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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商业折扣会计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31

案例解析商业折扣会计(精选6篇)

案例解析商业折扣会计 第1篇

商业伦理与经济利益博弈的案例解析及建议

摘要:随着全球范围内企业IPO浪潮的掀起,企业上市作为企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手段被广泛接受和应用。上市后企业的发展优势不言而喻,不仅可以募集更多的资金,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知名度。但是为了能够上市,很多企业却不择手段,利用各种可乘之机实现上市的目的。本文采用案例法,以A公司虚假上市一案为例,从企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角度对企业以及保荐机构的行为进行了分析,对案例所反映的伦理与职业道德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两点建议。

关键词:财务造假 职业道德 商业伦理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07-0097-02

一、案例简介

B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A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IPO)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韩某、霍某系B证券A公司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B证券为A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了“关于A公司应收账款项目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陈述、A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的陈述、A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结论意见的保荐书。

A公司为了解决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过大影响上市的问题,便向他人借款、股东垫资来弥补财务上的损失。A公司在会计期末冲抵应收账款,并于下一会计期初冲回。2009年底,A公司通过向他人借款的方式转入资金1 400万元用于冲减应收账款,后于第二年年初全额退款并转回应收账款;2010年9月和12月,A公司通过股东垫资和由他人转入资金的方式分别转入资金 2 566万元和8 754万元用于冲减应收账款,后于2011年年初将他人资金全额退款并转回应收账款;2011年第二季度末,又通过他人转入资金8 890万元冲减应收账款,并于一个月后全额退款并转回应收账款。截至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中,A公司共虚构收回应收账款24 205万元。2010年至2011年上半年,A公司虚构合同十余份,虚增收入2 700多万元。而B证券对此却出具了“关于A公司应收账款项目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A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保荐书。并在A公司《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中声明:“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例反映的问题及分析

(一)会计职业道德缺失

在A公司事件中,对应收账款的变动、主营业务收入2 700万元,证监会查证的结论是会计造假,A公司对此也予以承认。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会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的。会计人员在记录会计事项时,未能严格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保持职业谨慎,未能对会计信息披露做到及时、准确、充分的披露。从A公司财务造假的案例中,可以看出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存在缺失,主要原因为会计职业道德观念薄弱、对会计人员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和会计人员自律机制不完善三方面原因。就会计人员目前的工作环境看,会计人员工作受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和管理,二者在地位上存在一种从属关系,这种从属关系不可避免地会对会计人员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产生严重的影响。会计人员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等观念削弱了集体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扭曲了会计人员的内在价值取向和价值观念。

(二)商业伦理分析

A公司公然违背一般会计原则,对应收账款的收回和主营业务收入进行虚构,以实现IPO的目的,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出A公司的伦理模式是一种不道德的商业模式。这种不道德的上市模式损害了A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经营行为也不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和原则,可见A公司更注重自身利益,即自利行为。管理层选用股东垫资和向他人借款的方式,再在会计期末冲抵,下年期初转回,为了企业或自己的私利,在面对市场环境的压力时,并未选用合法策略和途径来挽救企业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不利境遇,而是公然违背会计准则进行操纵利润这种不道德的方式。此外,B证券公司在推荐A公司IPO保荐业务流程中,未按照审核程序对A公司应收账款的虚构收回和收入的虚增的事实、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慎核查,便为此出具了保荐书。本可以通过常规审核程序核查出A公司在会计期末销售款项的不正常流出和A公司销售情况的不正常的财务造假问题,但韩某、霍某作为保荐人却未查出,因此为A公司出具的保荐书中关于A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结论意见也是虚假的。

上述做法公然违背了“社会人”和“道德人”的特性。这是由于企业和社会性质的保荐机构行为决定了企业伦理的实际情况,因此应该站在社会立场上考虑行事,换言之,我们必须放弃个人的感情,从社会或公共的角度来做出选择。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在对伦理道德做出决策时,关键是要认识到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所做出的决策将会导致一系列或好或坏的后果,所影响的绝不仅仅是做出决策的企业本身,甚至会给所有利益相关者带来极大的影响。因此,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的伦理决策必须体现道德管理模式,它对社会利益、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不是仅仅局限于眼前利益、地方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的企业。为了能够突出企业的内在美德,企业应该从道德行为的范围内寻求经济利益。

从案例A公司的情况中,我们可以发现现代企业和资本市场存在的重大问题。第一,诚信的缺失。现在很多企业和社会机构在面对社会利益与自身利益相冲突时,受到利益的驱使,公然违背职业道德。为了自身的短期发展,出具虚假报告、披露虚假信息、欺骗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第二,证券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独立性缺失。B证券公司担任A公司上市事宜的审核机构,在本应通过常规程序就能检查出A公司财务造假的情况下,却出具了A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结论意见的保荐书,可想而知,B证券公司对A公司虚假上市有着很大的责任。从而可以说明,B证券公司对A公司的审核缺乏实质上的独立性。第三,监督机制存在缺陷。A公司的欺诈手段并不复杂,审核人员只要根据相关业务的核查程序进行仔细核查,就不难发现A公司报告中虚假的财务线索。B证券公司在审核之前就已提出A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0年1―9月毛利率较往年有较大增长等问题,但B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却没有根据相关业务规则进行核实,便出具了针对A公司上市的保荐书,由此可知B证券公司对工作人员的行为并未起到监督的作用。因此,可以得知B证券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甚至缺失。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建设

