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
安远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精选8篇)
安远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 第1篇
安远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
【信息发布时间:2015/6/5 15:10:38 阅读次数: 1134】【我要打印】【关闭】
安远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安远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远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远县
2.2 招标规模:约 520万元。
2.3 计划工期:2015年7 月 1日至2015年 10 月 28 日。2.4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不含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工程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9)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起至2015年6月22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请先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6 月25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本次招标专门规定
6.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6.2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并签到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远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 安远县
联系人及电话:欧阳福胜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24-2#写字楼 联系人及电话:刘虹、陈斌
*** ***
招投标监督机构:安远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 0797-7172860
2015 年 6 月5日
安远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 第2篇
[日期:2007-4-9] 作者:管理员
鄂水利建函〔2007〕192号
关于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当前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摆在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地位。为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范招标投标工作,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招标投标有关法规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5]130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07]1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遵守招投标法规和制度
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投标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5]1302号)等法规为依据,按照《湖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鄂水利建函[2004]313号)的具体规定组织招投标工作。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要提高认识,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切实遵守招投标法规和制度,确保招投标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明确招投标组织方式和范围
(一)招投标组织方式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法人负责饮水安全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二)招标范围
1、施工招标: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必须进行施工招标,可对多项工程进行集中并合理划分标段进行招标。
2、管材、设备招标:工程建设所需管材、水泵、水表等工程材料和机电设备,直管市、县(市、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年度项目实行集中招标。
3、监理招标:监理费用超过20万元的单项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三、加强招投标工作的行政监督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投标活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监督,并实行分级管理,项目法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要自觉接受行政监督。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统一指导,并直接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供水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行政监督。其它项目招投标工作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机构要贯彻执行招投标法规和制度,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水建管[2006]38号)和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核准招标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参与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做到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备案。对发现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同时,招投标管理机构要认真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格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各类招投标实行资格预审制度。工程施工、监理及材料、设备供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资质、资格预审工作应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为:施工企业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等相应施工资质;监理企业应具有相应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材料、设备投标人必须是生产企业、成套设备供应商、经销企业或企业联合体。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1人和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评标工作应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结束并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公示和备案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的项目,其开标、评标场所为省综合招投标中心,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湖北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试行)》(鄂水利建函[2007]33号)。
