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合规知识100问
私募合规知识100问(精选4篇)
私募合规知识100问 第1篇
私募合规知识100问
2017-11-20 17:29 来源:中国证券经纪人协作网私募/基金
来源:券商合规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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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100问
一、私募基础知识
1、私募基金的概念?
答: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契约型基金或者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2、私募基金的分类?
答:(1)根据发行主体与监管方式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为以下几类:
持牌金融机构的各类投资计划: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保险资管计划。其中,鉴于金融分业监管,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保险资管计划尚未明确适用《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管理暂行办法》。
非持牌金融机构的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金、公司型基金、契约型基金。(2)根据法律形式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以下几类:
有限合伙基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合伙企业,资产由普通合伙人进行管理,签订合伙协议,是目前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主流形式。公司型基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资产由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签订公司章程。
契约型基金:以签订基金合同为表现形式,是目前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形式。(3)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以下几类: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即私募证券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类别,主要向出于创业各阶段的未上市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
其他私募基金:其他私募基金投资于艺术品、红酒等特定商品。
4、什么是自我管理型的私募基金?
答: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应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的同时,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该种基金属于自我管理型的私募基金。
5、投资于新三板和定增的私募基金属于什么类型的私募基金?
答:根据有关规则,目前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主要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类FOF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其他私募投资类FOF基金。对于主要投资于新三板拟挂牌和已挂牌企业的私募基金,建议按照创业投资基金备案;对于投资于上市公司定增的私募基金,建议按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
6、公司型、合伙型和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税收主要有哪些区别?
答:公司型私募基金应缴纳15%-25%的企业所得税,并且需要为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税;合伙型基金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契约型私募基金目前普遍认为无需缴税。
7、有限合伙制基金中,有限合伙人有哪些法律保障?
答:《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LP的安全港条款,主要包括,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LP的上述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不视为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8、私募基金能否承诺保底保收益?
答:不能。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9、私募基金财产分离制度的要求? 答:私募基金财产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之间、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私募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之间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私募机构发行私募基金是否要经过行政审批?
答:不需要。监管规则规定私募机构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
11、私募基金是否可以不托管?
答:可以。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不得出现将投资剩余的募集资金以现金形式存放于公司等现象。
12、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否兼营其他业务?
答:不可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13、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要遵循《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答:应区分不同情形。该规定主要适用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资管计划形式开展的私募资管业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参照执行,因此,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需要遵循该规定,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暂不适用上述规定,因此,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开展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不适用上述规定。
14、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是否可以接受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的投资?
答:可以。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可以接受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进行财务投资,该另类投资子公司不得参与私募基金管理。
15、证券公司自营是否可以投资私募基金?
答:若该私募基金属于自营投资品种清单第五类经批准或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则可以投资,但需遵循《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表》的要求。
16、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转型成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后,参与上市公司定增的,是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可开展的业务?
答: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规则,上市公司定增基金划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直投子公司转型后参与上市公司定增的,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开展的业务。
17、私募基金委托证券公司开展综合托管业务,是否代表私募基金已托管? 答:二者不能简单等同。因为一是基金法规定的基金托管人需要经过行政许可,而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向证券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二是托管业务倾向于复核、监督业务,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更倾向于外包业务;三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若综合托管业务包括基金托管的内容,应由证券公司托管部门负责,不应由其他团队操作。
18、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是否可以是同一个主体,基金托管人应具备何种资质?
答:不可以。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基金托管人应由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19、为私募基金业务提供外包服务的机构是否需要登记?外包业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需要登记。《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委托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并已成为协会会员的服务机构提供私募基金服务业务。
私募基金外包服务业务包括基金外包服务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服务。
20、受委托募集私募基金的机构是否需要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答:需要。《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七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的,应委托获得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该规定表明,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也应取得公募基金销售资格
21、证券公司在代销私募基金时,是否可以在私募产品赎回款未实际到账时为客户进行清算?
答:不可以。实践中存在信达证券在代销的私募基金产品赎回款未实际到账时,即为客户完成清算而被处罚,处罚原因系该行为存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面临较大挪用风险,因此被采取了责令改正措施。
二、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与账户开立
22、私募基金是否可以投资于非标债权?
答:《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可以投资于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该规则虽然并未直接规定可以投资于非标债权,但却规定了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其他投资标的,且在实务中,私募基金投资非标债权的目前已在中基协完成了备案,但仍然需要持续关注监管部门未来的监管态势。
23、契约型私募基金能否投资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公司的股权?
答:可以投资。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私募基金(包括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公司股权。
24、私募股权基金是否可以作为基金子公司一对多专项资管计划的投资标的? 答:可以。一是在监管规定方面,基子一对多的投资范围包括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该规定虽然未明确一对多专项资管计划可以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但按照《基金专户子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的解释,一对多专项资管计划可以投资于未上市股权,而未上市股权指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可转换债、可转换优先股。通过投资于其他机构的资管产品间接投资于未上市股权的,按照“(4)其他投资”核算;二是在实践操作环节,该类型的产品可以在基金业协会完成产品备案。
25、优先级和劣后级投资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是否可以设置劣后级投资人以履行出资义务的方式对优先级本息兜底的增信措施?
答:不可以。区分两种情形,一是该有限合伙企业为私募基金的情况下,根据有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因此有限合伙协议中不应该出现任何形式的兜底条款;二是该有限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的情形下,LP要求GP按照约定对合伙企业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但是GP的出资属于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将该资金补偿给LP没有法律依据。
26、契约型基金嵌套有限合伙基金,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与有限合伙的GP可以是同一个主体么?
答:可以,但需要考虑如下问题:鉴于契约型基金担任有限合伙企业LP一般以管理人名义代为工商登记,如果GP也是该管理人,则会出现有限合伙基金的GP与LP为同一主体的问题,对此,一是需要考虑工商登记的可行性;二是基金业协会在备案时可能回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补充说密码,证明交易结构的必要性与合法性。
27、私募投资基金是否可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答:可以。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在按规定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后,可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28、私募投资基金是否可以进入深圳证券交易所参与固定收益产品交易? 答:可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可以在深交所进行固定收益产品交易,固定收益产品包括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
29、私募投资基金可以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哪些债券品种交易?
答:私募投资基金可以参与在深交所上市或挂牌的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债券交易。公开发行债券的具体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具体品种包括私募债券、可交换私募债券、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
30、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可采用哪些结算模式?
答:《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私募基金参与中国结算负责结算的证券市场投资活动,可采用证券公司结算模式或托管人结算模式。
31、拟申请挂牌的私募机构在全国股转系统申请挂牌之前,其管理的私募产品是否可以投资于二级市场?
答:不可以。对于拟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私募机构,在挂牌之前募集资金不得投资沪深交易所二级市场上市公司股票及相关私募证券类基金,但因投资对象上市被动持有的股票除外。
32、契约型私募基金所投资公司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时,股份能否直接登记为产品名称?
答:可以。契约型私募基金所投资的公司申请挂牌时,主办券商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将契约型私募基金列示为股东,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充分披露契约型私募基金与其管理人和管理人名下其他产品的关系;契约型私募基金所投资的公司通过挂牌备案审查,办理股份初始登记时,挂牌业务部负责核对《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涉及股东信息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信息的一致性;中国结算发行人业务部核对股份登记信息与披露信息的一致性后,将股份直接登记在契约型私募基金名下。
33、私募基金收益权是否可以拆分转让?
答:不可以。《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因此,以下几种方式都是不合规的需要引起注意:一是管理人以自身或关联人名义购买私募基金份额后,再将私募基金份额拆分转让;二是管理人的管理人购买私募基金后不直接拆分,而是将私募基金份额收益权通过管理人平台进行转让;三是通过拆分转让收益权,突破私募产品 100 万的投资门槛要求,将私募产品转让给数量不定的个人投资者,导致单只私募产品投资者数量超过 200 个。
34、保险资金是否可以设立私募基金?
答:可以。根据保监会的监管规则,符合一定条件的保险资金可以设立私募基金,投资方向应当是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和领域,投资范围包括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夹层基金、不动产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以上述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母基金。
35、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的,是否可以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担任发起人? 答:不可以。发起人应当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下属机构担任,主要负责发起设立私募基金、确定基金管理人、维护投资者利益并承担法律责任,是通过私募基金开展投资业务的载体。
35、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的,是否只能由发起人担任基金管理人?
答:不是。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由发起人担任,也可以由发起人指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其他下属机构担任,主要负责资金募集、投资管理、信息披露、基金退出等事宜,是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
36、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其关联保险机构是否可以为私募基金提供担保? 答:不可以。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其关联的保险机构不得为私募基金提供担保,不得以任何方式为私募基金的投资收益或赔偿投资损失向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做出承诺。
37、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是否可以募集境内资金投向境外市场?
