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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衡报价研究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52

不平衡报价研究(精选10篇)

不平衡报价研究 第1篇

淮阴工学院2012年新建学生宿舍楼两栋, 每栋建筑面积12 000 m2, 图纸由东南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 两栋楼房图纸相同, 地质地貌及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也完全相同。经招标一栋由淮阴建工集团公司承建, 一栋由江苏中兴建筑公司承建, 甲乙双方签订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在图纸会审时淮建公司提出每栋楼有四个楼梯, 其中南楼两个楼梯扶手设计为不锈钢扶手, 北楼两个楼梯扶手设计为铁栏杆木扶手, 建议将北楼铁栏杆木扶手改为不锈钢扶手, 并说出更改的理由, 经东大设计院研究同意变更。在竣工结算审计时, 审计人员发现同一变更, 两家的结算价却不一样, 且相差相当大。淮建公司扶手变更结算价为135× (600-100) × (1+3.8%) × (1+3.6%) × (1+3.48%) =75 113.38元;江苏中兴公司扶手变更结算价为135× (400-290) × (1+3.8%) × (1+3.6%) × (1+3.48%) =16 524.94元, 两家相差58 588.44元。而两家在投标扶手项目中总价相差并不大, 相差{135× (600+100) -135× (400+290) } (1+3.8%) × (1+3.6%) × (1+3.48%) =1 502.27元 (见表1, 表2, 其中3.8%为措施费费率小计, 3.6%为规费费率小计, 3.48%为税率) 。

经审计人员测算, 江苏中兴公司投标报价是合理的, 符合当时市场行情;淮建公司的报价是不合理的, 但是合法的, 扶手变更结算价的计算也是对的, 没有违反合同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只是淮建公司运用了不平衡报价方法。可见采用不平衡报价会给施工单位获得更大的利润, 同样会给业主带来较大损失。因此如何运用和如何防范不平衡报价是施工方和建设方应该研究的问题。

2 施工单位如何运用不平衡报价才能获得更大利润

1) 要有预见性。施工企业取得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后, 及时组织造价人员进行预算, 研究确定投标报价;预测哪些部位、材料可能变更。然后对这些可能变更的部位或材料的单价进行调整, 将可能去掉的部位或材料报得低低的, 将可能用于建设的报得高高的, 但要保持原定的投标总价不变 (以免影响中标) 。如中标后, 竣工结算价将会比正常要高很多。但也有一定的风险, 如业主坚持不变更, 竣工结算价不会抬高, 也不会降低。

2) 要认真复核工程量清单。施工单位造价员拿到发包商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后, 对工程量清单的量和项目特征描述要仔细核对, 认真计算。将计算不准的项目列出来, 调整投标单价, 将工程量多的项目单价调得低些, 将工程量少的项目单价调得高些, 保持投标总价不变, 因为量的风险由发包商承担, 竣工结算时量要调整的, 而单价不变, 这样会获得更大利润。如淮阴工学院教师公寓, 11层, 三个单元, 每单元2户, 共66户, 入户防盗门应为66樘, 而工程量清单给的量是44樘, 少计算一个单元22樘, 经招标, 由通州四建集团公司承建, 签订固定单价合同;竣工结算时审计人员发现施工企业对入户防盗门的投标报价为12 000元/樘, 而市场价只有1 200元/樘, 这一项使淮阴工学院损失直接费就达22× (12 000-1 200) =237 600元。

3) 要处理好和业主、设计单位的关系。进行不平衡报价的原因除了工程量清单不准外,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图纸设计粗糙;设计单位要对图纸进行修改, 施工企业要使设计变更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从而使预先设定的不平衡报价发挥作用, 必须要和业主、设计单位搞好关系。这种搞好关系并不是要求施工企业不择手段的去做行贿、送礼等, 而是要充分运用知识、技术、交际能力说服对方, 说明往这个方向变更的科学合理之处。如外墙设计为涂料, 而周围建筑物都是面砖, 将涂料变更为面砖除了美观、耐久、不变色外还和周围建筑物很协调和谐。只要理由充分, 业主和设计单位一般会变更的 (因为他们不一定知道这项有不平衡报价, 况且不平衡报价潜伏期很长, 待竣工结算时才可能被发现) , 而施工企业将获得更大利润。

3 业主如何防范不平衡报价

1) 严把图纸设计、变更关。施工单位能进行不平衡报价的原因之一就是利用图纸设计粗糙和变更。如淮阴工学院3号实验楼工程, 共三层, 业主的本意要求所有楼层均设计为普通水磨石楼地面, 设计人员将二、三楼楼面设计为普通水磨石楼面, 一楼却设计为水泥砂浆地面 (误将水磨石地面做法苏J01-2005-9/2写成水泥砂浆苏J01-2005-4/2) ;施工单位在投标中将水磨石面层单价报得高些, 将水泥砂浆面层单价报得低些;施工过程中设计院出了变更通知单, 将水泥砂浆地面改为水磨石地面, 结果给淮阴工学院带来较大损失。对此业主应如何防范, 首先业主在选择设计单位时尽量选择设计资质高、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设计单位。其次在和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增加些奖罚条款, 如规定图纸设计一步到位且无变更的给予奖励, 发现设计有错误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这样设计人员责任心会加强, 图纸设计的错误会减少, 变更就少了, 不平衡报价也就少了。

2) 严把工程量清单关。施工单位能进行不平衡报价的关键原因就是工程量清单的不准确。工程量清单由业主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编制, 如何把握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 首先, 业主在委托造价咨询单位时, 尽量选择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单位。其次, 业主可再委托一家造价咨询单位 (保密) 做标底, 并对第一家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 确保工程量准确, 特别注意做清单和做标底 (最高限价) 不能选择同一单位, 这也是防止施工单位串标、抬标和不平衡报价的最好办法。第三, 业主要求编制和审核人员提供计算底稿, 尤其是钢筋放样底稿, 这样可防止编制人员“偷工减料”。

3) 严把腐败关。施工单位为达到不平衡报价从而获得更大利润的目的, 会不择手段的买通清单编制人员、业主和设计人员, 左右他们朝着预先铺好的思路发展, 希望在投标时埋下的不平衡报价这颗种子能开花结果。对此我们每个人都应有拒腐防变能力, 遵守职业道德, 坚持原则, 不被金钱、美女击倒, 这类案件比比皆是, 要从中吸取教训, 努力使我国的建筑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4 补救措施

施工单位中标后, 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前, 业主应组织人员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进行审查并在合同中完善, 及时发现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 一旦发现, 拿出相应的对策, 或避开或签订补充协议, 使自己不受损失或将损失挽回到最低。有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也是可以挽回的, 但千万不能在工程竣工后发现, 那是无法挽回的。如在“2”中提到的淮阴工学院教师公寓中关于门的案例, 如及时发现, 可有几种补救措施:1) 业主出变更通知单, 将所有入户防盗门取消;这种方法比较极端, 施工单位不会答应, 这样施工单位将损失直接费用44× (12 000-1 200) =475 200元, 因为是总价中标, 入户门项目多算了47.52万元, 说明其他项目少算47.52万元;这对施工单位不公平, 即使变更成功了, 施工单位竣工后发现也会给业主带来更多麻烦;2) 业主将入户防盗门改为其他品种的门, 按实结算, 这种变更相当隐蔽, 容易实现, 对施工单位来说, 性质同第一种, 也将损失47.52万元, 也不会答应的;3) 业主出变更取消清单中漏算22樘门的施工, 要求施工单位只完成工程量清单中44樘门的数量;或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所有门还是由中标单位施工, 工程量清单中的44樘门单价12 000元/樘不变, 工程量清单中漏算的22樘门按市场价1 200元/樘结算。这三种补救措施中, 第三种最公平、合理, 甲乙双方也都能接受, 双方也未受损失。若工程竣工后发现, 那么挽回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5 结语

施工单位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前提下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方法是可取的。对业主而言, 不平衡报价是可以防范的, 只要管理到位, 坚持原则, 客观公正办事, 不平衡报价就无法实现。即使发生了, 只要及时发现, 并能秉公处理, 是可以挽回的。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不平衡报价, 对甲乙双方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廉政建设都是一个促进, 反而推动了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摘要:以淮阴工学院学生宿舍楼建设为例, 通过对两家建筑公司投标报价的对比分析, 说明了不平衡报价对施工单位与业主方所产生的不同影响, 并着重探讨了业主为防范不平衡报价所采取的措施, 指出不平衡报价对施工单位与业主方的管理水平、廉政建设是一种促进, 可以推动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不平衡报价研究 第2篇

