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评估报告
城市规划评估报告(精选6篇)
城市规划评估报告 第1篇
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为认真检查《县妇女发展实施规划(—)》和《县儿童发展实施规划((—)年)》(以下简称“两纲”)目标任务执行情况,我局妇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照本单位《—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评估。自查认为,我局出色地完成了“两纲”确定的目标任务,现将自查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实施“两纲”以来,我局在县妇儿工委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按照《本单位(—)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通过《新闻》、《教育天地》、《人口与计生》、《人口与经济》、《七彩童年》、《百姓之声》、《伍城风彩》、《今日观察》、《警苑聚焦》、《法院视点》、《金色农业》、《法制在线》、《热点聚焦》、《健康天地》等新闻、专题、专栏节目,全面宣传报道全县各级各地实施“两纲”规划情况。据不完全统计,自以来,广播电视新闻节目宣传报道与贯彻落实两个规划纲要相关的稿件达1390余件,播出3780余次;制播专题、专栏、联办节目398期。为进一步扩大广播电视覆盖率,丰富农村妇女儿童文化生活,让广大农村妇女儿童收听收看到优质的广播电视节目。自以来,我局投入资金两千多万元,建设光纤主干线420余公里,全县45个乡镇与县城光纤有线电视网络实现了全面连接。通过有线电视、无线电视、卫星直播三种覆盖途径,我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5%,使更多的农民朋友享受了先进文化的成果。在有线电视网络内设置专用频道完整传送中央少儿频道、中央教育频道的节目。
二、出色地完成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舆论宣传阵地作用,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促进妇女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了妇女与环境的主要目标。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成立了由局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妇女发展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局的职能作用,制定了宣传报道计划,创建了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平台。
2、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落实《县妇女发展实施规划》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一是加大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形成尊重妇女的良好氛围。运用广播电视新闻、专题、专栏、联办节目等形式,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与男子具有平等的人格尊严和权力地位,提高全社会保护和尊重妇女的综合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各种偏见和歧视,营造尊重妇女和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人文环境。二是以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做好净化荧屏工作。为全社会妇女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在广播电视宣传中,特别注重正面宣传全县各地各条战线上的女同志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进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坚持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严格把好政策观、政治观、法律观,广播电视新闻、影视剧节目审查观,切实做好净化荧屏工作,杜绝抵毁妇女形象、色情、有辱妇女人格等内容低俗的影视剧在广播电视节目中播出。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妇女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以来,我们积极主动配合县妇联、县总工会等部门,大力宣传全县各行各业妇女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等不靠,克服各种困难,重建家园以及在各行各业艰苦创业,勤劳致富,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为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成长进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加强舆论监督,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县妇联、县司法等部门加强对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及时宣传报道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和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五是认真抓好本单位妇儿工作,为妇女成才搭建平台。自以来,局党政班子认真落实妇女发展规划,在工作中大胆使用妇女同志,为她们成才进步创造有利条件。自实施“两纲”以来,本局有十名女同志先后走上中层干部岗位,五名妇女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三名妇女同志分别被选为市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
(二)通过广播电视舆论宣传阵地,优化儿童成长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尊重并鼓励儿童积极参与,提高儿童的生存质量,实现了儿童与环境的主要目标。
1、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儿童发展实施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正确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净化荧屏,为儿童成长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
2、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积极发挥荧屏育人作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一是大力推进广播电视覆盖工作建设,努力提高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先进文化成果。近年来,中央把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
工程列入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省、市、县列入“八大民生”工程之一,局领导班子以此为契机,下大力狠抓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把解决偏远农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作为单位的首要任务,头等大事来抓,投入巨额资金,于底建设光纤主干线420多公里,支干线600余公里,实现了全县45个乡镇一张网。通过有线、无线和卫星直播等
三种途径,使我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5%。二是优化频道资源,确保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完整传输。近年来,我局先后投入资金200余万元,添置设施设备,在有线电视传输网中设置专用频道全程传送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中央电视台教育频道电视节目,无压缩和删减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和教育频道播出时间,没有以任何形式插播自办节目和广告的行为。三是立足媒体优势,强化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历年来,我们结合重要纪念日,如建党节、五&8226;四青年、建军节、国庆等节日,在新闻中加强了历史、文化、人文、革命传统的宣传。使广大未成年人通过《新闻》这个平台,了解发生在身边的杰出人士、道德楷模的先进事例,加深未成年人对人文、历史的了解,增强其民族凝聚力。四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主题健康的宣传活动。近年来,在《新闻》自办节目中,先后开办了《教育》、《普法在线》、《计生与经济》、《百姓之声》、《法制在线》等专题专栏节目,加大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自办节目中,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报道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典型事例时,既不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不公开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情,又从反面对青少年进行了教育,起到了较好的警醒作用。同时,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典型事件,关心关爱留守学生,围绕青少年健康成长开展的各种活动。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宣传开展“警校共育”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各项活动,为营造适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校园周边环境提供舆论支持。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宣传报导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关的新闻达150余件次,专题节目20余个。五是坚持守土有责,坚决抵制低俗之风,切实抓好净化荧屏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优质的荧屏环境。未成年人模仿性强,广播电视节目的潜移默化作用不可轻视。为确保广播电视台自办频道的质量,让健康的文化成为广播电视节目的主旋律。在影视剧的选购中优先考虑适合青少年观看的节目,注重知识性、趣味性强的童话类,益智类节目并合理安排播出时段,让优秀的影视节目成为未成年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有效载体。强化对影视剧、广告的审查把关,对涉及凶杀、暴力、色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节目,坚决拒播。
(三)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情况的舆论监督,树建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意识和良好社会环境,实现了儿童与法律保护主要目标。
