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精选8篇)

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 第1篇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积极组织开展党员的培训教育,加强党员的理论水平,增强广大党员的共产主义信念。

二、充分利用党组织的宣传阵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年内对党员、积极分子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坚持每周五的学习,坚持理论和时事政治的学习。

四、学习教育要围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十六大”、“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等为教育内容,并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讨论。

五、参加学习的党员,必须按照新的《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接受统一管理,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上课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联系个人思想实际,认真写好学习心得。

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党员学习培训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制度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保证每个党员都必须按规定过组织生活,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加强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严格按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的同时,及时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6、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在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7、加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的主要依据:按照《党章》

第3条党员必须履行义务、第34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党章》总纲提出的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8、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1)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2)能否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3)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6)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7)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9、党内监督的主要方法:(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2)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执行民主生

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党委报告。(3)了解并掌握全体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和党员干部,应当及时谈话提醒。揭露和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6)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市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把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

2、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章》等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体工作人员搞好廉政建设。

3、加强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党纪国法,学习上级和市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和要求,提高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的自觉性。

4、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

5、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重要领导责任。认真监督、检查、考核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情况,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6、按照有关法规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制度管理,严格程序,紧扣环节,保证质量。

7、严守保密制度,树立良好形象。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禁以权谋私。

8、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教育,立足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认真调查,正确处理,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徇私情,不贪赃枉法,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9、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中,渗透到每个同志的脑海中去,处处,时时,事事,保持清醒头脑,用先进启迪自己,用安全警示自己,全方位地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制定计划、部署任务、实施总结工作、评比考核等同步进行。

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 第2篇

1、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化科学知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历史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提高素质、增强本领。

2、党员教育必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3、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理论学习活动,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承担党员教育任务,每年为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理论学习辅导。

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小组、支委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年组织一次党性分析活动。党的组织生活要在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讲求实效和吸引力上下功夫。要密切联系本部门工作和机关党的自身建设的实际,广泛开展内容生动、形式新颖、感染力强、有影响、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丰富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

5、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区分情况、慎重处置。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按有关法律、处分规定和审批权限、程序处理;对无明显违纪行为、模范作用不强的党员,要加强教育、责令改正。

6、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工作一线的业务骨干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为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7、坚持和完善帮扶困难群众制度。每个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帮扶联系1—2个困难党员群众。要把帮扶联系困难群众作为党员责任目标具体承诺事项,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党组织要把帮扶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瓯海区人民法院目标责任制

1、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创建“五好”党组织、争当“五好”党员为目标,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建设一流的党员干部队伍,培育一流的机关作风,创造一流的部门业绩,树立一流的社会形象。

2、突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和机制,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针、基本路线和基本经验。

3、坚持落实以民主集中制为主的各项制度,确保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工作创新。

4、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培养对发展象,严格程序发展党员,努力做好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5、加强党员教育服务和管理,坚持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强化群众观念,增强党员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因岗定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严格目标责任考核。

6、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员评议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整顿思想作风和组织纪律。

7、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8、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围绕区委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组织党员带领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瓯海区人民法院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1、公开的内容。在不涉及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政务应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方式,向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公开。固定公开主要包括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党建工作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目标完成情况等。定期公开主要是本单位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决策、基建工程、大型设备采购、财务支出、职称评聘、人事任免等情况;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党组织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党员发展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等。随时公开主要是重大决策部署、党员奖惩、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等。

2、公开的形式。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辅以会议、广播、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工作,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3、公开的程序。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和内容由党组织或党员、群众提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

瓯海区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

为了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规范基层党组织会议议事制度,特制定基层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

一、党总支、支部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未设书记的由主持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下同)召集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事先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一般不研究讨论。讨论干部问题,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的主要内容:

1、研究党的建设、干部任用、思想政治工作、共青团和工会工作等。

2、确定纳新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员做出奖惩决定;开展对党总支、支部委员、党员干部的述职考评、民主评议;研究党总支、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

