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人才引进政策
各地人才引进政策(精选9篇)
各地人才引进政策 第1篇
1、辽宁省大连市购房的政策与贷款:
大连市建委宣布,大连将从今日(2月19日)其将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同一购房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在房贷方面,大连各商业银行将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细则同时要求,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2、山东省青岛市:限购原文1、2011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七区实行住房限购措施。
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有关规定、房地产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
3、限购政策实施期间,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交易合同网上备案时,应如实填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
4、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机构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信息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查处,并暂停其网上签约。
5、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在受理房地产登记时,应查验《申报表》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凡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受理登记。
6、2011年全市住房建设用地供用总量要保持在1500公顷以上,其中,市区供用总量要达到500公顷以上。
7、落实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配置比例。
8、2011-2013年,市区新开工保障性住房不少于30000套、限价商品住房不少于30000套,解决不少于6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9、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
10、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不得以认购、预定、认筹、排号、招募会员、发放VIP卡或要求意向购房人在指定银行存款等任何形式接受房屋预约、预订、变相预售。依法严肃查处未批先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11、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12、健全完善住房工作责任制
3、成都限购政策:
住房限购的对象。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
4、海口限购政策:
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海口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海口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
此次海口楼市调控,还严格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意见》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贷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的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缓发放购房贷款。
5、宁波实行限购政策:
根据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
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在本市购房。
《通知》特别指出,从发布之日起,所有住房交易必须执行通知规定。交易时间的认定为,商品住房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
房贷政策:三套房贷暂停
《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商业银行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商业银行,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6、杭州购房政策:
自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规定;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
实施意见还提出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7、上海购房政策:
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上海对贷款购房全面“卡紧”:
——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对非上海市居民在上海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地人才引进政策 第2篇
上海市:《上海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2009-2012年)》将力争在2012年形成核电、风电、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总产值达到1100亿元;其中3年内实现300亿元“太阳”产值。
广东市:佛山新建9层以下住宅及公共建筑11月起需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海南省:《太阳能开发利用规划》拟在东环铁路沿线车站屋顶、海口美兰机场屋顶、万宁、乐东等地建设光伏发电设施。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被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予以重点扶持,优先安排科技立项,由同级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支持额度;企业如果与国家重点大学(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国家级研究所建立技术依托关系并具体研究开发项目的企业,同级财政扶持15万~20万元;与高等院校、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研究所建立技术依托关系并实施具体研究开发项目的企业,同级财政扶持5万~10万元;被列为省、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福建省:福建岛内试点村,每安装一盏获得5000元的补助。
浙江省:《扬州太阳嗯那个光伏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区政府设立扶持太阳能光伏产业专项发展基金),总规模200万元;《杭州实施光伏屋顶五年计划》力争到2012年,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350兆瓦,其中光伏发电50兆瓦,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实施百条道路太阳能照明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建设100条太阳能照明示范道路。
