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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法律制度建设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231

“三农”法律制度建设(精选9篇)

“三农”法律制度建设 第1篇

一、西北贫困地区的特点

(一) 自然特征

1. 地理环境恶劣, 耕地资源少, 水资源短缺。

贫困人口居住的山区、高原及部分丘陵和高原地区, 土地资源总量少, 土地质级差, 土地贫瘠, 大多土层薄、土质差, 不宜农耕, 耕地多数以陡坡为主, 耕地质量不高, 产出量低, 近年来土地沙漠化和水土流失的严重, 致使农村耕地面积逐年减少, 土地的人均占有量低且呈下降趋势, 人多地少的矛盾非常突出。水资源不足, 在时间、地域和人口占有量上分布不平衡。许多贫困地区的旱灾情况非常严重, 降雨量小, 且又主要集中在夏季;或是地表水源不能利用, 喀斯特地形致使地表水渗透严重。有些地区十年九旱, 人畜饮水都十分困难。还有一些地区山高坡陡, 水土流失严重, 灾害频繁。

2. 拥有较丰富的自然资源, 但开发利用程度低。

西北大部分贫困地区都处于自然资源相对富集的地区, 能源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旅游资源等都比较丰富, 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但由于受资金、技术等因素的制约, 目前贫困地区的自然资源利用程度非常低, 大部分自然资源仍然被闲置。已经利用的自然资源, 则由于掠夺式的开发而几乎耗竭, 再生能力差。现在的生态建设, 由于政策、资金、技术、文化等的限制, 效果不够理想, 没有形成社会、经济、生态的良性循环, 生态重建的压力依然沉重。

(二) 经济特征

1. 产业结构单一, 传统农业在贫困地区产业中占主导地位。

西北贫困地区农业产值和就业人数分别占了生产总值和就业总人数的一半以上, 农业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体, 种植业又以粮食生产为主体, 第二、三产业和第一产业中的其他产业发展滞后, 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不能转移。农业是县域主要的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 而其他部门的经济活动都或多或少地与农业生产有联系。

2. 经济呈封闭的自给半自给状态, 商品化程度低, 市场竞争力弱。

贫困地区由于商品经济发育程度低, 产业结构不合理, 农产品多、工业产品少;技术含量低的产品多, 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少, 没有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 缺乏市场竞争力, 其经济发展处于以内向为主的低层次, 缺乏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开拓市场的竞争意识和能力。

3. 居民收入水平低下。

改革开放以来, 虽然贫困地区经济有了较快发展, 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但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仍呈扩大之势。

4. 资本形成能力严重不足。

西北贫困地区经济基础薄弱, 乡镇企业落后, 财政入不敷出, 集体积累空虚;农户拥有的可用资本少, 农业扩大再生产难, 缺少自我发展和自我改造的能力, 决定了贫困地区农民长期滞留在贫困的尴尬境地。

5. 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贫困地区基础建设起点低、底子薄、欠账多, 人畜饮水、灌溉、交通、能源、通讯条件无法满足生产发展和经济开发的需要, 原有的基础设施大多老化失修, 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足。

(三) 社会文化特征

1. 人口基数大, 人口增长过快。

西北贫困地区人口增长速度普遍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过大的人口基数使得人均资源占有量少, 特别是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少, 人均收入低。过快的人口增长使得这一矛盾愈加突出, 导致脱贫成效降低, 返贫率高。

2. 营养供给不足, 地方病人口比例高, 医疗卫生恶化。

一些贫困地区由于营养不良和水土原因, 人们健康状况恶化, 地方病盛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有限和贫困农户负担不起高昂的医疗费使这种现象越演越烈。

3. 科技水平低, 农民文化素质差。

贫困地区农户科技、文化水平低, 文盲、半文盲比重大。农民文化素质低下, 缺乏具有现代农业知识的工副业生产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 管理人才更是奇缺。

4. 观念陈旧落后。

贫困地区农民的思想文化受传统观念的束缚较大, 人们的思想观念愚昧落后, 不自觉地形成一种自我封闭意识, 如狭隘的小农经济意识、封建迷信意识、家族宗教观念等。

西北贫困地区的特点决定了新时期“三农”法律制度的建设必须具有鲜明的区域特色。

二、西北贫困地区三农法律制度建设的区域特色

(一) 优先民生考虑

西北地区的“贫困”决定了应该优先建立健全民生权的法律规章。富民、幸福、尊严是民生建设的三个种元素。更有尊严为人人平等享有民生权提出了新愿景。一方面, 尊严的自由和权利需要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行使, 需要对公民的民生权进行法定化。我国宪法虽然规定了“人格尊严”要求, 但需要有使人们活得“更有尊严”的法律、政府法规、规章及行政措施等进一步体现出来。另一方面, 尊严的自由和权利要落实到每一个公民, 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民众。可以说, 对同胞其中一人的尊严的漠视, 同时也是对同类中每个人的尊严的漠视。

社会建设的内涵就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发展社会事业, 完善社会功能, 构建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改善与发展实现民生, 政府是关键。政府应当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基本职责, 切实承担起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把更多的力量放在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上, 确立政府在实现民生中的主导地位。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 不断完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力争使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建设与管理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二) 强调制度扶贫

在国外的扶贫实践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差别。发达国家普遍的做法有两种:一是中央政府采取一系列的政府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开发, 二是建立福利制度 (如社会保险制度和救助制度) 保障每个人获得基本生活条件。发展中国家则是沿着经济增长的轨迹来进行反贫困的。

西北贫困地区制度扶贫政策主要有: (l) 发展经济, 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在确保粮食生产的同时, 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发展农业产业化, 发展畜牧业, 搞好农产品深度加工。立足本地资源, 发展乡镇企业等。 (2) 资金投入和使用。增加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强度并改善其使用结构;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管理;继续动员社会力量, 对口扶贫;鼓励民间特别是企业间和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从政策上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在贫困地区开展信贷服务;对贫困地区要进行分类, 因地制宜, 走不同的脱贫道路。 (3)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既要加强江河堤防的治理, 兴修水利, 又要注重改善农业自然条件。通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 (4) 能力培养。重视科技教育扶贫, 完善和健全贫困乡村的农民培训和技术推广制度体系。 (5) 实施移民扶贫开发。对居住在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已丧失生存条件地区人口实行生态移民。 (6) 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 转变贫困人口的生育观念。 (7) 加强城乡交流, 加快贫困地区劳务输出是减轻贫困的快捷途径 (刘平量, 2004) 。 (8)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贫困乡村的社会服务条件, 增加农民享有社会服务的机会。为农村医疗救助确立制度性的框架。调整农村五保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启动救灾扶贫的各种机制。建立农村“低保”和发展农村保险事业。 (9) 实行扶贫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 (尚正永, 2004) 。 (10) 坚持以人为本, 建立更为有效的扶贫机制。 (11) 开展扶贫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 巩固生态移民

