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培训资料
财务人员培训资料(精选6篇)
财务人员培训资料 第1篇
党政 “一把手” 财务管理能力建设培训资料
(2010年4月15日)
刚才,田庚同志传达了韩部长的重要批示,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今天,我们在这里首次举办部属事业单位党政 ‚一把手‛ 财务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暨2010年农业部财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农业部财务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重点工作,同时对各单位 ‚一把手‛ 进行财务管理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 ‚一把手‛ 依法科学理财意识和能力。
2009年,在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广大财务人员积极进取、扎实工作,我部财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经费保障方面,2009年我部部门预算财政拨款规模突破20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达424亿元。经积极争取,我部2010年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大幅增加,基本支出不足的矛盾得到初步缓解,医疗费、购房补贴等实际困难得到妥善解决。在预算执行方面,2009年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达到91.4%,比目标任务提高了3.4个百分点,比2008年提高了4.6个百分点。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压缩 ‚三项费用‛ 支出,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明显减少。在财务规范方面,组织开展了 ‚小金库‛ 专项治理、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并以专项治理和审计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严格财务工作程序,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在能力建设方面,举办了司局级领导干部财务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加强了财务人员的培训与交流,各单位领导干部依法理财意识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各单位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此我代表部党组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财务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精细化、科学化程度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工作量越来越大,需要各单位‚一把手‛ 不断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重视和做好财务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一把手‛ 要高度重视财务工作
单位‚一把手‛是财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做好财务工作至关重要。一个单位财务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取决于‚一把手‛重视的程度如何,发挥的作用如何。
(一)做好财务工作的责任在‚一把手‛
当领导就要负责任。《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本财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部党组明确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本单位财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财务的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其他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守土有责’,对分管的工作中涉及资金使用和管理问题也负有责任‛。因此,作为单位‚一把手‛,不管你懂不懂财务,也不管你是不是具体分管财务,都是财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这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也是部党组的明确要求。在座的单位领导都是 ‚一把手‛,对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掌握着重要的决策权,务必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并切实将责任意识贯穿于财务工作的始终。
(二)规范财务管理的关键靠‚一把手‛
‚一把手‛是单位对内对外事项的总负责人,是单位领导班 子的班长。‚一把手‛特殊的岗位,决定了‚一把手‛是单位财务工作的掌舵手,也是单位文化建设的领头人,‚一把手‛对财务工作的态度、在工作中的一言一行,对单位的干部职工都有很
大的影响。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是否具有良好的制度
基础,关键要靠 ‚一把手‛;位内部是否形成照章办事的良好程度
氛围,关键要靠‚一把手‛;尤其是单位财务人员是否能依法履 行职责,关键也在‚一把手‛。因此,各单位‚一把手‛要重视财务制度建设,带头遵守制度,支持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依法履行 职责,努力营造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三)经济责任监督的重点是 ‚一把手‛
对党政‚一把手‛的经济责任监督,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全面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目前,经济责任监督的主要形式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它以财务审计为基础,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监督评价,直接监督对象是单位的‚一把手‛。除此之外,一些重大的专项检查发现财务违规违纪问题,也要追究 ‚一把手‛的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去年以来中央开展的 ‚小金库‛ 专项治理就是明显例子。从经济责任监督的角度来看,只要单位的经济活动出了问题,‚一把手‛ 都要承担责任,重视财务工作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干部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因此,建议各单位 ‚一把手‛ 直接分管财务工作,重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对于财务细节问题,如果确实没有精力,可以指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协助管理,但决不能撒手不管。
二、做好新形势下的财务工作,要重点处理好五个关系
近年来,各单位承担的财政项目越来越多,资金规模越来大。同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审计监督也越来越深入。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各单位要正确认识,积极应对,重点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处理好 ‚要钱‛ 与 ‚花钱‛ 的关系
要钱与花钱对应着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是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我们不仅要会要钱,更要会花钱。目前在要钱与花钱方面主要存在三个误区: 一是钱要的越多越好。支农资金可以越多越好,那是因为支农投入缺口大,历史欠账多; 而对于一个单位而言,要钱就要量力而行、量事而为,并不是越多越好,钱要多了形成结余和结转造成资源浪费,如果胡支乱花就会违法违规,就会出大问题。二是一谈做事就要钱。事业单位属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决不能将自己与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关系看成是简单的劳务买卖关系,一个单位只要在运转就应该履行职责、有所作为,不能一提做事就想要钱。三是要来的钱可以随意花。有些单位拿到预算资金后,认为钱就是自己的,可以自行支配,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导致出现挤占挪用、无预算支出等违规行为; 还有些单位拿到预算后总抱怨限制太多、钱不好花,迟迟不执行或执行不理想,导致预算执行缓慢。
处理好要钱和花钱的关系,要统一四个认识: 第一,要钱和花钱都要符合公共财政要求。财政资金具有公共性,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经费保障。各单位编制预算争取资金、执行预算支出资金,都要首先考虑是否符合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第二,要钱和花钱都要服务于做事。要钱和花钱看起来说的是资金,实质上说的是做事。做事是要钱和花钱的载体,直接决定是否能够要到钱,是否能够花好钱。因此,认真研究本单位基本职能,根据履行职责的业务工作需要争取资金和安排资金,是各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功。第三,要钱和花钱的水平都体现能力。能要到钱是本事,能花好钱更是本事。要钱需要能力,需要熟悉制度、设计好项目、研究好政策的能力; 同样,合理安排支出进度、保证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更需要能力。第四,业务部门是要钱和花钱的主体。钱服务于事,从这个意义讲,业务部门是要钱和花钱的主体,要切实履行编制好项目、测算好资金、执行好预算的责任。总之,要钱和花钱是统一的、互动的,不能割裂开来。我们说,钱花得好,事做得漂亮,要钱就不难; 反之,钱花不好,花钱不干事,再要钱就不那么容易了。
(二)处理好财政保障与合理创收的关系
