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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油气回收施工方案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二次油气回收施工方案(精选4篇)

二次油气回收施工方案 第1篇

1. 概述

1.1 项目背景

石油成品油中的轻质油,如汽油和溶剂油等具有容易蒸发的性质。油气挥发容易造成油品数量损失。汽油等轻质油从炼油厂到中转油库到加油站,直至加给汽车油箱的储、运、销过程中,会有4-5次装卸,每次装卸都有与汽油液体体积相等的饱和油蒸气排放。中国石油消耗量4.9亿吨,我国依赖进口石油54.8%,要排放油气约8亿m,每m油气中含碳氢化合物浓度1100-1380g/m,因此会造成油品损失数量高达90-108万吨。按照每吨0.9万元计算,损失高达8195亿元。

油气污染对人类生态环境、安全环境、健康环境隐患无穷。油气的挥发带来火灾隐患。国内石化企业统计资料显示,在222例火灾爆炸事故中,由散发油气引起的就有101起,占到总数的45.50%。

油气回收是在成品油储、运、销环节,对汽油等轻质油蒸发的油气采取的回收利用和治理污染措施。

1.2 有机废气排放特性

油气的挥发主要是在储存及装卸过程中挥发的,具有小风量(10-102 m3/h)、高浓度(102-103 m3/h)的特点。

2.治理方案选择

2.1 常见处理方法比较

目前实际中采用的油气回收的技术主要包括吸收法、吸附法、冷凝法和膜分离法(见图1)。

1)吸收法:根据混合油气中各组分在吸收剂中的溶解度的大小,来进行油气和空气的分离。该法回收率低,排放很难达标,现在已经很少单独使用。

2)吸附法:利用活性炭或者其它孔隙率较大的物质作为吸附剂,由此达到使油气与空气分离的目的。由于填装技术、解吸技术以及活性炭本身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活性炭使用寿命短。同时,吸附法油气回收装置的转动设备比较多,炭床需要进行频繁解吸,因此维修量大。当环境湿度过大时,其吸附能力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3)冷凝法:利用冷凝剂通过热交换器冷凝油气,大部分油蒸气会被冷凝成液态,而空气则可以通过通风口被排出,从而达到分离的目的。此法工艺简单、安全性能好、造价相对低廉、占地面积小、维护容易、运行费用小,回收的烃类液态不含杂质。

4)膜分离法:利用特殊高分子膜对烃类有优先透过性的特点,让油气和空气混合气在一定压力的推动下,使油气分子优先透过高分子膜,而空气组分则被截留排放,富集的油气传输回油罐或用其他方法液化。优点是技术先进,工艺相对简单;排放浓度低,回收率高。此法操作简单,适用范围广,不存在环境二次污染,但能耗高、价格高、投资大,经济性不高。

2.2 治理方案确定

针对油库、罐区油气挥发风量小,浓度高等特点,冷凝回收是比较适合的工艺路线。考虑到环保达标、经济等各方面要求,我们推荐用冷凝+变压吸附的组合工艺。原因如下:

首先是降低能耗,单纯冷凝方法要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需要深低温冷凝温度才能液化达标,同时也要对混合组分中的大量空气降低温度,这些需要降低的深低温配置在整机的能耗却接近30%。因此,这是单纯冷凝法的一个缺点。吸附法的主要作用是将低浓度油气或苯气富集为高浓度,其优点是能够控制尾气排放浓度。缺点是不能直接使油气或苯产生相变,不能得到液化的回收物,需要二次工艺,以及吸附热效应有安全隐患、直接吸附高浓度油气时活性炭用量大、吸附罐体积庞大、装置占地面积大,等等。两种工艺组合,整机能耗明显降低。

其次,是增强安全:油气或苯气冷凝至-70℃之后,余气为低温的空气和低浓度油气,采用吸附罐富集,能够改善吸附工况。活性炭吸附冷凝后剩余的低浓度油气,拦截余气中的碳氢化合物,空气排放。吸附罐的吸附剂(活性炭)吸附饱和之后,进行抽真空脱附,将富集提浓的`油气输送到前端再次冷凝液化处理,低温下富集处理油气或苯气更安全。

