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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变更调查报告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户口变更调查报告(精选10篇)

户口变更调查报告 第1篇

户口变更调查报告

年村村的申请变更的年龄(姓名或民族)由变更为。经调查该村村民

调查人(签字):

淮阳县公安局派出所

(加盖单位户口专用章)

户口变更调查报告 第2篇

办事指南: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包括对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文化程度变更,和对出生日期的更正。在审批权限上,对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文化程度、住址等户口登记项目已经发生变化的,公安派出所可依据相关证件当场予以变更;对申请变更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的,由派出所调查后,报县市公安局分局审批;对申请变更性别、民族和更正出生日期等三个主要户口登记项目的,由派出所调查,县市公安局、分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所需材料:

(一)姓名变更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居民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申请书

3、单位或村委、街道办事处证明

4、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

5、申请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的,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6、因收养关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

7、因涉外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为对方姓氏或恢复原姓氏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8、因父母离异,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原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

(二)民族成份变更

1、父母之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证明)

2、居民本人或监护人申请书

3、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分别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和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备案证明

4、居民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

(三)性别变更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证明)

2、居民本人或监护人申请书

3、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

4、《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确无《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的,提供足以证明性别确属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

5、实施变性手术后申请变更性别项目的,需提供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性别项目变更后,应重新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其中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缴销,并为其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

(四)出生日期更正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证明)

2、居民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申请书

3、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

4、《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确无《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的,提供足以证明年龄确属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对难以提供原始凭证材料证明的个案,由最初受理民警写出翔实的调查报告,逐级上报审批。

以上所需材料根据申请变更更正的户口登记项目不同,分别提供上述对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和期限:

具备以上条件者,请拟申请变更更正的人员下载并如实 填写《居民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和《居民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受理表》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有关户口登记项目。

户口变更调查报告 第3篇

1.1 城镇地籍的特性

城镇地籍的对象是城市和建制镇的建成区的土地, 以及独立于城镇以外的工矿企业、铁路、交通等的用地。作为地籍中的一个类别, 城镇地籍具有地籍自身的一些特性, 如空间性、法律性、精确性和连续性等特点。

(1) 地籍的空间性:地籍的空间性是由土地的空间特点所决定的。土地的数量、质量都具有空间分布的特点。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 地界的变动, 必然带来土地使用面积的改变, 同时, 各种地类界线的变动, 也一定会带来各类面积的增减。所以, 地籍的内容不仅记载在簿册上, 同时还要标绘在图纸上, 并力求做到图与簿册的一致性。

(2) 地籍的法律性:地籍的法律性体现了地籍图册资料的可靠性, 如地籍图上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和地籍簿上的权属记载及其面积的登记等都应有法律依据, 甚至有关的法律凭证还是地籍的必要组成部分。

(3) 地籍的精确性:地籍的原始资料和变更资料一般都要通过实地调查取得, 同时还要运用先进的测绘和计算方面的科学技术手段, 用以保证地籍数据的精确性。

(4) 地籍资料的连续性: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建设规模的扩大, 以及土地权属的变更, 都会使地籍数据失实。所以, 地籍信息不是静态的, 而是必须要经常更新, 保持资料的记载和数据统计的连续性, 否则难以反映它的现势性。

1.2 城镇地籍的功能

建立地籍的目的不同, 相应的功能也不尽相同。最初建立地籍的目的是为课税服务的, 因此它主要反映的是纳税人的有关姓名、地址和纳税单位的土地面积以及为确定税率所需的土地等级等。随着经济的发展, 土地买卖日益频繁和公开化, 促使税收地籍向产权地籍 (亦称为法律地籍) 发展。于是, 产权地籍的最主要功能是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防止土地投机。现代地籍 (亦称为多用途地籍) 是税收地籍和产权地籍的进一步发展。其目的不仅是为课税或产权登记服务, 更重要的是为政府部门制定土地开发利用计划、经济发展目标、土地管理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土地使用制度等宏观决策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概括起来, 地籍具有以下功能。

(1) 地理性功能。由于应用现代测量技术的缘故, 在统一的坐标系内, 地籍所包含的地籍图集和相关的几何数据, 不但精确地表达了一块地 (包括附着物) 的空间位置, 而且还精确而完整地表达了所有地块之间在空间上的相互关系, 地籍所具有的能提供地块空间关系的能力, 称之为地理性功能。这种功能是实现地籍多用途的重要原因之一。

(2) 经济功能。该项功能最明显的表现莫过于用于土地税费的征收, 这是地籍最古老的目的, 也是地籍产生的最初原因。利用地籍提供的土地及附着物的位置、面积、用途、等级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 结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 为以土地及其附着物为标的物的经济活动 (如土地的有偿出让、转让, 土地和房地产税费的征收, 防止房地产市场的投机等) 提供准确、可靠的基础资料。

