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发展与完善论文范文
劳务派遣发展与完善论文范文第1篇
我国众多的税种当中, 与个人关系最密切的一个税种就是个人所得税, 并且个人所得税现在已经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近些年, 人们的生活水平正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以及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而提高, 更多的居民都已经自觉的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也有了很好的发展趋势, 但随着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 现在所执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 对于个人收入如何分配的适当调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不能够直接表现合理负担的原则。所以, 对税法改革的关注越来越多, 下面就是对我国税法改革提出的一些个人建议。
2 我国个人所得税所具有的基本功能
在个人所得税基本功能方面, 有两种观点:第一, 调节功能, 这主要是指通过个人所得税只是为了缩短人们收入的差距, 并非是增加财政收入。个人所得税确实是具有对社会经济分配进行调节的功能, 但是调节社会的公平属于是政府工作, 政府要加大对收入调节分配的力度, 这样一来, 个人所得税便成了我们共同关注的话题。同时, 人们对于个人所得税中调节功能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 任何一个国家都希望自己可以制定出一套合理、有效的个人所得税法, 同时还能通过个人所得税不断缩短社会财富的差距。第二, 个人所得税起到了提供财政收入的功能, 而收入调节工鞥呢属于是其派生功能。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 国家的财政收入支持还依然是个人所得税。而所谓的个人所得税法, 就是调整个人与国家各自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总称, 也是“依法征收, 依法纳税”的基本原则, 个人所得税法的主体是国家, 客体是个人, 调整对象是个人的经济所得。
3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效率与公平
世界著名的瑞典学派作家林达尔, 在他所撰写的《课税的公平》一书中就提到了税收公平, 同时还提出了横向公平及纵向公平两种思想, 后来, 通过人们的不断完善, 最终确定了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的含义:横向公平就是同等经济地位的人受到的同等待遇;纵向公平就是不同经济地位的人受到的不同待遇。
在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过程中, 我们必须正确理解效率与公平两者之间的关系, 在税收征管过程当中, 效率和公平属于是非常重要的两个因素, 不过这两者想要同时被照顾到, 难度还是较大的, 经常会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因此, 在我们建立税法制度的初期, 对效率和公平连个主要因素就要进行取舍, 而且要最大程度来调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对于实际的个人所得税而言, 税率的不但累进, 对于促进公平十分有利, 不过这在很大程度上会使征管的成本大大增加, 进而使征收效率降低。因此, 在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时, 一定要把效率作为首要的考虑标准和因素, 在确保效率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
4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与完善
4.1 个人所得税法的落实
结合我国征管的具体情况和外国的相关经验来看, 我国个人所得税接下来的发展方向是综合与分类的个人所得税法的真正落实。而要做到这些, 就需要内外兼备的条件, 否则想要实现个人所得税法的预期目标, 困难非常大。
4.2 税前扣除
我们现在所进行的改革, 很多都已经扣除了内容精细化, 或者是扣除了标准的大小。但就我国目前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 以及个人信息的建立、对监控工作的掌控情况来看, 我们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情况与国外很多国家相比, 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的。所以我们目前所采用的“一刀切”的模式, 虽然很难达到公平, 但是这也是与我国税收征管相适应的扣除选择。
4.3 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此避免税收的流失
我国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不仅如此, 在税收的管理上也有很大的缺陷与不足, 这些就导致了税收的流失。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 并不是会计制度的完善工作、加强税务审计, 对社会捐赠不断完善等方法, 可以通过减免没有超过收入比例的社会捐赠, 这样才会激发起收入较高的人群的公益心理, 让他们奉献出自己的爱心, 去帮助社会上那些弱势群体。
4.4 降低税负
如果税负过重, 对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将产生巨大的影响。虽然从字面意义来看, 在实行上述政策后, 国家税收会减免一部分, 但降低税负也是一件好事, 通过对于税法的不断优化, 加强人们的守法程度, 降低人们逃税漏税的情况发生, 这样一来, 可以让税收征管的效率得到提高, 也可以增加国家的税收。
5 结语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与完善, 实际上属于是一项较为烦琐的工程, 并不单指个人所得税法的事情, 还包括众多相关法律部门的事情。通过个人所得税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出, 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及最终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组织财政收入, 缩短社会财富的差距, 以及缩小贫富差距等。在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实施时, 对于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一定要引起重视。最终, 通过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法》, 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进而使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功能, 可以被完全地发挥出来。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在对个人收入进行适当调节以及维护社会平等方面, 个人所得税的意义越来越明显。我国目前所执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存在着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我们需要解决和改进的地方。本文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方向及不断完善方面进行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发展
参考文献
[1] 林琳.个人所得税法改革创新性研究基于附加福利课税立法体系的构建[J].海峡法学, 2015 (4) .
