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范文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范文(精选11篇)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范文 第1篇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当代书法艺术繁荣,全面展示当代妇女书法艺术成就,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协商,中国书协确定举办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国书协、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文联、文昌市人民政府
承办:海南省书协、晋唐投资集团•晋唐(北京)书画院 协办:中国书协妇女工作委员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方和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协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要求
1、毛笔书法: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免收册页和长卷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作品展出后归承办方收藏。
2、篆刻:寄印稿6-10方,附两方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宣纸竖式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收藏。
3、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妇女及海外华人妇女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每人限投寄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请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4、参展费用:每件作品需寄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不予评审。
5、本次展览限于人力,一律不退稿。
6、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复印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四、作品评审
由中国书协组成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2年12月举行,评审结束后,主办方对原作核对无误后即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与出版
展览开幕式将于2013年1月在海南省隆重举行,展出作品300件(含30件优秀作品)。展览之前将出版《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向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向优秀作品作者每人颁发奖金5000元,向入展作品作者每人支付收藏费8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选本次展览,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奖金、收藏费、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2年11月中旬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收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总布胡同57号
邮编:100005
收件收款人:马伟秋
王春姝
电话:010-65596599 010-65598199
九、展览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郑培亮、李宁、杨家伟,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 com
十、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有代笔、代刻等问题者,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2年7月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范文 第2篇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楹 联书法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艺术进一步繁荣,经申办和协商,中国书法家协会于2012年举办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锦龙堂文化艺术传播中心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承办方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
1、投稿
书法作品请投寄对联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高每条不超过230公分、宽每条不超过40公分,一律竖式。作品请勿做旧、粘贴、托裱、装裱。如果做旧、粘贴、托裱、装裱稿件不予评审。12、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3、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其中含保险费5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展出结束后要求汇款退稿的,限于人力,不再办理。入展作品及投稿重复作品一律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
4、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退稿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作品评审初步定于于2013年1月份举行;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定于2013年5月举行,展出作品400件以上(其中包括20件优秀作品)。
六、出版
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一万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均为税后)。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2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北京西城区琉璃厂西街55号二楼锦龙堂 马兆余 收
电话:010-63038460***
邮编:1000
52十、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李宁。
电话:010-59759814 E-mail:
十一、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请点击下载登记表后打印并填写)
中国书法家协会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范文 第3篇
(总奖金39.8万元,不收参赛费)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和繁荣井冈老区书法、美术事业,彰扬实力企业在社会文化建设中的担当意识,中国书法家井冈山创作培训基地和江西国英腾岳微电子有限公司携手举办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大奖赛,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井冈山创作培训基地
承办单位:江西国英腾岳微电子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织委员会由承办方领导及聘请相关业界人士组成。
2.评审委员会由主办方聘请全国知名书画家组成,名单适时公布。
三、作品投稿与评审
1.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投稿要求:
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横竖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允许册页、长卷、篆刻等作品参赛,草书、篆书请另附释文。篆刻作品印屏含6-10方印,附3方边款(获奖作品需交一方原印)。作品内容为历代诗词、警句、格言等,欢迎书写自作诗词。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美术:美术作品尺寸要求为不小于四尺整张,不大于八尺整张,题材、风格、形式不限,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3.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4.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主办单位对来稿作品拥有处置权、展览权、出版权。
6.大奖赛奖项设置:
本次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大奖赛,原则上设书法类获奖20件,入展作品160件,美术类获奖20件,入展作品100件。总奖金39.8万元,相关奖项奖金如下:
书法类:
一等奖2名,每人奖金10000元;
二等奖6名,每人奖金5000元;
三等奖12名,每人奖金3000元;
入展160名,每人奖金500元。
美术类:
一等奖2名,每人奖金12000元;
二等奖6名,每人奖金8000元;
三等奖12名,每人奖金各5000元;
入展100名,每人奖金各1000元。
7.作品评审:
(1)邀请在全国或省内有知名度的书画名家担任评委。
(2)评审阶段分别为初评、复评和评奖。共评出获奖入展作品300件。
(3)及时公开评审结果,上网公示获奖作者名单。
四、出版和展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国英杯” 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大奖赛作品集》。
