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协议书模板
货物运输协议书模板(精选6篇)
货物运输协议书模板 第1篇
运输协议书模板集锦8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运输协议书8篇,欢迎大家分享。
运输协议书 篇1甲方:**分公司
乙方:
为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明确站、车双方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营运安排
1、起讫站点:班车自____站至____站,途经________________,全程____公里。
2、车型票价:乙方提供__型__级客车__辆__座,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全程票价为__元(根据客运市场情况可临时调整票价)。
3、发车时间:班车自__年__月__日起从本站开行,编排车次为___次,发车时间为___时___分,每日__班(甲方有权根据运输市场需要增加班次或调整发车时间)。
二、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营条件,积极组织客源,合理配载,并负责站内开班宣传和各项服务与管理。车站实行统一排班,统一运价,统一售票。
2、甲方对乙方参运车辆提供售票、候车、上客、停放、清洗等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经营权益,并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有偿服务。
3、乙方进站车辆需有完备的营运和保险手续,向甲方车站缴纳经营保证金____元(保证金不计息)。营运期间,乙方需保证车容整洁,车箱卫生,保证车辆完好,按规定执行车辆日安检制度,并按甲方指定区域候班上客。
4、乙方车辆凭进站证进站,须悬挂有效线路牌。营运车主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支行、稽查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甲方维护站场经营秩序,维护甲方及自身的经营信誉和旅客利益。不得在站内、处揽客、揽货、设点或委托他人售票,更不得中途甩客、卖客。
5、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保证正班、正点运行不得延误发班、失班、停班。因不可抗拒因素,需提前2小时通知站方,事后补办手续。春运有国家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停班。
6、高速直达班车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运行,不得随意途中停车揽客,如因车主行为造成的违规及旅客投拆,按相关规定处罚。
7、在特定条件下(如抢险救灾、春节等重点运输),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安排。
8、乙方如发生,甲方应积极配合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9、发生商务事故,在站内由甲方处理,在途中由乙方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0、乙方车辆的包车、加班运输,按甲方运调部门的安排运行。
11、甲方应加强对危险、有害物品的查堵,乙方司乘人员应全力配合。
三、财务结算
1、营运结算由乙方凭甲方车站开具的“客运结算清单”每月__日在甲方财务结算一次。
2、甲方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如下:
1、站务费每人次__元收取。
2、客运代理费、车辆清洁费按营收额的__%收取(结算票价表附后)。
3、税金按__%收取。
4、行包代理费为扣除运杂费后运费的__%收取。
5、车辆停车费为每台每月___元,共计___元。
6、车辆日安检费为每次___元,包月___元。
7、国家节假日期间的票价上浮比例,按物价部门的规定和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执行,上浮部分按__%结算。春运期间结算另行规定。
四、违约责任
1、甲方须按照国家站场管理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如未按规定服务,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直接经营损失。
2、甲方须按时与乙方进行财务结算,除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外,甲方不得延期结算。
3、乙方车辆停班未在该班发车时间2小时前报告并经甲方批准的,按脱班处理。
4、乙方因经营行为不良,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等,对甲方造成信誉损害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5、对延误发班、失班、停班,不按规定报停班或私自在站内、外揽客、拉客、私带旅客和货物出站及中途甩客、卖客等违规行为,依据《汽车客运收费规则》和甲方企业相关管理规定处罚。
6、各项违约金及罚款均在营收结算中扣除。
五、其它
1、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国家法规和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则自行延期。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制定附加条款。协议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邮 编:邮 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协议书 篇2甲方:沈彰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吉林省中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
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内容
甲方在承建沈彰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路基、桥涵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外借一定数量的土方,作为路基填土。乙方在新民市高台子村承包一处可以挖取山皮土的荒山,甲方决定在乙方承包的荒山购买一定数量的山皮土,由乙方负责提供土源、和挖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检查土质是否符合要求,并检查车辆装的多少,确认无误后,给乙方开具票具。
(2)按时给乙方结算。
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办理政府各部门的手续,并缴纳各种费用。
(2)乙方所提供的山皮土必须保证甲方所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如乙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山皮土,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在运输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任何事情,包括安全事故等,均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保证土质合格,即为山皮土,含水量不能过大,并卸到甲方指定的位置,当甲方因施工原因不需要土时,乙方无条件停止运土。对不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和质量运来的土,甲方有权拒收。
三、合同单价及结算方式
(1)山皮土数量以车为单位,每车至少装22立方米以上,每车200.00元(贰佰元/车),其中包括土底80元,运费90元,装费30元。
(2)施工过程中,甲方派人负责收料,乙方派人记车数,第二天乙方向甲方索要票据,进行核对,每天核对前一天的车数。
(3)山皮土每运到20xx车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把票据交到甲方处,由甲方以转帐形式支付山皮土价款。乙方给甲方开具正规发票,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暂留土方价款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作为抵押金。合同履行完后,剩余款项全部支付乙方。
(4)施工结束时,甲方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余款。
(5)合同自签订后生效。
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沈彰高速公路第7合同段吉林省中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运输协议书 篇3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运输协议书 篇4甲方:
船名航次: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乙方:上海乾翔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高北一路25号306室
电话:***
联系人:刘敏
传真:021-35030675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海运进出口货物委托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适用范围
1.1甲乙双方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1.2乙方愿意将货物委托甲方办理内河运输手续。
1.3甲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接受订舱(船),并进行配船装船进栈等一系列货运工作。
1.4乙方如不履行本协议有关费用结算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协议并立即实行付费后签放货的办法。
2.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乙方应根据甲方船期提前向甲方订舱(船),货物备好时间由乙方通知。
2.2乙方提供的每份海(河)运委托书必须填明该票货物的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预配的船名航次、目的港、品名和数量等,重量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危险品必须事先书面声明,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接受订舱(船)。
2.3甲方在收到乙方海(河)运委托书后应尽快安排订舱(船),并根据乙方需要安排装船准备。
2.4如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不可预见的问题并产生费用,在甲方及时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乙方有责任承担相应费用。
