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绿色贸易壁垒毕业论文范文
跨越绿色贸易壁垒毕业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绿色贸易壁垒”作为技术性壁垒的重要形式,在国际贸易中又有了新发展。农业关系到国计民生,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产生了重大影响,日益受到人们关注。本文从金融危机背景下绿色壁垒的发展现状出发,从消极和积极两个方面着重研究了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并进行了原因分析,文章最后提出了我们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 中国农产品出口 影响 原因 对策
金融危机以后,贸易保护主义迅速抬头,其中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发达国家使用最频繁的一种非关税壁垒。 随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不断发展,绿色壁垒(Green Barriers , GBs)已经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壁垒”可以说是我国自己创造的一个新词实际上,在国际文献中并没有“绿色壁垒”一词,绿色壁垒也称为环境壁垒。根据WTO协议中关于环境问题的规定,我们将绿色贸易壁垒大致分为以下五种基本类型:环境保护法规,绿色环境标志,绿色技术标准,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包括烟叶,毛茶,食用菌,瓜、果、蔬菜,花卉、苗木,药材,粮油作物,牲畜、禽、兽、昆虫、爬虫、两栖动物类,水产品,林业产品,其他植物。
一、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1. 消极影响
环境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负面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几乎波及到我国外贸出口的所有领域,每年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当年出口总额的20%左右,价值高达上百亿美元。由于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自身存在的不足,绿色壁垒已成为我国农产品企业面临的主要障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准入的限制,即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或制定苛刻的环境技术标准,使我国不少产品难以进人他们的市场参与公平竞争。在农产品和食品出口方面,1994年以来,我国的牛肉猪肉几乎不能出口到美国,欧盟也完全禁止我国的牛肉冻鸡肉及贝类产品进人其成员国市场,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值从前几年的180亿元降到目前的120亿元。
(2)竞争力的影响,即发达国家虽然不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人直接设限,但通过开展绿色认证、征收绿色关税,使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大大增加,进而削弱该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为了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购买先进仪器设备等间接费用,而且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等直接费用,导致这些产品的成本大幅上升。
(3)风险控制的影响,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市场相对单一,我国目前农产品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亚欧和北美洲, 2009年第一季度,我国农产品对亚欧和北美洲的出口额分别为63.4、29.5和22.5亿美元,占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57.1%、20.9%和13.4%。2009年市场集中度高达79.7%,市场集中度高必然会导致风险的加大,一旦这些国家农产品进口政策或外贸环境发生变化将极大影响我国总体的农产品出口份额。
2. 积极影响
环境贸易壁垒对我国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贸易与环境的良性互动又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环境贸易壁垒已成为一种客观性的贸易限制措施,我们除了在世贸组织多边贸易框架内开展贸易协调和环境外交外,更为现实的选择就是接受现实,努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国家环保技术标准,从而成功突破这一绿色瓶颈,达到贸易和环保的双赢。有关外贸企业也将重新审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开展绿色认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等,从而有效化解环保与发展相互制约的问题,促进经济与环境的持续和协调发展。
二、绿色壁垒加强的原因分析
从我国自身来看,绿色壁垒的加强存在以下原因。
1. 结构原因即产品结构和出口市场结构
从农产品的加工程度看,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以初级加工品为主,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比重较低。这种农产品贸易结构使得我出口农产品极易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
从产品出口的市场范围来看,我国农产品主要出口到亚洲地区,2009年农产品在亚洲地区的出口额为851.44亿美元,实现贸易顺差为628.15亿美元。在亚洲地区的出口额占整个农产品出口总额69.62%。其次是北美洲、欧洲,其出口份额分别为10.62%和9.49%。 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从国别结构上看主要集中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而这些国家多数是环保主义倡导者和拥护者,也是绿色贸易壁垒的发源地。我国出口商品的市场销路极易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
2. 技术差距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科技、经济发展上的差距是绿色壁垒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发达国家利用这种由于经济水平差距造成的不同环境标准,一方面,加紧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初级产品,同时把污染企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使得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更加恶化;另一方面,又把环境问题作为新的贸易壁垒,从而抵消发展中国家资源与廉价劳动力方面的比较优势,以保持其在国际贸易领域的主导地位。这种以“环境保护”名义引入 “环境条款”,借以限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及其产品的市场准入的做法使绿色壁垒迅速发展。
3. 信用危机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过去,我国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以“质量安全”为由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阻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由于我国种植业生产经营小而分散,养殖业散养户比重高,农产品产加销环节多,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实施监管的难度很大;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等还不完善,存在较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在当前经融危机形势下,世界各国都会采取强化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措施保护本国市场,对进口农产品质量要求更为苛刻。在这种情况下,个别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负面影响极易放大,会严重影响整个农产品的出口。2008年的“毒饺子”、“三鹿奶粉”等事件曝光使得国际市场对我国食品质量安全不信任感加剧,农产品出口遭受的绿色壁垒不断增多。
绿色壁垒的加强还有其外部原因,一方面,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产生使绿色壁垒的实施找到了合理借口。减少污染,节约能源,合理利用资源已成为新的国际焦点。人们普遍认为,经济增长的代价之一即是环境恶化,特别是自由贸易,则被看作是加速环境恶化的因素。各国因此而制定了一些相应的环境法规和贸易政策,希望通过政府对贸易进行一定的干预,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 WTO中的有关规定为绿色壁垒的实施提供了合法性。随着工业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的日益严惩人们的环保意识才逐渐提高。进入1990年代后,随着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的日渐激化。为了争夺国际市场,保护国内市场,一些国家用国内环境法规或措施作为保护的手段;同时环境污染的加剧,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强烈呼吁,国家不得不制定包括进出口贸易在内的各个环节的环境标准和措施。1994年4月世界贸易组织决定成立一个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协调贸易措施与环境措施之间的相互关系。
三、农产品突破绿色瓶颈的策略与措施
1. 建立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
(1)收集、跟踪国外的环境壁垒动态,建立有关的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及咨询机构。政府及相关的行业协会应了解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法规、技术和标准,同时加强对有关环境问题的公共技术的研究,建立咨询点,便于为企业服务。
(2)加快我国相关产品标准和检验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并与国际先进标准逐步接轨。大力推行ISO14000国际认证,搞好标准化工作。目前全球已有近万家企业获得了认证,而我国只有200多家,差距十分明显。因此,我们要借鉴国外企业的成功经验,大力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并向通过该项认证的企业颁发“绿色标志”。要在实施环境认证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环境标准和技术法规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互认,签订多边或双边互认协议,以便从制度上消除贸易摩擦。
2. 实施绿色高科技战略,实施绿色品牌战略。
当前,缺乏品牌是我国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软肋。中国要冲破农产品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必须走“被市场认可”的品牌之路。当前竞争日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优势和品牌整体竞争优势日益显现。我国企业在发展上要抓住这个机遇,大力开发绿色品牌农畜产品。
要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跟踪世界上最先进的科技成果,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污染治理技术,走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并重之路,推动产品和技术的升级换代。
环境贸易壁垒实质上是绿色高科技壁垒,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是突破环境壁垒的根本途径。
3. 积极调整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避免单个市场风险和初级产品的出口
我国农产品的市场集中度很高,主要集中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源地,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我国要监控对这些地方农产品的出口量,避免同种农产品对一个国家出口急剧增加。从发展趋势看,除亚洲市场外,北美、欧洲、中东、拉美及非洲均为世界农产品的大市场,而我国目前对这些地区的出口虽然呈上升趋势,但总额仍然较小。因此,今后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战略应确定为“稳定亚洲市场,挖掘欧美市场,开拓非洲和拉美市场。同时要加强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附加值。
4. 充分利用世贸组织机制,抵制绿色保护主义行为。
要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合理对抗机制、报复措施、非岐视原则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维护自身合理的经济权益。要积极参与世贸组织关于环境方面的贸易规则的修改与制定工作,以限制环境壁垒的活动空间,为我国企业开展国际经贸活动争取主动权。
参考文献:
[1]《TBT》课题组:《美日欧实施TBT情况》,《国际贸易》1999, 6.