第三,减小吸附罐体积和活性碳用量。冷凝之后的低温空气和低浓度油气或苯气中烃类物质含量减少,采用吸附方法富集时,所需吸附剂用量相应减少。与直接吸附高温高浓度油气或苯气的吸附装置相比,吸附罐体积不但大大缩小,而且改善了吸附工况,有利于克服吸附热温升、延长活性炭寿命。因此需要的活性炭量减少、吸附罐体积也大大缩小。

2.3 主要设计依据

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治理技术方案,主要涉及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1993;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6-;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122-88;

《工业与民用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

《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06-《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07-2010《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08-2010《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3. 油气回收技术方案(冷凝+变压吸附技术)

3.1方案概述

油气回收装置采用冷凝+吸附组合工艺,有效净化含油气、甲苯等有机成分的废气,回收其中的有价值成分,同时达到环保达标的目的。

3.2工艺流程

油气回收处理工艺是采用冷凝+变压吸附的工艺原理:

冷凝是利用制冷技术将油气的热量置换出来,实现油气组分从气相到液相的直接转换。利用烃类物质在不同温度下的蒸汽压差异,通过降温使油气中一些烃类蒸汽压达到过饱和状态,过饱和蒸汽冷凝成液态,回收油气的方法。一般采用多级连续冷却方法降低油气的温度,使之凝聚为液体回收,根据挥发气的成分、要求的回收率及最后排放到大气中的尾气中有机化合物浓度限值,来确定冷凝装置的最低温度。一般按预冷、机械制冷等步骤来实现冷凝的目的。预冷阶段是为减少回收装置的运行能耗,将进入回收装置的气体温度从环境温度下降至5℃左右,使气体中大部分水汽凝结为水而去除水分。预冷后油气进入浅冷阶段,浅冷阶段可将气体温度冷却至-35℃左右,油气中70-80%的烃类组分能够液化。离开浅冷阶段后的油气进入深冷阶段,深冷阶段可把油气冷却至-70℃左右,可回收95%以上的油气。

-70℃冷凝后的余气,仍然含有少量烃类组分,不能够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单纯采用冷凝方法处理油气要实现达标排放,需要降低到-110℃左右,且只增加回收3-4%的油气,却需要增加约30%的能耗,性价比极低。因此在-70℃之后的余气,采用变压吸附的工艺,引入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吸附,进行富集提浓后再进行冷凝处理,实现尾气达标排放。当吸附器吸附饱和时使用真空泵对吸附器进行抽真空,降低吸附器内的压力,破坏吸附平衡,使吸附在吸附器中的油气被释放出,通过真空泵,送至冷凝工艺的最前端,进行再次冷凝液化回收。

现实中VOCs有机物气体排放有两种状态,一种是小流量高浓度(流量在m/h以下,浓度在500g/m以上),一种是大流量低浓度(流量在2000--数万m/h,浓度进油数g/m或更低)。对前一种排放状态,采用“冷凝+吸附组合工艺”,先冷凝液化回收;对后一种排放状态,采用“吸附+冷凝组合工艺”,先用吸附剂将烃类组分富集,让大量空气排放,然后再将富集的烃类组分脱附,得到提浓的有机物气体,再进行冷凝液化回收。由于石油储运过程基本属于前一种排放状态和处理方法,即通常所说的油气回收,我们这里主要介绍“冷凝+吸附组合工艺”,这里的吸附工艺采用变压吸附脱附,因此,也称为“冷凝+变压吸附工艺”。

油气回收系统包括油气密闭收集设施、气相传输管路、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回收物暂存罐、尾气排放管。

装车时,密闭鹤管的密闭罩将罐内蒸发的油气收集,经过气相支管路、气相主管路,油气传输到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前端。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进口管路上的压力变送器感应到主管路中开始传输来的油气压力(微正压)。

在压力变送器感应到50-100pa微正压压力时,给出信号到PLC控制柜。启动引气泵,将油气送入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冷凝单元的冷凝箱体中。油气先后经过前置、一级、二级换热器,温度降低并逐步液化,各级液化的回收物流入暂存罐,没有液化的余气和空气进入富集单元。

余气经过富集单元吸附罐中的活性炭炭床时,吸附罐进行吸附,烃类组分被活性炭拦截吸附,空气穿过碳床后排放。碳床吸附接近饱和时进行减压脱附再生。在整个过程中,两个活性炭炭罐交替进行吸附、脱附工作,当一个炭罐进行吸附时,另一个炭罐则进行脱附再生;工作一个吸附周期后,两个吸附罐切换工作状态,以实现装置连续工作。真空泵脱附后高浓度气态物质则返回到系统的引气泵的入口,与进入装置的油气混合,可以提高混合气中轻烃组分分压,有助于提高轻烃组分饱和温度,提高冷凝液化效果。

