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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规章制度优秀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教代会规章制度优秀(精选6篇)

教代会规章制度优秀 第1篇

浅议高校教代会制度

贵州大学工会 尹玉华

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从上个世纪80年代试行到全面确立,经历了20多年历程,作为基层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伴随着我国民主政治进程的脚步,不断走向成熟。高校教代会在坚持依法治校,提高学校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高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工作全局,努力推进教代会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切实发挥高校教代会作用,把学校民主管理工作

落到实处。

一、教代会制度建设得到长足发展

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代会制度作为高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作为高校党组织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施科学民主治校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渠道,在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以下权利: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与教职工有关的规章制度;讨论决定教职工住房问题、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福利的事项;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等。高校是社会主义文明的首善之区,理应在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中起示范作用。近年来在学校管理体制不断深化的形势下,高校教代会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创新教代会制度建设,强化教代会效能,维护广大教职工民主政治权利,有效地调动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和投身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促进学校加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教代会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学校领导认为,高校本身具有较好的民主基础,并且有多种民主渠道,仅将教代会定位在学校领导发扬民主,听取意见的一种途径,存在教代会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召开教代会存在走过场现象。有的学校对教代会领导不力,仅仅将教代会看成是工会的事,因此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深度,民主参与的程度,民主监督的力度,实际上取决于学校工会的主动性和工作水平。

二是运行机制不规范。有的学校领导执行教代会制度的自觉性不高,教代会的职权还未得到真正落实。存在怕麻烦和怕群众的心理,对一些诸如民主评议干部等敏感问题不愿拿到教代会上,有的还尽量压缩讨论时间,不安排大会发言免得出现麻烦;有的认为民主评议干部是组织部门的事,教代会没有必要专门开展此项工作;有的职能部门对落实教代会提案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校务公开工作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等等,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受到影响,致使教代会流于形式,降低了教职工群众对教代会的信任程度。三是教代会代表作用发挥不够,教代会行使职权有被弱化倾向。随着学校的改革发展的形势的变化和教职工代表的新老更替,有的代表对上级的要求和学校的现状不太了解,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缺乏必要的认识,对教代会的性质、地位、任务和职权等不够清楚,有的代表对教代会的议事程序不够熟悉,有的不知道提案和建议、意见的区别等,影响了代表参政议政作用的发挥,有的代表对教代会代表常任制认识不足,教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意识不强,发挥作用不够。导致教代会闭会期间民主渠道不够畅通。

四是有的学校对二级教代会的建设不够重视。有的领导认为教职工会议经常在开,没有必要专门召开教代会;有的实行目标管理的学校,在设置目标管理指标中,没有设置有关教代会制度建设情况,有的即使设置目标,也将分值压得很低,造成二级教代会可开可不开的印象影响了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

以上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教职工民主参与的积极性,影响了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三、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建议和措施

为了切实发挥高校教代会作用,把学校民主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加强高校教代会制度建设。

第一,学校领导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对加强高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从而进一步认识教代会制度在高校中的作用和地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高等学校实施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随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如何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不仅是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需要,同时更是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高校是知识分子集中的场所,是弘扬民主科学精神的前沿,应该在民主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加强民主管理是学校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内在需求。高校教职工在劳权得到实现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民主权利的实现。教代会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理应更加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因此学校对教代会建设要从思想上重视,制度上坚持,组织上保证,方法上创新,不断促进民主管理工作。

从坚持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要求出发,认真审视高校教代会的地位及在高校管理中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教师的权利中也规定:“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可见教代会制度是得到法律认可的。高校领导层要依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将以教代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高校民主管理制度纳入学校办学的总体布局,在部署、检查学校工作的同时,部署检查和督促高校落实党的依靠方针。

