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体系范文
规划编制体系范文(精选12篇)
规划编制体系 第1篇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5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城乡规划管理, 合理配置省域空间资源, 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 是落实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引导本省、自治区城镇化和城镇发展, 指导下层次规划编制的公共政策。
第四条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城乡统筹规划,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能源, 保护自然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
第五条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并与有关规划相协调。
第六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经依法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二章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第八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十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一般分为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 (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和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成果 (以下简称规划成果) 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编制规划纲要的目的是综合评价省、自治区城镇化发展条件及对城乡空间布局的基本要求, 分析研究省域相关规划和重大项目布局对城乡空间的影响, 明确规划编制的原则和重点, 研究提出城镇化目标和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为编制规划成果提供基础。
编制规划纲要时, 应当对影响本省、自治区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规划纲要和规划成果进行充分论证, 并征求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十三条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在规划纲要编制和规划成果编制阶段,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分别组织对规划纲要和规划成果进行审查, 并出具审查意见。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审查规划纲要和规划成果时, 应当附专题研究报告、规划协调论证的说明和对各方面意见的采纳情况。
第十五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六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送审批前,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成果予以公告, 并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七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前, 应当将规划成果提请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十八条上报国务院的规划成果应当附具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说明书、规划编制工作的说明、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的情况、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等。
第十九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 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
规划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 符合城乡规划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十条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向国务院报告前,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 提出规划修改的必要性、修改规划的基本思路和重点, 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 向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根据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需要,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依据经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省域范围内的区域性专项规划和跨下一级行政单元的规划, 落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省域范围内的区域性专项规划和跨下一级行政单元的规划, 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章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和成果要求
第二十四条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分析评价现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情况, 明确规划编制原则、重点和应当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 按照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 提出本省、自治区在国家城镇化与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 综合评价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等城镇发展支撑条件和制约因素, 提出城镇化进程中重要资源、能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的要求。
(四)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趋势、城乡人口流动和人口分布趋势、省域内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的区域差异等影响本省、自治区城镇发展的主要因素, 提出城镇化的目标、任务及要求。
(五) 按照城乡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条件, 提出优化城乡空间格局的规划要求, 包括省域城乡空间布局, 城乡居民点体系和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的要求;提出省域综合交通和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布局的建议;提出需要从省域层面重点协调、引导的地区, 以及需要与相邻省 (自治区、直辖市) 共同协调解决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相关问题。
(六) 按照保护资源、生态环境和优化省域城乡空间布局的综合要求, 研究提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划定原则和划定依据, 明确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基本类型。
第二十五条规划成果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明确全省、自治区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包括城镇化目标和战略, 城镇化发展质量目标及相关指标, 城镇化途径和相应的城镇协调发展政策和策略;城乡统筹发展目标、城乡结构变化趋势和规划策略;根据省、自治区内的区域差异提出分类指导的城镇化政策。
(二) 明确资源利用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等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地域传统文化特色的体现, 生态环境保护。
(三) 明确省域城乡空间和规模控制要求。包括中心城市等级体系和空间布局;需要从省域层面重点协调、引导地区的定位及协调、引导措施;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的目标、原则和规划要求。
(四) 明确与城乡空间布局相协调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包括省域综合交通发展目标、策略及综合交通设施与城乡空间布局协调的原则, 省域综合交通网络和重要交通设施布局, 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及其规划要求。
(五) 明确城乡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包括统筹城乡的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布局原则和规划要求, 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设施的配置要求;农村居民点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综合防灾与重大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的规划要求等。
(六) 明确空间开发管制要求。包括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区位和范围, 提出管制要求和实现空间管制的措施, 为省域内各市 (县)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四线”等规划控制线提供依据。
(七) 明确对下层次城乡规划编制的要求。结合本省、自治区的实际情况, 综合提出对各地区在城镇协调发展、城乡空间布局、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和基础设施布局、空间开发管制等方面的规划要求。
(八) 明确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包括城乡统筹和城镇协调发展的政策;需要进一步深化落实的规划内容;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 规划实施的方法。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本省、自治区实际, 可以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中提出与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协调事项, 近期行动计划等规划内容。必要时可以将本省、自治区分成若干区, 深化和细化规划要求。
第二十六条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管制要求, 重要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省域内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 应当作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十七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 还可以对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空间布局等重大问题作出更长远的预测性安排。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省域范围内的区域性专项规划和跨下一级行政单元规划内容和编制审批的具体要求, 由各地参照本办法确定。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第2篇
建村[2000]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四月六日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县域(包括县级市、城市远郊区,下同)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承担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具体任务的单位,应当具有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格。
第三条 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以经批准的省(包括由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城市,下同)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的要求,指导乡镇域村镇规划的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突出三个重点:
⒈确定城乡居民点有序发展的总体格局,选定中心镇,防止一哄而起,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⒉布置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⒊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5至20年,近期规划的期限一般为5年。
第六条 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具备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基础资料以及必要的勘察测量资料。资料由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负责收集,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提供。
第七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⒈分析全县基本情况,综合评价县域的发展条件;
⒉明确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 ⒊预测县域人口,提出城镇化战略及目标;
⒋制定城乡居民点布局规划,选定重点发展的中心镇;
⒌协调用地及其他空间资源的利用;
⒍统筹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⒎制定专项规划,提出各项建设的限制性要求;
⒏制定近期发展规划,确定分阶段实施规划的目标及重点;
⒐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建议。
第八条 县情分析与发展条件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区位分析;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评价;经济基础及发展前景分析;社会与科技发展分析;生态环境分析;提出县域发展的优势条件与制约因素。
第九条 产业发展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是: 根据经济发展总体战略规划提出的目标,明确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空间布局方案;有条件的可划分经济区。
第十条 县域人口预测与城镇化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预测规划期末和分时段县域总人口及其构成情况,制定城镇化发展目标,确定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道路,提出人口空间转移的方向和目标。
第十一条 城乡居民点布局规划的主要内容是: 预测城乡、城镇之间人口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城镇功能和空间布局结构,选取重点发展的中心镇,提出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有条件的提出中心村和其他村庄布局的指导原则。
第十二条 用地及空间协调规划的主要内容是: 划分用地功能类型,标示各类用地的空间范
围。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防灾减灾等要求,提出不同类型土地及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限制性和引导性措施。
第十三条 区域性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统筹安排的主要内容是:提出分级配置各类设施的原则,确定各级居民点配置设施的类型和标准;根据设施特点,分析能够县域共享或局部共享的设施类型,提出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方案,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四条 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⒈交通网络规划。在区域大交通网络规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预测运输需求,提出交通运输网布局方案以及重大效能工程项目的布局,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与城乡居民点的关系,重点是公路网和水运网。