[2]张永安,应对欧盟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世界经济研究》[J],2003,1.
[3]李冠瑶.绿色壁垒及我国的对策研究. 《经济问题》[J].1998,11.
[4]马光霞,“2003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分析”,《国际贸易》,2004,6.
[5]张永安,“应对欧盟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世界经济研究》,2003,1.
跨越绿色贸易壁垒毕业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绿色贸易壁垒作为新型贸易保护措施,顺应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全球进出口贸易中发挥着重要功能。福建省是茶叶贸易出口大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绿色贸易壁垒成为福建茶叶贸易出口的主要障碍,针对绿色贸易壁垒对福建省茶叶贸易出口影响,从法律层面提出建立茶叶绿色包装制度、茶叶质量标准制度以及茶叶质量监控等制度。
[关键词]茶叶出口;绿色贸易壁垒;法律应对策略;福建省
[DOI]10.13939/j.cnki.zgsc.2018.04.094
1 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界定及特征
“绿色贸易壁垒”(Green Barriers)是福建省学者首创。绿色贸易壁垒提出后,福建省学术界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进行了研究。苗建军(2004)指出,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各国在国际贸易中以保护资源和环境为目的,对不符合国际和本国的进口商品实行限制或禁止的非关税壁垒。[1]张兰、李叶欣(2005)指出,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以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所采取的限制外国商品进入本国所设置的贸易障碍。[2]在上述概念基础上,笔者认为,绿色贸易壁垒是进出口国以保护生态环境和国民健康,依据国际和国内环境保护措施、法规标准所采取的直接或间接限制、禁止商品贸易的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与其他非关税壁垒相比,其特征表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1.1 产品适用的广泛性
广泛性是绿色贸易壁垒适用产品的特征。绿色贸易壁垒是保护生态环境和国民健康的手段,适用的产品涉及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及工业制成品。就产品过程而言,绿色贸易壁垒涵盖了产品从研发到运输储存的整个生命周期。从产品范围看,绿色贸易壁垒涉及的商品范围呈现由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扩展的特点。
1.2 纠纷解决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合理性,主要体现在绿色贸易壁垒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具有保护地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健康的功能。绿色贸易壁垒的合法性体现在: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国际条约、国际协议、GATT与WTO环境条款以及国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国际法依据;另外,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国内环境法律法规的国内法依据。因此,当商品贸易双方发生纠纷时,双方都会寻找法律法规依据,使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合法性。
2 綠色贸易壁垒对福建省茶叶贸易出口的影响
2.1 负面影响
2.1.1 绿色贸易壁垒限制了福建省茶叶贸易出口和出口额
绿色贸易壁垒是进口国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直接或间接采取限制商品贸易的措施。为限制或禁止商品进口,发达国家利用技术垄断优势,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制定了严格的产品技术和环境标准。以茶叶为例,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福建省茶叶质量因为达不到相关标准而被拒于市场之外,限制了福建省茶叶出口,福建省茶叶出口额和出口数量降低。例如,2014年12月,福建省出口到亚洲的茶叶为5874.3吨,出口额同比下降了40.2%,其主要原因在于绿色贸易壁垒为茶叶出口设置重重障碍,限制或禁止茶叶出口,茶叶出口形势严峻。
2.1.2 绿色贸易壁垒加剧了污染产品与污染产业的跨国转移
污染产品与污染产业威胁着生态质量。绿色贸易壁垒在茶叶贸易出口中具有不对称性。发达国家具有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国民健康,发达国家依据国际和国内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法规标准,对出口国的茶叶制定了高标准的质量要求和环境标准,限制或禁止福建省不符合标准的茶叶进口本国。同时,发达国家政府针对本国企业和污染行业也制定了苛刻的环境标准和准入门槛,在利益驱动下,发达国家污染产品以及污染密集产业为逃避本国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就会将污染产品和污染产业进行跨国转移,转移到环保政策和标准宽松、环保法律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
2.2 正面影响
绿色贸易壁垒是一把“双刃剑”[3],对福建省茶叶出口具有积极作用。例如,茶叶出口企业要实现茶叶的顺利出口,就必须严格按照进口国提供的强制性技术检测标准,严把茶叶生产加工各环节的质量关,打造无公害绿色茶叶,达到进口国要求的茶叶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增强了出口茶叶的国际竞争力,扩大茶叶出口规模,增加茶叶出口市场份额,有助于加速福建省绿色产业发展以及茶叶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动茶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茶叶出口市场走向多元化[4],保障和实现国民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
3 福建省应对茶叶贸易出口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策略
3.1 建立茶叶绿色包装制度
绿色包装(Green Package)是易于回收或再利用的包装。为推行绿色环保理念,提倡绿色包装,发达国家通过制定再循环法或再利用法强制产品包装。例如为了强制使用绿色包装,日本强制推行《回收条例》,德国颁布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令》。茶叶绿色包装是茶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绿色环保向生态化、环保化方向发展。茶叶绿色包装包括外包装和内包装,体现在包装所使用的材质。发达国家将绿色包装归纳为4R特征,即Reduce(减量)、Refill(重新利用)、Recycle(再循环利用)、Recovery(再回收利用)。茶叶绿色包装有利于树立茶叶绿色品牌形象,体现了绿色设计理念在茶叶包装上的推广。在茶叶出口贸易中,福建省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茶叶绿色包装制度。
3.2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茶叶质量标准制度
茶叶质量是茶叶特性及其满足消费要求的程度。[5]茶叶符合特定的质量标准就会使茶叶符合特定品质,满足人们对茶叶的某种需要。茶叶根据质量标准制度的需要,可以分为国际茶叶标准、国家茶叶标准、行业或地方茶叶标准。茶叶质量标准是人们根据茶叶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生产、包装、运输以及工艺要求而制定的质量标准。目前,福建省制定的茶叶质量标准制度与国际茶叶质量标准制度具有很大差距,导致国际茶叶贸易出口中屡次被拒之门外。为推进茶叶顺利出口,占据国际茶叶市场,政府就必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茶叶质量标准制度,对拟出口的茶叶依据国际茶叶质量标准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茶叶质量标准。
3.3 建立茶叶质量检验、监督及认证制度
在国际茶叶贸易中,为增强茶叶国际竞争力,提高茶叶信誉,世界上很多茶叶进出口国都建立了茶叶质量检验、监督及认证制度。例如,美国设立专门的茶叶检验部,负责抽样检验进口茶叶,禁止污染变质或不符合标准的茶叶进口。为提高茶叶质量,发达国家制定了茶叶认证体系及制度,通过ISO14000、HACCP认证制度的实施,检验监督茶叶从生产到食用全过程。为提高茶叶出口贸易额,福建省要严把茶叶质量关,加强茶叶生产及销售各环节的检验及监督,同时政府要大力推行HACCP认证体系,建立茶叶质量认证制度,执行茶叶监督管理及质量检验等职责。
3.4 建立绿色税收制度
绿色税收制度是通过税收政策保护生态环境,助推茶叶绿色发展。在福建省茶叶贸易出口法律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中,福建省可以借鉴国外环境税收制度,建立茶叶绿色税收制度,达到WTO环境成本内部化要求。从长远看,绿色税收制度能够激励茶叶生产企业降低环境污染,体现公平合理原则。同时,通过关税制度激励国外茶叶生产企业出口优质茶叶,提高对污染进口茶叶的关税,取消符合质量标准茶叶的进口关税,实现进口关税绿化;开征系列污染产品税,对清洁生产、综合回收利用茶叶生产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税收制度引导茶叶生产企业提升茶叶质量标准。
参考文献:
[1]苗建军.试论“绿色壁垒”下的纺织品服装出口[J].国际贸易问题,2004(7):31.
[2]张兰,李叶欣.绿色壁垒与 WTO 竞争政策之法律关系探析[J].南方冶金学院学报,2005(2):68.
