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运管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黄山区运管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精选4篇)
黄山区运管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第1篇
黄山区运管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关于2011其它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黄人社„2012‟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运管工作,建设服务型机关,强化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本着科学化、制度化、人性化的管理方针,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总量控制、内部搞活的原则,以科学、公正、客观、合理的方法正确评价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进一步促进和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所全体在职、在岗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1、坚持注重实绩、量化考核的原则;
2、坚持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的原则;
3、坚持分级管理,整体推进的原则;
4、坚持奖优罚劣,激励争先的原则;
5、坚持有所区别,综合平衡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考核组:
考核组组长:王仁喜
副组长:徐元军、董立新、刘继才、吴绳鹏
成员:杜斌、陈灵辉、汪发群、吴燕飞、崔黎、叶玉梅、潘捷
考核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吴燕飞
四、考核内容
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包括民主考评和奖惩考评两大方
面。民主考评主要对个人在遵章守纪、勤政廉政、工作作风、业务能力、文明执法、服务态度、团结协作、办事效率、政治纪律、工作实绩等十个方面通过全员民主公开形式,进行相对性和比较性测评;奖惩考评主要对个人所从事的重要岗位、立功受奖、论文发表、过错追究等四个方面,进行规定性的考核。
五、考核方法
一、运管所所长、教导员等2位主要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平均数的2.4倍,从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度中提取,由主管局党组研定发放。
二、运管所其它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通过全员民主考评和奖惩考评后,按绩效考核得分值多少乘以每分所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来确定。
三、民主考评计分值区间为(88—100分),对照各项量化考评指标,在设定的计分区间内进行打分,打分值可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数。打分值低于区间最低分的按最低分记分,打分值高于区间最高分的按最高分记分,打分值为空白的,该考评权作废无效并不计权项。民主考评由办公室组织考核组人员进行,采用加权平均计算法确定各人绩效考核得分。
四、奖惩考评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确定各人绩效考核得分。
五、个人绩效考核总得分=民主考评绩效考核得分+奖惩考评绩效考核得分。
六、民主考评量化指标
1、遵章守纪(9—10分)主要是对个人在工作中能否认真遵守执行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尽心工作等方面进行相对性和比较性测评。
2、勤政廉政(9—10分)主要对个人在工作中有无“吃、拿、卡、要”和“生、冷、硬、推”现象等方面进行相对性和比较性测评。
3、工作作风(9—10分)主要对个人在工作中是否能够主动积极,脚踏实地,任劳任怨,稳健扎实等方面进行相对性
和比较性测评。
4、业务能力(8—10分)主要是对个人掌握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水平和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和操作能力进行相对性和比较性测评。
5、文明执法(9—10分)主要是对个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充分尊重当事人权利和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等方面进行相对性和比较性测评。
6、服务态度(9—10分)主要是对个人在工作中是否按照“微笑服务,温馨交通”创建活动要求,做到“一笑、二礼、三心、四创”等方面进行相对性和比较性测评。
7、团结协作(9—10分)主要是对个人在工作中是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互帮互助,友好协作,共同勉励,共同进步等方面进行相对性和比较性测评。
8、办事效率(9—10分)主要是对个人在工作中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等方面进行相对性和比较性测评。
9、政治纪律(9—10分)主要是对个人在工作中是否能够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指挥,大局意识强,行动步调一致等方面进行相对性和比较性测评。
10、工作实绩(8—10分)主要是对个人或团队在本工作中所取得的有影响力的、重大的、关键的、创新的工作成绩等方面进行相对性和比较性测评。
七、奖惩考评量化指标
(一)奖励项目
1、个人在国家、省、地级党刊或道路运输等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调研文章的,绩效考核可分别加6分、4分、2分。
2、个人参加省、市、区级组织的相关考试被排前3名的,绩效考核可分别加6分、4分、2分。
3、个人或部门在工作或其他领域表现突出,受到省、市、区级表彰的,个人或部门人员可分别加6分、4分、2分。
4、根据政策规定,绩效考核对重要岗位可适度倾斜,在正股级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可加12分,在副股级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可加10分。
(二)惩戒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个人或部门绩效考核资格:
1、个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2、个人或部门违反交通部“十项禁令”,出现公路“三乱”现象,被媒体通报批评的;
3、个人或部门参与或变相参与相关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被查实的;
4、个人或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因自身过错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八、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1、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区人社局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主要依据。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推荐上级表彰和评选所先进工作者的主要依据。