近几年,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但经费结构不合理问题仍未彻底解决,财政保障的基本支出、特别是人员经费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大部分单位需要开展经营创收来弥补经费缺口。这是客观事实,各单位也要客观对待。一方面,这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密切相关,改革没有到位之前,这个矛盾将长期困扰我们; 另一方面,部分单位支出水平偏高,由此带来的财政保障不足也是很重要的因素。处理好财政保障与经营创收的关系,关键是把握三条原则:第一,要立足职能谋划好事业发展。国家设立每一家事业单位,目的是要履行相关职能,不是要创收。各单位必须集中精力围绕部党组中心工作先越做好主体业务,特别是承担技术推广、监督执法等公益性职能的单位,要确保公共服务质量不打折扣。创收要立足于成果转化、拓展服务来进行,而不是乱投资,搞一些与主体毫不相关的实体,更不得每个处室成立一个实体进行创收。第二,合理控制支出水平。确定人员收入水平要量力而行,决不能编 ‚赤字‛ 预算,‚倒逼‛ 大家去找钱; 要严格控制处室人员收入与创收直接挂钩,不能简单推行多创收、多奖励。要规范收入分配,适当控制收入水平,有些单位职工年收入大大高于公务员和部里其他事业单位,这样的收入水平财政无法保障。第三,坚持依法创收、合理创收。严禁通过挤占挪用、转移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方式变相创收,以及通过所办企业搞关联交易创收; 创收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在符合规定的账簿内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要合理使用创收收入,有条件的单位要加大事业积累。
(三)处理好预算执行进度与质量的关系
加快预算执行,是近两年来一项非常重要的财务工作。预算执行不单是花钱进度问题,而是工作进展问题,更是关系保增长、扩内需的宏观调控大问题。‚钱是一块一块上万,麦是一颗一颗上石(dan)‛,如果每个单位都不抓紧预算执行,就会影响到国家宏观调控、拉动内需的效果。加快预算执行必须遵守两个基本原则,即安全原则、绩效原则,务必做到又好又快,快得合规、快得有效。要做到又好又快,关键是业务工作动手早、基础牢,争取预算时就应搞透项目内容,拿到预算就应计划好支出进度,执行预算就应不折不扣,预算结束还要及时总结分析。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的时效意识、合规意识和绩效意识,既要千方百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资金结余和结转,还要努力争取不出事、确保不出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预算执行质量。
(四)处理好业务工作安排与财务工作规范的关系
从近年财政财务改革趋势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基本方向,主要内容是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在实际工作中,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结余和结转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的要求不断强化,一系列新的资产管理制度陆续出台,会议费、出国费等费用报销的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等。这些财务制度规定和新的工作要求,与大家过去一些认识、行为和工作习惯,都产生了冲突,部分同志一时难以适应,感觉不舒服,甚至不理解。比如会议费结余资金留存宾馆、采购进口设备不履行报批手续、基建投资形成资产不及时入账等。出现这样的现象,一是过去制度不健全或者执行不严格,错将习惯当规则; 二是财务制度宣传不到位,导致无知者无畏。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不及时、不充分也是重要因素。处理好工作安排与财务规范之间的关系,关键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加强宣传,让单位所有人员都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如何做。单位领导安排经济活动时,务必要充分考虑财务规范; 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服务时,要积极发挥决策参谋作用,主动为业务工作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把好关、服好务; 业务部门在开展业务工作时,要善于听取财务部门意见,自觉遵守财务规定,树立良好工作风范。
(五)处理好事后整改与事前规范的关系
随着财政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和财经制度的不断完善,财务监督也正在向纵深推进。一是监督面不断拓宽。今年修订出台的 《审计法实施条例》,拓宽了对财政资金运用实行跟踪审计的范围,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温家宝总理明确要求 ‚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二是高层次、广范围的专项监督不断增加。由中央统一部署、多部委联合组织的监督检查逐渐增多,包括最近开展的 ‚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都是由中央统一部署,纪检、财政、审计等多部门联合参加。三是监督处罚力度不断加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设立 ‚小金库‛ 和使用 ‚小金库‛ 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等制度的实行,更加突出对责任人的处理,严重的问题要对单位负责人先予就地免职,然后再追究责任,加大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近年来的监督检查情况看,我部各单位财务管理的确是越来越规范,问题越来越少。但是,几乎没有哪个单位能做到完全规范,甚至偶尔还会发现一些大问题,也付出了一些代价。应该说,各单位资金规模大幅增加后,财务风险、问题隐患也会随之增多。防止出问题、确保不出大问题,及时排查隐患、主动规范必不可少。为此,一方面,各单位要努力强化风险意识,杜绝侥幸心理,积极主动查找风险点和风险源,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另一方面,在接受财务监督检查时,要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三、‚一把手‛ 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综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以下几项工作需要各单位 ‚一把手‛持续关注,高度重视,作为财务工作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
(一)努力营造依法理财氛围
良好的依法理财氛围对一个单位财务工作的健康运行至关重要。各单位‚一把手‛要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高度,严格自律、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在单位内部努力营造依法理财、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的良好氛围。一是要建立健全制度。要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起一套完善、严密的内部财务管理和控制制度,保证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实现所有的财务活动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要带头遵守制度。各单位 ‚一把手‛ 要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在执行制度上率先垂范,为营造依法理财良好氛围打好基础。三是要支持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制度。财务部门是个容易得罪人的部门,没有领导支持,工作很难开展。‚一把手‛ 要多过问财务工作,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支持财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要充分听取财务部门的意见,发挥好财务部门的监管和参谋作用。四是要加强财经制度的宣传培训。通过组织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宣传培训,使依法理财理念深入人心。
(二)严格落实 ‚三项经费‛ 压缩要求
2010年是我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一年。与此同时,财政收支矛盾仍比较突出,仅中央财政赤字就达到8500亿元。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中央财政提出要优化支出结构,要求中央部门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臵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项费用,大力压缩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目前,财政部正在统计各部门的行政经费,条件成熟时将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各单位都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进一步强化节约意识,转变观念,倡导 ‚低碳行政‛ ; 要严格控制三项经费,哪个单位都不能超指标,各单位要理解,也要适应。
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问题。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凝聚人心、战胜困难的强大力量。无论我国经济发展到什么水平、物质条件改善到什么程度,艰苦奋斗的好传统都不能丢。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 ‚大兴艰苦奋斗之风‛。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我们的工作经费保障和物质基础比过去都有了较大的改善,有些同志因此逐渐忘记了我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工作中讲排场、摆阔气、搞攀比,在资产购建、办公设备购臵、会议接待等方面都追求高标准,造成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资源的铺张浪费。此股不正之风,虽然仅是发生在少数同志身上,但其影响是恶劣的,其危害是深远的,务必要坚决刹住、不可助长。我们一定要大力发扬我党优良传统,自觉养成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良好风气,带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进一步控制各项行政事业运转经费支出。要进一步精简会议,特别要精简那些形式重于内容的会议; 对培训、通讯、印刷等支出也要严格控制,严禁超标准、扩范围支出,努力建设文明、高效、资源节约型的政府机关。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与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虽然说2009年我部预算执行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横向比较,我部的执行进度仍落后于中央部门平均进度2.9个百分点,结余结转资金仍然高达19亿元。2010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任务仍然很重,抓预算执行的劲头丝毫不能放松,要努力确保全年成绩再好于上年。各单位要继续按照 ‚进度不低于上年、结余不高于上年‛ 的目标,一个部门一个部门、一个项目一个项目、一笔资金一笔资金地去落实,抓好预算执行工作。从编制2010年预算开始,财政部就已经将预算执行进度与下年预算安排进行了挂钩,部里相应地也将各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了钩,我不希望再看到哪个单位、哪个项目因为这个原因被核减了预算。各单位要用争取预算的态度和力度抓好预算执行,动手再早一点,措施再实一点,切实加快执行进度,减少结余结转资金,努力实现预算执行又好又快的要求。