答:可以。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募集境内资金投向境外市场,参照《中国保监会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8、私募产品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之前,是否可以开立银行间市场账户? 答:不可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1号——备案核查与自律管理》规定,所有资管计划均应当在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备案证明后,方可申请为其开立证券市场交易账户。实践中,开立银行间市场账户也需要取得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函。
39、私募基金是否可以在不同的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
答:可以。私募基金管理人每设立一只私募基金,可以按不同的证券交易场所由基金管理人直接到中国结算上海、深圳分公司各申请开立一个证券账户。40、私募基金开立证券账户的,在名称的设置上有何要求?
答: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名称为“基金管理人全称-私募基金名称”,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
41、私募基金开立证券账户后,是否必须有交易行为?
答:是的。当发生证券账户开立后 6 个月内没有进行交易、私募基金终止等情形时,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资产托管人应于上述情形发生后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证券账户注销手续;未按要求注销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注销或限制该账户的使用。
42、如果私募基金申购新股、炒作风险警示股票的,是否可以开立证券账户? 答:不可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加强自律,不得为专门申购新股、炒作风险警示股票(ST股)的私募基金申请开立证券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开立及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监测。
43、私募投资基金有资产托管人的,能否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开户?
答:可以。私募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开户,有资产托管人的私募基金,也可以由资产托管人申请开户。对于有资产托管人的私募投资基金,原则上由资产托管人直接到本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44、对于同一托管人负责结算的、同一家管理人的多个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托管人可否共用同一专用交易单元进行交易清算?
答:可以,但托管人需自行办理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证券交易结算明细。
45、募集机构是否必须开设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答:是的。募集机构或者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直接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三、私募基金的募集推介与合格投资者
46、私募基金募集行为方式和募集主体有哪些?
答:自行募集: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
委托募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47、采用互联网方式推介私募基金的,如何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答:募集机构通过互联网媒介在线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应当设置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资者如实填报真实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二)募集机构应通过验证码等有效方式核实用户的注册信息;
(三)投资者阅读并同意募集机构的网络服务协议;
(四)投资者阅读并主动确认其自身符合《私募办法》第三章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
(五)投资者在线填报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问卷调查;
(六)募集机构根据问卷调查及其评估方法在线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48、通过管理人网站、微信朋友圈等渠道推介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公开宣传私募基金?
答:募集机构不得通过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没接推介私募基金。因此,管理人网站和微信朋友圈在设置了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前提下推介私募基金的,不属于公开宣传行为,反之则构成公开宣传。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参见《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
49、私募基金的募集推介是否需要遵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要求?
答:需要遵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向投资者销售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公开或者非公开转让的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50、私募机构是否可以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的私募产品?
答:可以。按照监管规定,普通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与之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产品或服务时,经营机构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后,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应当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包括制定专门的工作程序,追加了解相关信息,告知特别的风险点,给予普通投资者更多的考虑时间,或者增加回访频次等。
51、私募机构是否可以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通过互联网向投资者告知相关信息?
答:可以。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进行的,经营机构应当完善配套留痕安排,由普通投资者通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52、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之间是否可以相互转化? 答:可以,需要满足法规要求的条件并履行转化程序。
53、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限制?
答:单只私募基金投资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人数。合伙型基金投资者、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50人;契约型基金投资者、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54、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如何界定?
答: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或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55、投资者本人是否只要书面承诺为合格投资者,就可以购买私募基金产品? 答:不是。按照监管规定,应由募集机构进行合格投资者确认后方可购买,即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投资者应向募集机构提供金融资产证明文件,募集机构应审查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56、基金业协会视为合格投资者及豁免穿透核查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上述基金业协会被视为合格投资者。上述投资者豁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不再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将其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豁免履行特定对象确认、投资者冷静期及回访确认。
57、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设立新的私募基金,在适用合格投资者标准时,针对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的投资者类型,是否需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数量? 答:需要。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58、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的,是否可以向保险机构募集资金?
答:可以。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的,可以向保险机构和其他合格投资者募集。
59、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可以公开宣传哪些信息?
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此,私募基金募集机构仅可以公开宣传上述规定所列举的六类信息。
60、投资冷静期及其起算时间指什么?
答: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投资冷静期自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算。
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关于投资冷静期的约定可以参照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要求,也可以自行约定。61、回访确认的流程是什么?
答: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
62、回访确认成功前(含投资冷静期),投资者的权利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有哪些?
答:回访确认成功前,投资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出现前述情形时,募集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
未经回访确认成功,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不得由募集账户划转到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资运作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
63、哪些主体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答: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未到位的机构不得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64、私募基金管理人什么情况下需要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备案或者报告?
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或报告:一是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应当向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二是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三是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定期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杠杆运用情况,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告;四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会计结束后4个月内,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投资运作情况;五是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普通合伙人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告。65、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要求是什么?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如实申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66、私募机构申请机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是否影响登记备案?
答:不影响。但申请机构应对有关事项如实填报,律师事务所需做好相关事实陈述,说明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分别所在地点,是否确实在实际经营地经营。67、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可以同时选择多种机构类型和业务类型进行登记? 答:不可以。监管规则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专业化经营,切实建立有效机制以防范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提升行业机构内部控制水平,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申请登记时,应当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等机构类型,以及与机构类型关联对应的业务类型中,仅选择一类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进行登记。只可以备案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相符的私募基金。
68、外商独资和合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登记成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包括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在内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
答:可以。第八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认识到培育机构投资者基础以支持股票市场的深度和流动性的重要意义,中方承诺采取上述措施支持资本市场的发展。69、私募机构的关联方是否可以申请登记为与私募机构相同类别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答:不可以。若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确有经营多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实际、长期展业需要,可设立在人员团队、业务系统、内控制度等方面满足专业化管理要求的独立经营主体,分别申请登记成为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70、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如果与已登记的管理人存在关联关系的,是否必须披露?
答:是的。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律师事务所必须对申请机构是否存在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的事项进行核查,若有,法律意见书中要说明情况,并核实其子公司、关联方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71、没有管理过基金的机构是否可以在基金业协会登记?
答:符合条件的可以。协会优先登记有管理基金经验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申请。对于没有管理过基金的申请机构,协会除核对其是否如实填报申请材料、申请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的诚信信息外,还将通过约谈高管人员、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核查。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此类机构,协会予以办理登记:一是高管人员具有相应的投资管理从业经历;二是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三是机构具备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场所、设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72、外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是否纳入登记备案范围?
答:应区分两种情形,一是外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二是外资在中国境外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暂不纳入登记范围,鉴于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是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前提条件,不能从上市境内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
73、开展民间借贷、小额理财、众筹等业务的机构,同时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如何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防范利益冲突的要求,对于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申请机构,这些业务与私募基金的属性相冲突,容易误导投资者。为防范风险,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的上述机构将不予登记。上述机构可以设立专门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后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74、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和经营范围的要求?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的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75、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履行登记手续的后果是什么?
答:根据有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
76、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必须有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没有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后果是什么?
答:是的,必须有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
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016年2月5日起,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
已登记满12个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016年2月5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登记未满12个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016年2月5日起,登记未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77、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存在哪些不予登记的情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及相关自律规则,申请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机构存在以下情形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不予办理登记:
一、申请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资金募集相关规定,在申请登记前违规发行私募基金,且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的。
二、申请机构提供,或申请机构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中介机构等串谋提供虚假登记信息或材料;提供的登记信息或材料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
三、申请机构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七)》规定的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业务的。
四、申请机构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五、申请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或最近三年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六、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78、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答: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五、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
79、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性质?
答;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审批,中国基金业协会协会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不做实质性事前审查,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进行登记,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应当依法申请备案。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均应当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否则,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
80、私募基金若未经登记备案有何不利后果,是否影响相关投资运作?
答:影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均规定了私募基金应进行登记,且规定了私募基金未做登记将面临相应处罚。根据监管规定,基金合同中应约定私募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私募基金未经登记备案将影响参与证监会体系内的投资业务,根据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则,中介机构应对相关投资者是否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1、私募基金投资者包括员工跟投,但其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备案要求是什么?
答:该类私募基金应在备案登记系统“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中上传加盖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章的员工在职证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员工签署的劳务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员工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劳务关系的文件。
8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中,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有何要求? 答:《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有明确规定,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应遵守相应规定。在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中,私募投资基金一般通过五种方式参与:一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中,作为发行对象;二是上市公司合并、分立申请中,作为非上市公司(吸并方或非吸并方)的股东;三是配套融资申请中,作为锁价发行对象;四是配套融资申请中,作为询价发行对象;五是要约豁免义务申请中,作为申请人。中介机构应对上述投资者是否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具体来说,对于第一、二、三种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分别在《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中披露核查意见;按规定应当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提交重组委审议前办理。对于第四种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在收到投资者报价后、向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前进行核查,在合规性报告书中发表核查意见;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应披露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对于第五种情况,财务顾问(如有)、律师事务所应在《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中披露核查意见;按规定应当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我会受理前办理。
83、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申请登记成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有何要求?