3、对绩效考核排名后3位的实行诫勉谈话。
4、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唯一依据。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得分值×每分所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主要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取后的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度÷加权后的全员绩效考核总得分)
九、其他
1、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所考核组负责解释。
黄山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黄山区运管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科学合理地实施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发扬开拓进取精神,不断促进学校的主动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对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按本《办法》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考核分配原则
坚持绩效性原则、导向性原则、公开公平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四、考核项目、要求、标准
考核项目设立:班主任津贴、教职工工作质量津贴、考勤奖等三项。考核要求: ①体现以德为先,重点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抵制有偿家教,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作为考核重点,对由此造成严重后果,考核一律为不合格。
②违反师德师风的人员,经查实后,按局文件执行。
③长病假、请假人员、考核为不合格人员及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发。
④癌症、精神病患者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半。考核标准:见各考核部分的细则
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峰 副组长:赛福丁
成员::阿哈提郑玲阿力达波拉提汗张海川别克扎提杨茂崔建疆牛峰阿依恒
六、考核标准(一班主任津贴: 根据班主任考核量化结果,每一学期拿出各班主任1个月津贴进行奖励,分3个等次,每一等次基本占到33%,每一等次相差182元,进行发放班主任考核结果奖励。
一等奖33% 364元 二等奖33% 182元(二教职工工作质量津贴: 根据教职工工作质量一年的考核量化结果,分3个等次,每一等次基本占到30%,每一等次相差500元,进行发放教职工考核结果奖励。
一等奖30%(500元+原绩效均数 二等奖30%(保持原绩效均数
三等奖40%(保持原绩效工资均数减去500元(三学校考勤奖:
对全员在岗教职工实行考勤,按月每月出全勤每月发放40元/人。(除出差外(1事假: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内,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长事假包括星期
六、星期天,扣发当月绩效均工资奖励。
(2病假: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内,当月病假累计达15个工作日(长病假包括星期
六、星期天,扣发当月绩效均工资奖励。
(3旷职:教职工在岗期间当月旷工1天,扣发当月绩效均工资奖励。
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说明,相关条款的细则也由该小组制定。
黄山区运管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第3篇
(2010年12月21日晚教职工会议上全票通过试行)
一、指导思想
根据开县府办[2009]116号文件及开教人[2009]313号文件精神,本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适当拉大差距的原则,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激励先进,注重发展。
4、量化计分,以分计酬。
5、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三、考核范围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组织领导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傅向阳
副 组 长: 邹永才 张忠平唐仕洪
成 员: 刘洪武 杨世友 吴海江 邹洪宇
刘青平吴小林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杨世友
成 员:武海燕 刘青平谭小芳 刘洪武 谭金华
五、考核内容
师德师风;出勤;教学常规;教学科研;工作量;工作业绩
六、考核办法
(一)“师德师风、出勤、教学常规、教学科研”具体考核办法见附则。
(二)工作量(总分40分)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测算出教学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及学校工作总量,从中得出平均工作量,然后根据工作繁简,确定教师的实际工作量。
1、工作量的测算:
1)学校工作总量=教学工作总量(含巫山小学)+浮动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
2)教学工作总量=全校每周各科总课时数×相关学科工作量系数后的总和
3)职务工作总量=各种职务折算每周课时数的和 4)平均工作量=学校工作总量÷教职工人数 5)周平均课时数=教学工作总量÷任课教师数
6)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7)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数×40分÷学校工作总量)
2、工作量系数
语文1.3、数学1.3、中学英语1.3、物理1.2、化学1.2、中学政治1.1、中学历史1.1、九年级体育1.1、其余学科均按照1计算。
3、浮动工作量
1)跨年级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2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跨学科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3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2)男年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及以上的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可加计2课时。
3)学校教研组长每周加计1课时。
