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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证人小结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09-181

模拟法庭证人小结范文第1篇

一、师简述本次活动目的 :

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程序、过程;利用身边的人和事的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他们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让更多的学生去关注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真正的法制公民。

二、活动过程

主持人:

各位领导、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主持人 (),欢迎走进莎车一小()班模拟法庭。

法律是用来保护每一位正直、善良公民的利剑。我们只有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及辨别是非的能力,正确应对社会上种种不良现象的诱惑,远离犯罪,健康成长,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模拟法庭,希望大家认真听,认真记,并仔细思考。下面随我一起走进模拟法庭现场。

主持人:下面请各位演员作自我介绍。

主持人:2014年()班模拟法庭现在开始。

(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今天不公开审理莎车县第一小学李浩偷窃一案,原告公诉人、被告辩护人、原告人、被告法定代理人是否当庭?

原告公诉人:已到庭。

被告辩护人:已到庭。

原告人:已到庭。

被告法定代理人:已到庭。

书记员:请原告公诉人、被告辩护人、原告人、被告法定代理人入座。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依次就座。)

[审判长]:大家请坐。

[书记员]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审:莎车县第一小学四(1)班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李浩到庭。(法警带被告人李浩到被告席。)

审:你叫什么名字?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家庭住址?

被:李浩。 2006年3月11日、男、汉。新疆喀什莎车县。在读小学四年级。家住花园小区1栋楼2单元202号。

审: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

被:没有。

审:这次何时被刑事拘留?

被:十月十日。

审:何时被逮捕?

被:十月三十日。

审:莎车县第一小学检察院起诉书是否收到?

被:收到。

审:何时收到?

被:十天前。

审:莎车县第一小学少年法庭现在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莎车县第一小学李浩偷窃一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以下权利:

1.如果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影响公正的,可以请求换人。

2. 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站)

莎车县第一小学检察院起诉书

被告人李浩,男,2006年3月11日出生,汉族,在读莎车县第一小学四年级,新疆人。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李浩伙同其他班学生张三(已另案处理),于2013年10月8日下午5时许在罗芳小学快乐园地处,趁原告李四不注意,将其放在地上的书包偷出,偷得派克牌钢笔一支和人民币现金50元后,将书包扔到三楼厕所内,携赃物逃离。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李浩处,已追缴现金50元和钢笔(均暂存本院)。 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浩伙同他人,采用偷盗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为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审:本庭现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审:被告人李浩,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明白了没有?

答:听明白了。

审:是否修改陈述?

答:不修改。

公:你是什么时间到学校快乐园地的?

被:放学后,大概4点50分。

公:来干什么?

被 :玩。

公:到快乐园地后怎么想起来去偷钱?

被:因为看到地上的书包旁边没有人,只是想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并没想要偷。 公:谁想起去把书包里的钱和钢笔拿走的?

被:我。

公:偷走后打算干什么?

被:没想好。

公:那张三(同伙)呢?

被:他在旁边看着是否有人来。

公:你们偷到了什么?

被:现金50元和一支钢笔。

公:谁拿钱物的?

被:我。

公:讯问完毕。

审:辩护人你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向被告辩护律师问道。) 辩:有。

审:辩护人,你现在可以向被告讯问了。

辨:你是否平时放学后按时回家?

被:是的。

辨:你以前有没有私自拿过别人东西的行为?

被:从来没有。

辨:你平时学习成绩如何?

被:平均成绩B+。

辨:你经常去网吧玩吗?

被:从来没有。

辨:讯问完毕。

审:原、被告双方有补充讯问、发问的可以申请。

原、被:没有。

审:下面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公:公诉人请法庭传证人王婷到庭。

审:本庭准许传证人王婷到庭。(法警带证人到证人席。)

审:你叫什么名字?

证:王婷。

审:年龄?

证:9岁。

审:班级?

证:四年级1班。

审: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者或者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证人王婷你能否保证如实作证?

证:能。

审:证人请在保证书上签字。(陪审员一拿出保证书让证人签字。)

审:公诉人你现在可以向证人发问。

公:你能否把当时的情况再陈述一遍。

证:2008年10月8日下午5点20分左右,我在快乐园地玩,看见两个人身上都背着书包,却突然从地上抓其另一个书包飞快地跑向教学楼。我一直跟他们到了三楼厕所,躲在一旁,看见他们把书包里的东西都倒在地上,拿了一支笔和一张钱就跑了。

公:你当时看到的两个人,有没有在现场?