2.5对于在甲方船上装载的货物,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甲方负责安排卸货,并在运输过程中负责货物的安全及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负担赔偿。
2.6甲方应妥善安排好货物的运输安全,做好防水保护措施,不得有浸漏或淋湿的情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7甲方对于乙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目的地,如有拖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妥善安排解决。
3.运费及结算
3.1甲方负责将乙方所委托的货物运输到乙方指定港口,费用为RMB66/吨。
3.2货物运输到达目的港后由收货人直接结算运费。
3.3乙方不得以在业务中发生的问题与争议为由拒付甲方运费,业务所发生的问题与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与所支付运费无关。否则由于拖欠、拒付运费所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协议的履行
4.1协议当事人应各自指定专人负责运价申请、协议管理,并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4.2任何当事人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或按时履行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应及时通知对方。
4.3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表示弃权,应以签署书面声明方为有效。
5.违约责任
5.1当事人违法协议有关规定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或者协商承担赔偿责任。
5.2违法本协议的行为应承担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
6.其他
6.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上海乾翔经贸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协议书 篇5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方便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确保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规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及时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预约保险协议,在乙方向甲方缴付约定保险费后,甲方按以下协议列明事项承保乙方及其业务合作公司的国内、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运输保险:
以乙方所承运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送的其它货物的发、收货人为准。
乙方承运的所有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
适合运输的`相应的包装。
1.内的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2.每一邮政快件及货物的保险金额按以下两种方式确定:
(1)以申明价值作为保险金额:客户向乙方办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时,已申明价值的,则以申明价值作为保险金额。
(2)以固定金额作为保险金额:客户向乙方办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时,未申明价值的,则以每件人民币 元作为该件的保险金额。
1.条款及险种:本协议甲方按《邮包一切险》(见附件一)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费率:在上述预计内总保险金额情况下保险费率按 %计算。如实际保险金额超过上述保险金额,乙方需按上述费率和实际保险金额结算保险费。
每日由乙方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前日汽车、飞机、火车及EMS方式的货运总保险额。
国际业务及国内业务保险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送的其它货物,乙方则须以《启运投保清单》方式在承运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保险费分四期预付。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在每季度初向甲方缴付保险费人民币(大写)(¥元)。保险费年底结算,如果年保险费不足 万元,不退费。如果年保险费超过 万元,乙方补缴。
本保险责任,自乙方办理所承运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收讫手续时开始生效,直至乙方根据承运合同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运达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货人时终止,或自目的地邮局、邮政快递公司及受乙方委托的社会物流企业签发到货通知书当日零时起算满十五日终止。但在此期限内一经承运合同列明的收货人签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乙方应以审慎方式选择运输方式及运输线路。
以火车、飞机、汽车及EMS方式。
甲方在本协议方式下的保险限额以每一运输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货物(火车、飞机)最高不超过;
1.人民币(大写)(¥元)为准。如乙方在每一运输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飞机、火车)运输货物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万元,乙方应在运出货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及时安排分保。
2.人民币(大写)(¥元)为准。如乙方在每一运输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飞机、火车)运输货物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万元,乙方应在运出货物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分保。
当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经获悉,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同时需提交承运合同、价值证明及其相关索赔单证,包括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事故证明、损失签定等能证明损失状况的单证,并在双方达成赔付协议后10日内予以赔付。
对未申明价值的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甲方按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对该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赔偿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元。对申明价值的货物,如申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按实际申明价值和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申明价值。
附件一:邮包险条款
本保险分为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1.邮包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复、出轨、坠落、失踪,或由于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2.邮包一切险
除包括上述邮包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邮包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邮包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本公司邮包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本保险责任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该项邮包运达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邮局,自邮局签发到货通知书当日午夜起算满十五天终止。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的处所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本公司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1)当被保险邮包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取包裹,当发现被保险邮包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邮包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邮局索取短、残证明,并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2)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邮包,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邮包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3)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邮包收据、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邮包递交收件人时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报表样本: 发送货物日报表 备注:裸装、旧设备、玻璃及陶瓷制品、私人物品、家具、瓶装及桶装液体只承保路运基本险。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运输协议书 篇6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有鉴于