4)学生数以全校(中心校)班级平均学生数为准,教多个班的按几个班的平均人数计算。学生人数超过全校班平人数10人,任课教师工作量测算可加计1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超过15人及以上的可加计2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
4、职务工作量
副校级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8倍计算;中层干部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7倍计算。非实职领导干部在对应级别上减0.1倍计算。
其他职务和其他工作内容:会计按周平均课时数的1倍计算;出纳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4倍计算;学校统计人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15倍计算;远教负责人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5倍计算;档案管理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5倍计算;学籍管理员周平均课时数的0.2倍计算;信息接收员周平均课时数的0.2倍计算。
浮动工作量和职务工作量的课时直接计算,不考虑学科系数,个人累计工作量总和不超过全校人均工作量(全校人均工作量=学校周课时总数+浮动工作量+领导干部职务工作量÷全校教职工人数)的1.4倍
5、额外工作量补贴:
1)值周工作按每周每人50元补贴; 2)教研组长按每人每月30元补贴; 3)学校中层领导按每人每月60元补贴; 4)学校校级领导按每人每月80元补贴;(每期按5个月计算)
6、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津贴=(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额外工作量补贴总和)÷ 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班主任教师人数×40% 统筹,具休经额按考核结果计发。
(三)工作业绩(总分60分)
1、统考科目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总分60分)统考科目指:
初一: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 初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
初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第六期)考核办法
1)教师教学业绩积分由巩固率(15分)、合格率(21分)、科平分(21分)和优生率(3分)的积分构成。
2)教师教学业绩计分办法(以县内某所同类学校为参照计算)①巩固率
巩固率=期末参考人数÷初一进校人数(接任教师按接任时开学人数计算)×% 巩固率为100%计15分,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加减0.5分; ②合格率
按班级开学人数的90%进行考核计算,合格率达年级平均水平的计21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加计1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减计1分。
③科平分
按班级开学人数的90%进行考核计算,科平分达年级平均水平的计21分,每增加1分加计1分,每下降1分减1分。
④优生率
按班级开学人数的90%进行考核计算,优生率达年级平均水平的计3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加计0.5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减计0.5分。
教师教学业绩积分=1)+2)+3)+4)
2、非升学考试科目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总分60分)非升学考核科目指:
初
一、初二:生物、地理、、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第一至第五期)考核办法
1)学生评价(18分):
由教导处选10名学生参与评价,结果分四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分别记1.98分、1.68分、1.38分、1.08分。
学生评价得分=
所有学生评价累计得分任教班数
2)教师评价(18分):
所有教师参与评价,结果分四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分别记19.8分、16.8分、13.8分、10.8分。
教师评价得分=
所有教师评价累计得分参与评价教师人数
2)考核领导小组评价(24分):
考核领导小组评价,结果分四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分别记26.4分、22.4分、18.4分、14.4分。
考核领导小组评价得分=
所有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评价累计得分参与评价人员人数
3、工勤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1)教师评价(24分):
所有教师参与评价,结果分四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分别记26.4分、22.4分、18.4分、14.4分。
教师评价得分=
所有教师评价累计得分参与评价教师人数
2)考核领导小组评价(36分):
考核领导小组评价,结果分四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分别记39.6分、33.6分、27.6分、21.6分。
考核领导小组评价得分=
所有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评价累计得分参与评价人员人数
(四)教师绩效考核得分及金额
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工作量得分+教职工个人工作业 绩得分
级差分值=1000元÷(教职工最高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最低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分差计酬=级差分值×(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最低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平均部分=(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额外工作量补贴总额-班主任津贴总额-分差计酬总额)÷教职工人数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金额=平均部分+分差计酬
七、考核程序
1、民主测评
2、综合考核
3、校内公示
4、兑现考核
5、报县教委备案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1、以上的各项考核计分均将记入教职工的业务档案。
2、绩效总分作为教职工在一学期里的工作全面评估,将作为发放教职工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将作为教职工“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的依据。