西北是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地区, 在本区域内开展退耕还林, 实施生态移民建设, 对控制水土流失,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该地带是东西之间的生态环境屏障区, 是抵御荒漠化南下东移的重要关隘, 也是阻止平原单一生态环境向山地复杂生态环境蔓延的重要防线。西北生态环境脆弱, 水土流失较为严重[1]。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1]10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中发[2003]9号) 以及2002年12月6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退耕还林条例》中, 均明确提出了对居住在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已丧失生存条件地区人口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 予以补助的政策和法律措施。国家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国债资金用于解决生态移民问题。国家西部开发办计划用十年的时间, 每年安排30亿50亿元的国债资金解决西部700万人的生态移民问题, 并从2003年起在西部4个省进行试点。鉴于西北生态环境建设的紧迫性以及保护南水北调水源区的重要性, 对生态环境脆弱且已失去基本生存条件的山区群众开展生态移民。

(四) 重视“三牧”体制建设

近几年, 内蒙古、新疆等地区“三牧”问题受到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并得到了一些可喜的成 (下转174页) (上接161页) 果。2010年10月12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在内蒙古、新疆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 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三牧”问题, 即牧区、牧业、牧民问题是关系到我国拥有广大草原牧区省区的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是衡量草原牧业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标尺。尤其在边远的少数民族聚居的以农牧业为支柱产业的欠发达区, “三牧”经济发展程度直接关乎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农牧区“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目标的实现[2]。如何在保护草原生态的同时, 保障继续为国家提供优质安全的畜产品供应, 保障牧区牧民收入稳定增长, 牧区社会事业长足进步, 是西北贫困地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必须要解决好的重大问题。建议中央和各级政府加大扶持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牧区规模化养殖、半农半牧区发展种草养畜、牧区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的力度, 从根本上解决“三牧”存在的问题。国家要把“三牧”放到与“三农”同等重要位置, 切实把解决“三牧”问题提到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 从全国发展战略上重新安排和部署牧区工作。建议国家设置“三牧”行政管理机构, 设畜牧草皮管理部或在农业部下设“畜牧草原管理局”为二级局, 从体制、机制上保证牧区管理, 促进牧区发展速度。实施好牧民定居工程, 制定定居规划, 确定定居标准, 研究定居方向, 帮助牧民改变生产、生活方式。

(五) 突出民族特点和宗教特色

西北贫困地区少数民族众多, 多数农民是教徒, 宗教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 农民问题同时还是民族问题、宗教问题。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各个教派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成为各种宗教管理工作的中心。在一些农村, 很多人不能用汉语交流, 在宣传三农政策法律时应予以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多为偏远、环境恶劣地区, 加之历史原因, 故而在制定政策、法律时需要向这些地区倾斜, 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3]。

摘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破解“三农”难题和建设相关法律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政策保障。从经验和个案的视角, 以政策和法制建设为出发点, 总结西北贫困地区的特点, 分析西北贫困地区的“三农”法律制度建设的依据, 概括了优先民生考虑、强调制度扶贫、巩固生态移民、重视“三牧”体制建设、突出民族特点和宗教特色的西北贫困地区的“三农”法律制度建设的区域特色, 以期为新时期西北贫困地区的“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三农”法律制度建设,区域特色,西北贫困地区

参考文献

[1]张鹏, 袁国映.生态移民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及实施建议[J].新疆环境保护, 2004, (26) .

[2]杜智.少数民族地区“三牧”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J].华北金融, 2010, (9) .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服务三农 第2篇

()浙点律顾字第号 甲方:

乙方:浙江律师事务所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司法局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三年推广计划的通知》(绍政办发[2009]13号)及服务三农的精神,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农村普法教育阿赫法制宣传,开展法律援助,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法律顾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接受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常年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为:

1、为甲方就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为甲方草拟或审查法律事务文书;

3、受甲方委托,参加谈判、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三、甲方与外单位发生重大纠纷,需要律师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的,以及参加与外单位签订重大协议谈判及办理见证等专项法律事务,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办理,并酌情减低标准收费。

四、聘用律师为甲方异地办理事务,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旅差费用。

五、甲方涉及法律的有关活动,可告知常年法律顾问参加。甲方在报刊上登载业务广告时,可刊登常年法律顾问姓名,但应事先通知乙方。

六、为推进农村法治建设,乙方免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顺延。

八、其他事项: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浙江律师事务所 代表:代表:

土地制度与三农问题 第3篇

首先,我谈谈第一个问题。关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三农问题,大家应该都记得,湖北省监利县乡党委书记李昌平上书朱镕基总理,即“农民真苦,农村真穷,衣业真危险”。这三句话当时非常具有震撼力。但三农问题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大家似乎并不是非常了解。我的《黄河边的中国》是在二000年十二月出版的,到次年开两会时,有很多代表都反映了三农问题。正巧,《黄河边的中国》出版不久,里面的内容比较恰准地反映了中西部农村的一一些问题。由此,一下子就击中了公众的情绪,这本书也算是出名了。

一九九六年,受汪道涵先生的委托,我去中部地区调研三农问题。同时,他还让我组织全国三农问题的专家来沪开专题座谈会,讨论该问题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我向汪老建议,邀请学者不如邀请农民,因为后者更真切地了解农村。最后,我请来了湖北省沙洋县的一个村会计兼县人大代表,他把三农问题的现状讲得特别清楚。在那次会议上,他用三句话概括了其中的问题。第一句话是,“八十年代,农民的日子最好过”。这话是有背景的,因为中央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第一次对农民作出了巨大的让步。从一九七八年到一九八0年持续提高粮食的收购价格,大概提高了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而城市的供给价格一分都没有动过。这等于是国家第一次对农民进行了财政转移支付,当时每年都会转移两百多个亿。那时,东南沿海及中部地区的城乡结合部,大量的农民投身乡镇集体企业,农民也因此获得了一部分工商业的收入。所以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农民都盖起房子来了。