甲乙双方进行货物运输合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说明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本合同为双方货物运输合作总合同,就具体货物运输服务,双方应另行签订《单 项运输协议》,明确货物名称、性质、规格、数量、质量、重量、包装要求、起运地、到达地、收货人情况、运输期限、运费及结算等内容。《单项运输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效力,共同约束双方的具体货物运输合作行为。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将货物运输到至到达地;
2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3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货物相关情况,不得虚报或隐瞒;
2甲方应当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
3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根据乙方实际需要,甲方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供给乙方使用;
4甲方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向其支付运费;
2甲方明确标示拒绝支付运费时,乙方对对相应的货物享有留置权;
3对于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4货物无法完成交付且甲方拒绝处理的,乙方有权对相应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处理。
5对于甲方的违约行为,乙方有权根据双方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将货物运输至到达地;
2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运输安全,对于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所致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乙方均应全部予以承担;
3货物交付收货人前,甲方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的,乙方均应遵照执行。
第四条 货物交付及风险移转
1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以货物装载至乙方交通工具为准,乙方在《单项运输协议》上签收即视为货物符合约定。装载完成后至货物交付收货人前,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货物运输至到达地后,乙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在约定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期限内对货物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进行妥善处理并马上书面告知甲方;收货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符合约定;
3乙方向收货人交付货物以收货人在《单项运输协议》上签收为准,签收后,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收货人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虚报或隐瞒货物相关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2甲方逾期支付运费,应按照逾期支付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以及未按照约定时间将货物运输至约定地点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运费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以下情况除外: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因本条规定之外的其他违约行为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该损失。
第六条 其他
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运输协议书 篇7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驾驶员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土方运输安全,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甲方特与乙方(驾驶员)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驾驶员按时进入运输现场,服从甲方统一调度。
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执行,至整个土方工程运输结束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协议书 篇8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轿车托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下列货物:
启运地 到达地 车型 数量 价格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商品汽车承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确保“安全、准时、快捷”的将商品车按甲方(或指派的其他方)指定的接车交付与指定的接车人,并将随车物品及有关的资料一并交付。
二.交接车:甲方向乙方交车时(甲方待运的商品汽车)双方经办人员应需按承运交接单逐项交、验。交接完毕后双方需在承运单签字。交、验 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车辆损伤、备件短缺等问题应在承运交接单上注明,并免除乙方的赔偿责任。
乙方向甲方(或指派的其他方)在运达地交车时应依[承运交接单]记录为依据。经已(或指派的其他方)指定的收车人接车后应在承运交接单和送车单上签字(盖章),并作为运费结算的依据。交接验收后,乙方承运责任随之解除,承运车辆再出现的任何问题均无乙方责任。
三.单证交接:甲方必须将符合国家规定并与该商品车运输有关的单证、资料交于乙方,供乙方在运送过程中备查,如因甲方单证、资料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无乙方责任。
四.赔偿: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由此对商品汽车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但需经双方指定人员将商品汽车损伤情况如实地在乙方的[送车单]及[承运交接单]上详细表书并签字后,作为乙方赔偿的依据,非经双方确实的任何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除乙方之外的任何随车人员,无论任何原因、发生任何情况以及造成的任何损失均无乙方责任。
五.付款方式:
商品汽车在启运地,完成交接装车后,甲方向乙方以 方式,支付起运定金¥。商品汽车送到接车地点,经收车人签收后,甲方向乙方 方式,支付余款¥。逾期未付部分。按银行滞纳金规定补偿责任。
六.待运费支付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据:□a.(全额增值税运输发票)□b.(普通服务业运输发票)□c.(无须发票)以快递方式送达。
七.本协议经双方确认的传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本同样有效。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后终止。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导致未能履行协议的责任方可以免除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经办人:
日期:20xx年X月XX日
乙方:(签字、盖章)
经办人:
日期:20xx年X月XX日
货物运输协议书模板 第2篇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模板1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
第一条 货物内容及运输方式
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货物内容为。运输方式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为 元(大写: 圆整)。甲方应于货物按期运达目的地后 日内结清运费。
第四条 甲乙方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运费。
2、乙方应按照运单的要求,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应负责货物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还应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货到付款()、月结、()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__至__按元/件、__至__按元/件。(此处_填地名)
七、乙方至__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签约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模板2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流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 货运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模板3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货物名称`保价金额`运费签定时间:201X年06月01日货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保价金额(元)运费(元/吨)现汇锰矿石3500吨800180
第二条装车地点:_市_锰业有限公司卸货地点:_贸易有限公司
第三条承运方必须保证运输车辆车况良好,如运输过程中发现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卸车地点的均与托运方无关,一切风险由承运方承担。
第四条运输车辆不得掺假、加水、放水、偷盗等作弊现象,如经托运方发现,承运方要承担该车货保价金额的80%违约金,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承运方必须的合同签证后,货物运输过程中损耗不得高于千分之三,超出部分由承运方按合同保价金额向托运方赔偿相应货款。如托运方实际收货数量超过实际发货数量,则以实际发货数量作为结算依据,超出部分不作运费结算。