五、其它要求
饮水安全工程管材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供水水质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项目法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管材集中招投标工作,加强招投标组织和监督管理,确保选择资质合格、技术过硬、信誉业绩突出的企业供货,保证饮水安全工程使用的管材质量可靠、安全卫生。
从2007年5月1日起,饮水安全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执行。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饮水安全工程招投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凡不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安远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 第3篇
一、靖远县农村安全饮水现状
2004年底, 《靖远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报告》认定:靖远县总人口46.3145万人, 其中农村人口43.3545万人, 农村人口中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口有14.3045万人, 其中饮水安全人口13.4418万人, 基本饮水安全人口0.8627万人, 饮水不安全人口有29.05万人, 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口占农村人口的33% (安全普及程度) , 不安全人口占农村人口的67%。在饮水不安全人口中, 饮用高氟水的0.8225万人, 饮用苦咸水的4.0348万人, 饮用未经处理的Ⅵ类及超Ⅵ类地表水的15.9159万人, 饮用污染严重未经处理的地下水的0.1870万人, 饮用水量不达标的人口5.3215万人, 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0.2783万人, 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的2.49万人。
靖远县农村人口中, 集中式供水人口 (自来水受益人口) 13.2124万人, 自来水普及率30%, 分散式供水人口30.1421万人, 其中有供水设施人口26.3465万人 (井水5.2596万人, 引泉0.4689万人, 水窖20.618万人) , 而无供水设施的3.7956万人直接饮用黄河水和山涧溪水、塘坝水、泉水。
二、农村供水发展历程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就
㈠农村供水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为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 由于自然、历史、经济和社会原因, 农村供水设施一片空白, 农民只能靠拉运、肩挑等落后方式、取用河水、坑塘水、窖水和稀疏的泉水饮用。在大旱年景, 全县积极发动组织厂矿企业、职工群众拉运河水饮用或开展生产自救。
第二阶段为上世纪70年代~80年代, 以大规模灌溉为主兼、人畜饮水的蓄、引、提等灌溉工程相继建成, 农民饮水困难和取水远的问题相继得到缓解, 为全县人畜饮水发挥了巨大作用。
第三阶段为上世纪90年代, 国家先后投资建成一批人畜饮水工程, 如“121”雨水集蓄工程、联合国儿基会农村供水与环境卫生项目, 农村卫生改水项目、小型人畜饮水工程, 农村人畜饮水基础设施逐步建设, 饮水标准开始逐步提高。特别是1995年~1996年实施的“121”雨水集流工程, 在正常年景下基本保证了干旱地区的人畜饮水问题;1996年开始实施的农村卫生改水工程, 建成集中供水工程3处, 解决农村饮水人口8.6367万人, 部分地区饮水卫生条件得到改善。
第四阶段为2000年~2004年开始实施的一二期人饮解困及氟病改水工程, 全县人畜饮水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 饮水标准进一步提高。工程累计投资4587万元, 建各类供水工程16109处, 其中引水入窖10812处, 雨水集蓄工程5274处, 集中供水工程23处, 解决了25012户12.1205万人及61216头 (只) 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 且集中供水工程运行良好。
第五阶段为2004年~2008年。2005年国务院批准实施《2005-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 全县农村供水工作从饮水困难向饮水安全阶段开始转移, 大规模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开始建设, 农村安全饮水标准严格按照供水水质、生活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水源保证率“四要素”认定, 安全饮水标准全面提升。此期内, 《靖远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五”规划》全面实施, 2004年~2008年累计投资5799万元, 建成曹若人饮供水工程、糜滩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1015处, 其中集中供水工程15处, 雨水集蓄工程1000处, 解决了9.946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就
到2008年底, 全县已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42处, 总供水规模达到34734.92立方米/天, 受益人口23.7059万人。其中设计供水规模大于10000立方米/天的工程1处, 供水规模15600立方米/天, 受益人口1.9529万人;设计供水规模在1000立方米/天~5000立方米/天的工程5处, 总供水规模13545立方米/天, 受益人口13.1271万元;设计供水规模00立方米/天~1000立方米/天的工程7处, 总供水规模4018.36立方米/天, 受益人口5.64万人;设计供水规模20立方米/天~200立方米/天的工程29处, 总供水规模1571.56立方米/天, 受益人口2.9859万人。建成分散式供水工程 (水窖) 21117处 (眼) , 受益人口19.6486万人。农村饮水安全人口从2004年底的14.3045万人发展到24.2511万人, 新增安全饮水人口9.9466万人, 安全饮水普及程度从2004年底的33%增加到56%。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从2004年底的29.05万人下降到19.1034万人, 饮水不安人口比重从2004年底的67%下降到目前的44%。全县自来水受益人口从2004年底的13.2124万人增加到23.7059万人, 自来水普及率从2004年底的30%增加到55%。建成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9处, 设计供水规模达到28132.11立方米/天, 解决饮水人口19.3458万人。2000年~2008年累计投资安全饮水资金10386万元。