第二,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教代会运行机制。强化教代会的监督职能,使教代会工作尽早摆脱旧的框架模式和低层次运行状态,努力形成以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为载体,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结合的工作格局,加大教代会源头参与力度。教育部有关领导最近指出:在新形势下高校教代会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主要抓两件事,一是校务公开,一是对干部民主评议。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是新形势下高校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和科教兴国的战略举措;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校务公开是教代会这一民主管理基本形式的补充,延续和完善,是教代会制度的题中之义。民主评议干部既是新形势下政治文明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又是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符合高校实际,顺应高校教职工意愿。校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的最大特点是使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贯穿于学校办学的日常工作,渗透到学校管理的各方面,把教职工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高校的教代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推进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有利于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有利于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工作,有利于学校上下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推动学校改革,共谋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越来越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广大教职工的关注。

第三,切实推进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下属学院人员和管理权限不断加大,提高二级单位管理水平,是提高高校整体水平的重要基础。在扩大二级单位民主管理的自主权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二级民主管理,加强民主监督,促使二级单位管理的规范化,有序化,也是很急迫的问题。二级管理单位的党组织,工会都应把二级民主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学院党委领导,在实行目标管理的学校,应将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情况给予适当的分值,以促进二级教代会的建设,加强基层的民主管理。

第四,要重视发挥教代会代表在高校内部管理中的作用。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积极开展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增强代表参政议政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在闭会期间要根据常任制的要求,尊重代表的地位和权力,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实行提案常年制,通过不定期组织教代会团长、代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咨询、视察活动,为代表了解全局,听取群众意见提供必要的条件,适时召开民主管理联席会议等,不断畅通民主渠道。

总之,教代会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是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当家作主权力实现的基础和具体体现。坚持教代会制度,推进学校政治文明,已不是口号,而是广大教职工发自内心的愿望和要求。只有健全和不断完善教代会制度,切实发挥教代会作用,才能真正落实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新贡献。

本文摘要:本文分析了目前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关于加强高校教代会建设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高校教代会 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高校民主建设新实践》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编

教代会规章制度优秀 第2篇

一、教代会大会工作制度

1.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制度

这是教代会经常性活动与教代会大会期间活动转换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作为一项必要的工作制度。教代会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听取教代会工作机构——幼儿园工会委员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

(3)选举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

(4)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幼儿园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的说明;

(5)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6)讨论决定本次教代会大会的有关其他事项。

预备会议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幼儿园工会负责人主持。

2.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领导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主席团主持大会的工作和活动,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根据需要,由执行主席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

3.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

教代会的决议和决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集中体现。因此,凡要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代表的充分讨论,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凡经过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非经过代表大会同意,幼儿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修改;幼儿园园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代表大会进行复议;如代表大会复议仍坚持原来的意见,园长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报告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进行协调;如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在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变通,应由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召集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审议和确认。必要时也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围绕教代会相关职权的行使和落实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接受教代会工作机构——幼儿园工会委员会组织指导。其工作制度是:

1.明确各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2.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委员会(或小组)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活动,深人群众听取意见,及时同行政有关部门沟通,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召开时向大会做出口头的或书面的工作报告。

三、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

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研究和确定重大问题时,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确定以下事项:教代会职权的落实;教代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和修改;教代会大会召开的日期、议题、换届选举内容等。它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幼儿园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并可以视会议内容的需要,邀请幼儿园党政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会议决议(决定),少数服从多数;建立必要的会议记录和档案;凡讨论确定的问题,必须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确认。

四、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制度

所谓提案,就是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群众按照每次大会的议题,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重要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发展,提交大会讨论

处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可以由个人提出,也可以由几个人或以单位集体的名义提出。作为教代会的提案,它与平常的一般工作意见和建议不同。1.它关系到幼儿园建设、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不是个别人的一般的具体问题的解决,也不是对幼儿园领导人员个人的一般批评和意见;2.它的提出应有一定的规范性,包括提案人、提案的主题(即案由)、理由、整改的措施和办法等;3.它的处理要按一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一般都要经过教代会进行审核、立案讨论。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加强和广大教职工的密切联系,参与幼儿园重大问题的决策,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1.提案征集制度

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要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酝酿和提交提案;要向代表介绍幼儿园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方便;要印制统一的提案表(见下表),然后交提案人认真填写。一事一案,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它要经过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幼儿园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