初定于2014年3月在吉安市文化艺术中心举办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大奖赛作品展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奖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和本届大奖赛作品集。
2.获得等级奖的作者可自愿到现场领奖,主办方将提供来往车费和食宿费,未到现场领奖的作者,主办方在展览结束后一月内发放全部奖金。
六、征稿日期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组委会。
八、收稿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江西国英腾岳微电子有限公司(庐陵文化生态园对面)收稿人:郭艳华 *** 陈文婷 ***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范文 第4篇
为全面展示当代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健康发展,定于2015年8月举办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本届国展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 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坚持深入传统,鼓励创新发展,承续中华文脉,陶铸时代审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华影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协助承办:北 京 华影会书画院
深圳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联合主办单位等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 cm,宽度不超过129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0.16㎡,长、宽不超过60cm。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中国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需退稿的海外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100美元。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刻字照片、刻字原作、篆刻印屏)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 份 证 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在信封上注明书体,组委会根据书体分类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下载),连同身 份 证 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本届国展分书体评审。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5年5月下旬举行;刻字作品初步定于2015年4月份进行初评,5月份终评。
3、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700件左右,然后选出入围优秀作品60件左右。第二阶段,面试。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现场创作与文化考查,按本届国展参评作品、现场创作和文化考查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出优秀作品42件。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4、对所有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中国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优秀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中国书协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优秀作品资格。
5、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优秀作品的条件。
6、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十一届国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作品约700件(含优秀作品)。同期还将举办国展论坛等。
六、出版
十一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优秀作品收藏费每人20000 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500 元,以上均为税前。
4、邀请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开幕式,中国书协负责食宿、交通。
5、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6、获得优秀作品的成果将作为今后参评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作为今后选拔中国书协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7、本次国展优秀作品、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须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由中国书协安排印刷公司寄达未到场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4月30日截稿(刻字作品照片截稿日期为2015年3 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莲花小区南侧铁路客运二厂六号院
邮政编码:100036
(没有快递的地区,可以用挂号信寄至专用信箱:
信箱号码:北京市100036信箱35分箱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人:秦晓卫,郭琳
电 话:010-53636735,010-53636739
E-mail:514417741@qq.com
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国展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8室
收款人:中国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100083,联系电话:010—59759754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范文 第5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泽州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泽州县文化局
泽州县旅游局
承办单位:
秋林书画院
二、征稿对象及要求
1.征稿对象:全国各大高校在校和毕业大学生均可投稿(投稿需注明就读或毕业院校)。
2.作品要求:凡歌颂泽州的古今诗、词、曲、赋、文均可;书体不限(草书、篆书、篆刻需附释文);作品最大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手卷、篆刻、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3.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年龄、就读/毕业院校、作品名称、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
4.所有投稿作品不收参评费。
5.所有作品必须精心创作,独立完成,突出高质量,切忌粗制滥造、应付之作。
6.有关泽州的诗文可联系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评审
1.为保证作品质量和水平,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本次展览评委会,所有作品需经过严格评审方可入展。
2.凡内容、尺寸不符的作品不予评审。
四、展览与出版
展览将评出入展作品100件,并于10月在晋城秋林书画院展出并举行开幕式。所有作品免费装裱,免费入编《首届 “书泽州”书法作品展作品集》,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五、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9月2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稿地址及联系人
收稿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街办事处古书院社区6号楼3单元302室
邮政编码:048000
联系人:何亚峰 电话:18335645666
七、其他事项
1.凡投稿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范文 第6篇
为繁荣书法艺术创作,推动扬州书法事业健康发展,由共青团扬州市委、扬州市文联主办,扬州市青年书法家协会、海天世纪红木文化楼承办的.首届扬州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开始征稿。
征稿要求
征稿对象:凡扬州籍和扬州市内居住、工作、求学的18-45周岁书法篆刻作者均可投稿。
来稿要求:1.作品不超过8尺,一律竖式。篆刻作品6-10方,其中两方以上的附边款,一式二份,一份自行设计粘贴在4尺对开的宣纸上并题签,另一份连同释文粘贴于A4白纸上(所有作品请勿托裱)。2.作者姓名、年龄、地址、电话用铅笔写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其他事项:1.所有来稿作者无需缴纳参评通联费,限于人力,恕不退稿。2.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不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3.投稿件数不限,禁止一稿多投。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年5月31日
来稿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360号琼花观内扬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扬州市青年书法家协会收,邮编:225001 联系电话:17751359177(唐晟尧)
