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格式(附)
公告格式(附)(精选13篇)
公告格式(附) 第1篇
第四届舞台剧晚会背景设计大赛公告
一、活动主题: “青春旋律,舞动梦想”实际、创新、互动、大方
二、活动原则:
充分体现舞台剧晚会积极、向上、创新以及互动的设计宗旨
三、活动时间:
1.方案提交时间: 2009年12月14号——2009年12月21号
2.预计评审时间: 2009年12月22号——2009年12月24号
四、活动范围:
青岛大学美术学院大一至大二在校学生,大三自愿报名。
五、报名要求:
1.参赛者必须将个人相关资料填写在报名表格内(方案交付时按表格收取)。
2.报名表格按班级收取,每班至少提交一份方案(亦可以个人组团设计参赛)。
六、奖项设立:
1.一等奖 1名,奖金 150元学院晚会背景设计大赛 一等奖奖状
2.二等奖 2名,奖金 100元学院晚会背景设计大赛 二等奖奖状
3.三等奖 3名,奖金50元学院晚会背景设计大赛 三等奖奖状
(班级集体策划奖金以班费形式交给各班班长,个人和自愿报名组织所获奖金按正常途径发放。注:相关奖项将统一在舞台剧晚会举行时进行颁发。)
七、具体背景设计要求:
1.符合剧院舞台尺寸,背景制作完成后能够体现原有方案设计效果;在符合剧院舞台环境实际的前提要求下,能够做到大胆创新和美观大方(PS:设计方案在实施时尽可能的节约经费)。
2.在设计方案内,一定要包涵:背景设计整体效果、背景设计方案具体尺寸测绘图(分整体和组成部分)、设计方案预计使用的材料资源详单。设计方案稿件为8k统一用8k牛皮纸袋盛放,在统一位置统一标注班级、参与设计人员学号。
3.参赛方案可以借鉴其他相关资料或设计理念,但前提要求必须是原创设计方案,不得全部或者部分抄袭,以保证大赛公正性。
4.设计方案必须可行,能够展现美院特色和风貌;设计方案必须留有后期修改空间,以便入围后根据舞台背景具体需要和要求进行变动、修改。
5.设计方案务必一式多份(三份以上),所提交方案将暂不予退回。
6.设计方案请以班为单位在指定时间内交付至德雅楼409教室。
八、注意事项:
凡报名参赛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下规定事项:
1.参赛设计方案确保为参赛者原创,不得剽窃、抄袭他人创意和作品。
2.参赛设计方案凡被发现有剽窃、抄袭现象,违背第一条规定者,将被取消参赛和评选资格;已获奖者则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和相关奖项荣誉,并予以院内处分。
3.提交方案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将被退回并取消参与评选资格。
4.参赛并获一等奖设计者有义务配合对获奖方案的修改和落实,否则要求退回相关奖励。
主办单位:青岛大学美术学院团总支
承办单位:美术学院 学生会宣传部
公告格式(附) 第2篇
称呼:要顶格写,表示对对方的尊重。
正文:空两格写在称呼的下面,把请假的理由及起止时间用最简单的文字写清楚。
署名和日期:署名写请假人的姓名,写在正文下一行的最右边。最后在署名的下一行的最右边写上请假的年月日。
公告格式(附) 第3篇
消费者张先生与家人共同到宿舍附近的一家酒店就餐, 为节省开支, 张先生自带了两瓶白酒, 入座后, 正要开瓶饮酒, 没想到服务人员明确表示, 该酒店“谢绝自带酒水”, 如果张先生坚持用自己带来的酒水, 酒店要按照规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例似的店规、公告还很多, 诸如KTV禁止顾客带酒水、瓜子, 酒店自行规定最低消费额等层出不穷。这些规定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近年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不同利益的所有者站在不同的角度各执一词, 一时间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观其实质, 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对谢绝自带酒水问题在法律上的性质有其不同的看法。本文就此展开论述, 通过对相关法律的解析, 探求立法者的立法目的, 对现有争议做相关的评述, 从而恰当界定商家的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
二、格式消费合同与店规、公告的定性分析
所谓格式消费合同, 又称标准合同, 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 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 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 要订立格式合同, 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格式合同。格式消费合同是随着经济活动能够的复杂化、频繁化, 交易主体为了方便各自的交易, 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而产生的。这本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 对市场交易的参与主体都是有益的, 但是由于格式消费合同的特殊性, 又很容易被处在交易一方的经营者利用, 进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变化, 国家对格式消费合同的管制也逐步增强, 所以现在的格式消费合同一般都能比较公平的分配交易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但是, 与此同时, 部分经营者却投机取巧, 在格式消费合同之外, 进行非法的经营活动, 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 近来出现的店规、公告等就应属于变相的格式消费合同, 是格式消费合同的变种。笔者认为, 确认两个事物之间是否具有同质性, 应该从其本质特征入手, 分析两者之间是否具有相似性。关于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学者们见仁见智, 有人将其归纳为三点:格式合同的单方意志性;格式合同的高效率性;格式合同要约的广泛性、持久性、细致性。有学者将其归纳为五点: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格式合同 (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 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 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另外还有其他的学说观点, 我们在此就不多做介绍。
笔者认为, 格式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单方意志性;交易主体的广泛性与不确定性;合同的定型性与反复适用性, 其中, 单方意志性应属格式合同最本质的特征。格式消费合同属于格式合同的一类, 原则上也具备格式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 任何消费合同如果具备上述法律特征就应当说它属于格式消费合同。下面我们来看看上文中所提到的店规、公告等是否属于格式消费合同?首先, 上述店规、公告具有单方意志性, 也就是说, 消费者只有在是否接受消费者一问题上具有选择权, 而对消费合同中具体的规定不能提出异议。上述店规、公告完全具有格式合同这一本质特征。其次, 店规、公告具有格式消费合同所要求的反复适用性、定型性, 以及交易主体的广泛性与不确定性。综上所述, 笔者以为, 文章开头所讲到的店规、公告从本质上应属于格式消费合同, 只不过它不是典型的格式消费合同, 而是格式消费合同的变种、异型。
三、店规、公告的侵权性分析
1.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出发探求经营者的行为合理性
