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精选6篇)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第1篇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07-9-12宿州司法网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下发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惩防体系建设迅速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开展了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我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汇报如下:
一、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一〉深入领会《实施纲要》精神,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我们把学习理解《实施纲要》精神,全面掌握内容,对照《实施纲要》找差距,联系实际定措施作为基础工作。
一是吃透精神强化认识。《实施纲要》颁布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局机关工作人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实施纲要》。局党组明确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实施纲要》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反腐倡廉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行动上的自觉性,切实保证《实施纲要》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全体党员干部将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讨论交流相结合,对《实施纲要》进行原原本本、逐章逐节逐条学习,全面把握其精神实质。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反腐工作,保证各项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健康发展。
二是制订方案明确任务。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局党组专题研究并讨论制订了本局的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具体措施。制订了工作分解落实意见,将惩防体系各方面的任务进行细化,对细化后的每项任务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落实时间。
三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政工室、办公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了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加强对惩防体系建
设的综合协调、督办检查、考核考评等日常工作。通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股、室、所、中心各负其责,全局干警积极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教育,构建教育防范机制
我们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前,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工作总体部署,统一要求、统一实施。构建了党组统一领导,纪检、政工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大宣教格局,制定了教育工作计划和制度,确保教育“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全局人员廉政教育参训率达到100%,考试合格率达98%以上。
一是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不放松。利用局中心组学习、机关人员每周集中政治学习、基层双月例会和党员“三会一课”时间,集中进行理论辅导,用科学理论武装全局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荣辱观。
二是加强党纪条规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重点开展了对《党章》、《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学习,举办了学习党纪条规专题讲座、座谈会、知识测试等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他们深刻认识到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是对每个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三是组织开展了系列主题教育。先后开展了执法为民大讨论、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廉政文化进机关下基层、勤政廉政演讲比赛及主题征文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局人员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
四是积极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做到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一方面,组织干警学习模范人民调解员曹发贵、“雷锋式平民律师”赵玉中及本局的先进人物事迹,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情系群众、一心为民”的思想;另一方面,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接受在押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教育、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和王昭耀、王怀忠、刘俊卿等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电教片,使广大党员干部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醒。在运用传统教育形式的同时,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教育活动,定期通报纪检监察信访情况,组织剖析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不断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三> 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预防腐败的制度保障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保证。二年来,我们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找准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源头治理,有效堵塞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促进内部管理规范化。修订或完善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以及学习、工作、考勤、财务、接待、信访、奖惩、督查、车辆管理、首问责任制、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钱、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即用制度引导、约束、规范工作行为。如财务上要求法律服务机构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纳税票据,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并规定基层所200元以上的开支由分管局长统一审批,杜绝了支出的随意性;局机关公款接待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定点接待”、“实名登记”、“三单合一”和“单项列支”。
二是推进和完善公示制度。在全系统推行了政务、事务、服务公示制度,将局里的重要事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能、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如将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的年检注册和国债资金的使用在全局进行张榜公示。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均设立了公示栏,将各自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服务项目、立案标准、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职业道德规范、服务承诺等能公开的事项均张贴上墙向社会公开。所有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 加强监督,构建保证权力正常行使的监控机制
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的产生。因此,我们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作为重要一环。
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从局党组做起,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发挥领导班子集体的监督作用,坚决做到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建设、大额度资金使用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经集体研究决定。坚持从我做起,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时,主要负责人不首先发表意见,让班子成员充分表达个人观点和看法,形成共识,再做决定。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做到如实、详细记录。
二是加强党内监督。抓好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监督制度的落实,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并在局机关率先推行了党务公开。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全局经费由区财会中心统一监管。对局属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局纪检、财务等股室,利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年检注册时机,加强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规范使用。对调动和调整的基层所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在司法所使用国债资金监管方面,我们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报帐审核制度,防止了腐败现象的滋生。