证:有。就是他。(证人手指向被告人。)

公:发问完毕。

审:被告人,你对证人的证言有无异议?

被:没有。

审:证人王婷退庭。

审: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

公:现在宣读原告证言:(汤英原告宣读)

原告证 言

2008年10月8日下午5点左右,我在快乐园地玩,准备离开时,才发现我的书包不见了。我马上报告了大队部,经大队部的搜查,在三楼厕所内发现了散落一地的书,经我一清点,发现丢了一只钢笔和50元钱。

原告人:汤英

2000年11月20日

审:被告人对证人证言有何异议?

被:没有。

审: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有何异议?

辩:没有.审:公诉人继续向法庭举证。

公:现在向法庭提交追缴的物品:(由法警出示封闭在塑料袋内的钢笔和50元人民币。)

审:被告人、辩护人对该物证有何异议?

被、辩:没有。

审:公诉人有无其他证据提交法庭?

公:举证完毕。

审:被告人有无证据提交法庭?

被:没有。

审:辩护人你有无证据要提交法庭?

辩:没有。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言。

公:作为公诉人,就李浩偷窃一案提起公诉,本案证据确凿,案情清晰。被告人还很年轻,理应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幸福美好的生活,但被告人企图不劳而获,走上犯罪道路。为教育犯人,为严肃法纪,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予以严惩。最后要求陪审团给以被告人处罚40小时学校义务劳动服务,并打扫本班教室卫生两周。

被辩: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们是希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规定,接受李浩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开庭前,本辩护人通过与被告人的见面,基本了解案情,刚才又听了法庭对案件

的调查,对案情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首先,对于公诉人提出的证据没有异议,但我有几点需要澄清。

第一,我的当事人在学校,他的表现一向良好,学习成绩比较优异; 第二,他从来没有偷窃的行为;

第三,他诚实善良,孝顺父母,从来不去网吧;

第四,他曾因拾金不昧受到过学校嘉奖。

第五,我的当事人目前只是小学生,所受的法制纪律教育还比较少,法制观念比较淡薄。

但我并不是说不懂法就不要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如果他懂法,结果可能不是这样。我的当事人在被抓后在公安机关交待态度良好,且无犯罪前科。请法庭基于以上各点考虑,给予从轻量刑。

原辨:被告人律师的意思是不是说,不懂得法律,就不应该给以法律制裁。 被辩: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我请求法庭在量刑时能考虑到这一点。

原辨:我们的确对被告人怀有深切的同情,但是同情不能代替法律,相反我们认为只有对被告人予以严惩,才能真正教育被告人,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偷窃行为在青少年中时有发生,虚荣心、贪小便宜、社会不良影响、家庭管教不严都会使他们沾染上不良恶习,如不及时予以教育纠正,会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这次不对被告加以严惩,那么,将会有更多的被告名出现!

被辨:处理学生偷窃事件,不能简单草率,要善于分析,采取妥善办法解决。对有偷窃行为的学生,应从思想教育入手,循循善诱,因势利导,使其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给予改错的机会,自我纠正。只要其主动退赃,都应给予从轻量刑。

原辨:校园中的偷窃问题日趋严重,呈上升趋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偷窃行为危害青少年,危害家庭社会,如不及时发现制止,今日校园中的小偷就可能成为明日社会上的大盗!

被辨:原告律师说得很对。但是,关键是偷窃事件发生后,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处理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如上面这个案例,设想案件发生以后,如果我们简单省事,那么结果是当事人就会因触犯法律而被校方开除,那么这个同学就可能被推向社会,沦为社会青年而无法继续读书。所以我们应该采取一种“攻心”的处理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品德不良的同学心灵上受到震撼,感到内疚,主动退出赃物,交还失主。这样,就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使他继续完成学业,以后一样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原辨:(沉默,无语)

审:(问原辨)辩护人有无新的辩解?