⒉给排水、电力、电信工程设施规划。根据水源条件和用水需求预测,确定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措施和合理分配用水的方案,统筹安排水厂,选择供水方式和管网排放口及处理设施。以大区域供电系统为基础,结合县域电源和电网现状、用电量和用电负荷结构,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量需求,统筹安排电网、变电站等电力供应设施。在全国或区域电信发展战略指导下,按照县域社会经济现代化的需要,结合电信现状,预测业务量,统筹安排局所设置和电信网络。
⒊教科文卫等社会服务设施规划。根据对不同层次上学人口数量的预测,统筹安排和调整各类学校的规模和布点;根据卫生保健的发展需求,预测所需医疗卫生人员数量,统筹布局医疗网点;根据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统筹布局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安排休疗养等福利设施。⒋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综合评价环境质量,分析存在的问题,预测环境变化的趋势,制定县域环境保护的目标,提出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对策。根据需要,划定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环境功能分区,明确各区的控制标准。结合当地特点,深入分析各类灾害的形势以及发展趋势,对防洪、防震、消防、人防等设施的现状情况进行评价,选择主要灾害类型提出防治措施。
⒌其他专项规划。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编制广播电视、供热供气、科技发展、水利、风景旅游、文物古迹保护、园林绿化等规划。
第十五条近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确定5年内具体发展目标、建设项目,并进行投资估算、建设用地预测,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立项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实施规划的政策建议,主要应包括与城乡建设密切相关的土地、户籍、行政区划和社会保障等内容。
第十七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件两部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和内容提出规定性和指导性要求的文件,必须内容简明、文字精炼、用词准确。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应附有关专题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
规划图件是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的效力。规划图件至少应当包括(除重点地区规划图外,图纸比例一般为1:5-1:10万):
⒈县域综合现状图;
⒉县域人口与城镇布局规划图;
⒊县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⒋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图;
⒌县域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图;
⒍近期建设和发展规划图;
⒎重点地区规划图。
规划编制体系 第3篇
六部门编制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
教育部等六部门编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15年和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将分别达到2250万人和2350万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数将分别达到1390万人和1480万人,继续教育参与人次将分别达到2.9亿人次和3.5亿人次。
职教视野
河南2015年秋季学期起各类中职学校将全免费 河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要求将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从明年秋季学期起,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湖北明年全面实施技能高考 从2015年开始,湖北省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全面实施“知识+技能”的招生考试改革。原来的“高职统考”(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新的改革将在农学类等9个专业(类别)开展统一招生考试工作。
广西今年秋季学期起公办中职教育将免除学费 广西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对民办中职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广西今年秋季学期起公办中职教育将免除学费 广西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对民办中职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广西搭建职教立交桥 职校生也能升本读硕博 广西将通过招生制度的改革,打通3大通道,第一是从初中到中职、高职然后一直上到硕士、博士的升学通道;第二是职教与普通教育互通的通道;第三是职教与就业市场贯通,一些社会人员可以通过免试的方式进入职业院校。
国际注册会计师综合能力资格认证走进高职 国际注册会计师综合能力资格认证在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挂牌。这是该资格认证首次走进国内的高职院校。今年9月学院将在会计专业的大一新生中挑选约50名学生进行定向培养,其他学生也可通过选修的方式在校接受国际注册会计师综合能力资格认证项目的培训。
农业部新添3个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 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先后在湖南老街村、河北周台子村、浙江缪家村揭牌,这3个村分别成为农业部第15、16、17个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
为亿万职业农民打造“全程保育式”新课堂 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省校校长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常务副校长(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主任)刘天金在会上强调,中国农业现代化需要亿万职业农民队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任务异常繁重。各级农广校要真抓实干,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机制新模式,为亿万职业农民打造“全程保育式”新课堂。
湖南将培育30万新型职业农民 湖南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提出2020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达到30万人的工作目标。省农业厅已选择基础较好的常德市及醴陵、平江等11个县(市区),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市整县推进的试点。今年全省计划培育2万人。
柯坪县27名学员喜领国家助学金 新疆柯坪县农广校发放2012年级全日制“设施农业”专业中专班的第二学期助学金。该班在册学员27名,按照国家规定,学员每学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750元。
柯坪县27名学员喜领国家助学金 新疆柯坪县农广校发放2012年级全日制“设施农业”专业中专班的第二学期助学金。该班在册学员27名,按照国家规定,学员每学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750元。
桓台县为推进农民队伍专业化列年度清单 山东省桓台县将有计划地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农民培训学校(学区),开展阳光工程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创业培训;同时结合农时季节开展高层次农业科技人员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全科化培训,壮大农业科技人才、基层农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常熟市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意见 江苏省常熟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2014年至2016年,常熟市将实施规模为6000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培育工程,加快形成一支有知识、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逐步实现资源向新型职业农民集中、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让种地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关于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体系的思考 第4篇
1 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体系构建现状
一方面,交通市政规划缺乏统一的编制办法和技术规定、报批程序和成果深度难于规范,主要依附于不同阶段的城市规划完成,客观上,难以形成“上下指导、平行衔接”的体系成果;另一方面,受职能的限制和利益驱动,各部门、单位在编制专项规划时,部门色彩较浓,主观上,将各规划成果割裂在部门内部,缺乏综合。在这样“松散型”规划成果的指导下,整体上表现为城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的被动蔓延和建设无序。
在现阶段,城市交通规划管理部门加大行业管理部门、专业规划单位之间的“联动”,逐步实现规划编制的“工作联动”;通过加大规划管理与规划编制之间的“联动”,逐步实现规划编制的“成果联动”。进一步明确只有融入城乡规划的专项规划才能上升为规划管理依据,并将各专业规划的委托、编制、上报、审批纳入城乡规划的体系中。强调交通市政规划体系在我市交通市政规划管理、建设中的权威地位。在取得一定效果的情况下,城市交通规划部将编制等结论总结为《规划》这本书,《规划》以“一个目录”确定了不同规划所处的位置及与其他规划的关系,以“一张图”统一了规划版本的最新成果及在空间的衔接关系。在“一个目录”、“一张图”的共同指导下,各层次交通市政规划成果均可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剥离出来,定位在体系的不同位置。
2 城市交通规划编著体系的维护
结合我国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体系的实施,其步骤主要分为三步:①“年度维护计划项目”根据《规划》体系维护整体进度确定,结合“年度交通市政规划编制计划”完成,实现城市交通市基础设施规划编制体系在内容上的“完整性”;②“城市规划专项成果”来源于各级城市规划的交通市政专项成果,结合城市规划编制计划完成,实现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体系在空间上的“全覆盖”;③“规划实施阶段调整”根据规划管理需求对原有《规划》体系成果进行调整,结合项目审批同步完成,实现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编制体系在管理依据上的“权威性”、“现势性”。
三类数据的维护,遵从“从一张图来,到一张图去”的原则。以此实现《规划》成果的综合平衡,确保《规划》成果内部衔接的有序。从维护的流程上大致可分为以下环节:①规划局会专业部门共同拟定年度编制计划,并领取规划编制要点。要点的要求、内容根据阶段有所不同:总体阶段确定规模、容量,“分区规划”阶段定网络、布局,“控详”阶段定路径、管径。②专业部门落实编制要点深度要求,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深化编制成果。③市规划局负责专业规划成果与已有城市规划的衔接以及各专业规划成果之间的协调。重点审查:a.上位规划的执行情况;b.行业规划的衔接情况;c.周边规划的衔接情况;d.编制要点提出的相关要求。对于协调无异的规划成果,可纳入城乡交通市政规划编制体系,成为规划管理的依据。④纳入城乡交通市政规划体系的规划成果,允许各参编部门调用,成为下阶段各项规划编制的基础版本。
3 城市交通规划编制的优化措施
规划编制是规划管理的灵魂,只有规划成果的统一才能实现规划管理行为的同一。交通市政规划体系的构建,从形式和内容上将各类专项规划紧紧的锚固在一起。通过增加交通市政专项规划的刚性,进一步提升了交通市政规划成果在城乡规划编制中的保障、引领作用。
3.1 明确编制计划
在交通市政规划“一个目录”及编制办法的指导下,按照宏观、中观、微观的层次逐步深化完善,确保各专项规划的完整性、延续性和系统性。由原来“问题导向型”为主的编制计划制定思路,逐步向“问题导向型”与“体系导向型”并重的制定思路转变。通过不断梳理体系成果的不足,可进一步明确年度规划编制的重点。
3.2 固化边界条件
交通市政专项成果是城乡规划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单从每个规划成果看,交通市政规划成果本身都是完备的。经过体系的梳理,各交通市政规划的上下位关系、与相关专项规划的关系进一步得到明晰,改变原来各专项规划只服从于土地利用规划,而与上位专项规划衔接不畅的现状。通过固化规划编制的边界条件,避免“推倒重来式”的规划模式。
3.3 规范工作内容
在固化的规划边界条件下,各层次的交通市政规划工作内容也进一步规范。一方面是深化已有规划成果,达到编制深度要求;另一方面是论证说明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由于规划编制、规划管理两方面均可能对已有规划成果提出“动态维护”的需求,为协调两者之间动态维护关系,有关单位提出了“比照同一个时间版本”的工作思路:①截取规划编制范围成果,提供给编制单位,并记录版本日期;②编制单位拟对《规划》进行修改的,应扩大至相邻区域,做到与原有成果顺接无误。调整方案需即时报规划管理部门认可,并做好版本记录;③日常管理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同步做好记录,并在方案论证时集中反馈给编制单位修改;④规划完成后,完整替换编制范围内相应交通市政规划成果。
3.4 提高成果质量
由于进入《规划》的各专项成果,均需接受来自已有上位规划、平行规划成果的审查,有效地避免了规划成果之间的矛盾;由于《规划》成果编制阶段与管理阶段之间联动,专业单位对于成果关注程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在规划编制成果审查方面也投入更多的关注,避免了规划编制与管理的“两张皮”。《规划》真实地反映了交通市政规划成果“牵一发动全身”的联动关系,也给编制单位加大了责任与压力,成为进一步提高成果质量的主观动力。
4 新时期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体系的思考
近年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中国未来的城镇化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标志着新型城镇化将成为未来中国发展的战略选择,而低碳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涵。如何建设低碳城市,实现低碳城镇化,这是涉及多个学科、多个行业的宏大命题,城市规划学科内的探索主要以低碳城市研究和低碳城市规划编制的形式出现。对于城市交通编制体系来说,如何建立一套与低碳理念符合的编制体系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与城市社会经济运行模式密切相关,城市交通规划编制通过引导低碳生活方式来实现低碳城市目标,而引导市民生活方式应当建立在了解和尊重市民原有生活方式的基础上,低碳的价值选择不应当由研究者站在上帝视角来决定,而应当建立在了解和尊重市民原有价值观的基础之上。具体来看,低碳城市交通的研究不应当仅仅醉心于物质空间,而应当关注和借鉴其他学科对低碳文化、观念、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并发挥规划学科的优势,将其与物质空间的研究结合。同时,目前多数低碳城市规划编制的研究还是在理论层面探索,然而只有大量的、扎实的实证研究才能揭示社会经济运行中“低碳”二字的真正内涵,因此未来应增加这方面的研究。
5 结束语
交通市政规划编制的规范性与其法定性是相辅相成的,规范性的不足是造成当前交通市政设施规划法定性相对较低的客观原因之一;加上内容上缺乏部门间协调机制等原因,一些交通市政规划仅仅成为一个阶段性研究成果。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交通市政规划编制体系的构建,逐渐理顺了规划编制思路和流程,对加强交通市政规划管理水平与效率提供了有力保障。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交通也变得越来越便利,与此同时,城市交通规划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交通规划体系内容庞大、涉及部门众多,此外,受制于国家规范和编制办法尚未明确,交通市政规划体系的完善明显滞后于城市空间规划的发展,在引领和指导城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从日常管理实践出发,创新提出交通市政规划体系构建、维护的操作办法,并运用于各层次城市规划的编制。本文主要介绍交通市政编制体系的构建、维护工作思路,低碳化城市交通规划编制的形成以及在相关各层次城市规划编制中的应用经验,对于提高城市交通规划技术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低碳
参考文献
[1]王东.《城乡规划法》实施背景下广州市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的思考与实践[J].规划师,2010(01).
[2]谢地,肖恺.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政府规制改革亟待深化[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1(04).
[3]朱菁,张沛,李奕霏,张中华.法治视角下《城乡规划法》完善思路初探[J].现代城市研究,2011(02).