四是支持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对我区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视察活动,虚心接受人大、政协的批评意见,及时办理人大议案意见、政协提案。二年来,共办理人大议案1件,意见建议1条,政协提案1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五是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我们注意收集各级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舆论报道和意见建议,在本局网页上公示了各股室的职责,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做到了对投诉举报或批评建议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通过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构建惩防工作体系,我局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全局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二年来,未发生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及腐败行为,营造出公开透明、清正廉洁、务实高效、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政务环境和服务环境,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与下步工作措施
当前,我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实现构建完备的惩防体系目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通过这次调研,我们发现还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教育的组织形式方面,存在“以会传会”、“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一对一”的交流活动较少;在教育的内容方面,个别基层单位照搬、类推上级的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少;在教育的组织责任方面,少数中层负责人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偏重于业务,特别是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抓得比较松。
二是制度的落实不够到位。首先是对制度的学习宣传不到位;其次是一些制度滞后,可操作性不强;再次是制度的健全完善不及时。同时对制度本身的贯彻落实不到位,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现象,甚至有的制度形同虚设。
三是监督力度比较薄弱。其一党内监督方面,对上级不敢监督,怕报复、穿小鞋;对同级不愿监督,怕得罪人、伤感情;对下级不去监督,怕丢选票、影响进步。其二是司法行政部门内外部监督机制尚不完备,没有形成监督合力。其三是纪检部门监督作用很难有效发挥,纪检干部人员少,事务性工作多,没精力监督,同时,各项工作都是在党组领导之下开展,对局领导班子的监督缺少行之有效的办法。
针对以上问题,特提出如下对策,以改进我们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强化教育措施,提高廉政教育的渗透力和实效性。丰富教育形式,将自我教育与集中教育、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相结合,密切联系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服务行业特
点抓教育。改进教育方法,做到有的放矢,因人施教。强化教育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中层干部在教育中的作用,把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第二,进一步推进制度落实,巩固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与时俱进地修订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注重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努力保持制度体系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同时,加强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发挥制度的效用。对不执行规章制度、工作不规范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视情况予以处理。
第三,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权力的公正行使。要整合内外部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效果。继续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局人财物管理部门的监督。积极拓宽监督领域,探索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有机结合,找准纪检监察工作对司法行政部门权力运行监督的切入点,规范监督程序,建立长效机制,使监督工作向深层次延伸。
第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社情民意调查反馈机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征求意见形式,及时了解群众对司法行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定期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的情况反映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从健全惩防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找准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完善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容,使其更加结构合理,配制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第2篇
-----许昌县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取得可喜成绩。但是,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中常见的存在问题仍然不容忽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常见的存在问题
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识不高。少数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认识有些差距,没有很好的把惩防体系建设提升到相对的高度,从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型,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的高度来认识,认为惩防体系建设是纪检监察的事,没有完全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局党组和科室的整体工作进行谋划部署,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对惩防体系建设统领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不高,没有围绕惩防体系建设目标任务谋划部署工作,推动工作重点不够突出,落实任务关键抓不牢,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二)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防体系要求反腐败工作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但在过去的工作实际中,忽视了教育、制度和监督三者之间的联系,把三者孤立对待,没有将教育、制度、监督放在同一时间跨度、同一工作平面进行协调处理,教育只限于就事论事,制度只限于准与不准,监督只限于以上对下,出现“三不并重”现象。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相互分割,影响了反腐败整体功能的发挥,削弱了反腐败成效。
(三)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还有待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少,整体力量比较薄弱,习惯于联合其它业务部门进行检查,独立开展检查较少,不能完全把精力和时间将监察工作贯穿于环保工作的全过程,监察干部胜任新形势下日益复杂的监察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信息报送和经验总结不够及时。密切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举措较少,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善于总结经验、推广做法的力度还不够,工作的亮点和看点还不明显,工作创新能力不强,实践中真正叫得响、有推广价值的特色亮点工作不多。
(五)纪检监察干部统筹能力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重点工作、创新工作项目进展进度有些迟缓,监督检查需进一步加强;面对日益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纪检档案资料需要进一步规范。很多科室往往把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档案归并在一起,没有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资料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档案中分离建立档案,导致对两项工作进展情况混为一谈;在开展工作的会议记录、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图片资料收集、影视资料制作上不能很好的做到及时归档。
二、解决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是探索发展反腐倡廉路子的核心和龙头。解决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必须采取七项对策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是良性互动的关系,按照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的工作要求,把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重点工作,抓好各阶段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摒弃观念,建立由教育、制度、监督组成的有机统一惩防体系。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必须以教育造势、以制度制势、以监督定势。因此,必须彻底扬弃过去的观念和作法,主动寻求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办法,通过教育送“清醒剂”,通过制度建“防火墙”,通过监督打“预防针”三者合一、共同作用的效果。
