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加盟合同范本最新
餐厅加盟合同范本最新(精选5篇)
餐厅加盟合同范本最新 第1篇
餐厅特许加盟合同范本
XX餐厅加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XX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知识产权:特指“XX”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XX”全套VI视觉系统、“XX” 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XX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XX”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县)区,开设“XX”_______连锁餐厅。
2.2、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XX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XX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元),及支付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 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
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 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为维护“XX”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
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_______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_______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_______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日
餐厅加盟合同范本最新 第2篇
【找法网 特许加盟合同】导读:特许加盟合同是特许企业和特许加盟商之间的合作合同,主要包含合作对象、合作内容、合作期限、权利与义务、争议处理方式等主要内容。
XX餐厅加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XX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知识产权:特指“XX”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XX”全套VI视觉系统、“XX” 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XX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XX”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县)区,开设“XX”_______连锁餐厅。
2.2、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XX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XX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元),及支付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 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 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为维护“XX”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 方:_______
签签约代表:_______
联联系电话:_______
系方
:
_______
约代表:_______
电话: _______
公司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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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败“完美”合同 完胜加盟骗局 第3篇
杨先生,29岁。山东人在北京打工。2008年3月。他被多家知名网站上***二元超市加盟的报道吸引。便到总部考察。总部设在北京一幢高档写字楼,业务经理相当热情。详细介绍了公司状况,指出他们是北京为数不多的几家在商务部备案的企业。杨先生十分满意。
总部派人协助选定了店面,杨先生签了合同,缴纳了品牌服务费9800元和首批订货款1万元。但杨先生拿到货却发现。这些货和总部展厅的不一样。粗糙很多。总部的答复是,先卖着,如果卖得不好,再调换。但开业后。根本就没什么销量。手表使手腕过敏、闹钟不响、小台灯不亮、护肤品过期等问题让杨先生无法经营。他向总部要求退货,退还加盟费。可总部仅同意退货。不同意退还加盟费,因为根据合同规定,只有不断进货才可以返还加盟费。最后仅退了部分货物。其他的以影响了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更想不到的是。根据合同规定,如果他这么退出是违约的。除非能找到下一家加盟商,把他的店转让出去。
据了解,加盟这家公司后与杨先生有同样遭遇的有近百人。但之前居然没有一个人能要回损失的。杨先生当即决定:“我要打官司,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损失五万多!”
诉讼实录律师讲述胜诉经验
能不能胜诉关键靠证据。杨先生是个细心的人,他保留了所有与总部之间发生往来的书面证据资料。需要分析一下哪些证据对杨先生有利。
这份合同十分严密,对加盟商十分不利。总部和杨先生之间明明是特许经营关系,广告宣传也是招加盟商。但在合同上,双方变成了销售关系,特许经营合同变成了《终端产品销售台同书》,还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注明“本合同不是特许经营合同”。杨先生当初根本没看见。加盟费变成了服务费,并规定除了进货返还服务费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退还服务费。从合同上几乎找不到对方违约的地方,反而是杨先生违约。总部给杨先生开具的服务费收据。金额为9800元,交款人栏署名为杨先生,上面盖有总部的财务章,证明总部公司收取了杨先生服务费(实际上是加盟费)。
关于订货单和产品。总部供应给杨先生的产品几乎都属于三无产品,没有生产日期,没有生产厂家,没有生产许可证。其中竟然还有奥运产品一福娃挂件。未经许可公然销售奥运特许产品,将面临工商部门的高额罚款。
关于开店手册、员工手册和授权书。这些材料可以说明双方之间是特许经营法律关系,而不是单纯的产品销售关系。而通过我的审查,总部根本不具有特许经营资质;其商标还没有被核准;总部没有在商务部备案:没有直营店;开业不到两年就发展加盟商。收取服务费(加盟费)。这些都违反了《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关于杨先生的经济损失的数额证据。加盟费、货款、门面租金、装修费等一切与资金有关的书面证据张先生都细心保留,可以作为证据向对方主张。
通过审查分析这些证据材料,我认为杨先生可以起诉。
胜诉点:诉讼方式选择得当
杨先生和总部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合同产生的,所以如何起诉主要从合同法加以分析。合同双方产生矛盾,在法律可以提违约,可以提出解除无效合同,还可以要求撤销合同。但不同的方式判决不一样,这是被骗的加盟者能否挽回损失的关键。
如果以总部违约为由提起诉讼,显然对杨先生十分不利。因为总部制定了个“完美”的合同,内容主要是制约加盟商退出,而对总部自己却几乎没有责任约束。除非你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否则100%是加盟商违约。但很多人被骗后都是以总部违约为由提起诉讼,结果很难打赢。所以这种方式不可行!
