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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室规章制度范本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活动室规章制度范本(精选8篇)

活动室规章制度范本 第1篇

公共活动场所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会议室、培训室、多功能厅等公共活动场所的使用效率,使公司公共活动场所环境得到良好的改善,使其使用更趋于合理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共活动场所的使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其钥匙由办公室、总务部分别保管。

第三条 公共活动场所固定用具、设备设施由总务部负责检查、维护与管理。场所卫生清洁与保持工作由保洁组负责。办公室监督检查以上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共活动场所使用申请单”。各部门在举行会议、进行培训、举办联谊活动等须提交申请,方可使用。如需使用茶具等物品,由主办人凭获批的“公共活动场所使用申请单”向总务部申领。

第五条 使用公共活动场所的主办人应负责维护所用用具和设备、设施及室内卫生。

第六条 各部门在会议、培训或其他活动期间如有损坏和丢失用具情况,应由主办人及时通知总务部,并说明原因。如属于人为造成,则由当事人负责赔偿,赔偿费交到总务部,并由总务部视情节提出处分建议。

第七条 使用公共活动场所完毕后,主办人要及时通知办公室和总务部。第八条 办公室、总务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对全部用具和室内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主办人员应在场。

第九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制订,经行管总监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第十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随时修订。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活动室规章制度范本 第2篇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还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的车辆,平时要注意对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的车进行检修,确保其正常行驶。

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的车,以保持车的清洁(包括车内、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的车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上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10、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条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2、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文明、礼貌。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13、接着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14、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行政人事部等候出车,不准擅离办公室。有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行政人事部报到。

15、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行政人事部经理反映。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17、不论什么时间,司机必须携带手机或传呼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复机。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18、下班后,应将车停放在公司车库或其他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0、行政人事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每月奖金发放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业绩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司机规章制度范本(二)

第一章目的第___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司机的管理,本制度为涉及事项按照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___条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___条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司机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___条严格遵守公司用车规定,拒绝乘车员工公干期间办私事的要求。

第___条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司机必须在司机班等候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须向班长说明去向和时间。

第___条司机请假,必须经相关人员批准,专车司机须经领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___条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矿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与开除处理。

第___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___条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者联系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

第___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___条司机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第___条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员工车内吸烟时应礼貌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___条严禁在车内赌博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与严重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查处。

第___条司机下班后,车辆需回库。第一次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车辆附件一切损失由司机负责,如车辆失窃,司机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___条离开车辆时,司机应注意以下两项。

(1)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2)车内放有物品文件,司机必须离开时,应放置在安全区域内。

第___条出发前,司机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的工作。

(1)出发前,应确定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行车路线。

(2)收车后,应填写《车辆使用日志表》,包括目的地、乘车人、行车时间等。

(3)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和相关管理人员报告。

第___条所开车辆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修理完毕后,应做好确认工作。

第___条出现事故时,司机应能做出应急处理,并向办公室和总经理报告。

第三章礼仪规范

第___条司机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部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___条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司机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并亲自为乘车人开关车门。

(3)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停车位将车停好等候,等候时不要远离车辆,不得在车上睡觉,不得翻看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应予以帮助。

第___条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第___条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的内容,违者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第___条司机不得在车内脱鞋。

第___条接送公司客人时,应主动打招呼并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门内,关车门是注意客人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第___条行车过程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者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乘车人的思考和休息。

第___条在接送贵宾中,司机对待宾客要彬彬有礼、不卑不亢,态度自然大方。如对方打招呼,可按一般礼貌同其握手、交谈。

第___条司机不得向公司客人索要礼品,或者示意索要礼品,对不宜拒绝的礼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后应上交至办公室统一登记、处理。

第___条公司专车司机须保证车内随时有饮用热水供公司客人和领导饮用。

第四章车辆保护规范

第___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时间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___条司机每天应保证车辆的清洁,做到晴天停车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尘。

第___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___条出车前,应搞好车卫生,车外要抹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第___条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第___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润滑油、刹车油、助力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和轮胎紧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

第___条出车前严禁酗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吸烟、谈笑、接打电话等有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第___条行车过程中,密切的注意道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___条违反交通规则,因司机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第___条除认定司机是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超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当事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责任。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1/2。

(3)公司车辆违章的罚金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第___条酒后驾驶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___条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行驶证号、车牌号和发动机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有效信息

(5)尽量取得对方名片,以便事后联系事宜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和程度,条件许可时,可用手机、相机进行拍照

(7)记录现场目击者的姓名、电话和住址等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警的询问

(9)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责任外,不得将责任揽于一身

第六章第六章附则

第___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___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审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司机规章制度范本(三)

(一)自觉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按照指定路线,安全、准时接送员工上下班。

(三)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清洁工作。

(四)负责车辆使用状况的经常性检查。

(五)负责车辆维修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车辆的定期年检。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与调度、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专职司机应爱车、护车。各车专职驾驶员有义务搞好所驾车辆的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整车清洁、室内舒适。

