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关于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的几点说明(精选8篇)
关于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第1篇
关于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1.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中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签订就业协议书是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行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就业协议书》又称三方协议,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后生效。《就业协议书》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毕业生要保证自己能正常毕业,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毕业生,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派遣毕业生。
所以,就业协议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2、学生派遣人事关系(开报到证)、办理迁移户口(开户口迁移证)的依据。
2.就业协议书的填写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签约就业、办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重要依据。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从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购入、统一编号(编号为学生本人学号)、盖章,每位毕业生一式三份。
就业协议书发放的对象为已通过网络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届毕业生,硕士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由各培养单位领回统一发放,博士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由毕业生本人按需到研究生院领取。
培养方式为委培或定向的毕业生,需执行原培养协议并回原单位就业。
填写甲方栏目时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专业:务必按照资格审查时的专业名称填写,不得篡改或以专业方向作为专业名称填写,如需注明专业方向请在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形式标明;
学位类别:有硕士和博士,又有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等类别限定词;
培养方式:有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其他等种类; 结业方式:有毕业、结业、肄业等。
生源地区:是毕业生到我校读研之前的学习生活地。
政治面貌:应为毕业生签约时的政治面貌。
3.就业协议书的管理
《就业协议书》由毕业生、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研究生院共同签字、盖章后有效。毕业生、用人单位、研究生院三方如有其他约定,经协商后在备注栏注明,视为协议书的有效部分。毕业生签完协议书后,一份交用人单位,一份自己保留,一份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栏要写清用人单位名称、隶属部门、单位地址。
协议书不得转借他人,违者不再补办新的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遗失确需补发的,毕业生需下载填写《河南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辅导员审查、盖单位公章,上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并于网上公示一个月后无疑义方给予补发。补发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上要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协议书原件已遗失,此份为补办件”,以有别于正式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因谎报或其他非正常渠道获得补发《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4.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之前,应充分了解用人单位情况,并征求家庭等多方面的意见,慎重决策,切忌盲目从事。《就业协议书》签订手续应完备,否则无法办理就业手续。除了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外,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盖章后,一般还应有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盖章,这些手续大多数由用人单位办理,具体情况应向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详细询问。
到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就业,须提供相应的接收证明材料,在去之前要事先了解这些城市接受毕业生的条件和要求。
在河南省内,到省直厅局所属单位,应由厅局人事处盖章(有编制的到厅局人事处盖章,无编制的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到地级市的,应由地级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到县或县级市就业的,应有县或县级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其他重要协议,尤其是关系到毕业生切身利益的内容应尽可能写到协议中去(即备注栏)。
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过后由各单位集中保管,接到研究生院通知后送至教育管理办公室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签订过协议书正常上班时间可直接到我办办理相关手续。
5.择业期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毕业生的择业期为两年,即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两年后的6月30日。如2014年7月毕业生,择业期到2016年6月。择业期过后仍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不再负责办理就业手续。择业期间档案留在学校的,学校将把毕业生的档案、户口转到毕业生的家庭所在地,保留其城镇居民户口。
6.就业报到证的办理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的《就业协议书》符合政策规定且手续完备的,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考上选调生、公务员的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可根据招考单位的录用批件办理《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或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需转户籍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籍转移手续。