在工程管理方面, 制定了《靖远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试行) 》, 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对各类饮水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统一管理辖区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 对各类供水工程明晰产权, 明确管理责任, 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制定了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服务体系, 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对水窖等微型饮水工程, 按照“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原则, 从建设阶段开始交由受益农户自行管理。
总之,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一是提高了项目区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农村人口整体素质。据调查, 农民用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后, 降低了发病率, 减少了多种疾病的传播, 健康状况明显改善。调查表明, 项目区每户每年平均减少医药费支出200元左右。二是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促进了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民用上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后, 农村人口从以前繁重的取水劳动中解放出来, 农户每年均可节约50个取水工日, 节约的工日外出打工, 户均可增加收入2500元。同时饮水条件的改善, 促进了庭院经济、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增加了农民收入。三是改善了农村生活居住环境, 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据调查, 自来水到户的地方, 90%以上的农户购置了洗衣机, 安装了淋浴器, 改灶改卫, 厨房、厕所、庭院环境条件得到了改善, 出现了灶台清洁、浴室整洁、厕所干净、庭院绿荫的新景象。同时, 结合修建乡村道路、沼气池、畜圈、垃圾池等工程, 房前屋后植树、种草种花等, 形成了良好整洁的人居环境, 缩小了城乡差距, 农村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 为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维护了社会稳定, 增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农村饮水工程建成后, 通过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参与工程运行管理, 群众的参与意识和民主意识不断增强, 农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同时因生存需求, 争水、抢水的矛盾和冲突不再发生, 维护了社会稳定, 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主要经验
㈠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密切部门协作, 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一项面广、量大、任务非常艰巨的重点工程, 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为了保证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的顺利实施, 用水户早日受益, 靖远县专门成立了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职责, 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舆论引导, 社会动员, 充分调动用水户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积极性, 确保了工程质量、进度及效益。
㈡科学规划, 因地制宜, 确保实施
摸清现状、搞好规划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基础, 为了确保农村饮水工作目标的顺利实施, 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划。2004年完成了《靖远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报告》, 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靖远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靖远县“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 2007年编制完成《靖远县极度干旱山区人饮困难工程规划方案》。在国务院正式批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后, 2008年修编完善了《靖远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2009年2月编制完成了《靖远县2010-201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 规划投资14665万元, 新建集中供水工程21处, 铺设输配水管道1835千米, 新增供水能力9175吨/天, 建容积30立方米水窖1500眼, 集流场33万平方米, 5年内全部解决19.103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规划根据水源、用水需求、地形、居民点分布等条件, 因地制宜, 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类型、规模及标准。离城镇较近地区, 延伸城镇已有的供水管网;离城镇较远、人口稠密的沿黄地区和高扬程灌区, 新建适度规模的跨村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 (水厂) ;居民点分散、水源规模较小的地区 (井泉地区) , 新建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对居住分散、水源匮乏的干旱地区, 新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在规划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 突出强调了工程要突出“建得起、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的科学理念, 注重工程的经济性和适用性。
㈢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 规范工程建设程序
针对农村饮水项目量大、面广的特点, 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全面推行规划建卡制、社会公示制、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资金报账制、工程监理制、管理责任制、工程建设合同制、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 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 层层落实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责任, 严格资金使用程序,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规范工程建设程序。