江苏省:《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到2011年,全省电池及组件生产能力达10000兆瓦左右,建成屋顶并网发电工程260兆瓦,建成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示范工程10兆瓦,光伏产业总产值达3500亿元。
青海省:《青海省太阳能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规划》到2015年,培育出3~4家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多晶硅实现产能3万吨、单晶硅实现产能2.2万吨,到2015年年底,累计投资约614亿元,实现年销售收入860亿元。
山西省:《山西省省级行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方案》最低要满足先行的50%节能标准。对于一些结构可靠、预期寿命较长的大型办公建筑,可按照65%节能标准实施改造。
黑龙江:《关于在全省建筑工程中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从2007年10月1日起,凡新建、改建的多层住宅建筑(含别墅),应首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小高层、高层以及其它公共建筑鼓励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有条件的城市可逐步推行太阳能采暖、照明等其它太阳能利用技术;对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也要支持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政府机构的建筑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要带头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山东省:到2010年,新能源配套产业基本形成620亿元的总体销售规模。各行业中,核能配套产业20亿元;太阳能配套产业370亿元,其中光热利用180亿元,光伏利用190亿元;
德州市《关于推进建筑领域应用太阳能的实施意见》城市太阳能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市区达到80%;到2020年,太阳能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为80%以上;全市村庄计划安装太阳能浴室1000个以上;光电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并形成景观效果。
青岛市促建筑节能有硬指标:12层以下新建楼用太阳能
济南市到2011年,太阳能在我市城市建筑普及应用率将达到50%至60% 河北省:《金太阳示范工程(2009-2010年)实施方案》河北省并网光伏发电将获50%-70%补助
保定市:《关于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LED照明技术的通知》鼓励企业研发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新技术、新产品,将有关技术资料报送发改委环资处,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新建的宾馆驻扎建筑楼梯间照明等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庭院照明要全部按照太阳能光伏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采用太阳能光伏LED灯。
安徽省:《霍山县关于促进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十二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建设单位应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做好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规划区范围内十二层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的草坪、庭院、住宅建筑楼梯间及地下车库等公共照明部位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光伏、LED(节能灯)等绿色照明系统。
湖南省:《实施光伏产业链行动计划》实施1000MW光伏垂直一体化产业链行动计划。
湖北省:湖北7月1日起新建12层以下住宅统一装太阳能。《襄樊市新能源与低碳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5)》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全力把新余经济开发区打造成全国光伏产业发展基地和出口创新基地,把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发展光伏产业龙头核心企业,迅速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引进一批光伏产业上、下游及配套企业,积极推广光伏应用产品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推动产业链式化发展。
云南省:云南省新建建筑项目中11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和24米以下设置热水系统的公共建筑,必须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必须纳入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方可准予施工。
河南省:到2010年,主要产品多晶硅生产能力达到6500吨以上,8英寸硅抛光片生产能力达到1亿平方英寸,硅太阳能电池生产能力达到425兆瓦,硅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60亿元以上,光电信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80亿元以上;到2015年,全市硅及光电信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700亿元左右。
陕西省:《陕西省太阳能开发中长期规划》到2020年,太阳能热利用总集热面积达到约1200万平方米,通过实施太阳能热水器“进千家入万户”示范工程,使城市居民使用太阳能热水器覆盖率达到60%以上;在农村推行“万户太阳房计划”,到2020年累计达到太阳房150万平方米,太阳灶15万台。“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工程总面积达到150万平方米。建设大型并网太阳能发电示范站总装机容量为150MW,其中,包括大型并网太阳能光伏电站和1000个城市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
甘肃省:《节能减排和生态环抱》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能源。坚持节能节水节地。积极发展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推进洁净煤技术产业化。
宁夏:对光伏电站的优惠力度非常大,免地价,免土地使用费,免新增项目建设费。
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汇总 第3篇
4 月,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分别从提升质监服务水平、促进企业质量提升、降低相关收费标准、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等方面, 出台了9类20条措施,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福建:出台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政策
2012年4月,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 2012年福建将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年活动。
