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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眼光计量公允价值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0-111

发展眼光计量公允价值(精选10篇)

发展眼光计量公允价值 第1篇

传统会计采用历史成本法记账。 由于历史成本计量的会计信息缺乏相关性和及时性, 使得财务报告存在 “重成本、轻价值”、“重历史、轻未来”的局限性, 而公允价值会计信息则因其潜在的高度相关性, 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一项资产在初始取得时, 该资产的历史成本一般就是其在该时点上的真实价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 资产的价值在市场上会发生变化, 历史成本就不能准确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就能克服这一缺点, 但公允价值计量毕竟是采用估计的办法, 必然存在着误差, 且有被人为操纵的可能, 如我国的琼民源、郑百文、渝钛白都是利用公允价值造假。所以和历史成本相比, 公允价值有时也会存在不够可靠的现象, 但公允价值一般是在做账的那个时点评估的, 所以公允价值的相关性比较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还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实际上是在可靠性和相关性这两点上进行权衡。在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不高, 公允价值不易取得的条件下, 做账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是最合适的。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 有一部分会计计量对象, 如房产或有价证券, 其成交比较活跃, 市场价格比较容易获得, 相对于历史成本,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就会更为有利。因为这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够做到在可靠性差别不大的情况下, 确保会计信息与实际高度相关, 所以公允价值计量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后的产物。

为更好地解决计量问题, 2006年11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 发布了FAS 157, 其中对公允价值的脱手价计量目标的定义、 市场参与者观和公允价值的分级计量, 都对随后全球公允价值计量的发展影响深远。但FAS 157发布后发生的次贷危机引发了人们对FAS 157的质疑, SEC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针对人们的质疑发布了对FAS 157准则的指导意见, 回击了人们的质疑。 此后, 公允价值计量在全球范围内开始大规模推广。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我国都以FAS 157为蓝本先后出台了IFR 13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 (征求意见稿) 》对公允价值计量进行了定义。 本文分析指出SEC针对FAS 157的指导意见仍有不足之处, 认为美国次贷危机中的问题是因为在无效市场中仍然采用市场法这个不适当的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造成的。但指导意见并没有指明这一点, 更没有对此给出改进意见, 这也是今后公允价值计量进一步研究所需考虑的问题。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发展:早期历史回顾

从现有文献来看, 公允价值会计最早起源于法德的会计模式。最早的系统化会计规范是在欧洲大陆发展起来的, 始于1673年的法国。法国政府当时要求引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年度资产负债表, 以作为保护经济实体免于破产的手段。这种会计计量模式后来被其他国家所效仿, 并且被纳入了1807年的拿破仑商法典。

随后, 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发展几经沉浮。公允价值计量从拿破仑的商法典开始, 到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的罗斯福新政中逐步被取消, 再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又逐渐被引入, 并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大范围使用。

三、FAS 157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划时代定义:脱手价、 市场参与者观及公允价值级次的引入

2006年11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 发布的第157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 “公允价值计量” (FAS 157) 正式实施, 给出公允价值明确定义, 是公允价值计量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以后国际公允价值会计准则 (IFR 13) 和我国的公允价值准则征求意见稿从主体上都沿用了FAS 157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定义。

FAS 157明确提出“脱手价计量目标”、全面引入“市场参与者观”并制定了兼顾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级次”, 目的是统一和改进财务报告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实务。FAS 157将公允价值定义为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支付的价格, 并明确指出, 公允价值计量的目标就是确定计量日出售资产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支付的价格, 即脱手价格, 即使采用不可观察参数估价, “脱手价目标”仍保持不变。

FAS 157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中就涉及到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最重要的概念:脱手价、市场参与者观及公允价值级次。

在完全市场情况下一个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唯一的, 但在现实经济环境下准则制定者必须在买入、 脱手和使用价值之间做出选择, 因为三者可能是不等的。买入价值是资产的购买价格, 实际就是资产的重置成本;脱手价值是资产出售或清算的价格; 使用价值是资产能给主体创造的增量价值。基于使用价值的公允价值会计最难实施, 因为它要反映主体管理技能的水平, 可能导致很大的计量误差, 而相比之下, 脱手和买入价值更具价值相关性。而脱手价值体现了主体对经济环境变化的反应能力, 比买入价格更能反映主体当前持有资产 (而不是欲购置资产) 的财务报告问题。 脱手价计量目标澄清了“公允价值是什么”的问题, 确定了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目标, 为正确执行公允价值计量奠定了基础;它还要求主体在依据主市场 (或最有利市场) 的价格信息计量公允价值时考虑其他直接成本的影响: 发生运输成本要调整价格、发生交易成本则不必, 该操作能确保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贯彻市场参与者观是实现脱手价目标的必要条件。市场参与者是指资产或负债的主市场 (或最有利市场) 中的买家和卖家, 他们独立于主体、熟悉市场情况、有能力并自愿交易。 主市场指主体出售资产或转让负债交易金额最大、交易活动最活跃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指主体在扣除市场交易成本后, 出售资产收到价格最高或转让负债支付价格最低的市场。市场参与者观确立了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选择估价参数和技术的立场和角度, 要求主体使用的参数和技术要与市场参与者在资产和负债定价时可能使用的假设保持一致, 更好地体现了公允价值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 是市场而不是其他主体对资产和负债价值认定的本质;它还要求主体依据主市场 (或最有利市场) 的价格信息计量公允价值, 规定资产计量以“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负债计量考虑“违约风险”, 这些规定符合主体利润或净资产最大化目标, 能保证计量参数的相对稳定并增强计量结果的可比性。

公允价值级次将估价技术所用参数划分为三个层次: 一级参数是计量日主体准入的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 (未调整) , 二级参数是一级参数之外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参数, 三级参数是不可观察参数。若计量公允价值的参数归属于不同级次, 则计量整体所属级次以最低的且对计量整体影响重大参数所属的级次为基础确定。 公允价值级次强调估价技术所使用的参数, 而不是估价技术。

公允价值级次的主旨是解决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问题, 其基本思想是, 通过级次划分的方式对各种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程度进行区分。 可靠的计量结果直接在报表中确认, 不必进行额外披露;不可靠的在报表中确认的同时, 还要增加披露的内容, 以弥补可能的计量缺陷。 级次越低, 要求披露的信息越多。确定公允价值级次的基础是估价技术所用的参数。 一级参数最可靠, 三级参数最不可靠。如果某一估价技术使用一级参数进行计量, 该计量即为一级公允价值计量, 依次类推。公允价值级次是评价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是否可靠的重要依据, 也是影响公允价值计量披露范围的重要因素。 鉴于公允价值计量目标与资产评估目标基本一致, FASB在FAS 157中借鉴了资产评估理论和方法。 例如, 公允价值定义强调“有序交易”, 与资产评估中的相关定义是一致的;资产的“最高最佳使用”也是一个估价概念;估价技术也与资产评估趋同。对于存在可观察价格的资产和负债, 公允价值计量就是“按市价计值”。 但是, 由于市场活跃程度不同, 各种价格发布的形式和频率差异较大, 对于不存在市场的资产和负债 (三级参数) , 公允价值计量要估计其重置成本或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在具体会计实务中这些方法一般演变为“管理层判断+某一估价模型”, 即 “按模型计值”。 “按模型计值”通常将被计量资产的主体预期数据应用于某一估价模型, 这就要大量的应用到估价技术 (在我国2012年发布的公允价值准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了要应用到市场法、 成本法和收益法这三种估价技术) 。 在IASB和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 (ASB) 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中, 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 (IVSC) 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预计今后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 会计界与评估界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合作。

FAS 157发布以后, 公允价值准则的基本框架和主题思路至此就明确了下来。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 对其主要理论和方法进行研究, 形成了对一些关键问题的初步看法, 作为其“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讨论稿。 FAS 157及IASB的相关研究对国际财务会计产生了深远影响。 我国会计准则体系随后也将公允价值列为基本计量属性并在许多具体准则中应用。

四、 次贷危机后SEC针对FAS 157准则的指导意见及其不足

2008年次贷危机发生后, 人们纷纷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提出质疑, 几经讨论, 2008年9月30日SEC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发布了针对FAS 157准则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指导意见并没有暂停公允价值的使用, 但是指出, 在非活跃与非理性市场情况下, 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定价, 包括合理的主观判断来确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SEC强调, 不能简单依赖不活跃市场情况下的交易价格, 公司需要更多地通过对价格下滑时间长短、跌幅以及市场流动性的判断, 以及借助内部估值模型和假设条件, 来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指导意见对公允价值提出了改进的思路, 也回击了因为次贷危机人们对FAS 157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产生的质疑。但指导意见的解释本身也存在缺陷, 一是对非活跃市场和非理性市场的定义没有明确;二是采用预计现金流量折现等包含主观性参数的内部估值模型计量能否准确地反映资产的公允价值没有解释;三是这些计量方法的引入, 受管理层的主观性影响程度多大没有评价和说明等。

根据FAS 157公允价值计量的三级次模式, 只有在完美和完全市场 (有效市场) 环境下, 公允价值才能被准确定义并被按照第一个级次去计量。 此时所有资产都有活跃交易市场, 市场价格反映所有与价值相关的信息, 因而公允价值一定等同于市场价格。根据有效市场理论的观点:有效市场中,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不同不会影响公司的价值, 因为未来现金流量并不直接受其影响。 而在非有效市场的情况下,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化就会产生一定经济后果。 在次贷危机中, 在市场不断恶化的情况下, 金融机构仍然被要求采取螺旋下降的市场报价来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进一步导致了顺周期效应。这就是在市场无效的情况下使用了不合适的估值技术 (会计估计方法) 去计量公允价值的体现。

所以笔者认为美国次贷危机中的问题, 是由于在无效市场中仍然采用市场法这个不适当的估值技术去计量公允价值造成的, 当市场无效的情况下, 公允价值再完全按照市场价格计量, 就会产生顺周期效应, 人为地扩大经济泡沫或者经济危机。 这个时候公允价值的计量应该采用收益法或成本法等其他估值方法。