[2] 史金霞.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与完善[J].法制博览, 2016 (35) .
劳务派遣发展与完善论文范文第2篇
一、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环境立法的要求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布的《我们共同的未来》 ( 1987 年) 认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 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和危害的发展”即为“可持续发展”, 其在环境方面表现为: 实现发展与环境的统一和环境公平。
可持续发展在环境保护方面要求我们必须以环境保护为发展的源头, 其底线在于不对环境造成破坏, 保护并逐步改善自然环境, 协调好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最终实现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对我国的环境立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首先, 理念上坚持以可持续发展重塑人与自然的关系, 以尊重自然为立法精神, 在环境立法中贯彻可持续发展观, 进而逐步构建一个完善的环境法律体系。
其次, 要把可持续发展融入到环境立法的价值取向中去, 形成完整的社会规范系统和调控手段系统。坚持将“绿色GDP”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的指标, 坚持走低碳循环经济之路, 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双赢, 从而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最后, 要把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理念融入到环境立法中, 并将其以法律条文规定的形成予以呈现, 以法律的强制性、规范性和指引性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 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最终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对环境保护起到作用。
二、可持续发展战略下我国环境立法的完善
( 一) 我国环境立法的现状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框架, 体系相对明确, 但也存在许多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不相符的地方:
一是环境立法理念方面, 可持续发展随意在环境立法中有所体现, 在一些单行环境法律法规中由将其纳入立法目的, 但其并未上升为环境立法的终极目的, 成为环境立法的指导思想, 并予以相应的制度保障。
二是环境立法体系与制度方面, 环境立法层次相对较低, 环境立法进程相对滞后, 现行规定涵盖面不够, 内容有待完善, 且部分规定存在矛盾之处。
三是环境权的规定尚不完善, 环境立法对此存在着一些立法空白地带。蔡守秋先生认为“环境权是环境法的一个核心问题, 也是环境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基础”①。但是就我国目前的环境法律体系中, 环境权尚未明文立法, 其配套规定更是欠缺。
( 二) 基于可持续发展完善我国环境立法
我国环境问题十分复杂,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都十分严重。因此我们要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以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指导和完善我国的环境立法。
1. 环境立法指导思想: 坚持可持续发展观, 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对环境立法目的, 很多学者都有进行讨论, 环境法学者汪劲持以下观点: 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 衡平世代间人类在既得利益与长期发展和繁衍之间的相互关系, 最终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环境立法的目的与任务②。我国应坚持以自然生态规律来指导立法, 重视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功能性, 在环境可承载的能力范围内持续发展。
2. 环境立法原则: 发展原则、持续原则、协调原则、民主原则和科学原则。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环境立法要坚持以科学来指导, 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 从而真正建立起环境友好型社会。
3. 环境立法体系的确立与具体的法律法规的完善: 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中心, 重构环境法律制度的立法体系。首先是宪法的完善修改, 将可持续发展写入宪法, 确立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根本法中的法律地位; 其次是坚持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并重的原则, 制定出一系列以无害化和资源化为基础的预防污染和防治生态破坏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各项基本制度, 使其与环境保护基本法相配套; 另外要完善和深化环境法律法规的内容, 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环境法律制度。
4. 完善我国的环境权立法。关于环境权的定义, 有很多种学说, 笔者采纳以下概念: 环境权为特定的主体对环境资源所享有的法定权利, 其对于企业与个人而言, 环境权是享有在舒适和安全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对国家而言, 环境权主要是指国家的环境资源管理权。环境权作为环境诉讼的基础, 完善环境权立法, 不仅仅要完善环境权的主体、客体与内容, 同时要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目前我国的环境形势仍十分严峻, 我们必须要坚持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 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健全环境法律制度。总结教训, 吸取国内外经验, 环境立法坚持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 争取早日实现中国梦的美好目标。
摘要:本文将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 探究我国当前环境法律体系的缺陷, 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建立健全我国的环境立法, 从而架构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环境法律体系。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环境立法,完善
注释
11蔡守秋.环境权初探[J].中国社会科学, 1982.3.
