象。
(三)明确公安微博的定位,扩大其在群众生活中的影响
公安微博是公安机关的网络延伸,应该利用这一新兴工具来促进公安机关改进、调整以往的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警民交流,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同时更加有效的发布各类警务信息。
要充分的发挥公安微博的积极作用,其一,充分利用网络查办案件,丰富办案手段。目前网上通缉、追逃、协查等手段的应用,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还可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学英雄,树典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让警察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让人民群众了解警察的工作、支持警察工作、配合警察工作。 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全社会形成合力,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其二,加强公安微博之间的联系并及时沟通,这样有助于公安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流,做到警务信息的公开。公安机关发布警务信息的平台很少,公安微博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僵局,公安机关充分利用公安微博的信息传递性,传播重要警务信息,加强与群众的交流。每当网络上盛传警察负面信息的时候,总有些心怀不轨的人想趁机煽风点火,煽动公众情绪,挑起事端,试图破坏警民和谐关系,损害警察网络形象。警察机关要利用公安微博的灵活性,积极疏导公众情绪, 厘清事实道理,树立正面形象。要及时发布事实进展,不可遮掩事实,对公众舆论进行引导,避免公众情绪积累失控。允许公众在合法范围内对事件作出评价,但对于公众因不了解具体情况而作出的不实评价应予以说明情况,给网络公众一个真正的事实,这对于警察网络形象的塑造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三,重视公安微博的信息采集作用,公安微博主要是通过粉丝的收听、评论、私信、转发等实现微博内容的共享,因此要积极收集人民群众感兴趣的话题,如安全防范信息,警务公开信息,娱乐信息或便民信息,了解群众的喜好,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拉近警民关系。公安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角色,各部门统筹合作,充分发挥公安微博的作用,加强警务信息的公开,做到公安机关工作的公正透明, 接受群众的监督指导。
(四)建立健全公安微博管理制度,促进警民互动
公安微博作为党政机关所开设的政务微博之一,一定要制定和形成相应的管理措施,将微博的开设、运用、管理等, 形成一体的制度。其中主要包括:
1.公安微博准入制度
必须要涵盖公安微博的准入制度,营造出良好的政务微博环境,避免网络的鱼龙混杂所造成的不必要麻烦,这样不仅有利于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还有利于治理公安微博环境。
2.公安微博民意信息采集制度
建立完备的民意信息采集制度,公安微博作为获取民意,倾听民声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建立完备的工作制度来保证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复,并且将其中有代表性和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整理抄送至职能机构的决策者,来保证高效的行政效率。
3.公安微博问政制度
微博问政是公安机关借助微博平台,与网民实现及时沟通的互动机制。完善微博问政制度,有利于畅通公民网络参与的利益表达渠道,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时、有效地回应公众。 为此,针对我国缺少相关立法的现状,当务之急就是要制定网络问政的相关政策,完善微博问政制度建设。
(五)树立公共关系意识,加强宣传对塑造良好警察网络形象的意义
如今,公安职能正在发生变化,以往的公安机关代表国家的暴力机关,现在的公安机关更多营造的是警务公开化、 办公透明化的亲民形象。这就要求公安机关运用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公安微博的运用就是其中的工作方式之一。但是, 由于起步较晚,发展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的制约,公安微博的发展还需要树立公共关系传播理念,加强宣传,从而对塑造出良好的警察形象做铺垫。当然,推广宣传并不是简单的自夸,公安机关还必须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不夸大宣传,对群众更多的了解警察网络形象和警察形象做贡献。正面的宣传警察网络的形象有助于不断的增加公安机关的正面形象信息,不断的强化群众的注意力,从而改变公众以往对警察的不好印象,赢得公众对警察网络形象的认可及对公安机关整体形象的认可。公安微博要发挥“微博”作为自媒体的宣传优势,通过一些工作方法,如便民小贴士等,传播各类安全防范知识,利用热议话题等方式加强与网民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并且利用“公安微博网络发言人”、“微博大走访”等形式及时发布警务信息,并使各警种以微博的形式接受人民的询问,这样不仅可以宣传公安微博,还可以为民解答,对网民普遍关心的话题进行互动。这样的公安微博加强了警民间的互动与宣传,还拉近了警民关系,为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塑造良好的警察网络形象打下了基础。
此外,还要进一步搞好警媒关系。对于一些公安微博推出的新制度、新做法,除了通过微博自媒体进行传播外,还要善于利用各种媒介来加强对公安微博的宣传。
(六)完善公安微博视觉设计,加强警察网络视觉形象建设
警察网络视觉形象,是给公众的第一印象。这第一印象, 应当有科学的定位,一定程度上的创新,并运用鲜明的对比表现出来。
首先,在公安微博的名称、简介等设置方面,应该增加语言风格的亲民感。由于网络用户多为青年群体,为此可以适当使用网络流行用语,不仅会留给公众一个非常深刻的第一印象,也有利于为塑造良好的警察网络形象做一个铺垫。
其次,在图标的选用上,应该选取能够展示警察组织的理念和精神,弘扬警察组织文化的图像或图标,这样的图像不仅能够使广大网民一目了然的了解警察网络形象,还有助于塑造出良好的警察网络形象。例如深圳公安机关,推出了两个卡通警察图标,一个叫“警警”另一个叫“察察”,这一对卡通形象不仅代表了公安机关的严肃执法形象,也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公众普遍表示非常喜爱。如此以往,这样的公安视觉形象对塑造良好的警察网络形象不仅起到了积极作用,还将警察网络组织的文化精神带入了人们的心中。
最后,在页面的设计布局方面,可以进一步加强微博群的建设,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公安微博的专业程度,解决公安网络页面单一乏味的现象,还可以进一步凸显出公安微博的服务特点,使公安微博形象塑造更加具有特色。
注释
1[1]李文华.论警察形象塑造与舆论引导中的媒体应对[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3(5):82.
2[2]魏小龙.试论警察形象的构成与塑造[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5(1):45.
3[3]蔡英荣.警察网络形象建设研究[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09(1):84.
4[4]秦启文,周永康.形象学导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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