他的第二句话是,“到了九十年代,农民的日子一年比一年难过”。这里主要指的是一九九二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来,尤其是一九九四年以后。大家应该都知道,一九九四年朱镕基启动了国税、地税分开的政策,主要想解决整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总财政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的问题,以及中央财政占总财政的比重逐年下降的困境。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总财政占GDP的百分之三十,到一九九四年时已经下降到了百分之十三,一九九五年最低的时候只达到百分之十二。到目前为止,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在总财政占GDP如此微小规模的情况下,还能够维持政府的开支和中央的权威,但中国做到了。分税制以后,一些好的、易收的税种被国家拿去,剩下的劣质、难收的税种留给了地方。如此一来地方政府的财政吃紧,农民负担加重。这是农民日子难过的第一个原因;第二个原因就是计划生育政策。一九七九年中国开始提倡一夫一妻一胎制,这个影响是极为深远的。在一九七八年时,中央就已经开始把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由计划逐渐转化为市场的分散决策了。同时,邓小平把人类另外一个原先由家庭分散作的决策变成了中央决策。这个计划生育政策丝毫不亚于物质资料的计划。到了一九八五、八六年,农村也开始全面强化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到了一九八九至九0年时,基本的行政处罚已经开始,计生部门可以拿走农民家里的物产。当时,最著名的一句话就是,“吃药给瓶,上吊给绳,宁要家破,不可国亡”。可想而知,那时候农村抓计划生育真的是一点都不含糊,搞得轰轰烈烈,现在甚至觉得有点不堪回首。到了一九九三、九四年的时候,不再采取这种直接的暴力手段,而是采取罚款的方式,把那些超生的农民罚得家徒四壁。一九九六年我调查中部地区的农村,当时计划生育的罚款算是乡镇财政的第二财政,计生办是乡镇的第二大部门;第三个原因与人民公社的解体有关。公社制下,农民的教育和医疗这两大公共物品是靠集体经济来维持的,那时农村有赤脚医生制度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公社一解体,原来的集体福利没有了,农民需要自己承担公共物品,造成农民负担加重。比如,为实现所谓的教育现代化,教育部门提出农村学校的硬件要达标,要有标准校合、操场等等。这些东西的建造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而政府又没有多少配套资金,最终都转化为农民身上沉重的负担;第四个原因,就是当时地方政府扩大得太快,旧机构的职能随着改革开放日渐萎缩,却并没有被撤掉。但新的问题的出现,又需要创设新的机构加以应对。这样一来,整个地方政府机构的数量就空前膨胀了。举个例子,为了防止农民在承包地上乱盖房了,从上到下就需要一个新的部门来监督管娜,由国土资源部一级一级地向下延伸到乡镇。养活如此庞大的公务人员需要一定的经费,最后只能转嫁到农民的头上。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工业不发达的中部农村,到处部可以看到农民的怨愤,这已经是个很普遍的现象了。

这个村会计的第三句话是,“再这样下去,农民要活不成了”。这句话着实把汪道涵吓住了,怎么就活不成了?因为与土地相关联的公社体制解体后,变成了村集体所有制农户承包,当时与之相关的一个词是“_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里的每个字都有特定的含义。把土地交给农民的同时,把责任也一并交给了农民。农民对国家承担责任,这里指的是农业税;农民对集体也承担着责任,虽然公社解体了,但对乡镇政府还存在着责任;生产队虽然解体了,但对这个村还承担着责任。除此之外,附着在土地上的还有一个“三提五统”。“三提”指“三项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主要是给村集体的;“五统”指“五项统筹”,包括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民办交通费,这些是交给乡镇的。另外农民还要…“义务工”。因为,农村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直接的劳力投入。对“义务_[”各地规定不一样,最少的一年出十二工,最多的一年要出三十来工。不出工的就要出钱,于是,这又成为地方政府向农民要钱的一个重要理由。

正是由于三农问题的严重性,一九九六年我决定打点行囊只身前往中部农村调研。当时中国上下,“接轨”一词甚为流行,都说要与国际接轨,其实就是与西方接轨,对此我是心存疑虑的。我写《黄河边的中国》就是要告诉那些一心想与国际接轨的知识分子和官员们,你们两眼望着美国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身后的广袤乡村和数量庞大的农民兄弟,以及他们的现实生存处境。拥有五千年历史文明、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十三亿人口的巨型国家,要完成现代化,这对世界来说是第一次,它不可能完全复制西方国家的现代化模式。一味地强调与国际接轨而忘记我们自己的国情,最终可能造成与“国内脱轨”。《黄河边的中国》里面一个个真实的、典型的农村故事,算是为那些急切的“赶超者”开一副镇定剂。

第二个问题主要讲二十一世纪以来三农问题是如何得以缓解的。一九九九年朱镕基收到了李昌平的信后,据说指派了五人工作组到湖北省监利县去调查,之后他们向朱镕基汇报:“信中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有的地方,还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朱镕基就开始想办法减轻农民负担,主要是撤费,把包括“三提五统”在内的九项费用撤除。那时候,农业税只占农民纯收入的百分之四点五左右,当时的政策是把“费”并到“税”里面。理论上这些只占农民全年收入的百分之八点五,差不多恢复了古代的什一税,但问题是“口子”还在,还是挡不住,朱镕基的这个改革还不是非常彻底。

二ooo年的时候,我们国家GDP的总规模已经达到了九万八千个亿,财政规模将近两万个亿,有学者估计全国农民(八亿多农民,二亿多农户)的总负担是一千五百个亿到一千八百个亿。但如果减免这笔费用,就等于中央要向地方财政转移这笔钱来维持中西部地区县和乡的运转。直到二00四年,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从今年开始,逐年降低一个百分点的农业税税率,五年内完全取消。结果意想不到的是,计划五年内取消的农业税,竟然只用了两到三年就取消了。这就等于从二00四年到二00八年为止,农民的负担被全部取消了,只有一项“烟业税”在云南等地还保留着。但农业税取消以后,中西部地区的日子比较难过,因为财政有缺口,直到二00八年以后,中央财政才把缺口补上了。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教育经费全部由地方财政承担;中部地区,由中央承担百分之六十,地方财政承担百分之四十;西部地区,由中央承担百分之八十,地方财政承担百分之二十。大家都知道,县、乡的主要财政支出是供养九年制义务教育,到目前为止,三分之二是供给教育的,三分之一是供养行政官员的。举个例子,一个县里面如果公务员是五百个的话,教师大概就要有一千个,基本上就是这个比例。

二00三年有一次粮食小危机,十月份粮食价格开始上涨,那年粮食产量只有八千七百多亿斤,而我国的粮食产量在一九九五、九六年高产时曾达一万多亿斤。当时城里人就开始恐慌了,中央也一直开会讨论。到了二00四年,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向农民让步,于是宣布给农民逐年降低一个百分点的农业税税率,五年内完全取消,同时还给农民种粮直补。一直到今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涉农文件。二00四年的中央文件里说中国的经济已经开始步人第二个阶段了,第一个阶段是以农补工——向农民提取剩余来支持国家的工业化建设;现在是以工补农,以工业来引领农业发展的时代来临了。从那时候起,中央一直都在减轻农民负担,并提出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当时提出的口号就是“多予、少取、放活”。

另外一个缓解的原因是农民计划生育的观念城市化了,所以计划生育变成了农民比较自觉的行为。而且这些年,我们对农村的生育政策也已经放宽了一点。原来计划生育的时候有十一条是可以稍微放宽的,但后来因为实际的原因没有对农民开放,而现在是正式实行了。如今,计划生育在中西部地区的情况是比较好的,当年官民对立的情况已经基本消失了。