某国有资金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审核,建筑面积约37000m2,框架6层,室内装饰工程业主另行单独招标。开竣工日期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2月30日,质量评定标准为合格。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的部分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实施过程中综合单价不作调整(但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允许调整除外),措施费招标文件规定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含工程量的增减、增项或减项)或设计变化而引起的措施项目费按投标报价时的措施费之和与分部分项工程费之和的比例作相应调整。承包人结算报送造价为7236.56万元,业主委托结算审核审定造价为6150.08万元。因为审核时发现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为了达到获取更大利润的目的,投标报价采用了不平衡报价策略,把预计可能出现变更的项目(地下室外围土方回填的措施费)和将来取消不实施的项目(楼面水泥砂浆找平层、天棚水泥砂浆抹灰等),刻意调整了报价中的项目综合单价,以致审核结算时不平衡报价因素影响结算造价130多万元,所以结算审计主要争议是对承包人的不平衡报价项目进行了审核和调整。双方主要争议焦点

(1)对不平衡报价处理是否有相关造价文件规定等。(2)调整合同报价内的措施费是否合理。2 内容简要评析

争议焦点一:一般不平衡报价主要是把将来有可能减少或取消的工程项目和可能发生变更的工程项目单价报低,把将来可能增加的项目单价报高,以达到获取更大利润的目的。一般处理措施第一情况是在清标、评标时对单价进行评审,降低有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投标单位的中标机率。第二情况如果在清标评标阶段没有处理好,只有在签订合同前把不平衡报价的单价进行调整,要求承包人作出书面解释和承诺,对计算错误进行书面确认。并在合同中明确,以利于以后结算不扯皮。如果前期前两道程序都没执行好,只有遗留到结算处理了。本案例的不平衡报价就是在结算时处理的,虽然没有明确的造价文件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等相关规定处理。可以参照合同单价调整相关规定,如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超过10%,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均可调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对不平衡报价的认定参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规定,或按承包人的中标单价超出(标底单价*(1-中标下浮率))±30%的方法确认。本工程中的楼面水泥砂浆找平层和天棚水泥砂浆粉刷承包人的中标单价分别为0.5元/m2和0.2元/m2,而按标底单价*(1-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单价分别为15.5元/m2和10.3元/m2,属严重不平衡报价,按两个单价计算的总价相差83.58万元。按上述方法确认的不平衡报价项目,本案例参照如下调整公式:①工程量减少超过10%的,按中标单价×实际量+(重新组价*(1-中标下浮率)-中标单价)×(实际量-0.9*中标量);②工程量增加超过10%的,按中标单价×招标工程量*1.1+(重新组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量-1.1*中标量)。当然如果标底价较合理重新组价可以用标底单价*(1-中标下浮率),采用这种方式合情合理,结算实际意义大于理论意义。通过对承包方做工作和解释,最终承包方接受了这种处理方式,结算审计工作得到了业主的认可。

争议焦点二:招标时地下室土方回填为地下室钢筋凝混土墙周边50cm范围内为灰土回填,其余均为素土回填,因小区道路距本工程地下室较近,实施过程中业主根据现场情况提请设计部门将素土回填全部变更为灰土回填土,承包人报价中的素土回填单价和灰土回填单价都正常,双方同意按中标单价结算,但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因此约增加50万元,而投标时的措施费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比例是1:1,如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措施费结算方式结算,措施费需增加约50万元,业主认为措施费增加50万元与实际费用出入较大,不同意增加此项费用。笔者审核过程中通过了解和查阅相关监理资料,认为业主变更使承包人施工进度和地下室排水降水的时间增加(业主已在相关资料中确认了因此而延长10天工期),承包人因此项变更确实增加了措施费用,经测算约8万元,但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金额50万元确实相差较大,我方建议按投标时的措施费总额/投标工期*实际工期结算,按此方法结算增加措施费约10万元,与承包单位实际增加的支出较为接近,经与双方沟通得到了双方的认可。案例现象反思和警示

从本案例中的启示,不平衡报价在投标报价中是经常发生的现象。实际工作中,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经常会遇到不平衡报价方面的问题。常见不平衡报价现象如下:①对早结算项目单价报高,如基础工程等,承包人能从业主更早更多得到工程款和利润,特别体现在市政、交通大型工程的土方,建筑工程中的桩基和地下室,工程量大承包人利润丰厚;②对将来可能变更的项目单价报低,如装饰工程中的主材、绿化景观工程中的石材、苗木等,承包人在施工中往往以变更更换主材品牌、更换苗木品种等来调整单价获取利润;③对将来可能取消的项目单价报低,承包人在施工中往往对报价低的项目取消,增加单价高的项目施工工程量,来获取更多利润;④技术措施费项不平衡报价,常见于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承包人投标时先按普通方案报价且价格不高,实际施工中往往更改施工方案来获取更大的造价和利润。例如市政工程中河道围堰,先按圆木桩土围堰报价且造价不高,施工中采用拉森钢板桩围堰方案代替,以调整措施费用造价获取更大利润。通过以上内容分析,如何杜绝和减少不平衡报价的发生,有很多值得探究的地方。问题预防、处理建议

结合以上典型案例及在平时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本人提出以下几点预防、处理建议:

4.1 前期招投标阶段

(1)在招标文件和清单编标说明中加入约束性条款,在源头上约束不平衡报价现象的发生,如对于业主分包、更换品牌、甲供材料以及取消的项目,为避免因不平衡报价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结算时对实际工程量超出招标工程量约定幅度的以标底价(或重新组价)×(1-中标下浮率)进行扣减和调整等。

(2)标底编制时,工程量清单编制要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量计算要尽可能准确,每项清单的工作内容、项目特征、项目名称一定要描述清楚完整,以防投标人钻空子造成不平衡报价的发生。

(3)在清标、评标阶段,评标专家对不平衡报价的标书进行单价评审,降低不平衡报价达到一定幅度的投标人的中标机率,提高报价合理的投标人的中标机率。

(4)由于现阶段招投标的评标、清标、定标造价咨询单位是不参与的,通过短时间的评标是无法发现投标人所报的每个综合单价究竟合不合理,且有的地区目前电子评标系统还没有把所有清单项目纳入不平衡报价纳入评标工作中,只是抽取部分清单项目进行评审。这就要造价咨询单位在中标单位确定后,在工程合同签定前协助业主对中标单位的商务报价作进一步的审核。对商务报价中含糊不清的问题,要求以书面形式澄清或在合同中承诺,对计算错误进行书面确认。对不平衡报价加大审核力度,对明显不合理单价组成要求承包方作出书面解释和修正综合单价,对计算错误进行书面确认。

(5)在合同中明确实施过程中或结算时工程量调整幅度范围和综合单价调整条件,对工程设计的主要材料细化品牌,确定哪些材料甲供,哪些材料采用暂定价格,哪些材料甲控乙购等,对承包商在投标中的所有承诺进一步体现在合同中,尽量不留隐患,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4.2 在项目实施阶段

(1)严把设计变更关,及时向业主提出在改变施工标准的同时不得提高造价,对有明显不平衡报价的项目变更时要谨慎办理,如果确实发生,要办理好结算时不平衡报价处理方式。

(2)对设计取消不做或增做项目严把手续关,对有明显不平衡报价的项目取消要谨慎办理,如果确实发生,要办理好结算时不平衡报价处理方式。

(3)对主材代换项目,对有不平衡报价的主材及时向业主提出不得以提高标准变相提高造价。为避免因不平衡报价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结算时以标底价(或重新组价)×(1-中标下浮率)进行扣减和调整等。结束语

综上所述,不平衡报价策略是招投标中常见现象,它的存在同时制约着我国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通过典型案例分析预防和控制不平衡报价发生,预防和控制不平衡报价的发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实践中需要政府主管单位、业主、施工方、中介管理方等密切配合、总结经验、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我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水平,把我国的招投标市场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韩春林

论投标不平衡报价法 第3篇

关键词:不平衡报价法 投标

0 引言

不平衡报价本质上是一种报价策略,在实际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在不影响总报价金额的基础上,合理地调整内部子项目的报价金额,尽可能在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提高项目的实际收益,同时还可以较早地收回工程项目的承包款,实现工程项目实际流动资金的宽裕,甚至还可以有额外的收益。