江苏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第5篇
一、规划目的贯彻全省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从区域整体协调发展出发,引导城乡及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1、贯彻城市化和城镇现代化发展战略,确定与市域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城市化发展途径和城镇体系网络。
2、明确市域及各级城镇的功能定位,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布局,对开发建设活动提出鼓励或限制的措施。
3、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实现区域基础设施的互利共享和有效利用。
4、通过不同空间职能分类和管治要求,优化空间布局结构,协调城乡发展,促进各类用地的空间集聚。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
3、《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的意见》(苏发[2000]17号);
4、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1998~2020)》;
6、《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长期规划基本思路》;
7、各设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长期规划基本思路。
三、规划指导思想
体现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观,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城乡互补、区域协调的整体观和适应竞争、合理分工的市场观。
1、把握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把握我国加入WTO和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和挑战,围绕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加快结构调整,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市现代化建设。
2、以现代化标准、市场化运作为出发点,在政府调控、市场运作以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动力和组织形式方面突出制度创新,增强现代城市发展动力,提升城镇功能,强化城市化的集聚和辐射带动力。
3、从整体性和协调性出发,妥善协调市域内部以及市域与周边区域的关系,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分工和流动,实现资源集约利用和城镇有序发展。
4、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分缓急,注重实施,保证城乡协调发展和各项建设在时序和空间上的有序结合。
四、规划的技术要求
1、规划期限
以1999年为现状,2005年为近期、2010年为中期、2020年为远期。
2、基本内容
(1)城镇发展的区域基础、时代背景和政策条件分析。
(2)城市化进程回顾与评价。
(3)城镇体系现状与特征及原因分析。
(4)城市化战略、发展目标和途径。
(5)城镇功能定位、城镇特色,中心城市和重点中心镇的发展方向、发展策略等。
(6)城镇空间组织,远景城镇空间的演化趋势。
(7)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8)市域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
(9)开发建设管治要求。
(10)市域传统文化的保护与继承。
(11)市域生态环境建设。
(12)城镇体系与周边区域的协调规划。
(13)城镇体系的管理模式、实施策略构想。
3、规划重点
突出城镇之间、城镇与区域之间的功能协调、产业协调、人口分布协调、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时序和空间利用协调。
(1)以大力推进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建设,积极合理发展中小城市,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的城市化发展方针为指导,提出本市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和途径。
(2)按照把中心城市进一步“做强、做大、做优、做美”的要求,强调各级城镇的集聚发展,强化中心城市和重点中心镇的功能和特色,按城市化发展需求,提出进一步撤并乡镇的对策措施。
(3)对应全省“三圈五轴”的范围、城镇空间及功能发展内容,在市域内充分深化、细化。
(4)划定市域的农业发展空间、城镇发展空间和生态敏感空间等,确定市域城镇集聚发展的主要空间及重点发展地区、鼓励发展地区、控制发展地区等。
(5)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集约、高效利用资源。
(6)在市域发展的产业选择、城镇规模分布、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和时序等方面进行综合协调。
(7)市域与周边地区的发展协调。
五、规划成果
(一)文件
1、规划文本
2、附件,包括:综合规划报告、专项规划报告、专题研究报告。
综合规划报告,是对文本的具体说明。
专项规划报告,是对规划涉及的市域内及周边地区的基础设施等规划的专项说明。
各市可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有重点地编制下列专项规划:
(1)市域基础设施协调规划
(2)市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3)市域沿江、沿海岸线开发利用规划
(4)市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供水规划
(5)市域区域污水处理规划
(6)市域空间开发综合规划
(7)市域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8)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9)市域综合防灾规划
专题研究报告,是根据规划编制需要,对影响市域城镇体系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的成果。下列题目可供各市参考、选择:
(1)市域城镇发展的区域定位和协调发展研究
(2)市域城市化与城镇规模等级结构研究
(3)市域核心城市发展模式研究
(4)市域城镇发展空间网络研究
(5)市域的产业发展及其空间选择研究
(6)市域城乡人口迁移与分布的机制与趋势研究
(7)市域基础设施的协调研究
(8)市域传统文化的保护与继承研究
(9)市域生态环境建设研究
(10)市域城镇发展的管理模式、实施对策研究
(11)市域旅游发展研究
(12)市域综合防灾规划研究
(二)图纸
1、市域区位分析图
2、市域城镇体系现状图
3、市域城镇体系布局规划图
4、市域空间开发建设管治图(市域空间开发综合规划图)
5、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图
6、市域交通电力信息设施规划协调图
7、市域水资源利用设施规划协调图
8、市域基础设施规划协调图
9、市域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图
《新楚商》:公司编制如何规划 第6篇
公司编制如何规划
公司的人员编制,首先应该从战略和经营的角度,规划一个合理的总量目标,这个总量水平能够支持其经营目标、战略目标的实现。这是由远及近、着重于必要性的问题。提出这个总量目标之后,需要分析可能影响这个目标实现的各项因素,以确定从现实角度来看,可能达到的总体人员编制水平。这是由近及远、着重于可能性的问题。通过这两个层面的问题,可以确定一个合理的人员总量编制水平。在此基础上,再通过流程分析、职能分析等工具,确定合理的职位设置,以及每一个具体职位的编制。 针对上述逻辑,图1“德路科职位编制规划与设计框架”给出了一个可操作的工具。根据该框架,第一步是中长期规划与生产率分析,包括发展环境分析、中长期目标规划和生产率分析;第二步是职位编制驱动因素分析,包括流程状况、设备配置、人员素质的分析;第三步是具体职位的编制设计,考虑的因素包括职位输入、工作职责、职位输出以及工作要求和工作条件。
中长期规划与生产率分析
确定员工总数的目标,需要从公司外部发展环境分析出发,研究行业趋势、竞争态势以及领先公司、标杆公司的经营状况。例如,规划某卷烟厂的员工编制,需要把握全国烟草行业大整合的趋势,以及行业内领先公司已经达到的发展水平,如行业领先的云南红河实物生产率已经达到800大箱/人。在把握大的发展环境之后,再来确认本公司的中长期目标规划,主要是业务发展的目标,最常用的包括营业收入、利润等方面目标。在发展环境分析、中长期目标规划的基础上,需要引入生产率分析工具,以在业务目标与人数目标之间建立关联,最终确定人数目标。生产率的具体指标,可以根据行业或企业特征进行最适合的选择。如上述的某卷烟厂,其选择的生产率指标就是烟草行业的通用指标——实物生产率(即“大箱/人”)。一般情况下,人均营业收入是反映规模增长情况的良好指标,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同时,为保证规模增长的质量,还可以与人均利润指标联合使用,如某全球领先的电子调谐器部件制造商采用“人均营业收入增长20%,人均利润不下降”这样的规划原则。特定情况下,还可以对人均利润指标进行一定的修正。
例如,某医药上市公司因为投资和资本层面的原因,产生高额的财务费用支出,导致人均利润难以准确反映其经营质量和真实的生产率,这时,就可以采用人均EBIT(息税前利润)指标,以剔除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支出)的影响。
通过上述的业务目标、生产率目标分析,可以得出公司员工总数的目标。需要注意的是,联合运用不同的生产率指标进行分析和预测,往往得出不同的人员编制总数目标。在几个不同的总数目标之间如何进行选择,可以因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异,一般选择从严的原则,即把几个总数目标中的最小值作为规划的目标。
职位编制驱动因素分析
以上从公司发展的角度提出人员编制总数的目标,至于这个目标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实现,需要分析影响职位编制的因素,本文称之为“职位编制的驱动因素”。职位编制的驱动因素一般包括公司的流程状况、设备配置以及人员素质等。其中,流程状况决定了有多少工作、什么样的工作需要员工来完成;在此基础上,设备配置决定了工作自动化的程度,决定了上述工作中有多少需要员工来直接实施;而公司员工的能力素质水平,决定了相同的工作所需要配备的人员数量。
图2给出了一个驱动因素分析的简化示例,来自某卷烟厂人员编制规划案例。在流程方面,该公司所采用的制丝、卷包基本生产工艺流程是业内比较成熟的,而仓储、搬运、安保、食堂等环节则不同程度的实现了外包。这决定了该公司在现行的流程状态下编制缩减的空间比较有限。设备方面,该公司已经引入高速卷接机,准备将煤锅炉改为油气两用锅炉,而现代物流设施的运用则还比较少。因而该公司事实上已经在编制缩减上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还有通过设备更新进一步推进的空间。人员素质方面,管理层来源的单一影响了其知识和能力的结构,导致在中层需要通过一定的团队配备来进行弥补,而高水平维修人员的短缺,导致维修队伍比较庞大。在该案例中,通过流程、设备、人员三个方面因素的分析,对中长期规划和生产率分析提出的编制目标进行了修正。 如同上述案例所采用的分析逻辑,职位编制驱动因素的分析,目的在于评估编制总数目标的可行性,对中长期规划和生产率分析得出的,在一定程度上比较理想化的目标,进行验证和修正。经过该环节之后的人员编制目标到底如何来实现,则需要深入到具体的职位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设计。
具体职位的编制设计
在人员编制上要达到上文提出的目标,往往首先需要通过公司的流程优化、职能优化来达到职位优化的目的。只有在职位本身优化的基础上,再来确定各个职位所需要的人员编制,才能实现有效的编制设计。设定一个职位的编制,首先要考虑的是该职位的主干,即输入、职责和输出,其中输入是职位的上游传递过来的实物、信息或者授权,其履行职责的过程就是针对这些输入进行价值创造,而输出可能是增加了价值的实物或者信息。主干上的这三个因素决定了该职位所需编制的基本面貌。在此基础上,工作要求和工作条件会影响编制。工作要求方面,工作量和质量标准对编制的影响显而易见,而特殊工种人员配备的强制标准等因素也会直接影响编制,如卷烟厂动力车间的空压控制室操作工,虽然就工作量和质量标准来说每班安排1人即可,但该工种有强制标准,必须每班配备2人。工作条件方面,像工作衔接、配合这样的机制环境决定工作开展的便利性,设备配置和业务支持的水准则影响任职者能在多大程度上聚焦于工作本身。
规划编制体系 第7篇
城市交通在城市的整体发展和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城市交通市政设施体系涉及到了停车、公交、地铁、道路、管道、航空、水运、铁路和公路等十几个部门和单位, 再加上交通市政行业本身具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管理分散等一系列的特征, 所以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体系必须要立足于专项规划的管理、编制等工作的基础之上, 兼顾到相关部门的利益和职能, 将自身的综合平衡和超前引领的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
1 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体系的构建现状
我国的城市交通规划仍然不具备健全的编制技术规定和办法, 也没有规范其成果深度和报批程序。很多城市交通规划都是在各个阶段的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完成的, 因此无法形成完整的体系成果。与此同时, 因为受到利益驱动和职能限制的影响, 不同的单位和部门在对专项规划进行编制的时候带有比较浓厚的部门色彩, 因此规划成果被不同的部门割裂, 不具备较高的综合性。为了使上述的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现在很多城市交通规划管理部门与专业规划单位以及行业管理部门之间逐渐地形成了联动机制。通过对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有机结合, 最终使得规划编制的成果形成了较强的综合性[1]。