通过完善会计法律制度建设及其实施机制,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以适应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加强对会计工作的规范和严谨。加强会计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完善对会计舞弊行为主体、管理者、会计人员的惩罚力度。树立会计诚信的职业道德文化氛围,提高会计队伍总体素质。长期坚持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包括会计诚信在内的继续教育并建立会计从业人员的个人信用档案,以便监督管理,促进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真正贯彻和落实。将会计职业道德原则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凸显出浓郁的文化舆论气氛,对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起到督促作用。会计诚信教育应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基本职业道德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加强会计职业技能培训等,使企业领导和会计人员熟悉职业道德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有法必依,以提高会计诚信化建设水平。

(二)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力

强化政府监管力度,完善行业自律监管,不断健全和积极借助广告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社会监督力量。政府应尽快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如积极主动地开展和加强各行业的自律监管工作、加强审计、税务、财政、监察等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检查监督各行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状况,最大限度地约束行业的不利行为,对不称职或违法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地惩罚,严重者应加大惩罚力度。另外,还应该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推进诚信教育与宣传,充分利用现代传媒,营造浓厚的环境与氛围。建立诚信评价机制,对违背诚信道德规范的人或企业通过媒体等敏感介质进行公示,使失信者不敢铤而走险。

(三)加强企业行业自律的自觉性

企业在商业伦理建设中起着主要作用,加强企业遵守行业自律机制的自觉性,能够使商业伦理建设立竿见影。企业领导者应在管理活动中树立伦理意识和伦理精神,自觉遵循和发展企业内部商业道德规范,进行企业伦理决策,加强企业内部经营道德规范,并对员工进行企业伦理教育。将伦理优势发展为企业的竞争优势,以此提升核心竞争力。在企业内部建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对内部人员工作的进展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质量检验,形成规范的工作报告制度。

(四)推进制度和企业伦理的融合

完善的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能够有效预防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而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行的基础是诚信的伦理道德,因此预防和治理财务造假行为应采取多管齐下的治理方针,综合利用制度和伦理的管理手段,以此推进制度和伦理的有效融合。一方面要以制度或法律作为载体和表现形式,把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融入制度或法律,以此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强调伦理道德制度化,主张道德法制化或道德立法。另一方面要以实现制度建立的伦理观念为目标,对现行制度进行伦理评估,对不适合伦理要求的制度进行调整,提高制度建设水平。

参考文献:

[1]杜海霞.论企业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J].财会研究,2014,(11).[2]江琛.当前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现状及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2).

案例解析商业折扣会计 第2篇

ZARA创始于1975年,它既是服装品牌,也是专营Zara品牌服装的连锁店零售品牌。Zara公司坚持自己拥有和运营几乎所有的连锁店网络的原则,同时投入大量资金建设自己的工厂和物流体系,以便于“五个手指抓住客户的需求,另外五个手指掌控生产”,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为顾客提供“买得起的快速时装”。

Zara品牌之道可以说是时尚服饰业界的一个另类,在传统的顶级服饰品牌和大众服饰中间独辟蹊径开创了快速时尚(Fast Fashion)模式。随着快速时尚(Fast Fashion)成为时尚服饰行业的一大主流业态,Zara品牌也倍受推崇,有人称之为“时装行业中的戴尔电脑”,也有人评价其为“时装行业的斯沃琪手表”。在2005年,Zara在全球100个最有价值品牌中位列77名,哈佛商学院把Zara品牌评定为欧洲最具研究价值的品牌,沃顿商学院将Zara品牌视为研究未来制造业的典范。Zara作为一家引领未来趋势的公司,俨然成为时尚服饰业界的标杆。

一些国际服装品牌巨头明知Zara厉害,就是学不来,模仿不了。为什么?因为Zara的是以快速时尚服装为核心以供应链全程控制为基础的商业模式系统创新,这也是Zara之所以成功的关键所在。

Zara商业模式创新之一:锁定个性化消费需求

Zara的成功最重要的在于它把握了个性化消费的潮流。

在传统行业里,大规模生产的同质化产品只能依靠廉价来吸引消费者,以赚取微薄的利润,但没考虑到消费者对于满足自己个性化的产品是愿意付高价的,而这正是Zara瞄准的客户对象。