1 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范围

在实际投标环节,在如下几种情况可以使用不平衡报价:①工程前期完工的项目较高的报价,工程后期完工的项目较低报价。②估计后续工程量变大的项目,投标单价应提高一些,以期在工程结束时实现更多的利润。适当降低那些估计工程量可能减少的工程项目报价,这样即使总体工程项目不会如预期的减少,但也不至于发生较大的亏损。③对于那些没有实际要求工程量的项目提高报价,对那些有可能开工实施的项目应该报一个比较高的价格,几乎不可能实施的工程报以低价。④对于那些设计图纸不明确,后续工程项目不详细的工程,如果是很有可能增加的,则要适当提高单价。而那些工程内容笼统不清晰的,可以在投标时适当降低报价。⑤对于任意工程项目或选择性的工程项目,需要在投标时做详细的调研分析。若是工程项目不分包,需要在投标时把确定的工程项目报以高价,可能性不大的工程项目不需要报高价。

2 不平衡报价方法的具体实施策略

①在同样的情况下可以对那些回款早的项目报以高价,比如土方,开办费等。这种报价的好处是可以提工程项目的资金周转,减少大规模的工程款项拖欠。而对于项目工程的后期报价,最好的策略是降低报价,适用后期报低价项目如粉涮油漆、电气等。②对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要计日工资和零星施工机械的工程项目,报价应当适度高于工程单价中的相应单价。因为这些单价没有计算在实际投标价格中,在具体施工环节,按时收费计算。③对于那些没有具体工程量而只有单价的工程项目,如土木工程中挖湿土或岩石等备用单价,这种情况下单价要适度报高一些。尽可能地既不影响投标总价,也可以在后续的施工项目上获得更多的利润。④对于那些暂定工程或暂定数额的工程估价,若是预计今后会发生的项目工程,价格可以报得略高一些,若是预计今后发生的工程项目可能性比较低,则相应的报价也应低一些。

3 在具体使用不平衡报价法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不平衡报价的使用特别需要谨慎注意,因为对投标人来说,不平衡报价是一种投标策略,运用得好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工程利润,但对招标单位而言,可能会发生不公平的事实,甚至在特殊情况下还可能导致招标单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给招标单位带来不明确的损失。由于项目工程招标涉及方面很多,市场环境变化很快,工程系统影响因素较多,有不注意会产生招标误差。因此,投标方在使用不平衡报价方法时必须控制好尺度,在具体的投标书编制时必要的细节必须清楚明确地显示出来。下面是需要注意的两个要点:

3.1 投标文件要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招标单位的评标委员会对于那些没有充分响应招标说明文件的投标文件可以直接废除。因此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可以故意在工程项目清单中增项、漏项或隐藏合并清单,更不可以随意改变投标文件的详细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招标单位提供的作为招标文件的详细资料,包含项目清单及其计价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对每一个清单项目详细分析并填报单价及其合价。招标文件规定的一些内容是不能改变的,比如施工现场的实际条件、相关建筑材料的运距、弃土建筑垃圾的运距等已经明确规定,所以,投标单位只有通过运用合理的施工组织、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管理、技术的升级优化实现施工成本的降低,以此达到竞争报价中标成功,而不可以通过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来偏离招标要求。

3.2 单价的不平衡要有适当的尺度,要在合理的范畴内进行调整,不能太畸高或畸低。评标委员会有权对那些报价偏离常规的项目单价做详细的价格分析。如果偏离的比较严重,而且投标单位做不出合理的项目价格分析,这种情况下招标单位是有权做出重新招标决定的。若是投标人能够对偏离常规的项目单价做出比较清晰、明确、合理的解释,业主一般不会在此类问题上过分计较。

4 应用不平衡报价法意义

不平衡报价法采用内部调整的办法把工程内部的项目细分,实现了最优的项目单价配置,先完工的项目单价报得高一些,而后完工的降低单价。这一报价策略的使用有利于施工单位较早收回资金,补充施工单位的现金流,提高施工单位的财务指标,较早的回款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从整体上提高了工程项目的利润。

5 结论

在对招标文件详细清单充分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不改变总报价的范围,合理调整总体项目的内部子项目的报价,合理配置价格和项目施工时间之间的关系,确保开工时间早的项目资金回收也快。在不平衡的报价策略运用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实现竞标优势和企业利润的增加。

参考文献:

[1]曾爱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不平衡报价的风险控制[J].价值工程,2012(30).

[2]吴如周.基于投标中的不平衡报价策略分析[J].价值工程,2013(10).

[3]徐京.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投标报价技巧[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2(2).

不平衡报价研究 第4篇

目前,承包人运用不平衡报价策略与施工阶段的变更相结合是承包人实现创收的重要途径。颜卫平[1]指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承包人应在面对此种情况发生时能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相应的处理。周建平、尹贻林等[2,3]进一步指出承包人应在采取不平衡报价策略时要为以后工程变更获取额外收入做准备,以便于在合同实施期通过变更项目,提高原报价低的清单项目,以提高工程结算总价。承包商在编制投标报价需要寻求能够产生变更的机会点,这些机会点主要通过检查项目特征描述是否与图纸符合、工程量的错漏项、现场踏勘等途径识别。然而承包商对工程变更与不平衡报价结合时工程状态变化认识不足是承包商不能实现有效创收的关键。

在马鞍山某电厂采用扩建项目中,承包商分别对回填土要求不同的“过马路段”与“非过马路段”报价。其中招标文件规定,“过马路段”由于工程量很小,要求用价格较高的中粗砂回填,而“非过马路段”用价格便宜的土回填。承包商为了压低总价,对中粗砂回填报价较低。施工阶段发现“非过马路段”施工现场的土质不适合夯填,而且施工场地离长江很近,取河砂比异地取土方便且质量更好,因此业主提出所有施工段的回填土改为中粗砂的变更。竣工结算时承包商根据规定只能采用投标报价中粗砂价格进行结算,由于承包商对中粗砂回填土的报价很低,承包商丧失了一次创收的机会。

因此,承包商若将不平衡报价策略与工程变更结合实现创收,首先要识别出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的机会点,其次结合变更的触发机理对机会点所触发的工程变更状态进行分析,以保证不平衡报价策略能够响应工程状态的改变,从而实现承包商创收。

1 基于工程变更的承包商不平衡报价机会识别

将不平衡报价策略与变更相结合实现创收,首先要明确拟投标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哪些变更。该研究通过文献研究得出,承包商主要从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工程量三个方面识别拟建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形。针对于施工方案,承包商主要从工期质量要求、技术复杂程度、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寻找可能发生变更的机会[4,5,6];针对于设计图纸,承包商主要从项目特征描述是否与图纸符合入手[7,8];针对于工程量,承包商主要从工程量的错漏项、难以计算项目、预计发生变更项目寻找可能发生变更的机会[9,10,11,12]。表1为承包商基于工程变更的承包商不平衡报价机会点分析。

在马鞍山某电厂案例中,挖循环水管道土槽时,不少地段土壤中存在破碎基础、碎砖等不利于夯填的杂物。因此为保证填方工程的正常进行,原有的施工方案可能会出现变更,而对于承包商来说,这些导致工程变更的诱发因素都可以被用来作为不平衡报价的机会点。

2 基于工程变更的承包商不平衡报价的触发机理分析

施工过程中会存在某些因素,虽然会对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不足以诱发工程变更,即业主方对预期的工程变更有相应的评价标准,若预期的工程变更对项目进行的推动作用达不到业主期望的状态,则该预期的工程变更将不会被触发。这就需要承包商深入分析变更机会点对项目状态可能产生的影响,从而为不平衡报价策略的制定提供有效的依据。

为了更清晰地说明工程变更机会点的作用,该研究引入触发的概念。所谓触发(Triggering)即通过较弱的推动手段激起某种变化。在工程项目变更中触发可被定义为:承包商利用勘察、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前期工作的疏漏或错误等一系列的机会点在合同履行阶段实现变更的过程。其中有以下概念界定:1)机会点(Opportunity Point,OP):引起工程变更的诱发因素;2)触发事件(Triggered Event,TE):合同履行阶段由于机会点引起的工程变更。