(3) 产权保护功能。地籍调查和管理是国家政策支持下的依法行为, 所形成的地籍信息具有空间性、法律性、精确性、现势性等特征。因而, 使地籍能为在以土地及其附着物为标的物的产权活动 (比如调处土地争执, 恢复界址, 确认地权;房地产的认定、买卖、租赁及其形式的转让:解决房地产争端和处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某些不公现象等) 中提供法律性的证明材料, 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避免土地产权纠纷。

(4) 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功能。为各类土地规划活动 (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城市规划等) 提供基础资料, 加快规划设计速度, 降低成本, 使得规划的实现变得容易。另外, 它还能鉴别错误的规划, 从而避免投资失误。

(5) 决策功能。这里所指的决策是指国家制定的土地政策、方针, 进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决策, 也包括国家对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人类生存等方面的决策以及个人或企业投资等方面的决策。地籍所提供的多要素、多层次、多时态的土地资源的自然状况和社会经济状况, 是国家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制定各项规划的基本依据, 是组织工农业生产和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

(6) 管理功能。地籍所提供的有关土地的类型、数量、质量和权属等基本资料, 是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基本依据。土地使用状况及其经界位置的资料, 是进行土地分配、再分配及征拨土地工作的重要依据:土地的数量、质量及其分布和变化规律是组织土地利用,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资料。

2 变更地籍调查的特点

变更地籍调查是指在初始地籍调查之后, 为适应目常地籍管理的需要, 使地籍资料保持现势性而进行的土地权属及其界址点、线的变更调查。通过变更地籍调查, 不仅可以使地籍资料保持现势性, 还可以使地籍成果提高精度、逐步完善。其具体意义如下。

(1) 可使实地界址点位逐步得到充分考虑的检查、补置、更正。 (2) 使地籍资料中的文字部分, 逐步得到核实、更正、补充。 (3) 逐步消除原地籍资料中可能存在的差错。 (4) 使地籍测量成果的质量逐步提高。随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要逐步用高精度的变更测量成果替代原有精度较低的成果, 使地籍资料跟上社会经济的发展, 使它总能满足新的社会需求。

根据界址点线的变化情况, 变更地籍调查主要分为宗地合并、分割、边界调整时更改界址的变更地籍调查和不更改界址的变更地籍调查两种。不更改界址的变更地籍调查的主要内容有。

(1) 恢复界址点、线。例如, 为了使新建筑物不超越界线, 为了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就要恢复界址点、线。 (2) 精确测量界址点的坐标。 (3) 精确测算宗地的面积。这通常是为了转让、抵押等土地经济活动的需要。 (4) 宗地出让、转让、抵押、出租等活动时的复核性调查。

一般说来, 变更地籍调查是变更土地登记和经常土地统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如变更登记的内容不涉及界址的变更, 并且该宗地原有地籍资料是用解析法测量的, 则经地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 允许不进行变更地籍测量, 而沿用原有的资料。

整体上来看, 变更地籍调查方法、原理与初始地籍调查基本相同, 但又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

(1) 目标明确、分散、发生频繁、调查范围小。

地籍变更工作是在初始地籍信息系统建立之后进行的, 是日常地籍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因此, 不同于初始地籍时的统一调查, 而是局部的宗地在统一调查完成后进行的变动, 调查和测绘的范围是特定的待变动或己变动的宗地。

(2) 政策性强、精度要求高。

初始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 在系统精度、成本、工期等诸因素的综合考虑下, 采用的地籍测量方法往往是全解析法、图解法和部分解析法的综合运用, 采用的仪器设备有GPS、全站仪、经纬仪等, 虽然满足了建立地籍信息系统的精度要求, 但从整体上讲, 系统的精度不均匀、不够高。地籍变更则要求精确地测算出变更后宗地的各界址点坐标和面积, 所要求的测绘技术和方法都要比统一调查时的要高 (至少不能低于初始地籍的精度) , 有利于逐步提高地籍管理系统的整体精度。

(3) 变更同步、手续连续。进行了变更测量后, 与本宗地有关的表、册、证、图均需进行变更。

(4) 任务紧急, 程序连贯。

土地权利人在提出变更申请后, 往往就要求立刻着手实施组织工作。同时, 由于目标明确, 一般在进行了地籍调查之后, 如果四邻关系清楚, 就可展开相应的测绘工作。

3 项目概况

我局于1988年11月开始在原城镇建成区开展了城镇地籍调查, 至1993年5月止, 完成西屏镇建成区3.327平方公里非农建设用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取得了25街坊6304宗地的地籍资料, 建立了西屏镇平量控制系统, 全解析法实施了实测了界址点坐标25727个, 绘制了1:500高精度的地籍各74幅, 地籍资料全部实现了数字化。近年来, 我县县城改造和外延扩展较快, 1993年地籍测量资料与现状变化较大。为了保证地籍调查资料的现势性, 加强土地权属管理, 规范土地市场, 松阳县国土局决定开展县城建成区的地形地籍数字化变更测量和权属复核。