2.提案处理落实制度

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幼儿园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方面,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会同幼儿园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并将提案表送交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三定”,即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4)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经过同意,暂缓或停止执行。但同时要给提案人作出合理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五、教代会工作汇报和研究制度

教代会工作机构——幼儿园工会委员会的负责人,经常向幼儿园党组织汇报教代会工作的情况,重大问题的处理要和幼儿园行政领导共同研究,协同配合。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要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提请由党组织出面,召集党、政、工的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幼儿园党、政、工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要形成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幼儿园教代会和民主管理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时,由党组织临时召集联席会,研究情况,采取对策,使问题得到时、妥善的解决。

六、教代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教代会是幼儿园实行民主管理的一项制度,行使一定的权力,因此必须对其组织和运行作出必要的规定,使其符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达到一定的标准。这个过程就是教代会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特别强调了制度的重要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要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教代会的组织和运行主要不应先靠人来保证,而应靠相应的制度来保证。要使教代会在职权上得到落实,在质量上得到提高,在效用上得到充分发挥。真正成为一项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的制度。

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的基本要求是:

1.必须依法建立教代会;

2.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定期召开教代会;

3.必须认真落实教代会的职权;

4.在教代会大会闭会期间,按规定方式发挥作用;

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创新与思考 第3篇

关键词:二级教代会制度,高等学校,民主管理

教代会作为高校基本的民主管理形式, 多年来为维护教职工民主政治权利, 保护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促进高校发展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发挥了积极作用[1]。二级教代会制度作为高校教代会制度的延伸与必要补充形式, 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尤其是在民主管理方面。实践表明, 高校建设二级教代会制度是推进民主管理、确保院系健康持续发展的保障。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能增强教职员工民主意识、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领导的责任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2]。

一、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

(一) 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是高校教代会制度的延伸与必要补充。

高校教代会制度是高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 是教职工参与依法治校和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教代会制度关注的是学校层面的大事, 是对学校长远目标负责的, 是矛盾的普遍性。对于综合性高校而言, 文、理、工各类学院并存, 各类学院的管理有其特殊性, 教代会形成的各项决议不能适应所有的学院, 如学院的二次分配制度、福利制度、奖励制度等, 教代会决议只能成为指导性文件, 因此, 二级教代会制度的成立就显得格外必要。从这个意义上讲, 二级教代会制度是教代制度的延伸, 体现了教代会制度在各类学院的具体作用与重要地位, 是教代会制度的必要补充形式。离开二级教代会制度, 有可能导致教代会制度在各学院的职能缺失。

(二) 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是依法与民主治校的客观需求。

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是高校依据《宪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贯彻落实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具体体现[3], 反映出高校依法与民主治校的客观需求。高校有许多基于法律依据的规章制度, 最能体现民主意志的莫过于高校教代会制度。高校广大教职员工是民主意识主体, 其言行举止、精神面貌反映出学校民主管理成效。学校发展规划、各种决议等能否通过以及通过率大小, 都直接决定于来自广大教职员工的教代会代表。二级教代会制度直接根植于教师基层土壤中, 是学校民主与依法治校的桥梁与纽带, 是真正反映高校依法与民主治校客观需求的平台。

(三) 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是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和责任感的有效举措。

不少教职工民主意识淡薄, 主人翁责任感不强, 表现为只关心自己的事情, 对学校以及学院的诸多事宜漠不关心。导致这种局面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其中教职工没有“参政议政”的平台是个重要因素。二级教代会引导更多的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使得更多的教职工“知院情、参院政、督院事”, 不仅体现了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也提高了教职工参政议政水平, 增强了依法办学、依法治院的民主法治意识[4]。

(四) 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是院务公开的最佳途径。

院务公开是学院民主治院的体现。院务公开的形式较多, 但最有效的公开形式是二级教代会制度。通过二级教代会可以将教职工关心的大事, 如奖励、晋级、职称评定、津贴分配方案、专业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学历培训等进行广泛讨论, 并将结果及时公开, 可以起到透明办事、减少矛盾、缓和关系、事倍功半以及沟通顺畅的作用, 既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 又促进了学院民主治院。