答:根据第七轮、第八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以及第七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达成的政策成果,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应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二)该机构的境外股东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者许可的金融机构,且境外股东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该机构及其境外股东最近三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和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有境外实际控制人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该境外实际控制人也应当符合上述第(二)、(三)项条件。84、问: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如何进行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登记?
答: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https://pf.amac.org.cn),如实填报以下信息:
(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出台的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信息,包括前述问答中所列条件证明材料;
(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承诺函,承诺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私募基金相关自律规则;
(三)中国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的要求以外,相关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还应对该申请机构是否符合前述问答中所列登记条件和要求发表结论性意见。
六、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
85、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主体和披露对象分别指什么? 答: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具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同一私募基金存在多个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应在相关协议中约定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和责任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第三方代为披露信息的,不得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对象为投资者。
86、私募基金托管人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哪些特殊要求?
答: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87、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方式?
答:基金合同中应当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频度、披露方式、披露责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采取信件、传真、电子邮件、官方网站或第三方服务机构登录查询等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进行披露。并应按照规定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查询。
88、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会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及私募基金展业?
答:会影响。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未按时履行季报、年报、14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更新义务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整改要求之前,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备案。若未履行上述三种信息披露累计达2次的,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即使之后整改完毕,也要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89、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后果?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申请。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公示,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90、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在每四月底之前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后果?
答:自2016年2月5日起,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在每四月底之前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申请。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公示,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成立满一年但未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91、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发生哪些合作投资行为时,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答: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发生以下合作投资行为时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并购基金或产业基金等投资基金;上市公司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份额;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私募基金投资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5%以上。
七、私募机构的人员管理
92、未完成首只私募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否办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重大事项变更?
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等相关要求,为保证新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和管理团队的稳定性,确保私募基金管理人持续有效执行登记申请时所提出的商业运作计划和内部控制制度,自2017年11月3日起,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应当书面承诺:申请登记机构保证其组织架构、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在备案完成第一只基金产品前,不进行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重大事项变更;不随意更换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除外。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重申,已有管理规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时,除应按要求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外,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充分说明变更事项缘由及合理性;已按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股东大会或合伙人会议的相关表决程序;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向私募基金投资者就所涉重大事项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93、私募基金的基金经理是否适用“静默期”要求?
答:适用。为维护行业的公平、公正,统一监管标准,对从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离职,转而在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就职的基金经理实行同样3个月的“静默期”要求,即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聘用从其他公募基金公司离职未满3个月的基金经理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并在私募管理人登记环节落实。94、私募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否兼职?
答:需要区别情况分析,一是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二是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
95、私募机构是否可以为完成其登记备案,从而寻找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外部人员进行“挂靠”?
答:不可以。私募机构为完成其登记备案寻找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外部人员进行“挂靠”,该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属于“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其他信息报送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行为。
96、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有投资禁止要求?
答:是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各类(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创投基金、其他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或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97、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是否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答: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不要求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证券基金从业资格。
98、私募基金高级管理人员范围?
答: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第四条、《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规定,私募基金高级管理人员指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99、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需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答: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至少2名高级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应当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每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方可维持其基金从业资格。
100、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哪些科目可以认定基金从业资格?
答:
一、根据《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2]112号)的规定,已于2015年12月份之前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科目考试的,需再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方可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二、已于2015年12月份之前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或通过《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的,均可直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私募合规知识100问 第2篇
