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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制度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10-111

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制度(精选8篇)

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制度 第1篇

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制度

为了将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势,切实做到加强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的工作力度、丰富我区长效管理“二次创业”的内涵,确保“用心执法”品牌的全面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的领导。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由局领导分工负责,由9个中队和监察科分别对应10个街道办事处。各中队长和监察科长在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中,要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工作。

二、会议制度。中队(科)长参加所对应街道办事处与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有关的会议,根据会议要求负责安排队员进社区完成工作任务。街道办事处城管科长参加所对应中队的有关会议,了解执法局有关工作任务情况,适时发动居民群众协助执法。

三、建立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档案。

1、建立联系网络。将办事处办公地点、书记、主任、城管科长的联系电话、手机等有关内容制表登记,以便于联系。

2、建立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会议记录簿。记录参加例会的情况(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内容等)。

3、建立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巡查登记,并认真记录。

4、建立协助执法工作任务登记并认真记录。

四、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纪律。进社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我局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交给的工作任务。对违反纪律或因工作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所在中队领导的责任。

五、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的考核。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纳入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方式按现行的考核方式结合办事处的评议,进行综合评价。

市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4年9月10日

协助执法工作任务记录

城管进社区工作巡查表

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安排

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制度 第2篇

随着城市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大幅度的提高,人们愈来愈关注自己的生存环境与生活质量。这样就对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效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转变城管作风,以打造民生城管为宗旨,通过开展执法四进活动,提升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洁、靓、谐”的城管工作愿景,天桥区城管局对城管执法四进(包括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一、天桥区城管执法环境基本情况

天桥区建成区总面积249平方公里,人口51万,辖区内有工业企业2000余家,大型专业批发市场88余处。做为老工业区,天桥区在新旧产业更替中,产生了大量下岗和失业人群,加上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集中,流动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较多,经济落后,造成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社区治安等发展参差不齐,与其它区相比稍显滞后,因此流动摊贩、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严重,治理城市“八乱”的压力较重。随着近两年天桥区经济迅速发展,城市管理水平的加大,综合环境已经得到很大改善,市民对城管执法的认可度、信任度也逐步增强,但仍有市民不配合、抵触执法的事件发生,执法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

二、城管开展四进活动的意义

(一)四进为增加执法人员与市民的沟通提供平台 执法环境的创造一是靠执法人员自身的工作,二是靠执法相对人的配合,即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离不开宣传跟沟通。向市民宣传执法理念和城管工作,介绍城管法规,得到市民理解和配合,与市民沟通,了解所需、所急,才能提高工作针对性,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因此四进作为宣传和沟通的平台,为服务民生起到有益作用。

(二)四进为及时调整城管发展方向提供资料 在四进活动中,通过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和家庭,实地观察,与市民接触,掌握辖区城管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提高城管工作效能,从整体把握管理发展进程。

(三)四进是新形势下的对城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我市大城管模式建成后,对城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三、目前进行的尝试和经验

推行城管进社区,既能够畅通居民群众反映城管问题的渠道,切实解决一些居民群众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诸多矛盾问题解决在社区、解决在基层,达到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又能体现行政执法工作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的宗旨,真正发挥城管与社区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城管执法进社区

城管进驻社区当“管家”,可使城管执法的触角有效地延伸至社区,做到了城管工作重心下移,实现了城管属地化,改变了城管执法单打独斗的局面。同时,又充分合理地利用了社区居委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解决了居委会没有执法权及城管部门人员有限、财力不足等实际问题,优势互补,实现共赢。

去年,我局开展了“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的探索。在市区范围内,建立起“一区一员”的社区联络员制度。今年,结合海宁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可进一步加大城管宣传进社区的力度。

城管社区联络员应定期到社区了解相关情况;条件允许的话可组织召开由城管队员、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城管工作协调会,跟踪了解和破解落实有关市容难点问题,切实解决好社区存在的私搭乱建、乱设摊点、无照经营、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

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借助社区多样化、立体化、生动化的宣传载体,配合社区做好多媒体、黑板报、期刊等宣传工作,重点突出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倡导社区居民共同维护市容环境整洁。

充分依靠社区的力量,在社区内建立一支城管动态协查员队伍,利用社区热线电话,及时将违章违纪现象通报城管组织,形成上下互动,目标一致地管理,从而加快社区建设

管理的步伐。

落实定点联系工作长效机制,继续不折不扣的贯彻“城管进社区”的工作方针,做好每周定期巡访、回访工作,增强为群众服务的主动性和实效性,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实施“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实现了社区与执法部门、管理与执法互动互助的双赢局面;实现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城管执法进学校

青少年是城市的未来,如果把对青少年的城管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城管工作的切入点,可以产生“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群体”的社会效应。开展“城管执法进学校”,就是通过与学校携手共建,进一步拓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视野,阵地延伸,整合社会资源,服务学校,促进学校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构建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从而形成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

具体可选择中队辖区内一至二所重点中小学为共建对象,建立共建关系,签订共建协议,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

一是强化各中小学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特别是加强在学生上下学时对校门口的小吃、小百货等商店的越门设

摊和流动摊贩等违章行为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学校周围秩序;二是加强中考、高考期间的工地管理,及时对学校周边的施工工地进行调查摸底,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污染等行为发生,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三是利用各种节假日和各项创建活动,把局团委和学校团组织联动起来,搞好团员青年与学生的共建活动。通过一连串的宣传教育和实践,使中小学生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提高城市管理的意识,而学生又能将所见、所学传给家长,通过他们的言行来影响家长。“小手牵大手”,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

通过开展“城管执法进校园”活动,向青少年学生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培育他们初步的法律意识,养成建设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同时,借“学校”这个突破口,通过生动而又贴近生活的宣传和社会化的服务方式,让学生把城管法规带回家,从而增进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大家受益”的社会氛围。

三、城管执法进企业

城市商业区、市场是车流、人流密集之地,同时也是容易滋生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的敏感地带。解决此类城市管理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单靠一个部门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应积极开展“门前五包”、“城管执法进商店”活动。