土地制度方面,二00七年发布了《物权法》,第一次把农民的承包地变成一种物权,也就相当于是一种债权。农民的土地要对集体、对国家承担税费,这是一种债务。二00八年以后,把“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变成“土地家庭承包制”,将土地变成了一种物权。按规定,农民有四块土地:第一块是林地,第二块是耕地,第三块是宅基地,第四块是属于村集体的非农的建设用地。一九八二年以后,把耕地分掉了,还留下了一块集体的耕地在一九九八年时也全部分掉了,所以耕地里面就几乎没有集体耕地了,都包给了农户,全国范围内现在大概是十八亿两千多万亩地;一九八二年林地没有分完,因为其中有个问题,防盗怎么防?防火怎么防?当时有的林地分掉以后就开始有人偷,被偷还不够,还要自己砍,很多地方把原来的树林都砍成了荒山秃岭。所以大部分林地就没有被分掉,全国有四十亿亩林地,其中二十八亿亩地是由农民接替的,其余归为林产。从二00七年开始,这二十八亿亩地就开始被分了,次年全国范围内这些林地几乎都被分掉了。名义上是为了增加农民的收入,实际上全国的林地平均年产出才一百元,这根本增加不了农民多少收入。而且按规定林地的产权期限七十年不变,十七届三中全会还赋予林地抵押权。承包权是允许农民自愿、有偿流转的,其中包含了流转权和经营权,现在把这个权又分开来了。第一次把所有权和承包权分开,第二次把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出去。三中全会规定林地可以抵押,但增加了新内容,即除农民耕地可以流转经营权外,还可以用来抵押。这样问题就来了。抵押权应该也是属于所有权的,文件里说的不是承包权抵押,而是农户的承包权不变,流转的只是经营权,也就是土地的经营权可以用来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样的文字一出现,大家对其的解释就产生了分歧。文件规定的是土地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承包权不能流转。但农民的宅基地可以流转、抵押,宅基地上的住房权可以出租,但不能买卖、不能抵押。农民的耕地也不能买卖、不能抵押,因为考虑到抵押权就是拥有私有权了。规定农民的住房可以抵押、可以转让,可转让权是属于私有权了,私有权是允许买卖的。

这下事情就非常之大了。土地制度的微小变动,会引起整个社会及利益分配的变动。第一,原来那么多小产权房是不是就可以直接上市了?第二,是不是允许农民和村集体来开发村集体土地和农民的宅基地?如果允许的话,那就意味着,由于城市的扩展、基础设施建设、工业资本的引入而引起的土地有争议的那部分不再属于地方政府所有,而应该是农民所有了。也就是说在城乡结合部的农民可以一夜暴富,他们可以成为地主而富起来了。这个问题很严重,所以在讲宅地问题时再加了一句:现行试点,谨慎稳妥。因为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人类可以创造一切,唯独不能创造土地和空间,就像不能创造时间一样。为什么这些年土地制度好像在突破?目的有两个,第一,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的收入,这是二00八年时中央承诺给农民的。这些年的中央文件一般都是定性表述的,唯独对农民收入的表述是定量而且明确的,以二00八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四千一百元为基准,到了二0二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那一年)全国农民的收入是要翻一番的,这叫倍增计划。据统计农民收入分四块。第一小块土地的收入,第二块打工收入,第三块财产}生收入,第四块转移支付收入。先说小块土地收入,农民种粮食永远不可能种出黄金。按照一年两季计算,一亩地纯产出在五百到一千元。一般来说,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超过十亩,江浙这一带还没有这么大规模,人均只有几分地。所以,农民依靠土地而获得的收入是极其有限的;打工的收入是由市场决定的,这样的话,把农民的最低收入翻一番有可能吗?那样劳动力经营产业就受不了。孟加拉的一个月劳动工资换算成人民币也就五百至六百元,而我们的农民工工资可是要上升到一千五百元到两千五百元之间,甚至可能是三千元的。随着中国农民工工资的上涨,现在有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已经开始向东南亚国家转移了。所以,农民务工收入的增长也是有限度的;还有一个可能就是转移支付了,这需要城里人为高价农产品买单。这样的话粮食一斤就要卖十五元到二十元,而现在我们的大米一斤大概在三元左右,大家想想为什么粮食一斤三元左右?与改革开放前的粮价相比,现在也只提高了二十倍,猪肉价格也就提高了二十倍,而青菜的价格提高了一百倍。这是因为国家把农民的粮食收购价格压低,然后对农民进行补贴,让他们有种粮积极性,再以低价向城市供给,以维持城市中下层人们的生活。如果把粮食的价格放开的话,城里人受得了吗?所以通过转移支付提高农民收入看来也是做不到的,提高农民工的工资也做不到,那如何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让土地和房子变成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来源?好像也不太靠谱。如果住房可以作为财产的话,城乡接合部的农民肯定是有收益的,因为他们的房子可以出租产生租金,但偏远地区的房子谁去租呢?那里的农民能指望房子去增加他们的财政性收入?很多农村房子盖得很好,春节一过百分之八十是空的,没人去住。因此,通过土地和房子开启农民增收的引擎,对大部分农民来说是不现实的。

土地从来就不是一个纯经济的要素,就像人从来也不是一个纯粹经济要素一样。人是有尊严的,人不能像物一样有用就拿来用,没用就抛掉。所以,在所有的要素当中,土地和人既是要素又不是要素。而且土地背后是人为的一个自然界。自然界是有生命的,如果要以纯经济的要素来处理问题,那污染就不可避免。因此关于土地制度现在引起了大量的争论。但二0二。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承诺是不能落空的,其中有个经济指标要在二00八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可是凭什么翻一番呢?拿什么翻一番呢?我前面说的农民小块土地,流转出去以后拿到的租金其实没有多少钱,因为规模太小。有人开始从土地制度上想办法,提出维持村集体的所有权,农户承包权长期不变,并要给农民的土地确权。像一九五。年那样发土地证、承包权证,一户农户有几块土地,在哪个方位,实际有几田,都要写清楚,把证发给农民,就等于在时点上这几块地是属于你的,而且永远赋予你的,生不增死不减。名义上是土地承包,实质七是向土地私有化靠拢。出主意的人认为,土地确权了,农民就放心了,土地流转就加快了,而且可以成规模地流转。其实,从一九九二年开始中央就在鼓励士地流转,因为大量农民出来打工以后,为防止土地抛荒就要土地流转。现在据统计全国有百分之二十六的土地发生了流转,其中绝大部分是自发流转,主要发生在亲戚、朋友、邻里之间,租金比较低,甚至免费。