预期的工程变更能否被业主采纳是预期工程变更能否被触发的关键。业主确定工程变更方案就意味着项目将按照另一条线路进行下去,这里引入线路即将中断(Link Going Down,LGD)概念,即预示着当前线路在未来将不能使用,需要切换到另外的线路。由此可以得到的结论是,预期工程变更的触发可以等价于LGD的触发。而LGD触发的方法,取决于业主能否接受预期的工程,如果业主接受预期的工程变更,则LGD触发,若业主无法接受,则LGD不能触发,工程按照原定的线路进行。承包商利用变更的不平衡报价策略中触发机制的运作机理如图1所示。

3 基于变更机会点触发的工程状态变化分析

不平衡报价是相对于正常报价提出的,是指投标人在进行成本分析和报价策略研究后,保持投标总价不变,有目的的调高和调低某些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促进承包商在结算时获得更多收益的报价方法。实际状态下承包商在不平衡报价时,若仅仅是对工程量清单中的价款进行调整,而不结合合同履行阶段可能出现的工程状态变化,那么相对于正常报价来说不平衡报价只是形式上的改变,并不能给承包商带来任何收益。因此,承包商在进行不平衡报价时必须考虑项目变更等形式。

结合上述分析可将承包商利用工程变更进行不平衡报价实现创收的途径,归纳为图2。

依据图2,给出以下界定:

项目初始状态:承包商不进行不平衡报价时,按业主给定的工程量清单正常报价最终以投标价结算的项目状态,即图中A~A'~A″~A;

项目中间状态:承包商通过研究投标文件、现场踏勘等方式预期可能出现的项目变更,并依据预期结果,调整报价方案进行不平衡报价,但投标总价仍保持不变的项目状态,由承包商预期的工程变更以及与其相应的不平衡报价方案B″组成;

项目最终状态:承包商预期的工程变更实现,承包商依据项目中间状态中的报价以及调整后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实现创收的项目状态,即图中B~B'~B″~B。

结合前面工程变更触发机理分析可知,若LGD触发,项目的最终状态由A变为B,若承包商的不平衡报价策略能够响应施工过程中变更机会点的发展态势,承包商最终利润结算由A变为B,则承包商最终结算可获得的利润R=B-A。马鞍山某电厂案例中,承包商若分析出循环水管道回填由回填土(夯实)变更为回填中粗砂这一变更机会点,则承包商可多获得110万元的收益。

4 基于工程变更的不平衡报价策略

根据前文承包商利用不平衡报价策略中触发机制的分析,基于工程变更的不平衡报价实现创收的过程,就是主观构想转变为客观现实的过程,其关键在承包商指定的不平衡报价策略能够响应施工过程中变更机会点的发展态势。

在构建项目不平衡报价策略时,承包商首先需要识别可利用的机会点,即凭什么承包商能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获得高价结算,预期合同履行阶段可能出现的状态变化,考虑可能与之相应的工程施工方案。其次,依据触发原理,承包商要预测业主方面对承包商预期的工程变更是否采纳,从而依据此来决定是否采用识别的不平衡报价机会点进行不平衡报价方案的设计;最终对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机会点进行报价方案的设计,完成承包商基于不平衡报价策略。

因此针对分析出的工程变更的机会点触发的变更在业主接受的情况下,并根据《2008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200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制定的不平衡报价策略如表2所示。

马鞍山某电厂案例中,承包商应该通过踏勘现场发现由于地质条件等原因,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方案不可行,业主可能会在施工期间主动提出变更。因此可将“过马路段”的中粗砂回填报价适度提高,达到承包商可以承受的标准,以达到在结算时可以通过此项变更得到额外收益的目的。

5 结语

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不平衡报价法浅析 第5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水利水电工程;不平衡报价;投标

1.前言

在国内外工程项目的投标过程中,工程承包商为了达到中标目的会采取一定的投标技巧。如何运用好投标技巧对于工程项目是否中标与盈利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投标的报价技巧不容忽视[1]。不平衡报价法则是其中一种比较常用的方法,不平衡报价法的原理为在保证工程项目的总报价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提高某些分部或分项工程单价,同时将其他的工程单价降低。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与利润共存的特点,不平衡报价法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不平衡报价法

不平衡报价法的原理为在保证工程项目的总报价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提高某些分部或分项工程单价。采用这种投标技巧可以有效达到“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盈利目的,这是在国内外大量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时施工单位常用的一种报价策略和手段。不平衡报价法的实现主要通过如下两种形式:

(1)“早收钱”的形式。这种实现的形式在本质上是提高了资金的时间价值,通过调整提高前期建设工程此项目款项,增加流动资金,甚至有可能会因此获得额外利息收入;

(2)“多收钱”的形式。这种报价形式实现总建设工程项目款项增加的方法是通过提高预计工程量增加的单价,降低预计工程量减少的单价来实现的。

3.不平衡报价类型

3.1时间不平衡报价

这种不平衡评价法在海外被称为“头重脚轻”配置法,在本方法中,施工单位根据与招标单位承包合同的早施工、早计量、早支付的进度支付规则,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适当提高先期施工项目工程单价,并合理降低后期施工项目的单价。由于这种投标方法在工程前期早已收回了成本,能够根据早期的收益妥善处理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周转的问题,并且还可能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即使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后期项目单价部分有些许亏损,但由于前期具有较好的财务变现能力,因此可以保障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最终盈利结果,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2]。

3.2数量不平衡报价

这种形式的不平衡报价形式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量的变化不断调整工程项目的单价实现的。有经验的施工投标单位经常采用这种形式,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如设计图纸、地质资料、计量规则等,并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相关勘查,结合相关经验判断预测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是否产生变化[3]。对于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相比有较大变化的情况,则需要根据工程量的变化情况对清单的工程单价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在此基础上调整其它相关工程单价,已达到在建设工程项目结束时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3.3风险不平衡报价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期限比较长的情况,或者工程项目涉及外币的时候经常采用风险不平衡报价。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所使用资源的调价系数以及所用物资的资源调价系数,适当调整外汇比例的报价方法即为风险不平衡报价,其实质为规避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等风险,因此对于短期的工程项目报价应用较少。通过适当降低材料单价以及协同提高单位人工单价也能实现风险不平衡报价,在合同履行中规避风险或将风险转嫁给招标单位,进而获得经济利益。

4.常用的不平衡报价技巧

投标单位常用的不平衡报价技巧如表1所示。

表1 施工单位常用的不平衡报价技巧

序号类型变化趋势不平衡结果

1资金收入时间早单价高

晚单价低

2工程量估算不准确增加单价高

减少单价低

3招标图纸不明确增加工程量单价高

减少工程量单价低

4暂定工程量自己承包可能性高单价高

自己承包可能性低单价低

5单价和包干混合制项目固定包干价格项目单价高

单价项目单价低

6单价组成分析表单位工费和机械费单价高

材料费 单价低

7报单价项目没工程量单价高

有假定工程量单价低

5.针对不平衡报价的措施

不平衡报价实质上来说,就是招标和投标两方的一场无硝烟的战争。投标单位采用它属正常现象,这样可以为自己赢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对于投标单位来说,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确保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应对投标单位的不平衡报价给予足够的重视,争取以合理的招标价格获得较好的投标单位,切实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5.1确保工程量清单准确

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应完善招标图纸,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可靠。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的实际报价是根据图纸按照工程量清单来确定的,因此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然会对图纸进行详细的分析,结合施工场地地质资料、计量规则并对施工现场进行相关勘查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工程量做出预测,并与招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对比检验其是否合理。

5.2强化合同管理

招标单位应尽量做到合同的严密性,并在招标文件中对施工现场条件、弃土渣场以及阶段性验收、完工验收条件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细节上做出表达准确合理,不给投标单位以可乘的空子。例如,对于一些无法确定的细节可以在文件上描述为“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工程所用的材料要描述准确。此外,还应明确严格规定进度款的支付方式以及发生变更时的处理办法等。

5.3做好招标准备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招标工作,招标单位应首先做好招标前期的准备工作,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掌握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的造价信息,并对施工地的主要材料、设备、当地人工等相关行情进行详细了解,以在招标时掌握更多的主动权。

6.结语

不平衡报价法是国内外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常用的报价方法,是投标单位甘冒一定风险,期望获取经济效益的投机行为。本文就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不平衡報价的现象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希望招标单位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切实维护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

参考文献

[1]孙水利.工程投标的不平衡报价法分析[J].山西建筑,2009,(11):57-59.