本次调查的范围是松阳县县城城区及部分郊区, 面积约10个平方公里。通过本次地籍调查核实, 搞清每宗土地的坐落、四至、所有者、使用者、地界、权属界线、权属性质、面积、权利限制等情况, 并建立数据库, 以满足日常土地登记的需要, 为我县县城区及部分郊区的土地统计、定级估价和合理规划服务, 为保护土地所用者、使用者合法权益服务, 为依法、全面、科学、统一管理土地服务, 为登记发证、确定土地权属、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实施土地市场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及数字国土建设才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基础和依据。工作流程如图1。本文主要探讨其中变更地籍的实地调查的实施。

4 变更地籍的实地调查

变更地籍的实地调查包括变更地籍的权属调查和变更地籍测量。

4.1 变更地籍的权属调查

变更地籍的权属调查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与初始地籍的权属调查基本相同, 变更地籍的权属调查是依据土地权属变更的形式和内容而进行的。当前土地权属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

(l) 征用集体土地; (2) 划拨国有土地; (3) 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4) 继承土地使用权; (5) 交换土地使用权; (6)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7) 承包集体或国有土地使用权; (8) 土地分割; (9) 土地合并; (10) 土地权利人更名; (11) 城市改造拆迁; (12) 土地权属界址调整。

4.2 变更地籍测量

变更地籍测量是在变更权属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 是为确定依法变更后的土地权属界址、宗地形状、面积及使用情况而进行的测绘工作。包括更改界址的测量和不更改界址测量。在工作程序上, 可分两步进行, 一是界址点、线的检查;二是进行变更测量, 其具体方法如下。

4.2.1 更改界址的变更地籍测量

(一) 原界址点有坐标

(1) 界址点检查:这项工作主要是利用界址调查表中界址标志和宗地草图来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检视界标是否完好, 复量各勘丈值, 检查它们与原勘丈值是否相等。

(2) 变更测量: (1) 宗地分割及调整边界时, 可按预先准备好的放样数据, 测设新界址点的位置, 设立界标;也允许在有关方面同意的情况下, 先设置界标, 然后用解析法测量界标的坐标。在变更界址调查表 (包括宗地草图) 中注明做出修改。 (2) 合并宗地及边界调整时, 要销毁不再需要的界标, 并在原界址调查表 (包括宗地草图) 复制件中, 用红笔划有关点或线。

(二) 原界址点没有坐标

(1) 检查界址点

(1) 界址点丢失的处理:利用原栓距及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标示, 在实地恢复界址点位, 设立新界标。

(2) 检查勘丈值与原勘丈值不符时的处理:分析判明原因, 然后针对不同情况, 如果勘丈值明显有错、原勘丈值精度低、标石有所移动移动等给予相应的处理。也可先实测全部界址点坐标, 然后进行界址变更。

(2) 变更测量

(1) 宗地分割或边界调整时, 可按预先准备好的放样数据, 测设界址点的位置埋设标志;也可以在有关方面同意的情况下先埋设标志, 再测量界址点的坐标。 (2) 宗地合并及边界调整时, 要销毁不再需要的界标, 并在界址资料中相相应的修改。 (3) 用解析法测量本宗地所有界址点的坐标, 并以此为基础, 更新本宗地所有的界址资料, 包括界址调查表 (含宗地草图) 界址点资料、界址图、宗地面积以及宗地图。

4.2.2 不更改界址的变更地籍测量

(1) 界址点的检查:包括界址点位检查, 以及用原勘丈值检查界址标志是否移动。具体内容同“更改界址的变更界址测量”。 (2) 变更测量:一般是用当时已有的高精度仪器, 实测宗地界址点坐标。具体内容除没有分割、边界调整及合并宗地时设置新界址点及销毁不再需要界址点的工作外, 其他与“更改界址的变更界址测量”基本相同。

5 结语

本文分析研究了城镇变更地籍调查的相关流程和方法, 相信对从事相关工作的同行能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王鸣飞, 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与研究[J].江苏测绘, 1996 (3) :2~7.

[2]林增杰, 严星, 等.地籍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土地变更调查中图斑变更依据研究 第4篇

关键词:图斑变更依据;土地变更;卫星影像;二调数据库

1引言

土地变更调查指在土地详查完成后,根据土地详查的程序及要求,对因各种原因发生变化的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权属界限进行的调查。变更调查是土地调查的一项制度性工作,与遥感监测是准确获取土地基础数据的重要途径,它是土地详查的延续,是保持土地详查数据现势性的重要手段[1],也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实施管理方式转变,加强用地监管的重要手段,在二调完成后显得尤为重要[2]。

在基于二调数据库和卫星影像的土地变更调查中,图斑的提取是利用同一区域不同时期的遥感影像或不同时期的现状图与遥感影像图,并通过人机交互判读的方式来发现变化图斑,利用GPS定位测出变化的数据,通过GIS的分析与处理,得到变化图斑及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位置和数量等信息[3]。图斑变更范围并不完全等同于监测图斑范围,要根据外业调查的实际变化情况在外业调查地图中圈定变更范围,经审批的建设用地应按照批准红线进行变更,超出红线范围的建设用地按违法用地统计。