二、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的误区

(一) 混淆了二级教代会与全院教职工大会的内涵。

二级教代会与全院教职工大会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两种会议形式。就会议内容而言, 二级教代会至少要听取并审议院长工作报告、工会主席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年终津贴分配方案等内容, 再经过讨论、汇聚建议, 最后经大会表决通过。对没有通过的内容需反复完善后再次表决直到通过后才能实施, 体现的是全体会员的民主意志。全院教职工大会的内容主要是宣布院务会决定的事宜、总结过去工作、安排当前工作等, 不需要教职工讨论, 教职工只需遵照执行即可, 体现的是教职员工的责任意志。由于不少院领导没有认真区别两种会议的内涵, 经常错误地以全院教职工大会替代二级教代会, 使二级教代会开得不伦不类, 折射出的是部分院领导的民主意识淡薄。

(二) 形式主义使二级教代会制度职能缺失。

为了完成校工会要求召开二级教代会的任务, 一些学院应付了事, 使二级教代会流于形式, 主要有如下几种表现:一是会前没有选举工会代表, 理由是学院人数少, 没有必要选举, 其结果是违背了二级教代会的法定程序;二是会前没有佂集提案, 理由是多次的大会小会已经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其结果是剥夺了教职工“参院政”的权利;三是不重视工会工作报告, 理由是工会工作不是重要工作, 其结果是割断了院领导与教职工联系的纽带;四是会中没有讨论, 理由是越讨论事越多, 其结果是阻断了教职工“督院事”的权利;五是会后执行力度不够, 理由是开完会了事, 其他无关紧要, 其结果是伤害了教职工对于二级教代会的信心。

(三) 二级教代会组织建设弱化导致其运行机制不规范。

此类误区主要体现于以下三方面:分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学院分工会干部都是兼职人员, 无职级、无待遇、地位不高、腰杆不硬、说话没有份量;学院没有针对分工会干部培训与提高计划, 分工会干部的业务水平有限, 以至于工会组织难以承担二级教代会主要推动者和组织者的责任。二级教代会的代表素质偏低。由于缺乏使命感, 责任感, 怀疑学院民主程度, 不了解教代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自己的义务和权利等现象的存在, 代表要么不参会, 要么不带耳朵参会, 不能担负起履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的职责。二级教代会制度机制不规范。二级教代会制度不健全, 其职权范围、组织机构、民主程序等不具体明晰, 各职能的实施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 使得学院在二级教代会的具体操作上随意性较大。

三、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创新策略

(一) 提高学院领导的民主意识。

学院领导尤其是一院之长是学院大船航行的舵手, 左右着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是学院前进的风向标。学院的民主之风能否盛行, 民主制度能否落实, 首先取决于学院主要领导。很难想象, 一个缺乏民主意识的领导能创造出一个民主之风盛行的学院。无论在何种情形下, 提高学院主要领导的民主意识都应该是第一要务。

(二) 加强分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学院分工会是二级教代会制度正常运行的关键载体, 分工会干部的业务水平则是二级教代会有序、规范运行的必要保障。加大分工会干部队伍培训力度, 健全分工会组织机构不仅很有必要, 而且还要制度化、长期化。一是院党政领导要重视分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在政策上、措施上要给予大力支持, 使分工会干部的工作受到应有的尊重。二是将高学历、高职称、热爱工会工作的人员输送到分工会干部队伍中来, 提升分工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更好地完成分工会各项工作。三是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分工会干部培训班, 培养分工会干部的业务能力, 提高分工会工作的工作效率。四是充分放权, 让分工会不仅能自行处理分内的工作, 还要求分工会积极参与学院各项管理工作。

(三) 组织好二级教代会召开。

二级教代会是学院教职工“知院情、参院政、督院事”的最重要的民主渠道, 也是体现学院民主水平的重要标志。二级教代会组织应该从分工会代表产生、提案征集与答复、工作报告审议以及大会决议的落实等多方面统筹进行, 不仅要在宣传发动上下功夫, 更要在效果上取得实效。二级教代会召开不仅是分工会的工作, 应由学院党总支牵头, 将二级教代会工作上升到全院重大事情。最可怕的是走过场的二级教代会, 这样的二级教代会还不如不开。