[2]刘德雄.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不平衡报价法浅析[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12,(10):81-82.

不平衡报价研究 第6篇

建筑工程活动的多样性和工程成本计价的复杂性, 对业主方在实施招标时, 准确界定工程的成本价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目前, 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 承包方采用不平衡报价手段, 维持投标报价的利润率和竞争力, 这是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一种值得关注的倾向。就承包方而言, 不平衡报价法是一种投标策略, 而就业主方而言, 这将导致工程项目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结果, 严重损害业主方的利益。因此, 业主要实现合理的合同价款就必须严格杜绝和防范不平衡报价的发生。

1. 不平衡报价产生的机理

1.1 不平衡报价的概念

不平衡报价, 是指一个工程项目在投标报价时, 在总价基本确定后调整内部各部分项目的报价, 达到在不提高总价和不影响中标概率的前提下, 在工程结算时获得更可观的经济利益。承包企业在投标总报价确定的前提下, 有意识地调整某些项目的单价, 一方面是为尽早收回工程款, 增加流动资金, 加快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 降低施工风险;另一方面通过设计变更、工程修改、清单缺陷等从工程量或综合单价变更中获得额外收益, 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达到“早收钱、多收钱”的目标。

1.2 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动因

招投标单位在工程造价计取上的对立导致了不平衡报价的产生。招标单位追求的是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 实现工程造价的最小化;而投标单位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在整个评标过程中, 商务标的高低直接影响投标单位能否中标。一些发包单位为了减少投资, 盲目追求低价中标;而投标单位为了在竞争中生存, 往往压低造价, 甚至把报价压到成本价以下, 这是导致不平衡报价产生的直接原因。

1.3 不平衡报价产生的条件

1.3.1 承包商自主报价

在我国传统的按施工图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下, 承包商按照法定的定额所规定的预算单价和费用标准进行招标报价, 工程造价的确定严格遵守定额与预算制度, 不存在使用不平衡报价的可能性。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 为承包商运用不平衡报价提供了可能。

1.3.2 分项单价报价的非合理性不易被察觉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 只要承包商在不低于成本价的前提下总报价较低, 就有可能中标, 至于具体分项单价及其构成情况的非合理性则不易被业主和评委察觉。

1.3.3 结算原则

现行的施工合同结算调整都是根据调整的工程量与承包商投标报价, 采用验工计价的方式进行, 为承包商的不平衡报价创造了条件。考虑到资金的使用时间, 承包商可以调整不同支付周期的子项目的单价, 以期获得的工程价款现值最大, 从而获得超额利润。

1.3.4 业主对招标工作准备不足

主要表现在: (1) 工程设计的深度和广度不足, 在工程项目实际施工中会发生设计变更; (2) 清单中工程量估计不准确和出现漏项; (3)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合同文本、设计图纸等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之处。这些都为承包商运用不平衡报价提供了可能。

1.3.5 清单及法律条文的规定

按照2008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 清单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工程进度款和结算价都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投标文件中相应的报价进行的, “量价分离”为实行不平衡报价、变更、索赔提供了条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平衡报价尚未有明确有效的限制性条文。不平衡报价产生的条件如图1所示。

2. 常见的不平衡报价类型及承包商可利用的清单条款

2.1 第一类不平衡报价——时间型不平衡报价

时间型不平衡报价主要是投标单位利用承包合同的早期施工早计量、早支付的进度支付规则, 结合施工进度计划, 通过适当提高先期施工、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2008《清单规范》中可以利用不平衡报价的条款为:4.5.2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应按照合同约定计量和支付, 支付周期同计量周期。按此规定, 利用时间型不平衡报价, 能够适当提高早日结账收款项目的高报价。

2.2 第二类不平衡报价——工程量型不平衡报价

工程量型不平衡报价主要是投标单位通过分析图纸、地质资料, 加上现场考察以及总结历史经验来判断其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是否有出入, 如有, 则可根据实际工程数量的可能增加或减少来适当调高或降低该清单项目单价, 合理协调相关单价而保持总价平衡, 从而可能在合同履行时获得更多的支付报酬。2008《清单规范》中可以利用不平衡报价的条款为:4.5.3工程计量时, 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 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 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该条款中可利用工程量型不平衡报价, 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 可适当提高单价。

2.3 第三类不平衡报价——设计图纸不准确型不平衡报价

对设计图纸、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做法说明不太清楚的项目或有漏洞的地方, 其综合单价降低一些, 有利于降低投标总报价并进行工程施工索赔。2008《清单规范》中可以利用不平衡报价的条款为:4.7.2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 (含设计变更) 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 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该条款中可以运用设计图纸不准确型不平衡报价, 承包商在仔细研究施工图纸后认为图纸和实际工程要求不符, 可以先把这部分报以低价, 待变更后提高价格。

3. 业主防治不平衡报价的策略

3.1 时间型不平衡报价应对策略

在承包商报价过程中, 随着时间的不同, 工程的收益会存在很大差异, 承包商可能利用资金回收时间价值的不同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为防范这一策略, 业主应建立良好的风险分担及风险规避机制, 防止在资金使用计划和投资控制方面出现风险, 这就需要深入研究资金的时间价值, 在施工合同条款中防范这方面的风险, 其防范策略如表1所示。

3.2 清单工程量不准确型不平衡报价的应对策略

业主要重视工程量清单的复核工作, 对编制的工程量应分专业进行全面复核, 特别应该注意工程内容各分部分项描述是否准确完整, 是否与当地实际相适应, 是否可行, 所选图集号是否和清单项目名称相对应等问题。采用的防范策略如表2所示。

3.3 设计图纸不明确型不平衡报价应对策略

应重视施工图设计工作, 施工图初步设计完成后最好请建设方、设计院和相关代理机构相关人员一起进行图纸会审, 增加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 尽量减少图纸中存在的错、漏、缺以及前后矛盾等现象, 尽量避免设计失误和将来可能的设计变更, 使投标方尽量减少因设计问题及使用功能问题而可能引起的不平衡报价如表3所示。

由上表分析可知, 业主要规避不合理的市场时序, 就要严格控制并预防不平衡报价的发生, 防止投资失控, 在与承包商的博弈中争取主动, 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在投标报价阶段给承包商留下不平衡报价的空间, 以实现工程成本最小化、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4. 业主注意事项

4.1 重视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1) 认真审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 避免出现“边设计, 边招标”的情况, 尽可能使用施工图招标, 从源头减少工程变更的出现。

(2) 招标人要随时掌握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的价格, 对于特殊的大宗材料, 可提供适中的暂定价格。

(3) 在招标文件中, 明确暂定价格项目的调整方法。

(4) 在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时, 应重点关注投标人的经济纠纷情况。

(5) 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在招标文件中, 可以写明各种不平衡报价的惩罚措施, 如规定:某项不平衡报价幅度大于某临界值时, 该标书为废标。

(6) 重视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 消除“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只是参考, 最终要按实际结算”的依赖思想, 安排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负责该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避免多算、少算和漏算。

4.2 改进评标办法, 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特征制定相应的评标规则, 这样对不平衡报价能够起到很好的预控作用。招标代理机构要注重评标前的回标分析, 科学计算各报价组成因素的标准平衡值, 为评标人判断不平衡报价提供依据, 制定相应的评分方法, 对严重偏离标准平衡值的项目要进行惩罚性扣分, 限制使用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人中标。通过询标排除不平衡报价隐患。评标时,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及时做好对中标候选人商务标的询标, 对商务标中含糊不清的问题, 应书面澄清或承诺, 以消除隐患。

4.3 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若施工过程中某些项目工程量变更过大, 会给业主在资金使用计划和投资控制方面带来风险, 因此需要在施工合同条款中防范这方面的风险。一方面可以规定, 在清单分项工程变更过大时, 应对该分项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 同时明确相应的组价方法, 以消除双方可能因此产生的不公平额外支付;另一方面可以根据中标人报价不平衡的程度加大其履约担保的额度。对涉及造价调整的变更, 监理、业主、施工企业均应按统一的变更办理审核程序, 层层把关, 按合同规定及时核算。

5. 结语

不平衡报价是承包商用以实现低价中标, 高价结算, 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工具。同时, 不平衡报价的运用掩盖了工程实际投资成本, 扰乱了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不利于业主选择最具实力的投标单位, 给建筑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也不利于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还可能造成业主的投资失控。因此, 业主要主动积极识别和防止不平衡报价。

摘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改革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同时也为投标单位采用不平衡报价提供了应用空间和契机。通过分析不平衡报价产生的机理, 针对承包商不同类型总结不平衡报价的应对策略, 为业主方的工程投资控制管理提供了参考依据。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不平衡报价,业主,防治策略

参考文献

[1]黄新忠.试论不平衡报价的防范与控制[J].建筑经济, 2009, (6)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市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S].2008.