[3]张梅霞.正视“绿色璧垒”[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3):23-25.
[4]闫兴凤,姜萱,李高平.跨越绿色贸易壁垒促进安徽省茶叶出口贸易[J].安徽农学通报,2011(13).
[5]鲁成银.茶叶质量安全[J].茶叶,2004(2):67-79.
跨越绿色贸易壁垒毕业论文范文第3篇
当前,我国经济正在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其中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同时,消费规模扩张对资源环境的负面影响正在逐步增加,已经成为我国绿色转型发展的障碍和制约因素,绿色生活方式亟待形成。我国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提出了“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的“十四五”规划目标,以及“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2035年远景目标。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绿色转型和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攻坚期,大力推动绿色消费,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引擎。
绿色消费的概念
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 世纪议程》首次提出,“所有国家均应全力促进可持续的消费形态”。1994 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布《可持续消费的政策因素》报告,将可持续消费定义为“提供服务以及相关的产品以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使自然资源和有毒物质的使用最少,使服务或产品的生命周期中所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最少,从而不危及后代的需求”。
2015 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制定了 17 项可持续发展目标,其中第12项为“可持续的消费与生产模式”。提出“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是指促进资源和能源的高效利用,建造可持续的基础设施,以及让所有人有机会获得基本公共服务、从事绿色和体面的工作和改善生活质量”。
我国的可持续消费相关理念与实践与国际发展进程基本同步。早在1993年原国家环保局就建立了中国环境标志计划,通过减少产品生命周期过程中的环境影响,促进企业环境绩效改善,推动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2016年国家发改委与原环境保护部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明确绿色消费是“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特征的消费行为,主要表现为崇尚勤俭节约,减少损失浪费,选择高效、环保的产品和服务,降低消费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总体上看,我国绿色消费内涵与外延,可以从五个维度理解:一是在理念上,绿色消费鼓励消费的可持续性和绿色化;二是在数量上,绿色消费体现消费的适度性和减量化;三是在结构上,绿色消费体现消费的合理性和平衡性;四是在内容上,主要体现在衣、食、住、行、用等方面;五是在方法上,以消费环节带动生产、流通及处置全过程绿色化。
绿色消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分析
我国改革开放40年以来,伴随经济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的消费无论是规模、结构还是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特征,包括:消费规模持续快速扩张,居民消费增长空间巨大;居民消费已从温饱向小康转型升级,消费方式也日益多元化;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快速提升,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同时,消费对资源能源的需求持续刚性增长,过度型、浪费型等不合理消费方式加剧了对资源环境的影响,消费已成为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绿色消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绿色消费可以通过多重传导机制推动绿色转型。消费的绿色化对生产的绿色化发挥着引导和倒逼作用,经过绿色理念和措施引导的消费规模、消费方式、消费结构、消费质量、消费偏好的变化必然会传导到生产领域,影响着生产要素资源的配置方向、生产方式的改进、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绿色消费也是促进绿色生活方式形成的核心内容,是推动全民绿色行动的有效途径。绿色消费活动可将绿色理念与要求传递、渗透到公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导、带动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理念和要求,形成绿色生活全民行动,培育生态文化价值观。
二是绿色消费能够成为绿色转型的新动能。当前我国绿色消费需求和市场不断扩大,居民消费不断升级,绿色消费种类不断丰富,绿色消费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绿色消费意愿不断提升。绿色消费的转型升级可以引领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为代表的绿色生態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创新,通过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创造新的绿色消费需求,这种绿色生产与消费、绿色供给与需求的良性互动循环不仅能够促进经济绿色增长,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可以大幅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退化,成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内生条件,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双赢。
三是绿色消费有助于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立引领绿色消费模式的制度机制,一是可以将生态环境治理结构从生产环节拓展到消费环节,拓展了生态环境治理的领域,有助于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制度体系;二是消费是社会公众的基本行为,绿色消费可以促使公众真正进入环境治理过程,用其绿色消费行为以及绿色生态产品选择倒逼企业改善环境行为,增加绿色生态产品和绿色生产供给,是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切实行动;三是消费端可通过供应链将绿色选择要求传导至生产端,可以引导产业链条中的“绿色先进”企业管理“绿色落后”企业,开辟生态环境治理的新途径,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绿色消费推动绿色转型的典型案例: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要“引导公众绿色生活,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
中国环境标志是我国在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领域,最有代表性,也是最成功、最权威的绿色生态产品认证制度,是1993年原国家环保局按照国际规则建立起来的,其绿色的“十环”标志,寓意着全民联合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中国环境标志秉持生命周期全过程管理理念,以产品为载体,向上连接着生产者,向下连接着消费者。通过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包装运输、使用和废弃等各环节提出绿色标准和要求,以认证为手段向市场提供绿色产品供给;同时,通过向消费者释放绿色产品信息,促进消费者绿色选择,并倒逼生产绿色转型。每一个中国环境标志标签,都是一面生态环境保护的旗帜。经过20多年的实践,中国环境标志对可持续生产和消费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和示范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為市场提供了大批绿色产品供给。截至2020年底,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现行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标准共104项,产品种类涉及汽车、办公设备、家具、电子产品、日化产品、纺织品、建筑材料等300多个大类。有5000余家企业获得了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涉及证书1万余张、产品型号近160万个,年产值4万亿元。中国环境标志也为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提供了支撑。据财政部统计,2010-2019年全国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共1.228万亿,其中2019年达718.7亿元,占当年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8%。
二是促进了污染物减排和资源能源节约利用。中国环境标志将产品生命周期过程中的污染减排和节能降耗作为主要关注点,并通过标准的持续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污染物减排和资源能源节约,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了较好的环境绩效。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减少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213.9万吨,二氧化碳653.75万吨,总磷5297吨;减少难降解的塑料包装5026.6吨,塑料原料消耗0.95万吨;节能194.03亿千瓦时,节水2.53亿吨,节省纸浆149.04万吨。我国自2011年起实施环境标志绿色印刷,推动了印刷行业的绿色发展。该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每年减少15%,设备能耗降低15%;全国13亿册中小学教科书全部实现了绿色印刷。
三是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从2005年起,中国环境标志与澳大利亚签署了第一个环境标志双边合作协议,开启了中国环境标志国际化征程。目前中国环境标志已与德国、日本、韩国、北欧、美国、俄罗斯等1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合作协议,推动了中国环境标志国际互认,提高了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减少了国际绿色贸易壁垒。2008 年中国环境标志加入全球环境标志网络(GEN),2012 年通过了全球环境标志互认,并连续六届当选为GEN理事,为中国环境标志在国际舞台上赢得更多的话语权,也在制定全球环境标志发展战略中贡献了中国智慧。
四是促进消费者绿色消费意识明显提升。根据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发布的《中国公众绿色消费现状调查研究报告(2019版)》,绿色消费的概念在我国公众的日常消费理念中越来越普及,有83.34%的受访者表示支持绿色消费行为,其中46.75%的受访者表示“非常支持”。在对“中国环境标志”的了解程度方面,消费者对 “中国环境标志”的认知度从2014年的38.60%上升到70.95%。另外,企业采购、使用和销售环境友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消费者购买安全放心的绿色生态产品的意愿不断增强,公众对绿色食品、绿色家装、绿色包装等的关注度显著提升,消费者不仅愿意购买高品质的绿色生态产品,同时也关注生产方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我国推动绿色消费的几点思考
目前,我国正处在推动消费绿色转型的机遇期、窗口期,居民消费方式和意愿发生明显变化,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随着公众的环境意识、参与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明显提升,对享有良好生活质量的要求和期待日益增长,已形成了推动绿色消费的社会基础。与此同时,我国绿色消费存在政策推动力不足、绿色生态产品供给不足和企业及公众绿色消费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应抓住当前绿色转型发展的历史机遇,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系统谋划,分解目标,持续完善和不断创新推动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和行动。