第六条运输及包装:洗车运输,运输车辆必须盖好蓬布、打好封签。运输车辆出现因蓬布封签导致的问题均由承运方自行解决。阴雨天气需盖好雨布避免货物淋湿,如出现上述情况根据质检处处罚意见实施处罚。
第七条结算方式:承运方运输货物后,并开具增值税运输发票托运方现汇结清运费。
第八条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将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对全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在书面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有限期一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货物运输协议书模板 第3篇
关键词:航空运输业,垄断协议,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
一、导论
反垄断是反对限制或消除竞争的行为, 但如果要禁止每一个限制竞争的行为, 是不切合实际的, 因此需要制定一些准则来限制那些应该禁止的行为种类。尤其是传统认为是自然垄断行业的航空运输业, 这些标准更应该体现不同价值追求, 如公平、自由、效率、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等。在美国法院传统认为判断垄断协议违法两项原则——“合理原则”和“本身违法原则”。所谓合理原则是指垄断行为的损害后果须为不正当限制竞争时才将之认为违法, 而本身违法原则意味着无论垄断协议造成的具体后果如何, 只要出现这类联合行为就视为违法。本身违法原则则主张形式公平, 有些实证主义法学成份, 将法律规定作为判断标准。我国法院在判定垄断协议违法时也基本借鉴此两项原则。如《反垄断法》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 实际上就是遵循“本身违法原则”, 而“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虽有损害后果担责之规定, 但实际上并非“合理原则”的翻版。航空运输业有其特殊性, 但首先我们不能否认其私主体营利性的本质。如何合理判定航空运输业的垄断行为, 并正确认定处理两个原则之间的关系是我们研究的重点。
二、航空运输业与自然垄断
航空运输业由于其规模性、资金技术密集型长期被归为自然垄断行业。而在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问题上, 各国普遍实行的是部门豁免, 简单地将其归入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之外, 排除反垄断法对自然垄断行业竞争行为的规制。美国1914年颁布的《克莱顿法》第七条规定, “对于基于下列委员会 (局) 授权完成的交易, 本节不适用:美国民航局, 联邦电信委员会, 联邦电力委员会, 州际商业委员会, 证券交易委员会, 美国海运委员会, 农业局。”可见, 美国将航空运输业市场竞争行为的规范排除于反垄断法审查之外。同样, 日本和德国也有类似的规定, 明确将航空运输业排除反垄断法审查之外。而我国《反垄断法》对此保持了沉默, 只是在198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大纲”第五十二条规定:“ (自然垄断、公用事业的行为) 邮电、铁路、煤气、自来水等自然垄断或公用事业, 经国务院反垄断主管机关批准的行为, 在本法公布五年内, 不适用本法规定。”因此, 至今我国对航空运输业反垄断法豁免还没有明朗的态度。
不可否认, 将航空运输业视为自然垄断行业而予以豁免有历史正当性和理论自足性, 规模经济理论和成本弱增强理论为其提供理论基础。尤其在我国, 航空运输业更是计划经济的产物, 其关乎国计民生, 对其严格管制是应该的, 但是, 我们要知道自然垄断行业、自然垄断企业与自然垄断业务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航空运输业早已不是真正的自然垄断行业, 其大部分环节或业务都存在比较充分的竞争, 如乘客和货物的运输业务。因此, 完全可以将航空运输业纳入反垄断法审查范围。
而且, 高度垄断和行政化也为航空运输业带来了一些困境, 特别是“中航油料事件”的爆发, 人们对航空运输企业的诟病不断增加。高收费与低效率导致社会福利及消费者福利的减少, 因行政权力的保护而妨碍优化资源的市场结构配置的建立, 并最终影响国家市场经济的整体改革进程。
我国航空运输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同样应当受到竞争法的规制, 而只有通过遏制各类限制竞争行为才有可能使民航运营的效率以及民航企业的竞争力最终得以提高, 才有可能使民航运输有效地推动市场资源跨地区整合的功能, 保证共同市场的实现并提升共同市场的竞争力。 (1) 在航空运输业中, 垄断协议是最常见的垄断行为, 如航空公司间统一确定、维持或者变更运价, 按航线换分航空运输市场, 统一增加或减少同一航线上的运力, 联合抵制个别航线上的航空运输等。这些行为一般由行政主管机关勒令禁止, 但由于其非司法性及行政自由裁量性, 还需要司法措施的介入。
三、两个原则的关系及适用问题
人们在判定一个行为是否为垄断行为时通常遵循合理推定思路, 第一, 某个限制行为是否对竞争影响, 若是, 则为不合理的;第二, 影响的判断是否需要一个宽泛的标准, 将此成文法化或规则化;第三, 运用标准原则的原则:它们的形式是否根据标准的合理推定形式判定K类行为是否落在反垄断法中。当然这种思路也可以逆向进行, 即先判断后质疑, 因为毕竟法并非尽善尽美的。
我们虽对合理原则给出了定义, 但是对其释义却仍然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例如, 小航空公司之间联合定价的行为被大多数认为是有显著反竞争效果, 因为它打破了企业间自由按照成本收益理论定价的市场规律, 法院可以判定它为垄断协议而违法。但是, 换个角度思考这些小航空公司只运行那些大公司不愿意运营的支线, 而且, 它们所定的价格对乘客来说也是合理的, 只不过为了节约各公司运营成本, 防止运力过剩而达成的协议。同时, 它们与大公司之间根本不存在竞争行为或状态, (2) 其影响范围也很小, 这时, 我们就要质疑所谓“合理原则”是否合适。因此, 采用合理原则时要根据对显著性效果的计量、竞争的定义和影响范围等来解释。但无论如何, 这种效果应该是显著的, 即如果一项限制有显著的反竞争效果, 那么它是不合理的。
如果某航空企业给予票务代理人回扣并与其达成协议优先销售本公司的机票, 但是票务代理人并没有因收受回扣而做出对其他航空公司不利的行为, 这就涉及到对“那种限制旨在具有显著的反竞争效果”是否为不合理的判断。我们认为, 如果一项限制旨在或目的在于限制竞争, 即使因某种客观情况, 这种反竞争效果尚未显现, 我们也认为其是不合理的。
同时, 在合理原则中还包含着另一项含义, 即在一些情况或标准下, 限制是合理的, 比如统一航空运输标准、保护消费者和民营小企业、促进航空运输业市场的再分配、满足于干支线运营的需要、保护航空业知识产权等。但是, 这些标准看似合理的, 但法院在判断时往往容易摇摆不定。比如, 统一航空服务标准对乘客而言可以感受更标准、统一化服务, 可以有助于我们航空运输业在国际市场中搏得一席之地, 但是对有些小公司而言其航空服务的特色化恰恰是其生存之道, 那么这种服务标准的合理与否就需要法院深思一番了。这涉及到不同语境下价值位阶选择以及特定历史阶段的国策的走向问题。“合理原则”因此也无法有一个明确的、不变的界定与衡量标准。
因此, 法院引进了另一个原则即“本身违法原则”, 因为“合理原则”的确定性及评价的困难性导致了司法效率的低下, 并且法官经常将所有的限制当做为不合理的从而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 “本身违法原则”才得以发展。 (3) 在判断航空运输业中某项限制是否违反反垄断法 (4) 只需判断这种行为是否为反垄断法所列明并禁止的。在航空运输业反垄断中运用最多的就是“本身违法原则”, 这是因为“本身违法原则”有以下优点, 而合理原则又不具备。首先, 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时, 法官只需要判断航空运输业中的某项限制, 反垄断法中是否有相关规定即可, 这样提高了行政诉讼和判决效率, 特别是降低了对商业活动 (航空运输业不同于金融业, 需要政府如此持续高度的监督, 而且应该撕下自然垄断的面具) 进行持续监督及法院作出经济学判断的必需性, 而且法院也没有足够的资源和条件作出经济学判断。其次, 本身违法原则具有确定性、透明性、简化性 (5) 、相互无关联的优势。最后, 此原则提高了可预知性, 既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 又涉及诉讼的后果。航空运输企业在采取某一限制前可能会更加谨慎, 以防止明显违法, 而且一些显性的被诉行为也可以根据法理判断, 从而有助于航空运输企业在法院做出不利判决前采取相应措施补救。当然由于法律的稳定性、公正性、权威性, 本身违法原则还有其他的优势, 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但合理原则并非一无是处, 其自有存在价值。反垄断法并非专门规定航空运输企业中的各种行为的, 而且我国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航空运输企业中的垄断行为。航空运输企业的特殊性并非每个普通个体能取得, 因此, 在航空运输企业中存在着大量隐性垄断行为或反垄断法根本没有规范的行为, 法院再运用“本身违法原则”来判断, 无疑是走错了方向。同时, 合理原则是一种实质判断, 其本身追求的是一种实质公平, 而且保护对被告的公平辩护。同时这一原则还避免了对本身违法原则作出系统而精确规定的成本, 以及随着经济条件变化不断修订该原则以保持精确水平的成本。
两项原则的各自优势与缺点是如此明显, 人们往往会陷于偏执一方的状态中, 这反而使两项原则的操作与运用变得越来越复杂, 加上各种例外情况的出现 (比如垄断豁免的情形) , 两大原则可能变得难以操作以至于人们开始忽视它们。
笔者认为, 这两个原则并非水火不容的, 只是两项不同的判断标准而已, 而且任何合理原则的范围包含了本身违反原则的范围。例如, 两个航空公司可能缔结一项既包含纵向的非价格约束 (比如对油料来源的控制) , 也包括横向价格操纵 (如对票价的协议) 。法官在判案中也并非非此即彼的, 例如, 美国在相当长时间内, 对固定价格 (详细案例可参考美国司法部诉英航、大韩航、澳航、日航案) 协议适用“本身违法原则”, 美国法院在适用这一原则时, 对涉及固定价格协议的情况往往很少进行竞争状况分析, 直接认定这类协议属于《谢尔曼法》第一条禁止的行为, 从而对之作出处罚决定。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可以显著降低执法和司法的成本, 对当事人也具有一定的威慑力, 但该原则内在的刚性可能不利于某些具有合理性的固定价格协议的执行, 为此, 美国改变了对固定价格协议绝对适用“本身违法原则”的态度, 开始逐步引入“合理原则”, 主张对具有明显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适当的经济分析, 综合考虑案件的相关情况, 比如固定价格给市场竞争造成的影响, 固定价格是行为者的主要目的还是附属目的等, 考察该行为是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 美国对固定价格协议的规制兼采两项原则, 但以“本身违法原则”为主, 但某些情况下会考虑“合理原则”的适用。 (6) 而且可见合理原则的适用于本身违法原则使用之间并非矛盾的, 只要能够达到判决公正最优化即可, 这有些实用主义倾向。
因此, 在航空运输业中垄断协议判定过程中, 法院应合理运用“合理原则”与“本身违法原则”, 不能硬性将两者分开。但这两个原则之上是效率、公正、自由等各种价值, 在不同的案例中两项原则的地位是不同的, 但无论何种标准总将是大多数认为是好的, 法院既不能过于保守, 也不能过于激进。
参考文献
[1]黄卉.航空法律前沿问题研究[M].法律出版社, 2010.1.