为推动小微企业技术创新, 福建省将对服务小微企业达20家以上的技术开发基地, 在年度资金安排上优先支持。举办小微企业专场项目成果对接会, 对成功对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省产学研联合开发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扶持。对小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 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加大小微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奖励力度, 对年节能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 每吨标准煤奖励200元。对小型微型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形成的节能量, 按项目类别每吨奖励300500元。
福建:将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
福建省将用4年时间, 基本建成全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体系, 通过逐步整合社会服务资源, 力争实现1个省平台、8个设区市 (厦门市除外) 、1个平潭综合实验区、30个产业集群窗口平台、2个台商投资区窗口平台和80个县 (市、区) 服务终端的建设与联通, 实现整体服务平台内部以及与服务资源的互联互通和服务协同, 为福建省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新疆:为中小企业减轻负担
2012年起, 新疆相关单位以庆典活动等各种名义向企业摊派赞助费, 将受到查处。对情节严重或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专项治理工作包括: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 贯彻落实中小企业现行优惠政策, 加大对增加中小企业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等。坚决查处和制止利用各类庆典活动和借教育、卫生、文体活动、召开会议、建桥修路等名义, 要求企业赞助、集资、捐款、捐物等行为。涉及国有企业的捐赠必须经本级国资管理部门批准。
新疆:六大举措为中小企业“输血”
2012年4月, 新疆召开中小企业服务年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将从优化环境、完善服务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六个方面为中小企业送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原有100户成长企业的基础上, 重点培育扶持300户成长性中小企业做强做大。
会议指出, 要通过担保业务补助、营业税减免等手段, 促进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 力争2012年担保总额达到200亿元, 服务企业4000户以上。同时, 还将继续开展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信托发行等融资培训和推荐发行工作。
天津:将针对小微企业开展多项培训工作
为大力促进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 2012年4月, 天津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天津市将针对小微企业开展管理、融资知识等各项培训工作。
意见提出, 要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培训, 提高企业经营者素质, 通过免费提供政策咨询、专家讲座、专业辅导等, 引导企业学习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 完善治理结构, 规范财务制度, 强化风险控制, 实行精细化管理,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根据意见, 天津市将培育和树立一批“守合同、重信用”的示范小型微型企业。
天津:出台20条措施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调整优化经济结构, 促进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 近日, 天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从金融财税等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
安徽:扩大政府采购主体范围扶持中小企业
近日, 安徽省下发的《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 安徽省各地在执行原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基础上, 扩大了政府采购扶持实施的主体范围, 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列入各市、县级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 确保本地区年度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30%以上授予中小企业。同时, 还特别明确了扶持实施范围, 规定预算不满1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 (暂不包括电梯、车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应优先采购中小企业的产品、工程或服务。
安徽:一揽子帮扶政策提振小微企业
2012年4月, 安徽省经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 对安徽省政府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30条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计划于4月和5月底先分两批在全省范围内动态认定困难企业, 力争全年认定50006000家困难企业。目前已初步拟定第一批2040户困难企业名单。根据认定困难企业, 在用工、用地、资金方面给予扶持。“困难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自行申报。”安徽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称。
重庆:小微企业今年有望获400亿资金支持
4 月, 重庆市工商局传来一系列创办微型企业的利好新政, 将微型企业注册资金上限提高到15万元, 并将微企享受的政策性贷款贴息最高标准也提升到15万元, 且贷款执行基准利率。而在此之前, 微型企业的范围被圈定在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下。
重庆:扶持微企又现新政, 个体户转微企享政策优惠
重庆市微型企业有了新政策:注册资本在15万元以内的都可以申办微企;微企政策性贴息贷款最高可达15万元;个体工商户可以转办微企, 享受微企的优惠政策。重庆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 并为促进微企健康发展颁布了三大新政策。
内蒙古:为中小企业办好“十件实事”
继“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之后, 内蒙古自治区将2012年确定为中小企业服务年, 自治区中小企业局将为全区中小企业切实办好“十件实事”。包括: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分类统计体系和监测分信息管理发布制度, 为宏观决策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依据;扶持建设50个小微企业创办基地, 在30个旗县开展送金融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为200家中小微企业担保机构免费开展政策、业务培训, 为40户中小微企业担保机构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免税政策扶持, 为300户企业提供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资金扶持, 为1000户小微企业免费建设网站、免费发布信息;建设启动运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枢纽”平台, 成立中小企业维权中心。利用“一频一刊一网”扩大中小企业宣传, 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便捷服务等。