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优质服务、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作风。驾驶员必须爱车、护车,时刻保持车辆的良好技术状况。

3、新、旧车辆室内装修,需配正常物品,驾驶员须向车队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办理。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所有车辆及随车所有证件和工具均由责任驾驶员负责妥善管理。如遇新、旧车交接,原车驾驶员必须将车钥匙、所有证件和随车专用工具全部移交给另一位司机,有义务说明原车辆技术状况。

4、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联系畅通,随时听从公司及车队安排出车任务,亦可直接听从领导的吩咐出车。自觉服从上级的管理和调派,因事因病或车辆故障,不能承担出车任务时,应及时报告,不得无故拒绝出车。

5、加强安全学习,加强行车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严禁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严禁驾驶员违法违规行车、停车,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箴言驾驶、不得怠慢丢弃乘客,不得私自出车,严禁酒后驾车。

6、严禁将车辆交由无证及证件不符人员驾驶。

7、驾驶员完成当日任务后,应将车辆及时入库,停放安全可靠,不得私自将车在外停放、寄宿,防止车辆被盗和损坏。严禁驾驶员擅自出车。

8、行驶途中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严格执行维护修理制度,落实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爱护车辆设备及随车工具,(丢失工具照价赔偿)确保车辆特别是安全系统的完好有效。

9、待人和气、搞好团结,相互之间不得拨弄是非,维护车队团结,维护车队集体利益。

司机规章制度范本(四)

1、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听从分配。

2、司机在入职时必须交一定的风险担保金或有当地人员担保,如果没有能力交风险担保金,必须扣押前两个月___%的工资作为交予公司的风险担保金。风险保证金在年底给予退还。

3、司机随车辆出入必须在行政部有关负责人处领取车辆放行单,并按规定填好车辆放行单,然后保安根据出车原因进行检查,检查无误给予放行。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必须在门卫室或办公室待命,以便听从公司的出车安排。

5、必须熟知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指挥,接受交通检查,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否则因违章行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个人负责。

6、司机应熟知所驾使车辆的性能,对车辆应按月进行两次检查和一级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因检查失误,出现事故,后果由司机负责。

7、车辆需要维修时,要先和领导打好招呼,经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实行零件拆旧换新,应在指定点维修站修理,签单时应写清配件名称、价格、功用、修理工签字,再带回凭证单到财务挂帐,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修车。

8、未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出车或外借他人,不许拉私活、带客,不许酒后驾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

9、开车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许超速行驶,不许强行超车,野蛮行车,尽量减少损耗,减少油耗。

10、出车要填好行车记录,节约用油,如有发现虚报油票、燃油外漏现象,扣发当月工资。

11、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和各种证件,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如有丢失由司机照价赔偿和补办,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12、司机应每周两次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检修;下班后,将车辆开进厂区保管,锁好开车和货厢的门;车辆停驶后,有空闲时间,司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13、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

14、司机每月电话费用补贴(100)元,根据开机率和出车率来处罚和奖励,为此司机应每天___小时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尽快回复。如不开机者一次扣罚___元;如果在每月上班时间内不开机五次不补贴电话费。如果经公司多次联系不接电话者每次扣罚___元;多次不接电话者不发年终奖励。

15、司机如果不服从相关领导管理,每次罚款___元,如果三次不服从相关领导管理除扣发___元外并给予辞退。

16、如果司机在送货物期间丢失货物、开回的单据数量不对、没有注明付款方式、发生送错现象等;损失应由自己承担,而且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辞退。

17、如果司机在出车期间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①未有人员伤亡,只造成车辆损坏的,司机应负责一切损失和责任(包括公司车辆维修费用)。

②有人员伤亡的,应根据相关法律裁定来划分责任和承担相关费用。

⑵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

18、如果司机利用自己出车之便偷盗公司物品、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的损失,并扣发一个月工作给予辞退。

19、司机晚上必须服从加班,晚上10点前下班第二天早上照常8:00上班;晚上22:00以后班的,第二天上午10:00钟上班。

20、车辆加油必须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派专人和司机一起加油;严止私自加油。

21、司机出车在外必须以工作为重,不得在外面办自己的私事或消极怠工,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如果一个月内有三次怠工现象给予辞退。

22、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送货未出差错的,年终给予奖励(3000)元。

司机规章制度范本(五)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确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销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

活动室规章制度范本 第3篇

随着全球知识经济和经济的深入发展, 牵涉到经济的知识产权逐渐成为各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增强国家主体经济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成为建设各类创新型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撑和掌握经济等发展主动权的关键。西方发达国家以创新型主打知识产权品牌文化, 重大经济活动只是产权成为西方发展经济的推动力, 他们灵活应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其在经济地位中的竞争优势;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受到的损失巨大, 随后也积极采取适应国情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 促进自身发展, 但是由于起步晚、动作慢、各项制度不健全, 让只是产权的应用非常吃力, 尤其是我国市场发展快, 各项意识不强意识淡漠, 相应的运用知识产权能力就更不强让我国经济蒙受巨大的损失。