1、创新模式,形成教育并重格局。在运用好已有教育手段的同时,坚持教与育并重,突出领导者这一关键,重点提高领导者素质。一是建立廉政教育科学评价体系,确定教育效果评价的要素、指标,重点放在对领导者的考评上。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工作者的教育,使之具备良好的个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注重教育方式方法的更新换代,突出教育的丰富性、适应性、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
2、规范制度,形成制衡机制。廉政制度体现了权力内在制衡原则,具有强大的裁断力,能起到制止和控制的作用。要达到这一目的,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化水平。要使制度尽可能地与形势发展相适应,将缺陷、漏洞等减小到最低程度,不断提高一体化、配套化水准。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发挥制度防止控制作用。制度不仅要规定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更要对不这样干将会怎样作出明确答复,用严厉手段打击任何违背制度的行径,令行禁止、言出必践。
3、形成监督长效机制。理顺监督体制,形成监督与被监督良性运行的格局。
(三)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没有一支思想上强、作风上硬、业务上精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是很难适应时代要求的。一是思想上要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胸怀崇高的理想信念;在任何时候都能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自觉战胜“物欲”诱惑,抵制“私欲”膨胀,摒弃“利欲”攀比;在任何困难、问题和矛盾面前,能够自觉地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二是作风上要硬。为政之道,贵在实干。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事业放到第一位,以饱满的精神,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投入工作。为政之德,贵在清廉。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多一些警醒,少一些麻痹,多一些约束,少一些放纵,带头树起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形象。三是业务上要精。纪检监察是一门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专业,也是一项涉及领域很广、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不能小进则满,始终保持一种进取的心态,样样工作争一流。要按照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和培训工作,努力使纪检监察干部具备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
(四)把创新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动力。大胆探索本地 “特色、特点、做法”的惩防体系模式,紧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显现亮点、提升水平、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重点工作有推进、常规工作有创新、亮点工作有特色、难点工作有突破”的良好发展态势。查缺补漏,做好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和提升,大力实施一线工作法,以目标倒逼进度,以督查提高绩效,进一步明确职责,抓好牵头、协办工作任务的落实,全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水平。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比学习,创一流队伍,在提高能力上争先;比服务,创一流作风,在保障发展上争先;比特色,创一流品牌,在开拓创新上争先;比实干,创一流业绩,在强化效能上争先;比操守,创一流形象,在清廉守纪上争先。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五禁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奠定坚实基础。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第3篇
1 存在的问题
1)经费少,任务重。目前,耳标虽然统一由省级供应,但作为基层,尤其是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山高坡陡,饲养以散养为主,规模养殖为辅,动物标识和疫病追溯体系建设涉及面广,其中涉及到数据采集器、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设施设备,全面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需要每个行政村兽医员每人佩戴一部识读器,动物佩戴耳标,耳标佩戴误工补助等费用差不多耗资100多万元,基层压力大。
2)溯源网络信息不稳定或经常故障,覆盖面窄,影响数据传输。边远少数民族县,很多地方无溯源网络,有网络的地域也是信号不稳定,由于溯源网络系统问题,通过识读器实际扫描的大部分耳标未在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网络显示,原因不明。
3)动物标识和畜禽耳部时有脱落和损伤,群众有抵触情绪。《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国家关于畜禽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的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农业部《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实施产地检疫时,应当查验畜禽标识。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规定[1]。但在山区放牧的畜禽,佩戴的耳标经常被灌木、树枝、刺蓬等刮落、脱标、耳部撕裂损伤,掉标现象时有发生,群众有抵触情绪。
4)村兽医员工资待遇和文化素质偏低,工作任务重。经初步调查,边远山区县村兽医员,文化程度低,大多初中文化,部分为小学文化,防疫员的工资只有几百元。养殖主要以散养为主,规模化养殖的比例少,防疫种类繁多,在开展防疫中,防疫员不仅要给畜禽注射多种疫苗,还要填写免疫档案和输入耳标佩戴免疫信息,再加挂耳标,增加了防疫人员的劳动强度,加挂标识比疫苗注射费时费力,给开展动物标识工作造成了较大的阻力。
5)溯源设备质量还存在缺陷。在实施动物耳标佩戴中,识读器操作系统灵敏度低,误操作频率高,数据上传不准确。在二次免疫、补标、检疫时因牲畜移动无法识别,需要保定牲畜清洁耳标后才能采集信息,工作效率低。佩戴时间长的耳标常因二维码信息缺失,无法识别。动物标识钳、针质量差,耳标钳长时间使用后易变形、动物标识针经常折断,挂标时间不长,易脱落。
2 对策
1)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由于动物标识及疫病追溯体系建设涉及面广、成本高。动物标识和动物产品追溯主要是为了应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虽然目前耳标全部由省级统一供应,但在耳标佩戴误工补助、溯源业务培训、设备更新上需要大量的资金,没有资金的投入,基层动物标识及疫病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难以推进,因此,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每年安排县级至少10~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动物标识佩戴、溯源业务培训、设备更新上,确保动物标识及疫病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正常开展。
2)提高溯源信息网络技术,争取全覆盖网络。针对当前边远山区县动物标识及疫病追溯体系网络覆盖面不广,溯源信息无法传送等问题,上级有关部门和开发动物疫病追溯体系建设公司要主动和移动公司衔接,加大溯源信息网络基地的建设,尤其是畜禽屠宰加工场、畜禽集中区域,应安装一些溯源网络覆盖设备,保证溯源信息采集、传送等工作,增强信息的覆盖面,使网络保持良好状态,确保信息畅通传输,最大限度发挥畜禽标识二维码为数据轴心的畜禽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管体系。
3)加强宣传和培训,全面提升动物标识和提高溯源操作水平。针对当前边远山区县部分群众缺乏对畜禽加施畜禽标识重要性的认识和防疫员不会操作识读器等问题,通过多媒体、广播、电视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广大养殖场(户)、畜产品生产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动物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协助防疫人员做好动物标识的登记佩戴、信息上传工作。同时,还要组织畜禽规模养殖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兽医员加强溯源系统操作培训,全面提高溯源操作技能,充分调动养殖者和有关企业的积极性,为推进动物疫病追溯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4)加大违法畜禽标识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动物产地检疫,以检促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流通环节应加施标识而未佩戴耳标的货主依法处理,通过行政处罚教育畜主,进一步促进畜主对动物标识及疫病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严格畜禽产地检疫,坚决执行农业部《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对未加施合格动物标识的坚决不能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通过严格产地检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追溯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5)改善溯源系统设施设备,提高质量。针对当前识读器使用红外线扫描存在的不足,建议使用无线射频识读器识别技术,通过射频信号自动识别目标对象并获取数据信息,无须人工干预,可适用于各种恶劣环境,可同时识别多个目标对象,操作快捷方便。同时安装智能手机操作系统,使识读器和手机合二为一,让操作人员能够积极主动使用识读器[2]。同时,耳标生产厂家应进一步提高耳标、耳标钳、针的质量,尽量避免在实施耳标佩戴中出现断裂、断针或耳标钳变形的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溯源体系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总之,动物标识及疫病追溯体系建设涉及面广,实施成本高,工作任务重,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切实解决耳标佩戴一线村兽医员待遇低的问题,加大宣传,强化培训,改进设备,提高溯源设施设备质量,加大对各种违反畜禽标识行为处罚力度,群策群力,才能有效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追溯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参考文献
[1]农业部《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管理办法》[Z].农业部令67号,2006-07-01.