所以要真正应用公允价值计量, 平稳经济波动, 就需要力争建立和培育有效市场, 并且能够对市场是否有效进行判断。 根据市场情况, 分为有效市场和无效市场, 分别采用不同的估值方法对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 但指导意见中对这些都没有进行明确, 这些也是今后公允价值计量进一步研究所需要考虑的问题。

五、公允价值计量在世界范围的发展及IFRS 13的发布

在SEC的指导意见回答了次贷危机带来的质疑后, 公允价值计量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就成了大势所趋。 2009年5月, IASB发布了 “公允价值计量” (征求意见稿) , 将公允价值计量的估价技术输入值按优先次序分为三个层级, 并对非活跃市场条件下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应用指南。 2011年5月12日, IASB与FASB共同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最新准则, 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 (IFRS 13) “公允价值计量”与FASB的2011年第4号会计准则更新公告。 该准则在广泛吸收和借鉴FASB 157准则及几项改进性立场公告 (157-1、157-2、157-3、157-4) 的基础上, 对公允价值及相关术语作了定义, 建立了单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框架。 IFRS 13代表了国际会计界对公允价值计量研究的最新成果, 是IASB与FASB会计国际趋同的产物。

六、我国和国际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趋同

在FASB和IASB发布了独立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后, 为更加有效、统一地应用公允价值计量, 并尽可能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趋同, 我国于2012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 (征求意见稿) 》, 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 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和级次, 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作了具体要求。

我国公允价值计量 (征求意见稿) 以法规条文的形式发布, 共分为11章49条, 包括总则、公允价值计量基本要求、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消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估值技术、公允价值级次、披露、衔接方法和附则等。我国的公允价值征求意见稿是建立在与FAS 157及IFRS 13持续趋同的基础上的, 可以说这是我国与国际准则趋同度最高的一项准则。 在征求意见稿中, 我国还在准则正文中给出市场法、 收益法和成本法的定义, 而这些都是资产评估中的定义, 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的征求意见稿与资产评估的联系更加密切。 除此以外, 在脱手价格、市场参与者观和公允价值的三级级次方面, 我国和FASB以及IASB的定义是一致的。如果征求意见稿得以实施, 则我国就基本上完成了和国际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趋同。

摘要:本文简述了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的发展史, 并对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 发布的公允价值计量史上里程碑式的会计准则——FAS 157进行了重点分析。并进一步分析指出SEC针对FAS 157的指导意见仍有不足之处, 认为美国次贷危机中的问题是因为在无效市场中仍然采用市场法这个不适当的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造成的, 这也是今后公允价值计量研究所需考虑的问题。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脱手价,市场参与者观,分级计量,无效市场,估值技术

参考文献

[1] .葛家澍, 窦家春.基于公允价值的会计计量问题研究[J].厦门大学学报, 2009, (3) :27-35.

[2] .葛家澍, 徐跃.会计计量属性的探讨——市场价格、历史成本、现行成本与公允价值[J].会计研究, 2006, (9) :7-14.

[3] .宫严慧.《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评析[J].会计理论, 2013, (7) :35-37.

[4] .殷子玄, 张鸥.对《公允价值计量 (征求意见稿) 》的解析.会计实务, 2013, (10) :71-73.

公允价值计量研究 第2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会计准则

1 公允价值计量的特点

(1)应用范围限制严格。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作了审慎的改进。新准则体系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同时公允价值的运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2)公允价值取得要求严格。新准则要求公允价值要“持续可靠取得”而不是“估估而已”,公允价值不再是橡皮尺子。而NAV(重估净资产值)方法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估值的方法,必将成为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企业的主要标准之一。且随着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增多,特别是人民币升值和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新会计准则采用后,将会引导市场更多的关注各项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真实价值,也会导致投资者以更为稳健和客观的估值标准衡量一个公司的价值,这无疑构成制度性的长期利好。

(3)综合因素影响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在多数准则中并非强制的,是否运用这一计量方法,即使是满足有关条件的企业也会综合考虑其它因素的影响。比如,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将带来企业账面收益的增加和计税基数的提高,而企业并没有实际现金流入,选用公允价值计量必将增加现金流出。

2 公允价值计量实施的困难

(1)市场环境尚欠成熟。公允价值是参与交易双方在熟悉市场情况下对市场价值的一种判断,公允价值的获取应该是在一个活跃的,完全竞争的没有不公平因素的情况下,双方或多方自愿进行的一种公平交易。虽然我国已经基本上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但非市场化的因素依然存在,导致当前我国尚无完善的活跃要素市场,因此公允价值计算的数据来源没有保障。同时我国尚缺乏完善的规范资本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体系,而且我国会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对现值技术的掌握和运用有一定风险,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公允价值计量。

(2)可操作性相对较差。企业的资产种类繁多,并且处在不同条件市场环境中,特别是不存在活跃市场交易价格的情况下,主要运用的是现值技术估值,这就要求会计人员不得不系统地学习价值评估技术和方法,而且需要做出更多的专业判断。况且因不同投资者之间,投资者与管理当局之间对投资的期望报酬率不统一,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点和折现观率不确定,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和可操作性。

(3)公允价值确定随意性强。公允价值本质上是个估值的金额,在缺乏完善的公允价值理论体系的情况下,需要会计人员主观的判断,而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有些高层管理人员道德沦丧、诚信意识缺乏,指使或强迫会计人员利用公允价值的主观判断操控利润,粉饰财务报表。会计人员在金钱和权力的诱惑面前,往往丧失了起码的职业道德操守,主动或被动地利用公允价值计量进行虚假评估,甚至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来操纵利润。

3 促进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建议

(1)建立健全活跃的市场环境。要不断完善企业信息系统,为公允价值计量建立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使企业处于信息对称的经济环境下,从而为公允价值实施提供有力的决策信息支持。我国应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全国市场价格信息数据网络,大力推进信息资源公开化,形成良好的市场价格信息体系,从而方便企业专业估价人员在资产定价时选取适当的价值参数资料,使公允价值使用的市场数据具有可验证性。

(2)逐步完善现值计量方法。现值计量是估计公允价值的常用方法,当资产存在活跃市场时,公允价值信息虽与历史成本信息并无差别,但人为地确定现金流、折现率等因素还是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不断完善现值计量方法,可以保证公允价值的客观性,从而使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可核实性以及反映的真实性得到保证。同时,加强计量理论研究,引入先进电子计算机技术,有利于公允价值在操作层面上的推广。

(3)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公允价值的评估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对此:一是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使会计人员不违反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准则,同时要加强诚信建设,保持会计职业良知,牢固树立务实求真的职业操守;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帮助会计人员熟悉和掌握新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提高其对交易和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处理能力,减少会计信息的行为性失真和对公允价值判断的偏差。

发展眼光计量公允价值 第3篇

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随着低耗高效的高科技产业和现代金融产业的产生和发展,会计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和具有不确定性。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传统会计遭遇困境,对计量和报告创新金融工具以及无形资产业务显得力不从心,“公允价值”因其能够全面、及时、 准确地为投资者提供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而备受会计界和投资人好评和追捧,于是“公允价值计量”理论应势而生。

二、美国公允价值计量的历史演进

1、公允价值内涵的演变

美国最早的公允价值定义出现在第4号意见书———《企业财务报表的基本概念和会计原则》。它界定的范围主要是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交易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易。货币性资产交易中,所收到或支付的价格即为公允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中,公允价值是收到或出让资产的近似值。 这一概念将负债排除在公允价值计量范围之外,对交易各方和交易市场也没有任何限定。直到1996年,FAS125— 《金融资产转移和服务以及债务清偿的会计处理》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才不仅包括资产,也包括负债,并对参加交易的各方、交易市场和交易时间进行严格界定。2006年FASB正式发布了SFASl57—《公允价值计量》,将公允价值明确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交易者在有序交易中,销售资产收到的或转移负债支付的价格。”至此,美国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由资产扩充到负债和权益,但是获取这种价值的条件却增多、使用难度越来越大。

2、公允价值计量使用范围的变化

(1)20世纪70年代公允价值在美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20世纪70年代,美国主要使用公允价值对一些资产类项目进行计量。具体包括:股票投资、应收应付账款、债务重组、租赁资产和非货币性交易涉及资产及油气行业保留产量支付权益等。如:1970年APB发布的16号意见书, 要求对“企业合并”中获得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用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和摊销。1971年,APB发布的18号意见书,要求企业按照市场价格报告其普通股票投资的价值。

(2)80年代公允价值在美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80年代美国对公允价值的使用主要也是针对资产类项目,但范围比以前有较大拓展。在这一期间发布的与公允价值有关的16个会计准则中,FASB对公允价值的定义进行论述,并提出了针对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估价方法, 包括:投资的公允价值估价方法(SFAS 35);索赔过程中获得的不动产的公允价值估价方法(SFAS 60);不动产项目的公允价值估价方法(SFAS 67);养老金计划的公允价值估价方法(SFAS 87)等。FASB还要求对转让特许权、转让设备所有权、广播行业及研发协议中所涉及的特定资产用公允价值计量。此外,FASB还建议企业在抵押贷款和可转换债券业务中使用公允价值。

(3)90年代公允价值在美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90年代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得到了全面的拓展。 FASB在90年代共发布了32份财务会计准则,其中涉及公允价值的23份,占71.8%;与金融工具有关的准则有9份,占28%。同时,FASB在使用公允价值时重点突出两条线:一是加大现值技术的开发和使用力度,这期间发布的32个准则中有11个涉及现值技术的使用;二是突出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和披露中的核心作用。使用现值的目的是初始确认的计量、新起点计量和摊销等。应用的项目主要有:退休后福利债务、递延收益、贷款减值、长期资产减值、捐赠承诺等长期资产和负债项目。将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使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信息披露,包括披露涉及表外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范围、性质和条件及披露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相关信息;第二阶段是确认与计量,主要是衍生金融工具和套期保值的确认与计量。