㈣创新机制, 加强工程运行管理, 确保工程可持续发展
一是深化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饮水工程验收、跟踪检查和水质监测制度;明晰工程产权, 落实工程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建立管理机制, 健全规章制度, 按照计量供水、确保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 合理确定供水价格;鼓励支持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 确保工程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二是加强水源保护, 严格水质监测。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不仅要有可靠的供水水源, 更要有安全的水质作为保障。工程建成后, 密切配合国土、环保、卫生等部门, 合理划定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理范围, 严禁水源保护区内各项违规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 切实加强农村供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督管理。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水质监测和水环境综合整治, 努力减少面源和点源污染。积极完善农村供水水质监测网络, 定时、定点对供水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监测, 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四、今后工作
㈠提高国家投资标准, 加大当级配套力度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几年来材料价格和人工工资连续上涨, 特别是2007年以来, 材料价格和人工工资飞速上涨, 给已批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带来较大困难。随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项目难度的增加, 原人均投资标准已远远不够, 只有依靠中央转移支付, 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难以落实, 群众自筹压力增大。建议取消市、县两级配套资金, 提高国家投资补助标准和人均投资标准, 加大省级配套力度, 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时顺利完成。
㈡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 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增加地方财政补贴
农村供水工程面广、量大, 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模小、管理难度大, 工程产权不清、管理机构不全, 虽然进行了水费成本测算, 但批准执行的水价普遍低于供水成本, 水费收交困难;并且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严格培训, 素质较低, 加上地方财政困难, 没有补助资金, 工程不能及时维修和更换设备, 严重影响了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水利部颁布实施的《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和《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在广泛协商与征求用水户的基础上, 积极成立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 加强业务培训, 强化队伍建设, 同时争取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㈢解决工程饮用水源保护与水质监测方面的具体问题
尽管工程建设时注重了供水水源地选择, 并出台制定了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和规定, 但从总体情况看, 除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做的比较好外, 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源保护措施基本没有落实, 供水水源保护工作亟待加强。供水水质方面, 虽然建立了严格取样、监测检测制度, 但目前相当一部分农村供水工程, 特别是集中供水工程缺乏专业检测人员和必要的水质检测设备, 供水检测设施空白, 水质检测只能凭感官判断, 导致供水水质难以保证。建议及时成立水质监测单位和配置水厂化验设施, 落实机构、人员、设备和经费问题, 将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费用纳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投资范畴。
㈣
安远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 第4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等指标衡量,目前全国尚有3亿多农村人口(中西部地区占80%)饮水未达到安全标准。2005年,国家启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要在两年内解决21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1.现状
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会同水利部、卫生部等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规划》,确保在“十一五”期间解决1亿农村人口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和血吸虫病区、微生物超标等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的问题。,“十二五”期间,中国将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全面解决2.98亿农村人口和11.4万所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饮水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0年来,我国累计完成农村饮水工程投资1786亿元,解决 了3.26亿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受益人口比例由2004年的38%提高到2011年的63%。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在2015年前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大投资力度,强化项目管理,落实工程用电、用地、税费等优惠政策,加强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等,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农村群众长期受益。