3、对于法院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在党内认真讨论。由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集体议事规则,保证科学、民主决策。会前充分调研、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对需要表决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任用、党员发展、党内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党总支、支部会作出的决定,由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定进行变更,由会议决定。

瓯海区人民法院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员组织生活会和党委(总支、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委(总支、支部)委员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2、会议主要任务是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等,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3、生活会必须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挥民主,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4、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事先通报与会人员作好准备,并在召开前十天报上级党组织。

5、党组织书记是生活会的召集主持人,并要在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6、生活会要认真做好记录,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在生活会召开的15日内,要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履行好工作职责,又要参与党建工作。党委(总支)委员每人要联系1—2 个基层单位的党建工作,确定党建调研课题,每年到每个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问题不少于2次。

2、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召开一次综合性党建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基层党建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基层党建重要工作;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务干部例会,交流工作经验,布置党建工作。

3、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党委(总支、支部)委员每年要就党建工作向党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进行专题述职,汇报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完成党建工作任务,接受党员干部和上级党组织的评议。

4、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党委(总支)每年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按照“五个基本”建设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直接进入“五干”综合考评体系,作为评比表彰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作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评先表彰、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党建工作问责制度。对基层党建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问题较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应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实行“一票否决”。

瓯海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本部门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建立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领导班子要经常性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现状,掌握情况,及时沟通,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带头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6、把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内容纳入机关理论学习计划,做到关口前移、警钟常鸣、预防为主,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

7、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严格党内监督,不断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

8、年终向县委、县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瓯海区人民法院组织选举制度

1、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党总支、支部委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采取“两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一般采用直接选举。

3、选举应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召开群众会议、党员大会,按规定职数和选举办法,民主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此基础上,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酝酿确定候选人,报上级党委审查。

5、召开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会议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莫让制度管理成为安全教育的软肋 第3篇

制度内容:“你自身安全吗?”

安全教育, 制度先行。关于学校安全教育的管理制度有很多, 涉及集会、放学、就餐、就寝、上网、实验等安全管理, 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对保障师生校园安全确有重要作用。但是, 在这些规定、要求中是否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成分呢?如果制度内容本身就没有“安全性”, 或者说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这样的制度又何尝不是安全教育的隐形“刽子手”呢?

透过湘乡市育才中学的惨剧, 我们是否应该反思和质疑我们的制度本身?据湘乡市教育等部门表示, 湘乡市育才中学素以“严格管理”著称, 这样的“严格管理”, 我们从其“晚上9时10分下晚自习, 9时30分必须熄灯就寝”的规定中可见一斑。从晚自习下课到就寝熄灯, 这项制度给孩子们预留了20分钟, 在这20分钟里生性好动的孩子们要完成诸如收拾书本、下楼、走到宿舍、洗脸、漱口、洗脚、换洗衣袜、上厕所等一系列“常规”动作, 20分钟就真的很充裕、很富足了吗?也许通过一定的训练, 孩子们可以在20分钟里完成这一切, 可这还是校园生活所应有的状态吗?更何况, 孩子们在经历一天的紧张学习后, 总还有些聊聊天、打个电话、听首音乐什么的“自选”动作吧?如此一来, 20分钟就大有“捉襟见肘”之感啊!孩子们在“争分夺秒”的过程中又怎能不“争先恐后”呢?可是在事故发生前, 我们又可曾追问过制度内容的“安全性”呢?