(4)21世纪以来公允价值在美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步入新世纪,美国对公允价值的使用力度再次加大, 从SFAS 138到SFAS 153的15个准则都涉及公允价值。 这期间FASB加大公允价值使用力度的基本思路是:一方面,FASB将公允价值全面融入新发布的准则;另一方面, 对一些先前的准则进行修订并同时将公允价值融入准则, 或者对先前已经应用公允价值的准则进行改进。但是问题随之而来,零散于众多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导造成了实务运用的混乱。迫使FASB出台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2006年9月,FASB发布第157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正式把公允价值计量作为一种计量属性确定下来。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公允价值计量在实际应用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为了应对这些问题,FASB连续发布了一系列新的准则修正和改进公允价值计量。

三、美国各阶段公允价值计量变化的经济原因

1、70年代的通货膨胀使公允价值计量获得重生

由于1929—1933的经济危机,美国SEC一直限制了资产根据市场重新估值,即限制公允价值会计的使用。直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公允价值计量才被SEC重新使用。SEC于1976年发布了第190号会计系列公告,要求上市公司从1976年起在报告附注中批露重置成本信息。1979年,FASB发布了第33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财务报告与变动的价格”,要求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价格水平的会计信息;SEC同年废止ASRl90,支持上市公司采用SFAS33。

2、80年代的储贷危机使公允价值计量获得青睐

80年代的银行储贷危机暴露了金融机构采用历史成本会计的缺陷,历史成本会计允许通过负的净收益逐渐暴露损失,隐匿了真实存在的风险,掩盖了即将发生的问题。 当时的储贷机构接受短期存款,并用这些存款发放长期固定利率的抵押贷款(比如30年期)。70年代末80年代初, 利率被高通胀率推动上升,许多储贷机构不得不支付比固定利率抵押贷款利息更高的存款利息,某些情况下,资产的“现价”低于负债价值。1980年至1994年,大约1300家资产超过6000亿美元的储贷机构倒闭。历史成本基础上的财务报表模糊了潜在的经济损失,并隐匿了机构出现的财务问题,公允价值以其会计信息能够及时揭示会计主体存在的风险的优势又一次赢得了会计学界和实务界的青睐。

3、90年代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加快了公允价值计量前进的步伐

20世纪90年代,衍生金融工具的创造与使用,使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不能很好地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和繁荣问题。衍生金融工具很少涉及或者根本就不包含初始投资,但由于杠杆作用,随后的价值变化却很惊人;然而历史成本会计却无法准确捕捉到与此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后续价值变动。缺乏信息披露透明度,再加上大量机构在衍生品交易中遭受巨额损失,促使FASB开发一套新的会计准则,促进了公允价值计量的快速发展。

4、21世纪初的金融危机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完善提供了契机

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以来,FASB加强与IASB的合作,与IASB合作成立金融危机咨询组,研究由金融危机引发的财务报告问题,改进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同时,联合IASB举办圆桌会议,征求各相关利益方的意见。FASB还在国内发布了系列FSP改进公允价值计量。IASB开始致力于建设一套高质量的国际会计准则。2008年10月13日, IASB采用了IAS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IFRS7 “金融工具:披露”的修正案。改进金融工具估价准则,重新确认公允价值会计框架。2008年3月,IASB和FASB共同发布了取代IAS39的讨论稿,以减少金融工具报告的复杂性。2009年3月,IASB和FASB同意在加速的基础上,用全球通用、可接受的准则取代现存的金融工具准则(IAS39号),在广义上解决由于金融危机引发的问题。

四、美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美国公允价值计量的产生、发展和完善与其社会经济的变化密不可分。尽管如此,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公允价值准则具有顺周期性效应,使金融机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不总是公允的。交易价格高起的诱因导致相关产品价值的高估,市场价格低落的诱因导致相关产品价值的低估。二是公允价值的确定过分依赖评估机构,在市场监管不到位和评估机构独立性不强的情况下,可能导致信息失真。三是公允价值的确定过分依赖复杂且未必可靠的数学模型,需要对市场情况做出大量主观判断和假设,可靠性不强。对于风险特定相似的金融工具, 各种模型计算出的公允价值可能有较大差异,其可靠性取决于模型的好坏和所使用的参数值,这就为管理层留下了很大的操纵空间。

五、我国会计准则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公允价值计量是在经济发展变化中应势而生的,它代表了会计计量未来发展和变革的根本方向。它作为一种新的观念和技术方法在其产生和应用的初始阶段必然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我国2014年新颁布的39号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强化了与FASB的第157号准则的趋同。但由于我国的经济环境与美国不尽相同,我们在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时不仅要借鉴美国的经验教训,还要结合自身情况做适当调整和完善。

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要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以有效抑制公允价值准则带来的顺周期性;二是要通过立法加强市场监管的力度、确保评估机构的高度独立;三是要在公允价值计量操作上更加细化,以减少计量主体的主观判断,缩小可操纵空间;四是要增强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耦合度,使审计准则与会计准则更加匹配,提高审计准则效果;五是要注意与评估、审计的衔接,增加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参考文献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探讨 第4篇

关键词: 公允价值;合理;适度;会计准则

我国2007年开始施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然而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等一些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国家早将公允价值作为重要甚至首要的计量属性加以运用,公允价值作为一把双刃剑,对它的争论就从未停止过,特别是在近两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问题受到空前的关注,公允价值被指责为催生资产泡沫,加速金融危机恶化的元凶,国内也出现了一些滥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操纵利润的不良现象,但是我们也要客观地看到公允价值仅作为一种计量属性是中性的,不是什么洪水猛兽,与这些不良现象没有必然联系,企业在选用公允价值过程中如果能做到合理适度,不但可以消除其滥用和过度使用的消极影响,还可以帮助企业夯实资产质量,充分揭示财务风险,正确衡量经营业绩,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准确的决策信息。

所谓合理,就是合乎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具体规定,只有在充分理解准则要求的前提下,严格按规定的条件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才能做到合理。我国已发布的38个具体会计准则中涉及会计要素计量的有30个,其中有17个不同程度的选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准则中每次选用公允价值模式时所用的文字表述不尽相同,从中我们可以理解出不同用意,准确理解准则的具体要求对合理选用公允价值很有帮助。根据准则中所用文字表述可以将选择的标准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1 强制型选择

企业合并准则中的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提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支付补价方(或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或减去)支付(或收到)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以上都是準则明确规定应当选择公允价值模式的情况,在规定条件具备时必须强制使用公允价值模式,不可以选择其他的计量模式。

2 排他型选择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规定,企业可以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直接“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选择的持有目的,将满足条件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上在选择划分的资产类型的同时,也就排除了其他非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

3 非排他型选择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企业根据实际用途将满足条件的资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后,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自由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成本模式,两者择其一,选择划分资产类型不决定计量模式,不排斥其他非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的选择。

4 补充型选择

在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准则中,均在初始计量中做出几乎一致的规定,投资者投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一般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生物资产通常按照成本计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的除外。在这些规定中历史成本等模式作为主导,公允价值模式作为其他计量模式的补充,只有在其他计量模式不符合要求或满足了特殊条件时才可以使用。

5 终局型选择

准则规定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项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就是说对某项金融资产来说,如果选择公允价值计量,那么也就成为了最终的选择,持有期间其计量属性再不能有任何改变。

所谓适度,就是根据企业自身真实情况和市场条件,结合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在准则的框架内对公允价值模式使用的条件加以限制。

要做到适度,首先要避免企业为了实现调节利润或增厚资本等目的,促成公允价值模式使用条件的成就,即为了使用而使用,比如说企业将大量房产改为出租,使其成为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然而改变资产用途非企业正常经营真实所需,企业这样做在操作上虽然没有违反准则的规定,但是其结果会抹杀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比性,误导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使其对企业做出错误的判断;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这两年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的剧烈波动,使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价值忽高忽低,反映在会计信息上是企业的损益大起大落,这就要求企业在最初决策时要把握好一个度,保持应有的谨慎性,在面临大量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慎用公允价值模式;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市场集中程度不够,相对比较分散,至今还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公允价值取得体系,导致一些公允价值的取得途径有限,可靠性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企业决策时注意甄别和评价,不能盲目一刀切,适度选择那些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资产使用公允价值模式,对那些取得公允价值难度大、可靠性难以保证的资产还是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导;把握适度原则也不能过于谨慎,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几千家上市公司中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只有十几家企业,有些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初始成本相当低,并且占整体资产的比重也不是很大,公允价值又可以保证持续可靠取得,为什么不选择公允价值计量呢,在这种情况下放弃公允价值模式,不但违背了准则引入公允价值的初衷,而且会低估企业资产价值,同样会阻碍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尽管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已经较为广泛,但对其使用领域和条件也做出了诸多的限制,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仍然处于我国会计计量的非主导地位,这些都是由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环境决定的,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完善,市场法规越来越健全,准则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公允价值会在深度和广度上更为有效地运用,这就更要求我们在变化中不断加强对准则、法规的学习,充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在选择和运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实践过程中始终坚持做到既合理又适度。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科学经济出版社,2006,(2).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11).