之所以产生以上问题之争, 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经营者与消费者分属于不同的利益集团, 它们之间的争议本质上还是利益之争。所以对该问题的解决最终还是要回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上来, 从更深层次上考虑立法者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意图, 即通过对相互冲突的两种利益的权衡, 从而确定什么人的哪些利益之的法律重点予以保护, 相反, 那些人的利益在特定情况下必须作出相应的限制, 并将这种意图通过一般的规则公示于众, 并要求得到公众的一致遵守。对此, 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认为:“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调整及整合上述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 (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 , 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社会的利益。”同样,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是对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权衡的结果, 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条就开宗明义的规定: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由此我们可以看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有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 其中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首要的目的, 也是最基本的立法目的。为实现这一目的, 在该法的价值取向及其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中无不体现着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 对经营者义务的约束。
2. 经营者的行为损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前款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后款进一步说明自主选择的内容和种类:一是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二是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三是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也就是说, 经营者在消费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 完全有绝对自主权, 消费者可以做出单方面的决定;相反, 经营者不可强求消费者接受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 他们只能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在本案中, 经营者单方面决定消费者“不许自带酒水”, 否则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很明显, 消费者张先生在是否消费酒店的酒水方面受到了酒店规定的限制, 按此规定消费者在酒店进行消费时必须消费本酒店的酒水, 消费者在此时已经无权消费其所自带的酒水;从另外一方面讲, 经营者的单方面规定就已经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对法律的违反。同时, 该酒店的负责人以“行规”、“酒店公告”为由, 声称其行为的合理性, 这涉及到该“行规”与法律的效力问题, 即所谓的“行规”与法律是相互冲突的,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到底以何者为准呢?这里涉及到立法者对“行规”等行业惯例的认可问题, 法律本身是统治者意志的提体现, 是统治阶级通过相应的程序采用制定、认可等方式所形成的一系列的规则体系, 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障其实施。在此认可是立法的一种方式, 即使国家对积存的行为规范予以承认, 赋予法律效力。但是本案中的“行规”显然是并没有得到立法者认可的行业惯例, 立法者在立法时对其不予认可就说明其本身是不符合社会公众利益要求的, 本身就存在不合理或者违法的嫌疑。
3. 经营者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后款对前款中的权利所涉范围进行了具体的列举, 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 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本案中的经营者要求消费者在其经营场所内消费时必须消费其自家提供的酒水, 否则将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这是一种变相的强制交易行为;另外, 酒店的酒水价格一般比外面相同品牌的酒水价格高, 对一个精明的“经济人”来说, 他肯定会选择自带酒水, 因为酒店的价格很明显有失公平, 正是因为他的计价不合理才使得消费者不得已做出自带酒水的选择。消费者在消费时, 均会要求合理的价格, 而酒店的高价规定就已经侵害到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的经营行为于法不符、于理不合。同时我们还应看到, 酒店声称按照“行规”办事, 要求消费者必须消费其提供的酒水, 这实为一种变相的垄断行为。
4. 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其向消费者应尽的义务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的同时, 又从相反的方面对其予以保障。该法第24条从经营者的方面做了相应的限制, 进而与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相呼应。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本案中, 经营者通过其店堂告示、声明, “行规”等多种形式限制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实属于不公平、不合理交易, 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其规定的义务, 即经营者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的义务, 是属违法行为。
总之, 由于消费者问题的出现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从而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必须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消费者权益是关系到社会每一个人的权益, 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政, 以及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会更加完善, 对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权益的惩罚将更加法制化、制度化, 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将不断提高, 维权途径将会更多, 更高效, 这些也将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完善。