一、引言
人口、资源、环境是当今社会持续发展所面临的三大问题,人类在创造社会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地破坏赖以生存的环境空间。人口膨胀、自然资源生态的失衡,象干旱、洪水、沙漠化、荒漠化、酸雨、温室效应、地球臭氧层的破坏等等,这一切给人类自身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以及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危害到人类未来的生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基本国策。各国强调以高新技术为支柱产业,科学、综合、高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同时开发尚未利用的富有自然资源取代已近耗竭的稀缺自然资源,并对部分传统产业进行改造,生产绿色环保型产品。
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陶瓷古国,也是日用陶瓷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产量近100亿件。目前全国有一定规模的日用陶瓷生产企业已发展到1000多家,年出口量达39.6亿件,出口到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日用瓷总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60%以上,占美国进口日用陶瓷总量的50%以上,其中咖啡杯类则占美国进口咖啡杯总量的80%。中国日用陶瓷行业的总产量和出口量,均居世界首位。众所周知,陶瓷工业是高能耗工业之一,因其产品烧成温度高、窑型和其他生产装备比较落后等原因,能耗很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各种污染和植被破坏,这种状况也严重制约着日用陶瓷工业的健康发展,也是使许多大中型陶瓷企业陷入困境的直接原因之一。而从目前我国陶瓷行业整体现状看,存在着能耗大、产品档次低、质量差、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产品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依靠科技进步、节能降耗、走绿色陶瓷之路乃是我国陶瓷企业生产改造的当务之急,也是今后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研究开发绿色陶瓷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随着环保产业的发展和公众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积极参与,绿色浪潮席卷全国,90年代绿色产品的开发成为各行业的一个热点,绿色陶瓷亦随之应运而生。传统陶瓷虽然创造了人类需要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但许多场合未能充分利用资源,耗了大量能源,产生了大量排放物,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而绿色陶瓷产品却是陶瓷领域的生态环境产品,它的特点表现为充分利用原料和能源,进行清洁生产,实现“零排放”,其产品无铅镉等重金属危害。绿色陶瓷追求在生产原料、产品设计、工艺技术、反应路线、生产设备和能源消耗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的污染控制和能源高效利用,在无毒无害及低能耗的条件下制造对人类和环境无毒无害的新型陶瓷产品。绿色陶瓷产品将以技术精、质量优、低能耗、无公害等优势走俏市场,成为陶瓷消费的新宠,并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绿色陶瓷
1、绿色陶瓷的内容
绿色陶瓷的概念目前尚不成熟。一些厂家认为使用无铅的釉下彩产品即为绿色陶瓷,并给消费者造成了用釉下彩即是绿色陶瓷的印象。这未免过于简单,通常绿色陶瓷制品应指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在生产制作过程中无环境污染(即指环境负荷最低),能耗低,在使用时有益于人类健康的产品,大抵包括:一是环保产品,二是节能产品,三是健康产品,四是多功能产品,例如无铅无镉低温陶瓷制品、抗菌保健陶瓷等。绿色陶瓷的概念应源于生态环境材料。1992年日本东京大学生产技术研究所的山本良一教授首次提出了“环境协调型材料”的概念,即指那些环境负荷减至最低,再生产增值最大的材料,是赋予传统结构材料、功能材料以特别优异的环境协调性的材料,或是指那些直接具有净化环境、修复环境等功能的材料。其主要特征首先是节约资源和能源;其次是减少环境污染,避免温室效应与臭氧的破坏;第三是容易回收和循环利用。作为生态环境材料一个重要分支,按其含义绿色陶瓷应指在陶瓷的生产、使用、废弃和再生循环过程中以与生态环境相协调,满足最少资源和能源
消耗,最小或无环境污染,最佳使用性能,最高循环再利用率要求设计生产的陶瓷,并对人类的生活无毒害。显然这里的环境协调性是一个相对和发展的概念。换句话说绿色陶瓷具有材料寿命全过程的完整性,即原材料获取、生产、加工、使用、再生、废弃整个过程都要寻求相对较低的环境负荷值;同时,绿色陶瓷作为一种资源还应充分地循环再生,以达到材料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作为绿色陶瓷寿命全过程的最终环节,其配方技术、成型及烧成技术设备的开发研制,对绿色陶瓷的生产、使用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样,绿色陶瓷产品的开发研制和推广使用,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率的提高,减少植被的破坏,符合我国资源短缺、资源消耗大的国情,对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绿色陶瓷的评价
绿色陶瓷是一个系统工程的概念,不能只看生产或使用过程中的某一环节使用了环保措施即称绿色陶瓷。目前,国内外正在出现各种各样称之为绿色陶瓷的新产品。但如果没有系统工程的观点,设计生产的陶瓷产品有可能在一个方面反映出“绿色'面,在其它方面则是”灰色“,甚至是”黑色“,评价时难免失之偏颇甚至误导。为全面评价陶瓷产品的环境协调性能,需要采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Life Cvcle Assesment,简称LCA)。产品生命周期评估是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从摇篮到坟墓“)的所有环境影响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据此来客观地评价和有效地改善产品的环境性能。它是对产品生命全过程实施环境管理的有力工具,也是推行清洁生产的理论基础。一个完整的LCA一般包括4个步聚,即目标界定、清单分析、影响分析和完善化分析。
生命周期评价方法是对材料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环境污染、能源和资源消耗与资源影响大小的一种方法。目前虽然已有一些专著介绍并已进入ISO国际标准,对陶瓷产品而言,LCA还是一个正在研究和发展中的方法。
关于绿色陶瓷的发展方式和对环境协调的改进,日本学者山本良一教授总结了四类创新的方法和它们各自对环境协调性贡献大小的评价,即,产品改进,重新设计,功能创新和系统创新。系统创新对环境协调性的改进最大,花费的时间最长,不难理解,系统创新的难度也最大,而产品的改进相对简单,对环境协调性的提高也相对小些。对某种材料而言,生态化环境协调化的发展并不一定要遵循这四种排列顺序。
三、绿色陶瓷的对策及展望
关于绿色陶瓷的研制与开发以及发展战略,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如环境协调性与使用性能之间并不总是能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绿色陶瓷的发展不能以过分牺牲使用性能为代价。但绿色陶瓷使用性能的要求不一定都要高性能,而是指满足使用要求的优异性能或最佳使用性能。性能低的陶瓷产品势必影响耐久性和安全使用功能,如采用LCA方法评价,在生产环节中为节能利废而牺牲性能并不一定能提高材料的环境协调性。
在绿色陶瓷发展的重点方面,国内外不少研究者关注按环保和生态平衡理论设计制造的新型绿色陶瓷产品,如无毒装饰材料,无铅釉等,以及有益健康和杀菌抗菌的陶瓷产品,低温绿色陶瓷等。从宏观来看,我国发展绿色陶瓷,现阶段的重点应放在引入资源和环境意识,采用高新技术对占主导地位的传统陶瓷产品进行环境协调化改造,尽快改善陶瓷工业对资源能源的浪费和较为严重污染环境的状况。提高传统陶瓷产品的环境协调性并不排斥发展新型的绿色陶瓷。按环保和生态平衡理论的观点来设计开发绿色陶瓷,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原料方面:
我国生产陶瓷的历史悠久,用传统原料生产陶瓷的技术早已成熟,但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开发一些新的绿色陶瓷原料资源,一是为了提高我国陶瓷产品的质量,使之上档次,二是为了综合利用一些低品位原料及工业废渣,降低成本,改善环境,环境破坏。原料问题一定要将利用、价值、环保三者关系处理好。原料由就地取材、独立加工逐步向专业化、标准化、系列化、商品化的方向转变。加强实验研究、合理开采、科学配矿、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提高球磨机的研磨效率,降低能耗,把原料纳入有规划的”四化“生产。并扩大可用原料范围,减少对优质、稀少或正在枯竭的重要原材料的依赖,从而将环境负荷减至最低,对植被的破坏降到最
2、从坯釉料配方工艺方面:
(1)研制和推广1300℃以下烧成的高质量、高附加值的新瓷种。开发具有低温快速烧成的陶瓷产品,大幅度降低燃料消耗。
(2)开发工业废弃物再生资源化技术,利用工业废弃物生产优异性能的陶瓷产品,如利用矿渣、粉煤灰、硅灰、煤矸石等生产陶瓷产品。
(3)在确保产品高性能的前提下,研究降低制品成熟温度的技术途径。
(4)研制无铅无镉陶瓷颜料及无铅低温釉料,减少生产污染和产品污染。
3、从成型工艺方面:
(1)由传统的生产工艺技术向现代化先进的工艺技术方向转变。
(2)研究开发新的成型工艺,例如,干法、半干法和胶态成型工艺技术的研究。
4、从窑炉及耐火材料方面:
日用陶瓷工业的能耗主要集中在制品的烧成部分,此处节能潜力最大。应从下述四个方面开展工作来降低日用陶瓷工业的能耗,提高其经济效益,降低环境负荷:
(1)大力开发研制和推广节能工业窑炉。
(2)研制和推广轻质保温筑窑耐火材料和低热容窑车。
(3)重视高性能薄壁轻量窑具的研制和推广应用。
(4)使用低硫排放的清洁燃料,减少大气污染,并对窑炉的余热进行充分利用,提高热效率。
5、其他方面:
(1)建立健全陶瓷产品生命周期(LCA)的理论和方法,为绿色陶瓷的发展战略和陶瓷工业的环境协调性的评价提供科学依据和方法。
(2)发展能替代生产能耗高、对环境污染大、对人体有一定毒害的陶瓷产品或辅助制品。
(3)研究三废回收和再生利用技术。
(4)以最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最小环境污染代价生产传统陶瓷产品,如研制适合于陶瓷行业的除尘器、低噪音风机等新装备。
(5)研制新型抗菌保健陶瓷制品。
(6)发展能治理工业污染、净化修复环境或能扩大人类生存空间的新型陶瓷产品,如用于开发海洋、地下、盐碱地、沙漠、沼泽地的特种陶瓷产品。
(7)加强对业界人员环保意识的培养和教育,使之对生态设计、清洁生产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加速绿色陶瓷的发展
陶瓷知识100问(产品质量类)义
二、产品质量类
42、怎样判定抛光砖的好坏(简易)?
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多角度观察砖面的外观质量,如尺寸规范、光泽度、砖底白度等,必要时用墨水滴于砖面,观察抹后留下痕迹的深浅来判断防污性能; 水滴于背面,观察吸水快慢和多少,可判断吸水率; 垂直立于光滑平面上让其自然倒下,倾听碰击声,初步判断其内在物理性能的优劣。
43、怎样判定瓷片的好坏(简易)?
观察尺寸、边直度,釉面光洁度,釉面外观缺陷。
44、陶瓷产品为什么买前买后要开箱检查并试铺? 购买时开箱检查主要是核对是否与样板相符,不同色号的产品颜色深浅有异。试铺主要是为了将不同色号、尺码的砖加于区分,同一色号、尺码铺在同一空间,用完同一色号、尺码的后再铺贴邻近色号、尺码的砖。另外,通过试铺易于调整。
45、为什么广东砖质量相对其它产地的砖要好?
广东墙地砖生产历史悠久,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人员素质高,管理完善。同时行业结构完善,相关配套的行业水平相当。另外广东原料质量上乘,稳定,适合烧制高质量的砖。
56、存在绝对不渗透的渗花砖吗? 不渗透的砖也就是吸水率为零的砖,陶瓷产品要达到吸水率为零几乎是不可能的。科学地讲,任何物质都达不到吸水为零,只是相对而言。目前吸水率接近零的产品是玻璃,但那是另一种产品范畴了。
47、抛光砖面上的黑点由何而来?判断标准是什么?
造成抛光砖面上的黑点原因有很多,如原料杂质,车间带入,窑炉跌落杂质等,主要是原料含铁质。判断的国家标准是优等品至少有95%的砖距0.8m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48、在瓷砖的应用中,怎么看待”色差“问题?
由于目前陶瓷原料未标准化。产地的多样化,开采技术的不统一,原料的标准各有不同,使得生产厂家经常变换原料,势必重新调整工艺,再加上窑炉烧成过程中的化学变化,陶瓷产品存在”色差“在所难免。另一方面,从国外消费观点和国内流行趋势来看,色差现象逐渐被追求回归自然的消费者所接受,天然石材的色差就为大众所接受。
49、为什么哑光瓷片的防污性不如水晶釉面的好? 哑光釉面也是已经烧结的釉面,经过一系列物理化学反应达到致密结构,只是加了乳浊变成哑光效果,外观上给人错觉,其防污性不比水晶釉差。50、哑光地砖与水晶地砖相比,哪一个防滑效果更好?
哑光地砖因磨擦系数比水晶地砖大,行走时产生的磨擦力大,因此防滑性能更好。
51、抛光砖、哑光砖、水晶砖哪一个防滑效果最好?为什么?
水晶砖、抛光砖、哑光砖磨擦系数依次增大。但抛光砖因表面经过抛光,平整,加大了与鞋底部的接触面积,产生的磨擦力也较大,形象来说,就是增强了抛光砖对鞋的吸附力。因此哑光砖和抛光砖一般不存在防滑问题。而水晶砖的防滑性能较差。
52、同一箱砖为什么会有误差? 产品分级时,一般同一尺码上下之间在1mm范围内为单位,如工作尺寸有299、300、600、601等,因此同一箱砖的尺寸误差在此范围内,也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如果超出此范围,那就是分选、包装时人为造成误差。
53、同一色号的砖颜色会全部相同吗?
色号的分级方法是分级人员通过专业眼睛看不出彼此间明显的差异,也就是说平常一般人感觉不到明显的色差存在,因此色号有时受主观因素影响。
54、釉面地砖用的时间长了,釉面会不会磨掉?一般情况下可用多长时间?
釉面的磨损程度受人流量多少、磨擦物、周围环境等的影响。一般家庭正常使用在8-10年内还可满足它的使用功能。
55、内墙瓷片用的时间长了会不会裂釉?可保用几年?