发展眼光计量公允价值 第5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公允价值,历史成本,博弈

一、引言

历史上每次重大的经济危机或者经济事件,都会直接或间接的推动会计的发展。1980年至1994年,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储蓄与贷款危机”,大量的储蓄与贷款机构轰然倒闭,原因是遭受巨大利率风险,80%以上的对外贷款是固定利率的抵押贷款,而资金来源主要是短期存款;当这些机构接受存款的利率由1978年7%上升为1982年11%,其资金成本已经超过了抵押贷款的平均回报率。若按公允价值对贷款和存款计量,这些机构已经资不抵债,但仍坚持用历史成本计量,其财务报表仍显示较强的资本实力和偿付能力。这次引发金融危机的教训是:历史成本粉饰太平,掩盖了经营风险,误导了债权人和股东,耽误了监管部门的拯救时机,使社会付出巨大代价。这是促使FA SB热衷于推行公允价值的契机。要求金融机构应用公允价值会计的基本经济学原理在于:市场价格通常是最优的可获取的经济价值的度量,反映了未来和累计的私有信息。市场价值可以很容易地从交易价格中推断得到,在活跃的金融市场中,相对难于操纵。至2009年底,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157个准则中涉及公允公允价值的有六十多个,从这里可以看出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重视程度。而我国在2002年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由于各种问题,很多上市公司存在操纵利润的严重问题,之后就废止了公允价值。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业务的扩大,历史成本渐渐不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善,越来越多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在交易所挂牌上市,这时就有了引入公允价值的条件,而活跃市场上的此类交易若采用历史成本则显得很不合适。如2005年汕头电力进行股改,将持有的华能国际股份的3800万股,转让给民营企业,达到股改的目的。但转让时成本法是按照账面价值来计量,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价值增值很大见(表1)。可以看出,按照历史成本来计算和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差距非常大。而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能够反映较为真实的情况,历史成本不能够准确的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重新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呼声越来越高。在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具体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具体准则体现了公允价值的运用。

二、公允价值的比较分析

(一)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比较

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作为两种会计计量属性,侧重点有所不同。(表2)中从评价受托责任,决策有用性等10个方面分别作出比较。可以看出公允价值计量更符合决策有用观和金融创新的需要,有利于企业的资本保全,能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但一定程度上缺乏可靠性和可操作性。而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具有较强的可靠性、客观性和可验证性,但随着历史成本适用的环境不断发生改变,缺乏相关性是其面临的最大挑战。会计的基本职能仅仅是进行核算和反映,并不影响一家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公司的行为,这仅在理想的环境状态下成立。但我们生活在一个并不完美的世界里,交易价格可能并不是假定的完美的市场的价格。因此,实际的经济决策受到披露和计量的影响,了解这种不完美特征和后果是理解会计的关键因素之一。当市场存在不完美时,公允价值会计与历史成本会计的优势就不再是明确的。历史成本会计,由于依赖过去的价格,会扭曲经理人资源配置的决策。公允价值会计对于经理人决策产生实际影响,会导致人为的价格波动,这个影响反过来,又会导致经理人次优的资源配置决策。因此,并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情况下的好的会计系统,会计应该是根据环境的不同而具有差异。与此同时,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广泛的应用目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包括投资者、管制者、顾客、竞争者以及企业本身。会计准则和方法的选择,依赖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目的。目前,在会计实践中,广泛采用混合计量属性就部分反映了这样的事实。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是会计报告中两种最重要的计量属性,两者在促进使用者投资决策和管理者受托责任评价方面都具有一些优势,选择不同的计量属性,应综合权衡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但困难的是目前这些属性尚无精确的经济意义,公允价值应在什么时候应用,如何应用,是一个到现在为止仍然没有很好没有解决的问题。不能简单的评价公允价值优于历史成本的计量。因此,每一种计量属性,在某些情况下优于其它属性,但在某些情况又出现相反的情况(A llen and Carletti,2008a)。关键在于人们站在什么立场、何种角度来认识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

(二)公允价值的国内外比较

美国在2006年9月发布SFA S157《公允价值计量》,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市场参与者出售某项资产所收到的价格或为转移负债所愿意支付的价格。该定义有三个假定:有序交易,即在计量日前一段期间存在据以进行正常且习以为常的、非强制性的(如强制清算或抛售)市场交易;是一项在计量日的假定交易;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最有利市场中出售或清偿;市场参与者符合独立于报告主体、非关联方,熟悉情况、掌握信息,有能力交易,交易是自愿而非被迫条件。其公允价值包括三个级次:第一级次输入值,存在活跃市场对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调整);第二级次输入值,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可观测的报价,或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可观测的报价;第三级次输入值,市场活跃极少下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测的输入值,需用估值技术、定价模型和假设对资产或负债未来的风险和现金流量进行估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关于公允价值定义是指,在计量日的最有利市场,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转移一项负债将会支付的价格,无论该价格是直接可观察的还是用估值技术估计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指资产和负债按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易或债务清偿之金额。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采用其他会计计量的要遵循“可靠计量”原则。比较定义可以看出我国引入了公允价值和美国,国际准则基本一致,反映出我国是在坚持以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的前提下,引入公允价值。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新准则更强调一般情况下采用历史成本法,而采用其他计量属性比如公允价值时要遵循可靠性原则。仅在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特定资产或交易采用公允价值,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但在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仍然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在新准则中的应用依然广泛,如固定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的计量等均没有采用公允价

值。也就是说,新准则既坚持了历史成本原则,又引入了公允价值,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

三、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应用分析

(一)金融资产分类与公允价值计量

截至2007年8月31日1435家上市公司中报显示,486家公司持有2.88亿元交易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提升了净利润或净资产。新现象有金融企业交叉持股,如中国银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多为中信证券、招商银行、万科A等蓝筹股;个案突出,如10家非金融企业上半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占净利润50%以上,界龙实业为9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05万元/净利润410万元);上市公司共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4871亿元是交易性金融资产的6倍多,形成巨大利润蓄水池。在2007年股市牛气冲天的时候,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大型集团公司持有大量的金融资产,在上市公司持有金融资产规模的前列,同时公允价值也带来巨大的收益,见(表3)。而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实体经济时,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分别为-1766800,-831600万元,损失也是所有持有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前列。而这两家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87300、1020500万元,公允价值和净利润的比值分别高达为-2023%,-81%。

(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的影响

2008年报显示1624家上市公司中有690家有投资性房地产。其中,670家采用成本计量模式,20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司中,14家采用评估价格,5家参考同类条件的市价,1家采用第三方调查报告。4家公司披露了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息。总体来看,由于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比较审慎,公允价值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影响有限。

四、金融危机下公允价值会计的争论与选择

(一)金融危机下公允价值会计的争论

金融危机时,各金融机构的资产价值开始陷入“自由落体”,不得不计提巨额减值,由此进入“死亡螺旋”:市价下跌资产减值核减资本资本充足率下降恐慌性抛售市价再次下跌,最后陷入恶性循环。原因在于公允价值变动属未实现利得和损失,形成的收益得不到现金流的支持,损失也未得到现金流的减少。曾经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如今却被指责为导致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按照现行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金融机构必须把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列报在财务报表中。因为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下降剧烈,所以导致与抵押有关的证券资产提取了巨额的减值损失。这些金融机构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剧或放大了金融危机,目前受打压的价格反映不了这些资产的长期价值或真实价值。代表金融机构利益的美国银行家协会在9月中旬前先后致信相关管理当局,要求修改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但会计界并不认同上述观点。所以在金融危机时,公允价值成了替罪羊,而引发了一场论战。论战双方是损失惨重的金融界和背负罪名的会计界。作为反对方,金融界一致认为:公允价值导致金融机构确认巨额的未实现、没有现金流量的账面损失;这些损失引起投资者恐慌,导致抛售次贷产品金融机构的股票;金融机构不惜代价降低次贷产品的风险暴露头寸,加剧次贷危机;强烈呼吁修改、暂停、废除终止公允价值。作为支持方,会计界认为指责公允价值旨在转移公众视线,为激进的衍生品、资本虚增和失败的风险管理开脱罪责;指责公允价值显示机会主义色彩浓厚;公允价值增加透明度,让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及时了解次贷危机严重性;公允价值并非完美,回到历史成本并非理想,而是因噎废食的倒退。

(二)金融危机下公允价值会计的选择

会计政策不仅仅是经济活动的产物,更是博弈的产物。在各方的博弈下,反映了既妥协、又坚持。鉴于金融界和政界的强大压力,会计界不得不对自己所坚持的立场做出妥协。2008年9月美国证监会和FA SB公布了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澄清说明,指出在市场不活跃的情况下,管理层可以采用自己的金融模型和判断进行计量。虽然这是对银行家和一些政治家的妥协,但也守住了公允价值计量的底线。2008年10月FA SB发布FA S157-3:《不活跃市场条件下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认为:当相关市场可观测数据无法获得时,可以使用管理当局关于现金流量和贴现率风险调整的假设。2008年10月IA SB发表解释性文告,允许金融资产重新分类,并将此执行可以追溯至当年7月1日。2009年7月IA SB发布《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新的方案,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从现行的四类简化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两类,即具有基本的贷款特征并以合同收益为基础管理的金融工具以摊余成本计量,其他金融工具将以公允价值计量。根据IA SB征求意见稿,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人损益;如果金融资产属于权益工具而且是非交易性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可以计人其他综合收益,而且该金融资产取得的股利及其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均不允许再转入损益(即使在处置时)。该征求意见稿同时禁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公允价值计量和摊余成本计量之间进行重分类。在公允价值计量这个问题上,理论和现实会持续博弈下去。只要会计存在一天,这样的博弈就不会终止。至此,伴随着金融危机而愈演愈烈公允价值之争暂告一段落。但其中也体现了会计界通过有限的“调整”和“妥协”以达成坚持之目的。正如一位会计学家所言:会计准则不仅是严密逻辑或经验发现的产物,而且是政治行为的产物。

参考文献

[1]陈旭东、逯东:《金融危机与公允价值源起、争论与思考》,《会计研究》2009年第10期。

[2]黄世忠:《公允价值会计的顺周期效应及其应对策略》,《会计研究》2009年第11期。

[3]刘峰、司世阳、路之光:《会计的社会功用———基于非历史成本研究的回顾》,《会计研究》2009年第1期。

[4]周明春、刘西红:《金融危机引发的对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思考》,《会计研究》2009年第9期。

发展眼光计量公允价值 第6篇

一、公允价值计量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公允价值计量的历史渊源是资产现值概念,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估价,是市场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相对其他计量属性来说,按公允价值提供的财务信息相对于历史成本计量下的财务信息更加及时、充分、客观。同时公允价值反映的是在特定的时点和经济状态下市场对资产或负债的定价,更强调信息的相关性。

资本市场中涉及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问题离不开公允价值的指导,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必然会对资本市场产生影响,尤其是在金融危机发生时影响更为明显。公允价值计量有三个层次,即资产存在活跃市场时,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评估确定。正常情况下,金融工具均按照第一层次进行计价,基本能够反映资产本身的真实价值。金融危机爆发后,现实市场已不再活跃,其计量应当主要运用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但由于此时市场的难以预知性,公允价值计量下对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分布和折现率的分析结果可能不准确。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仅不能给投资者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甚至会给投资者带来虚假的信息,导致其无法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造成市场混乱。