1、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三是坚持正面宣传,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认真履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运用广播电视加大对少年儿童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青少年儿童工作。一是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收养法》、《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儿童权利公约》、《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权利的认识和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积极配合学校、社会、家庭加强对儿童的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儿童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宣传报道司法部门依法打击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拐卖儿童、危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严格执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及相关事件的宣传、报道规定,为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实施“两纲”的主要经验
从实施“两纲”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的体会到,深入扎实地推进“两纲”的实施,圆满完成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必须提高一个认识,做到三个到位。即:领导班子必须充分认识到,实施“两纲”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利的基本要求,是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广大妇女儿童自身成长的前提,是社会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必须到位。为圆满完成“两纲”确定的目标任务,我局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两纲”领导小组。二是工作措施到位。为切实做好“两纲”的宣传报道工作,我们每年都制定了宣传报道计划,做到有安排、每月有计划。坚持广播电视节目编审、监听、监看制度,杜绝了低级、粗俗、有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影视文艺作品的播出,坚持经费保障机制,凡是用于落实“两纲”所需的经费都优先予于安排。三是履行工作职责到位。作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之一,深知责任之重大。一方面我们十分注重自身建设,办好自办节目,多出精品佳作,为妇女和儿童提供节目丰富、内容健康的精神食粮。另一方面,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自实施“两纲”以来,我局投入二百多万元,添置广播电视采拍、编辑、制作、传输设备,开设置专门频道完整转播中央少儿文艺频道、中央教育台第一套节目。同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宣传报道活动,为全体推进“两纲”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自实施“两纲”以来,我局认真履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全县实施“两纲”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我们将更加努力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全县妇儿工作营造更好的舆论环境。
城市规划评估报告 第2篇
“评估结果表明,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义务教育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均衡发展得到全面推进,内涵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一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逐步破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显著,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教育部今天举行的教育规划纲要实施5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2场发布会上,义务教育第三方评估总负责人、西南大学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宋乃庆表示。
受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西南大学评估组基于第三方的视角与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围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有关义务教育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在全国选取有代表性的14个省份的500多所学校,对我国至2014年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系统评估。
义务教育巩固提高率稳中有升
教育规划纲要对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明确提出,到,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评估报告显示,20至2014年,小学毛入学率保持在103.8%至104.6%之间,升学率保持在98.0%至98.7%之间;初中毛入学率由100.1%上升到103.5%,升学率由87.5%上升到95.1%,义务教育普及成效显著。
巩固率是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根据评估报告提供的数据,年到2014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87.5%逐年上升到92.6%,距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2015年达到93%的目标仅一步之遥。
作为我国庞大的义务教育群体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直接关系到义务教育普及的水平和质量。西南大学评估组在调研中发现,“两为主”政策得到全面落实。2013年和2014年,全国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学的学生比例始终保持在80%以上。深入多个省份调研的留守儿童就学状况也显示,自2012年《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出台以来,各地普遍建立了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环境。备受舆论关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问题,也取得突破性进展,2013年,全国26个省份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问题;2014年,全国28个省份启动实施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改革。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得到全面推进
“我国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宋乃庆表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签署、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的印发,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的全面启动,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从中央到地方的一致行动。截至目前,全国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达1124个,其中京、津、沪、苏、浙5个省市已整体通过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均衡评估。
宋乃庆介绍说,西南大学评估组在调研评估过程中,特别注意抽取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学校,关注这些学校在教育规划纲要出台5年间的新进展、新成效、新成绩,变化是非常显著的.。2012年至2014年,国家下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以2.08%、6.45%的比例逐年递增。2014年,全国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性教育经费支出比2010年增加3668.51元,增长91.43%;初中增加5145.42元,增长98.67%。同期,全国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比2010年增长141.09%;初中比2010年增长120.66%。
评估报告显示,“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学校办学条件大幅改善。全国生均校舍面积大幅增加,其中,全国初中生均建筑面积达11.99平方米,比2010年增长33.36%。农村生均面积超过城市,其中初中农村生均建筑面积为15.23平方米,比城市多出近4平方米。此外,5年间,学校布局逐步趋于合理,教育信息化不断推进,教学仪器设备更加齐全。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明显增加,“办学经费得到保障”的一个最直接影响就是教育经费支出的城乡差距不断缩小。报告显示,2014年,农村、城市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性经费增幅,农村小学超过城市3.61%,农村初中高出城市3.18%;2014年,农村、城市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教育经费支出增幅,农村小学超过城市20.54%,农村初中高出城市0.96%。
统一城乡教师编制的政策效果逐步显现,从制度上破解了城乡教师编制倒挂这一“老大难”问题。2013年,小学专任教师生师比下降到16.76∶1;初中专任教师生师比下降到12.76∶1。小学代课人员下降为16.73万人,代课人员比例下降到2.91%,下降10.01个百分点。
“减负”从小学开始实现突破
西南大学评估组对全国14个省份10万余名中小学生的抽样调查显示,近5年来,小学生课业负担总体呈下降趋势。2010年至2014年,每周课时数超过30节的小学比例由39.14%下降到26.82%,每学期统一考试次数超过1次的小学比例由55.62%下降到34.21%,每天在校时间超过6小时的小学比例由54.53%下降到43.91%,每天家庭作业时间超过1小时的学生比例由48.70%下降到37.41%,每天体育锻炼时间超过1小时的学生比例由58.32%上升到72.13%。
在课业负担下降的同时,小学生学业成绩则稳中有升。评估报告显示,2010年至2014年,在小学课业负担有所降低的背景下,小学生数学、语文成绩优秀率分别上升2.33%和6.59%,数学、语文成绩不良率分别下降1.04%和0.67%。