(四)继续抓好 ‚小金库‛ 专项治理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治理 ‚小金库‛ 问题。2009年以来,中办、国办印发了 《关于深入开展 ‚小金库‛ 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等部门出台了 《设立 ‚小金库‛ 和使用 ‚小金库‛ 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 ‚小金库‛ 和使用 ‚小金库‛ 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 ‚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对 ‚小金库‛ 问题制定了明确、具体、严厉的处罚处分措施。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部认真组织开展了 ‚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查出了一些违规违纪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我部一些单位财务制度还不够完善,法制意识、纪律意识还不够强,财务监管还比较薄弱,同时也反映出,建立和完善防治 ‚小金库‛ 的长效机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3月份召开的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要求继续深入开展 ‚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
对 ‚小金库‛ 问题,部党组态度非常明确,绝不姑息迁就,一律严肃处理。特别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中央明确规定,两办《意见》 下发后再设立 ‚小金库‛ 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大家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和部党组要求,充分认识 ‚小金库‛ 专项治理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继续深入做好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并着手准备挂靠社团和所办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切断 ‚小金库‛ 的资金来源,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 的长效机制。
(五)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截至2009年底,我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已达240亿元,这些资产是我部各单位履行职能、服务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这些资产的管理和有效利用,对于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近年审计和 ‚小金库‛ 专项治理中披露的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家底不清、账实不符,重钱轻物、重购轻管,产权不清、职责不明,对外投资不规范、擅自处臵资产等问题在部属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要全面摸清家底。底数清、情况明是管好、用好资产的前提。2007年我部花了很大力气开展了资产清查,家底基本摸清。但从近两年的情况来看,有些单位疏于管理,出现了前清后乱的情况。各单位要以此次实施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为契机,认真盘点,全面掌握资产的存量、分布和使用情况,并及时将变动情况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反映,真正实现资产的动态监管。二是要严格履行资产管理程序。我部的国有资产、土地资产和房产三个资产管理办法即将印发,办法对国有资产的配臵、出租出借、对外投资以及处臵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严格按权限审批、按程序办事,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三是要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存在牵扯了事业单位很多精力,影响到了事业的发展。切实解决遗留问题有助于事业单位甩开包袱,轻装上阵。此前我部按照财政部要求专门布臵了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的清理工作,并拟对符合条件的以前未报批的事项进行备案认定,但有些单位对此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意识到这是个解决遗留问题的绝
佳机会,而是采取拖报、瞒报的方式来应付。各单位要进一步提
高认识,对存在产权纠纷、法律风险的资产要认真清理,逐一研
究处理对策; 对长期停业、资不抵债的所办企业要抓紧制定清 算方案,尽快予以注销。
(六)积极开展内部监督检查 积极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是主动发现管理漏洞、规避财务风
险的有效措施。一项政策或制度要达到好的效果,既要决策科
学,也要执行有力,更要监督有效,三个环节缺一不可。从实际
情况看,一个单位如果没有内部监督检查,往往容易出现两种 状况: 一是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存在管理漏洞。个别单位因为平时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检查,一旦有外部监督检查,就反映 出许多问题,单位上下忙于 ‚灭火‛。二是单位领导干部对单位管理的真实状况不完全了解,心里没底。每次遇到外部重大检查时,各单位负责人的心态表现各不一样。内部监督检查开展较好的,对单位内部管理状况较为熟悉,心中有数,心态较为坦然; 相反,对单位内部管理状况感觉没底,心里就不踏实,心态总是非常紧张。因此,要做到单位管理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就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内部监督检查。首先要将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最好以制度规定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尽力配备好机构和人员。有条件的单位要设臵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其他单位也要明确相应的机构和岗位承担内部监督检查职能。此外,要善于利用外部资源,主动邀请部审计室、聘请财务专家或者中介机构进行把关检查,财务司要主动做好这方面的服务工作。
同志们,财务工作是我部系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的基础,做好财务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按照部党组和韩部长的批示要求,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履行职责、狠抓落实,努力把各项工作推上新台阶,为实现农业农村经济 ‚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 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财务人员培训资料 第2篇
(工地监理财务培训资料)
一、公司概况
1、从行业分类来讲,公司属建筑安装企业,行政上独立的组织机构,经济上实行独立经营和核算、自负盈亏的生产施工单位,是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企业。
2、建筑安装企业承建业务是有市场准入门槛制度的,我公司现有的资质包括: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设计甲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范围内业务的都可以合法承揽。
3、建筑安装业务的开展是建立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基础上的,并且各项施工期限不一,施工地点具有一定的流动性。
4、集团会计核算管理是采取分级项目管理,集中核算。也就是管理控制关键在各级施工现场,会计核算汇集到集团总部财务中心进行。为避免会计核算与施工生产出现脱节现象,故需加强各项目工地财务方面的管理工作,发挥其应有的完善会计核算基础及会计监督作用。
二、工作指引
管理一项工程我们财务方面首要的工作是什么呢?
首先是要了解合同内容,包括合同中主要要素,如: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合同价格,合同付款条件,合同履约要求,合同质保情况等;
针对以上内容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去把握:
(一)合同履约要求;
(二)工程款管理;
(三)税务办理;
(四)工程进度的确认;
(五)临时账户的管理;
(六)会计基础工作;
(七)财务工作交接 具体内容分述如下:
(一)合同履约要求
在工程合同中经常会涉及到双方约定好的履约条件,有的是招标时约定的,有的是在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有的是在合同中工程付款条件中约定的,一般包括预付款保证金或(银行预付款保函)以及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要求,存在这种情形的,首先需要与项目负责人及时沟通,以货币形式的保证金则由该项目负责人筹备资金,需要出具银行保函的,必须在公司指定的银行出具银行预付款保函及银行履约保函,并且需要依据公司办理保函业务的财务规定及流程来执行,项目部负责人需要筹备保证金额的20%的保证金至总公司账内,同时项目负责人须与公司签订个人反担保协议.在此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总公司财务依据相关的审批流程办理保函的申请工作方可向银行申请办理保函业务.办理保函业务流程如下:
项目负责人(书面申请)-----集团财务(接收申请书及沟通)-------集团内部(审批)…….银行(办理)……集团财务(办理回复)(二)工程款管理
1、了解所管理的工程合同造价,随时了解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及工程结算情况;
2、了解合同中付款方式及工程进度款的情况,协助项目负责人向甲方做申款的工作,掌握公司对项目管理的具体要求,依据公司标准收取税金及目标利润;
例如:在上海一项目,假设在工程所在地上海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率为3.41%,深圳注册地交纳的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1%,目标利润率为3%,在收到工程款10万元时,计算如下:
1)目标利润额:10万*3%=3000元; 2)税金共5160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万×3.41%=3410元; 企业所得税: 目标利润额3000×25%=750元; 个人所得税: 10万× 1%=1000元,3、项目部需向总公司申请用款时,每次要书面向总部财务部提出请款申请,在固定格式的申请领款委托书上填写相关的内容,同时申款书上的签名人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名及工地外派签署意见方有效。