但这种自发流转也有问题。因为原来分地的时候,为公平起见,以“插花”的方式将上地好坏搭配,分给不同的农户。这样,一个农户就有四五块地,甚至七八块,土地的分布相当分散。加之中国分家析产的原则是诸子均分,土地的细碎化程度就更严重了。由此,土地的耕作成本比较高,机械化难以推广。此外,农田水利建设也不易协调。在分户承包经营的情况下,你修渠占农户的土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可以这样说,这三十年来我们基本上没有搞过农田水利建设,都在吃公社时期的老本。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央提出土地要适度规模经营,以此来解决大规模青壮年农村劳动力进城以后谁来种地的问题。目前,中央设定了四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分别是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现在争论最多的就是资本下乡从事农业,如果资本下乡从事农业,可能另有所图,比如圈地。因为资本从事农业通常是没有多少利润的。农业是个弱质产业,就连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农业的发展也依靠政府的高额补贴。不要忘记,中国的小农是精耕细作,在不计劳动力成本的情况下,才换来单产的提高。资本去从事农业,显然无法以小农那种方式去经营,更何况要向农民支付较高的地租,管理的成本也很高,所以,获利的空间实在有限。那么资本流转到土地去干吗?有人把地圈下来,象征性地种植一些经济作物,然后等待政府的规划,一旦所圈的土地被纳入政府的规划范围,地价自然就上涨,他便可以获得大笔的补偿。还有人把地圈起来搞农家乐,在农家乐里面盖上房子甚至别墅,等于把不能转为非农使用的土地进行了非农使用,经营房地产事业。总而言之,有各种各样的背景。当然,并不排除有人去承包大片的荒地,把原来的荒山野岭变成了沃野千里,那种资本还是值得肯定的。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这两亿六千万的农民工怎么办?所谓新型城镇化,叫得很Ⅱ向,都是城里人叫出来的。城里人特别同情商人,也很同情农民,所以多少年来一直叫着要废除户籍制,给农民公平的待遇,让他们赶紧市民化。这些声音我觉得都是好的,但实际上有些事情是做不到的。有些经济学家还提出荒唐的理由来加快城市化建设,说今后二十年的动力是城市化,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的城市化率就可以增加多少GDP和多少就业岗位。但其实城市化是结果,工业化才是原因。有多少工业化才有多少就业岗位,才有多少人集聚,才有多少人进城,城市化只是工业化的附属现象。可是这竟然还有人信,说中国城市化率只要达到百分之五十二,就会怎么样,带来多少经济效益。其中的百分之十六到十七是“伪城市化”,真正的城市化只有百分之三十五到三十六。所以,二亿多的农民工怎么城市化,是个大问题。

现在中央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这是个趋势。因为我国只有六百六十八个城市,其中分为:第一县级市、第二地级市、第三副省级市、第四直辖市。另外,还有几万个乡镇。新型城镇化指的就是把镇作为容纳未来数亿万计农民的空间,减缓大城市的压力。同时还规定对大城市(比如北广上)人口增长控制得更加严格。中等城市可以稍微控制,适当放开,中小城镇一律放开鼓励农民进城。中小城市鼓励农民进城就可以让农民把户籍报上去,但带来个问题:鼓励进入的城市没有稳定就业,而受限制的城市,是有稳定就业的。所以说制度的设计和现实情况是分离的,只能通过农民自发的力量去突破这些限制。现在的情况是农民的子女有本事考上大学的就可以进城,之后变成研究生、博士生,再给他们廉租房住。还有些人进城办厂经商,这部分人不叫农民工,而是农民中的精英,是自动转入城市的。但是作为农民工是要完全靠劳动力生存的,他们可以进城打工,但是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完成城市化。如果依靠政府的财政完成城市化就要提供住房和就业保障,还有一些其它的保障。而这些都是要通过两级来保护的,第一靠企业来保护,给他缴纳各种保障金,但我们的企业是无法承担那么多人的;第二靠财政来承担。像大城市完成一个农民的城市化,企业和国家大概要花一百多万,这是出不起的。

“三农”法律制度建设 第4篇

第一, 服务农业。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咨询,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第二, 服务农村。行政法律咨询, 土地、森林、山地、草地、荒地、滩地承包及开发、经营、流转的法律咨询, 农业生产资料 (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具、农膜等) 质量维权, 土地征收、征用实体及程序法律咨询。

第三, 服务农民。刑事案件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咨询, 交通肇事、劳动纠纷、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农民工法律维权。

欢迎各级政府部门、村集体组织, 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个体及私营经济组织, 广大农民朋友拨打热线电话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三农建设 第5篇

摘要:“三农”问题是我国农业、农村与农民问题的简称,农村的发展如何及“三农”问题解决的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能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切实落实该项工程有着历史性的意义。

关键词:村村通工程;三农;广播电视信息时代的到来加快了农村信息工程的建设,村村通工程就是在此基础上提出来的。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切实落实该项工程有着历史性的意义。

“三农”问题是我国农业、农村与农民问题的简称。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的经济腾飞发展,中国正由一个传统农业大国向先进的工业大国转变。“三农”问题也日益受到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农村的发展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抓住机遇发展农村,是我们全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举措。

面对严峻的形式,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三农”问题也连续几年成为中央的头号文件,成为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党和政府先后提出“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减免农业税”、“加大粮食种植补贴”、“减免义务教育学费”、“三下乡”等政策和措施来促进我国农村的发展。最近,党和政府又提出“买家电进行补贴”的措施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更让我们难以忘记的是,党和政府自2003年以来特别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纷纷采取多种措施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亲自帮助农民工维护自身利益。一时间,“农民工”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得到了应有的回报,自身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得到改善。“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是党和政府永远不变的承诺。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只有切实执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才能从根本上有效解决。统筹城乡发展不仅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点和落脚点,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就其内涵和实质来讲,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把城市与农村、农业与工业、农民与市民作为一个整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中去通盘考虑,把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综合起来研究,统筹加以解决,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市场经计体制,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的协调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根本要求,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重大任务,把加强基础设施作为重要支撑,突出助农增收惠民生、科学规划调结构、强基固本增后劲、改革创新促统筹、繁荣农村谋和谐,奋力推动现代农业再上新台阶,农村经济发展再创

新局面。

认真解决好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并努力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和农民工问题,让这些不再成为农村发展的阻碍,是党和国家的重要任务,是国家稳定的重要保障。在中国,如果没有2/3以上农村人口的稳定,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稳定;如果没有农民对社会稳定的大力支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只能是空中楼阁。如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只有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国家的长久治安也才能有可靠的保障。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目标。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精神,就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项目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指导思想:

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民生工程建设的战略部署,着力解决广大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问题。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最大限度地扩大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尤其是农村广播电视的基本服务水平。

目标任务:

2013年我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目标任务有两项:一是完成102个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任务,二是完成484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任务。