[2][英]奥利弗·布莱克, 向国立、袁媛等译.于立校反垄断法的哲学基础[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0.6.
海上货物运输框架协议的效力认定 第4篇
航运实践中,多有托运人基于与承运人的长期合作关系,与之签订长期的运输代理协议,在协议中对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框架约定。界定此类协议的法律性质,应以当事人签订协议时的真实意思为标准。若当事人签订协议时有意向表明将来须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进一步确定的,则该协议为预约。判断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不限于合同文义,应综合考虑双方继续磋商权利义务的必要性、协议签订后的履行行为及涉案纠纷发生前的交易惯例或业务操作惯例等因素。违反预约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应限于信赖利益损失。
〖案情〗
原告:上海泛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3日,原、被告双方签署“出口运输代理合同”,约定被告委托原告办理70DZ石油钻机壹套及部分石油井设备配件自中国上海港/天津港运至伊朗阿巴斯港的货运事宜,纠纷解决方式为诉讼。同年4月29日,被告与原告就出运第二套钻机设备签订“租船协议”,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
双方分别于同年8月9日和年底签订“8.9协议”及“履约协议”,明确约定被告承诺运至伊朗阿巴斯港或霍梅尼港的后续三台钻机设备(每台11 000立方,正负5%)交由原告承运,运费为41.50美元/立方,运输合同其他条款参照原合同不变。
被告于2012年3月20日就出运至伊朗阿巴斯港的MAPNA项目的钻机设备,首次向原告询价,要求分两批出运,原告更改运费为46.50美元/立方,且款项一个月内结清。该钻机因技术原因迟延出运,被告于2012年6月19日对该台钻机再次向原告询价,原告未予以答复,该钻机最终由案外人航通公司承运。
被告于2013年11月21日就出运至伊朗霍梅尼港的NIDC项目的钻机设备向原告询价,原告于同月25日回复,但并未给出具体报价,被告于同月27日电邮邀请原告于28日参加招标就海运协议进行洽谈,原告前往但仍未报价。
原告诉称:被告未按协议约定委托原告承运后续钻机导致原告遭受巨大利润损失,为此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利润损失132 000美元。
被告辩称:原告未提供其因运输事宜另行租船等成本支出,无法计算可得利润,且本案“8.9协议”、“履约协议”非完整的合同,仅为预约条款,不存在可得利益损失。
〖裁判〗
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运输的目的港为伊朗阿巴斯港或霍梅尼港,故本案具有涉外因素。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中国法律,故确定以中国法律作为审理本案的准据法。
关于双方签订的协议性质是“预约”还是“本约”。据“8.9协议”及“履约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可知,双方需在钻机实际出运时订立新合同,以最终明确双方间货物运输的具体内容及相应的纠纷解决方式;从当事人的磋商、履行行为及业务操作惯例等可以看出,双方就特定出运的钻机无论是在已决条款还是未决条款中均有需磋商和调整的意愿。因此无论从合同约定还是从双方行为均可认定,双方签订的“8.9协议”和后续的“履约协议”应为“预约”。
关于原告诉请的利润损失。本案中双方签订的“8.9协议”为预约,即使被告有缔约过失,也只需向原告承担信赖利益损失,即原告为同被告签约而实际发生的损失。原告诉请的利润损失系以本约的全面履行为基础计算原告可能实现和取得的财产权利得出,不属于信赖利益损失的范畴。故该诉请不应在预约违约请求赔偿之列。
〖评析〗
本案系因海上货物运输框架协议的效力认定引起的纠纷。实践中,多有托运人基于与承运人的长期合作关系,与之签订长期的运输代理协议。协议中对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框架约定,具体航次运费则以实际运输时另行约定为准。本案的特别之处在于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框架协议中对运费等内容作出了具体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相对确定。在该类案件中,正确地识别和界定框架协议的性质成为确认其效力的关键。我们认为,该类框架协议系基于双方合意缔结而成的合同,应从合同内容确定性、双方履行行为、当事人交易习惯等方面综合考量,探究合同双方缔结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而确定合同的法律性质。
一、海上货物运输中框架协议的法律性质
海上货物运输框架协议的效力不应一概而论,应首先界定框架协议的性质是“预约”还是“本约”,从而确定框架协议合同效力以及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的约束力。预约是相对于本约而言的,是当事人以订立本约为目的而事先订立的合同。2012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首次在法律上正式承认预约,确认了预约作为一种合同形式的基本性质。
预约以订立本约为目的,但其自身具有相对独立性。预约有明确的双方或多方订约主体,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其成立也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故其本质为形式完备的合同。有的预约中条款非常详尽,将未来应由本约规定的内容几乎都在预约中作了明确约定,导致在案件审理中难以对合同进行定性。我们认为,判断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系预约还是本约的根本标准应当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若当事人在缔结合同时有意向在将来订立一个新的合同,以最终明确在双方之间形成某种法律关系,则该合同为预约。当事人的意向性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解读双方之间已达成框架协议的书面约定,分析双方是否有将来订立新合同的意向。本案中“8.9协议”明确了拟进行运输的货物出运货量、目的港、相应的海运费金额、款项支付条件及逾期付款的相应罚息,具备了正式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当事人在该“8.9协议”中同时约定,运输合同其他条款参照“原合同”条款不变。在“8.9协议”签订前,原告为被告出运两套钻机至伊朗,双方就第一套钻机签订了“出口运输代理合同”,就第二套钻机签订了“租船协议”,该两份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差异较大,且纠纷解决方式亦有不同。因此,“原合同”指代不明,有待于双方在将来进一步明确,以最终确定具体的运输权利义务和相应的纠纷解决方式。
nlc202309032121
2.综合当事人签订框架协议后的履行行为等客观事实,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1)从合同磋商的必要性层面,判断该框架协议是有待于进一步磋商还是可直接履行。本案中,尽管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数额明确的海运费,但并不意味着合同价款内容的完整。即使海运出运总量和目的港相同,因被告钻机设备构造的不同,也会形成不同的陆路运输包干费。故陆路运输包干费会根据货物出运时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整,仅凭“原合同”不足以确定具体金额。合同内容需双方当事人进一步合意确定。
(2)从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的行为层面,判断双方是为订立本约而继续磋商还是对合同约定的内容实际履行。该标准的审查不仅有助于判断合同的基本性质,也有助于判断违约的责任主体和对损失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本案中,被告并未直接按照原协议运价交运货物,而是向原告再次询价,原告在回复中以船价和油价上涨为由调高了相应的承运单价,这些行为足以说明双方仍在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积极磋商,并非径行履行原协议。
(3)从双方交易惯例层面,判断签订正式合同是否为双方交易之必要。本案中,从被告通常的钻机出运的业务操作惯例来看,其出运的每套钻机均有相对应的正式合同签订。
二、违反预约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
损害赔偿系民法之核心。本案中的争议在于违反预约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即限于信赖利益损失还是可及于可得利益损失。所谓信赖利益损失,是指意欲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基于对订约对象合理善意的信赖,而自身支付了一定的成本,由于对方当事人没有遵循其信赖关系,信赖一方可以请求对方予以弥补因信赖而遭受的不利益。所谓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下,在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后,债权人可以获得利益,但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未获得而遭受的损失。
笔者认为,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约的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应包括可得利益损失,而违反预约的损害赔偿则应限于信赖利益损失。理由如下:①信赖利益损失是明确的已发生的损失,而可得利益损失是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在预约阶段,当事人一方为签订本约作了大量准备工作,并实际花费了一定费用,若当事人拒绝签订本约,则此部分损失可以确定。另一方面,虽则预约已签订,但本约是否成立尚属未知,当然不能据此主张可得利益的损害赔偿。②当事人签订预约的目的在于在将来某一时间与对方签订本约,其所能期待的也应止于与对方在特定日期签订本约;至于将要签订的本约的内容,以及本约签订后是否会得到双方全面履行均不确定。综上,可得利益应系基于本约而言,本约既未签订,自然不存在可得利益损失,更谈不上进一步确定损失金额。本案中被告的赔偿范围应仅限于原告的信赖利益损失。
【必备】运输合同模板 第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运输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运输合同 篇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开封大庆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开封宏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开封浙商城市广场
工程地点:开封新区五大街、六大街之间
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把浙商城市广场的基坑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现状,特订立本合同。1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1 1.1 承包范围
浙商城市广场基础开挖及回填,具体尺寸及标高控制详见施工图