为什么我们要把时间规定得那么紧、那么死呢?我们是否因为追求“政绩”、“业绩”, 在有意抑或不经意间把孩子当成一种工具, 或者一种可以任意驱使的活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动作。要知道学生平时的生活作息是不能与紧急疏散演练的要求相提并论、等同视之的, 那将使孩子们长期处于“生活高压”之下, 其身心又哪来自由和谐的发展?至于在中小学校实行这样的“军事化”管理, 显然也是不严谨、不慎重、不科学的。其实, 反思制度内容, 最根本的还是需要一种“学生立场”的理性回归。我们要尊重学生, 秉持“学生立场”藉以思考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为什么我们的安全制度“不得人心”, 为什么本是为学生安全考虑的规章、要求、守则, 却遭到许多学生的反感?我们不禁要追问:这些制度的内容又是由谁来规定的呢?中学的学生会和团委组织、小学的少先队组织是否又曾参与其间呢?制度在讨论拟定过程中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让广大学生参与进来了吗?这中间是否走访了学生、倾听了学生的意见呢?恐怕这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我们至少可以从两个角度追问制度内容的“安全性”。首先, 制度内容是否具有超前预见性, 比如所有班级同时下楼梯是怎样的状况?如果遇到雨雪天气又可能有怎样的状况?其次, 制度内容是否具有现实可行性, 比如中午放学至午习的时间能否给所有学生留有充分的自由度?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学生会遇到怎样的困难?千万不要让制度本身成为羁押孩子身手的“牢笼”, 禁锢孩子心灵的“藩篱”!

制度执行:“你只要结果吗?”

“执行力”是制度管理水平与效度的体现, 在学校安全教育中需要“全局一盘棋, 上下一条心”的制度执行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制度执行就只要结果, 而不计过程的精彩演绎、生动实践和情感体验。众所周知, 一种上乘而臻于完美的管理必定是一种教育, 而且是一种“随风潜入夜, 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我们要让制度的管理成为学校安全教育的一部分, 充满教育的艺术和意蕴, 以期给孩子们留下深刻的心灵体验, 进而获得强烈的安全意识, 形成沉稳的应急心态, 锻炼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

然而我们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 却往往过于重视目标达成这一表层“结果”, 于是安全教育就陷入了“堵截多、引导少, 灌输多、启发少, 训练多、体验少”的死胡同。许多学校围绕安全教育汇编了“规章制度集”、学生手册和守则, 在教室、橱窗、走廊等地都张贴了宣传材料。可是, 我们扪心自问一下:这些“上了墙”、“入了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就真的“深入人心”了吗?想必很多人都会苦笑一声, 慨叹无奈吧!而为了更好地彰显制度执行的效果, 一些学校则借助一定的“惩戒”手段, 用各种量化的指标去衡量、去评比, 轻则影响班级评比, 重则还可能遭受学校处分。于是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 往往是学校、教师出于统一管理的“一厢情愿”, 而广大学生却并未产生正向的安全意识, 这样的制度执行力怎能不大打折扣呢?没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的教育过程, 安全管理又如何刻骨铭心呢?缺少了刻骨铭心的过程体验, 学生们又怎能获得对安全制度的体认和应急能力的习得呢?很多时候, 我们看到的只是孩子们表面上的“听话”, 而并非其真实的、由衷的行为。可怕的是我们往往陶醉其间, 却不去审思其背后潜伏的不稳定因素和祸患。

事实上, 任何一种制度的执行只有在主体充分感知并且认可的前提下, 才能内化为一种自觉的行为, 并最终固化为一种良好的习惯。在学校安全教育中的“制度执行”, 也必须让学生在亲身实践的过程中丰富认识, 增强体验, 进而乐此不疲地执行而不是作为一种“沉重的负担”, 坚持不懈地执行而不是作为一种“短期的敷衍”。学校安全教育要一改“说教”的严厉面孔, 让学生在模拟的情境里真切地感受安全制度的重要意义, 在生动的体验里获得正确可行的应急举措, 从而自觉地遵守并执行安全制度。据调查, “湘乡市育才学校12.7踩踏事件”的直接原因就是:学生安全意识不强, 自控能力弱, 在楼梯间拥挤。我们有理由相信:湘乡市育才中学的孩子们在经历了“血的教训”后, 一定会更加严格地遵守上下楼梯的制度, 可是他们付出的是“8死26伤”的生命的代价啊!如果我们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 能通过案例聚焦、主题班会、应急演练等方式方法, 让孩子们感受到在楼梯间追跑打闹的严重后果, 也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上演。

制度检查:“你动真格了吗?”