一是把绿色消费作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建立绿色消费社会治理体系和机制,开辟生态环境治理的新途径。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绿色消费社会治理体系,明晰在推动绿色消费中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定位、社会组织的职能作用,鼓励企业承担更多环境社会责任,同时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绿色消费激励和惩戒制度。
二是顺应社会绿色消费升级的趋势,健全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的标准体系和绿色标识认证体系。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向,围绕与居民生活和消费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用等环节,加大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的标准研发与认证,扩大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居民绿色消费需求。
三是完善和强化推动绿色消费的市场和经济激励政策,引导绿色生态产品的供给和居民消费的绿色选择。研究财税、信贷、金融、价格及市场信用等方面的绿色消费激励政策,探索建立“十四五”政府绿色采购目标指标,提升绿色生态产品的竞争力,让生产者和消费者从绿色发展中获得实惠。
四是加强绿色消费的宣传引领和示范作用,引导绿色消费成为社会时尚。将绿色消费理念融入到各类教育培训、创建活动、考核指标中,加强对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绿色消费的能力建设。建立全国绿色消费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宣传和示范推广。
(本文部分观点来源于国合会“绿色转型与可持续社会治理专题政策研究”课题组的研究成果)
跨越绿色贸易壁垒毕业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国内环境管制政策和国际绿色贸易壁垒使得“高耗能、高污染”的装备制造企业提高自身的绿色竞争力迫在眉睫,文章在梳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从生命全周期视角,在系统研究产品设计至产品废弃处置各阶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要素及作用机理后,构建多阶段、多层级的装备制造企业绿色竞争力的评估指标体系,为促进装备制造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基础。
关键词:绿色竞争力;生命周期;指标体系
资料显示,装备制造业产值占中国GDP总额的四分之一,是我国工业的基础和核心竞争力所在,积极抢占装备制造领域是我国谋求世界工业强国的战略重点。然而,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装备制造业的“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特点日益凸现。近年来,装备制造企业出口遭遇绿色环保、技术标准等贸易壁垒增多。另外我国出台了新大气法等一系列环保政策,史无前例地加大了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管制。企业是经济运行的微观主体之一,也是节能减排转型发展的主力。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和国内环境规制政策是高悬在装备制造企业头上的双刃剑,挑战与机遇并存。在新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下,中国装备制造业必须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从最初的原材料采掘到最终的废弃物处理进行全过程的绿化,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经济转型发展才有坚强的微观基础。为此,本文从生命全周期角度,尝试构建装备制造企业绿色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旨在客观评估和反映装备制造企业绿色竞争力综合状况,为企业提高绿色竞争力起到精准导航作用。
一、企业绿色竞争力相关理论与评价方法文献综述
竞争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动力。国际上对企业竞争力理论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形成了几大经典学派,如以Michael Porter(1990) 为代表的环境学派、以Birger Wernerfelt(1984)和Barney JB(1991)为主要代表的资源学派、以Brian Loasby和Christian Knudsen(1995) 为代表的企业能力理论。企业绿色竞争力是在绿色经济形势下提出的新概念,将企业发展对资源能源的消耗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纳入企业决策的影响要素中,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符合市场竞争的绿色标准,从而在新的经济环境下持续获得竞争优势。
本部分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国外文献综述
国际上对绿色竞争力概念的论述较少,主要从环境管制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这一方面切入,并依据观点不同分为两派。悲观派认为环境管制会使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精力来应对环保压力,增加成本,降低市场竞争力。如Walley.N 和Whitehead.B.(1994)认为环境管制使企业承担巨额费用,无力投资有前景项目,从而降低竞争力;Jaffeetal (1995)认为企业受到环境管制要为解决污染问题直接耗费成本,还因进行环保所需的生产要素价格间接提高花费成本。
而乐观派认为,环境管制将促使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活动来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从而有利于企业绿色竞争力的提升。Michael Porter(1995)认为,合理环境管制可以激发被管制企业进行创新来产生效益;一些学者如Gabel,Sinclair-Desgagne(1997)认为环境管制可以通过外部刺激减少组织内部的非效率;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企业可以通过提高环保技术来创造竞争优势,如Sam·Fankhauser(2013)提出一个国家的绿色竞争力是向绿色经济转型的核心,将成为全球变化的决定性因素。近年来研究观点大体倾向于乐观派,认为环境管制势在必行,对企业提高竞争力有积极作用。
(二)国内文献综述
国内对绿色竞争力的研究开始于21世纪初,如洪小瑛(2002)认为绿色竞争力由绿色的资源、技术、管理等综合作用形成的系统概念;陈红喜(2005)对各家观点进行提炼,定义企业绿色竞争力为相较之竞争对手,某企业能够协调环保需求更有效地供应契合要求的绿色产品和服务,提高市场份额,获取效益,从而保持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目前对绿色竞争力的评价方法众多,主要评价方法如表1所示。
(三)对既有研究的评述
前人的研究丰富了绿色竞争力的相关理论,对绿色竞争力的测评方法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但仍存不足。国外缺少对绿色竞争力影响要素的探究和归纳,国内学者没有系统涵盖生命全周期各阶段。既有文献缺乏专门针对装备制造企业的绿色竞争力评估体系,普适性的评价体系只能发挥指导作用,对装备制造企业缺乏可操作性。基于此,笔者在参考前人研究基础上,从生命全周期的视角,尝试构建能全面反映装备制造企业产品的绿色竞争力评价体系。
二、基于生命全周期理论的装备制造企业绿色竞争力的影响要素及作用机理
从生命周期视角考察装备制造企业绿色竞争力的影响因素,需从最初的产品设计到最终的废弃物处理,进行全过程的跟踪与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绿色竞争力在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影响的因素,探究其影响路径,对症下药。
要解决装备制造业面临的耗能与污染问题,提升自身的绿色竞争力务必在产品设计阶段就实施生态设计,从源头来降低有形产品对资源、能源的需求,减少直接的生产成本,同时降低污染的排放量减少后期的治污成本,提升绿色竞争力;而原材料选择方面,应采购绿色原材料,并选择绿色供应商,在减耗、节约成本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在生产过程中,绿色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清洁生产”的实践,进行绿色的工艺设计,减少生产环节,实行节能管理,持续地利用工业生产过程和产品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在销售阶段绿色竞争力需要绿色的销售网络进行支撑,即绿色包装、绿色物流、绿色存储以确保产品能以最有效、最绿色的方式从工厂运送到客户手中;在产品使用阶段,装备制造企业作为服务方应当以便利客户为导向,发展专业化服务体系。而产品用后处置阶段,企业应当完善旧件回收系统,并保证三废的稳定、持续达标,减轻环境压力,降低控污费用,提升企业环境友好形象。
可以看出,在最初的产品研发设计到最终的产品用后处置,都对环境有很大的影响,装备制造企业因其高耗能、高污染的特性,更需全方位把控好各个环节,在入口减少消耗,在出口降低污染,是提高绿色竞争力的高效路径。
三、基于生命全周期理论的企业绿色竞争力评价体系构建
(一)评价指标构建原则
科学性原则。设计评价体系应当在进行调研考证后,综合定性、定量,科学、客观地展现企业绿色竞争力的真实情况。
创新性原则。本文立足新的视角考量企业的绿色竞争力,涵盖了产品研发设计、原材料采掘与生产、产品制造、产品销售、使用和废弃物管理,立意新颖。
可操作性原则。指标的筛选需要考虑定性指标是否可合理量化以及定量指标数据是否方便搜集。本文在筛选指标时兼顾可操作性,使得数据真实可取,客观反映真实情况。
(二)评价体系的构建
本文构建指标体系的思路就是以生命周期为视角出发,围绕评价目标,将指标分层剖解,最后构建完整的评价体系,从而保持严谨的逻辑连贯。如表2所示。
设计环节是促进装备制造企业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重要桥梁,在技术创新上形成先行优势,将从根本上来降低有形产品对资源、能源的需求,来减少直接的生产成本,同时降低排污量减少后期的治污成本。因此企业的生态设计能力应当在各阶段占据首位。
装备制造企业的产品多为复杂庞大的机械装备,配置众多,在生产过程中高耗能、重污染,因此实行清洁生产,控制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对企业提升总体的绿色竞争力尤为重要。因此笔者认为,企业的绿色生产能力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性仅次于生态设计能力。
2015年我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十大类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2.5亿吨,回收总值为6446.9亿元,工程机械等8个领域35家机电产品再制造企业作为试点,经认定的再制造产品达到100余种。由此笔者认为,产品的用后处置阶段是直面减排压力的一环,虽是生命周期的末端,在绿色竞争力的构成要素的地位也相当重要。
2016年7月,工信部、发改委、环保部发布《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的指导意见》,着力推广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绿色材料和产品。装备制造业所需原料采购量大,应当面向上游实行绿色集中采购,选择绿色供应商,将大大有利于绿色竞争力的提升。原材料供应阶段的重要性应当略低于产品用后处置阶段,但高于销售及使用阶段。
装备制造业的大多产品非日常消费品,相对其他环节,销售和使用阶段对环境的影响略小,因此,在企业绿色竞争力的六大阶段中,销售和使用阶段的重要性相对最小,但由于很多机械装备在其使用阶段的能耗也相当大,因此也应尽可能将产品包装、产品运输、储存方式及有关的售后服务体系方方面面都考虑进来,尽可能完善产品配送体系,并发展专业化服务体系。
四、结论
在国内外经济形势转变的大背景下,装备制造企业的绿色竞争力重要性日益凸显,本文基于生命全周期理论在要素层将企业的绿色竞争力分为六大阶段,反映企业在各阶段对环境的影响,是对装备制造企业绿色竞争力的系统评价研究。总的来说,本文强调系统考虑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不单是考虑局部影响;并倡导可持续发展,关注产品在不同生命周期的潜在环境影响,着眼于人类与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寻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和谐共存。