4、对于建设单位资金直接进入项目临时账户的项目,要求此类账户的所有原始票据在次月的3日之前邮寄至总公司财务,在项目部收到工程款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财务部,之后依据总部财务发出的收费通知书,交纳相应的税金及目标利润,并汇至指定账户内。
5、原则上来讲必须收到款就开具工程发票,但因各种因素无法及时开具发票的,在来款时必须预留相应的工程所在地的税金及所得税,严禁挪作他用,直至办理缴税开票事宜完毕。
6、工程用款中要注重把握材料款及人工费的支付,首先掌握好采购合同及用工合同,及时登记材料款支付明细表及工人工资支付明细表。在工程未完工,未结清材料款及人工工资的情况下,不得挪用工程款,必须要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汇报至总公司工程部。
(三)税务办理
1、确定项目纳税地点
建筑安装行业纳税的特点就是属地原则,即工程项目开票并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的地点是管辖工程所在地的主管税务局或税务所。
2、当地纳税要求
虽然国家税务法律是统一的,但各地的税务执行要求并不一致,所以就要求工程监理人员及时到相关的税务部门了解情况,也就是异地装饰企业在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如何纳税,包括的细节问题有: 1)是否需要项目备案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
2)当地税种及各自税率情况(营业税,城市建设附加税,教育附加税,防洪费等地方性费用);3)当地对于开票时间的执行要求及当地税务特别要求; 4)当地对于外出经营管理税务证明的接受情况的了解;
3、如何纳税
异地(深圳市外)工程税金的缴纳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要在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局或税务所(施工地)缴纳工程税金并开具工程发票,工程所在地缴纳的税种组成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政府规定收取的税费;另一部分需要在公司注册地缴纳(深圳),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两个税种原则上是要在深圳缴纳,但个人所得税若工程所在地税务要求征收的情况下也可以在当地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法律上允许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按收入征收0.2%,需要注意的是工程税款缴纳时,税务部门同时要为纳税单位出具的票据有:
1)、工程发票联(交给建设单位),一般情况建设单位要求在发票联上加盖公司财务章或项目财务章才给予接受.;
2)、发票记账联及税款缴纳凭据(交回总公司财务记账用); 因各地税务部门对国家政策执行要求不同,时常会出现异常的情况,在此情况下要及时将情况汇报至项目部负责人,并与总公司财务及时联系,确保正确地合法地纳税。工程发票必须由工地监理人员亲自前往税务部门办理,确保纳税的准确及真实性。若工程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如在工程款中扣除了税金的并且不是及时缴税的,则要及时向甲方索取代扣税金的收款收据,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甲方缴纳税金并开具工程发票,同时要取得一份以我公司为缴税人的纳税凭证及发票记账联。
4、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1)、异地工程开具发票时,需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开具此证明是国家税收征管法里所要求的,外管证是由总公司注册地主管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此份证明的作用是总公司注册地主管局通知工程所在地税务局,表明我公司在你局管理范围内经营并需纳税,有了这个证明,就可以说明这个工程是在监管范围内,并且通知工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可以依据统一的国家纳税政策执行;
2)、总公司主管税务局办理外经证时间为5-6个工作日。3)、办理外管证需要合同原件,若工程有补充合同或工程结算书的,需要提供补充合同或结算书原件。
4)外管证有效期为180天(半年),在期满之日起5天之内,即便是发票仍未开完或未开发票,一定要将外管证原件两联寄回总公司财务。
5)外管证到期如需延期,需交回外管证原件,原件上必须由工程所在地税务局加盖印章可办理延期,否则注册地税务局在延期或核销方面不予通过。
6)项目已开具外经证的,要妥善保管好,并尽量在有效期内完税并开具发票。
(四)工程进度的确认
因工程核算的要求,工地监理须把所管理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按月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给总公司财务,并且每季度上报一份工地报表及工地进度表,季度进度表是需要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方有效,这里的季度是按照自然年份来计的,一年四季,(123、456、789、101112)如:该项工程是5月份开工的,6月份仍继续的施工的,在6月底7月初必须要出具一份季度工程进度表上报至总公司财务。
(五)临时账户管理
1、临时账户的开立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账户。
2、公司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条件(1)已签订工程合同;
(2)合同造价或预计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并工程地点在深圳市外或建设单位要求工程资金共管的情况;
(3)在项目上总公司要派驻工程财务人员(工程监理人员)(4)各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与公司签订《临时账户使用协议书》;
3、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人员安排
依据开立账户时开户行是否需要验审公司相关证件原件情况来定,需验审原件的情况下,公司财务部派专人办理开户事宜;否则由工地监理全面负责办理开户事宜。
4、开立临时账户资料的传递
工地监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就近选择开户银行,并向开户行索取开户资料清单及银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且需要将此内容传真至总公司财务,总公司财务依据要求办理好开户资料及印章。
5、临时账户管理规定
(1)临时账户印章管理:工地监理人员妥善保管好项目部财务专用章,章随人走,章不离身,做好用章的登记,财务专用章除了用于临时账户资金支出或购买银行票据,加盖银行对账单之外,不得随意使用。
(2)临时账户使用规定:不得转入与工程款无关的款项,不得将临时账户转让或租借给他人或办理非指定工程经济业务。妥善保管好临时账户以下单据,并定期传递给总公司财务。临时账户资料包括:
1)开户申请表(开户时)、印鉴卡、网上银行申请表、临时户开户许可证,销户申请书(销户时);
2)会计单据内容包括:银行支票存根联(已用支票)、利息单、银行对账单(每月)电汇单据、领款审批单、材料采购合同(大宗材料)、(材料发票、工地工资表、费用报销单据、材料出入库单、等相关票据)带括号部分的单据特定要求下提供。(3)临时账户会计票据递交时间:需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所有会计单据寄到总公司财务。提醒:在寄出之后,请将快递单号用发QQ的方式与总公司财务联系,便于通知查收,确保及时安全。(4)临时账户资金使用审批流程:
工地会计(填制领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工程管理员(签名)----工地会计(签名)-----项目出纳(确认付款)----领款人(签收)
★注意事项:私章不是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的情况下,并且不是项目负责人亲自签名时,必须有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方可领用该账户的款项。
(5)工程用款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银行账户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不得开具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这种情况下银行除退票外,还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及信用记录、签发支票时必须注明金额,日期、严禁提供印鉴齐全的空白支票,支票存款联上领款人必须签名;
依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办理用款业务,不得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支付任何款项。所有原始单据不得抵进抵出,以免出现漏单错误。
6、临时账户的撤销
(1)撤销的条件:工程项目已完工;银行账核对清晰,单据齐全;(2)撤销账户的要求:依据当地开户行具体要求办理。
(3)销户资料交接:销户资料包括销户申请书财务印鉴须交回总公司财务部。
(六)会计基础工作
1、银行存款日记帐:
(1)登记内容:是记录和反映本工程在经济业务中由于使用银行存款结算而使银行存款发生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序时账簿,是依据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和收款凭证以及存入银行现金时的现金存款凭证登记入账,日记帐每月至少和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一次,并做出一份银行存款调节表。
(2)采用定本式账簿不可以随意抽换账页,要联系登记不得缺页跳号。
2、现金日记帐:
(1)登记内容:是记录和反映本工程在业务中由于使用现金结算而使用现金发生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序时账簿,是依据现金支出凭证,提取现金收入凭证等与现金有关的凭据登记入账,每日应结出现金日记帐的余额与库存现金实有数核对,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2)采用定本式账簿不可以随意抽换账页,要联系登记不得缺页跳号。
3、银行结算种类:
(1)支票结算:由付款人签发,通知银行从其账户中支付款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同城间的商品交易等其他款项结算,付款有效期10天,支票有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两种。
(2)异地业务结算方式经常会采用电汇,网汇,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
(3)结算凭证的书写:
中文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整;
如:564.00大写为:伍佰陆拾肆元整;
564.77大写为:伍佰陆拾肆元柒角柒分; 出票日期填写:月为壹至玖、壹拾、贰拾、前加零、如:1月15日写为:零壹月壹拾伍日; 10月20日写为: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11月21日写为:壹拾壹月贰拾壹日;
(4)银行票据填写要求:必须使用碳素墨水,字迹清楚,印鉴清晰,不得涂改;如支票填写,银行进账单填写,电汇单填写格式:(见附表)
(七)财务工作的交接
财务人员培训资料 第3篇