可以要求解除无效合同。因为总部不具备特许经营资质。却在广告中标明是加盟招商。已经违反了《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也就是说,这份合同是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签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应以无效合同解除。只是如果采用这种诉讼方式,除了加盟费,其他大部分损失难以挽回。所以这种方式也不可行!
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总部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合同。(注:解除无效合同是合同已经不能履行;撤销合同中合同仍然能够履行,但合同的履行对其中一方不公平。)欺诈主要有两个方面:宣传欺诈、产品欺诈。宣传欺诈比较突出,无论是总部的网站上,还是宣传手册上,均存在夸大利润,虚构事实的宣传,对杨先生有严重误导;产品上,总部将仿冒伪劣三无商品和未经授权的奥运特许商品提供给杨先生。撤销合同的好处是,无论是杨先生的加盟费,还是其他困签订合同造成的损失(房租、装修等)都可以要求总部给予赔偿。所以这是最佳的诉讼方式!
胜诉点三:击中要害,据理力争
庭审期间,我向法院提交了十九份充足的证据,要求撤销合同,由总部退还加盟费、货款。赔偿因加盟造成的其他损失,以及诉讼费。
被告律师一口咬定双方签订的是销售合同书,而不是特许经营合同;对我方提交的劣质产品证据不予承认。辩称不是其生产的,宣传手册也不是他们制作的,只承认出货单是他们的;还认为杨先生遭受的房租等经济损失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其实出货单和产品是相对应的,出货单上明确注明了“福娃挂件”等产品名称,是无法否认的。
法官进行了法庭调查,询问被告律师是否可以向法庭提交特许经营资质文件。被告律师否认双方是特许经营关系,表示不提交。休庭。一周后再开庭。
庭后,杨先生问我案子会不会输。我笑着告诉他,这些证据他们否认不了,比如他们的产品,上面既有他们的标志,又和出货单相互印证。对于房屋租金等损失,我们有合同、收据、发票证据,他们也否认不了,能赔多少需要法官裁量。
稳妥起见,我和杨先生到公证处,对总部网站上的加盟招商广告宣传内容做了公证。有了公证,总部即便修改网站上的内容也无法销毁虚假宣传证据。
二次开庭时,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被告补充了两份证据,份是商务都特许经营备案信息。证明被告在商务部已经备案。具备特许经营资质。但备案日期居然在第一次开庭之后,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明显是后补的,欺诈事实不能排除。另份是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件加盟官司判决书复印件,被告试图证明即使违反了《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双方签订的合同也不是必然无效。但我们明明提起的是“撤销合同诉讼”而不是“合同无效诉讼”,而且该判决书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拿来作证据简直有点可笑。
被告律师还真嘴硬,仍然强调没有欺诈,诡辩宣传中的利润测算仅供参考。而不是承诺;双方之间的合同不是特许经营合同……把第一开庭说的话又折腾遍。
“现在开始最后陈述。”
“原告坚持所有诉讼请求。”
“被告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官询问我方是否同意调解,杨先生十分坚定说:“不同意!”
“退庭,择日宣判。”
一个月后,杨先生从法院领到了胜诉的判决书。法院不但判决撤销合同,而且还判决被告退还杨先生加盟费,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总额5万元。
完胜!