由于公允价值具有市场客观性和主观判断性的双重属性,极易产生“顺周期效应”。当所有的银行都面临资本充足率要求时,它们可能同时做出卖出金融资产的决定,这样资产的价格就会进一步下跌,进而促使金融机构加大资产抛售力度,从而使市场陷入金融产品交易价格下跌金融产品资产计提跌价准备金融机构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核减资本金投资者出现恐慌性抛售金融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之中。正是公允价值的这种“顺周期效应”加剧了金融危机,形成资本市场和商品市场的双重恶性循环。

二、公允价值计量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启示

由于其他国家过度创新的金融产品在我国基本不存在,金融危机下公允价值计量对我国资本市场影响不大。但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够成熟,发展和创新当前的资本市场是必然的趋势,不能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就止步不前。如何从金融危机中吸取教训,逐步完善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应用,才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从企业自身的角度。

上市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需要在资本市场中披露,投资者利用财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做出评估并进行决策。要保证这些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使公允价值做到真正公允,从而推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就需要从企业自身做起:

1.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在我国,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企业环境先天不足,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缺陷,上市公司可能利用债务重组、资产置换等行为进行盈余操纵,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完善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实现产权多元化及弱化内部人控制势在必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资本市场的有序运行。

2. 提高会计准则实施者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

公允价值本身是一个估值问题,会计准则实施者不仅是报表的编制者,也是估值人员,需要了解价值评估技术和方法。由于财务报告主体的控制者会利用自身的控制权利选择有利于自身的公允价值参照物,人为地高估或低估资产或负债的价值从而进行盈余管理,这就对会计准则实施者的自身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其具有专业的业务能力,还要求其具有高尚的道德素质。只有提高准则实施者的素质,资本市场上的会计信息披露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推动整个资本市场稳定持续的发展。

(二)从投资者的角度。

在我国,投资者的参与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推动证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重要力量。只有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使投资者在资本市场发挥主导作用,资本市场才能得以健康快速地发展。

1. 多方面了解投资企业,不要过度依赖评级机构。

公允价值的引入为投资者提供了更有用的会计信息,提高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尚不成熟,投资者要特别注意公允价值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虽是公平交易价格,但未必是真实价值。在现实中,投资者多是利用会计报表和评级机构的评级做基本评估,而评级机构在进行评级时的定量分析也主要依靠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公允价值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专业人员的判断,财务报表数据可能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应当多方面考虑,了解投资企业的大致情况并进行分析,不要过度依赖评级机构的判断。

2. 要求企业完善相关信息披露。

要合理保证公允价值的运用,防止其成为企业用以误导市场和投资者的工具,必须进一步完善企业相关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可以要求企业改进披露模式,将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两者有效结合,增加现有财务报告的列数,针对具体的财务报表项目,将期末余额分为两列,分别披露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这种披露方式可以提供详细的公允价值信息,同时也列报了财务报表项目的历史成本,增加了信息的透明度。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来选择更有用的数据以做出决策。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企业公允价值计量情况以及可信程度,企业还应当披露公允价值会计更多的细节,比如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估价方式、披露期初和期末公允价值的余额变化等。

(三)从监管者的角度。监管机构需要改进监管方法,加强对资本市场的会计监管。

1. 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

资本市场中的大部分交易和定价完全依赖于信用评级,然而在市场不活跃的情况下,针对同一金融产品不同评级机构也会得出不同结论,从而极易引发市场定价体系混乱。基于国内目前的评级机构发展现状,监管机构将评级结果作为标准的同时,应当使用一些其他的标准。监管机构可先设立一些准入条件,严格评级机构的设立条件。对目前评级机构技术不够先进、存在恶性竞争等情况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事中监管、控制,但对于技术核心方面还是要以指导为主、行政干预为辅。如果被认可的评级机构违反独立公正的评级原则或相关标准即取消其各种评级资格,在条件成熟后,对国内评级机构也要追加事后校验标准要求。目前,监管评级机构仍处于摸索和发展阶段,如何监管评级机构,特别是在监管中使用评级结果,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探索。

2. 对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

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成因是美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过度而缺乏适当的监管,这给我国尚不成熟的资本市场敲响了警钟,虽然我国目前的金融工具偏少,但对金融创新产品的引入是必然选择。在积极推进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同时还要加强监管、加强市场的透明度,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

(1)证券监管部门首先要探索更能反映真实价值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金融机构只能采用估值技术来确定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而估值技术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计算结果是否准确需要得到市场的认可或在实际交易时的证明。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完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使公允价值计量能够真实反映金融工具的计价。同时监管部门应当要求相关部门扩大信息披露的范围,从中获取有用的信息,改进监管方法。

发展眼光计量公允价值 第7篇

国际会会计准则理事会(aSB)原本计划在2011年6月底前推出合并、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租赁、收入确认、保险合同等一系列新准则。一方面是为了实现G20匹兹堡峰会确定的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主要趋同项目的阶段目标;另一方面也是为给加拿大、韩国、阿根廷、印度尼西亚和墨西哥等自2011或2012年起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树立一个相对稳定的趋同标靶;再者,在IASB辛苦十年的戴维泰迪爵士也能就此圆满收官无憾卸任。但现在,租赁、收入确认、保险合准则的出台最快也要到2012年上半年,金融工年具准则套期保值部分的容预计今年年底能从征求意见稿升格为准则,而金融工具减值征求意见稿则命运多舛还需回炉则再造。于是,IASB按计划时间完成的项目主要是公允价值计量和与合并有关的几个准则:2011年5月12日IASB出台四个准则IFRS10合并财务报表、IFRS11联合协议、IFRS12披露对其他主体的权益和IFRS13公允价值计量。其中,IFRS13与多系个现行准则都有千丝万缕的联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有关刘量属性内容的发展与完善也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我国财政部也于2010年9月正式发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对于公允价值计量这一影响面较为广泛的准则,我们理应关注。

一、IFRS13概况及制定背景

IFRS13公允价值计量并非要规定或改变涉及公允价值的交易事项应该如何进行处理,换言之,各类交易事项仍按其适用的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只是当所涉及的资产负债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时,现在需到IFRS13中寻求统一的计量概念、原则和披露要求。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言,在没有IFRS13之前,各类交易事项所涉公允价值计量分散在各项准则之中,林林总总,难免参差,比如IAS40投资性房地产和IAS38无形资产中规定的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就不一致。IFRS13宛如玉盘,将散落于各准则之间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大珠小珠悉数收于其中,于嘈嘈切切之间铸就一颗集大成聚精华的夜明宝珠,为熙熙而来攘攘而去的纷繁交易实施公允价值计量指点迷津照亮黯途。

值得一提的是,IASB最初于2006年11月发布的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讨论稿是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同年9月发布的SFAS157拿来在世界范围内征询意见的,但2009年5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则是IASB独自修炼的成果,不过存在的普遍看法是IASB和FASB应联手打造通用普适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甚至尽可能措辞一致。于是,IASB和FASB自2009年10月开始精诚合作并在今年5月得以花开并蒂,IASB发布IFRS13,FASB发布ASUNo.2011-04,修订Topic820,除极少数披露差异外,二者完全一致。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生成的过程路径也许枝杈纠结,但是,起自无偏,终于大同。

IFRS13条款可以归为两大部分(见表1):

下面,我们就依次来看看公允价值计量的核心原则亦即概念内涵,核心原则如何具体应用于资产、负债和权益的计量,以及公允价值层级等问题。此外,我们还将谈及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特殊考虑。如此,得窥公允价值个中三味。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核心原则

公允价值计量的核心原则公允价值是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按有序交易出售资产所能得到或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其中,市场参与者(market participants)指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上的买方和卖方,他们独立于报告主体,了解情况,有能力并且自愿进行交易,“市场参与者”一词是FASB先提出的,与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熟悉情况且自愿的双方”是一个意思的不同表述。

有序交易指计量日前某项资产或负债出现于市场的时间足以开展该资产或负债交易通常所需的市场活动,有序交易不是被迫发生的交易,换言之,被迫清算或萧条期被迫出售就不是有序交易。公允价值计量假定有序交易发生于主要市场(principal market,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的市场),当缺乏主要市场时则考虑报告主体所能接触的最有利市场(most advantageous market,报告主体出售资产能够得到最多或转移负债能够支付最少的市场)。IASB在这个问题上经历了“讨论稿(先主要市场再最有利市场)征求意见稿(先最有利市场再主要市场)IFRS13(先主要市场再最有利市场)”的螺旋式发展,看似回到原点的反复,实是大浪淘沙的论证。

公允价值计量是针对特定资产或负债的,故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确定资产或负债价格时考虑了资产或负债的特定属性(如资产的状况、位置、出售或使用的限制条件),则公允价值计量就应考虑这些特性。例如,交通成本应包括于公允价值。资产或负债可以是单独的资产或负债,也可以是一组资产或负债,这取决于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适用于单项还是一组资产或负债。

出售资产所能得到或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意味着公允价值是一个假想的脱手价格(exit price),IASB和FASB认为脱手价格可以消除投入价格(entry price)中可能包含的主体因素。针对有人提出的“投入价格可能更适于初始确认”,IASB经过逐个排查后认为,脱手价格与投入价格虽然存在概念差异,但是其实际差别微乎其微,从而依然选择了计量目标更为明确的脱手价格。重要的是,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而非特定报告主体的计量,公允价值需要考虑计量日的市场状况。秉此圭臬,IFRS2中的股份支付交易和IAS17中的租赁交易最终被排除于IFRS13的范围之外。

三、公允价值计量核心原则应用于资产、负债和权益计量

IFRS13宛若玉盘,将原本嘈嘈切切散落于各个准则之间的公允价值计量大珠小珠悉数收纳,谱定核心旋律,推敲和声规则,使这些大珠小珠凝炼成一曲围绕核心原则吟咏唱和的韶音雅乐。当我们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核心原则后,我们就来倾听资产和负债对公允价值计量核心旋律的和声演绎。