财务舞弊是指行为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 有计划、有针对性和有目的地故意违背真实性原则,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规制度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财务舞弊有其不可小觑的危害性, 不仅违背了国家制定的政策和职业道德, 还损害了各财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造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为了企业长远、全面的发展, 财务舞弊现象应该被全面杜绝。
本文涉及的财务报表造假是较为常见的一种财务舞弊行为, 行为人通过一系列不规范的舞弊行为对财务报表进行粉饰, 以达到偷逃税务、虚增利润等目的。财务报表造假行为一经披露将对企业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所以要联合企业内部力量及社会外部力量共同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推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日本东芝公司案例分析
(一) 日本东芝公司简介
东芝 (T O SH IB A) 不仅是日本最大的半导体制造商, 同时也是第二大综合电机制造商, 隶属于三井集团旗下。东芝原名东京芝浦电气株式会社, 1939年由株式会社芝浦制作所和东京电气株式会社合并而成;从1875年开创至今, 已经走过了140余年的漫长历程。
东芝集团坚持以人为本, 以电子和能源为中心推进技术革新, 同时追求创造丰富的社会价值。此外, 日本东芝公司还继承了日本传统企业文化———家文化, 即企业高层权力高度集中, 下属绝对服从高层的命令。
(二) 东芝财务舞弊事发
2015年4月6日, 日本东芝公司因股价大跌10%而引起人们的注意, 5月11日, 东芝因会计问题调查发现其市值蒸发28亿美元;同年7月, 日本东芝公司的财务舞弊事件遭到全面曝光, 其连续7年造假, 至少涉及4大业务部门、3任社长参与其中。2015年6月, 丑闻曝光后, 东芝已被发现虚报了1700亿日元的利润。
(三) 东芝舞弊事件分析
舞弊动因。公司经营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获取盈利是任何公司做出财务舞弊行为最原始的动机。而对造成东芝公司财务舞弊的原因, 本文将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外部原因:
基于现有研究, 外部制度环境决定论较为有代表性, 它主要是认为法律与制度不规范将成为财务舞弊的部分原因和动机。论及日本东芝公司, 我们可以看到外部环境因素是导致其做出财务舞弊行为的一部分重要原因。
第一, 市场竞争压力巨大。近年来, 欧美韩电器市场份额日益扩大, 日系电器企业财务状况捉襟见肘, 家电业务连年巨亏。在巨大的经营压力、赶超压力之下, 东芝被迫铤而走险, 虚造财务报表。
第二, 外部监管有效性低。近年来, 日本东芝公司由安永Shin N ihon负责外部审计。东芝公司调查范围之内的大部分会计账务问题都没有被安永Shin N ihon审计发现。而审计质量低的极大部分原因在于日本东芝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十分低廉:香港的G M T调查公司对2330家上市公司进行的一项分析发现, 日本公司向审计公司支付的价格平均为其营业额的3.2个基点, 而国际平均水平为5.6个基点。日本东芝公司的财务报表显示, 东芝向安永Shin N ihon及其他审计所支付的价格是其营业额的1.5个基点 (共9.82亿日元) 用以审查截至2014年3月这个财年的账目。路透社数据称, 东芝公司在6年间向安永平均支付的审计费用为营业额的1.8个基点。
第三, 经营环境每况愈下。2008年遇全球经济危机, 不可避免的波及到东芝公司的经营发展;2011年又遇日本震灾, 对日本经济带来极大冲击的同时福岛第一核电站因地震发生核泄漏, 使东芝公司大力发展核电领域的计划落空。这些不利因素使东芝公司利润连年下降, 也成为促使东芝进行财务舞弊的一大原因。
内部原因:
第一, 内部审计及治理失效。日本东芝公司虽健全了内部监事会审计的职能, 采用人员轮岗制, 但其效果欠佳。另外, 日本当下的安培经济学及经济改革虽强调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 但其实施却流于形式。东芝公司还存在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管理人员情况, 部分监事也曾任职于公司管理部门, 这些复杂的内部关系可能导致董事会决策的不合理性及监事会职能的失效。
第二, 公司高层合作不和谐。2008年至今, 东芝公司共历3名社长, 第一任社长西田厚聪通过推进企业并购重组, 领导了东芝的经营变革;第二位社长佐佐木则专注于核电领域;现任社长田中, 相比前两任社长来说知名度较低。这三任社长相互间都或多或少存在斗争之心, 三任社长相互挑战比拼利润, 设立不切实际的经营目标, 在核事故之后的2013年, 前两任社长之间的不合甚至变得表面化, 为企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第三, 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东芝公司是世界公认的日本代表性企业之一, 以生产白色家电、电子元件而著称。但随着科技日益发达, 不断有新技术产生, 各同业竞争者也在不断推陈出新, 而东芝公司在白色家电及电子元件方面未守住行业龙头位置。同时由于盲目的业务扩张, 东芝在非核心领域 (如传感器及白光LED领域) 消耗了大量资源, 其核心竞争力已无法支撑企业的发展, 进一步促使东芝公司粉饰其财务报表。
第四, 企业文化运用不恰当。在日本传统文化里, 社长或C EO具有绝对的决定权, 提案甚至不用再经过董事会审议或律师审查。所以, 想在日企中发出另一种声音很难, 发出了声音被采纳的机会更是微乎其微, 所以很容易出现上级只手遮天的情况。
在东芝公司, 企业文化也延续了日企文化的特点, 即员工不得轻易质疑权威, 这也是日本东芝公司财务舞弊事件的导火索。其实东芝的内部审计人员在期初已发现了上文提到的东芝内部审计问题的缺陷, 但由于高层权力高度集中, 造成一定程度的一言堂情况, 导致内部审计职能失灵。而当东芝高层为了追求利益而设定不实际的利润目标时, 下属也由于历来所接收的企业文化教育等原因未提出质询。为满足上级不合理的期望, 企业管理层采取了不适当的会计实务, 为企业的经营埋下了隐患。
关于东芝长期虚报利润的问题, 日本证券交易等监视委员会2015年12月7日根据《金融商品交易法》建议金融厅对东芝公司开出史上最大的73.735亿日元 (约合人民币3.8亿元) 罚单。东芝公司已有半数董事会成员引咎辞职。三任社长可能遭到刑事指控。此外, 日本东芝公司还将面临前所未有的经营危机。
三、联系我国实况分析并提出意见
我国财务舞弊现象的发生也较为频繁, 针对本文涉及的各项问题及日本方面做出的对策, 借鉴已有经验, 对我国财务舞弊防范可以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 完善监管及处罚机制
政府部门应定期考核各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 保持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加强会计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建设, 鼓励各审计机构自觉履行义务, 进一步规范外部审计市场秩序。除此之外, 还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在惩处财务舞弊行为时可借鉴日本对东芝公司的处理方式:加大财务舞弊行为的罚款金额, 提高财务舞弊的舞弊成本。
(二) 健全内部审计与治理
首先加强董事会的监管职能;其次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 设立外部独立董事, 最后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人员的作用。由日本东芝公司的例子我们也可以看出建立规范的内部财务体制的重要性, 企业领导层要增强内部财务规范意识, 建立健全的内部投资、筹资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都有利于企业独立长远的运营。
(三) 制定科学的战略目标
东芝公司为了盈利设立了很多不合理的企业战略目标。企业战略目标为企业的长期运营制定了方向, 所以为企业量体裁衣, 合理制定企业战略目标, 找准企业战略定位就显得尤为重要。战略目标的制定不仅要考虑多方因素的影响, 还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时刻注意战略的制定都应从长远出发, 避免发生目光短浅、只注重眼前利益的情况。
(四) 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
重视企业核心竞争力发展, 对非核心项目采取战略性投资。在掌握核心竞争力后追求技术革新, 使其在占有较强市场份额的同时拥有较高程度的不可复制性。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需要为企业瘦身, 去其糟粕, 取其精华。
(五) 建设合理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 是支撑企业运营的根本动力, 更体现了企业的核心价值取向。一个良好的企业文化应该具有较强的包容性, 它不仅能加强企业内部凝聚力, 也能向外部传递积极的信息。以东芝为鉴, 企业需要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并学会接受各方意见, 协调好所有者与管理层之间的矛盾。
四、总结
由于此次财务舞弊事件, 拥有140余年沉淀的日本东芝公司遭受重创, 由此可见财务舞弊的危害性之大, 各企业应该自觉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日本企业和中国一些企业在强调领导的绝对权威方面十分相似。20世纪90年代初, 深圳原野公司案成为中国现代首个财务舞弊案, 之后财务舞弊案件层出不穷。如何有效防范财务舞弊行为, 也正是中国企业目前面临的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不同企业, 甚至同一企业的不同阶段都需要不同的解决方法, 有效的出路还依赖于建立有效的内外部管理、监督等机制。中国当下进行的“供给侧改革”与“国企改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就是一些企业患上了类似的“东芝病”。改革就要一方面断臂求生, 积极转型, 另一方面实施推进新的有利的一系列政策。市场环境变幻莫测, 一旦出现任何难以割舍或犹豫不决的情况都很容易被淘汰。
站在全球化的视野来看, 中国在崛起的同时, 中国的市场也日益发达。中国市场将接受包容更多不同的产业、产品甚至更多元化的经营模式。中国目前最需要的是强烈的危机意识和持续创新的能力。
中国企业发展仍有极大空间, 我们可以从不断求索以及对他国的借鉴中获得进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 中国企业的财务舞弊现象能得到有效的缓解, 中国企业都能在健康的环境下运作成长。
摘要:当今社会企业经营管理中, 财务舞弊丑闻时有发生, 为企业和社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其中, 财务报表造假是较为常见的一种财务舞弊形式, 本文将以日本东芝公司为例, 对其财务报表造假的动因进行分析, 为我国预防财务人员舞弊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财务,舞弊,动因,东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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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京萍.安森公司供应管理研究[D].硕士, 2012.
[7]温丼.东芝财务丑闻引发业界质疑日本企业审计现状[N].腾讯财经, 2015-07-30.
合俊集团破产原因的财务资料分析 第4篇