这里所说的检查应该包括学校内部组织的安全自查, 以及政府各部门对学校所组织的安全抽查。安全制度不是一种应景的摆设, 安全检查更不能沦为机械的例行公事。纵观我们现在校内外组织的学校安全检查, 仍然存在着“重形式、轻实质”的不良倾向, 甚至有些安全检查就在会议室里听听汇报、看看资料、查查档案, 即使到食堂、机房等校园“重地”, 也只是象征性地看看墙上的宣传、布置, 至于真正的安全隐患却忽视、甚至无视。

由于制度监督的不认真、不到位、不彻底, 也导致了部分学校的安全制度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纸头上、墙头上, 而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安全职责责任书是层层签订了, 可是学校上下从领导、到教师、到学生, 都放松了“安全”这本应时刻绷紧的生命之弦。于是, 学校疏于防范、教师疏于护导、学生疏于应对, 发生安全事故也就是“偶然中的必然”了。相比于学校阶段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教学工作检查, 学校层面的安全自查则少之又少。像此次发生踩踏事故的湘乡市育才中学, 自建校10多年来就从未开展过类似应急疏散的演练自查, 这对于一所有着52个班级3600多名师生的学校来说是不可思议的。此外, 别的一些学校安全检查也是形同虚设, 比如放学时的“路队检查岗”往往就名存实亡, 学生吵吵闹闹、队伍散乱照样放行。在“12.7”惨剧中, 调查组初步认定, 导致这次事故的首当其冲的原因就是:学校只安排了一名现场看守人员进行安全巡查与现场管理, 难以监控全部下楼梯的学生。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其实由1人负责巡查管理一支庞大的散学队伍本身就是一种“摆设”, 因为在领导眼里这种检查本来就是可有可无的。可是, 如果每天晚自习下课时, 每个楼层的楼梯口都有当班老师现场监督疏导, 又怎会有学生的打闹和推搡, 又怎会发生如此惨烈的悲剧呢?

浅谈现代高校教育管理制度 第4篇

【关键词】现代教育 高校管理制度 大学生心理健康 心理疾病 管理混乱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从旧式的教育逐步过渡到了现代教育,但是中国教育离成熟的程度还远远不够,并未找到一个非常合理的管理方式,尤其是在管理方面比较混乱,因此对大学生心理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关于现代教育的概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界定。有人从外部条件入手,把现代教育界定为“适合现代生产体系、现代经济体系、现代文化体系、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的教育概念、形态和特征”。有的人从内部因素看问题,将其界定为“教育者以大生产性和社会性相统一的内容,把受教育者社会化为能适应现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统一的现代社会的人的活动。”综合起来看,可以将现代教育表述为:“从资本主义大工业和商品经济发展起来到共产主义完全实现这一历史时期的、致力于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全面发展人的教育。”该定义力图揭示现代教育共性。

实际上,现代教育定义最重要的方面包管理形式和管理方式,很大程度上,当教育管理符合生产力的发展时,才能够促进教育生产、经济、文化、科学、社会生活的发展,现代教育管理对社会各个层次都起着举足轻重作用,所以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更是不容忽视。现代教育管理不当我们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高校管理缺乏对大学入校新生心理状况分析的了解,没有做到很好引导。国内近期的一些研究表明有85.2%的大学新生不能适应大学生活管理方式,约3.7%的大学生新生因适应不良而诱发各种心理疾病,62%的大学新生对自我优势的丧失倍感失落,40.3%的大学新生对人际关系不能适应。当新生刚刚步入大学时,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还停留在高中阶段,起初就会非常不适应大学这种比较自由分散的管理方式,这就需要合理管理去引导,同时很多新生缺乏自主能力而在这种需要充分自主环境下变得不知所措,甚至变得自卑、自闭,所以对新生入学后的管理就尤为重要。