2.十二五安全饮水规划介绍
一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优先解决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的水质问题、涉水重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二要规模发展,注重实效。有条件的地区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分散式供水或分质供水。三要防治结合,确保水质。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完善水质检测与监测制度。四要建管并重,促进节水。建立健全县级供水技术服务体系。积极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节水政策和措施,促进节约用水。五要坚持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由地方政府负总责,中央给予指导和资金支持,群众投入以投工投劳为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3.切实抓好,农村饮水安全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目前,我国农村的饮水设施以传统、落后的分散供水为主,与城市供水有相当的差别,饮水安全问题很多,是我国农村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之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国要解决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优先解决人口较少民族、水库移民、血吸虫病区和农村学校的安全饮水。用两个五年时间解决全国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饮用水高氟、高砷、苦咸、污染及微生物病害等水质问题,以及部分地区的严重缺水问题。
本期话题围绕如何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推进新农村建设进行探讨。
4.城乡一体化,同饮安全水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涉及到水源保护、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安全监测等多方面的内容,是一个必须统筹考虑的系统工程。贵州毕节市通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有效解决了水源保护难、饮水工程运行管理难、水质安全监测保障等一系列问题,较好地解决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贵州毕节市近年来,立足毕节市城乡差别不断缩小,城乡融合发展的趋势十分明显的特点,市委、市政府通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从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自然条件,按照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原则,毕节市突破行政区划制约,合理选择饮水安全工程的类型,科学制订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到使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扩大市自来水公司和乡镇自来水厂的供水能力,建成连片集中供水体系,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使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
对于适宜铺设自来水管网的地方,毕节市采取市、镇水厂管网向周边镇村辐射延伸的模式。对于居住相对分散,管网延伸投入成本过高的地方,毕节市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在有水库、湖泊、山泉的地方引蓄供水;在地表水匮乏的地方,兴建集中井。通过这两种途径建立自备水源。自备水源的水经过净化处理,达到饮用水标准后,送到农户家,解决了一小部分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在资金筹措上,毕节市采取“三个一块”:即国家和省补助一块,市、区、镇(乡)财政安排一块,群众自筹一块。市、区、镇(乡)财政投入用于城区至乡镇的主管网建设。国家和省级补助主要用于乡镇至自然村的支管网建设。乡镇负担主管网的土方挖填、青苗补偿费用。群众自筹资金,用于解决村内的入户管网、水龙头、水表的安装费用。市供水、交通、供电、城管等相关部门还免除了各种收费,以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为了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顺利运行,毕节市努力健全使用管理机制,确保运转协调。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既让企业有利可图,又让群众用得起。毕节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的实践被群众称为“德政工程”、“惠民工程”。
科学制订规划。科学规划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要前提。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仅靠中央的补助是不够的,要建立各级地方财政补助、吸引社会资金、引导农民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工程质量保障机制。工程建设质量是效益的生命线,在工程建设中,必须采取质量保障措施,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上狠下功夫。一是严把材料设备关,实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选择有信誉的单位集中供货;二是严把施工队伍关,规模较大的集中式供水工程,选择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三是严把质量监督关,由水利专业监理和受益农户跟班监督;四是严把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安远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 第5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湖北省水利厅以鄂发改投资[2011]1420号文以及鄂发改农经[2011]954号文批准兴建。项目业主为通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百丈潭(马港镇段)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塑料管材采购)。
第二标段:百丈潭(五里镇段)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塑料管材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E、PVC-U、PPR管材及其管件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商且企业注册资金8000万元(含8000万元)以上;
(2)具有PE、PVC-U、PPR管材及管件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3)具有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书;
(4)近3年内具有PE、PVC-U、PPR管材及管件等类似设备生产销售业绩,信誉良好;
(5)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书;