已办理过《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如在择业期内改签到其它单位,须事先征得原报到单位的同意,并出具同意解除原就业协议书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收回原签过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携带原《就业协议书》、原报到证(原件)、单位解除证明(原件)到研究生院领换新的就业协议书,签好新协议后可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遗失需补办的,可下载《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本人填写后到研究生院学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再把申请表交省教育厅就业办审核。补发的就业报到证备注栏注“遗失补发”,以示区别。
7、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即用人单位无人事权或无编制,无法接收毕业生档案办理的人事代理;毕业生毕业时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的作用: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办理人事代理,工龄是从你报到证办理后到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开始算起,在择业期内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可随时改签。
办理人事代理后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同时转到人才交流中心,预备党员的可在预备期结束后向人才中心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8、自主择业
自主择业是毕业生在毕业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到证派回原籍自主择业。原籍一般是市一级单位的毕业生接收部门。
每一届毕业生在六月至八月20日之间申请自主择业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档案、组织关系、户籍关系随转。
现在很多地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在报考时需要报到证,而回原籍的毕业生不用签就业协议即可领到报到证。毕业生回原籍后在择业期内找到工作单位签过就业协议可随时改签。
关于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第2篇
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使用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打印、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接收毕业生。公安部门凭《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院将在毕业生离校前根据报到证抬头的单位为毕业生转递档案、转递组织关系。(毕业后学院不再代为保管档案)。
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就业协议书是办理报到证的依据。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重要)
1、就业协议书对号领取,每人只有一份,遗失不补。原则上由本人亲自签名领取。
2、协议书一式三份,自己填写好个人信息后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盖章后,自己到学校东门的郑州人才交流中心代办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之后用人单位留一份,自己保留一份,还有一份请及时交到团委。
3、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签订协议前一定要对单位进行认真了解,签订单位后如若反悔,不会再补发协议书。与企业签定协议时,不要在协议书上添写关于违约赔偿的字样,比如“自愿在企业服务三年,如违约赔付3000元违约金”等等。(往年有学生出现违约赔付违约金的事例。)
三、人事代理:
当准备复习考研、自主创业或暂时落实不了就业单位的,需要自己办理人事代理,这样才能在离校后使档案有地方托管;办理人事代理可以享受到与国有单位同样的人事待遇,以后工龄计算、工资定级、职称评定、计算养老金时,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时间也能够计入。
四、党组织关系转递说明
关于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第3篇
感謝您对拙文心平气和的批评,以及对这场批评所作的总结。感谢您不但为拙作,而且为我的信件也花费了不少时间。只有具有神圣使命感的人,才肯把宝贵的时间花费在这些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好处的事情上。所以,请相信我的感谢是真诚的。
如我所声称,这场批评对我个人有好处,我希望对他人也有好处。希望它有助于营造严谨学风。尤其感谢您对拙文的一些内容提出的批评,当然有些批评意见还需要进一步讨论,其中关于纳什均衡的批评尤其是需要商榷的。这些批评对深化文章所讨论的问题的研究,是大有好处的。
十分感谢您在百忙中能够阅读拙文,并就其中的内容问题提出疑问,我非常感激。我想学术进步就是在这些置疑中取得的。关于纳什均衡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相冲突的问题,您说:“最近我接到一个朋友的来信,信中指出:大作最后(第13页倒数第2段)用纳什的所谓‘囚徒悖论’,其实完全是Robert Keohane在After Hegemony(此书有中译本)中的东西,但是您好像没有怎么弄懂原委,也未作注。Robert Keohane原本是说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处于囚徒困境中的人会冲突,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会合作,是有前提条件的,而您却在行文中把这一博弈分析当成是无前提条件的合作的理论。何况,‘这种分析中所含有的实证结构主义(本质上是机械唯物主义)的东西,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就批过,法兰克福学派也对这种把意识定格为工具理性的东西进行过批判,国际政治中的批判理论也对此进行过批判,可以说根本就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东西’。因此,这位朋友认为您在大作中把它用来佐证‘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的世界秩序’分析,可能是南辕而北辙。”对这样的批评我当然不可能接受。不客气地说,可能您的那位朋友并不真正了解这一理论,也不了解拙作。(以下略去对杨文中有关“囚徒悖论”等问题的回答——编者)
其他方面,我想谈的是:一些出版物的注释不允许用网址,这是确实的,而且我认为在一些技术性问题与法规性问题未解决之前,作此要求是合理的。我不会自找麻烦,自我禁止使用网址来注释。对我的批评所涉及的有些注释,就因为是网址注释,同时也无法找到印刷晶出处而被删除了。由于本人网上搜索技术水平差,很多别人很容易搜索出来的我没有搜索出来。这方面还得学习。
其次,我写的《产业结构变迁和世界秩序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的世界秩序》一文,不是对亨廷顿思想观点的研究,而是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产业结构的变迁角度来寻求对世界格局变化的哲学解释。从数量上说,文中与亨廷顿有关的只有5行字;从内容上说,此篇所有论点都不是建立在亨廷顿的观点基础之上,也不是建立在对其反驳之上。直言之,即使通篇不提亨廷顿,文章的基本观点也照样能够正常论证、引申与陈述。亨廷顿的观点只是起衬托性作用。所以,写此篇不一定非要全面研究国内外关于亨廷顿的观点的各种讨论。而且我认为原始文件要好些,当然想不到会在注释上出错。
学术严谨是重要的,但说到底只是手段。文章思想内容的实践意义与理论意义,是一切做学问者的最高目的。手段一旦脱离目的,最后必然走向反面,最终也不会被社会所接受。批评的目标应当主要针对那些为了个人名利而故意造假,或者整个心思花费在拉关系、搞炒作、经营名位的欺世盗名行为上,因为对当前学术发展的消极影响最大的是这种行为。 以上所述,不对之处,请指正。
敬礼!