Zara商业模式创新之二:提供“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产品价值

“品种少,批量大”是传统制造业的天条,而在“长尾市场”中,“款多量小”却成为当红的商业模式。Zara以其“多款式、小批量”,创造了长尾市场的新样板。

Zara值得大多数传统企业借鉴的是,它有意识地在自己的产品中“制造短缺”。虽然一年中它大约推出12000种时装,但每一款的量却并不大。即使是畅销款式,Zara也只供有限的数量,常常在一家专卖店中一个款式只有两件,卖完了也不补货。总裁Isla说:“我们不想所有人都穿同样的衣服。”随着每周两次补充新货物,公司使顾客养成经常来逛的习惯。

如同邮票的限量发行提升了集邮品的价值,Zara通过这种方式,满足了大量个性化的需求,培养了一大批忠实的追随者。“多款式、小批量”,Zara实现了服装企业商业模式的突破。

款式更新更快增加了新鲜感,吸引消费者不断重复光顾。快速更新店面里的货品,也确保了它们能符合顾客的品味,从而能被globrand.com销售出去。在Zara你总是能够找到新品,并且是限量供应的。这些商品大多数会被放在特殊的货架上面。这种暂时断货策略在很多人眼中太大胆了!但是想想所有限量供应商品在市场上受到的追捧吧,人们需要的不是产品而是“与众不同”、“独一无二”。而Zara的暂时断货正满足了人们的这种心理,Zara由于这种颠覆性的做法慢慢变成了“独一无二”的代言人。

此外,抛弃了引导潮流的想法,Zara更喜欢追随潮流。它的目标就是让顾客在承担得起的价位上买到多个品种的服装。Zara去年推出了20000件单品,大约是世界服装界老大Gap的三倍。在Gap的店里,东西都是千篇一律。Zara商业模式创新之三:通过全程控制供应链,创造快速时尚的稀缺价值

Zara商业模式的成功得益于公司出色的服装行业的全程供应链管理,以及支撑供应链快速反应的IT系统应用。Zara公司采取“快速、少量、多款”的品牌管理模式,在保持与时尚同步的同时,通过组合开发新款式,快速的推出新产品,而且人为的造成“缺货”,以实现快速设计、快速生产、快速出售、快速更新,专卖店商品每周更新两次的目标。专业“买手”--设计师

Zara有400多名设计师,其实,与其说他们是“设计师”,不如说是“抄版员”。他们是典型的“空中飞人”,经常出没于米兰、巴黎这些时尚中心举办的各种时装发布会之间,或者出入于各种时尚场合,观察和归纳最新的设计理念和时尚动向。通常,一些顶级品牌的最新设计刚出来没多久,Zara就会发布和这些设计非常相似的时装。这样的设计方式能保证Zara紧跟时尚潮流。据悉,在欧洲,每年Zara都要向那些顶级品牌支付几千万欧元的罚款。但是Zara并没有因此放弃这种设计模式,因为从中赚取的利润要比罚款高得多。并且这种方式也打破了其他企业设计师主导企业未来的境遇,Zara已占领了中高端35%的市场份额,跻身于世界100强著名品牌行列。

管理全程供应链

Zara有出色的全程供应链管理:设计、采购、生产、配送和终端销售。从设计到生产,再到把新款衣服送到全球各地的专卖店,只需短短的15天时间。Zara不借助外部合作伙伴进行设计、仓储、分销和物流,而是自己全包全揽,保持整个供应链在完全掌控中。Zara的供应链管理能够快速的把信息从购物者那里传递给设计师和生产管理人员。供应链管理还能对原材料和产品在流动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实时的追踪。最终目的就是在最终客户与设计、采购、生产和分销等上游运行环节之间实现尽可能快速和直接的沟通。

Zara对供应链的控制使它能够设定产品和信息的流动速度,从而使整个供应链都能够以一个既快速又可以预测的节奏运行。Zara的灵敏供应链系统,大大提高了Zara的前导时间。前导时间是从设计到把成衣摆在柜台上出售的时间。中国服装业一般为6~9个月,国际名牌一般可到120天,而Zara最厉害时最短只有7天,一般为12天。这是具有决定意义的12天。Zara之灵敏供应链所展现出来的韵律,使得有“世界工厂”之称的中国相形见绌。

缩短供应链环节

“短”是Zara快速反应的另外一个基础。Zara知道,如果供应链环节很多,则不可避免导致反应时间长,因此要求产品从门店直接发出,由店长负责订货,配送也是从配送中心直接配送到门店。

Zara的短还在于流程执行过程。Zara10~14天对于终端的反应,包含了产品设计时间,如果按照规范的流程先后次序执行,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完成的。而其之所以能够完成这个“不可能的任务”,是因为其在组织结构设计上以及办公场地布置上都充分关注了流程的并行,强调不同环节充分沟通解决问题。比如,Zara通过设计师、生产计划采购人员团队在一起工作,加强团队面对面沟通,快速决策,使得针对某一款产品的评审、工艺技术保证以及材料供应等问题一次得到解决。