辽宁:政府助力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
为提高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辽宁省今年将采取选派科技特派员等多种方式, 帮助中小微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派专家辽宁省科技厅将从各高校、科研院所遴选面向全省各领域的专家, 建立专家库, 由政府组织, 以多种形式派驻中小微企业。
搞培训辽宁省科技厅已启动科技培训工程, 包括科技政策培训、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培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等多个内容。有关部门还将实施“产学研结合促进工程”和“科技与金融结合推进工程”, 从多方面为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1000家、过亿元2012年, 辽宁省科技厅计划在全省培训企业1000家, 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争取国家创新基金过亿元。
山西:将新增7个省级创业型城市
2012年, 山西省将新确定7个市 (县) 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 (县) 工作, 确定6个县开展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工作。
今年新增的7个省级创业型城市, 将利用较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以及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等, 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条件。
山东:强化创业扶持政策落实, 力争新增创业15万人
2012年4月, 山东省印发《2012年山东省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要点》, 力争今年新增创业15万人, 带动就业60万人以上, 新增省级创业型城市 (县、区) 25个, 认定省级优秀创业型街道 (乡镇) 150个。
为实现这一目标, 山东省今年将加大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全面开展创业带动就业“三补一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人员的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 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督查活动, 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和使用好创业扶持专项资金。
四川:省级小企业示范基地开始申报
四川省经信委、省财政厅于2012年4月正式下发《关于创建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通知》, 将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和支持一批具有较强创业辅导服务功能、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从而引导小企业聚集, 促进四川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规划, 到“十二五”末, 四川省要培育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50个、市 (州) 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50个、县级小企业创业基地100个, 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配套的小企业创业基地体系。
在具体申报条件方面, 要求申报的单位有固定的创业场所和配套的基础设施, 其中生产厂房面积应在10000平方米以上;连续两年培育小微企业的数量应占85%以上或新增入驻孵化小企业在20家以上;连续两年每年新增就业人员100人以上;连续两年每年培育销售收入300万元的小企业5家以上;连续两年每年培育销售收入5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3家等。
黑龙江:将用3年时间建成纵横式平台服务中小企业
作为全国首批十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试点省份之一, 黑龙江省将利用3年时间建成一个由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枢纽平台、13个市地综合服务平台、22个产业集群服务平台组成的一体化网络平台体系, 为全省的中小企业服务。
从2011年底开始建设, 黑龙江省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建成一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枢纽平台、13市地综合服务平台、22个产业集群服务平台, 组成一个一体化的平台体系, 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一网式在线服务、一话式呼叫中心服务。
广西:实施“微型企业发展工程”, 扶持对象由八变九
2012年, 广西将加大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 通过实施“微型企业发展工程”, 加快推进微型企业发展。到2015年, 力争发展微型企业10万户, 带动就业100万人, 新增注册资本50亿元以上。
在优惠政策方面, 广西政府将扩大享受优惠政策人群范围, 加强微型企业登记注册指导。从2012年3月1日起, 将发展微型企业的扶持对象由“八类人群”扩大到“九类人群”, 把在申办微型企业的所在地居住, 经营范围为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及高新技术等产业, 注册地为各大学创业园、科技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等的“在校大学生人群 (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限毕业年级学生) ”列入微型企业扶持对象范围。
河南:着力从六个方面强化服务助推中小企业成长
近日, 河南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将以创业型、创新型、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为服务对象, 着力从六个方面强化服务, 助推中小企业成长。
为帮助企业解决面临难题, 河南省工信厅会同有关部门从政策、融资、创业、市场、信息、转型等六个方面强化服务:出台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组织实施银企合作和项目对接会, 力争实现贷款企业突破400家, 贷款余额突破300亿元;培育10个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支持10个增加就业岗位项目, 鼓励全民创业;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建设, 为中小企业提供互联网搜索营销增值服务;构建省市县三级、覆盖全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开展“数字企业”建设活动, 努力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统筹、服务协同;引导各省辖市从中小微型企业中各选50户企业, 集中要素资源支持企业素质提升和成长发展。