律师点评:杨先生最终赢得了诉讼,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是重要因素之一。杨先生虽然被骗,但是他保留了加盟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诉讼证据充分。再一点,杨先生能够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为其赢得了时间。
近几年因加盟而受骗的案子很多。心怀不轨的总部之所有恃无恐,就是因为他们以为自己合同无懈可击。但是他们想错了,再完美的骗局最终也会被揭穿。
链接:加盟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餐厅加盟合同范本最新 第4篇
“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笃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约:
第一条 社团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 元,在缔结加盟合约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 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笃守本合约,诚实地从事经营,烧烤小吃车。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布局;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办署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货真价实商品的诚信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施用“C公司”徽记举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施用“C公司”的商标举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夺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拟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策划并举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1元店加盟;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养训练;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施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施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施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施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处所施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施用方法,要按照总部的指定举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施用或揭示时,事前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施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举行。
3、登记的商标,加盟苗颖竹荪鹅 房子车子不是梦,仅限本合约以内施用,不得在合约以外施用。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布局。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均由总部进货。
2、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的承认。
第六条 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冷饮加盟,在将总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差别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前得到承诺。
第七条 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约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八条 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承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九条 特别配送费
总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的承担时,加盟店必须以分外用场为由,承担特别配送费,关于国内各大小航空招聘的条件(可能会有略微差别请大家见谅)。
第十条 承担特别费用 总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举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承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汽车扮饰加盟。其承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议: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养训练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指定的事项。第十二条 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须要时,必须以文字表达形式,征得总部的承认。
(1)不得 以任何形式 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商品。不得违反国度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的事项。
(2)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类;
(3)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4)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瓜葛;
(5)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约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瓜葛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6)其他由总部等禁止的事项,9元饰品加盟店。
第十三条 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实实施本合约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要以文字表达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回复并加以实施。
第十四条 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五条 加盟者的排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排除本合约。在此环境下,应在3个月前以文字表达形式向总部提出预报。第十六条 总部的排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有权排除本合约:
(1)缺少本合约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约、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掉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举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的更改劝告,单身汉子个房事小技巧,或不予以确实的回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承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笃守支付刻日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施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举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瓜葛等,总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社团、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十元饰品店,总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担当给产业状况带来变化,总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担当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环境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排除本合约。