改革开发使我国更大的面对世界, WTO的加入使得国家与国家、企业与企业的交往更加密切、竞争更加激烈, 企业交往的频率增高, 我国政府、企业在知识产权尤其是重大知识产权方面频频吃亏。激烈竞争的全球经济环境下, 实施知识产权审议审计成为我国建立健全重大经济知识产权审议的主要战略。国家与企业紧密结合才能真正的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 才能在激烈竞争的国际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

建立重大经济知识产权活动审查审议制度也就是指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制定经济产业和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经济项目决策和管理、重大经济并购事项、重点引进项目、重点装备进出口、机密核心技术转让、设立重点研发课题、等重大经济活动成果进行市场开拓之前, 务必在前面考虑, 做出遇到重点的知识产权问题, 并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审议、审查与可行性分析的可行性预估报告, 避免因前期准备不足而导致知识产权问题产生各种经济纠纷, 造成知识产权流失, 给重大经济活动无法弥补的损失。

二、目前我国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工作的现状及工作的紧迫性

2006年5月, 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就强调, 要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规定, 要“建立企业并购、技术交易等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 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2008年我国又出台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规定, 要“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 将其作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一项重要战略措施。

目前我国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领域, 处于起步阶段, 极其缺乏相应的保障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 现有的国家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针对国内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加强研究和舆论宣传引导;2、在法律法规发面制定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规章制度, 同时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3、在正确的理论引导下, 政企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知识产权审议审计制度, 积极推动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审议试点工作;4、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结合, 培养一批专业的知识产权分析人才和中介机构等。

传统观点一直认为保障经济安全的主要任务是《经济法》, 这样的观点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发展条件下, 是不能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 只有在《经济法》的指引下完善知识产权法才能有效的保障经济的稳步发展。知识产权法与《经济法》在保障经济安全方面发挥着同样的作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要顺应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 加强对知识产权人利益保护, 以促进微观经济安全, 平衡整体经济的发展。

改革开放至今, 我国经济经过30余年的发展,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也在逐步健全, 尤其是加入WTO以后我国在各种环境的影响下知识产权的拥有量迅速增长, 在我国面对世界竞争时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能力提高很快。随着更细致的知识产权审计审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不但规范了现有的市场秩序, 激励了各行各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明创造和, 同时提高了企业对外开放和知识资源的引进的觉悟, 对我国经济社会的主题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得到了历史性提升。

全球进入知识经济时代, 而今的每项重大的经济活动, 都与知识产权密不可分, 特别离不开专利技术的支撑。尤其是境外跨国企业在各项制度完善的条件下, 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为维护其垄断地位, 加快在我国展开各型产权布局、申请大量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极大的制约了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针对此种情况建立健全我国知识产权审议审计制度, 有助于帮助相关部门在重大经济活动前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提高企业整体防范意识和抵抗能力, 保证在竞争激烈是世界经济中我国的各项重大经济活动顺利实施。由于知识产权的特点是无形性, 具有较大的隐蔽性, 稍有不慎我们就陷入了外国企业设置的知识产权陷阱。最近几年来, 我国重大经济项目中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导致项目失败或搁置的情况, 屡有发生。例如, 2009年发生的“中国第一”状告“世界第一的案件”。浙江省温州市的正泰集团, 是一家电工电气行业综合性的民营股份制大型企业, 有6大专业公司、2000多家国内销售公司和特约经销处, 并在国外设有30多家销售总代理, 产品畅销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正泰”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拥有国内外各类型专利400多项。而总部设在法国的施耐德电气低压 (天津) 有限公司则是施耐德电气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合资企业, 施耐德电气公司是一家输配电、自动化与工控行业领域的跨国企业, 名列全球500强企业, 公司于1979年进入中国。这两家企业, 一个是中国低压电器行业的领军企业, 一个是这一行业的世界级龙头老大, 随着二者产品在市场上日趋激烈的竞争, 双方都将竞争的“王牌”压在了知识产权的抗衡上, 最终因专利问题走向了法庭, 最终以1.75亿的结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这个事件给我我们很大的警惕, 所以在此案件中我们得到的启发很大, 不但是现在而且是以后的发展, 在知识产权法的引导下, 如实的将知识产权审议纳入重大经济项目立项之前的审查之中, 在经济项目上马之前进行严格的知识产权审查, 全面研究分析相关项目知识产权情况, 对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是非常必要的。知识产权审议可以提醒相关企业, 要高度重视项目相关知识产权问题, 要积极防范可能存在的各种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审议审计制度不但可以有效的配置技术创新资源, 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研究开发水平, 实现科技创新资源的合理化配置, 提高我国科技知识的自主创新能力。据2009年相关部门统计, 我国科技产出效率低于世界平均值, 2009年我国《专利合作条约》) 国际申请8000件, 仅占全球总量5.12%, 远低于美国 (29.46%) 、日本 (19.88%) 、德国 (10.6%) 。主要因素是我国的科研项目在立项、成果鉴定中知识产权审议审计制度的缺乏, 科技研发效率低下。既是在科技部的973计划、863计划和国家重大专项研究中, 科研造假也屡见报端。东南沿海某省开展的重大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审查结果显示, 在70多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 申报的830项专利中, 其中查处无效专利63件, 专利所有人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专利项目332件, 虚假专利2件, 未授权专利384件。其中被列入“十五”和国家863计划的重点项目“汉芯三号”被报造假, 整个研发工作消费了上亿元的无偿拨款, 而研发出的所谓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集成电路“汉芯”芯片, 却是百分百照抄的, 一时震惊科研界。气愤, 这样的专利研究浪费的不仅是祖国纳税人的钱, 更要紧的是耽误了我国在该技术领域研发的时间, 导致国家重点经济项目无法实施, 造成了无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汉芯”造假事件的一个血的教训, 然我们在今后的国家重大知识产权项目审计审议中必须加强严格的检验, 特别要加强项目立项、成果鉴定等环节的专利申请和授权状况的审查, 应当将获得关键技术的专利权作为判断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标准纳入到成果鉴定之中。