基层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 第4篇
摘 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性、战略性地位。本文基层单位的惩防体系如何做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基层;惩防体系;问题;原因;对策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对国有企业来说,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的关键所在。吐哈油田是以油气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后勤服务为主,惩防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最终的落脚点在基层车间、队站。从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惩防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不够主要表现是惩防体系建设在公司层面开展的比较好,工作成效比较明显,而在各二级单位则相对滞后,有的甚至成效甚微。这个问题影响了惩防体系建设的完整性,制约了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发挥。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滞后的表现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
一些单位的领导人员对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反腐倡廉就是纪检监察机构的责任,工作中凡是涉及反腐倡廉的任务直接交给纪检监察机构、人员。还有一些领导人员认为本单位一旦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会给单位带来负面效应,影响单位评先、个人业绩,因而在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以“不作为”来“求安稳”。
二、各单位对下督促指导力度不够
在公司的督促指导下,各二级单位较为重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却相对疏于对基层车间、工区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这导致基层车间、工区对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的程序、方法了解不多,动力也不足。有的以完成规定任务的心态,一些工作走了过场;有的虽然有做好这项工作的愿望,但工作能力有限,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
三、教育效果不尽人意
从计划性看,有些单位没有专门制定反腐倡廉教育的相关制度和计划,有的单位尽管对教育作出计划安排,但相对笼统,不够具体、清晰,开展教育随意性大。从针对性看,教育内容、形式比较单一,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不强。从示范性看,少数领导人员自律不够严格,不能做到“先禁己身而后人”,使教育效果打了折扣。
四、制度执行不够有力
一方面,制度缺项、漏项的问题在各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度的指导性、操作性不强,弹性大、刚性小,造成基层单位的相关工作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另一方面,部分基层单位对严格执行制度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有的甚至认为制度是一种束缚,从而在某些工作上降低标准、简化程序,规避制度以按照“老规矩”办。
五、监督检查难以取得实效
从上级监督来看,一些单位相对分散,不少远离上级单位所在地,受人员精力、计划安排的影响,上级单位难以进行有效监督。从本级内部监督来看,监督部门、人员面对的都是领导和同事,因而顾虑重重,担心得罪人、丢选票,工作中走形式、走过场。从下级监督来看,由于单位厂务公开制度不够健全,基层单位信访举报渠道不够畅通,大家对一些问题的意见建议也不能在本级解决。
六、组织建设不完善
有些单位规模较小,没有单独设立纪检监察部门;有些单位人员紧张,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多身兼数职,造成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与上级要求和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需要不匹配。有些单位尚未建立纪检监察机构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构多处于“单打独斗”状态,组织协调职能发挥不充分。
结合公司的实际,将惩防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应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惩防体系建设的研究谋划向基层延伸
惩防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要从研究谋划抓起,各单位要立足自身研究惩防体系建设方案,谋划具体工作措施。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明确自身在推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要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发挥统领作用,组织力量研究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各单位在对惩防体系建设进行研究谋划时,不能忽视应有的组织保障。一些单位既没有设置纪检监察部门,也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而仅仅是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兼职,造成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疲于应付、无法深入。各单位应按照要求为反腐倡廉建设配备的人员兼职更少的工作,并探索建立符合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二)惩防体系建设的推动落实向基层延伸
在教育方面,各单位要结合工作任务制定自己的教育计划,明确什么内容、什么时间、什么形式等。对本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全面工作安排、进度有所把握,明确教育的时间;对领导人员对教育的认识和意见建议有所把握,明确教育的形式等等。在制度方面,要解决缺项漏项和“拿来主义”的问题。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执行没有例外。对规避制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纠正。在监督方面,需要公司层面履行好各项监督职能,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谋划好对公司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等方面情况及涉及人财物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对基层单位加强监督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基层单位要着力发挥本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的作用,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厂务公开、专项检查、领导人员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工作,畅通职工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反映合理诉求的渠道,并通过认真负责办理信访举报、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
(三)惩防体系建设的检查考核向基层延伸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实施期间,公司能够通过多种形式对各单位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给予其有力的督促和指导。但各单位做得很不够,即使在公司要求开展自查时,也往往仅对一些情况进行梳理,反映的主要是层面工作,没有开展系统的检查、总结等方面的工作。
参考文献:
[1]王雪.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评价实务.中国方正出版社,2011(2).
基层惩防体系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第5篇
发布日期: 2009-07-09
[内容提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思路和方法原则。自《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地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累了很多新经验和新做法。但是,由于基层工作的特殊性以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别,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文章致力于对各地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并就进一步推进基层惩防体系建设提出对策。
自《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地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累了很多新经验和新做法。但是,由于基层工作的特殊性以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别,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去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惩防体系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和安排。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适应新形势、树立新思维、建立新机制,努力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从而保障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领导履职机制不健全。一是履职意识淡薄。一些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执行不力,甚至还存在“反腐倡廉就是纪检监察一家的事、单位和个人只是做好本职工作”等错误观念。二是履职手段单一。基本上处于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等务虚的层面,对上级的部署,不结合单位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甚至原文照抄照套,形同废纸。没有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单位部门的业务工作统一思考、统一决策、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存在严重的“两张皮”现象。三是履职力度疲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部署,基本上处于一般性的工作强调,没有实现责任制在本单位本部门的有效内化。四是履职保障不力。一方面是配套推动措施不力。目前的保障措施仅仅局限在影响年终综合考核等浅层面,且责任制考核结果在干部选拔的运用上,也基本上是个人对个人负责,单位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影响甚微;另一方面是人员经费保障不力。各级各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职人员配置不足、经费捉襟见肘的现象。