(一)公允价值计量核心原则应用于资产的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核心旋律在资产声部的关键音节是“至高至佳用途”(highest and best use)。市场参与者在考虑物理可能性(physically possible,如资产的位置)、法律许可性(legally permissible,如房地产的分区监管)和财务可行性(financially feasible,是否产生足够的投资报酬)的基础上,使资产或资产所在的资产组价值达到最大化,即是奏响了“至高至佳用途”的曲调。这里要注意所谓“至高至佳用途”是从市场参与者的视角来看的,报告主体的资产用途可能与市场参与者不同。比如,企业合并过程中所取得资产的至高至佳用途可能与合并者预期的用途不同,即合并者不打算像其他市场参与者那样使用该资产,此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扔应按市场参与者所确定的“至高至佳用途”来计量。不过,若无证据表明资产的现时用途并非至高至佳,则报告主体也无需皓首穷经地寻觅资产的其它潜在用途。

例1:一捐赠者向一家非营利协会捐赠一块土地,这块土地位于住宅开发区,目前是操场,其潜在用途是住宅开发。捐赠者要求协会必须永久性地将这块土地作为操场使用。不过,若协会出售该土地,则满足捐赠限制条件的受托责任并不会转移给市场参与者。也就是说,捐赠者关于土地使用的限制仅针对协会,且并不禁止协会出售土地。此外,这块土地存在地役权公用设施部门有权在这块土地内布设输电线。

(a)关于土地使用的限制:因为捐赠者的限制不会转移给市场参与者,因此土地的公允价值将在作为操场使用的价值和作为住宅开发地交换的价值之间择其高者而从之。

【“至高至佳用途”是从市场参与者的视角来看的】

(b)关于公用输电线的地役权:因为地役权是针对土地的,是土地性质的组成要素,将随土地转移给市场参与者。因此,无论是作为操场使用还是作为住宅开发地交换,土地的公允价值都须考虑地役权的影响。

【市场参与者对所谓物理可能性和法律许可性的考虑】

“至高至佳用途”上善若水随水赋形,在不同情境体现为不同的计价基础。如果资产将通过与其他资产和负债一起使用来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最大价值的话,那么资产的至高至佳用途就是使用(比如某些非金融资产),应按使用计价基础(inuse valuation premise)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此时,假定该资产与其他资产和负债一起使用且市场参与者可以获得这些资产和负债,则在当前交易中出售该资产所能获得的价格就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资产主要通过单独存在的方式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最大价值的话,那么资产的至高至佳用途就是交换(比如单项金融资产),应按交换计价基础(in-exchange valuation premise)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此时,资产的公允价值通过向单独使用该资产的市场参与者出售该资产的当前交易价格来确定。

例2:A企业在企业合并中取得一项研发项目。该项目若完成,将会形成和A自己的研发项目相竞争的局面。A不打算完成该项目,且欲封锁该项目以防竞争对手获取相关技术。预期A企业的竞争技术前景因此得到改善,因此该项目具有防御价值。合并日对该研发项目的FV进行初始计量时,项目的“至高至佳用途”应基于市场参与者的用途加以确定。

(a)若市场参与者将继续研发项目的开发比如市场参与者没有类似技术,且该用途能使研发项目所在资产组的价值最大化,则研发项目的“至高至佳用途”就是继续开发,此时采用“使用计价基础”是适当的。

(b)若市场参与者将停止研发项目的开发并出于竞争原因封锁该项目比如市场参与者从事同类研发且处于更高的研发阶段,且封锁能使研发项目所在资产组的价值最大化,则研发项目的“至高至佳用途”就是停止开发,此时采用“使用计价基础”是适当的。

(c)若市场参与者将结束研发项目的开发比如市场参与者预期该项目既不能提供市场报酬率也不具有封锁的防御价值,则研发项目的“至高至佳用途”就是结束开发,此时采用“交换计价基础”是适当的(即公允价值是单独出售研发项目所能得到的价格,可能为0)。

[“至高至佳用途”上善若水随水附形,在不同情境体现为不同的计价基础]

(二)公允价值计量核心原则应用于负债和权益的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核心旋律在负债和权益声部的音阶顺序相同,以如下决策树(图1)来表示负债和权益公允价值的计量过程。特别注意负债的公允价值会受不履行风险(non-performance risk,包括报告主体的信用风险)的影响。

IFRS13中所规定的计价技术承袭之前的会计惯例,仍然是可采用市场法、成本法或收益法,本文不再赘述。但是,有关输入数据的分类以及由此决定的公允价值计量层级①,则是此前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没有的。

四、公允价值层级与输入数据

IFRS13根据估价技术所需输入数据(即市场参与者给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的层级而非估价技术本身这也正是IFRS13与原来散落于各个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层级上的最大区别,建立了一个三级的公允价值计量梯度框架(图2)。

什么是可观测输入数据(observable inputs)?什么是不可观测输入数据(unobservable inputs)?不理解这两个概念,就无法理解IFRS13的公允价值层级。IFRS13指出,可观测输入数据基于市场数据形成,反映市场参与者定价资产或负债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测输入数据无法获得市场数据,只能根据市场参与者定价资产或负债时所用假设的最佳可得信息形成,或者说反映了报告主体所形成的关于市场参与者所用假设的假设。实际上,可观测市场价值就是同类资产或负债的活跃市场报价,是构成第一级公允价值计量的输入数据;除可观测市场价值以外的其他可观测输入数据,形成第二级公允价值计量的数据基础;除可观测输入数据以外的不可观测输入数据,铺就第三级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石。注意,第一级输入数据只是同类资产或负债的活跃市场报价,活跃市场上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不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只能属于第二级公允价值计量。此外,第二级输入数据还包括收益曲线的利率、信用风险、以及市场佐证输入数据(通过对可观测市场数据运用相关分析或其他方法得到的输入数据)等。第三级的不可观测输入数据与第二级的市场佐证输入数据有时具有一些似是而非的模糊地带,区分的关键是市场数据的可得与否。例如,对于一项场内交易的三年期股票期权,若一年期和两年期的股票期权价格是可观测的,且通过外插法推算出的三年期股票期权的价格波动程度(volatility)在期权所覆盖的几乎全部期间内都可得到可观测市场数据的佐证,则所推算出的价格波动程度属于第二级输入数据;若仅能得到根据股票历史价格计算的股票期权过去的价格波动程度,则这一历史价格波动程度并不代表当前市场参与者对未来价格波动程度的预期,因而属于第三级的不可观测输入数据。在形成不可观测输入数据时,报告主体可以自己的数据为起点,加入关于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可得信息进行调整。

按照这一梯度框架,第一级的公允价值是未经调整的活跃市场报价,调整就会使得公允价值降至第二级,同样,对第二级公允价值的调整会使计量层次降到第三级。区分公允价值层级的关键是输入数据而非计价技术,第二级公允价值和第三级公允价值的计算可能使用同样的计价技术市场法、成本法或收益法。比如,同样用收益法中的未来现金流折现方法计算公允价值,若使用的现金流和折现率属于市场参与者的假设,则属于第二级公允价值;若使用的现金流或折现率属于报告主体所形成的关于市场参与者所用假设的假设,则属于第三级公允价值。

如斯层级梯度,加上详尽披露,比如IFRS13特别要求对第三级公允价值中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定量敏感性分析以说明重要不可输入数据的变化对公允价值的影响,无疑将有助于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

五、关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特殊考虑

在2009年征求意见稿中,IASB原本建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应假定其通过单独使用的方式实现公允价值最大化,即采用交换计价基础,因为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允价值观认为持有投资组合内的一项金融资产并不会带来增量价值。但在征求意见时遭到比较强烈的反对,多数反馈意见认为这一规定会使财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计价与报告主体的风险管理实践割裂开来。比如,在管理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敞口时,报告主体通常的做法是签订另一项金融工具交易以产生对同类风险的抵消头寸,而非结束现有交易出售金融资产或转让金融负债。为保持财务报告与风险管理之间的联系,IASB最终在这个问题上作出了让步,允许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例外规定,报告主体可以基于报告主体的净风险敞口来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切地说,报告主体可以根据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按有序交易出售与特定风险敞口相关的净多头头寸(资产)或转让与特定风险敞口相关的净空头头寸(负债)所能获得的价格来计量一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国际金融危机虽然引起市场的一度萧条,但却丰富了公允价值计量指南。IFRS13承认当市场活动减少时,报告主体需要使用计价技术来计量公允价值。此时,计量的关键在于判断观测到的市价是否是有序交易而非被迫清算或萧条期被迫出售的结果。即使市场不活跃,也不能就此断定该市场中的所有交易都不是有序交易。有序交易的判断决定公允价值计量对交易价格的倚重程度。

发展眼光计量公允价值 第8篇

一、公允价值的含义

世界上最早对公允价值定义的是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 (APB) 1970年颁布的报告书第4号, 报告中指出“在包含货币价格的交易中收到资产时所支付的货币金额, 在不包括货币或货币要求权的转让中交换价格的近似值。”2000年的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 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交易双方自愿的情况下, 当购置或出售资产及负债的发生或清偿的金额。”2006年9月19日,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 发布《财务会计准则报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 即美国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准则组成部分发布, 对公允价值给出了更加完善的定义:“在计量当天, 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价格或转移资产付出的价格。”这一定义更加严格, 定义中突出了计量日、市场参与者、有序交易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I-ASC) 对公允价值的理解是“企业在计量日由正常营业报酬驱使的正常交易中销售资产将收到的或解除负债将付出的估计价格。”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含义也有明确的定义, 即指“在公允价值计量下, 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 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上述对公允价值的理解共同点是所进行的交易是自愿的、公平的, 公允价值是对资产和负债计量时采用, 交易可以是现在的, 也可能是将来的。

二、公允价值计量在国外的运用

公允价值早在20世纪70年代, 美国会计准则中就有所使用, 比如在投资、债务重组、租赁、非货币性交易等交易或事项中采用公允价值。1975年12月FASB颁布SFAS NO.12《某些可交易证券的会计处理》要求可变现的证券用公允价值计量, 这是美国第一次涉及到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到20世纪90年代, 随着经济及金融工具的发展, 经济业务更加复杂, 公允价值越来越多地被广泛采用, 比如美国FASB在90年代发布的32项会计准则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多达23项, 该时期公允价值计量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而且进入21世纪公允价值的使用仍有扩大趋势, 进而在2006年9月19日, FASB正式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 即发布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2011年美国FASB发布了《2011年第4号会计准则更新公允价值计量:为取得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要求的统一而作的修订》。1990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IASC) 发布原则公告, 要求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1992年, IASC发布第30号国际会计准则 (IAS 30) 要求金融机构披露财务报告应披露应收账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此后,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从金融工具扩大到非金融工具。2005年至2006年间,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 多次召开理事会讨论“公允价值计量”问题, 到2011年5月IASB联合FASB发布了IFRS 13, 标志着公允价值计量的地位没有变化, 仍然被作为相关交易或事项的计量属性。