三、审计审议制度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中的实践探讨

改革开放30余年, 至今在国家相关部门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尚未正式的实施。只有相关的条例, 没有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 更是没有建立健全规范的审议审计制度, 只有少量的有关知识产权审议审计的条款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之中, 缺乏实际的操作性。在地方只有贵州省、上海市、武汉市、郑州市等地市建立知识产权审查/审议制度, 对知识产权建立健全进行了初步的探水尝试, 通过借鉴各地的经验呀教训, 为以后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审计制度, 涉及国民经济的许多重要领域, 必须建立跨部门的高规格的协调领导决策机构, 协调解决知识产权审议机制运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整合知识产权、经济、科技、贸易、投资管理等公共资源, 才能有效推进审议机制的运行。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国务院印发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其中明确提出, “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的这项任务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完成。但是相关的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主管部门, 从其自身利益考虑, 主管和客观意识对建立知识产权审议制度的极性都不高。面对如此的竞争, 全球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正确引导和支持, 企业的力量是微薄的, 希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的政审批主管部门自觉主动的建立知识产权审议制度, 为国家经济及企业发展、产权保护建立坚固的保障伞, 但是《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具体措施240项, 《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具体措施222项, 都没有涉及“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工作”。同样, 《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计划》具体措施75项, 《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计划》具体措施84项, 也都没有涉及建立审议制度问题。

四、结束语

当今在我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的协调难度大, 相关行政审批主管部门主观意愿不足, 正好为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重大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契机。对于我知识产权局来说, 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我们也非常有必要去大力推动这项工作。如果我过再不去积极推动, 势必会影响这项战略措施的最终落实。正是由于难度大, 所以更需要我们去大力推动。借鉴综合国内外成功经验笔者认为, 我国行政机关应当积极推动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 明确地将大力推动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写入正在制定的《国家专利战略》, 同时要充分利用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的便利, 将推进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列入年度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积极推动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制度。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 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对各个领域的物质及精神需求越来越追求品牌化、标准化, 从国家到民族再到企业都在不断的探索, 申报、补办、巩固自有文化, 多方面增强自身的品牌意识, 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在知识产权审议方面, 尤其是牵涉到重大的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还处于初步阶段, 机构机制不够健全缺少应有的制度体制, 直接间接的对我国的经济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本文针对此种现象结合现有国内及以往国外经验, 从明确知识产权审议内涵、合理制定针对我国面向世界的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的范围、成立审议/审计组织机构、规范审议/审计内容、科学设置审议/审计程序、建立健全监督跟踪机制并明确法律法规责任等方面展开探讨, 为相关政府部门在遇到或者即将遇到重大经济活动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提供重要的法律有效审议体制保障。

关键词: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

参考文献

[1]曾宪奎.企业“走出去”战略与自主知识产权的提升[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06 (06) .

[2]王九云.有效利用技术创新中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J].中国科技论坛, 2001 (03) .

[3]孙红英.论知识经济环境下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运营[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4 (02) .

[4]黄端名.自主知识产权三大误区[J].企业科技与发展, 2008 (11) .