构建企业绿色竞争力评价体系工程庞杂,涉及面广,在数据处理方法和综合评价方法的选择有待更深入的研究。笔者只是尝试性地站在生命周期角度对绿色竞争力评价体系作初探,希望社会各界继续研究,构建起更科学合理的装备制造企业绿色竞争力评价体系,促进企业全方位的提高绿色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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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红喜,王建明,袁瑜.长三角地区石油和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绿色竞争力的实证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03).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
跨越绿色贸易壁垒毕业论文范文第5篇
我国加入了WTO,开始全面融入世界经济,这使正处于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通辽市农牧业面临着经济全球化的巨大机遇和挑战。如何积极应对入世,加快全市农牧业经济,特别是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是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发展具有无公害、无污染、营养、卫生、安全的绿色食品产业既是21世纪世界农业的发展方向,也是通辽市农牧业提高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同时还是“农业大市”创建绿色工业城市的必然要求。
一、我市农牧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WTO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各成员国做到消除贸易壁垒、降低关税和市场准入。这会给通辽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带来巨大机遇:一是可以更广泛地参与国际竞争。加入WTO,会促使包括通辽市市场在内的国内本土市场国际化步伐加快,促进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趋向直接流动、配置。我市可以抢抓入世良机,充分利用和发挥我们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更多地借鉴国内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全面提高通辽市绿色食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的质量等级,使绿色和特色产业、产品优先抢占国内本土市场,逐步打入国际市场,在融入国际经济大循环中提高竞争力。二是可以尽快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安全性。WTO在要求全面降低关税和取消非关税壁垒的同时,正在高筑食品品质和安全性的非关税壁垒。绿色食品标志将是21世纪国际国内市场农产品和食品贸易通过非关税壁垒的优先通行证。我市农牧业只能借此入世之机,在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上背水一战,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三是可以有利于扩大农产品出口。加入WTO后,取消农产品出口配额或许可证限制,农产品自由贸易,我们可以享受各成员国多边、稳定、无条件贸易最惠国待遇,获得解决国际贸易问题的规范渠道,改善出口环境,促进我市具有比较优势的农畜产品,尤其是绿色食品的出口,扩大绿色食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加快我市农畜产品朝着外向型方向发展。四是可以更有效地促进农牧业结构调整。加入WTO,将促使我市农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缩减质量差、效益低、缺乏竞争力农畜产品生产,扩大具有较强优势的绿色食品生产。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更加有效地配置全市农牧业资源,逐步形成一个合理的农牧业产业结构。
利用好上述的发展机遇,关键在于迎接好入世的挑战:一是入世后,我市农畜产品的加工价格和质量面临严峻考验。入世后,国家进口关税降低,取消配额,国外质优价廉的农产品大量进军中国市场。价格上:我市粮食价格会因进口增加而普遍下降,其中玉米下降幅度会最大。我市除蔬菜行业生产成本和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将会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畜牧业比较优势强于种植业以外,其它大部分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没有优势。目前世界农产品市场上玉米、小麦、大米、大豆的每吨价格折合人民币分别为679、804、1161和1462元,而我国国内市场分别为1200、1250、1850和2150元,分别高出世界市场价格的76.7%、55.4%、59.3%和47%。但注有“绿标”的食品在国内要比一般食品价格高出20—30%,在国际市场上可高出50—150%;质量上:我市大部分农产品,尤其是大宗农产品,积压严重,质量难以符合国际市场的要求,普通玉米质量尚可,但价格较高,专用玉米尚未发展起来。我市的各类肉制品价格比国际市场低许多,猪、牛、羊肉类价格分别比国际市场平均低57%、84%、54%,但由于其仍以初级加工品或基本以原料进入市场,质量不稳定,包装不标准,在国际市场上几乎没有竞争力。而发达国家加工比重达60—70%,甚至90%。我市其它大部分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食味、口感、整齐度、外观形状、成品率等与发达国家有差距。如果我们按国际统一的质量标准发展绿色食品,逐步调整、规范并与之接轨,将会大大促进我市农畜产品的外销和出口。通辽市发展以绿色食品及加工品为主导的农业,是应对入世农产品价格和质量挑战的重要选择。二是入世后,我市农民的增收和转岗将受到重要影响。入世后,在国外农产品强劲竞争优势的压力下。通辽“农业大市”粮食过剩、价格低迷、“卖粮难”的矛盾会进一步加剧,农民的收入也将受到极大制约。与此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岗压力必将增大,而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则是增加农民收入和减轻转岗压力的一条有效途径。我国绿色食品产业大省黑龙江去年全省农村人均绿色食品收入206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92年的不足3%上升到9%。三是入世后,我市农产品进出口将受到巨大冲击。据统计,去年全国肉类产品猪、牛、羊、禽肉出口仅仅分别为其总产量的3%、1%、3‰、3.5%,而其进口全部大于出口,净进口达79万吨(不含走私进口)。根本原因是我们肉制品的质量未与国际接轨,质量要求严格的国家不进口我们肉类。肉类产品今后出口,只能绿色适销才能走出国门。进口方面:入世后,我们利用关税配额调控进口的余地将减少;因缺少解决贸易纠纷的经验,将来可能出现的大宗农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将会更难;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等与国际接轨还有一定距离,采用技术壁垒措施限制进口的手段也将很有限。出口方面:因我国承诺取消农产品补贴,我市农畜产品出口将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WTO成员国有权使用针对我国的保障措施,也将增加我市农产品出口的难度;各国为了保护本国市场,纷纷利用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中关于“不得阻止任何国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人类、保护环境”条款,颁布实施严格的环保法规和相对苛刻的环保技术标准,设置贸易障碍。绿色壁垒已成为限制我市农产品出口的首要障碍。四是入世后,“农业大市”的思想观念受震荡。过去,由于受“以粮为纲”思想的影响,农业大市却囿于农业,规模不经济,长期追求的是单产、总产、讲产值,不问销售,缺乏对市场研究预测,形成单一的种植业、单一的粮食生产、单一的玉米种植,因而出现农产品的结构性过剩,各级财政不堪重负。市委及时调整发展思路,提出创建绿色工业城市和“一转三超两提高”的目标。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已成为题中应有之意。
二、我市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条件与优势
通辽市发展和壮大绿色食品产业的条件和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具有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我市由于开发建设时间较晚,处于工业化发展初期。大气、水体、土壤三大自然资源基本保持着良好的洁净水平;动物、植物、微生物三大生物资源几乎没有受到过污染。可以说,是全国少有的一块“净土”。据绿色食品开发有关部门环境监测表明,通辽市绝大部分地区都符合发展绿色食品的环境质量要求,开发绿色食品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通辽地处科尔沁草原腹地、兼有草原、山区、平原、沙地的地形地貌,具有较丰富的生物物种资源和一些名特优农产品,素有“内蒙古粮仓”、“黄牛之乡”之称,尤其黄牛产业发展迅猛;全市有森林面积1400万亩,覆盖率20.89%。闻名的“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已产生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我市每平方公里仅有50人,相当于南方地市的12%,空气清新纯净;全市有可利用草原300万公顷,耕地79万公顷,土壤有机机质含量较高;有水域面积8万公顷;野生动植物资源比较丰富,生长着近千种饲用植物,其中饲用价值高、适口性强的有近百种;通辽市地处西部大开发中的东部区,三面环向多座数百万人口的大中城市;通辽市有5条铁路辐射6个方向、4条国道和起降多个方向的中型客机,运输网络四通八达。这些都为我市开发绿色食品产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入世后,把绿色食品产业作为我市经济的支柱产业,可以发挥比较优势,最大限度地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变为产品和经济优势,重构通辽经济新优势。二是具有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广阔前景和市场空间。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人造肥料、饲料和杀虫剂的大量使用,全球环境污染加重。人们对食物的安全、卫生、健康等问题日益关注,而绿色食品以其安全无污染、优质富营养和利健康而日益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被世人誉为“21世纪的主导食品”、“餐桌上的新革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绿色食品越来越受到欢迎。人们不仅仅要求食品“无病害”,即“放心菜”,“放心肉”,而且进一步要求“粮——豆——油”、“瓜——果——菜”、“肉——蛋——奶”,无污染、无药物残留、安全、卫生、健康。国际上实施的食品卫生标准都以此绿色食品筑起“绿色壁垒”。90年代后,美国、日本有机食品销售额年均增长20%以上。据预测,全球绿色食品贸易额将由现在的每年350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1200亿美元,每年将以30%以上的递增速度增长。入世后,通辽市绿色食品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三是具有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良好基础和组织保障。全市初步建立了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水果业、水产业、特色养殖业、牛产业基地。按绿色食品标准种植的各种作物基地面积150万亩。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扩展到粮油、乳品、蔬菜、山特产品、畜禽产品等5大类26个产品,通过了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机构认证,获得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其中A级绿色食品17个、AA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9个。全市绿色食品企业已发展到8个。另外,通辽市建立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中心,以指导企业的管理、生产、销售、策划人员和原料基地农户发展绿色食品,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初步形成了管理、服务、监测、技术、推广、培训、初级认证一体化的服务体系。为更好地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提供了组织保障。四是具有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明确思路和技术措施。在发展思路上,市里提出了创建绿色工业城市,优先重点地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及其加工业,并具体提出建设以黄牛为主的畜牧业大市、绿色农产品大市、农畜产品加工大市的目标。在政策保障上,市里陆续制定出台了加快绿色农产品开发的决定、绿色农产品发展规划、农业名牌产品评定实施方案、绿色食品种植生产技术规程、绿色农产品生产栽培技术措施、禁止使用27种农药的规定等政策措施,使我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开始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为入世后我市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和技术保障。