Zara商业模式创新之四:压缩的黄金渠道

在Zara的一家美国门店里,店长Devina总是带着一台定制的手持式PDA在店里巡视。尽管这台PDA模样小巧,却内置了Zara总部标准的订货系统和产品系统等模块,而且,它还能帮助Devina与西班牙总部保持密切的联系。在Zara,每个门店经理拥有向总部直接订货的权力,因此,当Devina在自己门店的系统里发现某种产品库存不足时,通过与宽带连接的PDA,她可以看到西班牙总部的建议订量,再根据自己对当地市场的判断,向总部发出订单。每隔半小时,Zara女装、男装和童装的主管都会根据POS机里的销售系统,对店面进行实时控制和补货。

Zara的零售只设专卖店,那是Zara的窗口与眼睛,不搞特许经营。专卖店每周根据销售情况下订单两次,这就减少了需要打折处理存货的机率,也降低了库存成本。Zara的每一位门店经理都拥有一部特别定制的PDA,通过这台联网的PDA他们可以直接向总部下订单,而总部可以直接掌握每一间门店的销售情况,同时门店店长也可以和总部产品经理及时沟通。这样Zara可以做到设计、生产、交付在15天内完成。

Zara从不需要与大牌设计师协作,也不需要花费几百万美元开展广告攻势。取而代之,它通过旗下规模庞大、达到最低限度要求的分店和从人行道获得灵感的服装来建立自己的品牌。Zara总裁Isla认为,“我们的商店就是最好的广告。我们节省下来的资金可以花在顶级的选址地段上。”

Zara的店铺开设在全世界最昂贵的街道上:第五大道、东京银座、罗马康多蒂大街和巴黎香榭丽舍大街。

Zara商业模式创新之五:重金打造信息系统

在Zara调控中心的大办公区里,20多名工作人员坐在电话机旁,使用包括法语、英语、德语、阿拉伯语、日语和西班牙语在内的不同globrand.com语言,收集来自世界各地的客户信息。通过他们的工作,时尚情报信息每天源源不断地从世界各个角落流入Zara总部办公室的数据库。Zara的主要信息来源是设计师和全球800多家门店。

Zara对门店的控制能力极强,各店每天都要向总部进行数据汇报。为方便每位专卖店经理即时向总部汇报最新的销售信息和时尚信息,Zara专门为每位店长配备了特制的手提数据传输设备。店长将通过手持PDA发出订单,在总部不缺货的情况下,从订单开始网上发送直到货物送达门店,最快只用三天时间。

设计师们还可以实时与全球各地的专卖店店长召开电话会议,及时了解各地的销售状况和顾客反应情况,从而适当调整产品设计方向。在Zara,一件新款服饰的上架,并不是设计的结束,而是开始。设计团队会不断根据顾客的反应调整颜色、剪裁等,而这种顾客反应的信息便来自POS系统所显示的销售业绩和门店经理的信息反馈。Zara对门店经理的考核,则是看该店的销售有没有上升,如果出现货品积压,就由门店经理为这些库存买单。

2008年,Zara的西班牙门店内又将增添一项信息反馈的“利器”——由美国一家图像公司发明的社会零售系统,它将被应用在试衣镜上,当顾客穿着这件衣服站到试衣镜前试穿的时候,镜子上就可以显示出衣服的品牌、面料、可选颜色以及可搭配的其他服饰等信息,顾客可以直接将视频发到朋友的手机上,听听朋友们的高见,当然这种顾客信息对于Zara来说也是十分宝贵的。

Zara很多单店的信息化的软硬件投资都在10万美元以上,这在零售连锁业的单店信息化投入方面是相当昂贵的。

中国是服装大国和强国,然而却没有称誉世界的品牌,而只是广布着大量的代工基地,成为“世界工厂”的一个缩影。对比Zara着眼于快速时尚的全程供应链管理与渠道压缩等一系列商业模式创新,我们的“世界工厂”显得相形见绌。

案例解析商业折扣会计 第3篇

一、现金折扣

(一) 现金折扣的定义。

现金折扣, 是指债权人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 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之中, 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偿付货款, 通常与债务人达成协议, 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可以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付款日期”表示。例如, 3/10表示买方在10日内付款, 可以享受售价的3%的折扣;2/20表示买方在20日内付款, 可以按售价享受2%的折扣;n/30表示这笔交易额付款期限为30日之内, 若20日之后30日之内付款, 不享受任何的折扣。

(二) 现金折扣会计处理方法。

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方式有总价法与净价法两种。我国会计实务处理中通常采用总价法。总价法, 是在销售业务发生时, 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按未扣减现金折扣前的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对购货方提前付款的鼓励性支出。