陕西:2012年着力做好八大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2012年, 陕西省将着力做好八项服务工作, 开展好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 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力争今年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2%, 增加值增长18%。
甘肃:出台指导意见促小微企业发展
近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4月下发了《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就金融财税扶持、公共服务、技术改造等方面出台了18项具体意见, 同时就逐项意见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
浙江:支持中小微守信企业发展
浙江省工商局在今年的企业年检工作中, 推出加强行政指导、推行差别化年检、创建部门协作机制等举措, 于特殊发展时期帮助中小微企业规范经营行为, 为浙江省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是, 扩大申报备案制年检企业的范围, 守信守法的企业可享受免予实质审查。受惠于此项措施的企业达17万家以上, 占全部企业的四分之一。
广东:困难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社保、岗位和职业培训补贴
各地出台离退人员优惠政策 第4篇
退休教师工资
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了解决部分国有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偏低问题,全区1700名企业办校退休教师于6月底前领到从2004年1月起至今的补发工资。根据有关规定,凡是2004年10月1日后已经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费补差,由地方政府负责发放;尚未移交到地方政府管理的,由国有企业负责发放。
天津向老劳模发荣誉津贴
日前,天津市财政拨付685.79万元专项资金,为该市6272名离退休劳动模范发放了荣誉津贴。天津市从2004年开始给离退休劳模发荣誉津贴。享受该津贴范围及具体发放标准为:获得全国劳模、先进生产者称号,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00元;获得市级劳模、特等劳模和先进生产者,在离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称号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其中1950年至1969年期间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在已享受津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0元;1970年至1979年期间,获劳模称号的,在已享受津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0元。
甘肃天水百名劳模
喜领困难补助金
甘肃省天水市从2006年起计划每年拨款12万元,救助生活困难的市级劳模。按照规定,从2007年开始,每年4月、11月进行申报,由市总工会每年分两次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市级劳模进行补助。根据市总工会的调查,638名劳模中37.6%处于贫困状态。日前,126名市级劳模领到了700元到1500元不等的补助金。
各地高考政策变化 第5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今年,河北、江西、辽宁等多省份表示将本科第二批次与本科第三批次合并为本科第二批次进行招生录取。记者采访发现,考生、家长和老师普遍认为这种录取方式的改变对备考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河北沧州市第一中学学生郭晓辉认为,“我觉得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但是可能对于成绩较差的来说,可能他们竞争的压力可能会更大。对于可能学习稍好的一些学生来说,他们的选择可能会更多。”
河北邢台市南宫中学老师夏天则表示,“我认为二本三本合并录取对大部分学生影响不大,即使录取合并,相对好的学校跟其他学校的录取分数也会有较大的差别,希望大家可以争取做最好的自己,考出理想的成绩。”
全国各地养猪补贴政策 第6篇
近日,国家加大对各地养猪业的扶持,以应对生猪价格的持续降低,确保养猪行业的稳定发展。
河南:国家为河南省下拨3亿元实施生猪良种工程建设,重点加强生猪原种场、扩繁场、种质资源场建设,每个良种场补助投资200万元,每个扩繁场、种质资源场补助投资100万元。同时投入3.6亿元对推广生猪人工授精率超过30%的县使用良种精液给予补贴,截至目前,河南省已有18个县的85万头生猪纳入良种精液补贴计划。河南省还将重点扶持现有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场(小区、重点户)进行改扩建,年出栏300~499头的补助10万元,500~999头的补助20万元,1000~1999头的补助40万元,2000~2999头的补助60万元,3000头以上的补助80万元。另据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将对标准化规模饲养场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各级财政对担保机构的生猪贷款风险给予补助,解决规模饲养场和养猪户“贷款难”问题。
贵州:贵州省160万头能繁母猪年底将全部投保。80%保险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支付。记者从贵州省畜牧局了解到,贵州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对投保者给予扶持,中央财政补贴50%,地方财政补贴30%,养猪户承担20%。能繁母猪保险业务的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起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损失。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近年来,贵州加大种猪和能繁母猪补贴力度。今年省财政安排1500万元对25个生猪生产重点县7万头良种母猪进行补贴。同时,安排900万元巩固和新建15个优质肉猪基地县,每个基地县新增基础母猪3000头。据预计,贵州今年全年可完成生猪存栏 2308万头,出栏2300万头,猪肉产量180万吨。
甘肃:甘肃省分配下达生猪生产国家补贴6700万,据悉,根据农业部8月20日召开的全国促进生猪生产发展视频会议要求,甘肃省农牧厅再次安排部署落实生猪生产补贴政策,并将中央财政安排该省生猪生产项目的6700多万元经费进行了分配。其中,用于能繁母猪的补贴为2132万元,国家按每头50元的补贴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中央财政为甘肃省生猪保险费预拨了1066万元,旨在有效降低甘肃省养殖能繁母猪的风险,鼓励能繁母猪生产,保费由政府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安排资金600万元,支持该省重点原良种猪场、扩繁场、省级生猪改良繁育中心;为引导该省农民建立养殖小区,降低养殖成本,改善防疫条件,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国家对该省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了2700万元的支持;另外,对生猪良种给予了240万元补贴。
安徽:安徽省拿出近3亿财政资金补贴生猪产业和困难人群,促进生猪产业方面将采取三方面的扶持政策:包括建立母猪保险制度、母猪饲养补贴制度和支持防控猪蓝耳病。安徽省财政将拿出专项资金,支持饲养户对有繁殖能力的母猪建立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商业保险制度。并以参保母猪数量为补贴依据,对有繁殖能力母猪的饲养户给予直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头50元。同时,对散养猪实行强制免疫的疫苗经费给予补助。经初步测算,这三项的补贴资金约为23334万元。其中,母猪饲养补贴资金将通过财政补贴农民“一卡通”直接发放给饲养户。