劳务派遣发展与完善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交通运输行业日趋发达,给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命脉,交通运输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的关键,一个国家的经济是否发达很大程度上是与这个国家的交通运输是否顺畅有很大的联系。本文主要对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发展研究进行了相关的分析。
关键词:交通运输管理;城市发展;研究
1 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管理的意义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我国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道路交通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交通运输业正常发展和提高交通运输经济效益提供政策保障。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对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的管理至关重要。要从交通运输的全面预算、贯彻和落实《合同法》、稽查运输收入、路车综合管理和企业内部管理以及高新技术在经济管理当中的应用等方面着手对交通运输经济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以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2 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管理的建议
2.1 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是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主要是将与交通运输业有关的各责任单位进行整合,建立一个集责、权和利为一体的预算体系。并积极发挥该预算体系在监督、激励和分配等方面的作用,达到解决企业内部管理问题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做好全面预算管理要求企业管理者具备现代管理观念和编制全面预算的专业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交通运输业在经济发展管理中运用全面预算管理主要是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首先,确定企业预算管理与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即以成本控制为基础,以现金流控制为核心。加强现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能够积极发挥企业内部财务结算中心的功能,确保资金运用权力高度集中从而形成资金合力,这样可以降低财务风险并保证企业生产和投资等资金需求,提高了资金使用率。对成本和现金流的控制可以降低成本并保证收入项目的资金回流和费用支出。
其次,全面预算管理要注重深化目标成本管理。从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出发,分析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点和关键点,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低成本、扭亏增效的规划和措施。加强对目标成本的控制,确保利润目标的实现。
2.2 加强合同运输管理
运输市场是在市场经济的调节下和政策法规的领导下不断完善的,交通运输依法依规办事非常重要。其中的《合同法》在运输户和货主中的地位非常高,它是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的有效法律手段。
积极加强合同运输管理能够提高运输户的责任心,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和及时,提高收获单位的收货率,对车主、货主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和规范措施。对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管理意义重大。
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要加大依法整治力度,积极宣传《合同法》的各项规定,明确运输户和货主等相关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提高运输质量、完善搬运及装卸等基础工作。
2.3 加强运输收入稽查力度
运输收入稽查可以有效管理运输收入不合理的现象,维护运输市场的稳定和秩序。
对运输收入的稽查管理是顺应新形势下运输业市场经营环境变化的趋势,运输企业和管理部门必须采取会计核算、内部审核以及实地稽查等方法。根据此项规定对运输进款资金的流动和资金收入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检查。从而发挥运输稽查工作的管理力度。
运输收入稽查工作的重点在于控制和纠正运输收入核算中所发生的误差以及严格查处在运输收入部门发生的违规违纪和贪污贿赂、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而维护运输收入的合理性和透明性,保障运输户和货主的合法权利。稽查人员要积极帮助基层运输收入管理部门提高进款的工作力度,加强核收工作,降低多收款、少收款、漏收款等收费差错现象。
对稽核人员要严格考核,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强化稽核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作风和稽核审查能力。将新形势下出现的违纪行为多样化和隐蔽化等内容培训给稽核人员,提高他们的执行力,帮助国家挽回运输经济损失。
2.4 提高路车综合管理能力
提高路车综合管理,主要是建立层级管理系统,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养路费征缴部门与运输管理机构合并起来,设立一个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机构,并进行层级管理。所谓层级管理就是从中央到地方逐级管理,中央一级的监管机构负责对整个道路运输市场的规划和管理,进行详细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和服务等;省一级的监管机构则主要负责自己辖区内的市场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的管理和服务等;市一级的监管机构负责对其下设的二三级运输市场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并提供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县与县级以下的监管机构则可以设立上一级的派出机构,负责本地区或乡镇的道路交通运输事务。
2.5 积极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
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在交通运输经济管理中也逐步引进了高新技术,将新的经济管理理念和手段应用到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当中来,促进了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和高效化。