以“门前三包”为龙头,是加强商户管理的一个有效途径。通过宣传教育,使各沿街店主充分认识发放具有正规化、法制化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的严肃性,从基础上抓起。与辖区内责任单位、门头房签订责任书,营造起“城市管理人人有责,全市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日常工作中,督促沿街商店和门店正确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和义务,做到不乱贴不乱画,维护好商店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

跨门经营一直是城市管理中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历来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有效破解这一“顽症”,中队还需继续推行人性化服务,以丰富“城管进商店”为载体,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突破口,温馨提示到店门,劝导前臵入人心,推行有情送法、文明执法活动。城管队员通过主动上门服务、开展法律宣教、发放为沿街商户量身打造的《告各沿街店主的一封信》以及零距离谈心等形式,拉近与商家的距离,进一步巩固、夯实城市管理基础。

“城管执法进商店”的开展,有助于加强与执法对象之间的协作联系,形成彼此互相配合和支持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了我局的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方式。在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同时注意倾听商户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服务需求,也有助于把城管服务经济建设的工作推向深处。

四、城管执法进家庭

以服务为主导,由我局自行编制的城市管理宣传手册自去年起被广泛发放到了海宁的众多家庭手中。宣传册中的漫画以乱贴乱画、占道经营、违法搭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题材,通俗幽默、寓意深刻,宣传主旨一目了然,市民反响热烈。

今年,我们可积极拓展宣传进家庭的内涵,通过为特困户“送温暖、献爱心”,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等形式,进一步融入社会,增强与市民的沟通互动,密切与广大群众的血肉联系。

“城管执法进家庭”工作的开展,减少了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矛盾,实现社会各界与城管工作的良性互动,拉近了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距离,使市民民主法制意识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市民关注、关心、关爱城管的意识日益增强,从而可进一步改善城市管理和执法环境。

一个城市,三分建,七分管。从一定意义上讲,城市管理的好坏,是品牌,是形象。而城市管理又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社会工作,离不开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因此,城市管理工作不仅需要抓好宣传,而且要把宣传视为城管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坚定不移地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亲民务实,按照下一阶段海宁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目标,开展好城管执法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店、进家庭活动,努力以

优良作风感染群众,以热情服务方便群众,以文明执法取信群众。以宣传城管执法工作为重点,以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作为突破口,扎实有效地开展“四进”工作,全面提升城管执法水平

四、目前四进存在的问题:

推行城管进社区,既畅通了居民群众反映城管问题的渠道,切实解决了一些居民群众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诸多矛盾问题解决在社区、解决在基层,达到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又能体现行政执法工作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的宗旨,真正发挥城管与社区的桥梁纽带作用。

2、城管进社区后可能面临的主要问题:

⑴、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至今,国家没有一部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专门法律,虽然各地都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但也是规定的比较粗,范围比较大,有的现象也不是很具体,而且在执法实践中,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却找不到明确依据,从而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深入发展。

⑵、社区市民文明素养程度不高,城市管理的意识不是很强。在我市高速发展的今天,却有一个很大的不协调,只注重了城市的硬件建设,却忽视了城市软件的建设——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在目前的执法实践中,有一个很普遍的现

象,就是市民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不了解或者知之甚少。市民在享受城市公共资源的同时,关注城市建设、尊重和维护城市管理的意识不是很强,而且还经常会遇到执法相对人及市民的不理解,以及被动、应付、敷衍城市管理工作现象,管理起来往往是治标不治本,以至于是反反复复,成效不大。

⑶、社区管理工作的琐碎性、复杂性、反复性,加重了社区管理工作的强度和难度。所谓琐碎性是指管理工作的内容太多,大到店外经营、占路经营,小到乱摆乱放,清除、涂抹小广告,可谓什么事都管,什么事都干。所谓复杂性,一个是相对人比较复杂,什么层次的人都有,干什么的都有;另一个是运用的法律法规比较复杂,虽然就某一方面的法律法规用的不是很多,但也都应了解,而且界线必须分明;再就是在执法实践中,需要协调的部门比较多,等等。所谓反复性,就是重复,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工作,周而复始,忙个不停,一天不去管理或者放松了要求,往往就会出现反弹。

⑷、由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起步较晚,所表现出来的一系列共同的问题。主要体现在:①、现有的执法体制不是很明确。由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起步较晚,各地都是在摸索中前进,所以没有一个特定的模式。②、关系不是很顺。如协调配合不力,从大的方面讲,一项大的活动需要公安、交警、工商、卫生等部门的配合,组织、协调、安全、保障起来是很复杂的一项工作,从小的方面讲,有时弄不清业户的详细

信息,却又不知如何向工商查找业户的工商执照;所以城管进社区后面临的理顺各方面的关系是一项艰巨的任务。③、办案保障不健全,物资器材还有些落后,取证不详,效率不高。城管进社区后,人员相对分散,如何实现物资保障的问题更显得突出。④、城管执法这支队伍还比较新,经验还不是很丰富,执法水平和执法艺术还没有达到很高的境界。还需要在执法过程和业务学习中不断提高。

五、城管进社区的原则及实施方法。

城管执法进社区的实施办法的总体思路是改变过去的管理格局,即变“点、线”管理为“ 点、线、面”相结合的格局,重心下移,立足社区,建立“市、区两级政府,市、区、办事处三级管理,市、区、办事处、社区四级服务”的管理机制。

(一)、主要是遵循“三个原则”。“三个原则”是指: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在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市、区、办事处、社区四级服务,尤其要明确办事处和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与职权;

2、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原则。按照城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3、统一、联动、效能的原则。社区的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设立“一职多能”的配臵,充分理顺关系,整合资源。体现统一、联动、效能的原则。

(二)、具体实施办法:

1、立足社区,与社区群众和社区组织紧密联系。

城管进社区,与社区群众紧密联系、相互依靠,是城管进社区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工作中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对他们提出的要求,碰到的困难及时处理和解决,才能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社区组织在社区建立起来的工作结构,发挥社区组织的功能,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及各单位组织的力量,搞好社区环境建设,共享社区资源,使社区单位与社区居民相融合,形成社区活动的一种合力,促进城管与社区组织的配合。不断完善城管在社区内的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城管在社区的地位和威信。