“减负”增强体质效果明显。报告显示,2010年至2014年,小学生平均身高上升2.13厘米,平均肺活量上升54.42毫升;初中生平均身高上升3.26厘米,平均肺活量上升83.65毫升。
城市规划评估报告 第3篇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大且增长快速,从1979年的2 508万吨增长至2012年的17 081万吨,增加了6.8倍,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
现状: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现状堪忧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状况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日前发布。
“2012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考虑市辖区的农村部分)仅为62.02%,城市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为1.12千克,生活垃圾简单填埋量为814.1万吨,占垃圾清运量的6.59%……”
《报告》中的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现状堪忧。
据悉,《报告》是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完成。利用2006年~2012年公开的统计数据,结合案例调查,从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前提下的低成本化四个角度评估了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生活垃圾管理效果,并提出改进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要从源头分类抓起,同时要加快信息公开的步伐。
无害化水平不高缺乏达标排放信息
无害化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应具备无害化处理的能力,二是设施实际运行过程能够实现水和空气污染物连续达标排放以及符合卫生标准。
《报告》指出,2006~2012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用城区的无害化处理率表达)逐年提高,2012年已达93.43%,但若考虑市辖区的农村部分,则无害化处理率均值仅为62.02%,可以说其余接近40%的垃圾(主要指农村的垃圾)没有收集或收集了只是简单堆放,尚未进行无害化处理。而且由于目前卫生填埋场和焚烧厂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达标信息没有公布,不足以证明连续达标排放,渗滤液的超标排放也常见诸报道。无害化处理水平在城市间差异较大,一些末端处置支出很低的城市,超标排放的可能性较高。由于生活垃圾管理普遍由城市政府负责,环保监管存在部分失灵的问题。
此外,《报告》指出,生活垃圾的简单填埋仍占一定比例。2012年,全国有数据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简单填埋量为814.1万吨,占垃圾清运量的6.59%。而简单填埋并非无害化处置,产生的大量渗滤液不处理直接排放将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减量化没有进展垃圾分类潜力较大
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指接受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服务的人口通过源头(家庭、办公室等)分类(厨余、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减少其他垃圾清运量。其中,可回收物进入回收再利用系统;厨余进行饲料、堆肥等再利用;其他垃圾由卫生填埋场或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报告》数据表明,2006~2012年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或清运量处于较高水平,2012年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平均水平为1.12千克,未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减量化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从2000年开始试点垃圾分类,历经10多年,减量化并无明显效果。如2012年,杭州、深圳、厦门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高于平均水平,分别为1.75千克、1.27千克和1.21千克。《报告》对我国2013年~2020年人均垃圾日清运量趋势进行了线性和非线性趋势预测,结果表明人均垃圾日清运量均呈平稳的下降趋势,2013年为1.10千克,2020年为1.01千克。也就意味着如果不改变当前的政策,生活垃圾减量化的速度将非常缓慢。垃圾分类具有较大潜力。《报告》中12个案例城市生活垃圾成分的数据表明,厨余所占比重在36.0%~73.7%之间,纸类占4.46%~17.6%,塑料占1.5%~20.0%,金属占0.17%~3.0%,玻璃占1.3%~8.0%。可见,生活垃圾成分中可以回收的物质占绝大多数,垃圾分类潜力较大。
资源回收率不理想城市间差异大
资源化的目标是可回收物回收率的不断提高,最终达到最优回收率,即回收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相等。
《报告》指出,我国生活垃圾资源化统计指标体系尚不完善,已有的指标缺乏界定,公开的统计资料信息极少。对全国和典型城市废纸、废塑料的资源回收率进行估算,结果表明资源回收率并不理想,进一步回收的空间较大。以2013年为例,废纸的综合利用率仅44.7%,塑料回收率为23.2%。2012年北京的纸类资源回收率仅为25.32%,距北京市“十二五”规划要求的2015年垃圾资源化率55%的总目标仍有很大差距。此外城市间差异大,如北京、本溪、牡丹江、苏州等城市的纸类回收率分别为25.32%、24.74%、61.52%、20.11%。
低成本化信息缺乏社会成本被低估
低成本化首先要求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的公开,其次是源头分类,资源回收,垃圾减量,并降低安全处置前提下的全部成本。《报告》认为,我国可能两种情形均存在,即有城市投入严重不足,不足以安全处置;也有城市在某些环节存在浪费的问题。
《报告》数据表明,近年来我国环卫设备投入增长迅速,2012年每万人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数均值为2.34台,多数城市在每万人两台左右。但人均垃圾日清运量几乎没有变化,可能存在设备闲置问题。同时《报告》对2012年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数进行了城市排名,北京、哈尔滨、乌鲁木齐等14个城市的设备数在每万人5台或以上,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各城市末端处置支出普遍较低且城间差异大。《报告》指出,2012年,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单位垃圾处置成本均值为每吨85元,最低成本为抚顺市的每吨6.5元,最高为曲靖市的每吨375.7元。低于平均投入水平的城市可能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现象。
我国垃圾处理的社会成本远高于统计资料显示的末端处置成本,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成本被低估。以北京市为例,2012年北京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置的社会成本每吨1 530.7元,收集成本远超中间转运成本和末端处置成本,其中土地成本所占比重为21.4%。按照现有的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计算,人均垃圾处置支出达到每年480.5元,远高于北京市2015年开始执行的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费标准(每吨300元),需要按照全成本付费,不应当补贴。虽然处置支出由财政支付,但公开的成本数据不完整,数据偏低,也不利于刺激垃圾减量。
对策:端口前移做好信息公开
针对当前我国城市垃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报告》认为生活垃圾管理需要端口前移,做好源头分类和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信息公开法规。将垃圾源头强制分类纳入法律,并在法规中明确分类对象、分类与投放方法、奖励与惩罚措施等内容,用法律的权威性和确定性保障垃圾分类的有效实施。
同时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及其责任、公开范围等。完善生活垃圾管理的信息统计体系,细化统计指标,增加统计内容并扩大统计范围,明确统计口径及其含义,尤其是资源化信息和无害化信息。
二是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执行水和空气的排污许可证制度。以许可证为记录、核查和监管手段,增加违法排放成本,进而倒逼源头分类与减量。
另外,在国家层面,《报告》建议中央政府明确规定“十三五”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目标,目标要细化到具体指标;要求每个城市制定生活垃圾管理规划,并每年公布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绩效评估报告。
解读:源头分类是垃圾减量核心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状况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后,本报对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报告课题组首席专家宋国君进行了专访。
《报告》发布并未收到预期效果
谈起初衷,宋国君坦言:“这个《报告》我们做了4、5年的时间,出发点是希望通过数据发现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引起城市和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与反思。但《报告》发布后,似乎并没有收到预想效果。”
“我们重点关注的是城市,《报告》中不同指标都对城市进行了排名,很多城市应该对相关问题做出回应。比如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高于平均值的城市应该有所解释,到底哪来那么多垃圾?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为什么没有显著成效,这些城市也应该有所回应。”宋国君说。
源头分类需政府重视政策支持
宋国君表示:“我们强调垃圾源头分类,从家庭、办公室开始,而不是在小区里放三个垃圾桶就叫分类。这需要政府有更明确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台北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成功经验对我们大陆城市就很有参考价值。”
“垃圾围城加剧的趋势目前非常明显。城市人均垃圾日清运量降低地很缓慢,但城市人口却在迅速增加。如果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政策没有重大进展,生活垃圾减量将非常缓慢。”他说。
为什么至今没有城市将源头分类落到实处?宋国君认为,决策者意识的觉醒是关键,需要认识到源头分类是垃圾减量的核心手段以及到目前为止唯一正确的手段。“虽然我国已开展垃圾分类城市试点工作,法律法规却始终未明确强制执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而试点分类的城市也一直没有触及源头分类。再有,虽然提出对生活垃圾排放收费,但并未没明确何时何地实施计量收费,已开征垃圾处理费的城市依旧采用定额方式,缺少对排放行为的经济刺激。总之,源头分类没有不可克服的技术、资金和居民的素质问题。”宋国君说。