内墙瓷片也是陶瓷产品,如果使用正确可长期使用。但如果不正确使用,如室内不通风,长期潮湿,温差较大,墙内结构变化,水管破裂、外物撞击都有可能造成釉裂。
56、哑光瓷片的四个边角为什么会有擦不掉的磨痕? 瓷片的边角是使用前经常和外界接触的地方,瓷片本身的耐磨度没有玻化石的高,保护不好容易受到磨擦而留下磨痕。
57、水晶砖与哑光砖的四个边上为什么会有崩釉?
可以通过观察釉崩掉后坯体的颜色的不同或崩釉的尖锐程度来区分崩釉是生产造成或搬运、包装、运输碰撞造成。
58、优等品和一级品(合格品)有何不同?
优等品和一级品都是合格的产品,可正常使用的产品,使用功能不受影响。主要体现在外观质量和变形允许范围有所差异,如表面斑点、针孔等。
59、优等品就没有缺陷吗?
由于陶瓷制品是各种原料经过高温烧成的产品,杂质、变形等缺陷不可能完全避免,国家标准也允许一定程度的缺陷存在。如表面质量,抛光砖优等品规定至少有95%的砖距0.8m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就是说允许有一定的缺陷。
60、红坯砖是陶质砖,白坯砖是瓷质砖,红坯砖不如白坯砖吗?
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决定坯体颜色的是构成坯体原料中铁、钛氧化物的含量,含量越高烧成后呈现的颜色越深,它仅仅决定了坯体的颜色,不会影响到砖的质量。影响砖内在质量的因素主要是看其烧结程度,质量好的砖是真正”烧透了“的砖。
61、放在仓库里的釉面砖为什么有时会自动龟裂?
主要是釉面砖砖烧成时间过短,温度过低,坯体物理化学反应不充分,坯体后期发生体积变化,与釉层产生应力,当应力达到一定值时就发生后期龟裂。如果仓库环境恶劣,长期潮湿,坯体吸湿膨胀也会造成龟裂。62、为什么墙砖会产生龟裂?
一是墙砖的吸水率大,特别是卫生间环境潮湿,坯体吸附空气中的水分而膨胀,釉层不膨胀产生应力,超过釉面承受能力时就会龟裂;
另一方面由于施工选择的粘接剂不当,如果水泥、沙、水配比不当时,固化过程的体积变化所产生的应力,超过釉面砖承受能力而开裂。
63、为什么外墙砖在寒冷地区使用抗冻性要特别好?
寒冷地区冬季室外温度经常处于0℃以下,墙砖吸附大气中的水分,由于温度变化从液体变为固体,体积不断发生变化容易导致墙砖一片片剥落,因此在寒冷地区使用的外墙砖抗冻性必须好,即吸水率要小。
64、对游泳池砖有何特殊要求?
游泳池内经常使用消毒剂和洗涤剂,砖釉面必须抗化学腐蚀性能好,装饰必须在釉层之下,和釉层一起经过高温烧成不会侵蚀。
另一方面必须吸水率很低,防止因吸湿膨胀而产生后期龟裂。此外,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防止受压破裂。65、抛光砖有何优点?
质量上乘的抛光砖吸水率低,防污性能强,抗弯曲强度高,尺寸规整统一,耐磨度高,光泽度高,无放射元素,大面积铺贴无明显色差等。66、为何抛光砖经常会拱起变形?
抛光砖在烧成时,体积发生收缩变化,窑炉温度不均引起砖各个部位收缩不一致,调节温度使砖稍微拱起,有利于后面的抛光工序;另一方面,拱形设计也为清洗带来方便;此外,铺贴过程中,水泥的膨胀能使拱变形减弱。67、为何釉面砖经常会拱起变形?
釉面砖是由坯体和釉面两部分构成,坯体由多种原料烧结而成,烧成时体积收缩大,而釉面是玻璃质的二氧化硅,烧成时体积变化小,两者体积变化不同造成拱起变形; 另一方面,有意识的、有限度的表面拱形可以使坯体在使用时充分膨胀的情况下将釉面拉平,而不至于使釉面崩裂或脱落。
68、墙砖裂纹都是产品质量问题吗? 铺贴不当,如用高标号水泥或纯水泥都可引起产品开裂。如果裂纹出现有规律性或具有一定方向性,并且和坯体一起开裂,则有可能为墙内水管漏水,或者铺贴墙体结构变化产生拉应力,超过砖的机械强度引起或铺贴敲击力过大引起。69、抛光砖上的猫爪状或圆点状黑斑是何引起?
工人施工时用残旧橡胶捶铺贴,导致黑色橡胶微粒粘在砖表面。70、抛光砖上的条纹状黑斑是何引起?
由于施工时将水泥浆滴洒在砖面上导致,或者搬运物品时在砖面上拖动引起。71、缺角是工艺问题还是运输问题? 因陶瓷产品是一种脆性材料,轻微的磕碰也易造成釉面或坯体蹦缺,因此在使用中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运输碰撞造成缺角,一般在包装箱内仍有残留碎末。72、展厅里的样板为何那么多黑斑、针孔,比一级品还差? 有些新产品因为未正常生产,为了更快地展示给顾客观看,所以有些样板未经分级检验就陈列出来。
73、墙砖边角渗进的黄色斑点是何原因引起?
墙砖是陶质产品,吸水率大,包装箱受潮会脱色渗进砖里面,施工时浸泡砖时连箱浸泡或用于浸砖的水不清洁也会渗污。
陶瓷知识100问(产品规格花色类)义
三、产品规格花色类
74、不同颜色的瓷砖会有什么不同的意境?
浅蓝、浅绿、白色等冷色调瓷砖给人以宁静、舒放的感觉,它们可以用于卧室、休息厅等供人休息的环境中;淡黄、中黄、橙黄等黄色系列的瓷砖,可使人胃口大开,增强食欲,也使人觉得活泼欢快,所以可以用于餐厅等环境;室内宽敞的房间,宜采用深色调并配以较大的图案,不致使人觉得空旷而显得亲切,小房间的墙面,可选用淡色调墙砖来扩伸空间。75、超微粉和幻彩砖有什么区别?玉晶微粉和超微粉有什么区别? 都是采用特殊的随机自由布料工艺。但超微粉用原料细度更细,经过特殊的粉碎处理细度达到200目以上。超微粉的色彩和图案更细腻、更丰富。玉晶微粉采用更为自然的自由布料工艺,将超微粉和幻彩砖工艺完美结合,并融合了特殊的低温晶体粉粒,使玉晶微粉更显晶莹剔透的玉石感觉。
76、渗花砖和超微粉、幻彩砖、颗粒砖在生产上有什么不同? 渗花砖在砖坯上经过丝网渗花工序制造不同的花纹图案。超微粉采用200目以上的微粉经过自由布料。幻彩砖经过多管自由布料工艺将不同颜色的粉料混在一起,达到不同图案,表里如一。颗粒砖是在原料中混入预先造的颗粒料,一起压制成型。
77、目前市面上的内墙瓷片有多少种规格?都有怎样不同的装饰效果?
市场上主要内墙瓷片常规规格有200×300、250×330、300×450、300×500、330×600,另外215×315、250×400、316×528、150×150、200×200等规格也有生产、超大规格420×740、600X900市场也可见。规格不同所体现的装饰效果也不同,也视不同空间和环境选用不同规格的瓷片。一般200×300水晶瓷片表面光亮、耐污、花色变化多样;250×330的哑光瓷片艺术感强;300×450、330×600的仿大理石效果突出,富丽堂皇,档次高。现在最常用的规格主要是:300×450、330×600。78、抛光砖和玻化石有何不同?
抛光砖在市场上有多种叫法,如刨光砖、通体砖、玻化砖、完全玻化石等,玻化石也就是抛光砖,是市场上的通俗叫法,专业叫法为”瓷质抛光砖“。79、仿古砖有什么特点?
仿古砖是运用现代瓷砖生产技术制造的具有古典风格及古旧外形的陶瓷砖。出于怀旧的心理,人们对古朴自然的环境往往有一种特殊的喜爱,仿古砖粗糙的表面质感,班驳的色彩纹理、暗雅的色调使之能够营造出古旧悠远的气氛。仿古砖看起来像是旧物,但由于经过高温烧制,质地坚硬,釉面耐磨。产品规格多,配套花片齐全,铺设方式灵活多变,大大增强了表现力。80、仿古砖适用于何种场所? 仿古砖的适用性非常广泛,可用于户外广场,庭院、门廊及居室中客厅、餐厅、书房、浴室、厨房等,在一些公共空间如餐厅、商店、图书馆、小型酒店中使用,效果也十分独特。81、金花米黄有何特点?
金花米黄抛光砖的生产是模仿进口天然金花米黄石材的效果,其纹路、线条过渡自然;色调暖、柔和、舒畅,给人一种温暖家庭的感觉;和木家具搭配自然统一。82、普通渗花砖有何特点?
仿天然大理石为主,自然美观,纹理流畅;款式花样最多,选择余地大;价格实惠,是抛光砖中最便宜的一种。83、超微粉有何特点?