第十七条 终结合约的处理
1、排除本合约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遏制施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约所行使的权利,冰激凌加盟;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牌等,还要将总部提供兴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牌等上交总部,所需费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核定;(5)立即清算对总部及其他瓜葛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暖锅加盟,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环境下,撤掉、取消这些个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承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举行并承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排除合约以后,也要严守本合约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第十八条 合约时间
本合约的刻日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冷饮加盟,8岁女孩的遗书~!看完后有人会不哭吗。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约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九条 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约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依据上面所说的加盟合约书的内容,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 店。
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甲方依据合约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代 日向甲方支付加盟保证金 元,甲方收到加盟保证金 元。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盟合约以及依据加盟合约签订的缔约书,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印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总部:
(甲): 盖印 加盟者:
(乙):盖印
最新的加盟店合同 第5篇
连锁加盟协议书
甲方:厦门吉婴母婴食品用品专营店
住址:厦门市集美区杏美路
乙方:
住址: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方主要经营烘培食品销售业务,为“红娘喜铺”注册商标,其他相关的各种服务标识(以下统称为“红娘喜铺”标识)以及生产经营各种“红娘喜铺”品牌食品的专利及专有技术的所有权人。乙方拟加盟甲方所开展的“红娘喜铺”食品店(以下简称“加盟店”)零售连锁经营事宜,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在本合同约定______区域经营“红娘喜铺”食品店。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该特许经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特许加盟的基本内容
1、甲方同意提供经营管理技术供乙方经营,乙方以此为基础经营(加盟店/专卖店),而所有经营风险由乙方独自承担自负盈亏。
2、乙方如有营业上的损失,或与客户等第三者间产生争执及其他任何事情,不得损及甲方且不得对甲方提出异议或损害赔偿的请求。前述争执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根据乙方指定的地方卸货、停车点进行作业时,可能受到的任何处罚(如有),因此产生的一切处罚款项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提供之自制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能受到任何处罚(如有),因此产生的一切处罚款项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如有偷、漏税等违法行为而被查获,导致甲方的连锁经营及商誉受到影响时,乙方除应依本合同约定负违约责任外,乙方并应无条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应认同甲方的经营理念,并以加盟店加盟经营者的身份,遵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各项条款,按约定诚实地加入加盟营运行列。
5、乙方的加盟期限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年,即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加盟资格
1、乙方应认同甲方经营理念,勤奋经营,充分了解甲方的经营战略并尽力无疑的实践,同时应致力于连锁事业的发展和信用维持,且热枕的付诸行动;
2、乙方必须是经过合法工商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业主体,必须办理营业登记(本、已经年检且乙方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税务登记(本、已经年检且乙方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见件本合同附件二)、卫生许可(本、已经年检且乙方加盖公章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件本合同附件三);
3、因加盟甲方而按甲方要求对加盟店重新进行的店面装潢及购置的设备等费用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都由乙方投资;
4、加盟店的所有权和/或使用权归乙方合法所有(《房地产所有权证》复印件、租赁协议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四);如加盟店之房产属乙方租赁所得,该租期不得少于本合同约定的加盟期限;
5、乙方于签定本协议起应严格遵从协议中所规定的付款于履约担保方式,并依约定方式逐期兑现。
三、加盟店
1、加盟标的1)双方同意,乙方拟加盟的店名为“红娘喜铺”(编号:)[] 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该加盟店名;
2)营业地址:
3)负责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该负责人;
4)营业面积:
5)合法卸货、停车位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加盟店之营业所在地,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但授权期内,若因非甲、乙双方的原因致使该加盟店无法于该地营运,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甲方认可之地点让该加盟店继续营运。另觅的地点不得致使甲方违反其已签定其他的任何协议或甲方的整体经营规划,否则,甲方有权反对。由于乙方无法找到继续经营的地点或该地点无法为甲方认可致使该加盟店无法继续营运,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乙方应以每天[]时至[]时,全年连续无休方式按甲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营本加盟店。除天灾、地震或其它不可抗力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停止本加盟店之营业或缩短其营业时间。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四、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加盟费万元整,保证金万元整,提货储备款___万元整。
五、商标使用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应无条件同意按甲方的规定,在加盟店内使用甲方商标或其他显示甲方服务标识的标示,甲方有权对甲方的商标及/或其他所有的服务标识进行修改。乙方应无条件同意进行标示更改,如本合同终止(包括提前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撤除一切显示甲方商标及/或服务标识的一切标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此带给甲方造成的损害。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撤去甲方“红娘喜铺”商标、服务标识等标示。
3、乙方因营业而使用有“红娘喜铺”[]店名称印章时(如有),一定要注明其为加盟店。