[3]王静晓.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及报价模型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 2006.

[4]周和生, 尹贻林.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 2010:168-209.

不平衡报价浅析 第7篇

1 内涵

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基本确定总价后, 保持总价基本不变, 调整内部子项的报价, 以期既不提高总价, 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收益。

2 产生的原因

(1) 招投标双方的立场不同。招标人追求的是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 降低工程造价。投标人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这是产生不平衡报价的前提。 (2) 商务标的重要性。在评标过程中, 商务标的高低直接影响投标人能否中标。有些招标人为减少投资, 盲目追求低价中标, 而投标人为了中标, 压低造价, 这是导致不平衡报价产生的直接原因。 (3) 量价分离。进度款结算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投标文件中相应的报价进行。量价分离为实行不平衡报价提供了条件。 (4) 缺少约束。我国法律法规对不平衡报价尚未有明确有效的限制和调整条文。

3 表现形式及应用

3.1 时间型不平衡报价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的工程, 对能够早日收款的项目 (如土方、基础等) 适当提高报价, 就能降低投标人贷款额度及银行利息, 利于流动资金周转, 规避资金风险。对于一个大中型的工程来说, 这部分款项是相当可观的。

例如, 某节制闸工程, 土方开挖、沉井制作下沉、闸墩、上部结构的工期分别为2、4、2、1个月, 贷款月利率为1.5%, 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能按月度及时收到工程款。投标人为了既不影响中标, 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 对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前与调整后的方案见下表:

调整前的工程款终值:

调整后的工程款终值:

两者的终值差额为66万元。

3.2 工程量型不平衡报价

实际数量比清单的数量大时, 投标人提高其单价;反之, 降低其单价, 带来的收益是显而易见的。

例:某城市道路改造工程, 包括横荡河桥和平昌路工程。投标人分析实际施工中项目编码为01的工程量, 横荡河桥可能减少, 平昌路可能增加, 采用了此策略。具体见下表:

投标人正常报价01为65元/m2, 通过不平衡报价, 承包人增加盈利6万元。

3.3 暂定项目型不平衡报价

例:某房建工程, 其中屋面防水、内外墙装饰为暂定项目, 开工后再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实施, 由哪家实施。

投标人仔细研究后采取三项措施:屋面防水造价压低23万元;内外墙装饰造价压低46万;提高砼、钢筋等主体材料的单价, 使主体结构造价提高69万元。如果业主将屋面防水、内外墙装饰强行剥离的话, 也只能按投标价, 这样就将69万元白送给了承包人, 还要另寻承包人。这是相当成功的不平衡报价, 它不仅维护了承包人正当的利润, 还避免了因业主变更工程量或恶意分包而蒙受损失。

4 使用的前提

(1) 投标人经验丰富。投标人要具备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 在熟悉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及现场的同时, 还要准确收集有关信息, 具备丰富的报价技巧和经验。 (2) 投标人要正确对待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可以提高经济效益, 获得利润, 但并不是唯一途径。承包人更应该在施工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改进施工技艺, 提高质量, 节省投资, 加快进度, 这样更能获得丰厚的利润。否则, 撇开这个谈不平衡报价, 就是本末倒置。 (3) 幅度在可接受范围。不平衡报价与调整前相差不能太大, 一般控制在10%以内, 以免引起业主的反不平衡报价。业主反不平衡报价的可能性较小。

5 结语

不平衡报价研究 第8篇

一、应用不平衡报价技巧应做好的基础工作

不平衡报价法是针对通常说的平衡报价而言的, 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应用得好, 可为企业带来效益;应用得不恰当, 也会给企业带来损失。不平衡报价是把双刃剑, 所以在投标报价过程中, 要恰到好处地应用好不平衡报价技巧, 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做好项目报价前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报价前, 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对项目基本情况有个初步了解, 在报价前的施工现场考察当中, 应详细了解项目线路走向、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地质、交通运输状况、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沿线附着物迁改、对施工的干扰、施工时现场临时设施布置、施工方案等。掌握当地建筑材料 (如:碎石、片石、砂、砂砾石等大宗材料) 和外购材料供应情况, 包括出厂价格、运距、运费, 特别是当地建筑材料, 产量是否满足施工需求量, 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料源供给是否存在其它方式。例如:碎石能否自采或隧道出碴是否能利用等;掌握路基填料情况, 取土场、弃土场位置、运距, 特别是取土场取土量是否满足需要, 填料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掌握项目地质情况, 包括:岩体性质、岩体风化程度, 节理发育情况, 特别是线路经过地区, 地下是否存在溶洞、地表是否要进行特殊处理等;掌握项目线路附近建筑物情况, 施工红线范围内地上地下管线设施、水力设施、道路、铁路、河道、光缆及通信设施等, 特别是施工中存在相互干扰的结构物。通过对项目施工现场认真仔细踏勘, 掌握准确的投标报价第一手原始资料。

2.认真研究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计量支付及项目竣工审计的依据。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内容, 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变更条款、计量支付条款、技术规范等。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含义, 例如:《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说明中“1.3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 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又例如:《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变更的估价原则中“15.4.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 可在综合考虑承包人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 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单价”。看招标文件各卷内容是否连续, 是否存在错漏和相互矛盾的地方, 总之要找到可以充分利用的条款, 以便合理应用不平衡报价技巧。

3.重视投标报价编制和企业成本分析。不平衡报价法是针对通常说的平衡报价 (正常报价) 而言的, 是建立在正常报价基础上的, 所以首先要编制出正常报价。在投标报价过程中, 应根据施工图纸中工程数量表, 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进行清理和核实, 对照计量支付条款, 确定工程量清单细目中包括的具体内容, 依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进度安排, 施工方案, 套用相适应的定额, 结合企业投标成本分析, 确定工程量清单细目正常单价。通过对正常报价的编制, 一是了解项目真实的盈利水平, 二是确定清单细目不平衡报价可浮动合理区间, 以防止在不平衡调整单价时, 出现太大的偏差。同时通过对施工图中工程数量清理, 也可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否存在漏洞, 应用不平衡报价技巧时方可有的放矢。

二、应用不平衡报价技巧的基本原则

在投标报价过程中, 采用不平衡报价技巧, 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赢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所以, 在投标过程中应用不平衡报价技巧, 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早收钱、多收钱、留有余地、可挖潜”。“早收钱”, 就是工程一开工, 除开工预付款外, 每完成一个单项工程都要争取提早拿到钱, 就要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 把工程施工中先完成部分的项目单价调高 (如工程量清单100 章总则、200 章土石方工程、400 章桥梁涵洞下部结构部分、500 章隧道开挖等) , 后完成部分的项目单价调低 (300 章路面工程、400 章桥梁上部结构部分、600 章沿线设施及预埋管线以及700 章绿化) 。由于前期的施工项目已经收回部分工程投入, 资金周转问题得到解决, 因此为整个项目最终赢利奠定了基础。“多收钱”, 就是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 预计施工中工程数量会增加的项目, 单价适当调高;预计施工中工程数量会减少的项目, 单价适当调低;由于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单价较高, 产生的效益较大, 减少工程量的项目单价较低, 损失的利润相对较小, 从而实现了整体实际效益的增加。“留有余地、可挖潜”, 就是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 把类似工程细目, 一部分适当调高, 另一部分单价适当调低, 如:同属于防护工程的浆砌片石护坡和拱形骨架护坡;同属于桩基的不同孔径的桩基础等, 为项目进场施工设立挖潜的前提:如有机会使类似工程由“低”向“高”变更就会产生效益, 没有机会变更也不会损失效益。

三、不平衡报价技巧主要的表现形式

不平衡报价是通过单价合理调整, 达到项目最终赢利的目的。在投标报价中应用不平衡报价技巧, 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 能够早日计量支付的项目单价或总额价调高。如承包人驻地建设、临时道路修建、土石方、基础等, 有利于项目资金周转;后期项目单价可适当调低, 如路面、桥梁上部结构、标志标线等。