(三) 现金折扣的税务处理规则。

《我国增值税处理条例》规定, 现金折扣 (销售折扣) 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折扣额应计入财务费用。《所得税法》规定,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 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其实通俗地说, 就是税法才不管你什么时候收款, 以什么样的方式收款, 反正你的商品值这么多钱, 你就要按这个价钱交这么多的税。不过也确实发生了损失, 就把它记在“财务费用”中, 等交所得税的时候再给你扣除了。

(四) 举例说明现金折扣在会计和税务当中的处理

例: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2009年3月1日,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 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 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20, 000元, 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款项, 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 1/20, n/30。按总价法的会计分录为:

1、现金折扣含增值税额的计算:

假定乙公司3月10日付款:

假定乙公司3月20日付款:

假定乙公司3月30日付款:

2、现金折扣不含增值税额的计算:

假定乙公司3月10付款:

假定乙公司3月20日付款:

假定乙公司3月30日付款:

二、商业折扣

(一) 商业折扣的定义。

商业折扣, 又称“折扣销售”, 是指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 将价目单中的报价打一个折扣后提供给客户, 这个折扣就叫商业折扣。商业折扣通常以百分数明列出来的, 如5%、10%的形式表示出来, 买方只需按照标明价格的百分比付款即可。

(二) 商业折扣会计处理规则。

根据《企业会计原则第14号——收入》的规则,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 应该遵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肯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在商业折扣的状况下, 企业销售收入入账金额应按扣除销售折扣以后的实践销售金额加以确认, 即以整个销售净额除税后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以整个销售净额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贷款, 以应收账款与产品销售收入二者的差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

(三) 商业折扣税务处理规则

1、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 7 5 号) 规则。

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触及商业折扣的, 应该遵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对于商业折扣, 现行增值税税法规定, 假如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 (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方法雷同) , 能够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假如将折扣额另开发票, 不管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 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2、税法中认可的销售折扣仅指销售折扣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注明的状况。

《国家税务局对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7]472号) 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 假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 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交纳所得税;假如将折扣额另开发票, 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另外, 在增值税处理上,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3]第154号) 规定:征税人采取折扣方法销售货物, 假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 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假如将折扣额另开发票, 不管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 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钱的折扣, 假如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置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 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 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视同销售货物”中的“无偿赠予别人”的规则, 计算交纳增值税, 同时计入应征税所得额。

(四) 案例解析商业折扣会计、税务处理

例:某市一家乐家超市, 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增值税税率为17%。为抢抓商机, 增加销量, 2012年1月开展节前促销活动, 母婴柜节期开展“折扣销售”方式出售“大华牌全脂婴幼儿奶粉”, 售 (标) 价23.4元/袋 (200g) , 成本为13.5元/袋。规定在促销期内凡在本柜消费者一次购买5袋的, 按七折优惠价格成交, 并将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月末结账前, 经核算1月份消费者一次购买5袋的有200次, 共出售了1, 000袋, 钱货当时两清 (不考虑其他零售数额) 。

1、假定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的会计处理:

同时, 结转销售成本:

2、价格折扣假定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开具在两张发票上的会计处理:

同时, 结转销售成本时的会计处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各种各样的销售方式都会随时产生, 不再是以前的简单交易, 你买, 就掏钱;我卖, 就给你货物。各种不同目的销售方式的产生, 能够增加我们产品的竞争力, 才能更快地带动我们社会经济的发展, 更加迅速地积累我们的财富。当然了, 万变不离其宗, 无论何种销售方式的目的都是为了盈利, 都要确认收入, 都得交税。

参考文献

[1]刘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轻松过关1.税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案例解析商业折扣会计 第4篇

1986年7月24日,交通银行获准恢复设立,近二十年来,中小商业银行,既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诞生品,又是中国银行业变革的推动者。

2002年9月,央行一个课题组罕见地发布了一份名为《进一步发挥中小商业银行的作用》的报告,直言“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成果之一的中小商业银行,如果没有探索、没有改革、没有突破,那么这些中小商业银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报告认为,中小商业银行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发放了多少贷款,支持了多少企业,更重要的在于其为我国银行业带来了新的思想、新的观念和新的手段;在于通过自身的改革创新,推动了整个行业从计划垄断经营向公开竞争经营的转变;在于通过引进竞争机制,提高了我国银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战略优势

部环境优势 中小商业银行因其市场份额较小和中小型客户较多的现状,受外资银行的冲击小。追求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的外资银行,将以抢占大的优质客户和收益高、风险小的结算业务等中间业务为主要营销手段。这对主要客户为大中型企业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说,面临的冲击要远远大于中小商业银行。

创新优势 网络银行等金融电子化潮流的到来,将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网点多、人员多的优势。中小商业银行可以一方面利用后发优势,在新增网点和人员上可以真正择优录取。另一方面,可利用网络技术加快产品创新。

地缘优势 由于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多是中小商业银行的股东之一,加上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许多地方政府部门从干预中小商业银行经营决策特别是干预贷款发放,逐步转变为支持中小商业银行自主稳健经营、防范风险。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相比,受利益驱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更看重或者更支持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