交通运输企业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重视新技术新方法,逐步在管理中和实际工作中使用先进的电子通信设备,提高工作的科学合理性和效率。应用相关计算机软件之后可以大大提高管理工作的准确性,既降低了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3 总结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我国各生产部门都引入市场机制开展自由公平的競争,我国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货物运输市场的主体。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积极加强对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的管理,能够维持交通运输市场的稳定性和秩序性,提高交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交通运输企业和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顺应时代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化的趋势,进行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运输资金的使用率。在运输市场上加强合同运输管理的工作力度,维护市场秩序。提高稽查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质,减少贪污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在现代化技术手段的支持下实现对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的管理,促进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奇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策略研究[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7(2).
[2]吴伟青.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7(3).
劳务派遣发展与完善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贫困地区的城镇化是城镇化问题、扶贫开发、三农问题的聚焦点和难点。鉴于此,就云南贫困地区加快城镇化的主要制约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構建多元化的城镇体系、协调推进城镇和新村建设、统筹做好跨区域移民定点搬迁、协调抓好产业和劳务经济发展等对策。
关键词:云南贫困地区;城镇化;对策;建议;云南省
农村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还是制度问题、社会问题。城镇化是农村现代化的动力,加快城镇化发展,推进贫困地区城镇化,有利于清除农村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对扶贫开发、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以及三农问题等难题的彻底解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快贫困地区城镇化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推进城镇化发展有利于促进农业的发展
1.加快城镇化发展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快城镇化发展有利于整合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源、加速生产要素流转、推广先进生产管理技术,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内在竞争力。
2.加快城镇化发展有利于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加快推进城镇化发展,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改善农产品的供求关系,扩大农产品消费市场,提高农产品的价格,促进农业的良性发展。
3.加快城镇化发展有利于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城镇化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剩余人口转移,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环境、资源的矛盾,实现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提高土地等资源利用率。
(二)加快城镇化发展有利于解决农民增收问题
1.加快城镇化发展有利于拓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路径。加速推进城镇化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带动乡镇企业向城市集中,发展第三产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形成规模效应,提高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需求。
2.加快城镇化发展有利于发挥农民人力资源优势。一方面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降低经济发展对人口增长的路径依赖;另一方面,有利于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的教育文化程度,促使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
3.加快城镇化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民的增收。加快推进城镇化,有利于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农村土地和资金等生产要素向少数人集中,减少农民数量,改善供求效应以及农产品成本高、价格低等问题和增产不增收的局面。
(三)加快城镇化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有利于推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直接带动小城镇经济发展和就业需求,还有利于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完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体系的物质支持。
二、制约云南贫困地区城镇化的主要因素
当前,影响和制约云南贫困山区农村城镇化发展虽有自然与社会历史的必然性,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思想认识、政策环境和体制矛盾等也是影响贫困山区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原因。
(一)思想观念制约