(四) 执行好二级教代会制度形成的决议。

二级教代会制度形成的各项决议关系到学院的发展与会员的切身利益。决议首先应该是科学的、合理的与前瞻性的。决议在执行之前, 不仅要在二级教代会上通过, 还要看通过率。对于通过率较低的决议, 建议反复讨论, 全面征求意见, 修改完善后再执行。对于特别重大的决议, 应该进行由代表再次表决达到通过率后再执行。决议一旦按要求通过就具有法律效应, 应该严格执行。一是要制定决议执行的保障机制与措施, 让决议具有可操作性;二是要跟踪决议执行效果, 监督决议执行力度;三是要兑现决议, 使决议落到实处。决议执行不好, 就会影响到二级教代会的可信度, 进而影响工会会员们的民主意识, 形成负面效应。

参考文献

[1] .王彩虹, 李瑶.高等学校教代会建设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09 (23) 6:64~67

[2] .刘威.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的作用及改进措施[J].中国电力教育, 2009 (138) 6:196~197

[3] .吴晓红.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现状分析[J].黄山学院学报, 2010 (12) 6:126~128

教代会规章制度优秀 第4篇

关键词:教代会;现代大学制度;民主监督

中图分类号:G52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0-0235-02

我国高校普遍建立了教代会制度,这为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领导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高校的发展,一方面学校的事务和各种关系更加复杂,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另一方面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愿望和诉求日益增强,对教代会的要求越来越高,教代会存在的一些不足就凸显出来。

一、教代会制度的地位和重要作用

(一)教代会地位

教代会的地位与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是联系在一起的。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和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高等学校应建立和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这就要求教代会必须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条例》第2条规定:“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也明确规定,“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我国高校普遍建立的教代会制度,为广大教职工搭建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平台。教代会能让教职工在参加学校管理的实践中体会和认识自己的主人翁地位,从而激发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和自觉性。教代会的作用越来越大,已被高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工给予充分的肯定。

(二)教代会作用

1.促进上下级关系和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与和谐

高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在学校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高校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上下级关系和教职工之间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其成绩是公认的。教代会制度本身就更为直接地体现了学校民主管理的本质,一方面所涉及的是全校教职工参与管理,提高了参与意识和主人翁地位,另一方面它所审议和讨论的问题或提交的提案更为关乎自身利益,如学校的发展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奖金的分配等等。这不仅增强了广大教职工参政议事的兴趣,使他们踊跃发表自己的见解,共同交流,而且对学校的发展表现出更多的关注、理解与支持。通过教代会制度的实施,真正唤起了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了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教代会在领导与教职工中间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它把领导的决策化为教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学校上下一致形成合力,为实现学校的工作目标而高效运作。

2.推进学校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

教代会体现对广大教职工主体地位的尊重,通过教代会建立一套解决利益冲突的机制,让教职工有表达意愿的渠道,让教职工有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的机会。一方面,教代会规范了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制定了教代会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把全体教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教职工的利益,高度重视和维护教职工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校园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教代会使教职工加入商量处理学校事情的行列,为教职工更广泛地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管理自己的事务提供了实践保障。因此教代会促进了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3.提升教职工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教代会是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教职工对学校建设发展等重大决策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教代会不仅需要广大教职工的积极参与,具有主人翁的态度,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而教代会恰恰为广大教职工锻炼与提高这方面的能力提供了条件。正是在直接参与了教代会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许多教代会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在实践过程中得到了逐步的锻炼,自身素质也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提高。

二、现阶段教代会制度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教代会的实践,教代会的成绩是显著的,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高校突飞猛进的发展,一方面学校的事务和各种关系更加复杂,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另一方面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愿望日益增强,对教代会的要求越来越高,教代会存在的一些不足就凸显出来。