1.2 1.2 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基坑土石方的开挖、外运、回填、开挖期间表面的基坑排水。乙方还必须负责办理环卫、城管、交管、渣土等政府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2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结算原则
2.1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综合单价包干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价格波动、城管、环卫、交管收费、管理费、弃土场地费、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燃油涨价、场地内外关系协调(保证不参与施工单位材料购销等事宜,确保场外人员不来工地吵闹、拦路等现象发生)。
2.2 本工程开挖及外运综合单价为18元/立方米,回填土方综合单价为25元/立方米。(其中包括渣土费用(政府收取每立方5元)、税金等承包范围内所列的各项费用)
2.3 在合同范围外发生的临时性用工及机械台班现场确认按实签证。价格:铲车50型260元/小时,220挖机280元/小时,30小挖机180元/小时计价方式及结算原则
乙方已综合考虑本工程特点,现场条件、情况、雨季影响、承包范围及方式、合同条款,以确保施工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为前提,由双方根据图纸并经现场核实原始标高及平面尺寸,进行工程量计算,再按合同进行最终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价格调整。4 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基础挖土后十天内付工程款50%,在回填土方完工后十五天付30%,余款在年底前一次结清。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以及与本合同相对应的银行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工期、质量要求
工期:甲方根据具体施工时间,以施工任务单形式向乙方发出施工指令,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天500元的工期违约金,工期提前,甲方不承诺给乙方任何形式奖励。质量要求:在验收时必须达到场地干净、平整、实际测量标高及平整度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回填土必须分层压实。工程质量未达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安全文明施工
6.1 乙方应配备具有上岗资质安全员,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更换。
6.2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受到媒体或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使甲方名誉受损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开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运输合同 篇2托运方(交易市场交易商):(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根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关于交易商将存放在_________内的棉花直接用于交割的通知》[全棉市管字(20xx)26号]精神和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托运方即指通过交易市场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预售棉的出卖方。
第二条 运输棉花的品名、等级、数量、货款金额
第三条 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规定的棉花包装标准进行包装,非规定标准的,承运方拒绝承运。
第四条 棉花起运地点为_________监管仓库,发运车站为_________火车站;棉花到达仓库为_________交割仓库,到达站为_________火车站(如托运方无特定要求,到达交割仓库及火车站名称由承运方与交易市场协商确定)。托运方在棉花运达内地指定交割仓库前,要及时向到达交割仓库出具提货委托书原件。
第五条 托运方将棉花运抵交易市场_________监管库的时间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托运方将棉花按时运抵监管库后,承运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棉花发运结束。
第六条 托运方将棉花运抵监管库后,双方应对棉花的数量、包装等是否符合交易市场交割规定进行入库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承运方办理有关运输手续,并在有关运输手续办理完毕后的_________日内将棉花起运相关事项通知托运方。承运方须对棉花运输的质量和安全全程负责。
第七条 承运方负责联系交易市场内地指定交割仓库的接收、入库等工作,交易市场负责协调。指定交割仓库于货物到达后的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交易市场、承运方和托运方。
第八条 本合同所指棉花仅限于铁路运输。棉花从运抵_________监管库至运至内地指定交割仓库所发生的费用实行包干,包干费用包括:棉花进入_________监管库后发生的出入库、短运、中转装车、铁路运输、保险以及进入交易市场内地交割仓库后的铁路入库等费用,具体标准按交易市场[全棉市管字(20xx)26号]通知附件3的规定执行。
上述费用由托运方承担,交易市场代收代付。
实行费用包干后,棉花从运至_________监管库起到运抵内地指定交割库过程中的保险由承运方负责代办,保管过程中的保险价值按_________元/吨、运输过程中的投保价值按_________元/车在包干费用中列支。实行费用包干后,托运方将这部分棉花用于交易市场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的交割时,如发生运费补偿,由承运方承担。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约定的棉花运到交易市场内地指定交割仓库。
2、托运方对要求承运的棉花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被运棉花。
1、通过交易市场向托运方收取运输包干等费用,包括在_________监管库发生的入库、保管、保险及运往内地的铁路运输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棉花运到内地指定交割仓库(内地指定交割仓库按时向托运方和交易市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方对委托运输的棉花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毁损、灭失,无人为变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导致的包装破损、棉包污染、雨淋、霉变等),如有上述问题,承运方应对托运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相关站点后,承运方负责联系内地指定交割仓库,交易市场负责协调。
3、在运输及装卸期间,严禁吸烟和使用裸露灯具,严格控制火种,严禁装运潮湿、油污和破损包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托运方不应超过协议规定的数量向承运方交运棉花,承运方不承诺超过协议规定数量的棉花的运输。因托运方运至_________监管库的棉花数量低于协议约定数量95%部分而造成承运方运能浪费的,托运方给予承运方每吨80元补偿。
2、托运方应将交运棉花的原始码单、质检证书随棉花一并交_________监管库,棉花发运后由承运方及时寄往内地收货指定交割仓库,以便指定交割仓库验收和提供公检使用。原始码单、证书不全或没有的,承运方不安排发运,由此而造成损失的,托运方自行承担。
1、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影响托运方在交易市场交割并造成损失的,承运方应按交易市场核定的标准偿付托运方损失(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及铁路部门限制运输、编组等原因,造成运输受到影响,承运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当天,依据铁路运输部门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及时告知交易市场和托运方,以便交易市场及时调整运输流向或通知交易商采取其他措施,避免违约)。
2、运输过程中,造成棉花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承运方应负责向铁路部门申请开具货损、货差证明,并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承运方也可委托内地指定交割仓库作为收货人,负责协调、办理险内理赔事宜,托运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 准用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项或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准用交易市场《关于交易商将存放在_________区内的棉花直接用于交割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由托运方传真至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木材运输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运输起点及终点:
起点: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苏区镇水尾村山场
终点:广东省汕尾市公平镇
2、运输价格为:XX元/吨。此运费价格含山场内产生的转运费以及将木材从运输起点上车到运输终点卸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直至合约结束前,价格不再变动。
1、乙方确认一名运输代表给甲方,所有运输车辆由运输代表安排;
2、乙方须提供车况好、手续齐全车辆运输甲方货物。乙方必须做好安全行车教育,依据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完成山场木材运输任务,如发生工伤及意外事故由乙方法人负完全责任。车辆办理手续及
税收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应按时将甲方的货物运至收货点,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说明。交接货物时,必须提供标准的`托运单据一式四联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此单据可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凭证。
4、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车辆问题、技术问题等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需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