创新意识欠缺,发展紧迫感不强,很多地方仍然存在用钱靠财政、建设靠政府的思想意识,在经营城镇拓宽资金渠道方面缺乏有效手段,引导农民进入城镇创业就业的措施不多、力度不大。农民观念守旧、满足现状,小富即安,有的一辈子舍不得一亩三分地,大部分农村居民生活方式根深蒂固,有的已进入城镇生活,但仍保留既有的落后生活方式、习俗。
(二)财力资金制约
近几年来,云南经济连续保持了较快增长,但发展滞后仍是最大现实。2013年人均GDP为25 15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0.2%;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67.6%;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60.4%。由于财力弱,政府无力安排更多的资金投入城镇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由于农民收入低,农民进入城镇居住愿望很难付诸实施。
(三)体制机制制约
现行的户籍制度对人口的合理流动仍存在较大限制,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和市场尚不成熟,劳动力转移缺乏科学有效的引导,进城农民就业、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保障制度不健全,以至出现市民和进城的户籍农民两种身份结构同处一城,待遇迥异的二元化现象。
(四)产业发展制约
工业基础薄弱,规模工业发展慢,不能有效带动相关一、三产业的发展,企业和市场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能力不强,城镇化发展缺乏有力的产业支撑。
(五)土地空间制约
云南山区特征明显,可供建设用地非常稀缺,加上山脉、河流、交通干线对土地的分割,造成地块狭窄,支离破碎。同时,受耕地保护红线和土地整理投入不足的双重制约,建设用地报征非常困难。
三、加快推进云南贫困地区城镇化进程的对策建议
要立足山区实际,按照产城一体的思路,科学规划工业化城镇化,坚持城区、乡镇、农村居民聚居点建设“三位一体”,多元化推动城镇化进程。
(一)构建多元化的城镇体系
综合考虑人流、物流等各种因素,以经济发展为目标,以骨干道路为依托,形成中心城区、乡镇为骨架,以村民聚居点为补充的城镇体系等级结构。顺应云南高寒偏远山乡人口大幅减少的趋势,将中心城区及干道公路途经乡镇、其他建制镇、部分乡场镇、低山村社或公路沿线村社规划为主要聚居地,统筹确定场镇和村民聚居点的规模和数量,保证规划的系统性、科学性以及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均衡性。
(二)协调推进城镇和新农村建设
一是加快中心城市建设。立足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推进城周绿化、旧城改造、站场建设和路桥畅通工程,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推进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二是加快推进乡镇新区建设。合理确定各乡镇功能定位,新兴产业依托型乡镇还要结合园区布局加快编制新区控详、修详规划,抓紧完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高速公路沿线节点乡镇要结合交通物流发展,加强规划控制,在适度推进场镇新区建设的同时,为今后乡镇发展留足空间;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干道沿线乡镇要根据当地农村居民到乡镇建房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乡镇发展规模;偏远高寒乡镇要因地制宜确定乡镇发展方向,不具有集聚辐射功能的乡镇要防止盲目跟风,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三是切实抓好农村村民聚居点建设。针对绝大多数农民选择在低山、公路沿线村和其他条件比较好的村社居住的意愿,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适当集中、尊重意愿的原则科学规划村民聚居点数量和规模,以场镇新区的思路、标准对临近乡镇的聚居点进行规划建设,支持到低山、公路沿线村社购房或者改建,鼓励高山、中山、低山或者公路沿线村的村民到村民聚居点生活。
(三)统筹做好跨区域移民定点搬迁
建立综合信息平台,反馈、交流、统筹农户流动信息,引导农户迁徙居住。灵活运用有关移民政策,使迁出和迁入的农户都能得到相应补助。同时,要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鼓励同一乡镇的高山、中山或者生产生活条件较差村社搬迁农户的宅基地同低山、公路沿线村社或者生产生活条件比较好村社的除基本农田以外耕地、空闲地、荒山等置换;生产生活条件较差乡镇村民的宅基地同生产生活条件较好乡镇的除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空闲地、荒山等置换,解决建设用地问题。
(四)协调抓好产业和劳务经济发展
有产业基础、资源优势的乡镇应大力发展、培育具有生命力、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环境好、交通便捷的乡镇主要是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不宜强行发展某项产业,犯“搞农村城镇化必须有相应的产业支撑”的经验主义错误。继续扩大农民培训范围,创新服务方式,增强务工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组织化程度。
(五)全面落实城镇化用地保障
在保持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围绕小城镇建设和新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报批工作,留好、留足建设用地。做好土地整理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加快实施土地整理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双挂钩”工作,争取建设用地过渡指标,重点保障场镇新区建设用地需求。同时,可由村民委员会为实施主体,通过土地调整,将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户取得的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到规划的新村或村民聚居点集中使用,在保持集体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新村和村民聚居点建设。
(六)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资融资渠道
一是建立农村城镇化建设专项基金,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以投资、贴息或“以奖代补”等方式用于小城镇建设,特别是用于建制镇、高速公路等干道沿线乡镇的规划编制、公用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等。二是树立“要政策”比“要资金”更节省、更有效的观念,充分利用国家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组合优势,联合周边限制开发区特别是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共同争取中央、省专门设立限制开发区或国家重点扶贫地区农村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三是引导农民参与城镇建设,鼓励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农民带资进城镇,买房建房、兴办企业、务工经商,同时协调银行发放按揭建房和小额贷款,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四是探索集体土地资本化途径,在城乡规划的框架内,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通过宅基地的资本化,将土地级差收益留作村庄发展,并通过部分土地的非农化发展二、三产业,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七)建立完善农村城镇化政策体系