2、廉政教育创新不深入。一是教育重点不突出,不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处于教育真空位置,出现“教育者不自律”的现象。二是教育形式不科学。实践中,往往侧重于正面宣传各类廉政典型和模范人物,而用反面典型和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却涉之甚少。这种一条腿走路的宣传模式,一方面影响了教育效果,另一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在群众中形成了“报喜不报忧”的认识倾向。三是教育内容不针对。表面化、简单化和概念化的做法多,结合实际和触及思想的少。比如在农村基层,通过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的开展,基本上做到了群众人人知道有廉政,但是作为自治的监督主体,很多村民对村支两委事务仍处于不知其然、也不知其所以然的落后状态。四是教育手段不综合。现实的教育手段基本上还处于平面教育的初层
次阶段,与现代网络媒体广泛运用的现状显得格格不入。五是机制创新不完善。特别是乡镇基层,“大宣教”的意识相当淡薄、机制尚处初创、格局仍未形成。
3、制度跟进执行不到位。一是制度设计跟进缓慢。实践中不少监督举措在实践中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效果,但相应的制度设计却没有迅速跟进。二是制度设计缺乏预见性。不少单位部门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缺乏前瞻思考,往往都是在出现严重问题后,才引起重视,才考虑建立制度。三是制度设计的针对性不强。有不少廉政监督制度内容空乏,缺乏规范健全的配套体系、具体的惩治措施和明确的实施细则,裁量辐度过大,具体执纪执法中较难掌握尺度。四是制度设计的系统性不强。实践中往往是见子打子,出台的制度多属应急“单方”,互不关联,甚至出现制度“打架”现象,没有形成制度整体网络体系,严重影响了制度的监督效果。五是制度执行监管不力。一方面是制度设计和实际运行“两张皮”,另一方面是对违反制度的监督措施不配套,惩治不得力。
4、监督保障机制不完善。一是对重点对象的监督流于常规,缺乏宽范围、深层次的监督机制。比如实践中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往往局限于会议记录、干部测评等一般性的监督手段,而单靠这些监督手段得出的评估结果往往与实际情况存在很大差距。二是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失之于软,缺乏强有力、高质量的推动机制。比如:政府采购仍然存在相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内定的情况、政府核心职能部门中掌握重大审批权力的人员交流任职的力度仍然滞后。三是各类监督主体监督职能的履行,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比如:在党内监督上,由于体制机制方方面面的原因,上级监督失之于空、同级监督失之于软的现象仍然没有改变;在行政监督上,监察部门既当监督员、又当运动员,出现监督失职、职能错位的尴尬局面。四是监督配套措施的建立和推动跟不上实际需要。比如: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制度本身对领导干部没有很强的约束力,也没有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对收入合法性的审定比较困难,对申报的真实性也缺乏核实审定的具体措施,往往出现报小留大,掩人耳目,对约束领导干部行为作用微乎其微。
5、整体防范延伸不彻底。一是以“四项改革”为重点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总体上基本上仍处于宜步宜趋的状态。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干部选拔方式有所拓展,但在民主选拔程序以及人才质量的保证上仍然缺乏科学的保障机制。在行政审批改革上:注重形式上的公开透明,但对效能低下的单位及个人的责任追究缺乏刚性。在财政管理体制上:资金进口的管理日趋规范,但资金拨付以及拨付后的监督却未能及时跟进。特别是农村基层,乡镇对村级的资金拨付,群众基本上没有监督的有效手段,甚至无法监督。在司法体制改革上:审判全过程的监督存在较大空间,腐败的风险性依然很大。在金融体制改革上:从业人员利用公共资金参与投资的现象大量存在,金融风险不容忽视。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上:政府角色仍然没有实现根本性转变,现代市场交易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还需很长一段时间。二是“五公开”工作防范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实践中的“五公开”往往形式重于内容,传递给群众的只仅仅局限于公开单位的态度,而没有太多实质性内容。
6、腐败惩处效果不明显。一是缺乏拓展和畅通线索提供平台的激励保障机制,以致很多线索渠道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二是案件查办的重点不突出,存在应付现象。特别是乡镇,查办的案件多数是涉及农村党员的超生案件,真正查处党员干部经济责任、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少之又少,没有起到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三是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对待出现的问题,往往偏重于问题查处,忽视源头治理,只知亡羊补牢,不知未雨绸缪。
二、推进基层惩防体系建设的对策
新形势下,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做到“八个着力”,实现“八个提升”。
1、着力创新教育机制,提升廉政教育渗透力。一是要坚持廉政教育的统一性,构建规范高效的“大宣教”格局。要着力理顺廉政教育机制,建立和完善推进“大宣教”建设的规范性制度,设置相关的配套奖惩措施,硬化工作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提升到全局和整体的高度来认识和思考,由党委(党组)统一研究和部署,做到既有计划,又有长期规划。要积极探索反腐倡廉的全民教育之路,逐步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社会教育和国民教育体系,构筑抵御腐败的强大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正确把握廉政教育的层次性,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教育重点。要始终把教育的注意力和针对性放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身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教育“包挂”责任制,使领导干部的教育更为集中和规范。要克服泛泛而教的做法,切实针对不同层面、不同部门,因人施教,分层施教,做到既兼顾统一性,又突出层次性。三是要突出廉政教育的时代性,不断创新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坚持内容“实”、形式“活”、载体“新”的廉政文化创建思路,不断打造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微观平台。
2、着力加快制度建设,提升制度体系执行力。一是要增强制度设计的前瞻性。要紧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结合单位部门不同时期的新要求、新特点,及时调整和充实制度设计,增强制度的防范功能。对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好做法、好经验和有效措施,要及时提炼总结,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监控制度和约束制度。二是要增强制度设计的系统性。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惩防体系的各个环节,向业务工作、业务流程及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具体措施的层面推进、拓展和强化,做到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优势互补、整体推进。要坚持重点突出、纵横有序的制度设计思路,以乡镇为主体推进纵向构建,以部门为主体推进横向构建,做到条块结合,互成约束体系。三是要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以消极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为重点,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组织函询、谈话、诫勉、降职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机制、重大项目保廉机制;以行业预防、个案预防和社会预防为抓手,推进职务违纪违法预防新机制的建设;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公开透明的财政管理制度、规范有序的投资管理制度和竞争择优的人事管理制度。四是要增强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减少过于原则、含糊的用语,避免其主观随意性,提升制度执行的刚性度。五是要增强制度执行监管。切实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制定违反制度的处理机制,加强制度落实监督检查,确保法规制度落到实处。
3、着力强化监督制约,提升权力行使公信力。一是要突出重点。要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围绕组织人事、项目审批,财政预算拨款、土地出租出让、建筑领域资质审批、招标投标、融资信贷、法律裁判等重点领域,逐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二是要依靠制度。要通过建立和完善谈话和诫勉制度、询问与质询制度、信访处理制度、重大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等,实现上级与下级的监督互动;通过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强化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复议申诉制度,保障下级敢于监督、愿意监督;通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推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通过健全舆论监督制度,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解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而不利监督的问题。三是要形成合力。要根
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探索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立体监督网络,发挥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成效。
4、着力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党员干部亲合力。一是要注重作风建设的层次性。要针对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等不同层面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要求和规范,使作风建设做有目标、量有尺寸。二是要注重作风建设的针对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要突出领导科学发展、坚持群众路线、正确行使权力等方面;党政机关作风建设的重点要突出效能提升和公务消费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要围绕“四有”领导班子创建活动,重点解决国有企业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要重点解决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上优亲厚友、执行国家政策上强迫命令、工作方法上简单粗暴等突出问题。三是要注重作风建设的实效性。探索建立以群众投诉情况为重要参考标准的作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把领导干部及党政机关作风建设纳入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强化对考核评价结果的转化运用。