1、如乙方不按木材运输合同要求安排运输的,承运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木材,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得私自送人或半途卸车、丢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违者按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
3、在符合法律和木材运输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如地震等自然灾害;
(2)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国家相关法律向当地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甲方:乙方:
运输合同 篇4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地下道路工程土方回填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地下道路工程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土方运输完成。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取土地:原隧道土方开挖的弃土场
到达地:隧道土方回填甲方指定部位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自己组织机械开挖、运输,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堆卸到指定位置,每次运输完成后需有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元/方计算(单价包含项目:从弃土场到甲方现场指定位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甲方支付运费时,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当土方运输工程完成后甲方对乙方进行支付。
第六条 结算办法
本次土方回填至原地面,回填方量有原隧道开挖方量扣减结构及结构内空间体积,其它如有无需回填部位另作扣减。
第七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运输管理
1、乙方对运输车辆统一管理、调度,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现场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承运方(签字):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5一、运输方法: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五、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合同管理机关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6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为:,最终价款以实际拉运数量及托运方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金额为准结算。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对货物质量负责,严禁倒卖,途中发生的一切外部交通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托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运方承担。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由 方负责装车,方负责卸车。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承运方将货物运到托运方指定施工地点,由托运方统一验收,过磅计算数量及开票。否则,托运方不予验收及计算。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按 元/吨〃公里计算费用(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材料、配件、修理、过路、过桥等费用能够全部由承运方承担)。工程竣工后,托运方按实际拉运数量一次性结算,承运方向托运方提供纳税发票,承运方自行到甲方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审计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
第八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及数量,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但承运方必须完成合同标的物数量30%的任务。余款待完成合同任务后,结算资料经审计后,托运方根据审计金额视资金情况分期付款。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输费用;承运托运方指定的全部运输任务,运输车辆由承运方负责配车。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托运方经济损失。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收货人未验收之前)负责保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托运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运,应按运输合同价款3%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1.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和要求配车发运货物应偿付托运方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1000元/车次。
3.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条 除本合同外,托运方、承运方各自的债权债务自行负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合同模板汇总 第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运输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因施工需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望遵照执行。
工程用沙子、石子原材料运输费。
1、沙子、石子:每吨6元。(宏利砂石场)
2、瓜子片:每吨10元。(英公水库於潜建筑石料矿场)结算吨位按照沙场过磅运输单为准。(施工现场地磅抽查)
三、费用结算方式:费用累计每三个月付到60%,年底结算后余款付清。
1,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所需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和具体要求,以便乙方及时组织材料及车辆。
2,甲方在材料进场前,必须整理出充足的堆放场地。
3、乙方人员机械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并与其他机械、人员紧密配合,乙方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所有车辆必须手续提全且有效,否则不得使用。
4、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及时到指定沙石场组织材料进场,按甲方要求送到施工现场指定地,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目前所供材料运输费总款的10%,扣除违约金。
5、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解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价格,甚至以罢工相威胁,此种情况一旦发生甲方有权按乙方所供材料运输费总款的60%为乙方结算.并同时解除本合同。
6、合同签定生效,乙方必须将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存档,否则不予以结算。
1、乙方对其机械及人员的安全自负全责。
2、乙方不按道路安全操作规程及机械操作规程操作,对他人、物件、设施等造成伤害和损伤的,其全部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禁止酒后或身体不适时使用机械,严禁抢道、长时间占道、接、打电话,违者造成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4、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否则不得使用。
5、司机不得带情绪操做车辆,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同内容望双方共同遵守,该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结算后自行废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2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采购和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设备运输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内容:
第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书和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国家法规、规范、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
6、双方有关供货问题的协商、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条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交货方式为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 合同价款
甲方向乙方订购(包括运输)计人民币¥ 元,安装计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合同范本《设备运输合同》。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技术规格及功能、备品备件、易损件、进口和国产部件清单、维保计划表、五至十年的易损件报价单等详见附表。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和施工、竣工,承担设备的质量问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运输合同 篇3甲方(承运方):
乙方(托运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书: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 座客车 部,从河北省XX市 承运 人到 省 市 县 乡(镇),本次包车业务中, 部为往返运输,运价为 元/部,小计 元, 另 部为单程运输,运价为 元/部,小计 元;运费全额为 元。每部车预交定金 元,定金交款日为 年 月 日,年 月 日前运费全额交清。