原辨:没有。

审:法庭辩论终结。被告人,你现在可以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及对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作简要的发言。

被:我当时只是想去快乐园地玩,并不是打算去偷东西的。后来发现地上有个书包比较漂亮,出于好奇,才走过去看看。这时,(同伙)张三说干脆把书包拿走。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危害。我请求要求法庭从轻处罚。(发挥)

审:现在休庭,待合议庭进行评议后当庭宣判。

(审判长左右分别跟两个陪审员商议一会儿)

审:现在继续开庭。现在进行宣判: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浩偷窃他人财物,已构成偷窃罪。被告人李浩犯偷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本案中的被告人毕竟还是未成年人,思想幼稚单纯,有时受虚荣心或利益驱动,难免会有贪心,贪小便宜的想法,但只要我们教育方法得当,是可以挽救的。鉴于被告人李浩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本院对被告人予以酌定从轻处罚。判决如下:

[书记员] :请全体起立。(站)

审:

一、被告人韩流犯偷窃罪,判罚30小时学校义务劳动服务,并打扫本班教室卫生一周,当庭退还偷窃物品。

模拟法庭证人小结范文第2篇

一、庭前准备

书: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请诉讼参加人出示身份证件。

(书: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的。)

书: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的具体内容以《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准。另外可以特别提示:全体人员应当关闭手机和传呼机的铃响。书:全体起立,请审、审判员入庭。

(待法官坐定后,书记员宣布:请坐下。)

书:报告审,原告XX,原告代理人XX,被告XX,被告代理人XX到庭。

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XX,XX外候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二、开庭审理

审:(先敲击法槌,然后庄严宣布):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审: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向法庭陈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被告向法庭陈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审: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

审: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

审:经审查,原、被告出庭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活动。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现在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XX诉被告XY离婚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本案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书记员担任本案记录。

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

审: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

审: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

审:庭审活动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法庭调解,调解不成的,法庭将休庭评议后进行宣判。各方当事人应当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切实履行诉讼义务,遵守法庭规则,服从法庭指挥,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法庭调查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通过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重点是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以及本合议庭认为应当调查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

审:原告或委托代理人陈述诉讼请求及案件的简要事实和理由。

原:

审: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对案件有无补充?

原告的委托代理人:

审:原告是否收到本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那些证据?

原告:收到。共提供()份证据,具体是:

1、

2、

3、

审: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及案件的简要事实进行答辩。

被:

审:被告是否收到本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那些证据?

被告:收到。共提供()份证据,具体是:

审: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双方当事人庭前提供证据(交换证据)的情况,本庭归纳该案的争议焦点为:

审:原告,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及补充?

原:

审:被告,有无异议及补充?

被:

审:双方当事人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均无异议,本庭予以确认。下面请双方当事人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举证,并指出每份证据的来源及要证明的问题。具体举证顺序为,首先由原告结合第一个焦点举证,由被告质证,然后对下一个焦点举证、质证,依次进行。在举证期限内未提供的证据,本庭不组织质证,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下面首先请原告向法庭出示证据。

(原告举证)

审:被告,对该证据有无异议?

被:

审:原告,对被告所举证据有无异议?

原:

审:原告,对事实部分还有无补充?

原:

审:被告,对事实部分还有无补充?

被:

审: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四、法庭辩论

审: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围绕本庭归纳的焦点发表对本案性质、法律关系、法律适用、责任承担等方面的意见。

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

审: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被:

审:原、被告是否有新的辩论意见?

原:

被:

五、当事人最后陈述

审:现在,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随即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作最后陈述。 原:

被:

六、 法庭调解

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之规定,由本庭主持调解。意调解?

原:不同意

审: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被:

审:(调解不成)法庭调解结束。

七、评议、宣判 〈当庭宣判〉

(由于原、被告不同意调解或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成)。

审:现休庭X分钟,由合议庭进行评议。

书: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退庭

书: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审:下面宣判!

现在闭庭。

书: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退庭。

模拟法庭证人小结范文第3篇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

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做任何记录。

(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原告人、被告人、双方代理人入庭。现在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人到庭的情况:原告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1是否到庭?被告2是否到庭?

被告2:到庭。

书记员:原告律师是否到庭?

原告律师:到庭。

书记员:被告2律师是否到庭?