3、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调动、进城考试、中兴初中与巫山小学两个教学点教师轮岗交流的重要依据。
九、附则
(一)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二)出勤考核办法
(三)教学常规考核办法
黄山区运管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第4篇
考核分配办法
为了推进我校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指导各校切实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我校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36号)、《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内教发[2009]19号)、《兴安盟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突泉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杠杆作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校长、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郑甫永(校长)副组长:陈福合(副校长)组 员:姜桂杰(副校长)
柳洪松(副校长)
丁立宝(副校长)
张庆国(教导主任)王海龙(副教导主任)
刘焕煜(总务主任)
张 彬(团委书记)
陈亚君(教师代表)
张子良(教师代表)
暴占山(教师代表)
三、考核对象
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列入财政预算拨款、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根据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技能岗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1、校长(包括书记)的绩效考核工作由教育局按规定的程序,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校长自评与教育局考核组评议、教职工、家长、社会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与年度督导评估结合进行。
2、校长、书记以外的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采取定性与定量、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本人自评、考核组评议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家长及社会的意见,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每年6月、12月进行统计汇总。
(二)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由学校自行开展,随时将教师考核结果记录个人考核档案;年度考核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校长考核程序:
(1)学年度考核:校长在本校教职工大会上对本年度学校工作进行述职。教育局考核组要在大会上对每位校级领导进行民主测评。同时,要听取社会(乡镇、街道)相关领导和家长代表的意见。一般占40%。
(2)督导评估。根据督导评估方案及教育局相关要求,教育局考核组通过看、听、查、访等形式,按照考核内容,全面考核校长的工作。一般占60%。
(3)确定等次。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年度考核、督导评估结果和办学规模,确定考核等次。
(4)进行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教育局及本人所在学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兑现工资。对公示无异议者,由教育局按考核等次为校长、书记兑现绩效工资。
2、校长、书记以外人员的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格。一般占10%。(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一般占30%。学科组、年级组评价一般占10%。
(3)综合评定。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评价,一般占50%。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结合个人自评、学科组、年级组评价及学生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意见。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4)校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兑现工资。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对各类人员的考核意见,要分别存入个人档案。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或县教育局申诉。
五、考核要求
1、考核领导小组要抽调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懂得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的人员参加考核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
2、本考核办法要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同时报盟教育局备案。
3、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实施考核,保证绩效考核分配机制稳步运行。考核人员要正确掌握考核标准,严肃考核纪律,公平公正地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实行责任追究,无条件调离工作岗位,并进行通报批评。
4、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和解决绩效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考核方法,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有效运行。
5、本考核办法从2010年3月实施。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一般占15%,合格占80%,基本合格占5%。按教职工绩效考核分数从高到低划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划定比例:(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旷课,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的。