采用超微粉料和随机自由布料工艺,产品比一般抛光砖耐磨度、光泽度更高,防污性能更强;外观上具有丰富的自然色彩和变化多样的图案,纹理变化莫测,浑然天成,呈现自然、古典、现代、绚丽的迷人色彩效果。
陶瓷知识100问(产品施工铺贴类)义
四、产品施工铺贴类
84、抛光砖铺贴时完好,使用一段时间表面出现裂纹是何原因?
抛光砖经过高温煅烧,达到瓷化,正确使用一般不会破裂。铺贴水泥标号过高或用纯水泥,强度过高,水泥硬化是伴随体积过剧变化或抛光砖未留膨胀缝,往往裂纹出现一定的规律性和方向性。
85、抛光砖为什么要干铺?
墙砖吸水率大,要吸收水泥浆中的水份,因此湿铺。抛光砖吸水率小,吸收水泥砂浆的水份极少,干铺不会影响水泥的硬化。另外,干铺水泥砂浆流动性小,可保证施工方便,保持现场干净,防止抛光砖”空鼓“。
86、沟缝胶用在何种砖的铺贴上?有什么优劣效果?
沟缝胶一般用在特殊场合的瓷砖接缝中,如浴室、游泳池等潮湿环境中,另外瓷砖与其他材质如铝合金、大理石接合,也可用沟缝胶。沟缝胶具有多种色彩、不开裂、耐水性好,无毒、无味,但因其是有机高分子复合材料,耐久性差,时间长了会老化、变色,影响美观。87、面砖与腰线不一样大,铺贴时该怎么办? 先铺贴尺寸相差不大的瓷砖,尽量把尺寸相差大的调整到需加工地带或在预留缝中消除。另外,为了突出腰线的装饰效果,腰线与面砖错开铺贴,用”工“字缝更能体现其独特效果。88、为什么哑光砖铺贴后,有的表面会泛白?
施工时由于水泥砂浆搅拌不均,渗出溶于水的碱分(游离碱等)通过裂纹或砖缝在砖面浓缩结晶,产生白碱现象。
89、抛光砖铺于外墙时为何选择干挂多?
主要是安全考虑。抛光砖吸水率低,背面光滑,用水泥沙浆不易粘牢;另外抛光砖自重大,容易跌落。
90、铺贴墙砖为什么有时会很快脱落?
在铺贴墙砖时用水泥砂浆做粘接剂,墙砖吸水率大,如果预先没有经过水的浸泡,铺贴后多孔的陶质砖则要吸收水泥砂浆里的水分。水泥在固化过程中需要大量水分,由于失水变得没有粘接力,没有强度,砖连带水泥砂浆一起从墙上脱落。91、为什么铺贴好的地砖过一段时间后有时会”隆起“? 这是由铺贴所用粘接剂配比不当产生收缩而造成的。经过烧成后的地砖尺寸和固化的地面尺寸不会产生太大的变化,但二者之间的粘接剂配比不当则会产生较大的体积变化,致使地砖脱离地面隆起。另外,铺贴时砖与砖之间缝隙过小,无法消除自然膨胀也会造成隆起。92、铺贴墙地砖时为什么要留缝? 一方面消除产品尺寸偏差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避免因热胀冷缩,造成产品间互相挤压而形成的鼓起或剥离。国外的铺贴规范中,是规定必须留2 mm的灰缝。93、铺贴墙地砖一般留缝多少?
抛光砖一般3mm左右,瓷片2-5mm,仿古砖5-8mm。94、产品铺贴后花纹效果不理想是何原因? 大部分产品有一定的图案和方向性,按产品图案特征或背面商标图案统一方向铺贴,可获得满意的铺贴效果。
95、铺贴瓷砖时用纯水泥行吗?
为了防止水泥收缩过大造成较大的拉应力拉裂瓷砖,宜用低标号水泥325或以下,1:3的水泥砂浆铺贴瓷砖。
96、铺贴后没有及时擦掉砖面粘附的水泥浆,如何清洗? 一般可用1:10的稀盐酸或稀草酸溶液清洗。
97、抛光砖铺好后,工人为了避免其它项目施工时损伤砖面,就地用包装箱遮盖砖面,此做法值得提倡吗?
包装箱遇水溶解腐烂,脱色渗进砖里面,很难清洗除污,最好的方法是用编织袋等不易脱色的物品进行遮盖保护。
98、抛光砖”踢脚“变形是何原因?
一、工人为”游击队员“,素质低下,施工方法有误,施工质量差引起铺贴变形;
二、施工时未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作,铺贴方向不一致,未留膨胀缝;
三、产品本身变形超标。
99、铺贴后的抛光砖为何存在色差?
一、铺贴后不同位置可能所处光线条件不同,引起视觉上的色差;
二、施工时未看包装箱上的色号,不同批次、不同色号的砖铺在一起;
三、产品出厂分级时混色,将不同色号的砖混在一起,或分级人员专业水平低分不清。100、墙砖横铺好呢?还是竖铺好?
墙砖横铺、竖铺主要取决于空间大小、结构。如果卫生间、厨房面积小,但内空高,可采用横铺以从视觉上拉大空间面积,缩小内空;如果卫生间、厨房矮小则竖铺可达到弥补视觉缺陷的效果。另一方面,横铺、竖铺还取决于个人的喜好。101、铺贴瓷片时为何缝越铺越对不上?
一、用不同工作尺寸的产品铺同一平面,特别是不同的产品搭配时工作尺寸不一致;
二、没有拉线铺贴,并且没有预留砖缝,或没有在预留砖缝中及时调整,造成累积偏差;
三、没有按花纹图案方向统一铺贴。
陶瓷知识100问(产品搭配使用类)义
五、产品搭配及使用类
102、楼层高低不同该如何选购砖色?
楼层低,光线一般不充足,应选用色调明亮的瓷砖,而高层则可选用深色瓷砖。103、不同的家具该怎样与地砖搭配?
追求不同的装饰风格可依不同的搭配原则选用。
相似原则,如榉木、胡桃木等黄色家具可选用金花米黄、幻彩地砖; 对比原则,黑木、黑家电可选用雪花白、白底渗花等; 互补原则,如红木家具可搭配绿色、蓝色等冷色调的砖。104、抛光砖一般要多久做一次打蜡防护?
视人流量大小和使用环境而定,家庭一般2-3个月一次,办公室半个月一次,商场一个星期左右一次
105、地砖铺贴后大概需多久的”养瓷"时间?
地砖铺贴一天后可在上面行走、擦洗,一个星期后水泥砂浆已经初步硬化,可在上面起居生活了。但水泥硬化是长期的,有的持续几年、几十年。106、为什么内墙瓷片铺贴时要加上腰线、单花?
为了达到更理想的装饰效果,有视角冲击力、立体感强,富有生机;腰线、花片能使整个装饰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107、上下两色的内墙瓷片如有误差该怎样解决?
如果是局部产品存在误差,通过调节预留缝或边角位以消除。如是两尺码瓷片,则可错开二分之一砖铺贴,达到另一种装饰效果。108、卫生间地砖为什么很少有全瓷的?
瓷化砖要经常打蜡,防污性才能满足,而卫生间常有积水不利于瓷化砖,瓷化砖无防污蜡其防污性就不能保证;另外瓷化砖在规格和花色上较难与卫生间墙砖配套。109、内墙瓷片上下两色与同一色调有什么区别?各自有什么特点? 内墙瓷片上下两色是指用上下不同的砖铺贴同一墙面,但求变化。同一色调是追求统一风格。
110、墙砖可铺于卫生间地面吗? 墙砖(瓷片)一般不可铺于地面。
因瓷片是陶质的,机械强度较低,铺于地面容易受压破损; 卫生间地面长期潮湿,瓷片容易受潮膨胀破裂; 另外,瓷片釉面不防滑。
111、抛光砖为何要打蜡或涂上防污剂?
抛光砖打蜡可以更好地保护砖,施工时避免外物冲击、摩擦而受损;蜡清除后可增加砖的光泽度;更重要的是可以填充砖表面的气孔,使污垢不会塞到气孔内,易于日常清洁。112、公共场所为何最好选用无釉广场砖或瓷质的无釉砖? 因为陶瓷釉的耐磨性不如瓷质坯体好,再则无釉砖表面与内部材质相同,磨损后不太影响美观。
113、抛光砖清洁时干拖为何比湿拖好?
抛光砖吸水率虽然很低,湿拖时还是会吸小部分的水,长期以往容易吸进污物影响美观;另一方面湿拖更容易清除掉抛光砖表面的防污剂,起不到保护作用。114、对不同的污染物质采用哪些不同的清洁剂擦拭?