现阶段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虽已有了较大进步,但在土地变更工作中,图斑变更依据没有具体标准,存在工作障碍。本文以土地变更调查为依据,选择重庆市北碚区为研究区,通过对比二调前后土地变更调查方法技术的变化,结合实践,对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图斑变更依据关键技术进行研究分析,力争探索出更加科学、利于实施的新时期的变更调查模式。

2概况

北碚区地处重庆市西北郊的缙云山下,是重庆市主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重庆都市花园”。北碚介于东经106°18′14″至106°56′ 53″和北纬29°39′10″至10°3′53″之间。全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12个镇。自第一次土地详查以来,为保持土地资源数据的现势性,我国各地区年始将土地变更调查作为年度例行工作。

北碚区从1996年开始进行第一次土地变更调查,至今已有17余年,期間变更调查的技术手段一直在不断改进和完善。可以将土地变更调查的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一是2007年以前(即二调前),可视为传统的变更调查技术,二是2010年至今(即二调后),可视为基于数据库和卫星影像的变更调查技术。

3.1传统土地变更中图斑变更依据

传统的土地变更调查即为二调前土地变更调查技术方案,当时技术比较落后,以手工操作为主要方式,并利用部分遥感结合地面调查的方式,最终调查结果以纸质为主,存在变更调查工作量大、现势性差、效率低、难度高等弊端。北碚区在土地详查成果的基础上,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底图,采用简易测量和人工判读的方法,将变化图斑边界描绘到土地利用图(薄膜底图)和记录历年土地变更情况用的兰晒图上。

由于当时技术条件的限制,图斑的属性和图片难以达到一体化,而是将权属单位用地情况数据以台账和记录簿的形式记录下来,加之工程量大、操作复杂,致使图、数难以一致。

3.2基于数据库和卫星影像的图斑变更依据

二调后,北碚区土地变更采用了变更新模式,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并利用卫星影像技术获得新增建设用地的方法,利用后时相遥感影像与二调数据库叠加提取土地利用变化图斑,先对后时相遥感影像进行解译,再与前时相和二调土地利用数据库叠加检测成功提取出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通过外业调查,对变化图斑核实以后,将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更新到数据库中[4]。

现阶段,利用采集的2013年度覆盖北碚区的最新遥感影像数据,加工制作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对照2012年度遥感影像底图,叠加2012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提取本年度遥感监测图斑,并追踪核实以往年度变更调查中相关图斑情况(包括卫片执法检查结果、临时用地等),制作的2013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在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上,通过内业预判,结合日常变更,确定本地区年度土地利用变化各图斑的位置、范围和地类,再剔除有红线的项目用地,作为外业实地调查核实的目标地块[5]。

3.3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及方案

3.3.1存在问题

2013年12月份,国家下发了监测图斑影像图以及监测图斑,批地红线的提前下发。土地变更技术人员需要通过监测图斑范围线,套合影像图进行外业核查,然后根据实地情况,将变更的图斑进行入库。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到底是只根据监测图斑范围,依据实地变化状况进行变更,还是需要参考批地红线的范围影响,需要进一步进行标准的统一。

监测图斑的范围线可能会由于一些原因存在一定的误差,比如坐标的便宜等等,因而具体变更的地类范围线并没有十分准确。其次,由于地类变化速度快,实地状况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图斑变更并不能完全依据监测图斑,要参考实地现状。最后,批地红线的下发也会对土地变更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3.3.2解决方案

土地变更调查中图斑变更依据以实地变化为准,以卫星影像的反映为参考,兼顾考虑批地红线的土地变更模式。

外业调查中要将批地红线与本年度遥感监测影像、新增建设用地变化图斑及上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等成果数据进行空间叠加形成外业底图,外业工作中依据土地变更调查底图,对照实地现状,对内业解译的变化图斑信息进行全面核实、调整和补充,并予以确认的工作过程。确认和补测的信息,作为更新数据库的依据。对于影像不清或未反映的新增地物应进行补测,详细记录变化图斑的形状、范围及变化地类等内容。

(1)监测图斑大于批地红线

批地红线内部按调查地类进行上图,超出的部分进行核查现状情况后进行定性,对于变更的详细说明未变更的原因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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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测图斑小于批地红线

进行外业核查,做好变化范围的记录,同时参考影像图,对于批准红线范围内符合土地实际情况并且影像图有明显变化的区域进行变更。

(3)监测图斑范围线与征地红线部分重合

批地紅线范围内部的部分进行变更,批地红线外部的部分根据外业调查的结果进行判断,定性处理,如果不变更应详细说明未变更的原因及类型。

4结论

在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上,结合日常变更结果,通过内业预判,确定本地区本年度土地利用变化各图斑的位置、范围和地类,再剔除有红线的项目用地,作为外业实地调查的目标。

监测图斑范围线进行现场实地核查以后,首先应利用收集的各个批地红线与监测图斑范围线进行套合、整饰,剔除红线范围内的项目用地,对于监测图斑范围线稍小于批地红线的,并且面积小于上图面积的区域以批地红线为准进行变更。对于监测图斑范围大于批地红线的,批地红线内要按合法上图,超出的部分核实现状情况再做定夺。

图斑变更依据做到实地变化为准,以卫星影像的反映为参考,兼顾考虑批地红线的土地的影响。

参考文献

[1]付丽莉,李钢,王庆.SPOT5卫星影像在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应用[J].信息技术,2005(05):24-28.