制度优势 有较为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营销手段,是中小商业银行在金融改革创新中逐渐形成的制度优势。在银行业对外开放加快和市场自由化程度逐渐增大的过程中,银行的制度优势将日益显示出竞争力。相比之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仍处在探索之中。

资产质量优势 与国有银行相比,中小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和机构、人员臃肿的包袱较小。

战略劣势

1.受历史原因、机构网点、市场信誉等方面的限制,中小商业银行组织存款的能力有限,在市场竞争中业务发展受到限制

2.金融产品仍缺乏特色 中小商业银行业务仍显单一,经营范围较为狭窄,金融服务尚未完全贴近中小企业和居民个人。

3. 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内部控制能力不足 中小商业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监事会各方职责不够明确,无法达到有效制衡;内部控制有待加强,因内控不力而引发经营风险的现象时有发生。

4. 风险处置还有待深化 虽然经过艰苦的努力,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风险状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缓解,但风险处置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从城市商业银行的角度看,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且清收难度越来越大。从整顿城市信用社情况看,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已经撤销的城市信用社最终退出市场的政策和操作方式还有待研究。一些城市信用社经营状况仍不稳定,一旦受到冲击,容易引发新的支付风险。

5.金融服务覆盖面有待拓宽 从目前中小商业银行网点的分布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基本上还是空白。随着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调整步伐的加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机构将从这些地方退出,必将影响到这些地区的金融服务。如何满足这些地区的金融服务需求,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中小商业银行之间各自的发展状况和网点布局差别很大,在未来的市场营销战中,中国中小银行主要分为两大阵营。

一是具有相当规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止2001年末,10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2003年7月改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机构网点5000余个,从业人员近10万人;资产总额2.39万亿元。

2003年11月,总部设在天津的渤海银行获准筹备,市场定位是欲成为第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我国股份制银行中的佼佼者。其中包括5家上市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和上海浦发银行,以及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和兴业银行。一般而言,资产规模在60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银行,才可称为中型银行。除了交行已达到中型银行规模外,其余股份制银行目前仍只能算是小银行。

从资产规模、治理结构和营销能力来看,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国内银行业中已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在某些产品领域内市场份额甚至可以和4大国有银行相媲美。他们的市场定位,只有个别银行可能通过资本扩张或者企业并购,最后发展成四大国有银行的挑战者。大部分的归途是成为有经营特色和较佳盈利能力的“特色银行”。像荷兰万贝银行,就是一家以贸易和商品融资为核心业务之一的特色银行,其在该类投资银行业务领域做到了荷兰第一。

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因市场扩张较快,资产规模也由小型银行逐渐向中型银行发展,这也意味着其市场定位将因势而变,营销策略也开始由游击战向侧翼战转变。在某一特色领域取得市场第一的现象开始出现。像招商银行的一卡通业务便成为市场领先者。但对整体实力远不如国有银行的招行来说,这种领先地位如何保持,将是一个难题。

二是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 截止2001年末,109家城市商业银行共有网点4593个,从业人员10.85万人;资产总额0.88万亿元。

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因其规模小、转制快和地缘性强,普遍的市场定位都是“市民银行”。

2002年4月25日,浙江省8家城市商业银行发布《共同打造民营企业主办银行品牌》的行动宣言声明,在3年内,8家城市商业银行将逐步发展成为民营资本为投资主体、以民营企业为服务主体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对此,央行由《进一步发挥中小商业银行的作用》的课题报告评价认为,“这个宣言表明了在市场经济发达的浙江省,中小商业银行已逐步找准了市场定位,对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将起到巨大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市民银行的定位战略,完全是市场细分策略下的游击战。虽然以“市民”为目标客户的诉求,让人以为中小商业银行可能因此丢失本地区大客户,但这只是片面观点。

因为,市民银行虽然没有办法在国际性业务上与全国性银行比拼,但有更优惠的价格和细致的服务,令其同样能赢得客户信赖。正如特劳特在《营销战》中所言:“在纽约市区,一些大的城市银行,比如大通曼哈顿银行和花旗银行控制着金融领域。但是,一些小银行通过选择地域,也打了漂亮的游击战。它们获胜的关键在于强调地区性,并且以地区的名字命名。比如新泽西联合银行和长岛信托银行。”

市民银行的定位,有点类似美国的社区银行。在美国的许多地方,地区性银行和社区银行都是服务于本地区交易活动的最主要的金融机构。美国的中小商业银行的数量约占银行总数的94%左右,资产比重约占银行业总资产的23%。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社区银行不能像花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一样有全球银行和全能银行的优势,但却因此避免了全球股市暴跌和大公司丑闻带来的亏损。