被告2律师:到庭。

书记员:相关人员已经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现在开庭。我是本次庭审法官,我叫梁新。现在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我叫吴顾,是广州市一间小型建筑材料店老板,住本市天河区。我委托何

碧作为我的律师。

原告律师:我叫何碧,女,是原告律师。

被告2:我叫冯蒲,是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经理,住本市天河区。我委托赖诗作为我的律师。

被告2律师:我叫赖诗,女,是被告2律师。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开审理原告吴顾诉被告1温毅及被告2好家风装饰

公司拖欠借款一案,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

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交待回避权。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下面进行法庭事实

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审判官,你好。我先说说事件的起源。我跟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在2009

年年初开始有生意来往,被告2每次都是派被告1温毅与我谈生意,且与

我签订一些合作合同(含有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我们两家企业一直

都合作愉快,而且他们信誉很好,每次购买材料的钱都准时付。就在2010

年1月份,被告1温毅像往常一样跟我谈生意,期间他谈到最近他们公司

资金周转不灵,需向我借现金60万周转。经调查所知,确有此事,我就向

被告2伸出援助之手,借出60万。几天后,被告1带了一份借款合同过来,

上面写有:60万借款会在2011年一月份前全部还清,且在还款期间每月给

我1000元利息。我跟被告1像往常签合同一样签订这份盖有被告2好家风

装饰公司盖章的借款合同。2010年5月份时,被告1代表公司还给我20

万。至今,借款期限已到,但是我还没收到余下的借款及利息。 当我在2011年1月份向被告2追债时,被告2却告知我从来都没有向任何

人借款,说向我借款的是被告1温毅本人,而且被告1已在2010年11月辞

职,公司现在也联系不到他。

我现在也联系不到被告1温毅,今天开庭他都没有出席。但我手里有借款合

同,上面盖的就是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章,这借款合同与之前和被告2

签订的公司合作合同在形式上雷同。所以我把好家风装饰公司告上法庭,要

求他们还我余下借款40万及利息1.5万。

审判长:下面请被告针对原告所述进行承认或否认的答辩。

被告2:原告所诉事实不符。在2010年1月份,我公司是接到一项大工程,但根

本就没有向原告借钱这回事,关于签合同,签这么大的一笔款,你当时

为什么不向我公司的法人了解清楚呢?这个很明显是被告1温毅利用你

跟他的合作信誉和我公司的名义向你借的;他现在都已经辞职几个月了,

我们也联系不到他,他可能就是为了逃债才辞职的。

我公司向来信誉都很好,经常跟一些大小企业合作,而且很多时候都交给

被告1去交谈生意,小的合同一般都会让他去签,所以关于这方面的东西

他是比较熟悉的。但我们也没有让他去向你借款啊,所以我公司没有偿还

借款的义务。

因此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通过原告陈述、被告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到底是谁该偿还这笔借款。

下面由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进一步陈述并举证。现在由原告方提供证据。

原告:被告2称不应由好家风装饰公司来偿还借款,现呈上证据一:借款合同,

上面有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证明我有借钱给好家风装饰公司周

转。

证据二:公司合作合同5份,证明我们两家公司长期合作都是由被告1签

名,然后盖被告2公司的盖章,且都生效。

审判长: 被告对证物有无异议。

被告:有。我们没有派人过去跟你借款,证据一不能代表公司的借款,应该代表

被告1温毅偿还借款。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方提供证据。

被告2:提供证据一:好家风装饰公司法人代表证明,证明被告1不能代表好家风

装饰公司向原告借钱。。

审判长: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及要证明的内容有何意见。

原告:没有。

(

三、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官:现进行法庭辩论,原告方及被告方可进行自由辩论。

原告:你们公司借了钱又不还,是不是想赖账啊?现在我等钱用啊,你快点还钱给我啦。

被告2:又不是我公司借你的钱,你去找温毅还啊,我公司又没拿过钱,干嘛要还你钱啊。

审判官:好,肃静!辩论结束。先进行最终陈述,由原告做最终陈述。

原告律师: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借款到期却未如期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二节第八十四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

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还有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

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我恳求法官依法判决被告2归还剩余借款及利

息给我当事人,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被告2律师:原告跟被告1温毅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未涉及到我的当事人好家风装

饰公司,那张合同只能代表温毅个人的借款,合同上的印章来历不

明,并非是我当事人亲自盖上去的,而且也不能证明这合同的真实

性,为了高利润而签下的合同,具有一定的可疑性,所以我恳求法

官依法判决该借款不用我当事人还款。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

四、法庭调解判决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现对本案进行调解。原

告,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原告:在诉讼前,双方已进行过多次协商,但被告2没有和解诚意,现我不愿意

进行调解,听候判决。

审判长:被告2,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被告2:不同意和解。

审判长:由于双方不同意和解,现本案要再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另选时间再次开

模拟法庭证人小结范文第4篇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

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做任何记录。

(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原告人、被告人、双方代理人入庭。现在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人到庭的情况:原告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1是否到庭?被告2是否到庭?