[2]王友富.二次调查后土地变更调查技术方法体系与体制机制建设的探讨[J].中国科技成果,2011(11):10-13.

[3]王晓栋,崔伟宏.县级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技术系统研究[J].自然资源学报,1999,14(3):265-270.

[4] 余丽.基于3S技术的土地利用变化图斑快速调查方法研究[D].浙江: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1.

[5]郭迪跃.土地利用变更调查[EB/OL].[2013-02-11]. http://www.doc88.com/p-9661676104395.html.

作者简介:段恒蕊1991,女,山东省,本科,土地资源管理

王璐瑶1992,女,山西省,本科,土地资源管理

王三1970,男,重庆市,副教授,土地规划,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土地整理

基金项目:西南大学第七届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基于二调数据库和卫星影像的土地变更关键技术研究”(1324012)

作者联系方式:段恒蕊 13657655539 西南大学楠园一舍400700

南宁户口变更办理 第5篇

办理条件

1、姓名变更

2、民族成分变更

3、性别变更

办理材料

1、姓名变更书面申请

2、民族成分变更需要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未满18周岁由父母、养父母、继母和父、母和继父写出书面协议;

(3)《户口簿》;

(4)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发给的证明书,

3、居民性别变更的,需提供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址

南宁市公安局

地址:怡宾路8号

联系电话:0771-5878110

兴宁公安分局

地址:北宁街69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2816104

青秀公安分局

地址:古城路4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5888090

办理费用

阳江户口变更办理 第6篇

办理条件

1、姓名变更

2、民族变更

3、出生日期变更

4、性别变更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办理流程

1、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12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

2、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淮安户口变更办理 第7篇

办理条件

1.姓名变更、更正

2.出生日期的更正

3.曾用名变更、更正

4.性别变更、更正

5.民族变更、更正

6.身份证号码变更、更正

7.户口性质变更、更正

办理材料

主项:

1、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除外);

2、户口底册、《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出生证等权威原始凭据;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须附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4、属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不一致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复印件;

5、更正户口性质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6、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户口变更调查报告 第8篇

1 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过程分析

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过程是先对植树造林、森林采伐等林业经营管理资料进行高分辨遥感影像变化的判读分析, 然后对因改变土地用途增加或减少的林地地块或林地范围内发生变化的林地地块进行调查核实, 最后上图入库, 更新形成年底林地变更调查数据库。在这一调查工作过程中, 主要包含如下工作步骤:数据及相关资料的准备, 包含林地落界、林业管理资料、地形变化参考范围矢量数据等;变更调查, 主要分为内业变更和外业核实;管理属性更新, 主要是利用ARCGIS等软件对发生森林类别、权属等管理属性变化的图斑进行数据库更新;数据检查与修改, 主要是对图形及属性数据进行检查与修改, 以确保数据的标准化;数据库更新, 是在前期林地数据库的基础上对本期变化图斑数据库进行叠加分析, 形成林地变化分析数据库;统计汇总, 是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最后一项工作。是利用FOXPRO编制统计程序对变化分析数据库进行统计汇总, 形成统计表, 为林地相关工作提供依据。

2 新时期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2.1 遥感影像局限性较大, 应加强技术研究

新时期, 我国林地变更调查工作采用的遥感影像数据SPOT5, 虽然实现了对林地与非林地情况的区分功能, 但其技术还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对幼龄林、荒山荒地等内部地类判读困难;利用遥感监测图提取变更图斑, 只能提取新增建设用地引起变化的图斑, 而未提取其他原因造成变化的图斑, 由此便对采用新机制进行的土地变更调查带来了困难;遥感影像时相与更新时点的时间差给林地变更工作带来困难。诸如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 建议加强技术研究, 掌握快速定位林地变更地块的技术, 加强对绝对定位GPS、GPS-PDA、分辨率高的卫星影像技术等, 从而能全方位定位变更图斑, 提高目视解译的准确率, 有效减少野外林地调查工作量, 提高工作效率。

2.2 调查工作的操作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

从当前的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操作细则来看, 细则还不够规范和完善, 需要对其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在现有的技术规程中, 其勾绘变化图斑规定不够详尽, 调查人员在操作时与前期林地落界小班界线不能完全吻合, 造成图斑变更时形成数量较大的细碎图斑问题, 影响了调查工作数据的准确性。其解决方法最好采用面切割方法, 在变化图斑与前期落界小班界线基本一致的情况下, 沿用原有小班界线, 对其切割后拷贝形成一个变化图斑图层, 再可进行修改变化图斑属性操作。其次, 林地变更图斑核实调查属性的因子较多, 记载量过大。为此, 建议该记录表只列核实变更调查的因子, 对于地貌、坡向、土壤等因子则采用前期数据库提取或地理信息系统程序的方式生成, 从而降低表格记载的工作量。最后, 在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中最小上图面积667m2的要求过高, 应该根据不同地类变化情况进行最小上图面积的确定要求。