【关键词】 破产;财务数据;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
2008年10月14日,玩具行业OEM的知名企业合俊集团位于东莞樟木头的两家工厂关门歇业,位于清远的工厂则已于9月份被转卖。合俊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700.HK)于15日上午9时44分起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有关股价敏感资料的公告。停牌前,该股票跌至8分港元/股。
纵有金融海啸来袭,被外界称为玩具业龙头老大的合俊怎会先于众多的中小企业率先倒闭呢?笔者下面从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规模地位
合俊一直被外界称为玩具业的龙头老大,但从玩具行业数家上市公司的资料比较来看,合俊的规模并不是最大的。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合俊的销售收入在同业中处于较大但并非绝对领先的地位。而从资产规模上说,合俊亦基本处于相似的地位。在上述的十五个公司中合俊在08年6月的销售收入居第五位,在07年12月、07年6月、06年12月均居于第六位,有着较强的销售能力。
二、盈利能力地位
企业盈利能力可通过计算销售利润率,资产回报率,股东权益报酬率等多个指标量度。经计算我们发现,虽销售收入较为可观,合俊的几项盈利能力指标值却并不十分理想。以普通股股东权益报酬率的相关指标为例说明:
从上表我们看到,合俊在06年12月的股东权益报酬率是十分理想的。但07年6月出现了下滑,在08年6月更是降
到了同行业最低。盈利能力下滑严重。
三、偿债能力地位
1.短期偿债能力
短期偿债能力可通过营业资金、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等多个指标来衡量。通过对这几个比率的计算,我们看到,合俊的偿债能力在行业中的地位亦在逐年下降中,情况不容乐观。下面以流动比率的计算来说明问题。
从上表我们看出,合俊的流动比率在06年12月居同行业15个公司中居第11位,08年6月更下滑到了倒数第二位,偿债能力如此之差,在其发生危机时银行惜贷,并催收贷款的行为也就可以解释了。
2.长期偿债能力
长期偿债能力可通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负债率、权益乘数、利息保障倍数等多个数据来衡量。通过计算净资产负债率我们发现,合俊的净资产负债率06年末、07年年中、07年年末、08年年中的数值为11.9042,2.2690,1.5271,1.7620,一直远大于1,而其他十四家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1以下,只有少数几家在某几个时间点上略有超出。这说明合俊的负债额一直高于净资产额,经营风险较大。在同行业中居于极差的地位。
四、营运能力地位
衡量营业能力的指标有很多,用的较为普遍的包括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等。以应收帐款周转率为例,我们来分析合俊的营运能力地位。
从上表我们发现,合俊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处于行业的中间地位。而存货周转率亦是如此,固定资产周转率更是处于较高的地位。
五、原因分析
在资产规模较大,营业收入不错的情况下,合俊的盈利能力为何呈现较差的情形?我认为合俊集团每年数量庞大的各类成本要对此负主要责任。
从成本相对额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合俊的成本/营业额的比值一直较高,尤其是在2008年更是大于1,出现的入不敷出的局面。考虑到合俊较为可观的营业额水平,则可推断出合俊每年居高不下的成本是侵蚀其利润的根源所在,盈利能力因而较低。
而合俊极差的偿债能力则与其几次投资失误有关,其中以银矿投资事件最为典型。这笔收购总代价在1.33亿元至4.1895亿元之间的银矿投资项目未给合俊带来任何实质的经济效益,反而掏空了合俊的现金资产,使得合俊的偿债能力每况愈下。合俊的营运能力指标仍呈现较好的行业地位,但这主要得益于其较好的营业收入,而从合俊自身几年的财务报表数据分析来看,合俊的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并不到位。2006年全年其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数分别为103215000和104025000千元,2007年的全年数为165438000和195631000千元,而2008年的上半年数就打到了103215000218252000千元。应收账款数额半年数接近06年和07年全年的数额,而应付账款半年数更是远远超过了06年和07年的全年数。随着金融危机,全球市场萎缩,应收账款一旦发生回收困难,则巨额的应付账款必然会造成资金链的断裂。合俊的营运能力及管理能力同样不容乐观。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合俊的内部管理控制存在着极大的漏洞,加之面临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倒闭自然在所难免。
参考文献
[1]黄树辉.《合俊倒闭真相:被掩盖的投资“腾挪术”?》.第一财经日报.2008
房地产财务人员学习资料 第5篇
(一)一、基本规定
1、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2、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税率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4、房产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第003号)第一条:
“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5、争议
按道理房产税的范围已经很明确了,但是在实务中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解,例如有的针对煤气公司的大罐,有的针对有顶棚的游泳池,有的对楼顶的装饰物等等,具体的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3号)为例就可以知道了。
二、房地产公司的房产税
1、纳税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工地用房
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二十一条:
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3、地下人防
⑴ 2005年12月31日前
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十一条:
为鼓励利用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⑵ 2006年1月1日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
一、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二、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 50 — 60% 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 = 应税房产原值× [1-(10% — 30%] × 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 70 — 80 %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 = 应税房产原值× [1-(10% — 30%)] ×1.2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三、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四、本通知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 财税地字第 008 号)第十一条同时废止。⑶ 简单解读
财税[2005]181号明确了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人防需要缴纳房产税,但对于谁来交则没有明确。由于地下人防是在当地人防办的监督下修建的,根据《关于平时使用人防工程收费的暂行规定》第二条:“人防工程及其设备设施是国家的财产”,因此竣工后要移交给当地人防办。当然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单位可以以少量的租金予以回租使用。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对于纳税义务人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当地的人防部门肯定在房产所在地,同时不存在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因此人防部门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开发单位只是地下人防的使用部门;在对外转租的情况,使用转租的规定。
当然,这种观点需要取得当地税务部门的认可。
4、售楼处
根据前面的整理,售楼处的来源及其使用完毕后处理的方式,可以分为: ⑴ 单独修建售楼处,待销售完成后,将其拆除;
⑵ 单独修建售楼处,待销售基本完成后,将其转作自用或出租; ⑶ 利用企业自有房屋或商品房作为售楼处,待销售基本完成后,再将该售楼处对外销售;
⑷ 利用企业自有房屋或商品房作为售楼处,待销售完成后,将其转作自用或出租; ⑸ 租用外单位的房屋修建售楼处,待销售基本完成或房屋到期后,归还房屋。根据售楼处的来源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房产税政策。
三、特殊情况
1、无租金房屋
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七条: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
⑵ 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使用房产,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仍应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依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2、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十条: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房产原值
⑴ 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十五条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⑵2005年12月31日前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房屋中央空调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等问题的批复》(财税地[1987]28号)第一条:
关于房屋中央空调设备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的问题。经研究,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如中央空调设备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单独核算并提取折旧,则房产原值不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关于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⑶2006年1月1日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