活动室规章制度范本 第4篇

关键词:政府采购救济制度 政府采购法

一、政府采购救济制度的必要性及国际范本

救济制度是针对法律所规制的权利并不一定会得到现实保护这一人类社会实践而设计的,旨在保护受损权益、恢复权利义务结构的平衡。有权利必有救济,无救济则无权利。在权益纷争中没有使权利受损方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机制或这种救济制度运作不畅通,都会导致社会混乱,因此,现代法律制度一般都规定有救济制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尤其是在前契约阶段,采购过程主要由采购实体单方行为主导,容易导致对供应商权益的损害,供应商也往往会对资格认定、采购合同的订立程序、采购合同的授予以及合同的条件等问题提出异议。因此,政府采购救济制度是政府采购规则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中采购主体的自由裁量权、保证政府采购正常运作起着非常重大的作用,为此各国均在其政府采购法中构建了各具特色的救济制度体系。其中,《WTO政府采购协定》(简称GPA协定)最具有代表意义。

GPA协定救济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规定在该协定的第20条第22条之中,内容具体包括:磋商、质疑、司法审查和争端解决机制适用等,其核心是质疑。GPA协定第20条质疑程序中将救济程序分为磋商与质疑两种:

(1)磋商,如供应商就在一项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本协定情况提出申诉,则每一参加方应鼓励该供应商与采购实体进行磋商以寻求解决其申诉。在此类情况下,采购实体应对任何此类申诉给予公正和及时的考虑,且以不损害在质疑制度下获得纠正措施的方式进行。由此可见,磋商并非质疑的必经程序,两者可以同时进行,即供应商在提出质疑前,不必先经过磋商程序。

(2)质疑,依据GPA协定第20条第二款规定,缔约国应提供一套不歧视、及时、透明而有效的程序,使供应商有权就与其权益相关之采购实体违反该协定之行为提出质疑,该套程序必须遵循不歧视、及时、透明和有效的原则。

各项质疑应由一家法院或与采购结果无关的独立公正的审议机构进行审理;该审议机构的成员在任职期间应免受外界干扰;如果受理或处理质疑的机构不是法院,则应当规定以下程序:(a)在作出评价或决定前能听取参加人的陈述;(b)参加人可被代表和陪同;(c)参加人应参与所有过程;(d)审议过程可公开进行;(e)应书面作出评价和决议并对其依据进行说明;(f)证人可出席;(g)向审查机构披露文件。

二、我国《政府采购法》中政府采购救济制度的基本规定

2002年通过的《政府采购法》,专门设章具体规定了质疑与投诉制度。这是我国政府采购阶段救济制度的根本性规定,也直接体现了国际协议——《政府采购协议》的基本精神与核心理念。

第一,询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51条的规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问所涉及到的主体是供应商与采购人,询问的客体是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事项,重要的是对于供应商的询问,法律强制要求采购人必须及时作出答复,从而强化了询问的法律效果。询问作为一种内部救济制度,与政府采购协议中的“磋商”制度相类似,这一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在政府采购阶段及时增强沟通,友好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避免增加诉累。

第二,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52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第53条继续规定,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同样的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三,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55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其第56条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其第57条继续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四,行政复议或诉讼。根据《政府采购法》第58条的规定,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当前我国政府采购救济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无救济无法律”,政府采购与一般的民事采购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针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特殊性,《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设置了明确具体的救济制度,还设立了从政府部门到社会各界的多方立体监督体系。但在实践中,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尤其在权利救济设置中存在着救济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的问题。

现行法律规定的处理时限,处理质疑是7个工作日,处理投诉是30个工作日,行政复议是2个月,行政诉讼是3个月,二审案件是2个月,这些都不包含受理的时间,算下来整个过程约需要1年时间。同时,在权利救济设置中还存在着处理机构缺乏公信力、质疑阶段暂停制度缺失、司法救济不全面等问题。因此,需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救济制度。

一是要完善暂停制度。我国可借鉴欧盟的做法,要求采购实体在合同缔结之前向供应商通报合同授予的结果,并规定若干天的期限(即强制停滞期),在此期限内允许供应商对合同授予决定提出质疑。同时,将现行的采购结果公示制度加以法制化,在出现质疑时,代理机构可暂停采购活动。在投诉阶段建议将暂停30日改为最长暂停30个工作日,以便与投诉受理的期限相契合,避免发生冲突。

二是要取消质疑前置制度,设立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并列的裁决体制。GPA中设定了磋商和质疑制度,我国的质疑制度实质上是借鉴了磋商制度。但GPA中的质疑制度与我国的质疑制度不同,GPA要求每一成员方应提供一套非歧性的、及时透明且有效的程序,以使各供应商对与自己有(或曾经有)利益关系的采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反规定的情况提出质疑,质疑应由法院或与采购结果无关的独立公正的审议机构进行审理,该审议机构的成员在任职期间应免受处界干扰。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是最好的监督主体,其中《政府采购法》第71条、72条和73条规定的诸多违法情形,在实践中通常是供应商投诉的重点。我认为,应当借鉴GPA所要求的及时引入独立的审议机构的规定,并参考《合同法》中关于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重新设立我国政府采购的救济体制。当供应商对采购活动提出异议时,鼓励供应商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该质疑不再是必经程序。供应商可直接选择通过法院审理或向与采购结果无关的独立公正的审议机构投诉,如同《合同法》所规定的一样,实行一裁终局,从而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作者单位:刘卉:湖南师范大学;陈韬:保险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杨汉平.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理论与实务.西苑出版社,2002.