(2)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3)触犯国家法律,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表达诉求、擅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延误教育教学工作、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4)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学校的工作任务包括学期初学校总体工作的核定和具体分配;学期工作中因人员调动或工作实际需要而进行部分工作的调整;学期中学校因工作需要开展的临时性工作;寒暑假中学校因工作需要开展的临时性工作;以上工作都是学校的正常工作,每位教职工都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安排);或者敷衍拖拉,影响学校整体工作,造成极坏影响的。(5)以盈利为目的,强迫、动员、暗示本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变相要求或暗示学生购买各种复习资料、文具用品;责令学生家长办私事等。
(二)、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一是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坚持向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二是作为校长、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和合格的可续聘、续任、晋升、评优评先;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可续聘、续任,但不得晋升、评优评先;被评为不合格的应待岗或转岗。三是作为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
七、绩效工资的分配
1、校长、书记的绩效工资分配 由教育局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2、班主任津贴的分配
班主任津贴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提取,班主任津贴总量为班主任津贴标准(200元)乘以班级数。分配方法为:班主任津贴总量除以班主任考核得分总和,再乘以班主任考核个人得分,即为班主任津贴额度。
计算公式为:
全校班主任津贴总额÷全校班主任考核得分总和×班主任个人考核得分=班主任津贴额
3、教职工(不含校长、书记,下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按工作岗位系列进行。
首先确定人均绩效工资额。计算方法为:全校绩效工资总量(不含班主任津贴)除以教职工总数等于人均绩效工资。
各工作岗位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方法:本岗位绩效工资总量(人均绩效工资数乘以本岗位人员数)除以本岗位人员考核得分总和,乘以本岗位个人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
本岗位绩效工资总量÷本岗位人员考核得分总和×本岗位个人考核得分=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
4、借调人员、督学、因特殊原因不参与考核的人员(需讨论):
(1)借调与督学人员,分配其本人30%奖励绩效部分中提取班主任津贴后的余额。
(2)因特殊原因(包含长期病假、长期事假等)不参与考核的人员,①因年纪大经教育局批准离开领导岗位的人员,分配平均绩效工资额。②长期病假人员分配平均绩效工资额。③因其他原因不能参与考核者,每月扣取600元代 课金(共12个月),分配其本人30%奖励绩效部分中提取班主任津贴后的余额。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6月底前、下半年12月底前,两次考核造册,两次分配;校长、书记按年度考核造册,按年度分配。分配结果报教育局备案。
八、各岗位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标准 各岗位考核每项基本分值100分。
(一)校长、书记
1、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60分):按年末教育系列督导评估结果赋分(其中办学规模10分)。
2、对学校班子成员学年度考核(40分):按学年度教育局对学校班子及班子成员考核结果赋分。
(二)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团支部书记、大队辅导员
1、工作量及考勤(20分):任课达到要求(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周课时4节,教导主任周课时6节,副教导主任、团支部书记、大队辅导员周课时8节);完成规定的管理工作量;按要求组织或参加各类教育活动;按要求出勤(出勤由校长考核)。上述各项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的酌情减分。
2、职业道德(20分):工作认真负责,乐于承担工作;尊重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认真执行上级决定,服从大局,政令畅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高尚,堪为师德表率。依据其工作态度、表现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酌情减分。
3、教育教学(20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结合学科特点,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渗透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依据教学常规,考核备、讲、批、辅、查及教后反思、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参与教学活动情况;考核学生综合能力测评合格率达到95%;各年级各学科成绩合格率达到90%;毕业成绩全科合格率达到100%。上述各项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的酌情减分。
4、管理水平(20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科学管理、民主决策及组织协调能力;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上述各项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的酌情减分。
5、工作业绩(20分):按学校在同类学校年度考核中所取得的等次、学校在办学水平评估中取得的进步及个人在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取得的成绩进行考核。在考核中若取得较低等次的酌情扣分。
6、获各种表彰、荣誉称号等加分项(1)当年受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获得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县级加1分,盟级加2分,区级加3分。
(2)当年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获得教学能手、优质课、学科带头人及基本功大赛荣誉称号的,县级加1分,盟级加2分,区级加3分。
(3)当年所著教育科研论文获得盟级以上奖励并发表在盟级以上正规学术刊物上的,盟级加1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7、受处分、处理等减分。依据处分、处理的结果进行减分。
(三)班主任