2、加强横向联系,理顺各种关系。

城管进社区,要加强与社区党总支、居委会、民间组织、社区单位等机构的联系,充分发挥这些机构在社区内的作用,调动他们关爱社区的意识。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区分责任,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其中主要是要处理好城管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和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因为这两个组织和社区群众关系最密切,在社区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只有多部门协调工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强调管理合力,整合社区资源,才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为社区组织和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系列化服务。

3、加强社区投诉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投诉受理工作作为了解市容市貌的听诊器,群众反映的晴雨表,政策法规的咨询台,行政执法的监督岗,意义重大。因此,社区行政执法系统要高度重视投诉受理工作,以机构网络化、装备现代化、管理制度化、运行高效化为目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配套必要的网络设备,形成社区内外,行政执法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执法部门与各社区投诉中心公开电话、与相关部门之间上下畅通的投诉受理网络体系。同时,积极开展网上投诉受理,实现投诉受理现代化,建立执法机动队伍,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形成快速联动机制。

同时也可以充分依靠社区的力量,在社区内建立一支城管动态协查员队伍,利用社区热线电话,及时将违章违纪现象通报社区城管组织。信息的即时提供将有助于城管队员加强对辖区的了解,便于对社区的城市环境实施监控,形成上下互动,目标一致的管理,从而加快社区建设管理的步伐。

4、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社区建设。

要先做好城管进社区的试点工作,在试点取得经验后,进一步全面展开。选择一两个人口规模,机构设臵都比较规范的社区作为试点,在其中进行多种管理模式的探索和试尝。如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试点经验,在社区内实施聘用协管员制度,在社区内设臵固定的宣传栏等,利用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弘扬队员的无私奉献精神,努力营造

有利于社区城市管理的浓厚社会氛围,以赢得社区成员的理解和支持,鼓励他们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在一两个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因地制宜的逐步推进整个城区社区的建设管理。

5、坚持日常管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以往的经验说明,突击式的集中整治,整治成果很难巩固,只有实行长效管理,才能提高整个管理水平。要在坚持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的经验,积极探索社区管理规律,逐步建立健全社区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改变管理办法,逐步由运动式和突击式管理向日常动态、长效管理转变,由事后管理向事前和事中管理转变,增强工作主动性。要实施重心下移,进一步落实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区(市)、街道、社区管理城市的基础作用,可以探索聘请城市管理协管员等办法,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积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最终实现整个社区的长效管理。城管执法进驻社区,使社区成为执法工作的阵地,服务工作的平台,宣传工作的载体,既拓宽了城管执法的工作渠道,同时也为更好地开展城管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逐步建立完善的城市管理的社区工作体系。达到“发展在社

区、服务在社区、稳定在社区,文明在社区”的目标,构筑一个协调和谐的工作机制。

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制度 第3篇

1、乱摆乱卖根难治:流动摊点屡禁不止。不谈小区街巷, 仅在中山桥、太和广场等城市中心繁华地段, 众多无证流动摊贩利用早、晚期间管理力量薄弱、人流集中的有利时机, 利用部分市民贪图便宜、方便的心理, 流动设摊, 造成交通堵塞、行人通行不便。另外, 流动摊贩使用三轮车、农用车等机动性强, 逃逸方便, 导致执法队员赶到时, 他们已经更换了场所。

2、五小行业难治理:诸如餐饮、加工、洗车、修理、娱乐之类的五小行业, 存在规划滞后, 环境卫生差, 污染严重, 居民投诉多, 经营面积小等问题, 这些行业沿街摆设, 超门窗经营, 卫生设施不全, 油烟排放差, 脏、乱、差现象严重, 同时还存在不同的食品安全隐患。从业者大多数是下岗职工、外来人员, 流动性大, 法律意识淡薄, 对其进行长效管理难度大。

3、违章建筑难拆除:违章搭建是影响城市面貌和环境的主要原因之一, 也是城管执法的突出问题。从违法建筑的动因来看, 经营户为增加收入乱搭建、居民住户为增加居住空间而乱搭建。基本上两种规律, 一是效仿, 认为人家能搭我为什么不能, 二是违法搭建投入与拆除难度成正比, 越是投入资金人力多的违法建筑越是难拆除。

4、部门之间难协调:城市管理工作面大量广、情况复杂, 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工商、城管、卫生、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但面对种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其他部门总能找出推脱的理由。在执法中往往存在“有利互相争, 无利相互推”的现象, 使城市管理的相关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 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 遇有重大活动时, 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 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 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 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 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 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 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 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二) 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 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执法效果不佳。

目前, 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 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 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 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 没有规律可以掌握, 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 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 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 被纠正或教育后, 又重新开始, 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 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 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

近年来, 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 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 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 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 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

4、执法力量薄弱。

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8年来, 镇江的城市规模也扩大了很多, 但执法力量并未有明显增加, 协管员比例也与周边城市相距甚远, 因此在做到长效管理方面, 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三) 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

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 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 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 在街边摆东西谋生, 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 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 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

执法工作不理解, 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 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 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 乱“打抱不平”, 乱起哄, 喝倒彩, 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 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 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 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

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 社会公德意识薄弱, 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 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 只指责不自责, 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三、破解困境的几点想法

1、当前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其形成的原因错综复杂, 并不是几次突出整治、联合执法就能彻底解决的, 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实现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加强宣传, 建立广泛的群众参与机制。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制度 第4篇

关键词:城管;行政执法;法制化

近年来,城管执法过程中反复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使得我们需要去思考如何从行政法角度真正解决城市行政管理的问题,如何使得城管与商贩之间不断上演的悲剧能够停歇。从城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现在的法律规定中去找寻解决城市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出路是我们可以探寻的一个途径。

一、我国城市行政管理概况

(一)城管部门的建立

90年代初期,我国城市化进程迅速,“城乡结合部”成为城市管理的敏感地带,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能完全顾及这诸多问题,例如:执法主体不明确,行政职责交叉,重复处罚现象屡见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在1996年制定的《行政处罚法》第16条中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1997年,国务院批准在一些城市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试点。2002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目前在我国广泛出现的城市管理部门也就由此产生。