(6)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以提供的2008、2009、2010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7)在本省内有过招投标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竞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登录咸宁市招投标信息网(),按照咸宁市招投标信息网网络会员申请须知内的要求进行备案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15-8126889)。今年已备案的投标单位不需要再次申请,直接在网上登陆报名即可。投标人在咸宁市招投标信息网报名成功后才能向招标代理人申请报名。
5.2请申请人于2011年11月3日-2011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15: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及以上材料到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3日9:00时整,地点: 咸宁市综合招投标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从2011年10月27日-2011年11月2日止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咸宁市招投标信息网》、《咸宁水利网》和《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美霞
电话:***
招标代理人: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地 址:金泉湾小区A1栋禄神酒店后
安远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 第6篇
来源于:亳州市谯城区水务局 2010-5-19 浏览1228次
皖水招公告〔2010〕20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按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计划已下达,前期工作准备就绪,资金已到位,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亳州市谯城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润琦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的水厂建设土建及机电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亳州市谯城区赵桥、古井、淝河等7个乡镇供水管网安装、水源机井工程位于谯城区境内,谯城区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供水工程解决供水现状人口约8万人,水厂供水区包括赵桥、古井、淝河等7个乡镇的28个行政村,建设供水工程11处。2.2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境内。2.3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约1750万元。
2.4 计划工期: 2010年6月30日至2010年9月30日,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谯城区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水厂建设土建及机电设备工程。
2.6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如下:
水厂建设土建施工:谯城区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水厂建设土建施工(合同编号:RQ-2010-SCTJ);包括谯城区赵桥镇赵桥、溜集水厂,淝河镇店集水厂,古井镇王集、张集水厂,芦庙镇芦庙水厂,双沟镇三官、纪楼水厂,十八里镇小怀水厂,张店镇后李楼水厂的土建工程。工程概算投资1400万元。
机电设备采购:谯城区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水厂建设机电设备采购(合同编号:RQ-2010-JD);包括谯城区赵桥镇赵桥、溜集水厂,淝河镇店集水厂,古井镇王集、张集水厂,芦庙镇芦庙水厂,双沟镇三官、纪楼水厂,十八里镇小怀水厂,张店镇后李楼水厂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概算投资35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厂建设土建施工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市场信用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和经验的施工企业。机电设备采购标投标人须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制造(生产、使用)许可(有许可证的须提供)、相应产品认证证书,代理商须具有厂家授权代理证书;(3)具有同类产品制造(供货)业绩及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符合资格要求的任意标段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招标文件的获取 1、2010年5月28 日~6月5日8:30-11:30和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安徽润琦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亳州市谯城区三曹路西质监站503室)出售招标文件,每标(含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施工标购买招标文件并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个人身份证;(3)资质等级证书;(4)营业执照;(5)安全生产许可证;(6)能够证明其信用和履约能力的材料;(7)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造师安全合格证(外省建造师需提供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此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8)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已提交的,不再提交)。信用档案基础资料需采用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word或excel)两种形式,具体内容及信用档案表格可从安徽省水利信息网基本建设处网页下载,地址为:http://。
采购标购买招标文件并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联系人身份证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三项以上),(5)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证书(如有),(6)近两年经审核的财务报告,(7)质量检验报告,(8)与材料质量相关的资料,(9)其它能够证明其履约能力的材料。以上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2010年6月6日上午9:00由招标人组织潜在投标人在谯城区水务局召开标前会。