第二,高校教育管理对大学生活有序合理的管理,往往是进行事 后调节。例如,前不久上海商学院“热得快”起火事件致使四个女生从六楼跳下身亡就是一件管理不当的悲剧,当然这里与女大学生的生活自理不当和疏忽有关,但是要是寝室管理能够严格点坚决禁止使用热得快等危险物品,或者是大学能够提供足够的开水和热水,或者寝室管理者能够及时监督与发现,或者大学能够提供更多更便利快捷的求生方式,那么此类悲剧发生的概率将会降低很多。

第三,高校在学制与专业管理方面存在很大混乱和缺陷,给学生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产生气馁、挫败感。从实践调查中,每年都有很多学生因为不满专业而辍学或是返回中学复读,也有很多本身能力并不差的学生因达不到学制的要求而比不了业。据知,湖南城市学院某男生因不满意自己的专业(该专业是学校没经过某男生的同意而自动调剂的)汉语言文学,而烦恼了半个多学期,如果改换专業将需要找关系而且要花费一万多块钱,如果退学将又会面临来自学校、父母众多的压力,但是该生又无法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专业专注学习,于是在茫然中苦苦挣扎。高校因充分的尊重学生的选择给予更多的自由,同时管理者应适当的给予学生适当心理辅导与调试。

第四,大学设施与大学教育不配套,设置高效管理者把资金投放在不必要的建设上,其中设施既包括硬件设施也包括软件设施,很多并不具备足够条件的大学在扩招旨在赚钱,全然不为学生不为教育长足发展着想。

其次,从上述我们知道高校管理对大学生身心健康产生很大影响,正确的高效的高校管理应达到以下目标和效果:

1.培养全面发展的个人的理想和理论走向现实世界,培养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意义日益扩大

3.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统一,促进教育民主化向纵深发展。

4.拥有前所未有的新手段,日益显示出整体性、开放性。。

5.教育管理功能扩展和增强,使教育的社会地位逐步发生根本变化。

6、不断变革——现代教育的本性和存在形式

7、理论自觉性越来越提高。

最后,针对现代高效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管理制度提出以下要求,同时对高校管理者的职责范围与管理道德提供了如下建议:

1、教育部门应该加强对高效管理的监督,促进其有效合理管理,例如在增加设施方面加强指导,杜绝其建设无用有费力设施,同时加强应当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招生方面要严格控制更多的服务广大学生,实现公平公正合理有序。

2、针对当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普遍存在的方向偏差,诸如重视“调试性心理健康教育“,忽视“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重视“心理障碍“的矫治,忽视“一般心理问题“的调控;我国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应进行转折性变革,在诊断评价体系、治疗与咨询内容和总目标三个方面应转向积极心理学:从过于强调负性情绪的诊断转向积极情绪的诊断;从治疗疾病转向积极预防;以积极心理学取向赋予心理健康教育新内容和更高目标。

3、在新形势下,关注大学生心理问题,研究大学生心理问题的预警和干预机制,对于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与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现实意义。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第5篇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

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

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

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

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

众代表列席。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

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

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

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

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

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

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

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

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创先争优”制度

“创先争优”制度是指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规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

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

学院党委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六、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

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七、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

断提高教育效果。

八、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

办理接转手续。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我院的教职工党员,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教职工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各党总支(支部)在毕业生离校前,认真把毕业生党员情况(姓名、正式或预备、毕业生去向等)一式二份,一份报组织部,一份留存备查,组织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

服务机构党组织。

教职工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第6篇

1、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努力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2、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原因、时间、地点及外出后与党组织联系的方式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部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党内文件,进行教育。流动党员实行“双向”管理制度。

3、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党员,则出具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4、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5、预备党员期满后,应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并上报审批。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第7篇

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支部的重要职责,对党员实施有效管理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的重要措施,积极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更为重要。

一、党员管理

1、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参加支部组织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

2、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党员要在组织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每一名党员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都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3、党日制度。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通常每两周下午安排一次。