被告2:到庭。

书记员:原告律师是否到庭?

原告律师:到庭。

书记员:被告2律师是否到庭?

被告2律师:到庭。

书记员:相关人员已经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现在开庭。我是本次庭审法官,我叫梁新。现在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我叫吴顾,是广州市一间小型建筑材料店老板,住本市天河区。我委托何

碧作为我的律师。

原告律师:我叫何碧,女,是原告律师。

被告2:我叫冯蒲,是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经理,住本市天河区。我委托赖诗作为我的律师。

被告2律师:我叫赖诗,女,是被告2律师。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开审理原告吴顾诉被告1温毅及被告2好家风装饰

公司拖欠借款一案,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

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交待回避权。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下面进行法庭事实

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审判官,你好。我先说说事件的起源。我跟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在2009

年年初开始有生意来往,被告2每次都是派被告1温毅与我谈生意,且与

我签订一些合作合同(含有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我们两家企业一直

都合作愉快,而且他们信誉很好,每次购买材料的钱都准时付。就在2010

年1月份,被告1温毅像往常一样跟我谈生意,期间他谈到最近他们公司

资金周转不灵,需向我借现金60万周转。经调查所知,确有此事,我就向

被告2伸出援助之手,借出60万。几天后,被告1带了一份借款合同过来,

上面写有:60万借款会在2011年一月份前全部还清,且在还款期间每月给

我1000元利息。我跟被告1像往常签合同一样签订这份盖有被告2好家风

装饰公司盖章的借款合同。2010年5月份时,被告1代表公司还给我20

万。至今,借款期限已到,但是我还没收到余下的借款及利息。 当我在2011年1月份向被告2追债时,被告2却告知我从来都没有向任何

人借款,说向我借款的是被告1温毅本人,而且被告1已在2010年11月辞

职,公司现在也联系不到他。

我现在也联系不到被告1温毅,今天开庭他都没有出席。但我手里有借款合

同,上面盖的就是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章,这借款合同与之前和被告2

签订的公司合作合同在形式上雷同。所以我把好家风装饰公司告上法庭,要

求他们还我余下借款40万及利息1.5万。

审判长:下面请被告针对原告所述进行承认或否认的答辩。

被告2:原告所诉事实不符。在2010年1月份,我公司是接到一项大工程,但根

本就没有向原告借钱这回事,关于签合同,签这么大的一笔款,你当时

为什么不向我公司的法人了解清楚呢?这个很明显是被告1温毅利用你

跟他的合作信誉和我公司的名义向你借的;他现在都已经辞职几个月了,

我们也联系不到他,他可能就是为了逃债才辞职的。

我公司向来信誉都很好,经常跟一些大小企业合作,而且很多时候都交给

被告1去交谈生意,小的合同一般都会让他去签,所以关于这方面的东西

他是比较熟悉的。但我们也没有让他去向你借款啊,所以我公司没有偿还

借款的义务。

因此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通过原告陈述、被告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到底是谁该偿还这笔借款。

下面由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进一步陈述并举证。现在由原告方提供证据。

原告:被告2称不应由好家风装饰公司来偿还借款,现呈上证据一:借款合同,

上面有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证明我有借钱给好家风装饰公司周

转。

证据二:公司合作合同5份,证明我们两家公司长期合作都是由被告1签

名,然后盖被告2公司的盖章,且都生效。

审判长: 被告对证物有无异议。

被告:有。我们没有派人过去跟你借款,证据一不能代表公司的借款,应该代表

被告1温毅偿还借款。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方提供证据。

被告2:提供证据一:好家风装饰公司法人代表证明,证明被告1不能代表好家风

装饰公司向原告借钱。。

审判长: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及要证明的内容有何意见。

原告:没有。

(

三、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官:现进行法庭辩论,原告方及被告方可进行自由辩论。

原告:你们公司借了钱又不还,是不是想赖账啊?现在我等钱用啊,你快点还钱给我啦。

被告2:又不是我公司借你的钱,你去找温毅还啊,我公司又没拿过钱,干嘛要还你钱啊。

审判官:好,肃静!辩论结束。先进行最终陈述,由原告做最终陈述。

原告律师: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借款到期却未如期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二节第八十四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