政策层面需做好信息公开
《报告》发布后,有相关人士对《报告》中的数据提出质疑,认为真实的情况并没有那么低。对此,宋国君认为研究组已经使用了所有公开的信息,这从侧面反映了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相关指标信息缺乏公开的情况。
宋国君表示:“在政策层面应该改变的第一步就是信息的公开。比如无害化,并不是说垃圾处理厂符合无害化标准就是无害化,它还是需要运行的,但是有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信息却没有公开。政府必须公开相关信息,信息先公开,再来评估管理效果。”
“我认为‘卫生填埋场的排放监管’也应该在‘水十条’中明确。因为垃圾填埋场就是一类污染源,而且是很特殊的,和工业是不一样的,它所造成的污染可能比城市污水处理厂还严重。”宋国君介绍说。
解决垃圾管理问题其实不难
宋国君认为解决好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问题势在必行,目前也不存在任何难题。“解决生活垃圾围城和资源回收问题,是当今中国马上就能做、该做的事,甚至是中国生态文明应该首先解决的问题。现在还是不知道我们的城市何时才能开始做?生活垃圾管理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城市政府的重视和政策支持,但也不是难点。”宋国君说。
链接:垃圾强制回收垃圾费随袋征收
台北市是我国台湾实施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政策最早且最成功的城市,垃圾减量化效果显著,人均垃圾日清运量从1995年的1.34 kg减少到2012年的0.37 kg。
台北市采取的主要政策手段包括强制源头分类、随袋征收垃圾处理费、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建立资源回收管理基金等。
从2000年开始,台北市全面实施垃圾费随袋征收政策,居民必须购买环保局指定的垃圾袋,垃圾量越多,所缴的垃圾费也越多,但对于厨余和资源物免费回收,从而刺激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尽可能回收资源物,减少一般垃圾的清运量。
城市规划评估报告 第4篇
一、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一)《教育规划纲要》确立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一是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五年来,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数的比例保持在45%左右,中等职业教育成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二是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稳步增长。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数达到337.98万人,招生数占高等教育招生数的比例达到46.9%;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首次突破一千万,达到1006.63万人,非学历教育注册学生达到5593万人。高等职业教育为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做出重要贡献。三是职业院校正在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职业院校每年输送近1000万技术技能人才,占新增就业人口的60%,开展培训达上亿人次,大面积提高了劳动者素质。
(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一是完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顶层设计。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六部门编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对构建新时期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做出系统设计,提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两步走”战略,2015年初步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202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二是实现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相互衔接。为构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高职贯通培养、课程学分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201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151万名,占高职招生人数的45%。三是职业教育发展促进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办学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每年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2000万人次;扩大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建设,推动多所高校免费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为信息时代学习者人人学习、处处学习创造条件;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教育部、民政部等七部门颁发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每年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参与的城市已达到900多个。
(三)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办学体制得以建立
一是制定校企合作的相关支持政策。多地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主体地位,从经费投入、税收优惠等方面支持企业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任教及教师到企业锻炼的制度,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与职业院校合作,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保持一定规模。二是以推进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全国建成职教集团超过1000个,吸引了近3万家企业参加,覆盖了60%以上的职业院校。2010年以来,集团化办学数量及参与集团化办学的企业数量稳步增长。三是民办职业教育得到发展。出台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职业教育,一些地方设立民办职业教育政府发展基金或专项资金,建立民办职业院校师生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待遇的保障机制,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多元化。
(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强化地方政府的统筹作用。落实政府职责,强化省、市、县“三级统筹”,完善职业教育统筹管理方式。二是完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教育部印发了《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推动职业院校章程建设,促进职业院校建立有行业企业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现代学校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积极探索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径。教育部会同有关行业组建了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门类的62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形成了教育与产业共同发展职业教育的组织机制。积极探索职业教育管理机制改革。辽宁省鞍山市建立职教城管委会,探索实行职业教育区域化统筹管理;安徽淮北市成立职业教育工作委员会,河南新乡市设立职业教育局,加强统筹管理力度;河南信阳市平桥区成立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局,实行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的无缝对接和有机融合。
(五)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教学指导纲要》,通过课堂教学主阵地,推进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颁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推进德育工作规范化。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施展才华。二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教育部在总结各地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于2014年颁布《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遴选了165家单位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三是强化标准引领,全面对接职业标准,制定并公布410个高职专业、230个中职专业教学标准。四是推进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改革,在理实一体化教学、行动导向教学、课程国际化、优势特色专业课程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六)面向农村农业的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制定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发展面向农村农业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内容。一是强化省、市(地)级政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推动一批县(市、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二是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县级职教中心发展,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三是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鼓励职业院校走向县域开展广泛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四是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工作。
