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须知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须知(精选5篇)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须知 第1篇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13-04-24 浏览次数:
一、毕业生首次办理就业报到证流程
1.进入中央驻豫单位或省直单位的毕业生,须携带接收单位盖章同意的协议书或接收函,进省直事业单位的,还须携带河南省人事厅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审核卡》;
2.进入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同意;进入私有企业的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同意;
3.没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可申请回生源所在地就业;
4.毕业生持上述印章齐全的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录入就业数据,自行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5.未考上专升本的毕业生派遣手续按上述程序办理;考上专升本但放弃入学的除上述程序外,还需要提供考入本科院校的未报到证明。
二、毕业生二次办理就业报到证(改签)流程
1.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请参照
(一)的1、2、3;
2.已经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3.已签订过就业协议的,需有原接收单位同意改签的证明;
4.持上述材料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录入就业数据,自行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所需材料
1.持毕业证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填写《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2.持《申请表》、毕业证自行至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四、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
毕业生改派需在择业期(毕业两年后的6月20日之前)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改派手续。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需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或直接到相关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郑东新区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西侧二楼。乘坐305路、43路、K43路、游568路、K115路、916路在金水路农业东路站下车。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须知 第2篇
步骤
一、协议备案
1、毕业生进入“毕业生就业系统” bys.wxrcrs.gov.cn(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毕业生入口”,注册个人账号,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中专”申报模块,登录个人资料(请认真填写毕业生类型),将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及网上填写的“申报密码”提供给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进入“毕业生就业系统” bys.wxrcrs.gov.cn 点击“用人单位入口”,进入“签订协议”模块,输入拟录用毕业生的身份证号码及其申报密码,完成网上协议签订手续。『注:单位人事专员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开户,获取账号、密码』
3、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网上签约申报进行审核。(非无锡籍专科毕业生由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到市530大厦办理手续)
4、审核通过,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接收函》。
5、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回学校办理《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转递。
步骤
二、确认档案是否寄(送)到 确认方式:
1、登录无锡人才服务网“人事档案管理专栏”(>>资料下载>>人才中心栏内)。
7、完成报到后,毕业生凭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已签注迁出)或派出所迁出证明、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到无锡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办理落户手续。办理地点:无锡市解放东路888号 联系电话:82829770
未就业惠山籍毕业生落户手续(档案转至市人才服务中心后方可办理)
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已签注迁出)或派出所迁出证明到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办理,联系电话:82829770。
解除协议、改派、市外调档手续
提交解除就业协议书面证明。如改派到市外,尚未落户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已落户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外市公安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签注同意改派意见。改派后凭外市人才中心或毕业学校开具的调档函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终止聘用(劳动)合同手续
用人单位填写《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退工单)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到区人才服务中心盖章,提取档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所、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退工及停缴社会保险手续。
毕业生职称初定基本条件
在我区工作的具备国家规定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继续教育公修课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者(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的可免考),符合以下条件可按从事专业初定专业技术资格: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资格;(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初定“助师级”资格(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员级”资格,但暂不办理员级手续,待再从事工作满二年后直接初定“助师级”资格);(3)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助师级”资格;
(4)硕士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中级”资格;(5)博士毕业,可初定“中级”资格。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须知 第3篇
1.什么是报到证(派遣证或介绍信)?有何作用?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就业报到证”,俗称“派遣证”),根据海南省相关规定,省内就业的本专科毕业生使用的报到证件为《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简称“就业介绍信”),毕业研究生统一使用《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凡符合毕业条件、获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在国内升学的除外),都发给就业报到证件。报到证一式两联(正本和副本),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报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一般由学校档案馆负责放进毕业生档案。
报到证是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它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成教生、委培生、在职生没有报到证);是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手续时使用的重要凭证;也是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存档的重要依据。
2.如何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1)已落实单位(签协议)并列入就业方案的,凭就业报到证(就业“介绍信”或“报到证”已注明单位名称)到单位报到。档案、户口、党团关系迁往就业单位。
(2)已落实单位(签协议)并列入就业方案,但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如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或事业单位聘用(编外)的,可在签协议时由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管理机构(一般为人才中心或人事局)在协议上盖章后上报,经学校办理后,凭报到证件(证件已注明单位名称)到当地人才服务管理机构办理人事代理,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转至人才管理机构。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要回生源地的,凭报到证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离校前需到校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未落实就业单位或落实单位但不签就业协议,且将档案、户口暂留学校的,领取报到证件后要保存好,两年内落实单位后凭原报到证件和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所在学院出具的改派证明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即人力资源开发局办公楼二楼206)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领取新的报到证。如两年内仍未落实就业单位,回生源地报到的,可持原报到证将档案、户口迁回生源地。
3.什么时间可以领取就业报到证件(或介绍信)?
就业报到证(或介绍信)的办理一般为每年毕业生离校前(6月底7月初)由学校集中办理,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到所在学院学工办领取。毕业报到证发放时间与毕业证同步,12月份毕业的学生应迟至来年6月份办理。4.哪些情况毕业离校时不发报到证?