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还有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

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我恳求法官依法判决被告2归还剩余借款及利

息给我当事人,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被告2律师:原告跟被告1温毅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未涉及到我的当事人好家风装

饰公司,那张合同只能代表温毅个人的借款,合同上的印章来历不

明,并非是我当事人亲自盖上去的,而且也不能证明这合同的真实

性,为了高利润而签下的合同,具有一定的可疑性,所以我恳求法

官依法判决该借款不用我当事人还款。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

四、法庭调解判决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现对本案进行调解。原

告,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原告:在诉讼前,双方已进行过多次协商,但被告2没有和解诚意,现我不愿意

进行调解,听候判决。

审判长:被告2,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被告2:不同意和解。

审判长:由于双方不同意和解,现本案要再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另选时间再次开

模拟法庭证人小结范文第5篇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

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做任何记录。

(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原告人、被告人、双方代理人入庭。现在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人到庭的情况:原告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1是否到庭?被告2是否到庭?

被告2:到庭。

书记员:原告律师是否到庭?

原告律师:到庭。

书记员:被告2律师是否到庭?

被告2律师:到庭。

书记员:相关人员已经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现在开庭。我是本次庭审法官,我叫梁新。现在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我叫吴顾,是广州市一间小型建筑材料店老板,住本市天河区。我委托何

碧作为我的律师。

原告律师:我叫何碧,女,是原告律师。

被告2:我叫冯蒲,是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经理,住本市天河区。我委托赖诗作为我的律师。

被告2律师:我叫赖诗,女,是被告2律师。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开审理原告吴顾诉被告1温毅及被告2好家风装饰

公司拖欠借款一案,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

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交待回避权。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下面进行法庭事实

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审判官,你好。我先说说事件的起源。我跟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在2009

年年初开始有生意来往,被告2每次都是派被告1温毅与我谈生意,且与

我签订一些合作合同(含有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我们两家企业一直

都合作愉快,而且他们信誉很好,每次购买材料的钱都准时付。就在2010

年1月份,被告1温毅像往常一样跟我谈生意,期间他谈到最近他们公司

资金周转不灵,需向我借现金60万周转。经调查所知,确有此事,我就向

被告2伸出援助之手,借出60万。几天后,被告1带了一份借款合同过来,

上面写有:60万借款会在2011年一月份前全部还清,且在还款期间每月给

我1000元利息。我跟被告1像往常签合同一样签订这份盖有被告2好家风

装饰公司盖章的借款合同。2010年5月份时,被告1代表公司还给我20

万。至今,借款期限已到,但是我还没收到余下的借款及利息。 当我在2011年1月份向被告2追债时,被告2却告知我从来都没有向任何

人借款,说向我借款的是被告1温毅本人,而且被告1已在2010年11月辞

职,公司现在也联系不到他。

我现在也联系不到被告1温毅,今天开庭他都没有出席。但我手里有借款合

同,上面盖的就是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章,这借款合同与之前和被告2

签订的公司合作合同在形式上雷同。所以我把好家风装饰公司告上法庭,要

求他们还我余下借款40万及利息1.5万。

审判长:下面请被告针对原告所述进行承认或否认的答辩。

被告2:原告所诉事实不符。在2010年1月份,我公司是接到一项大工程,但根

本就没有向原告借钱这回事,关于签合同,签这么大的一笔款,你当时

为什么不向我公司的法人了解清楚呢?这个很明显是被告1温毅利用你

跟他的合作信誉和我公司的名义向你借的;他现在都已经辞职几个月了,

我们也联系不到他,他可能就是为了逃债才辞职的。

我公司向来信誉都很好,经常跟一些大小企业合作,而且很多时候都交给

被告1去交谈生意,小的合同一般都会让他去签,所以关于这方面的东西

他是比较熟悉的。但我们也没有让他去向你借款啊,所以我公司没有偿还

借款的义务。

因此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通过原告陈述、被告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到底是谁该偿还这笔借款。