净化处理后的尾气,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排放。

暂存罐内的回收物达到设定液位时,抽出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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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油气回收施工方案 第2篇

装车过程中轻油油气回收方案探讨

摘要:通过分析目前铁路装车设施操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说明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改造油气回收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介绍并对比当前世界流行的.油气回收工艺技术及其特点,结合该公司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最佳的技术方案.作 者:何孝莉 作者单位:洛阳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河南,洛阳,471012期 刊:节能 Journal:ENERGY CONSERVATION年,卷(期):2010,29(2)分类号:X731关键词:油气回收 挥发 膜分离 活性炭 节能

昆山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第3篇

(修改稿)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按照《江苏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苏州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昆山市“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汽油消耗量也在快速增加。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拥有加油站78个,油库2座,油罐车63辆,2010年汽油年消耗量达21万吨以上。汽油挥发性较强,按相关系数折算,全市每年排入大气的油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0.16万吨,是造成光化学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VOCs由多种碳氢化合物组成,其中某些成分具有致癌作用,危害人体健康。这些排放到大气中的VOCs,在强烈的光照下,和氮氧化物之间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光化学烟雾,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VOCs集聚到一定浓度,遇火极易发生爆炸或火灾事故。

此外汽油挥发掉的成分是最具经济价值的轻质部分,因此,通过设备将这些挥发的油气回收还原成液态,然后变回汽油再销售,就可以产生较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工作依据与目标

(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储油库

— 1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及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苏政发„2010‟87号)、《苏州市“十二五”蓝天工程方案》(苏府„2011‟100号)。

(二)工作目标。1、2012年底完成全市所有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并通过验收。2、2011年起新建或改造的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须同步实施油气污染治理。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深入调查、摸清底细。2011年8月1日-8月31日,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完成辖区内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基本情况及是否安装油气回收系统情况的摸底调查。

(二)制定方案,建立机构。2011年9月1日-9月10日,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油气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成立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三)明确任务,开展试点。2011年9月10日-9月30日,在摸底调查基础上,根据工作方案,排出治理进度,同时参照上级相关文件,制定油气治理资金补助办法。召集相关经营单位开会布置,下达治理任务,确定试点单位,组织开展试点。

(四)分期实施,扎实推进。2011年10月1日-2012年11

— 2 — 月30日。在成功开展试点,建立示范工程基础上,按照进度计划要求,分期分批推进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验收工作。

(五)全面总结,巩固提高。2012年12月,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办公室,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报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及时布置整改,确保达到要求。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对辖区内拥有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基本情况以及是否安装油气回收系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二)制定昆山市油气回收工作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为油气回收治理备案、验收等工作建立“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三)根据油气回收工作进度安排,分期分批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并督促各业主单位按时上报改造治理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四)公安、交通在车辆年检过程中,对完成改造,罐体经质监部门检测合格,但未到年审期限的油罐车可提前进行年审;

— 3 — 对未按期完成改造的,不予年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五)对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过程中的防爆、防火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

(六)在油品经营单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并通过排污监测、防爆电气检测、计量检测和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等技术验收后,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及改造技术指南和检测规范及时组织验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

(七)新建油库、加油站未配套建设油气回收系统,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不予通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审核。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八)新登记油罐车未配套建设油气回收系统的,质监部门不予发放罐体检验合格证,公安部门不予发放行驶证,交通部门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九)已建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应当按时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不按时完成的,环保部门应予以处罚;未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的,发改委不准予通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审核;未经检验合格的油罐车,交通部门不准予通过油罐车审验。

— 4 —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十)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积极上报政府,制定符合昆山实际的油气回收财政奖励或经济补助政策,以全面推动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五、对油品经营单位的要求

(一)实施治理改造要求。

1、各油品经营单位应在收到限期治理通知书后的一个月内,按照一站(库/车)一案原则,逐站(库/车)上报治理改造技术方案、设计施工图及进度计划(包括停业时间,项目峻工、开业时间等内容),并在限期内完成治理改造。预期不能完成的应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纳入下期治理任务。