2002年以来,受美国经济下滑的影响,美国的大银行状况极差,裁员风此起彼伏,削减成本步履维艰,大公司财务丑闻牵连。而那些平日不为人所关注的地区性中小型银行则是另一番景象。统计显示,2003年第一季度,美国地区性银行的利润平均同比增长17%,拖欠的债务依然很低,存款则大量涌入。

案例解析商业折扣会计 第5篇

张玉林

1、商业折扣的业务处理对比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因而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由此可见,商业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实务中,商业折扣有两种做法,一是折扣销售,即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发票,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二是销售折扣,即将未折扣前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同一份发票上。这两种做法均符合现行流转税、所得税处理及会计处理的规定。

2、现金折扣的业务处理对比

现金折扣是指在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关于现金折扣的会计核算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按合同总价款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计量收入;二是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的是第二种做法。这样,当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现金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一致。现金折扣允许税前扣除的合法凭据应当是购销合同注明的折扣条件及有关收款单据。购货方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至于购货方获得的现金折扣是否转出进项税额,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争议。

3、销售折让的业务处理对比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由于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行为在先,购货方希望售价减让在后。而且,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因此,销售折让发生时,应直接冲减当期商品的销售收入。需要注意的是,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折让的增值税、所得税处理与会计处理是完全一致的,均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依该《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1、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税法规定,企业年终汇算清缴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应作为会计报告的纳税调整。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应作为本的纳税调整。由于所得税汇算清缴通常发生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后,而且所得税汇缴期满(次年5月31日)之前,纳税人发生申报有误的,可以重新办理纳税申报。因此,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折让行为,其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此外,有些企业为了促销,与客户协议约定,在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上述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会计处理时,销售方应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购货方相应冲减已售和库存商品的成本,同时转出进项税额。

商业企业能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计提的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税前扣除。2008年1月1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的各类准备金,2008年1月1日以后,未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企业以后实际发生的相应损失,应先冲减各项准备金余额。因此,商业企业不能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核算

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有偿向购买方回收旧货物的行为。即,消费者在购买新商品时,如果能把同类旧商品交给商店,就能折扣一定的价款,旧商品起着折价券的作用;如果消赞者不能提交旧商品,新商品就只能以原价售出。

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具体财税处理请看如下例题:

【例】某商场对某品牌彩电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旧货折价每台800元,新彩电售价3510元(含税),当月采用此方法销售彩电200台。该商场的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现金

542 000

库存商品

16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 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102 000 应收账款超过两年还未收回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问题内容:

如果企业的应收账款超过两年还未收回,这笔款项是否要征企业所得税呢?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

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

税发[2009]88号)规定:

“第十六条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

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八)其他相关证明。”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应收账款超过两年未收回的损失应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可在税前扣除,贵企业应按国税发[2009]88号文提供相关依据就该项损失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收到返利该如何开发票

问:某收到一笔返利收入,已按规定作了进项税转出。他们是防伪税控企业,实行一机多票(都是机开票),如用普通增值税发票开具,报税时就会形成销售收入,就要提取销项税金。该项返利收入该开什么发票收取,如何报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根据:

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一)……

(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商业企业不出具发票,应由供货方出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取方凭此红字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同时冲抵当期已销成本。商业企业能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计提的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税前扣除。2008年1月1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的各类准备金,2008年1月1日以后,未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企业以后实际发生的相应损失,应先冲减各项准备金余额。因此,商业企业不能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中级会计实务计算题典型案例解析 第6篇

(一)金融资产专题

在金融资产中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计算题的主要选材。

【典型案例1】甲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为建造专用生产线筹集资金,有关资料如下:

(1)2006年12月31日,委托证券公司以7764万元的价格发行3年期分期付息公司债券,该债券面值为8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5%,实际年利率为5.64%,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后按面值偿还,支付的发行费用20万元,发行期间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1万元。

(2)生产线建造工程采用出包方式,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动工,发行债券所得款项当日全部支付给建造承包商,2008年12月31日所建造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假定各利息的实际支付日期均为下的1月10日,2010年1月10日支付2009利息,一并偿付面值。

(4)所有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付。

(5)乙公司于2006年12月31日自证券市场购得甲公司改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2500万元,支付交易费用12万元。经测算此债券的内含报酬率为5.41%。2007年末受市场利率提高的影响,该债券发生贬值,经测算此债券的可收回价值为2100万元,2009年3月1日乙公司将此债券出售,售价为1900万元,假定无相关税费。

要求:

(1)作出甲公司有关该债券的会计处理;

(2)作出乙公司有关此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答案及解析】

(1)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甲公司每年的利息费用计算表

年份 年初摊余成本 利息费用 票面利息 追加本金

2007年 7755.00437.38360.0077.38

2008年 7832.38441.75360.0081.75

2009年 7914.13445.878360.000.00

②甲公司每年的会计分录如下:

2006年12月31日发行债券

借:银行存款 7755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245

贷:应付债券——面值8000

2007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

借:在建工程437.38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77.38

应付利息360

2008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

借:在建工程441.75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81.75

应付利息360

2009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445.87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85.87