(七)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生师比日趋合理。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数为86.30万人,生师比为21.3∶1,与2010年的26.6∶1相比,生师比日趋合理并逐步接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规定的生师比20∶1的标准。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数为43.83万人,比2010年增加3.42万人。高等职业教育生师比为17.6∶1,与本科高等学校生师比基本一致。二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多地通过培养培训并举、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教师企业实践、对口培训和境外培训,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的比例有了较大提升。三是教师编制和职称评定制度不断完善。各地通过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兼职教师聘任力度,灵活引进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业和实践教学,提高学生技能水平。重视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改革。2015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包括职业学校在内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各地制定和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职称标准,不断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
(八)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
一是经费稳定增长。2013年,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约为3450亿元,比2010年的1198.9亿元增长2251.1亿元;职业教育财政性经费为2543亿元,比2010年的814.2亿元增长1728.8亿元,增长了2倍多。二是制定生均经费标准,生均经费稳步增长。2014年12月底,19个省份、4个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共有22个省份和新疆建设兵团出台了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生均公共财政支出不断增长。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达到8784.64元,比2012年增长16.1%;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3578.25元,比2012年增长20.2%。三是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落实。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再次明确要求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少于30%。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要求,确定并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四是免学费和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扩大。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享受免学费政策,占在校生的91.5%。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的学生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助学金覆盖率近40%。高等职业学校纳入了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高职奖学金覆盖近30%学生,助学金覆盖25%以上的学生。
(九)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初步建成。教育部分别制定并颁布了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设置标准、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对学校及专业设置的条件、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对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举办职业教育的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常态化。五年来,教育督导部门开展了系列的职业教育专项督导,对各级政府落实发展职业教育主体责任情况实施督促检查。2015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天津等10个省(市)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三是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基本形成。教育部和各地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教学评估,在评价标准、制度建设、学校内部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和实践。2015年,教育部办公厅还印发《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对职业院校内部教学质量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十)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更加良好
一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得到改善。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对职业教育工作做出重要指示,2015年国家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职业教育,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二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支持体系逐步建立。《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各地站在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的起点上,推动、谋划本地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职业教育地方立法工作和政策制定取得重大进展,确保了职业教育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三是技术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受到关注。各级政府通过提高收入水平、落户城市等政策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技术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二、面临的问题
(一)职业教育的规模达到《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存在难度
根据2014年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统计,要实现 “到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225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达到1390万人”的目标,缺口分别为495万人和384万人。随着我国适龄人口逐步减少,,实现“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35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480万人”的目标存在一定难度。
(二)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一是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保障与激励机制不足,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地位、责任、权力、利益义务等缺乏法律保障,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缺乏足够的动力和积极性。二是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运转不畅,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职业院校缺乏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有待完善。四是市场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教学、技能训练等方面与市场、产业发展存在部分脱节。
(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结构性不足和质量不高并存
一是职业院校教师数量不足,很多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远远高于《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定的20∶1的标准,部分地区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较低。二是部分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能不足,缺乏相关的专业实践经验以及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的培训,教育教学能力不强。
(四)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且差异较大
截至2014年底,仍然有12个省份未出台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9个省份未制定高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在部分地区尤其是县级政府无法落实,分属省、市、县管理的职业院校经费投入差异较大,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生均经费远低于东部发达地区。
三、对策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十三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的目标和编制“十三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本报告建议:
一是强化政府统筹,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坚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大体相当不动摇,确保高中阶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二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配套政策,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是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保障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促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
四是加强职业院校内涵建设,围绕“提高质量”主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职业教育教学标准,深化校企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建设及教学过程等方面的合作,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适应性。
五是加强面向农村农业的职业教育,提升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质量,扶持农村、民族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挥职业教育在扶贫、脱贫中的作用。
六是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院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七是建立省级财政为主的职教经费统筹机制,坚持职业教育公益性,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加大对职业教育财政投入。
八是进一步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发展环境,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等政策,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
妇女儿童两个规划评估报告 第5篇
关于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工作报告
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从我市基本情况和妇女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发展的阶段性和长远性目标,确定了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根据平顶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围绕《平顶山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的目标任务,就目标实施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等方面作如下总结:
一、市委、市政府为落实两个《规划》,10年来拨专款近百万元,专门用于妇幼保健工作中,其中每年基层妇幼人员培训费2-3万元,妇女病普查3万余元,0-3岁婴儿建档、托幼儿童体检等费用3万余元。
二、两规划的进展情况 1.妇女规划
近几年来我院加强对孕产妇的生殖保健服务,尤其是09年开展 “降消”项目以来使农村的孕产妇及贫困孕产妇能及时到医院就诊,大大降低了我市孕产妇死亡率,到2013年我市孕产妇死亡率为十万分之21.1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78.66,高危住院分娩率为100﹪,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为100﹪,农村 1 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为85.68﹪。妇科病普查率达到67﹪。近两年来,婚前体检率大幅度上升,达到75%-80%。
2.儿童规划
到2013年,0-6岁儿童建档数35033人,儿童出生缺陷发生率为2.75‰,新生儿死亡率为1.27‰,婴儿死亡率为2.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81‰,七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3.61﹪,出生低体重发生率2.26﹪,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0.23﹪。母乳喂养率达到97.81﹪。
三、实施两规划的组织管理情况
1、加强对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对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片,以降低出生缺陷率。我院10年来共印制宣传单、宣传册30余万份,宣传版面400个,利用电视轮播、宣传栏、健康教育处方等方法对广大妇女进行健康教育,健康知识培训。
2、加强每年两次对农村妇幼卫生保健人员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提高卫生保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农村卫生保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孕产妇、围产儿及婴幼儿死亡评审制度
凡发生孕产妇、围产儿及婴幼儿死亡的医疗机构,应在2周内组织医院相关人员进行围产儿死亡评审。评审由医务科组织,妇产科、儿科和相关科室(如病理科、医技科室、护理部等)人 2 员参加。评审应根据病因及处理经过,明确死亡原因,找出死亡影响因素,从管理、技术水平、人员设备等各方面提出教训和改进意见,确定评审结论及其理由。要分别设立孕产妇、围产儿及婴幼儿死亡评审记录本,如实记录评审过程和讨论意见。评审后1周内填写《死亡评审表》,并负责将原始调查资料、评审个案分析报告和评审总结报告,评审表及病历摘要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报送送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同时将评审总结报告上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病例死亡的主要影响因素,查找问题的关键环节,提出具体的干预措施。
4、出生缺陷的情况分析
近年来,从我市出生缺陷发生可以看出,农村高于城市,文化水平愈低发生率愈高,农村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城市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降低;自2011—2013年,我市出生缺陷共25例,主要畸形中前4位分别为:唇腭裂、多指、并指、尿道下裂。为防止出生缺陷,我市按照上级布置设置孕前预防、孕期检查、产后及时干预等“三道防线”拦截出生缺陷。因此婚前要主动进行身体检查,掌握最佳的婚育年龄。在孕期做好各种优生筛查。防止大气污染,孕妇避免与有毒作业接触,在孕初3个月内防止病毒感染,注意孕期体内各种营养物质的补充平衡,以降低发病率。产后要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并对出生缺陷儿进行早期的功能训练。
5、新生儿疾病筛查
新生儿疾病筛查人数逐年上升,2011-2013年共筛查6834人次。
6、托幼机构的保健及管理
我院认真督促好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健康检查及定期体检,儿童入托体检率达100%,协助指导幼儿园保健老师进行集居儿童的管理。每季下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指导及检查。2011-2013年共体检教师1496人,儿童25089人,其中患病儿童12819人,并给予患儿治疗方案、建议及注意事项。
7、信息管理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第6篇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2012年10月,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组织启动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工作。2013年5月,杨雄市长组织召开市规划委员会,听取“关于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及城市未来发展若干思考的汇报”,对实施评估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城市发展和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技术支撑,并要求“开门做规划”,继续深化研究评估报告和开展战略讨论。随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建设交通委召开19 场专题研讨会,多次征询全市专家和人大政协相关专委会委员以及23 个委办局、17 个区县的意见。目前结合意见反馈情况,已修改完成《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评价
2001年5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明确了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目标,成为指导新世纪上海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应对世博会、虹桥枢纽、临港等国家战略和上海城市发展需要,2003 年和2006 年分别编制了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并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总体规划不断深化细化,体现了较好的适应性,对引领和指导十几年来上海城市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成效来看,规划实施有力、有序、有效,城乡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城市经济总量和综合功能持续提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四个中心”建设框架基本形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发展目标初步实现。二是虹桥商务区、世博园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前滩地区、黄浦江两岸等重点地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重点新城建设加速,城乡统筹的市域空间格局不断优化。三是以“三港三网”为重点的一系列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城市运营支撑能力显著提高。四是各项民生工程切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旧区改造力度加大,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从总体规划实施的具体指标来看,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提前实现2020 年规划指标,反映出城市建设步伐加快、能级不断增强、发展支撑能力提升的良性发展趋势。如城市化水平、市域高速公路总长、机场旅客吞吐量、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以及部分市政基础设施供应和处理能力等。第二类是突破2020 年规划控制指标,反映出城市规模快速扩张、用地绩效相对粗放、土地和环境等资源压力巨大。如常住人口规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工业用地规模、中心城人口密度等。第三类是尚未达到2020 年规划目标。其中,大部分指标虽未达到2020 年目标,但比十年前有大幅提高,并按照规划目标分阶段逐步推进。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市域轨道交通运营线路长度、中心城道路网密度等。另有小部分指标与规划目标差距拉大,甚至发生倒退。如中心城人均建设用地(1997 年现状为53.8平方米,规划2020 年为75平方米,但2011 年降为50平方米),反映了中心城建设宜居城市目标的难度加大,对城市品质、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等造成压力。