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广播电视“村村通”是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重点工程,让广大农民群众听到广播、看到电视,向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是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需要,也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和职责,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统筹协调、强力推进。乡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乡政府各部门参加的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蹲点干部要加强对“村村通”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构,组织委员分管负责牵头,负责安装的同志要认真负责,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2、落实资金,履行职能

广播电视村村通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对“村村通”工作的主导和推动作用,不折不扣地落实应承担的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广播电视部门要努力做好“村村通”工程的规划、技术方案制订、施工建设及落实本部门应承担的资金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做好“村村通”工程的立项、规划及落实本部门应承担的资金工作;财政部门要负责落实本级应承担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以及加强资金监管。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尽量减少重复投资,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3、明确职责,做到“五个纳入”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责任,但决不允许将任务和责任向下一级转

嫁。要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切实把广播电视村村通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各级政府的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纳入全乡各级党委政府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村村通”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顺利推进。

4、落实政策,实行责任追究

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06〕79号文件和财税〔2007〕17号文件的要求,对建设、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对用于覆盖农村地区的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差转台(站)、监测台(站)统一执行国家规定的非普工业类电价标准,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村村通”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和县关于“村村通”工作的有关政策,对因不负责任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5、加强管理,确保长效

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一要从工程建设抓起,对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必须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照章办事,保证质量。特别要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审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二要在工程建成后,及时将其纳入广播影视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内,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日常设备维护,强化监督检查。三要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广电部门职能转变,把工作放到抓好广播电视覆盖和服务上来,做好“村村通”的运行维护工作。要按照建立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县、乡广播电视管理体制,使之有利于“村村通”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村村通”健康发展。

重要意义:

解决好“三农”问题,实现村村通工程有着重要的意义,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在中国,如果没有2/3以上农村人口的稳定,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稳定;如果没有农民对社会稳定的大力支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只能是空中楼阁。如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只有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国家的长久治安也才能有可靠的保障。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目标。对照这个目标,最大的差距在农村;实现这个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可以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因此信息的畅通就显得极为重要,保持信息的通、新、快就是实现村村通工程的伟大意义。

参考文献:

[1]“三农”问题与政府行为李本军中国农业科学院2005-12-01

[2]“三农问题”的症结究竟何在赵磊农业经济问题2005-06-23

“三农”法律制度建设 第6篇

1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 计划完善有保障

分公司紧紧抓住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发展机遇, 成立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组。为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工作, 实施了清徐电气化县建设试点工程。结合清徐目前电网运行情况和地区经济发展实际, 紧扣新农村电气化县指标完成情况, 分别制定了三类工程标准。统筹安排, 分解目标, 明确职责, 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 分管领导重点掌控, 职能部门统筹安排, 支公司具体落实的严密的工作管理体系, 保证了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地实施, 为工程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标准高、要求严、范围广, 而且工期紧、任务重, 为确保该项工程安全、顺利、高质量完工, 公司要求工程管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精心组织, 严格规范工程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加强对各施工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查, 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安全协议的签订和现场的安全技术交底, 严禁以包代管,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监督和把关。对小型施工现场加强管理, 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督, 严把施工安全和质量关。对建设中遇到的棘手问题, 多次召开工程协调会及时解决, 保证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与城乡环境协调发展。

2 措施到位, 工程管理严格规范, 执行“五制”见成效

分公司认真总结农网一、二期工程建设与改造的经验, 按照高标准规划电网、高质量建设电网、高起点改造电网、高水平管理电网的要求, 坚持工程项目“五制”到位, 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制。

加强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 以控制工程质量为核心, 以“五制”管理为基础,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严格执行施工“三措”, 严格执行“两票”管理, 规范改造现场安全措施, 加强两项监督 (安全监督, 质量工艺监督) , 实现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管理, 切实做到现场作业“四清楚、四到位” (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和预防措施清楚;人员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和执行到位) 。在加快施工进度的基础上, 同步抓好日常管理, 健全各类管理制度和工程管理资料, 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资料, 定期对新农村电气化资料归档情况进行核查、统计。

通过施工班组自检、施工单位质量自检、阶段性质检和工程竣工质检的“四检”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有效地保证了工程的工艺标准和质量。在工程建设中, 工程管理单位认真负责, 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 正确把握和处理安全、质量与进度三者的关系, 从严把关, 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3 精打细算, 严格管理建设资金, 专款专用无浪费

在工程管理中, 重点强调资金管理、物资管理和资料归档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工程管理办法》和《国家电网公司工程验收管理办法》以及分公司《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 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价目本规定执行, 工程结算严格按照山西省电力公司标准进行, 预、决算的编制、取费符合规定。工程实施中, 施工材料的领退严格按照分公司财务及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进行, 每项工程建有材料明细账。建设工程资金使用, 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与改造资金管理办法, 无截留、滞留、挪用和乱支现象。工程管理单位深入工程现场了解施工进度、工程变更情况, 分析工程费用使用情况, 提出控制费用和控制财务拨款建议, 使有限的电气化建设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投资效益。

4 攻坚克难, 电气化县建设成绩斐然

“三农”法律制度建设 第7篇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广泛应用, 推动了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信息技术在农业上应用最多的有几个方面:农业信息的获取和处理、农业生产管理、农业专家系统、农业决策支持系统、精确农业和农业模拟等。

二、农业信息化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意义

农业信息化是不仅包括计算机技术, 还包括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光电技术、遥感技术等多项信息技术在农业中应用的过程。主要内容为农村通讯设施和农业基础设施装备信息化, 农业技术操作全面自动化, 农业经营管理信息网络化, 农产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化等。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是农业市场化的基石, 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选择, 是实施科教兴农的必要手段。

(一) 农业信息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一种必要选择

农业信息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处于前置性的基础地位。当前我国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时期, 用信息技术全面改造和装备农业, 用充分的信息内容服务农业, 对农业生产的各种要素进行信息化处理, 能够大幅度减少农业消耗,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产业效益, 并且能够增产增收, 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二) 农业信息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种重要手段

农业现代化的本质是农业科技的现代化, 农业信息作为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和动力源泉, 必须以高新技术为依托, 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 一是有助于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和要求, 有利于消除城乡之间信息占有和利用的差别, 促进农村市场的开拓和城乡协调发展;二是借助网络技术, 可以建立城乡之间信息传递、互动、交换的平等关系, 提升农村发展速度, 缩短城乡之间发展距离, 加快农村小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三是借助于通讯技术, 可以使城乡居民直接分享各种技术知识与市场信息, 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 促进农民享受现代社会文明成果, 推动科技、文化、社会事业发展;四是借助于计算机技术, 可以实现农业经营、农村管理的高效化, 促进农村社区性服务组织建设, 切实改善农村发展条件, 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 农业信息化是培养新型农民的有效途径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 切实搞好面向农民的信息服务, 是培养懂信息懂技术的新型农民的需要。开展面向农民的多种信息服务, 可以使农民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和获取多种信息提高农业生产率, 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 减少自然风险带来的损失;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有助于农民尽快掌握先进技术和市场信息, 引导生产和经营, 提高农业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促进农业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变化, 改变农民的思想文化观念,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 从而培养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三、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体系内容