三、我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入世后,通辽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应立足于市场需求,发挥资源优势。以公司+农户+基地为主要模式,走绿色+规模+科技+名牌的发展的路子。实行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高起点发展绿色食品产业,逐步过度为与国际接轨的有机食品、生态食品、自然食品,重点扶持精加工,建设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优质、高效绿色食品产业。在未来的三年内,力争A级绿色食品在全市大宗农产品中达到15%,在名优特产品中达到30%;AA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平均每年新增1个。绿色食品产值分别占全市农业总产值和食品工业总产值的15%和20%,在经济作物和畜牧业中的比重分别达到10%,为此,建议市里采取如下对策:
(一)抓好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规模化经营。基地是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基础环节。一是抓好重点基地建设。通辽市绿色食品基地要按照分级推进,分类指导,优势优先的原则,围绕龙头建基地,突出特色建基地,连片开发建基地。实现原料基地化、基地良种化、良种区域化。集中智力、物力、财力,向规模较大、特色型重点基地倾斜。要确立开发重点,选准主导产品,在现有基础上,利用3年时间,建设绿色玉米基地25万亩、水稻基地10万亩、蔬菜基地3万亩、豆类基地25万亩、杂粮基地25万亩、油料基地15万亩、林果基地32万亩、山杏基地50万亩、沙棘基地125万亩、肉类产品20万吨、蛋奶5.5万吨、水产品340吨。突出发展以优质肉牛、肉羊生产和城市郊区优良奶牛业及鹅、鸭、兔等食草畜禽畜牧业生产基地。二是优化基地布局。要优化布局、优化品种、优化品质。在环境条件和农业生产基础优越的左中敖宝、花吐古拉、兴和、团结,开鲁辽河农场及库伦、扎旗、霍市的大部地区重点发展AA级(有机食品)基地。在开鲁、奈曼、科尔沁区部分区域、左中宝龙山、后旗金宝屯重点发展A级绿色食品基地。三是加大基地科技投入。要加快高新技术在全市绿色、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推广使用已经认证和推荐的绿色专用生产资料,确保基地绿色食品的质量。四是搞好基地示范工作。我市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应走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生产经营路子。关键是抓好现有龙头企业、示范户、村和基地三个层次的示范,探索经验,带动面上发展。要重点抓好开发早、潜力大、效益好的现有150万亩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五是推进基地规模发展。要注重扩大全市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小宗农产品基地规模。鼓励和支持绿色食品基地连片开发,规模发展。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创建一批绿色食品大旗、大乡、大村。
(二)办好绿色龙头企业,培育和发展适应WTO规则的市场竞争主体。龙头企业是决定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关键。一是推进结构提档升级。要支持全市现有“绿”字号企业加快技术改造,鼓励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工艺,不断拓宽加工领域,提高深加工程度,逐步提高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开发新品种,实现绿色食品多样化、系列化。二是发展重点骨干企业。全市要以粮油品、肉制品、乳制品加工为重点,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流通服务业等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龙头企业。主要是扶持发展科尔沁牛业、科尔沁乳业、绿太阳、维尔、万顺达、金锣、通粮集团、蒙古王、雪航、岳泰、源源等重点骨干企业。在基地建设、原料采购、设备引进改造和产品销售出口等方面给予具体帮助和扶持,促使其提高核心竞争力。已生产绿色食品的要提升其产品绿色等级和规模;尚未生产绿色食品的要引导鼓励其按照标准质量要求抓紧转向绿色食品生产。三是加快进步型小企业发展。对一些尚未形成规模,但科技含量高,具有市场前景的绿色食品加工和营销企业如:燕顺斋、科锡羊业、佳源肥料等企业要及时扶持。通过完善机制,提高绩效,强化管理,加强技术改造、挂靠联等措施,使其真正成为带动能力强的加工龙头。四是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围绕全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地方拳头产品,以骨干、龙头和资产为核心,按照优化配置、集约经营、规模发展、降低成本的思路,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外引内联,把相关企业联合起来,最终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较大型企业集团。五是处理好利益联结关系。全市龙头企业要通过合同契约、技术指导、定向服务、组织收购、加工和销售,形成企业、基地、农户三位一体模式。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优势互补的原料生产供应和加工销售格局。
(三)实施品牌战略,促进绿色食品相关产业的发展。品牌是企业的灵魂,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要坚持以质取胜,大力实施通辽市绿色食品品牌战略。一是品牌扶持。对通辽市已获A级和AA级的绿色食品和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要进行政策倾斜,重点扶持,鼓励生产者争创名牌,使之尽快形成产业化经营。二是品牌整合。对质量相同,区位相近,自然条件相似的绿色食品进行品牌整合,每种产品可推出一两个品牌,其它的同类产品都可通过一定程序加盟使用。三是品牌宣传。围绕我市绿色食品的特点,通过商业广告、产品展销、“818”赛马节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公众的介绍和引导,提高消费者对绿色食品品牌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力争用3年时间,全市要创出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的名牌绿色食品群体。四是品牌保护。全市绿色食品生产企业都要及时办理商标注册、产品原产地标识。用商标和产地标识保护产品,扩大市场份额,带动名牌的创立。五是品牌营销。全市农畜产品生产企业都要坚定树立名品意识,认真研究市场和需求,密切跟踪和分析研究国际农产品贸易中技术和绿色壁垒,并依此制定正确的营销策略。加入全国绿色食品批发市场营销网络,利用信息平台开展网上销售,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营销网。六是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按照严格标准,提高品质,跟进开发,配套服务的原则,大力促进全市生物肥、生物农药、包装、储藏、保鲜、运销、市场开拓等绿色食品相关产业的发展。改革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制。
(四)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开发力度,提高绿色食品的技术含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绿色食品产业开发的决定因素。通辽市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必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将绿色食品特有的生产程序同现代科学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是集中力量搞攻关。要针对我市绿色食品产业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各方人才智力,联合攻关,开展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全市要尽快推出一批符合绿色食品要求的优质、高产、高效、抗逆性强的新品种和与之配套的先进适用栽培技术、饲养技术和加工技術。二是搞好良种选、繁育。市有关部门和涉农站所要认真抓好作物、畜禽、水产品优质高效品种的选育和引进试验,培育新品种,建立良种繁育基地,提高良种普及率。三是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全市农产品企业要积极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农产品保鲜、加工、包装、储运等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和拳头名牌产品。要抓典型,在全市选择一批效果显著的绿色食品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重点加以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四是加入先进管理和质量认证体系。全市企业要在产品品种、质量、等级上下功夫,把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和管理措施贯穿于生产各个环节。按照国际绿色技术、环境、包装、卫生检疫要求争取加入HACCP即“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ISO9000、ISO14000国际质量认证体系。五是搞好培训、考察、人才开发。要通过绿色食品技术、管理标准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到区内外科研单位和深加工企业进行学习考察的办法,以及吸引大专院校毕业生到本市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还可以通过聘请一些专家作顾问或兼职等办法,吸引人才参与我市绿色食品开发。六是激活科技人员。要改革我市传统的农技推广模式,积极引导科技人员与农民开展技术承包,实行技术推广与经济报酬挂钩,促进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技术开发、推广与经营的有机结合。
(五)增加资金投入,促进绿色食品的开发。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投入是加快我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一是多种形式加大资金投入。坚持以全市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农牧民投入为主体,通过开展融资入股、原料入股、设备入股等形式,增加龙头企业和农牧民的投入比重,尽快形成多形式、多渠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鼓励引导市内外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的资金向绿色食品产业流动。二是财政金融部门加强扶持力度。本着“欲取之、先予之”的原则,市政府和驻市金融机构要把扶持绿色食品开发作为资金投放的重点。有关部门要调整现有农业资金投向,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有偿流动使用,重点用于骨干龙头项目和生产基地及种养大户建设。全市生态建设、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投资以及支农周转金、农业产业化等专项资金,应重点向绿色食品产业倾斜。三是广泛吸引外资。我市要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加大吸引区内外、国内外特别是国外资金的力度,投入绿色食品开发,扩大利用外资开发绿色食品的质量、数量和范围。现在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如德国正在中国实施中德合作中国西部干旱地区有机农业发展项目,并已在我区的巴盟磴口实施,现还在寻求其它的合作对象。