一、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二、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三、城市房地产税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房屋中央空调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等问题的批复》(〔87〕财税地字第028号)同时废止。
4、共有财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一条: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5、转租
各地对转租房产征税规定各有不同,大致有三种: ⑴ 发生转租,由转租人按租金差额收入按12%缴房产税。
例如:《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租房产的租金收入停止征收房产税的通知》(沪地税地〔1996〕42号)规定:“房产税属于财产类税,不同于流转税,根据规定应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或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现对出租房产已由产权所有人或代管人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是否要再对承租人将租入房产进行转租按收取租金高于原支付租金的差额征收房产税的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后,决定本市关于转租房产按其收取租金高于原支付租金的差额征收房产税的规定停止执行。”
⑵ 发生转租,由转租人按租金全额收入按综合税率缴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的规定,直接按照租金全额计征房产税。但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纳税义务人包括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不包括出租/转租人。
⑶ 对于转租收入不征收房产税。
例如:《成都市地税局关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若干问题的解答》(成地税发[1994]第8号)规定,对转租房屋的转租人,应产权不属转租人,对转租人所得的租金收入,不应再征房产税。
四、免征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六条)
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三条)这里的“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六条)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够本身经费开支的部分,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补助。因此,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四条)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应征收房产税。但为了鼓励事业单位经济自立,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从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的起,免征房产税3年。(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五条)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款)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六条)
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像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二十二条)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
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主要是指居民住房,不分面积多少,一律免征房产税。(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十三条)
个人出租的房产,不分用途,均应征收房产税。(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十二条)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国税函[2001]770号)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五款)
⑴ 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十六条)
⑵ 对因企业停产、撤销而闲置不用的房产,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但如果这些房产转让给其他征税单位使用或者企业恢复生产的时候,应照章纳税。(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二十条)
⑶ 房产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二十四条)
⑷ 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换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二十一条)
⑸ 为鼓励利用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十一条,2006年1月1日起被财税[2005]181号代替。)
(6)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依照规定应征收房产税,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但为了照顾企业的实际负担能力,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十八条)
⑺ 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用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利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⑻ 对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0号)
⑼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自2000年起免征房产税3年。(财税[2000]42号)
⑽ 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财税[2000]97号)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⑾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财税[2000]125号)
⑿ 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尚在现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账中划分清楚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国税函[2001]379号)⒀ 未开征地区免税。在未开征地区范围之内的工厂、仓库,不征收房产税。(财税地[1986]8号)
⒁ 集贸市场减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集贸市场用房,由各省、区、市根据具体情况暂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财税地[1987]3号)⒂ 个人住房免税。个人以标准价向单位购买公有住房,以及通过集资、合作建房等形式取得住房,用于自住的,免征该住房个人出资部分的房产税。(财综[1992]106号)
⒃ 铁道部企业房产免税。铁路运输、工业、供销、建筑施工企业,铁道部直属铁路局的工附企业和由铁道部自行解决工交事业费的单位,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财税[1997]8号)⒄ 劳改劳教企业免税。对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费的劳改劳教单位,免征房产税。对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的劳改劳教单位,在规定免税期满后,实行下列税收优惠:(财税地[1987]21号、财税地[1987]29号)
对少年犯管教所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对劳改工厂、劳改农场和生产规模较大的监狱,凡作为管教或生活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凡生产经营用房产,照章征税;
对监狱的房产,若主要用于关押犯人,只有极少数用于生产经营的,可全部免征房产税。⒅ 农民居住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国税发[1999]44号)
⒆ 对批准从事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血站,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财税[1999]264号)⒇ 对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国办发[2000]78号)
(21)从2000年11月1日起,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销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房产税。(财税[2000]125号)
(2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财税[2000]125号、财税[2008]24号)
(23)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回收的房产,在未处置前的闲置期间,免征房产税。(财税[2001]10号)
(24)对大连证券在清算期间自有的和从债务方接收的房地产、车辆,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财税[2003]88号)
(25)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国税发[2003]89号)(26)对经国务院批准的原国家经贸委所属242个科研机构和建设部等11个部门所属的134个科研机构,以及经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审核批准的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中,转为企业的科研机构和进入企业的科研机构,从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科研开发自用房产的房产税。(财税[2003]137号)