参考文献
请假条格式附 第4篇
请假条是一种特殊的最简单的书信。因为某种原因不能上学、上班或者参加集体活动,必须向老师和领导说明情况,提出请假的理由,拿出条据。
它的格式与书信基本相似,分五部分:称呼、正文、祝贺语、署名和日期。
称呼:要顶格写,表示对对方的`尊重。
正文:空两格写在称呼的下面,把请假的理由及起止时间用最简单的文字写清楚。
署名和日期:署名写请假人的姓名,写在正文下一行的最右边。最后在署名的下一行的最右边写上请假的年月日。
写请假条要注意:第一格式要正确。第二语言要简明。第三要真实。
民情日记格式(附) 第5篇
南平市委老干局党总支 肖建平
“改制企业老干部待遇是否落实?生活上过得怎么样?还有哪些问题需要帮助解决?”带着这些思考,我和办公室的同事,选择了住在南平市延平区超骧路的3位市电机厂离休干部作为了解情况、求解答案的对象,并提前与3位老干部约好上门走访的时间。
时间:7月4日上午8:05
地点:周振华老人家
按照事先约好的时间,我们带着一些水果,准时来到周振华老人家。坐落后,周老夫妇你一言我一语地跟我们聊起家常来。
“我身体吗什么大毛病,就是耳朵有些背。”
“改制后,生活费每月都能按时打到工资卡上,看病有医疗卡也很方便,两费’保障每月问题。”现年93岁的周老精神状态不错,说话的声音很大。
当我们问还有什么困难时,周老夫妇俩显得忧心起来。“我们身边还有一个残疾的孩子需要照顾,但我们渐渐老了,感到有点力不从心,希望能通过社会救助的途径,来解决一些困难”。
请假条格式附 第6篇
今天,我因感冒发热,不能到校上课,请假一天,请予同意!
请假人:本网网
12月16日
公司内部公告格式 第7篇
人事内通XX号
机关科室、各事业部:
根据XXXX有限公司关于加大企业内部培训力度的会议精神,切实有效的开展企业内部培训,人力资源部定于本月开展《经济合同法》的相关培训,相关内容如下。
培训内容:《经济合同法》通例培训、合同谈判风险规避
培训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时间 XX--XX
签到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时间:XX
培训地点:XX
名额分配:XX科室XX人,XXX事业部XX人,XXX事业部XX人,XXX事业部XX人。
声明公告格式 第8篇
遗失:南京XX有限公司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XXXXXXX,声明作废。
遗失:南京XX有限(责任)公司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4000003200XXXXXXXXX,声明作废。
债权转让公告格式 第9篇
1.xxxx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岳村镇,注册资本人民币2314.6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为耐火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执照正常年审。截至xxx年10月31日,该债权本金990万元,利息418.58万元,本息合计1408.58万元,计算日之后新生息等按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另计。该债权采用最高额担保抵押方式,抵押人为xxxx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xxxx齿轮有限公司,抵押物为该公司自有机器设备。
2.xxxx齿轮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嵩山大道289号,成立于xxx年9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汽车齿轮及其配件的生产销售,营业执照正常年审。截至xxx年10月31日,该债权本金557万元,利息240.3109万元,债权合计797.3109万元,计算日之后新生息等按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另计。该债权为保证担保方式,担保人xxxx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处置方式:公开拍卖
下列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国家公务员、农行工作人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关联人及担保单位的相关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有意竞买者,请于本公告发布见报之日起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联系人:张先生、柏先生
住所地:xx市xxx西路50号1409房间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
公司清算公告格式 第10篇
联系地址:上海XX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电话:XXXXXXXXX XXXXXXXXXX
清算组联系人:张XXXX 王XXXX 江XXXX
xuexila
邀标公告格式 第11篇
关于**大厦B座首层廊厅工程及**大厦B座顶层会所外装饰工程,目前已进入招标、投标阶段,根据工程性质和特征,置业事业部拟邀请如下单位参与竞标:
1、《****建筑开发集团公司》黄先生
2、《****建筑开发集团公司》魏先生
3、《****钢结构置业有限公司》夏先生
4、《****建设工程公司立新分公司》涂女士
同时,欢迎公司同仁推荐具有相关工程资质和实力的施工单位报名参加竞标。
妥否,请公司领导审批。
置业事业部
法院查封公告格式 第12篇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行城内支行与被执行人xx市林产工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已生效的本院(xxx8)葫经初字第8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作出(xxx9)葫执字第91-3号民事裁定书,于二xxx年九月五日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xx市连山区兴工街(证号*******号,面积247.5m2;证号*******号,面积214.2m2;证号*******号,面积192m2)的房屋。查封期限为三年。现依法向xx市林产工业公司公告送达本院作出(xxx9)葫执字第91-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xxx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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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格式 第13篇
受业主的委托就内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资金来源:
2.招标编号:
3.招标形式:
4.招标内容:
5.资格审查方式:
6.投标人资格要求: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8.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
9.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1.开标时间:
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3.开标地点:
14.本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格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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