(一)高校教代会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完善

随着时代的进步,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出现,《条例》就显得很不完整。《条例》个别条款已过时,具体条款和内容不充足。如有关住房市场化问题、岗位聘任问题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问题等等。特别是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问题,评议的结果起什么作用,评议的双方都感到难以操作,此项职权的落实还存在较多问题。而《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也只提出“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对民主管理的规定不够具体,缺乏实际操作内容,只停留在一般口号上。随着教育改革、教职工工资改革不断深入和进入社会转型时期,劳动人事关系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经济利益关系不断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愈加显现。教代会的法律法规应跟上学校发展的脚步,高校广大教职工企盼新的高等学校教代会法律法规的颁布。

(二)个别高校领导对教代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还有一定差距

应由教代会审议的事项,嫌麻烦不提交教代会而直接由领导班子决策,忽视教代会的作用。教职工民主意识超前,教代会制度滞后,这对矛盾不解决将导致民主愿望得不到实现,民主需求得不到满足。《工会法》第19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可确定工会的权利,但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工会若出面纠正只能是协调,结果怎样还是取决于党政领导,因为工会主席的岗位是领导确定的,不听话就可能被撤换。

(三)教代会有走形式的现象

不管是不是应该教代会审议的事项统统提交到教代会上;教代会讨论提出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教代会提案不能很好地落实;个别学校不能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工会主席岗位人选经常变动等,在发挥教代会作用上略显不足。教代会只起到信息公开作用,教代会职权难以落实,职能难以正常发挥。

三、推进教代会制度创新的若干具体问题探讨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推进教代会制度创新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坚持议大事、办实事原则;二是坚持落实教代会四项职权,重点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是坚持组织好教代会代表和各专门委员会经常性活动,延伸教代会职能;四是加强二级教代会建设,不断扩大基层民主。

(一)从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入手,主动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支持他们主动开展工作。教代会民主监督委员会以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为抓手开展监督工作,把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例如,针对教职工反映强烈的住宅房价问题,及时召开咨询会,请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向住户代表做出说明,并有针对性地回答教工的质询问题。

(二)规范工作程序,创新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

针对教代会提案中出现的数量不多,一些提案质量不高,落实过程中一些职能部门相互推诿、落实不力的状况,学校应认真改进教代会提案工作。缩短提案征集时间,提高提案工作实效性;提案需多名以上代表签名生效,进一步扩大提案的代表面;在提案落实工程中,明确了落实流程和责任单位: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立案编号登记后,提出建议承办单位,转交学校行政;校办负责提案办理过程中校领导审批、承办单位办理、校领导核定、交付提案工作委员会等流转交接工作;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提案落实情况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汇报,使党委及时了解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和协调;提案工作委员会将落实答复意见以书面形式分别送达提案本人,请提案人对承办部门的答复给予反馈意见。

(三)充分发挥教代会闭会期间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的作用

在学校深化改革、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涉及学校改革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要及时做出决策或调整,而一些重大改革按民主管理的要求,应当经过教代会讨论审议或通过。为了保证学校改革顺利进行,促进发展,确保民主管理落到实处,学校改进加强教代会工作,闭会期间由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行使教代会审议或通过职能。

(四)在管理重心下移过程中,不断加强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扩大基层民主

管理重心下移是我校适应时代需要,构建现代大学管理体系而进行的一种深层次体制改革。目的在于优化学校的管理结构和模式,实行学校宏观管理,学院过程管理。学校把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管理、任务和责任及权利整块划拨到学院,使学院成为负有重大管理责任的学术机构和行政实体,可以有更多的权力来调配所掌握的各种资源,结合本院实际采取更加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总之,实现教代会制度创新,使教代会更好地发挥作用,最终目的是要教职工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它既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需要,也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只要我们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一切从教职工的利益和学生的利益出发,就一定会使教代会在学校和谐发展中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郭世明.教代会制度在现代大学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EB/OL].http://www.doc88.com/p-478420507354.html.

[2]刘士义.强化民主管理,推进企业和谐发展[J].吉林工运,2007,(7).