2、中石化、中石油系统所属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治理改造技术方案、设计施工图及进度计划,统一报苏州市环保局备案;其它社会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和非经营性加油站报昆山市环保局备案,3、位于农村地区,且周边无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目标的加油站,以及年销售汽油量不足800吨的加油站,应完成一次回收治理,并预留二次回收管线和接口。

4、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吨的加油站,应完成一次、二次回收治理。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应预留油气排放

— 5 — 在线监测系统接口。有条件的加油站可先行安装油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

5、中心城区距离民用建筑物50米以内、汽油年销售量大于800吨的加油站,原则要求加装油气后处理装置,处理储油罐小呼吸产生的油气排放;其他距离民用建筑物50米以内的加油站,有条件的可加装油气后处理装置。

6、油罐车经营单位在实施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时,应选择列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具有生产油罐车资质的厂家。改造完成后,罐体应经质监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凭检验合格证到公安、交通部门年审。

7、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须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8、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必须在不影响地区油品稳定有序供应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因改造工程安排不当而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正常用油造成影响。

9、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不得影响税务、计量、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所有涉及税务、计量、消防(包括安全距离)、建设、规划、安全运输、安全生产等问题的,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10、中石化、中石油要根据系统总体要求,按照相关要求制

— 6 — 定油气回收治理计划或方案,落实资金,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计划或方案报苏州市环保局备案。

(二)治理改造防爆要求。

1、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实施油气回收改造时,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强化作业现场监管,严格控制用电、动火、清罐、进罐、登高等危险作业,切实落实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危险作业监管监护和应急处置工作。

2、在选择防爆电气改造单位时原则上应选原防爆电气制造单位,同时改造单位应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防爆电气改造单位应按照《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系列标准的要求将改造技术文件和改造后的样机送到经国家授权的防爆电气检验单位进行技术文件审查和样机检验,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单位颁发“防爆合格证”。防爆电气改造单位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按照《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等标准实施防爆电气的改造工作。

3、油库和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后,要经过防爆电气检测、计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后要经过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和计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督促油品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程。

(二)强化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实施监督管理,以及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日常运行情况监督管理。

(三)制定经济政策。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城市的油气回收治理经济政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财政奖励或经济补助政策,全面推动全市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的意义、内容,动员和引导民众关心、参与、配合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争取周边单位、居民理解,避免改造工程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附:昆山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昆山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环保局局长 徐宇斌 副组长:市发改委副主任 苏秧林

市环保局副局长 金建芳

成 员:市财政局副局长 翁文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清平市交通局副局长 朱国荣 市质监局副局长

市安监局副局长 邰继成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二、昆山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办公室

主 任:市环保局副局长 金建芳 副主任:市发改委能源科 钱静瑜

市环保局污防科科长 姚亚明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姚大坤

市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姚光明 市交通局综合运输副科长 周志良 市质监局计量科

油气动火施工方案 第4篇

油气回收工程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兴锅炉安装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7日1、编制说明

1.1

方案编制目的根据环境保护要求,需对10#、11#、12#、15#和16#泊位汽油装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进行回收处理。

1.2

编制依据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GB/T20801-2006)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年版)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8)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识别符号和安全标示》(GB7231-2003)

《石油化工钢制对焊管件》(SH/T3408-2012)

《石油化工管道支吊架设计规范》(SH/T3073-2004)

《石油化工钢管尺寸系列》(SH/T3405-2012)

《石油化工钢制通用阀门选用、检验及验收规范》(SH/T3064-2003)

《石油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SH3043-2003)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范》(SH/T3022-2011)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3022-2011)

《钢制管法兰(Class系列)》(HG/T20615-2009)

《钢制管法兰用缠绕式垫片(Class系列)》(HG/T20631-2009)

《钢制管法兰用紧固件(Class系列)》(HG/T20634-2009)

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纸。

现场实际情况及历史资料。

2、工程概述

2.1主要工程内容

新敷设管线共分为4段进行施工:

(1)10#泊位、11#泊位、12#泊位分支管线为DN150无缝钢管,长度为426米。

(2)15#、16#泊位分支管线为DN250无缝钢管,长度为510米。

(3)12#泊位接管点至15#泊位接管点为DN200无缝钢管,长度为314米。

(4)15#、16#泊位接管点至成品油5#罐组管线为DN250无缝钢管,长度为395米。

(5)对所有管线进行喷砂除锈、油漆防腐,管托制作安装及管线进行无损检测和压力试验。

2.2

相关说明

1、施工时在顺岸泊位进行施工,施工时现场需要临时封闭,无关人员及车辆应减少通行。

2、施工时泊位不得有船舶停靠及装卸船作业。

2.3气象条件

工程所在地位于沿海,属于海洋性气候,相对湿度普遍在65%以上,施工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及成品质量。

2.4工程用水,用电及其它动力供应条件

现场施工用电、用水需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及时到位,以保证工期。

3、施工部署

为了保证此工程按规定动火时间内完成,要发挥我公司多年参加管道施工建设的管理经验,精心组织,根据工程的实际具体情况,进行管线预制安装。

4、施工前其它准备工作

4.1人员准备

1、现场施工应按照压力管道质量体系配备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

2、现场作业焊工、电工、安全员等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方可现场作业或指挥作业。

3、施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和易燃易爆、防毒安全教育,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佩带好劳保护具。

4、管理人员要加强施工组织,缩短施工周期,确保安全优质施工。

5、人员配备见组织机构中各小组人员配备。

4.2材料准备

1、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材料使用前要对有相应要求的材料进行复试、试验等。

4.3施工机具、设备准备

1、设备、机具应处于良好状态,所用计量仪表必须在计量检测有效期内。

2、所选用在此工程中的设备及机具运到现场后需要进行一次试运行,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正式施工使用。

3、投入本工程的工具、机具、设备见本方案中的工具、机具及设备表。

5、施工方法及施工技术措施

5.1

施工场地准备

5.1.1与业主、使用单位及此工程技术、安全相关人员到现场确定管线安装位置。

5.2

动火前准备

5.2.1动火前需要办理好相应管线相应位置的动火作业票,得到技术部门、安全部门等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并到场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作业时动火点至少设立4台8kg灭火器,并设专职安全员进行全过程监护。

5.3施工工程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无缝钢管

20#

φ273×9.27mm

910

无缝钢管

20#

φ219.1×8.18mm

320

无缝钢管

20#

φ168.3×7.11mm

430

5.4

施工一般技术要求

5.4.1管道组成件(管子、阀门、管件、法兰等)的制造单位,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

5.4.2管道组成件必须具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无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的产品不得使用。产品在使用前,应对质量证明书认真审查,若对证明书中的特性数据有异议,应进行必要的分析检验。

5.4.3管道组成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若对证明书中的特性数据有异议,应进行必要的分析检验。

5.4.4管道组成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无裂缝、气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

锈蚀、凹陷及其他机械损伤的深度,不应超过产品相应标准允许的壁厚负偏差;

螺纹、密封面、坡口的加工精度及粗糙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制造标准;

有产品标识。

5.4.5焊材要求:所用焊材应有材质单及合格证,焊条使用前需经烘干箱烘干,烘干后放入保温桶,随取随用。

5.4.6焊工要求:焊工必须是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规则》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项目的持证焊工。

5.4.7设备条件:所有焊机及其仪表应处于良好状态。

5.5管道、管件、附件等安装

5.5.1管道安装时,应检查法兰密封面及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锈斑等缺陷存在。

5.5.2安装前,法兰环槽密封面与金属环垫应作接触线检查。当金属环垫在密封面上转动45°后,检查接触线不得有间断现象。

5.6管道焊接

5.6.1

管子、焊件的切割和坡口当采用氧乙炔焰切割时,切割后必须除去坡口表面的氧化皮、熔渣及影响焊接质量的表面层,并应将凹凸不平处打磨平整。

5.6.2

壁厚相同的管道组成件组对时,应使内壁平齐,其错边量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

5.6.3管道焊接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外观检查,焊缝外观应成型良好,宽度以每边盖过坡口边缘2mm为宜。角焊缝的焊脚高度应符合规定,外形应平缓过度。

5.6.4焊接接头表面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不允许有裂缝、未熔合、气孔、夹杂、飞溅存在;

②管道焊接咬边深度不应大于0.5mm,连续咬边长度不应大于100mm,且焊缝两测咬边总长不大于该焊缝全长的10%;

6、组织机构

6.1

为协调动火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日兴锅炉安装公司成立动火现场指挥协调小组:

组长:于化忠

技术负责人:吴庆玮

现场协调员:于长魁

现场施工负责人:徐本忠

应急物资负责人:朱万峰

安全员、总监火人:于长魁

监火人:梁国峰、潘长国、关黎明

安全保证体系

监理公司

业主

锅炉安装公司

项目经理

锅炉安装公司安全员

现场安全员

班组安全员

7风险识别及措施

1、危害和影响评价结果

序号

风险名称

风险矩阵法

风险等级

可能性

严重性

指数

等级

中毒

触电

火灾爆炸

灼烫

高空坠落

II2、风险清单及影响

风险描述

导致风险升级的因素

事件评价

H-01

中毒

有限空间作业或在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下工作,导致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人员患病或死亡

H-02

触电

1.人员违规作业

2.电气线路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不起作用

3.线路材料本身不符合安全要求

4.自然环境因素变化(如下雨)

人员受到电击伤或电灼伤甚至死亡死亡

H-03

火灾爆炸

1.电气线路短路

2.违规动火

3.防火、灭火措施不全,设备设施有缺陷

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环境破坏

H-04

灼烫

1.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2.现场存在高温物品,但未设置警示标志

3.由于思想松懈或安全意识薄弱,在作业过程中被烫伤(如电、气焊)

人员受伤或死亡

H-05

高空坠落

1.操作平台简陋,作业面狭窄

2.安全防护设施不全或不坚固

3.人员未佩戴或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4.梯子固定不牢靠

人员受伤或死亡

3、措施

用电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在合同授予后,按照国家规范进行安装、使用。

2、各种电力电缆尽可能埋地敷设,经过道路或经常有设备通过的区域要穿钢套管保护。

3、各种配电箱、控制柜要设警示牌,箱、柜前要垫绝缘物以防触电。

4、电工要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准进行电气安装或维修工作。

5、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可靠接地。

6、手动、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

7、所有供电线路及用电设施要有防雨和防潮措施,以防漏电伤人。

防火安全措施

1、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使其掌握防火知识、灭火器材的使用及灭火技能。

2、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固定专人保管并挂牌明示。

施工作业区要合理布置,并做好各项防护工作;

3、严格执行应急反应计划,进行现场防火培训和演习;

4、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工具要保持良好状态,并设置在容易取得的固定地方,不得挪做它用;

5、易燃材料应远离用火部位,对指定严禁明火的场所严禁烟火,并设有警告牌。

6、施工作业区严格遵守罐区防火规定,控制火源,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手机;

7、施工时使用防静电工具、防爆型设备。

8、严格遵守工业动火审批程序,措施不到位,严禁动火作业。

有毒有害作业控制

1、进入有毒有害场所(油气浓度较高区域)或有限空间(桥涵等空间狭小的部位)作业(清油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票,现场监督员必须明确记录每日(次)工作内容、现场措施、作业时间、进出现场人数等。现场监督员必须检查确认方可批准作业。

2、人员每次进入有毒有害场所之前应对作业范围内氧气浓度以及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若有害气体浓度较高,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3、每个作业面每隔半小时必须有专人持气体检测仪对施工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如遇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4、作业现场必须准备有防尘、防毒过滤式呼吸面具、空气呼吸机。呼吸面具数量必须满足施工人员和抢险人员同时需要。

5、现场作业至少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作业,以便相互救护,至少每隔15~20分钟撤离到安全区域休息5分钟方能继续工作。

6、禁止在有毒有害场所使用消耗氧气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燃油设备。或者在有毒有害区域附近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气焊切割作业

1、动火作业前,所有施工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注意事项及逃生路线。

2、作业前必须办理施工作业许可、动火报告,经安全部门、建设单位及相关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切割作业应由培训合格的气焊工担任。禁止非气焊人员动用气焊工具,从事切割作业。

4、切割前气焊工应穿戴好工作服、工作鞋。佩戴护目镜、手套等好防护用品。

5、在进入作业面之前,必须首先检查作业点上方、周围环境,如果存在危险或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台班组长和现场项目部领导,采取必要措施确认安全后,才能作业。

6、禁止将氧气胶管、乙炔胶管与电焊皮线、电线、钢丝绳等混合交叉放在一起。

7、切割作业点周围应无可燃易燃物质,如在油管线上切割,必须严格遵守动火方案,消防设施到位,采取防护措施后,并经仪器检测可燃气体浓度在爆炸下限25%后,方可操作。

8、气瓶运输、保存、使用、维修时应遵守气瓶相关规定要求。

9、氧气瓶、乙炔气瓶距明火地点10米以外。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间隔5米以上。