1、权利
(1)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收取定金和全额运费,如无乙方违约情况发生,定金冲减运费总额,如发生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和金额足额交清运费,甲方有权拒绝退还定金。
(2)如发生乙方责任造成的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输车数、或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违约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议追加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往返运输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并要求乙方立即协助调查事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请求司法保护。
2、义务
(1)甲方在按约定收取全部运费后,必须按约定的时间、起运点、车型、车数提供完好的车辆,并安全运行。
(2)一旦发生甲方责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的情况,必须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积极抢救伤员,按交通事故处理机关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1、权利
(1)在按约定交清全部运费后,有要求甲方按约定将乙方乘客安全运输的权利。
(2)一旦发生甲方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和滞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积极抢救伤员和继续安全疏运被滞留的乘客,并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2、义务
(1)按约定及时足额交清定金和全额运费。
(2)严格按约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乘客上、下车,维护好发车现场秩序,如发生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输车辆、或造成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责任的违约情况,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并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商及时追加运费。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往返运输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调查处理事件,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起运前两天双方协议的运输计划为准,此运输计划文字和表格形式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涉及的相关经济内容履行终结为止。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甲方报公司备案壹份。
附件:
1、包车计划壹份。
2、乙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昆明市大板桥鑫源公司二期F1-1标1-3工区工程项目基础开挖而产生的建筑渣土需要运输,甲方将该项渣土运输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工程地址:昆明市大板桥鑫源公司二期F1-1标1-3工区。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合同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 m3,运输完毕后按实际运输单据结算。土方运输按车计算(每车每趟不少于 m3),每车单价为 元/车(大写:)。
三、工期: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运输车辆,每日运输车辆不少于20辆,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甲方每完成一次进度结算将支付乙方相应运输费用的60%,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运输费用的税务发票。剩余运输费用在工程完工后办理结算。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据现场发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关约定办理结算,结算时乙方提供相应运输费用的税务发票。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及时向场内损坏的临时道路进行修复。
2、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负责解决本工区内的有关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
2、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车、超速而影响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6、乙方所有的施工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必须对当天的运输票据进行核对。
2、当天运输票据必须在两天内进行核对。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运输合同 篇5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石方运输工程建设、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项目运输土石方协议:
二、承包内容:混凝土运输项目 三、承包车牌号:
四、工程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五、运输单价:(以上运输单价均不含税人民币单价)。
1、乙方进场后,无预付款,待每月30日验工计价后,支付运输量的100%,次月10日内付清所有款项。
2、运输费支付方式:以项目部验工计价后拨款为准,如项目部未能按时拨放工程进度款时,甲方将对乙方支付运输费时间顺延至甲方拨放工程进度款后。
1、因车辆及司机手续证件不全或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后果乙方自负。
2、乙方保证进场到甲方工地的车辆情况良好,每天最少工作20小时,每月出勤率必须达到90%以上(无法抗拒因素除外),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全权服从甲方的调试和一切车辆运输安排。
3、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能在现场惹是生非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有关当事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保证完成任务,车辆和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及跳巢给其他单位运输。
5、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周边塌边,机械车辆事故等,影响周边建筑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工伤、安全、意外等一切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1、甲方不能收集乙方手下车辆运输卡,单方面付款给司机或其他人,必须由乙方委派专人和甲方结算运输费,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甲方有关责任人负责。乙方结款员结款后应保证必须按时支付车辆运输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中途不得以提高运输单价等理由罢工,如乙方未完工车辆和设备是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及跳槽运输,视乙方违约,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必须指定专人 每日向甲方上报工作进度和按规定时间上交运输单据。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有不正当的交易而损害任何乙方利益,甲方将给予违规者以一罚十的经济处罚并付还给受损的一方。
4、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受到甲方上级单位等部门的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输款中扣除,如运输款不足时乙方应如数赔偿。
5、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不得做为运输费计算依据外,还须得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十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1、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双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无果则由当地仲裁机关仲裁。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有自然灾害,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等不能实施合同条例,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十、本协议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6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3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当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作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输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推荐合同范文·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委托合同·货运代理协议书·棉花运输合同·班轮运输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间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货物运输协议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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