(六)加强质量标准建设和监督检查,逐步实现绿色食品生产和国外对接。产品质量标准监督检查是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以市商检、技监、环保、质保、土肥等有关科研和监测部门为依托,尽快向国家申报建立通辽市绿色、无公害食品安全质量检测监测中心,配足专业技术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加强绿色食品初级产品和终端产品抽检抽查,严格检测和评价绿色食品生产的各项技术指标和生态环境。在提高质量的前提下,逐步加快通辽市绿色食品生产与国外对接。根据美国市场重点开发生产食、药两用的绿色食品;根据德国与欧盟国家市场,重点开发小杂粮、坚果类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根据日本市场重点开发生产蔬菜、山野菜、食用菌类绿色食品。根据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价格信息,全市要下大力量发展以养牛为主的食草型畜牧业,努力把我市建成全国绿色食品生产大市。
总之,应对入世,发展通辽市绿色食品产业是一个多领域、多环节的大工程,需要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尤其是需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市和旗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要把绿色食品产业当作具有长远意义的大事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抓好“七个一”工作,即:大兴一个绿色食品产业、组成一个领导班子、制定一个发展规划、采取一套促进政策、创建一批现代企业、开发一批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绿色食品群体。营造一个良好的大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手段去领导、组织和协调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工作。要引进激励约束机制,落实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具体指标和责任,将其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兑现奖惩。要逐项研究,逐项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对绿色食品开发的全程监控,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搞好各项服务。积极应对入世,大力发展通辽市绿色食品产业。
(作者单位:通辽市人大常委会)
跨越绿色贸易壁垒毕业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
近些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措施以及绿色贸易壁垒或为绿色壁垒这些概念频频出现,但是从相关的著作、文章中可以发现,当前学术界对于这些概念并没有一个十分统一的认识。文章作者以及著作者并不是在完全准确和相同的意义之下引用这些概念,很容易产生一些模糊的认识和分歧,有必要予以澄清。本文将根据WTO的相关文件对这几个概念进行分析与厘清。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
相对于其他概念,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即TBT )是较早出现的概念,中国学者对此不同的表述或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陈同仇、薛荣久认为,TBT是指“为了限制进口所规定的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1]。
肖冰认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般含义,是指所有在客观上对国际贸易具有直接或间接阻碍作用的技术性措施。与其他非关税壁垒形式相比,其特质仅在于“技术性”既包括实体性的技术判断标准,也包括程序性的技术环节要求并给贸易带来阻碍作用。在此意义上,技术性贸易壁垒只是一类措施的概括性称谓,而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2]。由此可见,肖冰明确地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构成要件突出在技术性和障碍两个方面。一项限制进口的措施,不管是否基于合法的目的,也不管它对贸易产生的障碍是否是必要的,只要是技术层面而又对贸易造成了障碍的措施,就应当认定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只不过违反相关国际规则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置的,或造成不必要的贸易障碍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以称为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即技术性贸易壁垒就是技术性贸易措施。
持相同观点的还有莫世健:《TBT协定》原文的相关表述前文脚注已经作了说明,并没有将“壁垒”一词仅限于指那些非法技术标准和规范。因此,笔者认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在《TBT协定》中的性质必须作为中性理解,即用词本身不能说明具体规则的合法还是非法。具体技术标准或规范是否符合WTO规则问题,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判断[3]。
由此可见,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含义大致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或一个区域组织以维护国家或区域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措施,而这些措施对其他国家或区域组织的商品、服务和投资进入该国或该区域市场产生了影响[4]。第二种观点认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那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确定商品某些特征的技术法规或技术标准,以及旨在检验商品是否符合这些技术法规或技术标准的认证、审批和测试程序所形成的不合理的贸易障碍[5]。
上述两种观点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设置目的基本一致,分歧在于是否以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是否对贸易产生不必要的障碍作为构成要件。世界贸易组织的《TBT协定》在前言中指出:“认识到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体系可以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便利国际贸易的进行而在这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因此期望鼓励制定此类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体系,但是期望保证技术法规和标准,包括对包装、标志和标签的要求以及对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不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认识到不应阻止任何国家在其认为适当的程度内采取必要措施,保證其出口产品的质量,或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及保护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但是这些措施的实施方式不得构成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进行任意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并应在其他方面与本协定的规定相一致。”
世界贸易组织的《TBT协定》在前言中指出:“认识到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体系可以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便利国际贸易的进行而在这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因此期望鼓励制定此类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体系;但是期望保证技术法规和标准,包括对包装、标志和标签的要求以及对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不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认识到不应阻止任何国家在其认为适当的程度内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出口产品的质量,或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及保护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但是这些措施的实施方式不得构成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进行任意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并应在其他方面与本协定的规定相一致。”
《TBT协定》旨在通过WTO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则来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并减少其对国际贸易自由发展的影响,其所针对的对象是那些“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的或其“实施方式”、“构成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进行任意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并在其他方面与本协定的规定”不“相一致”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包括对包装、标志和标签的要求以及对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因此,在此笔者认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就是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
技术性贸易措施则是相对于技术性贸易壁垒较晚出现的概念,如前文所列,有的学者认为其就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有的则认为其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上位概念,有的则认为两者是并行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这一概念的提出其实是反映了有的学者开始意识到技术性贸易壁垒或措施的设置并非都是为了阻碍贸易自由的目的。比如李勰指出有符合WTO规则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违背WTO规则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措施是指世贸组织成员为协定允许的合理目的而制定并实施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包括对包装、标志和标签的要求以及对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而那些“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的或其“实施方式”、“构成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进行任意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并应在其他方面与《TBT协定》的规定”不“相一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就是技术性贸易壁垒。不能仅凭出现损失或造成负面影响这一表象就将这些措施全部称之为技术性贸易壁垒[6]。其把技术性贸易措施与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了并行的概念。持这种观点还有所增益:所谓技术性贸易措施指的是,为实现合法目标而采取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程序等[7]。