1、对学生的教育引导(15分):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环保教育、道德教育、养成教育,并做好记录。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0.2分。
2、班级管理(50分):分为班级常规管理考核和班级日常规管理考核两部分。(1)班级常规管理考核(25分):①认真制定各种计划,认真填写各种簿记表册,管理良好;认真做好班级管理的总结工作。(4分)。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0.2分。②教室环境布臵力求整洁、美观,学习园地按时更新(3分)。未按时更新者每次扣0.2分。③公物保管良好,无损失(4分)。学校、班级物品损坏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损坏程度酌情扣分。④认真搞好班团队、学生会建设,认真完成学校下达的班级各项工作任务(2分)。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0.2分。⑤重视班团队、学生会干部的培养,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对学生进行家访(2分)。⑥班级巩固率达学校要求(5分)。按照国家义教控辍标准,流失学生不超过3%不扣分;超过3%后每少一人递减0.5分。毕业年级在毕业学期巩固率的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⑦宿舍管理、用餐管理(5分);按舍务管理细则、用餐管理细则进行考核。
(2)班级日常规管理(25分):
①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并做好记录。②每天确保教室窗明几净,教室内物品摆放有序;“责任区”保持卫生、整洁,无垃圾。③认真上好“两课”,带好“两操”。④每天对学生出勤情况要及时了解,对没来上学的学生要弄清原因,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⑤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应处处留心,尽量避免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以上内容依据日常规考核细则办法进行考核,实施周统计、学期末汇总,按各项权重分数折合计算,计入考核总分。
3、组织班集体活动(20分):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升旗仪式,秩序井然;以班集体为单位认真组织学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含学校临时性活动),视其活动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是否加分,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认真组织开展好班级活动、每期组织好至少1次的主 题班会活动。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0.5分。上述各项中若有不参加者不得该项考核分。
4、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15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问题学生要及时弄清情况,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身心健康的发展;关注每一个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排斥学困生。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0.2分。若有违反学校规定,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排斥学困生,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该项分,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四)教师(含班主任)
1、工作量(20分):初中教师标准周课时数:12—16节。
在核定各学科周课时数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因岗位分工不同而出现工作量不一致的实际情况,将正常授课以外的其它相关常态工作折合成相应的工作量,加入到教学工作量中(其中教研组长工作量折合为1课时,早间操工作量折合为2课时,实验加试<包含实验课任务>与体育加试折合为2课时,实验课教学任务折合为0.5课时,课外活动小组折合为2课时,晚自习折合为2课时)。折合后,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满工作量上限为12课时,其它学科满工作量上限为16课时。
因为实际工作状况较为复杂,具体安排此项工作时,考核对象工作量无法达到绝对平衡,针对在特殊情况下部分教师超出额定工作量上限1课时的情况,学校了解,在工作量的考核中不予再加分。
以上工作量按每个人不同岗位分工情况具体核定每个人的工作量。具体量化核定见工作量附表。
2、出勤(15分):病假每天扣0.6分(因病住院者需提供诊断书、病例原件和医保报销手续,住院期间不扣分。出院后因特殊情况仍无法正常上班,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扣分或酌情减分);事假每天扣0.8分(①国家规定的事假不扣分;②家庭遇到突发事件,一般不超过3天,不做扣分处理,(不含累计两天假),极特殊情况的由学校另行决定。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界定,由学校考核组视具体情况而定);上班、上课迟到每次扣0.5分;零事假每一小时扣0.1分;早退或离开课堂每次扣1分;无故旷课、旷工一次扣除该项全部得分。半学期中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现象,且零事假累计不超过4小时者给予加分奖励(加1分)。[补充规定:①.教师签到,由教师本人到教导处签到。②.关于迟到时间的界定,以教师到教导处签到时间为准。③.迟到,因特殊原因或极客观原因造成教师迟到的,一学期在一次以内不扣分,超过一次,按考核标准扣分。④.病、事假,因极特殊情况出现的病、事假,每学期在两天以内的不扣分,超过两天的(病、事假累计),将按考核标准予以扣分]
3、师德(15分):忠于职守,教书育人;工作认真负责,乐于承担工作;尊重 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有偿办班补课、违规乱收费、巧立名目要求学生购买各种复习资料。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违反师德现象的视其情节酌情减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不得该项分,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4、教育教学(50分):
(1)教育(10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结合学科特点,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渗透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0.2分。
(2)教学(25分):①(15分)依据教学常规,考核备、讲、批、辅、查及教后反思、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参与教学活动情况。以上各项参照教导处业务常规考核细则进行评估。
②(2分)初中毕业生有初步的职业预备知识和技能,学生全面发展,生存实践能力强,注重个性发展和特长培养。七年级、八年级学生综合能力测试达到学校规定标准。以上考核测试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扣0.2分。