在2006年我国颁布并实施了新的城市规划编制方法, 从宏观到微观、从各层面和深度在城市规划编制的不同阶段提出了针对城市交通规划的具体要求, 并且进一步地强化了交通战略发展的水平。同时在新的编制办法中还出现了优先落实公交的规定, 进一步地提出了关于城市交通轨道网络布局等相关规定。虽然城市规划的编制办法中纳入了很多关于交通规划的内容, 然而在交通规划整体体系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方面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 立足于复杂交通规划工作以及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考虑, 还需要进一步地研究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体系, 从而将完善的交通规划编制办法和实施细则形成。
2 城市规划与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体系的关系
在新的《城市规划编制方法》中将城市规划划分为两个阶段, 也就是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大中城市可以以自身的实际情况为根据在遵守该编制方法的基础之上, 对分区规划进行组织编制。在一个城市中交通系统属于一个核心的架构, 所以在城市规划中城市交通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其是对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发展进行有效指导的规划, 只有确保城市规划与城市交通规划之间具有良好的协调性, 才能够使城市的交通系统与空间发展两者之间实现相互的促进。城市总体规划就是城市发展战略层面的规划, 其主要对应城市的综合交通规划和交通发展战略, 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受到的政府意志的影响在这一层面充分的体现了出来, 通常都会采用交通白皮书的形式呈现交通战略规划, 从战略层面指导交通发展的整体方向, 并且对综合交通规划和交通行业政策的形成起到指导作用[2]。在该阶段主要是对不同建设项目的用地进行统筹规划, 将主要的建设项目提出, 并且将城市对外交通系统布局和区域交通布局确定下来, 规定主要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等。
在建设控制引导层面通常包括两部分的内容, 也就是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城市可以以自身的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为根据, 立足于土地使用发展战略规划, 对分区规划进行编制, 从而将不同地段土地的容量范围和用途等确定下来。城市分区规划主要是对应地区交通建设规划和城市分区交通规划, 规定分区内的用地容量控制指标土地使用性质、主干道、次干道的相关指标和红线位置等。将停车场、主要交叉口、支路走向的控制范围和位置等明确下来。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与交通设施规划相对应, 界定了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限, 对停泊车位、交通出入口位置等进行了规定, 将各级道路的具体指标和红线位置等确定了下来[3]。图1为交通规划各阶段的规划成果和完整的交通规划体系、城市规划体系之间的关系, 通常不同的城市都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的增减其中的环节。图2为城市交通规划分类。
3 基于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体系的交通规划效率提升对策分析
3.1 明确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体系的编制计划
以我国现阶段的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体系的编制办法为根据, 立足于宏观、微观的层次对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体系进行逐步的完善和深化, 并且要保证各专项规划具有较高的系统性、延续性和完整性, 对传统的问题导向型编制计划进行优化和改善, 使其朝着体系导向型和问题导向型并重的编制计划思路不断地转变。对目前具体成果存在的不足进行有效的梳理, 从而能够将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体系的重点进一步地明确下来[4]。
3.2 对边界条件进行固化
在城乡规划编制中交通市政专项成果属于一个非常关键的组成部分。通过分析每一个单独的规划成果, 我们可以发现, 交通市政规划成果都是完备的。所以要在此基础之上采用体系对其进行梳理, 进一步地明确各交通市政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的关系和上下位之间的关系, 积极地转变原有的没有做好与上位专项规划的衔接、只服从于土地利用规划的各个专项规划。利用对规划编制的边界条件的固化, 有效地防止出现推倒重来式的规划模式。
3.3 对工作内容进行规范
不同层次的交通市政规划工作因为受到固化的规划编制条件的影响而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1) 对已有的规划成果进行进一步的深化, 确保其符合编制的深度要求; (2) 要对规划调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和说明, 因为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两方面的工作都会提出动态维护现有规划成果的需求, 所以为了可以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 就必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a.对规划编制范围成果进行截取, 将其提供给编制单位, 同时对版本的日期进行记录[5]。b.如果编制单位需要修改规划, 这时候需要扩大到相邻区域, 并且要有效的顺接原有的成果。必须要向规划管理部门进行汇报才可以调整方案, 同时要将记录版本的工作做好。c.在日常管理中如果需要调整规划, 要将相应的记录工作同步做好, 同时在论证方案的时候向编制单位进行集中反馈, 之后才能够进行修改。d.在完成规划之后, 要将相应交通市政规划在编制范围内的具体成果完整的替换掉。
4 结语
交通市政规划编制的法定性和规范性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作用, 导致现阶段交通市政设施规划具有较低法定性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原因就是其本身缺乏完善性, 再加上规划过程中不具备部门间的有效协调机制, 因此导致很多交通系统规划只是一个研究性成果。为此, 城市管理部门必须要建立健全城市交通规划编制体系, 将规划编制的流程和思路理顺, 这样才能够有效地提升城市的交通规划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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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娄洋.基于改进GRA的城市交通规划项目决策分析[J].价值工程, 2016 (15) .
规划编制体系 第8篇
据了解, 目前各个政府部门都有相应的数据库, 不过由于数据采集以及标准不一样, 最终形成的结果差异很大。
比如农业部门管农药, 但是企业名单却在工商局, 而土地污染的数据却在环保部, 这就导致, 要查虚假农药的问题, 单纯一个部门没有信息共享只能是睁眼黑。而且, 不只是部门没有互联互通, 地方和全国也没互通, 比如全国的住房就还没有联网, 这就使得一个人在全国有多少套房子, 什么样的房子, 宏观调控部门难以查清。同时, 即使一个系统的信息, 也有问题, 比如全国内部信息质量较高的公安部户籍信息, 也爆出一人有多个身份证的情况。
这些多重信息的存在, 给正确决策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 目前国家发改委和央行正在牵头编制有关征信体系发展规划, 同时预备将央行、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各个部门的数据库, 共享在一个平台上。对此, 在当日会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指出, 不同部门的信用信息整合到一个平台, 需要有一个超脱于各个部门以上的机构来协调, 否则会出现扯皮的问题。
他认为, 信息化基础性体制建设在向企业与居民加强信息采集与社会管理的同时, 要强调信息化系统如何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他建议成立超脱于各信息化系统的部门, 研究信息的共享、使用的权限等问题。
在本次研讨会上, 中国信息化百人会成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做了“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与现代信息技术”的主题报告。他认为基础性制度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设施, 现代信息技术是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技术基础。在大数据条件下, 政府管理角色发生转变从数据收集者向数据分析者转变, 从数据管理者向数据提供者转变, 而大数据技术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不是简单的技术扩散, 也需要相应的组织创新与制度创新。
规划编制体系 第9篇
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并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五个统筹”的发展观,并将“统筹城乡发展”放在首位。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如何统筹城乡发展做出了部署和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从历次党的重要工作会议可以看出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得到深化和完善。
党的第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且提出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并指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
《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由‘城市规划’到‘城乡规划’,一字之差,调整的对象即从城市走向城乡,从而将原来的城乡二元法律体系转变为城乡统筹的法律体系。”(仇保兴,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表明城乡规划由原来的城乡二元结构规划格局走向城乡统筹的规划格局,进入城乡一体规划时代。
当前,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有关学者提出“低碳城市”的概念,城乡规划人员也在积极研究城乡规划在空间布局上如何推进低碳城市建设。
笔者认为,无论从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规划理念和要求,还是从城乡规划法律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及“低碳城市”的提出等,作为城市近郊的小城镇都将是落实当前所面临的新形势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需要对城市近郊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认真思考,加以研究。
2 现有城市近郊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体系与模式检讨
城市近郊小城镇除具有一般小城镇的基本特征外,还由于与城市之间存在特殊的空间关系而与城市之间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更为紧密的联系。当前城市近郊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方法依然沿袭着就城镇论城镇的做法,编制内容体系形式上采取“现状基础资料+镇域规划+镇区规划”的“堆砌”,无视对规划方案制定的分析论证。在规划过程中,对空间资源的利用、产业发展等城乡协调发展战略的研究严重缺失。总体规划编制往往关注小城镇自身总体规划的制定,忽视与土地利用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特别是紧邻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关注小城镇镇区土地利用和规模的扩张,忽视小城镇与镇域关系、周边地区关系、区域关系及城镇化策略的分析研究,从而难以建立城乡、区域良性互动、协调的发展格局;在小城镇实施机制的制定上依然沿袭着过去过于原则化的“套路”,缺乏针对小城镇与城市之间特殊的区位关系而制定的实施机制的研究和空间政策的衔接与制定。即便有实施措施,但在实施中并没有发挥补充的作用,只是一纸空文,在规划编制中更谈不上因时因地空间政策的制定。
3 新时期城市近郊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体系和编制模式建构
基于当前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面临的新形势与目前城市近郊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体系的不适应性日益凸显,这就要求我们对现有城市近郊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体系与编制模式进行革新和改进,以适应新时期城市近郊小城镇规划、建设和城乡“良性互动”关系的建立,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城市近郊小城镇除了具有一般小城镇所具有的特征外,因其与城市之间存在特殊的空间区位关系,决定了该类小城镇在总体规划编制时应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协调发展、城镇化与就业、资源利用、人居环境建设、规划实施机制与政策等做出深入研究。在编制体系上:
3.1 首先对规划背景、镇域和镇区的现状分析。
对镇村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自身优势与制约因素、镇村发展特色、镇村建设条件等进行分析、评价,理清城市近郊小城镇现状镇村规模等级、空间布局、职能、设施分布等特征,找出自身存在问题,并对存在前述问题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总结,以利于后续总体规划方案对问题的解决。
3.2 对近郊小城镇相关规划的解读与评析。
对近郊小城镇所在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各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涉及本镇的其它相关规划进行解读、梳理和评析,使近郊小城镇总体规划与涉及该小城镇的各相关规划进行整体协调。同时统筹、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空间利用等,并使小城镇总体规划与之相衔接。
3.3 认清自身发展环境。
近郊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自身发展条件、发展环境以及发展优势的发挥,同时也离不开与区域特别是与近郊小城镇周边地区的发展良性互动和产业链的形成。在这一过程中,首先应在认清近郊小城镇自身区位特征的基础上,分析近郊小城镇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往来,与区域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别是与城市或国家、省级重大战略区域的发展良性互动的关系。
3.4 实施发展战略指导下的近郊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
在编制近郊小城镇总体规划中应注重小城镇发展战略的研究,应从区域的角度制定城镇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构建与城市、区域良性互动、协调的产业结构,保证自身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并形成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核心竞争力,在这个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才有可能真正体现出其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在发展战略的制定上,加强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城乡产业互动、协调发展与空间布局、城乡就业、制度创新和土地改革等战略的研究,制定实施战略的路径、策略等,并将战略意图体现在后续的规划方案中。
3.5 在前述分析近郊小城镇现有基础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
合前述对近郊小城镇发展环境和发展战略的制定,特别是要结合城镇化、城乡居民就业和城乡产业协调、互动发展以及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区域性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的保护、开发及发展要求,制定镇村体系规划方案,明确镇村体系功能与空间布局的关系;制定镇村体系的规模、职能与空间结构规划,建立合理的镇村体系和城乡良性互动发展格局,并依据近郊区农村特点,发展相关产业,如发展都市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探索不同类型村庄新农村建设的模式和方向,同时就发展模式提出具体的发展目标,明确各个发展阶段要求、形态特点等。应特别注意的是,在近郊小城镇村镇体系规划中,无论是规划等级规模结构、职能结构,还是空间结构,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以小城镇行政辖区内镇、村所构成的封闭体系,而是一个突破行政区划,与城市、小城镇、新农村所构成的开放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寻求的是城乡统筹发展下的三者良性互动发展的关系,并真正体现在规划中,从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6 镇村土地利用与空间管制。
根据城乡统筹发展需要和保护控制原则,确定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防灾减灾、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等要求,将城市近郊区小城镇镇域空间发展区域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重点研究城市近郊区镇域土地与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的关系,并与城市空间发展需求相衔接,依据城镇化战略的需要,应特别注意未来快速城镇化地区的土地利用与空间管制,对影响城市和小城镇空间发展战略的区域提出空间转移撤并方案,规范村庄建设行为,不仅有利于城乡空间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更有利于节约城市、镇村未来的建设成本、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城乡建设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3.7 支撑体系规划。
对于城市近郊小城镇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应按照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视野和指导思想,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就小城镇论小城镇”进行支撑体系的规划布局。积极探索城市、镇、村统筹、联建、共享的支撑体系规划格局。同时,加强小城镇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与城市、农村地区的优化和衔接,使支撑体系规划布局“承上启下”。
3.8 城市近郊区小城镇镇区规划方案制定。
城市近郊小城镇镇区规划方案的制定虽然也具有一般小城镇空间布局的一些特点,但空间布局也应体现自身的特征,体现城市近郊区和快速城镇化地区的特点。在空间布局上不能仅仅考虑小城镇自身和农村地区的发展需求,还要科学分析城市的发展需求,主动承担城市的功能,主动融入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选择,形成城市的一个功能分区,小城镇镇区只有与城市的功能的整合达到一个最佳状态,才能与城市中心城区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城市近郊小城镇镇区空间布局必需结合自身条件,以城乡统筹规划的视野,打造城市、镇和农村地区的发展需求,构筑小城镇镇区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布局。
3.9 空间政策与规划实施机制。
鉴于近郊小城镇是未来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地区,因此需要统一协调的空间政策体系来控制和引导经济社会活动,促使其朝着规划的目标和方向发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城市近郊小城镇的建设存在多元化的利益格局。新时期,近郊小城镇总体规划仅仅依靠规划编制协调与城市之间的建设问题,还不足以完全解决小城镇总体规划顺利实施问题,还需要完善其他相关实施机制。包括改革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加强总体规划实施的依法管理和公共政策有效引导等,保证小城镇总体规划的实施得以有序开展。
4 结语
近年来,尽管在不少地区的城市近郊小城镇总体规划中提出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及两型社会等规划理念,但在规划编制体系中依然沿用过去小城镇总体规划固有落后的规划编制体系。新时期,需要转变思维,以整体、统筹、开放的思维方式,探索新时期近郊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体系、思路与方法,构建良性互动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和可持续发展的城乡空间格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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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袁中金.中国小城镇发展战略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6.
规划编制体系 第10篇
关键词: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概念与特性,城镇化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的比较完整的法定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作为该法定规划体系中单独编制且编制单元最小的一个区域规划类型,在我国统筹城乡发展和引导村镇建设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城乡,投资利益主体日益呈现多元化态势,传统的规划编制思路与方法越来越不适应县域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导致我国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中存在诸多新问题,所以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思路和方法亟待完善。本文以科学发展观和《城乡规划法》所蕴含的创新精神为指引,从兼顾承上启下、探寻有效切入点、更新编制理念、协调各方利益及注重规划实施等方面,对提高我国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科学性进行探讨。
1 对我国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若干认识
1.1 概念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2006)》(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法规,首次提出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概念,并将村镇体系的概念拓展到了整个县域的县城、乡镇、农村地区,进而明确了“县城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的县域村镇层次等级。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内涵应以城乡互动为核心。在县域范围内,以城乡一体化为理论指导,以县城为中心,以镇(乡)为纽带,以广大农村为基础,由一系列不同规模、不同职能、相互联系的城镇及其广大农村腹地组成的有机整体,以达到县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最佳的发展而进行的规划。从这一定义可以发现,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一个通过不同区位、等级、规模、职能、结构的城镇及其广大农村腹地形成的纵向和横向的有机整体,其本质的特点是城乡互动。其中,对这些相互联系的表达、分析、协调、重构都是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需要解决的重点。
1.2 特性
基于以上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内涵的认识,提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若干特性。这些特性将深刻影响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内容等重要问题。
1.2.1 城乡宜人
从城乡规划目标和任务的角度,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是政府调控县域村镇空间资源、指导村镇发展和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就是为了使城乡发展处处体现“人本性”特征,最终实现城乡更加宜人的目标。
1.2.2 城乡互动
城乡互动既表明了县域城乡相互联系及相互关系,也反映了县域村镇体系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县域城乡发展的进程中,即城乡之间,县域村镇体系与外部环境之间进行着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城镇化的过程,即是城乡不断进行互动的过程[1]。因此,可以说城乡互动是县域村镇体系的本质。
1.2.3 城乡统筹
城乡统筹意味着要将“城”和“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实现城乡互动发展。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县城对农村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1.2.4 城乡永续
城乡永续意味着物质与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建成环境的开发等并不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也就是说,永续发展的核心目标是追求当代和未来后代之间的公平。从城市规划的基本价值观出发,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要追求这种“代际公平”的永续发展。