4、党员交纳党费。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每月一次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并在《党员手册》作好记录,组织委员要定期公布党费交纳情况。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5、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6、发展工作。按照组织发展制度和程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定期分析研究培养考察情况,提高新党员质量。要注重做好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定期上党课,明确目的要求,端正入党动机,并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二、党员教育

1、思想理论教育。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党规国法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

2、党性教育。党性教育是贯穿于整个党员教育始终的一条主线,要通过对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进行党章、党纲的教育,使党员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党性。要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党性修养是党的先进性在党员身上的集中体现,党员必须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忠于职守、关心同志、敢于批评、联系群众、遵纪守法等。

3、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支部明确活动内容、方法和措施,党员制订个人争创计划。每位党员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工作高效益。

4、个体教育。党支部委员要经常找党员个别谈心,以就近为原则,支部书记全面负责,突出重点,委员应负责分管处室党员的思想谈心

关于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制度设计 第8篇

一、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主要内容

我国大部分地区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还是空白的, 只有湖南省郴州市、四川郫县等一小部分地区初步进行了一些尝试, 积累了一些经验。纵观我国各地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实践, 大致有以下几种形式。

1. 购买学位

政府购买学位就是政府以契约的方式向民办学校购买学生的入学位置, 以保证学生平等入学的权利[1]。其购买的具体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减免民办教育机构所租校舍的租金;二是直接给予民办教育机构生均经费的补贴。在我国, 购买学位目前主要用于解决城市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一些大中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日益突出。针对现有公办教育无法满足所有外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 政府向民办教育购买学位, 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够在流入地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2. 购买管理

购买管理, 也称为委托管理。委托管理是指政府通过与各类社会组织签订契约, 以契约的方式来购买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 委托其管理学校, 以提高被委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实现政府服务社会公众的职能。在委托管理中, 委托主体是政府, 委托客体是各类社会组织, 委托对象是学校。

按照委托客体的来源划分, 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购买区域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委托管理承办学校模式;一种是挖掘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 培育中介机构委托管理学校的模式[2]。按照委托对象来分, 可分为对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委托管理模式、对民办幼儿园的委托管理模式、对小学的委托管理模式和对中学的委托管理模式。

购买区域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委托管理承办学校模式, 是对办学相对困难, 需要引入先进办学机制, 以求改变学校面貌的一种模式。如2005年上半年, 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与上海市成功教育管理咨询中心签约, 委托其承办区域内的东沟中学。

福山教育文化传播与管理咨询中心是挖掘区域内教育资源、培育中介机构委托管理学校这一模式的典型。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外国语小学是一所国内较有影响力的品牌学校, 拥有较好的教育资源。为了提高这些资源的利用效率, 学校等各方通过资源的整合, 培育成立了福山教育文化传播与管理咨询中心。政府以委托管理的方式向“中心”购买教育服务, 委托其管理区内的一所小学、一所幼儿园, 从而使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在整合的同时, 得到了总量放大效应。

3. 购买教育评估服务

政府在购买教育服务过程中, 与受托服务方签订相应的协议。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政府作为服务的购买者, 十分关注教育服务提供方的承诺是否能够实现, 其实现的程度如何, 并在此基础上最终付费。因此, 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中立的教育评估机构对服务提供方及其服务质量进行公正的、客观的、专业的评估尤为重要。

教育评估为政府提供教育服务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2]: (1) 教育评估方可以代替政府渗透到被委托管理学校的办学过程中, 把握信息, 对办学者的具体办学行为作出客观判断。 (2) 教育评估方将受托的承诺设计成可以检测的对应评估指标, 并通过指标的检测, 形成专业性的评估报告, 告之委托方, 验证受托方的服务承诺。 (3) 在委托执行一段时间后, 教育评估方对政策进行“后续评估”, 从执行主体、受益主体、决策主体三个层面上进行调查, 检验其科学性、合理性, 并在分析的基础上, 为政府的再决策作出客观的判断和建议。 (4) 公开评估结果, 增强政府管理教育的公信度等。