10、应以火石型或类似的打火机点燃焊/割把,禁止用香烟打火机(液化气)或火柴点燃。

11、在点燃焊割把之前,应检查并保证焊枪内应畅通无阻,并以足够的气流消除焊/割把内任何爆炸性混合物。对不合格的焊枪,在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12、禁止使用明火或其他热源加热气瓶。

13、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气瓶阀门,收回气焊皮线和工具,清理好施工现场。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焊接控制措施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并佩戴好安全帽。

2、所有施工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注意事项及逃生路线。

3、作业前必须办理施工作业许可、动火报告,经安全部门、建设单位及相关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4、作业时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采取警戒措施,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5、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在现场消防设施齐全、安全监督到位,等条件满足时,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加强现场可燃气体测试,保证气体浓度在爆炸极限25%以下,方可动火;

6、在使用电焊焊接时,做好防静电接地,接地极打在距焊口200MM~300MM处。

7、施工现场每处需要配备8Kg灭火器2个,石棉被若干,并按指定位置摆放好消防器材,动火现场5米内做到无易燃物,无积水,无障碍物阻挡通道。

8、每处施工完成后,认真检查动火点,清理现场污油、垃圾,确定无残留火种后,方可撤离现场。

高空坠落控制措施

1.施工作业前,应对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严禁有禁忌症人员从事该项作业。

2.坚持巡回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

3.由于是在管廊带高空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情况下,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4.为防止人员坠落必须在作业面边缘有坠落危险处设置防护栏杆,必要时张挂安全网

5.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梯子,严禁上下跳跃或沿绳索进出作业面。

6.雨天尽量不要从事高空作业。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能从事高空作业。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防止工程在动火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后,造成更严重人员和设备的损失,把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此预案。

1、人员组织:

①动火现场领导指挥组:

长:于化忠

员:于长魁

②现场救护小组:

长:徐本忠

员:朱万峰

③救火小组:

新港消防队

2、人员要求:

①动火现场指挥领导小组、救火小组,救护小组成员要各负其责,听从指挥,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护、救火或组织人员撤离工作。

②各小组及施工、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油品伤害的急救处理和消防方法。

③所有参与救火、救护的人员都要穿戴好防护用具。

3、前期准备

①施工前准备一些解毒药品,并做好自我保护。

②施工前与新港消防队沟通,请指派消防车现场监火,并做好增援准备。

③每个动火点,危险点都必须保证有可通行通道。

④高空作业人员要穿防滑鞋、安全护具佩戴齐全,方可登高操作。作业面通道要设专人指挥,设警戒线。

4、职责:

①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不要惊慌,要心中有数,在现场情况可被控制的情况下应尽量协助消防官兵和救护人员进行抢救工作,使用单位关闭有关可以控制情势的阀门。判断现场情况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救火、救护工作。立即有效地疏散在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到安全地点。

②现场救护小组在遇到现场出现伤员的情况下,应能正确判断伤员的病因,并采取正确的救护措施。如伤势严重应马上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

③现场救火小组要随时随地检测各个动火点的情况,如遇有油气太大或可能发生起火的隐患,应立即阻止起火,待测爆合格后继续施工。在遇到现场起火的情况下,应立即判断起火的介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协助消防员将火扑灭。

5、措施

①如现场发现起火,立即切断电源,关掉所有乙炔瓶、氧气瓶,并运往安全地带。

②如施工人员或在场人员遇到身体不适、头疼、恶心等症状,应马上通知救护小组,并离开现场到空气清新处换气或送到医院就诊。

③皮肤尽量不要直接接触管线内的介质,防止皮肤吸收造成中毒。

当空气中管线介质气味很大时,最好尽可能远离,并不得在此处施工和点明火,等到气味散净后在继续施工作业。

6、消防处理:

油品引起火灾时,要迅速用泡沫或干粉扑救。

7、急救处理

油品中毒:中毒人员应脱离现场,到空气清新处,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及清水冲洗,眼睛溅入要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水冲洗20分钟。并注意休息。严重者及时到医院诊治。

8、注意事项

a、进行施工作业现场禁止使用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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