三、公允价值计量在国内的运用

我国早在1998年6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就首次运用了公允价值。之后, 公允价值经历了回避和重新使用阶段。

(一) 引入阶段 (1998-2000年)

1998年6月财政部发布的债务重组准则中首次提到公允价值的运用, 并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 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 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此后, 至2000年, 财政部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中也提出采用公允价值。1998年至2000年间, 我国针对债务重组、投资和非货币性交易引入公允价值计量, 一方面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另一方面也为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大量使用公允价值打下基础。

(二) 回避阶段 (2001-2005年)

自1998年起,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投资和非货币性交易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 有许多公司利用公允价值计量这一手段人为的进行利润操控 (因公允价值本身来讲就是个估计值, 因此有人为操控因素存在) , 使得会计信息真实性受到严重影响, 基于此, 财政部2001年起重新修订会计准则, 并取消了债务重组、投资和非货币性交易公允价值计量。

(三) 重新采用阶段 (2006年至今)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 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 外部环境要求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 而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也更趋于成熟,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就是针对债务重组、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金融工具、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生物资产等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会计准则中大量使用公允价值改变了我国一直以来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的局面。

四、后金融危机时代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认识

此次金融危机影响最大的莫过于金融业, 欧美许多银行将本是体制或政策层面的因素造成的此次金融危机, 却归罪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采用。反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理由认为公允价值与投资者决策相关性不大, 不适用于金融业务的计量。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主席William Isaac (2008) 曾评论说“没有必要的市值会计在过去几年中严重侵蚀了银行业的资本, 是目前信贷危机和经济衰退的根源。”金融界人士甚至要求取消《财务会计准则报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 基于一些人强烈取消公允价值计量, 2008年10月3日, 美国国会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在美联储和财政部的协助下调查公允价值究竟是否是金融危机的祸首?公允价值要不要取消?经过3个月的调研后, 2008年12月30日,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向国会提交报告结论是反对废除公允价值计量, 不过同时也提出了应改进计量的建议。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以及很多市场参与者认为会计的根本目的是提高透明的、有助于投资者决策的信息, 金融危机的根源不是会计, 更不是公允价值, 会计只不过是反映经济的工具而已。当然, 公允价值本身也存在一些缺陷, 这些缺陷包括: (1) 公允价值的估值具有主观随意性; (2) 公允价值的计量存在不确定性; (3) 公允价值的确定往往需要运用估值技术, 实际操作较困难; (4) 公允价值可能会使财务报表无法反映实际情况。事物都有两面性, 金融危机说明公允价值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而不是走回头路废除公允价值。最终国际上还是认同公允价值计量, 2011年5月12日,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联合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 (IFRS13) “公允价值计量”与FASB2011年第4号会计准则更新公告, IFRS 13对世界各国制定公允价值准则有重要影响, 至少说明当前公允价值计量是可行的。

五、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意见稿) 发布

2012年5月17日,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 (征求意见稿) 》及起草说明, 该意见稿分11章49条, 包括总则、公允价值计量基本要求、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初始计量、估值技术、公允价值级次、披露、衔接方法和附则等。该意见稿的发布, 一方面说明与国际上普遍认同公允价值计量的趋同, 比如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先后发布了独立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另一方面, 在我国学术界, 有学者呼吁应该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做法将公允价值单独以会计准则的形式发布, 似乎预示着我国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发布只是时间早晚而已。不过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制定尚需从以下几点进行努力: (1) 完善公允价值的定义。比如像美国的FASB第157号准则, 公允价值定义的要素包括交易日、市场参与者、有序交易等。 (2) 公允价值数值的确认应允许有误差。公允价值数值的取得主要是专业人员的估计值, 不同的人, 会得出不同的结果, 当然这个误差不能过大, 比如可以认为在某个范围内都是容许的。 (3) 对公允价值的使用应循序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够发达, 这给要求在成熟市场上运用的公允价值带来一定的困难, 所以不能强求一定要立即与国际发达资本市场的会计准则一致。

摘要: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亮点之一就是引入公允价值计量, 在38项具体准则中, 大概有18项交易或事项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本文意在探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国内外的演进历程, 后金融危机时代公允价值的发展, 最后介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 (征求意见稿) 》的发布情况。

关键词:公允价值,后金融危机时代,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意见稿)

参考文献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运用研究 第9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运用

一、公允价值概念及其作用

无论是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国际会计准则,都将公允价值定义为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在公平交易中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清偿债务所确定的金额,强调公允价值的产生基础是公平交易(即强调市场的主体地位),进行交易双方都是对等的交易地位且对交易情况有较为充分的了解,不存在信息不对称或者其他因素导致价值偏离,因而公允价值的获得一般根据交易直接发生的市场价格或者模拟各种市场交易而获得的价格,或者参照具有一定相似性的交易来确定,所以公允价值不可避免地受到当时交易行情的影响,而造成交易价格波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增加了公允价值可获得性的难度,但与历史计量属性对比,公允价值具备了更强的时效性、相关性等特质,可以提供更为及时的财务信息。

在过去进行会计计量时,都习惯于采用历史计量属性,这也是较为有说服力的一个计量方法,历史交易价格的凭据增加了历史计量的客观性和可验证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历史计量已经无法提供更多有效的信息,例如投资性房地产在近几年之内出现不可逆转的上涨,使用历史价值进行计量明显不合逻辑,相比之下,公允价值计量几乎可提供最及时有效的价格,因而其相关性和时效性更甚一筹,不论是对企业管理还是外部信息使用者都是非常有用的,这也是公允价值得以迅速发展的关键,虽然可靠性和准确性不及历史计量,但随着市场的完善,公允价值的缺陷也将得到改善,可以预计,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允价值的运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的推广。

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面临的困难

1.市场尚不完善,可靠性难以得到保证

市场的成熟度对于公允价值的获取至关重要,毕竟,一个充分竞争、活跃、信息对称的市场才能真正保证交易的公平性,才能满足交易双方拥有对等地位的要求,在这样的环境下诞生的公允价值才是公允的、可靠的,然而目前我国的经济市场、金融市场都不够完善,一些生产要素市场存在一定的垄断现象,关联方交易、市场流动性差、市场分割现象等情况并不罕见,难以真正达到活跃市场的要求,所以真正实行公允价值计量存在一定的难度,且企业需要耗费较多的精力获取公允价值,如运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其价值受到太多因素的干扰(包括经济因素、行政因素),使得公允价值的获取较为困难,市场的不完善也势必会降低公允价值的可靠性,这也是不完善的市场所带来的天然缺陷。

2.获取公允价值的操作性较差

要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一个关键的问题即是如何获取公允价值,目前的会计环境中,获得公允价值的操作性较差,且各国及国际准则都尊崇原则导向,即没有具体的指导框架,而是做出一定的概括性论述来指导公允价值的获取,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的原则散落于准则的各项相关内容中,十分的零散而且抽象,如在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中实行公允价值计量时,提出需同时满足存在活跃房地产交易市场以及能获得市场价格信息两个条件,并对公允价值的确定进行了概括性指导,包括参照现行市场价格、结合交易情况和交易日期参考最近交易价格,但是对于如何获得、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什么样的市场价格信息才是必要的,缺乏进一步的详细指导,加上由于长期受历史成本计量的影响,会计人员也缺乏确定公允价值的判断技巧,譬如如何确定恰当的交易情况、交易时间,判断现金流量等。

3.过强的时效性导致公允价值缺乏一定的验证性

一直以来,可靠性和时效性都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可靠性要求真实反映经济情况,在计量中不存在偏差且会计信息能得到验证,可验证性的一般要求就强调具有专业背景的个人对同一事项用同一方法进行计量时能得到相同的结果,而公允价值是参与交易的双方对市场价格的一种主观判断,有的交易价格可以直接从成熟市场中获得,而有的却只能采取估计的方法,这就必然牵涉到估计、判断、进行必要的假设以及当时背景下经济信息的可获得性,随着时间的推移,主观判断以及可获得的会计信息可能会改变,可能不同的人也会进行不同的判断,直接导致公允价值的确认结果不同,要验证公允价值的正确性就必须在当时的背景下进行判断,过强的时效性可能会导致公允价值缺乏一定的验证性。

三、更好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建议

1.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市场环境

要更好地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完善的市场环境是不可或缺的,公允价值的估值主要来自于市场真实的交易价格以及按照可预见的现金流量进行折现估值,因而完善市场环境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更多地建立或完善市場环境。二是为进行公允价值估值提供更好的市场条件。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确立,但是很多相关市场却不够完善,如证券交易市场提供的股权估值信息主要涉及上市公司,对非上市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就没那么容易了,所以可以从完善市场的角度入手,建立起公开的交易平台,进一步健全生产要素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期货市场以及金融市场等,使得公允价值计量可以获得更多的有用信息;另一方面,针对采用估值方法确定公允价值,可以考虑完善利率市场,便于估值采用更为合理的折现率,而要提高现金流量的估计准确度,则需要完善相关的交易市场,如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的交易市场等。同时,还可以鼓励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发展,专业进行市场公允价值的评估,为企业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方便,同时较之于企业自行确定公允价值更具有专业性和客观性。