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评估, 具体包括: (1) 服务提供者的评估, 主要是指对提供教育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的评估。 (2) 对服务对象的评估。对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对象进行评估, 认定其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3) 对购买主体的评估。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评估, 评估其购买服务的科学性、有效性等。

4. 购买其他服务

购买学位解决了学生学位不足的问题, 缓解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的问题。购买管理在如何改造、发展区域内的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品牌与经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的教育需求等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有些地区、政府还在购买针对特殊人群的服务, 购买中介组织的培训、项目研究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比如,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 成功实现送教上门, 让重度残疾或智障儿童在家接受义务教育。再比如, 政府对学校体育场等相关设施向社区非营利性开放的各公办中小学给予财政补贴等。

二、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制度设计

1. 明确购买教育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政府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过程中, 首先要厘清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哪些是政府职责范围内的, 哪些是社会或市场的职能范畴。政府可以通过专业机构、专家团体等智囊机构对那些由社会或市场提供则更为高效、更为经济的公共服务进行调研或展开论证, 确定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具体内容。

在确定购买教育服务的具体内容后, 政府应制定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年度计划。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年度计划要明确以下一些内容和要求: (1) 明确年度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重点领域、具体购买教育服务的内容, 其中包括购买服务的数量、人员、资源配置等基本要求; (2) 对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质量作出详细的、可评估的具体要求; (3) 对所购买教育服务进行初步的价格估算; (4) 规定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基本程序; (5) 规定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评估原则等。通过制定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年度计划, 明确了购买教育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后, 就可以根据年度计划具体制定每一项购买教育服务项目的招投标机制。

2. 制定购买教育服务的招投标机制

为节约政府财政投入、提高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防止政府购买服务中的行贿受贿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创造公平竞争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市场环境, 要逐步建立起一套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招投标机制。要形成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招投标机制, 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二是政府必须有购买教育服务的需求, 即买方市场, 而市场必须有能够提供教育服务的多家竞争投标方参与的卖方市场, 这样才能使买方在招投标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 有条件以招标方式从多家竞争者中选择最优者。

(1) 招投标的实施机构

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在招标机构的选择上,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都可以选择, 但现在往往采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方式。这主要是因为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招投标仍然处于摸索阶段, 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可充分发挥其专业人才优势, 提高招投标的效率。但究竟选择哪种招标方式, 要依购买教育服务项目的种类、内容、规模和政府相关部门经验、精力等而定。

(2) 招投标制度的设计

(1) 确定招投标的方式、程序和评标规则。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实施招投标的第一步就是根据所购买的教育服务的性质、特点决定招投标的方式、程序及规则。可选择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指定招标等。根据选定的招投标方式设计相应的招投标程序, 比如, 招标信息的发布、投标方投递标书、评标、定标以及公布中标信息、合同签订等。确定评标、定标的规则, 可以是综合定标模式、商议定标模式, 也可以是以价定标模式、分段招标定标模式等。

(2) 建立公开、公正的招标信息发布制度。在招投中最易出现的问题就是招投标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双方信息不对称, 就无法实现政府购买利益最大化, 无法购买到质优价廉的教育服务。因此, 必须坚持招标信息公开的原则, 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将信息公开发布, 提高公众对招标过程的信任度。信息的公开、公正发布, 可以使国内外多家教育机构参与到招投标中来, 实现政府购买的多重选择和最优选择。

(3) 建立严格的投标方资格审查制度。对参与投标的各类教育机构进行审查可以分为资格审查和专业审查两个方面。资格审查主要是从该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与人员设置、财务状况、招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其发展状况和历史业绩如何等方面展开。另一方面, 教育服务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而专业技术机构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隐性变量。因此,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 如何确立起科学有效的专业标准, 对投标方进行专业审查, 就显得尤为重要。要逐步建立起投标方的长期信息档案和资料库, 从各类教育机构的诚信度、专业资质、历史业绩表现、稳定度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4) 建立起专业的操作机构与监管体系。随着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内容的不断深入, 形式的不断扩展, 涉及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决策、执行、咨询、管理等工作会越来越具体纷繁。因此, 逐步成立专门负责该工作的操作部门, 制定部门职责, 明确分工, 具体负责购买服务前的事务性工作、购买服务中的管理性工作、验收评估服务中的组织工作等。对专业操作机构中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使他们既熟悉教育专业知识, 又熟悉《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体系是保障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过程中招投标公正、公开、平等的必要措施。在招投标过程中, 涉及招投双方的利益问题, 如果运作不当, 容易滋生教育腐败、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现象。因此, 建立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社会组织法人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组成的监管委员会, 监督招投标过程, 确保透明、公正、公开和平等。