但是本是为更高效地解决城市环境等各种问题的城管部门,却因为缺乏法律规制,机构设置存在缺陷等诸多问题而为社会大众所诟病,特别是近年来,大量城管暴力执法事件的发生使得民众对“城管”产生了诸多误解,对“城管”一词的戏谑在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中也随处可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也出台了相关的法规进行了一定的规制,各个地方的城管队伍也都进行了一定的整治,执法水平较以往有了一定的提高。特别是随着2012年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出台,城管执法较以往有了更有力的依据。

(二)《行政强制法》出台后的城市行政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部法律的出台被很多人看作是对城管执法权限及程序的一个有力的限制,对暴力执法的遏制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不管是从程序上还是从实体上,《行政强制法》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这也就在实际上赋予了城管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但同时又通过其他法条对城管部门的执法行为从程序及实体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制,以更好地达到实现行政强制的目标。

下面就《行政强制法》对我国城市行政管理的影响做具体分析:

首先,《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这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内受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事业单位,就无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同时,第17条第3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这也解决了目前城管执法人员中鱼龙混杂而导致的执法过程中权责混乱的问题,只有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才可实施,而一些临时职工或者事业编制人员则没有权力实施执法行为。

其次,城管机关不再单单以规章、政府文件等为依据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根据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城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而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再次,明确规定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程序,这也就解决了目前城管执法过程中容易忽略甚至从未实行过的一些例如告知程序、制作现场笔录等细节性的程序问题,从而是城管执法更加具有程序性从而杜绝暴力执法的可能性。

最后,该法中的一些明确的细节性的规定,使得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所要受到的约束更多,执法程序也更为严格。如:书面催告;以《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送达;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记录并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水、停电、停天然气等非常手段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二、城市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行政强制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城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但是有关城市行政管理的法规仍然过粗,执法方式粗放,城管队伍构造、权利机构设置等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这些正是造成我国目前频频发生城管执法问题的根源所在,需要我们去细致的分析。

(一)城管执法缺乏具体法律规制

无法律即无行政,人们对城管问题产生质疑的原因之一正是城管队伍的建立乃至职权、地位等都没有一个明确详细的法律予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职权只做了概括性规定,而在执法主体、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法律责任等具体内容方面都没有规定。而《行政强制法》则只是明确了城管部门具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解决了人们对城管执法过程中的行政强制权的质疑,但有关城管部门具体的权责划分以及执法手段却没有相关规定。

这些立法上的缺失导致综合执法工作出现了执法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法律适用冲突严重、执法手段遭到限制等一系列问题。

(二)城市执法机构设置存在问题

城管执法部门一直是我国行政机构中的一个尴尬的部门,如何定位这一部门成为了许多城市需要解决的问题。

权力一经产生就容易被滥用,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任何权力都应当受到一定的约束,作为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城管部门更应当有限制的行使权力,然而城管部门的机构设置却存在问题,一般政府部门应当受到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政府部门的双重领导,城管部门则没有上级对口部门的约束,只对同级政府负责。这种设置造成了权力约束机制的缺陷,進而导致城管长期暴力执法的事态得不到有效遏制。以权力约束城管权力的有效机制远未建立。来自纵向的权利约束缺失,而来自横向的权利约束即同级政府的管理无效,使得城管的权力处于一种无法约束的地步,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得益于城管暴力执法手段之下的“城市环境效益”,对于城管的执法手段以及权力行使就会更加放纵,以谋取建立更好的“政绩工程”。

(三)暴力执法方式遭诟病

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最使民众不满的是其暴力的执法方式,社会上对城管的一些戏谑之语,例如“给我三千城管,我能收复台湾”之类的话语都是人们对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暴力手段的批判。城管在维护城市环境和良好秩序的过程中往往要对一些违反市容秩序的小商贩进行处罚,在这个过程中许多执法人员并不是以耐心的态度对小商贩进行规劝,而是通过类似打砸抢的手段,这种方式严重损害了商贩的利益,许多商贩一家人的生计都要靠这个小摊铺,被砸毁之后毁的不仅是一个小摊,更是一家人生存下去的希望。同时,这种严重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执法行为也是违反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是违法违规的行为。治理城管执法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治理其执法方式的问题。

而这种暴力的执法方式是城管部门各种问题汇集之后产生的主要矛盾。前文提到的城管执法缺乏法律规制使得城管部门无法可依,也就没有了法律约束;而机构设置导致的上级管束的缺乏导致城管部门的权力难以受到监督和管理。除此之外,人员选拔任用上的问题,导致城管部门中的人员鱼龙混杂,素质不高,而城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也使得城管部门在面临一些专业性较高的问题时无法真正做出合理有效的处理方式,从而将所有矛盾都集中在了城管部门。因此,解决了城管部门自身法律规制以及机构设置等一系列问题之后就自然能够有效地遏制暴力执法问题。

三、城管执法工作问题的解决

(一)促进城管工作的法制化

面对现在城管执法工作中缺失法律依据的情况,我国应当尽快针对综合执法的主体、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出台相关专业化的法规。但在短时间内制定全国统一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法规并不现实,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将现有的相关法规进行整理综合。其实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城市行政管理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政府规章,但是由于法律位阶较低,许多规章存在着违反上位法,以及和同级的规章制度产生矛盾的地方,更加剧了城市行政管理在法律适用上的困难。因此,在出台全国性统一法律仍然需要较长时间的情况下,我国各个地方应当根据自己地区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法律进行整理汇总,清理矛盾的法条,使得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完善机构设置

针对目前城管机构设置存在的问题,我国应当对其机构设置进行积极的改革,由双重领导体制改为垂直领导体制。既使各级综合执法机关相对垂直, 又不影响执法工作中与区级政府的协调配合。这是形成强大的执法职能的机构保证。笔者认为,这种垂直领导体制应与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相类似,原因有二:行政效率要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有直接的领导权;同时,城市综合执法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和强制性, 性质类似于公安机关,队伍必须有比较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管理。