2.3 要加强林业信息系统的整合利用

新时期, 我国林地变更调查中对于林业信息系统的应用已相当广泛, 但其功能效率却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主要因为缺乏对信息系统的整合兼容利用, 导致系统建设的投资浪费、系统间无法实现数据的共享等。在现代科学技术大力实现兼容的创新利用的形势下, 加强对林业信息系统的整合已显得十分必要。笔者建议建立一个平台、一套软件、一套数字的信息系统, 以林地一张图为平台, 开发满足不同部门工作要求的功能模块, 并针对不同部门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林地变更数据要通过软件实时的更新反映到一个平台上, 实现系统平台的数据共享功能, 减少重复记载数据的工作量。

2.4 对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严格要求, 保证试点工作质量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制度要求, 我国各地对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要严格要求, 保证试点工作成果质量, 尤其在逐渐增加的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扩大试点工作中。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重点在于解决林地与非林地转入转出及林地内部各地类之间的转移问题, 为此, 各省市、县级林业相关部门应加强分工协作, 加强对调查员的业务培训, 各司其职。各级林业局也应根据其当地实际情况对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进行整体工作组织, 制定总体方案。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各县开展的林地变更地块核实和上图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并对其调查成果进行科学的质量检查和汇总上报。通过对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严格要求, 保证试点工作质量。

3 结语

本文对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过程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并对新时期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探讨和论述, 旨在为新时期林地变更调查体制、工作机制、技术体系及工作标准等提供参考, 以此促进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效用的发挥。

摘要:本文从我国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入手, 阐明开展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过程与方法, 并针对其工作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对新时期的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进行对策改进, 以提升林地动态监测水平。

关键词:新时期,林地,变更调查

参考文献

[1]樊志军.对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有关问题的研究[J].南方国土资源, 2004 (06) .

清末户口调查中的官绅与民 第9篇

关键词:清末;户口调查;冲突;调和

中图分类号:K25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0)26—0165—02

掌握户口实数对于一个国家政权的稳定具有相当的重要性。1908—1911年,清政府在全国实行了一场大规模的户口调查,“清查户口,所以为今日必办之要政者,不仅为教育或禁烟计也,其最大之关系,在使他日编订宪法,组织议会,颁布自治制度之际,预核全国人民,立定选举区。” [1]可见,清末这次户口调查的主要目的已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征税、征兵,而是选举议员,召开国会。

一、官绅与民的冲突

清政府自民政部决定清查全国户口实数以来,就制定了严密的办事章程。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调查户口章程》中规定,“各省以巡警道为总监督,其未设巡警道各省暂以布政司为总监督……调查户口事务由下级地方自治董事会或乡长办理,以总董或乡长为调查长,董事或乡董为调查员,其自治会尚未成立地方,由各该监督率所属巡警,并遴派本地方公正绅董,会同办理,各地方所有巡警官长均有协助调查之责。” [2] 由此可知,清末户口调查主要是由官员与地方绅士一起执行的,各级官员与绅士的职责划分也算明确,但在具体履行过程中,却屡屡引发官绅与民众的冲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官吏的苛勒、调查员从中需索、绅董办理不善、乡愚的误会和莠民乘间煽惑 [3]。政府官员作为政府的办事人员,理应严格按照政府所颁布章程执行任务,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却并非如此。《调查户口章程》中对调查年限、调查区域、调查经费、调查要则等均有明确规定。在第八章调查要则第26条中提到“调查时应由总监督及各监督分别出示晓谕,详叙调查宗旨,严禁借端需索、造言生事之弊。” [4] 但是在清末户口调查过程中,有一部分官员出于私利,并没有严格按照章程行事,仍然借调查户口收取捐税,谋取私利。在山东利津县调查户口时,官员们“每查填一户,索钱170文,填错一字罚钱五百文。各庄长汇造送房,非给钱2 000不收其册。于是民众畏其需索,有两户并一户者,有多口少报者,任意填造,杂乱无章。” [5] 江西广信府弋阳县以调查户口为立宪前提,派调查员详细调查。但在调查中有调查员竟敢纠集劣绅数人,按丁抽铜圆一枚,统计合邑,抽得铜圆30 000余枚,一时谣言蜂起 [6]。