4、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之变更和/或转授权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之“红娘喜铺”商标、服务标识等标示与他人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开店筹备事项
1、该加盟店的一切装潢、材质等形象设计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
形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标识的颜色、图案、规格尺寸;
2)宣传画及广告用语。
3)对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设备损坏的修理或替换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完整的企业识别系统,含灯箱广告和店面装修(包括宣传和广告用语)的设计图纸;
2)员工招聘、培训的协助;
3)开幕店头装潢、设备、商品、陈设等营运技术之协助;
4)促销、广告之规划、执行;
5)商品采购(含外购商品,即加盟店销售的非甲方自制的商品)事项之联系、执行
6)营业管理事项之规划、辅导;
7)甲方规定的其他事项。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确定营业卖场地点,合法卸货地点及停车点;
2)按甲方的规定实施促销、广告等活动以及分摊相关费用;
3)执行甲方关于商品进货、销售事项之规定;
4)执行甲方关于店铺经营管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对人力资源运作、促销、广告等之规定;
5)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由乙方独自执行;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经营管理
1、有关乙方经营之一切规划管理、行销、广告等的执行均由甲方监督负责。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2、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指定之价格作为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各季节性促销运作。乙方不得私自改装产品或调价及出售过期或提前过期的产品,否则处惩罚性违约金为该类产品标价总额100倍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必向乙方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
3、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所订定之门店作业与后场调理标准来处理业务。
4、开业后,该加盟店的营业人员由甲方同意乙方招聘及甲方统一培训。
5、乙方承认甲方发放贵宾卡、优惠券、礼券,其结算方法按甲方约定各项条款规定结算。
九、订货、送货与退货处理
1、乙方订购货品时,乙方人员(指乙方指定的人员,如乙方未指定人员,则指乙方店的店长)应将订货单填妥所需之商品、规格、数量与预定出货日等,使用传真机或透过甲方统一的电子信息系统传递给甲方配送单位,甲方配送单位应斟酌实际情况配合出货。
2、乙方销售的外购商品的种类由甲方确定,一切外购商品由甲方统一进货、配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销售非甲方统一进货、配送的外购商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
十、权利转让
1、合同期间乙方负责人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致无法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之经营权,由其指定或法定继承人承继,但加盟合同必须重新订定。
2、乙方不得私下转移经营权给第三者,如擅自转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向乙方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
十一、费用部分
1、双方均明确经营该门店所需的成本费用包括:自制品、外购品的结算价(依公司之规定)。
2、双方均明确,经营该门店所需的管理费用包括:房租(如有)、门店营业人员薪资、加班津贴、抽成、社保、医保、年终奖金、税金、水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门店用品及消耗品(如外卖手提袋,应向甲方购买)、商品成本、广告促销费用和其它设备之维修费用等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须的一切费用,门店一切管理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倘若公司涉及赠品(促销用),该等赠品的费用由双方各承担百分五十,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3、单店之开幕、个别促销费用由乙方支付。
4、公司连锁整体促销广告费用由甲方负担,但乙方之要求超过甲方之配额时,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二、违约责任
1、因任何一方的责任造成本合同事项无法执行的,经他方催告后三日内仍未改善或补正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前项情形而解除本合同时,未违约的一方有权请求本合同事项的一切利益归属自己。如仍有损害,可以提出赔偿。
十三、重大违约事由
1、乙方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重大违约: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经营或擅自销售甲方未核准之商品与提供服务者。若被工商查处有假冒伪劣产品,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立即撤除一切显示甲方商标及/或服务标识的一切标示,并赔偿甲方2倍于工商部门的罚款金额,公开向乙方赔礼道歉并消除一切社会影响。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私自增设分店、店内设备或违反竞业限制者(即禁止从事红娘业务相同行业)。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将该店服务技术、商品、设备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者。
4)乙方有损甲方形象,商誉者。
5)乙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或未依规定时间营业时间营业者。
6)乙方未依本公司规定使用公司之企业识别系统(CI)制作物等。
7)乙方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名义与第三人订约、从事法律行为,或从事私人行为导致甲方权益受损者。
2、乙方如有上述重大违约事由之一,甲方可以不予另通知,立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一切损害的赔偿。
3、乙方其他违背本合同之约定,经甲方认为重大违约经甲方通告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4、乙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效力并不影响解约前按本合同规定,属乙方所负义务的履行。
十四、通知条款
一方向他方通知时,依下列之通知地址及联系人:
甲方:厦门大红庄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片区联系人:______
乙方:以该店的营业地址为通知地址。
联系人:______
双方同意,除非乙方明确另行指定联系人,乙方店的店长亦为乙方之联系人。
十五、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以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
1)双方签署;
2)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及初期筹备、完成。
3)乙方提供本合同附件
一、附件
二、附件三及附件四所述的文件的有效正本供甲方核对。
2、本合同至下述情形之一得以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于合同期满前至少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就是否续约及续定合同的详细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2)因不可抗力;
3)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十六、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有关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交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以下无正文)
甲方:厦门大红庄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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