2.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理论与实践结合,提高公允价值的可获得性

要提高公允價值可获得性,也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完善会计体系,为公允价值的获得提供更多的参考,二是重视对会计人员专业水平的培养,提高其对于公允价值的职业判断。目前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但是散乱地分布在各个不同的准则中,使用公允价值的条件和价值确定方法不尽相同,那么相关部门可以制定一个具体的公允价值运用指南,解决广泛运用公允价值所带来的操作上的难度,在总体上明确公允价值的运用条件,将各个准则中的规定进行统一,然后再针对具体的会计业务进行进一步的明确规定,这也是国际上的通用做法。另外,随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运用,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十分重要,会计人员需要及时地收集市场信息,综合确定公允价值,同时还应具有一定的职业道德,避免利用公允价值进行利润的操纵,所以在会计人员的考核和后续教育方面,要不断地增加这些知识,同时企业也应有针对性地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以使其更能胜任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运用,

3.加强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和监督

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备受争议的可靠性和可验证性问题,可以考虑加强公允价值计量披露和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一方面,可以考虑完善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制度和程序,要求企业将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相关信息等进行公布,那么企业管理者和外部信息使用者都可以明确公允价值的确定过程,如果是采用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价值评估结果,也可以将重要的信息进行披露,加强公允价值的可验证性,如果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和重要假设等进行了修改,就需要将变更的方法原因、依据等进行说明,避免随意更改评估方法所导致的前后公允价值不统一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较高的估计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运用也离不开监督体制的保证,包括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以及审计、监管部分、证交所、专业媒体社会监督,促进企业严格遵守相关的会计政策,避免企业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恶意操纵,限制企业进行利润操纵的可能性。

四、结束语

在国际上公允价值的理论研究已逐步发展成熟,但是受限于我国的市场环境,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广泛运用还存在一定的困难,然而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是未来不可逆转的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必须要正视现有的问题,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从而更好的地满足企业管理的需求和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参考文献:

[1]魏永宏,周少燕.公允价值计量相关问题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12).

发展眼光计量公允价值 第10篇

(一) 公允价值的国际标准

关于公允价值的研究由来已久, 目前在国际上比较能被认可和接受的定义有美国FASB发布的第157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公允价值计量》 (FAS157) 以及国际IASB发布的IAS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两种。

1. FAS157的公允价值

FAS157定义“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 在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的有序交易中, 销售一项资产所能获得或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早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就开始重视公允价值计量的研究, FASB致力于制定单独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认为如此才是解决会计计量问题的根本方法。FASB《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包含公允价值的定义、估价前提、估价技术以及公允价值的披露等方面, 定义中特别强调了有序交易、脱手价格、参考市场和市场参与者等问题, 为公允价值在公认会计准则的前提下的各项会计报告的应用增加了可比性和一致性。

2. IAS32的公允价值

IAS32定义“公允价值, 指在公平交易中, 熟悉情况的资源当事人进行资产交换或资产清偿的金额。”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s) 中要求各项资产、负债和权益工具都要以公允价值计量, 但是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都比较分散, 缺乏全面、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 增加了执行的复杂性。目前IASB认识到制定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可以简化并提高公允价值计量信息的质量, 并积极准备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进行趋同合作。

(二) 公允价值计量的国内标准

会计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 财务部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完善, 尽量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步调一致。而2014年年初财务部新推出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公告, 是与美国早在两年前就提出的FAS157相趋同的准则。事实上, 我国日前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 已经在存货、资产减值、股份支付、租赁、职工薪酬、企业年金基金等内容中涉及到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和原则, 但之前并没有对公允价值计量单独进行规定。此次《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从相关资产或负债、有序交易和市场、市场参与者、公允价值初始计量、估值技术、公允价值层次、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消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披露等多个角度全方位的就公允价值准则进行了规定。

我国在今年年初发行的《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定义“公允价值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根据该定义, 衡量公允价值的关键在于以市场为基础的计量, 而不是特定主体的计量。因此, 在计量公允价值时, 企业应当采用当前市场条件下, 市场参与者在对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可能采用的假设。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实例分析金融危机的冲击

公允价值计量的实行体现了信息的相关性, 完善了信息披露和表达, 但是它所带来的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 下面通过一个近年来受到公允价值重大影响的事件, 来揭露现行公允价值准则的弊端, 分析其可能的原因。

20世纪80年代美国曾发生严重的储蓄和贷款危机, 一些储蓄及住房贷款机构利用会计手段掩盖问题贷款, 最终导致400多家金融机构破产, 在联邦储蓄保险公司无力赔偿的情况下, 联邦政府动用1000多亿美元联邦储备基金予以补救。从那以后, 美国金融界就倾向于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产品。

而一直作为预防金融风险利器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 在07年的金融危机中却备受指责。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不仅撼动了华尔街金融巨头的生存根基, 也在国际范围内点燃了针对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存废的激烈论战。在此次次贷危机中, 会计处理被指责为过于真实和迅速地反映金融机构财务状况, 具体表现在:在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下, 国际股票价格直线下滑, 需要将市场价格迅速下降的资产价格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导致与抵押有关的证券资产巨额减计, 在某种程度上加剧或放大了金融危机, 削弱了银行平滑经济冲击和流动性转换的功能, 而过低的价格并不能真实的反映金融资产的真实价值, 加重了危机中企业的损失, 造成了企业利润的大幅波动, 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

对此, 美国国会和欧盟金融监管机构都暂时停用公允价值, 修改现行会计准则中有关市值计算资产的规定, 对公允价值的计量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 对非金融资产和负债项目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生效日期予以递延。

F A S B紧接着提出了准则修正案, 对不活跃市场上如何确认某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提供了指引, 重点指出了市场价格不必然是公允价值, 当市场失灵时, 要求公允价值计量的级次从一级降到三级, 并为如何运用第三级计量金融资产提供了比较详细的指南。准则将金融资产估值的权利交给了公司的管理层, 管理层可以根据自身对不可观测数据的假设来估计资产的价值。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处于流动性困境中的企业, 使其免受由于资本金不足所带来的融资困境和清盘危机。

此次金融危机对于我国会计准则带来巨大冲击, 也因此我国至今一直讲求与国际经济趋势趋同的路线, 而我们也意识到投资者信心的建立对于快速恢复和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当然, 一国对于经济危机的判别和制约手段也是建立在及时、准确的基础之上的。

三、公允价值计量新准则在中国的实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提高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 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2014年伊始, 财政部就出台的一系列准则, 发布了5项会计准则、一项准则解释和两项征求意见稿。是继2012年会计准则修订后的又一次大规模修订。可以说, 这次会计准则的大改动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公允价值计量的修正。

(一) 新准则推行的必要性

在2011年美欧两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FASB与IASB同步发布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新规范之后, 业内许多人士都在倡议我国会计顺应国际趋势, 推出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从2012年5月公开征求意见算起, 《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在国内的问世至少经过了18个月的准备工作。

此次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推出几乎对所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企业都有影响, 主要是集中在有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工具业务的上市公司。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 “要建设完善多层级资本市场体系, 深化I P O注册制改革, 规范债券市场以及鼓励推进多渠道股权融资,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本次准则的出台将会提高公允价值相关的会计信息的质量, 便于计量核算披露列报相关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资产。

(二) 新准则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新准则存在的问题

公允价值层次的划分依据主要是活跃市场和估值技术, 本次准则给出了模糊的解释, 对于一些要素缺乏明确的界定方法, 比如在活跃市场的判别、相类似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确认等因素都是在计量评估过程中不可忽视的, 下面选取一点为例进行具体分析。

公允价值层次的划分是本次新准则的一大亮点, 第一层次输入值为公允价值提供了最可靠的证据, 即企业能够在经济市场找到的活跃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应当结合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性以及参考市场的交易量与活跃程度对其进行适当修改;第三层次输入值 (不可观察输入值) 要求企业在特殊情况才能使用。而这其中不可输入值的确认也是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一大问题。在确定时, 应当使用在当前情况下可合理取得的最佳信息, 包括所有可合理取得的市场参与者假设。往往由于企业在活跃市场得不到有效信息, 财务人员会遵循管理层的偏向运用特定估值模型来评估公允价值以满足其目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存在有关的风险假设, 而且特定的估值模型需要完全经济市场, 但现实条件与假设相差甚远, 上述都会造成公允价值的不准确。

对此, 笔者推荐蒙特卡洛模拟法。它结合了敏感分析法和概率统计分布原理, 是现阶段比较准确的综合估值法。以影响待估项目现金流的基本变量为模拟分析的输入值, 通过计算机模拟项目运作的过程, 最终得到N P V的概率分析, 从而确定公允价值。

2. 对新准则的建议

(1) 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机制, 推广资产评估的应用。第39号准则中明确了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 要求上市公司计量金额重大的相关资产或负债时, 应该聘请独立于企业的资产评估团队进行估价。因此, 公允价值计量对于资产评估团队的专业性、规范化和准确性等方面会具有更高层次的要求。

(2) 加强国内监管部门的监察力度。由于公允价值对于资产价格、利率的变化相当敏感, 在面对企业经营风险时, 对企业经营环境变化导致的价值变动应当予以积极的反应, 但如此一来就使净利润相应减少, 不少企业会尽量忽略这种变动差异以虚增收入。因此, 加强监管方面的工作对于证券市场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3) 建立健全企业公允价值计量的内部控制制度。新准则要求企业披露的内容明显增多, 企业需要研究这些新增的披露要求, 更新相应的内部报告内容和流程以获取这些披露所需要的信息。应对会计人员进行专门的公允价值知识培训, 建立、健全公允价值计量的内部控制制度, 以方便企业扩展并适度应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

摘要:紧随国际经济趋势, 2014年春财务部颁布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以下简称《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 此项准则拟在2014年7月1日于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本文首先简述了国际及国内会计准则的发行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 接着回顾分析了有关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和财务报告的重要经济事件, 并结合我国国情, 对《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在财务报告及信息使用者方面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解读。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革新,可行性分析

参考文献

[1]孙放.紧随国际趋势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敲定[N].上海证券报 (广州) , 2014 (1) .

[2]王诚军.公允价值会计准则是“帮凶”[N].中国证券报, 2008 (10) .

[3]周明春、刘西红.金融危机引发的关于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思考[J].会计研究, 2009 (9) .

[4]雷欣欣.论新准则中公允价值与企业利润操纵[J].会计文苑, 2009, (3) :5-6.

[5]知秋.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解析[N].财会信报, 201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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