只有用这种垂直领导的机构设置,才能更好地对城管行政执法权进行监督和管理,而与地方政府保持一定的距离,也会使得地方政府在对城市管理的过程中减小对城管部门的一些不利影响,而避免了政府的一些决策使得所有的城市管理矛盾都集中到了城管部门。同时,更能督促其他对城市管理负有职责的机构能够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不能寄希望与将所有难以开展的城市管理工作都推给城管部门。因此,完善城管部门的机构设置是解决城市管理矛盾的一个重要手段。

(三)建立人性化的行政管理模式

制度的建立和机构的完善可以使得城管部门能够更好地行使有限制的权力。但是如何利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力仍然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选择从业人员上要侧重于政法队伍。在城管执法部门成立之初, 执法人员从相关职能部门的公务员中选择录用。在以后的招录过程中可以考虑主要从政法院校毕业的学生中录取。这一批人法律知识丰富、年轻、积极性高, 对于城管执法效率的提高以及依法行政有着重要的作用。如果条件成熟, 推动政法院校设立城管综合执法的专业或方向, 这对于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法治化的队伍无疑有着重要的作用。

其次,可以采取柔性的执法方式。所谓柔性执法不同于现存的暴力性的执法方式,更重要的是采取多样化的更加合理沟通性的手段来进行执法,把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社区建设变为一种重要的执法方式。需要注意的是, 柔性执法不仅仅意味着执法主体的文明和人性化, 也使相对人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这里尤其要强调街道和社区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作用。要强化社区建设和管理, 增强街道、居委会的功能和责任, 完善城市基层管理制度, 以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积极性, 共同搞好城市的建设和管理。

最后,要找出问题的真正根源,对城市进行合理的规划。许多小商贩在街边摆摊也是生活所迫,因此,想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从城市流动人口的生计角度出发,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为商贩提供手续更加简便、费用更加便宜的规划区域来使得他们能摆放摊位。只有找出真正的根源才能追本溯源,彻底解决城市环境与市民生计这两个矛盾。这些都是我们在立法过程中需要考虑并且积极解决的问题。

四、总结

如何解决好城管行政执法的问题是政府目前需要切实面对的问题,太多类似的案件在不断的重复上演已经说明了体制和制度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只有正视问题重视问题,才能够真正的解决问题。找到城市市容城市秩序与城市流动人口生存之间的平衡点,才能更好地解决现实矛盾,在为我们的城市提供更加美好的环境的同时也给每一个市民更好的生存的机会。这正是一个服务型政府必须做到的事情。

参考文献:

[1]张英民.《立法调整、执法改革抑或公众参与?——突破摊贩管理暴力困境的核心思路辨析》.《行政法学研究》,2012年第2期

[2]马怀德,王柱国.《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

[3]高军.《行政法视域中的城管制度初探》.《理论导刊》,2007年第9期

[4]莫于川.《城管执法工作法治化的基本路径》.《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月第4卷第1期

[5]王雅琴,沈俊强.《城管执法领域违法黑数问题与对策——以北京为视角》.《行政与法》,2012年1月

[6]杨建顺.《论构建和谐社会中城管执法的作用》.《法学家》,2006年第2期

[7]宋功德.《城管强制的合法化出路》.《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8]《<行政强制法>对城管影响深远》,http://www.chinajsb.cn/bz/content/2012-01/06/content_48004.htm

[9]孟德斯鳩.《论法的精神》(上册).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5月版,第154 页

作者简介:

城管执法进社区的调研报告 第5篇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城市文明的最终落脚点。深入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是探索“大城管”机制,延伸网格化执法触角,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深化我局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提高执法进社区的实效,按照局部署,大队首先在朝阳、玉山同心、枫景苑三个中队进行了试点,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三个中队均取得了一定的收效,现将试点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城管进社区背景

城市背景:我市城区面积118平方公里(玉山镇,不含开发区),人口

118万,下辖5个街道41个居委社区,20xx年3

月城管执法大队首度在我市老城区范围内开展网格化管理试点,我市主要城区范围被划分成网格,每个网格根据管理难度分别部署了若干名执法队员为该网格的具体责任人,一时间网格化执法犹如一张巨网覆盖了我市城区的主要区域,区域范围内的道路、广场、街巷尽被囊括其中,城市管理执法范围初步实现全覆盖。但是在实施网格化管理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社区管理需求作为一个特殊的公共管理需求并未能得到满足,社区作为城市细胞,是城市文明的最终落脚点,如果把城市比作一棵大树,市镇街道为枝干,而社区无疑是这个大树的根系,只有养护好根系才能确保这棵大树的枝繁叶茂,基于以上情况,大队及时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导入“城管进社区”管理模式,并与同年完成了基层中队的辖区调整,将原有以数字序号命名基层中队的方式改为以辖区街道为命名标准,并按所属街道辖区来确定基层中队的辖区范围,使得基层中队的日常工作初步与所属街道实现“管辖区”的平行接轨,08年4月6日,城管综合执法进镇进街道推进会在柏庐广场举行,并随之进行了授旗仪式,此次活动标志这我市城管执法进街道(社区)正式拉开了帷幕,09年初我大队下辖的朝阳、同心、枫景苑三个中队被确认为城管执法进街道“试点中队”,此举旨在推进城管执法进街道(社区)工作,总结经验,加速推进,至此我市城管执法进街道(社区)已进入局部试点运行与总结推广阶段。

二、现状和做法

各试点中队执法进社区联络点成立以来,以服务群众为首要任务,努力在职权范围内解决社区实际困难,切实为居民排忧解难。通过召开社区干部、社区居民的座谈会,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运行机制,使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与社区管理结合更加紧密,而城管队员通过进街道(社区),也体会到了社区管理工作的事无巨细和纷繁复杂,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进街道(社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调查走访我们发现三个试点中队在开展此项工作时均能依据辖区各自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不是一味生搬硬套,按图索骥,可以说三个试点中队在组织体系、运作方式、具体做法上均已摸索出一套针对辖区特点而设的“应症之方”,就运作方式而言可以总结为派驻联络型、联合执法型、资源强化型:

1、内外兼顾,强化联络,统筹运行,力争双赢。

这种模式即为朝阳中队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的管理模式,朝阳中队辖区共有9个社区,且这9个社区多为老居民小区组成,中队还担负着人民南路、朝阳路、合兴路等几条交通主干道及xx商厦商圈、上海铁路局xx站等几个重点场所周边的市容环境执法管理任务,城管执法进街道(社区)对于该中队而言一方面是拓展了工作领域,强化了执法力度为中队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另一方面此项工作必然会加剧中队人员紧张执法力量不足等矛盾,基于此中队积极研究对策,将城管执法进街道(社区)的工作模式定义为派驻联络,“有事”联系机制,具体做法是结合网格化管理经验,将中队辖区内的各个社区划分为四个网格,每网格均划入1-2个社区,根据网格内相关社区管理难度的不同,指定1-2名分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联络员,而社区方面也指定一名街道执法队员与一名社区卫生干事组成社区城管工作小组。这样一来朝阳中队共形成9个社区城管小组,这9个社区城管工作小组分别由5名城管队员带队,除了一个社区(小渔河岸社区)执法队员常驻社区以外,其他各点的队员均是在做好路面执法工作的同时通过每周会商及定期巡视方式展开工作,每周会商制度即每个社区城管联络员(执法队员)每周定期到社区报道,并与社区城管工作小组研究本周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事项,约定落实本周的巡查整治工作,并将研究事项报中队,中队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组织安排相关工作,全力配合联络员的具体工作,除此之外社区城管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内日常工作,一旦发生有需要配合支援的可立即与相关联络员直接取得联系,该联络员需即到现场处理,在建立联络机制的同时,中队还要求每个联络员必须每周组织一次社区执法巡查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整改。为确保社区城管小组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该中队与朝阳街道还专门设立了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街道主任担任组长,辖区中队中队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协调工作。如此一来朝阳中队基本实现人员利用率的最佳化,同时也兼顾了日常管理与长远发展。

2、全时管理,执法先行,一日三巡,长治久安。

枫景苑街道是一个刚成立两年多的大型农民动迁住宅区(村改区),街道下属的四个社区均由原来玉山镇的行政村动迁小区组成,共计182幢住宅楼,常住人口近七千人,新xx人最高峰的时候超过四万人。街道所辖范围内道路只有柏庐路一条主干道和几条非主要道,路面管理压力相对较小,从实际情况来看,该中队对于城管执法进街道(社区)工作的需求是最为迫切的也是最贴近实际工作的,基于此情况中队制定了以全面入驻管理,联合多方力量,协力改善环境的宗旨和方针,出于社区管理的实际需要,该中队成立以城管执法队员为主社区卫生干事、街道执法队员、物业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管理小组,同时为了城管执法进街道(社区)工作顺利进行,该中队于今年3月16日起联合街道社区、物业管理、辖区公安派出所等多支执法管理力量进行了为期一星期的联合整治活动,此次整治活动对前期小区内超门窗经营、占道堆放、乱挂晒、车库出租开店、小区内外无证摊点等脏乱差现象频现的情况进行了有效地打击,取得良好的收效,也为中队城管执法进街道(社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此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做好了铺垫,联合整治后,中队又制定了一日三巡,一巡两整的日常工作机制,中队每日安排三次巡逻整治,组成人员为一名城管队员加2名街道执法队员加2名社区卫生干事,第一次为巡查整改(上午9点前后),对发现问题的立即着手实施整改,第二次为小规模集中整治,主要针对第一次巡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如有拒不落实整改的则运用行政执法手段实施整治,中队根据需要派出人员参与整治工作,第三次为全辖区联合巡逻整治(晚18:30前),由中队联合辖区4个社区的联合执法小组人员共同对4个社区进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同时为了确保整治效果在巡查间隙由各社区联合执法小组成员对重要路段、场点进行守点布控,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城市管理事件的发生,通过联合街道、物业等部门的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及日常巡逻该中队辖区内社区面貌得到明显及迅速改善,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初步显效。

3、强化资源,高调入驻,体系健全,重点突破。

同心中队辖区目前共有3个社区(同心、新北、娄苑),而在这三个社区中新北社区因近几年周边大型外企进驻较多导致流动人口数量激增,市容环卫管理压力也随之加大,特别是对于出租户的管理更是难点之一,外来人员的涌入导致社区消费趋向发生了变化,流动摊点也随之激增,为此新北社区的管理一直是同心街道及城管同心中队的重中之重,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的开展为同心街道及城管同心中队做好社区管理工作提供了先机,为此同心街道及城管同心中队加大了人员及装备投入,街道社区抽出专项资金20多万元,招收协管员5名,并购置车辆、装备,划拨50平方左右的办公用房,城管同心中队则于年前向我局提出了组建新北分队的申请,申请得到批准后,城管同心中队抽调执法人员10名,新北社区派出3名管理人员,连同5名新招收的协管员组成了18人的城管同心中队新北社区分队,新北分队成立后,采取了早7点至晚11点的排班模式,最大程度上保证了管理力度,与此同时,在组织架构上,新北分队的日常管理由城管同心中队派出一名分队长以上队员及新北社区一名管理人员轮岗负责,除此以外同心街道与城管同心中队还建立了月度及周例会制度共同研究相关事务,并明确由新北社区主任负责部门协调等相关事宜,可以说在同心街道的大力支持下三个试点中队中同心中队的人员配备后勤保障及政策扶持上都是最优秀的,也正因为如此,新北社区面貌也得到了迅速有效地改善。

通过以上三个中队目前的试点情况我们看到各相关中队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已初步形成城管执法进街道(社区)的管理模式,通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各中队又取得了那些成绩呢?