下面由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进一步陈述并举证。现在由原告方提供证据。

原告:被告2称不应由好家风装饰公司来偿还借款,现呈上证据一:借款合同,

上面有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证明我有借钱给好家风装饰公司周

转。

证据二:公司合作合同5份,证明我们两家公司长期合作都是由被告1签

名,然后盖被告2公司的盖章,且都生效。

审判长: 被告对证物有无异议。

被告:有。我们没有派人过去跟你借款,证据一不能代表公司的借款,应该代表

被告1温毅偿还借款。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方提供证据。

被告2:提供证据一:好家风装饰公司法人代表证明,证明被告1不能代表好家风

装饰公司向原告借钱。。

审判长: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及要证明的内容有何意见。

原告:没有。

(

三、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官:现进行法庭辩论,原告方及被告方可进行自由辩论。

原告:你们公司借了钱又不还,是不是想赖账啊?现在我等钱用啊,你快点还钱给我啦。

被告2:又不是我公司借你的钱,你去找温毅还啊,我公司又没拿过钱,干嘛要还你钱啊。

审判官:好,肃静!辩论结束。先进行最终陈述,由原告做最终陈述。

原告律师: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借款到期却未如期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二节第八十四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

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还有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

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我恳求法官依法判决被告2归还剩余借款及利

息给我当事人,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被告2律师:原告跟被告1温毅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未涉及到我的当事人好家风装

饰公司,那张合同只能代表温毅个人的借款,合同上的印章来历不

明,并非是我当事人亲自盖上去的,而且也不能证明这合同的真实

性,为了高利润而签下的合同,具有一定的可疑性,所以我恳求法

官依法判决该借款不用我当事人还款。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

四、法庭调解判决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现对本案进行调解。原

告,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原告:在诉讼前,双方已进行过多次协商,但被告2没有和解诚意,现我不愿意

进行调解,听候判决。

审判长:被告2,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被告2:不同意和解。

审判长:由于双方不同意和解,现本案要再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另选时间再次开

模拟法庭证人小结范文第6篇

在一个学期的模拟法庭课里,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通过这个学期的学习,我也有很多的话想说。下面就让我详细总结一下吧。

我抽中的是第三组。我们这组组员总共有11名。首先我们先进行的是刑事诉讼。在我们组开始之前,我先观看了前面两组的庭审演练。总的来说,程序上的细节掌握的还不够。而且,我当时只是在听他们,看他们表演,自己没有实际接触过,还是不能像他们那样切身体验到一些深刻的东西。到我们组准备的时候。我才知道,没有那么简单的。老师给我们一打卷轴,是一个真实的案例,还是一个共同犯罪案例。我们要弄明白其中的法律法理。也要结合程序给大家演练出来。我现在说说我们的准备工作:首先这是个团队合作准备的。每个人的时间作息不一样,要结合起来还是有点困难的。不过好在,我们有一周的时间准备。而且是分工明确的。因为考虑到公平和均衡。我们开始是用抽签决定谁做什么角色。我抽中了被告的角色。因为是被告,所以,我们分工是,先控方的人看案卷,写起诉书。然后,辩方的人看卷轴,写答辩状。然后是法官看。而我的准备就是,大家看完了卷轴之后,我看看,我的违法行为,和一些背景。主要看的是讯问笔录,和一些证据,证人证言。我准备好这些资料之后,在庭审中,设身处地的,配合大家的表演。我们组没有组织庭前交换证据什么的。所以,在法庭模拟上是第一次接触。开始我们三个被告坐错了位置。是我的疏忽吧。因为,这是模拟法庭课,没有实际接触,暂时还没有人给我们指导。我想象自己就是那个被告。而我作为被告坐在被告席上的应有的紧张感觉我也很清楚的感受到了。我想让自己罪变轻点。一直否认一些公安机关侦查出来的毒品是我收藏的。还有最后陈述的时候,我也一直晓之于情。说我是没文化,因为家里出了经济危机,自己年纪大,上有老下有小的(是实体上关于人身危险性,和刑事责任大小有关的)这里主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了.通过这个法庭模拟,和自己的准备。我发现,程序是最基础的要求吧。每个人在纠结的时候,不是因为程序,而是实体法上的一些认定。根据每个人的知识积累不一样,准备起来,遇到的麻烦也很多种。每个人的任务,职责也不一样。立场也是不一样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团队合作,但是又分工很明确的。角色分配好了以后,就看各位组员的尽职准备了。最主要的还是各位的态度。第二次是民事法庭,我们的是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我主动要求做了一次法官。在民事法庭开始之前就准备好了民事的程序要用的。查找了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在网上搜查了一些民事诉讼法庭的视频。然后认真观看了前一组的表演。着重看了法官的演练。她程序上,节奏比较到位,不紧不慢,实体上也有自己的见解。而且,当庭宣判了。不过,当时我问她为什么没有最后陈述的环节的时候,大家都见解一致,不用最后陈述的,最后陈述是刑事法庭才有的。而且,老师说要我们自己下去思考的时候。真的很考验我的判断能力。所以,我带着这个问题继续查找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上是写: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而没有写最后意见是指什么。我查找了网上的相关陈述发现,最后陈述是表明主要诉讼请求,是否改变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如何处理等内容的。这是当事人的权利。所以,我不能省了这个环节。实体法上的准备:我先看了他们给我的起诉书,答辩状和案情。结合案情,查找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他们案情上提到的,房屋登记有政策规定,只能登记有湛江市户口的人的名字。所以只登记了夫的名字。我要确定相关的事实就是查找相关的规定。不过当然没有找到。因为案情是其他人找了然后改了的。查看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等等法律条款。然后,最纠结的还是证据。因为,要当庭宣判的话,最重要的还是证据的认定。因为证据直接可以推出事实。根据事实,才可以适用法律规定。所以,我查找了很多关于证据的规定。而这里出现了另一个难点。因为证据都是他们自己编的。证据本身,我们无法查明合法性。我能做的不是根据证据来查明事实,