重点是加快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封闭分割的管理模式,实行城乡一元化的户口登记制度,使进城居住的农民在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子女上学、社会保障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已登记为“居民户口”但在农村有承包土地的人员,可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依法享有和履行農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全面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为目标,按照“明确所有权、确保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制度和使用制度,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或转让,逐步向种田大户集中,促进土地规模经营。鼓励对农村居民点或空心村的土地整理,调整农用地与建设用地布局,实行土地置换,增加场镇建设用地规模。
[责任编辑 陈丹丹]
劳务派遣发展与完善论文范文第5篇
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地税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税各项工作,把握机遇,负重拼搏,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地税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地税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地税收入连年持续、稳定增长,地税收入总量及“两个比重”都取得新突破;征管改革取得阶段性成功,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征管质量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地税政务环境和地税形象进一步优化;基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层面貌焕然一新;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活力显著增强。而最重要的变化是人的思想观念的变化,现在,人心思齐、人心思进,全省地税事业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这些,都是地税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路,科学筹划,团结奋进,协调发展的结果。
当前,我们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实现江西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地税事业上新台阶,是摆在每一位地税人面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和任务。
一、加强学习,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极为丰富。既管当前,又管长远;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就要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
一是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观的第一要务是发展,离开发展,就无所谓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观,其根本着眼点是要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三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只有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保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才能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四是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统筹兼顾就是要总揽全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
二、统筹兼顾,积极推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
地税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学会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积极推进税收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在规模和速度上要注重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要努力实现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推进,防止出现片面追求税收增长而“竭泽而渔”,对经济发展造成损害。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计划管理和考核机制,是保持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要积极改进税收计划管理方式,建立科学的税收收入计划模型,改变传统的“基数法”确定税收计划的做法,逐步采用“GDP税收负担率税收计划法”,以确保科学制订和下达税收计划,实现重任务、重增幅向同时重税负、重质量的四重并举转变,从主要考核任务完成和增长幅度向同时考核宏观税负和弹性系数的四管齐下转变。