5、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源头治理延伸力。要坚持把实效性作为改革成功与否的核心评价标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把民主性和科学性有机结合起来,既注重对群众广泛参与的保障,又充分考虑对群众参与不理性倾向的有效限制,形成民主选人与科学选人的双赢局面。司法体制改革要把改革视角延伸到司法过程的各个环节,全面落实警务、检务、审判、狱务和所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过硬的配套监管措施,特别要探索建立防止司法腐败的刚性惩处制度,健全司法人员司法诚信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机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侧重于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加快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实现政府职能的有机整合。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要以民生为重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财政体制改革要把资金出口,特别是项目资金和农村建设资金的投放使用的监管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职责一体的资金使用监管制度。金融体制改革要把从业人员利用公共资金参与商业投资的监管作为改革重点,防止资金流失和金融风险。投资体制改革要以推行廉政准入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投资决策后评价制度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制度,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国企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要以实现政府宏观管理、企业自主经营为核心目标,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国有企业监管机制和激活现代市场要素。要规范“五公开”制度,制定统一科学的“五公开”实施细则,加大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6、着力拓展纠风领域,提升共享改革保障力。一是要坚持以改善和促进民生为重点,强化专项治理。要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制、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社保基金监管、征收征用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涉及“三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农惠农补贴、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涉及群众消费权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注重纠改结合,加大对纠后整改的监督检查,确保纠有力度、改有成效。三是要切实强化单位部门抓纠风工作的主体意识,坚持杜绝本位主义,建立健全单位部门纠风工作责任制。四是要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管理办法,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具体措施。
7、着力加大惩处力度,提升案件查办震慑力。一是要拓展和畅通案源线索渠道,建立科学的“成案有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效能监察、执法执纪机关联席会议、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治理等各种有效手段,与公安、审计、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深挖案件线索,不断揭露和查处腐败问题。二是要坚持把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经济问题案件作为重点,提升案件查办的影响力,坚决克服以“案”充案现象。三是要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把查案、纠风、教育、建制紧密结合起来,推行“一案一整改”制度,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四是要切实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强化对纪检、检察、审判、监察、审计等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职业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政策水平、职业运素养和案件突破能力。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装备水平,改进查办案件的技术手段。五是要进一步理顺纪检、检察、审判、监察、审计等机关的办案协调机制,建立规范的例会通报和协作制度,提高协作能力和办案质量。
8、着力规范领导责任,提升构建工作整合力。一是要加大履职意识教育,突出单位部门抓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地位,促使单位部门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内在需要。二是要建立和完善落实责任制的有效机制和规范制度,拓展履职手段,提升履职水平。对每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政策措施、法规制度都必须明确实施主体,赋予其相应的职权、手段,规定其责任、义务,以及工作目标和程序,涉及多个机构的,必须明确其协调程序。三是要强化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成果运用,真正使“一岗双责”成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刚性举措。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够高。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甚至领导干部对惩防体系建设的认识不足,认为惩防体系建设是是纪委的事,下级单位和部门抓执行、抓落实就行了,缺乏积极主动参与的意识;有的把惩防体系建设与短时期工作相提并论,缺乏长期谋划,存在走过场现象。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来看,少部分同志对反腐倡廉的工作思路不够明晰,不能够把建惩防体系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尤其是阶段性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对抓惩防体系建设感到力不从心。
2、纵深入推进难度较大,工作进展不够快。有的地方和部门至今仍停留在建立组织、下发文件这个层面;有的对惩防体系的任务还没有进行责任分解,有的虽然进行了任务分解,但存在任务交叉和任务空档现象;宣传教育、政务公开等任务落实起来较容易,而涉及制度建设、改革创新等深层次的问题,很难真正得以落实。
3、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工作保障不够强。一现行的反腐败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监督中强调了人大、政协的监督,但人大、政协却没有纳入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中。二是责任主体缺位。党委、政府领导事务繁杂,真正投入到这项工作中的时间和精力并不多,部门和单位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则是推给纪委(纪检组)了事。三是考核评价缺位。各地各单位都对构建惩防体系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但如何确保这些任务落到实处的监督考评措施却不够有力。
三、对策与建议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各单位、各部门要更加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创新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1、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工作落实
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惩防体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社会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要继续坚持“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交账”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南康市2010年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项目及责任分工》,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责任制报告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将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抓好所承担的惩防体系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落实,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各级党委要按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对履职不认真、责任不落实的,要依据责任追究有关办法严肃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以健全的反腐倡廉制度促进工作落实
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以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建设。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我市惩防体系建设。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要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党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要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3、以务实的作风和创新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第6篇