一、植物脂、啤酒、咖啡、冰淇淋:氢氟化钠、碳酸氢钾
二、沉淀物、墨水、铁锈、灰浆、浓茶、橡胶:稀盐酸、硝酸、草酸、硫酸
三、油漆、绘图笔液:松节油、三氯乙烯、丙酮酸或碱类
四、焦碳、醋:酸或碱类
五、泥水:亚麻子油
六、非常污染:专用全能水清洁
七、日常清洁:家用清洁剂或洗涤剂
115、房间用砖是不是越大越好、越高档?
房间铺设多大规格的砖一般来说和房间面积成比例,小砖铺大房间则觉得太零碎,大砖铺小房间则觉得没有层次感、太呆板。一般来说30平方以上可考虑铺800×800的,45平方以上可考虑铺1000×1000规格的,同时考虑个人喜好和买砖成本。陶瓷知识100问(产品价格类)义
六、产品价格类
116、超微粉系列为什么会比其它系列价格高?
超微粉采用超微粉料和随机自由布料工艺,产品比一般抛光砖耐磨度、光泽度更高,防污性能更强;外观上具有丰富的自然色彩和变化多样的图案,纹理变化莫测,浑然天成,呈现自然、古典、现代、绚丽的迷人色彩效果。超微粉料比一般的粉料成本高,需要增加造粉工序,另一方面因其比一般的抛光砖致密,抛光时对机器的损耗相应增大,制造成本相应增加。117、为何哑光瓷片比水晶瓷片价格高很多?
主要是哑光釉料里面加了乳浊剂,成本比一般有光釉的成本高,技术含量高,制造技术难度大;
另外哑光瓷片装饰效果比一般的水晶瓷片高档,装饰性强。有此疑问者一般是错误地以为哑光瓷片比水晶瓷片少了一层釉,成本低,更容易生产。118、为什么深色砖比浅色砖价格高很多?
由所添加的色料成本决定,深色料采购成本高于浅色料,如蓝色料贵过红色料。119、为什么同类型产品,因规格不同价格相差悬殊?
一、规格越大,砖坯越厚,生产用原料越多;
二、规格大,烧成时间长,能耗高;
三、规格大的砖技术含量大,生产难度大,生产用的设备先进,非一般厂家、一般设备、一般技术所能生产,即生产设备成本较高;
四、规格大的砖成品率较低,质量较难控制,也决定了它较高的成本;
五、规格大的砖,装饰性强,档次高。
120、雪花白与雪晶石区别在哪里?价格为何相差很大? 雪晶石是在雪花白基础上开发出来的,烧结致密度更高,解决了雪花白防污性能不理想的难题,其白度、光泽度、耐磨性能比雪花白更胜一筹,并且无辐射;
另外雪晶石花纹采用特殊的昂贵进口纯黑渗花釉,效果清晰、透彻、流畅,立体感强,其特有的阴影效果是雪花白所无法比拟的;装饰起来如行云流水、幽谷清静。特殊的工艺技术和不同凡响装饰效果决定了它不可能与雪花白一样的价格。121、花片、腰线为何价格比瓷片高那么多?
社区知识100问 第3篇
1、城市居民申请低保的条件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障标准多少元?答:440元
2、社区居民自治的四个“自我”是指什么?
答: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3、社区工作者具备哪些基本素质?
答:思想政治素质、社会道德素质、心理素质、专业素质
4、新一届沈河区委的执政理念是什么?致力民生、崇尚务实
5、我区评星晋级活动中,五星分别是什么?
答:凝聚星、服务星、平安星、生态星、活力星。
6、我区和谐社区日是那一天?
答:每年的5月25日。
7、我区探索构建社会管理四级组织架构是什么?
答:区、街道、社区、网格。
8、按照“专管一格”、“兼管多格”的原则,每个网格设臵“几长几员几组织”指什么?
答:一长、四员、四组织。
9、社区网格内一般设立四个组织是什么?
答:分别是党员先锋组、居民自管组、管理服务组、单位协作组。
10、我区网格开展服务工作“四个一”是指什么?
答:一日一巡查,一周一交流,一月一排名,一季一总结。
11、网格管理“五有”工作机制是指是什么?
答:有人巡查、有人报告、有人负责、有人解决、有人督查。
12、对于无法在上班时间前来办理事务的居民该怎么办?
答:可采取电话预约代办人员上门服务。
13、监督责任区单位门前落实“三包”责任,是指哪三包?
答: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14、绩效考核方式有哪几种形式?
答:采取“查、访、问、看、听”五种形式。
15、绩效考核方法是什么?
答:即时评,月评,季评,半年评,年终总评。
16、绩效考核有哪几个等级?
答:设优秀、称职、告诫、不称职四个等级。
17、对社区工作者量化考核包括哪几项?
答:出勤率、社会参与率、居民诉求办结率、知晓率、群众满意率、曝光率。
18、社区工作机制分别是什么?
答:岗位责任机制、首问责任机制、错时工作机制、服务责任机制、入户走访机制。
19、社区自治“四会”工作制度是什么?
答:社区民情恳谈会制度、社区居民评议会制度、社区联席会议制度、社区事务听证会议制度。
20、社区工作职责的“六定”原则是什么?
答:定人员、定岗位、定标准、定流程、定考评、定奖惩。
21、老年人优待证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凡户籍在沈河区的70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可申请办理老年优待证。
22、老年证申报条件是什么?
凡户籍在沈河区的60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可申请办理老年证。
23、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凡户籍在沈河区且在沈河区长期居住(6个月以上)的90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可申请办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24、网格日常管理服务对突发性工作如何处理的?
答:由网格责任人立即上报区街相关部门紧急处理,网格责任人现场跟踪监督落实。
25、划分网格时,按照人口分布合理的原则,每个网格原则上多少户左右? 答:1000户
26、多雨季节,网格责任人应对辖区的重点场所、供电和排涝系统彻查到位,对还是错?答:对
27、网格人员在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时,要注意保密,采集的信息数据要通过互联网统一传送,对还是错?答:错
28、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哪几类?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29、沈河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是具有沈阳市常住且满几年上的城镇非衣业户口的居民?答:3年以上(含3年)
30、网格人员每天至少要到网格责任区巡查几次?答:一次
31、社区工作站职责包括网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拣,对还是错?答:对
32、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
答:促进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3、社区居民有哪些权利?
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34、晚婚是指按照法定年龄推迟几年以上结婚的?答:3年
35、新型现代化社区要具备哪些要素?
答: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
36、政府在社区建设中有哪些主要作用?
答:规划作用、指导作用、扶持作用。
37、2011年沈河区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被国家民政部批准为什么实验区? 答: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38、社会管理创新总体格局是什么形态?
答: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
39、网格管理服务员由哪些人员组成?
答:由社区工作者、公益岗位人员、派出所片警、物业人员及政府相关部门下派人员担任。
40网格居民自管员由哪些人员组成?
答:由社区志愿者、楼栋长、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
41、网格单位协作员由哪些人员组成?
答:由网格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和各类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
42、网格管理督导员由谁担任?
答:街道机关干部
43、网格管理服务队下设几支队伍?八支
44、网格责任区内公共设施的看护工作内容包括什么?
答:网格责任区内公共设施丢失、损坏要及时发现并上报。
45、6个老有是指什么?
答: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46、什么是空巢家庭?
答:子女全部离开家庭,只剩下老年父母,家庭处于空巢状态。
47、参试人员是指什么?
答:指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含代管单位)和从事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
48、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机制是什么?
答: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49、沈河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中的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低于上一年政府公布的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线的70%(含70%),对还是错?答:对
50、沈河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中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应低于多少平方米?答:16平方米
51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需多少平方米以下?
答:16平方米
52、病残儿申报的年龄条件是多少周岁以内?答:18周岁以内
53、网格人员工作范围包括清理辖区内小招贴吗?答:包括
54、退职人员年龄?
答: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为退职
55、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流程中社区工作站审核办结时限为几个工作日? 答:3个
56、什么是准新生儿?答:妊娠28周以上
57、育龄妇女年龄一般是指多少?答: 15-49岁。
58、我国法定结婚年龄?
答:男22周岁,女20周岁。
59:优抚对象的范围有哪些人?
答:军属、烈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军休干部。
60、社区1+X大党委中的中的X指的是什么?
答:驻社区企事业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61、沈河区90岁以上(含90岁)老人,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贴多少? 答:200元
62、沈河区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贴为多少? 答:区300元,市300元。
63、“三无人员”是指?
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赡养)人
64、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时优抚对象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等不计入家庭收入,对还是错?答:对
65、网格责任区需着重了解社区内特殊人群的基本情况,特殊人群是指? 答:老年人、退休人员、困难群众、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66、公益岗位人员劳务协议期限?
答:签订劳务协议的甲方为街道办事处,协议每年年初签订,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67、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工作职责?
答:负责社区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管理、考核、表彰以及宣传等相关工作。
68、社区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是谁?