4、开标时间:2010年6月23日上午9:00.5、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23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厅(合肥市义城镇南徐村包河农业节水科技示范园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注意事项
按照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安徽省水利厅联合发文(劳社【2007】56号)要求,施工标中标人应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安徽省·水利部淮委水利科学研究院》上发布。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亳州市谯城区水务局 联系人:吴琼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人民中路26号 电话/传真:0558-5517539/ 0558-5523020
代 理 人:安徽润琦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三曹路西质监站503室 联 系 人:方东升 电话/传真:0558-5320076
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第7篇
八五三农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地点为第二管理区五站和第四管理区六站饮水点,投资计划由黑龙江省发改委、水利厅联合以黑发改投资[2013]803号文下达,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水务局以红垦局水复[2014]1号文《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关于八五二、八五三、二九
一、红旗岭农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复八五三农场二管理区五站和四管理区六站的人饮点投资127.03万元,解决人口0.049万人。计划批复建设内容为:井房2座、购置安装水处理设备2套、供水管道3545米等。
工程完成投资112.834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5.7269万元,监理费、设计费等7.1078万元。
第二管理区五站饮水工程完成建设内容:供水泵房80平方米1座,泵房室内顶棚设白色扣板、内墙贴墙面砖、地面贴铺设防滑地面砖、室内配电、水处理设备基础、两玻璃塑钢窗、室外墙面贴墙面砖、屋顶为彩钢瓦等。购置安装水处理设备1套,包括 φ1600×3500mm除铁锰罐1台、曝气塔φ600×2000mm1台、2000×2000×1500mm玻璃钢曝气水箱1个、3000×3000×2000mm玻璃钢净水箱1个、变频柜1个、消毒设备1个、计量装置1个等。新建φ110mm供水管道365米,φ,75mm供水管道1075米。完成工程投资50.0129万元。
第四管理区六站饮水工程完成建设内容为:供水泵房80平方米1座,泵房室顶棚设白色扣板、内墙贴墙面砖、地面贴铺设防滑地面砖、室内配电、水处理设备基础、两玻璃塑钢窗、室外墙面涂料、屋顶为保温彩钢瓦等,购置安装水处理设备1套,包括 φ1600×3500mm除铁锰罐1台、2000×2000×1500mm玻璃钢曝气水箱1个、3000×3000×2000mm玻璃钢净水箱1个、变频柜1个、消毒设备1个、计量装置1个等。新建φ110mm供水管道345米,φ,75mm供水管道1760米。完成工程投资55.714万元。
该工程项目法人为八五三农场,监理单位为黑龙江省宏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工程承建单位为黑龙江红兴隆农垦雁窝岛水利建筑有限公司。
201
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八五三农场第四、五管理区土地整理项目(第一标段),施工单位是黑龙江双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工程位于八五三农场第四管理区一、五、七作业站,工程总投资5479885元。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11块,支渠衬砌3条长3.346公里,圆涵5座,进地圆涵18座,排沟进地方涵11座,田间道7.398公里。变更后,设计院复核分标投资造价5479810元。2013年底已完成渠道衬砌砼板预制2632立方米,圆涵3座、排沟方涵7座,进地圆涵15座,主体工程全部完工,田间道铺筑路面毛石12987立方米,完成总进度的56%,完成设计投资3060307元。
安远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 第8篇
关键词:农村饮水,运行管理,对策建议
据统计, 靖远县2005年~2013年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2处, 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21处, 设计供水规模17626m3/天, 计划解决24.32万人;分散式供水工程1处, 计划解决0.50万人。实际解决了20.75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已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入户率在90%以上。共完成投资14734万元 (中央11474万元、省级1426万元、市县配套155万元、群众自筹1679万元) 。
靖远县2005年~2013年已安排投资计划实际尚未解决饮水问题的人口有4.07万人, 分布在8乡26村84个自然村, 集中式供水工程5处, 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口居住分散, 新增移民多, 硬化路面开挖管沟工程量大, 工程建设标准低, 水量不足等。需要进一步争取工程项目资金, 扩大工程覆盖面, 维修改造现有工程, 延伸干、支管线, 提高工程标准。
一、实行农村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的意义
㈠有利于节省工程建设资金, 避免重复建设, 降低供水成本 特别是实施千吨万人以上的跨乡跨村大型集中供水工程后, 人均建设投资比有所分散, 供水成本有所降低。通过联乡联村集中供水工程节省了水源费, 每个受益乡村需单独成立工程管理机构, 减少了管理人员及相应开支, 且由于受益人口增加, 相应供水成本降低, 从而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㈡有利于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 实行联乡联村集中供水后, 用水户全部装上了水表, 按表计量收费, 增强了群众的节水意识。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 人们也自觉地珍惜水、爱护水、节约水, 养成了良好的用水习惯, 有效地节约了地下水资源。
㈢有利于实现优质水资源的共享和统一调配, 确保水源水量满足供应、水质达到国家人饮卫生标准 通过联乡联村集中供水工程的建设, 实行优质水源集中供水, 一方面, 减少了因饮用水不清洁引发的各种疾病, 使农村与水有关的疾病发病率大幅下降, 医药费用支出相应减少, 减轻了农民负担。另一方面, 农村卫生状况得到改善, 从而带动了与水有关的生活习惯的改变, 许多农户用上了洗衣机、电淋浴器等, 农村居住环境呈现出卫生、清洁的新面貌, 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㈣有利于实现市场化运作和产业化经营 实行集中供水后, 由于供水工程数量减少、供水规模扩大、管理成本降低, 有利于供水工程实现企业化集中管理和发挥效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㈠前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已规划饮水安全项目前期投入少, 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每处工程都要进行初步设计, 增加了前期工作量, 前期工作投入也随之增加, 但又没有固定的前期工作经费来源保证。二是年度投资计划下达较晚, 由于施工周期短, 影响当年计划的完成。