二、分项内容
1、发展目标
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上海“四个中心”基本框架已经形成,辐射国内国际两个扇面的作用凸显,城市的国际地位持续提升,正在按照总规要求实现城市发展目标定位。但面临中国和上海转型发展的新形势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新要求,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亟待进一步强化和明晰目标定位,持续增强参与国际竞争能力和城市综合服务能力,重点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以“四个中心”建设为代表的城市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强化。面对国际贸易分工的新要求,上海金融业无论是在成长速度还是自身金融创新能力方面都需要全面提升,而这有赖于自身的转型发展和外部政策环境的扶持。自贸区建设将在制度创新的层面有力推动上海在专业服务、政府服务、文化环境塑造等方面提高质量。二是与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城市综合服务和辐射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按照国家“五位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要求,上海要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这对上海辐射和服务“两个扇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上海在创新驱动能力和生态宜居水平上的短板制约了自身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综合能力提高。从新一轮国际贸易分工的格局变化来看,以知识创新为载体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正深刻影响既有的国际贸易价值链体系。持续增强上海对于全球人才的吸引力和本地市民的认同感,对于上海国际大都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将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加以重视。这有赖于环境、政策等多方面力量共同作用。
2、城市规模
城市人口规模是影响城市发展质量的关键要素,也是本次总体规划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比总体规划的要求,全市实际居住人口1600 万人左右,集中城市化地区城市建设总用地约1500平方公里,当前全市现状人口和用地规模已超过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 年指标,且持续增长压力很大。2012 年底全市建设用地已达3034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比例为44.7%,未来还面临进一步增长的压力。2012 年全市人口规模达2380 万人,对环境资源和基础设施承载力提出巨大挑战,人多地少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口分布不尽合理,中心城人口疏解压力较大,新城人口集聚能力不足。中心城集中了全市约50%的人口,人口密度居高不下(2010 年中心城人口密度为1.71 万/平方公里),还面临继续增长的压力,对城市安全、品质和配套均带来挑战。中心城周边地区人口集聚态势明显,2001 年-2010 年该地区新增常住人口达203 万人,人口密度为0.6 万人/平方公里。新城、新市镇人口密度较低,仅为0.27 万人/平方公里。二是建设用地结构不尽合理。截至2012 年底,上海市工业用地规模约880平方公里,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9%,是国际代表性城市的3-10 倍。而交通运输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绿地作为衡量宜居生活环境的重要指标,其占比低于国际同类大都市。
3、空间布局
城市空间布局是支撑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重要载体。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市域“多轴、多层、多核”、中心城“多心、开敞”的空间布局,逐步形成了与长三角联动发展的格局,松江、嘉定等新城建设有力推进,中心城“一主四副”公共活动中心框架基本建成。随着城市规模拓展呈现出了新的趋势和问题:一是市域城镇空间格局有待进一步统筹优化。从全市城乡体系的结构来看,“1966”城乡规划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新城在规划体系中的作用尚未发挥,产城融合度不够,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难以发挥综合性城市功能。而新市镇的发展受区位、交通、产业等的影响,在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和产业功能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二是中心城向外蔓延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中心城楔形绿地与建设敏感区中,建设用地不断增多;宝山、闵行等空间发展已与中心城连为一体。2011 年底,中心城和周边连绵发展地区面积已达1250平方公里,人口约1500万人。三是长三角区域空间一体化需求迫切。近沪地区城镇和产业发展呈现以沿海、沿江、沿轴为依托的“北密南疏”空间特征。上海与周边地区城镇、产业已呈连绵发展的态势,但在空间、产业、生态、交通等方面仍缺乏有效衔接。
4、产业发展
产业发展是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优化产业结构是实现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总体规划提出“三、二、一”产业发展方针,上海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总体呈现出“工业性经济”向“服务性经济”转变的趋势。随着战略性产业比重增加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特征愈加明显,城市经济开始步入服务经济主导的发展阶段。2012 年底,全市三次产业结构为60.0:39.4:0.6。但上海经济发展对重化工业的依赖、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对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依赖、对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的依赖、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服务业能级有待提升和产业发展软环境建设欠缺等,制约了上海城市功能塑造和经济转型发展。在产业布局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工业用地布局分散、空间绩效低,需要加强统筹。规划104 工业区块外存在大量的现状工业用地(约占总量的50%以上),且主要分布在郊区村镇。据统计,2011 年全市地均工业总产值40.9 亿元/平方公里,对比国际大都市,工业用地效率偏低,亟待加强空间布局引导、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土地绩效。二是工业用地转型更新亟需引导。中心城及周边地区的大量老工业区和老厂房将面临转型,如果在短时间内集中转为生产性服务业和商务办公服务业,将导致全市商务办公用地供应过剩。同时,在工业用地转型的过程中,尚未充分重视教育、医疗、社会住宅以及公共绿地等方面的需求。因此,亟需从整体发展出发进行工业用地转型的统筹和引导。三是商务办公建设尚需统筹优化。目前全市商务楼宇、商业设施等服务业规模快速增长,但高端商务设施总量不足,中低端商务设施空间集聚度不够,空置率偏高,整体绩效水平与国际大都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尚需统筹布局与规划引导。因此,亟需从城乡统筹协调的角度合理安排未来商务办公设施规划。
5、住宅发展
住宅发展是体现城市宜居水平和反应人民生活的关键要素。对照总规要求,近十年来,人口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市民居住水平也不断提高。一方面,通过拆、改、留、修等措施,大力推进旧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改善了一大批旧住区的居住条件;另一方面,逐步建立起以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全市住宅建设呈现较快平稳发展态势。面对人口的持续增长、市民对居住环境要求不断提高与建设用地的资源紧约束的矛盾,住房建设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新增住宅用地开发建设未能充分体现聚焦新城的目标导向。新增住宅分布呈现出集中在中心城周边地区蔓延式发展,而新城的住宅用地增量相对较少的现象,与“向郊区转移、向新城集聚”的总体发展导向不相一致。据统计,1997 年至2010年间,中心城周边地区住宅用地的增量为67平方公里(占总增量的39%),新城住宅用地增量仅为30平方公里(占总增量的17.5%)。二是郊区新增住宅用地的综合配套环境有待提升。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等建设相对滞后,与就业岗位相脱离的现象较为严重。目前上海新城缺乏与中心城相当的可达性、公共服务和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居住“空间红利”,较难形成对中心城有效的住宅空间替代。三是中心城住宅用地整体开发强度过高。与控制中心城人口规模的目标导向不相符,对中心城安全、交通、环境及设施配套等方面造成巨大压力。
6、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保障民生的支撑条件。良好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建设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优化城市宜居水平。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全市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养老等方面公共设施建设得到了极大发展。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优质公共设施资源配置不均衡。市域范围内公共服务水平区域差异大,中心城的文化、体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量、职工数和综合服务能力均超过新城和郊区。中心城集中了大部分的优质资源,导致中心城周边地区人口快速增长,同时也一定程度影响了郊区新城发展。据统计,2010 年郊区实验性师范性高中数只占全市总量的1/4。全市医院中50%分布在中心城八区。二是公共设施布局亟待空间统筹。面对人口的快速增长,对新增设施空间资源落地存在较大难度,应加强人口导入区域享受公共服务设施便利性的统筹考虑。以养老设施为例,中心城街道的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同时由于土地资源的限制,新增设施空间缺乏。然而,郊区由于交通、就医不便等原因,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较高,因此需要加强统筹。