3. 建立购买教育服务的财政保障制度

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是通过政府财政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的契约化“购买”行为。因此, 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有效运行依赖于政府不断增加公共服务财政的投入, 提高公共财政的投入效率。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必然会带来政府财政结构的相应变化。同时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财政保障, 建立起完善的财政保障制度。

(1) 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要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高效运行, 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过程中, 要将购买教育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中, 建立购买教育服务的专项资金。

(2) 建立科学便捷的资金管理和拨付流程

区财政局要根据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总体流程, 确定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预算管理方式和资金安排办法。要按照区域发展的重点和需要, 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优化资金核定方式, 简化资金拨付流程, 保证资金足额、按时拨付。

(3) 建立起有效的财政监管体系

区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大对教育服务购买资金安排、管理、支付、使用、效益等的检查力度, 专款专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确保财政资金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运行。

(4) 拓展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资金来源

我国目前公共财政对公共教育的投入毕竟是有限的。因此, 还要加大对各项社会福利和各类公益性组织的投入扶持力度, 引导社会富余或慈善资金通过建立各种公益性的基金或基金会集聚起来, 使之成为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资金的另一个重要来源。

三、政府购买教育服务中的难点问题

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已经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初步经验, 但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和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对所购买的教育服务价格的估算与确定就是在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过程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这是由教育服务的特点所决定的。

教育服务与其他服务相比, 是一种“软服务”。教育服务更多地涉及培养人、服务人、管理人的问题;教育服务具有非量化性的特征, 人们对教育服务的质量无法作出事先的判断和评价, 无法通过精确的数理统计来简单地衡量教育服务的优劣, 也很难在事先签订有关服务质量的详细合同。比如, 教育所培养的人才, 只有等学生毕业参加工作之后, 他的素质、技能才能逐渐得以显现和进行评估;教育服务具有较长的周期和连续性, 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 对教育服务绩效的评估往往具有滞后性, 使得教育服务比其他服务或产品更难进行价格的估算。

对教育服务价格的估算既要符合市场的运作规律, 又要符合教育发展本身的规律。政府在市场中购买教育服务, 就一定要考虑到市场的供求关系、教育服务供给价格和教育服务需求价格。教育服务中的价格估算还要考虑到教育的连续性和持久性, 对教育服务的购买不是一次性的、短期的市场行为, 很难在中途更换服务提供者。

参考文献

[1]周翠萍.政府购买学位的政策分析.上海教育科研, 2009 (9) .

[2]汤赤.教育评估在政府购买教育服务中的作用——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探索与实践.教育发展研究, 2007 (4) .

[3]丁茂战.我国政府社会事业治理制度改革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6.

[4]李慷.关于上海市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调查与思考.中国民政, 2001 (23) .

[5]虞维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对非营利组织的冲击分析.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06 (4) .

[6]吴红萱, 江大纬.无锡11项公共事业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中国社会报, 2006-06-19 (2) .

[7]张文礼, 吴光芸.论服务型政府与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兰州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7 (3) .

[8]魏静.中国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理论与实践研究.上海交通大学, 2008.

[9]曹晔.政府履行农村职业教育职责的理论依据与实现形式.职业技术教育 (教育科学版) , 2004 (22) .

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精选8篇)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 第1篇党员学习培训制度一、积极组织开展党员的培训教育,加强党员的理论水平,增强...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