奖项待遇
■设优秀奖10名,入展作品100件,入选作品若干件;
■优秀奖获得者将获得“扬州市青年书法十家”称号,入展、入选作品汇编成集,扬州市青年书法家协会负责出版,入展、入选者赠送作品集一本。
■入展作者即具备加入扬州市青年书法家协会资格,符合条件者将推荐加入江苏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和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展览时间:2015年7月
■展览地点:扬州市美术馆、海天世纪红木文化楼
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扬州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特别说明:本次展览将完全按照中国书协评审机制阳光评审。评审团由评审组和监审组组成,并接受媒体监督。监审组由扬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抽签产生。评审组将邀请全国展及省展评委组成。
扬州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范文 第7篇
为增强广大居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株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决定以人民防空为宣传主题,面向社会征集书法作品。
主办单位: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株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与部分书法名家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
活动内容:征集以人民防空为内容的书法作品,组织开展评奖;对参赛的优秀作品进行展览,邀请书法名家作品参展;编印出版《人民防空宣传书法大赛优秀作品集》。
截稿时间:
206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参赛对象:
凡湖南省居民书法爱好者均可参赛。
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5000元/名;二等6名,奖金3000元/名;三等奖20名,奖金1000元/名。
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时限: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
2.作品内容:作品必须以人民防空宣传为主题,谢绝其他主题作品。为方便创作,组委会拟定部分文字内容供参考。
3.作品类别:书体不限(含篆刻、刻字),草书、篆书及篆刻请附释文。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一般为竖式。作品一律不需装裱。
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并附两个以上边款。印稿、边款及作品名称自行设计粘在4平尺条幅的印屏上。
刻字作品书体不限,材料不限,作品尺寸限40乘40厘米(0.16平方米)。
4.作者信息:按要求写好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
作品使用:
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入展及获奖作品和特邀书法名家作品,主办方有无偿展览、摄影、出版、悬挂、张贴、制作石碑灯箱广告等公益宣传的权利。对所有参赛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因人力物力因素,均不退稿。
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始性,如发生著作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人承担。
作品投递方式:
作品统一送至株洲市芦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联系人:吴琅
联系电话:0731-28580599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范文 第8篇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当代书法、绘画艺术风貌,促进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书写和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决定在第八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诗书画协会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 台湾两岸和平文化艺术联盟总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书法家协会 福建省收藏家协会
承办单位: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美术馆北京行宫书画院 金门县书法协会 闽台书画院
三、组织机构
本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各方共同组成。
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著名书画家组成(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评委名单)。
四、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1月1日以前出生的)以上的海内外书画家、各级书画协会会员及有一定书画造诣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五、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促进祖国统一,致力民族复兴为主旋律。诗词、楹联、古今名人名句均可。书法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绘画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山水、花鸟、人物皆可。
2.作品尺寸6尺以内(含6尺),横竖式不限,草书和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
3.本次展览不征集硬笔书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4.不收取作品评审费。
5.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艺术简历各一份(用A4纸打印)。
6.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尺寸。为保证参赛作品顺利寄达,请用挂号或特快寄出。
六、作品评审
1.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专业书画报等媒体上公布。
2.本次展览设入展作品300件(含获奖作品),其中评出书法、绘画一等奖各2名,书法奖金每人10000元,绘画奖金每人15000元;书法、绘画二等奖各3名,书法奖金每人5000元,绘画奖金每人8000元;书法、绘画三等奖各10名,书法奖金每人元,绘画奖金每人3000元。
3.福建省籍非省书协、省美协会员作者的作品获奖,可作为加入福建省书协、省美协的条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入展、获奖者均获赠《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1册。
七、征稿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至9月10日止,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八、展览及出版事项
1.作品展览时间,入展作品将于月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届时邀请相关领导、两岸著名书画家代表、本届活动部分获奖者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
2.所有获奖与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
3.入展、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拥有出版和处置的权力,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规定,恕不退稿。
九、来稿请寄: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福路号综合楼318室(厦门市翔安区政协办公室收) 邮编:361102
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征稿启事 第9篇
为展示当代草书创作的艺术成就,激发草书创作热情,引领草书创作方向,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拟定于2017年2月在湖南长沙举办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
本届草书展以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以“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为创作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单位 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永州市委 永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湖南省书法院 永州市文广新局 永州市文联 协办单位 书法报社 湖南日报社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cm,宽度不超过12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5、填写信息(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17年1月举行。