关于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第4篇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四份),实行编号管理。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求职最终签署的合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约一定要慎重,同时协议书的填写更加不可忽视。
1、三方协议之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
2、三方协议之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
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3、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4、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5、三方协议之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两个试用期是违法的。
6、三方协议之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请拿到就业协议书的同学们保管好自己的就业协议,由于编号是一一对应的,为避免跟其他同学的协议书混淆,建议在协议书乙方信息栏中填上自己姓名。
8、请同学们慎重填写就业协议,但是有合适的工作单位请尽快签协议,不要错失机会。
9、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请注意协议上约定时间需在2013年7月份以后(比如2012年12月起3个月,这个协议生效时间在2013年7月份之前,此种情况则为无效协议);用人单位盖章需盖单位公章或者人事部门专用章,类似发票专用章、税务专用章等均为无效章。
10、请仔细阅读就业协议书上十五条条款,其中第七条为免责条款,如有升学、考公务员、参加各项国家及地方政府项目就业,无法履行此协议的情况的可与公司协商约定,如因此类情况需要毁约,学生可不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与用人单位签订完就业协议后需将协议(四份一起)拿回学校,学校经审查、经办人签字、学院签字、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才生效。协议生效后请将第三联上交辅导员,第一联和第四联交给用人单位,第二联由本人留存。
关于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第5篇
所以说,《报到证》是非常重要的,从某种意义讲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重要。再赘述一遍,目前各地接收毕业生(包括回生源所在地)的限制主要就表现在有无《报到证》上面:没有《报到证》,异地就业无法落户,甚至回家乡就业也需要《报到证》;没有《报到证》,人事局、人才市场不予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档案不得在人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特别提醒同学们,除录取研究生外(研究生毕业后可办《报到证》),其他毕业生都应该拿到《报到证》。
报到证是一个从学生身份转变为工作者身份的标志性材料,是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报到证的作用:
1、到单位报到,并开始计算工龄;
2、落户口的时候需要;
3、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4、变更单位时可能需要。
派遣证对于毕业生今后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参加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工作、申请出国留学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派遣证只能在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毕业时规定的时限内获得,一旦错过不能补办。获得派遣证后,毕业生可以进入国家人事干部管理系列,否则只能进入劳动力市场。
在报到证仍在中国人事管理体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情况下,请同学们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报到证,不要丢失,避免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过程中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需强调,没签就业协议书学校就不能跟你办理报到证,和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代替就业协议书,作用和就业协议书等同,就是说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也可以办理报到证;单位签到哪里报到证就办到哪里,所以说就业协议书和合同也不能随意签,不能乱签。
关于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第6篇
报到证又叫派遣证。是高校必须按照国家教委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签发。所需的材料:1.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开具的打印派遣报到证的介绍信或证明2.该学生与有关各方签章的就业协议书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发的,是毕业生就业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及报到后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帐户的重要材料,同时办理户口的迁移和档案的转移也需要派遣证。派遣证一式3联,毕业生持一联,毕业生档案中存放一联,单位存档一联.通过派遣证派遣毕业生是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方式,也是落实国家计划和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保证手段。派遣证由国家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统一制订,省级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派遣证是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报到的书面证明。毕业生派遣证作为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身份(干部身份)的证明存入档案。普通高校派遣毕业生,必须使用全国统一规定的,由地方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派遣证》,用人单位一律凭派遣证接收毕业生。毕业生报到时,首先要明确报到地点,其次要注意报到期限,毕业生要在报到期限内持派遣证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地点一般在派遣证的左上角,派遣证上注明的报到地点有两类。一类是直接派往具体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类是派往所在地就业生分配办公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分上(简称报到证)、下(简称通知书)两联,内容完全一致,是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就业协议书等材料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的凭证。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手执到用人单位报到,通知书由档案室老师负责将其装入毕业生档案。报到证作用有以下七点: ①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②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③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④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⑤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依据;⑥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就业报到证是正规院校全日制毕业生的重要标志,成人教育等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⑦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后,转正定级、工龄计算、职称评定等才能起算。