7、生态环境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保障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全市集中推进“环、楔、廊、园”绿化系统建设,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幅提升,城市环境显著改善。近年来,以延中绿地、世博园区绿地和滨江森林公园等为代表的中心城大型绿地先后建成;外环绿带已建成宽度100 米林带,总面积超过26平方公里;市域相继建成4 座国家森林公园,以及依托外环绿带建设的滨江森林公园、顾村公园等,形成15 片千亩以上大型生态林,丰富了上海郊区的生态景观空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因建立了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得到较好的保护和控制。随着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的不断增加,上海生态环境面临诸多问题:一是全市生态空间接近底线。2012 年底,全市建设用地占市域总面积的44.7%(接近50%的生态阀值),重要的生态空间被逐步蚕食,并有继续恶化的趋势。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敏感区、建设敏感区、楔形绿地等生态管控区域没有得到有效实施。截至2011 年底,建设敏感区和楔形绿地内现状建设用地约占55%左右,主要为居住和工业用地。二是城市游憩空间严重匮乏。随着城市人口规模的增长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游憩空间无法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休闲需求。近年来,上海市郊大型公园呈现饱和趋势,可供居民游玩、休闲、休憩的空间(如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在数量、面积、布局上均显不足,节假日尤为明显,难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休闲需求。三是区域生态安全存在隐患。区域生态问题严重制约上海国际竞争力。上海主要河道上游及沿岸地区工业密布,水体质量较差,对上海市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上海大都市区内大量生态要素也缺乏整合,影响区域生态网络构建。四是总体环境质量亟待提升。水环境方面,上海城市水体中劣V 水质仍占较高比重;大气环境方面,2011 年底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一份全球1099 个城市地区的空气质量报告中,上海PM10 年均浓度值为81 微克/立方米,排在995 位,与国际化大都市尚存在较大差距。
8、城市品质
城市品质是体现大都市吸引力和魅力的重要内涵。按照总体规划要求,上海历史保护管理体制日趋完善,创建了较为完整的历史文化遗产体系并分别编制了规划,完成了一大批历史建筑、风貌道路和历史街区的保护修缮。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城市各级文化设施建设有力推进,功能日臻完善,布局渐趋合理,轴带发展的文化格局初步形成,并建成了一批高水平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在空间环境方面,结合城市开发和旧区改造,新增大量公共绿地,广场建设和街道空间整治也取得明显的进展。然而,由于多方原因,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历史保护方面,保护的范围、内涵、方法和政策有待完善,城市风貌特色尚未充分展现。一些体现上海文化特色的历史遗产,如中心城大量的二级里弄住宅、工业遗产,以及郊区水乡村镇,仍缺乏针对性的保护规定。风貌区外大量风貌较为完整的历史街坊也需要逐步鉴别认定,纳入保护管理之中。二是在文化发展方面,重大文化设施的集聚度、数量和国际影响力不够,基础性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服务能力有待加强。尽管上海高等级文化设施(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剧院、音乐厅)数量与规模与国际大都市基本相当,但服务能级(如展出面积、馆藏量、藏品等级等)尚有一定差距,缺乏丰富、多样、特色突出的文化集聚区域。三是在空间品质方面,小广场、小绿地等活动场所的数量、布局、品质、设施等不能满足活动需求,人性化、艺术化考虑尚显不足。据统计,目前上海市中心城广场用地不足20 处,且多为大型市政、交通广场,缺少可达性好、人性化的小尺度城市广场;广场、绿地、街道、步行路径之间未能形成完整的公共空间网络;广场内街道家具、广告等环境要素的艺术水平不高,雕塑等公共艺术品数量较少。
9、综合交通
综合交通是支撑城市发展的重要骨架。按照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总体要求,上海基本形成了衔接国内外、辐射长三角的快速、便捷的对外客货运交通运输网络,率先建成了枢纽型、网络化的综合交通系统。以洋山深水港、外高桥港为主体的国际枢纽港基本建成,口岸、港口联动发展态势良好;国际航空枢纽港格局初步形成;铁路枢纽功能与线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建成了“三主三辅”的铁路客运站体系,京沪、沪杭(甬)两大铁路通道继续完善;基本覆盖中心城重要地区、连接重点新城的轨道交通网络效应显著;国家和长三角高速公路网基本成网,在沪杭、沪宁主通道的基础上增加了沿江和沿海通道,中心城“三环、十字、多放射”快速路系统和“三纵三横”主干路系统和16 处越江交通,快慢交通有序推进。对比国际大都市,上海综合交通仍然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与国际航运中心相适应的国际“枢纽”功能有待提升。由于受到空域资源限制,影响了机场跑道设施的利用和航线的开辟,空运能力难以提升,国际航空港的辐射能力不够;受到国际经济环境影响和政策配套滞后因素的制约,上海在船舶交易、航运交易、全球海事保险、海运融资活动、国际组织总部、航运文化等方面建设滞后,加之对航运系统可能对城市带来的负面影响预估不足,集疏运体系、配套集卡停车场、空箱堆场配套建设滞后,严重影响转运能力。二是市域综合交通系统规划和建设有待加强。用地布局与交通需求、交通设施规模与土地开发强度不匹配,交通体系难以适应城乡协调发展要求,中心城周边地区发展定位不明确,交通规划、建设滞后,现状交通系统已难以支撑这一地区发展;新城缺乏独立的交通体系构建。三是公共交通体系不够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城际铁、市郊铁的系统效应不够,轨道交通与公共汽(电)车整合不够,中运量公共交通建设的基本空白、地面公交专用道网络建设滞后等,对整个公共交通系统的服务水平有较大影响,造成公交吸引力不强。
10、市政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安全、高效运营的基本保障。总体规划实施以来,与城市开发建设需求相适应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强化,城市基础运营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迅速提升。但由于城市及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世博会、大型居住区、虹桥枢纽等城市建设大事件的影响等,现状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网络的规模及服务范围基本已经达到或超出了总体规划要求。目前存在的问题:从城市运营能力来看,市政基础设施的整体供给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如在城市防汛安全、应急避难、电力、原水、能源供应等生命线工程保障、设施供给标准水平以及服务覆盖范围上存在不足。从未来发展的需求看,各项基础设施未来增加供给的空间极为有限,特别是水源水质、电力通道、固废设施、综合防灾的实施及保障压力很大。从建设标准来看,按照国际化大都市的品质要求,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和能级有待提高。局部地区供电、供水供需矛盾突出;污水厂处理能力有限,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郊区污水处理率低于中心城。
11、实施机制
为贯彻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上海以完善规划体系、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为抓手,不断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全市、层次清晰、目标明确、管理有序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2008年底,以规划和国土资源机构整合为契机,按照“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引领布局”的战略目标,以“两规合一”为指导思想,通过土地闸门保障规划实施。在总体层面,建立了基本农田控制线、集中建设区控制线、工业区块控制线、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四线管控机制。在详细规划层面则积极探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办法,通过明确管理规定、技术准则、成果规范和操作规程,提高了法定规划的严肃性和规划实施的权威性。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两规”在管理和实施机制衔接尚需进一步深化。规划和土地在管理上衔接趋势日益明显,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如何结合土地的管理周期,将土地管理具体措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机制,从土地资源配置角度给予城市总体规划足够的支撑和保障上仍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尚无动态维护机制。2006 年上海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但在规划评估实践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难点,如缺乏稳定的评估机制和程序设计,缺乏连续统一的可评估的规划目标和指标,缺乏可靠的基础数据平台,缺乏与具体部门之间的实施政策制定的衔接,缺乏目标和政策修正的载体,难以与动态维护和管理有效衔接。
三、结论建议
1、加强对城市整体发展的战略引领和指导
结合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主要结论和重大问题,建议研究形成指导上海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决策和纲领性文件,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发布执行,指导引领城市健康发展。
2、研究部署和适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适应未来发展的形势和要求,建议研究并适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全市规划土地工作会议予以安排。
3、针对城市发展的重要任务和重大问题,加强政策法规建设
根据上海市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和重大问题,建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制定相关法规,如《新城法》、《城市更新法》、《生态法》等,保障规划实施和建设。
4、强化城市战略数据平台的支撑作用,建设《上海市城乡发展战略数据平台(SDD)》
城市规划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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