三、取得效果(成效)

社区面貌发生较大改观,城管执法工作日渐深入人心,城管执法进街道在上述三个中队试点后我们注意到一组数字:朝阳中队自3月份开始有在小区内查处的违章案件出现,并有效制止违章搭建案件15处;枫景苑中队通过社区整治工作清理违章占道18家,占道面积最大的40多平方,最小3平方,有效地保障了社区内公共通道的畅通,方便了居民出行;同心中队在社区周边开展整治工作查处各类违章行为60多起……这些数据无一不体现了城管执法进街道(社区)后城管执法工作已经开始融入街道社区的日常管理工作了,在大力开展执法整治工作的同时各试点中队不断探究街道(社区)管理与城管执法工作的切入点,以家访执法、温情执法、便民执法为主要方式来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收效。

如果说以上成果都是一些“看得见”的成效,那城管执法进街道(社区)还有更多“摸不着”的成果,这些成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执法进社区,居民更满意,我们都知道因为种种原因,城管部门的工作一直难以为居民所理解,在执法过程中各方阻力较大,通过进社区工作,执法队员的日常工作就发生在居民身边,管的又都是些“鸡毛蒜皮”却又是与居民日常生活居民“息息相关”的事情,为民办事,居民看得到、摸得着,潜移默化中居民自然对这支队伍,这批为民办实事的人产生亲近,从而推进执法工作。

2、执法进社区,街道更满意,在以往的工作中社区的管理对于街道社区而言都是难度较大的,城管执法的进驻对于他们而言无疑是一种强大的推动力,是一支不可多得的生力军。

3、执法进社区,城管最终受益,执法进社区工作,特别是此次三个试点中队的进驻,对于我市整个城管执法队伍而言是一种经验的积累和总结,更多的是为城市管理的明天描绘蓝图,今天,我们允许失败和不足,因为我们在实践,但是这些失败和不足对于明天都是宝贵的经验。

四、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局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开展以来,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已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但也存在着一些难点和需要改进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1、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难度大。

从本次试点的三个中队来看均存在认识不足或认识偏差问题,当让这里所说的认识不足或者偏差的存在并不是指单方面的,某一部门的,而是双方都存在认识问题,首先谈谈我城管中队存在的问题,城管执法进社区,虽然是执法进社区,各中队也已经切实在社区范围内启动了执法工作,并取得一定受益,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执法进社区手段过于单一,原因就在于中队认识不足,认为执法进社区就是将队伍开到社区内开展执法工作,而作为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社区管理工作的作用并未完全发挥出来,致使城管进社区工作进展缓慢与街道社区的结合度不高,在个别社区由于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与社区管理结合度不高导致社区对城管工作的配合力度不足,置于可有可无的地位,直接导致工作开展难度高,甚至停滞不前。而作为街道社区,我们也可以看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认为城管工作可有可无始终无法投入到此项工作中来,于是在资源分配上、工作配合上处于“靠边站”或者“走形式”的状态下,导致城管进社区工作开展艰难,从试点的情况来看除了同心中队,其他两个中队在资源配置、工作协调等方面基本还属于自给自足的阶段,表现出“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状态。另一种情况,街道社区对于城管执法进街道工作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但是却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他们认为城管执法进社区是万能的一旦社区在管理上出现了问题就找城管解决,不论问题是工商部门职能还是卫生部门职能,反正涉及执法项目的就要城管部门出面解决,导致相关中队应接不暇,处于两难境地,有的街道辖区甚至获知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开展后将街道原有的街道执法队人员进行了撤并减员。

2.力量不足,覆盖面小,工作绩效难以体现。

一是日常执法工作与进社区工作在人员力量上的矛盾日渐突出。

以朝阳中队为例,目前中队基本建制正式队员

20多人,而中队已经正式入驻的社区有9个。要承担辖区日常管理任务与及时、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任务,在人员分配上,基层中队普遍感觉捉襟见肘,虽然中队及时调整运作模式,尽量避免人员执法力量不足导致的问题但是毕竟此项工作加大了中队原本就紧张的执法力量调配难度,甚至影响到中队日常工作的开展,而从朝阳中队目前采取的“派驻联络”方式而言也只是救济之策,并不能万全,从该中队唯一一个常驻执法点(小渔河岸社区)的工作情况来看就明显好于走动联络的其他社区。

3、制度建设进度缓慢,相关机制急需确立。

对于制度的建立必须为城管执法进社区服务,此处就以考核机制为例,考核工作是双方的,考核应涵括执法队员的日常考核也应涵括街道社区相关人员的考核,问题是谁来考核,考核的抓手又在哪里,而作为基层中队与街道社区协调机制问题明显收效不大。另外在去年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的的基础上,今年市局下发了深化“城管执法六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中队也对该项工作已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和意见中都明确了执法进社区的工作目标、职责,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但从调研的情况看,单是粗线条的目标职责制度难以支撑执法进社区工作系统性的框架,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单纯的指导性意义,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各分局制定的一些工作制度、督察制度也各成一体,较为零散,不够系统化和相对统一;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机制也尚待建立。总的来讲,目前还缺乏一套保证实施执法进社区工作的相对系统和完善的制度。

4、工作面的问题直接影响到日常工作开展。

此处所说的工作面是指城管执法进社区后执法队员可以操作的执法项目,我们知道一旦进入社区就必须考虑执法依据,但是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执法依据来看,可以在住宅小区内使用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导致工作结合度不高,街道社区因此会产生热情减退,配合不力的情况。

5.内容单一,工作被动。

城管进社区工作方案 第6篇

一、活动目的:

提高全民城市意识、人人参与城市管理

二、组织机构

成立城市管理宣讲团

团 长:喻XX

成 员:XX XX 高XX XX 李XX 姜XX

何XX 周XX 颜XX 文XX XX 李XX

肖XX 黄XX XX 张XX 郭XX

三、主要任务

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通过与社区携手共建,阵地延伸,整合社会资源。以发放服务手册、除“四害”药品,与居民群众开展面对面、互动式的宣传活动等为主要形式服务社区。以创建“门前三包”示范社区和病媒生物防制示范小区标准为要求,大力开展城市管理知识、法规和除四害常识的宣传,促进社区居民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构建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筹备