在江西省各州县户口调查中,有因讹言抽丁当兵而夺回原册的,有因谬说按户抽税而殴辱官绅的,有因借端报复私仇而拆绅房舍的,如宁都,安义,新昌,崇仁等州县,纷纷闹事。崇仁县清查户口将要完成时,忽有乡民听信此举能致人于死地,而且有将要办丁捐之谣传。于是在5月27—29等日向各调查员家及巡警局索回表册,甚至打毁器物,滋闹不休 [7]。江西丰城县地方乡民愚蠢无知,竟以为调查户口为灭门毒计,鸣锣聚众,在村旁挖一大洞将调查员某君活埋 [8]。“江西上高县县令奉文调查户口,乡愚深信谣传,号召同类围殴调查员,索还表册。而调查员之仆从二名赶赴保护,力不敌众,均遭殴毙。” [9]

清末帝国主义侵略加剧,沉重的外债分摊到农民头上,“民之憔悴于虐政,未有甚于今日者” [10]。加上数月来,民众受水旱之灾,困于生计,如今官员、绅董在调查中又借端需索,加重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民众与政府的冲突加剧,致使各地反抗户口调查风潮此起彼伏,民众与政府的冲突达到高潮,暴力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影响了户口调查的进度与效率。

二、官绅与民的调和

清查户口是宪政实行的基础,但各省举办情况,大多敷衍了事,还引发大规模反抗风潮。鉴于此,民政部申告各督抚转饬所属将清查户口宗旨编成白话文告示,在城乡市镇广为张贴,并让宣讲所详细演说,使得家喻户晓,以免发生事端 [11]。在宣讲中告诉民众“闾阎之安谧,全在户口之清厘,户口一清则良莠不致混淆,且可同享国民应有之权利。将来地方自治及有关公益等事自易次第推行,渐收实效,足见清查户口一事利国利民,裨益实非浅鲜。” [12] 如果民间仍有不明白调查户口宗旨的,则需要通行各省,按照各地民俗情形,仔细商议开导宣传的方法,要确保在各自所辖范围内家喻户晓。对于其部颁章程中有变通之处,应该详细拟订说贴,妥善商议办法 [13]。可见民政部对于调查户口过程中爆发的反抗风潮给予了极度的重视,并认真筹订了应对办法。

为了能及时避免冲突发生,民政部通电各省督抚,凡地方举办各种新政及关于筹款的事件,应在举办之前,先由自治局或官立宣讲所选派公正绅董将办理新政的理由事先声明,以免误会 [14]。由于大多数民众不识字,故所张贴的宣讲告示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针对于此,政府决定推广教育,“每村百户设小学堂一区,宣讲所一处,并严定教学章程,勉力实行,以期教育普及。” [15]这也足以看出政府对于调查户口的重视程度。

在地方上,各省也按照民政部的指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缓和民众的反抗情绪。比如江西南昌府,官员恳请遴选专员分途演说,以开化民智、平息风潮。要求各厅州县均应设立宣讲所,由劝学所总董聘请师范毕业、有同等学力、品行端方的人作为宣讲员。宣讲员要随时宣讲一切章程、规则,刊发告示、宣布宗旨,使得家喻户晓,避免因误会而妨碍调查 [16]。在地方户口调查中还出示了地方性条列,比如《王协同办理清乡训令》第4条规定,凡入民家调查人口,务须细言开导,不得稍有恐赫……第6条,除调查户口外,其他时间不得擅入民家及借用物件……[17] 。可见在清末户口调查过程中政府并非完全无所作为,对于调查过程中出现的反抗风潮,政府给予了回应也采取了应对措施,但为何反抗户口调查风潮仍然屡禁不止呢?主要问题还在于官绅与民众的变化。

三、冲突与调和中反映出的实质问题

(一)官绅——执行力渐弱

民政部于1908 年设立统计处,并制定了“六年调查户口计划”,由于政治形勢变化,这项工作压缩为四年完成[18]。但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大多数省并没有按期完成任务。

清政府规定各省年终汇奏事件必须于每年十月内上报军机处,然后交各部分别核议 [19]。但在具体办理中,各省督抚明知逾限仍不上报,按照旧例应该查处,无奈积习已深,挽回并不容易。因此,清政府通告各省督抚,由地方府、厅、州、县分乡分区自行调查,其各乡具体丁口数目,统一于每年十二月底结算。民政部拟订的清查户口章程规定1910年底一律完成调查 [20]。但各省仍拖延迟迟不交,办事效率极为低下。

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官绅敷衍塞责的比比皆是。苏州垣胥门内道前街一带,巡警局派人挨户编查户口,无论公馆住家及店铺客栈等均问姓名及几人,填往薄上,有的见有旧门牌就抄录而去,一切仍因循以前保甲门牌的做法。官员大多不明白此项编查户口是为民政部所颁表册之用还是为自治局所用,敷衍塞责 [21]。广东省调查户口,先调查户口而后进行其他项,筹办新政不能通盘计划、相辅而行,而调查的册籍又大多不尽不实,州县官员害怕被谴责,于是粉饰应付,上面官员敷衍门面,“于是隐忍以受之,自欺欺人莫甚于此。” [22]