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民族宗教无小事”。宗教事务作为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民族大团结、社会大和谐息息相关,对促进经济大发展至关重要。一般的说,做宗教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就是做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工作。在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意识呈多元化发展趋势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党高屋建瓴地提出了“以人为本、和谐相融、科学发展”等先进理念。如何紧抓“人”这一关键要素,切实加强宗教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和谐社会建设所需要的宗教正常秩序,是新形势对宗教事务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新内容。科学发展宗教事务,需要理论的探讨和实践的深入。根据安民宗发[2011]31号文件要求,汉阴县统战部联合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交流座谈、走访调查等方式,就全县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展开了广泛深入调研。
一、基本情况
全县主要有道教、伊斯兰教和天主教三种宗教派别,并分别都成立了各自的协会。现有经政府批准正式登记的寺、教堂4处,其中道教2处,天主教1处,伊斯兰教1处,信教群众11091人。全县现有教职人员9人,其中,道教教职人员5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1人,天主教教职人员3人,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呈偏高 和偏低两极分化趋势。据统计:50岁以上的占
%,30岁以下的占
%,高中文化(含高中)以上占
%,初中文化(含初中)以下占
%。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从思想教育、制度完善、作用发挥入手,在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狠抓正面宣传。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采取在宗教场所悬挂标语,办专题办报,制作展板等方式进行多角度、多层面广泛宣传,重点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法规政策、党的民族宗教路线、县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大好形势的教育,增前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大局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营造良好健康的宗教社会氛围。二是狠抓教育培训。举办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会,使广大教职人员做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在宗教界开展“八荣八耻”、“爱国爱教”、“三个代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教育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和人生观;奥运会、国庆阅兵、世园会、油菜花节等特殊时期、节庆,结合西藏、新疆发生的打砸抢事件,组织教职人员开展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宣传教育工作,让他们认清国内外“分裂势力”的真正面目。三是狠抓制度管理。指导宗教团体建立健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等场所规章制度,重点解决场所人事安排用人唯亲、教职人员文化层次低、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四是狠抓排忧解困。组织宗教界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在2008年南方重大雪灾、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和2010年玉树重大地震灾害过程中,全县宗教界人士踊跃献爱心,累计向灾区捐款
元,各宗教场所充分利用礼拜、庙会等方式举行了盛大的为灾民、为国运昌盛祈福活动,祈祷人类和平安康。关注教职人员就医难、生活压力大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参加新农合,解决低保,使其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在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方面有一定成效,但调研过程中,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目前我县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偏低,宗教信仰有所淡化。虽然这几年各宗教团体都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来提高教职人员的文化程度,但从整体看,从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的水平看,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仍然不高(尤其道教教职人员),还普遍存在文化层次低,自身修养不高等现象。一定的学历文化和道德修养是吸收新鲜事物、理解教义教规、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适应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低文化必然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推进教会的民主管理带来不利的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宗教又呈现世俗化的特征。虽然宗教的世俗化并 不完全是坏事,但过度的世俗化必然会对宗教产生负面的影响。由于受到多姿多彩现代生活的冲击,部分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也在发生微妙变化,受到世俗思想的冲击而宗教信仰出现淡化趋势。一些宗教教职人员名利观念突出,滋长了一定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从而注重追求个人世俗利益,不能摆正自己的位臵,脱离了信教群众。一些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的教规戒律松弛,威信与威严感缺失。宗教信仰淡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职人员在信教群众中的威信,影响着教会的自身形象。
二是宗教教职人员年龄老化,思想观念落后。教职人员年事高,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少,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是我县宗教场所的又一实际情况。教会管理 “家长制”现象普遍,内部争权夺利、拉帮结派,谁当家谁说了算,有的甚至视寺庙为“家庙”。人才选拔使用上,论资排辈,能上而不能下,严重挫伤了年轻有为教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一些场所负责人观念陈旧,固步自封,对世俗生活自发抵触,过着足不出户的生活。他们把主要精力用于主持宗教活动或处理日常工作,很少参与社会活动,当然也说不上在适应社会主义社会新形势下对宗教教义教规进行改革。由于缺乏吸收新鲜事物的勇气,加上理解教义教规、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以及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有限,所以许多宗教场所尽管香火兴旺,但在弘扬宗教文化、传经颂德方面依然没有创新,严重阻碍了先进宗教文化的传播交流和对外交往。
三是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缺乏科学性,工作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县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在三个环节上还没有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日常工作机制。一是在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规划上缺乏目标和责任制。在调查中,不少人认为选拔培养教职人员缺少刚性,做到哪里算哪里。即使有了目标,在表述上也比较模糊,落实上乏力,操作性不强。同时,碍于“政教分离”层面上的考虑,对道观寺庙及场所负责人的任职考核,没有具体内容,没有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机制。二是教职人员“出入口”缺少畅通机制。首先是入口不畅,不能广泛择优,缺乏不拘一格荐人才、选人才机制。其次是出口不畅,由于缺乏竞争和考核评价机制,一些表现平平的教职人员没有及时退下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职人员整体功能的发挥。三是教育培养上缺乏多层次多渠道机制。培训内容上,创新不力,没有完全做到与时俱进;培训投入上,捉襟见肘,教职人员不能经常受教育;实践锻炼上,不能根据教职人员的经历、专长及发展趋势来合理设计培养渠道。这样,导致培养和锻炼效果不明显。由于我县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长期处于自发成长状态,加上普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弱点,因而施教能力十分有限。与此同时,大部分信教群众对宗教教义的理性认识不足,其信仰基本处于低级迷信状态,他们很难从中辨别真伪,去其糟粕,吸取精华。为此,以全面提升教职人员综合素质为切入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教职人员,切实规范宗教活动监督管理,是团结、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首要任务。四是农村宗教基础薄弱,教职人员履职环境不优。农村宗教工作缺少“抓手”,乡镇基层干部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正确全面的理解,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一提到宗教,一些社会人包括一些党政干部就会很自然地说:那是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这种说法是片面的。持这种观点的人,面虽不大,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以往的宗教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人们的宗教事务管理意识不强。他们有的视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为迷信愚昧,与其保持距离,“敬而远之”;有的片面理解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权利,对属地宗教活动,不敢大胆管理,主动宣传,主动介入,而是放任自由;有的将行政命令带入宗教工作中,用衙门习气对待教职人员、处理宗教事务,不但交不了“新朋友”,还疏远了“老朋友”,弱化了党的群众基础。认识、管理上的缺失,导致农村私设聚会点、乱建寺庙、自封传道人、借宗教大搞迷信活动等宗教非法活动严重。
四、解决对策
宗教事务管理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教职人员队伍。随着和谐、团结、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时代赋予了宗教教职人员在维护社会稳定、凝心聚力、支持有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等方面更为丰富更加神圣的职责。当前,必须把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放在宗教工作的突出位臵,大力实施人才战略,不断加强思想建设、道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乐善好施、群众信赖、开拓进取”的教职人员队伍。