1、宣讲活动的组织,联系社区。 责任人:XX

2、活动方案及宣传资料制定、准备。 责任人:李益民、XX

3、讲课教案准备。 责任人:XX

4、负责宣讲活动物资的购买、装袋准备、发放。 责任人:XX

5、媒体记者联系、拍照。 责任人:XX

五、活动组织

1、“告别不文明行为”签名活动。 责任人:XX

①签名展板制作、运输、摆放、回收。 责任人:XX

②市民签名引导。 责任人:XX

2、免费发放除四害药物、纪念品、宣传资料活动。负责人:XX;工作人员:XX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宣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组织开展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

城管进社区工作总结 第7篇

2、3月份,xx村1-5-401下水道不通,因其私自在厕所打洞,水漫溢到人行道,影响市容和周围行人。我社区通过与住户协商,协助房管所和街道城管队员,对堵塞部位进行疏通,完美解决了此事,受到了居民的感谢。

3、4月份,是全国第23个爱国卫生月,为进一步推进爱国卫生活动,以实际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城、文明城市,以“整治环境卫生、人人享有健康”为主题,我社区城管主任参加街道组织的清理花坛垃圾活动,以提高全街道环境卫生质量。

4、4月份,花园23栋-27栋之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没有人清扫,小区也没有物业。我社区城管主任前往实地查看,发现建筑垃圾确实泛滥成灾,后向保洁公司反映垃圾影响居民生活,需要及时清理。保洁公司也认真对待,马上拖走了垃圾,还居民一个整洁的环境。

5、6月份,6月5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环境日。我国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低碳减排绿色生活”,旨在倡导公众践行绿色消费,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在汉中门广场开展爱护环境活动,发放彩色画报、知识小手册,加强在居民中的宣传工作。

6、6月份,xx村小区1-5单元、6单元路面坑洼,对夜里老年人行走及车辆行驶安全产生影响。我社区了解到这情况,立即现场查看,后经街道联系,把坑洼地面铺平,受到了居民的感谢。7、7月份,住在花园21幢202室的居民反映,楼上装潢后阳台外面有个空调外机,外机打洞的位置靠近下水管道,影响雨天排水,导致屋檐漫水并渗透到他家中,希望居委会帮他解决。经过实地调查,联系两家户主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解决了此事。双方当事人感觉居委会很负责,表示以后也会支持我们的工作。

8、8月份,夏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也是蟑螂病害的高峰期,蟑螂传播疾病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为预防疾病,保障辖区居民身体健康,我社区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为需要灭蟑的居民登记存档,发放灭蟑药,消除隐患。

9、8月份,文明城市复查又开始了,我社区积极参加此次大清理活动。一是对外围环境卫生大清扫,重点对集中居民区、街巷道的垃圾、残土、杂物等进行清扫清运。二是单位卫生大清扫活动,组织各单位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擦洗门窗玻璃,清除积存垃圾、杂物、积尘。重点居民住宅区进行整治,清除垃圾污物和乱贴乱画、牛皮癣(小广告),清理院区、绿地、楼道、车库等的乱堆乱放杂物,加强日常清扫保洁,规范管理垃圾收集点。三是重点对花园和xx村小区各个楼道杂物进行地毯式清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处理了一大批无用家具。

10、通过设置宣传板、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全社区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活动,宣传普及环境卫生、家庭卫生、个人卫生、手足口病防治、肠道传染病防治的有关知识,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

11、9月份,居民举报五台山体育馆有人砍伐树木,把树砸到了拉萨路5-1号、5-2号的电线杆上,可能引发危险,希望尽快把树木移走。得知此事后,我社区城管主任先在事发地查看情况、了解详情,又和体育中心后勤储科长取得联系告知此事,他们非常重视,立即派人处理。事后,居民对此做法表示感谢。

12、10月份,花园小区8幢和10幢附近有大量的垃圾,这些垃圾已经堆得都超过窗户,非常影响小区居民生活。接到此信息后,城管主任前往查看,发现情况属实。后向保洁公司反映,督促他们及时处理,居民表示对事情处理感到满意。

行政管理者进课堂宜成为制度 第8篇

教育行政管理者到中小学调研的目的主要在于掌握第一手材料, 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 思考解决问题的对策, 使得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情况真实准确, 使得提出的建议和制定的措施更为有效。如果不进课堂听课, 只听汇报、看材料, 是无法全面掌握有关情况的。而进课堂听课, 不仅能够了解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 还可以通过课堂上的师生表现了解学校教学改革现状与教学管理水平等。一个真正关注教学改革与学校改进的教育行政管理者, 理应在对课堂的观察体验中领导课程教学。然而, 一些教育行政管理者为什么不进课堂, 是不能、不愿, 还是不为呢?

在教育主管部门, 如县区教育局, 有的管理者在教育上是“半路出家” (如原为其他部门的领导) , 或是“新兵” (如新录用的公务员) , 部分人属于教育教学方面的外行。既然是外行, 这些非教师出身的领导者, 就更应该多多走进课堂, 在参与中成长为内行。当然, 大多数的管理者来自一线, 曾是骨干教师、学校中层干部, 或是校长, 可以称得上是行家里手, 但以“事情太多, 哪有时间”之类的说辞来回避进课堂显然还是站不住脚。即使此前熟悉教学也应以开放的心态来参与不同类型学校、不同学科的课堂, 不断增加对教学的把握力。

不进课堂的领导, 高高在上, 与教师有很大的距离姑且不论, 仅在课堂教学及其改革发展上必然是摸不准方向的, 既不能“领”, 也不能“导”。

因此, 教育行政管理者特别是非教师出身的管理者需要锻炼自己的课程教学领导力, 进课堂应成为重要的锻炼手段。进课堂是将教育行政做在“田间地头”, 不仅有利于促进职业专业化, 更加拉近了干群关系, 有利于提升行政效能。诚如赖配根先生在中国教育报《区域周刊》的文章《实现教育发展观的一次更新》中所言:“教育行政管理者, 不能再满足于掌握当地教育的面上情况, 而要经常深入学校、深入课堂, 尤其要倡导局长进课堂……如果局长进课堂能够在一个区域形成风气, 上行下效, 必将带动其他教育行政管理者关注课堂教学。”

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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