清末户口调查作为清末新政的一项准备和基础性工作,政府官员理应严格按照章程认真办理。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某些官员竟敢视国家章程法规于不顾,宣讲时敷衍了事,操作中走与流程,敷衍塞责,以致户口汇报造册一拖再拖,直到清王朝灭亡也未能报齐。从中我们足以见到中央与地方权利的微妙变化,中央权威不断削弱,各省独立地位已然形成 [23],在此情况下政府官员办事能力日益低下,执行力渐弱。

(二)民众——已无信任国家之观念

如果一个政府执政时,国泰民安,外无他国侵略,内无饥荒暴政,那么是不可能出现各种暴动的。在清末出现大规模反抗户口调查风潮,在政府做了很多缓和反抗情绪和制止暴动的举措的情况下,暴动还屡禁不止,这原因最关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民众已经对政府丧失信任。

《申报》上有一篇报道能很好的说明这个问题。“吾国之举办新政也,当其始绅民上要求之书,各属有代表之举,亦复上下一起,绅民合力,抑若宪政之奥义已家喻而户晓。今日调查,奉行故事,大异于以前所谓调查,其敷衍塞责为少见多怪的现象。章程发布于前,地方官示谕于后,而将事于其间者,借绅力而不借官力,一切吏胥之勒诈,官样之文章,排除屏斥之殆尽,地方官弹无灵,调查员身家不保,谣言四起,草木皆兵” [24],可见民众并非不知道宪政利国利民,而是民众已无信任国家的观念了。

如果数十年来,官真有爱民之心,而无虐民之事,使民受其恩泽,对民众亲爱如父母,则一旦实行新政,民众都会欣喜过望而相互庆祝,又怎么会群疑众骇,相互聚集滋事呢?民众之所以在户口调查中仇视绅董,推其原因,实始于仇视官员。官历来欺压民众,以至成为调查阻碍。假如为官者巡行于乡野,竭诚演说,对待民众,和颜悦色,民众必会释然而放弃其暴动心理,而调查员又从中设法劝导,详述理由,那又怎么会起风潮呢?[25]如果官吏真心爱惜民众,绅董真心捍卫乡里,又何至于乡民聚众闹事?所以说反抗户口调查风潮及其为何屡禁不止的最主要原因是政府官员一贯的剥削压榨,使民众已无信任国家之观念了。

总之,清末户口调查引起巨大社会反响。户口调查是清末实行新政的始基,户口调查的结果直接影响着地方新政的办理。在内忧外患的时局下,清政府的中央权威已经受到严重削弱。官绅与民在户口调查中的冲突与调和,不仅反映出清末政府公信力下降、官绅执行力渐弱,而且也是中央权力削弱的一个表现,这一切逐渐蚕蚀瓦解着清政府的执政能力,也是清政府最终走向灭亡的原因之一。

参考文献:

[1]清查户口问题[J].东方杂志.

[2]光绪三四年调查户口章程[G]//公安部户籍管理局.清朝末期至中华民国户籍管理法规,北京:群众出版社,1996:102-103.

[3]论江西宜春乡民闹事之原因[N].申报,1909-08-17.

[4]民政部调查户口章程[N].申报,1908-12-24.

[5]县令调查户口之笑柄[N].申报,1909-12-19.

[6]赣省调查户口之怪状[N].申报,1909-08-08.

[7]调查户口风潮汇记[N].申报,1909-06-11.

[8]活埋调查员之骇闻[N].申报,1909-07-18.

[9]上高县谓调查户口殴毙人命[N].申报,1909-07-07.

[10]调查户口愚民暴动感言[N].申报,1909-06-28.

[11]拟饬揭示调查户口宗旨[N].大公报,1909-09-14.

[12]民部解释调查户口之疑惑[N].申报,1910-03-13.

[13]拟征调查户口之说贴[N].大公报,1910-04-30.

[14]预防新政扰民之办法[N].申报,1909-08-19.

[15]推广教育[N].大公报,1909-03-01.

[16]杜息调查户口风潮之办法[N].申报,1909-07-16.

[17]王协统办理清乡训令[N].申报,1910-08-17.

[18]米红.清末民初的两次户口人口调查[J].历史研究,1997,(1):59.

[19]民政部奏各省查報民数宜筹切实办法折[J].东方杂志.

[20]清查户口期限[N].大公报,1909-03-18.

[21]编查户口之敷衍[N].申报,1909-05-30.

[22]粤督奏暂缓调查户口[N].申报,1910-09-25.

[23]刘伟.晚清新政时期中央与各省关系初探[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6);重新认识晚清中央权威衰落的原因[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6).

[24]调查户口愚民暴动感言[N].申报,1909-06-28.

[25]论调查户口[N].申报,1910-02-10.

镇江户口变更办理 第10篇

办理条件

1、姓名变更

2、民族成分变更

3、性别变更

4、身份证号变更

5. 变更户主

6. 变更婚姻状况

办理材料

变更姓名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1.对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姓名变更,按以下情形办理:

(一)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申请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二)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申请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三)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

(一)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

(二)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户口变更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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