根据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相关规定,继续升学毕业生(读研、专升本)不发报到证,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档案和户口迁移;肄业学生不发报到证,学生凭相关文件办理档案和户口迁移。
5.报到证中涉及的就业单位发生变化或报到证遗失应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属于报到证改派和遗失补办,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6.如果关于报到证我有其他疑问,应该如何进一步获得有关信息?
可咨询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话: 或咨询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电话:
附件一:毕业生就业改派手续流程图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须知 第4篇
根据省就业办精神和毕业生离校时间安排,我院将于6月20日上报就业计划,并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关于办理2010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通知。为做好今年就业工作,特将近期工作安排如下:
1、将毕业生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审核合格后收缴。按学号顺序填写《2010届毕业生签约情况登记表》。我们将按毕业生签约单位编制就业计划,上报省就业办办理《就业报到证》。
2、未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需回生源所在地就业,将本人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交给辅导员查验,按学号顺序填写《2010届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登记表》。我们按毕业生生源编制就业计划,上报省就业办办理《就业报到证》。河南省内的毕业生办回生源地市人事局,外省的毕业生办回所在省教育厅或人事厅。《2010届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登记表》“生源所在地”栏,只需填写到省、市即可;来自以下六个单列市(巩义、项城、永城、邓州市、固始县、济源市)的毕业生,请在备注栏内注明所在市、县名称,漏填、误填而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协议书《关于办理2010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通知》。
3、鼓励毕业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实行人事代理。鉴于大部分毕业生在外地,为方便应届毕业生,可代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办理程序:毕业生统一将接收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无接收单位盖章的另附《灵活就业合同》和《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学院就业处,同时每人交纳档案管理费60元/年,并填写《2010届毕业生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登记表》),学院就业处统一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加盖人事代理专用章后,统一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学院就业处将档案转至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并办理档案管理手册。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及复印件、报到证及复印件和档案管理手册,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
4、未签就业协议书但签订《灵活就业合同》的毕业生,将本人灵活就业合同(一份)交给辅导员查验,按学号顺序填写《2010届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我们按毕业生就业去向编制就业计划,但只作为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不办理就业报到证。
5、各院(系)将应征入伍、专升本、三支一扶录取的毕业生,将入伍、专升本、三支一扶通知书复印件收缴,按学号顺序填写《2010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录取登记表》、《2010届毕业生专升本录取登记表》、《2010届毕业生三支一扶情况登记表》,我们将按毕业生去向编制就业计划,上报省就业办办理《就业报到证》。由于此项工作必须等应征入伍、专升本、三支一扶录取工作结束后方能办理就业手续,于8月1日前交送学院就业处。
6、凡考取 “专升本”又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必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其协议书由各院系收回保存。
7、毕业生择业期为二年,择业期内未办《就业报到证》,档案由学校保管。2012年6月30日仍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由学校统一办理,但学生须到学院就业处领取《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须知 第5篇
所有报到证上报到单位为郑州市人事局的毕业生应到郑州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学校送档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需带齐以下材料
本人就业报到证、毕业证
领取就业介绍信时间:登录郑州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网(http:///dafen/)的就业介绍信及档案查询专栏,查到本人信息后即可到市人事局就业办领取就业介绍信,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个人自带档案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毕业生请带齐以下材料:
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档案。
领取就业介绍信时间:档案交市就业办一周后持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领取就业介绍信,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报到地址和咨询电话:
报到地点:郑州市陇海路169号人才大厦(秦岭路和陇海路交叉口)十楼1016房间。
领取就业介绍信地点:郑州市陇海路169号人才大厦2楼16、17号窗口
联系电话:0371-6718536
10371-6718662
3相关就业程序和政策可登录郑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网查询
网址:http:///dafen/
关于人事代理程序
1.什么是人事档案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或批准的人才交流中心按规定政策和程序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代办有关人事业务的社会化服务方式。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人事代理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承办人事代理业务。
2.毕业生档案代理的含义:
毕业生档案代理是指国家本着充分尊重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原则,公正、高效、负责地为毕业生解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遇到的档案管理方面的相关事宜。它是一种新型的档案
管理方式,它的实行,对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3.毕业生档案代理的服务内容:
就业政策咨询,档案托管,毕业生报到接收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保留原有身份认定,办理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转正定级、职称资格评定、出国政审、党组织关系管理,办理进入郑州市户口关系,代理养老保险,合同鉴证有关证等相关服务。
4.毕业生档案代理的服务对象:
(1)凡通过双向选择,择业期内已同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没有直接档案接收权的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或在以上单位工作但没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2)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各类毕业生;
(3)复习考研的各类毕业生,实行档案代理服务。
5.办理人事代理需提供的材料
★省内高校毕业生
〇不办理入户
·毕业证复印件
·就业协议书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过期的怎么办?)
〇办理入户(除提供以上材料外)
·户口迁移证原件(迁移地址与报到证地址不同怎么办?且过期两年)
·身份证复印件
★省外高校毕业生
〇不办理入户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迁移证原件或户口本
〇办理入户(除提供以上材料外)
·身份证复印件
·三张一寸黑白大头照片
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农大工作站
郑州文翔人才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5号农业大学校门外北侧二楼
服务热线:0371-63558970 63558971
传真:0371-63558068
小灵通:0371-65120678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须知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