(一) 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依托现有的中国公用互联网络交换中心和中国公共数据通信网, 建立和完善快速便捷, 通达各区、县、镇, 连通全国和世界的“农业信息网”。另外各区县应因地制宜, 根据各自特色产业的发展, 建立服务于本区县特色产业的专业网站, 促进本地区特色经济发展。

(二) 农业信息资源建设

建立农业信息资源保障体系。信息资源包括农业政策法规信息、农业自然资源信息、国内外农业科技资源信息、农业管理信息、气象资源信息、国内外农业商情信息等。目前, 我国农业信息资源建设较其他行业落后, 政府应加强组织, 统一规划, 加大投资力度尽快组织有关部门, 加快资源建设。

(三) 开发农业专家决策支持系统

研制开发服务不同层次的农业专家系统, 如为领导服务的农业宏观决策系统、为科研人员服务的农业科学研究系统、为生产者服务的农业生产管理系统等。尤其要建立以农作物、畜禽、水产为对象的智能化专家系统平台, 以促进农业生产的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利用。

(四) 建立完善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

要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在农技推广方面, 建立我国农业实用技术多媒体产品制作中心和网络服务体系, 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在信息咨询服务方面, 要建立起完善、高效的农业信息咨询系统, 开通语音及传真信箱, 切实做到能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信息咨询服务。

(五) 建立农业信息监测与速报系统, 发展精确农业

研制开发有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软件系统。建立农业监测、预测、预警等宏观调控与决策服务应用系统和农业生产形势、农作物产量预测系统;建立快速反应的指挥调度及病虫疫情测报防治等防灾减灾系统;建立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乡镇企业管理、农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及环境监测管理、农业资源监测分析、农业科技教育、病虫害防治和动植物检疫等信息系统;及时向农村、农民提供适用的科技致富信息及实时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信息。

(六) 建立虚拟农业重点实验室

虚拟农业是利用计算机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仿真技术、多媒体技术设计出虚拟作物、畜禽鱼, 然后实际培育出能与虚拟农产品相媲美的真实作物和畜禽鱼品种。其不仅能从遗传学角度定向培育农作物、畜禽鱼, 并能阻断害虫食物通道, 破坏其藏匿环境, 防止其危害。

“三农”法律制度建设 第8篇

一、积极调研, 夯实服务三农的立足点与切入点

1.目标定位要准。作为基层成人教育校的教员, 要关注国家时事要闻, 国家今年把三农工作摆在首要位置, 是国家长效发展的重中之重, 要着力增强农村改革这个主要动力, 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 突出农业市场化改革的取向, 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要认真研究“谁来种地”这个现实问题, 要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怎么种”关键是要创新土地经营方式, “种什么”关键要发展高效高产农业, 努力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农民种植收入和农产品质量。

2.调研形式要丰富。目标有了, 就要找到服务三农合理合适的切入点与立足点。带着问题进社区调研, “谁来种地”、“怎么种”、“种什么”这三个问题要带入到基层调研工作中去, 围绕问题采取问卷调查、走访交流、实地察看等形式展开调研, 立争找到最佳答案, 以确定来年培训及服务三农的主要内容;网上在线调研, 要及时查找相关上级网站更新内容, 了解即时信息, 关注农业最新动态, 利用学校网站进行培训互动, 及时查看回复, 想农民所想, 急农民所急;请进来走出去调研, 要利用上级部门信息快速准确和专家业务精湛的优势, 定期或不定期邀请领导专家到学校现场指导, 或学校主动召集相关人员到上级农业部门请教。

二、整合资源, 充实服务三农的信息库与能量源

1.整合信息资源, 为服务三农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及时关注上级农业部门信息。要落实专人密切关注上级农业部门的网站信息, 搜集整理报刊杂志网络涉农即时信息, 将有效信息进行分析处理, 从中萃取出适合我地的涉农信息, 并确保做到学校的培训内容与培训对象要跟上信息的步伐。目前要注意收集粮食生产、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农业支持保护、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农业转移人口市 民化机制、乡村治理机制等一些前沿信息, 让农民及时掌握高效的有效信息。

2.整合培训资源, 为服务三农提供专业适用的师资。要培育一批创业人才。目前农民承包地小而散, 农业经营方式需要创新, 要加快土地流转步伐, 要积极引导有实力、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自主创业, 增加家庭农场规模, 力争建立产、加、销一条龙联合体。要培育一批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产品要向高端高质高效发展, 要根据各地特点搞好特色农产品建设, 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并行, 规模化与农业机械化并重, 不断拓展园艺、规模畜禽养殖、特水养殖等相关特色农业生产。要培育一批农技服务人才。在引进推广优新品种的基础上, 培养他们挖掘品种的内涵和增产潜力, 积极推广应用主导产业全程标准化技术规范, 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品质, 继续实施品牌农业战略, 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分层培训, 落实服务三农的提升点与增长极

1.认真搞好涉农技术培训。农业技术随着农业产品和科技的发展, 除了原有的粮油、经作、蔬菜、植保、土肥、畜牧技术要开展培训外, 还要及时更新新型农作物技术的培训, 草莓、葡萄培育新技术已在我地得到进一步的拓展, 草莓、葡萄品种较以前有所增加。

2.切实搞好劳动力转移培训。随着高效农业、外向农业、观光农业、品牌农业和现代农业园区的发展, 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带来了不少富余劳动力, 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挑战, 搞好三农服务, 也要搞好二三产业的发展, 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 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和整体素质, 也可增加农民收入, 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增加农民生活的幸福指数。

3.努力提高新型农民法律意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土地、房屋、草地、林地等不动产将统一登记颁证, 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得到保障, 闲置土地流转、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都要有法律来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侵犯, 从而减少劳动纠纷、合同争议等伤害农民权益的事件。