2.通过仔细现场考察和对设计图纸的研究, 对施工中工程量有可能增大的项目, 调高单价, 反之调低单价。这需要对现场的详细了解和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

3.对难于准确计算或预计工程量的项目, 如土石工程、基坑开挖、特殊基础处理、桩基、溶洞处理、注浆等, 其单价可适当调高, 一旦实际发生工程量比清单数量大, 就可获得较大的利润。

4.图纸设计不明确或有纰漏, 估计今后会有修改的项目单价可适当调低, 待进场后, 提高项目单价或重新定价。例如, 某山区项目投标中, 路基借土填筑136 万方, 设计图中标明取土场为附近小山坡, 现场考察发现借土场远远满足不了填筑用量, 在投标时降低借土填筑单价, 调高其他项目单价, 果然施工时因满足不了填筑用量需要, 改用河道砂粒石作填料, 为企业创造了客观的利润。

5.隐蔽工程或施工过程中, 通过努力可使数量增加的项目, 可适当调高单价, 如地基处理, 围岩注浆、地表注浆、溶洞处理、软基开挖等。

6.对今后施工过程中, 有可能发生潜在设计变更的工程项目, 导致工程数量增加的, 可提高其单价;反之调低单价。

7.工程量较小的项目可适当调高。如200 章路基工程有少许挖除淤泥、挖非适用材料等, 就可适当调高。若实际工程量无变化或减少, 计量损失不大, 但发生增加数量较大的情况, 则可带来相当可观的利润。

8.专业性较强或指定分包可能性较大的项目, 可适当调低其单价。如标志标线, 绿化项目等。

9.采用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 可适当提高项目单价。如在2001 年左右, 路基采用重夯、强夯施工方法, 当时无参考定额, 没有施工经验, 属于路基施工的新工艺。在某项目投标时, 重夯处理单价为17.88 元/m2, 强夯处理单价为47.21 元/m2, 施工中因原地面确实无法压实, 跟业主多方交涉, 最终把所有原地面进行重夯和强夯处理, 给项目带来了可观的效益。

10.计日工资和零星施工机械台班小时单价作价, 估计施工中会发生的适当调高, 反之适当调低。

四、应用不平衡报价技巧应注意的事项

不平衡报价对投标人而言是一种投标策略, 可获得较好的利润空间, 而对招标人而言则可能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有时不平衡报价会导致招标人蒙受巨额损失, 招标人同样会进行严格复核、审查施工单位投标文件, 所以这就需要在投标报价过程中, 应用不平衡报价技巧时, 注意多种情况, 避免功亏一篑。

1.首先投标文件要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如果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就可能成为废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由招标人统一提供, 必须充分响应, 对每一个清单项目都应详细分析并填报单价及其合价;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如施工现场条件、材料运距、弃土运距等已经明确, 只能通过采用合理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先进的施工工艺等来达到竞争报价的目的, 不能通过改变规定条件来偏离招标文件。

2.单价的不平衡要有适当的尺度, 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不能太高或太低, 评标委员会有可能要求投标人对那些被认为是明显偏高或明显偏低的项目单价提供单价分析。如果投标人能够对此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比如说有闲置的设备、有现成的临时设施、拟采用的施工工艺可使相关的单项工程的成本大幅度降低等, 评委一般不会在此类问题上过分计较;但如果个别单项工程的成本在整个工程项目中所占比重较大, 其投标价严重背离市场价格, 投标人又无法自圆其说, 不排除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书“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导致废标。

五、结语

不平衡报价技巧在国际、国内商务投标报价中普遍得到应用, 在国内普遍采用“合理低价法”中标现状下, 不平衡报价技巧是否应用得当, 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施工企业只有不断总结投标报价中的经验和教训, 才能不断提高投标报价水平, 在激烈的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 使企业可持续地良性发展。

摘要:随着当前公路工程招投标日趋成熟, 评标办法多采用“合理低价法”, 中标单价利润空间越来越低,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过程中, 通过对现场详细调查、对招标文件的研究, 结合自身的施工经验和报价经验, 在投标报价中合理应用不平衡报价的技巧, 直接影响着企业经济效益, 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投标报价,不平衡报价技巧,基础工作,基本原则

参考文献

[1]陈文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风险防范[j].四川建筑, 2010 (6)

不平衡报价研究 第9篇

1 不平衡报价的前提

施工企业在取得了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后, 必须要对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 再通过施工现场及对招标文件工程量的核算等工作, 来为不平衡报价法在该工程投标报价中的应用提供相关的数据信息。目前我们在工程项目不平衡报价前, 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 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一般来说, 我们在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解的过程中, 主要是对其前提条件、单价构成、合同条款等方面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 从而采用更有效的方法来进行投标报价, 进而对工程项目的成本效益进行测算分析, 使得工程施工的经济效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第二, 对工程项目进行优化处理。施工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一般要对招标文件相关的合同文件、工程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进行全面的了解, 从而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来对其进行优化处理。而且在对工程成本进行测算的过程中, 投标人还要对其材料供应方式、差价等进行合理的调整。这样不仅保障了工程投标报价的合理性, 还有利于人们对工程投标报价的控制和管理。

第三,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考察。在工程投标报价的过程中, 投标人除了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分析以外, 还需要对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考察, 以掌握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地形结构等方面的重要数据信息, 这不仅确保一旦中标后能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对其劳动资源和原材料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也利于对投标人对工程项目拟定出更合理更能产生经济效益的投标报价。

2 不平衡报价法的内涵

所谓的不平衡报价法也就是在工程项目投标总价确定后, 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 合理的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 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 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 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的方法。如果投标人能够的在对实际工程投标报价中合理应用不平衡投标报价法, 则能够使其在不影响工程项目中标率的同时, 达到经济利益 (即利润) 最大化。与传统的平衡报价方法相比较, 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不仅有效的降低了个别工程项目的单价, 促进了经济资源的流通, 还有利于投标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经济成本的有效控制, 而且尽可能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3 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技巧

目前在工程投标报价的过程中, 由于不平衡报价可以对工程项目经济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因此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并得以广泛应用, 其应用技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早收资金。

作为有经验的投标人, 工程一开工, 除预付款外, 完成每一个单项工程都要争取超前拿到工程款。技巧就是在报价时把工程量清单里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 (如开办费、临时设施、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基础和结构部分等) 的单价适当调高, 后期工程项目 (如上部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清理施工现场和零散附属工程等) 的单价适当调低。尽管后期施工项目的单价不盈利甚至还有可能会亏钱, 但由于在履行合同的前期早已收回了成本, 减少了内部管理的资金占用, 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 提高资金的时间价值, 财务应变能力也得到提高, 因此保证了整个项目最终是盈利的。采用这样的报价办法不仅能平衡和舒缓资金压力的问题, 还能使我们在工程发生争议时处于有利地位, 因此具有索赔和防范风险的意义。如果承包商永远处于收入多于支出的状态下, 在出现对方违约或不可控制因素的情况下, 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商手中, 减轻了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的压力, 对日后的施工也有利, 以便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3.2 根据工程量变化趋势调整分项工程单价。

因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基本上是暂定数量, 实际工程量按竣工图纸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 这就使得某些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就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存在差异, 或者存在设计图纸不明确的项目, 这些都是投标报价时进行不平衡报价的一个关键点。所以, 在投标过程中要仔细研究施工图纸并复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分项工程的数量, 确定出与预计实际工程量差别较大的分项工程, 预计实际施工中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 单价适当提高, 这样在最终结算时能够更多的盈利, 而将来工程量有可能减少的分项工程, 单价适当降低, 工程结算时的损失也不大。

3.3 总结以往同类项目施工中发包商的习惯来调整报价组成。

主体项目与装饰装修项目比较, 因主体项目在施工在前, 施工成本为上涨趋势, 发包商一般插手不多, 其报价可适当调高;而装饰项目因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层出不穷, 一般情况下发包商插手较多, 其报价可适当调低, 这样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可为施工单位赢取最大利润。

3.4 对需要提供单价分析的分项工程调整其直接费的组成。

有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大的项目报“综合单价分析表”, 投标时我们可将这部分项目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报得较高, 而材料费报的较低一些。在施工过程中, 补充项目报价时, 一般可参照类似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 而材料费往往采用市场价, 因而可获得较高的收益, 也可为施工过程中零星用工获取利益。有时发包商对有些材料、尤其是装饰材料、安装材料的指定、限制较多, 投标时可以将材料单价调低, 可为施工单位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争取材料调差创造有利条件。

3.5 暂定项目单价调整。

暂定项目又叫选择项目, 对这类项目要作具体分析。因这一类项目要开工后由发包人研究决定是否实施, 以及由哪一家投标人施工。如果工程不分标, 不会由另一家投标人施工, 则应将其中肯定要施工的项目单价报高一些, 不一定要施工的项目的单价报低一些。如果工程分标, 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投标人施工时, 则不宜报高价, 以免得不偿失。

结束语

总而言之, 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 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在施工企业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 为了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投标人就巧妙地应用不平衡报价法, 使得工程项目的经济成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而且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 将有更多的新型管理理念应用到不平衡报价法当中, 使其应用效果得到充分的发挥。

参考文献

[1]梁琴.浅谈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投标中的应用[J].中华建设, 2009 (3) .