各地立体车库鼓励政策 第7篇
郑州出台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政策
最高奖补2.2万元
郑州市政府发布了《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对于固定停车场的奖补,采取招、拍、挂或协议出让方式建设公共停车场未享受商业开放政策的,奖补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建安总额的25%,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分担50%。其中
——地下停车场。独立建设的地下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22000元。附建地下立体机械式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20000元。
——地上立体停车场。停车楼每泊位补助14000元。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库,每泊位补助5500元。垂直升降式机械停车库,每泊位补助8700元。
鼓励单位、社区居民楼利用自有用地新建的对外开放的立体公共停车场,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的基础上每泊位补助5500元。
简化停车场建设审批程序;对立体车库暂时不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以及临时建筑相关费用。
广州越秀区新建停车位可获奖励
楼宇经济方面,商务楼宇经审批新建停车设备设施,每新增一个停车位一次性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100万元;老旧楼宇改造,30万以上的项目,给予建设单位奖励实际结算金额的10%,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商务楼宇与总部企业续租3年以上,楼宇业主或经营单位可获奖励5万元,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重庆鼓励建设公共停车场“以奖代补”
重庆市财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发布《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市级财政资金“以奖代补”暂行管理办法》,一类区域为渝中区及重要商圈,二类区域为内环以内除一类区域以外的区域,三类区域为内环以外区域。奖补标准分为地上和地下两种:地上,多层坡道式停车楼,一、二、三类区域每泊位分别补助16200元、13500元、9000元。机械式停车库垂直升降式和巷道堆垛式,每泊位分别补助14400元、12000元、8000元;升降横移式,每泊位分别补助9000元、7500元、5000元。地下项目不分区域,坡道式停车位每泊位补助24000元,附建机械式停车库每泊位补助18000元。一个项目若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则按不同类型的补助标准分别补助。
补助资金申报时间为每年的6-7月,评审时间为每年的7-8月,由主城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向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市财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规划、国土、市政等部门实行联合评审。
青岛制定多项优惠措施鼓励建设公共停车场,最高补贴25% 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原则上按不超过其建安成本(不含土地使用成本)的25%给予资金补助。若有不足,由区(市)财政通过其他资金安排补足,市财政可根据公共停车场建设情况给予一定奖补资金支持。
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单个地上公共停车楼或地下公共停车库泊位数达到一定数额的,可以配建10%到30%不等的商业面积。
同时简化公共停车场项目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手续,将公共停车场建设和附加经营项目纳入审批绿色通道。对于小型或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场,鼓励实行备案制。
陕西省住建厅下发通知加快停车设施建设
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各地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整合办理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理程序,加快建设进度,满足市场需求。
海南省万宁市鼓励停车场建设
万宁市政府下发《万宁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和推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并给予相应的补贴。根据《办法》,申请建设补贴的机动车停车场(库)项目,按标准车位数量进行补贴,且标准车位规模应不低于20个、运营存续时间不低于10年。《办法》同时对补贴标准做了详细规定。对于利用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建设的永久性机动车停车场(库)项目且面向社会开放经营的,其中,地下车库按照每标准车位3万元的额度进行一次性补贴,地上立体停车按照每标准车位2万元的额度进行一次性补贴,地面停车按照每标准车位1万元的额度进行一次性补贴。
利用其他性质用地建设且建成后对社会开放经营的机动车停车场项目,或已有项目利用闲置空地建设的改善性机动车停车场项目,具体补贴标准如下:地下车库按照每标准车位2万元的额度进行一次性补贴;地上立体停车按照每标准车位1.5万元的额度进行一次性补贴;
地面停车按照每标准车位0.7万元的额度进行一次性补贴。佛山大沥镇鼓励农村社区建设公共停车停车场
佛山大沥镇出台鼓励农村社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或停车库的方案,只要符合条件,农村社区建设的每个车位至少可获政府财政补贴1万元。
武汉鼓励建立立体车库,政府减免费用
武汉停车场建设审批手续简化,利用自有用地新增停车设施的,通过联席审批会议审查通过即可,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最快2周即可。为鼓励新建项目超标准建停车设施,规定建设项目不低于《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确定的指标配件的停车设施,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同时,每超建1个停车泊位,另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000元。
武汉市一些商业旺区则专门划出土地引进投资商建设立体车库,对投资商给予车位补贴或置换土地等奖励。
湖北省简化停车场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加强停车场用地保障,鼓励各级政府因地制宜通过建立基金等方式加大停车场投入。
福建泉州鼓励建设公共停车场
在满足自身停车配建要求基础上,结合项目建设立体停车楼,作为独立对外开放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新建并独立核算的公共停车场,建设规模100~300个泊位的,第一年按以上两税地方留成的50%奖励补助,第二年起按上年比例逐年递减10%,直至递减为0。建设规模达到300个泊位以上的,第一年至第三年按以上两税地方留成的50%奖励补助,第四年起按上年比例逐年递减10%,直至递减为0。
福建省出台里简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审批手续,利用居住区和单位自有用地设置地上机械式停车设施,未开发利用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已建人防设施改造为公共停车设施,免于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允许将升降立体钢结构停车层每层面积总和的1/2面积计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机械式停车设备建设按照特种设备管理,须购置取得许可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上单独选址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可以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公共停车设施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