[2]肖北庚.政府采购之国际规制.法律出版社,2005.

安全规章制度范本 第5篇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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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第6篇

1、宿舍内所有的公共财产(如电视机、卫浴设备、厨具、门窗,床上用品等见宿舍用品明细单),每个在住员工不得随意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

2、爱护宿舍卫生,不准在宿舍内丢垃圾,每天安排员工打扫室内清洁卫生,同时希望大家能珍惜我们的劳动成果,凡不执行者处以10元罚款,罚款将在工资中体现,如遇特殊情况,需讲明原因,由第二天的人员自动替补。

3、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坚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除了传真机以外,其他的电器只要人不在必须断电,养成一个随手关灯、关水的好习惯。

4、不得在宿舍内吸烟,以防火灾的发生。

以上奖惩制度即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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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规章制度范本 第7篇

1、准备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经查验合格)、2张1寸彩照、300元管理费(可退还)、5元工本费、培训费200元(可从货款中扣除)。

2、办理流程:到商场二楼营运部填写《营业员入职申请表》,经专柜或公司负责人签字后,交由值班经理签字,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3、培训费、培训结业证:营业员在办理入职手续前须交纳200元培训费(不予退还),参加公司的统一岗前培训、岗中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

注:持有******培训结业证的营业员,离职后1年内再回******上班的,不再扣除培训费,可不参加岗中培训;离职后2年内回******上班的,须参加******岗中培训,但不扣培训费;超过2年的,则须参加岗中培训并交培训费200元。

二、办理营业员离职

1、准备营业员管理费收据、工牌;

2、到营运部填写《营业员离职申请表》,经专柜或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由值班经理签字,批准后执收据、工牌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并到财务部退还管理费。

注:营业员上岗时间满三个月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不予退还管理费300元。

三、办理营业员临时工牌

1、准备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经查检合格)、1张1寸彩色照片。

2、办理流程:到营运部填写《营业员入职申请表》,经专柜或公司负责人签字后在营运部办理临时工牌。

注:临时工牌期限为3-7天,到期必须退还至营运部,逾期不交,处以30元/天的罚款。临时工牌按20元/个收费。

四、遗失工牌的补办

1、遗失工牌:持公司证明到营运部填写《营业员上岗证申请表》,批准后执管理费收据、1张1寸彩色照片、10元(工本费5元,罚款5元)到人力资源部办理。

2、离职时遗失:到营运部填写《营业员离职申请表》,经批准后执管理费收据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10元罚金将从300元管理费中扣除。

注:管理费收据遗失须持公司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申明该收据作废),经财务部核实后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五、购买售货小票等

购买地点:值班经理处。值班经理开票后,到指定收银台交款,到值班经理处领取物品。价格如下:售货小票:3.5元/本;价格标签:0.1元/张;打价纸:4元/卷。

六、营业员申请打折及POP

1、申请打折或促销:执书面申请到业务部办理。

2、申请打折并制作POP:至企划部填写《关于制作卖场POP申请表》,经公司或专柜负责人签字,经业务部审批后,方可至企划部办理制作POP手续,一个工作日后,由专柜营业员到企划部领取POP。

七、申请标价签支架手续

1、至营运部填写《领取价格标签支架申请表》,经柜台负责人签字后,执表至人力资源部登记和领取支架。

注:专柜撤场时须将所有支架归还给人力资源部,如支架丢失或损坏,按150元/个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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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室规章制度范本 第8篇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当今世界,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 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仅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 也是企业保护自己专有技术的垄断性工具, 在某些方面甚至成为进攻对手的武器。发达国家凭借其丰富的专利经验和强大的专利优势, 迅速抢占科技制高点, 建立起专利壁垒。外国公司则充分利用手中掌握的专利, 打击竞争对手, 阻断侵权风险。反观我国,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由于缺乏专利意识、缺少核心专利护航, 在重大经济活动中, 遭到了竞争对手的狙击。跨国公司对中国企业提起诉讼的专利案件日趋增多, 与专利有关的纠纷在规模和领域上都呈扩大化地趋势: 从“DVD收费事件”到“温州打火机事件”; 从“思科诉华为”案再到“日立诉南方汇通世华微硬盘”案等, 已使我国企业蒙受了巨大经济和商誉损失。据2013年国家质检总局抽样调查结果显示, 我国有23. 9% 的出口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 企业因进行技术改造、认证等新增成本280. 2亿美元, 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导致我出口产品被国外扣留、销毁、退货等直接损失高达685亿美元。