③(8分)教学效果考核各年级各学科成绩以全县农村中学(除二、三、五中)期末各学年各学科平均成绩为标准,同学年同学科教师总的平均成绩达到或超过该科平均成绩的得满分;低于平均成绩5分以内的减0.5分;低于平均成绩5-10分的减1分(即每低于5分依此递减0.5分)。任音体美等没有测试成绩学科的教师参考全校其他所有学科教师考核后的平均分数确定。
(3)教科研(10分):①、参加学科集体备课活动(有过程性材料及讨论记录)(2分)。②、承担了1助1结对子活动(有过程性材料及讨论记录),或有反思自己教学实际,提高教学效果的方式与做法(1分)。③、学期末上交教师教学论文一篇(手写稿)(1分)。④、参与各类型课的听、评课活动(1分)。⑤、认真撰写教学反思或教学故事(2分)。⑥、配合学校开展好科研课题与教研课题研究工作,撰写课题学期计划,积累过程性资料。学校对该项考核时,实行课题存一制考核,即一位教师只参与一个级别的课题研究。参与县级以上课题研究的,学校要参与研究,结题时每人获结题成果奖;参与校级课题研究的,学校负责管理。无论哪一级别课题,教师都要广泛参与(2分)。⑦、积极参加各种研讨活动,外出参加听讲座、教学观摩等活动(1分)。⑧、承担了教研组公开课、学校公开课、观摩课、汇报课等活动,有教案、说课材料、教学反思等材料酌情加分,组内公开课加0.3分,校级课加0.5分,县级类型课(由县级教研部门推荐或邀请)加1分。
(4)专业成长(5分):①教师认真参与学校及教研组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0.5分)。②教师认真参与学校及教研组组织的业务学习活动(0.5分)。③教师能根据 学校要求,认真开展读书活动,并做好读书摘抄和撰写读书心得体会(2分)。④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及继续教育活动(1分)。⑤按学校要求教师要定时开展推荐美文活动(1分),一个月至少向学校推荐一篇,如不推荐每次扣0.2分。推荐文章要以文学类文章为主,要求内容鲜明、可读性强、有教育意义、有欣赏价值。学校将对教师推荐文章进行汇编整理,选择录用,如果学年度某教师推荐文章无一被录用者,将在该项考核中减去0.5分。
(5)获各种表彰、荣誉称号等加分项
当年受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获得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县级加1分,盟级加2分,区级加3分。
当年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获得教学能手、优质课、学科带头人及基本功大赛荣誉称号的,县级加1分,盟级加2分,区级加3分。
当年所著教育科研论文获得盟级以上奖励并发表在盟级以上正规学术刊物上的,盟级加1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当年参与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并且成果显著的,国家级加5分,区级加3分,盟级加2分,县级加1分。
(6)、受处分、处理等减分。依据处分、处理的结果进行减分。
(五)教辅人员
1、基本工作及考勤(30分):基本工作量;按规定兼课;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1分。按要求出勤(与任课教师要求相同)。
2、职业道德(20分):忠于职守,勇于承担重担;为人师表,言行规范,仪表端庄;工作尽职尽责;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违反师德现象的视其情节酌情减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不得该项分,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3、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效果(50分)岗位职责及履行情况;为教学服务情况;为师生服务情况;岗位工作达到要求;无失职行为发生;无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1分。对于因失职行为发生,导致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的该项不得分,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4、获各种表彰、荣誉称号等加分项
当年受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获得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县级加1分,盟级加2分,区级加3分。
当年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获得教学能手、优质课、学科带头人及基本功大赛荣誉称号的,县级加1分,盟级加2分,区级加3分。
当年所著教育科研论文获得盟级以上奖励并发表在盟级以上正规学术刊物上 的,盟级加1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5、受处分、处理等减分。依据处分、处理的结果进行减分。
(六)后勤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1、履行岗位职责及考勤(30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岗位工作、管理达学校要求。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1分。按学校规定出勤(与任课教师相同)。
2、完成工作任务(30分):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完成组织临时安排的工作。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1分。
3、服务态度(20分):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积极为教学服务,积极为师生服务,勇于承担重担;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是非分明,不搞无原则纠纷。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1分。
4、服务质量(20分)无失职行为发生,无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服务对象的满意度高。对于因失职行为发生,使学校正常工作受到影响的,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酌情减分(减1-5分)。对于因失职行为发生,导致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的该项不得分,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5、获各种表彰、荣誉称号等加分项
当年受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获得先进工作者等称号的,县级加1分,盟级加2分,区级加3分。
当年所著教育科研论文获得盟级以上奖励并发表在盟级以上正规学术刊物上的,盟级加1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6、受处分、处理等减分。依据处分、处理的结果进行减分。
黄山区运管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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