四、动态监管, 务实培养精英的成功率与优秀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只要有了组织保障, 一切事情都可以事半功倍。要成立以街道或社区主要负责人为首的领导体系,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行政督查, 努力提高培训的执行力。二是建立成人教育培训档案。成人教育有别于学历教育, 社区三农人才扎根农村, 是现代农业建设与发展的实践者与思考者, 建立成人教育培训档案, 可以根据农村农业发展实情培养出三农精英人才, 他们有着最有说服力的数据与体验, 他们也将是未来三农培训的优秀教员。三是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作为培训三农的服务单位, 我们要全方位多角度对培训过程进行动态检查考核, 创新考核制度, 把重点放在培养人才的实效上, 注重过程管理, 并根据学员培养动态适度调整培训方案, 以检查促培养, 以考核促培养, 以培养精英人才为第一要务, 务实每一次督查考核, 务实每一次整改落实, 务实每一个培训任务的选择, 务实学员思想教育, 以人为本, 努力提高培训的成功率与优秀率。四是设立精英人才档案。每期培训班后要逐步建立起精英人才档案, 动态管理, 结合其它部门、单位实际, 掌握第一手培训对象资料, 及时了解培训对象的发展动态, 适时帮助, 力促三农精英人才更加优秀, 更好地为地方社区服务, 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当前, 农业农村发展正处在转折转型的重要关口, 农业政策上的引导正推动三农从弱到强转变, 培养三农精英人才显得尤为重要。农村改革逐步深化, 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推进, 农业现代化正大步加快, 三农精英人才正是提升农业市场竞争力和农村经济发展全面提升的需要, 也是促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发展需要, 更是建设一个干净整洁、田美水秀、蓝天白云美丽乡村的发展需要。

摘要: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转型期,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践要求,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发展方式、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等等无一都不能离开优秀三农人才, 新型三农精英人才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需求。作为基层成人教育学校的一员, 应该积极调研、整合资源、分层培训、动态监管, 全心全意服务三农建设, 着力培养优秀三农精英人才。

农业银行服务三农制度创新研究 第9篇

关键词:农业银行,三农服务,创新,政策建议

一、甘肃农业银行服务“三农”的现状及政策实施的成效

2008年3月22日,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将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地点选在了甘肃省分行, 试点建立事业部组织架构以及建立相应管理体系。2009年10月18日,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甘肃省兰州市举行了全面推进服务“三农”改革发展的工作会议, 对服务“三农”和事业部制改革做了整体规划, 不断修正事业部体制机制探索中出现的偏差, 尝试构建便捷、高校的事业部管理和运行体系。

2010年农行甘肃分行携手中国电信服务“三农”。8月30日, 农行甘肃分行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就服务“三农”业务签订合作协议。这是农行与电信共同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 加强惠农资金流通渠道和信息网络建设, 助推甘肃“三农”加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针对金融服务“三农”工作全面深入推进过程中遇到的乡镇网点少、服务渠道单一、能力不足等问题, 农行甘肃分行积极协调, 并与电信公司达成了共识。

二、甘肃省农行“三农”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1. 甘肃省农行“三农”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 机构网点和业务的覆盖率较低。农行在甘肃的分布呈现出覆盖率低, 内部分布不平衡的状态。甘肃省农业银行的网点分布大致如下:兰州97个网点、嘉峪关市10个、金昌25个、白银40个、天水58个、酒泉共43个、张掖36个、武威51个、平凉56个、庆阳50个、临夏27个、甘南23个、定西地区45个、陇南40个。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甘肃省的农行网点偏少, 甚至边远贫困地区的覆盖率更低。

(2) 涉农贷款风险控制不到位。近几年, 在大力度的国家支持之下, 中国农业银行为“三农”服务的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运行和管理机制日趋完善, 服务广度和深度扩大, 业务发展速度和质量节节上升由于农业容易受自然因素和外界环境的影响等显著特殊性, 农业及农产品市场也不稳定, 使得涉农贷款的风险也相应增大, 从而使得农行三农贷款的风险管控难度加大。

2. 甘肃省农业银行服务“三农”的限制因素。

(1) 内部限制因素。中国农业银行的经营和管理目标也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但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总体战略是“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 面对农村、农业和农民不同的需要, 农业银行能够提供什么样的信贷供给才能保证其自身获得最大化的利益, 尽大限度保障资金的安全以及具有资产迅速变现和尽量低成本组织资金的能力, 即农行在为“三农”问题服务的同时, 是否很好的遵循以上三条战略路线, 这无疑是其面对的一大挑战。

(2) 外部限制因素。甘肃农业银行在服务“三农”问题上的试点工作以逐步创新的担保为主要方式, 对发展县域信贷业务起到了最大限度的积极的作用。但客观地讲, 这一系列的担保方式能不能有效发挥其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的作用还值得仔细探讨。例如政府担保的信用评价完全依赖政府信用, 一旦其中出现违约的现象, 要想追偿其难度可想而知;作为县域以及农村贷款人最主要的资产, 土地和住房受法律保护限制, 难以实现流转和抵押;由于在县域找到有实力且有意愿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很困难, 因此目前农户、小企业更多的是采取多户联保的担保方式, 这种担保方式的突出问题是单个联保成员的实力有限, 一旦有风险出现, 不仅追偿困难, 而且集体违约的现象很普遍。

三、对甘肃农业银行服务“三农”问题的几点建议

1. 加大县域网点设立密度, 增多金融服务的实施渠道。

(1) 进一步增加网点设置, 科学合理的的增设空白乡镇营业机构和营业点。在国家鼓励各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设立营业机构或村镇银行的政策的鼓励便利之下, 针对城郊覆盖不到的农村金融机构空白乡镇, 也要合理考察之后增设营业机构或者村镇银行, 履行其作为国有银行应负的社会责任和使命。

(2) 加快建设电子渠道的金城, 解决“三农”服务能力欠缺的问题。加大投入电子渠道费用, 在扩大电子渠道的前提之下, 提高这些电子渠道为“三农”问题服务的能力。

2. 多方联动, 提高西部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

把县域内城乡基础建设、河道治理、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学校、医院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小企业全部纳入支持范围, 消除行业条块等范围壁垒制约。缩小农行服务三农的项目, 对于重要项目仍旧由其负责, 引导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一定比例资金服务三农的一些较小项目, 分担农业银行的资金压力。从而提高农行服务三农的质量。

3. 优化产品的组合配置, 着力提升产品的竞争能力。

随着居民消费意识日趋理性, 居民消费能力越发强大, 个人融资需求量日益增大, 应该与农村消费市场完美对接, 从节省利息、提高效率两点切入, 加大对个人贷款产品的创新开拓。同时要努力开发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强的农村信贷产品, 如简式快速贷款、自助可循环贷款、绿色贷款、供应链贷款等类型, 着力打造具有农行特色烙印的金融服务产品。加快小企业产的品包或产品群的建设开发。同时, 将各种业务重新配置优化组合, 形成服务和产业链条, 提高产品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苏楠.甘肃农行“三农”金融服务试点拉开序幕[N].金融时报, 2007年11月01日17:19[1]苏楠.甘肃农行“三农”金融服务试点拉开序幕[N].金融时报, 2007年11月01日17:19

[2]李常武, 刘音妤, 张小菊.农行甘肃分行携手中国电信服务“三农”[N].金融时报, 2010-09-0209:05:46[2]李常武, 刘音妤, 张小菊.农行甘肃分行携手中国电信服务“三农”[N].金融时报, 2010-09-0209:05:46

“三农”法律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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