应付利息360

2010年1月10日付息还本

借:应付债券——面值 8000

应付利息360

贷:银行存款8360

(2)乙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乙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购入甲公司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25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61.75

银行存款2438.25(=7764×2500/8000+12)

②乙公司2007年的利息收益计算表

年份 年初摊余成本 利息收益 票面利息 追加本金

2007年 2438.25131.91112.5019.41

③2007年12月31日乙公司计提利息收益

借:应收利息112.5(=2500×4.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9.41

贷:投资收益131.91

④2007年末该债券的账面余额为2457.66(=2438.25+19.41),相比此时的可收回价值2100万元,发生贬值357.66万元,应作如下减值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357.66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357.66

⑤乙公司2008年的利息收益计算表

年份 年初摊余成本 利息收益 票面利息 追加本金

2008年 2100.00113.61112.501.11

借:应收利息112.5(=2500×4.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11

贷:投资收益113.61

⑥2009年3月1日出售该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19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1.23(=61.75-19.41-1.11)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357.66

投资收益201.11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2500

【典型案例2】甲公司于2006年1月2日购入乙公司于1月1日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面值为1000万元,票面利率为10%,期限为5年,每年末付息,到期还本。该债券投资被甲公司界定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甲公司支付了买价1100万元,另支付经纪人佣金10万元,印花税2000元。经计算,该投资的内含报酬率为7.29%。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完成以下甲公司以下业务的会计处理。

(1)2006年初购买该债券时;

(2)2006年末计提利息收益时;

(3)2006年末乙公司因债务状况恶化,预计无法全额兑现此债券的本息,经测算甲公司所持债券的可收回价值为1010万元;

(4)2007年末计提利息收益时;

(5)2008年初甲公司因持有该债券的意图发生改变,将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当日其公允价值为900万元。

(6)2008年末计提利息收益时

(7)2008年末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700万元;

(8)2009年末计提利息收益时;

(9)2009年末乙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已达到事实贬值,经认定此时的可收回价值为500万元;

(10)2010年初甲公司将此债券出售,售价为450万元,假定无相关税费。

【答案与解析】

(1)2006年初购买该债券时;

①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入账成本=1100+10+0.2=1110.2(万元);

②2006年购入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

――利息调整110.2

贷:银行存款1110.2

(2)2006年末计提利息收益时;

年份 年初摊余成本① 当年利息收益② 票面利息③ 年末摊余成本④

2006年 1110.2080.93100.001091.13

备注:

②=①×7.29%;

③=1000×10%

④=①+②-③

借:应收利息 1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9.07

投资收益80.93

(3)2006年末乙公司因债务状况恶化,预计无法全额兑现此债券的本息,经测算甲公司所持债券的可收回价值为1010万元;由于此时的摊余成本为1091.13万元,相比此时的可收回价值1010万元,发生贬值81.13万元,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81.13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81.13

(4)2007年末计提利息收益时;

年份 年初可收回价值① 当年利息收益② 票面利息③ 年末摊余成本④

2007年 1010.0073.63100.00983.63

备注:

②=①×7.29%;

③=1000×10%

④=①+②-③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1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6.37

投资收益73.63

(5)2008年初甲公司因持有该债券的意图发生改变,将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当日其公允价值为900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000

――利息调整64.76(=110.2-19.07-26.37)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3.63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81.13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

――利息调整64.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64.76

(6)2008年末计提利息收益时

年份 年初公允价值① 当年利息收益② 票面利息③ 年末摊余成本④

2008年 900.0065.61100.00865.61

备注:

②=①×7.29%;

③=1000×10%

④=①+②-③

借:应收利息 1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34.39

投资收益65.61

(7)2008年末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700万元;

由于此时的摊余成本为865.61万元,相比此时的公允价值700万元,发生贬值165.61万元,由于此时没有证据表明此贬值是非暂时状态,因此应作公允价值调账处理,分录如下: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65.61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65.61

(8)2009年末计提利息收益时;

年份 年初摊余成本① 当年利息收益② 票面利息③ 调整摊余成本④ 年末摊余成本 2009年 700.0051.03100.0048.97651.03

备注:

②=①×7.29%;

③=1000×10%

④=①+②-③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1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48.97

投资收益51.03

(9)2009年末乙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已达到事实贬值,经认定此时的可收回价值为500万元;由于此时的摊余成本为651.03万元,相比此时的可收回价值500万元,发生贬值151.03万元,另外,此时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借方余额为249.24万元(=165.61+83.36),即此暂时贬值应一并认定为正式损失,具体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400.27(=151.03+249.24)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49.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51.03

(10)2010年初甲公司将此债券出售,售价为450万元,假定无相关税费。

借:银行存款45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18.6

――公允价值变动481.4(=164.76+165.61+151.03)

投资收益50(=450+18.6+481.4-1000)

案例解析商业折扣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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