二是在政策和职能上要注重税收调控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要在现行税制框架下认真研究经济发展变化和政策因素调整对税源和税收的影响,通过税收政策的实施,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善于透过税收看经济,深入分析税收政策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积极主动为地方党委政府出谋划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三是在战略与步骤上要注重税收目标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一方面,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地税收入规模壮大与各级次税收协调增长,统筹地税收入总量增长与区域税收增长协调发展,统筹地税系统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统筹地税事业与队伍建设协调发展,统筹系统建设与基层建设协调进步,积极促进税收工作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理念,做到在推进工作上有新思路,在破解难题上有新举措,在促进发展上有新成效。始终保持税收工作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四是在管理和服务上要注重税收环境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要切实加强税收管理工作,全面规范税收执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偷逃抗骗税行为,积极构建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税收秩序。围绕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减轻负担、便利纳税等方面的要求进行重点突破,不断满足广大纳税人的社会化需求和个性化需求,积极构建“方便快捷、服务优良、社会满意”的纳税服务新体系,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努力营造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收环境。
三、抓住重点,扎实做好地税各项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积极落实税前扣除、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冶金、有色等优势产业率先发展和重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认真落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和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政策,全面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能力,全力助推高新产业群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认真落实民营企业的无差别待遇和税收优惠,助推民营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注重运用资源税和房地产税等税收在初次分配中对生产要素分配的调节职能。充分发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再分配过程中对收入分配的作用,切实做好高收入群体和垄断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认真落实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和新型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助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落实下岗再就业、退伍军人自谋职业、残疾人员安置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两税”起征点提高和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助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是大力优化纳税服务,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要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管理机制,大力创新服务方式,为广大纳税人提供零距离、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大力推广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亲情服务模式:规范税务行政行为,严格过程监控,强化责任追究,推行阳光办税,建设廉政文化。
三是大力推进科技兴税,全面提升税收管理水平。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化建设方针和建设目标,努力实现信息化支撑下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管理手段支撑下的精细化管理。推进信息管税,全面提升“科技兴税”水平。要积极建立科学管理的新机制。积极推进管理模式的集约化、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进程,实行分类管理,切实提高税务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四是切实提升干部素质,促进队伍全面进步。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努力做到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实践造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通过优化岗责体系,完善用人机制,优化人力配置,完善人才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打造学习型税务团队。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大干部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的力度,建立干部竞争激励机制,努力形成“百舸争流、活力涌动”的生动局面。
五是突出抓好基层建设,大力务实事业基础。基层是地税事业建设与发展的基石。基层工作是全部地税工作的基本点和落脚点。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和科学发展观,克服政治上的短视和政绩上的短期行为,切实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在政治上培养基层干部,在经济上保障基层干部,在工作上理解基层干部,在行动上支持基层干部,在情感上关心基层干部,努力营造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基层地税干部队伍,为地税事业发展构筑坚如磐石的牢固基础。
责任编辑 马永义
劳务派遣发展与完善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独立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会计服务公司的成立是历史的必然,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但会计服务公司是一项新兴事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差错失误,这需要政府支持、社会帮助、会计业内人士的不懈努力加以解决。只有这样,会计服务公司才会逐步得到社会认可。
关键词:会计服务公司 发展对策 运行原则
一、会计服务公司的总体构想