教代会制度 第5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段指导方针的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3)年级组或教研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侯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各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3)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时,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代表义务:

(1)学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3)联系教职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培训

学校工会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9、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但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要告示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对提案进行认真的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交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及时处理。

(3)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做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

(4)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落实的情况。(5)提案处理完毕后,有关资料要交工会存档备查。

(6)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报。(7)对未立案的提案(称建议),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8)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召开教代会要做好四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起草文件。

1、大会召开前,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学校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

3、起草召开教代会的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学校党组织发文(批转)实施。

4、建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具体工作小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等文件。

6、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7、各学校工会要向区教育工会报告教代会情况。第二段:开好预备会

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每次教代会应选举产生主席团,并由其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之间,应间隔几天,使代表有时间进一步思考和征求意见,使校长和有关部门有时间分析、研究预备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工作报告和方案。

2、校长作工作报告和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3、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提案组作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4、讨论、审议有关报告及方案。

5、收集意见建议,修改补充报告及方案。

6、通过大会决议。

7、大会总结及资料归档。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制订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宣传大会精神。

3、各司其责。

4、检查督促。

(四)教代会闭会期间

1、建立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2、若遇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议。

3、如出现教代会作出通过的决议、决定与上级精神不符,或因情况变化必须进行修改时,由学校行政提出修改决议(经党组织同意)的具体建议。而后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向下次教代会说明情况予以确认。

4、做好教代会档案工作。教代会档案资料设正副本,正本存学校档案室,副本工会备查。

三、教代会职权

教代会主要行使四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四、教代会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暂行办法

推行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制度,是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段根本指导方针在学校贯彻落实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教职工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贯彻执行《教育法》、《教师法》和《工会法》,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校长负责制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为切实做好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工作,特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民主评议的对象和范围

民主评议的对象是指学校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二、民主评议的内容

评议的内容以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在工作实绩。德,主要是指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品质和思想作风。具体包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尊重支持教职工民主管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等。

能,主要指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包括:具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素质和专业才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的能力;指挥决策能力和协调能力等。

勤,主要指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包括:对待本职工作精益求精,讲求实效,敢于负责;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不怕困难;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关心群众疾苦,密切联系群众等。

绩,主要指干部的工作实绩。这是对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综合考察。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一年来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办学效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和关心教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三、民主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干部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

(1)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经教代会选举或推荐,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由评议工作小组制定评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议的目的、要求、对象、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等),评议方案经教代会主席团同意后并报学校党组织批准后实施。

(2)思想发动。主要是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有针对性地讲解民主评议干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动员被评议的干部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正确对待评议,鼓励代表(教职工)正确行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评议,认真搞好评议。

2、述职评议阶段(1)被评议的干部向教代会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根据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实事求是地侧重从分管工作加以总结(字数在2000字左右)。

(2)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每一位被评议的干部投票测评。根据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胜任度评价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参加测评的教职工要有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为有效。测评表由区教文体局、区教育工会评议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汇总统计后,再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学校评议干部工作小组。

(3)以教代会代表小组为单位进行“背靠背”评议,并由专人做好记录。

3、综合汇总阶段

评议工作小组将各代表小组的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综合汇总后,分别对每一位被评议的干部写出评议意见,然后填写《学校领导干部教代会民主评议情况报告表》。

4、反馈阶段

(1)评议工作小组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与被评议干部见面,听取被评议人意见,然后向全体代表通报评议结果。

(2)被评议干部向代表谈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5、总结阶段(1)学校工会要认真做好本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总结,并将有关材料存档。(2)《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情况报告表》经学校党组织签意见并盖章后,分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科和上级教育工会。

四、组织领导

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学校的民主评议工作小组由学校党组织、工会的负责人及纪检监察员、教师代表等5-7人组成。

五、民主评议时间

教代会制度 第6篇

在党支部和校长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努力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把学校办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学校。

教代会要做到:当家作主,知无不言;分析时弊,积极建议;维护纪律,认真监督;一分为二,公正评价;下情上达,疏通渠道;协调关系,增强团结。

教代会制度:

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对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它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办学方向和理念、岗位责任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公布施行。

三、审议和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干部制度,根据其任聘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五、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教代会,学校大事皆通过教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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