(27)从《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生效之日起,对被撤销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包括所属企业),清算期间自有的或从债务方接收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财税[2003]141号)(28)对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自用房产,继续免征房产税。从铁路系统分离出来的和铁道部所属的其他企业包括工业、供销、建筑施工企业等,从2003年1月1日起恢复征收房产税。(财税[2003]149号)(29)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免征房产税。对港澳国际(集团)所属内地公司在清算期间自有的和从债务方接收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财税[2003]212号)
五、减免税
1、实际税负
应当说房产税的税负是很高的,不管是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名义税率1.2%,一次减除后大都为0.84%)还是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相比较营业税才5%)。以房产税税负最终的酒店行业为例,国税发[2005]173号下发后,有的酒店缴纳房产税的金额甚至要比营业税还要高,成为了第一税种。
2、减免税的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十八条: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性质的税,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依照规定应征收房产税,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但为了照顾企业的实际负担能力,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
3、实际缴纳比例
由于房产税的税负以及各地减免税的权利,房产税就成了企业与当地税务部门博弈的一个焦点。各地的实际要求情况各不相同,媒体上也会突然一惊一乍的爆出例如某某地区集中收缴欠交的房产税上亿元的报道。不过随着今年情况的变化,房产税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了。
六、土地使用权的争议
1、会计准则的变化
⑴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
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 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⑵ 2007年《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⑶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二条第三款: 首次执行日之前已计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首次执行日应当进行重分类,将归属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从原资产账面价值中分离,作为土地使用权的认定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处理。
2、房产税的规定
《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五条: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
3、具体的情况
从以上的资料可以看出,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核算有所变化,相应的对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产生影响。并且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对于同一家企业前后的房产税产生了变化。对于这一点,目前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各地执行过程中也有不同的理解,有的继续以固定资产帐簿为准,有的则要求额外加上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这里还要分原值和分摊后的净值)。
4、特殊情况
⑴ 土地与房产不配套
这个对于工业企业比较普遍,厂区占地面积很大,只用了一少部分修建办公楼和车间,从配套的角度来说土地与房产不完全配比的。对于这种情况使用新准则的当然不算问题,但对仍使用会计制度的企业来说,也是一个麻烦。⑵ 商品房与自建
前面说的是纵向比较,这里再说一下横向比较。同样的厂房,同样的土地,如果是自建,按照新会计准则可以区分;如果是外购,难以合理分配的,则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这样子,就存在纳税情况不平等的情况。
相类似的情况,也存在开发单位自用商品房的情况,感兴趣的可以自己研究一下。⑶ 双重征税
这个是一个老话题了,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有一定的重合点(不是完全重合),因此存在双重征税的情况,以购买的房屋为例,既缴纳了房产税,又需要缴纳分摊的土地使用税。常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第003号;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房屋中央空调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等问题的批复》财税地[1987]28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368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
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40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
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
财务人员培训资料 第6篇
常用的给其他部门的培训内容包括3类,第一类:给其他部门的普通员工或者是公司的所有员工培训,这类培训侧重于财务部的服务流程和公司财务制度,目的是让员工清楚跟自己相关的财务制度,配合财务部门的服务流程,遵守公司的规章。
比如:自己需要报销如何做?需要出差如何做?开发票找谁?查工资没到帐找谁?等等吧。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的规定: 1.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六)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理签字。
2.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详见附表一)。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二)公司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和轮船三等舱。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
3.公司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5.公司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的,按相关职位标准的50%计发。
(三)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算头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补助,补助标准按附表发放。
(四)出差市内短途交通费
按附表中相应人均标准,凭票据据实报销。
(五)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六)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七)因特殊情况出差需乘坐飞机,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部门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
(八)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
(九)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务清单中单列。
(十)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
(十一)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
(十二)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间双人间,按一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计算。
(十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超过两天,如有特殊情况未住饭店(如住朋友、亲戚家),可以给予每人标准规定的未住宿补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领导。
(十五)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二类是给业务部门的员工培训,这类培训侧重点是财务观念的培训以及与业务相关的财务规定,目的是使业务人员养成好的财务意识,工作中自觉配合财务制度,理解公司相关规定。
关于财务观念的,比如:给制造部门培训要侧重流动资金和库存周转的重要性,要侧重于成本控制的方法和重要性,物料的收发存手续如何必要,信息系统操作的标准。。给采购部门培训要讲清楚公司对舞弊行为的处理,给研发部门讲如何做好产品评估和市场预测,给销售部门讲应收账款政策。。
还有稍微专业一点儿的,比如:公司的预算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需要员工配合?公司的利润是从哪里来的,每个人对他负有什么责任和贡献大小?公司的考核制度是如何制定和实施的?
关于财务相关规定,比如:给项目经理讲如何申请经费,采购付款手续,发票丢失如何处理,销售开发票的流程,发货的流程,系统操作的及时性要求,库存的盘点,合同的审批手续,分公司是否需要有备用金管理的台帐等等。
第三类是给其他部门经理和主管人员的培训,这类培训侧重于经营管理层面的财务概念和财务工具,目的是让经理人员掌握常用的财务工具作为管理的手段,主动配合财务部门的相关工作,在业务中主动考虑投入产出和可行性,控制风险,使效益提高。
关于财务概念,比如:投融资,项目融资,资本市场,现金流,风险控制,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公司治理。
关于财务工具,比如:如何做预算和滚动预算,如何做项目和产品的可行性分析,如何看懂财务报表,如何利用信息系统等等。
除了以上三类比较典型的培训内容之外,还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考虑增加如下两项内容 1,关于财务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联系人员信息,这个是为了沟通和管理的需要,尤其是财务部门参与经营管理较多较深入的公司,这个是必须有的;另外,很多部门要配合公司的结账和审计工作,也需要对此进行讲解。
财务人员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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