招标阶段控制不平衡报价的措施 第10篇

自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以来, “量价分离”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已得到广泛应用。但“量价分离”的计价方式也给投标人利用“量变、价不变”的结算原则在投标报价时采取不平衡报价策略提供了机会, 若招标人不能及时、准确地识别其风险并制定防范措施, 必然会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因此, 如何在招投标阶段制定有效的防范对策, 以实现投标人在自身实力、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良性竞争, 达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 成为广大招标人共同关注的问题。

1 不平衡报价法概述

1.1 不平衡报价法的内涵

不平衡报价法是在保持正常报价水平条件下的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 有意识地调整工程量清单内部某些子目的报价, 以期既不提高总价, 也不影响中标, 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

1.2 清单计价模式下产生不平衡报价的主要原因

(1) 清单计价合同形式、工程结算方法给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提供了条件。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版) 》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工程计量时, 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 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 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进度付款和结算均是根据已完工作的工程数量和相应所报单价, 采用验工计价的方式进行。

(2) 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工程造价计取上的对立性, 是产生不平衡报价的前提。在招投标过程中, 招标人追求的是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工程造价的最小化, 而投标人追求的是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3) 市场恶性竞争是导致不平衡报价的直接原因。由于目前国内建筑市场存在着“僧多粥少”的现象, 加之大部分的施工企业采取“以包代管”的经营模式, 弱化了对工程投标和施工现场的管理, 造成了建筑市场竞争的恶性循环。另外, 由于招标人通常采用低价中标法, 经济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投标人能否中标。为此, 投标人往往试图采取“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方法进行报价, 甚至将报价压至成本价之下。这种恶性的市场竞争方法, 是导致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的直接原因。

1.3 清单计价模式下不平衡报价的方法

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主要是为了“早收钱”或“多收钱”。“早收钱”是通过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合理地调整相关分项单价, 将能够早日结账的项目单价定得高一些, 而将后期工程项目单价定得低一些, 以增加早期收入, 加快资金周转;“多收钱”则是在仔细核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数量后, 通过合理调整相关分项单价来实现。例如对施工中工程量预计可能增加的项目, 其单价适当提高;设计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时, 今后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项目提高单价;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降低单价, 以便于今后索赔等。

1.4 不平衡报价的后果

(1) 从业主的角度来看, 不平衡报价掩盖了工程的实际造价, 给业主造成了“额外损失”, 不利于业主选择最具实力的承包商, 增大了项目建设的风险, 甚至会给业主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严重的不平衡报价可能会导致项目最终投资失控。

(2) 从承包商的角度来看, 采取不平衡报价获得的额外利润, 并非承包商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工艺和现代化管理方式, 通过降低施工成本所取得, 这会助长承包商过分注重投标技巧而非技术创新和管理进步, 而忽视企业内涵的建设, 不利于企业的健康成长。

(3)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 不平衡报价会对建筑市场产生“投机取巧”的负面影响, 给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带来严重冲击, 不利于招投标制度的健康发展, 也不利于我国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招标阶段控制不平衡报价的特点

由于招投标阶段工程尚未实施, 影响工程最终价格的不确定因素太多, 各投标人的报价难以预测, 这给不平衡报价的控制带来了难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控制难度大。由于工程招投标具有一次性的特点, 每次工程招标、投标都会遇到新的手段和方法, 使控制工作防不胜防。

在招投标阶段, 招标人在“明”, 投标人在“暗”, 投标人在投标之前, 已经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控制措施了如指掌, 因而也使其不平衡报价手段更加隐蔽。

在评标过程中很难准确地界定基准价, 这主要体现在目前的工程成本体系不健全。

(2) 控制范围广。招标文件的内容涵盖了工程招标阶段和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内容, 包括评标阶段对不平衡报价的限制措施和合同主要条款对结算中不平衡报价的限制措施。

(3) 受业务人员素质影响大。业务人员应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合理造价的确定和工程实施期间的造价控制。

(4) 内容难以确定。能为投标人所利用的不平衡报价手段、方法多种多样, 使得招标人难以在招标文件中较准确地确定不平衡报价的内容。

3 招标阶段控制不平衡报价的措施

3.1 招标准备阶段的控制措施

(1) 加强对设计工作的管理, 提高招标图纸的设计质量。目前, 招标图纸往往深度不够, 图纸中“错、漏、碰、缺”现象屡见不鲜, 这给投标单位进行不平衡报价和中标后的索赔埋下了伏笔。因此, 招标单位在招标前应加强对设计工作的管理, 避免边设计边招标, 并加强对设计人员的监管, 提高勘测和设计人员的风险意识, 确保招标图纸达到深度要求, 避免由于设计深度不够引起的不平衡报价。

(2) 做好标前图纸会审工作, 保证招标图纸基本无差错, 避免施工中由于图纸问题而发生设计变更。

(3) 选择技术素质过硬的招标代理机构。目前招标代理机构的素质良莠不齐, 致使招标代理工作比较混乱。因此, 招标人应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及编制人员, 这样才能尽可能地保证清单中工程量的准确, 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描述清楚、合理, 以减少不平衡报价造成的损失。

3.2 招标文件编制阶段的控制措施

(1) 编制高水准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应按照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明确的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数量准确、完整;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要表述准确、清晰, 避免产生歧义, 确保清单内容符合实际、科学合理。

(2) 编制详细的评分细则。

应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 在招标文件中对可能出现的不平衡报价因素, 制定详细的扣分措施, 增加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的风险, 以抑制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

(3) 完善施工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

在合同专用条款中, 应明确综合单价风险范围和详细的价格调整因素, 对设计变更、清单漏项、错项等给出详细的调整方法, 并在合同条款中规定如果清单分项工程变更过大时, 需对该分项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 同时应明确相应的组价方法, 以消除双方可能因此而产生的不公平额外支付等。

(4) 做好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工作。

招标人员应重视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工作, 切不可流于形式。若投标人对踏勘文件和招标文件提出了质疑, 招标人员应针对特殊要求或质疑内容认真复核清单工程量, 并通过招标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予以更正, 将可能的不平衡报价消除于萌芽中。

(5) 合理编制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应根据常规施工方案和政府造价部门公布的成本信息进行编制, 并综合单价进行分析, 以便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节约投资、防止投标人串标和不平衡报价。

3.3 评标阶段的控制措施

(1) 合理运用评标质疑权。

在评标过程中, 若

评委发现投标人某项报价过分地低于或高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 可要求该投标人进行澄清, 对不能正确说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或拒不澄清的, 评委可认定其为废标。

(2) 对不平衡报价严格扣分。

评委应对各有效标书进行回标分析, 科学地确定平衡值, 科学地界定各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内容和程度, 并根据评标细则对不平衡报价项进行扣分, 对严重偏离平衡值的项目予以惩罚性扣分, 限制采取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3) 采用现代化的评标手段。

在清标的过程中, 由于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不平衡报价分析的计算量太大, 若采用手工评审, 评委往往会流于形式, 很难对不平衡报价进行界定, 因此, 在评标中应引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以减少评委的工作量, 同时可准确地确定各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程度, 并进行合理评分, 从而有效地限制不平衡报价。

4 结语

虽然不平衡报价无处不在, 但只要招标人从招标准备、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等几个关键环节上采取有效措施, 便可以有效地控制招标过程中的不平衡报价, 达到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参考文献

[1]GB 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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