2 我国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诸多学者(张勤,1999;丁元,2000;崔功,2001;仇保兴,2004;刘洋,2007;谢涤湘、江海燕,2009)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编制实践思考,本文初步归纳出我国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中存在以下问题:
2.1 规划目标:原则性强
强调原则性,缺乏灵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和谐”、“生态”、“永续”、“协调”等当前较为热门的词汇常常被作为目标,缺少定量的、定位的以及可操作性强的指标体系,难以有效地指导县域村镇规划和建设。
2.2 规划重点:有所偏颇
第一,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自上而下确定“三结构一网络”,对县域空间发展战略性问题关注不够。第二,过分强调行政区划、行政区经济或“就区域论区域”,要求以县域单元作为一个整体。这两种倾向都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难以适应当前城乡统筹与区域协调的发展趋势。第三,热衷于各个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定点,忽视县域范围内的统筹协调、整体发展以及利益均衡。
2.3 规划规模:过于刚性
县域村镇建设用地规模过于刚性,缺乏弹性或者灵活性。未考虑市场经济、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也未考虑村镇建制整合和土地流转[2]。
2.4 规划理念:过于陈旧
第一,过分以工业文明为重,忽视人文生态;第二,过分注重自上而下的决策,忽视公众参与;第三,过分注重县域村镇之间的竞争,忽视区域合作;第四,注重村庄规划,但规划理念却仍然停留在城市层面上,忽视了农村地区的多样性和差异性。
2.5 规划实施:轻实施
一方面,过分重规划轻实施,忽视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另一方面,由于规划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宏观的产业政策、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等议题,而不是微观的物质环境的空间设计,因而规划的实施难度很大[3]。
3 提高我国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科学性的若干探讨
3.1 兼顾承上启下,注重多层次规划的协调与融合
一方面,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需承接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并对其进行深化和落实;另一方面,应有效地指导下一层次规划的编制,为镇、乡和村庄规划提供编制依据。此外,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对于县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城区(镇)的总体规划及县域范围内的重点地区提出明确的规划指引[4]。
要重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县级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融合。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融合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注重与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目标、产业布局、现代化建设标准的衔接;二是要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利用及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衔接。
3.2 探寻有效的切入点,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
规划选取有效的切入点很重要。规划的切入点一般包括目标导向型和问题导向型两类。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一方面应制定县域发展战略总体目标,并以此为导向,将其细分为若干个分目标,并针对这些分目标提出发展战略;另一方面,需要探寻上述发展战略的实现路径,进而制定可实施的、分期的、具体的规划措施。必须研究县域城乡发展面临的具体问题及趋势,或研究实现发展目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趋势,通过分析问题产生的显性和隐性原因,提供多种可行的、富有弹性的规划方案或策略,以解决规划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问题。
3.3 更新编制理念,突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战略性
规划战略性定位决定编制理念必须重视长远、整体的、协调的、永续的发展及宏观的结构性调控。在市场机制下,城乡投资主体日趋呈现多元化,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更是一种指导性与引导性的宏观规划,重点关注规划调控手段和机制实现县域发展战略目标。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首次提出了主体功能区的概念,并将规划区域分为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作为空间调控的重要依据[5]。规划应贯彻执行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并将其进行深化和落实,根据县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与产业、交通发展的要求,结合行政区划进行政策分区,不同的政策分区实施不同的管制对策,实施不同的引导和规划调控要求。
3.4 协调各利益主体,注重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
作为政府进行宏观指导和规划调控的一种公共政策,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以市场为主导,以政府引导为辅,注重协调各方利益,以推进健康城镇化的进程。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吸收各利益集团(政府、部门、社团、企业、个人等)参与规划讨论,以寻求解决区域发展中的各种利益冲突的方法和途径,提高区域内各发展成员履行规划的自觉性和能动性[6]。如在县域村庄布点规划中应尊重现有的乡村格局和脉络,尊重村庄布点规划与生产资料以及社会资源之间的依存关系,通过充分的社会访谈和问卷调查,在不违背农民意愿、不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基础上进行规划。
3.5 重视规划实施,增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可操作性
规划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只有通过规划实施,才能全面实现规划的意图、原则及内容。因此,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目标应定性化、定量化,避免抽象的或者难以量化,并建构一个指标体系,增强其可操作性,以便于实施规划和规划管理。另外,要将整个县域作为一个整体,实现县域内外资源设施的共享共建,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如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重大项目的布局或选址,要充分考虑区域整体平衡、各局部地区利益等。
4 结语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对于解决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诸多新问题、推动县域城乡发展一体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深入研究规划理论,探索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问题,是当前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笔者探讨提高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的若干方面,希冀有助于推进和实现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历史性变革。
参考文献
[1]朱玮.基于城乡互动的县域城镇体系发展研究——以辽宁省法库县为例[D].上海:同济大学,2007.
[2]郑翔锋.福建省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中若干问题的思考[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4,2(3):302-305.
[3]谢涤湘,江海燕.1990年以来我国城镇体系规划研究述评[J].热带地理,2009,29(5):460-465.
[4]周复多.提高城镇体系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J].现代城市研究,2001(6):44-46.
[5]杨培峰,甄峰,王兴平.区域研究与区域规划[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浅谈如何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第11篇
【关键词】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一、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价值内涵和必要性
中期财政规划能够对未来三年到五年内的重大财务款项进行预测,并将其中所涉及到的财务账目,通过科学的形式,编制跨年、跨项、跨行的财政规划,实现财政预算工作的最佳状态。
(一)实行中期财政规划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将更好地加强完善财政管理,发挥财政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推动政府将年度决策和中期决策相结合,使政府决策看得更长远,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和转变政府职能。
(二)减小财务预算中的误差
年度预算实现了政府在一年之内的财务收支方案,能够方便政府各部门进行资金运营和统筹规划,同时也利于了解政府相关单位的收支活动,实现民主监督。但是在财务年度预算的各项工作中,预算不足的情况有所显露。年度预算在编制执行中很难得到精确的统计,所以容易产生一定的工作误差。实现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能够将这种短期行为有所拉长,以便能够适应众多财政支出项目,加快资金流通的科学执行力度。
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原则
(一)衔接融合
中期财政规划将规划期内收支计划与国家重大政策充分结合、有机衔接,以核心项目决策为发展依据,实现年度发展规划和中期、长期年度规划的合理性,为实现中长期施政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二)统筹配置
中期财政规划以规划期内各项财力来源为基础,包括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障基金四个预算部分。并结余结转资金、上级转移支付、债务收入等政策,努力实现财政统筹上的科学化和精确化。
(三)突出重点
中期财政规划按照公共财政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以财政支出为重点,集中财力投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四)审慎稳妥
中期财政规划的收支计划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相适应,收入预测要积极稳妥,支出安排要留有余地,逐年增加支出预留空间。要严格支出项目准入条件,不具备条件的暂不列入规划。
(五)滚动管理
第二个年度的预算在细化中期财政规划、落实新出台政策的基础上形成。预算执行中要建立年度评估机制,规划期内项目视成熟情况可在年度之间调整,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可列入年度预算。
(六)讲求绩效
在整体财政预算项目中,支出项目的具体安排要与和所计划的而社会经济绩效相互吻合。在整体的项目预算进度上,要将预算过程、监督检查、实施效果等问题统一在一起,从而建立一个绩效成果和预算安排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中期财政规划的编制重点
为了实现科学化的财政规划,中期财政预算要在实现具体过渡形态的同时,对总体财政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评判。一方面,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到财政决策的稳定性,根据当前经济形势的具体走向,对财政收支项目进行适当的调节。使中期财政规划能够实现顺利、流畅的过渡。另一方面,在中期财政规划中,要将公告财政预算、政府资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融合在一起,针对具体的情况,设置不同的发展策略。
(一)对当前形式下财政收支进行评估
根据当前国民经济形式,政府财务部门要结合当前的国家政策、法律规章,结合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具体内容,实施国内发展环境、财政经济收支的具体指标进行评估。同时,结合基期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在经济预测的基础上,相关财政科研人员还要对宏观经济政策进行深入的了解和普及,在做好各项评估工作的同时,科学预定各项财政项目的发展走向。