由于国际贸易竞争愈演愈烈,一些发达国家开始有意识地利用其科技上的优势来对产品、工艺等设置苛刻的技术标准,以达到限制外国商品进口,从而保护本国商品和企业的目的。这样一来,该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就带有了歧视性,构成了对国际贸易的不合理限制,也就形成了所谓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壁垒”一词本身似乎也表达了一种非理性的含义,因此,将合理与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区分对正确界定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含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技术性贸易措施是指各国在国际贸易中,基于一定的贸易策略和目的而采取的所有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技术法规、标准以及检验商品的合格评定程序等等。从它制定的宗旨和实施的效果来看,可以将其区分为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以及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它的下位概念,仅是指其中不合理的那部分。应当将其定义为:一国以不合理地限制国际贸易为目的而采取的标准、技术法规或合格评定程序。
三、绿色贸易壁垒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已成为当前国际热点。人们普遍认为,经济增长的代价之一即是环境恶化,特别是自由贸易,则被看做是加速环境恶化的因素。各国因此而制定了一些相应的环境法规和贸易政策,希望通过政府对贸易进行一定的干预,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事实上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二者之间本不存在不可调和的分歧甚至冲突,而是可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合理的贸易自由化不仅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相反在环保方面,国际商品和服务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可以发挥关键的作用。同时,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可以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不断扩大的贸易市场提供必需的生态环境资源。
“绿色贸易壁垒”在当前保护环境的背景之下,越来越多被学者们来探究,而与技术性贸易壁垒所不同的是,“绿色贸易壁垒”这一概念并未在WTO的协议中以及国际文献中论及,之所以被冠以“绿色”的称号,主要是因为其产生的前提或目标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以及动植物的安全与生命健康。绿色壁垒也称为环境壁垒。“绿色贸易壁垒”可以说是中国自己创造的一个新词。在国际上并没有权威的定义。中国有些学者提出的绿色壁垒概念,大多是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立场提出的,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一般认为,绿色壁垒是指那些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通常,绿色壁垒应由进出口国为保护本国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而设置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法规标准等,是对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的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从实践角度看,绿色壁垒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绿色包装与标签要求、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及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类型。
目前对“绿色贸易壁垒”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绿色贸易壁垒”是进口国以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对来自国外的产品进行限制的手段与措施。由于这些措施,通常是一国对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设置障碍,限制其进口,以防止和抑制他国产品对本国的冲击,从而实现保护本国市场的目的,因此“绿色贸易壁垒”是一种新兴的非关税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另一种观点认为,所谓“绿色贸易壁垒”只不过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种形式,它是以在贸易中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而出现的。对此必须区分合理的与不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上文所探讨的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与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一样。在此则又出现了合理的环境贸易措施与不合理的环境贸易措施即环境贸易壁垒,也可以表述为“绿色贸易措施”与“绿色贸易壁垒”。当然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动植物检疫措施就是绿色贸易壁垒。而排除了把技术性贸易壁垒。这种观点显然存在缺陷。
“绿色贸易壁垒”与《TBT协定》之间有着紧密联系,《TBT协定》的序言明确却指出其法律目的,一是不应阻止任何国家在其认为适当的程度内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基本安全利益;保证其出口产品的质量,或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及保护环境。二是技术法规、标准与测试和认证程序不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在WTO多边体制之下,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大部分在《TBT协定》之下实施。《TBT协定》下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涉及多方面的贸易或技术问题,环境保护仅仅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所可能涉及的一个方面。在WTO框架下还有《SPS协定》存在,有些与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技术标准或产品要求受《SPS协定》管辖,主要涉及食品安全、动物卫生和植物卫生三个领域,而《TBT协定》涉及范围更广,除去与上述领域有关的动植物检疫措施外,所有产品的技术法规和标准都受《TBT协定》管辖。
在当今世界的全球化进程中,贸易自由化和环境的国际保护是两股看似并行不悖其实密切关联、相互影响的潮流,环境措施可以合理地规范自由贸易,促进其健康地可持续地发展,也可能限制甚至阻碍自由贸易,形成新的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其实就是环境贸易壁垒,即是指为了达到特定的保护环境的目的而对国际贸易进行限制的措施。而所谓“绿色贸易壁垒”应该是技术性贸易壁垒中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贸易措施。 在此“壁垒”依然表达的是不合理或不合法的贸易措施之含义。
WTO中的有关规定为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提供了合法性。在关贸总协定成立之初,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问题尚未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工业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的日益严惩人们的环保意识才逐渐提高。1972年11月,在GATT中设立了一个“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工作组”。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的日渐激化。1994年4月世界贸易组织决定成立一个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协调贸易措施与环境措施之间的相互关系。
四、结语
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以及绿色壁垒,是三个不同的表述,但是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他们三者之间的联系是密不可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可以分成合理或合法与不合理或不合法两个部分,其中不合理或不合法的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即各国所采取的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违反了WTO的规则,给国际贸易自由造成了不必要与不合理的阻碍。虽然其声称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与健康,保护环境,或防止欺诈等,但本质上是伪装的贸易保护主义。
由于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施行有相当多的部分是为了保护环境与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因此这部分就构成了环境贸易措施,当一国施行环境贸易措施违反WTO相应的规则与原则时,则又构成了环境贸易壁垒,即“绿色贸易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在当今国际贸易领域的广泛使用,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国际贸易的正常开展以及各国经济的顺利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的外向型经济发展中大国来说,绿色贸易壁垒无疑是一把“温柔”的利刃,严重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上述各种类型的壁垒,认真积极应对。
参考文献:
[1]陈同仇,薛荣久.国际贸易[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7.
[2]肖冰.技术性贸易壁垒国内法规制的含义、共性态势与难点[J].法学,200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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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夏友富.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J].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导刊,20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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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勰.国外技术性貿易壁垒的再认识[J].国际贸易2006,(1).
[6]宣增益.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教程[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77.
[7]周杰,张梓太.WTO体系下贸易与环境的法律协调发展中国家视角[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43.
跨越绿色贸易壁垒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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