面对跨国公司的“专利伏击”, 国家开始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2003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建立专利预警机制。所谓专利预警, 是指通过分析与推测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信息和国内外市场信息, 对企业可能遇到的风险发出预报与告示的一种机制。目前我国已经建成知识产权局、法院和海关三套计算机系统, 向国家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发出预警通知, 为国内企业提供规避专利纠纷和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参考。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启动重点领域重大技术专利分析和预警工作, 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单位, 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分析和预警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 出版了《专利分析和预警操作指南》, 并组织开展了数十项专利分析研究项目。

从地方层面来看, 继上海率先提出建立专利预警机制, 对科研立项进行侵权风险评价之后, 广东、江苏、浙江、山东、贵州等地也纷纷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2004年深圳建立并运行了针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系统, 为企业涉外专利纠纷提供信息服务; 2005年温州市出台《关于开展建立行业专利预警机制试点工作的意见》, 针对打火机、剃须刀、五金、锁具、拉链、汽摩配等行业建立了专利数据库, 并启动了专家预警机制; 同年, 贵州省在一些特色行业启动了专利保护应急预警机制; 2008年辽宁省建立了优势产业专利预警机制;2011年北京面向企业的专利预警信息服务中心, 并颁布了《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指导规程》。

尽管如此, 从整体上看, 我国从国家到地方政府层面的专利预警机制尚未建立, 制度仍缺乏系统的设计, 相关政策也还有待完善。本文试考察专利预警的主体、客体、以及内容, 以期为我国专利预警制度的建立略尽绵薄之力。

二、专利预警主体之研究

专利预警的主体, 即专利预警机制的参与者。专利预警机制是一项系统的工程, 在其建立及运行的整个流程中, 需要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广大企业以及社会服务机构等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 它们在专利预警系统中承载着不同的职能。

( 一 ) 政府

纵观世界各国, 专利预警机制有政府主导模式和商业模式两种。我国专利预警机制的建立面临着起步晚、资金匮乏和人才的短缺等问题, 我国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较弱、产权保护意识落后, 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信息不对称也导致其难以进行全方位的预警。在我国的目前的情形下, 只有政府才能够担当起主导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关键性作用。首先, 从政府职能来看,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改变计划经济下的全能型政府模式, 尤其是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以来, 政府由原来对微观主体的指令性管理, 逐渐转换到为市场主体服务上来。这恰巧为专利预警的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 从资源的投入来看, 各级政府凭借着法律赋予的公权力, 掌握着大量的人力、物力和信息资源, 这为专利预警机制的建立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支持。由政府主导整个预警机制, 负责预警战略的制定、政策及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还可以做到统筹兼顾, 从宏观层面对专利预警提供制度保障。

( 二 ) 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是指介于政府、企业之间, 商品生产业与经营者之间, 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由于行业协会具有自治性、公益性、中介性等特点, 在专利预警机制的建设中承担协调与监督作用。具体表现在: 第一, 搜集整理国内外行业和市场的信息, 对本行业产品所涉专利状况进行分析和监测, 定期通报相关数据资料, 并对行业内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第二, 发挥协调作用, 在企业与政府建立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同时展开国际间行业协会的对话。第三, 规范本行业企业行为, 尽可能减少外国企业提起的专利诉讼; 若一旦遭遇诉讼, 积极出面帮助企业应诉, 以减少损失。近年来, 中国的行业协会正在反倾销案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02年6月28日, 欧盟对中国出口的打火机进行反倾销调查, 温州烟具协会选取15家打火机企业应诉, 经过努力, 调查温州打火机行业协会几经努力, 欧洲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最终撤回了反倾销诉。

( 三 ) 专利中介服务机构

专利中介服务机构是指经专利管理部门审核, 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 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据统计, 我国目前已有专利中介服务机构870多家, 主要分为公益性服务机构和商业化服务机构两种, 它们在专利预警机制中发挥咨询和指导作用。其中, 公益性的科技信息服务机构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政府预算支持的综合性科技信息机构和行业科技信息机构, 这些机构具备人才、管理优势, 拥有强大的专利信息资源, 在专利预警中可以为企业提供综合专利信息服务。民营信息服务机构则是商业化预警模式的代表, 他们可以按照客户的不同需求, 提供包括专利信息检索、专利战略咨询等个性化的服务。目前我国已经涌现出了一大批民营技术服务机构, 如北京东方灵盾、上海汉光、常州佰腾等, 它们的服务范围已经涵盖了多个高新技术领域, 发展势头良好。

( 四 ) 企业

企业作为专利研发、进出口贸易的主体, 在专利预警机制中即是核心主体, 又是专利预警服务的对象。企业囿于经费问题和专利信息的不对称, 在专利机制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专利预警组织准备、信息网络建设、预警对策的实施等方面。国外的企业大多拥有自己的情报机构, 搜集与企业自身发展相关的信息, 对于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贡献很大。我国目前也一些企业也开始探索建立自己的专利预警机制, 如海尔集团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还有一些企业则获得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资助, 开展了专利分析与预警的试点工作, 如中国昊华化工总公司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资助, 开展新型氟化工过氧化物的专利战略研究。