答:社区主任
69、社区工作者聘用期的时间?
答:社区工作者聘用期为3年,聘用协议每年一签。
70、绩效考核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导向激励原则;坚持目标量化原则。
71、绩效考核对象?
答:全体社区工作者均为被考核对象。
72、在服务代办过程中,代办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的具体内容?
答:包括办事所需手续、程序、申报材料及办理时限。
73、网格管理服务中走访居民制度是指?
答:做到每周走访一遍重点户和困难户,每月至少联系一遍全体住户,掌握民情,服务居民。
74、社区网格工作量化为30项,其中,日常性工作多少项,临时性工作多少项?答:日常性工作19项、临时性工作11项
75、因不负责任,丢失群众证件出现差错的代办人员,如何处理?
答:由其负责补办相关证件,并向申办人道歉。
76、全区可整合成基层管理服务队伍的6类人员是指?
答:派驻人员、社区工作者、片警辅警、数字城管监督员、公益岗位人员、享受政府补贴人员
77、社区建设的主要特征?
答:综合性、社会性、地域性、计划性
78、入户走访时要主动将居民联情卡发放给居民,联情卡上的内容有? 答:包括网格人员服务内容、业务办理流程及联系电话。
79、劳动能力等级如何划分?
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具有部分劳动能力、具有完全劳动能力和阶段性丧失劳动能力。
80、供暖补贴对象?
答:我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证》的居民采暖用户。补贴对象本人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
81、社区工作站是什么的派出机构?答:街道办事处
82、社区层面的社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包括?
答:社区区域性“大党委”;社区工作站;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83、什么是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答:就是对低保家庭成员、收入、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
84、现役军人立功受奖所需的证明材料中必须有部队团以上单位发放的立功受奖通知书,这句话对还是错?答:对
85、社区社会团体申请备案应具备多少元以上的活动资金?答:1000元
86、沈河区民生诉求热线电话?答:9612387、高校毕业生办理自主创业证需在毕业几年内持相关手续办理?答:二年内
88、救灾款必须是专款专用,对还是错?答:对
89、参战人员是指什么?
答: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已经从军队退役人员
90、农转非人员不可以办理失业证,这句话对还是错?答:错
91、有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意愿的,需在居住社区办理。对还是错?答:错
92、病残儿鉴定只能在母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吗?答:是
93、优秀住宅区物业费收缴率应达到多少以上?答:80%
94、良好住宅区物业费收缴率应达到多少以上?答:70%
95、达标住宅区物业费收缴率应达到多少以上?答:60%
96、基础数据信息采集目标是什么?答:片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97、基础数据信息采集表包括哪五种,共有多少张表格?
答:人口、房屋、企业、场所、组织力量五种,33张表格。
98、“四老一户”指的哪些人?
答:老党员、老军人、老烈属、老功臣、特殊困难户。
99、“三个一”建设,是我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三个一”具体是指什么?答:整合一支队伍、建立一个平台、制定一套规则。
100、社区便民服务公示板要公布内容?
党务知识100问 第4篇
2、党员的党龄,从哪天算起?
答: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3、《中国共产党章程》第31条规定了基层党组织三大方面的任务是什么? 答:政治任务、自身建设、群众工作。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几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年,最长不超过多少年? 答:一次,半年,一年。
5、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几年以上党龄、几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基层党支部每届任期几年
答:3年、5年、2年。
6、党的基层委员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什么产生。答: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7、发展对象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审查通过,拟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必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多少天? 答:10天。
8、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什么?
答: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党小组讨论酝酿,提出意见。3)支委会审查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4)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5)支委会将支部大会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6)报上级党总支审查,报上级党委审批。7)接到转正审批通知单后,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宣布。8)将发展党员材料入档。
9、党的几大上诞生了我们党历史上的第一部党章。答:中共二大。
10、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同志系统论述了 “五大发展理念”。是哪五大发展理念。
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11、党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2、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什么? 答:实现共产主义。
13、中国共产党以什么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答: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 ”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
14、党的宗旨是什么? 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5、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的内容是什么?
答: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16、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是什么?
答:(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17、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是什么?
答:(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正、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期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吃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拥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18、《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求做到“四个必须”的内容是什么?
答:必须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9、《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四个坚持”的内容是什么? 答: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20、《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法则》中“四个廉洁”“四个自觉”的内容是什么? 答: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21、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几种?
答:警告、严重警告、撤出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违纪行为划分为几种?
答: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违反组织纪律行为、违反群众纪律行为、违反生活纪律行为。
23、什么是“中国梦”?
答:就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4、中国梦的基本内涵?
答: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25、怎样才能实现中国梦?
答: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
26、“四个全面”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27、五大发展理念的内容是什么? 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2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指的是什么?
答: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29、党支部建设目标的要求是什么? 答:(1)支部班子强(2)党员队伍强(3)基础工作强(4)堡垒作用强
30、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几年? 答:三年
31、建设“四优”党员队伍坚持以什么为目标?
答:坚持“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为目标。
32、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开展几次? 答:至少开展一次。
3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什么处分? 答:留党察看
34、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什么反腐败工作? 答:组织协调 35、1978年12月召开的什么是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 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36、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什么作为最大的政绩? 答:抓好党建
37、党的十五大把什么写入党章,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答:邓小平理论
38、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有严重违纪行为,除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什么? 答:除名
3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几年内不得重新入党,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答:五年
40、打响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第一枪的起义是说什么战役? 答:八一南昌起义
41、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什么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答:铁的纪律
42、小组提名,支部委员会集中多数小组意见,经过认真酝酿讨论后提出。也可由支部委员会提名,交党小组充分酝酿讨论后提出。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多少? 答:20%
43、党支部一般应当设立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党员不足10人的党支部,可以不设立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多长时间?
答:三年
44、《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如果不影响工作,一般不增补,确实需要增补的需要怎么做?
答: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45、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什么权利? 答: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6、受处分党员所在支部,应在几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上级党组织或纪委报告。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将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答:六个月
47、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一般内容的会议,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要超过多少会议才有效? 答:半数 五分之四
48、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是铁路企业党支部的基本职责。“三会一课”主要包括哪些?
答: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49、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什么? 答:根本行为规范。
50、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什么? 答:实现共产主义。
51、中国共产党以什么和什么、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答: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52、党的思想路线是什么?
答: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53、党在任何时候都把什么放在第一位? 答:群众利益。
54、中国共产党党徽什么什么图案组成? 答:镰刀和锤头
55、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党内具有最高权威的法规,被称为什么? 答:党内基本法
56、“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指什么? 答:学党章党规 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57、总书记指出,中国梦的本质是什么? 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58、总书记强调,看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第一位的就是看什么是否坚定? 答:理想和信念
59、总书记强调,什么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答:全面从严治党
60、我们党之所以能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阶段取得伟大胜利,正是由于始终把什么放在首位? 答:思想建设
61、严格遵守什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 答:党章党规党纪
62、习近平指出,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什么?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63、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根本任务是什么? 答: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
良好的作风是抵御消极腐败现象的重要保障,而保持什么则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 清正廉洁。
6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解决“四风”问题 65、“三严三实”中的“三实”是指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和什么? 答:做人要实
66、什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答:加强纪律建设
67、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什么处分? 答: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68、党章总纲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什么,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答: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
69、党章总纲强调,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什么水平? 答:科学化
70、“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是党章对什么的表述? 答:党的群众路线
71、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什么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答:支部大会
72、什么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 答:道路问题
73、什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答:依法治国
74、什么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 答:群众路线
75、党章分为什么和什么两部分? 答:总纲和条文
76、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什么? 答:立国之本
77、“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答: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四是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78、什么是党性修养? 答:党性修养是指通过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而达到共产党员党性的某种程度,或者可以理解为用共产党员的党性改变自我的过程。79、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三)坚持平等的原则。80、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理想信念教育;二是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育;三是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四是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五是党的纪律教育。
81、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是什么? 答: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8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83、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84、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什么? 答:民主集中制
85、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什么? 答:互相监督
86、多少岁以下的青工入党的,必须经过团内推优? 答:35周岁
87、一般情况下,正式党员在多少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的总支委员? 答:50 88、什么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途径? 答:“三会一课”制度
89、总书记强调什么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答:全面从严治党
90、建设“四优”党员队伍。坚持以什么为目标?
答: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 9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培训考察多久方列为发展对象? 答:一年
92、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哪些原则? 答:(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三)实事求是;(四)民主集中制;(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93、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答:(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94、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三)坚持平等的原则。95、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理想信念教育;二是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育;三是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四是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五是党的纪律教育。
96、党章总纲中提出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
97、党支部工作遇到重大问题或者超过职权范围的事项,须及时向什么请示汇报? 答:上级党组织
98、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其各自优势和作用。同时,不同类型党支部履职应怎样? 答:有所侧重
99、班组党支部着力落实“一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开展什么活动,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答:创岗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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