针对会计信息公允性的要求,会计人员的立场应该中立,从而形成会计人员的立场中立的管理模式。笔者认为,应该成立会计服务公司,也就是由独立于委托者和代理者及其国家等相关者的会计信息“加工公司”。总体构想如下: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应委托会计服务公司进行加工,企业的管理会计信息由企业内部会计进行加工。会计服务公司的委托权在于董事会及经理人员的协商,会计服务公司的监督权在于国家制定的有关会计服务公司的法律,会计服务公司是一个企业性的自律性经济组织,既然是企业,就应该由企业的运行机制来约束。
二、会计服务公司发展对策
1.会计服务公司的运行原则
会计服务公司既然是以“企业”的形式存在,必然要有一定的运行原则进行限制。根据企业与会计行业的特点,笔者认为应该有以下几条运行原则:一是建立健全会计法规及其制度,形成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多种会计规范形式并存的会计法律体系。二是建立健全会计服务公司的注册登记制度、破产制度等,建议会计服务公司应该采取双重登记制度:首先,要在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登记(如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等),以保证会计服务公司的业务上的合格性;其次,必须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以保证会计服务公司的企业组织的合法性(如资本金的额度、抗险能力等)。三是建立完善的“会计人”市场,包括会计人员进入市场的资格认定、会计人的协会、会计人市场的配套法规(应包括会计人的职责和权利的规范、会计人协会的有关法律)等,以保证会计服务公司的人员录用。四是建立企业聘用会计服务公司的管理机制,包括聘用及解聘的权限界定(应由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协商,单方决定无效),会计信息的加工费用支出应计入企业的管理费用等。
2.会计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及内容
会计公司服务对象应是社会各类经济实体,主要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经济的企业公司及个体工商业户等。其具体业务主要包括: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经营活动,进行会计监督;根据服务单位特点协同服务对象拟定会计业务实施的具体办法,制定会计核算规程;根据服务对象要求,参与草拟财务计划预算,进行会计分析。
3.会计服务公司的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会计服务公司应按提供业务量的数量为收费依据,可具体以提供工作日数为计算标准,绝不能以服务对象实现收益为计算收费标准,结算方式应由服务对象按月以货币资金形式支付给会计服务公司而非会计人员。具体的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应在签订的合同中列明,以避免发生纠纷。
4.会计服务公司的具体运行步骤及方法
第一,会计服务公司必须依法申请、批准、登记组建。第二,会计服务公司人员的聘任。第三,会计服务公司领取执照后,可向社会承揽会计服务业务。
首先,必须由会计服务公司法人代表与被服务单位进行协商,签订服务合同,规定各自的责任与权利。合同必须载明会计服务具体业务范围、内容、时间、收费标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服务对象必须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工作环境及办公用品,如实告知会计人员本单位的经营状况,根据会计人员所制定的核算程序责成本单位其他职能部门严格按会计核算程序处理业务。合同必须经公证处公证,以便于发生纠纷时合理解决。
其次,会计服务公司依据合同规定,向被服务单位提岍服务,或者进入服务单位,依据服务对象特点,协同单位管理者建立该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包括日常反映经济业务的帐、表、证的填制、传递、保管、存档,及时记帐填报会计报表。同时应单位管理者的要求,进行会计预测、分析,但不参与决策(决策行为应由企业内部履行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职责的部门实施)。
5.会计服务公司的宏观管理
由于会计服务公司提供的是会计核算业务,若其行为不当,就可能给服务对象、投资人、国家造成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对会计服务公司的宏观管理。为了使会计服务公司健康发展,在发展初期就必须走规范化管理之路:首先,要依法管理。财政部门应制定必要的行业规章,特别是有关会计服务公司组建、管理、会计核算的方法程序等。其次,财政部门要把好会计服务公司的审批、检查、审验关。可每年分两次抽查,年底进行审验。凡审验不合格者应予以注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审验结果,促进会计服务公司的优胜劣汰。
6.会计服务公司的业务风险保证金制度
会计服务公司设立之初就必须建立业务风险保证金制度,业务展开后,要按规定从营业利润中按比例提取业务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因会计人员工作失职给被服务单位造成损失时给予一定补偿。应予补偿的项目、金额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对失职人员,会计公司也应追究责任。
三、会计服务公司运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为了保证会计服务公司正常运转,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还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明确会计法律责任
会计服务公司承揽的是会计业务,这就意味着会计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业务风险肯定大于其他行业。哪些责任属于会计服务公司承担、哪些属于服务对象承担,必须明确。作为会计服务公司,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被服务单位经营状况,提供会计报表、帐簿、凭证等会计资料,应服务对象的要求进行会计分析。被服务单位应严格按会计人员制定的会计核算程序进行业务处理,依据有关资料进行决策,会计服务公司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合法性负责,对于业务活动本身的合法有效性由服务对象负责。
2.会计服务公司发展之初,财政部门必须加以正确引导、扶持、监督管理
目前,可由财政部门牵头组建会计服务公司,为社会提供服务。三五年内使会计服务公司独立运行,经济上脱离财政部门,使全社会会计业务均由会计服务公司承担,最终形成跨地区乃至全国性大会计公司,这也便于行业宏观管理,避免因业务风险导致会计公司破产。财政部门应不断完善会计法规,约束会计服务公司的行为,使其健康发展。
3.会计服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审计主体,主要从事社会审计业务,尽管也从事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业务,但其根本职责是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鉴证、评价。而会计服务公司主要从事会计核算业务,两者有本质区别。会计服务公司作为一般公司,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同时业务也可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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