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其主要作用是在正式合同签订前保护学生就业的权益,防止就业单位违约,另外也对学生进行约束,避免随意违约。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其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一式四份。就业协议书是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的重要依据,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国家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肃性,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仅有一份,必须认真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丢失需提出书面申请,至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补办手续。
特别附注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在毕业当年(办理毕业证当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交至系部辅导员处,过时造成的不便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2、毕业生派遣将严格按照协议签订内容操作,派遣单位、档案、户口迁移地址填写需具体准确。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作用及注意事项: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报到证必须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补发。毕业生在离校时,均有一张报到证。有的毕业生未与单位签约,自认为没有报到证,但实际上,这部分学生已按国家规定派往生源地省、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醒这部分毕业生千万不要忘记领取报到证。
关于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常见问题 第7篇
随着我院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就业服务工作日益加重,加上一些学生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及时了解到办理报到证的事宜,以至于办理报到证时在学校、教育厅与工作单位之间来回奔波,浪费了时间、金钱与精力。我们现在将学生在办理报到证时经常遇见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汇总,希望对各位学生有些帮助。
1、什么是报到证?报到证有什么用处?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报到证代表了毕业生的干部关系。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报到证一式二份,一份进本人档案,一份交单位,是今后转正和干部身份的重要证明。
报到证的作用至少有以下几点: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7)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按照我国目前的人事管理规定,由人事局管理干部(档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工人(档案一般放在职介所)。
报到证制度沿袭多年直至今日。现在人才市场中,一些个体企业、外资企业表示不需要毕业生的报到证,但是,只要是对学生负责的用人单位,都应该很重视报到证;对于作为中国普通高校正式应届毕业生来说,在现有体制下,报到证的作用必将影响你毕业之后的生活。
2、如何办理报到证?
毕业生找到正式工作以后,会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就业协议书。学生将签订好的协议书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以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然后送至(或邮寄)学校就业处一份,学校留用备档。工作人员会每隔一段时间到省教育厅办理一批报到证。报到证办理好以后,应届学生凭本人身份证以及毕业生(或毕业证复印件),往届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就业处领取。学生档案随后会通过机要寄送至用人单位上级主管单位。
3、报到证我用的很急,该怎么办?
如果学生着急需要报到证,可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复印件)、签订好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2份,学校一份,教育厅一份)、U盘来就业处,工作人员会给学生制作数据库并出具
介绍信,然后学生亲自到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节假日省教育厅不办公。
4、我的报到证办好了,但现在离学校太远了,一时无法到领取,能否邮寄给我或找人代领?
报到证是重要的文件,为防止出现丢失,学校不予邮寄。报到证可以找人代领,代领人需要持代领人本人身份证、被领人毕业证复印件到就业处领取报到证。毕业超过两年的毕业生的报到证必须由本人持自己的身份证亲自来领取,不可代领。
5、我还没找到正式工作,但现在需要报到证,怎么办? 一些毕业生希望自己在就业之前将档案放回原籍,或者需要参加村官、公务员考试;对于非河南籍考生,在毕业之前有一次申请回原籍的机会;河南籍学生或已经毕业的学生,可通过原籍的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以上情况回原籍的学生可不签就业协议书,到学院就业处填写回原籍申请表(统一格式),工作人员统一到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也可学生亲自到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
6、为什么有些学校在学生毕业时就发了报到证?
目前有些高校在学生毕业时就发放了报到证,这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学生一毕业就拿到回原籍的报到证,但有不少学生并不回原籍就业,这就严重限制了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如果在其他地方找到工作,就需要改派,而改派需要学生自己到学校与教育厅之间再奔波一次,如果档案已经发回到原籍,还需要到原籍提档,整个过程非常耗时间、金钱与精力。
学校为了对毕业生负责,采取的做法是需要时才办理报到证。找到工作的,拿协议书即可办理报到证;没有找到工作的,通过人才交流中心委托人事代理也可办理报到证;暂时不需要办理报到证的,学校可将档案免费保留两年。学生毕业两年之后,学校将所有未办理报到证的学生办理回原籍的报到证,毕业生可持自己身份证领取。参加专升本并考上本科的学生不再办理报到证,其报到证由本科学校负责办理。
7、我参加了专升本考试,报到证该怎么办理?