3、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实行面试现场计分制,并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作品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拟定于2017年2月在湖南长沙举行,届时将展出20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
六、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中国书协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等依据和参考。
5、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12月15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草书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明星里2号省艺术研究院二楼草书展办公室
联系人:何晓红,手机:***
郑
莉,手机:***
邮编:410005
电话:0731 – 84429524,0731 – 89799435 E-mail:450225242 @qq.com
十、学术论坛
本届草书展增设“首届怀素草书学术论坛”,面向全国征稿,具体详见《首届怀素草书学术论坛征稿启事》,论坛将于开幕式期间举行。
十一、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联系人:郭琳,电话010—59759592。邮编:100083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范文 第10篇
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是国家级权威性、综合性大展,每三年举办一次。旨在反映当下青年美术特性,倡导艺术创新多样化。展览本着遵循艺术规律,把握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创新性原则,培养鼓励青年美术家努力创作出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精品力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履行中国美术“熔铸中国气派,塑造国家形象”的职责;全国青年美术家们将满怀激情创作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艺术精品奉献给人民。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简称“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将于2015年12月在上海举办。
一、主办单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左中一 靳尚谊 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刘尚军
副主任:徐 里 李培隽
秘书长:陶 勤 杜 军 丁 杰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明明 韦尔申 龙 瑞 冯远
冯建亲 许 江 许钦松 朱松华 李 翔
杨晓阳 杨飞云 何家英 吴为山 沈尧伊 范迪安 罗江华 姜 陆
施大畏 诸 迪 高荣生 黄格胜 曾成钢 薛永年 黎 明
展览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苏 鸣
三、评审委员会
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设评委会,评委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为保证本届大展的公平、公正,设立“监审委员会”。
四、展出方式和规模
1、展出时间:目前定于2015年12月在上海中华艺术宫举办“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届时将隆重举行开幕式。
2、展出作品件数:
中国画 80件
油 画 80件
综合画种160件
(综合画种包括:版画40件、雕塑30件、水彩、粉画30件、漆画30件、插图、连环画30件)
3、“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将有计划安排国内巡展。
五、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参展要求:
1、凡自2011年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除外),均可选送作品参展。
2、每位作者只可展出一件作品。
3、参加复评的作品一律在背面填写清单表格,应逐项填写清楚。表格从中国美协官方网站刊登的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及相关规定处下载。
4、对各画种送展作品的时间、规格要求见附件,请严格执行。
5、参展作者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含)后出生,按照身份证出生日期)。
六、作品评选
1、面向全国直接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2、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设立评选监审委员会,监督评选全过程。
七、展览费用:
1、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将向参加复评的作者收取作品参评退件费。
收费标准分别为:
雕塑、油画、漆画、每件作品200元
中国画、版画、水彩、粉画、插图、连环画作品每件100元
参加复评的作者在寄运作品同时将参评退件费汇至展览办公室。
八、宣传出版
1、宣传: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发出后,通过各省美协对全国青年美展创作进行发动。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2、出版:出版《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九、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由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优秀作品证书。
4、入选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具备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十、凡有送作品参加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组委会授权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组织委员会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范文 第11篇
一、参赛对象:
中小学生及幼儿。全国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私立)、青少年宫(活动中心)、文化馆、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工作室)等均可组织参赛。活动组织成效显著的单位,组委会将颁发组织奖。
二、大赛项目
1、绘画作品:素描、水粉、水彩、油画、版画、国画、线描、速写、漫画、创意画、手工剪纸、儿童画、简笔画、年画均可。
2、书法作品:各种形式的书法作品。如:毛笔书法、美术字及用钢笔、铅笔、圆珠笔等工具书写的硬笔书法作品。
3、摄影作品:新闻摄影、生活摄影、艺术摄影、风光摄影等各种形式、题材与内容的摄影作品。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形式题材不限,内容须健康积极向上,反映作者的时代梦想,期望要求,展示时代风采。
2、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凡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将撤销获奖资格,并追收报纸免费刊登的相关费用。
四、竞赛组别
大赛组别分幼儿组、小学A组(13年级)、小学B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职专及中等师范院校学生)。
三、评奖办法
特邀著名画家、美术教育家、书法家、摄影家和基础教育界、学前教育界优秀美术教育工作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初评评奖比例为(以百分比计)评选出各组金奖10%、银奖15%、铜奖20%、优秀奖若干名。金、银、铜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参赛作品将择优在《人物周报(网)》刊登,并免费赠送报纸一份(赠送的当期报纸作者须支付邮递费)。所有获奖作品将集结印制合订本。
本次大赛组委会不收取报名费和评审费。本着自愿原则,活动后期仅收取奖品制作工本费及邮寄费。
四、参赛细则
1、网络投稿:参赛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投稿,可将作品用数码相机拍成高清照片,文件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学校、幼儿园、详细联系地址、电话等请一同发送至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renwuzhoubaojizhe@126.com
2、邮寄投稿:请用钢笔正楷字体填写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并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学校、幼儿园、详细联系地址、邮编等。
3、作品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槐北路192号人物周报(网)社(注明中小学生征稿字样)。电话:0311--85815673,87258008联系人:苌先生 邢女士
4、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收稿时间
自月25日开始至5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颁奖时间
205月16日至18日初评、终评,寄发获奖通知;5月19日至25日为获奖学生寄发获奖证书。如6月1日仍未收到获奖证书,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
七、其他事项
(一)来稿必须符合通知的要求;
(二)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组委会;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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