南京出台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优惠政策 最高可补助2万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南京市鼓励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鼓励多种渠道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停车难”。
在新建公共停车设施泊位数达到100个以上,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还可免缴城市基础射射配套费等市权范围内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区两级财政对停车设施建设资金实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地下停车库补助2万元/泊位,地上停车楼补助1万元/泊位。
北京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重点项目资金补助或大30% 北京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印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对于公益性停车设施,按照“政府出地、市场出资” 的公私合作模式(PPP),吸引社会投资人参与。当测算收益水平低于约定收益,由区、县政府给予支持,市政府重点支持中心城区的三甲医院、行政功能聚集区、世界文化遗产等区域公益性停车设施建设,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
北京交通委牵头出台《关于鼓励老旧居住区挖潜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的意见》文件,立体停车位奖励为5000元/个。
厦门鼓励民间资本建停车楼 每车位最高补贴2万元
所有社会力量建设公共停车场想要领到补助,其建设手续必须齐全,停车场必须向公众开放,且向市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并纳入全市数字化统一管理。
根据政策,建设地上楼内停车楼,政府按照每个车位14000元的标准给投资建设方补助。在屋顶开设停车场的,每个车位给予补助2000元。而机械式停车楼的补贴则有两个标准:采用升降横移技术的停车场,每个车位可补助6000元;采用垂直升降技术的,每个车位可补助20000元。
对于地下车库,单建自走式地下车库每个车位补助3万元,而超配建自走地下停车库的补助金额为每个车位15000元。地下机械式停车库每个车位的补助为2万元。采用简易升降(地坑式)的车库,每个车位可获1万元补助。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并结合人防工程进行建设且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单建式地下停车库,除享受相应的补助外,还将按照人防面积进行补助,岛内的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400元,岛外则为每平方米360元。
宁波资金补助推进老小区停车设施改造
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改造老小区停车位,宁波出台《关于缓解旧住宅小区停车难相关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只要符合相关条件,老小区停车位改造将获得政府资金支持。
按照2003年以前标准建成的居住小区,在进行小区停车场改造、公共停车场建设时,可以享受简化审批程序、优化供地政策、优惠财税政策及资金补助等鼓励政策。通过划线新增的停车位补助500元/车位,通过建设新增的停车位补助2000元/车位。
长沙:立体车库简化审批流程 给予建设单位政府补贴
加快立体停车的建设,长沙市对于立体车库项目审批简化,一般是由甲方自行申报完成。甲方准备建筑红线图、方案效果图及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土地证等到规划局报规划,消防局报备,发改委备案即可。
对于社会力量自建立体车库,政府也有补贴:半自动的机械库补贴5000元每个车位,全自动的智能车库的补贴额度是1.5万元每个车位。建设可获补助收费自主定价 杭州鼓励社会资本建停车场
社会资本建设公共停车场,不仅有建设补助,收费还实行市场调节价,投资者可以自主定价,停车场整体产权也可以转让和抵押„„杭州这次新出台的实施办法,在多个方面推出新举措。比如,在用地及规划方面,明确每年在储备土地中确定一定数量的用地,专项用于引进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同时对这些项目实施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临时占道费等优惠,并设立公共停车场发展专项资金,以项目补助形式加大对公共停车场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各地收紧政策为楼市去“虚火” 第8篇
9月30日至10月6日,短短7天时间,北京、天津、南京、厦门、深圳、苏州、合肥、无锡、成都、郑州、济南、武汉、广州、佛山、南宁、珠海、东莞、福州、惠州等城市先后发布新楼市调控政策,多地重启限购限贷。北京率先启动的调控新举措,涉及到供地、自住房、信贷等多个领域。深圳出台的政策最为严厉,其调控新政规定非深圳户籍购房由3年社保升级为5年;已有1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提高至7成。从各地集中、全面出台楼市调控政策看,其中主要以一二线城市为主,而且基本都是前期房价涨幅较高城市。从出台政策的城市特点看,可以判断,未来还会有更多城市出台调控政策。
点评
近期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第9篇
6月29日,为落实《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工信部有关文件要求,重庆市经信委联合税务部门共同组织召开了2016年重庆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贯工作会,明确了相关所得税问题。
会议指出,各区县要通过联合当地税务部门,召开政策宣贯培训会等多种服务方式,及时将文件精神和要求告知未能参会的企业,切实发挥税收优惠对企业经营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工作人员就《通知》文件进行了解读。《通知》进一步完善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体系,明确了取消资格认定管理后,企业自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备案程序,以及由省级税务部门将企业备案资料转请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等后续管理程序,从而保证了既符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又能有效落实相关所得税优惠长效机制的建立。
北京:出台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税收支持政策
近日,北京市地税局联合北京市国税局制定发布了《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的税收支持政策(试行)》。从北京搬离的低端市场类、关停类以及迁出类企业,如符合政策规定可享受相应税收减免。据介绍,这是疏解非首都功能工作开始以来,力度最大的税收支持政策。
此次发布的税收支持政策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11种税费。汇总现行税收政策及办税流程26项,其中企业无需提交资料即可自行享受政策的就有13项。