三、专利预警客体之思考

专利预警的客体即重大经济、科技活动。通过上述分析, 政府在专利预警机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但为了防止政府不当干预企业自主经营, 应当通过立法明确限定专利预警的客体。就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 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 仅在部分政策性文件中, 有少量关于知识产权审议的条款, 内容也较为原则和抽象。如《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 -2020年) 》中指出:“建立对企业并购、技术交易等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 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反观地方政府, 为了避免出现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重大经济损失, 纷纷出台了相关的规章和政策。然而, 由于缺乏上位法依据, 这些规范性文件对重大经济活动的界定莫衷一是。总的来说, 地方法规存在定性和定量两种界定模式。定性界定模式, 是指并不对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具体的界定, 仅仅是概括性的描述, 实践中操作弹性较大。如《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重大经济活动是指在我市以政府投融资为主体的有关制造、加工类项目中, 使用财政及国有资金、涉及国有资产数额巨大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经济活动。”而定量界定, 主要是设定重大经济活动的起点金额, 超过该标准的经济活动就属于重大经济活动。如《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本通知所称重大经济活动, 是指在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单体项目中, 使用财政及国有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经济活动。”

对于重大经济活动的涵义, 学者们也是众说纷纭。金玉成等将重大经济活动界定为“涉及资金数额巨大, 对国家、地区、行业或企业等经济主体的建设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 朱一飞认为重大经济活动主要包括四类: “一是使用财政性资金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重大投资行为; 二是重大科技项目及产业化项目的立项; 三是各类涉外经济活动;四是海外人才引进和各类人才资助的项目评审”; 王春业认为应当重大经济活动包括三类对象: 政府重大的经济决策;具有国有成分的重大经济活动, 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并购事项、重点引进项目、重点装备进出口、核心技术转让等重大经济活动; 达到一定金额的重大经济活动。

对重大经济活动的界定, 需要抓住两个要素, 即“重大影响”和“国有成分”。在定义的方式上, 可以在概括的基础上进行具体的列举, 以明确重大经济活动的内涵和外延。笔者认为, 重大经济活动是指使用财政及国有资金且数额巨大或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经济活动, 包括: 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重大技术引进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重点技术转让、重大并购事项等。

四、专利预警内容之探讨

专利预警的内容, 是指对于专利预警中的“警”如何界定, 即“警情”的范围。对于专利审查预警的内容, 部分省份通过立法方式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重庆市重大经济活动专利特别审查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 专利特别审查一般应包括: 项目所涉专利的状况、权利主体的合法性、对相似专利侵权的风险、与他人专利的关系、对专利权处分的合理性及专利是否依法评估等; 《江苏省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查论证暂行办法》则将审查内容界定为:“申报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状况、取得知识产权受让或实施许可状况, 项目涉及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主要技术的知识产权状况等”。各地对专利审查预警内容的罗列是有局限的, 无法囊括企业在重大经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通过对我国企业涉外专利纠纷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可以发现, 我国企业面临的专利危险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 第一, 国外企业依靠其强大的专利实力, 通过构建技术标准、专利池 (产业联盟) 等方式, 提高市场的准入门槛, 形成专利壁垒, 从而控制市场并打压竞争对手。如2002年日立、松下等六大技术开发商结成的6C联盟, 向中国100多家DVD企业发出最后通牒, 要求他们向其支付每台20美元的专利许可费, 声明世界上所有从事厂商, 必须向他们购买核心技术专利许可, 最终导致我国DVD企业被迫退出世界市场或是进入OEM时代。第二, 拥有核心专利技术的一方采取专利诉讼的方式, 维护其市场垄断地位, 以打击和排挤竞争对手。如2003年世界最大的网络及电信设备制造商———思科系统有限公司, 向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指控华为公司剽窃其知识产权。为此, 华为公司宣布停止部分被指侵权的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 同时宣布将开发新产品。

综上, 专利预警的内容应当涵盖企业可能遭遇的一切风险, 包括从技术立项、研发到产品投入市场的全过程, 具体表现为: 专利技术水平差距风险、专利技术内容差异风险以及专利研发不平衡风险。

五、结语

中外专利之争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是对全球性市场的争夺, 也是一场国家利益之争。建立专利预警机制, 是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和应对专利纠纷, 维护我国产业经济安全的重要举措。预警系统的建立是一项庞大的工程, 需要有分工合理的参与主体、完善的专利数据库、充足的资金保障以及高水平的预警专家队伍。预警机制的建立也不应仅限于专利领域, 对于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其他知识产权领域, 也应当进行积极的立法探索和理论探讨, 并最终建立起统一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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