参加专升本考试以及录取过程中,学生档案处于锁定状态,以备录取时使用,在这期间,不能办理报到证。如果没有被本科院校录取,高考录取结束后,学生档案解锁,可正常办理报到证。如果被本科院校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生处领取学生档案,到本科院校报到。如果被本科院校录取,没有去报到上学,需要办理报到证的,在出具相关文件(就业协议书、商调函)的同时,必须到本科院校开具未上学证明,才能办理报到证。如果被本科院校录取,没有去报到上学超过两年的,不再办理报到证。因此学生对自己是否有被本科院校录取,必须高度重视。
8、我要转档案,怎么办?
学生可先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报到证,然后回学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有效期为报到证办理之日起一个月内),也可通过机要寄发。
9、用人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有哪些?哪些单位有档案接收权? 一般单位没有档案接收的权利,而办理报到证后档案会寄发,这就需要用人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盖章,以证明该单位同意接收你的档案。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由人事局盖章;公办中小学由教育局盖章;国有大型企业有用人自主权;股份、民营、三资企业由人才交流中心;部队的可通过文件直接提档;上海就业的毕业生需经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北京、深圳、厦门、广州等地就业的毕业生需当地人事局出具接收函。
10、有些地方的人才交流中心没有报到证不予办理人事代理,怎么办?
由于各省就业政策不一致,有些地方人才交流中心需要报到证才能办理人事代理。这需要学生在人才交流中心开具档案接收证明,然后再办理报到证,最后再办理人事代理。
11、我的档案暂留学校,二年择业期满后如何处理?
两年择业期满仍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学生,学校按规定将其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的地市级人事部门,学生应持毕业前学校发放的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校手续单及时来学校领取就业报到证并回原籍报到。
12、我已经超过择业期的时间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怎么办理?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超过择业期的不再办理就业报到证,有关就业手续到相关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13、我的就业报到证遗失了,该怎么补办?
1、由毕业生个人申请;
2、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证明;
3、用人单位证明;
4、提供当年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14、我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现在已经有了新的接受单位,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证?
1、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毕业生个人就业信息数据库;
2、已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3、已签订过就业协议的,需要有原接收单位同意改签的证明;
4、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关于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第8篇
为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广大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及相关就业手续提供方便、快捷的良好服务,现将办理报到证的各种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办理程序公告如下:
一、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
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包含三种情况:一是毕业时首次签发报到证;二是毕业后两年内改签报到证;三是毕业后两年内补办报到证。
首次签发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学校制定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方案(一式两份,一份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存档,一份返回学校)。
2、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协议书、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学校统一提供)。
3、学校打印好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改签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原报到证。
2、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3、毕业生被新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改签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改签申请表或其他函件。15、学校打印好的新报到证。
补办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本人关于补办报到证的书面申请。
2、毕业生登报遗失的材料或其他遗失证明。
3、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补办申请表或其他函件。
5、学校打印好的新报到证。
补办并改签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本人关于补办并改签报到证的书面申请。
2、毕业生登报遗失的材料或其他遗失证明。
3、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毕业生被新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5、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补办并改签报到证的申请表或其他函件。
6、学校打印好的新报到证。
办理报到证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毕业生备齐相关资料向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提出申请(首次签发报到证除外)。
第二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初审。
第三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初审合格后,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办理申请或其他形式的函件。
第四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二、省外高校毕业生回川转签报到证
四川生源省外高校毕业生回川办理报到证包含三种情况:一是在川内落实了工作单位,须将户档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二是未落实工作单位或落实工作单位但单位不接收户档关系,须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三是根据毕业生本人需要,将档案单独转寄至某单位。
将户档关系转到工作单位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
3、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该单位须具备户档管理资格)。
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
单独转寄毕业生档案需要的材料:
1、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该单位须具备档案管理资格)。
2、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毕业生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转签报到证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毕业生备齐相关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报到。第二步:省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转签报到证。
第三步:省就业指导中心登记毕业生档案转寄信息(完成信
息登记后,毕业生离开)。
关于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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