例如,从北京搬离的低端市场类企业需要提前与承租商铺解除租赁合同,同时与原市场企业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需要支付的合同违约补偿金、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与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的补偿金等可以在当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应减少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对于关停类企业,经批准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迁出类企业,原有办公场所转让收入可以申请免征土地增值税。
另外,税收支持政策化繁为简,将原由政府或者各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统一为一张由各区人民政府为符合条件企业开具的确认函,企业即可办理土地增值税等减免税事项。
内蒙古包头:给予稀土企业税收优惠
日前,包头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稀土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加快稀土产业转型升级,延长稀土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将包头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重要的稀土原材料、新材料及应用产品生产基地。
稀土高新区、相关旗县区政府给予采购稀土原料优惠政策,凡采购北方稀土集团镨钕类产品的企业优惠5%,镧、铈类产品的企业优惠10%,其余产品的企业以5%的价格补贴;市财政给予采购北方稀土集团原料企业2个月账期基准贷款利息补贴。
对在包头市注册、生产、销售并依法纳税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高端稀土永磁材料、储氢材料、抛光材料生产企业,依据其实际销售额,按程序审核后,由市财政按季度给予2%的政策奖励,年终对全年销售量高于上年销售量的增量部分市财政再给予2%的政策奖励。
江西九江市:多项优惠政策助中小企业“减负”“增效”
日前,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增强小微企业的发展后劲,九江市认真落实中小企业减税政策,增强实体经济活力,同时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九江市财税部门通过走访企业、集中座谈等形式,不断强化对小微企业财税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将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视同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和贷款贴息等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对符合政策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贴息贷款支持。对符合政策的小型企业实体新增就业人员,按税法规定予以定额抵扣相关税费。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规定调整和减少收费基金项目。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加大力度减轻企业负担。
同时,九江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的实际操作上,适当降低对中小企业的资质要求和进入门槛,让更多的中小企业享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机会;对参与政府采购的本地中小企业组织培训指导,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提高本地中小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标能力。此外,采取价格扣除、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措施,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并通过计划管理、合同管理、报告和公开制度、信息化建设等措施予以保障。
湖南:“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出台
近日,湖南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举行全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新闻通气会,公布了2016年湖南省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的主要政策安排。
征税范围和税率。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不动产销售及经营租赁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5%,其他行业为3%。
增值税起征点政策。根据中央授权,并考虑到湖南省政策的延续性,湖南省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继续按照月销售额2万元、每次(日)销售额500元的标准确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试点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其中,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减免税销售额、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扣除的差额部分。
在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申请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试点纳税人,应当于2016年5月底前或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备案或审批手续。
河南:力争2020年服务进出口额超200亿美元
河南省政府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动河南服务贸易发展。
《意见》首提河南服务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河南服务进出口额突破200亿美元,年均增长15%以上。服务贸易结构日趋优化,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占比逐年提高,基本形成区域特色明显的服务贸易产业体系。
《意见》提出,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贸易方面,将加快发展基于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出口。加快金融服务发展,以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为重点,建设金融后台与金融外包服务产业园区,打造郑州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同时,大力发展资本密集型服务,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依托,发展多种航运融资方式,拓展航运服务产业链。
在促进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方面,将积极探索“互联网+”下的智慧旅游发展,加快发展国际商务、度假等高附加值旅游服务,促进旅游与会展、文化、商业、餐饮联动发展。加快发展会展服务,积极引导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会议落户河南,培育郑州、洛阳国际性会展经济圈。
各地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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