而是根据事实来看待证据。所以,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后,我们合议庭对于证据的认定,还是有很多的困难。做法官,对我而言,最大的挑战是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对于这两方面,我一直都是很薄弱的。这是本身的缺点。而实体上的认定,也有赖于我的知识面。这方面,我也暴露了自己的不足。所以,做好一位法官,我觉得自己还是任重而道远。不单单程序上要熟练,最重要的还是实体的处理要做到公平,公正,有法律依据。

第三次是行政诉讼,我被分到原告的角色。这个角色,对我而言,我已经不再那么青涩了。因为上次做过被告,现在做原告。要做的准备还是那么多。

最后一次是做民事二审的上诉方的代理人。这个对我而言也是挑战。因为应变能力有限。我和另一个搭档做准备的时候也是遇到很多的问题:开始看案例的时候,负责找案例的同学找的案例没有一审判决书。只有案情。因为是一个老案例,虽然最后附上了判决书,但是他们把时间改前了。所以,案例本身存在很大的漏洞。比如,实际上是供电局先架设高压电,然后才有原告方非法建房居住。所以,一审判决是我们电业局负百分之三十的次要的责任。但是,他们改了案情之后,先有住房,再有架设高压电,而判决还是原来那样判。所以,我们被分为上诉方后,第一个反应是,为什么要上诉?我们都捡到便宜了。但是,时间来不及改,我们就硬着头皮准备。还是查找了关于电力方面的相关规定。主要按法条来打。最后的结局当然我们是败诉的。而法官的角色更是被老师批评了。

这是一个团队合作的。我们组因为没有选出组长,所以,完全靠大家的自觉。我觉得是我们小组的最大的不足。我们这个法庭模拟跟其他班的法庭模拟比起来有很多的优点,跟实际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大家完全是以实际上的法官、律师的标准要求自己。我们从中也学到了程序上和实体上的很多知识。我建议,老师以后上课的时候,可以继续以这种方法来上。但是,要多做一个,就是选好每组的组长。而且要同学们自己选。因为,我们组在准备的时候存在的有些问题是,有些同学态度没有那么端正。却也没有人管理。一个团队,如果有人拖拉,会连累其他的人做准备。或者,老师示意他们分配好时间,比如案例由谁准备,起诉书要在几天前准备好,答辩状,举证期间等等。我觉得有个小组做得比较好的是书记员准备案例。这样三方都没有谁可以事先看到判决或者其他的先入为主。

模拟法庭证人小结范文

模拟法庭证人小结范文第1篇一、师简述本次活动目的 :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程序、过程;利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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