(二)积极应对财政收支中政策问题
积极分析当前财政支出政策中的各项问题,政府财务工作人员要根据当前财政支出的政策进行细节化的分析。并针对当前财务收支中的各项问题进行整合。在当前税收制度的构建中,将促进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及相应的筹集财政策略融入其中。
在中期财政的编制规划中,一些重点支出的财政收支幅度或是生产总值上,对财政支出也具有重要的影响。社会医疗保障、文化卫生、科学教育等支出情况都跟随者人口数量、结构及进行变化。这些问题,都在财务整体预算总占有重要的地位。
除了上述财政收支问题,在一些地方政府的财务项目中都存在着债务风险危机。这些隐形的债务规模大小不一,但是会给中期财政规划的编制工作存着较大的发展阻碍。
(三)落实财政收支建设方案
在财政项目收支决策方案上,财务部门首先要经过严谨的审计、沟通、协商工作,提出相应的税制改革及重大项目税收调整方案。继而规划出政府性基金项目的时间计划、发展方向、具体流程。不断明确与之相关的政策项目实施情况,根据具体项目对经济产业的作用,科学调整企业税收、个人税收的实际状况。
其次在财政支出策略上,财政相关人员要定时、定期树立规划预期内的改革方案。不断调整项目支出方案,明确发展策略,继而罗列出年度内的财政收支任务。要建立“透明化”“科学化”的资金使用流程。构建一个全面的预算绩效监督机制,尽最大可能减少所沉淀的资金。
最后,在政府相关债务管理上,财务部门要将各项债务分类纳入风险预算管理中,建立高标准和高水平的债务风险预警系统和一二三级债务应急管理制度。
四、集中归纳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机构
一是在中期财政工作的规划上,具体的编制工作要与财政部门进行对接,由相应税务部门、预算部门等配合完成。
二是作为集中管理中期财政规划的行政环节,财政部门负责对地方政府发的财政方案进行审核,组织和监督中期财政规划的执行。
三是税务部门等部门对财政部门将对地方的财政税收数据、经济波动趋势、价值内涵信息进行严谨、周密的分析。
四是由预算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各项账目明细。
五、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法及编制程序
(一)编制方法
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的方式编制,第1年的收支安排最终形成年度财政预算;后两年为收支规划,包括具体支出项目,是规划期财政预算的基本框架。在接下来的年度审核上,将继续编制后两年的项目方案,依次类推,滚动编制。编制可以采用规划—项目预算法(PPBS)、趋势外推法、比例限制法、零基预算法、项目库法、专家会议法、绩效预算法等。
(二)实施流程
对于财政部门来说,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最佳时间应该在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开始之前。在这个期间,财政部门要着手运行中期财政规划草案,并按照阶梯式的发展程序,由下到上进行逐级汇总。财政部门下发通知、预算部门结合国民经济进行实施、开展测算收支数额、实现中期财政规划的科学编制。最后,在由财政部门汇总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和中期财政计划,报单位决策机构审批。
规划编制体系 第12篇
当前,在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学者和地方开始关注乡村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国内诸多地方开始实施乡村规划实践,很好地指导和推进了乡村地区的发展。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村镇”建设长期缺乏科学规划,大多处于自发随意状态,也由此滋生了许多问题。总体来看,我国乡村规划的研究较为零散,缺乏完整、深入的研究体系,仅限于对乡村规划一般性技术和理论的探讨,或仅停留在对乡村规划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描述,并提出有限的解决方案,尚未涉及乡村规划的深层问题。因此,本文以贵州省惠水县村寨体系规划为例,从城乡融合、多规合一、绿色生态、民族特色等方面探索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重点,从乡村视角出发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2 我国乡村地区发展特点
2.1 乡村地区与城镇地区发展的差异
2.1.1 社会文化差异
乡村地区保持着以农业为核心的生产方式,以地缘及家庭关系为主的社会组织方式,社会归属感强且结构稳定,人口流动性相对较低,村民自治特征明显。城镇地区保持着以生产制造业及服务业为主的生产组织方式,社会组织方式以家庭及业缘为主,但是由于城镇地区人口流动性很高,所以社会归属感不强且社会结构不如乡村地区稳定。
2.1.2 经济发展差异
乡村地区经济发展以第一产业为主,生产效率低下,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在我国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效率经济与集聚经济被推崇,第二和第三产业逐步向城镇地区聚集,所以城镇地区比乡村生产效率高,经济发展速度快,且城镇地区不断吸纳乡村地区的人口。
2.1.3 与环境的关联度差异
乡村地区的生活基本组织单元为村庄,村庄的规模小,人口密度低,所以人和土地之间的自然性联系比较紧密且对自然环境相对依赖。城镇地区建设密集,规模大,人与土地经济性联系紧密。
2.2 乡村地区发展的共性特征
2.2.1 村庄布点分散
乡村地区以村庄为基本单元,村庄布点比较分散,县域内存在大量居民点。以贵州省惠水县为例,县域内村庄密度多数低于0.1个/km2,其中岗度镇最低,密度仅0.04个/km2,而密度最高的芦山镇也仅有0.17个/km2。
2.2.2 生态要素聚集
乡村地区建设量小,相对城镇而言,生态环境保持良好,乡村地区聚集着大生态要素。以贵州省惠水县为例,县域内有大小河流259条,植被资源丰富。
2.2.3 邻里关系和谐
乡村地区的社会生活富于地方性与民族性,在区域内接触较少,各村寨保持着自己的社会圈子,邻里关系和谐,社会结构稳定,但也呈现出很大的封闭性。
3 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特点与技术方法
3.1 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定位
县域是推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空间载体,笔者认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可以快速推进城乡融合及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作为承接城市总体规划与乡镇、村庄总体规划的桥梁,笔者将其定位为:城镇体系规划中乡村地区规划与实施的深化和补充,指导乡镇地区的建设,对村庄的布局、发展及政策实施给予一定的建议。
3.2 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特点
3.2.1 城乡统筹
城乡统筹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方式。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将“城”与“乡”脱离,要把“城乡”看作一个整体,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从县域整体层面来制定乡村建设规划,强化区域结构功能,推动城乡融合,促进多元发展,将构建一个支撑体系完善的城乡规划系统作为目标。在乡村地区发展的过程中,还应注重城乡功能的互补,促进城乡多元合作关系的发展,提倡公共服务设施在城乡发展过程中的均等化。
3.2.2 多规合一
在我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各类规划存在着编制要求、编制标准、空间管控不统一、缺乏统筹等问题。乡村地区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会由于多种规划存在的矛盾与重叠发生冲突。因此,为了推动乡村地区的多元化发展,在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过程中,应当注重规划、国土、环保、交通、发改委等部门工作的协调统一,注重信息联动,各部门之间衔接融合,确保乡村地区在多规合一的背景下稳定发展,保障城乡空间的“一张蓝图”落地实施。
3.2.3 绿色生态
乡村地区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绿色屏障。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过程中,要注重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维护自然山水格局,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绿色发展要求,生态绿化合理利用当地植被树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还应加强乡村生态系统与周边生态功能之间的联系,以“绿色发展”为核心理念,保护乡村地区的资源环境与生物多样性,维持乡村地区特有的地形地貌,在乡村发展过程中,关注坚守城乡基本生态空间边界、永久基本农田边界、严守生态底线,严格保护耕地资源。
3.2.4 民族特色
乡村地区发展多样化,在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过程中,应注重民族特色,尊重地方文化的多重性,按不同文化的表现手法表达多元的文化特征和风貌特质,展现共生共荣的城乡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内涵。以贵州惠水县为例,16个少数民族组成的人口约占总人口的62%,主要以布依族和苗族为主,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过程中,应根据各个村寨的人口民族构成,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尊重个民族的特色,促进乡村地区多样化发展。
3.3 县域乡村规划编制的技术方法与重点
3.3.1 技术方法
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应包含以下技术环节:一是调研分析,在调研县域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其发展条件,解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策略规划,在分析完各乡镇发展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村庄特色,尊重村民意愿,保护民族特色,对村庄进行分类整治,对不同类别的村庄制定不同的发展模式。三是乡村建设规划中的重要环节,即空间响应,对县域内村庄的空间布局、乡村建设规划的支撑体系、重要设施、风貌管控进行统筹规划,对重点村庄的布局进行指导。四是行动计划,考虑经济性、时效性和建设的效果,分年度实施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以贵州省惠水县为例,行动计划确定在一年内完成计划内村庄的所有建设内容。五是实施保障,从行政引导、建设引导、产业引导、政策引导、建筑设计引导等方面保障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实施。
3.3.2 关注重点
3.3.2. 1 关注城乡一体化
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坚持城乡统筹理念,研究城乡之间在发展方向、产业构成、空间形态及社会文化方面的差异及其背后机制,建立城乡合作、区域间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形成城乡间优势互补,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同时,要不断加大社会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的力度,通过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公共服务覆盖农村等手段,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3.3.2. 2 关注村庄布局
村庄布局规划是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在村庄的布局规划中,应当根据村庄的发展条件及发展潜力,首先对村庄的的发展方向进行判读和分类,然后针对不同类别的村庄进行分级分类发展引导,使各个村庄都有明确的发展方向。
3.3.2. 3 关注体系支撑
在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体系中,首先应从区域的角度出发,对相关村镇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提出一定区域范围内村镇协调发展的原则和目标,确定各村镇发展的重点和相关控制引导指标,从而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除了要完善主干体系外,还应重视以专项规划为基础的支撑规划体系。针对不同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从道路交通、给水排水、邮电通信、环保环卫、能源供应、防灾减灾等进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对新农村规划主干体系进行有效支撑,形成“一条主线、多项支撑”的新体系。
3.3.2. 4 关注风貌管控
结合村庄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新旧村协调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要求,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规划控制手段,突出村庄特色要素,从而形成多元、差异、丰富的村庄风貌。传统风貌保存较好,历史价值比较突出的村庄,应加强对村庄历史传统风貌的保护,妥善处理古村保护和新村建设的关系。将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山体纳入村庄空间管制内容,分类进行山体风貌控制。对流经村庄的水体,依据村庄功能,进行合理规划。对村庄周边的植被进行分类引导。