(一)科学规划。规划是工作的先导,要想教职人员队伍科学有序地开展,必须从规划入手,明确工作目标。
1、总量调足。我县现有信教群众11091人,经政府批准正式登记的道观、教堂4处,总结这些年我们推进宗教事务管理的基本经验,教职人员的配备应和信教群众形成合理的比例,达到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比例适调。因此,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教职人员的培养力度,特别是要加大教职人员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力争合理科学配臵宗教教职人员。
2、结构调优。当务之急是要立足于现实需要,切实抓好教职人员的结构性调整充实。教职人员队伍要以35-45岁的为主体,35岁以下的教职人员不少于30%,其中30岁以下的不少于10%。教职人员队伍文化层次、学识结构要进一步完善。县级教职人员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要注意发现和挑选一些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年轻优秀教职人员作为骨干力量,让其担当重任。
(二)合理培训。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针对目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不足,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培养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教职人员的培养工作。
1、创新培训方式。我们认为,在培训的方式上要不断改进,广开渠道,注重各种方式的结合。一要注重短期集中培训班。调查中,许多教职人员认为自己的知识不够用,面临着知识更新的问题。因此要有计划地让教职人员每间隔半年或一年进行 一次专门集中培训。二要注重专业学习培训。我县教职人员队伍中,高学历人才稀缺,因而采取脱产或进行长期业务知识培训等形式显得非常必要。三要注重自学。理论业务培训在时间上安排比较困难,自学是教职人员最有效最可行的办法。对不同层次的教职人员要有针对性地规定学习内容,列出必读书目,提出明确要求,做到三年一个目标,一年一个计划。
2、丰富培训内容。积极探索和研究新时期教职人员培养的指导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大力强化培训内容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不仅要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而且要结合教职人员的特点,综合培训全面提高。一是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政治素养和学识水平。二是要加大对市场经济、宗教事务管理、文化科学技术、法律法规知识和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理论和知识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层次。三是要注重改进工作方式和思维方法。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工作创新的能力,以适应与时俱进的形势发展的需要。四是要加强实践锻炼,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3、把握培训重点。首先是对教职人员进行系统的政策法规教育,主要包括《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及《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其次是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包括国情教育、近代史教育、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教育以及国际国内形势教育;三是进行道德教育,培养宗教人士严于律己,品德高尚的道德情操; 四是进行宗教学识教育,主要包括《释经与讲道》、《三自与神学思想建设》、《解经》,引导教职人员面向现实,为经济建设服务;五是进行教会管理能力教育,重点涉及《教会管理》、《财务知识》等方面,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六是进行抵制异端邪说和抵制境外渗透教育,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境外宗教对我渗透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身心健康带来危害的犯罪事实进行教育。
(三)规范管理。管理是生命,管理出效益。要想稳步推进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逐步建立“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
我们认为,对教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下阶段要建立和完善三种制度。一要建立教职人员信息即时反馈制度。县民宗局在教职管理上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定期分析研究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教职人员思想动态、意愿诉求、学习培训和工作情况。二是建立健全谈话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同级党委(党组)领导原则上每年要与教职人员至少谈话一次,了解其基本情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缺点和不足,要及时进行帮助、教育。要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延伸到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工作中来,抓好落实。三是健全教职人员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教职人员档案工作必须要摆脱传统的、落后的工作模式,走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发展的路子。要使用规范的微机管理软件,逐步建立健全教职人员信息库,把所有 教职人员信息都纳入网络管理,实现教职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办公自动化。
(四)强化服务。我县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其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有的是一因一果,有的是多因一果,有的则是互为因果。我们认为,这当中既有教职人员自身的因素的影响,又有机制方面的制约,同时还有党政干部思想认识不足、服务管理缺位的原因。为此,让党政干部走出“与己无关”思想误区,切实创优服务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1、齐抓共管要建机制。基层党政干部有效管理宗教事务,注重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有助于形成朴实、崇尚科学、信教而不迷信的文明乡风,反之就会损害乡风文明。一要明确责任。实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宗教部门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与村委(居委会)签订责任状,把宗教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奖罚到位;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全面加强依法对农村宗教事务的管理。二要提高认识和能力。加大宣传,举办专题培训,让广大基层干部充分理解党的宗教政策,了解宗教的自身规律及基本知识,掌握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本领。三要明晰“抓手”。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及宗教事务管理到底抓什么,怎么抓,工作思路必须清晰。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统筹兼顾宗教事务管理;要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宗教组织、活动场所、活动内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基本信息等情况,对正常宗教活动做到主动介入、科学引导,对非法宗教活动,做到及时监控;要主动与宗教团体联系,研究制定具体、科学、操作性强的管理方案,切实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武装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四是严格奖惩。竞争出战斗力,激励出成绩。对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考核考评,视工作业绩实行严惩重奖,避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发生。
2、抓作用发挥要出实招。宗教工作是群众工作,而且是特殊的群众工作,我们认为要坚持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待宗教,力争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职人员的作用。一是维护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五方面”关系。即处理好执行政策和依法管理的关系,做到政策手段和法律手段并行,执行政策和依法管理并重;处理好保护与管理的关系,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御渗透;处理好依法办事与妥善做好教职人员工作的关系,既要严格执法,又始终不要忘记争取、团结、教育教职人员;处理好知法、讲法和守法、执法的关系,做到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处理好事前积极预防和事后妥善处臵的关系,要坚持维护和谐稳定这个大局,做到怨气宜解不宜结,事态宜疏不宜堵,群众宜散不宜聚,情绪宜顺不宜激。二是善于同宗教界人士交朋友。要主动与宗教教职人员多接触,多沟通,多交朋友。涉及宗教问题的决策时,要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进行沟通和协商,尽量取得共识。对有些宗教界人士出现的思想认识问题,要及时掌握,坦诚交换意见,并帮助解决。三是强化宗教团体的桥梁作 用。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教职人员的主渠道。在加大宗教团体培塑力度基础上,要通过宗教团体影响和教育教职人员,让他们不要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而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发扬关爱人群、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组织开展好扶贫济困、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等公益事业。四是让教职人员在实践中锻炼成长。要适当安排一些教职人员担任人大代表,并为他们对宗教开展视察、检查活动提供方便。认真办理他们提出的提案、意见和建议,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在“建设和谐社会,培育文明风尚,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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