㈡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电网增容和线路架设投资问题。为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成立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未包括电力部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电网增容和线路铺设是必然遇到的问题, 这部分投入在配套资金中所占比重不小, 涉及电网增容和线路铺设投资高、费用大, 没有形成补偿机制。二是少数地方政府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少数党委、政府重视不够, 工作主动性差, 主动改水意识不强, 存在等、靠、要思想。政府针对部分群众安全饮水意识不强的问题, 缺乏必要的宣传和引导, 综合协调能力不够。项目区有些群众认为多年来一直喝这样的水, 既方便又经济, 不必出资投劳去建设饮水安全工程, 还要交水费, 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性不高, 不愿主动出资投劳, 影响工程建设。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 各级部门参与协调配合程度不够, 对过砂路、高速公路, 国、省、县道路、跨渠道、以恢复地形原貌强行乱收费。三是落实配套资金压力大。靖远县社会自然条件决定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均投入高于全国平均标准, 冬季严寒, 冻土层深 (1.4m) , 土方开挖回填量大;地广人稀, 村之间距离远, 集中连片供水困难, 多以单个村集中供水为主, 供水工程建设地点地形复杂, 建设难度大, 工程措施及技术含量高, 工程量大, 人均投资高;加之干旱山区经济落后, 农民人均纯收入低, 地方财政又十分困难, 加大了省级、县级及受益群众的自筹压力, 造成安全饮水工程自筹资金不足, 难以到位, 影响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推进速度。
㈢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水损大, 实际收费不足计量收费的60%。二是执行水价标准低, 水费计收困难, 难保工程长久效益。由于考虑农民对水费的承受能力, 执行水价未按成本收取, 长期倒挂运行。职工工资水平不能按政策标准执行, 很难提取折旧费和维修费, 地方财务无力给予补贴, 只能维持简单运行, 难保长久发挥效益, 易使农村饮水工程处于“建设、失效、再建设”的恶性循环。三是供电价格不能按政策执行的问题。根据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甘价商[2006]191号文件精神,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参照农业排灌用电优惠政策, 而靖远县部分人饮工程存在电价偏高, 不能按政策执行的问题。如糜滩水厂总扬程546m, 其中净扬程360m, 由两个供电公司按所属区域分别供电, 应执行地表水提灌扬程300m以上农灌电价标准, 但存在一个供水管网执行两种电价的问题, 增加了人饮工程供水成本。三场塬人饮工程为地下水提灌工程, 扬程284m, 2011年以前执行电价0.075元/度, 现执行电价为0.187元/度。四是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不规范的问题。2011年12月24日, 甘国土资源发[2011]321号文件, 规定了关于支持和保障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优惠政策, 但在实际执行上存在很大困难。五是小型供水工程消毒配套设备不健全, 定期化验和检测频率偏低问题。对于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建设标准本来不是很高, 建后大多数移交村民组织或用水协会自行管理, 水费收取不是十分规范, 收入少, 管理成本大, 无力支付化验和检测费用。六是尚未建立有效的基层技术服务体系, 很难保证工程的良性运行。七是亟待加强水源地保护问题。由于工农业生产和城乡生活污水无序排放, 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均呈污染加重的趋势, 划定水源区域的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八是运行管理力量薄弱, 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片大面广, 人口居住分散, 用水量小、管线长, 售水率低, 水费收入低, 亏损运行, 管理难度大。人员工资平均不足1200元, 用工困难, 队伍不稳定。
三、对策建议
㈠完善管理机构, 加强部门协调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涉及水利、发改、财政、审计、卫生、环保、国土、电力等多个部门, 目前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下发的管理办法只明确了水利、发改、财政、卫生等部门职责, 而对审计、环保、国土、电力、交通等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规定不明确, 在实际工作中协商难度大。建议国家针对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水利、审计、卫生、环保、国土、电力、交通等部门进行联合调研和检查, 形成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并下发文件, 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 建立监督机制, 共同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
㈡加强政策宣传, 调动群众积极性 在部分乡镇由于群众对安全饮水工作认识不到位, 主动参与性差, 不愿出资投工投劳建设饮水工程, 并在实施中推三阻四, 影响工程建设。从目前已建工程的情况看, 建得快、管得好的工程都是基层地方政府认识明确、高度重视、关心支持力度大, 宣传工作做得好的结果。因此, 建议地方政府部门加大政策宣传, 以已建工程为典范, 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效益, 发动群众, 引领群众从建设初期就积极投入到饮水工程建设中来, 促进饮水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㈢增加前期投入提前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 前期工作量大, 靖远县作为农业大县、财政穷县, 对工程前期投入力不从心。建议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投入的政策性文件, 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投入, 以便提高前期工作质量。鉴于当前普遍存在资金计划下达时间晚, 当年任务不能当年完成的实际情况, 建议国家提前预下达下年度投资计划, 确保工程建设周期, 或以水利年度来考核工程建设周期。
㈣提高中央补助比例, 加大省级配套力度, 落实工程建设标准 由于特殊的社会、自然条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较高, 根据测算, 人均实际投资在900元以上, 远高于国家测定的人均投资标准。同时近年来物价高涨, 按照国家2005年测算的人均投资标准, 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难度较大, 建议国家适当提高人均投资标准和补助标准, 同时建议加大省级财政配套力度, 用于入户工程建设。
安远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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