3.3.2. 5 关注规划实施
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乡村规划过程中应该反对大拆大建、推倒重来,村庄布局规划是对村庄发展的引导和控制,统筹安排和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在实际操作中需按照规划严格执行。由于乡村规划实施主体的多元化,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应明确规划本身的指导意义,同时还合理安排实施方式和实施时序。从“规划引导”到“建设指引”逐步来保障规划实施的成效。
4 贵州省惠水县对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的探索与实践
4.1 惠水县概况
惠水县位于贵州省中南部,黔南州西部,总面积2470km2。2012年总人口45.2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50万人,占总人口的9.95%;农业人口40.75万人,占总人口的90.05%。2014年城镇化率达46.93%。由布依、苗、侗、水、回、壮、瑶、汉等16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人口约28万,主要以布依族和苗族为主。农村居民点分布零散,规模较小。镇(办事处)下辖的村庄居民点位置分布不均匀。县域内各乡镇总计行政村201个,村庄密度多数低于0.1个/km2,岗度镇最低,密度仅0.04个/km2,芦山镇最高0.17个/km2。镇(办事处)下辖行政村数量低,自然村数量众多且高度分散,部分保留有自然村寨,行政联系松散。
4.2 规划编制的探索
4.2.1 技术路线
对惠水县村庄发展条件进行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空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支撑等要求,因村制宜,引导村庄的发展方向,对融入城镇或需要迁并(控制发展)的村庄提出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整治要求;对需要发展的村庄进行布局,并对这些村庄的建设进行分层、分类引导,完善功能,提升品质。
同时,为了更好的指导“惠水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本次规划将以2020年为时间节点,结合省政府提出的“六项行动计划”内容,针对惠水县村庄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建设行动计划(见图1)。
4.2.2 规划编制要点
4.2.2. 1 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分类引导,整体建设
通过村庄发展策略的引导,村庄大方向上按两种模式进行发展,一种是未来不以村庄模式进行发展的,如并入城镇的村庄和需撤并的村庄,这些村庄无论是并入城镇成为城区发展的一部分,还是撤迁到其他村庄生活,其本身都不会以村庄形式存在,因此,将这种不以村庄模式发展的列为非布点村。对于非布点村的建设,以基本的整治为主。
另一种是控制发展和集聚发展的村庄,无论是控制发展规模还是集聚扩大发展规模的村庄,这样的发展模式仍然是保持村庄模式进行发展,将这部分仍以村庄模式发展的列为布点村庄,规划将对布点村做出分层级分类别的发展引导,使得各村庄在今后的建设发展中有明确的方向。布点村也将作为美丽乡村工作的重点建设对象。
规划布点村与非布点村仅仅是村庄未来发展模式的区分,在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布点村与非布点村均需要建设。
4.2.2. 2 县域设施支撑体系规划:城乡均等,公服配套
结合惠水规划城镇等级及服务人口规模,按照“资源整合、共享互补、分级分类、构筑网络、统筹兼顾、城乡一体”的规划原则整合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资源,优化布局,实现设施资源共享与互补,满足城乡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推进城乡平衡发展。
综合考虑乡村的定位,可根据村庄特色、经济发展水平及具体的资源条件配置不同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以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村庄共享为原则,即相邻的村庄在进行给水、排水、电力、通信、供热、供气及市场、学校、医院、文化活动场地等设施建设时,应考虑共同建设一个场站,以节约建设成本和运营费用。配置标准应结合人口规模和产业特点。
4.2.2. 3 县域风貌管控规划:保护特色,多元发展
在编制惠水县村寨体系规划过程中,风貌管控规划强调维持和保护各个村庄的特色,突出村庄的特点,促进村庄多元发展,风貌管控主要从空间布局、历史文化保护、山水格局控制、植被环境优化、道路风貌控制与引导、外部空间风貌控制与引导及建筑风貌引导等几个方面进行整体规划。
4.2.2. 4 村庄整治指引:分级分类,差异建设
根据不同层级、类型的村庄,突出重点,进行差异化建设。推进以“富、学、乐、美”为主要内容的“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落实“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项行动计划,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达到改善人居环境,重点村庄重点建设的目标。不同级别村庄的建设内容和标准:规划将村庄分为精品型、提升型、普及型三个层级。精品型村庄作为全县示范村,起带头示范的作用,建设内容最为完善、标准最高;提升型次之;普及型则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主。
4.3 规划实施保障
4.3.1 政策引导
进一步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加强人口向中心城市、城镇转移的政策引导,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降低进城门槛。实施灵活的资金政策,多渠道筹集以中心村建设为主的村庄建设资金,保障中心村、基层村的建设和发展,广泛吸引民间投资,走由政府引导、村民和集体投入为主体、社会力量多方面支持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道路。将村级集体经济模式变革为以股份制为主形式的经济实体。
此外,还应通过经济、法规手段保障失地村民的利益。如完善征地补偿政策,强化村民社会保障;适当预留集体土地,征地返回政策;公寓式安置村民住宅,统筹安排经营房等。
4.3.2 行政引导
通过行政村的逐步撤并,使行政村规模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促进村庄集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水平;通过经济、建设、就业等行政措施,积极引导下山脱贫和各类移民安置工作,促进农村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在行政方面加强建设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对位于城市(镇)现状建成区内的行政村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施村改居,将传统的农村管理模式调整为城市社区管理,同时逐步改变农村经济模式,引导村民向城市生活方式过渡。
4.3.3 产业引导
促进惠水县中心城市、城镇和中心村的快速发展。促进各类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使更多农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移到二、三产业,逐步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对不同产业的发展前景进行分析,扶持和引导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控制有污染性和发展潜力极低的企业发展。
4.3.4 建设引导
在试点村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小康村的全面建设。完善中心村和保留基层村的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配套,对不保留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不增加投资,学校、医疗等原有设施逐步迁并到中心村和保留的基层村。引导村民向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齐全的中心村和保留的基层村居住。注重中心村建设引导,吸引人口向中心村集聚,适当控制基层村的住房建设,严控村民在不保留的村建房。对已在城市(镇)定居的农业人口,采取有效措施和特定政策,鼓励权益和利益转换。
4.4 村寨规划示范
选择具有典型性的村寨体系规划,对村庄发展引导要素进行分析,提出村庄发展引导方案,并对基础设施的布局进行引导与建设指引。
4.4.1 涟江街道办事处
涟江街道办事处地处惠水县城,是全县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涟江街道办事处中部坝区惠明村大坡村的大部分用地属于涟江—濛江城区范围内,今后发展重心将以城市建设为主。而东西部地区的村庄如排楼村、三合村等仍以农业发展为主导。未来涟江办区域内,除城市道路建设以外,将有贵兴城际铁路、惠水—长顺高速公路、惠水—都匀高速公路从该区域通过,成为对外交通的大动脉。涟江街道办事处受惠水县中心城区的辐射,区位、交通优势明显,各社区和大部分村寨发展条件较好,通组道路及院坝已基本完成硬化,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通过对涟江街道交通、资源、产业发展、规模、空间管制及城乡规划要素进行分析,确定涟江办村庄发展引导方案如下:
(1)并入中心城区村庄
有星光村的园塘坎、梁子上、白印安、河坎边、云盘上,新城村的对门河、铁厂、程番,惠民村的鸭苑、青坡、大寨等。
(2)撤并村庄
有杨番村的小湾塘,高坪村的小斗篷、黑岩冲、九龙村的鹞子岩等。
(3)控制发展村庄
有惠明村的黄家大地、猪场、高望、黑岩。
(4)集聚发展村庄
有长征村的冷水、杨番村的紫油寨、双坪村的大坪、民中村的谷种、排楼村的石板、岩脚、水井、甘昌村的热熬、山合村的电子冲、大新村的秦家寨、杉木寨、新寨等(见图2、图3)。
4.4.2 好花红镇
好花红镇被列为全省“5个100”示范小城镇建设乡镇之一,镇域内的村庄建设发展不平衡,在涟江坝区的九门、栗木、小龙、三都、百鸟河、平地、上衙、新门、满玉、新联等村庄建设规模较大,地理条件优越,地势平坦,寨内主要公路已基本实现硬化,建筑以砖混结构为主;山区的翁金、龙上、吉安、幺关,六马、石头等村庄规模不大,甚至有几户为一寨的情况,房屋建筑以木架结构为主,至今仍有未通公路的地方,未通里程达15公里左右,山区绝大部分通组道路宽度达不到3米。
从县域村庄整体推进发展环境来看,县域综合交通、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对好花红镇发展具有巨大助推作用。从好花红镇村庄各自的发展条件来看,基础建设条件和资源条件、空间区位及村庄规模大小也是村庄发展不可或缺的内部因素(见图4、图5)。
根据上述分析,好花红镇村庄发展引导方案如下:
(1)并入镇区的村庄
三都村的天鹅坝、南门街、老猪行、塘坎、新寨、后苑、大龙、三都;平地村的桐木寨、小关、板登冲、沙坡寨、下蛮摸、平寨;甲戎村的上寨、甲戎街上、团山、李家坪、马黄冲、赖岭、扁领;崇学村的沙眼井、水头寨、西吾寨、安龙、中寨、浪上;新门村的场坝、马路、门前、元井、井边、龙祥、上下苑、桐油、传草一组、传草二组、骑龙、沟边、龙家苑、龙硐、大土、冲口、沙地等。
(2)需撤并的村庄
青藤村的拉岩、河沙坝、甲泵、坡脚;水源村的竹林棚、甘家林、坝赖王家寨、翁湾下院寨、上冲赵家寨、蛮拱、翁湾上院寨、翁湾中院寨、上冲刘家寨、老寨、巴朗寨、坝赖丰家寨、水源寨;翁金村的巴毛冲、南伞树、下母骂、上母骂、岩门口、窝当自、翁金、高石墙等。
(3)控制发展的村庄
好花红村的尧上;百鸟河的赤土;兴涟村的打冉;满玉的弯子等。
(4)应集聚发展的村庄
粟木村的小吴寨;九门村的九门;小龙村的小龙;龙上村的龙上;清河村的河口;青藤村的大寨等。
5 结语
在我国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有利于推进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城乡融合,促进乡村地区的发展。然而,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法定地位、内容体系和编制深度等仍处于探索阶段。本文从我国乡村地区的发展特点、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和关注重点并结合笔者工作实践中参与的贵州省惠水县村寨体系规划,对我国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进行探索,同时期望引起业内对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的关注。
摘要: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发展已经迈入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阶段,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乡村规划的地位及作用。文章对我国乡村地区发展特点进行分析,认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应定位为城镇体系规划中乡村地区规划与实施的深化和补充,提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应呈现出“城乡融合、多规合一、绿色生态、民族特色”的基本特点,落实“调研分析、策略规划、空间响应、行动计划、实施保障”等技术环节,关注“城乡一体化、村庄布局、体系支撑、风貌管控、规划实施”等重点内容,努力构建“城乡优势互补,城乡融合”的新格局。文章最后结合贵州省惠水县村寨体系规划,阐述其“规划编制、规划引导、重点村寨示范”的具体做法,以期对我国乡村地区的永续发展提供科学保障。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乡村建设规划,编制体系,规划引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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